生产制造公司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12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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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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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制造公司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4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9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获取及修订管理制度12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7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9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1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2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制度2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8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30风险评价管理制度3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7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0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制度42变更管2、理制度45事故管理制度48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制度49消防管理制度5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5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58设备设施(包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63危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86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90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93承包商管理制度9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0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规定105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09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11工艺管理制度114开停车管理制度118建构筑物管理制度122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25公用工程管理制度128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30危化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132领3、导干部轮流现场带值班制度136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38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40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42剧毒品管理制度144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目的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各尽职守、各负其则。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和人员。三、职责3.1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3.2 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其日常4、工作由安全环保部具体执行。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3.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内容与要求各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班组的安全责任制度。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5、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一、考核职责1、各部门、管理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报总经理办公室。3、车间班组长、车间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科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环部。二、考核形式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分别实行半年考核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季度考核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三、考核标准各级领导、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6、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一百分除以条款数量。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考核表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奖惩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半年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研究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研究给予处罚。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7、机关处理。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附:部门安全责任考核表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分数考核内容1目标管理401、发生责任死亡事故、重大设备责任事故,一次扣100分2、发生中毒事故,一人次扣20分3、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20分4、发生重伤事故,一次扣50分5、火灾事故:每直接损失1000元扣2分6、发生生产操作、设备责任事故,每直接损失1000元扣2分7、每发生1例职业病患者扣10分 2隐患整改20上级部门及公司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每一处扣25分,第二次检查重复查出的加倍扣分;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每次扣210分3安全标准化管理201、安全标准化要素管理未实施,每检查一次扣58、10分2、安全标准化要素管理应符合要求,每检查一项不合要求扣25分4基础管理101、未按规定建立台帐,扣10分,不按规定记录台帐,发现一处扣1分2、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每少一次扣2分,活动记录不完全,发现一处扣1分3、不参加公司例会、检查及活动每少一次,扣2分4、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修规程不健全的,扣210分5、安全教育率、特种设备检测率100%,每降低1%扣1分6、特种工种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每发现1人次无证上岗扣1分7、作业票证管理,每少一次扣10分,作业票证记录不齐全,每次扣25分5其它101、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扣10分2、发生工伤事故,不按规定时间报告的,每次扣2分,9、瞒报每次扣10分3、不按时完成公司安排的安全工作任务一项扣1分注:部门考核按相应部门职责逐条考核,每检查一处不称职扣510分;部长按其相应的职责逐条考核,每检查一处不称职扣510分。班(组)长安全责任考核表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分数考核内容1目标管理301、上月安全管理目标执行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扣15分2、及时全面制定本月安全管理目标,不符合要求扣5分2保证项目301、组织本班(组)开展学习操作规程活动,不符合扣5分2、每周组织本班(组)人员开展班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不符合扣5分3、加强对新上岗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不符合扣5分4、组织本班(组)人员开展工作场所的安全巡检,及时消除隐患。不符合扣10、15分5、有效运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不符合扣10分3一般项目301、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符合扣52、认真落实交接班安全制度,并履行签字手续,不符合扣5分3、检查班(组)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纠正违章行为,不符合扣5分4、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汇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不符合扣5分5、制止“三违”现象发生,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符合扣5分6、加强岗位作业的安全防护,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不符合扣5分4其它10符合员工安全责任考核要求,不符合扣10分员工安全责任考核表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分数考核内容1安全责任制401、履行安全职责逐条考核,一处未完成11、扣2分2、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考查,一次不到位扣2分2规章制度20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条例,扣20分2、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次扣10分3安全标准化管理151、 安全标准化要素未实施,每次扣5 分2、 安全标准化要素实施不规范,每次扣25分4培训教育151、未及时参加公司安排的安全学习,每次扣210分2、未通过公司的安全考试扣10分,未参加补考或补考未通过扣20分3、不参加公司例会、检查及活动每少一次,扣2分5其它101、未参加应急演练一次扣10分2、发生工伤事故,不按规定时间报告的,每次扣2分,瞒报每次扣10分3、不按时完成公司安排的安全工作任务一项扣1分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一12、目的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2、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四、内容与要求4.1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13、规范;B 浙江省、绍兴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省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C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D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E 国家公约等。4.2 获取方法A 上级发文、转文;B 报刊、杂志登载;C 会议获取;D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E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F 上网查询;G 其他渠道。4.3 识别和确认4.3.1 安全环保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单位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4.3.2 14、各部门、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4.4 贯彻执行4.4.1 安全环保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4.4.2 各部门、车间将本部门、车间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4.4.3 各部门、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4.4 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15、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4.5 公司安全环保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五、相关记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会议记录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获取及修订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及时识别、获取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活动的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建立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获取渠道,使公司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3.责任部门安全部为主,其他部门为辅。4.内容4.1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 (1)与本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的国际公约、国际法;(2)与本企业安全管理相关16、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3)与本企业安全管理相关政策规划、公告等规范性文件; 4.2获取途径4.2.1安全部从以下途径获取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1)安全管理的相关政府部门;(2)报刊、书籍、杂志、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3)相关咨询机构;(4)本公司内其它部门。 4.3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识别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识别:安全部获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后,依据公司活动识别出本公司适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4.4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更新4.4.1为保证已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有效性,安全部应每年至少一次更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4.4.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安全部须考虑修订适17、用的法律法规:(1)颁布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2)已收集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已发生修改;(3)公司增加新工艺、新设备、新服务或根据持续改进的原则,导致新的安全风险,因此,需产生新的适用要求。(4)原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已废止。4.5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处理安全部应及时将公司适用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至相关部门,以确保相关部门了解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必要时组织培训。培训内容记录于培训记录表。4.5.2企业外部获得的法律法规汇总可列入法律法规清单表格;企业内部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要求,参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18、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会议的组织、管理。三 、职责1、安环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会议的组织与协调。2、生产、设备、仓库及其它部门负责各自部门的安全会议组织。四、内容与要求4.1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2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19、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4.2.1 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4.2.2 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4.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2.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4.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4.3 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4.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4.5 研究有关安全生20、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6 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4.7 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4.8 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五、相关记录会议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会议的组织、管理。三 、职责1、安环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会议的组织与协调。2、生产、设备、仓库及其它部门负责各自部门的安全会议组织。21、四、内容与要求1、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4%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6)2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5、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23、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6、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8、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9、各部门主管按照24、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10、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1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目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2、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四、内容与要求4.1 安全费用包括A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B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25、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C 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D 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E 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F 事故隐患整改费用。G 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H 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4.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4.3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4.3.1 由企业安环部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比例按附录标准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4.3.2 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4.4 安全26、生产费用的使用4.4.1 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4.4.2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4.4.3 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4.5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4.5.1 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环保部按年度计划编制汇总。4.5.2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4.5.3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五、相关记录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费用台帐安全费用审批表27、安全费用汇总表附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超额累退方式)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 目的为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鞭策落后,确保公司生产安全。2 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工作奖惩。3 内容3.1对认真贯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尽到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完成“安全生产责任28、书”中安全管理目标,在预防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于奖励。3.2每月管理人员按“职责”要求,对下一级或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汇总,月底将考核表交财务发放绩效奖金。考核依据为:“安全生产职责”、“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文明生产”等执行情况。考核时机为:定期、不定期、随时或经常;年终,总经理依据园区对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情况和每位职工对安全生产做出的贡献予以考核、发放奖金。3.3对违犯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的给于批评和处罚。3.4对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于重奖。3.5对发现隐患不处理、不报告,造成损失或发生事故的,要重罚并追究责任。3.6发生事故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29、生命和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给于重奖。3.7在安全、消防和职业病防护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给于奖励。3.8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解到本部门或个人安全生产目标每季度至少考核一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3.9对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的给于处罚。3.10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人,一律不得参与评选先进活动。3.11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员工奖惩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员工手册”等。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1 目的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30、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3 职责 3.1安全部应负责组织相关部、室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3.2各相关部、室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生产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4 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31、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其他相关事项。4.1.9常规情况下,安全部至少每3年组织相关人员(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和修订工作。4.1.10非常情况下,制度与有关要求不符合 ,应及时修订。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4.2.1.1制度评审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4.2.1.2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32、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2.3制度修订后,应将原制度回收作废,并将新修订的管理制度及时发放到相关岗位和人员,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培训,让员工熟知,并严格遵守新制度。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所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最新有效版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制度一、目的 为增强本厂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3、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全厂内、外部安全培训的计划实施。 2、其它部门:负责部门有关的安全培训实施。四、内容与要求4.1 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4.2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4.3 凡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34、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4 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培训记录。厂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A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B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C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D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E 有关事故案例等。4.5 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培训记录。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A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35、品的使用和维护;F 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H 有关事故案例等。4.6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车间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兼职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培训记录。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B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C 有关事故案例;D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7 本厂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4.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436、.9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4.10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4.11 各部门、车间每年检修期间应对本部门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识别,填制培训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五、相关记录培训记录安全培训考试题安全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等。37、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2、相关部门:生产部、设备部、QC、各车间负责电工、电焊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管理。3、仓库:负责厂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四、内容与要求4.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A 年龄满18周岁;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D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4.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38、门的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4.4 各特种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4.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6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五、相关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39、度的执行、定期校验外联。2、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请购、定期校验资料的准备。3、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四、内容与要求4.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4.1.2 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4.1.3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4.1.4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40、门办理注册登记。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设备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4.2.2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4.3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4.3.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41、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4.3.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4.3.5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4.3.6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42、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43、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五、相关记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一、目的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为了使部门、班组安全活动有效开展,通过职工自身的安全活动,控制生产过程中危险行为的不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部门、班组开展安全活动的管理。三、职责3.1部门负责人是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的直接领导及管理者。3.2安全部是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管理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督导部门、班组及时、有效的开展安全活动。四、内容与要求4.1部门、班组安全员的选拨。4.2以安全法规为基础,建立健全44、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3部门、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4.4日常安全教育。4.5现场安全教育4.6班前会宣导安全内容。4.6.1健康和心理因素认证。4.6.2做好服装和劳保用品的检查。4.6.3进行作业指示和危险预测4.6.4做好共同作业中的配合与联系的安排,保证集体作业中的安全。4.6.5讨论,交换意见。4.7部门、班组危险预知活动。4.7.1活动方式:生产班组定期召开班前、班后会议,进行危险作业分析、揭露、警告、自检、互检。4.7.2活动内容:就职工危险作业、设备设施危险和隐患、现场环境不良状态等。4.7.3活动目标:通过职工自身的安全活动,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行45、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4.7.4活动程序:认识现状阶段a.即以生产小组为单位,采取个人与机体相结合的方式,从现状中发现危险因素,并指明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现象。b.追究主要危险阶段:即从所发现的所有危险因素中找出最重要的因素c.确定对策阶段:针对主要危险因素,提出可能实施的具体对策,重点是行为的内容和步骤。d.设定目标阶段:即将重要的实施对策作为行为目标进行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最终对职工进行管理和评价。4.8开展安全活动日4.8.1车间每周或间隔一周一次安全活动日,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学习有关安全文件。4.8.2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4.8.3分析研究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46、,提出防范措施。4.8.4进行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应急预案救援措施教育。4.8.5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进行技术演练。4.8.6参观安全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4.8.7了解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的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缺陷。4.8.8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4.8.8 在日常工作活动中认真记录,并定期重新学习。4.8.9 安排时间做好安全防护器具的培训使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充分识别与评价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在出现新问题时能及时更新控制,达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进行危害辨识47、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组织并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实施。2、相关部门: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内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四、内容与要求4.1 术语4.1.1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4.1.2 风险:特定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4.2 公司组织以总经理为组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代表为组员的风险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范围的风险评价及控制工作。4.3 48、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范围包括公司进行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和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危害辨识和风险控制应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建立运行控制和对所需控制活动的监测提供信息,以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4.4 辨识危害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危害。4.4.1 三种状态:包括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连续生产过程,属正常状态。生产的开始和临近结束时,危害与正常状态有较大的不同,属异常状态。紧急状态则是火灾、大风、暴雨、风暴等情况,对可预见的紧急状态,应有相应的计划、措施,以保证其影响最小化。4.4.2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辨识危险时应49、在对现有的危害进行充分考虑的同时,也要看到以往遗留的风险以及策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应在尽可能全面地考虑生活活动的各个方面使风险得到控制。4.4.3 七种危害类型: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4.5 危害辨识应依据本单位区域范围、生产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保证该方法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危害辨识应从基层做起,各部门也应对自己的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危害进行辨识。危害辨识一般可通过以下方法进行。4.5.1 询问、交谈由对某项工作具有一定经验的人组成小组(一般3-5人),分析某项工作中存在的危害,可初步分析出该项工作存在的所有危害。4.5.2 现场勘察和50、工作经验判断由具有一定安全技术知识和掌握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要求的人组成小组(一般2-3人),进行现场勘察。通过对现场环境或工作经验判断,发现存在的危害。4.5.3 查阅有关记录通过查阅事故、事件、职业病记录,从中发现存在的危害。4.5.4 获取外部信息从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文献资料、聘请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害信息,包括货主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加以分析研究从中辨识存在的危害。4.5.5 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员工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辨识有关的危害。4.5.6 安全检查表运行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从而辨识出存在的危害。4.5.7 其他适应的辨识方法。4.5.8 下列四51、种危害,应定为本单位风险评价级别较高的危害A 曾发生过事故,至今无合理控制措施的;B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风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C 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的;D 相关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或涉及公司所做承诺提出的合理抱怨。4.5.9 风险评价的方式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半定量评价两种。定性评价一般适用于可以比较直观得出结论的风险评价;其它不宜直观得出结论的风险可通过公式(D=LEC)进行半定量风险评价。其中:D-风险评价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4.6 风险评价实施4.6.1 各部门、单位统一组织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生产骨干进52、行本部门、单位危害辨识,风险评价。4.6.2 安全环保部汇总各部门、单位的危害辨识,统一组织风险评价小组进行公司的风险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4.6.3 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建立和保持安全标准化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并为持续改进本单位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提供衡量基准。在确定安全标准化管理目标、管理方案时,应充分考虑风险评价的结果。4.6.4 在风险评价中评价为级以上级别的风险应确定为重大风险源。4.7 风险控制4.7.1 公司对识别出的危害,按照其风险等级,进行风险控制策划并进行分级控制。风险控制包括消除、限制、处理、转移风险、个体防护等,可通过制定管理方案、强化运行控制、制定应急53、预案等方法实现。4.7.2 对辨识、评价出的风险,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控制策划,制定风险控制计划。所制订的风险控制计划应有助于保护环境、员工的安全健康,并与公司的运行经验和所采取风险控制计划的能力相适应。4.7.3 各部门、单位应对风险控制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控制效果进行监测,每半年对风险控制计划的有效性进行一次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风险控制计划。4.8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动态管理4.8.1 公司根据生产变化、国家法律法规发布、变更等情况,针对变更的因素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重新发布或更新风险清单,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4.8.2 对新增项目,如新增设备、库房、厂房、道路、新使用的生54、产工艺和工器具等,应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更新风险清单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4.8.3 对已消除的危害,及时从风险清单中撤消。4.8.4 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信息定期进行评审。4.8.5 公司应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信息提供有关部门、单位作为人员培训、运行管理、设备管理、进行所需的监视活动等的内容。五、相关记录安全检查表危险源识别评价表安全检查表重大风险源清单风险控制计划会议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3 内容3.1安全隐患55、分类: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3.2事故隐患发现的途径和方式:3.2.1上级安全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3.2.2公司管理人员定期和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3.2.3风险评价活动发现的事故隐患;从业人员及有关人员上报(包括口头和书面)的安全隐患。3.3事故隐患的整改:各车间、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车间、部门对发现的小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部门对发现的隐患不56、能整改,应立即上报安全部,由安环部根据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3.3.2.1编制事故隐患整改报告,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定人员限期整改;3.3.2.2对重大事故隐患及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报生产厂长批准,做出暂时局部或全部撤离人员、停产或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和报上级有关部门。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3.3.3对上级安全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环部要制定整改措施或整改计划报生产副总批准,“整改措施或整改计划”报上级有关检查部门;公司相应部门按照整改措施认真落实。3.3.4对生产活动风险评价及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安环部制定整改措施报生产副总批准责成有关部门实施。3.3.5安环部跟踪、督促和检查57、“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生产副总汇报整改落实情况。3.3.6安环部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档案。3.4安全隐患整改的奖惩: 公司对发现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给于奖励;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给于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3 职责a安全部门负58、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档案。b.生产部负责所辖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监控。4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公司未现有重大危险源有5 重大危险源辩识后,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辩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b.依次评价已辩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d.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e.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6 59、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辩识和评价后,生产部应组织重大危险源所在岗位针对该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原辅材料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和管理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7 确定为公司重大危险源后,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提交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及60、新知识和技术发展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8 生产部应建立所辖重大危险源的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报告存入档案。将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以降低风险等级。9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 生产部应对所属重大危险源一年进行两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情况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11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和土地61、使用规划应符合政府制定的综合性土地使用政策,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及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制度1.目的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3.定义3.1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3.2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3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62、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3.4重大事故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3.5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3.6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3.7储存区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4.职责4.1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4.2安全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63、递和建档。4.3安全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监控。4.4安全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相关部门、从业人员。4.5安全部、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4.6安全部、生产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4.7安全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8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每月对其安全设施检查一次5.工作程序5.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5.1.1根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5.1.2安全部组织相应的部门,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64、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5.1.3安全部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其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形成评估报告。5.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5.2.1安全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5.2.2安全部将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每年组织一次评估形成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5.2.3重大危险源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65、发展情况进行修订,报告修订后重新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设备部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时传递至安全部。5.2.5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5.3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5.3.1安全部负责指导按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规定的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配备标准,对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所属岗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并将所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进行登记。变更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66、。二、范围变更管理包括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三、职责由产生变更的相关部门主管提出变更申请及进行变更后的风险分析,安全部及主管领导审批验收。四、内容与要求1要明确变更的内容。2要按规定的程序来完成有关变更的手续。如应先提出申请,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同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应进行分析评价等。3要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4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相关控制措施,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并对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变更的类型1、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变更类型主要有:(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 a. 原材料介质的变更; b. 作业现场改建项目引起的技67、术变更; c.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变更; d.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 操作规程的变更; f. 工艺参数的变更; g.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2)设备设施的变更包括:a.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 安全设施的变更,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c.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d. 临时的电气设备等。(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a.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 人员的变更; c. 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 管理职责的变更; e.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变更的程序要求1变更申请各部门需实施变更时,由申请人填写统一的变更申请表。 2变更审批(1)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先报部门主管批68、准,再报安全部批准,重大变更还需报总经理批准。(2)变更批准后,实施单位应会同企业安全主任及相关人员对变更过程和变更结果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会同安全主任、实施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预期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加强公司事故管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制订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事故的处理与上69、报规定。三、职责1、安环部负责公司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2、公司负责人负责较大事故的及时上报并组织自救。3、各部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全力参与求援工作。四、内容与要求1、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除尽可能立即协助处理外,应以最快方式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安全责任人。有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尽可能维护好事故现场。2)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安全责任人报告;公司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本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70、。3)紧急状态下可直接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拨打救援电话后,公司安全责任人应及时派人到路口指引有关人员进行公司区。4)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重大事故,企业须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本区有关主管部门。2、事故调查1)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办理。2)轻伤事故、设备小事故或其它轻微事故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安全部、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车间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3)对发生等级为一般事故及其以上的事故,公司安全责任人或安全部负责人须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区的安监部71、门、公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4)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3、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本公司安委会负责处理。2)忽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72、刑事责任。4)对防止事故和抢救有功的人员,本公司给予表彰、奖励。5)事故处理完毕后,由本公司公开宣布处理结果。4、资料归档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部负责相关资料的归档备案。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企业生产防火防爆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单位。三、职责3.1安环部负责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3.2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3.3安环部和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四、内容与要求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73、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技术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4.1.4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 ,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4.1.5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16.维修检查设74、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4.1.7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4.1.8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塔杆高的1.5倍。4.1.9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4.1.10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4.2消防组织与设施4.2.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4.2.2公司设立由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并设有75、兼职义务消防组织。4.2.3防火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4.2.4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的过程及有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4.2.5公司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运、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4.2.6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4.2.7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76、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4.2.8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调度室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资,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兼职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消防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四、内容与要求4.1 坚持“预防77、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4.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4.3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消防工作。4.4 公司在员工上岗培训时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4.5 火灾事故预防4.5.1 按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4.5.2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无故、无申请动用。4.5.3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4.5.78、4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4.5.5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4.5.6 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4.5.7 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4.5.8 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4.5.9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4.5.10 厂区应加装防雷设79、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4.5.11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4.5.12 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4.5.13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4.5.14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4.6 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4.6.1 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80、。4.6.2 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4.6.3 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4.6.4 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4.7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7.1 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4.7.2 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4.7.3 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4.8 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8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4.9 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五、相关记录安全目标责任书消防器材登记台帐安全作业许可证安全检查记录表会议记录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仓库: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四、内容与要求4.1 仓库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4.2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482、.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4.5 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4.6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4.9.83、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4.9.5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4.10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84、存放一库。4.12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4.16 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五、相关记录物资收85、发登记台帐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2、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四、内容与要求4.1 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合相关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4.2 设备部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86、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4.4 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4.5 安全环保部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4.6 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4.7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4.787、.2 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A 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D 督促隐患整改;E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7.3 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4.8 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五、相关记录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安全作业证巡回检查记录设备设施(包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88、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设备的管理。3、设备的规划、选购3.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3.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4、建立设备管理档案4.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4.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4.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5.特种设备5.1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种设备是我厂的重点、关键装置。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核对出厂文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证89、安装及使用检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5.1.3特种设备使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1)特种设备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校验。(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5.1.4车间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检(每月一次)并记录,自检人员签字。5.1.5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90、,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并记录。5.1.6设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定期检验。5.1.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车间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检维修请有资质的单位)。5.1.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5.1.9特种设备使用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超温、超压。5.1.10设备部每半年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5.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5.2.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91、所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拉资质)。5.2.2安装、改造、维修前应进行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及制定施工方案。5.2.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组织验收,移交竣工资料(含质监局出具的验收报告)。5.3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5.4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6设备安全事故报92、告和处理6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62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63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7设备报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8设备检维修管理8.1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93、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8.2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8.3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8.4设备的检维修相关内容应记录于检维修记录表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三、职责1、设备部:负责公司内所有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统一管理。2、各部门94、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四、内容与要求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4.1.1 由设备工程部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总经理审批。4.1.2 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4.1.3 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4.2.1 设备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台帐。4.2.2 设备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95、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相关部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4.2.4 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4.2.5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4.2.6 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设备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4.2.96、7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4.2.8 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4.3.1 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4.3.2 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97、,报分管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4.3.3 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设备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4.5 维修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4.6 公司负责人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危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98、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标准。二、范围本规程在公司范围内适用。三、职责3.1安全部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3.2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特殊作业的条件初审,票证的填写方式审查。3.3各部门/车间按业务管辖范围负责特殊作业证的填写、办理。四、内容与要求动火作业4.1 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4.1.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4.1.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4.1.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99、业。4.1.4安全管理员负责在生产区划分三类动火作业的区域、设备、管道,并做出明显标记。4.1.5凡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环保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4.1.6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2 安全要求4.2.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2.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有关安全的规定。4.2.1.2公司内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4.2.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100、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4.2.1.4凡在处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4.2.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4.2.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窨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4.2.1.7在生产、使用101、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4.2.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2.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4.2.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4.2.1.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且乙炔瓶必须安装阻火器,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不准倒放、卧放。4.2.1.12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102、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4.2.1.13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4.2.2带压不置换动火必须符合下列规定4.2.2.1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设备、管道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补焊,必须慎重。非特殊情况,不宜采用。采用时,必须采取严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有严格的审批手续。但在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用粘结剂贴补等不动火方法或停车处理。4.2.2.2在带压不置换焊接整个过程中,系统要始终保持正压,绝不允许在负压下进行。其压力宜保持在50-150毫米水柱。4.2.2.3在焊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系统内氧含量在工艺指标规定的范103、围内,最高不得超过0.5%。4.2.2.4动火施工前,要弄清焊补部位情况,根据裂缝、穿孔的位置、形状、大小、材质和生产情况,制订动火焊补施工方案,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经技术开发部、生产部、安全管理员等部门审查同意,并报请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4.2.2.5带压不置换动火,必须严格按照特殊动火的要求,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安全动火有关规定。4.2.2.6带压不置换动火的技术措施一定要可靠,组织措施一定要严密。要求做到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密切配合。4.2.2.7车间主任、工艺技术员应在现场指挥,并有专人监护,难度较大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项目、生产、技术、消防、安全等有104、关部门及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要亲临现场。4.2.2.8在焊补的设备上,应安装U型压力计,指定专人严格监视系统压力的变化,当发现压力急骤上升或急骤下降到50毫米水柱以下时,应停止动火,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4.2.2.9控制系统氧含量的岗位,要指派技术熟练,有操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当发现氧含量增高,应增加分析次数,注意变化趋势。当氧含量超过0.5%时,应立即停止焊补。4.2.2.10焊补施工现场,通风必须良好,保证漏出的可燃气体能及时排走,焊补现场的上空不得有聚积易燃气体的死角空间。4.2.2.11焊补现场要备有必要数量的灭火器材、防毒面具。必要时可设轴流风机。现场通风必须畅通。4.2.105、2.12动火施工前,所需要的器材、工具必须准备齐全,不得遗漏。严防施工中发现短缺,影响施工安全。4.2.2.13动火前要报告生产部并经同意。动火过程中,生产要加强指挥,加强工艺分析,保持生产稳定。4.2.2.14各有关生产工段、岗位的生产人员,接到动火的通知后,应检查并做好可能影响生产的一切防护措施。动火期间要精心操作,加强联系,做好异常情况的应急准备。4.2.2.15动火地点与生产部,生产有关岗位,应有迅速有效的联络措施,密切联系,以保证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4.2.2.16动火前,应对全体参加工作人员,详细交待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4.2106、.2.17动火前,应由车间主任、安全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全面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有关人员必须就位上岗。4.2.2.18焊工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详细了解并掌握带压动火焊接的安全技术规程,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不允许不懂或技术水平不高、经验不足的焊工担任带压动火工作。4.2.2.19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施工人员带好防毒面具(严禁戴氧气呼吸器)从上风侧进入焊接地点。把要焊接的钢板依预先画好的范围覆盖上去,紧紧抵住,引燃可燃气体后,开始焊接。引燃可燃气体时,禁止面部对着穿孔,裂缝,以防压力突然增大,喷火伤人。4.2.2.20如可燃气体不能引燃,应检查原因。如因采用通入某些惰性气体(或水蒸汽107、),使之成为非可燃气体而无法引燃时,则必须带防毒面具,严防中毒。4.2.2.21裂缝较大,外流气量很多时,要先进行堵塞处理,并要分析周围可燃气体的浓度,严格执行“安全动火制度”,严防爆炸和中毒。当穿孔、裂缝大于10毫米而造成焊接困难时,可用铅或其它软金属堵塞,然后用厚3-4毫米的胶皮把漏处粘补住,在胶皮上面涂抹一层黄泥,最后把钢板覆在上面焊接。在焊接过程中,如焊口扩大,无法焊接时,应停车处理。4.2.2.22焊补煤气柜时,如火焰增大,需要灭火时,可迅速降低气柜,使补漏孔燃烧处浸入水槽中。4.2.2.23焊补部位因腐蚀严重或强度较差等情况,造成焊接困难时,应事先考虑使用直流电焊机。焊补所使用的焊108、条材质应和设备本体材质一致。4.2.2.24补焊结束,应彻底熄灭现场余火,认真检查,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并经设备所在车间验收。4.2.2.25当生产系统不稳、裂缝孔洞过大、焊补部位腐蚀严重、过薄、不能控制压力等情况时,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4.3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4.3.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窨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4.3.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4.3.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4.3.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109、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分析工应在动火证上填写分析结果。4.3.5允许用原化工部指定测爆仪代替手工分析,但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4.3.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4.3.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下同)4.3.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4.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等级划分4.4.1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110、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注明。4.4.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4.4.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4.4.2.2动火批准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4.4.2.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111、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4.4.2.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4.4.2.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4.4.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4.4.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8小时、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h。4.4.3.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72h。4.4.3.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4.4.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4.4.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管理员复检112、签字后,报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4.4.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有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部门终审批准。4.4.4.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4.5职责要求4.5.1动火项目负责人(工段长)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取样交给化验人员分析,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4.5.2动火人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113、。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4.5.3监火人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114、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4.5.4动火部门负责人被动火单位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4.5.5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115、。4.5.6安全员、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4.5.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4.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5.1安全要求5.1.1安全隔绝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5.1.1.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116、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5.1.1.3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5.1.2清洗和置换: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5.1.2.1氧含量18%-21%。5.1.2.2有毒气体浓度应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5.1.2.3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5.1.3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5.1.3.1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5.1.3.2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5.1.3.3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117、。5.1.3.4严禁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5.1.4定时监测5.1.4.1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应在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入设备进行作业。5.1.4.2采样点应有代表性。5.1.4.3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经作业现场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5.1.4.4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材料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5.1.4.5涂刷具有挥发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5.1.5照明和防火措施5.1.5.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5.1.5118、.2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长管隔离式防毒面具。5.1.5.3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5.1.5.4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5.1.6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灯具要有护罩。5.1.6.1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械。5.1.6.2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线路绝缘保证良好。5.1.7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5.1.7.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5.1.7.2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5.119、1.7.3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5.1.7.4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5.1.8监护5.1.8.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2人)。5.1.8.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5.1.8.3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5.1.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5.1.8.5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5.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2.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5.120、2.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5.2.3作业单位接到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5.2.4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5.2.5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6 高处作业6.1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6.1.1高处作业的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6.1.1.1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6.1.1.2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6.1.1.3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121、业。6.1.1.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6.1.2高处作业的分类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三大类。6.1.2.1特殊高处作业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在降雪进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6.1.2.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122、处作业。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6.1.2.3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6.2 安全要求与防护6.2.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6.2.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6.2.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6.2123、.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AQBZH-ZL/7-3),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6.2.5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6.2.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6.2.7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6.2.8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6.2.9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124、止坠落。6.2.10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段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6.2.11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6.2.12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6.2.13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6.3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6.3.1一级高处作业及6.1.2.2a.b规定的高处作业由车间主任审查后125、,报生产部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6.1.2.2a.b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查后,报安全管理员审批。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及6.1.2.2e规定的高处作业由安全管理员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审批。6.3.2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安全管理员留存。6.3.3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7 盲板抽堵7.1 安全要求7.1.1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作业作业证(AQBZH-ZL/7-4),否则,不126、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7.1.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作业作业证。7.1.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7.1.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6.66KPa,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6.67KPa,气体温度应小于60。7.1.5单位应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7.1.6作业人员应经过气体防护训练,并做好气体防护。7.1.7作业应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7.1.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127、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7.1.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7.1.10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照高处作业的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7.1.11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7.1.12每个抽堵盲板处应标牌表明盲板位置。7.2 盲板抽堵作业作业证的管理7.2.1盲板抽堵作业作业证有生产部办理、审批、管理。7.2.2盲板抽堵作业作业证应明确盲板位置、安全措施、审批人员等。8 吊装作业8.1 安全要求8.1.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0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128、8.1.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强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8.1.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8.1.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8.1.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的规定。8.1.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129、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8.1.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8.1.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技术开发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8.1.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8.1.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8.1.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130、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8.1.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8.1.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8.1.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公司人、通行和工作。8.1.15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8.1.15.1指挥信号不明。8.1.15.2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8.1.15.3斜拉重物。8.1.15.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8.1.15.5重物下公131、司人。8.1.15.6重物埋在地下。8.1.15.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8.1.15.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8.1.15.9重物越人头。8.1.15.10安全装置失灵。8.1.16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8.2 票证的管理8.2.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申请,设备管理部门审查安全管理员签批。8.2.2更换吊装地点应重新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8.2.3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8.2.4使用外单位吊车吊装时,应按施工单位规程执行,如发132、生事故有责任方承担。9 断路作业9.1 安全要求9.1.1凡在公司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9.1.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企业应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9.1.3公司内安全管理员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应立即通知等相关部门作好准备。9.1.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9.1.5断路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9.1.6断路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红灯。9.1.7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经申133、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安全管理员,然后由安全管理员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9.1.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9.1.9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9.2 票证的管理9.2.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申请,由安全环保签批。9.2.2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10 动土作业10.1 安全要求10.1.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10134、.1.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10.1.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10.1.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核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10.1.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10.1.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辩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10.1.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10.1.8135、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0.1.8.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水道和窨井。10.1.8.2在挖较深的坑、槽、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沿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公司立、行走。10.1.8.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工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10.1.8.4作业时应注意对有136、毒有害物质有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10.1.8.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辅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10.1.8.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10.1.8.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10.1.9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10.1.10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10.1.137、11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10.1.12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应按断路作业的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10.2 票证的管理10.2.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10.2.2动土申请单位在安全管理员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10.2.3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安全管理员。10.2.4安全管理员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技术开发部、生产部门审核签字后,由安全管理员审批。10.2.5必要时,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确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后,方可签批动土安全作业证。10.2.138、6安全管理员应将办理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底存档。11 临时用电作业11.1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11.1.1 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11.1.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11.1.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139、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11.1.4 设备科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设备140、科有权紧急停电处理。11.1.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11.2 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11.2.1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11.2.2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11.2.2.1 厂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和跨部门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设备科签发,经设备科科长或公司值班调度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11.2.2.2 内部停电检修,由检修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厂部领导签发。11.2.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141、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11.2.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11.2.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11.2.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11.2.7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应经能调处电气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11.2.8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1142、1.2.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11.2.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11.2.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11.2.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11.2.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143、理汇报手续。11.2.8.6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11.3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11.3.1 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设备科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11.3.2 设备科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1.3.3 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11.3.4 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负责设备科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11.3.5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11.3.6 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144、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11.3.7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12 相关记录动火安全作业证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高处安全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吊装安全作业证 断路安全作业证 动土安全作业证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安全防范措施以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二、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三、职责1安环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作业者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2供应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3QC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厂检验。4仓库145、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5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申购的审批。四、内容与要求1危险化学品作业者的安全教育。(1)安全部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员工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2)新的危险化学品作业者必须在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1)危险化学品归口由供应部统一采购,应掌握供方准确资讯,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2)申请采购的危险品须经QC部和仓管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仓。(3)如属首次使用的公司未使用过的新的危险化学品,申请使用部门须提交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性能的理化参数,报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采购。3危146、险化学品的安全贮存(1)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一般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仓库无论规模大小,按其使用性质,必须专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0)设计规范,结合地区气候特点,还应有完善的防雷设施及静电接地系统。(2)危险化学品贮存的一般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储存,堆放时堆架之间的主要通道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曝晒会发生分解的危险化学品,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低温或高温处贮存,严禁在露天场地贮存,对少量必须在露天场地临时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一定要根据该物品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凡是化学性质、防护、147、灭火方法相低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同一贮存室内存放,避免混存,绝对禁止同库或同一区间共同贮存的物品有:氧化剂与易燃易爆物品,自燃或遇水燃烧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等。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许使用非防爆电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库区内的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应做到定期检查、维修,保持正常、急需时用。库区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清除,用过的棉沙头、布碎,应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定期处理。(3)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部门为仓库危险品仓库管理部门的职责:A指定管理责任者和管理担当者,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并张贴在工作场所显眼位148、置;B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防泄漏安全管理;C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预算控制;D.负责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安全管理;E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F负责向主管部门和安环部报告危险品仓库管理状况。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状况报告由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责任人定期向部门报告一次危险化学品仓库库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A.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库存量; B.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和使用及废弃情况、(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者应配合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程序要求作业,防止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健全物品、人员、车辆出入库的管理制度,装卸、搬动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入库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包装、数量及危险标149、志并做好登记。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必须经质检员检验并有相应的合格检验报告才能验收入库。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维护。危险化学品入库后要根据其危险特性分类及物理化学特性和包装情况做到合理的贮存、妥善保管。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工作:A发料要有凭据,认真核对各种发料凭证,实行限额发料。B发料要按危险化学品进仓库先后顺序,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C经常或定期做好清仓查库工作,避免物资短缺和超储积压,杜绝因储存期过长发生变质或引发事故。4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装卸和运输(1)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人员担任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和运输工作。(2)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作业时应安装、运输危险化学品150、的特性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动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撞击、挤压、倒置和摩擦,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穿带钉的鞋。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3)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对仓库、汽车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阻火器。槽车在卸货前必须与贮存区固定静电接地系统对接,释放静电,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停放及进行修理。(5)运输易燃和可燃物品的车辆,必须配有灭火器,随车人员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危险化学品装车时,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严禁人货混装。(6)装运过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卸车后要进行清扫,对库房装卸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5危险化学151、品的使用:(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内容,危险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2)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其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防毒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需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余物随意倾倒。(5)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回收公司回收。(6)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152、备检维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四、内容与要求4.1 检修前准备4.1.1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4.1.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4.1.3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153、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4.1.4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特殊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相关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4.1.5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4.1.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4.1.7 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4.1.8检维修车间负责154、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4.1.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4.2 检修安全规定4.2.1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4.2.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4.2.3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2.4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4.2.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155、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4.2.6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4.2.7 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4.2.8 在生产设施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4.2.9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4.2.10 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4.2.11 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156、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4.2.12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4.2.13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2.14 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4.3 竣工验收4.3.1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3.2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157、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4.3.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4.3.4 生产部门自己检修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五、相关记录检修计划检修安全告知书作业安全识别评价表安全作业许可证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三、职责1、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158、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2、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四、内容与要求4.1 生产设施建设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部备案。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设备部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4.1.5159、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4.2 生产设施使用4.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160、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4.2.6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4.2.7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4.3 生产设施维护4.3.1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4.3.3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161、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4.3.4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设备部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4.4 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4.4.1 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4.4.3 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162、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4.5 安全设施管理4.5.1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4.5.2 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4.5.3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4.5.4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4.5.5 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五、相关记录生产设施验收单设备台帐163、安全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检修记录生产设施报废审批表事故处理台帐安全作业许可证承包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的所有外来施工人员。三、职责3.1安环部负责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及现场施工安全检查管理。3.2行政部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信息登记与出入证制作管理。3.3设备工程部负责本公司各项要求告知及做好外包人员现场管理,并配合做好安全培训及相关资质证收集。3.4外包单位负责督促其现场人员遵守本公司相关制度,并配合本公司安全检查与管理。3.5涉及动火等特殊作业的,由各业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作业证。四、内容与要求4.1各类外包合同中,164、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遵守公司安全制度及各种规章制度。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安环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由外包单位自负。4.4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并禁止鸣笛,禁止将火种、香烟等带入生产区。4.5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4.6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4.7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165、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由配电室统一安排。4.8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以防发生安全事故。4.9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资格证人员使用。4.10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4.11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4.12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井、)作业时,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环部批准后,方可入内作业。4.13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环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4.14施工现场的各种166、防护设施,如护栏、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环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4.15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4.16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4.17外包人员在装卸原物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4.18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4.19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4.20外167、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4.21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统一的安全监督管理。4.22外包单位及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2 目的为了预防、控制、防治职业病,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健康。3 职责分工3.1 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3.1.1 总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1.2 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要定期168、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3.2 安全环保处职责3.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2.2 搞好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3.2.3 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3.2.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改善作业条件治理计划。3.2.5 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科普知识。3.2.6 负责本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3.3 人力资源处职责会同医务部169、门开展就业前体检,对因患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证需调离原作业岗位者给予妥善安排。3.4 资产财务处职责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3.6 生产车间领导职责3.6.1 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3.6.2 执行防尘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3.6.3 按规定组织安排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4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170、防4.1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4.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4.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4.171、4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4.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4.6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4.7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172、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5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5.1 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5.2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5.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173、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4 公司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5.5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5.6 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5.7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174、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5.8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休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5.9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6 作业场所管理6.1 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17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6.2 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公司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6.3 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6.4 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176、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6.5 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6.6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6.7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177、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6.8 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6.9 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6.10 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公司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6.11 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178、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6.12 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7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7.1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公司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公司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7.2 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报告。7.3 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安全环保处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7.4 职业病179、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7.5 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8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8.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8.2 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180、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8.3 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8.4 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8.5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8.6 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181、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规定一、 目的为使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二、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劳保用品发放与领用活动。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管理、领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2、仓库和相关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登记与报废、回收管理。3、供应部负责按采购定单及时采购。4、仓库和安环部负责劳保用品进库验收。5、使用部门负责领用的申请与领用个人的发放登记。四、内容1、劳动防护用品需182、求计划的编制1.1公司需求计划由安全、生产、设备等部门负责编制。1.2每年4月份编制防暑降温用品需求计划。1.5使用部门每月25日前编制下个月的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要求2.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2.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2.3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2.4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2.5安全部门应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并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2183、.6对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部门不予质量验证、有权禁用和退库。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领用程序3.1各岗位员工劳保用品配备按劳保用品配发标准领用、发放(见附件1)。3.2各部门建立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台帐,记录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名称、领用人、领用时间等,按照“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劳保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表(见附件2)。3.3各需求部门凭安环部签字的劳保防护用品月度计划表(见附件3)到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4、劳动防护用品判废标准4.1劳动防护用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即予判废。a.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b.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184、功能指标。c.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注:判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要求5.1员工脱离生产工作岗位(如病事假、脱产学习等)满一个月以上者,一律停发日常劳动防护用品。5.2新员工入厂需要经过工厂、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后,凭员工劳保用品发放申请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调岗、复岗员工同上要求(见附件4);5.3属于无故损坏和丢失劳动防护用品的,不予补发;属于被盗的,由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属于处理事故或抢修设备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坏的由所在部门开具证明,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补发(见附件4)。5.4行185、政人员因公司组织活动所需用劳保用品由组织部门统一领取(见附件4)。6、劳动防护用品回收管理6.1判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由所在车间、部门回收,统一交到仓库集中处理劳保用品回收记录表(见附件5)。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三、职责1、安环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4.1 公司以安环部、行政部为基础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186、职管理人员。4.1.1 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4.1.2 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4.1.3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安环部负责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4.1.4 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4.1.5 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4.1.6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4.2 生产作业场187、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4.3 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做到“三同时”,涉及有害作业项目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进行职业卫生审查验收。4.4 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4.4.1 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4.4.2 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4.4.3 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4.4.4 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188、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4.4.5 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4.5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4.6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现场急救用品。4.7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布。4.8 需对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应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制订职业中毒防护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4.9 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安排189、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涉及危害作业的人员,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将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无偿提供给员工。4.10 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4.11 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三、职责3.1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设备部及相关专业技术190、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3.2 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四、内容与要求4.1 日常安全检查4.1.1 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4.1.2 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4.1.3 各部门、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4.1.4 各部门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4.2 定191、期安全检查4.2.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4.2.2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4.2.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4.2.4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4.2.5 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4.3 专项安全检查4.3.1 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4.3.2 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4.3.3 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4.3.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4.4 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4.5 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192、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4.6 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4.7 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安全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4.8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部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4.9 对事故隐患193、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4.10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生产安全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五、相关记录交接班记录车间、部门上报隐患台帐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全检查记录表工艺管理制度一、目的本标准规定了工艺管理及工艺操作的内容与要求。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部,技术部三、职责确保工艺安全四、内容与要求 2.工艺管理1.1对工单发放要及时,收回后复查并对数据进行统计1.2工单保存一定期限后上交办公室归档1.3对工艺的修改要经生产技术部讨论后上报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改动2工艺风险评价2.1安环部与生产技术部对酯化反应、蒸馏等工艺过程进行194、风险分析(包括: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工作场所潜在的事故发生因素、控制失效的影响、物的不安全状态、人为因素等)。2.2制订工艺操作中的风险预防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2.3对工艺过程存在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措施,向从业人员培训。3.工艺操作3.1正常运行3.1.1生产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工艺安全操作培训,包括: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危害性;温度、压力、投料速度等工艺参数;重要危险有害因素、重要危险岗位及应急处置措施;劳动保护等内容。3.1.2必须严格按工单编制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工艺参数以及根据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的操作法进行操作。3.1.3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填写操195、作记录,不得对工单提供的数据随意改动(如温度、压力、配比等等)。按实际计量(毛重、皮重、净重),严禁凭经验、凭感觉计量。3.1.4修改工艺指标:发现工艺有问题,要及时上报生产负责人、工艺技术人员,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3.1.5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报警信号不得随意切断。3.1.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精心操作,稳定工艺,做到安全、高产、优质、低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工具。3.1.7能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设备运行,然后报告。3.1.8在操作过程中机电设备处于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3.1.9操196、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或在岗位上干与生产无关的事。3.1.10生产工单不得丢失,缺少页码,工单要保持整洁、无折皱.3.1.11工单的填写要与操作同步,不得拖延时间.3.2开车操作3.2.1车间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同意,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全、合格,投料前要有分析合格单。3.2.2服从车间主任及班长指挥,加强岗位间的合作,做到勤检查、勤联系,杜绝违反工艺操作.3.2.3检查阀门管线的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3.2.4反应设备清洁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197、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3.2.5安全消防设施良好,通讯联络畅通。3.2.6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3.2.7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降温、升温和加减负荷的运转要求。3.2.8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立即降温、降压,严禁强行开车。3.2.9制止违反作业,禁止非本岗位人员乱动阀门、仪表,交接班时如有争议的问题及时汇报各自当班,由双方协商解决,各班组不得相互推诿和人为制造矛盾。3.2.10抽料:先开启真198、空阀,待容器内贮存到一定量的真空后,关闭真空阀,然后抽料。绝对不允许在未关真空阀的情况下抽料。3.2.11接静电的正确方法:将静电铗直接铗在铁桶小口盖上,绝不允许铗在磅称或铁桶边沿。3.2.12充氮气的正确方法:打开桶盖后,首先向桶内充氮气,在氮气进入一定量后边充氮气边抽料,随着桶内物料的减少,氮气不断地补充,防止空气进入桶内,抽完料后拔出抽料管,然后再关闭氮气。绝不允许先将料管插入物料桶,后开氮气;或先关氮气,再拔抽料管.3.3停车3.3.1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3.3.2系统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进行。凡须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199、。3.3.3设备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3.3.4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措施,注意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通器等装置的情况,防止冻坏。3.4紧急处理3.4.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进行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3.4.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3.4.3发生停电、停水、停汽(气)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压、超温、泄漏及机电设备的损坏。3.4.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电源,同时尽速通知相关岗位并向200、车间、公司、值班人员报告。4.工单的保密性必须严格遵守工艺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未经同意,不得将生产工单或任何有关生产资料带走、抄录,不得串岗查看非本岗位的工单及交换工单,禁止非本岗位人员或非本车间人员查看操作记录及无关人员入内。开停车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定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停、开车过程的管理方法和程序,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三、职责1、公司负责人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2、生产部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3、生产车间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四、内容与要求1、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201、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部和安全部。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部组织安环部、设备工程部、维修组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公司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4、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4.1生产部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5.1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环部。4.2安环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5.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设备工程部。4.3设备工程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5.3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部。4.4对各部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部202、负责协调解决。4.5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负责人将停开车方案报送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5、各部门审核内容5.1生产部审核内容5.1.1停车5.1.1.1停车时间5.1.1.2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5.1.1.3停车主要注意事项5.1.1.4停车顺序示意图5.1.1.5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5.1.1.6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5.1.1.7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5.1.1.8盲板安装示意图5.1.2开车5.1.2.1开车时间5.1.2.2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5.1.2.3开车中的主要注意事项5.1.2.4水试车步骤及要求5.1.2.5开车顺序示意图5.1.2.6开车操作步骤5.1.2.203、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录5.2安环部审核内容5.2.1停车5.2.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5.2.1.2注意事项5.2.1.3停车顺序示意图5.2.1.4清洗置换的主要注意事项5.2.1.5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5.2.1.6盲板的安装5.2.1.7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5.2.1.8三废排放5.2.2开车5.2.2.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5.2.2.2开车顺序示意图5.2.2.3开车中主要注意事项5.2.2.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5.2.2.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5.2.2.6拆除盲板5.2.2.7水试车步骤及要求5.2.2.8开车操作步骤5.2.2.9大检修工艺、设204、备、管线的变更记录5.3设备工程部审核内容5.3.1停车5.3.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5.3.1.2计划停车时间5.3.1.3停车顺序示意图5.3.1.4公用工程停送时间5.3.1.5窨井隔离情况5.3.1.6设备、管线清洗置换5.3.1.7交付检修5.3.2开车5.3.2.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5.3.2.2开车时间5.3.2.3公用工程输送时间5.3.2.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5.3.2.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5.3.2.6水试车步骤及要求5.3.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5.4审核时间停开车方案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全部审核完毕。6、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205、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部,一份车间存查。7、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8、大检修停车检修由生产组织安环部、设备工程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9、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10、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11、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部组织安环部、设备工程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12、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206、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加强建筑设施在公司配置、验收、使用、保养、改造、维修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所需基础设施的完好,提供正常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建筑设施的配置、使用、保养、改造、维修和报废等方面有关的部门和人员。三、职责3.1设备工程部负责建筑设施的配置、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3.2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建筑设施的日常保养、检查和维修改造后验收。四、内容与要求4.1配置4.1.1项目部或使用单位应根据需要填写基础设施配置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由设备工程部依据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通过招标或其它方207、式确定施工单位,并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负责保存有关的资料。4.1.2如需通过设备工程部外协设计的,项目部或使用单位在提供条件图的同时,还应填写建(构)筑物设计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设备工程部负责实施。4.2验收4.2.1基建工程完工后,由设备工程部根据建筑规模或等级组织专业部门或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图纸技术要求,对完工的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对隐蔽工程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4.2.2设备工程部负责将有关的图纸资料及时移交档案馆和公司档案室。4.3使用和保养4.3.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要自208、觉爱护建筑设施,保持其完整和完好,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确保不出现人为损坏。4.3.2使用部门不得私自对各类建筑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改造。4.3.3建筑物室内地面不准有积水、积酸、积碱以及其它浸蚀性溶液,应经常打扫、中和、冲刷,保持干净。4.3.4禁止把排气管设置在距建筑物近的屋顶和墙角处,以防止屋面、墙壁、地面受浸蚀下沉。4.3.5重大设备吊装时,不得借助或破坏建(构)筑物的梁柱、楼板、墙面等承重构件。4.3.6对有防腐层的建(构)筑物,严禁乱打孔、敲击或与高温物及火焰接触,以免防腐层受到破损。4.4改造和维修4.4.1因工作需要对建筑设施进行改造或维修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建筑物维修申请表提出申请209、,经基建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设备工程部负责实施。4.4.2申请部门在提出建筑设施改造申请前,应就改造内容的可行性先征求设备工程部的意见,确认改造内容可行后再提出改造申请。4.4.3申请部门应对实施改造或维修施工的人员安全、工作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告知施工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防止建筑材料浪费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施工在安全、规范、可控、高效和节约状态下进行。4.4.4设备工程部应做好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检查记录。4.4.5维修材料由设备工程部、四车间按业务分工分别统一领取和管理、安排使用,维修结束后,向申请部门提交材料使用清单,申请部门核实后向210、业务主管部门开具领料单。设备工程部应建立维修材料领用台帐,月底盘存,做到领、发、存平衡。4.4.6办公室的维修和改造4.4.6.1为保持办公室的整体化,原则上不单一对办公室进行维修、改造。正常情况下的维修由行政根据办公室总体情况统一填写建筑物维修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设备工程部负责实施。4.4.6.2特殊情况下办公室需进行改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建筑物维修申请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设备工程部负责实施。4.4.7维修和改造验收4.4.7.1改造或维修结束后,一般建筑设施由设备工程部和申请部门根据申请部门要求或设计图纸共同验收,在建筑维修验收记录表签署验收意见后,即为验211、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4.4.7.2对于较为重要的改造项目的图纸,设备工程部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移交公司档案室。4.4.7.3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其返工所用工时设备工程部和申请部门不得认可,主管部门不得结算。4.5报废 若现有建筑设施不能满足需要或超过使用年限需作报废处理时,由其使用部门填写建筑物拆除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设备工程部负责实施,并做好记录。4.7管理4.7.1设备工程部应建立健全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相关资料,如台帐、档案等,有全公司平面布置图。4.7.2对已投入使用的建筑设施,设备工程部应半年对其进行一次普查,填写厂房建筑(专业)安全检查表。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拿出消212、除措施予以解决,以确保安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对工厂使用的电气进行安全管理,避免发生触电事故或火灾,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用电管理。三、职责3.1设备工程部负责电气安全的管理。3.2行政部负责生活用电的检查督促。3.3各部门负责用电安全的培训、宣传,督促检查本部门正确使用和维护用电设备。四、内容与要求4.1 各部门对机械、电气设备的正常操作之外的作业,包括换刀、清堵、清洁等,均应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设备工程部应积极实施整改,使各电控柜闸刀开关逐步具备上锁的条件。4.2电能的供给,按生产需要执行。4.3变电站的高压电作业安全管理,遵守变电站高压送电、配电操作规程及电业安213、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二票四制”:工作票;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中断、转移、终结制度。对临时用电、生活用电的管理,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执行。电气设备的标识,应严格按电气安全标识的规定执行。4.4电工作业应持证上岗,按国家及公司规定进行培训、取证和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部门应有特种作业人员清单。4.5设备工程部应编制手持电动工具和电焊机清单,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并记录。检测不合格的,立即整改。4.6防雷设备:在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安环部联系当地气象局到工厂进行接地检测,检测结果存放于资料室,检测发现不合格的,立即整改。防雷设备的技术安全要求如下:a) 防雷设备的接闪器214、应位于最上部,并高于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防雷设备的下引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导电性、热稳定性和耐腐蚀性,地面以上2m及地面以下0.5m应加保护。b)防雷设备的接地设备用圆钢的,其直径为F10F8mm,用4mm的厚扁钢。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W,阀型避雷器不应大于510W。雷雨天时,尽量减少户外工作,离开大型建筑物8m以上的距离。并避开照明线、动力线、电话线等。4.7使用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或电气人员的作业,必须正确穿戴绝缘劳保。4.8任何地下开挖,需按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执行,向设备工程部申请确认,避免损坏地下电缆等。4.9 在甲类车间、危化品仓库等特殊场所,应安装防爆照明灯,不得安装碘钨灯及215、60W以上(含60W)白炽灯。4.10安装在地面的电机,其进出电缆,应考虑不被叉车、原木等撞损造成漏电。4.11在潮湿地方或在接触水的电机、布线、接线盒、检修箱、配电室的门、窗应符合电气技术安全规范。4.12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的回路的标称电压相适应。4.13选择电缆时,应考虑所能承受的额定电压、电流、发热量及机械强度。4.14单相10A以上的用电器,应避免安装插头、插座。4.15配电线路应设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4.16配电室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2级,其它部分不应低于3级。4.17各部门应正确使用维护电气设备,积极参加电气安全知识培训,自觉执行生216、活用电、临时用电安全规程,生产作业与检修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一旦发现线路破损、电控柜关闭不良、手持电动工具损坏等任何与电有关的问题,应及时与设备工程部联系解决,不得擅自处理。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二、范围2.1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三、职责3.1设备工程部负责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3.2安环部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3.3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四、内容与要求4.1电气安全管217、理4.1.1设备工程部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4.1.2设备工程部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4.2.3生产部、设备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4.1.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2蒸汽安全管理4.2.1设备工程部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4.2.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4.2.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4.3循环水安全管理4.3.1设备工程部负责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218、护和检修,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4.3.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4.3.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4.3.4设备工程部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4.3.5生产部负责车间与设备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4.4冷冻盐水安全管理4.4.1设备工程部负责冰机及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4.4.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4.4.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4.4.4设备工219、程部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负责定期补充氟利昂。并定期检测盐水浓度不得低于1.15。4.4.5生产部负责车间与动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4.5消防系统安全管理4.5.1相关部门遵循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供应部:负责易制毒化220、学品准购证的申办、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3、仓库: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四、内容与要求4.1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在危险品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存放于指定位置,实行双人双锁。易制毒辣化学品应加强日常养护、专人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以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的安全。4.2储存规程4.2.1储存方式:分类储存。4.2.2储存场地要求: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储存场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要求,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未经批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4.2.3应按腐蚀性、易燃性等分类存放。4.3养护管理4.3.1通221、风:保证在库易制毒化学品性质稳定,仓库应每天开窗通风。4.3.2检查:出、入库检查是保证安全储存的基础,便于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账物卡相符,数量准确。检查内容主要有:A、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手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B、验收人员校对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标志、生产厂家等,如货物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商务部作出相关处理。C、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商务部作出相关处理。D、不得超量储存。E、应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4.3.3日常检查:易制毒仓库应定期检查,检查内容有222、:A、库房内严禁动用明火,特列情况需要在库区用明火必须要根据公司规定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措施。B、检查堆垛是否稳固,堆垛必须码放整齐、稳固,严防货物坍塌造成包装皮损或其它安全事故。C、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变形、物品有无潮解、风化等。D、检查库内环境,库房是否漏水等。E、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防止失灵。4.4易制毒化学品的销毁处理4.4.1对于过期、损坏的易制毒化学品需销毁处理的要做好记录,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销毁,做好记录。45注意事项4.5.1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分类存放。4.5.2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易制毒化学危险品,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223、。4.5.3接确易制毒品人员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危化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的埋地、地上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管道包括输送铝粉、氮气、柴油管道。三、职责3.1安全员负责对公司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工作,并做好巡检记录;3.2安全生产部、品管中心负责各自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224、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3.3综合部负责柴油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内的管道日常检查及维护工作。四、内容与要求4.1建设安全管理4.1.1公司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应由具有化工设计甲级资质和相应的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4.1.2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应设置永久性明显警示标志。警示标志毁损或不清的,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新。4.1.3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试压半年后仍未投用的,投用前应重新对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4.1.4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试运行应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实施,试运行过程中应对管道沿线进行防护。4.1.5严格控制氮气管225、道穿(跨)越公共区域。4.2运行安全管理4.2.1禁止下列危害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4.2.1.1擅自开启、关闭危险化学品管道阀门;4.2.1.2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及附属设施;4.2.1.3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4.2.1.4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4.2.1.5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放置重物;4.2.2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4.2.2.1种植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4.2.2.2取土、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226、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4.2.2.3修建厂房以及修建其他建(构)筑物。4.2.3安全员除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进行巡检外,还应对管道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录。管道附属设施包括:4.2.3.1管道的加压站、计量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储罐等;4.2.3.2管道的水工保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设施;4.2.3.3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4.2.3.4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4.2.4有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时,安全员应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值班制度一、目的 为了切实227、抓好安全生产,提高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效程度,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领导、中层干部及相关技术人员值班、带班管理。三、职责 安全部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公司领导带班表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本规定人员的考核。四、内容与要求1、值班人员主要职责: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5)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228、和生产安全事故。2、具体规定1)带班人员负责填写领导现场带班记录,填写值班交接记录,主要是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安全事项2)领导带班必须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3)每日值班人员必须与下个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在值班交接记录确认签字。4)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的,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安委会安排其他人员值班,同时变动现场带班表。5)当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3、考核带班领导考核由公司安委会进行考核。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229、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不填写相应记录的;不认真履行带班工作职责的。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惩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搞好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确保安全运输,根据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入厂车辆的安全管理。3职责3.1安环部属于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归口部门,全面负责厂内交通安全管理。3.2门卫负责对入厂车辆进行安全告知。4入厂车辆安全规定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城市、公路交通规则。4.230、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生产区内严禁吸烟。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生产区。4.5厂区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厂门和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使,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4.6严禁在道路、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4.7车辆通过厂门口、弯拐时,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4.8自行车不得骑飞车,进出厂门必须下车,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4.10道路上不准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4231、.11厂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4.12机动车辆行车禁令:4.12.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4.12.2严禁酒后开车。4.12.3严禁超速开车。4.12.4严禁空挡溜车。4.12.5严禁设备带病运行。4.12.6严禁不戴阻火器进入生产区。4.13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4.14厂内交通安全由安环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各部门档案管理。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232、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三、职责1、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管理。2、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四、内容与要求1、归档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233、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2、归档要求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234、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3、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按照 有关规定做好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4、档案的利用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235、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目的:为评价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实施状况,降低公司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和需要改进事项;同时确保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的质量,保证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安236、全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机制,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全体人员及生产、经营全过程。3、职责:(1)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各部门每年对公司本年度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考核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根据自评隐患整改计划进行各环节整改。4、自评准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5、自评工作程序5.1自评时间:每年11月底。5.2自评小组构成: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安环部负责人成员:生产部、综合部、质量中心、营销销部、设备工程部、财务部等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地点设在安环部办公室5.2当公司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237、发生变化、职业危害、重大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公司安全员应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5.3自评工作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评分细则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形成自评报告。5.4自评工作根据自评报告汇总的不符合项的有关内容,形成切实有效的持续改进计划和措施,由公司安全员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改进和完善。5.5自评考核工作应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6、附则6.1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制定并负责解释。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二、评审的主要内容 1、标准化同覆盖范围的充分性; 2、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物、财、技术238、)的保障情况; 3、现场人员职责的合理性; 4、员工和相关方抱怨; 5、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 6、事故统计分析; 7、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的有效性; 8、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9、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 10、评审监测与检测记录。 三、评审的频率 管理评审按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计划进行,一般一年一次。 四、评审的结果 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具备的主要内容有: 1、标准化系统的效力; 2、管理过程的改善。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如:方针、目标和指标、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数据分析、监测、风险降低; 3、资源需求(人、财、物、技术); 4、预防损失和对识别风险的缓减计划等。剧毒品管理制度239、一、目的为预防剧毒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及实施“法制管理,技术控制和全员教育策略”,为做好以上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公司所有剧毒品领用和废弃管理。三、职责:1、安环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2、QC:按要求领用、使用、退回。3、仓库:派专人日常巡查管理。四、内容与要求1剧毒化学品应用专库进行储存,且实行双人保管制度,双人签名确认后方可发料,由安全、QC负责人对全过程进行监控,仓库门实行双人双锁制度。2作业场所必须与生活场所分开,不得住人。3剧毒作业场所应当与其他作业场所有效隔离。4必须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5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240、事故通风设施。6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7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8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9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和处理从事剧毒作业劳动者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10维护、检修存在剧毒作业的要求配戴防护用品,并确保劳动者实际、正确使用。11维护、检修存在剧毒化学物质的生产装置,事先必须制定维护检修方案,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12进入存在剧毒化学物质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必须事先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劳动者进入前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通风,并现场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后方可进入作业。劳动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并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13劳动者结束作业时,劳动者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须存放在剧毒作业区域内,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区域,公司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存放设施。14所有进入剧毒作业场所,必须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