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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安全生产设备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184页
化工公司安全生产设备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18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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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危化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1495 2024-09-08 180页 710.71KB
1、化工公司安全、生产设备、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7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9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35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56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277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298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319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510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7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912事故管理制度 40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614仓库管理制度 4915罐区管理制度 5016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217剧毒化学2、品管理制度 541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519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5620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5921消防管理制度 6022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6523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662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682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702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7227防护器材管理制度 7428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7729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930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8131安全阀管理制度 8332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8533发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8634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835建筑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9236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9437重大隐患认定标准 97第二部分:生产管理制度383、装置及主要设备开停车确认制度 9939仪表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10140生产会议(工艺例会)管理制度10341技改技措管理制度10442生产操作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0743工艺技术台帐管理制度10844催化剂技术管理制度11145化工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1346分析项目频率管理制度11547公司控工艺指标管理制度11648化工工艺技术管理制度11749安全生产技术制度12050化工原料技术管理制度12251巡回检查管理制度12452能源利用即节能减排管理制度12653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2854操作事故管理制度13055xxxx公司值班制度13356水、汽工艺技术管理制度13457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4、全管理制度136第三部分:设备管理制度58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3859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3960设备润滑管理制度1426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4362设备包机管理制度14563备品备件管理制度14664仪器管理制度14865设备密封管理制度15066备机管理制度15167测量设备分级管理制度152第四部分:其它管理制度68公司领导包保制度15469公司领导深入现场制度15570安监员管理制度15671员工学习制度15772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管理制度15873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条例16174xxxx公司交通管理规定16475xxxx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165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xxxx公司5、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五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从业人6、员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章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七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1、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4、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5、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7、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8、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10、在安排工作同时,必须坚7、持“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2、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第八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l、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2、负责监督公司安全责任制的落实。3、负责从组织上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4、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组织好争先创优活动。5、监督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6、组织建立安全宣传教育网络。7、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第九条 分管生产(安8、全)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生产、设备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及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3、组织制定和审批生产、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6、负责特殊动火和特级、特殊高处等危险作业的审批。7、督促检查公司安全培训、9、教育和考核工作。8、落实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同时”制度。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10、发生事故,应迅速组织抢救处理,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11、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第十条 分管设备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生产系统的设备安全工作。 2、组织制订生产系统的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检修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5、10、负责组织生产系统的设备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6、督促、检查设备大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8、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9、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第十一条 分管供应销售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安全标准。5、组织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大检11、查,落实供应销售部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6、负责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8、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第十二条 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实施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培训,检查培训考核效果。3、负责安全理人员的配备工作。4、负责职工的工伤保险工作。5、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第十三条 分管工程(基建)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基建)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工程(基建)部门12、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4、负责审查建设项目承包单位的资质。监督检查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审查施工承包合同的安全内容。5、组织建设项目事故的调查处理。6、组织建设项目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和隐患的整改。7、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第十四条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全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核。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13、。3、发挥监察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效能监察作用,组织纪监部门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人的处理。4、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职责,参加基层安全活动。第十五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公司安全技术规程。 3、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4、审查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保证设计要符合国家安全、消防和工业卫生规范和要求。5、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6、审批新建项目开停车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14、题。7、审批生产装置的开停车安全技术方案,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8、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等文件。9、负责工艺技术变更管理,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修改完善及技术培训工作。10、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第十六条 总会计师安全职责1、执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2、按规定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及其他保险费。3、落实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预算。4、认真做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和防冻保暖等费用的审定工作。5、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职责,深入现15、场检查安全工作。第十七条 工会主席安全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监督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在企业的执行。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3、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4、参与事故的调查,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证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6、做好企业班组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7、监督检查公司安全大检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8、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第十八条 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的安全工16、作负全面责任。2、及时贯彻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编印下发。3、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整改。4、参加公司安全办公会,做好会议记录、纪要。5、组织安排检查干部值班制度,做好考核工作。6、在事故抢救、处理过程中,负责协助做好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第十九条 生产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生产管理部部长是公司生产运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与工作的同17、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4、组织编写各生产系统、各岗位操作法。负责组织编写开、停车方案,停车后工艺处理方案。5、定期组织本专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6、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性、季节性、综合性、日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7、参加公司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审核工作。8、负责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10、副部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布置的工作。第二十条 机械动力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机械动力部部长是公司设备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机电仪系统的各项18、设备管理工作负责。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与工作的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4、组织制定设备管理相关制度5、定期组织本专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设备安全隐患。6、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性、季节性、综合性、日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7、参加公司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审核工作。8、组织编制大、中修检修方案,审核检修安全措施。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10、副部长对自己的分管工作负责;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第二十一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职责1、19、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技术的培训和学习。3、在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制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的长远和近期计划。4、组织制订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加各类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的制定,督察检查实施情况。5、组织企业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评价,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6、组织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用具、防暑降温物品年度计划和发放标准。7、组织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性、季节性、专业性、综合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20、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9、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环保精神。10、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应急救援条件的完善;参加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处置的活动。11、组织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向公司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12、副部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第二十二条 保卫武装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公司消防救护等相关的管理制度。2、定期组织公司消防专业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检查,落实隐患整改。3、负责公司剧毒物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4、组织制定公司消防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演21、练。5、负责组织公司大型活动的保卫、消防、交通工作。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并负责消防竣工验收。7、参加公司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调查。8、副部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落实安全管理人员配备。2、组织制定实施公司的全员培训计划,负责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总结。3、负责组织对新入公司员工(包括毕业生、实习生、代培人员、其他新参加工作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4、贯彻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5、负责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22、组织工伤鉴定工作,做好人身伤亡事故等各类事故的善后处理。6、根据职工健康检查情况,按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员工工种的分配和调整。7、在办理各类用工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8、负责落实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9、副部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第二十四条 党委工作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2、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络建设,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3、负责青年安全岗员选拔任用及培训工作,组织青安岗活动。4、副部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第二十五条 工会副主席安全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和上23、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2、协助工会主席搞好班组建设工作,定期对班组建设进行评比、考核。3、协助工会主席做好群众安全监督员选拔任用及培训工作,组织群监员活动。第二十六条 企业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2、定期组织厂区清洁文明生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3、与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有安全方面的内容。4、副部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第二十七条 质量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 1、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3、副部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24、第二十八条 采购供应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对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3、组织对本单位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4、副部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第二十九条 规划设计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组织落实新项目“三同时”。2、组织编写新项目可研报告。3、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的设计工作。4、副部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第三十条 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工程(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3、贯彻落实安全工作 “五25、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4、对建设项目做到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5、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安全协议书。6、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及隐患的整改。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安全问题。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9、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所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副部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第三十一条 分厂厂长(经理)安全26、职责 1、分厂厂长(经理)是所在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4、组织本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对职工进行专门的安27、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生产中深层次的安全问题,开展事故预想;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大修项目或危险性大的抢修项目,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并负责督促检查。 9、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10、配合公司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11、生产厂长(经理)、设备厂长(经理)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第三十二条 分厂(公司)支部书记(副书记)安全职责1、宣传贯彻28、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2、协助厂长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劳动纪律教育。3、协助厂长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工作。4、参与各类事故调查。第三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调度员安全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2、抓好本横大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保证安全前提下进行生产运行的指挥、协调和各种信息传递。3、在指挥生产的同时,必须做到:“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必须贯彻执行“五同时”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挥生产。4、生产中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如发生重大事故和伤亡事故时,负责相29、关生产装置的运行和维护,组织、指挥力量进行事故抢救,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讲评。6、参加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的活动。7、参加开停车方案的制订。第三十四条 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定、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对分厂安监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4、参加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5、检查班组的安全活动情况。6、负责安全设施30、防护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7、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8、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到现场监护。 9、填写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台帐。10、按上级要求,报送安全生产相关材料。12、参加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工作。13、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三十五条 保卫武装部消防员安全职责1、落实公司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2、在火警出动、抢险救援中,必需按规定着装方能投入战斗;听从班长或值班人员指挥。3、按各自分工严格检查消防工具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班长或当班值班员予以更换或维修。4、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脱岗。5、参加公司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及事故抢险。第三十六条 分厂技31、术组组长安全职责1、技术组组长协助分厂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2、应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3、协助领导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协助分厂领导组织、检查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5、参与制定并实施车间的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按规定向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制定员工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员工业务技术水平。8、督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亲自指挥、监督检查。9、参与本单位相关的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第三十七条 检维修班长安全职责32、1、班长是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组安全管理工作。2、必须带头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督促和检查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及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3、负责建立健全班组管理制度、定期严格检查,完成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4、负责及时传达公司和本单位安全会议精神,组织班组员工安全学习,开展安全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活动记录。5、严格遵循现场的检修工作票制度,对现场检修作业票做好风险分析、安全措施落实。认真签好检修工作票,对班中检修、施工等应亲自检查、落实各项风险防护措施,安排人员监护,确保检修作业中的人身安全。6、带头学习、熟练掌握公司的有关33、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班组员工参加公司、车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定期组织班组内应急演练,对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按应急预案处理。7、负责组织进行班组的安全教育,所有人员需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8、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9、督促教育职工正确、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消防、防护器材。10、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11、加强管理,制止班组员工的违章、违纪。第三十八条 分厂(公司)安全员职责 1、在本单位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检34、查执行情况。参与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4、协助本单位组织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5、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的执行情况。 6、负责本单位安全装置、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7、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8、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监护。9、及时填写各类安全台帐,监督检查各种作业票证执行情况。 10、参加本单位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三十九条 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设备安全管理。 2、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操作安全技术35、规程及设备管理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参与本单位的设备安全检查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5、参加设备技术改造,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正确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做好事故预想,提出各类设备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措施。根据设备运行的实际情况,向岗位或有关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7、负责设备停车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并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8、发生设备或与设备有关的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第四36、十条 工艺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工艺安全管理。 2、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及工艺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车、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5、分析装置运行状态,做好事故预想,提出各类事故的预防和防范措施。根据现场生产的实际情况,向岗位或有关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6、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工艺技术要求。 7、负责装置停车、交出、检修、开车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并对方案37、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8、负责主要设备交出检修前的安全把关和检修后的试车指导工作。 9、发生生产或与生产有关的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第四十一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对所在班组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组织班组安全教育和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4、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巡检制度,做到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做好记录。 5、督促岗位人员做好生产设备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和安全装置、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6、督促本岗位职工正确使用防护器材、消防用品和劳动保护38、用品。 7、严格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维护班组的正常生产秩序。 8、负责当班期间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对不能解决的隐患,在上报领导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0、现场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处理,并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接受本单位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讲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协助班组长对新职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作业有权制39、止,并及时上报。 4、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材及消防器材。第四十三条 职工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不违反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工作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3、掌握本岗位危险因素及应急处置方法,能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4、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5、做40、到文明生产,保持岗位及环境整洁;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会使用火灾报警电话和灭火器材。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8、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第三章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2、审查批准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企业的长远安全生产规划。3、审查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三同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41、)。5、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6、审查批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7、监督检查生产及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8、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和新技术。9、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10、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11、审查审核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四十五条 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42、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5、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6、负责新职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监督分厂(公司)及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7、监督、配合机械动力部对锅炉、压力容器、43、电器设备、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设施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校验工作。8、负责特殊动火、特级登高作业的审批工作。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防护用品、劳保用品、保健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发放和使用。10、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11、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汇总工作。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13、建立健全“双基”考核制度,负责考核,并做好记录。14、负责安全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44、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六条 生产管理部安全职责l、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原则。2、组织编制操作规程,修订工艺技术指标,使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负责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4、组织开、停车的安全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5、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防止事态扩大或事故发生。 6、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7、负责技术培训和岗位技术练兵工作和安全技改项目的审批。 8、负责工艺盲板抽插作业的审批工作。9、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与有45、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四十七条 机械动力部安全职责 1、落实设备管理制度和标准,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 2、在编制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方案时,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检修安全措施。 3、负责组织对设备、压力管道、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监测和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取证工作。4、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5、负责分管的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取证工作。 6、组织外来检修人员,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负责检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大型吊装作业和设备作业的审批工作。 8、负责组织设备安46、全检查,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装置进行安全管理。 10、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11、做好设备检修时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12、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参与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四十八条 保卫武装部安全职责 1、制定公司治安、消防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公司的防火、灭火及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防火措施的落实,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 3、负责公司内剧毒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剧毒物品的使用、保管、运输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4、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负责厂区断路作业47、的审批工作。 6、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7、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8、负责公司治安案件、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第四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对新职工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2、开展全员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 3、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4、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5、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6、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组织工伤认定工作。7、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五十条 企48、业管理部安全职责1、制定、修改完善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并做好考核工作。2、负责厂区的清洁文明生产及定置管理。3、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第五十一条 工程部安全职责 1、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 2、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3、做好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4、负责组织对外包工及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签订安全协议。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项目不留隐患。6、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第五十二条 财务部安全职责1、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投入;将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优先纳入年度预算,并按计划落实到位。2、保证安全教育培训49、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及其它安全费用及时到位,并监督有关费用支出的管理。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资金。4、审查各项安全奖惩情况。第五十三条 采购供应部安全职责1、加强危化品的采购和贮存管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2、负责采购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3、严格执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防火、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物品贮存设施的安全管理。第五十四条 销售公司安全职责1、经营危险化学品时,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3、负责对危险品用户资质的审查。第五十五条 规划设计部安全职责 1、在新建、50、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2、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提出安全措施。3、编制新项目可研报告时,应有安全卫生内容专篇。4、参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第五十六条 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2、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3、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第五十七条 党委工作部1、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3、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4、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发挥团51、员在安全生产作用。第五十八条 工会安全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和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执行情况。2、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4、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5、组织安全劳动竞赛活动。 6、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7、负责抓好班组建设工作。8、加强群监队伍建设,发挥群监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9、参加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第五十九条 其他部门和人员安全职责按照公司工作标准(QZ/ZYDH 01.01-47.08-1999)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52、制的考核第六十条 考核方法1、考核依据:xxxx公司“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考核暂行办法。2、分厂、部室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3、分厂(公司)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分厂考核。xxxx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目的 为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职责2.1公司及各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2.2各职能管理部53、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2.3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3责任制的制定 3.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所有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应根据其职能,分别制定出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根据本单位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2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公司下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批准、发布。3.3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修订。4责任制的内容 4.1公司安全生产责54、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所要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具体安全工作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及安全要求。 4.2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应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4.2.2落实本岗位、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4.2.3坚持“五同时”,落实安全措施; 4.2.4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各类事故; 4.3公司各单位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应至少包括以下: 4.3.1认55、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4.3.2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具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3.3掌握了解作业现场、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3.5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考核 5.1公司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5.1.2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5.1.3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中存在的问题;5.2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对56、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 目的为提升公司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和处理事故能力,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制订本制度。 2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 2.1公司及各分厂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2公司及各分厂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培训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联系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培训时问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3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7、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3.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2.3.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3.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2.3.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3.1公司及各分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2公司及各分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58、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3.3.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3.3.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3.3.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4.1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三级教育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59、工、外包工和实习、培训人员、外单位调入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分厂、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保卫武装部等部门负责,经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公司各单位,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1.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分厂应对新职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分厂级),由分厂安全员及技术人员负责,并经考试合格分配到班组,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60、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1.1.3班组安全员应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在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前,不得独立操作。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4.1.1.3.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1.1.3.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4.1.1.3.3有关事故案例。4.1.1.3.4岗位生产任务61、特点、主要设备构造、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4.1.1.3.5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4.1.1.3.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及实习期满后,由分厂领导审批,报安全环保部签发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操作。调转教育公司内调动、分厂内调动和转岗须重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班组内部职工调转,须重新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人“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离岗半年以上的职工,须重新进行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重62、新上岗作业。特殊教育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爆破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等特殊工种员工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培训。未经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不复审的,不得上岗作业。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所在单位与有关部门要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则。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发给作业证上岗操作。现场教育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的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有关安全教育,由施工组63、织者负责。教育内容应有此项工作危险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等。对发生事故后的事故现场和现场分析会,由有关单位组织。内容有事故的经过、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等。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职工,由施工负责人教育。内容有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安全规定等。对外单位人员到公司检查或承包单位来分厂施工由所在分厂负责教育。内容有分厂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规则等。各分厂、工段、班组,对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应及时总结推广。日常教育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少20学时。各级领导应自觉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和检查,引导和督促职工遵章守纪,履行安64、全职责。各班组要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各单位要坚持至少每月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的教育。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表演。开展“反三违”教育,组织进行事故处置演习。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发动群众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其他人员4.1.6.1 对外来65、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4.1.6.2 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教育记录。4.1.7 安全考试职工每年进行安全技术考试一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入安全作业证。凡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发现和消除生产场所及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事故隐患,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 要求2.1 要坚持领导检查和群众检查相结合、66、综合性检查与专业检查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2.2 安全检查的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2.3 安全检查必须建立有各级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3 安全检查的分类3.1 综合性安全检查: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3.2 专业性检查:对某个专业安全问题进行定性检查。3.3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季节特点,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开展的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火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静电、防雨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冬季67、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保温、防滑为重点。 3.4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为岗位职工检查、管理技术人员检查。3.5节假日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对生产要害部位,以关键设备、关键装置的防火、防爆、防泄漏及保卫为重点,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3.6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分厂、班组分别负责进行。4 安全检查的形式4.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各职能部门参加,每月至少两次检查,查出的隐患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分厂整改,对68、整改情况进行跟踪。4.2 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由职能部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环保部。4.3 分厂级安全检查,由分厂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4.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班一次,。4.5 清洁文明生产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5 安全检查内容5.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5.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69、。5.3 查制度:查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5.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查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岗位职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管理、技术人员按照各自分管的业务,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5.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5.6 查隐患: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性隐患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分厂领导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70、安全交换班检查。6 检查后隐患的整改6.1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6.2公司每季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分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要按照“五定”(定项目、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时间)原则,进行“闭环”管理。6.3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前,隐患所在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关部门应监督检查。6.4有关单位接到隐患整改指令书后,应立即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改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6.5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71、的,按相关规定处理。6.6重大事故隐患报安全环保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跟踪管理。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 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切实做好事故超前预防,做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 定义2.1事故隐患: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2.2一般事故隐患:是72、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2.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车,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具体情况参考xxxx公司重大隐患认定标准。3 职责3.1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各二级单位领导立即组织整改。3.2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3.3公司各二级单位行政正职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报告、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闭合管理工作具体负责。4 要求4.1各分厂每月排查一次,由分厂领导带队,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4.2各专业73、部室每月排查一次,由分管领导带队,专业管理人员参加。4.3 公司每季度排查一次,由总经理带队,专业部室参加。5 事故隐患排查内容5.1重要生产装置、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5.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5.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5.4检修、维修作业时74、,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动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5.5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5.6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器材的管理情况。5.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5.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75、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排查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5.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6 事故隐患整改6.1各单位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定项目、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时间)原则执行,实行闭环管理。6.2各单位对本单位整改的隐患建立台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76、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和台帐记录情况进行落实和考核。6.3对于认定为公司重大隐患的,纳入重大隐患跟踪治理。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公司领导批示意见,责任落实到人(包括有关协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落实整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要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协同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负起责任,积极协作,履行职责。6.4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当按照及时、有效的原则,对有关部门上报的报告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及职责分工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及时查处不得推诿,消极对待。6.5对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77、处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列为上级安全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及结果。6.6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后,要及时销号归档。7 考核与奖惩7.1对隐患排查、跟踪治理情况按月考核。7.2奖惩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特制订本制度。2 内容与要求2.1 检修前准备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参加检修人员既要明78、确检修任务,又要明确安全措施。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危险辨识,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票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加设盲板。 检修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护器材。 生产单位要对移交检79、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2.2 检修安全规定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设备、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在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80、器。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栓时要站在法兰盘侧面,防止中毒和灼伤。 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人员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 带压紧螺栓,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 受限空间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在检修81、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现场。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相关票证。 受限空间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2.3 竣工验收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跨接、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遗落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应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生产单位自己82、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2 职责2.1 安全环保部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作业管理工作。2.2 机械动力部负责检修、动土、吊装、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工作。2.3 生产管理部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工作。2.4 保卫武装部负责断路作业管理工作。2.5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3 基本要求3.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3.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3.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4 作83、业管理4.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4.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4.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4.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4.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4.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4.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4.8 设备检修作业按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执行。4.9 临时用电作业按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5 作业人员管理5.1 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84、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5.2作业人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5.3监护人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5.4分析人员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5.5安全员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85、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厂安全员必须到现场。5.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6 相关文件6.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6.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6.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6.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6.5 动土作业安全规程6.6 断路作业安全规程6.7 受限空间安全规程6.8 设备检修安全规程6.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7 记录7.1 动火作业许可证7.2 吊装作业许可证7.3 高处作业许86、可证7.4 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7.5 动土作业许可证7.6 断路作业许可证7.7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7.8 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7.9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按照危险品化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2002年)和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95),制定本制度。2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范围2.1爆炸品2.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2.3易燃液体2.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2.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2.6毒害品2.7放射性物品2.8腐蚀品3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3.1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的87、生产(使用)装置和储运设施,必须到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3.2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和储运设施,应根据物品的种类、危险特性,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降温、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3.3各单位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在同一区域内,必须分类存放。3.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悬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88、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3.5各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3.6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各单位应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安全技术措施.1改进工艺技术,采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出(逸散)。.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个体防护措施.1配备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维护,保持完好。.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89、.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4剧毒物品储存、使用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药品。3.7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3.8气体充装充装气体前,必须对气瓶进行严格的外观检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超过检验期限。钢印标志不全或不能辨认。气瓶颜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或者漆色字样脱落不清。未判明曾经盛装过哪种气体。气瓶上的安全装置不全、损坏、不符合规定以及漏气的气瓶。氧气瓶的瓶阀,沾有油脂或其他易燃、可燃物。瓶体受到严重机械损伤或有裂痕、鼓泡、凹陷、漏气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气瓶内无余压。90、看清气瓶钢印标志中的充装压力,按该数值充装,有降压标志的气瓶不可按制造单位钢印压力充装。充装后,经检验合格的气瓶挂上充装标签才能出厂。合格证必须注明瓶号、容量、充装日期和充装、复磅检验人员的姓名。3.9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使用。具有氧化性的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接触。3.10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3.11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3.12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3.13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91、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置能自动切断物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措施,并应设置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化学品的设施,避免事态扩大。3.14凡用于生产煤气等有毒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连通。3.15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合排放。3.16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酸、碱等腐蚀品或其它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设置洗眼淋浴器或冲洗用水龙头,并保持完好。3.17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熟知物品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安92、全防护及火灾扑救方法等,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具备必要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持证上岗。3.18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要保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4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4.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4.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4.3危险化学品销售部门要严格检查采购单位的相关资质和证明。5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5.1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93、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证件。5.2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根据装运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保持标志完整,堆放稳妥。5.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必须在驾驶室顶部安装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顶灯,并随车配备消防器材和紧急处理器具,排气管应安装阻火器。5.4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行驶应保持规定车速,严防外来明火,尽可能选择路面平坦,行人和车辆少的道路行驶,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5.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必须有专人随车押运,不准在车上吸烟,不得搭乘无关人员或客货混装,装卸人员必须注意安全防护94、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5.6夏季当气象预报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0(包括30)的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停止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5.7装卸危险化学品前,应对汽车、火车、库房等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液、残渣等。严禁外单位人员操作本公司设备、阀门。5.8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车装运。5.9遇热、遇湿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等措施。5.10运输易燃液体的槽车必须要有导静电设施,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必须安装阻火器。5.11禁止用铲车、叉车、电瓶车等装运爆炸品、易燃易爆液体等危险化学品。5.12运输途中发现包装破损、泄漏等异常情况95、,应将车辆停至远离行人的安全地点,进行紧急处理,若情况严重时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部门报告。5.13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5.14装运易燃易爆液体的铁路罐车按规定做好定期检验。5.15销售部门要检查购买危险化学品客户的准运证、押运证、驾驶证、槽(罐)车安全鉴定证等相关证件,并记录在案。6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和储存6.1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按GB12463-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6.2灌装易燃液体时,应根据油桶、槽车运输途中最高气温的影响,确定容器的安全灌装容量,油桶必须留有5%的容隙,严禁超量灌装。6.3包装容器外部应按96、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名称。6.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6.5气瓶入库应先检查瓶帽是否拧紧,瓶体上的橡胶防震圈是否齐全。无橡胶防震圈的气瓶,不得在地面上滚动。6.6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6.7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不得接近酸类物质。6.8腐蚀性物品的包装必须严密,严禁97、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6.9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保管员并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具备相关知识。7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7.1盛放剧毒物品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格管理,要统一回收,专人负责,登记造册。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管理监督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7.2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7.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7.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98、垃圾运出,其处置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按国家规定处理。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公司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内容与要求2.1 生产设施建设2.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2.1.2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分厂、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2.1.3 各单位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将原始资料保存完好。2.1.4 生产设施项目确99、定或购进后,工程部或项目组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2.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2.2 生产设施使用2.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生产管理部、机械动力部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2.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2.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2.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100、2.2.5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各项运行记录。2.2.6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分厂、生产管理部、机械动力部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2.2.7 实行操作人员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2.3 生产设施维护2.3.1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2.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2.3.3 操作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2.3.4 101、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公司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2.4 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2.4.1 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2.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机械动力部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2.4.3 生产设施拆除前,要编制拆除方案。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2.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2.4.5102、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2.5 安全设施管理2.5.1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2.5.2 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腐蚀、等工作。2.5.3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2.5.4 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维护。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投入,实现本质安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 定义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3 职责3.1 总经理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主103、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进行安全费用管理。3.2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付,并建立安全费用专用帐户和使用明细帐目。3.3 采购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费用的归口管理。3.4 机械动力部、工程部负责安全设施设备等费用归口管理。3.5 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改造等费用归口管理。3.6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价、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费用归口管理。4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4.1财务部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提取安全费用。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104、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4.2 当需要增加安全费用时,由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列支。5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5.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5.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105、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5.3 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评价支出。 5.4 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5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5.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6 安全费用的使用安全费用的使用应由归口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安全环保部审查,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按照财务制度支出。7 安全费用监督管理7.1 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并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各费用归口管理单位建立使用明细台帐。7.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进行监督检查。8 附则8.1 新、改、扩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投入,在建设项目安全投106、入中列支,不得在安全费用账户中列支。8.2 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8.3 本制度规定外的其它所需安全费用开支的项目,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安全环保部审查确认后,财务部在安全费用中列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要求 2.1各类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加强管理,做到合理发放,正确使用。 2.2安全环保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报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 2.3凡是特殊项目需要的个人或公用劳保用品,必须事107、先向安全环保部申请,由安全环保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执行。2.4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 3 管理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劳保用品标准的制订、修订、报批以及公用和临时性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并经常检查标准的执行和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督促正确使用。 3.2采供部负责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检验、保管、发放,并负责建立个人和公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劳保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3.3 采供部必须到持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证书的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3.4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须经安全环保部审查验收签字后,财务部方能列支报销。3.5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提108、供。3.6工会组织对公司劳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防护用品的管理 4.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需严格按公司的标准执行,采供部发放劳保用品应报安全环保部批准。 4.2发给分厂(公司)或班组的公用劳保用品,必须建立公用登记册,并指定专人管理。公用防护用品发放一律执行以旧换新制度。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各类事故管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河南煤化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 事故认定本制度所指事故为: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和人身未遂事故。2.1伤亡事故是指企业109、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事故。2.1.1轻伤:是指损失一个工作日(含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1.2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2.1.3死亡。2.2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2.2.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非伤亡事故2.2.1.1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2.2.1.2装置供电中断48小时或全厂中断供电24小时以上。2.2.1.3因违章造成生产系统停产24小时以上。.4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火灾烧毁财物价值在51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5危险化学品储罐(柜、槽)、管道等储存装置发生泄露引起火灾或爆炸,锅炉爆炸。2.2.1.6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或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2.2.2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非伤亡事故。2.2.2.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2.2.2.2装置供电中断24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12小时以上。2.2.2.3因违章造成生产系统停产12小时以上。2.2.2.4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火灾烧毁财物价值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2.2.2.5生产系统附属设施发生泄漏造成火灾或爆炸,未造成系统及主要设备损坏的。2.2.2.6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111、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2.2.3未列入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的其它非伤亡事故为三级非伤亡事故。2.3人身未遂事故人身未遂事故按事故情节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2.3.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2.3.1.1危险化学品泄漏现场被困3人以上(含3人,下同)或需紧急疏散30人以上的事故。2.3.1.2爆炸现场有3人以上的事故。2.3.1.3火灾现场被困3人以上或需紧急疏散30人以上的事故。2.3.1.4检修、吊装、施工作业现场涉险3人以上的事故。2.3.1.5上级认为应有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未遂事故。2.3.2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未列入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范围,112、或由事故调查组认定的其他人身未遂事故为一般人身未遂事故。3 事故的报告3.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报告。生产管理部在10分钟内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单位领导。事故发生单位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生产管理部调度台电话:8956469(天然气装置区)、8958288(煤化工装置区),火警电话:8952119(天然气装置区)、8958119(煤化工装置区)。3.2事故发生后,公司按有关规定向河南煤化集团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3.3发生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以内填写好xxxx公司事故报告,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113、和安全环保部,事故报告的内容见附件1。4 事故调查4.1轻伤事故、一般人身未遂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由公司指定相关专业部门调查处理,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4.2其它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4.3事故调查时间:4.3.1二级非伤亡事故、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完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4.3.2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5天内完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4.3.3死亡事故调查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4.4事故调查报告内容见附件2。5 责任追究5.1行政处分: 5.1.1发生一次1人责任死亡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免职;给予分管副职撤职处分;其他副职给予记过或记114、大过处分;给予事故直接责任者待岗处理。5.1.2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责任死亡事故,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撤职处分,其他副职给予记大过或免职处理。给予直接责任者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5.1.3发生死亡事故,对公司领导处理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政府部门对事故处理批复执行。5.1.4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非伤亡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降职或撤职处分。5.2经济处罚:5.2.1发生轻伤责任事故每人次或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扣事故直接责任者200元,单位分管领导400元,党政主要负责人300元,其它领导200元。5.2.2发生重伤责任事故每人次或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扣事故直接责任115、者500元,单位分管领导1000元,党政主要负责人800元,其它领导600元。5.2.3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绩效奖励,扣事故直接责任者1000元,单位分管领导3000元,党政主要负责人2500元,其它领导2000元。5.2.4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每起扣事故直接责任者200元,单位分管领导400元,党政主要负责人300元,其它领导200元。5.2.5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每起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事故直接责任者500元,单位分管领导1000元,党政主要负责人800元,其它领导600元。5.2.6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每起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事故直接责任者800元,单116、位分管领导2000元,党政主要负责人1600元,其他领导1200元。5.3因专业部门管理服务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因物资、备件采购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包括服务质量)造成经济损失的; 定性为非责任事故,但在事故的处置中因人为原因处理不当致使事故扩大的。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追究相关部门的领导及管理人员的责任。5.4事故有关单位的领导的纪律处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5.5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取消单位当年各种集体先进评先资格。5.6事故的其他责任人的处理按照此制度执行。5.7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 事故处理6.1事故处理要117、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见附件3)。6.2重伤以下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以下事故由公司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后3天内做出处理。6.3一级非伤亡事故,公司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在5天内做出批复。6.4死亡事故,公司自事故发生后2小时做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在接到政府部门或河南煤化集团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7天内做出正式处理批复。6.5事故调查处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7天。7 附则7.1凡未列入的条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2事故管理制度中经济处罚与其他考核应分别进行。7.3本制度与上级部门有118、关制度抵触时按上级部门制度执行。7.4本制度至发布之日执行,原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同时废止。附件1:xxxx事故报告一、发生事故单位。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采取的措施。六、其它应报告的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附件2:xxxx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发生事故的时间。 三、事故类别。 四、事故经过(附事故现场示意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图)。 五、事故伤亡情况。说明伤亡人数、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文化程度、直接致害原因、伤害部位及程度。 六、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19、和间接经济损失(附计算依据)。 七、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的性质。 八、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包括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的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十、附件包括相关图片、资料、记录和口录、证明材料及调查组人员签名等。附件3:xxxx“四不放过”登记表发生事故的单位: 事故名称:发生时间:事故原因事故负责任者和群众受教育情况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项 目完 成 日 期责 任 人登记单位: 负责人: 登记日期: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120、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2 机构与管理2.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安排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数据的汇总与评价,负责安排职业卫生健康检查,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档案,负责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2.2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3公司建立由各级领导、班组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2.4公司实施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通报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安排日常工作。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可与121、公司安全例会合并召开。2.5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2.6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和预防措施。2.7安全环保部要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2.8安全环保部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教育和基础防护知识培训。特别是要组织新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2.9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122、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熟练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10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工作的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和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11在生产装置检维修前,生产单位应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做好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工作,使职工熟练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3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3.1公司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3.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公司新建及改、123、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评价报告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并在设计中予以具体落实,在施工中认真实施完成。3.3公司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评价与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验收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3.4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124、整改。3.5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应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等防护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安全环保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3.6公司将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职工所在单位要做好防护用品管理工作。3.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3.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安全环保部督促隐患所在单位负责整改。4 劳动用工及职业125、健康检查管理4.1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不得隐瞒。4.2公司职工享有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并承担相应职责。4.3公司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卫生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以及特殊作业体检。各单位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4.4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公司主管部门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诊断治疗或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4.5公126、司安全环保部要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安全环保部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体检结果在传达过程中应注意职工个人隐私的保护,避免产生不良后果。4.6公司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安排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并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5 作业场所管理5.1建立健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127、度。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要定期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由安全环保部定期向公司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5.2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材料。5.3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要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5.4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应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5.5128、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伤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避险区。5.6对放射性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5.7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5.8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要有生产单位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危害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129、监护范围和要点,相关人员要做好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5.9检维修作业人员要严格按规定佩戴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5.10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各检维修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与公司有关部门联系监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5.11检维修结束后要做好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6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6.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公司统一管理。当事人和其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和职业病130、诊断、鉴定所需资料。6.2公司所属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疑似病人时,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由公司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安排病疑似病人进行相应检查、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6.3职业病患者由公司安排进行医疗。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经安全环保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公司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6.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复查费用和伤残等有关待遇及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6.5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雇用的临时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仓库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仓库安全管理,有效131、预防事故,制定本制度。2 一般物品仓库管理2.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2.2 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2.3 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2.4 仓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2.5 仓库内物品不得擅自堆积过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2.6仓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2.7 同一仓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2.8仓库内有良好的照明系统。2.9仓库用的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2.10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132、烟火。2.11 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3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3.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3.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3.3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根据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性,实施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3.4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按照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有关条款执行。3.5易燃品的包装发现破损133、残缺、变形等情况应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3.6易燃可燃物入库前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3.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不准进行分装、检验、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3.8危险化学品库房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严禁住人。库房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3.9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好。罐区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保护社会环境,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的罐区范围是指:氨球罐区、甲醇成品及中间罐区、酸碱罐134、区、液化气罐区。3 一般规定 3.1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3.2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3.3公司每月一次、分厂每周一次、班组每班都要安全检查。3.4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3.5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罐区。3.6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3.7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4 巡回检查4. 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4. 2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5防火防爆5.1罐区内用135、火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5.2储存甲、乙、丙A类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储罐区、泵房、装卸作业等作业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5.3防火堤应承受所容纳可燃液体的静压力且不渗漏。6设备管理6.1罐区应按规范要求,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6.2储罐应定期进行检验。6.3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液位计等齐全有效。7管道 7.1 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检验。7.2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8 电气装置8.1罐区136、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符合防爆等级要求。8.2 罐区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9防雷、防静电 9.1罐区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按规定进行测试。9.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做等电位跨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9.3罐区作业人员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9.4 甲醇、液化气罐区储罐的上罐扶梯人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人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10消防管理10.1罐区应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10.2按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配置137、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10.3制定灭火方案、应急预案,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消防器材配置图等。10.4定期检查消防栓,每季度做一次消防栓出水试验。距消防栓1.5m范围内无障碍。 10.5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定期检查。 10.6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应对喷嘴进行一次检查,清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 10.7泡沫管道应加强防腐,每次使用后均应用清水冲洗干净,清除锈渣;泡沫支管控制阀应定期润滑。11装卸作业 11.1应编写装卸作业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11.2装卸138、前应检查装卸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11.3认真核对车号、运输资质证明,检查车辆、附件状况。11.4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作业。11.5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 目的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职责2.1 总经理是安全生产会议的主管领导。2.2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安全生产会议的主管部门。3 管理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含扩大会)、安全例会、分厂(公司)安全会议。4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4.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139、时召开。4.2 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人员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根据需要,可以召开扩大会议。4.3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主持。4.4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指示。 布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审议公司安全生产的年度目标和数额较大的安全生产投入。 讨论对重伤及以上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处分;议定对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有功人员的奖励。 听取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部的工作汇报。 研究需要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或决定的其他安全事项。4.5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5 安全例会5140、.1 安全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5.2 参加安全例会的单位为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机械动力部、工程部、保卫武装部、生产单位等。5.3 安全例会由安全环保部组织。5.4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标准。 传达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布置、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议。 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通报事故调查、处理和对预防重大安全事故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 针对不同时节,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控制手段。 需要在安全例会上协调解决的其他安全事项。5.5 安全环保部负责会议记录141、,撰写会议纪要。6 分厂(公司)安全会议 6.1 各分厂(公司)安全会议根据具体情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6.2 会议由分厂厂长(公司)组织。6.3 分厂(公司)安全会议主要内容: 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标准。 传达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布置、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例会会议决议。 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结合分厂(公司)实际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职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分析隐患影响后果、落实监控和整改方案、落实监护人、整改责任人、复查人等。6.3.6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6.3.7 通报事故调142、查、处理情况 。6.3.8 需要在安全会议上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严格公司的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社会环境,根据危险品化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2002年),制定本制度。2 内容与要求2.1在生产过程中,因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应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2.2在剧毒化学品储存期间,应设置单独仓库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管理。2.3存储地点、数量、管理人员,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4储存管理条件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相143、关规定。2.5在使用过程中,实行双人领料,双人管理,相互监督,直至物料用完;当班未使用完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退库,严禁存留作业现场。2.6领用剧毒化学品使用原包装或专用工具,当物料使用完后,应及时将原包装和专用工具退库。2.7领取和使用时,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发生意外伤害。2.8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和过期失效的剧毒化学品,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应将数量和重量上报备案的公安部门按规定处理或退回原生产厂家。2.9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等,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2.10加强对剧毒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管理,对仓库保管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岗位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 剧毒品使用管理144、 3.1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负责人签字,经安全环保部门同意,报公司安全主管批准。3.2使用单位填写好领料清单(一式二份),到发料单位经领导签字同意后,一份清单交发料单位留存,一份由使用单位留存。3.3发料单位按清单数量计量好后,由投料操作工二人送到领料单位指定的地点,由双方签字进行交接。3.4途中的安全责任由安全环保部、保卫武装部、领料单位负责。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为公司全体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制度。2 奖励2.1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145、,奖100-500元。2.2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的,奖个人50-100元。2.3举报事故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属实者,奖举报者200元。2.4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奖个人50元。2.5对在公司安全专项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奖100-500元。2.6获得省、市、河南煤化集团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奖200-500元。2.7“双基”建设成绩优异单位,按“双基”考核办法奖励。2.8单位完成月度安全目标,按公司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奖励。3 处罚3.1凡不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对作业单位、作业地点单位每次各扣100元。3.2凡违反禁烟管理规定,在厂区内吸烟者,扣责任单位500元;在厂区内146、各单位工作地点及辖区,每发现一个烟头,扣相关单位200元。3.3职工进入厂区内不按规定着装或进入装置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责任单位50元。3.4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扣责任单位50元。3.5厂区内机动车辆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3.6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护器材、安全标志的,每项扣责任单位100元。3.7不按规定对职工(含外用工和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责任单位100元。3.8各类事故隐患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每项扣责任单位100元。3.9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责任单位200元。3.10动火、受限空间、检修等作业,现场147、无监护人的,扣责任单位100元。3.11其它违章作业,视情节每人次扣责任单位50-200元。3.12“双基”建设不达标单位,按“双基”考核办法处罚。3.13单位未完成月度安全目标,按公司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处罚。3.14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执行。4 附则4.1本制度规定若与其它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4.2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防火、防爆管理,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2 要求2.1禁止未加装阻火器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装置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电瓶车禁止进入装置区。2.2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148、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2.3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2.4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2.5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2.6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场所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2.7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149、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或可燃、易燃等物体。2.8危险物品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雷装置检查试验一次。2.9在生产区域、罐区等有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2.10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2.11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2.1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150、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2.13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可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2.14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2.15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2.16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检修制度。3 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3.1 防爆泄压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151、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3.2 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152、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3.3 防止氧含量超标 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等安全设施。 3.4 防火措施氧气、空气与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3.5 防静电 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 生产、存贮、运输和装153、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2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3 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4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154、下。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3.6 存贮设施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3.7 物料排放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155、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排出。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 3.8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严格执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4 动火管理动火作业执行xxxx公司动火作业安全规范。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消除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预防职业病发生,制定本制度。2 基本要求2.1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2.2防止粉尘、毒156、物的泄漏和扩散。2.3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2.4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现场检测和对职工体验。3 防尘防毒的措施3.1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不能实现全密闭或隔离的,必须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3.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3.3在存在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不包括遇水反应粉尘),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3.4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157、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3.5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器和洗眼器,并设有警告标志。3.6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露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志。3.7对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具。3.8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公示检测数据。保证从业人员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及有毒物质的浓度符合国家的规定。4 职业病预防控制4.1 新入厂职工必须经过健康检查。4.2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进行体检备案。4.3有特殊情况158、时,应及时进行检查。4.4对接触尘毒的职工,应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化工企业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所属各单位。1.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1.3消防工作由各生产单位负责,按消防法规定,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增强扑救火灾能力。1.4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1.5各单位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159、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1.6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2 消防责任2.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2.2160、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161、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2.3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2.4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的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162、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2.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装置、罐区和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3 火灾预防3.1消防安全布局包括: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置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消防设施、消防设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3.2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仓库和泵房163、,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处、调压站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解决。3.3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和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设计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的消防部门应参加审查,并按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和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3.4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16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单位领导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本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3.5本单位有关关键部位及要害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点),实行严格管理;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纪录;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165、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各单位要制定禁烟禁火制度,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并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消防设施及器材分布、维护台帐。3.6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适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帖附危险品标签。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罐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166、定。3.7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动火作业的有关规定,事先办好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8公司各单位禁止使用未经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3.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的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消防队,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3.10167、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整改。4 消防组织4.1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实行军事化、专业化管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消防队在企业主管安全的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认真贯彻消防法,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继承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6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技错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检查和验收。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维修。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有关部位和要害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两次。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4.2本公司消防和安全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4.3对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应参照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试行)的要求,建立学习、训练、执勤、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4.4公司各单位应当建169、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补救初期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5 宣传与培训教育5.1各单位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的义务,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消防案例,结合消防日、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消防意识。5.2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职工消防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有关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5.3消防设备170、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上岗。5.4对新入厂及转岗的职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6 基础设备与装备6.1各单位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单位建设相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发展。6.2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置、器材、应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科技进步的要求。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何种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完整好用。6.3公司应从实际出发,按规定配置必要的破拆、照明、举高等特种消防车和重型消防车;通讯、灭火、放火、防护、训练器材和监测仪器等,要满足战备和防灭火的需要。7 灭火救援7.1本单位17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必须立即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情。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火灾。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7.2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消防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为调动企业、事业单位内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集团公司消防联防单位单位请求增援。7.3对因参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172、关规定给予医疗、补偿。7.4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7.5专职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后,应依照规定要求对方补偿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7.6消防车(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先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8 法律责任和处罚8.1对火灾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凡消防法中已经作出规定的,按消防法中的规定进行;违犯消防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违犯公司防火规定,在上述场所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的;未经批准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穿易173、生产静电的服装和带钉的鞋进入油气区,或者在罐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犯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不执行火场指挥或故意阻碍消防车(艇)通行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有重大火灾隐患,经通知逾期不改正的;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单位领导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本单位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174、规章制度违犯消防法的;无视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管理混乱的;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因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发生火灾事故的;设备带病运行,不按规定检修,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作业环境不安全,消防设施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按设计施工或擅自降低防火等级,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未经完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火灾事故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目的为预防和减少175、火灾事故,加大对禁火、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力度,结合本公司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 禁火管理2.1公司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2.2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3动用明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参与用火作业危害分析,并进行检查确认,禁止盲目用火。2.4用火结束后,要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检查,消除火险隐患。2.5厂区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的,应设立固定灭火区,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2.6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防火罩,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要严176、格办理作业票证。2.7易燃易爆区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防止发生火灾。2.8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厂。2.9对违反规定者,分别进行警告或100500元罚款。3 禁烟管理3.1凡进入厂区,任何地点严禁吸烟。3.2在厂区内凡发现吸烟者,罚款责任单位500元。3.3厂区内各单位工作地点及辖区,每发现一个烟头,罚款责任单位200元。3.4民工、协议工在厂区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将其辞退,永不录用。3.5外来办事人员在厂区吸烟者,罚款500元。3.6对不服从管理,讽刺挖苦,辱骂殴打监督管理人员者,加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177、机关进行处理。3.7对吸烟造成火灾事故者,视损失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3.8对举报违规吸烟行为有功者,给予奖励。3.9本规定由公司保卫武装部负责监督实施。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61号令的精神,预防各类火灾发生,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及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使消防设施及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3 具体内容3.1公司配置到各单位界区内的消防设施及器材,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要按规定地点摆放,要定期进行检查,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178、,保持清洁完好。3.2严禁在消防设施及器材附近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严禁圈占、埋压、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要保持疏散标志完好、消防通道畅通。3.3各单位发现消防设施及器材损坏的,要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由保卫武装部检查后视情况予以维修或更换。3.4各单位生产动用消防栓,必须经过调度处批准,报保卫武装部备案后方可动用。3.5消防竖管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以确保管线畅通无腐蚀,消防泡沫竖管排渣口每半年排渣一次,由各生产厂负责并做好记录。保卫武装部消防队进行抽查。3.6各单位界区内的消防报警系统,特别是手动按钮,非火警不得随意动用,违者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各单位值班人员发现火警要及时向消179、防队报告。3.7二氧化碳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检查一次,保证附件完好备用,压力正常,由各生产厂负责检查,并做好记录。保卫武装部消防队进行抽查。3.8泡沫系统启动后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区内所有罐泡沫发生器喷出时间不应大于规定时间;泡沫发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无腐蚀现象,隔风玻璃完好有效;各种泡沫喷射装备应经常擦拭润滑,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半年测试一次;以上工作由生产分厂负责并记录,保卫武装部消防队进行抽查。3.9生产分厂内的地上消防栓、消防水炮要进行编号管理,每月做一次消防出水实验,距消防栓1.5米范围内无障碍、无泄漏,每半年在消防栓阀体内进行防腐处理,由生产分厂负责并记录,保卫武装部消防队180、进行抽查。3.10消防水泵应每班盘车一次,内燃机每周试机一次,每周试泵一次(不少于15min)、定期润滑,由生产分厂负责并记录,保卫武装部消防队进行抽查。3.11各单位因生产需要借用的消防水带、消防扳手、灭火器等物品,用过后要及时归还。3.12按照灭火器材使用要求,定期进行维修充装,并在器材上表明更换日期,以便进行检查,各分厂要在工艺巡查的同时,对所管辖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巡查,对需要维修充装的灭火器由各使用单位列出清单,以书面形式报保卫武装部消防队核实后统一维修充装。3.13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公司消防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在案,按照双181、基考核办法每月进行打分考核。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设施管理,使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要求,保持正常运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xxxx公司各类安全设施的管理。3 定义安全设施是指公司(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4 职责4.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设施的配置、投用、维护保养、建档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机械动力部、保卫武装部负责对口安全设施的管理,保证安全设施的投用、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档案,并182、对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4.3工程部负责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管理,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安全设施。4.4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5 具体要求5.1公司要保障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安全设施。不得选用未经鉴定、带有试用性质的安全设施。5.2公司应按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正确配置和投用各类安全设施。各单位要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5.3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落实到人。5.4安全设施不的随意拆除、挪用和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必须立即恢183、复,只有在安全设施恢复后,生产设施才能开始试运行。确需摘除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案,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经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审查和批准。5.5各类安全装置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效验,并将检查效验情况载入档案。5.6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人员应取得相关资质证书。5.7安全设施损坏、丢失或运行不正常应及时进行修复、补充和校验。安全设施分类表预防事故设施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184、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控制事故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185、仪表联锁等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186、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2 特种作业范围 2.1电工作业。 2.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2.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2.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5登高架设作业。 2.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2.7压力容器操作。 2.8制冷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 3.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187、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具体考核内容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 3.2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3.3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3.4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公司进行知识更新后向有关单位申请延长至每4年复审一次。3.5有下列行为之一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4 特种作业单位职责 4.1建立健全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4.2建立特种作业人188、员档案、台帐。 4.3建立特种作业机具档案、台帐。 4.4特种作业人员条件的审查。 4.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学习、培训、考核、取证及复审工作。 4.6对特种作业人员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5 监督管理5.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由机动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管理。5.2人事部门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5.3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上岗作业。5.4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5.5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负责人报告。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 目的为了落实安189、全生产责任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地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2 定义、范围2.1事故事故是指人身伤亡、导致生产终断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统称为事故。2.2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指领导者或职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失职、渎职、失误等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其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失职、渎职、失误.1不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不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 .2检修(抢修)、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方案,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导致事故发生190、的。.3不认真进行隐患排查,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4事故隐患未认真进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5发生事故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6发生事故时,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脱离工作岗位,未及时上报,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7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导致事故发生的。.9对有关部门或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2.2.1.10未经批准同意,私自拆改生产或施工现场电气、仪表、设备等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导致事故发生的。2.3范围事故的分类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3 责任追究的原则3191、.1“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谁造成事故,谁负直接责任”的原则。3.2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3.3惩前毖后、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4 责任追究4.1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执行。4.2发生1人死亡事故,分厂厂长免职。发生一次2人死亡事故,分厂主要领导撤职。发生3-9人死亡事故,公司分管副职免职。发生10人以上死亡事故,公司主要领导按省政府豫政200851号文执行。4.3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防护器材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加强对防护器材的管理,使公司配备给各分厂、岗位、个人的防毒面具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用于处理事故、恢复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192、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空气呼吸器 2.1空气呼吸器装备在生产重点岗位,主要用于突发性设备泄漏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理。 2.2生产岗位配备的空气呼吸器,应存放于事故柜内,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合格后,对事故柜进行铅封。严禁在无事故状态下随意动用事故柜内的空气呼吸器。 2.3空气呼吸器储存环境:远离灰尘、光照、高温或低温、潮湿、化学物质、腐蚀性和危险的物质,室温应保持l5-30之间,环境必须干燥、无毒气。 2.4使用期间,注意经常查看压力表,在报警开始时,尽快撤离危险区域,撤离毒区后,方可取下面罩。 2.5配备给生产岗位的空气呼吸器在使用后,必须及时通知气体防护站对其进行检查、记录、更换气瓶,193、确认合格后打铅封。 2.6空气呼吸器专用气瓶,应按气瓶有关规定定期检测。瓶内所充填的空气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规范要求,储存空气压力不得低于28兆帕。 2.7空气呼吸器无故损坏时,所在单位应在三日之内查清原因及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交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按有关经济责任制考核。 3 氧气呼吸器 3.1发放给分厂、岗位使用的氧气呼吸器是操作人员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时使用的,平时必须妥善存放在专用的事故柜中。 3.2氧气呼吸器属密封式机械自带型供气设备,易燃、易爆,严禁在有火花飞溅,油脂飞溅的场所中使用,严禁碰幢,平时不得打开壳盖。 3.3存放氧气呼吸器的事故柜,室温应保持O35,相对湿度4194、080,与取暖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3.4呼吸器与人体呼吸器官组成密封式呼吸系统,应放置在不易进入灰尘、不被日光照射、空气中不含有酸雾和腐蚀性气体的地方。 3.5分厂岗位使用的事故柜和氧气呼吸器必须纳入每班的交接班内容,接班人员应检查事故柜铅封是否完好,若铅封损坏,应要求交班人查清原因,做好记录,并通知气体防护站。 3.6在查出呼吸器有无故损坏或丢失时,所在单位应在三日之内查清原因及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交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按有关经济责任制考核。 4 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4.1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是药剂借用活性炭为载体,与空气中的有毒物质进行反应,除去或氧化有毒物质,药剂浓度和数量都195、不大,这就要求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应小于2%,氧含量应大于18%。 4.2各种滤毒罐和防毒面具应放在干燥清洁,空气流通的库房内。严防水份侵入或过热,并按规拔开防毒面具罐底部气体人口处的堵塞。4.3生产岗位上配置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必须妥善保存,每次使用后应将药盒底盖封严,防止空气进入引起药物受潮而失效。4.4配置的防毒面具(除5型外),在使用过程中闻到有毒气味时,应立即撤出毒区,更换药盒。4.5使用过滤式面具前,必须对面具进行气密性检验,将面具戴好,用手堵住气体入口处做深呼吸,如果无泄露时,方可使用。4.6各种防毒面具要按类别专防专用,禁止乱用和代用,使用前必须拔开防毒面具罐底部气体入口处的堵塞。 196、4.7不得敲打和碰撞过滤式防毒面具。在使用过程中凡感到呼吸困难以及恶心,发晕时应迅速离开毒区,离开毒区后方可取下面罩。 4.8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必须遵照滤毒罐使用说明书,在有效日期和有效防护时间内进行使用。严禁超时使用,以防毒罐内药剂失效发生中毒事故。 5 长管式(吸入型和输入型)防毒面具 5.1长管式防毒面具是将人们的呼吸器官与工作地点周围有毒气体相隔离,所以它能预防各种有毒气体、蒸汽、粉尘的吸人和窒息性气体的吸人,如清洗槽车及地沟、进入阴井、容器、塔罐及各种设备的检修均可使用,但毒物能经皮肤(特别是裸露部位)侵入人体而引起中毒的物质例外。 5.2长管式防毒面具应放在干燥、清洁、空气流通的197、库房内,严防粉尘侵入管内和过热及与油脂接触,以免胶质老化变质。 5.3长管式防毒面具严禁在事故情况下使用。 5.4长管式防毒面具应由防护站定期进行检查和修理。气密检查:气压500mmH20时,每分钟不得下将5mmH2O。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确保无问题时方可使用。 5.5使用长管式防毒面具时,必须把吸人端放在空气新鲜、温度适宜,无粉尘、无积水及不可能突然侵入有毒物质的地方。 5.6长管式防毒面具不得放在易踩、易缠结、过热的地方和其它被压地方使用。 5.7使用长管式防毒面具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者对被监护者的生命安全负责。 5.8使用长管式防毒面具时,监护人员应随时不断检查长管是否处于良好状态,198、保证长管随时好用。5.9在未进入毒区前,应把长管式防毒面具戴好,对其做气密性检验后(把面罩下面一节软管折住做深呼吸,吸不通时说明不漏气)方可使用。 5.10从事设备内检修作业,使用长管式防毒面具前,监护人员与被监护人员应预先约定联络信号、紧急信号,如用信号绳,每隔三分钟监护人员应抖动一次信号绳,内部工作人员应回复一次;如工作人员感到呼吸困难时,应连续不断地发出信号,监护人员应协助工作人员离开容器。 5.11凡佩戴长管式防毒面具在特别危险的下水道、槽车、贮罐、容器内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捆上安全绳,另一头由监护人员负责,安全绳必须放在便于出入的地方,以便急救。 5.12监护人员在监护工作时,必须备199、有在万一发生事故情况下所必须的防毒面具和急救用具。 5.13凡在进行吊装作业的塔内、贮罐和其它设备、容器内佩戴长管式防毒面具时,必须同时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防止吊车停车,机械失灵或其它作业者发生落物打击。 5.14长管式防毒面具上的一切部件,不准私自拆除,用后不得将其乱仍乱放,沾上污物,必须放在规定的位置。 5.15自吸式长管式防毒面具长10米,如工作需要超过20米时应用机械强制通风。 5.16长管式防毒面具,必须正确使用和妥善管理。 6 事故柜的使用与管理 6.1事故柜,只允许存放防毒面具和必须的防护器材,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品。 6.2事故柜必须放置在方便易取和温度适宜(035),离取暖200、设备1.5米以外的地方。未经防护站许可不得移动。 6.3分厂事故柜存放的防毒面具,由防护人员检查铅封,只允许在处理突然发生的事故时使用,平时不得动用。 6.4分厂倒(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交接事故柜的使用与存放情况,如发现有变动,应立即查明原因,通知防护站检查,处理并铅封。 6.5分厂事故柜是保护岗位职工在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主要措施,每班必须保持其清洁、完好无损。 6.6防护站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事故柜被打开,查明原因打上铅封。 6.7防护站人员必须保证事故柜内的防护器材处于正常良好的备用状态。 6.8用完事故柜内的防护器材后,应及时通知防护站,经防护站人员检查后,确201、认无问题时,方可铅封。6.9事故柜及防护器材上的一切零部件不得损坏、遗失,如有意损坏或私自拆除安全管理部门按有关责任制对其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和处罚。7 防毒面具型号规格及防护范围滤毒罐型号色别防毒类型预防毒物1褐色有机气体各种有机气体、醇类、苯胺类、二硫化碳、四氯化碳、丙酮、氯仿、硝基烷等2灰色氨、硫化氢氨、硫化氢3白色一氧化碳一氧化碳6黑色汞蒸汽汞蒸汽7黄色酸性气体各种酸性气体、卤化物、氯气、光气、硫的氧化物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及管理,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和生产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管理要求2.1各分厂(分公司)根据本单位生产202、工艺和设备技术要求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法。2.2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法的制定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结合工艺设备实际情况,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来编制。2.3对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的工程工艺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并重新编制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2.4对工艺设备的抢修、大修均应制定保证安全交出、检修的方案。2.5对各种运转设备要根据安全技术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2.6对固定的运转设备(如砂轮机、切割机、钻床、铣床、冲床等)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要尽可能的挂置于设备周围明显处。2.7对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具要根据安全技术特性制定203、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修,健全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2.8对特种作业要根据其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3 对操作人员的要求3.1对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3.2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三好.1管好。操作者对设备负有保管责任,设备附件、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无损。.2用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爱护设备。.3养好。操作者必须按照保养规定,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四会.1会使用。操204、作者要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功能范围,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熟练、动作准确、规范。.2会维护。操作者要能准确、及时、正确地做好维护保养工作。.3会检查。操作者必须熟知设备开动前和使用后检查项目、内容,正确进行检查,通过听、摸、嗅的感觉和机器、仪表判断设备的运转状态,分析并查明异常产生的原因。.4会排除故障。操作者能正确分析判断常见故障,并承担排除故障工作,排除不了的疑难故障应及时报检、报修。五项纪律.1凭操作证上岗操作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保持设备整洁、润滑良好。.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4随机附件、工具、文件齐全。.5发生故障立即排除或报告。4 安全运行操作规程的一般通用要205、求4.1开动设备、接通电源以前应清理好工作现场,仔细检查各种手柄位置是否正确、灵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4.2开动设备前首先看润滑油路是否畅通,油箱(池)油量是否充足。4.3工件必须装卡牢固,以免松动甩出,造成事故。4.4开动设备时必须盖好电器箱盖,不允许有污物、水、油进入电机或电器装置内。4.5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4.6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应经常注意各部位有无异常,发现故障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排除。凡操作者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排除。4.7操作者离开设备时或装卸工件、对设备进行调整、清洗或润滑时,都应停止并切断电源。4.8不得随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4206、.9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和切换制度)。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要求1.1本制度所称临时用电是指在公司内的临时施工用电、临时检修用电及其他临时性用电,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1.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用电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还应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证。1.3为杜绝不办用电手续,私拉乱接现象,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检修电源、检修插座、现场检修配电箱平时均在停电状态,只有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207、”后,才能由电气公司值班人员操作送电。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作业人员应及时关掉电源。2 危险识别2.1作业前,作业负责人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2电气值班人员将电气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2.3临时用电只能接在检修电源、检修插座、现场检修配电箱上,禁止将临时用电挂接在正常生产电源上,以防止对正常生产造成冲击。3 许可证办理程序及要求3.1检修临时用电单位作业负责人持施工作业单或调度命令等证明到电气公司运行班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3.2临时工程施工用电或其他临时性用电须持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到电气公司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3.3电208、气公司有关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3.4临时用电单位作业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3.5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单位须及时到电气公司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封票手续,以便于电气公司停电、拆除、回收临时用电设备,若临时用电设备、材料是施工单位自备,则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4 作业安全措施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设备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209、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可靠关闭。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210、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4.4电气公司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电气公司有权紧急停电处理。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5 许可证管理5.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作业单位持第二联。5.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若工作延期,应办理延期手续。5.3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二联交由电气公司注销。5.421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6 管理职责6.1电气维修工程公司具体负责临时用电的接送电、拆除回收临时用电设备。6.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6.3工程施工和其它临时用电由有关管理部门审批。6.4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安全监护和保管,如果出现丢失、损坏,作业单位若是集团公司的,机械动力部给予处罚;若是集团公司外单位,应赔偿或按集团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处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 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安全管理档案212、内容包括: 2.1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安全评估工作必须由具有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安全评估人员进行或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2.2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实施方案 安全监控实施方案由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厂编制。 2.3由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厂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2.4由公司和生产厂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测、评估 3.1机械动力部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对各安全附件按期进行检验、调校。 3.2安全环保部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评估。213、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4 管理、监控与检查 4.1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机械动力部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4.2安全环保部和生产厂必须对生产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3生产厂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岗位和人员。 4.4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管214、理。 4.5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6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厂 分厂主管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区各种作业管理制度等执行实施。 根据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每年至少举行两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 分厂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保障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公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分厂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组检查每班不少215、于两次,分厂及班组对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准确。 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有关部门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重大危险源区域内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动火管理制度。4.6.9根据国家规定和有关具体要求,在重大危险源区域内安装易燃、易爆、易中毒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安全阀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确保安全阀处于良好状态,在压力容器超压时能自动排放,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制订本制度。 2 安全阀的安装 2.1 安全阀安装前,必须进行宏观216、检查、整定压力和密封试验,有特殊要求的还应进行其他性能试验。 2.2 在搬运和安装时,严禁推倒搬运,安装时不能使安全阀受到强烈震动。 2.3安装时不能损坏铅封、标牌。如确有在安装过程中铅封或标牌损坏,由安装单位及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提交机械动力部。由机械动力部组织使用单位人员、校验人员和打铅封人员到现场确认后,按原校验记录填写后打铅封。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在安全阀安装后进行验收签字,签字后铅封或标牌再损坏为使用单位责任。 2.4安全阀必须垂直安装在设备或管道上。 2.5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接向安全地点。 2.6安全阀的进出口管道一般不允许设置截断阀,必须设置时需加铅封,并且保证锁定在气开状态。截217、断阀的压力等级需要与安全阀进出口管线的压力等级一致,截断阀进出口的公称通径不小于安全阀进出口法兰的公称通径。 2.7安全阀出口的排放管上如果装有消音器,必须有足够的流通面积,以防止安全阀排放时所产生的背压过高而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动作及排放量。 3 安全阀的使用 3.1安全阀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安全阀的密封性能及其与管路连接处的密封性能。 3.2运行中安全阀开启后,要检查其有无异常情况,并且及时进行记录。 3.3如果运行中发现安全阀不正常泄漏或其他故障时,需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 3.4锅炉运行中安全阀需要定期进行手动排放试验,锅炉停止使用后又重新启用时,安全阀也需要进行手动排放试验。 3.5操作人员218、和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查时,同时检查安全阀的内容包括:坚固件是否松动、铅封是否完好、提升装置(扳手)动作是否有效并处于适当位置、有无影响开启的阻挡物、外部相关附件是否完整无损。3.6 如在使用过程发生铅封、标牌意外损坏,由使用单位出具安全阀确因其他原因造成铅封破坏而没有改变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机械动力部,由机械动力部组织校验时的相关部门人员(使用单位、校验单位、机械动力部、安全环保部)进行现场确认后,按原校验内容填写标牌后加铅封。 4 安全阀的校验 4.1使用中的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时,校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有清晰的历史记录、能够219、说明被保护设备各安全阀的可靠使用。 被保护设备的运行工艺条件稳定。 安全阀内件材料没有被腐蚀。 安全阀在线检查和在线检测均符合使用要求。 有完善的应急预案。 4.2安全阀的校验和压力调整时应有主管容器的技术人员(生产单位、机械动力部和安全环保部)在场,校验合格后由检修人员将修理内容记入安全阀修理校验技术档案卡,校验修理人员必须在档案卡上签字。4.3安全阀的其它校验修理要求按照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校验技术要求进行。 5 安全阀的管理 5.1机械动力部负责公司安全阀的统一管理。 5.2机械动力部应建立公司安全阀档案记录、定期校验检修记录、延期校验批准文件、安全阀报废记录等有关记录档案。 5.220、3使用单位应建立所属安全阀的档案记录、校验检修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日常使用情况和维护检查记录。 5.4使用单位应指定人员对安全阀的检查、检修和备件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对安全阀进行定期校验。5.5 安全阀在线时出现失效问题(如内漏需提高整定压力或压死)或在离线检查后无法正常使用,而短时无备件需加盲板时,使用单位需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并提出书面申请后,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机械动力部、生产管理部进行会审签字后方可实施,特殊情况需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外用工(公司各单位以各种方式雇佣的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目标221、的实现,特制定公司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2 用工单位管理职责2.1用工单位负责对外用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安全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工作。2.2用工单位应对外用工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建立外用工管理台帐(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工种、身份证号码、籍贯、雇用时间)。3 安全教育3.1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安全教育台帐(内容包括:教育人、教育时间、教育内容、考核结果、被教育人签字等),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2根据用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对外用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外用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4 现场安全管理4.1用工单位负责为外用工创造从事作业的安全卫生劳动条件,提供必要222、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对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和不安全因素向外用工交底。 4.2用工单位从事厂内机动车驾驶(叉车、铲车等)、焊接、锅炉、电气、起重等特殊作业的外用工,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4.3用工单位不得安排外用工从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4.4对从事有毒、有害、粉尘作业的外用工,应安排外用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用工单位应建立外用工身体健康档案台帐,全面了解外用工身体状况,避免职业病的发生。4.5外用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4.6严禁使用未成年和不适应现场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5 外用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5.1贯彻执行“谁安排、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5223、.2外用工的考核办法按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发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发包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定义 发包项目是指公司发包工程、外协检修项目和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的项目)。3 管理职责和要求3.1公司主管发包项目的单位(以下统称甲方)在发包项目时,应加强对发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对承包方(以下统称乙方)的安全生产负有统一协调、监督指导的管理责任,不能以包代管。3.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资质(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应存档。审查内容包括:具有承包的相应资质,满足施工作业要求的技术、工艺和设备224、。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资格证明。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情况。其他有关的安全资质证明材料。3.3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项目有多个承包单位的,甲方应分别与各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合同或协议书,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3.4公司主管发包项目单位应主动联系安全环保部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施工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应急处理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做好记录和存档工作。3.5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满足现场225、生产安全要求的工作条件,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乙方应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生产活动。3.6在同一区域内有两个及以上的承包商时,承包商之间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甲方负责总协调。3.7乙方不得将发包项目转包给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单位。3.8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安全例会或临时安全会议,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要求。3.9甲方应定期或随机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将检查的结果记录并告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3.10乙方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按226、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事故隐患、违章、发生事故的,有权要求其停工,进行整改,经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重新开工。3.11甲方对总承包的发包和作业施工过程进行督查,并按有关制度考核。3.12甲、乙双方应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中必须有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说明当发生事故或发现违章行为,应扣除相应安全保证金。3.13发包项目施工期间发生事故,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分别逐级上报,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 定义建筑工程,是指公司227、新建、改(扩)建的工程项目以及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3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3.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自觉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3.2进入现场的建筑施工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作业。 3.3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3.4施工现场应设立五牌一图,内容有: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 3.5施228、工单位负责人不得违章指挥,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3.6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7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3.8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3.9施工单位应当根229、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10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11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3.12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3.13施工建设的框架、房屋等建筑物,周围有职工进出时,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3.14施工单位230、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15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16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3.1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3.18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231、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3.18.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18.2土方开挖工程;3.18.3模板工程;3.18.4起重吊装工程;3.18.5脚手架工程; 3.18.6拆除、爆破工程; 3.18.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3.19承包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时,应立即向发包单位报告;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除向发包单位报告外,应直接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 3.20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232、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1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严格执行公司检修作业“八证”制度。 现场严禁吸烟,动火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 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安装触电保护器。 临时电线、电缆一律使用软电缆。 施工中因建设需要,修建、开挖沟、坑、池等,必须设置围栏和盖板。 所有运转设备的运转部位,必233、须安装防护装置。 动火作业时,乙炔瓶与氧气瓶的间距应不小于5米,二者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l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露天的电器设备要有防雨安全措施。 起重吊装要设立警戒线,并有专人值守。 4 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 4.1公司项目经理部 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 .5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4.1.1.6纠正现场建筑施234、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直至进行经济处罚。 有权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调查乃至经济处罚。 对屡次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报公司决定取消该施工单位在公司建筑施工资格。 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审核批准施工总体计划;组织研究、协调重大安全事项,并做出相应决定;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4.2工程部 对全公司的建筑施工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4.2.2负责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审查,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235、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或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负责监督查验进入现场的建筑施工单位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执行情况。 4.3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单位的建筑活动进行安全管理。 安全环保部配合工程部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设计开发部负责工程项目设计的审查,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机械动力部对建设用所购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采供部对建设用所购材料的质量和安236、全性能负责。 公司有关单位在发包工程时,要检查承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建筑资质资格。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公司有关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书面合同中应包含安全条款,明确双方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4.3.8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建筑施工的单位在接到承包单位的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237、建筑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公司建筑安装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2 施工现场管理 2.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做到一管(设专职安全员管安全)、二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三查(定期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违章作业、冬季雨季施工安全生产设施)、四不放过(麻痹思想、事故苗头、违章作业、安全漏洞不放过)。 2.2建筑安全工程的施工现场布置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设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施工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施工现场应挂“施工公告牌”,明示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期238、限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2.3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等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措施和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2.4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2.5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如夏季应防暑降温,冬季防寒防冻和防煤气中毒;雨季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场进行检查;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和对脚手架等辅助设施进行检查。 2.6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239、明。 2.7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人保管,并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2.8施工用火应按公司动火制度履行动火、用火手续,现场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栓和消防器材。 3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 3.1各种施工机械必须专人管理,作业人员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修保持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完好。 3.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裸露、转动等危险部位应安装防护装置。 3.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等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 3.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符合规格,并配有专职电工定期维护检修。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架设240、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3.5塔吊、龙门吊及钢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3.6各种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7施工用脚手架应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架设和安全管理。 4 动土作业和高处作业 4.1动土作业必须按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应办理好动土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动土作业。 4.2高处作业应办理好高处作业许可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触电、停电、着火、爆炸、设备损坏等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和生241、产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电气设备及线路保护的安全管理 2.1公司内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改变接线方式。不得任意改变保护装置和元件的整定值和规格。2.2禁止任何人破坏、拆除和移动电气设备线路的安全措施和标志。 2.3各单位在生产区动土时必须办理动土手续,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2.4禁止乱接电缆、电灯、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不许私自拆除和处理,应由专职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2.5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国家防爆、防火及相关安全规定,不符合者禁止使用。 2.6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242、2.7电气装置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如不能切断电源时,在灭火前必须戴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扑救。必须用二氧化碳、干粉、干沙子扑救。 2.8总变电所、总配电室等重要岗位非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入内。3 电气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3.1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3.2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3.3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3.4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3.5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3.243、6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7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8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3.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3.10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督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11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244、离。3.1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3.13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4 电气检查安全管理 4.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方可作业。4.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扳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在停电作业过程中,严禁约时停送电。 4.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245、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4.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4.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4.6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4.7对有两个以上供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8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9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路中进行部分246、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4.10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的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 5 临时线路、行灯、移动式、手握式电气设备管理 5.1架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5.2高于安全电压的临时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软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或埋设07米深的地下,不得就地敷设。(如有保护套管不受此限)。 5.3临时线路应由开关控制,不得从导线直接引出,开关箱内熔断器开关,漏电保护等设备齐全,线路的各种保护措施妥善。5.4定期对全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用电结束后及时拆除一切线路装置和用电设备。 5.5所有经常接触的局部照明247、行灯不得直接接在220V及以上电源上,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5.6在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及其它危险场所使用的移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l2V,行灯电源线及灯具手柄应绝缘良好,灯泡的外部应有保护网。 5.7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严禁将行灯变压器随灯带入容器内。 5.8在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Il类工具,使用l类工具时应采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5.9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或在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Il类或IIl类工具。 5.10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作业场所,应使用类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类工具。 5.11 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IIl类工具的变压器及、248、IIl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重大隐患认定标准1 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及时认定、处理和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6号令)和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重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为突出“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执行“从严”的原则,把部分安全隐患上升为重大安全隐患予以处理,特对隐患的认定做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2 重大隐患的认定249、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1工艺系统天然气、合成工艺气体、氢气大量泄漏仍然继续生产的。工艺介质为纯液氨和气氨的管线出现大量泄漏仍然继续生产的。具有较强腐蚀性的工艺介质的设备、管线、法兰和阀门大量泄漏仍然继续生产的。高压设备、管线、法兰和阀门泄漏继续生产的。二氧化碳工艺气体中的氢气含量严重超标仍然继续生产的。萃余液中双氧水含量连续超过0.5g/l仍然继续生产的。工作液碱度连续超过0.005g/l,并伴有干燥塔连续带碱现象而仍然继续生产的。氧化液酸度连续低于0仍然继续生产的。熔盐成分中碱度严重超标仍然继续生产的。安全阀、防爆板不起作用或联锁保护未投用。汽包低液位的联锁不起作用250、或未投用的。超温联锁不起作用的。炉子保护程序不起作用仍然继续生产的。机组的保护联锁不起作用。 气化装置11、12单元煤粉发生泄漏继续生产的。氧系统阀门、法兰、管线发生泄漏继续生产的。气化炉本体及其粗合成气系统发生泄漏继续生产的。一氧化碳变换系统工艺气发生泄漏继续生产的。 H2S系统管线、设备发生泄漏继续生产的。合成气中硫含量严重超标仍继续坚持生产的。甲醇合成系统和甲醇精馏系统以及甲醇罐区的设备、管线出现大量泄漏仍继续生产的。2.2 生产设备压缩机、汽轮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轴位移、轴承温度、轴振动值超过报警值,继续开车运行的。压缩机、汽轮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断油保护不可靠,继续开车运行的。压251、缩机、汽轮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严重漏油,继续开车运行的。设备漏油,漏入高温部位,继续开车运行的。 DCS、PLC、ESD等控制系统存在重大系统缺陷,继续开车运行的。双回路供电系统有一条回路不能投入运行时,继续开车运行的。防爆区内电气仪表设备失爆,继续开车运行的。列入国家淘汰的电气设备仍在超期运行的。高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因故障不能投入运行的。2.3 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没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的。中央控制室、现场值班室、设备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不符合规范的。可燃气体的排气筒、放空管高度不符合规范的。放射源严重超标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的。消防给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故障不能正252、常运行的。重大危险源未定期检测或监控设备失灵的。查出的重大隐患在限期内未整改的。其他认为严重的隐患。3 凡未列入本办法的条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 本办法解释权归xxxx公司。5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生产管理制度装置及主要设备开停车确认制度1 目的为了实现安全开车,避免出现设备事故,特别是公司控制的重要设备的开车,必须实行开车确认制度。2 范围适用公司各分厂的开车3 管理职责生产管理部负责装置开停车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生产分厂负责开车时联系调度。4 管理内容4.1生产分厂负责整个装置各个单元的开车允许条件的确认,并制定开车计划。4.2对主要公司控设备的开车实行253、确认制度,在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允许开车。4.3下列设备必须由机动部、检修公司、仪表公司、电气公司、生产管理部、生产分厂、操作班长签字确认后才能允许启动开车。如果机组没有检修,由分厂设备副厂长签字。合成装置的五大机组;尿素装置的二氧化碳机组;气化炉、急冷气压缩机;酸脱单元的循环气压缩机;空分厂六台机组、膨胀机;锅炉点火;4.3.7 73机组。4.4下列设备开车前各分厂必须进行操作条件的确认,由生产厂长、技术员、操作班长、操作工签字确认后才能允许启动开车。 供水厂、给排水厂的循环水泵;动力厂的高压锅炉给水泵;合成装置的锅炉给水泵、05溶液泵;尿素装置的四台大泵;三胺装置的五台高压泵254、离心机;气化厂的强制循环水泵;甲醇厂的锅炉给水泵、 05P001A/B、05P003A/B、05004A/B;空分厂液氧泵、液氮泵;复合肥装置的热风炉、干燥器。4.5各分厂在启动设备前,通知调度,生产管理部的当班调度负责通知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确认签字。4.6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在签字前要对照开车条件认真检查,确认满足开车条件后再签字。4.7对装置出现工艺参数异常需要停车时,生产分厂通知调度,调度通知相关单位到现场确认,如果必须停车,填写确认单,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紧急情况下,分厂可以先紧急停车,停车后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确认。4.8主要设备或装置停车后,生产分厂负责停车后的工况确认,是否已255、经按要求停车。分厂要根据实际工况制定停车要求,如果需要检修,分厂要制定工艺交出方案并落实方案的执行。4.9生产管理部负责开停车确认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4.9.1没有制度,扣1分;没有确认单,扣0.5分;确认单没有签字,扣相关单位0.5分。4.9.2在开车过程中或开车后发生停车或其它安全事故,按照公司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究相关部门即签字人的责任。仪表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1 目的仪表联锁及报警是确保生产装置稳定、安全、长周期运行的重要一环,为保护设备,防事故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管理部、仪表维修工程公司和有关仪表联锁和报警的使用单位的仪表联锁和报警管理。3 管理256、职责仪表维修工程公司负责公司仪表联锁及报警的安装、投用、切除、调校、维修。使用单位负责所属仪表联锁的正确使用,生产管理部负责检查及审核。4 管理内容4.1按设计确定的仪表联锁和整定值,正常生产时均需投用。操作人员不得任意切除。4.2切除和投用规定4.2.1长期切除:由于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部分仪表联锁需要长期切除,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报生产管理部审核,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仪表维修工程公司执行。4.2.2暂时切除:在生产出现异常需暂时切除联锁,由使用单位报生产管理部审核,经生产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工作票后由仪表人员切除;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设备和人身的安全,当班操作人员经班长同意,可以257、先切除有关仪表联锁,但需及时向生产管理部和值班调度汇报并补办工作票。生产正常后,恢复投用。4.3凡未经批准,擅自决定切除联锁或更改整定值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大小,给予必要的处分。4.4所有联锁点、报警点及其整定值需修改或增加联锁点及报警点均需报生产管理部审核,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4.5在联锁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生产管理部和当班调度汇报,并联系仪表修理予以修复。修理暂时停用期间,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控制生产、稳定操作、防止事故发生。4.6凡是投用或切除联锁均应先办理工作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切除,然后补办工作票)。工作票由当班操作班长签字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才能实施。工作票由公司统一印258、制,一式两份 ,一份由工艺分厂保管,一份由仪表维修工程公司保管好备查。4.7仪表维修工程公司和有关分厂分别建立联锁切除和投用台帐。4.8仪表维修工程公司要加强对仪表联锁的维护和管理,对联锁回路和联锁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一旦有机会就校)校验,确保联锁功能正常发挥。发生误跳车应扣发责任单位绩效工资。4.9各分厂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操作人员应牢记生产装置上的联锁点、联锁值和联锁逻辑关系,防止误操作而引起跳车。发生操作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4.10各生产分厂要建立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板、仪表联锁、主要仪表指示报警、气体检测报警)的台帐,内容(最好以表格的形式)包括:序号、位号、名称、所在设备、起259、跳值、是否投用正常、没有投用的原因、存在问题、采取的防范措施。4.1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分厂及仪表公司的考核。4.11.1没有台帐扣0.5分,缺一项内容扣0.2分;4.11.2没有工作票,扣1分,工作票上签字不全,缺一项扣0.2分;4.11.3私自修改或切除联锁。一项扣1分,造成事故按事故管理办法执行。生产会议(工艺例会)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及时学习贯彻有关文件、政策和上级会议精神,更加有效的组织协调装置之间的生产,及时处理随机事件的发生,提高会议效率,严格会议纪律,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层面的各种调度会3 管理职责生产管理部负责生产调度会的组织。4 管理内容4.1生产管理部每周三上午260、8:30分召开生产管理会。由生产管理部分管领导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各分厂的生产副厂长和设备副厂长,机动部、采购供应部、保卫武装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处、仪表公司、电气公司、检修公司、中心化验室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生产管理部的其他领导和工艺工程师。4.2会议的进程:落实上次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调度员介绍各套装置的生产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分厂汇报自己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要协调的主要工作,各职能部室安排有关工作及任务,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强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4.3每月的第一次生产管理会同时也作为工艺例会召开,生产管理部要通报各套装261、置的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工艺纪律和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调度指令执行情况、双基检查考核情况。形成工艺月报。4.4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允许迟到,如果出差或由于其它事宜不能参加,必须派技术组长或技术人员代替参加。不能无故缺席。4.5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4.6当遇到装置停车,项目检修或其它需要进行大量组织协调工作时,生产管理部召开临时调度会,被通知的单位必须在十五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4.7调度会的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4.8调度会安排的工作要进行认真落实,并有每项工作的落实记录台帐。4.9参加会议的人员迟到,扣100元;手机发出声音,扣100元;无故不来开会,“双基”考核扣1分。如果确有事情不262、能到会,必须在会议开始前15分钟请假,否则视为缺席。4.9.1调度会议安排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生产管理部要根据“双基”检查办法进行考核,如果导致事故的发生,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技改技措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职工劳动强度,提高机器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各分厂的技术改造的管理3 管理职责总工程师负责公司的技改技措工作。负责重大的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批、效果鉴定和奖励评定工作。生产管理部是技改技措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技术改进项目的登记、统计和汇总工作,建立完整的263、报表、台账和档案。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处理技术改进项目表的审批、设计、实施、总结、鉴定和奖励工作。是工艺和分析化验方面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审单位。机械动力部是机、电、仪技术改进项目立项和鉴定的主审单位。负责技术改进项目的设备、阀门、仪表等的购买和供应。负责安排所有项目的施工计划,组织和协调所有项目的施工验收。采购供应部负责技术改进项目材料的购买和供应。安全环保部和工程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技术改进项目立项和鉴定的主审。规划设计开发部负责大、中型技术改进项目的设计工作,负责小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签字盖章认可,所有项目必须经过设计开发部认可盖章后方能实施。 各分厂厂长和副厂长(经理和副经理)对本单位的技264、术改进工作负领导责任。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各分厂要充分发动群众,围绕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技改技措活动。对于本单位个人或集体提出的技改方案应及时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和研究,拿出本单位的审批意见后再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对于已批准实施的项目要组织本单位的人力、物力积极配合施工和实施。对于已实施的技改项目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说明并进行职工的培训,及时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总结和效果鉴定。对本单位已申报的项目应建立台账。4.2提案人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改项目,并认真填写“技改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的主要内容有: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提案人姓265、名、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应对项目的利和弊作出全面分析)、详细的技术方案和设计图、所需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投资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附上详细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若提案人对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价格不熟悉应当向公司内外有关人员询问,填写审批表可以独自完成,也可以邀请几个人共同完成。4.3审批表填好后先交提案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和研究,拿出初审意见后,由提案人或项目负责人将审批表交使用单位或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然后转交主管部门(生产管理部、机械动力部、安全环保部、工程部等)签署意见。最后由提案人或项目负责人将审批表交生产管理部。4.4若字体潦草、内容不全、方案不266、详细达不到审理要求,各审理单位应将表退回提案人重新填写补充所缺内容。若提案人不愿重新填写或没有能力填写而达不到要求时,生产管理部将把该项提案降级为合理化建议处理,条件具备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和设计,原提案人被称为提议人。项目实施并取得经济效益后提议人只能得技改奖金的2-5%,技改成果应归主创人员所拥有。4.5对于投资小项目若有关单位都签字同意后,生管部即可批准正式立项并登记到生管部台账上,然后转设计开发部进行设计审查和签字盖章。最后转机械动力部安排备料和施工。4.6投资较大的项目由生产管理部转呈主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批。并报企业管理部列入投资计划。4.7所有需要设计开发部作详细施工设计的项目均由267、主管技改技措的总工程师批转给设计开发部进行设计。设计开发部的图纸需经提案人、机械动力部和生产管理部审查签字,大的项目需经主管技改的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才能晒图下发。4.8各单位应随时填表随时申报,不能将项目积累成堆后再申报。4.9对于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或投资较大的项目,生产管理部和机械动力部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由提案人或项目负责人作主题发言,回答有关人员的提问,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4.10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申报、设计、施工和效果鉴定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协调和处理项目审批、设计和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协助和督促已正式立项的项目尽快施工和设用。4.11技改项目申268、报审批表由生管部存档一份,机动部备料和存档一份,施工单位领料和施工一份,使用单位留存一份。4.12技改技措项目正式立项并且设计资料齐全后交机械动力部准备设备材料和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后机械动力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的投用。4.13技改项目实施后提案人或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和资料,对项目实施前后的经济效益技术数据作对比,计算出该项目的年纯经济效益,写出项目使用效果的总结报告。纯经济效益的计算要客观、准确、要扣除该项目设备材料的投资折旧费(折旧周期按5年计算)和其他费用支出。4.14项目实施半年后由提案人或项目负责人填写技术改进成果奖励申报表一份,其主要内容是项目使用269、总结和经济效益计算。4.15奖励申报表先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审核意见,然后由提案人转交专业主管处室签署审核意见,然后再交生产管理部。4.16对于经济效益较大的技改项目,生产管理部和机械动力部将组织召开集团公司级成果鉴定会,对其价值作出评价,对其经济效益进行审核,计划部和财务部将参与较大的技改项目经济效益的统计和审核。4.17公司负责组织技改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公司技改成果的最终评审和奖励工作,确定各个获奖项目的奖金数额。每一年开一次评审会议。4.18奖金数额按提取年纯经济效益或节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为该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4.19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消除污染等无法270、计算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公司评委会将根据其意义大小、工作量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来确定其奖金数额。4.20凡国内外已取得成功的技术改造在本公司应用和推广,以及上级下达的设计和科研项目取得成效时,可以对在消化吸收中有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该项目年纯效益的相应比例提取。4.21获奖项目的奖金由主要提案人员(指提出详细实施方案的人员即发明创造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根据每个人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关于奖金分配比例的指导性意见如下:项目的发明奖创造人员可得全部奖金的2025%;作出详细施工设计的单位和人员得1015%。4.22每一至二年集中评审奖励一次,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生管部造表,271、主管技改技措的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再交总经理审批签字,然后交财务部领取奖金。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59号文规定,技改奖金列入生产成本。4.23对于年纯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集团公司将给主要发明创造人员颁发荣誉证书。4.24安环部负责考核生产管理部的技改技措的管理工作。4.24.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分厂的技改技措工作的检查考核。4.24.2没有台帐扣0.5分,台帐内容不全,缺一项扣0.2分。生产操作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生产操作原始记录的填写、保存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管理部及所属各生产分工厂。3管理职责生产管理部和生产分厂负责操作原始记录的管理。4 272、管理内容4.1岗位交接班日记,由生产管理部统一供应,定额发放。4.2岗位记录报表,由各厂自行设计,报表中必须包括重要的工艺参数,重要设备运行参数,以及与质量有关的工艺参数,报表右上角必须带有ISO9001体系文件编号,报生产管理部审核批准后印制。4.3记录本(表)必须统一用蓝黑墨水书写,字体为仿宋体,且保持报表清洁、完整。4.4必须在整点前后10分钟内填写记录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4.5因停车或处于备机状态而不需填写该项参数时,应在报表的上端注明“备机”, 以斜线表示,不能空白。4.6因测量仪表损坏而无法填写该项参数时,应在报表的上端注明“表坏”,以斜线表示,不能空白。4.7当公司控工艺参数因273、测量仪表损坏而无法填写该项参数时,所在生产厂应于2日内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生产管理部同意,并应于一周内修复仪表,如确实修复不好,应有书面答复材料。4.8当次要工艺参数因为测量仪表损坏而无法填写该项参数时,所在生产厂应尽快提出仪表维修计划并尽快修复。4.9岗位交接班日志要真实反映出当班的生产情况,对本班发生的事件要详细写明发生的时间、现象、处理经过、遗留问题或现状。4.10各生产厂必须有专人负责收集,按月装订,按年存放,妥善保管生产操作原始记录。4.11各生产厂主要岗位原始记录,保存期为三年,个别岗位可保存五年,次要岗位保存一年。4.12过期记录、资料每年处理一次,处理前由原始记录保管人员造出清单,274、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审批签字,报生产技术部审批,批准后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档案室,一份交生产管理部,一份本单位存档。4.13原始记录销毁,由生产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采用焚烧形式进行。由原始记录保管人员完成,且有鉴证人参加。4.14各类工艺指标台帐、技术资料档案等不能销毁,均由本单位自行保管。4.15以上标准的实施由生产管理部、企管处、公司档案室监督执行。4.16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分厂的考核,各分厂负责对班组的考核。4.16.1考核与“双基”检查挂钩,一项不符合标准,扣0.1分。 生产管理部每周抽查两次。工艺技术台帐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统一体现各项制度及工艺管理的具体要求,规范生产工艺管理台帐的填275、写,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与生产管理部室及各分厂3 管理职责各分厂负责分管装置的台帐的填写记录,生产管理部按照规定负责建立全公司相关台帐的填写记录。4 管理内容和方法4.1各分厂应建立如下方面的台帐4.1.1建立装置或单元的开停车台帐,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停车原因、时间;停车期间处理的问题;开车时间;开车期间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的措施;开车后与停车前的工艺参数的对比及运行状况的对比;4.1.2建立制定针对特定工况或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操作指导台帐。4.1.3根据定期倒泵(机)制度和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建立倒泵(机)台帐,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倒泵(机)的动设备必须有原因说明并记录。4.1.4按公司要求276、负责建立关键设备运行台帐:供水厂的脱盐水系列的树脂、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台帐;动力厂、蒸汽动力厂的锅炉、一次风机、引风机运行台帐;合成装置的五大机组、一段炉、二段炉、各催化剂运行台帐;尿素装置的二氧化碳机组、四台大泵、合成塔、汽提塔运行台帐;三胺公司的反应器、离心机、五台高压泵、尿素合成塔运行台帐;双氧水厂的氢化塔、氧化塔、萃取塔、净化塔和空压机运行台帐;包装厂的粑料机、1号皮带、电子称运行台帐;气化厂的气化炉、急冷气压缩机、强制循环水泵运行台帐;甲醇厂锅炉给水泵、甲醇合成塔、各催化剂运行台帐;空分厂六大机组、膨胀机、液氧泵、液氮泵的运行台帐;给排水厂的超滤、反渗透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台帐;复合277、肥的热风炉、干燥器运行台帐;建材厂的成型机运行台帐。4.1.5关键设备的运行台帐的主要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几方面:主要工艺参数执行情况;出现过的或已经解决的问题;有可能将要发生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运行效果评估和风险评估;催化剂的运行台帐应包括装卸技术方案、还原期间的技术要求、停车期间的保护方案。尿素合成塔的运行台帐必须包括腐蚀台帐、平时的检查记录及大修停车期间的检查记录和检查结论。4.1.6各生产分厂的技改技措要按要求填写立项申请表,上报生产管理部审核,经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生产分厂负责建立技改技措台帐。4.1.7各生产分厂的关键设备的开车要填写开车确认单,建立开车确认单台帐。4278、.1.8各生产分厂每月召开一次工艺例会(班组长联席会),会议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生产总结;设备总结;成本分析(影响产量的原因、成本上升或下降的原因);各班组工艺纪律、工艺指标、巡回检查执行情况的考核;装置存在的问题;下月的工作重点;重大问题分析(已经处理解决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现象、原因、处理的过程、对装置的影响、经验总结。不一定每月都有这个重大问题分析);会议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存档。4.1.9各生产分厂负责制定主要设备检修或单元、装置停车的 工艺安全交出记录,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设备存在的问题;设备检修的项目;工艺交出方案(明确方案编写负责人);工艺处理过程记录(时间及方案实施班组或负责人、279、交出前的安全检查确认人)。4.1.10有关生产分厂要建立质量运行台帐,内容包括: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的内在控制措施、当月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供水厂水稳剂的质量;尿素厂的尿素质量;包装厂的尿素质量;三胺公司的三胺质量;双氧水厂的双氧水质量;复合肥厂的复合肥质量;甲醇厂的甲醇质量。4.1.11各生产分厂根据装置的实际工况开展事故预想,建立事故预想方案,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建立操作事故台帐并如实记录“四不放过”执行情况.4.1.12各生产分厂负责建立化工操作规程发放台帐。4.1.13各生产分厂负责建立工艺指标统计台帐。每天一统计,对不合格的工艺指标应进行原因分析,采取调整280、措施。各生产分厂负责建立新工人、转岗工人及日常培训台帐(与人力资源部的同为一本)。4.1.15各生产分厂负责建立节能台帐;内容包括:节能目标,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现状和消耗现状。每月一分析,形成书面材料。4.1.16各生产分厂负责建立三级巡检台帐。4.1.17各生产分厂负责建立现场仪表使用台帐;对仪表损坏或不能使用要有相应的措施。4.1.18各生产分厂负责建立安全附件(防爆板、安全阀、仪表报警)台帐;安全附件损坏或不能使用要有相应的措施。4.1.19各生产分厂负责建立联锁运行台帐。4.2台帐的填写要求4.2.1台帐要对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填写。4.2.2台帐填写要及时、准确、规范、内容要充实、真281、实、详细。4.2.3台帐需要签名时必须手写。不能打印。4.2.4安环部负责对生产管理部的台帐的检查和考核;4.2.4.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分厂的生产工艺台帐的检查和考核;4.2.4.2台帐检查作为“双基”检查的内容每月进行一次;4.2.4.3没有台帐扣0.5分,台帐内容不全,缺一项扣0.1分。催化剂技术管理制度1 目的催化剂是化工生产中极为重要的物质,要使催化剂的使用寿命长、活性高,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就必须对催化剂进行妥善的管理,为此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生产管理部和各有关单位。3 管理职责3.1各化工分厂负责所有催化剂的正确使用保护和数据收集。3.2采购供应部282、负责催化剂的采购。3.3生产管理部负责催化剂的技术管理。4 管理内容4.1订货4.1.1订货前的准备工作。由生产管理部、采购供应部和使用单位负责对有关使用和生产厂家进行调查,结合本厂具体情况确定催化剂型号,备料数量和制造单位由生产管理部事先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后写出书面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4.1.2订货由供销公司负责。4.1.3由采购供应部向制造商索取产品说明书,及测试报告一式三份,交生产管理部、使用单位各一份进行存档。4.1.4催化剂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应严禁与油污、灰尘或其它化学物品接触,同时要防止受潮、避免摔滚撞击。4.2到厂后的管理4.2.1采购供应部负责建立管理卡片(包括283、名称、型号、规格、到厂日期、包装密封情况,实际毛重,何分厂使用等) 。4.2.2检查与验收由采购供应部负责数量、包装情况验证,中化负责内在质量的检验。4.2.3每半年由采购供应部对存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登记检查时间、检查人、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等。4.3使用与维护4.3.1催化剂在装填之前要过筛,防止把催化剂粉尘、杂质装进设备容器内。4.3.2催化剂装填时,自由下落高度0.5m,要均匀布撒,严禁装填松紧不一,影响阻力。进入容器装填催化剂的人,应正确穿戴劳保服装和软底鞋,不得直接踩在催化剂上,应踩在木板上,并防止将杂物掉入催化剂层。4.3.3一段炉采用布袋法装填催化剂,管排间装填速度应相等284、。装填速度不宜过快,应无堵塞和架桥现象。装填后各炉管阻力与平均阻力之差应小于5%。各炉管催化剂层高差不大于20。4.3.4催化剂升温还原期间,必须严格控制催化剂升温速率,床层温度不能大幅度波动。4.3.5合成催化剂刚还原后,不要过早加负荷,要留有适当轻负荷运行时间,使未还原的催化剂在轻负荷下继续还原。4.3.6催化剂使用时必须精心操作,尽量避免催化剂各点的温度波动。热点温度波动要小于5,同时,要保证原料气充分除净各种毒物。如S0.1,CO210,如果毒物浓度超过规定,必须酌情减负荷或停车,避免带液、带水。4.3.7开停车严格控制升(降)温、升(降)压速率,严格按照规定指标执行,不能有大幅度波动285、。4.3.8系统停车检修期间必须注意保护催化剂。其保护法一般可采用纯氮(N299.9%)保护催化剂,必要时同时加盲板隔离。4.3.9建立各炉催化剂台帐,对运行中催化剂的各有关参数作好统计分析,画出各炉催化剂使用曲线(阻力、转化率)定期测定计算各炉催化剂的平衡温距,每半年进行一次有关单位参加的分析会,总结下一阶段的维护具体措施。4.3.10每年进行一次调查记录并将调查记录向有关人员汇报并存档。4.4审批程序4.4.1订货:每年八月份以前由生产分厂提出各炉催化剂的使用、储备量、型号、规格、交生产管理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供销公司订货。4.4.2改变操作条件:由生产分厂提出书面意见经生产管理部286、审核后交主管副总经理批准。4.4.3更换:由主管副总经理召集生产管理部和有关分厂对催化剂运行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讨论确定。4.5公司对生产管理部的催化剂管理进行检查考核,生产管理部对分厂的催化剂的管理进行考核。4.5.1催化剂的装卸违背一项要求,扣1分。4.5.2没有催化剂台帐,扣0.5分。4.5.3催化剂台帐的内容不全,数据不实,缺一项扣0.1分。化工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 目的化工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是确保装置安全稳定生产的根本制度,是实现化工装置本质化安全的重要依据之一,是企业技术素质的最重要的体现。为了使化工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学习和执行更加规范,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287、公司生产管理部、各分厂及班组。3 管理职责生产管理部负责操作规程的组织编写、审查、发放、管理;各分厂负责操作规程相应部分的编写和执行。4 管理内容4.1生产管理部组织各分厂对各套装置的操作规程的编写,编写后交生产管理部审核,然后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获得批准后交付印刷。4.2生产管理部负责操作规程的发放和管理。4.3对现有的操作规程不能满足当前或某些时期的操作要求时,应对已有的操作规程进行修改或制定新的操作规程,由各分厂申报,并经生产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施,实施前各相关分厂必须进行培训、考核,使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握。4.4各分厂控制的工艺指标和岗位操作法的修订,由分厂288、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名称、原来内容、修改后内容、修改原因等),交生产管理部审定,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4.5新设备、新工艺试车或投产前,应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各分厂制定试车方案、岗位操作法,然后经生产管理部审核,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4.6工人和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际操作。4.7各生产分厂必须每季度对操作规程的学习进行至少一次考核,以了解工人对操作规程的熟练掌握程度,大力推行“手指口述”“岗位描述”的培训方式,培训考核结果必须与每个人的经济收入挂钩,并将考核结果及挂钩结果记入档案台帐。4.8新工人必须通过操作规程的考核合格后才能转正上289、岗,转岗工人必须转岗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认证后才能转岗操作,考核结果将记录在培训台帐中,没有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能转正上岗。4.9生产管理部和各分厂应有专人负责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及工艺指标的贯彻执行情况。4.10.各生产分厂负责化工操作规程发放到位并受控,全体操作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及工艺指标办事,如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4.11.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防止串液、串气、管线堵塞,禁止超温超压,安全阀起跳4.12 中化室要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严格执行。4.13 对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中不合理部分提出改进建议者,应视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大小给予表扬或奖290、励。4.14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分厂的考核。4.15化工操作规程发放到位并受控,操作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必须人手一册,缺少一册,扣0.1分。4.16各生产分厂必须每季度对操作规程的学习进行至少一次考核,以了解工人对操作规程的熟练掌握程度,大力推行“手指口述”“岗位描述”的培训方式,培训考核结果必须与每个人的经济收入挂钩,并将考核结果及挂钩结果记入档案台帐,缺一人次,扣0.1分。4.17新工人必须通过操作规程的考核合格后才能转正上岗,转岗工人必须转岗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认证后才能转岗操作,考核结果将记录在培训台帐中,没有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就转正上岗,一人次扣0.1分。4.18对现有的操作规程291、不能满足当前或某些时期的操作要求时,应对已有的操作规程进行修改或制定新的操作规程,并经生产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施,实施前各相关分厂必须进行培训、考核,使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必须修订或制定新的操作规程而没有做到的,扣0.5分,操作人员没有培训、考核的,一人次扣0.1分。4.19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串液、串气、管线堵塞一次:扣0.2分。严重的超温超压一次:扣0.3分;安全阀起跳一次:扣0.5分。4.20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工艺指标合格率必须达到98(煤化工各分厂达到95%)以上,0.1,扣0.1分。对于严重不达标的工艺指标(90),必须进行原因分析、对装置的运行和292、产品质量的影响分析及要采取的措施。缺少该项扣0.1分。4.21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投用试车前,大中修后的开车前,各分厂负责制定试车方案;报生产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没有试车方案,扣0.5分。4.22中化室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要建立台帐,没有标准或标准执行不到位,扣0.1分。分析项目频率管理制度1 目的化验分析是监测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的重要依据,确定分析项目和分析频率是为了准确及时反映装置的生产工况。为了确保分析项目和频率的严肃性和必要性,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装置3 管理职责生产管理部负责分析项目与频率的制定和修改。中心化验室负293、责执行,各分厂负责配合。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公司各装置的分析项目频率由生产管理部制定,报请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公司各装置的分析项目频率每12年修订一次。4.2公司各装置的分析项目频率是确保长周期安全运行、优质、高产、低耗的重要条件,中心化验室要坚决不折不扣的执行,不能随意更改。如需修订,各单位应将修订申请书报生产管理部审查,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4.3在生产运行中,发现分析数据异常,中化室分析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生产管理部、生产主管领导,当事单位和操作人员必须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4.4分析人员按规定频率进行分析并认真填写分析数据报告单,报给294、相关单位。4.5各分厂根据装置的实际运行情况如果需要增加分析项目或加大分析频率,以书面报告上报生产管理部,经同意后,通知中心化验室执行,中心化验室不能无故不做或少做。4.6各分厂要配合中心化验室的取样分析工作。4.7对伪造数据者将给予经济制裁,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责任。4.8公司各装置的分析项目频率的考核由生产管理部负责,与中心化验室的绩效工资挂钩。各分厂提供实际的分析项目及频次,报生产管理部汇总,再上报企业管理部。4.9中心化验室建立各种分析台帐,没有台帐,扣0.5分;台帐内容不全,缺一项,扣0.2分;数据错误一个,扣0.2分;发现一个假数据,扣1分。发现异常数据没有及时通知有关分厂和有关295、部门,扣1分。4.9.1由于分析不及时、分析出现错误等原因造成装置停车或发生事故,按公司事故管理办法处理。公司控工艺指标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各套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工艺指标的严格执行,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管理部和各工艺指标控制单位。3 管理职责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控工艺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各分厂负责公司控工艺指标的具体执行。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公司控工艺指标由生产管理部制定,报请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公司控工艺指标每12年修订一次。4.2公司控工艺指标是确保长周期安全运行、优质、高产、低耗的重要条件,所有操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更改。如需修296、订,各单位应将修订申请书报生产管理部审查,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4.3在生产运行中,无论因何种原因造成指标达到事故值,当事单位和操作人员必须查找原因。按照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生产管理部及生产主管领导,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4.4各生产分厂要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工艺指标合格率必须达到98(煤化工各分厂达到95%)以上,对于严重不达标的工艺指标(90),必须进行原因分析、对装置的运行和产品质量的影响分析及要采取的措施。4.5各有关单位应保证仪表指示、控制分析等有关测试仪器在允许精度值范围内。4.6操作人员、分析人员严格填写数据,按规定频率和有关数据处理标准297、,及时准确地报出结果。4.7对伪造数据者将给予经济制裁,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责任。4.8公司控工艺指标的考核由生产管理部负责,与各单位绩效工资和安全结构工资挂钩。各分厂提供考核所需的工艺数据,由生产管理部进行抽查,并公布公司控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每月三日前各分厂应将上月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及原因分析书面报生产管理部。指标合格率统一按下式计算:合格率(实际合格次数/分析或记录的次数)100%4.9工艺指标合格率必须达到98(煤化工各分厂达到95%)以上,0.1,扣0.1分。对于严重不达标的工艺指标(90),必须进行原因分析、对装置的运行和产品质量的影响分析及要采取的措施。缺少该项扣0.1分。化工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使工艺技术管理流程明确顺畅,工艺技术管理层层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管理部及各分厂化工工艺技术组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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