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奖罚制度54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6434
2024-09-08
54页
305.43KB
1、公司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奖罚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本工程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本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颁布、实施。编 制: 审 核: 颁布批准人:颁布日期:目录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4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4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14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76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227. 安全生产费用计量使用制度278. 安全生产验收管理规定319.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3210. 关于租赁、承包、劳务分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341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3612.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3813.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914.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215.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416 . 关于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管理的规定 4617.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5118.危险源登记及监控制度5219.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320.班前会制度5621.一线工人进场登记管理制度5722.防火消防管理制度5823.一线工人业余学3、校管理制度6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项目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全面负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以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为内容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第三条 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4、故死伤率为零;事故隐患整改率100%;事故及时结案率100%。2、安全达标:100%;3、文明施工:优良;4、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合格率达到100%;5、施工人员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6、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贰万元以下。第四条 在管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坚持科学管理和文明生产。在订立工程承发包和劳动合同以及在执行租赁制等经营机制时,要把安全列入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奖5、罚要严明,并作为项目评选文明职工、优秀青年技术干部以及岗位提升晋级的考核指标,具有一票否决权。第五条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和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及时表彰、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第六条 坚持技术与安全统一原则。对新技术、重点、难点和危险性较大项目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把好规划、审查、实施和验收环节,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七条 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认真执行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6、休假制度,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第八条 本管理规定由项目安全部监督执行,并负责解释和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完善项目安全机构的建设,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实行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并落到实处。项目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选用懂技术、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职工担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须征得业主、监理单位及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同意方可调动。 第二条 项目的安全组织机构:纵向到底,即由项目经理部、部门(工区)、班组三级组成,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横向到边,各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各7、负其责;纵横联锁,形成管理网络的安全保证体系。1、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各作业班组的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工作。2、工区、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以及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经常检查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协助作业班组负责人(班组长等)管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条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业主、监理单位所下发文件及本标段情况制定8、实施细则。2审查和考核本标段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情况。3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4关心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评比、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按期或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生产任务布置安全工作。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召开会议,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第四条 落实开展“一校”、“一会”、“一志”活动,着力通过常态化的教育培训和风险预警,提高一线工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1.一线工人业余学校9、实行“一长三员制”,即项目经理担任校长,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工程师任教员。每一周开展一次,应紧密结合项目工程内容,分析在施工生产、技术管理、设备保养、安全责任以及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需及时解决的技术难题进行培训,确保对每个工人进行教育。2.班前会制度,每班组每天一次,在上班前或换班前,主要对当天的施工工序的讲解,重点是针对不安全因素,提出防范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3.安全日志,做好每天的现场记录情况,当天的天气情况、各班组作业的内容、作业方法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的现10、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2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生产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3负责搞好职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部工作,组织检查安全生产。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落实整改。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6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7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第二条 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11、日程,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2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施;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伤愈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内容有安排、有保证;3支持安全部工作,主动听取汇报,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4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负12、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落实改正办法及措施;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第三条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4在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513、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以及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第四条 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14、的规章制度。2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3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4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5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6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验收和提出结论性意见。第五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15、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2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3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4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5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7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8做好安全工作各项记录和有关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第六条 质检员安全生产职责:1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16、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2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妥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3执行项目安全技术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方案,防止造成安全事故发生。4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坚决制止,避免因不合格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5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第七条 专(兼)职防火消防员安全生产职责:1 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防火法令、法规、宣传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2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宿舍、食堂、17、仓库等地的安全、防火工作,发现火险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3对于各类防火器械的配备布置要求,及时提出合理意见,并按期更换药物和维修保养。4发现火灾隐患,通知立即整改,同时有权暂停施工,待消除火灾隐患,再行施工。5发生火灾。立即会同工地负责人组织指挥灭火,并即报火警“119”,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位。第八条 资料员安全生产职责: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料存档和保管。2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3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生产,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4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虚假不切实际。518、坚持原则,杜绝作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第九条 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保方面的有关规定。2在采购安全设施、材料物品,劳动保护用品,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次充好和伪劣产品采购入库。3购买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4对于上门销售的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物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疵品与伪劣产品危害安全。5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报告上级处理。第十条 材料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职责: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19、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2对采购进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物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3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入库、登记入册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号码,以防伪劣产品入库。4出库时应按项目批准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和搞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发生事故。5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霉变与损坏,影响使用功能。6有权拒绝假、伪、劣设施物品入库,并报上级处理。第十一条 施工队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示、规章制度,确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对所管辖的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20、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法、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3组织所管辖的职工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和民工在使用和管理上的各项安全规定;4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要求,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和使用制度;5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6检查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立和使用,改善职工劳动工作环境条件。第十二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本工段、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经常组织本工段、班21、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3认真进行安全交底,开好班前会,不违法违章指挥,拒绝执行冒险蛮干的指令;4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6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部。第十三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1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现场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3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 4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5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22、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第十四条 项目部职工安全生产职责:1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接受企业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2遵章守纪,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听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爱护安全标志; 4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5发生事故后,应逐级上报,并23、应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6积极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有权越级反映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纠正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第十五条 计划合同部门的安全责任要点:1在编制下达生产计划时,要考虑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2在制定好有关月、旬生产计划时,要通知安全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的协调工作。3在排除施工生产障碍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4对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视同生产任务并优先安排,24、在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5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工作,了解现场安全进展情况,编制下一部生产计划。第十六条 工程技术部门的安全责任:1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2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等,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等技术文件,使安全措施贯穿在上述各项的内容之中,并要特别注意安全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靠性。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做试用试验,以保安全,完善和可靠。25、5会同劳动、教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6进行技术交底时,应明确、规范、细致地一并进行安全要求和相关规定的交底。7参加安全检查,对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及效果。8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第十七条 测量部门的安全责任:1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2测量钉桩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得随意抛掷。3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4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在桥26、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桥墩及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5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6水文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在陡峻的河岸进行观测时,应有简易便道和防护措施。在通航河流上,测量船应有信号设备。在江中抛锚时应按港航监督部门的规定设置信号并有专人负责瞭望。夜间进行水文测量时,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7冰上测量时应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冰封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遇有封冰不稳定的河段及春季冰融期间,不得在冰上进行测量。第十八条 试验室的安全责任:1试验人员必须了解所用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要求和性能,并认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防护状况。2操作时,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27、品,操作应精神集中,严禁打闹、闲聊及做其他事项。3试验室内及仓库内应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并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以备紧急使用。要求人人会用灭火器具。4电器、电源的安全规定:(1)各种电器必须由电工安装,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在电闸处安装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仪器时如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拉闸、断电,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并悬挂“严禁启闸”警告牌;(3)不得带电搬运任何设备,严禁湿手操作电源开关;(4)电炉、电热板、高温炉、电烤箱等设备,使用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各种电器设备用完后,必须拉闸断电。5试验器具的操作安全规定:(1)使用试验机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工作,在拉、弯钢筋时必须拿掉不用的附件,以28、防砸伤人,拉钢筋时人员不得靠近夹头,以防钢筋拉断后飞出伤人;(2)压力机使用时,必须先升起工作台,两人操作时,要坚持应答制度,试件放好,人离开才能开机试压。6化学试验安全规则:(1)各种化学试验必须按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各种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2)各种化学药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剧毒品、强氧化剂、强腐蚀剂设专人用铁皮柜保管,剧毒品严格建帐,使用人必须登记签名;(3)稀释强酸时,必须将酸液徐徐加入水中,不许将水倒入强酸中以免爆炸。强酸碱溅到人体上,应立即用清水冲洗;(4)不能用明火加热易燃易爆物质,加热各种腐蚀性挥发性溶液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不能用鼻直接闻有毒、有腐蚀性溶液和物质;(5)使用29、电热设备须有专人负责,用毕立即断电,待火种灭后才能离开。第十九条 设备部的安全责任:1制定安全措施,保证机、电、起重吊装设备、锅炉、其他压力容器等安全运行。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进行检查,应保证齐全、灵敏、性能可靠、有效、安全,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使其处于正常、良好的技术状态。2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会诸实施。3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其他压力容器、电器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4负责对机、电、起重吊装设备的操作人员,锅炉、其他压力容器的运行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30、作业合格证。制止无证上岗。5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吊装设置、锅炉、其他压力容器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等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第二十条 材料供应部门的安全责任:1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在购入时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2对采购的危险品,有毒品材料,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炸药、雷管等还必须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组织运输、贮存,并制定严格的保管、领用等制度;对材料,如袋装水泥、预制构件、钢材等的堆放、码砌,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在领用过程中出现伤人事故。3对购进用于支护的成品材料,如架管、扣件等均应按规定验收合格,达31、到使用强度要求,以保证在使用中不出现安全事故。4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5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6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7对所属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掌握对对材料特别是一此危险品的性能、贮存、保管的安全要求、规定。第二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的安全责任:1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和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2严格审查和控制上报职工加班、加点和营养补助,以保证职工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3配合安全部对新工人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定期安全32、教育和培训考核。4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意见。5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工人)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归档。第二十二条 财务室安全职责:1按照国家规定或实行需要,按比例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劳保费用,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2负责拨给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所需的宣传费用。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经常进行劳动卫生宣传教育;及时提出防暑药物、清凉饮料配方;做好测尘、测毒工作;对从事砂尘、粉尘、有毒、高温、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做好职业病的治疗工作和建档卡工作。2发生工作事故后,积极采取抢33、救、治疗措施,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3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对特殊工种要定期做体格检查,做好职业病的治疗工作和建档建卡工作。4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5做好炊事机具、取暖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岗位定人、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6做好因厂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处理工作 。7安装冬季取暖火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做到定期检查,防止煤气中毒。第二十三条 安全部安全职责:1宣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技34、术措施经费,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3制订年、季、月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定施。4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制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5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组织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工人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7研究分析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发生、发展规律,提出防范措施。8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9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35、工验收。10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12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活动。13组织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14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第二十四条 凡违反本办法,造成伤亡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按照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安徽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试行规定和安徽省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经济处罚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责任制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36、范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度。第三条 项目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工人。项目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条 项目安全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生37、产教育培训工作。第五条 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六条 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七条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国家安全生产方38、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八条 项目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副经理、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第九条 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第十条 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39、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第十一条 项目部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第十二条 项目部一线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总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第十三条 项目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十四条 总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40、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五) 有关事故案例等。第十五条项目部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七) 有关事故案例;(八)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六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 岗位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的重点、方法及程序;(三)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四) 有关41、事故案例;(五)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项目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项目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第十八条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九条积极参加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科组织、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亦可按照属地原则接受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安全部组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42、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第二十条项目以一线工人业余学校进行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第二十一条项目将安生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安全培训工作计划应于每年1月5日前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第二十二条项目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第二十三条项目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违反安全规定接受处罚后的强制培训除外)。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促进项目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措43、施。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项目及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忽视安全的乱指挥行为和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情况等,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条 安全检查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等为依据。第一章 安全检查形式第三条 综合性的安全月度大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每月中旬进行一次检查。第四条 不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领导和有关部门,根据施工安全情况,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第五条 经常性检查:由项目经理部和有关领导、部门和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岗位自检、互保互检、班组长检查、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巡查、安44、全员巡查,特别是对危险工作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第六条 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及气候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目的的安全检查,制定预防措施。第七条 专业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组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性安全检查。第八条 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从业人员思想松懈而进行的安全检查。第九条 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机械、设备、设施、工具的安全状况以及安全装置、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等,确保班组安全生产。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及规定第十条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环保检查情况,每月至少组织45、一次检查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考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考核工区、班组安全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查措施、查施工现场、查工区安全工作落实、查纪录、查整改措施、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查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纪录、查安全会议记录。项目经理要把分包单位纳入项目的安全管理日程,负责对分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的审查,明确安全责任,并认真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并作为是项目安全工作检查一部分。项目经理根据安全检查结果进行奖罚。第十一条 工区安全检查。工区每周对本工区检查一次,由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班组长参加的检查小组。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劳动纪律、查违章46、作业、查现场的临时用电、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优秀的班组和队给予奖励,对不安全因素和违章现象进行处理。第十二条 日常性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每日经常性的预防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并填写三查报备。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主要有:各级专职安全员和值班人员例行检查、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第三章 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第十三条 查思想1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方针政策法规在项目的具体落实情况,查各部门负责人和职工群众是否重视安全工作、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高度重视的程度、抓的深度和广度。2查各部门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强不强是否牢固,树立4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工作是否做到警钟长鸣。3查是否将安全工作放到首位,是否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处罚、轻思想教育的现象。4查是否认识到抓安全生产的迫切性的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重要性,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是否服从安全。5查对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目标明确了没有,落实了没有,效果如何。第十四条 查各种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第十五条 查纪律、查措施1查施工人员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是否尽职尽责,对违章、违纪现象处理教育是否有记录。2查年度、季度、月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是否根据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现场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方案,安48、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各道施工工序要有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计划、措施要随生产任务及时下达。要有记录有台帐。第十六条 查隐患1查施工现场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标准要求,生产便道是否畅通、平整。材料、构件、产品堆放是否整齐,重要运输设备、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现浇箱梁支架、模板是否按技术交底要求拆装。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2查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器材配备及管理情况,定制度,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有记录。3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有无培训及培训记录,有无上岗证现象。49、4查机械、设备的运作、保养情况,有无带“病”是否定期检测、保养。5查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情况,是按临时用电规定安装触保,有否接地线,线路配置是否科学、合理等。6查职工还存在哪些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苗头,有无进行疏导教育记录。第十七条 查整改情况1安全检查是发现危险因素的手段,安全整改是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因素。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作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2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令,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接到停工整改通知后应立即停工,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财、物促使危险隐患尽快解决,改完后立即通知检查人员前来复查50、,认为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3限期整改,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因素不能立即解决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停单位接到通知或给责任者以经济处罚。4口头通知整改,对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的可以在检查时口头通知哪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及限期改观。5搞好整改复查工作对于签发整改通知书的危险隐患,检查单位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或有革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凡逾期不改、整改不认真、对责任人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签发停工令。6检查要和评比、总结、奖罚相结合。每次检查都要有一个综51、合的评比意见,做到奖罚分明,对每个月、季、年度检查评比的材料部上报总公司,在年度的评比中,安全工作及指标也有考核权和否决权对有些单位和个人其指标完成较好,但安全指标完成不好或达不到要求,就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7在安全检查中,要注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也要总结发生事故的教训,要把这些正反经验进一步总结提高,以便找出规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总公司安全总目标的落实。第四章 安全检查要求第十八条 各种安全检查应根据检查形式,明确检查负责人,配备力量,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第十九条 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52、注重重点安全部位全面检查,及一般部位一定数量测点相结合的抽查。第二十条 检查记录。检查应形成检查记录,应认真,详细。第五章 安全检查方法第二十一条 检查应尽量采用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通常可以通过“问”、“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第二十二条 “问”通过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经常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第二十三条“看”主要查看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交接验收资料,“三定”使用,“四保”及“临边”防护情况,设备的防护装置等。第二十四条 “量”用尺进行实测实量,量安全距离,量安全高度,量临界尺寸等。第二十五条 “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53、量。第二十六条 “动作试验”主要指各种限位装置的灵敏程序,如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行走限位,龙门吊超高限位装置,翻斗车制动装置、行驶车辆的刹车系统。第六章 事故隐患处理和整改第二十七条 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登记,作为整改备查依据,以及制定指导安全管理决策。第二十八条 安全检查隐患登记外,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通知相关人员签字接收。第二十九条 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方案,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第三十条 在安全生产中造成一般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由项目经理部提出处理措施,上54、报公司批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由公司进行处理,并追究事故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刑法有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一条 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经理部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处罚,上报公司备案。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2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3发现有事故危险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4由于不服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6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第三十二条 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等责任事55、故,使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由项目责令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第三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况,除政府部门处罚外,公司会对项目进行5000元1万元罚款。1出现一人以上工伤死亡;2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重伤;3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第三十四条 项目每年对施工过程中对安全作出贡献和安全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一、伤亡事故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56、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第三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四条 人身伤害事故分类1人身伤害事故包括有:1)轻伤事故。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1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2)重伤事故。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3)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57、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6)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急性中毒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58、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需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急性中毒的特点是发病快,一般不超过1个工作日,有的毒物因毒性有一定的潜伏期,会在下班后数小时发病。二、安全事故报告第五条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项目的安全和伤亡事故管理,应当包括对全部伤亡事故进行全面管理,事故报告必须把轻伤事故包括在严格管理范围之内。项目对于安全事故和伤亡应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报告,同时对项目发生伤亡事故,应填写有关“伤亡事故登记表”。第六条 报告原则: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以最快速的方式,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安全管理部门;2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59、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项目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项目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4不得隐瞒和谎报伤亡事故。第七条 安全事故报告要求:1报告内容:内容应详细,包括事故发生项目、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2报告迅速: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使用最快捷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进行报告。3报告顺序60、:安全生产事故应遵照逐级上报程序。三、安全事故调查第八条 关于安全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如下: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负责人、职能部门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较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重大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九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61、。第十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个人不得拒绝。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第十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62、常工作。四、事故调查的目的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弄清事故情况,从思想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有效改进措施,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五、事故调查程序第十五条 调查程序1伤员抢救与事故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抢救伤员,疏散有关人员,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保护事故现场,不得随意清理,等待处理。2物证收集:收集事故现场所有留下的各种物证,并通过相应技术处理。3事故事实材料的收集:对事故发生前的有关事实及有利鉴别和分析事故的各种材料进行搜集。4证人材料收集记录:调查中应尽快找到事故的目击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记录所获得材料。5事故现场63、摄影:对事故现场不能长时间保留,有可能被消除或被践踏证据,利用摄影或录相记录下来。6事故图绘制:为直观地反映事故情况,将事故现场示意思、流程图,受害者位置进行绘制。六、安全事故分析第十六条 安全事故分析是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通过分析,找出事故主要原因和责任,从面采取针对性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事故分析分三步进行:1事故分析步骤。整理和研究调查材料,按照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分析,即整理、阅读调查材料,分析受害者的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责任者。2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即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64、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间接原因,即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七、安全事故责任确定第十七条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第十八条 根据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事故中的不同作用,确定事故主要责任者。第十九条 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的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八、安全事故责任损失统计第二十条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所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其计65、算范围包括:1)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2)丧葬费及抚恤费;3)补助及救济费用;4)歇工工资;5)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6)现场抢救费用;7)清理现场费用;8)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9)固定资产损失价值;10)流动资产损失价值。第二十一条 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其计算范围包括: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2)工作损失价值;3)资源损失价值;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及其他损失费用。九、事故调查报告第二十二条 就所调查的内容形式成书面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结论意见、责任分析、处理意见、防范措施、66、等基本内容。十、安全事故处理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公司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第二十四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现场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描绘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越位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67、责任。第二十六条 在调查、处理安全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 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2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十一、附 则第二十八条 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确定办法和事故的分类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 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应及时填写安徽交通集团事故快报表,并及时上报业主及监理单位。第三十条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费用计量使用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制度68、,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计划、有步骤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项目部加强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正常安全生产措施实施的需要,是促进施工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二章 资金计划内容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使项目经理部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的改善逐步实现计划的制度化。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要贯彻“四纳入、三同时”的原则,即纳入项目年度施工计划,纳入项目年度财务计划,纳入项目年度材料供应计划,纳入项目年度机械69、设备维修、保养、购置计划。要认真做到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等计划与项目的工程施工计划同时编制、同时投入、同时实施。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编制要适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危险源预测程度、事故预防处理、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技术鉴定、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改造、安全生产奖励、机械等投入的费用。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纳入分包和劳务队伍的安全责任范围。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审批和管理第六条 项目编制项目每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项目、金额、防护物资数量等计划,上报监理及业主有关部门审批,由监理审核批准,项目70、有关部门具体落实。第七条 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由安全部门协同其他部门提出具体计划。 第八条 成立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合理性、实用性进行审核,批准后费用计划,由项目相关部门组织执行。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监管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应经常了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以及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第十条 项目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和财务管理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项目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71、况。第十一条 项目于每月月底,向监理及业主有关部门提供本月安全生产费用计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来源和计提标准第十二条 项目以营业额为计提依据。提取资金的限额要满足本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保证工程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先进奖励等费用支出的需要,计划提取限额不得低于该业务板块营业额的1% 。若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高于上述比例时,应从其规定。第十三条 项目在新工程开工时应将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审核批准并形成文件下发,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为:一、完善、改造72、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1.“四口”(楼梯口、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5.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7.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8.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9.起重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73、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10.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11.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2.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2.防洪、防坍塌、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3.急救药箱及器材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5.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6.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7.其他救援器材、设备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1.重74、大危险源监控费用2.高空作业评估、整改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7.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8.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专职安全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起重、电焊等)体75、检费用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4.与安全有关的费用支出5.其他 在上述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上级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项目为从业人员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为从业人员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第七章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负责人第十五条 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从项目的工程施工实际出发,全程检查、贯彻、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第十六条 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将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76、效果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并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和上报。第八章 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据实结算制度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由财务统一管理、专户核算,费用使用由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根据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其管辖范围内按计划予以落实,要做到专款专用,按时足额支付,不能擅自更改,不得挪作他用,保证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时,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出。第十八条 项目财务部门应制定安全费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安全责任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安全上产费用应据实结算,实报实销。第九章 处 罚第十九条 对安全生产费用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77、,项目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安全生产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生产安全,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项目成立安全生产专项验收小组,由主管安全的总工程师、副经理任组长,施工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部门人员参加,对工程施工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措施计划进行专项验收;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部门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由设备部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78、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安全部对进场人员从业资格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方案及其相应的安全措施计划的安全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论证和说明。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危险因素的分析;(二)针对主要危险因素采取的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三)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四)安全专项投资概算;(五)预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无安全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予审查。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对其中安全措施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79、第六条 工程进行到中期,项目验收小组按照验收的原则对劳动安全专项验收。项目经理部应做好下列与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一)安全专项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2、劳动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名称、规格、数量及分布;3、劳动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投资金额;(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五)门吊、架桥机、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颁发的使用证书及劳动安全有关的检测报告;(六)其他有关材料。第七条 验收小组应在本公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专项验收表上签署验收80、意见;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应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第八条 项目各工区应根据验收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以保障后期工程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有关负责人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中断的生产安全事故。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一般81、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五条 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分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第六条 诫82、勉谈话诫勉谈话分为以下三种形式。(一)安全生产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分管负责人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1、发生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的;2、年内发生有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3、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点名通报的。(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1、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年内累计发生二起有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3、被国家主管部门通报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第七条 通报批评由公司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的事件均在全公司内通报批评。第八条 行政83、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按公司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一)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分管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二)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对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有关负责人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三)未按国家和总公司规定履行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四)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接到安全生产监察机关的指令后84、逾期不改正,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五)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督促、整改不力,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降级处分。(六)对已发现隐患或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行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撤职处分。(七)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指使有关人员阻挠、妨碍事故调查的,视情节,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或降级处分。(85、八)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撤职处分。(九)对及时报告事故信息,真实反映事故情况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或降级处分。第九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除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相关规定处以罚款外,公司还要本着严格管理的原则,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一)发生有死亡、重伤的一般事故的,视情节,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视情节,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特别86、重大事故的,视情节,处以不低于10000元的罚款。第十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犯罪嫌疑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发生有人员死亡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第十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依据事故结案资料、上级鉴定意见或国家、行业、地方主管部门通报等事实情况进行研究、确定。第十三条 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和认定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和认定为准。关于租赁、承包、劳务分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87、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项目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第四条 所有承包单位进场施工,一律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五条 承包单位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88、受总承包单位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第六条 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总承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第七条 承包单位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八条 承包单位投入生产的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各类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清退出场。 第九条 两个以上承包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89、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十条 承包单位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发包单位负主要直至全部责任,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公司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及追究责任: 1、与不具备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的; 2、签订的合同中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或责任归属不清的; 3、对于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调查过程中无法确定的; 4、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 5、经调查确定的其他属于总承包单位责任的。第十一条 在租赁活动过程中,要遵守下列规定: 1公司及所属单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租用房屋、机械设备等时,应90、先检查所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等安全状况,不允许租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材料、机械设备等。而且,不论以何种形式租用,都必须先签订合同,后使用; 2机械设备及其操作人员一并租用的,必须对其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落实现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等各项措施。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年4月第30号令),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1电工作业;2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3金属焊接切割作业;4登高架设作业;5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91、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劳动安全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需求、培训和考核、取证以及复审等工作的计划,并组织落实;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经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1年满18岁;2没有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备相应工种作业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4在本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2年并经过考核发证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或者受过特种作业教育并在本种作业92、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1年的中等(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2年组织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复审考核,对其劳动安全理论、实际操作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项目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第六条 在特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的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人员的监护和指导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禁止独立操作;第七条 项目范围内的特种作业,必须由持有相应作业类别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项目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禁止任何单位使用无证人员进93、行特种作业操作;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严格按照本种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保护监察员的监督检查;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公司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予以处罚:1对使用无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的施工班组,处以500元罚款,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2对超出本种作业范围或违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并处以200元罚款;3对伪造、涂改、转让操作证的,每证处以100元罚款;494、对违反本规定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予以处罚;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1、物资部负责提供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厂家。2、项目部材料员负责采购劳动保护用品。3、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证书及右安全标志的劳动保护用品。4、采购前材料员必须明确所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5、采购时必须签订采购协议,并且符合95、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第三条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1、每项工程开工后,即对现场的每位职工(管理人员、工人)发放安全帽,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要发放安全带,其他工种按需领用劳动防护用品,非一次性消耗的在工程结束后回收劳动保护用品。2、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求立即更换。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要把固定带系到下额部并系牢,安全带一头系在操作人员腰部;另一头系在牢固的地方。第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验收1、劳动保护用品进场前,由项目部技术员、安全员负责对防护用品验收。2、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保管员过数,并列出清单,同时分类堆放,妥善保管。3、对于不合格产品,保96、管员有权拒收。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需由保管员进行登记,方可领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97、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 4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反映出本工程环境因素、危险源的相关内容,针对本工程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制定出相应的控制风险、安全防护的措施、制度或管理方案。5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计划、有设计、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有审批。 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第三条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吊装、高空作业、深坑、支架搭设、梁板安装、基坑开挖、桩基、立柱、盖粱、现浇箱梁、模板98、工程、临时用电、预应力张拉、高空作业、跨线施工、夜间施工、防火消防及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2安全技术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业主及监理单位审批。 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工程的难点、重点,下列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1)临时用电施工方案;(2)脚手架施工方案;(3)模板工程施工组织方案;(4)基坑支护施工方案;(5)新材料、新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根据国家临时用电规范的要求,必须编制本项目部的临时用电99、方案,报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第四条 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现场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班组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施工队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施工队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项目部要按100、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第五条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 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的设备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101、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部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部的综合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第六条 必须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七条 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102、 第八条 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总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根据实际的原因,追究项目部分管工程师的责任;由于施工队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施工队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4总工程师或103、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施工队负责人以及各班组长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第九条 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机械设备的采购制度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机械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104、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第二条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1. 租用机械设备系指:租用的起重机械、基础施工机械、土石方机械、筑路机械、砼施工机械、钢筋及模板加工机械、交通运输车辆和特种工种车辆等,以下统称租用机械设备。2. 租用机械设备应具备的有效资料及证书:1) 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2) 机械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3) 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书;4) 机械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5) 机械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3. 租用营运车辆应具备的有效资料及证书:1) 机动车执照(号牌);2) 机动车行驶证;3) 机动车年检合格证;4) 105、车辆的使用、保养技术资料;5) 机动车保险凭证(车损和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等)。4. 租用的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应齐全,控制系统灵敏可靠。5. 承租方应对租用的机械设备、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实况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租用。6. 租用机械设备、车辆应签订租用合同,应包括:1) 技术资料移交明细表;2) 辅助设施配备明细表;3) 调遣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归属;4) 法定检修(大修)及年检责任的归属;5) 随机(车)人员的劳动用品、劳动安全保险责任的归属;6) 发生机损、交通、人员伤亡等事故责任的归属及其统计、报告责任的归属,租用机械设备(车辆)的106、安全管理协议。第三条 大型设备安装、拆卸的安全控制1、用于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主要是指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通过上报审批后,由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安装和拆卸,安装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施工起重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应进行验收,明确工作程序和过程控制。按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专业监控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工作及监控记录等,监控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2、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进行。3、起重设备安装前必须到当地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安装告知,并填写办理相关安装手续,安装107、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自查自检以外,再委托相应的建筑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第四条 设备的验收制度、检测制度和使用制度 1、验收制度:新购机械到场后,要严格审查所购机械设备的三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与设备相符。能启动操作的设备,车辆,要求生产厂家现场示范。确认操作平稳,无故障,无异响,性能达到要求后,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验收。2、检测制度,起重机械,龙门吊,架桥机等特种机械进场安装完毕后,应该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到现场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3、机械使用制度:施工现场的机108、械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严禁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械设备,杜绝施工现场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操作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第五条 特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特种机械设备主要包括:架桥机、吊车、龙门吊等2项目施工所用起重机械必须建立安全操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定人定机。并落实专人管理,制定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3实施要点(1)装拆由施工方提供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报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备案。(2)装拆时设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3)安装完毕后经当地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109、挂牌方可使用。(4)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4控制点(1)方案必须由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2)司机、指挥及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监督、检查工作由安全部负责。(3)安全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及调整工作由设备部负责。第六条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状况明细表,自有设备,外租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及规格。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机械目前状况说明等。按照公司所规定的上报日期,及时编制上报,上报月报表要加盖项目公章。 第七条 现场施工机械管理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公共总平面布置图和线路设置110、施工机械场地,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签订机械安全操作责任书,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1.第二条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者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2.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3.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4.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111、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的;5.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6.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7.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第三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如下: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经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1)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者;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3)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平台的除外);4)高空作业未穿防滑鞋;5)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爬梯者;6)在岗位上打闹者;7)在预制箱梁、施工机械、112、施工车辆阴凉处睡觉者;8)金属切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乙炔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没有防火措施的;9)使用震捣器、电锤及其它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没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10)电焊工以纸面罩代替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作业的(点焊除外);二、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对其处以100元罚款。三、非工作需要,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吊、架桥机、进入高空桥面作业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四、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翻斗车及炮车等)驾驶室外严禁载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员或机械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五、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起重指挥、电气焊工、金113、属焊接切割、厂内车辆驾驶(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翻斗车、平地机、汽车吊等),必须持有效期以内的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凡无证上岗操作者,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作业。六、挖掘机、各种吊车、龙门吊等作业时,臂杆下、回转半径范围严禁人员入内。违反上述规定对现场负责施工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施工队负责经济赔偿;项目部自有的机械设备,追究现场负责人和机械操作手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分别处以100元罚款。七、在高压线附近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因吊装而损坏用电、通信等设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装作业的施工队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114、外以100元罚款。八、对有明显标志并对现场施工人员已进行了交底在挖掘土方时而损坏地下管线的,由施工队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九、使用卷扬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起重机等要正确地选择并检查钢丝绳、吊具、锁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凡使用损坏程度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吊具、锁具,起重钢丝绳回头固定无保险卡或经过补焊的吊钩的,对负责施工的班组长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追究现场责任人责任。十、各种车辆、机械必须由固定司机驾驶、操作。司机、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应车辆和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将车辆、机械交与他人(无论有无驾驶115、证、操作证)驾驶、操作,违反上述规定对司机或操作员处以200元罚款,对非驾驶员或操作者处以100元罚款,发生后果的由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因工作需要由项目部领导安排的除外。十一、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没有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保养没有记录的对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并对设备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十二、生活区、施工区、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材的,对施工队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十三、因电器线路或电焊、金属切割作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导致起火的,对该班组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违章操作者处50元罚款,并对火灾所造成116、损失根据情况进行赔偿。十四、凡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或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对该施工队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损坏的标识、标牌。十五、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格的施工人员,分别处以100元罚款。十六、对存在有安全隐患,虽然在接到“安全隐患通知书”后对隐患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对拒不整改的施工队处以300500元罚款,并停工整顿。第四条项目每年在总结、评比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表彰与奖励关于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管理的规定第一条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117、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等,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项目危险源的登记及监控。第三条 职责1.项目部管理者代表负责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清单的审核与批准。2.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本项目辨识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3. 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负责对本项目施工生产、办公、生活区域内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二次识别、评价。项目工程部门负责编制健康安全和环保的控制措施或118、管理方案;项目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第四条 识别和评价方法一、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1. 危险源辨识范围为充分辨识危险源,根据公司的主要活动和服务过程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的特点,对容易导致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中毒、火灾、职业病等方面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包括进入作业现场的相关方人员的活动,使用的设备、设施、物资等)。2. 危险源辨识应考虑:三种状态a.正常(例如:每天的正常施工过程)b.异常(例如:设备维修、检修)c.紧急(例如:火灾、爆炸、坍塌)三种时态过去(例如:已经发生过的伤害事故) 现在(例如: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态) c. 将来 (例如:作业将119、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变更,新工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状态)3. 危险源辨识方法使用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a. 询问、交流。对于某项工作具有经验的人,往往能指出其工作中的危害。从指出的危害中,可初步分析出工作所存在的危险。b. 现场观察。通过对工作环境的现场观察,可发现存在的危险。从事现场观察的人员,要求具有安全技术知识和掌握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c. 查询有关记录。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可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d. 获取外部信息。从有关类似组织、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辨识出组织存在的危险。e. 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组织成120、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4. 风险评价 采用半定量计值的评价方法分析每个危险源导致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险程度的大小。评价方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进行。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个因素指标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其简化公式是D=LEC式中: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概率为1。但在考虑系统安全时,绝对不发生的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的将“发生事故可能性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为若干个中间值,如表121、1所示。表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危险性越大。因此将人员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将非常罕见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而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分别规定出若干中间值,如表2所示。表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C发生事故的后果 在公司范围122、内所有的活动、服务过程中,因各种过失酿成机械设备损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按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即人员受到伤害的程度、经济损失额度的变化范围进行界定(经济损失系指直接经济损失,泛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损坏财产的价值)。由于范围广阔,所以依据(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规定分数值为1100,如表3所示表3 发生事故的后果(C)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0010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403-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15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7伤残/经济损失110万元3重伤/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1轻伤123、(损失1105工日的失能伤害)D危险性分值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性程度,但关键是如何确定各分值和总分的评价。根据公路一局情况,总分在400以下,认为是低度风险,采用加强培训提高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检查等方法进行管理。如果风险分数值在400以上,是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重大风险,如表4所示。表4 风险等级划分D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备注7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操作5重大风险5007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4400500显著危险,需整改3100400一般危险,需注意2低度风险10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1第五条 工作程序一、 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1.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进行全公司危险124、源的初始辨识、评价,编制并下发公司已辨识的危险源,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公司相关部门掌握并保存与本部门分管业务工作范围相关的危险源评价表。2.项目经理部在工程中标后,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对该项目施工区域、施工过程、项目部驻地生活区域的危险源进行二次识别和评价。3.项目经理部在识别、评价危险源的时候,应参考本单位危险源汇总及风险评价表,针对本工程的特点、业主的合同要求和地方的特定要求进行二次识别和评价,编制出本项目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对于本单位未列入的危险源,项目经理部可直接补充。4.项目施工过程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以工程部门为主,安全部门协助。工程部门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反125、映出本工程危险源的相关内容,同时编制危险源表,确定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或管理方案。编制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按规定及时交到安全部门汇总。5.项目其他方面的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由各部门负责,其编制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按规定及时交到安全部门以便汇总。6.项目安全部门汇总、编制本项目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以及相应的控制措施或管理方案,由项目总工审核,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7.公司安全管理部对项目上报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进行审核,确定项目经理部所评价的重大危险源126、是否适宜,确定项目经理部制定的控制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性是否可行。二、危险源的更新1. 定期更新 每三年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各部门和各项目开展危险源的识别工作。 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项目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对施工全过程所涉及到的活动、设备、设施及办公室、生活区、试验室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价,编制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留底后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公司安全管理部对上报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进行评审,并编制公司的已辨识的危险源。 公司安全管理部依据公司已辨识的危险源,确定公司需控制的危险源,填写公司重大危险源清单,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批。2. 不定期更新 遇下述情况,应考虑是否需要更新 危险源汇总及127、风险评价表: a. 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发生较大变化 (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开发新产品等);b. 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生变化;c. 内审、外审及管理评审提出要求;d. 出现事故、事件、不符合;e. 施工工艺发生变化;f. 相关方抱怨或提出合理要求;g. 设备、设施发生较大变化;h. 其它情况需要时; 发生上述情况时,如需要更新,应按本规定第五条、1的要求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工作。第六条 记录1.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2.重大危险源清单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时项目部经常性的检查形式。包括:(一)项目部每月中旬组织一次128、安全专项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生产副经理、工程部长、安全部长等参加,这种月度定期检查属全面性检查。(二)经常性安全检查室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这类检查通常有:作业队(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巡回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三)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室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暑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危险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加班更要做好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安全隐患排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检查中发现隐患应立即进行登记,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内容包括检查129、组成员名单、检查日期、地点(桩号)、部位、隐患具体情况、隐患整改须采取的具体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下发至施工队整改责任人签收。项目部安全部门要在整改到期及时去复查,若整改合格即由施工队整改责任人填写隐患整改回复单,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签署整改合格意见。此隐患整改流程即算闭合。若经复查不符合隐患整改通知单中的整改要求,即要求责任人继续整改直至合格。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回复均须作为安全资料存档。危险源登记及监控制度一、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危险部位、场所、设备、设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危险源管理是以控制危险因素130、为核心,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危险源点的危险物质,设备设施状态,作业环境,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因素,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分级负责和督促检查。三、危险源的确定一般考虑以下几种情况:1)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设备安全度低,作业环境不良、事故发生率等3)具有一定的事故频率和严重度、作业密度等4)其他潜在危险。四、危险源确定后,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填写危险源登记及监控台账五、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应体现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根据设备设施,生产工艺,作业环境的变化情况,组织对危险源因素进行分析,确认,对其控制措施,对策的有效性,完备性进行评价,并予以完善。六、在危险源控制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七、危险源出现异常131、,上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应组织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制订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八、安全生产部应不定期、经常性的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避免和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范围内可能突发的紧急情况预防和处置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第三条 工作程序 紧急情况的确定1. 根据识别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需要控制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考虑本项目可能具有的危险物资和工作场所,以及特殊的气候环境,确定本公司潜在的突发事件。危险物资和工作场所以及特殊的气候环境可能有如下,但不限于此:易燃易爆液(气)体: 汽油、柴油、油漆、稀料、氧气、132、乙炔气、天然气等; 可(易)燃物体: 施工垃圾、冬季施工保温材料;化学危险品: 硫酸、硝酸、盐酸、磷酸等化学试剂;作业点/场所:高空作业、 现场电气焊作业点、木工棚、仓库、施工现场配电室、配电箱、临时线路;特殊气候环境(如冬季施工大风、雨季施工暴雨、雷电、洪水等)造成的紧急情况;易发生突发、群死群伤的危险场所以及易发生流行性传染病(高致病性传染病)、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场所。2. 项目部在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时,应根据公司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和控制危险因素清单确定各自的潜在的突发事件,并做好应急准备。 应急准备1. 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项目部根据本标段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133、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的规定,制定本项目综合性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本工程可能具有的危险物资、工作场所、特殊的气候环境造成的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并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急救药箱。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还应根据对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措施失效时,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和抢救行动,以及对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其它影响,采取的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在上级批准后,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的能力。2. 防火措施防火措施分为施工作业动火预防措施和防火安全检查: 施工现场动火施工前的预防措施施工现场动火作业134、时,由技术负责人按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计划书、建筑工地用火审批表,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施工动火作业的预防措施凡在易燃易爆、危险要害部位等施工区域动火,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制订动火措施,交公司安全部审查后,技术负责人现场对施工班组和操作者进行安全教育和详细交底,由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动火监护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防火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班组每日巡回检查。各级检查都应做好相应的记录。检查可按照下列内容进行:a.电器设施、线路安全性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环境的安全检查;b.施工现场用电和临时用135、电的安全检查;c.对消防器具(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定点标识、数量及完好性、维护与保养以及防火通道的畅通进行检查;d.对库房、临时设施及其它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相应的灭火器具和专人负责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e.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施工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及运输危险物品和设备的防静电、防雷电措施等进行检查。f. 多风、雨、雪季节施工,项目部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在多风、雨、雪季节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在遭受大风、雨、雪袭击前,紧急采取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因异常事故带来的伤害和环境影响。g.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提供与消防、医疗、环保等单位人员进行紧急联系的通讯录。 应急准备与响应136、的培训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年初公司施工管理科督促项目部对涉及紧急情况的员工进行紧急情况预防及处置方法的教育培训或进行紧急情况处置的模拟演练(如医疗、疏散、救护等),使其掌握紧急情况的预防与处置方法。 应急演练1.项目部在各方面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有针对性地、适当地应急演练。应急演练之前应制定演练计划,并通知到业主及监理单位。2. 每次模拟演练都要做好记录,以便事后的评审、分析。 应急响应1. 紧急情况发生时,现场作业负责人要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迅速向公司和项目部领导及业主和监理单位报告,并对事故现场进行维护、管制。2.项目部接到事故报告后: 立即组织相137、关人员启动应急方案及措施,并通知相关方。 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就有关需协调事项提出申请。 组织和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置。 纠正和完善1. 项目部针对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令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项目经理确认后予以实施,并同时交安全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2. 紧急情况发生后或模拟演练后,由项目部对本规定进行评审及必要时修订,使其不断完善;并对相应的应急准备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审和修订。保留文件更改记录。第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班前会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改善各班组的工作效率,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项目部将实行班前会制度,特制定如下:1、频率:每班每天138、一次(项目部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员不定期参加、安全员应经常抽查班前会开展情况)2、时间:每天上班前和换班前,每次班前会五分钟为宜,时间为15-20分钟。3、参加人员:当班所有员工4、班前会主持:由各班组长担任5、地点:各施工点现场6、内容:1)点名:参加人员签名 2)上岗交底:主要对当天的施工工序的讲解,天气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特种作业之间的配合和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体状态,杜绝带病作业。3)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讲解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怎么消除、避免出现安全事故。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7139、班前会结束后,由班组长将当天会议内容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上,项目部将定期对各施工队班前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不断予以改进。一线工人进场登记管理制度一、项目部安全部必须在项目开工时对各进场施工队进行分类(土方、结构、梁场等)编号,对每个施工队作业人员的信息进行登记;登记内容为施工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工种、进场日期、离场日期并附近期照片,此信息应真实可靠,由项目部、监理组审核合格后存档。二、进场人员经登记审核后,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对所有施工人员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140、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负责人实施,培训教育时间约20学时。2)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讲解、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是二级安全教育实施人。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施工队负责人或班组长是三级安全教育实施人。4)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须制作表格登记,且公司安全部负责人、项目部安部负责人、班组长(或施工队负责人)、受教育者均需签字确认。三、新进场施工队、施工人141、员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义务、权利。四、各施工队进场人员须接受项目部总工、分部分项技术员、安全部负责人对其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五、新进场工人在经过进场登记、三级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即可上岗。上岗前由项目部安全部给每个工人发放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工人签字领取,项目部制做表格存档。防火消防管理制度第一条 项目部消防安全职责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2.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据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3142、.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4.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3.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4.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6.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7.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8.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43、。9.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10.建立防火档案,单位应填写消防安全管理备案表,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第二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项目经理是本标段的消防安全责任人。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实施细则和法规,保障本标段符合消防安全规定。3.统筹安排本标段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4.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5.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操作规程。6.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7.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施工、管理的内容。8.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9.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144、,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检查。10.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11.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工作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12.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13.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制订临时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14.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填写消防安全管理备案表,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145、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7.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8.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该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第四条 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遵守标段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作人员防火、消防培训工作。2.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机要部位采取一定措施,加强检查。3.制定和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防火措施和安全教育,审批动火作146、业单。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加强危险物品管理,懂得危险品的使用情况。4.做好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情况,发现总是及时与有关标段领导商量整改措施,发现重大隐患,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5.对消防物品、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调换失效的器材,保持良好战备状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编写每日值班记录。6.接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扑救,减少损失。7.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完好,做好设备定位、定点和清洁保养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第五条 消防安全保卫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消防法规,在本标段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指147、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工作。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执行岗位防火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区域范围内的防火安全。3.部门安全负责人经常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知识,吸取外标段消防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好本标段防火工作。4.组织本标段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参加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保证本标段全体工作人员熟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中本岗位的职责,确保本标段工作人员会报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正确引导人员安全疏散。5. 严格执行明火,电气管理制度以及落实本标段的防火安全制度,经常检查重点部位安全情况,一旦发生148、火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确保工作区域内人员和财物的安全。6. 按照本标段的管理规定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每周防火检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应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线工人业余学校管理制度第一条 一线工人业余学校实行“一长三员制”,即项目经理担任校长,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工程师任教员。项目经理要对学校的开课次数和上课内容负总责。分部工程转换前,项目总工要亲自讲授施工和安全要点;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专职安全员或安全监理工程师要介绍本分项安全生产注意事项。针对一线工人,特别是一线工人的特征,结合实际,学校开课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149、法规;安全生产意识训练;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操作工艺技能培训及质量知识学习;安全心理与健康教育。第二条 业余学校的开办及培训内容设置,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特点,体现“四个紧密结合”:一是授课者都是有着较为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能紧密结合自身的施工(工作)经历讲授本岗位知识;二是能紧密结合项目工程内容分析在施工生产、技术管理、设备保养、安全责任以及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需及时解决的技术难题进行培训;三是授课者与听课者在施工中有着很密切的工作或业务联系,能紧密结合施工中经常联系的业务内容实行互动;四是项目经理部包括外协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对项目经理部所承担的工程施工有着深刻的认识,能紧密结合本标段具体施工项目进行重点讲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