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开发公司物资入库领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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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261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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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开发公司物资入库领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物资申购1、本着控制成本,节约资源的原则,各部门要根据需求情况,认真填写物资申购计划表,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参数、质量要求、数量、厂家及到货时间,并于每月15日、28日将物资申购计划表提交物资采供部。2、物资使用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购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并交库房核对,避免物资重复申购和过期浪费。3、使用部门填写物资申购计划表库房核实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物资采供部采购。二、物资入库 物资到库后,由采购员和物资管理员核对申购计划表,并由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2、办理入库手续。如有短少损坏、变质和单价不清等物资,应在当日通知采购员进行处理。 物资入库流程采供部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物资申购部门验收签字库管员规范摆放入库物资库管员清点数量物资验收库管建立台账三、物资入账 入库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供应商开具有效发票,物资采供部根据入库单据或发票核对无误后,经物资采供部、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后由财务统一办理入账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部不予入账。 1、所购物资不在供应计划之列的。 2、物资价格超过计划之列的。 3、入库单与票据不符的。 4、入库单无检验人员签字的。 四、物资管理(一)常规物资管理。1、凡验收入库的物资,库房应按照物资类别、规格、型号、性能等分3、区摆放并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帐物相符。 2、所有物资出库要严格按照领料单所列领料部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经领料部门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发料,公司仓库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外借物资。特殊情况需经综合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完善借用手续方可外借。借用手续一式两份,一份由仓库保存,一份由本人保留。外借物资损坏或丢失由外借人赔偿或修复。 3、在领取物品时,凡是能交回的旧物,必须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回的废旧物由仓库妥善保管,需要处理时,经领导批准集中处理。 4、物资管理员要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调度,确保公司生产和经营正常运转。 5、对库中物资必须做到标记鲜明、材质不乱、数量准确、型号清楚,无4、差错,无丢失,无变质,发现锈蚀及变质要及时进行除锈和清理。 6、各用料部门退回的物资,要根据退料部门所列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办理入库登记。 7、物资管理员要确保夜间施工、维修领料,如遇特殊情况不 能当班办理手续,事后用料单位要补办领料手续。 8、物资管理部门要每月自行盘点,年终由公司统一盘点。仓库要编制盘点明细报表上报公司,对盘盈亏损及报损、报废要认真分析原因并造册报公司处理。 9、物资管理员应提高警惕,切实做到防火、防盗、防冻、防毒、防损坏、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10、仓库必须备齐消防器材,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物资领用流程领料人签字 物资5、 领用开具领料 单库管员验票发货 领料部门领导签字 (二)废旧、废弃物资。1、废旧物资:是指通过公用工程服务部鉴别,公司领导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废旧设备及零部件、管理用具等资产及金属材料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不能利用的边角料和无利用价值的经济型废料(如废铁、废铜、废材料和一些现在无法利用到生产上的积压材料)。 2、废弃物资:是指在维修更换过程中产生的无经济价值和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品。3、废旧物资处理流程。(1)当废旧物资达到一定量需集中处理时,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库存数量,向公用工程服务部递交鉴别函,公用工程服务部鉴别完毕后将其分类,并出具鉴别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签字。物资管理员根6、据其分类数量进行统计并开具处理函,交予物资采供部统一处理。(2)物资采供部接到处理函后需在一周内完成招议标等销售程序并开具客服相关信息函到物资管理部门由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后公用工程服务部组织装货。 (3)物资管理员要现场监督各种废旧物资的计量。物资采供部认真计量装货车辆的自重,并向客户阐述必须限时拖运所装卸废旧物资的有关规定。(4)废旧物资过磅单为五联单,当班物资管理员在过磅单上签字认可。第一联为库房存底联,第二联为采供部存底联,第三联为财务部存底联,第四联为客户结算联,第五联为门卫存底放行联。(在开具一式五联过磅单给客户时根据客户的需要当班物资管理员必须引导客户完成以上各部间的签字手续)4、废旧物资出门程序。(1)客户根据开具的过磅单到物资采供部划价,物资采供部收取过磅单中的商务存根联。(第二联)(2)客户根据物资采供部划价到财务部缴纳款项,财务部收取款项后在第五联门卫存根联加盖“放行”章并收取过磅单中的财务存根联。(第三联)(3)客户必须持加盖财务部“放行”章的过磅单方可出门,出门时门卫收取门卫存根联。(第五联)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