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实验室及影视传播实验中心管理制度2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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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532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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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实验室及影视传播实验中心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 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2. 大学学生实验守则3. 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4. 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借用及损坏、丢失赔偿制度5. 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暂行管理办法6.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理念与定位7.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管理工作条例8.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实验教学规范化管理办法9.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实验室使用制度10.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实验设备管理、借用规定11.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设备器材管理制度12.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设备器材借用制2、度13. 摄像实验准备室设备器材借用管理细则14. 演播厅管理规定15.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实验材料管理办法16. 影视制作设备器材维修制度17.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18.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精神文明公约19.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岗位职责20.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21. 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安全卫生制度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一、 总 则第一条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重要基地, 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 实验室隶属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技3、术开发、生产试验等任务。它的工作是反映学校教学水平、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实验室在校、院(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第三条 实验室工作应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把培养适应现代化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全面发展的创新人才、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作为工作重点;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生产试验与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第四条 实验室工作应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 反对铺张浪费; 要加强科学管理搞好实验室的改造和建设;要有重点地以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设备装备实验室,逐步实现现代化。第五条 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要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和科学管理协调发4、展,提高投资效益。第六条 要重视实验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选派一些优秀教师参加实验室工作,制定配套政策与措施, 努力建立一支技术熟练、 结构合理、 具有较高专业技术素质、热心为教学、科研服务的队伍。二、 实验室体制与机构第七条 我校实验室实行校长领导下的学院(系、所)院长负责制,学校实验室工作由一名副校长主管,设置实验设备处协助校长工作。实验设备处下设实验室管理科及设备管理科以及物资供应中心,其主要职责是: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 政策和法令, 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实施细则。2.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组织制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把握投资方向,分配教学仪器设备经费,从而对全5、校实验室行使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等日常管理工作。3. 分管实验室队伍建设和人事, 劳动部门一起做好实验室人员定编, 岗位培训及考核晋升等工作。4. 主管实验室技术后勤工作,组织好物资供应和技术服务工作。第八条 学校建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 对全校实验室建设布局, 发展规划,科学管理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充分发挥民主办学的原则。第九条 我校实验室实行二级管理,即:校、学院(系、所)管理室,各级实验室在业务上受实验设备处指导。第十条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和职务聘任制, 要选择社会主义觉悟较高, 热爱实验室工作,有一定实验教学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讲师(工程师)以上的人员担任,校、学院(系、所)院6、长提名,学校正式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第十一条 实验设备处作为校长的行政职能部门, 处理日常工作, 行使学校对实验室协调,管理的权限。三、实验室队伍第十二条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由院(系)聘任报校设备处备案;国家、部门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主任由学校提名报上级主管部门聘任。实验室主任要由一级或二级学科(系)研究所的副职(一般应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的职称)担任,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具有相当水平的人员担任。实验室主任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热心实验室工作。第十三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7、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搞好实验室工作。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同时要做到团结协作,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第十四条 实验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确定为:技术员(实验员)、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师)、参加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经领导批准也可保持教师系列的职称。第十五条 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 级别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室工作的特点和本人的工作实绩,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实验室技术人8、员的资源,参在校学生数、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工作量、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及各种管理工作量的大小合理折算后确定。第十七条 学校定期开展实验室工作的检查、 考核和评估活动; 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四、实验教学第十八条 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对学生切实加强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求实创新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第十九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和教学的需要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实验室负责制订实验教学计划大纲,按计划9、准备和开出实验课,并负责编写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第二十条 要重视和加强实验教学环节, 努力创造条件, 使每个参加实验的学生亲自操作。要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要逐步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和创新实验,提高学生组织设计实验的本领。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学生课余有更多的时间在实验室自己动手做实验,逐渐做到全天候向学生开放。第二十一条 学生到实验室上实验课, 要做好实验前的预习, 听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实验并写出实验报告;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原材料;若有创新及改革10、之处,实施前必须经实验指导人员同意后,才能进行。五、科学研究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要不断以现代化技术成果装备实验室,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使实验设备和测试手段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研究任务。第二十三条 根据科研任务的要求, 实验室积极承担科学实验工作。 及时掌握国际、国内同行的实验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水平。实验室除完成本单位科研任务外,要积极为本校有关的研究工作提供技术和设备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第二十四条 根据各学科的特点和科研方向, 实验室要建立各种基本实验装置如各种类型的试验台和专用设备等,这些基本装置既能满足当11、前教学和科研的要求,又要符合长远发展需要。六、社会服务第二十五条 凡是有条件的实验室, 在保证教学和科学研究需要的前提下, 应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实验室进行开发、生产应当紧密与教学和科研联系,并严格执行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实验室进行社会服务的方式,应当根据情况灵活多样,如开展四技服务,结合科研项目进行新产品试制与中试生产,组织力量自制教学和科研所需的实验装置或设备,利用实验室设备进行零部件加工,有条件的也可以选择合适产品进行小批量生产。七、实验室常规管理第二十七条 健全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1. 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章,使用维修保养制度。2. 实验室安全、卫生、保卫制度。12、3. 制订仪器设备保管、借用、损坏赔偿等条例。4. 制订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5. 建立设备账、卡,并定期检查做到账、卡、物三相符。6. 每半年进行一次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效率检查。第二十八条 实验室技术信息管理1. 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使用卡和维修记录,定期检查。2. 建立实验室计算机管理和信息系统。1) 实验技术人员信息2) 实验室技术装备信息3) 实验教学情况信息4) 实验室科研情况信息5) 历年实验室建设投资信息6)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信息7) 兄弟院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信息第二十九条 实验室统计管理1. 实验室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统计2. 实验教学(实验开出率)情况统计13、3. 教学科研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效益情况统计4. 实验室技术人员情况统计八、实验室评估和评比第三十条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 教授、 讲师实验技术人员组成的校实验室评估(比)小组,定期对实验室进行评估(比) 。从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以达到表彰先进,推进改革,加速实验室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第三十一条 评估和评比条例和方法详见上大实验室评比条例。九、实验室安全制度第三十二条 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保证。 全校各实验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 加强安全制度教育, 重视安全技术工作。 各学院 (系、所) 、研究室分管实验室的主任分管此项工作。第三十三14、条 每个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技术人员, 安全技术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有权提出询问,对不听劝告或有碍安全的人有权停止其操作,各领导要支持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第三十四条 各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工作的特点,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防火、 防盗窃案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第三十五条 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与身心健康, 实验室应对易燃、 易爆炸、粉尘、有毒(物质)气体。放射性物质、高频电源、超高电压、大幅度振动、强烈持续噪音。对高温、高压、热幅射、极强光闪烁等各种场合及有关设备,制订出严格的操作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并由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监督执行。第三十六条 对由于官僚主义15、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严重污染、中毒、人生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时,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院(系、所) 、校报告。学院(系、所) 、校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做出严肃处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并把处理结果上报市教委。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或扩大事故真象者,应予严肃处理。第三十七条 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药品, 易爆和剧毒危险品, 应按规定设专用仓库存放,并指定专人(二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掌握,严密手续,专人领用保管,安全防范措施可靠。第三十八条 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要贴在墙上。 安全防范措施要齐全, 各种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挪用。大学学生实验守则一 16、学生必须按预约时间或按教师规定时间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二 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并由实验指导教师提问检查。三 学生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工作,需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方能启动设备,正式开始实验。四 实验时,要严肃认真,爱护公物,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不准喧闹谈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五 对实验的方法步骤及实验设备如有疑问,应向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提出。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六 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17、备损坏的,要照章赔偿,追究责任。七 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挥。八 实验结束时,实验中使用的各种工具、材料、仪器等必须向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交代清楚,整理好实验现场后,方能离去。九 每次实验结束时,实验教师应对实验数据签字认可。学生应按时送交实验报告,教师按章对实验报告进行必要考核。实验报告不合格者必须退回重做。无故不做或不合格重做者,第二次的实验材料费应由学生自理。十 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科学实验技能,提倡由教师组织或学生自己提出,在教学计划外进行探索性、研究性实验,但均需事先向18、有关实验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十一 本规则由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对不遵守本规则的学生,实验指导教师可责令其停止实验。十二、对学生自带项目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规定,可参照“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和本守则有关条款。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一、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贯彻国家教育部教高20009 号文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学校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防止公物私化,保证学校的教学、科研、生产和行政等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全校师19、生员工都要自觉爱护,杜绝铺张浪费和损坏公共财产的不良行为,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专人负责。各级领导应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经常对管理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经常检查设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二、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三条 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学校由一位副校长主管全校设备工作。根据“统一领导,分口管理”的原则,由实验设备处负责全校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工具、量具和器具、行政办公设备等十大类物资的管理工作,并负有审批、监督、检查、调拨、分配、管理的职责。1. 我校仪器设备实行校、院20、(系)二级管理,各院(系)应由一位副院长(副系主任)主管设备工作,并设专职院长(系主任)助理或者院长(系主任)秘书,协助管理设备工作。各院(系)实验室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的基层单位。2. 各类经费购置或接受捐赠等仪器设备的产权属大学,均应按学校正式建制单位办理入账手续。三、 范 围第四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为学校专用仪器设备1. 单价 800 元人民币(含 800 元人民币)以上, 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非易损能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生产、行政用仪器设备,以及 2000 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种软件。2. 需移交给委托单位的实验室小批量试制产品和科研样机所需配置的外购设备,均应凭合同任务书(复印件)到实验21、设备处办理审核手续后报销。3. 自制或国内外(境外)捐赠、校外调拨的仪器、设备及各种计算机软件,凡符合上述规定的,都应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或转账手续。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资产值1. 因技术改造扩充新的功能而增加其价值时,按所开支的材料、工费增加原值。2. 有的设备不配套,后购置的原缺附件,按实价增加其原值。3. 原有的设备,因毁、损、拆除其原有部份时,应减少其原值。第六条 各院(系)由一位副院长(副系主任)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各使用单位必须选派思想作风好、工作认真负责的在职人员任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在业务上受实验设备处的指导。管理员的职责是负责财产的保管、监督、检查、建帐和建档,办理借用、调拨、报废等手22、续。凡教学、科研系统仪器设备管理的基层管理员,需报实验设备处登记备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调换。如工作需要调动时,须事先报实验设备处备案,办理移交手续。四、管 理第七条 仪器设备购置1. 实验室根据建设规划和实验教学的需要,制定出下年度的教学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经主管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实验设备处汇总。实验设备处根据经费分配情况及申购的合理性进行预审,报主管校长审核后,办理申购手续。2. 实验室申购单价在 10 万人民币以上(含 10 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20万元人民币以上计算机) :或者有一定批量,总、价值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或者单价较小、集成为一个系统超过 30 万元人民23、币的仪器设备,购买前必须填写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 单价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由实验设备处及各院(系)共同组织专家论证,要求由两位校外专家,一位校内专家组成专家组,论证报告及审购单交实验设备处审核报校长审定备案。3. 申购仪器时应该详细填写仪器设备的性能、规格、型号及使用条件等。4. 凡教学需要自制设备、装制,一律事先以书面报告报实验设备处批准,在自制完成后应验收、入帐。5. 所有仪器设备一律通过实验设备处认可才能报销入帐。 第八条 仪器设备的验收1. 常规验收:仪器设备到校后,由申购单位组织专人或验收小组对发票、说明书、装箱单及其他技术资料等进行校24、验,检查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经验收合格后逐项填写大学进口及国内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箱记录2. 技术验收:对购入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和大型设备,特别是进口仪器设备,由申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和使用单位联合验收,逐条考核该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功能等,并填写大学进口及国内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质量验收记录列出验收技术指标签名后存档。 上述验收中,如发现损坏或短缺情况,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由采购部门向供货(运输)单位提出。办理退、换、赔等手续。精密、贵重、稀缺、进口仪器设备如达不到订货合同技术指标,应由采购部门向商检局提出商检,开具商检证明,向供货单位索赔。未经商检不得动用。第九条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25、的管理和核算,必须建立必要的帐册,进行登记、核算、管理、清点等。根据财务、财产管理、财产使用三级设置固定资产帐。1. 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基金总帐户(资金来源) ,同时设置固定资产总帐户(资金结存类) ,并按规定设置明细帐。2. 实验设备处设置与财务部门及使用部门相对应的收支日记帐、分户帐、分类帐。3. 财产使用部门设立固定资产分 YF 帐,并注明存放地点及使用单位。财务、财务管理、财产使用三方面要定期检查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4. 实验设备处每年将当年入库的设备帐报财务处核对,财务处也应将当年报销的设备帐报实验设备处核对,确保帐帐相符。5. 凡属大学所有的仪器设备均应以实验设备处的“26、大学设备固定资产帐册”上的台(件)数、金额数为准。6. 使用单位均应到实验设备处填写“大学固定资产(教学科研设备)验收入库单” ,以下简称(设备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经审核盖章后,财务处方可报销。第十条 各使用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仪器设备要做到充分利用,坚持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生产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一条 不得任意拆改仪器设备。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特殊改装的,由使用单位提出具体拆改方案,经主管院(系)领导签署意见,报实验设备处审批同意后, 方可拆改; 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需经实验设备处审核, 并报主管校长批准。改装后的仪器设备要重新验收入27、账。 对未经批准擅自拆改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赔偿损失。第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借用和仪器设备出借要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1. 校内各单位借用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主任签字批准后,管理员办理出借手续。所借仪器设备应爱护使用,借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若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2. 外单位向我校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能同意,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实验设备处审核,报请主管校长批准。1) 校外单位洽借仪器设备,必须携带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使用单位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同意批准,报实验设备处备案,方可办理借用协28、议书,并收取一定费用。2) 对未经批准,擅自向校外单位出借仪器设备,学校应追究当事者责任,并且每天按仪器设备原价的 25%收取罚款。3) 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出借给私人使用。本校教师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须经实验室主任签字批准。本科生和研究生需要借用,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归还时,管理员应认真检查。如发现损坏,遗失,应予赔偿。4) 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的教职工,毕业分配的学生离开本部门前,应归还借物。经实验室主任签字认可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离岗或离校手续。出国学习人员也必须按上述原则进行。5) 所有仪器设备不得私自带出校外。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者,需按规定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29、理出门证手续后,方准带出。五、处 置第十三条 校内仪器设备调动时,由调动单位管理员填写大学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 ,经调出和调入双方实验室主任同意、签字、盖实验室章,报实验设备处,经实验设备处审批、盖章认可后,方可调动。仪器设备向校外调拨,须按下列原则进行:1. 调拨仪器设备必须确认是我校闲置多余,已不适用教学科研需要的仪器随便设备。调拨单位必须持正式介绍信,向院(系)和实验设备处洽谈协商,经三方同意后,办理大学物资设备调拨单并经对方单位签章认可后,方可调拨。2. 外调仪器一律实行有价转让。转让价格视该仪器设备使用、折旧等综合情况确定。学校投资设备转让所得款项应全额归学校。3. 单价 1 万元人民30、币以下的仪器设备外调,由院(系实验设备处处长审批;10 以上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外调,须经主管校长审批。第十四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1 仪器设备符号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申请报废:1) 达到或超过使用期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修复价值者;2) 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实验用房改建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毁者;3) 因意外灾害或突然事故,受到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者;4) 修复费用超过或接近新购价值者;5) 凡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淘汰或不准再用的产品。2.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填写设备固定资产报废单或大型设备报废审判 ,经实验室主任、及主管院长审核后,送实验设备处审定,经技术鉴定及31、主管校长审批,由实验设备处备案、销帐。3.单价 10 万元人民币以下仪器设备报废,由实验设备处备案销帐,单价 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仪器设备报废,由实验设备处处长审批;单价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仪器设备报废,须经主管校长审批;单价 100 万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仪器设备报废,报教委审批;单价 5 万元人民币以下,一次总价值在 100 万元日内、人民币以下仪器设备报废,由校长审批。第十五条 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作留用,使用部门需要留作教具或拆卸零件维修,须经实验设备处批准,并注明报废留用标志,其残植列入低值品帐中,以利备查。第十六条 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和赔偿对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32、丢失者均应赔偿,其中失窃者须上报校保卫处备案,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严重失职,发生重大事故又隐瞒不报者,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借用及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为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作如下规定:一、 每个实验室设一位设备管理员, 负责本实验室的财产管理工作。 对固定资产 (800元以上)要逐台建帐,做到帐、物相符。对陈旧设备要办理降级使用、调出、报废、报失、报损等手续。800 元以下低值耐用设备及工具和两用物品要建帐,做到帐物相符。二、本院(系)教师借用仪器设备,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到设备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借33、用物品要定期进行清理。三、外院(系)教师借用仪器设备,要由借用教师申请,双方实验室主任同意(签字)后,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借用设备凭据) ,借用期限由双方协商,办理有关手续。四、为了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在不影响本院(系)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可以向外各单位借出仪器设备,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更新维护设备用。出借设备收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设备出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过时要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借用单位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并及时追回。五、出借仪器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借用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立即组织力量查明原因,当事人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由实验室主任会同34、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院(系)设备管理负责人审核,并上报学校设备处备案。经实验室主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凡属非责任事故,要研究事故原因,制订措施防止再次出现事故。具体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酌情办理。六、学生实验中,借用器材要登记,实验后要如数 交还。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暂行管理办法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为了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使其处于最佳状态,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暂行) 。一、仪器设备的维修35、原则1. 属大型精密仪器(另行规定)2. 一般常用设备发现失灵、损坏等情况,本部门应及时进行修复,为节约经费支出,减少资金外流、损坏的仪器设备修理采取“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各系、部门需外送修理的仪器设备一般先填写“仪器修理申请单”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送交实验室管理科审核同意,方可送修及办理报销手续。3. 确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或维修费过高(接近设备原值的 4550)而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按“仪器设备报废规定”向实验室管理科申请报废,经批准可作报废处理。4. 人为或违反操作规定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赔偿规定”处理后及时进行修复。5. 凡属厂方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受损时,36、实验室人员可直接或通过设备科与对方联系,以求及时修复。二、维修经费1. 实验室一般教学仪器设备修理,应事先填写“仪器修理申请单”经实验室管理科审核、负责人签字,送交物资供应中心维修组,经费由校修理费支出。2. 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修理、经费支出另行规定。3. 各系部门需外送修理的仪器设备,未经实验室管理科审核同意,私自外送修理,经费由本人或部门自行负责承担。三、送修理具体办法1. 凡需送修仪器设备者,先到维修组填写“仪器修理申请单”经审核同意后,由维修组上门修理或外修。2. 联系办法:新 校 区:E 楼 109 室维修部 电话:66133167联系人:周忠华延长校区:南大楼物资供应中心 电话:537、6331612、56331544联系人:熊海林、焦惠民嘉定校区:设备处物资供应中心 电话:69982718、69982719联系人:李为民、章建华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理念与定位实验教学理念 : “融汇艺术技术,锤炼创新能力” 。实验教学定位: “立足本科生教学,拓展研究生教学,辐射社会影视传播人才的培养。 ”根据影视传播学科的专业特点,学院所提出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人文精神、艺术素养、实务技能的影视和传播复合型人才。贯穿这一培养目标的实验教学工作思路是: 把教学实践环节作为艺术技术结合的切入点, 环绕培养全面发展、 具有创新精神的人这一目标,充分发挥学校“三制”的优势,在教学中把理论38、教学和实践教学多重穿插、有机结合,以学生的能力培养为主线,正确处理课内实践和课外实践、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两大关系;并且在实践环节中要达到理论与实际、艺术与技术、基本技能与创新能力相结合,从而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实践教学。影视传播实验中心 管理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促进我院实验室建设和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全院的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实验实习、技术开发的实体,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39、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为经济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实验中心在校、院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第三条 实验中心的建设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结合我院学科发展的需要,制定近期工作计划和长远的建设规划;充分发挥现有人力、财力、物力的作用,综合平衡,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第二章 实验 中心 的任务第四条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中心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根据仪器设备条件和实验内容,认真研究确定实验形式和教学方法,保证完成实验教学40、任务。第五条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中心应不断更新实验项目,及时吸收科学研究和教学的最新成果,研究和开发先进、新颖的实验技术,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素质。第六条 要建立和完善实验中心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严格执行实验中心工作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和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做好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计划、使用和管理工作,防止积压浪费,保证实验工作顺利进行。第七条 实验中心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发挥专业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社41、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第八条 优化实验中心环境,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把实验中心建设成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教育基地。第三章 实验 中心 建设第九条 实验中心的建设,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 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明确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任务;2. 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用房、设施和环境;3. 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4. 有合格的实验中心主任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5. 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第十条 实验中心的建立、 调整与撤销必须经学院正式批准。 实验室的增设、合并、改组、撤销要由学院(系、所、中心)提出申请,根据专业设置、教学和科42、研任务的需要,以及技术水平和人员、财力、物力等综合情况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实验中心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实验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学院总体发展规划,要考虑用房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的程序,由学院统一归口,全面规划。第十二条 实验中心的建设要按计划进行。实验中心设施、一般仪器设备、大型设备和运行、维护维修费要纳入学院财务计划;工作人员的配备调整纳入学院人事计划。第十三条 有条件的实验室要积极申请筹建部级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实验室等,以适应高科技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第四章 实验 中心 管理43、体制第十四条 我院实验中心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中心各实验室的工作。第十五条 根据实验中心的性质和服务范围, 将我院实验中心划分为 3 大实验平台 26 个专业实验室,面向全院师生。设备专管共用,各实验室可承担几个专业或几门课程同类型实验教学任务。第五章 实验 中心 管理第十六条 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对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水平进行考核。第十七条 对实验中心的工作情况,包括人员、设备、经费、环境状态及实验教学情况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学院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汇总的准确数据。第十八条 要44、逐步建立实验中心的评估制度。按照实验室基本条件、实验室管理水平、实验室成果、实验室特色等方面的要求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实验中心会同学院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各实验室工作的重要依据。第十九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物资的管理,按照学校及实验中心的管理规章执行。第二十条 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高温、辐射、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监督。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第六章 实验 中心 人员第二十二条 实验中心工作人员是教学、科研及产业人员的组成部分,要坚持四45、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及产业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实验技术和管理业务,为实验中心建设贡献力量。第二十三条 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各类人员要明确分工,按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同时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第二十四条 实验中心主任要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实验中心主任由学院任命。第二十五条 实验中心人员的编制要参照学生人数、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及本实验中心所有的仪器设备数量和档级状态合理折算确定。实验中心46、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室工作特点和需要与本人的工作业绩,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要定期开展实验中心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实验室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实验教学规范化管理办法一、实验教学计划的管理1 、教学计划(含实验教学环节)由学院统一制定和管理,实验中心负责实验教学运行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都必须共同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和开展实验教学工作47、。2 、实验课程必须纳入专业培养计划,并按照培养计划规定的实验课程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活动。详见学院每年度的教学一览 。3 、学院在制定专业培养计划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实验环节,凡课程中含有实验环节的应将实验课(含上机)的学时从课程的总学时中分离,列入教学计划中“实验”栏目,便于实验课程的教学组织与安排,凡未列入教学计划中的实验课程,实验中心不予确认。4 、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实验课程进行调整或者增减变化的,必须经校教务处、学院教务办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执行。二、实验教学大纲的管理实验教学大纲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依据。凡培养计划设置的实验课程,都必须制定相应48、的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制应遵循科学性、 可行性、 先进性、整体优化;紧密结合课程内容体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符合学生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原则。2、实验课程内容及项目若有更新和增减变化,其实验教学大纲应及时进行修订,使其始终保持与实验内容及项目执行的一致性。实验教学大纲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3、实验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由学院组织人员拟定(修订) ,并组织专家论证,经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和课程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执行。4、实验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本课程实验教学的任务、要求和应达到的教学目的; 学生应掌握的实验技术及基本技能; 明确的实验课程内容(项目)和学时分配; 采用的实验教材49、(讲义)或指导书; 实验课程的考核方式;5、实验教学大纲按照统一的内容要求及格式规范编制。三、实验指导书(讲义)1、实验课程必须要有配套的实验教材或者指导书(讲义) 。应根据实验课程自身特点和要求选用较高质量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也可组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实验教学人员编写实验教材(讲义)或者指导书。2、实验教材(指导书、讲义)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体现本实验课程教学的目的和要求; 实验的原理、方法、手段和达到的教学目标; 训练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用性, 应有一定量由学生自主完成的综合性实验项目或题目要求;四、实验教学运行管理1、实验项目申请:实验教学任50、务主要依据教学计划确定。实验课程(项目)的开设必须在当学期期末前两周填写实验项目申请表 (实验中心网页提供空白表格下载) ,经系主任签字后递交实验中心。2、实验课程安排:实验中心根据实验项目申请表安排实验课程并根据实验室容量、时间循环、实验仪器设备的台套数制定实验课表,实验中心及时将实验课表公布,同时报送一份到学院教务办备案。此课表将作为学校检查、督导和了解实验教学运行及秩序的主要依据。3、实验课程的组织与实施:实验中心在组织教学时,必须保证学生能够充分使用仪器设备。 对于部分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 因实验室容量和仪器设备数量限制,不能以建制班上课的,必须实行学生分组教学,并由任课教师编制学生分51、组名单和上课时间表,以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教学上对硬件有特殊要求的,任课教师应提前与管理人员沟通协调解决。相关专业软件的安装必须在递交实验项目申请表时说明,学期开学前机器维护时一次安装完毕,期中不可安装,以确保机器正常使用。4、 实验课程考核、成绩记载与考勤: 学生上实验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成绩合格后,才能获得该课程的学分。大学实验室及影视传播实验中心规章制度汇编25 实验课程成绩记分方式可根据课程情况及专业特点由任课教师灵活掌握。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出勤的考核,严格考勤制度。实验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对任课教师实验课程进行考勤、考核,以统一和规范教师、实验人员的教学行为。五、实验教学管理制度52、建设与实验教学检查、督导工作1、建立完善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和规范,是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如实验中心岗位职责 、 实验中心精神文明公约 、 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 实验中心安全卫生制度 、 实验仪器设备操作流程 、 实验中心实验人员培训制度 、 实验教学工作检查、督导制度等。2、学院要建立和完善教学检查、督导机制,特别要加强对实验教学环节的检查与督导工作。六、实验教学资料文档管理1、实验教学的文档资料反映了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的状态,可以体现学院实验教学工作及管理的水平与质量,是考核和评价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高度重视实验教学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需要保存的实验教53、学文档资料应包括:(1)实验项目申请表;(2)实验教学大纲;(3)实验课表;(4)学生实验分组名单表;(5)学生实验登记表(批量/个别) ;(6)实验指导书(讲义) ;(7)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学科竞赛、科研课题、影视作品等获奖的奖状、证书的复印件、照片、图片等资料;(8)实验教学立项、教学改革、教学成果、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等资料(含电子文档) 。2、实验中心应负责收集、保管实验教学的文档资料,实验教学资料至少应保存五年以上,需要永久保存的应立卷存档。影视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使用制度一、实验室使用申请程序1、使用实验室及设备须经实验中心统一安排。教学实验须按教学大纲提出计划,经院教学部门审54、核后须提前提出申请。2、 可从实验中心网页下载实验项目申请表 ,填写实验的具体时间、内容和次数等相关内容,同时附学生名册,须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递交实验中心,以便各实验室统一安排,经实验中心确认同意后方可使用。3、 因教学需要安装专业软件或特殊要求的,须提前两周提出申请,会同实验室管理人员安装处理。4、 个别实验可视设备空闲情况开放使用,也可预约。二、实验室使用规范1.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场所,实验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非实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学生进实验室须出示证件,并填写实验登记表。2. 使用设备、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注意安全用电。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损坏的,55、一律要照价赔偿。3. 实验中不得随意变更设备软、硬件的设置、连线、位置及使用范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设备,须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4. 必须保持实验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将食品、饮料带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吸烟。5. 未经批准不得将设备、器材带出实验室。确因教学需要外出使用时,须到实验室办理外借手续,凭外借单据、身份证件借用设备。6. 因不可预料因素而需要调课的,应有系级以上证明,并由任课教师和实验中心共同重新商定时间。7. 实验结束后应填好使用记录,由管理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开。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实验设备管理、借用规定为了加强学院的实验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率和共享性,规范设备使用行为,特制定本56、办法。一 实验设备的共享和管理学院所有的实验设备都是整个实验平台的一部分,有共享的义务,实验中心特殊需要时可以进行全院实验设备的统一调度。学院所有实验设备对外租借,要通过实验中心办理,由实验中心主任核价签名,院长签字认可后才能借出。二 实验设备借用对象原则上限于本学院师生。为了充分提高设备利用率,在不影响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可以向外租借设备。实验设备优先保证教学计划里有实验安排的课内教学使用。实验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开学上交实验项目申请表,将所需借用的设备、数量、借用时间填写好,交到实验中心。实验中心统一安排调整本学期的设备借用。教学计划里没有实验安排的课程教学,实验中心不再接待以课内作业为名义的57、任何设备借用。三 借用要求借用设备器材者,须熟悉设备器材的使用,方可借用。四 设备借用期设备借用期一般为 3 天,原则上只能续借一次,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借用人必须在借用期限内归还设备,逾期不还情节严重的,将报学院处理,并永久取消设备借用资格。五 设备借用接待办理时间为了保证实验设备使用的良好循环,提高工作效率,归还设备时间定为每个工作日早上 8:3010:00,过时视为逾期;借用设备时间为每个工作日早上 10:0011:30。特殊情况,实验中心将另行通知。六 借用流程和注意事项1. 借用设备须在学院实验中心网页上下载“实验中心设备借用单”, 填写完毕至实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借用58、设备需抵押相关证件并签订协议,设备按时归还后,退还证件。严禁代替他人租借。2. 借用人须附拍摄脚本或实验计划书。 课内作业由任课教师在实验中心设备借用单上签名,课外创作由指导教师签名,经实验中心主任签字认可,方可借用。课外创作的成片要上交实验中心归档。3. 非经营性的学生创作, 设备借用免费; 经营性的学生创作由实验中心主任核价签名,院长签字认可后才能借出。学生以非经营性创作的理由借用设备,却擅自用于经营性活动,一经发现,永久取消设备借用资格。 签名教师对学生创作行为负有责任, 必须是在学生填写完借用单,审看过拍摄脚本或实验计划后再签字,如发现教师不了解情况就随意签名,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将不再59、认可该教师的签名,确需签名时,由系主任签名。4. 借用者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器材库。借出设备时,应当场检验,不进行检验者,所有设备视为正常;设备归还,由实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验收入库。使用过程中,严禁使用劣质耗材,出现故障应及时反馈给实验中心。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处罚。不得私自将设备转借、调换、拆卸或挪作他用,一经发现,由借用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设备借用资格。5. 实验中心将建立学生借用设备信用机制,对表现良好,创作水平高的学生将在设备上优先支持。七 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影视学院实验中心设备器材管理制度一、所有实验设备及其设备卡60、片由实验中心派专人统一管理。实验中心建立统一的设备帐目。二、设备入库后及时编号、造账册,保证账、物、号相符。新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三、实验中心主任负责提出实验室建设计划,指导大型设备验收、安装、调试和高级维护。四、使用中或外借时若设备损坏,使用者要酌情承担一定比例的维修费用。五、经常做好清洁维护工作,保持设备的整洁和完好。六、严格执行借用手续。(详情见设备借用制度)七、每年进行一次清点检查,根据实验中心主任的处理意见,办理送修、报废、报失和调拨等手续。八、各实验室或仓库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震、防腐蚀等安全措施,严防毁坏、变质等损失、浪费。九、实验中心在不影响正常教学、61、科研的前提下,可将设备向社会开放。十、因教学、科研的需要,学院内部使用单位之间仪器设备的调拨,应填写调拨单,办理院内调拨手续。并由实验中心相关管理人员登记在册。十一、购置大型、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严格坚持质量第一和经济、适用的原则。十二、精密、高端设备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管理,以保证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基本操作方法,并具有一定的保养、检修能力。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使用该仪器设备。十三、要充分发挥大型、精密、高端仪器设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十四、对于大型、精密、高端仪器的管理要做到定人保管,定室存放,定期保养,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十五、大型、精密、高62、端仪器设备发生重大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处,并积极组织校内外力量进行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十六、大型、精密、高端仪器设备如因人为因素受到损坏,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七、各实验室负责教师应协助实验中心管理其相关设备,并做好其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影视学院实验中心设备器材借用制度一、开放对象:本学院师生。二、开放用途:本中心专业器材为教学及创作实践所用。三、借用要求:借用器材者,需熟悉器材的使用,方可借用。四、借用设备器材应准时归还,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五、归还日当天需在下班前完成所有归还手续,由实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验收,如未按时办理,视为逾期情况处理,若设备63、有损坏,则需处理。六、借用设备须在学院实验中心网页上下载实验中心设备借用单,填写完毕至实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关手续。七、借用设备均需出示相关证件并签订协议。八、毕业制作者,需附企划书及进度表,由指导教师认可,方可借用。课程作业者,需附创作说明及进度表,由任课老师认可后,方可借用。个人创作者,需附企划书、剧本及进度表,由学院领导及中心主任认可,方可借用。九、借出器材时应先行检查是否缺少配件,机器是否正常,并应在器材借用单上详细注明,不进行检测者,所有外借器材均视为正常状况。十、不得擅自将使用的器材转借他人使用,违者一经发现,将作相应处理并不得再借用本实验中心任何器材。摄像实验准备室设备器材64、借用管理细则1、开放对象:本学院师生。2、开放用途:本中心专业器材为教学及创作实践所用。3、借用要求:借用器材者,需熟悉器材的使用,方可借用。4、借用设备须在学院实验中心网页上下载“实验中心设备借用单” ,填写完毕至实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借用设备均需出示相关证件并签订协议。5、借用人拍摄课外作品必须附拍摄制作计划书(剧情片需附剧本,纪录片需附拍摄计划书) ,并由指导教师在拍摄制作计划书上签字,经学院领导及中心主任签字认可,方可借用。6、借用人拍摄课内作业,必须附拍摄制作计划书并由任课教师在拍摄制作计划书上签字,由中心主任认可,方可借用。7、借出设备时应先行检查是否缺少配件,机器65、是否正常,并应在设备借用单上详细注明,不进行检测者,所有外借设备均视为正常状况。8、设备应当按照使用说明及操作要求正确使用,以免损坏。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反馈给实验中心,以便维修。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应及时报告,酌情赔偿。9、借用人必须在借用期限内归还设备,原则上只能续借一次,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归还日当天需在下班前完成所有归还手续,由实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验收,如未按时办理,视为逾期,逾期不还者将作相应处罚。10、不得擅自将使用的设备转借他人使用,违者一经发现,将作相应处理并不得再借用本实验中心任何设备。11、实验中心不提供一次性耗材,由借用人自行准备或购买,不得使用劣质耗材,以免损坏设66、备。12、借用者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器材库。13、实验中心设备借用请参阅实验设备借用流程图。演播厅管理规定1、演播厅及设备使用由实验中心按教学大纲统一安排进行。实验教师应在学期开始前一周内,填写实验项目申请表,经同意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2、实验教师需提前调试课上所需设备器材,并向演播厅管理员预约所需配件。3、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进入实验室,并在登记表上签字登记,非实验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随意入内。4、学生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演播室实验操作,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仪器设备或插拔电源线、信号线。5、学生在实验操作中,如发现设备有问题,应马上停止实验操作,并及时通告实验老师,待问题处理后,方可继续67、进行实验操作。6、各类灯具的开关应当在实验教师的允许下才可打开,不需要使用的灯光严禁开启。7、演播室教学实验完毕,学生应进行卫生清洁,并且关闭所有电源、门窗,并做好设备及各类视音频线的归位,清点物品,经管理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8、保持实验室内整洁,演播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饮食。影视学院实验中心实验材料管理办法1. 各实验室所需消耗性材料统一由实验中心管理。实验中心建立统一材料账目。2. 实验室将所需材料清单报中心统一购买。购买后实验室管理人员到实验中心办理材料领用手续。3. 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所领用材料的合理、节约使用,每次实验后要清点、检验材料。4. 单价 50 元以上的材料重新申购时原68、则上要提交损坏的旧材料。5. 全中心材料的管理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主要负责。6. 凡属学生个人带走的实验器材及其消耗材料一律由学生个人购买、个人使用、个人保管。影视学院设备器材维修制度一、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对各自分管的设备仪器应定时进行检查、维修及校验。二、对在实验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一时不能修复者,应及时用备用仪器替换,以保证实验正常开出。三、对损坏设备应找出损坏原因,尽快修复,并及时登记在维修记录上。四、对损坏严重,经实验中心主任认定,应尽快联系送修,尽快取回。五、仪器修复后一定要进行标准校验后,方可使用。六、对大型、精密、高端仪器设备的修理,其修理方案须经实验中心主任认可。未69、经同意不能擅自拆卸。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为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院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各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一、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具体负责各实验室的使用与协调工作,各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与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实验室开放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二、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资源的效益,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其开放可分为全面开放(即全天候开放) 、定时开放、预约开放等形式。三、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70、容应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学生的自主制作、自主发明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各类竞赛训练实验,毕业设计训练实验等,同时鼓励学生自带课题到实验室来做。四、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五、各开放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做好学生到实验室的记录工作(包括学生姓名、实验时间及内容等) ,保证学生全部完成自己的实验内容。六、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准备好实验方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七、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取得优异成绩者,可向学院汇报,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奖励,并可作为以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毕71、业生的一项依据。教师指导开放实验项目将计算相应的工作量 (由系根据工作量的大小提出方案报学院审核) 。八、学院或实验中心根据实验教学的具体需要可制定出实验室开放的补充实施细则。影视传播实验中心精神文明公约一.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教育事业。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三.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四. 积极参加校、院及实验中心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业务活动和文体活动 。五. 为人师表,做好教书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工作。六. 工作中要相互配合,互尊互爱,碰到困难应共同协商解决,不推诿、不扯皮。七. 严格遵守实72、验室的安全制度,对涉及隐患的各种因素,要及时发现、报告,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八. 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 切实搞好卫生工作, 保持室内外及公共场所的清洁整齐。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九. 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表扬好人好事,抵制不正之风。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岗位职责一 、 实验中心 主任职责1. 全面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中心各实验室工作。2. 负责组织编制中心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3. 协调学院所有部门与中心各实验室关于实验教学的日常工作。4. 配合各专业学期教学计划实施,负责开放性实验实践教育基地实际工作。5. 组织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建立,73、组织编写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项工作。6. 负责各实验室教学设备添置、调拨、维修和报废的审批、协调工作。7. 组织实施实验室人员的岗位培训,做好考核、奖惩工作。8. 拟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9. 负责实验室精神文明建设,认真抓好对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10.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 、 副主任岗位职责1. 协助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2. 负责对全院的日常实验教学,并组织实验教学考试管理工作。3. 协助中心主任组织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建立和编写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项工作。三、 实验室 岗位职责1. 认真执行实验74、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配合任课教师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2. 做好实验教学过程中的保障工作,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设备、仪器,及时处理仪器设备故障,对设备出现的问题现场不能排除,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3. 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负责各类仪器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定期检修,保障各实验室设备正常运行。4. 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5. 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6. 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动、遵守纪律。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学生实验75、守则一、学生必须按预约时间或按教师规定时间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二、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并由实验指导教师提问检查。三、学生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工作,需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方能启动设备,正式开始实验。四、实验时,要严肃认真,爱护公物,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不准喧闹谈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五、对实验的方法步骤及实验设备如有疑问,应向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提出。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六、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76、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照章赔偿,追究责任。七、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挥。八、实验结束时,实验中使用的各种工具、材料、仪器等必须向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交代清楚,整理好实验现场后,方能离去。九、每次实验结束时,实验教师应对实验数据签字认可。学生应按时送交实验报告,教师按章对实验报告进行必要考核。实验报告不合格者必须退回重做。无故不做或不合格重做者,第二次的实验材料费应由学生自理。十、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科学实验技能,提倡由教师组织或学生自己提出,在教学计划外进行探索性、研究性实验,但均77、需事先向有关实验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十一、本规则由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对不遵守本规则的学生,实验指导教师可责令其停止实验。十二、对学生自带项目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规定,可参照“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和本守则有关条款。影视传播实验中心安全卫生制度一、实验中心的安全工作包括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和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是顺利进行实验教学的基本保证,必须引起实验中心全体教师、授课教师以及学生的重视。二、安全工作主要指实验中心水、电及危险品的正常合理使用的监督管理,以及消防措施的落实、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三、实验中78、心教师应在上课前巡查相关实验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各室的门、窗、水、电及危险品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方能离开实验室。四、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五、遇到由电路故障起火时,要马上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及时灭火。实验室内禁止抽烟。实验中心教师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六、实验室相关设备应整齐放置,贵重物品须上锁保管。若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及主管领导。七、经常通风,保持实验室干燥,避免设备受潮、霉变。八、节假日前由实验中心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九、凡持有各实验室钥匙的人员要加强钥匙的爱护和保管,平时钥匙不得随意放置。未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钥匙不得配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十、各办公室、实验室的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同时应采取措施,立即更换门锁。十一、全实验中心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十二、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在签到单上签名,并穿好鞋套,再进入实验室。十三、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存放食物,实验课完毕后由任课教师负责督促学生将个人物品及垃圾带走,以确保良好的实验环境。十四、实验人员严禁在机房内私自配接电器,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悬挂、堆放物品,严禁私自开关电源。十五、实验中心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