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电动工具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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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135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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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公司电动工具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管理、使用、检 查和维修的安全技术要求。2 引用标准电工名词术语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3 电动工具应符合的条件3.1工具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GB 3883.13883.12的相应 规定。3.2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 认证。3.3工具在出厂时,必须附有详细的生产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应有 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 可能出现的危2、险和相关的预防措施等。4.管理4工具的管理必须包括: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4丄5按照本标准和工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 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4.2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工具的止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 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操作者注意事项。4.3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5使用5工具在使用前,操作3、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 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5.2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町能使用II类工具,使用I类工具时还 应釆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5.3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 用II类或III类工具。5.4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III类工具,或 装设漏电保护器的II类工具。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II类工具的 漏电保护器及II、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连接器筹必须放在作业场所 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冇人在外监护。5.5在湿热、雨雪等作业坏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5.6 I类工具电源4、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用作保护线。5.7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 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连接。5.8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5.9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单独连接保护线。 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连接起来。5.101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 意拆卸。6检查、维修6.1 I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 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口常检查。6.2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622保护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电5、源线是否完好无损;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6.2.7 I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6.3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相 应缩短检查周期。在梅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工具的定期检查,除6.2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 电阻。6.4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 也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 方可使用。6.5 1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 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 不得继续使用。6.6工具的维修必须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 的检验设备或仪器。6.7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 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6.8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工 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6.9工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下列测量和试验。691绝缘电阻测量绝缘耐压试验6.10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冇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 办理报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