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37164
2024-09-08
5页
22KB
1、化学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配置及合理使用,敦促从业人员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切实保证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杜绝减少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2、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项防护措施,公司按各工作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特殊工作岗位发放保健品。第二章 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第四条 个人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各类手套、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罩、劳保眼镜、水鞋、绝缘鞋、肥皂、洗衣粉、毛巾等。第五条 公用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发放给单位或部门集体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七条 公司制服、工作服,以及特殊岗位如保卫、化验员服装。第八条 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和一般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保护用品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第三章 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的发放标准第九条 公司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3、(GB11651)和国家、行业有关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及规定,根据本公司各生产岗位、辅助生产岗位、服务岗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 第十条 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含标准的更改)分别由公司办公室和生产车间拟订意见;公司制服及特殊岗位服装由办公室确定发放标准。标准草稿由生产部审核汇总,在征求工会部门意见后报公司董事会审定。第十一条 超标准或特殊情况下领用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第十二条 车间停车或处于非正常生产状态时劳保用品的发放根据停车时的工作性质相应调整。第四章 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第十三条 各使用部门每月下旬提4、报计划,每次报两个月的使用量。第十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供应部负责采购和发放,要按照“确保质量,经久耐用,符合要求,价格合理”的原则定点采购,定期发放。第十五条 必须到具有生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许可证和保健品许可证的部门采购,严禁采购伪劣产品。第十六条 劳动保护用品质量验收由质量计量部负责,与生产部、仓库管理人员共同抽样检验。质量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允许员工使用,员工有权拒领拒用质量低劣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七条 仓库管理人员根据防护用品的具体贮存要求进行保管存放。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入库、出库登记。第十八条 每月1-5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时,使用部门提出领用申5、请报生产部,申请中要写明使用岗位和人员数量,生产部根据各部门人员情况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开具领料单,总经理签字后,到仓库领用。第十九条 新入厂员工,按岗位标准随时发放劳保用品。第二十条 各部门建立每位职工的劳保发放台帐生产部建立每个部门(具体到班组和岗位)的劳保发放台帐。第二十一条 公司与劳动保护用品定点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合同载明产品质量、保证金、结算方式、退货等事宜。采购不得采取货款两讫方式,公司必须扣留一定数量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第二十二条 公司采购及使用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具有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或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经营部门所经销。公司不得6、采购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第二十三条 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前,需经公司安全专职管理员检查验收认可。无专职安全员的领料单签字认可,仓库不准发货。第五章 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与使用的检查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岗位上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公司安全负责人,应不定期组织办公室、生产部等相关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检查,月底将检查情况通报相关责任部门,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形成考核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转财务部落实。第六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第二十五条 公司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新职工入厂在三级安全教育中要教育员工如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二十六条 劳保用品出库必须经7、规定程序办理,任何人不能私自发放和领用劳保用品。第二十七条 个人用劳动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公用劳动防护用品由公用部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第二十八条 贵重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滤毒罐、雨衣等,应尽可能地发放到个人,以便明确责任。并由使用部门制定维护保养措施,做到合理使用,减少损耗。第二十九条 辞职员工所领用的个人用劳动防护用品(含公司制服及工作服)一律不回收,按下述公式从其工资中扣除:(发放周期天数周期内使用天数)/发放周期天数防护用品原值。由使用部门负责每月及时书面报送财务部。第三十条 公司所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在发放周期内,因员工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照第二十九条中公式计算员工赔偿部分,并由公司及时补发。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