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公司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及安全措施补助费审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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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672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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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公司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及安全措施补助费审批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水电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及安全措施补助费审批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及安全措施补助费审批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队伍资质满足XX水电站工程的需要,保证安全措施补助费的正确投用,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建方。第二章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第三条 承包商应自觉遵守XX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XX没有相关规定的,要以建立本质安全型公司为目2、标,执行中国、集团公司和海外公司相关规定。并在施工生产中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第四条 所有参于本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应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且通过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编制完成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第五条 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质核实,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件,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一)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有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二)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3、营范围。(三)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四)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六)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七)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但承包商不得将工程主体向外分包。第三章 安全措施补助费审批第六条 为保证工程安全措施费的正确投入,工程招标阶段按中国国家相关标准单独计列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包含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措施补助费不需要投标报价,列入施工承包合同价。第七条 项目监理部具体负责承包商安全措施补助费的审批使用,安全措施补助费基本支付周期为一季度支付一次,即在承包商4、每月的工程结算款中扣留,满一季度时,承包商写出书面申请,项目监理部和安全监察部根据施工现场安全实际投入情况及安全管理状况审核承包商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向承包商发放该季度安全措施补助费。第八条 季度安全措施补助费是否发放的依据:(一)根据本季度项目安委会以及安全监察部对标段的检查评分决定,若安委会和安全监察部本月内对标段的历次检查评分平均值大于于总分值的80%,则正常向施工单位发放该标段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反之则罚没该季度安全措施补助费,检查评分表详见xx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核评分表。(二)若标段承包商发生较大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则扣罚该季度及下季度两个季度安全措施补助费。第四章 附则第九条 本制度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