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计量器具及人员监督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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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390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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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电厂计量器具及人员监督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总则1.1 为了加强电厂计量管理,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保证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根据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工作规定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1.2 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以质量为中心,按照依法计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1.3 计量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计量工作准确第一,修校工作质量第一,现场工作安全第一。1.4 计量工作应贯穿生产的全过程。对使用的计量仪表及装置在设计、选型2、安装调试、验收、量值传递、周期检测、检修维护、技术改进和技术管理以及对计量标准装置和计量人员的依法考核认证等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使计量仪表及装置处于准确、安全状态,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保证。1.5 加强技术管理,开展技术革新和信息交流工作,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不断充实和完善试验基础,建立和健全各种技术档案,加强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监控工作的质量。1.6 各部门领导对计量工作应给予足够重视,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章制度。配备相适应的计量设备,创造符合技术要求的环境条件。各级计量专业人员应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搞好本职工3、作,有关人员主动协作,积极配合做好计量工作。1.7 贯彻执行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实行全过程管理,推行标准化作业。1.8本细则适用于发电厂。2 组织机构电厂计量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第二级为技术监控办公室及生技部;第三级为发电部和班组。3 职责3.1 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及监控办公室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计量法令、规程、制度。 制定具体的计量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及办法,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组织编写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最高标准的按时送检。 负责审定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增设4、和拆除。参与技措、改建中计量设计方案的审查,竣工后的验收完善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条件,督促解决在计量器具运行中影响正确计量的有关问题。 组织计量人员参加中试院计量办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积极开展本厂内部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专业水平。 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及与计量有关的违章、事故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 定期召开计量管理工作会议,落实工作计划,总结经验,协调、解决技术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根据上级的要求,与电力试验研究院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监督其履行合同。3.2 生技部计量技术监督工程师职责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计量法令、规程、制度。 推5、广计量方面的新技术,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在用计量装置的技术状况,使其不断提高,以保证计量准确可靠。 组织并参加因计量监督、监控不力而发生的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计量监督技术问题做出决策。 参加上级主管单位计量办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 开展对班组的技术培训,负责专业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专业水平。 参与在建工程、改造、扩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参与计量装置的选型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等工作。 负责上报本厂计量技术监控总结、报表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3.3 发电部和班组计量技术监督工程师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计量法令、规程、6、制度。 制定本班组计量工作计划,计量标准要按时送检,做好记录,组织并督促计量各项指标完成。 认真做好定期检验,保证检验和检修质量,做到不漏检、不误检。 建立计量技术档案,包括标准器具的技术说明书、检定规程、检定证书或合格证、使用方法或操作规程、检修检验记录等。 建立在用计量器具管理卡片,封存、送检、报废等手续,做到帐、卡、物相符。 熟悉生产现场变送器、仪表接线及试验方法,对计量设备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计量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 参与计量装置的新装、技改工作,把好设计、验收关。 参与新型电测计量装置的选型工作,参加或组织电测事故和故障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保证计量试验室环7、境,满足计量标准器具及工作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的要求。同时试验室应布局合理、整洁卫生,以保证计量工作的质量。 积极开展内部专业培训和学习活动,负责专业的业务指导,制定计量专业人员培训计划。参加计量办或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计量测试水 负责计量技术监督工作报表填写、年度工作总结编写。 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及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3.4 总厂计量技术监督人员职责检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务院国函198659号文批准的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大唐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和有关计量规程。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检验手段8、,确保检修质量。在检验过程发现超差或不合格的仪表等,必须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作好检验记录。 建立和完善检修设备台帐和检验报告等有关检验的技术资料。4 计量器具的检定和量值传递4.1 根据本厂检定工作任务的需要,参照原水利电力部颁电测计量监督条例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的标准配置要求,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适时建立相应准确度等级和测量范围的电测、计量标准,切实做好量值传传递检定工作。4.2 电测、热工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定期送电力科学研究院检定。4.3 量值传递标准装置必须依法经过计量机构的技术考核合格,持有效期限内的计量标准合格证书;计量检定人员必须依法通过考试,取得计量检定人员合格9、证,方可开展量值传递检定工作。4.4电测、热工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委托大总电厂仪表室或电力科学研究院检定。4.5电测计量检定工作接受电力试验研究院计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等级指数小于0.5的仪器、仪表、智能数据采集装置送电力试验研究院检定;等级指数等于或大于0.5的仪器、仪表、智能数据采集装置送总厂检定。同时对总厂电测试验室的人员、设备、资质进行审查、备案。 4.6 检定工作必须严格按有关检定规程要求进行,检定后的仪器、仪表必须封印。仪器仪表的启封以及运行中仪表接线的改变,必须由仪表专责人员进行。应接受并积极配合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对生产中使用的电测、热工仪表及常用的标准仪表、装置所进行定期现场抽10、测和综合误差测定,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4.7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未经检定或未按周期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禁止使用。但经检定,符合下一级标准精度者,允许降级使用。 5 人员和监督管理5.1 计量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制度,掌握计量技术规程和计量测试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检定和测试水平。5.2 为保证计量工作的有效进行,熟悉计量业务的检定、管理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应随意调动工作。5.3 电测、热工计量监督工作按厂内有关制度执行。5.4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由电力技术中心负责进行现场检验和抽检,我厂计量人员和南宁供电局协助做好检验工作。5.5 任何人员在11、工作场所不应使用不合格、未按周期检定和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不应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5.6 设计、施工监督是计量全过程监督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做好。新建、扩建电力工程的计量仪表及装置(含二次回路)的设计,应能满足电力生产流程计量点的设置和电测、热工专业规程对计量准确度的要求。避免工程刚结束就需要改造。5.7 新装发供电设备选用的计量仪表和装置,应贯彻谨慎稳妥、有利于生产与正确计量的方针。凡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及电力部门入网许可证的仪表和装置,不得正式纳入工程选用范围。5.8 各类计量仪表和装置安装使用前,必须按相应检定规程检定、测试,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不得安装使用。5.9 计量仪表及设备的购置选型、技术参数的核定应征求计量部门意见,到货后,应有专业、监督人员的验收签字。5.10 对运行和使用中仪表,如发现缺陷或故障,应通知监控网人员进行检验或开封处理,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调整开封处理。生产运行中的仪表未经监控办公室计量专责人同意和分管厂长批准不得无故停止运行。6考核办法6.1电厂计量技术监督指标考核,按照大唐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动态检查考核执行。6.2 计量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办法,按电厂技术监督考核办法、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实施细则及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实施细则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