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整改及设计管理制度20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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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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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电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整改及设计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工程管理- 1 -周、月、年报上报制度- 1 -(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审查管理制度- 2 -图纸资料、标书催交管理制度- 4 -设备调研管理制度- 4 -月度工作量实际完成统计报表审核制度- 5 -工程质量进度巡查制度- 6 -工程整改管理制度- 6 -工程组织与协调制度- 11 -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12 -发电公司脱硝工程设备监造催交管理制度- 17 -工程(作)联系单管理制度- 21 -发电公司脱硝改造项目部2、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23 -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24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7 -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技术检验制度- 29 -试 运 管 理 制 度- 32 -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制度- 34 -工程保修期管理制度- 36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 37 -设备开箱检验及缺陷处理制度- 38 -施工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40 -工程结算审查与工程款拨付制度- 41 -预算外签证及其费用管理制度- 42 -基建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4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6 -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47 -不符合项目处理制度- 51 -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53 -3、设备收发管理规定- 56 -施工现场防汛管理制度- 61 -工程安全情况月(年)报表制度- 62 -二、质量监督- 63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63 -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制度- 65 -工程质量分析例会制度- 67 -承包商质量体系审查与监督制度- 69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制度- 70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72 -工程质量情况月(年)报表制度- 76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制度- 77 -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79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汇编)- 79 -工程安全协议书- 118 -关于成立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技改工程施工安委4、会的通知- 129 -脱硝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131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技改工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37 -四、典型格式- 139 -一、工程管理周、月、年报上报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情况周、月、年报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确保工程管理情况有序、及时、准确的传递,从而使工程管理简报全面、客观的反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本周、月、年的工程管理状况和各单位的工程管理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项目所有参建单位。 3.内容31工程管理监理周报每周一期,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完成。 325、工程管理月报每月出版一期,于下月2日前出版,工程管理月报统计日期为上月1日到上月31日。责任部门为脱硝改造项目部并有专职人员负责。 33工程管理年报每年统计出版一次,于次年的1月2日前出版,统计起止日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责任部门为脱硝改造项目部并有专职人员负责。 34各有关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管理周、月、年报的统计汇总工作,所提供的工程管理周、月、年报内容要客观、真实,应经各单位有关负责人批准。35工程管理周、月、年报统计汇总工作流程规定如下:351每周周日、每月30日、每年1月1日,各施工单位将周、月、年的工程管理简报(格式要求由监理单位提)报至监理公司监理处。352监理公司监理6、处汇总出版监理周报(每周一),于下月2日前出版监理月报。4.填报说明41工程管理周、月、年报的时间要求要准确、及时,内容要求客观、真实。42工程简报的内容包括:工程形象进度及安全、工程质量、工程管理活动情况、设备与材料、发现问题及后期工作安排。 43月、年工程简报的内容包括:工程综述、工程形象进度及安全、工程质量、工程管理活动情况、设备与材料、发现问题及后期工作安排。 44为了能够形象说明问题,建议简报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进行填写上报。 46各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周、月、年报应一式两份报送监理公司监理处,监理公司监理处存档一份,建设单位存档一份。注:所报简报要求含有电子版。(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7、大施工技术方案审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控制目标的实现,更好地控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使之更加可靠合理,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施工质量、工艺、进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项目所属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即由施工单位总工批准的施工措施及隐蔽工程的施工措施)。 3.审核内容 3.1.工程内容和施工范围。 3.2.工程特点。 3.3.编制的依据资料。 3.4.施工用设备主要参数及性能。 3.5.主要材料性能。 3.6.焊接材料及机具。 3.7.主要质量标准和保证质量的主8、要措施。 3.8.设备解体检修程序及注意事项。 3.9.施工工序及施工方案。 3.10.施工工艺。 3.11.技术记录内容及要求。 3.12.设计变更、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3.13.施工人员资质鉴定。 3.14.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3.15.保证文明施工的重要措施。4.审核程序4.1承包单位在(专业)施工开始前20个工作日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前7个工作日,将(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或重大施工方案随(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一起报送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后,由监理公司报送脱硝改造项目部审批,4.2必要时,由监理单位组织审查会,(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或重大施工方案的9、审查会由监理单位负责牵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 4.3监理汇同各有关单位在(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签署意见,返回承包单位。 4.4审核结果分为 a通过;b通过,有部分意见;c不通过。 4.5.承包单位接到审查结果是a时,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或重大施工方案即可实施。当审查结果是b时,应按审查意见补充条款,监理单位、脱硝改造项目部进行确认。当审查结果是c时,承包单位要重新编制,并执行审核程序。 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审查流程图承包单位编制方案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承包单位实施批准图纸资料、标书催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图10、纸按计划交付,确保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内容 图纸交付进度的监督、调整、管理; 影响图纸设计进度问题的协调。 3.审查催交程序31建设单位代表按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施工图交付进度协议每周盘点图纸到付情况,并及时与设计方联系作预见性了解图纸设计进展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32问题发现后建设单位代表应对问题进行分析、处理:321如是设计自身问题,建设单位代表应及时将情况向部门主管领导作出汇报,请领导出面与总承包方进行协调,解决问题。并就此问题进行情况追踪了解,直至问题解决。 322如是建设单位问题,建设单位代表应及时将情况向部门主管领导作出汇报,并以工程联系单的书面11、形式与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情况通报。将解决的结果向设计方进行通报。 323如是其它外因问题,如设计方之间的接口问题、设计方与设备供应商间的资料配合问题,业主代表应及时出面协调解决,必要时应组织专题设计协调会。 33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弄清关节所在,逐级汇报,积极协调解决,不得隐瞒或进行责任推托。 34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后,如设计进度计划需作相应调整的,建设单位脱硝改造项目部应与设计单位书面联系,对交图计划作出调整,必要时可组织由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就新的交图计划达成书面协议。 3.5监理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的图纸提前需求计划,业主代表应就此与设计方协商,尽量满足施工的需要12、。设备调研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设备调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调研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2.工作程序21 某设备需调研时,应写出详细的调研计划,确定调研路线、时间、费用等,上报领导批复。22根据调研计划进行调研,收集相关资料。 23 调研结束后,写出调研报告,并将调研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24调研报告存档。3.调研人对调研报告负有直接责任。 附:调研流程图存档设备调研报告设备调研计划领导审查 月度工作量实际完成统计报表审核制度 1.目的 为保证投资控制目标及工程形象进度得以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审核内容 审核承包单位的月度工作量统计报表是否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形象进度相符。 13、3.审核依据 31承包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 32事前划分的单位工程百分比,施工单位投标书报价。 4.审核程序 41承包单位在每月末25日按要求的格式编制月度工作量完成统计报表,并将月度工作量完成统计报表草稿随月度工作量实际完成统计报表报审表一起报监理公司,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核。 42建设单位接到月度工作量实际完成统计报表报审表及统计报表后,由建设单位牵头进行会审。建设单位按审核内容及审核依据进行工程量的审核并填写完审核意见。工程质量进度巡查制度 1.目的 各工程项目负责人要经常深入现场,主动掌握本岗位管理范围的施工动态,收集信息,识别不符合项或隐患,适时发出纠14、正和预防指令或通知,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的措施,并验证其实施效果,使施工在受控下进行。 2.现场巡查程序 21现场巡查是一项日常的检查、监督工作,巡查频率取决于施工的紧张程度和岗位职责需要,一般每日一次为宜。22巡查内容A、 施工形象进度,工艺质量和安全隐患,或不按设计施工现象; B、验证先期发出的通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 C、现场的各种突发事项; D、现场物料管理、标识等文明施工情况; E、各施工单位间交叉施工的影响程度; F、施工活动的其它信息。 23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在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处理,如有困难,要通知主管部门和领导,以便妥善处理,防止问题的积累和扩大。 24巡查原则上要15、不影响施工,如有疑问,可向施工人员查询清楚,如有必要有权勒令停工处理。 2. 5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到底,直到彻底解决为止。 26对巡查过程中发现、处理、查询验证的情况,要记录在工作日志中备查。工程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工程整改工作规范化,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工程管理、安全文明等方面出现问题的整改。 3.审查程序 31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改造项目部发现问题,口头或书面通知监理公司,由监理向承包单位发整改通知单。 32承包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后填写整改报验单报监理公司。 33监理公司负责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查,并在整改报验单上签署意见,报发电16、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改造项目部(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安委会)。 4.验证结果及处理 41报验结果经审查符合要求。此问题结束。42报验结果经审查不符合要求,承包单位继续整改并重新填报整改报验单,执行审查程序。附:工程问题整改流程图、工程整改通知单、工程整改报验单。附件1: 工程问题整改流程图发电公司/监理单位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未通过 整 改施工单位整改后填写整改报验单监理公司审查反馈发电公司附件2: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整改通知单编号:工程名称合同编号主 送抄 送致 (施工单位):(整改内容)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章)经办人: 签发人: 年 月 日接收单位意见:签收单位(章) 签收人: 年17、 月 日相关单位意见:签收人: 年 月 日本表用于工程管理事项的整改通知,由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填写一式三份,设备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各存一份。附件3: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整改报验单编号:工程名称合同编号致监理单位:按发电公司号整改通知单要求,经我单位检查验收,已全部完成整改项目,具备继续施工条件,请查验。附:整改情况报告。 年 月 日经办人负责人施工单位章监理部查验意见: 年 月 日 副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章1. 此表用于较小的、简单的分部工程。 2. 本表一式六份,由施工单位填报,发电公司、监理单位各存一份、施工单位存四份。工程组织与协调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1.1 为加强工18、程的施工组织与协调,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工程调度会、专题协调会及日常的施工组织协调工作。2.工程调度、协调会的组织与内容2.1 会议的组织。2.1.1 每周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会议由总监/分管付总监主持,监理单位(总监、付总监、主要专业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施工(调试)单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设计单位与主要设备供应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重点是检查与落实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月计划,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2.1.2 为了解决某个专门问题,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必要时19、请设计单位、设备厂家驻工地代表参加,重点检查与落实二级网络计划,或单项、专业工程进度与质量问题。2.2 会议的内容2.2.1 工程协调会a)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b)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情况及存在问题;检查分析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c)检查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d)施工单位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e)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外部条件问题;f)布置下周的施工任务,提出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传达上级有关指示;g)其它需要协调的事宜;h)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经与会各方20、代表会签后于次日下发会议纪要。2.2.2 专题协调会a)下发会议通知,包括参加单位、时间、地点、议题、要求做好的准备工作等;b)针对影响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找出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c)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内外部问题;d)作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发给有关单位。3.日常的施工组织与协调3.1 参建各单位应认真执行协调会议纪要,及时协调解决与落实会议提出的问题。3.2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本专业的有关问题。4.过程控制与方法4.1 工程协调会,首先应检查上周会议问题的落实情况,未按期完成的要限期完成;已经影响工期的可扣发工程款;对不执行21、协调会的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责令其暂停施工。4.2 施工单位不及时反映、报告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而造成停工和工期延误的由自己负责。4.3 各单位必须做好准备,指定专人,代表本单位按时参加协调会,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实行罚款。4.4 如遇急需解决的问题,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尽快予以协调与解决。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1.目的施工总平面布置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力能布置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汛、排水、消防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为保证工程施工有序、高效进22、行,合理科学利用场地,制定本制度。2.职责 2.1本工程建设单位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总平面的总体规划和布置,其归口管理部门为设备工程部。2.2本工程监理单位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检查监督现场总平面管理的执行情况。2.3各标段负责本标段施工总平面管理。2.4监理单位和发电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总平面管理,各施工单位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和发电公司的监督与管理。2.5本工程各标段施工单位应指定现场施工总平面专职管理工程师,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现场实际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23、并组织实施。 2.6施工总平面力能供应(水、电、道路主干线)由发电公司指定专门的标段施工单位负责,各标段施工单位应对各自施工范围内的水、电、道路使用和维修进行管理。3.管理内容3.1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合同规定施工的工程范围,按照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所划定的用地范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绘制其施工总平面。该施工总平面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和发电公司批准后实施。3.2施工单位在其所给定的施工场地内建造带有永久性质的临时建筑(如住宅楼、办公楼等)时,包括临建位置、外形、层高,建筑标准及道路、管线等24、内容必须专项报请监理单位和发电公司批准后才可施工。3.3施工单位不得在其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必要时,须经监理单位和发电公司批准。3.4施工场地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施工单位的实际需要,监理单位和发电公司有权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如土建施工高峰后部分场地交安装单位使用。3.5各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3.6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2天提出书面25、申请,经监理单位和发电公司(重大问题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当事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时,其后果由当事施工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或给予必要的罚款。3.7各类履带式机械、重型压路机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路线,施工单位必须按指定的路线通行,否则对道路及地下设施造成的破坏由当事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3.8施工单位使用发电公司提供的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发电公司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联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向发电公司交纳费用(见施工临时水源、电源管理办法)。3.9按计划需要停电、停水时,监理单位提前一天通知施工单位,以利作好施工安排。26、意外发生断水、断电事件时,施工单位与监理研究,采取必要措施,在短期内尽快予以恢复。3.10施工单位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应按现场规章制度报批。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取土或弃土,更不得以商品形式转卖其他单位。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当事施工单位及时运到指定地点,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3.11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识,各施工单位应予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否则由该单位负责修复并复测。3.12施工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已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应即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三个月内拆除或由发电公司部按规定合理调配给其他施工单位使用,有关施工单位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如要长期占用27、,须征得发电公司同意,并收取一定费用。4.管理要求4.1各标段施工单位在规划其施工总平面以及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达到下列要求: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建筑材料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4.2各标段施工范围内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施工标牌,标明下列内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发电公司、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工地总平面图。4.3施工单位应在其施工作业范围内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区包干图,并按下列规定设置相应的设施: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28、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按照卫生、通风和照明要求,设置休息室和其他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有条件设置食堂的,须符合职工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有因难的,可委托有关服务机构代为处理。4.4各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总平面布置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监理单位和发电公司同意。4.5各标段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其它标段内的施工用地、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需要临时借用施工29、场地或临时占用施工道路的,应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其审核同意、发电公司批准后实施。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机具设备。必要时在临时占用区域的四周,须按有关规定设置高于1米的围栏。4.6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4.7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或移动现有电力设施的,施工单位应依据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提前三天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发电公司批准后30、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4.8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4.9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4.10现场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其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措施。围护设施安全、有效、牢固、美观。高度不得小于1.8米。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4.11施工31、单位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现有的各类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损坏。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报安委会批准。4.12现场各施工单位进场后,在其施工作业范围内应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必要的、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4.1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利用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32、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飘散。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4.14施工人员应按照工地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等处。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施工中不得在施工区域内焚烧垃圾。4.15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体。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33、方回填。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5.附则5.1未尽事宜执行监理、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有关管理制度。5.2本办法解释权归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发电公司脱硝工程设备监造催交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保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3、4号233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以下简称脱硝工程)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脱硝工程中设备的监造和日常催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依据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设备催交管理办法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立脱硝改造项目部的通知(唐际连电生201241号)制定。134、.3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公司脱硝工程。2.职责2.1脱硝改造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领导职责:组织制定发电公司脱硝工程主要设备监造、催交管理制度和供货要求;审批发电公司脱硝工程设备的交货进度计划;审定发电公司脱硝造工程设备(含设计、投料、部件生产)按部件交货计划大纲;2.1.4协调处理脱硝改造工程设备制造期间出现的重大质量和交货问题;向有关地区派驻设备监造催交代表组(以下简称代表组),委派各地区代表组主要负责人;审批设备监理大纲;2.2项目部办公室人员职责组织落实项目部领导小组对设备催交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初审发电公司脱硝工程设备供应计划;对发电公司脱硝改造的设备监造和日常催交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协调35、指导和监督;当设备制造期间出现质量和交货问题,组织有关方面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同时向项目部领导小组汇报;根据需要召开设备监造和催交协调会;组织编制设备监理大纲。2.3工程总承包商职责确定设备材料的催交等级,制订催交计划,明确主要检查内容和控制点。并上报脱硝项目部办公室审核;组建代表组,推荐各地区代表组主要负责人人选,对各代表组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与制造厂进行具体项目的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对各地区代表组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并定期编制设备监造催交情况简报报项目部办公室;分析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和交货偏差,及时向项目部办公室汇报,同时指导代表组督促制造厂解决;指导和协调脱硝工程设备36、的监造和日常催交工作,对设备的监造和日常催交过程进行检查;负责各地区代表组的日常管理工作。2.4代表组职责全面掌握和了解发电公司脱硝工程设备制造地区的项目设备总体情况,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发电公司脱硝项目部办公室和总承包商汇报设备监造情况、设备制造进度和存在的问题等;按照设备供应合同要求和项目部办公室下达的工程项目设备部件交货计划,负责具体落实设备催交工作。负责收集设备设计、排产、加工、发运等信息。归口管理设备监理工作,及时掌握设备监理信息。负责对设备付款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发现质量问题和交货偏差,及时向项目部和总承包商汇报,并积极督促解决。发现一般问题及时督促制造单位解决并及时做好记录。3.工37、作内容3.1设备监造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据制造厂的生产计划编制监造计划。编制设备建造大纲和设备监造实施表熟悉设备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和设备供货合同中有关规定。核实设备制造厂的资质情况、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熟悉制造厂的检验、试验要求和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和检测手段。检查主要零部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制造厂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验证。对主要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设备装配38、和整体试验等过程进行见证。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巡检。如果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制造厂进行整改、返工或维修;对当时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建造人员应书面通知制造厂,要求该部件暂停转入下一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厂处理;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制造厂出具书面通知,并及时报告总承包商和项目部办公室。对制造厂提交的制造进度付款单提出核实意见,提交总承包商作为向制造厂支付设备款的依据之一。定期向总承包商提交监造工作简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总装等生产进度以及设备质量见证、检验、验收等监督情况。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有关材料、记39、录等文件,提交总承包商和项目部办公室。3.2日常催交工作的主要内容:总承包商根据设备供货合同编写设备交货进度表。总承包商根据结合交货进度表编制交货顺序网络控制计划。若发现交货期可能产生较小的偏差,要协商解决;若出现重大偏差(已超出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影响工程进度)要及时报告总承包商和项目部办公室。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在保证发电公司脱硝改造整体调控的前提下,与生产厂家取得一致意见。按协商确认后的一致意见进一步实施催交工作。3.3代表组负责对制造过程中的主要部套件进行跟踪、监督和日常催交,并根据主要部套件的制造周期进行前评估、过程跟踪和事后督促工作。4.管理程序4.1项目正式批复,主设备招标并正式签订40、设备供货合同。4.2与总承包商签订设备监造服务合同或总合同中包含设备监造服务相关条款,确定监造、日常催交服务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监造服务费等。4.3总承包商成立驻厂监造组,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并与有关制造厂办理相关监造手续(协议)。4.4根据设备订货合同和设备监造服务合同,按监造协议实施设备监造和日常催交工作。4.5在监造和日常催交过程中,代表组每周日编制本周设备监造催交工作简报并报总承包商,总承包商汇总各代表组设备监造催交工作简报(汇总)于次日上午报项目部办公室。办公室经整理后下发给各工作组。4.6每周日前,总承包商编写一期设备到货、工程进度与设备安装需求情况反映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41、4.7脱硝工程在每个制造厂的所有项目催交工作由驻厂代表组统一组织实施,总承包商将工程对设备的需求情况及时通知驻厂代表组,由驻厂代表组统一向制造厂反映解决。4.8总承包商和驻厂代表组随时掌握设备供应进度和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制造厂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重大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设备催交监造领导小组汇报。4.9全部监造催交工作结束后,总承包商编制设备监造催交工作总结报送项目部办公室审核备案。5.其他5.1设备监造催交费用从工程项目总承包费用中支付。5.2驻厂代表组应严格管理,按规定的工作程序规范运作,驻厂代表组工作人员应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5.3本制度归发42、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改造项目部解释。工程(作)联系单管理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1.1为了便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的联系,理顺工作关系,及时快捷地解决工程中的各种问题,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建设中各参建单位之间联系工作,及时协商、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以确保工程各项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作。工程(作)联系单应作为有关各方面联系工作的书面依据,回复意见应作为回复单位正式答复或确认的有效凭证。2.工作内容及工作(运行)程序2.1工作内容各单位之间在下列工程活动中(除重大问题和重要决定必须行文或不便形成其他规定形式记录的)联系处43、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2.1.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通知有关施工单位。2.1.2设备工程部、监理单位就现场总平面、大件运输、道路、水源、电源、通讯等方面的安排,需通知各单位。2.1.3现场施工各方在工程进度协调中,催促有关方迅速作出回应和安排落实的问题。2.1.4有关单位因大件运输吊装需要,向发电公司提出占地或堵塞通道请示或直接与其它方联系。参建单位提出请发电公司向外部单位联系工作,不涉及办理工作票的问题。设备制造商驻地代表与各单位之间需要协调的工程问题。发电公司、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检查和要求。工程44、协调的其它问题。2.2工作(运行)程序2.2.1提出工作联系的单位采用本制度附表统一格式填报。为避免管理混乱,原则上工作联系单只主送一家,主送单位应是该工作(问题)的主管单位(责任单位)或主要协作单位。本联系单一式两份:自存一份、主送一份。2.2.2由主送单位主管部门或责任人及时提出回复意见,及时送回提出单位。2.3如该工作与其他单位有关,在本联系单签认手续完毕后,由提出单位复印若干份送交有关单位。3.过程控制及方法3.1工程联系单编码执行以下统一规定: * * 字 * * * * 年 * * 号 由各单位连续编号 公元年号建(建设单位) 进(进度)监(监理单位) 质(质量)设(设计单位) 价45、(投资、造价)施(施工单位) 安(安全、文明施工)调(调试单位) 合(合同)厂(设备厂家) 信(信息管理) 施(施工组织协调) 综(综合管理)3.2工作联系单(含回复意见)涉及到设计变更内容时,可作为设计变更的确认文件,但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3.3工程联系单的接收(受理)单位一般应在三天内给提出单位以明确答复;如三天内不给予回复,则视同为认可或同意提出单位的意见。发电公司脱硝改造项目部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总则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脱硝改造项目专用章是公司授权项目部在项目实施公务活动中的有效印鉴,是项目部内部管理行使职权的标志。为了规范公司脱硝改造项目专用章管理,确保专用章的正46、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脱硝改造所有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施工措施等)、调查证明材料、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以及经公司领导批准的需要盖章的材料。脱硝改造项目专用章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业主、监理、设计来往函件及内部制度管理使用。 3.内容3.1 脱硝改造项目专用章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项目部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项目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3.2 脱硝改造项目专用章使用必须按文件属性分类建立使用台账,台账要记录:发文时间、事由(文件名称、送往单位)、经办人等信息,同时建立电47、子台账备查。3.4 对加盖专用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名称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3.5 专用章禁止带出项目部以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项目部办公室主任批准,由专人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3.6 专用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同意。专用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专用章。3.7 专用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同意,不得随意盖章。3.8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专用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3.9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48、人负责,如专用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3.10 未经项目部办公室主任批准而私自盖章的任何文件或单据均视为无效文件,项目部不予认可。对于违反专用章使用流程而私盖,偷盖专用章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序质量的前提,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主要步骤之一。为了使建设、监理、承包单位了解工程的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全面掌握、深入了解各专业、各系统的设计情况,熟知工程各关键部分的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各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工作,为此特49、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工程尚未开工之前的设计技术交底。1.3 施工图设计交底分类:主体工程开工前进行的设计总交底(设计总交底及专业交底);1.3.2主体工程开工后,重要及特殊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的专业设计交底。2.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2.1 运行程序2.1.1 设计单位基本上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并将设计文件交付给建设单位,即具备了设计技术交底的前提条件。2.1.2 设计单位应在完成施工图设计 15天之内,由工程设计总工程师以书面形式,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设计总交底大纲及各专业技术交底摘要。2.1.3 (建设)监理单位应将建设、监理、施工各单位对总交底大纲、交底摘50、要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在设计总交底前 15 天将意见交主要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按意见补充完善交底内容。2.1.4 设计技术总交底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 20 天(或重要特殊工程项目开工前 15 天)进行。2.1.5 设计技术总交底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开会时间由建设单位决定,提前 7 天通知有关单位。2.1.6 参加单位与人员:2.1.6.1 主体工程开工前的设计总交底:a)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设总),各专业主要设计负责人、工代组长及了解设计情况的工地代表。b)建设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副总工)、各专业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c)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专业监理工程51、师。d)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副总工),各工地专业工程师,技术管理科室专业工程师,主要关键专业班组技术员。2.1.6.2 主体工程开工后,重要及特殊工程项目开工前的专业设计交底:a)设计单位:专业设计负责人、工地专业代表;b)建设单位:专业副总、专业工程师;c)监理单位:分管副总监、专业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d)施工单位:专业副总、科室专业工程师、工地专工、专业班组技术员。2.2 工作内容2.2.1 设计总交底2.2.1.1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由设计单位项目设计总工程师按交底大纲进行交底,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2.2.1.2 设计总工程师交底后,按专业分组进行专业设计技术交52、底。由设计单位各专业主要设计人或了解设计情况的工地代表按交底摘要进行交底,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2.1.3 设计单位项目设计总工程师设计交底重点内容见附件1。2.2.1.4 专业设计技术交底主要内容见附件2。2.2.2 重要及特殊工程施工前专业设计交底。2.2.2.1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各有关施工单位专业人员参加,由该专业工程项目设计人或代表进行交底。 2.2.2.2 监理、建设、施工单位专业工程师在交底前应认真审图,了解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对有疑义、不理解、不清楚的问题及意见做好记录,并在交底会上提出,由交底人进行解释、答疑或对设计作必要的修改。2.2.2.3 53、专业设计交底的内容可参照设计总交底时的专业交底内容(见附件2),结合该专业设计作详细的交底。2.2.3 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由监理单位形成会议纪要(交底方协助形成),作为对设计说明的补充内容。2.2.4 监理单位对设计总交底的内容、深度应提出监理意见,并应报送建设单位,抄送设计与施工单位。附件1:设计总工程师设计交底重点内容。附件2:专业设计技术交底主要内容。附件1:设计总工程师设计交底重点内容a、项目的全貌,自然条件;b、项目的外部条件,与外部协作条件、关系;c、主要生产工艺系统的布置及流程;d、各主要专业的设计范围、分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e、项目实施中还需解决的技术问题;f、项目的主要技术、54、经济指标与初步设计提出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比较。g、项目中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情况及技术经济指标。附件2:专业设计技术交底主要内容a、专业设计的依据,主要工艺系统及主要结构方案的选定原则,专业的设计范围。b、专业设计各工艺系统的布置方案,主要设备选定原则、工艺要求,结构设计特点。施工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并说明相应各主要卷册施工图与其关系。c、各专业设计中主要的计算原则,手段,计算简图,方法的确定。并重点介绍设计中的关键点,关键部位,提请有关方面引起充分重视。d、设计单位在专业技术交底中,应结合主要施工单位的实际技术水平及施工水平,介绍本工程与以往施工工程的区别、施工的要求及施工注55、意事宜等。e、介绍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审定的初步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差异,并说明限额设计的执行情况。各工艺系统布置选定、设备选型,结构方案等与初步设计有何变动。f、对审定的初步设计中专题报告提出的主要技术问题在施工图设计中实施的情况。g、设计中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结构、新材料,应介绍其主要技术、经济参数、指标,加工、安装、制造中的工序流程、施工方法、顺序及生产运行中的注意事项。h、介绍本专业在施工中需要与其它专业或生产厂商配合的事宜。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工作的管理,使工程建设有序、规范的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 适用56、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正式工程项目,参建各单位(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均应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2工作内容及运行程序2.1 设计变更的提出设计变更由以下单位提出:a)设计单位:原图纸的设计单位发现问题需修改或补充。b)建设单位:对设计有疑义或发现问题,提出变更、修改意见。c)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对设计文件提出修改意见。d)设备制造厂家:由于设备或设备制造厂家的原因提出变更。e)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及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提出变更设计申请。2.2 设计变更的分类设计变更分三大类a)小型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57、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处理等。b)普通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变更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c)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变更金额在10万元以上。2.3 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a)小型设计变更由施工工地(队)提出,经施工单位主管设计的技术管理部门审核,经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单位驻现场代表签字后生效。b)普通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按顺序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认后执行。c)重大58、设计变更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提出工程预算变更单(或修正概算),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核准交施工单位执行。必要时需经原设计(概算)审批单位批准,同时应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2.4 审查内容2.4.1 设计变更审查的原则审查设计变更须掌握以下原则:a)设计变更不得降低使用标准。b)设计变更技术上必须可行、可靠。c)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须合理。d)设计变更引起的工艺变更不能太繁杂。2.4.2 设计变更审查的内容在掌握审查原则的基础上,应对设计变更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a)设计变更通知单中,变更原因应具体明确,不得含糊其词,变更内容应表述清楚并附图。b)设计变更应有相应级别的技59、术、经济负责人签字,不得出现超越职权范围的现象。c)设计变更的有关附件,包括合同与变更有关的信函、协议书等是否齐全。d)核算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投资的变化。2.4.3 设计变更审查中应注意的问题2 一般地,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工地代表处理。2.4.3.2 下列情况下,应由设计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签字,工地代表无权单独处理:a)增加投资超过规定金额的设计变更。b)改变原定主要设备规范或增减设备。C)主要材料或大量的材料代用。d)其它较大的设计变更。3过程控制和方法3.1 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是设计图纸的重要组成,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变更施工;3.2 施工单位无60、权擅自修改设计。如需修改设计,应提出申请,办理批准签证手续后方可更改。如发现擅自修改设计,监理有权暂停施工,并给予经济处罚;3.3为减少损失,施工单位在接到有关设计变更的工程联系单或通知单后,应立即停止原设计施工,然后按变更单进行施工;3.4 施工单位不按变更施工,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与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自负;3.5 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及归档a)小型设计变更审批表、普通设计变更申请单一式4份,提出单位自存1份,其余3份交监理单位,再由监理单位转交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各1份。b)正式设计变更通知文件份数应不少于6份,提交建设单位2份、监理单位1份,施工单位2份,设计单位自存1份。(多家施工单位执行同61、一设计变更时应增加份数,每多一个施工单位即需增加2份)c)各单位应加强对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不得丢失或损坏,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归档。d)当工程临时发生分包时,应由原承包单位负责将设计变更文件随同设计图纸一起提供给分包单位。e)编制竣工图时必须附设计变更文件(原件)。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技术检验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技术检验的监督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正式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技术检验工作的监督与管理。2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2.1 选择、确定检验和试验单位2.1.62、1 根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和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具体情况,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主要承包商共同确认检验和试验单位。同时应得到行业与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认可。2.1.2 检验和试验单位的资质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对承包单位现场试验室,监理单位将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进行考核。2.2 确定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质量标准根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施工图纸、技术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及制造厂的产品技术条件等有效设计文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共同确定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采用的质量标准。2.3 确定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程度63、2.3.1 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共同确定 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程度。2.3.2 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材料检验按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执行,其他项目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技术检验的规定执行。2.3.3 安装工程在未下发电力建设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前,仍按国家标准、电力施工验收规范及验标、设计图纸文件、火电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2.4 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对提供关键部位的重要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和产品验收。2.5 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报验2.5.64、1 对不需要进行现场复验,仅需进行书面检验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先由承包单位内部对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向监理单位提交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报验单(附出厂质量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2.5.2 对需要进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即需要进行现场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承包商内部对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进行外观自检和审查,自检合格,通知监理单位到现场进行外观检验、见证取样、送样复验;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交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报验单(附监理单位现场取样见证单、出厂质量证明和65、出厂试验报告、复验报告等)。2.5.3 对国外进口的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除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有关国家的技术标准以及生产厂家的材质证件外,还必须有我国有关商检部门的技术检验合格证件。2.5.4 受监的金属材料、备品、备件,必须对合格证件和质量保证书进行审查。合格证件或质量保证书应标明钢号、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必要的金相检验结果和热处理工艺,数据不全应补检,检验方法、范围、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6 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提交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报验单(附监理单位现场取样见证单、出厂质量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复验报告等 ),签署监理意见(同意/不同意使用)2.7 建设单位提供的三大66、主材及其它物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履行复检与报验手续。2.8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现场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2.9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技术检验情况(可在监理月报中反映)。2.10 建立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技术检验档案。3过程控制及方法3.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材质审查和质量跟踪监督。3.2 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质量监督3.2.1 进厂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未经监理单位检验,已过质量保证期的材料、质量可靠性有怀疑的和复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放、加工、使用;否则,监理工67、程师有权责令承包商更换、拆除或重新采购。3.2.2 当某些检验项目或特殊检验项目承包单位(现场)试验室无资格与能力进行检验时,应上报监理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认可的试验室进行检验,否则,检测结果监理单位将不予认可。3.2.3 监理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按一定比例进行平行检验;对于工程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发生疑问时,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将其送到其指定的检测单位进行复试。若复试合格,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否则,由承包商负责。这种复试进行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3.2.4 经检验或试验某一项指标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时,应将该产品做上标识并隔离堆放,根据有关技术检验规定和68、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处理。试 运 管 理 制 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机组启动试运行是全面检验主机及其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质量的重要环节。抓好试运管理,是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的试运管理工作。2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2.1 分部试运阶段2.1.1按启动及验收规程规定,分部试运包括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两部分。依据施工合同及调试合同,单机试运由施工单位负责,分系统试运及整套启动调试由调试单位负责。监理单位负责分部试运协调及验收工作。2.1.2分部69、试运计划,重要的调试、分部试运方案或作业指导书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必要时须报建设单位审查),并由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2.1.3安装静态检查验收完毕,内业资料齐全,经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达到分部试运应具备的条件后方可进行单体试运,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合格后,才能进入分系统试运。2.1.4分部试运中发生的施工缺陷,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消除,并做好消缺记录。设计、设备缺陷,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主持分析。由责任单位编制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后,由责任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缺陷处理情况。2.1.5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调试单位参加,对分部试运的质量进行验评(四级70、)和签证。2.2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2.2.1 机组整套启动应严格按新启规规定应达到的条件和规定的程序进行。2.2.2 整套启动试运工作由调试单位组织进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厂家代表参加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及验收。2.2.3由调试单位组织,建设、设计、监理、生产、施工、设备厂家代表参加,依据新启规对机组整套启动应具备条件进行核查。2.2.4调试单位负责编写整套启动大纲、机组整套试运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总指挥批准后,达到必须在整套启动试运前完成的分部试运、调试和整定项目,均已全部完成并验收签证,分部试运技术资料齐全等整套启动必须具备的条件后方可进行整套启动。2.2.5 进入整套启动后由71、调试单位进行组织协调,建设、监理、生产、施工、设计、设备厂家代表等参加,随时解决试运中存在的问题及须外部协调事项。2.2.6 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发生的施工缺陷,施工单位要及时组织消缺,设计、设备问题,责任单位拿出处理意见,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可自行或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完毕须经建设、监理、调试等单位检查验收。2.2.7 整套启动过程中缺陷处理,要执行工作票制,施工单位要制定缺陷处理办法,做好人身、设备安全措施。2.2.8 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做好调试阶段的质量验评和验收签证工作。2.2.9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基建未完工程项目表、尾工项目表和设备缺陷项目表,并经建设、监理72、施工三方认证。2.2.10整套启动试运后,召开启动委员会会议办理移交试生产签字手续。3过程控制和方法3.1 机组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前分别由施工、调试单位编制试运方案措施和试运调试计划,经审批合格后执行,否则不得进行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3.2 机组在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前必须按“启规”规定进行应具备条件的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工作,否则不得进行。3.3 机组整套试运必须按“启规”三个阶段进行,并达到调试“验标”中的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指标。3.4 机组在单机、分系统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分阶段结束后,要及时按“验标”进行质量评定,填写分部试运签证验收卡,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73、下道工序试运。3.5 安装、调试有中间交接时需填写中间验收交接表。3.6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结束后的技术资料与工程总结的移交应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使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工作规范化,促进本工程项目及时投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2.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2.1提前交付使用的单位(项)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2.1.1根据施工合同或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协议,需提前交付使用的单位(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并达到约定移交条件时,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74、位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资料和质量保修书。2.1.2总监理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设计代表对提前交付使用的单位(项)工程的竣工资料及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进行工程预验收,对影响移交验收的问题下达工程监理通知,指令各有关单位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2.1.3有关单位整改完成达到验收标准后,监理单位总监理师签署监理意见。2.1.4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参加验收,办理单位(项)工程移交证书,签订质量保修书。2.2机组投产验收及移交2.2.1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完成,并进行整套试运后监检,启动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整套启动试运和移交工作情况的汇75、报,按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要求进行全面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试生产的签字手续。2.2.2总监理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师对施工(调试)单位、设备厂家等移交资料进行审查,对影响移交的问题下达监理通知,指令各单位限期完成。2.2.3各单位整改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2.4移交试生产后一个月内,由试运总指挥负责,向参加交接签字的各单位报送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和整套启动试运工作总结。2.2.5总监理工程师督促各个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定质量保修书。2.3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2.3.1验收准备a)本期工程全部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总监76、理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和质量保修书进行审查,提出监理意见。b)总监理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师、建设单位、施工、设计、制造厂代表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进行工程盘点,对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下达监理通知,指令各单位限期整改。c)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及标准后,总监理师签署监理意见,通知建设单位准备正式竣工验收。2.3.2竣工验收a)竣工验收委员会由建设单位负责组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b)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参与竣工验收,向竣工验收单位汇报情况。c)验收委员会提出验收评价意见并主持办理竣工验收签字手续。d)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负77、责监督。e)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监理资料,督促其他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资料。f)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负责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g)电力质量监督部门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3.过程控制及方法3.1监督各单位按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行业规定)的验收范围、验收依据和验收要求进行验收。3.2建设项目(工程)、单位(项)工程提前交付验收及移交、机组投产验收移交与竣工验收移交的条件应严格按国家、行业和地方及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规定的条件执行。3.3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组织全面检查、参与预验收和竣工验收。3.4认真监督各方履行合同的约定,公正、客观地解决争议和纠纷78、。3.5认真执行基建程序,对违反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行为提出监理意见(或监理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如不见成效,应追究违约责任,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工程保修期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了规范保修期阶段的管理工作,监督承包方履行保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1.2范围保修期阶段是指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至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或承包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为止。2.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2.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施工的最低保修期限:2.1.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同使用年限。2.1.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79、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1.3供热与供冷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2.1.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2.1.5上述保修期限如在合同中有另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2.1.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中约定。2.2承包单位的有关要求2.2.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建设单位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之一。2.2.2质量保修书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中附件规定的格式执行。2.2.3对提前竣工的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按房层建筑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2002.6.30)或双方合同约定执行。2.3建设工程在80、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3监理保修期的工作2.3.1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分析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2.3.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3.过程控制及方法3.1工程进入保修期,监理单位应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定期回访。3.2对建设单位反映的工程问题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并督促进行处理。3.3监理单位应有专人检查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修81、复质量缺陷。3.4协助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结算保修抵押金。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工程的停、复工不但影响工程的进度,而且还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和投资。为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投资,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项目科学有序连续施工,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施工项目的停、复工管理工作。2工作内容和程序2.1 工程停工条件2.1.1 因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需停工。2.1.2 出现恶劣天气条件,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同意确需停工。2.1.3 因图纸或设备材料没有到位,或设备、材料质量有严重问题没有解决。2.1.4 因资金影响,经确认确实无法继续施工。2.1.5 因施工现场五82、通一平条件被破坏,经确认确实不能继续施工。2.1.6 工程有重大变更,如改变设计方案,改变施工方案等,确需停工。2.1.7 由于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质量标准、规范(程)、图纸、方案、安全规程等要求进行施工而可能造成人身、设备、质量事故及重大隐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停工。2.1.8 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建设、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停工。2.1.9 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必须停工。2.1.10 由不可预见的外部条件影响而造成停工。2.2 停工报告的申请及审批2.2.1 除第2.1.7至2.1.9款以外的停工,施工单位必须先提出停工申请,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联合审查批准后方可停工。283、.2.2 由2.1.7至2.1.9款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存在施工单位提交申请问题,只需按停工令要求进行处理。2.3 工程复工条件由上述造成停工的因素与问题已得到解决。2.4 复工的申请及审批2.4.1 由2.1.1-2.1.8及2.1.10原因造成的停工,其复工由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申请,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联合审查,确认其所有造成停工的原因都已得到解决,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工。2.4.2 由于建设单位引起的停工,在停工原因和问题得到处理后,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复工令。2.5 后果及责任2.5.1 由工程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后果及一切损失由承包单84、位负责,原计划工期不予顺延。2.5.2 非工程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停工,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顺延工期,或视具体情况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详见施工索赔处理制度)。设备开箱检验及缺陷处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火力发电厂主设备、附属设备及其它配套设备的制造质量、技术性能直接关系到脱硝投入运营后能否达到设计出力及经济安全运行。设备开箱检验及设备缺陷处理是对设备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设备进场后的管理(监理)工作。2.工作内容及运行程序2.1设备开箱及检验。2.1.1建设单位组织设备代保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设备厂代表85、参加设备开箱验收工作。按照装箱单和设备厂家技术文件对开箱设备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清点,并做好开箱记录。参加开箱各单位代表在设备开箱检验记录上签字。2.1.2对运输过程造成的设备损坏,设备代保管单位要进行详细记录(必要时拍照),并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与有关方面交涉,求得妥善解决。2.2设备缺陷处理2.2.1对在安装、试运、调试阶段发现的设备缺陷,承包商、调试单位要及时填报设备缺陷通知单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设备供应商予以签认。2.2.2设备缺陷应由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方案)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可自行或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处理。能在现场处理的尽量在现场处理86、,重大设备缺陷在现场无法处理时应进行返厂处理。2.2.3设备缺陷按方案或标准处理完毕后,由设备厂家(或承包商)填写设备缺陷处理报验单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核验签认。2.3设备保管2.3.1开箱检验后的设备,代保管单位要及时入库 (或由承包商领出),并按设备保管制度妥善保管。2.3.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设备代保管单位制定的设备保管办法、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其实施。2.3.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设备代保管单位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丢失、受潮、锈蚀、霉烂、变质、变形、冻裂、熔化等应要求其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并提出处理方案。3.过程控制及方法3.1凡参加开箱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性能,掌握验收标准,工作应严87、谨细致,杜绝不合格产品入库。3.2开箱检验时厂家代表必须在场,如不能到场时必须委托建设单位签认。所有开箱资料由建设单位档案员收回登记后,使用单位领用。3.3为了使设备管理微机化,设备到场后设备代保管单位应按照开箱清单对设备进行逐一检查,按照制定的标识规则编写KKS编码标牌,在设备上做出统一规范的KKS编码标识。3.4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设备的型号、生产厂家、到货的日期、该设备的KKS编码、是否存在缺陷、设备资料目录、领用人姓名及领用时间、使用部位等信息输入计算机,做到设备的信息资源共享。施工图纸会审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施工图纸是工程项目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通过施工图纸会审,使施工88、人员能充分领会图纸设计意图,熟悉图纸内容。同时,对图纸错误能予以纠正,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先决条件之一。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正式工程项目,参建的各单位(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均应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2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2.1 程序2.1.1 施工单位组织并主持专业会审和系统会审,监理(建设)单位组织本工程的综合会审。2.1.2 专业会审由班(组)负责技术员或单位工程负责技术员主持,本班(组)人员参加,对本班(组)施工项目或单位工程图纸进行熟悉和会审。监理工程师应对专业会审进行监控,必要时应参加重要项目的专业会审。2.1.3 系统会审由专业工地负责工程师主持89、,各有关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参加,对本工地各主要系统施工图纸进行会审。监理工程师应对系统会审进行监控,并亲自参与会审。2.1.4 综合会审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各专业工程师、工地主任工程师、工地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工地设计代表、建设单位有关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2.2 图纸会审的内容a)图纸表达的深度能否满足工程需要;b)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是否有矛盾;c)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是否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d)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e)设计不尽合理90、,需要提出的改进意见;f)设计有要求,而施工难以做到的问题;g)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需要进行修改的问题;k)设计与现行规范要求不一致的问题;l)其他设计上的差错或问题。3过程控制与方法3.1 施工图纸会审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是审批单位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不经图纸会审(有会审记录或会审纪要),监理单位不批准开工。3.2 综合会审有关要求:a)监理单位在主持综合会审前,由分管副总监/质量控制负责人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内部会审;b)在综合会审前3天,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专业会审与系统会审的记录或纪要,以便监理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查、核算与核对,保证综合会审的质量。c)综合会审应认真做好91、记录,会后由监理单位编制会议纪要,有关单位技术负责人会签后,由监理单位分发给有关各方。3.3 会审记录或纪要中确认要进行设计变更的,必须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另外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即会审记录或纪要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结算审查与工程款拨付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准确核定工程造价,严格控制工程款的拨付,合理使用资金,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工程进度款及竣工结算的审查和工程进度款拨付的审批。2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2.1 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工程(预)结算应按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编制,采用A4纸,并统一封面。2.2 工程(预)结算审查92、的内容及程序2.2.1 工程量的审查:专业监理师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对申报数量进行审查核定,同时对已完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签认;2.2.2 结算价款的审查:技经监理师依据已核定的工程量,根据相应的定额及费用标准(合同中明确的)核算后确定工程结算价款。2.2.3 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主管领导批准。2.3 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与工程款支付2.3.1 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工程结算书,并填写月度结算款报批表一式六份,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定本月度结算价款,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共同签发月进度款支付证书。支付月进度款中应扣除相关费用(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费93、用、预付工程款、保留金、水电费用等)。 2.4 预付款按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合同双方商定的比例确定,分批支付。承包单位填写承包单位申报表,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2.5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2.5.1 本制度所谓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移交后(提前交付使用)所进行的工程结算;2.5.2 单位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依据工程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签证、开竣工报告、竣工证书等编制竣工结算书及材料结算书一式五份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2.5.3 竣工结算编审程序:承包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 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3过程控制及方法3.1 采取月末结算进度款、竣工清算工程款,跨年度工程进行年终94、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的管理办法;3.2 承包单位编制上报的月(年)度工程结算要实事求是、不得高估冒算,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预算外签证及其费用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了加强预算外现场签证的管理,控制投资费用的增加,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范围:现场发生的所有符合可调整合同价款的签证。2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2.1 本制度所指的预算外现场签证及其费用不包括:2.1.2 设计变更签证及其发生的费用(小于20万元时);2.1.3 索赔签证(由合同争议或违约引起的费用增减,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暂时停工导致总工期延误损失等)及其发生的费用。2.2 预算外现场签证的范95、畴2.2.1 施工前一个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无法预见的工程量增加,且不属于或不便于出设计变更,而又需要进行现场签证。2.2.2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派的现场临时工程或紧急工程。2.3 预算外现场签证及其费用的管理程序2.3.1 发生2.2.2条预算外签证,按额外或紧急工程通知要求,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有关专业工程师和主管领导会签后下达执行,所需费用按承包单位申报表要求填写办理报批手续。2.3.2 其它情况发生的预算外签证按下述程序和要求进行:a)当现场发生预算外签证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口头)要求或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及时去现场进行调查、察看,经认可后,工程承包单位可提出96、申报。b)工程承包单位在提交承包单位申报表的同时应提供详细的与预算外签证有关的资料。资料应包括:要求签证的理由、根据、签证款项(工程量等)的计算及有关记录。c) 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实地测定工程量,并通知工程承包单位是否予以签证。d)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对其申报签证款项进行审核之后,报主管领导批准,作为合同价款调整依据。e)工程承包单位根据批准的预算外签证按合同规定的定额及费用标准编制工程预算,按正常手续和程序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2.4 预算外现场签证一式三份,工程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各一份。3过程控制及方法3.1 凡未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97、有关人员现场查看认可,或未事先提出通知而擅自处理的,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不予受理和承认。3.2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与技经人员应严格控制、严格审查预算外现场签证。基建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杜绝车辆违章行驶。特制定本制度。2.安全管理2.1为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发电公司决定在宁夏三期工程集资内设中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机构组成如下:主任:发电公司总经理副主任:发电公司副总经理、项目总监、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成员:参建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2.2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调解、处理等工作。对工地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98、指导等日常工作且由各单位分管交通的领导或部门负责。2.3各拥有车辆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必须亲自抓交通安全工作,安排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组织好驾驶员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2.4加强行车前的检查教育,派车时,部门领导或车管负责人应向驾驶员交待在行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检查车况和驾驶员的精神状况。确认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装置安全可靠、随车工具齐全,方可出车。2.5凡发生交通事故的部门都必须严格考核,要及时通报,要及时分析,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清楚、责任明确、责任者受到了教育,防范措施得力。3.驾驶员的管理3.1客车、起重车、铲车、货车、叉车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公安车管机关或劳99、动局考核合格,持有驾驶证并经年审合格才能上岗。3.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违章超载、违章超速。3.3吊车、铲车、货车、装载车等施工车辆在现场或行驶途中都应做到文明行车、文明驾驶,静化环境。3.4严禁私带学驾人员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者,造成交通事故其经济损失和责任由车方单位或车主负责承担。3.5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加强安全责任感,树立安全责任心。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4.车辆管理4.1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劳动局检验合格、牌证齐全。并经发电公司发放车辆通行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或上路行驶。4.2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100、车辆保管、使用、检验、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车辆台帐。对车辆行驶公里、施工日期、检修时间、事故损坏、大件更换等进行登记。4.3必须坚持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不准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检修车辆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坚持质量验收。4.4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不准将报废车辆转售让其它单位和个人继续使用。购置新车,严格把好质量关。4.5严禁私自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施工车辆谋私利。5.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5.1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5.2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5.3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101、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有指挥车在前开道。5.4未经发电公司或监理单位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5.5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5.6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5.7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5.8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顾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查看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顾用。5.9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1000-2000元。102、5.10车辆在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通过平交通口。行人在穿越电厂卸煤站场铁路时,应经铁路栈桥通行,严禁横跨铁路,特别是钻爬车箱底部过铁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6.附则6.1未尽事宜执行监理、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有关管理制度。6.2本制度解释权归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总则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存亡与兴衰,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健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2.环境保护管理2.1各单位人员都应自觉遵守、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103、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2.2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应严肃认真地贯彻环境保护法所提出的工程建设三同时的规定,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3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卫生。2.4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各参建单位应及时清运到发电公司或监理单位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2.5各单位应制定对有毒化学品、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资的管理办法。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2.6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做好环104、境绿化工作。2.7工程施工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建筑垃圾、倒入指定地点,严禁倒入江(河)内及江(河)岸。2.8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措施的,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责任,并负责赔偿和处以罚款。3. 附则3.1未尽事宜执行监理、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有关管理制度。3.2本制度解释权归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奖罚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加强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确保快速、优质、高效、建成一流烟气脱硝改造工程,保证各项目标按期实现,特制定本制度。1.2 本考核办法105、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协调,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3 工程管理考核奖励,参照大唐国际将按里程碑工期及达标投产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奖励。本制度只列惩罚办法。2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2.1 施工调度,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问题处罚额度的大小,仅依据问题发生时的类别和造成的影响来定性,而不论该问题最终造成的经济损失价值(但给建设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以上的不在此列)。其处罚是“一起、一例”事件为计算单位。2.2 本考核办法分为施工调度,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几个方面进行考核。2.3 施工进度及调度问题的处罚条款考核,按周调度会或有关会议纪要决定106、的、施工单位之外条件具备实现的进度为准。2.4 质量管理考核处罚按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日常质量管理考核执行。2.5 现场文明施工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含环境保护)确定的条款为准(罚款额度则按本细则执行);2.6 施工进度及调度管理2.6.1 单位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按单位工程开工管理制度要求,提前3天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报告申请,报建设单位确认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违反规定每起罚款5000元。 开工报告批准后,凡因主观原因未按期开工者,每起罚款额1000元。2.6.2 经调度会或有关专题会纪要协商确定的重要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无故拖延应给予处罚。对不影响一级网络关键路径项目,每延误一107、天工期,处罚2000元,影响关键路径的项目,每延误一天工期,处罚5000元。影响发电总工期处罚按合同规定执行。2.6.3 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发现一事一例,处罚2000元。2.6.4 无视协调、指挥,一意孤行,协调会议定事项无故不执行者,每起罚款1000元。如影响工程进度与质量除承担相应费用外,每起加罚5000元。2.6.5 计划、统计、材料、设备计划等各类报表,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或弄虚作假者,每例罚款1000元。2.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7.1文明施工管理(1)违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规定,施工现场责任区内达不到统一、整齐、卫生,做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随意堆放108、材料、垃圾,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仍不整改的每起罚款2000元。(2)施工现场禁止在非指定地点冲洗砂、石料,搅拌砼,如违反此规定,除限期撤出外,每起罚款3000元。(3)施工区禁止流动吸烟,各施工单位如需要,可在现场设置满足文明和安全要求的封闭的固定处吸烟,并有明示牌,否则,一人次罚款200元。(4)参与工程建设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作业,并要求佩戴在上衣外胸前部位,否则每人次罚款200元。(5)进入厂区各种车辆不挂建设单位核发的通行证,违反基本交通常识、车速超过警示牌要求、不接受建设单位执勤人员管理,随意占道阻塞交通者每例罚款1000元。(6)土方堆取应提前申报,不按时提交土方堆取申请,而乱堆109、取土方者,每起罚款1000元。(7)施工场地布置未经上报批准随意布置堆放,在给定区域以外布置建筑物、堆放材料、设备的责任单位除限期改正外,视情节给予2000-3000元的罚款。(8)不按批准方案施工,无视地下设施标志,造成地下设施损坏,影响正常施工秩序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限期恢复。造成施工通讯线路损坏的全部损失由肇事单位或个人承担,除限期恢复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9)施工现场结伙打架,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以上罚款,责任者承担一切损失费用。(10)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动用(占用)一期生产设备(设施),未按环保要求随意排放生产、生活污水(包括110、排放至电厂下水道),除承担经济损失(包括环保罚款)外并罚款3000-10000元。3.7.2 违反消防规定的处罚如下:(1)凡无动火作业票而强行施工但尚未造成火警以上事故者,视其情节每次罚款5001000元;造成火警者加倍罚款;造成火灾者除承担直接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2)凡不属施工作业而擅自在施工现场生火取暖或玩火者,一旦发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有权制止,每次罚款5002000元,造成火警者除加倍罚款外,视情节建设(监理)单位有权建议由各单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属外包施工队责令退出施工现场;造成火灾者,追究法律责任。2.7.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如下(1) 违111、章作业,违章指挥,未构成事故的责任者以及严重未遂事故责任者,罚款2000元。(2)任意切割或移动施工现场敷设的公用力能管线,发现一次按价赔偿经济损失100%,并处以罚款10002000元。对公用力能管线的总阀门(开关)任意开关(分合),发现一次按造成的损失赔偿经济损失,并罚款2000元。(3)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它用,发现任意挪动或移作它用一次罚款10002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4)因管理不善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公用的各种设施停用或损坏,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00%,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5)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100%,发生人112、身重伤事故,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50%。(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及工作证,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及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反一次罚款100元。(7)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提出问题责任单位没按期整改完成者每一条罚款1000元。(8)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会议,缺席一次罚款50元。2.8质量管理2.8.1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1)每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除事故损失自行承担外,并处罚1030万元。(2)每发生一起一般质量事故,除事故损失自行承担外,并处罚2-5万元。2.8.2日常质量管理考核(1)图纸未经会审,擅自施工者,113、每起罚款1000元。(2)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预制构件及外构件,无出厂合格证件、或按规定应复试而未复试,未经报验而擅自使用者,每起罚款1000-5000元。(3)开工项目未经交底或无交底书面手续者,每起罚款1000元。(4)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而擅自修改设计,每起罚款2000元。(5)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擅自或强行隐蔽者,除责令重新返工外,每起罚款5000元。(6)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或未经监理单位许可,擅自掩盖或处理者,除自负返工费用外,每起罚款2万元。(7)凡属监理单位规定应见证取样的项目,未通知擅自取样者,除宣布无效外,每发生一起罚款1000元。不取样者每起罚款2000元。(8)属施114、工单位一、二、三级验收检查的项目,经抽查未执行验收手续,经四级验收存在较多问题者,每起罚款2000元;记录、资料不齐全者每起罚款1000元;造假记录或靠事后补记录者,除责令返工外,每起罚款3000元。(9)属四级验收项目不通知者,除责令返工或重新验收外,每起罚款5000元,验收次数超过两次者,每增加一次罚款2000元。(10)野蛮施工造成后果者,视具体情节每起罚款2000-10000元。(11)监理单位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现场实物质量检查提出问题,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一项罚款1000元。2.8.3 未经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查许可而使用专业劳务队者,除清出劳务队外每起罚款1万元。2.8.4115、 以上各条规定,如果同一施工项目同一类问题重复违反,可加倍处罚。2.9 以上为提到的条款,各承包商凡违反规程、现场管理制度等规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考核。3过程控制及方法3.1 罚款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以书面的罚款通知单形式发出。3.2 现场文明施工罚金以现款方式限3日内交清,其它罚款则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并在工程结算时从合同总价中扣除。3.3 罚款款项由建设单位有关部门统一管理,现金罚款交财务部门,核减合同额交脱硝改造项目部合同专责办理。罚扣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奖励细则另行制订。3.4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改造工程项目部。不符合项目处理制度1116、.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了有效地管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符合项,保证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所有不符合项的处理。2.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2.1 不符合项的分类2.1.1 A类:凡是检验批(分段)、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缺陷),尚未构成质量事故,经过整改(处理)不影响工程实体质量及合格评定,但可能影响工艺质量评优或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期的项目。2.1.2 B类:违反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施工,或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未有效运行,但尚未造成工期、质量与安全后果的。2.1.3 C类: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记录117、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未进行闭环管理,影响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的。2.2 不符合项处理2.2.1 A类a) 未进行内部二、三级检查就报送监理单位进行第四级检查验收的,监理单位不予受理,并责成其改正; b) 内部二、三级检查不认真,(依赖监理单位(第四级)验收把关)监理单位一次检查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责成其整改,经监理第二次检查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按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奖罚办法进行经济处罚。c) 关健分项或分部工程未达到优良,影响单位工程评优的责令其整改处理,认真处理好后,可重新评定等级;影响整个工程(土建、安装)优良率的,按本制度2.4及 2.5的有关规定或约定进行处罚。d) 各施工单位应按118、月对已发生的不符合项进行统计分析,上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2.2.2 B类2.2.2.1 质量管理a) 未按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施工,如未经报验认可就使用,或未经检查验收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责成其改正;经口头或书面通知仍不改正的,可暂停其施工,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b) 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方案与操作规程施工;或擅自修改方案施工的虽未造成后果,但可能造成质量隐患的,可责成其改正,(建设)监理单位可下达监理通知或备忘录,并将进行质量追溯。2.2.2.2 安全文明施工 a)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或未按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规程施工,违章作业,虽未造成后果,但情节严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责成其整改,未119、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可暂停其施工,并给予处罚;b)现场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未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责成其整改,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好的,可暂停其施工,并给予处罚。2.2.2.3 工期管理各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作业计划要求按期完成计划,当主要是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计划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将责成其整改,抢回工期;如影响到里程碑进度和总工期,将按规(约)定进行处罚。2.2.2.4 质量体系运行不符合项处理监理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监督承包单位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合格项将执行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责成其改进,必要时将要求其编制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2.2.3 C类a) 工程建120、设的各种文件、记录应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对文件交付进度达不到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要求的,责成其改正,必要时给予处罚;b) 各类文件资料应保证质量,做倒“目录齐全规范,资料规范统一,内容准确可靠,图文清晰,书写材料合格,签名真实规范,以正本、原件归档”,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将下达不符合项整改通知,责成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c) 责任单位对文件、记录的不符合项应认真进行整改,凡是以书面文件下达文件不合格项的必须进行整改报验,直至得到合格确认为止,以保证文件的闭环管理。3.过程控制方法3.1 采取动态管理与跟踪监督的方法3.2 对各类不合格项121、,一经发现,立即口头或书面通知其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直至达到合格要求为止。3.3 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或其它处罚。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1.1目的为了加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建设文件的整理与归档工作,规范统一工程档案,满足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的要求,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建设全过程形成的需要向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勘测、设计、施工、设备、整套启动及试运、质量监督与监理、试生产文件资料记录的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2.工作内容及运行程序2.1基本要求/职责1)建设、勘察、设122、计、施工(含调试)、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建设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其它单位也应设置专职或兼职文档管理人员。2)建设单位及其文档管理机构应履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3)监理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监理文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随形成、随移交),监理单位工作结束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等资料,并提供移交文件目录(清单)。4)各承包单位(含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等)应及时编制、收集整理本单位承包范围内的竣工文件,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5)设备文件的整理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负责,设备厂家、施工123、单位配合进行。2.2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2.2.1归档范围1)各参建单位需移交建设单位归档的文件资料基本上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执行。2)由于上述国家归档规范比较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及建筑设备安装),而对于火电厂设备安装涉及较少,因此必须结合电力行业特点,按照原能源部及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电力行业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又因为原能源部于91年颁布的有关规定不少已不适用,而新规定又未出台,因此本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范围还应参照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考核项目五(工程档案)提出的文件资料执行。原能源部归档范围分类表中未要求的内容,而达标投产考124、核标准明确的内容也列为归档范围。2.2.2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1)归档文件应为正本、原件(没有原件应有正当理由;只有1份原件,而多个卷册都要的可用复印件,但应标明原件所在卷册编号)。2)归档文件应真实、准确、可靠,与工程实际相符。3)归档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4)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签字真实规范,不得用印章代替签名。5)归档文件中的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125、)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6)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能强的纸张。7)移交的资料应有规范齐全的总目录。8)文件资料应规范统一。9)文件中的不合格项应闭环。10)竣工图应准确规范。2.3竣工档案文件的立卷2.3.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1)火电厂脱硝改造工程竣工文件原则上应尽量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不能按单位工程组卷的,以专业组卷(如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专业质量问题台帐等)。2)部分既不能按单位工程也不能按专业归档的文件,如属于全厂系统或专业公用的文件、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等可另行单独组卷。焊接与金属监督文件可单独组卷。3)单位工程的划分以电力行业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现126、行版本)为准。4)单位工程文件归档序号按各专业验评标准的编号进行,本工程没有的单位工程项目序号应予保留,几个单位工程为同一编号的,在编号后加1,2。5)整个工程档案资料分为以下几部分:工程建设依据性、管理性文件;工程勘测报告、工程设计文件;土建、水工工程文件;安装工程文件;设备文件;整套启动及试运阶段文件;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文件;竣工图;验收交接文件;未完项目文件;考核期的运行资料。6)各单位工程组卷应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主要施工技术资料及开、竣工报告;主要施工技术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各部分具体内容按各专业监检大纲、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执行。2.3.127、2案卷的编目: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执行。2.3.3案卷的装订: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执行。2.3.4卷盒、卷夹、案卷脊背: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执行。2.4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2.4.1归档的竣工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详见2.2.1的要求,文件材料的质量应符合2.2.2的要求。2)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分类应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的规定,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2.4.2归档时间要求:1)工程档案资料应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始、同步进行、同步验收。2)竣工移交资料原则上应分机组移交。3)脱硝设备投产后1个月内应移128、交以下七类全部文件:工程建设依据性、管理性文件,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文件,土建、水工文件,安装工程文件,设备文件,整套启动及试运阶段文件,以及已经形成的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文件、验收交接文件和未完项目文件。试生产(考核)期结束后应及时移交竣工图、考核期运行资料及的续完文件(两个月内)。4)如存在需要提前交付建设单位使用的单位(项)工程,可在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文件归档手续。2.4.3向建设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一般为两套,有特别约定的除外。2.4.4勘察、设计、施工(含调试)、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3.过程控制及方法3.1建设、监理单位有权对129、承包商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需要向建设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的标识、收集(编制)分类、编目、临时归档、贮存及保管(护)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3.2上述检查与监督采取定期(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与临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单位配合进行。3.3通过上述检查监督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将以联合通知的形式,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 设备收发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设备的验收、入库、发放、稽核、盘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2 .设备的验收2.1验收工作的组织机构:2.1.1国内设备、器材、设备性材料:由承包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应予参加:设计单位、脱硝改造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厂商。2.1.2国130、外设备或器材:由承包单位组织,应通知相关单位参加:设计单位、脱硝改造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家组、商检局。2.2验收工作的内容:2.2.1准备工作:a 熟悉有关资料、合同、技术协议;b 整理出厂家预先提交的单据、证件、清册;c 掌握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供货厂商;d 提前备好检验工具和开箱工具。2.2.2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形,是否雨淋受潮,有隔绝密封的包装检查其是否破损,充油保护的设备检查表计是否完整,压力能否保持,有无渗漏的现象。2.2.3文件资料:应检查装箱清单(2份)、合格证(1份)、说明书(5份)、材质报告单(1份)、图纸(15份)、质量证明书或检测报告(1份)等131、的完善性和完整性。所有资料对设备而言是必须的,设备资料全部由综合办公室档案员收回,登记后发放。具有失效期的设备要求厂家必须标明出厂日期。2.2.4清点数量:对照厂商提交的磅吗单、栓挂牌、发货清单进行核重、检尺、清点,不要忽视附件、配套件、备件、工具、螺栓、密封件、对轮等的清点。2.2.5外观质量:金属表面有无锈蚀、裂纹,水泥是否结块,木材是否腐烂、空心,型钢是否变形,钢管壁厚是否超差,电控柜是否变形,树脂是否受潮等等,严格查验生产厂家、铭牌、规格、型号、参数是否符合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的要求。2.3验收工作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承包单位在与厂商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提出主要和重要设备必须在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132、向甲方提供详细的交货清册,以此掌握厂家生产和发货情况,承包单位负责督办。2.3.2验收要从有利于设备、器材的维护、保管出发,分两步进行。即接货时的不开箱点件和出库前的开箱详细验收,前者由保管员填写“接运单”,后者由参验各方签署“开箱验收单”。如果是裸装并且直达施工单位的设备,一般采取“接运验收入库出库”的连续运作方式。2.3.3开箱验收时间依工程进度而定,顺序开箱。一般选择在安装设备前的1个月左右。“开箱验收单”必须如实反映设备当时的实际情况,准确无误。发现的问题和资料的短缺要逐项记录,并注明处理意见。各方代表应在开箱验收单上签字,施工单位、脱硝改造项目部、供货单位、设计单位各保存一份。2.3133、.5对开箱中的各类遗留问题,由设计单位负责联系供货单位及时解决。2.3.6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设备开箱,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保管单位负责。2.3.7开验工作设计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参验单位的联络人,包括时间、地点和内容。如有届时不到者,应视为对开箱结果的默许,并将缺席者记录于“开箱验收单”,脱硝改造项目部将继续组织开箱验收。2.3.8所有厂供资料全部由资料员收回,按需发放。2.3.9验收并领出的设备,如果发生火灾、水灾、损坏、丢失等,应由领出单位自行负责解决。2.3.10参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掌握验收标准,加强业务学习,工作严谨细致。杜绝不合格产品入库。如果部分不合格,则不合格部分做待验收处理。134、所有待验设备均挂黄牌标记,不得动用。2.4进口设备的验收: 严格执行1993年3月9日国家商检局发布的“进口成套设备检验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4.1港口初验:在港口由港口代理向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根据提单对件数和包装情况进行初验。如果发现残损或短缺,港口代理应取得承运部门签证并及时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残损或数量鉴定。海关凭商检机构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2.4.2当地申报商检:脱硝改造项目部提前向兰州市商检局申请报检,提供合同的副本、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等有关凭证,填报“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2.4.3现场开验:中方脱硝改造项目部组织商检局、监理单位、工程部、施工单135、位参加,同时通知外方专家组代表参加。如果专家组不在现场,应由公司外事部门在开箱检验前20天通知外商,外商接到通知7天内应回答是否参加检验。检验后脱硝改造项目部填写“开箱检验记录”,该记录为中英文对照格式,中外双方共同签署,经商检局审核备案,各执一份。脱硝改造项目部凭此发放。如果发现设备有缺陷或短缺或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中方应协商外方限期解决,其处理意见应记载在“开箱检验记录”中。该记录应提交公司外事部门,并作为索赔的依据。如果外方不能参加检验,脱硝改造项目部应将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提交公司外事部门,由外事部门通知外方予以解决,否则向外方提出索赔。2.4.4凡开箱验收发现的缺陷并需要136、重新进出港和二次交纳关税的设备,均需由商检局签发“检验证书”,凭此出关、进关、免税。2.4.5索赔:现场开箱检验后90天内提出索赔,但不应迟于设备到港后180天内提出。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使安装工期推迟,为有利于保管和存放一般应相应推迟检验的日期,但必须预先向外方提出延展索赔期的要求,并取得外方同意,方可留待安装时一并开箱检验。2.4.5所有的进口设备缺陷、短缺、外包装不良等问题,除有文字记录外,均应拍照或摄录留证。2.4.6进口成套设备的检验工作由脱硝改造项目部负责,统计工作和对外联系工作统一由脱硝改造项目部负责。2.4.7对外方的交涉统一由公司外事部门办理,所有双方往来的电报、传真、协议137、均应留存,口头的承诺都应以文字形式表现并双方签署。 3 .设备的入库、发放和稽核3.1设备到达后要分别情况做入库和在途设备处理。当设备及相关资料均已到达初验合格并且发票已到,此类设备需及时入库。程序是由计划员或采购员核对发票后交保管员,填写设备入库单,发票和设备入库单经计划员或采购员核对后,汇同发票交财务。对设备性材料要根据经计划员或采购员核对后的发票填写收料单,经计划员核对后汇同发票到财务报销。保管员依据第四联记账。对于实物(设备)已到,但资料、发票未到的,应按在途设备处理。此类设备应另行堆放并做好记录,原则上不能发放。3.2所有设备发放前必须开箱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单。3.3设备发放要填写138、设备出库单,经脱硝改造项目部专人批准后发料,同时做好设备出库登记,保持账、卡、物一致。3.4保管员在每月25日前应将稽核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即设备台账,设备验收卡片第四联,设备辅助卡第三联。3.5设备性材料领料时由领料单或出库单填制人员根据计划编制的发料计划填写领料单或出库单,保管员根据设备出库单核对库存后发料。3.6设备性材料稽核时,需准备好账页。3.7施工单位安装设备入库、出库、记账、稽核由施工单位负责。4 .设备的盘点4.1责任人及负责范围4.1.1保管员:负责对分管设备的盘点工作。负责向统计员报实际收发料情况。负责向计划员提交所管设备盘点报告,并列出损坏、变质、报废、短缺、过期超储、污染139、和账外设备。4.1.2计划员:审核保管员的盘点记录,并对盘点报告提出处理意见。4.1.3采购员:配合保管员盘点工作。检查设备挂牌是否与实物相符,检查保管措施、设备质量、库存结构,及时报计划员。4.2盘点内容4.2.1 检查库存设备的数量,是否账、卡、物相符,有无账外设备。4.2.2检查库存设备的质量是否受潮、锈蚀、污染、发霉、干裂、破损、虫蛀、鼠咬等情况。4.2.3检查有无超过保管期限和长期积压设备。4.2.4检查设备摆放是否合理、稳固,苫盖是否严密,库内温度是否符合保管要求,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缺陷,设备是否需要更换油脂等。4.2.5检查各种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40、。4.2.6检查各种计量器具包括测量仪表、卡尺、量具、衡具是否准确 ,使用养护是否合理。4.3盘点的方法4.3.1 账目盘点:指在设备出入库时对有数量变化的设备进行清点和检查,每月一次。 要求:保管员在设备出库时应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严格按照计划员签发的设备辅助卡出库,且应及时入账并检查结存设备是否与账面余额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向统计员报当天实际出入库情况。每月25日前由统计员填写设备账目盘点表,交保管员复核、计划员审核后交财务员。4.3.2实物盘点:对仓库中的全部设备按照盘点内容进行盘点。每年一次。 要求:保管员首先对账目的进出进行核对。计划员、采购员、保管员依据账目对所有设备进行盘点。统141、计员按照各库的盘点结果填写设备盘点表。保管员根据盘点结果中存在问题写出盘点报告,分清原因交计划员。计划员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批准处理。设备盘点表每年12月25日前交财务部。 施工现场防汛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施工现场雨水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雨季现场积水的及时排放和安全度汛,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和个人。3.职责3.1 发电公司职责:(1)组织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2)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到位。3.2 监理单位职责:(1)管理现场排水系统的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2)在雨季和汛期到来之际,及时督促各单142、位做好防汛的准备工作。(3)监督检查下水道窨井等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4)防汛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落实汛期内的防汛值班和抢修工作。3.3 施工单位职责:(1)定期清理所管区域内的明沟,确保明沟畅通。(2)严禁堵塞明沟及所有与下水道窨井的接口。(3)在汛期到来之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及组织抢险队。(4)服从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进行防汛工作。(5)定期督促清理下水道窨井及隔离井内的淤泥。(6)定期督促清理排水系统的垃圾。(7)定期督促对排水系统的水泵及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汛期到达之前能够正常投入。(8)保护、及时修复损坏的排水系统各类设施,保持排水设施143、的完好性。4.管理内容4.1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报监理防汛领导组成员及抢险队组织机构。4.2雨季来临前落实防汛物资储备情况。4.3进入雨季每月组织并参与防汛专项大检查。4.4若因施工需要占用防汛设施须履行报批手续,并采取临时措施,事后要及时恢复。5.附则5.1未尽事宜执行监理、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有关管理制度。5.2本制度解释权归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工程安全情况月(年)报表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安全情况月(年)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情况有序、及时、准确的传递,从而使安全月(年)报表全面、客观的反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144、改造工程本月(年)的安全状况和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3.内容 31工程安全情况总结及安全情况月(年)报表统计内容包括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现场内外所有标段的工程安全情况。 32工程安全情况月报表每月统计出版一次,于下月2日前出版。安全情况月报表统计日期为全月。 33工程安全情况年报表每年统计出版一次,于次年的1月5日前出版。安全情况年报表的统计起止日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4各有关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情况月(年)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所提供的安全月(年)报表内容要客观、真实,应经各145、单位有关负责人批准。 35安全情况月(年)报表统计汇总工作流程规定如下: 351每月30日(每年1月2日),各施工单位将本月(上年)的工程安全情况月(年)报表和工程安全情况总结报至监理公司监理处。 352监理公司监理处汇总出版,与各单位填写的报表一起报送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改造项目部专职人员,脱硝改造项目部审查通过后月报表于下月2日前(年报表于次年1月5日前)报送大唐公司和各有关单位。 4.填报说明 41工程安全情况月报表和工程安全情况年报表共用统一的表格,作为月报表时,将表格内容中的“(年)”字样去掉;作为年报表时将表格中的“月”字样去掉。 42工程安全情况月(年)报表的内容包括:本月(146、年)的安全情况统计报表。 43月安全情况总结的内容包括:本月的工程形象进度、本月的安全情况总结、下月的安全工作计划。 44年安全情况总结的内容包括:当年的工程形象进度、当年的安全情况总结,下年的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45报表表格要填写齐全,要盖有填报单位公章。 46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情况月(年)报表和月(年)安全情况总结应一式两份报送监理公司监理处,监理公司监理处存档一份,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改造项目部存档一份。注:所报报表要求含有电子版。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目的就是对工程质量活动的过程进行控制,是最终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147、1.2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改造工程。1.3 本工程按照业主(大唐公司)的指示,仍按照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各专业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进行检查验收。2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2.1 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分为检验批/分段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核定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两大类。2.2 检查验收程序。2.2.1 工程质量检验执行三级检查、四级核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评定制度,监理工程师负责验评标准项目划分表中规定的第四级检查验收项目的验评、核查与核定。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负责审定施工单位呈报的质量检查验收项目划分表,确定W点148、H点。2.2.2 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地、公司专职质检员复查,评定其质量等级,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报送质量报验单,然后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核查与核定(指需要进行四级验评的项目)。2.2.3 分项工程中检查项目未全部得出检验结果时,不得评定其质量等级。2.2.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复查技术资料,评定质量等级,需要报监理单位核查与评定的分部工程应经监理工程师核查、核定。2.2.5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查、核定应在所含分部工程全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复查,整理有关技术资149、料与记录,进行观感质量检查评分、评定质量等级,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2.2.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2.2.7 隐蔽工程项目完成后,由班组自检,工地、公司三级检查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质量验证单,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加以隐蔽。2.2.8 隐蔽工程项目检查由各专业分别进行。2.2.9 隐蔽工程记录内容,土建按验评表要求认真填写,安装工程由施工单位各专业设计隐蔽记录表式,报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执行。2.2.10 隐蔽工程记录(签证)是国家档案管理规定150、长期保存的文件,应认真填写,真实、可靠、及时归档。2.2.11 验标中二级、三级检查验收项目,施工单位要认真逐级进行,班组认真填写质量检查记录表,工地、公司专职质检员认真复查,监理工程师对此应进行监督并随时抽查。2.2.12 监理单位协助工程质监站组织施工单位接受电力行业质监中心站对工程的阶段性监督检查。3工程质量过程控制3.1 工程质量过程控制3.1.1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工序和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经常性的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和平行检验,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3.1.2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重点、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依据监理细则中明确的W、H、S点进行跟踪控制。3.1.3 W点若监理单位因故不151、能派人参加,则视为同意施工单位质检部门验收意见,施工单位有权进行该项施工;H点监理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待检点的现场,施工单位不得进行该项工作,事后监理人员应说明未能到现场原因,然后双方重新约定时间。若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人员,即进行下道工序,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重新进行检查验收,有权行使质量否决权,下达停工令,由此产生后果和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3.1.4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不按规程、规范、方案及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应责令施工单位返工(返修),对拒不执行者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3.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时出现的不152、合格项目,应通知施工单位及时处理,限期整改,监理工程师在加强监督管理和跟踪检查后,该项目仍不合格,应下达暂停施工令。3.3 经处理后的不合格项目的质量验评,应按验评标准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3.4 不合格项目处理方案不能以设计变更方式出现;不合格项目属设计问题时,应按设计变更程序处理。3.5 构成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处理制度执行。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了促进工程质量和质量监督工作,健全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2 凡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超出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验标中质量标准允许的偏差范围(包括由于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调试等原因造153、成),需要返工处理或留下永久性缺陷的,均属工程质量事故。2.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2.1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工程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不同分为“记录”(质量缺陷)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记录(质量缺陷)事故:指返工损失一次在5000元以下的。一般事故:指返工损失一次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100000元及以下的。重大事故:凡符合下述情况之一者a)返工损失一次在100000元以上的;b)建筑物、构筑物或主要结构倒塌;c)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开裂、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等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d)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使用功能,造成永154、久性缺陷;e)因质量原因造成重伤2人及以上的。2.2 事故的报告程序2.2.1 记录(质量缺陷)事故: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进行内部通报,质检部门应建立统计台帐。2.2.2 一般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质检部门应在二日内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如隐瞒不报,监理(建设)单位一经发现将直接下达质量事故通知(报)。2.2.3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8小时内)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监站与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2.3 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程序2.3.1 事故的调查分析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a)记录(质量缺陷)事故155、由事故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分析,但应在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b)一般质量事故应由责任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调查分析(监理单位质量控制负责人、相关专业监理师、设计与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并在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填写质量事故报审表报监理单位。c)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先由责任单位生产与技术负责人组织内部调查分析会议,提出初步调查分析意见,再由建设单位组织(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调查分析会议,监理单位(总监理师、质量控制负责人、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责任单位(生产、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及其它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同时邀请工程质监站、行业质监中心站参加,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责任单位156、在十日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填写重大质量事故报表(或主要质量问题专题报告),由建设单位上报省电力质监中心站和上级机关。2.3.2 事故的处理及报验2.3.2.1 记录(质量缺陷)事故一般情况下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处理,但特殊情况或影响较大的记录事故(如较大面积的砼蜂窝麻面与露筋等)的处理技术措施应经监理单位审定,并监督实施,不得自行处理或隐蔽。2.3.2.2 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由责任单位提出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核后组织实施。2.3.2.3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审批,除按一般质量事故方案审批程序外,还应得到工程质监站及省电力质监中心站的审批,方可组织实施。2.3.2.157、4 当对有关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不统一时,由工程质监站或省电力质监中心站裁定。2.5 一般事故处理后,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单,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检查、认定。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后由工程质监站或省电力质监中心站组织检查与认定。3.过程控制及方法3.1 对不按施工程序办事,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严重失职,因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隐瞒事故不报、将大化小者或擅自处理者,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必要时可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2 对出现质量事故的经济制裁,依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制定质量处罚办法(详见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奖罚办法158、)。3.3 对现场发生的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事故台帐,质量事故处理的全过程技术资料(包括原始记录事故报告、分析报告处理方案、处理结果报验及评定等)应妥善保管,作为竣工资料移交。3.4 监理单位质量控制负责人负责质量事故统计及报告工作。工程质量分析例会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定期进行工程质量状态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是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规范工程质量状态分析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2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2.1 会议内容2.1.1 全面总结上月工程质量情况、质量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159、和评价;2.1.2 对上月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订纠正措施;2.1.3 检查验证上一次会议制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2.1.4 分析工程质量发展趋势,确定相应的措施;2.1.5 确定下月质量管理工作重点、难点,提出管理要求;2.1.6 传达有关文件、法规。2.2 会议程序2.2.1 项目监理部提前2天发出会议通知;2.2.2 会议由项目监理部质量控制负责人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调试)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与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建设单位代表、工程质监站代表,设计单位和设备制造厂家驻现场代表参加。2.2.3 各承建商汇报上一次会议以来工程质量情况与质量管理情160、况,上一次会议确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上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情况,下月工作安排。2.2.4 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分管专业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2.2.5 参加会议人员共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质量发展趋势,商定质量改进措施。2.2.6 建设单位代表和工程质监站代表提出要求和建议。2.2.7 项目监理部质量控制负责人进行会议总结,提出下月工作重点,本次会议确定的相关措施。3过程控制及方法3.1 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的各单位及人员应按时出席。3.2 各施工单位应形成书面汇报材料。3.3 监理工程师会前应验证有关措施及要求执行情况。3.4 对会议确定的各项措施与要求,各161、单位要认真执行,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经济处罚等措施。3.5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负责编制,及时发放至各参加单位。承包商质量体系审查与监督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核查承包商是否具备满足合同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督促承包商建立、完善质量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规范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商质量体系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对承包商质量体系的审核和对承包商质量体系运行的监督检查。2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2.1 工作内容2.1.1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履行期间的质量体系监督检查。2.2 工作程序工程承包162、合同开绐履行及履行期间,对承包商质量体系进行监督检查。2.2.1 工程开工前,各承包商应针对本工程建立并完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监理单位进行申报。2.2.2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师或总监代表依据承包商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规范、标准,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资源配备情况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展的需要;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特殊人员资质、数量。2.2.3 审查结束后,签署审查意见,报送建设单位并通知承包商。3. 过程控制及方法3.1 主体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一次检查,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施工高峰和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应进行追加检查;3.2 163、审核必须按审核计划进行,做好审核准备。3.3 参与审核的人员应熟悉审核方式、方法。3.4 审核应做到客观、公正。3.5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验证。3.6 妥善保存审核记录。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验数据的真实可靠、量值准确并符合国际、国家计量标准要求,对工程施工、检验和试验所用的各类计量器具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商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督与管理。2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2.1 工作内容2.1.1 计量监督的岗位职责2.1.1.1 项目监理部分管副总监/质量164、控制负责人主管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监督工作;组织传达贯彻国家计量法规;布置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承包商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情况。2.1.1.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使用的计量器具及仪表的监督管理工作。2.1.2 计量监督的工作内容2.1.2.1 监督并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核查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档案。2.1.2.2 根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核查承包商计量器具的配备是否满足工程施工、检测、调试的需要。2.1.2.3 对重要、特殊、关键计量器具的操作人员核查其资质。2.1.2.4 对承包商计量器具的检定、使用、维护进行监督。2.1.2.165、5 应监督检查的主要计量器具见表12.2 工作程序2.2.1 分管副总监/质量控制负责人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检查承包商的计量管理体系、人员配备、计量器具配备是否满足所承建工程的需要。主体承包商是否已设立专职计量管理机构和人员。2.2.2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时,应审查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等是否满足验评标准规定的要求,工作环境、操作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2.2.3 工程项目开工前,分管副总监/质量控制负责人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商计量管理机构和计量人员的配备,计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和计量管理情况,抽查重要、关键的计量器具及仪表的贮存、维护、166、标识,检定校准状态。2.2.4 施工过程中,分管副总监/质量控制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承包商计量器具的贮存、维护、标识,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检查计量器具台帐(现场试验室为重点检查单位)。2.2.5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测定工程项目的各种尺寸和有关数据时,首先应验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是否经计量部门鉴定合格,是否在检定周期内,否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3过程控制及方法3.1 方法监理工程师可采用下列方法对承包商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3.1.1 审查文件。3.1.2 现场抽查。3.1.3 旁站。3.2 手段3.2.1 对承包商使用未经鉴定的计量167、器具及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所测得的数据,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商重新测量、检测。3.2.2 对承包商违反有关规定,监理工程师可采取下列手段:3.2.2.1 对承包商发出监理通知,限期整改。3.2.2.2 下达暂停施工指令。3.2.2.3 责令返工。表1 应监督检查的主要计量器具及仪表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序号计量器具名称1标准钢卷尺(310M)15流量计29压力机43光机2钢卷尺(20M以上)16量筒量杯30冲击机44超声波检测仪3皮卷尺(20M以上)17滴定管31塞尺45水平尺4台秤和磅秤18电度表32精密天平46烘箱5电子秤19电压表33光电比色计47温度控制仪6168、千分卡尺20电流表34硬度计48标准养护室7千分表21大气压力表35应力应变仪49检测尺8角规22转速表36电测仪表509温度表23振动表37热工计量仪表5110导电计温度表24万能表38光学高温计5211压力表25精密水平39砼及砖回弹仪5312导电计压力表26电桥40其它试验检测设备5413真空表27力矩扳手41经纬仪5514热电偶28万能材料试验机42水准仪56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加强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争创精品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169、硝改造工程所有工程项目。 3质量理念和质量目标 31质量理念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科学严谨,精益求精 32质量目标 321一期工程整体质量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 322机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323实现单位工程优良品率100;精品率达到80以上,整体达到精品工程。 324实现“七个零目标”,即: 工程质量事故零目标; 大件设备返厂整修零目标; 投产后完善化及重大技改项目零目标; 非计划停运零目标; 零缺陷移交试生产目标; 零渗漏目标; 投产后基建痕迹零目标。 4质量管理规定 41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电力系统有关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170、 42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度;质量监督部门按照火电工程质量监检大纲规定,负责组织单位工程验收和进行阶段性监检。对于过程监督则主要采取巡查、抽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方式。各参建单位应主动接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质监站、华北电力集团公司质监中心站等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 4.3进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必须备齐有关材料和证明文件,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质监站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手续。 4.4进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必须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质量保证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并切实保证质保体系的正常运转。 4.5设171、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和供应商。 4.6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承包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4.7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严格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复核检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8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工程师应依照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依照有关合同,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对工程的质量、资料、进度、投资和安全进行控制,对信息和合同实施管理,做好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施工承包单位必172、须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理。 4.9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制定出创精品工程规划,明确创精品工程项目,并制订出符合实际的、具体的创优措施,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监理公司和质监站批准执行;要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工艺和施工过程管理,以确保精品目标的实现。 4.10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签定创精品责任状,并对创精品项目实施过程跟踪检验和闭环管理,监理公司须对精品项目的过程检验数据见证,并做好记录;对达到精品标准的兑现奖励;对在精品评比中获得前两名的项目,要加大奖励力度。4.11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机组竣工移交后,各参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5.质量管理责任173、制 51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好各自应负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2实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制度,设计人员应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参建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图纸会审,解决有关问题。 53实行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施工承包单位应坚持以技术管理来保证施工质量,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在开工前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54实行培训上岗制度,有关管理、检验、操作人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55实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6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验评标准174、和规范的要求制定出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计划,报监理公司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质监站审批后执行。 67施工承包单位各级质量检查员的资质证件应在工程开工前报监理公司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质监站审查。 58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单位工程或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递交开工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 59实行施工挂牌制度,对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和重要设备等安装要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和施工日期等。 510实行样板引路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开展质量竞赛活动,通过互相学习,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11实行过程三检制和施工质量报验制,175、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要有记录,四级验收项目和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和验收要提前24小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报验申请。 512实行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13实行成品保护制度,应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各施工承包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间的作业要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好记录。 514实行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并妥善保管,工程竣工时随竣工资料一并移交建设单位。 515实行竣工服务承诺制度,各参建单位要主动做好用户的回访工作,按有关规定实行保修制度。176、 516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要立即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站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等工作。 6质量统计上报工作 61各参建单位要重视工程质量的统计分析工作,要设专人负责,定期统计分析并上报。 62每周的周四将本周(上周四至本周三)的工程质量状况以工程周报的形式报建设单位和北京大唐公司。 63每月月底统计本月(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的工程质量状况,出版工程月报。 64每季度进行一次季度质量盘点,出版季度质量报告。 65每年年底前编制本年度质量控制报告,分析本年度的质量状况。 66单位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总结编写工程质量报告和总结。 7奖惩 177、71对工程质量优良、达到精品工程效果的单位和对工程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建设单位将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72对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未达到合同要求,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建设单位将视质量问题的大小,给予相当数额的罚款,对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则清退出场。 8附则 本规定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质监站负责解释。工程质量情况月(年)报表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质量情况月(年)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情况有序、及时、准确的传递,从而使质量月(年)报表全面、客观的反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本月(年)的质量状况和各单位的质量管理178、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3.内容 31工程质量情况月(年)报表统计内容包括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现场内外所有标段的工程质量情况。 32工程质量情况月报表及工程质量情况说明每月统计出版一次,于每月月底出版。质量月报表统计日期为全月。 33工程质量情况年报表每年统计出版一次,于次年的1月5日前出版完毕。质量年报表的统计起止日期为上年12月29日至本年12月28日。 34各有关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质量月(年)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所提供的质量月(年)报表内容要客观、真实,应经各单位有关负责人批准。 35 质量月(年)报表统计汇179、总工作流程规定如下: 351每月30日(每年12月27日)各施工承包单位将本月(年)的工程质量情况月(年)报表和工程质量月报表报至各监理公司。 352各监理公司审核汇总并填写本月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于下月1日(每年12月28日)报至监理公司监理处专职人员处。 353监理公司监理处汇总出版,与各单位填写的报表一起报送电厂脱硝改造项目部专职人员,脱硝改造项目部审查通过后月报表于下月5日前(年报表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各股东方及省电力公司质监中心站。 4.填报说明 41工程质量情况月报表和工程质量情况年报表共用统一的表格,作为月报表时,将表格内容中的“(年)”字样去掉;作为年报表时将表格中的180、“月”字样去掉。 42由于分项工程可能需要分多段进行验收,故统计时,可以以工程质量报验单为准,统计分段验收的次数(不包括因质量问题需返工重新验收的次数)。 43各施工承包单位填写的本月(年)验收评定的分项工程个数和次数应包括由监理公司组织的四级验收项目的个数和次数。 44各监理公司在统计汇总监理工程的质量状况时,应统计本月(年)所有分项工程(包括三级及以下的分项工程)的个数和次数。 45统计时,建筑工程以土建验标所划分的系统类别进行分类统计,安装工程以专业类别进行分类统计。 46报表表格要填写齐全,要盖有填报单位公章。 47各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月(年)报表应一式两份报送有关监理公司,有关监理公181、司存档一份,建设单位脱硝改造项目部存档一份。注:所报报表要求含有电子版。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制度 1.总则为了规范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验收管理程序,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竣工工程、设施的质量;根据总经理办公会指示精神,并结合我公司部门划分和职责范围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制度,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2.竣工验收组组成竣工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组成;其中建设单位应有公司领导、质量监督、工程部、脱硝改造项目部、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组长由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3.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工程、设施的划分 所谓生产性工182、程、设施是指直接用于发供电的主设备、辅助设备和为其配套的工程、设施以及厂区内除消防系统外的其它辅助工程、辅助设施等;所谓非生产性工程、设施是指不直接用于发供电的工程、设施,包括服务性、福利性建筑、设施(如厂前区、生活区的建筑、设施以及其它水、暖、电、照配套设施)和全厂消防系统等。 4.竣工验收组及有关部门的职责 4.1验收组要根据有关标准、设计图纸、变更及有关文件等对工程质量和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提出综合意见。 4.2工程部负责竣工验收检查的组织工作,通过对工程整体形象、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消除质量通病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现场检查,对设计图纸、资料和各种原始记录以及分部、分项、隐蔽、变更183、签证等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提出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书,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 4.3工程部负责核实竣工验收条件是否确已具备,竣工资料是否完整、准确、齐全;所有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分部、分项、隐蔽工程是否均符合有关标准,自检工作是否认真进行,预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都已按要求完成等。 4.4工程部负责全面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要认真审核工作量,设计变更、变更设计以及降低工程造价措施的执行情况,落实资金使用情况,为搞好工程决算奠定基础。 4.5接收部门作为用户参加验收,并负责竣工工程验收移交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验收时向工程质量验收组提出下列意见: 用户对施工、安装质量的总体意184、见; 需要进一步整改和完善的尾项工作和完成时间要求; 其它需要质监站、工程部或施工单位配合的工作。 5.验收移交程序 5.1在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建单位应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至少提前三天向工程竣工验收组提交自检报告和验收申请。 5.2各有关单位在接到验收通知后,要提前做好准备;如接收、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扩大验收组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时,由接收、管理部门负责报竣工验收组。 5.3在通过竣工验收后,验收组各单位、各部门代表须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 5.4具体移交事宜、遗留工作及其它问题由工程部和接收、管理部门协商后,形成一致意见,经验收组通过,作为竣工验收签证书附件。 5.5验收移交后的185、图纸、资料由资料室负责保管,并保持完整,符合达标要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即时汇报制度。为认真执行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全厂各部门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和保证信息的畅通反馈,特制定本制度。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保障公司 2330MW机组脱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施工、监理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186、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参加发电公司 2330MW机组脱硝工程建设的各承接/中标的建筑、安装施工单位及试运调试单位。 第三条 业主方(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总承包商、分承包商和各参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工程建设的经营理念,努力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在确保公司职工和参建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项目公司、总承包商、分承包商和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管理职责和人员情况,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87、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安全目标公开承诺制,逐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五同时,把安全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第五条 项目公司、总承包商、分承包商和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和工程建设要求的规章制度,并努力推行标准化管理。 第六条 项目公司、总承包商、分承包商和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现场的各工作部门、作业班组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和环境监督部门的监督。第七条 项目188、公司推行施工作业流程“六规”管理,作为对脱硝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管控工作方法,通过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人员、规定内容、规定指导、规定监督(简称“六规”),切实防范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第二章 安全管理目标第八条 本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和控制以下事故: 1、杜绝重伤及以上施工人身事故;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3、杜绝火灾及本单位负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4、杜绝环境一般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5、杜绝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稳定事件。6、控制人身轻伤3。 第九条 项目公司、总承包商、分承包商和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和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建设189、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目标,且必须严于本制度要求。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制第十条 项目公司、总承包商总经理是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责任。第十一条 总承包商、分承包商和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本制度有关条款的贯彻执行负全部的监督、管理责任;对承包范围所属作业工区、班组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 第十二条 施工承包单位作业工区在现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本脱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区现场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制度有关条190、款的认真执行负全部责任;对工区所属作业班组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 第十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是建设项目现场监理工作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确保监理工作以及被监理方的作业活动符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要求。 第四章 安全管理职责第十四条 项目公司职责: 1、制订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标准、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 2、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设置安监部门和专职的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4、在组织招标时,负责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191、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5、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6、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监督使用; 7、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由设备工程部负责落实; 8、推行作业流程“六规”管理,利用施工流程化管理降低技改成本,改善工作质量和固化安全管理;9、参加工程建设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对承包商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提出撤换要求; 11、监督承包商192、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12、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信息上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管理,参与脱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五条 项目安监部门的职责: 1、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2、对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脱硝项目安全委员会决定; 3、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4、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建立现场各单位安监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193、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保证工作协调与配合; 6、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承包商落实有关安全标志、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7、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罚意见提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8、负责建立工程建设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9、督促各施工单位对“三讲”讲解过程日常检查和总结点评;并做好作业现场“六规”监督和作业现场抽查; 10、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的职责: 1、建立“大监理、小业主”模式的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制;2、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194、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并在项目公司批准后编制“监理细则”; 3、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4、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6、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7、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8、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195、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9、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10、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11、协助项目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2、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总承包商的职责: 1、全面贯彻项目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 2、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制定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并按项目公司规定的安全、196、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目录,编制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 3、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4、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 5、向项目公司提供现场“总平面规划图”和总平面的管理措施,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6、按照项目公司要求,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予以撤换; 7、对施工中连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承包商,总承包商必须予以辞退,并应在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规定。 8、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责任。 第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的职责: 1、制定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提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方针、197、目标、标准,学习并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 2、建立现场安监机构,其人员、装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并报项目公司或总承包商备案; 3、向项目公司或总承包商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总平面管理措施,并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4、按项目公司或总承包商规定的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程序目录,参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省工业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暂行规定甘府令【1997】第27号,编制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程序; 5、应以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作为投保单位,与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98、6、接受项目公司、监理、总承包商、企业主管上级、地方有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监督检查; 7、按照项目公司及总承包商的要求,及时撤换不合格的管理和施工人员; 8、承担合同中明确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责任。 第五章 安全监督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项目公司对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对分承包商进行安全监督。 第二十一条安全监督机构及其安全监督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 第二十一条 项目公司安监办公事负责对施工作业流程:“六规”监督,项目公司专业专工负责组织各施工单位对规定作业项199、目的讲解与现场指导,组织每周不少于1次。第六章 项目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公司和监理、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的原则,并各自承担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和相应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在明确项目公司、监理、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关系以及认定事故责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法律 、法规、文件的规定;2、 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3、 双方签订的生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条款内容;4、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必须服从项目公司的监督管理;总承包商行使项目公司委托的职权,施工承包上200、必须服从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 5、总承包商受委托承担项目公司的主要管理责任,现场发生事故由总承包商承担项目公司应付的连带责任; 6、因项目公司、总承包商未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项目公司、总承包商、项目监理公司的直接责任; 7、施工现场安全主要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方承担直接责任。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实行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管理办法,由总承包商根据项目公司的原则要求,制定考核和奖励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1、总承包商在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时201、,应根据其承包工程量的大小,在合同中明确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2、预留比例亦使用于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构成承发包关系时应预留的安全文明保证金;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节点计划要求,按月份预留、考核及奖惩兑现;4、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重大、特大事故,应按照工程安全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或按项目公司指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事故罚款数额的规定,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必须成立脱硝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第二十六条 安全委员会由项目公司行政正职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总承包商的现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担任,202、委员会其他成员由项目公司设备工程部、安全监察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第一承建方或与总承包商构成承发包工程关系的分承包商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参加。委员会成员单位发生变化的,要在7天内根据变化情况相应调整委员会成员。第二十七条 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人员由项目公司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和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第二十八条 脱硝建设项目委员会的基本要求: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2、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3、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203、案;4、协调承包商之间设计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第二十九条 项目安全委员会下设安监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安监办公室人员原则人由项目公司安监部、总承包商指派的专职安监员及监理工程指派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组成,业务上受项目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和领导。第三十条 对项目公司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1、应组织或委托有个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安全(环境)方针、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生产、生活设施标准,以及安全设施标准,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2、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工程建设月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3、根据工程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各部门、各级管理204、人员的安全职责,并认真加以实施;4、在涉及、建立和施工招标过程中,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5、监督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商、施工承包方根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6、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造成的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工程安全协议条款扣罚安全保证金,情况严重者,应终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第三十一条 对总承包商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要求: 1、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205、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总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其他成员由总承包商主管施工的副职、总工程师、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项目分承包商项目经理组成,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受项目安全委员会的领导。2、工程开工前必须向项目公司呈报总承包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程序以及安全监督、安全保证组织体系和人员配置,经项目公司批准后方可开工;3、总承包商招用的分承包商必须具备承担电力建设工程的相应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4、总承包商应定期全面检查分承包商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5、总承包商在与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必须按本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预留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206、的保证金。第三十二条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1、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照“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控制要求,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项目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控制;2、工程安全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实际需要,聘任12名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监理工作。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担任电力施工、生产企业安监部门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3、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大纲”207、“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程序文件,经项目公司批准后再编制“监理细则”; 4、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组织机构未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批准前,监理单位不得批准施工承包商承建项目的开工报告;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承包商、分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检查,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及时向项目公司通报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议和措施;7、监理单位与项目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必须按本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项目公司缴纳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第三十三条 监理工程师的权利:1、有权制止与208、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行为;2、有权仲裁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3、对安全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4、有权建议撤换施工承包商的不合格人员;5、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做研究处理;6、并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行为。第三十四条 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还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范围内使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公司委托总承包商负责对脱硝现场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制,并按项目公司指定的保卫管理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是现场的人、车按规划出入;2、现场主要施工道路209、应硬化;路面平坦、宽畅,弯道符合要求,形成环形网络;脱硝施工经过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和危险处所的安全设施应齐全、可靠;土建开挖和春夏刮风期间,应配备洒水车压尘,减少施工现场环境污染;3、保持现场整洁,物料码放整齐,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着色、设置;4、施工单位的办公场所、生活区、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区划明确,临时搭建工棚应美观、规范;5、现场医疗、急救、作业人员膳食、饮水供应、卫生间的设置必须符合卫生标准;6、施工承包商必须服从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自觉接受整改要求,及时纠正违章,并全面遵守项目公司、总承包商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7、施工承包商对项目公司或总210、承包商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工程、机械、设备、人身保险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8、施工承包商对项目公司或总承包商提出的撤换不合格人员的要求必须执行,并不得影响工作和合同的履行;9、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序或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或交付。既成事实的,并接受相应工程经济责任处罚。第三十五条 项目公司与监理单位、总承包商、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本章及第四、第五章有关条款作为合同内容予以明确,不得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 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职责:1、 建设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1.1 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环保工程设施的施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文件的整理建档工作211、;每月向政府、公司上报环保工程进度情况;1.2 检查环保报批手续是否完备、环保资金落实情况、工程是否纳入施工计划及建设进度;1.3 落实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防止自然环境造成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音、震动等对周边的污染和危害;1.4 工程竣工投产后,修复建设过程受到破坏的环境。2、 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管理: 2.1 吹管和试生产,向公司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试运行申请; 2.2 脱硝工程和锅炉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联系地方环保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3 向公司和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附脱硝设施试运转检测报告;2.4 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环保工212、程预验收;2.5 根据预验收的建议,组织问题项的整改工作实施,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2.6 邀请省级环保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并办理脱硝建设工程项目环保工程验收合格证。3、职业健康管理 3.1 负责监督开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体检工作,重点做好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检查,对有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3.2 做好施工现场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工作,并负责组织伤情鉴定工作;3.3负责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创伤急救知识,并协助施工场所配备急救箱;3.4 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物、饮料供应,在持续高温下,减少室外作业。第三十七条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213、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制定施工机械使用、管理、维护修理、定期检验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试及持证情况;3、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的安全施工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检验和技术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施工机械项目的审查,负责项目完成后检查、验收工作;5、贯彻落实项目施工安全奖惩办法,资质制定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6、定期开展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三十八条 土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214、土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监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土建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施工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3、土建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备料组装场地实行刚性封闭管理;4、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应采取可靠的防范安全技术措施;5、土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地下管线、电缆资料,对地下一切设备设施采取措施加以保护;6、土建施工单位215、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盒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土建施工单位应当事先与项目公司设备工程部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7.1 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的范围以外场地的;7.2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花圃、电力(通信)、房顶(锅炉、风机)等公共设施的;7.3 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生产厂区道路交通的;7.4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7.5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的。8、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兵役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9、土建施工单位必216、须依法加强对本项目土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10、施工现场安全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11、土建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12、土建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施工所需安全防护217、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13、土建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事高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全额支付保险费。14、设计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安装工程,应当主动要求项目公司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经批准的设计方案,不得施工。15、拆除增压风机、引风机及烟道等设施,应由相应具备土建资质施工单位承担,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对拆除现场安全负责;16、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土建施工单位应及时启动现场应急处置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汇报项目公司负责人,并保护事故现场。第三十九条 设218、备安装文明施工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制定并监督执行文明施工管理的目标、标准、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实施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指定各作业场所、材料堆放场、生活设施的文明施工责任人,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标准不得低于本办法的规定。(一)开工准备阶段1、总承包商项目部建立符合工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组织机构,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人,并确保正常开展工作。2、施工经理建立符合工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得到相应项目公司、监理公司批准后付诸实施。3、在施工组织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组织体系、职责。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要考虑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的要求执行。 219、4、施工现场的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并要符合安全防火标准。5、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施工区域形成围栏或围墙。6、施工用电及管道系统要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7、施工用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方可上岗,并熟悉机械性能和工作条件。8、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合理,与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的职责、制度、规定张贴于墙面上。(二)施工阶段1、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外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220、工作要纳入发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2、有关部门要坚持经常检查、定期评比、奖惩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制使现场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文明施工水平上。 3、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办法并经总承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认真执行施工班组月度计划任务书中也应写入文明施工要求。要做到图纸、措施、设备材料、机具、劳动力五落实才能开始施工。 4、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经总承建单位施工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5、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不得随意堆放。 221、6、工程项目的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各工程配合得当做到均衡施工。 7、建筑、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8、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查、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落入杂物等问题。 9、厂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保持正常使用。 10、厂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可靠废料及时清理干净。11、焊接场地无焊条或焊条头。焊接设备尽量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气、乙炔皮带全部收回。222、 12、施工区内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合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特殊类型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批准后搭设。13、施工用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14、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永久或临时栏杆或盖板设立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15、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安全制动装置必须完善由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及时消除故障严禁带病运行。16、塔吊不允许超铭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铭牌使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17、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223、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要取得项目公司设备工程部的认可,并办理有关手续并出具书面通知后方可实施。 18、高处建筑施工中应设有专用垃圾输送渠道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三)启动阶段1、启动调试组织机构健全各级机构的职责明确人员配备齐全并能开展正常工作。2、启动试运大纲通过审查,各项启动试运措施编制完毕得到批准。启动试运措施要对文明施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启动调试过程中认真执行。3、厂区道路畅通路灯及标志齐全完好。厂房内永久照明投入使用照明度符合要求无死区。4、厂房内地坪已做好排水畅通。墙面施工完地沟盖板齐全、平整内部清理干净平台、栏杆安装完毕保温、油漆工作结束。全部工作符合规范、验标要求。224、5、设备、管道表面清洁各系统分部试运合格。各种设备、阀门全部挂牌、标识清楚。6、各主、辅机设备、各种管路、箱罐及电气设备应消除漏灰、漏烟、漏风、漏汽、漏水、漏油等现象。7、用于工程收尾或消缺的脚手架在工作结束之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 8、主厂房和氨站区等重点防火区域永久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各岗位有专人值班。 9、施工图纸安装措施、施工记录、验收材料等各类资料齐全技术资料归类明确目录查阅方便保管妥善字迹工整。10、环境保机构健全环保设备完好正常开展工作。废液、废气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第四十条 安全措施管理规定1、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作业,必须有详细、操作性较强的安全施工措施;2、一般施工项目225、的安全措施,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有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经批准后报项目公司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备案并接受起监督、检查和指导;3、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等,须经施工单位组织各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后,送至监理公司审查,再报项目公司备案,并接受项目公司监督、检查和指导。4、安全技术施工措施交底 4.1 所有施工作业,如无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严禁布置开工,否则,视为违章施工,接受项目公司、监理公司经济处罚;4.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由其班组技术员226、进行交底,其余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由其专职工程师交底;4.3 所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必须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5、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5.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5.2 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职业健康的角度和技术措施加以保护;5.3 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5.4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227、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5.5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和降低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理,对造成后果的,应给与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5.6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作业,应重新报批安全技术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7根据“六规”要求,坚持班前会,布置本班当天作业施工需注意的安全事项、危险点预控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由专人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的落实检查;班后会总结本班中安全情况,表扬好的,批评违章和不安全的事例,并提醒下次注意事项和必须整改的工作内容。第四十一条 脚手架管理规范1、脚手架搭设的注意事项:228、1.1 脚手架搭设应遵守发电公司脚手架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1.2 木、竹制构件无折裂、腐蚀、无枯节、无机械或化学严重损伤;金属构件无裂纹、无严重腐蚀、无严重变形,螺纹部分完好;1.3脚手架(含其依靠的支持物)整体固定牢靠,无倾倒、塌落危险;脚手板的两头均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1.4 脚手架必须设斜撑杆和抛撑杆,并同建筑物绑扎牢固;严禁用木桶、油桶、木箱、砖块及其他建筑材料临时搭建铺板代替正规脚手架;1.5高度超过1.5米的脚手架应有高度为1.05米的护栏和18厘米高的护板;高处架子要用密目安全网封盖,做好防物体坠落措施;脚手架搭设好后,不准留探头板。1.6 脚手架应229、装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员上下和运送材料;供运输混泥土用的斜道板要结实、牢固;3米以上高处的斜道板,要设防护栏杆;斜道板、跳板要有防滑措施;1.7 金属构件无裂纹、无严重腐蚀、无严重变形,铰链螺纹部分完好;1.8脚手架附近有带电体时,安全距离要符合要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管脚手架应设木横杆,并做好防触电的措施;2、脚手架拆除2.1 拆除大型脚手架时,周围映射禁戒区域,在通向拆除地域的路口放置警告牌;拆除高层脚手架时,应设专人监护;敷设在脚手架的电源线、管线应首先切断,电源线由专业电工拆除;2.2 拆除脚手架的各个部分应按顺序进行,必须自上而230、下分层进行,不准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不准将整体脚手架推到或先拆下层主柱的办法。拆除某一部分,应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结构部分发生倾斜、倒塌的危险;2.3 脚手架的栏杆和楼梯不应先行拆掉,而应与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同时配合进行;2.4拆下的构件用绳索捆牢,并用起重设备吊,不准向下投掷;2.5在脚手架拆除区域内,禁止与该项工程无关人员穿行或逗留;2.6拆除脚手架,母杆、脚手架板已拆开绑扣,不得中途停止,同时,脚手架下面应有围栏或其他保护设置,以防落物伤人。3、脚手架使用注意事项:3.1脚手架高度在5米(含5米)以下的脚手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高度在5-10米的脚手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231、公司组织验收;高度超过10米的脚手架,专项设计方案报批后,由项目部安委会主任组织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准使用。3.2 每日登上脚手架前,应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的状况,如有缺陷或扣板、踏板等松动、被盗,应立即进行整修;3.3 禁止在脚手架和脚手架板上起重、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负荷的材料,必须放置、堆放少量的器具和物料,应整齐平稳,以防坠物伤人。3.4 登高作业上下时,应从规定的扶梯上攀登,不得利用脚手架或绳索上下爬登;3.5 多层作业时,上下作业的位置要岔开。否则,必须铺设安全防护挡板,把上下作业面有效、可靠地隔开;3.6不得在脚手架上使用梯子或其他类似的232、工具来增加高度;3.7 工作过程,不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结构,若有必要时,须经技术负责人的同意批准后实施;3.8 需要移动脚手架时,脚手架上的所有人员必须下来,严禁在有人工作的脚手架上进行移动。第四十二条 施工作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1、进出施工现场的任何车辆,必须接受生产二门和南大门执勤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管制,装载和行车速度的控制,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执行;3、运输车辆需保持良好的运输状况,对于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车辆,项目公司有权收回车辆通行证,限期整改,否则,取消其在施工现场作业的运输资格;4、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靠233、,不得占道,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道路的交通规定,否则实行经济处罚,吊销通行证;5、由施工现场向厂外运送物品时,应联系项目部办理出门证,出门时由门卫值勤人员核实物品后方可通行,出门证交执勤人员;6、厂区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在转弯、狭窄路、交叉口、限速坎等处,进出厂大小门等地方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5km/h,遇到上、下班过程应在厂大门前、后30米处路旁停靠;7、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等运输车辆,严禁在砼路面上,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上路,否则,将严肃处理、考核;8、项目公司随时对施工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施工现场道路堵塞、车辆违章行驶等问题,以此确保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第四十三条 高空作业管234、理规定1、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在脚手架或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大于1.5米,必须系安全带,在转位频繁或活动范围较大的工作中,可使用速差自控器,配合安全带进行保护,做到高挂低用;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规定;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不准从事高空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对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不准穿硬底鞋、塑料底鞋作业;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以防滑倒。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235、从高处跳上跳下;4、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项目公司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6、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236、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7、在楼板上施工时,楼板上的沿边、洞孔及楼梯口等处应安防兼顾老师的覆盖版或围栏,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8、高空作业结束时,清点工具,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掉落伤人。第四十四条 交叉作业1、交叉作业时,施工各方必须服从项目公司和监理公司调度,就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事项进行商定,各工序必须密切配合,作业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曾建必需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必要时,派专人负责监护管理;2、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随意拆除。如需拆除,应征的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施工完毕后,按原237、状恢复,并经元搭设单位的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3、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区域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必要时,指派专人进行监护作业;4、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使用的工具及其他物品必须放在不会被碰撞而坠落的地方。凡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均要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5、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专用工具袋或吊箱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6、高空进行仰焊或横焊、切割作业时,火星飞溅控制作业层,并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更换的焊条头应集中堆放,不要乱扔,防止熔渣、废料坠落烫伤下方作业人员。 第四十五条 施工用电管理1、接取施工用电,须经项目公司提出238、用电申请,报设备工程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接用,并及时通知华兴公司协商用电收费事宜; 2、施工电源线跨越架空高度:室内大于2.5M,室外大于4.0M,跨越道路大于6.0M(电源线最大垂弧到地面距离);当施工电源线跨越道路架空高度不能满足大于6.0m要求时,可采取覆盖砂土、槽钢砖块等硬质保护层防护措施3、穿越建筑物、构成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电缆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持让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带239、来的荷重;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停止作业后关闭电源,锁好开关箱;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三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配电柜必须配置保护跳闸装置(漏电保护器等),自动空气开关定值应合理,热继电器配置要与用电设备容量相匹配,禁止使用其他导体代替。每天使用前进行保护装置跳闸试验。用于切断电源的开关、闸刀均应完好,不得破损、残缺;7、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240、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套管,箱门应配锁。箱子内外应有明显标志牌;8、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装潢(修)区域现场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第四十六条 包工队、临时工管理制度1、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大唐公司外来用工人员工作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加强脱硝工程包工队、临时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脱硝工程顺利,特制定本制度;2、总承包商对承建项目的分包施工单位(包工队)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未经安全资质审241、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包工队),严禁录用。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总承包商安全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3、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单位负有承担对包工队、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使用、社会治安、劳动保护、工资福利等组织管理和安全、经济责任;所有包工队、临时工纳入本企业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4、总承包商对各分包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由项目公司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 5、施工单位与包工队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 凡因包工队的责任造成的工伤242、事故应由包工队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6、施工单位雇佣的临时工(含停薪留职职工、退休聘用人员、借用外单位职工、民工、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的人员)应办理用工手续。总承包商应与被雇佣方(包工队)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7、总承包商必须向分包施工单位批准招用的包工队、临时工交待清楚生产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严禁按揿生产现场任何主机、辅机的紧急跳闸按钮。参加施工可能被烫伤、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工作时,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工作时有正式职工监护;8、总承包商应要求各分包工队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并保存体检表。严禁使用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243、者、老弱病残者及童工(一般男55岁、女45岁以下)。凡已在本项目工程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9、合格人员,施工单位会同项目公司发给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上岗必须佩戴,胸卡证严禁转让;10、开工前包工队必须与对本队聘用、雇佣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的人员花名册和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必须报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备案,准予进入施工现场;凡补增或调换人员、调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重新办理上岗手续。第四十七条 “安措”费用管理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严格按照住建部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同时根据中244、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的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2、项目公司在工程招标时依据规定计列“安措”费,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 3、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安措”费用进行监督管理;4、 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时不得将“安措”费用列入竞争性报价项目,并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措”费用的足额使用,配备齐全、标准的安全设施。第四十八条 应急救援制度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由脱硝改造项目部主任、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各施工单位作业队长等相关人员组成。2、由总承包商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245、总承包商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3、项目公司应认真仔细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突 出重点。结合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容易发生事故 的重点部位,分析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事、物、人、机的救援措施,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4、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应急救援预案程序简单,具有可操作性。保证在事故突发时, 能够及时启动,并能紧张有序地实施。6、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抢救伤员及财产的救援工246、作,及时、如实地向永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大唐公司安生部;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处报告。7、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8、协助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第四十九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为了提高脱硝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切实做到对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增强项目公司与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的合作、协调管理,及时总结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使安全管理工作在健康、有序、高效的轨道上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施工现场例会制度: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8:30分在12.6米会议室举行一次施工协调会。2、每247、日例会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监理公司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单位负责人、安监专责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公司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二、双月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会议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会议由项目公司主任组织,每双月10日前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在12.6米会议室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人员:项目公司有关领导、监理公司、总承包商项目经理、各施工单位负责人、专职安监员(项目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三、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3.1总包工程协调会:由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每周一8:30分在12.6米会议室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人员:项目公司有关领导、总承包商项目经理、 各施工单位负责248、人、专职安监员;3.2总包工程与项目公司烟道接口、风道接口、控制和系统(含电、水、拆除、破除结构)协调会,由监理公司负责组织,召集方式按下原则:各承包单位负责人由监理召集;项目公司参加人员由项目部负责通知;3.3参加会议的专责安监人员要做好会议前的发言准备,汇报内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布设情况,提出各作业的危险控制点,对文明施工、违章现象、事故等进行通报。要求工程项目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安全施工动态合理化建议等在会上申述,要求简单扼要,问题突出;3.4施工单位的安监专责应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各工地专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上级安全通报、快报,以及有关安全249、文件,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的动态,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总结、布置下阶段日常性安全管理工作;3.5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由各级行政正职或分管领导组织和主持,并可同时邀请工会或部门负责人参加;3.6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由主持人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立卷存档;3.7 施工单位发生不安全情况,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各施工队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队长、专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分析讨论会,提出防止类似问题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会议记录由施工单位安监员负责汇总整理。3.8考核:凡无故缺席会议者,每人次罚款责任单位2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会议中接、拨打手机罚款50元;250、第五十条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是保证脱硝改造工程不发生人身伤亡,将事故苗头、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工程安全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基本点也是督促各级人员遵章守纪,切实履行各级安全责任制的根本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1、各施工单位除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外,由监理公司负责确定每月25日至30日之间进行安全大检查一次;2、安全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及上级迎检。几种方式检查可以合并结合进行,也可分别进行,安全检查记录由监理公司负责收集、整理、归档;3、安全检查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一时因技术等原因,暂无法整改的,由监理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下发整改计划,并制定防251、范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公司限期督办整改;4、定期安全施工检查,由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各施工单位、项目公司有关人员参加。5、监理公司、项目公司及各施工单位安监专责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记录,对隐患排查整改记录汇总归档;6、考核:凡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的单位,每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迟到考核责任人50元。7、安全检查内容如下:1、查管理:以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为主(1)施工安全安全管理策划贯彻落实到项目部,重点工作部署、实施。(2)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和其它施工机械管理要求等,并传递到项目部。(3)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传递到各施工项目部。(4)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252、动措施及活动开展过程记录等,隐患治理及闭环整改落实情况;工程现场应急预案编制针对性,演练与总结情况。(5)施工单位增补招用的临时工,是否与其签订用工合同;是否对其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6)检查安全监理是否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并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形成闭环整改记录。2、查隐患:以现场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安全设施标准化、文明施工内容为重点:(1)检查组织制订反违章活动措施,排查行为、装置、管理违章形成记录。(2)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反馈记录。反违章活动开展结果及习惯性违章治理整改结果记录。(3253、)检查“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使用及“四口”(楼梯口、吊件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临边”(阳台、楼板及屋面临边等)防护规范情况;(4)检查警示标牌醒目、齐全、规范情况;(5)检查脚手架搭设规范、验收挂牌使用;消防器材规定配备和定期检验等情况;(6)检查施工用电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配电箱位置设置,箱内装置并符合使用要求情况;(7)检查电缆架设或埋设。现场照明是否符合要求;(8)检查起重机械经有关部门定期检测,并取得检测安全检验记录;(9)检查重要工序及重大特殊危险作业项目;专项施工措施或专项安全措施,人员设备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了交底记录;(10)检254、查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数量及储存、使用情况,并现场配备足够可靠的消防器材;(11)检查现场高压试验区域、被试系统的危险部位或端头安全围栏、警示标示是否齐全。(12)检查二次回路施工,现场“三措”中有关的技术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13)检查建筑物、动火区域与易燃物是否采取隔离措施,并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14)检查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15)检查现场安全协议签订与规范落实情况。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规定设置项目施工图牌及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封闭式施工。(2检查设备材料定置化管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3安全监理(1)检查监理公司对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布置、施工机械、施255、工用电签证。(2)检查大中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或整体提升工作平台、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重要脚手架、重要跨越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重要设施签证。(3)检查工程项目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等重大工序交接进签证。第五十一条 考核细则为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夯实项目基础管理能力,做到工程安全施工过程检查标准统一,有据可依,根据项目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一、凡有下列行为(管理性违章)之一者,按以下规定对相关作业单位罚款:1)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各施工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安全责任人,总承包商要设置安全机构,各分包施工单256、位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设兼职安全员。不符合上述要开工要求,除限期整改,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2) 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规及本工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各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制定有关施工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必循,违者必究。未指定施工管理制度,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并限期落实;3)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微简历见却处罚500元,并限期制定;4)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时间报审,滞后一天罚款1000元。5) 开工报告未经审批,擅自开工,除指令停止施工外,罚款5000元。6)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且特种工从事特种作业者257、,人证不符且无证上岗的不合格人员除清除施工现场外,每有一人次,罚款200元。管理人员不到位,每一人次罚款100元,三日内仍不到位,处罚300元。7)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的,且用电设备无可靠重复接地,每一项处罚1000元,未在危险源,危险点醒目位置悬挂警示、警告、禁止标志牌的,每一处罚款500元。8)安全制度不健全,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且无培训记录的,每一项处罚500元。9)现场未按平面布置图进行规划实施,每一处不达标,罚款1000元。10)特种设备进场,无安装方案且三方未对设备进行验收,手续不齐备擅自使用,每一项处罚5000元。11)施工区域内防火设施不全,防火258、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每处(次)处罚500元;12)各类安全学习活动要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每次学习活动要有主题,讲究实效,安全活动要有详细记录,缺一次处罚200元;13)施工人员(含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发现每人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施工现场,处罚每人次200元;14)施工单位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55岁;工作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1人罚款500元,同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施工现场再次有年龄超限人员的加罚1000元。15)施工重大实施项目方案缺少安全施工措施处罚1000元,并限期采取安全措施;未履行安全措施审批手续开工259、,处罚500元;16)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项目公司在施工高峰期实行领导带班和专职安全专责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缺席值班每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17)大中型施工机械未进行定期试验和性能检查或缺少大中型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及操作者无证上岗,每项处罚3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18)“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监员应到位的重要节点、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未到位者,每人次处罚200元;19)施工现场及厂区道路上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每次处罚2000元,情节严重者报交警部门处理;20)未经批准,堵塞交通,损坏路基、路面、花圃,处罚1000元至2000元,损坏的路面维修费260、用由损坏单位承担起费用;21)当发生紧急事故时,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服从项目公司安监人员的调遣,接受安全监督和事故处理,不服从调遣或妨碍安全监察工作者,每人次处罚300元;22)未建立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三级网络的单位,处罚1000元;23)不按规定或不按指定地点取土、倒土、倒建筑施工垃圾者,每次处罚500元至2000元,造成的车辆运输费用自理;24)对承包单位选定的分包队伍不服从监理现场管理,寻畔滋事,野蛮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除对该分包队伍清除现场外,并对总承包单位处罚20000元罚款。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安全和技术主要负责人,考核责任单位261、乙方500元。26)发生一次火险事件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停止其工作并进行安全再教育。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27)发生一次高空落物未遂事件考核项目责任单位1000元,停止工作半天并进行安全整改。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28)易引起烧伤、烫伤、割伤的场所,没有提供急救箱(盒),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每项处罚500元;29)未按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处罚200元;30)发生人身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或发生人身不安全事件隐瞒不报,处罚1000元,性质较恶劣者加倍处罚;二、凡有下列行为(作业性违章)之一者,按以下规定对相关作业单位罚款:1262、)现场作业人员,未按安全规范要求佩戴安全帽,每一人次处罚200元。项目管理人员不正确佩戴或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处罚200元;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3)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脚手板铺设不合格要求,梯子装设不符合“安规”要求,无栏杆、围栏,有孔洞;跳板不绑扎,每查得一处处罚500元,并限期整改;4)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未做好施工作业面易燃物清理和防止火星飞溅措施;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以致留下火种,考核责任单位200元。5)高处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掷工具、物件等,每发现一人次处罚责任单位300元;发生高空坠物处罚责任单位500元;6) 施工作业点要求设263、置围栏、栏杆、盖板、扶手、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不合格者,每处处罚500元;7) 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用电,用水、用气等管理不善,发现跑、冒、滴、漏现象或电气设备不和规定或使用不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每项处罚500元;8) 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明显安全标志,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吸烟,在禁火区域内查获一个烟头,每个处罚100元(烟头累加统计);9)不准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和驾驶车辆;不准在施工工地打架斗殴;违者每项每人次500元;10)工程实体“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未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每一处不达标罚款1000元。11)264、 监理公司未同意,私自占用场地、道路搭设临建,堆放设备及材料,损坏地下或地上公共设施者,处罚1000元至2000元,所造成的转运费,地下或地上设施的维修费由损坏单位承担;12)未经批准在主厂房的所有钢结构和平台及设备上焊临时支吊架和开孔洞,每处处罚1000元,并负责恢复原结构强度、打磨油漆;13、机动车驾驶室内超员、装载机内载人、翻斗车厢内载人、无安全栏杆的货车厢载人。14、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15、歪拉、斜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16、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栓好用以牢固的溜绳。17、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18、乙炔、氧气瓶不按标265、准距离(5m)垂直摆放。乙炔表计无防回火装置19、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网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20、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用水。22、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者。23、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24、高空拆模板未按安规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25、履带式施工机械在水泥路面或桥面行走,不采取保护措施的,按1000元/米进行罚款。26、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装置性违章)者,对有关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每处按以下规定对相关作业266、单位罚款:1)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平台和扶梯,施工期间均应由所属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他人不准乱动,不做安全技术措施或乱动安全设施每次处罚500元;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全设施;2)生活区,作业区,办公区发现有私拉乱接用电的,每一处罚款1000元,三区场地材料,物品,违章乱拉、乱接电线,无绝缘措施,直接将导线绑扎在金属构架、钢筋或脚手架的钢管上,每次处罚500元;3)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标志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竣工日期、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无标志牌每次处罚1000元,并限期其整改;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表明身份的“胸卡”,违者每人次处罚100元;4)超铭牌额定重量搬运、起吊、运输267、作业,违反“安规”者每次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构成后果者,从严处罚;5)施工用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在现场上使用无检验合格证、无检验日期或超期使用,每次(件)处罚500元;6)施工电源配电柜必须上锁,刀闸不得有破损,熔丝用铜丝代替,配电盘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300元;7)高压配电室、氨站等重要设施在施工尾期、调试期内不上锁,造成他人进入,每人次处罚300元;如发生人员伤害,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至4000元;造成事故者按有关事故处理规定执行;8)施工区域内所有高压电气设备概不许乱动,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安规”的要求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进行工作和操作;违者每人次处罚300元;9)现场施工用电电缆和268、地下埋设电缆均要有明显标志,违者处罚100元500元。四、凡有下列行为(文明施工违章)之一者,按以下规定对相关作业单位罚款:1)外委施工的材料设备堆放必须按统一规划并经监理认可,堆放设备要整齐,且必须离开道路边线2.0米。违者整改日期一天,并处罚款200元1000元整改不力或重犯者,加重处罚,以此类推。2)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自检,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没有做好,整改日期一天,另处罚款100元500元,整改不力的加重处罚,以此类推。3)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畅通,各主干道不准堆放设备、材料、物品。违者整改日期一天,另处200元1000元。整改不力的多一天加罚一倍,以此类推。4)各单位269、办公室、工具房及其门前屋后和施工现场规定的保洁区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无杂物和垃圾,排水系统畅通,场地路面平整无积水。违者整改日期一天,另处罚款100元500元,整改不力或屡犯者,加重处罚,以此类推。5)文明施工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由责任单位及时设置,专职消防员要经常巡查,确保使用时器材情况良好,要加强管理,不得任意损坏,违者处罚200元。6)施工现场严禁搭建彩条布工棚,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7)施工常用工器具应规划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影响外观形象,违者整改日期一天,并处罚款500元2000元,整改不力或重犯者,加重处罚,以此类推。8)严禁在砼地面上搅拌水泥砂浆、砼等,违者每次270、处罚500元至1000元,责令停止并9)对于砂石运输车、出渣车、砼运输车等车辆,由于超载、车厢不密封等原因洒落道路上的物料,必须即时清理,否则,每次给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2000元。五、凡有下列行为(二次污染违章)之一者,每人次每处罚款100500元:1、材料设备在装、运、卸、放置过程中可能对自身及其它物件造成损害。2、电焊电缆接头不合要求可能对其它物件造成损害。3、堆放的材料、设备在无保护情况下可能对其它物件造成损害。4、施工完工后,钢丝绳、铅丝、包装材料未及时清理。5、污染或损坏已油漆、粉刷好的物件或墙面。6、使用消防设施后,残留物未及时清理。(责任者)7、在设备及物件上乱涂乱画。8、排271、放污水未正确引向下水道和窨井。9、随意拆除或损坏安装完工的设备。10、任意倾倒工业及生活垃圾。11、车辆行驶或停留时压塌排水沟道、地下构件和不承压路面。12、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进行工作后不及时清扫;第五十二条 附则 1)本实施细则未规定的违章作业行为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2)本细则由发电公司脱硝项目部负责解释; 3)本细则自发开工之日起执行。工程安全协议书 协议编号: 立协议单位: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包单位: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272、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三、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1、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需要的相应能力、符合规定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2、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实施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协议书一式五份,一份甲方发包单位设备工程部保存,273、一份由乙方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甲方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存档。3、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和较严重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安全监察部、设备工程部。4、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安全监察部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无息)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施工期间违反本协议的处罚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处罚总金额扣减后返还乙方。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四、甲方的安全责任1、有权对承包单位施工资质审查,经验审合格,签订安全协议办理开工申请274、手续后方可施工;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现场负责人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签字记录或资料。3、应当向乙方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4、甲方有义务根据脱硝施工作业(土建、安装、调试)的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并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5、开工前提出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简称:三项措施)要求,并按三项措施要求做好落实,并向乙方交代清楚,无疑义后方可开工。5、甲方项目安委会成员及安监人员有权对脱硝施工现场进行275、检查,并监督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施工安全措施的实施;6、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应及时制止。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开工。7、下列区域不准开放施工:1. 施工区域及毗邻区域内有未查明的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或其他地下设施和资料、水文和地质资料,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相关资料。2. 施工区域及毗邻区域的地面上有影响安全施工的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架空线路未移走或未采取安全防护设施。276、3. 在此区域内施工有可能影响毗邻区域安全而又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隔离措施。毗邻区域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与相邻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距离不够,可能影响到施工区域安全而未采取安全防护或隔离措施的。4. 脱硝施工涉及主厂房的地下洞室施工通风设施不完善,烟尘、有害气体未充分排放的工作面;存在塌方冒顶岩爆透水等地质灾害而又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的工作面。5. 深基础、高边坡、高竖井施工,安全监测、支护、监护不到位,应急预案不落实的区域。8、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力安全事故的,不允许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做277、好危险点预控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乙方设专职监护人。对于乙方工作人员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采取了完善的安全措施及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及设备损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第十条 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不准开放施工:9、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违制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并按规定给予乙方考核罚款,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对乙方人员违章,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由此造成延误工期等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人员违章发生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278、。10、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五、乙方的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在工程项目承包前必须向发包方安全监察部上报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复印有关见证性材料备案:(一)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使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资质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二)施工人员年龄、工种、健康状况等是否符279、合要求。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三)承包方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有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四)承包方施工队伍超过300人的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50人的专职安全员的数量是否达到相关要求;5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和经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持有资质证书。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280、实、合法、有效,并接受甲方的资质和条件等必须的审查。3、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乙方必须请甲方进行再教育培训。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要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考试。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预控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281、止发生危险的应急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专职监护人。5、开工前到甲方设备工程部、安全监察部、武装保卫部办理开工申请手续,为施工人员办理生产准入(出入证),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好出入证。准入证严禁转借他人。6、开工前,乙方需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应急预案,经甲方项目部安委会审核批准后贯彻实施。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8、乙方施工现场人员应明确工282、作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员。如果同时有几处工作,每处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工作。施工中遇有设备异常现象或不明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在征得甲方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9、乙方对列入脱硝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10、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283、。11、乙方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12、乙方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在与运行生产设备和人行通道等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硬隔离)。13、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14、乙方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284、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挂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方可进入。15、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二级部门、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完成。16、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更换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提前10天,履行手续并征得甲方脱硝285、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17、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18、在施工范围设置隔离区,并悬挂明显的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19、办理入厂手续时,需提供施工人员的登记表,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并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20、不得使用童工286、;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委派低于18周岁或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2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22、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生产车间开启、关闭运行设备,导致设备异常运行和机组非计划停运。更不得随意接驳电源、气源、水源等,如需临时接驳,须经甲方设备工程部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23、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应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应按甲方指定场地堆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的其他场地内或随意将施工污水,废油排入雨水井、工业水287、井及其他排水管道、管沟、道路路面等,否则可根据实际污染情况进行罚款。24、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六、安全保证金1、甲方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承发包工程管理制度对承包单位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用于承发包工程安全考核奖罚;交纳数额要保证施工期内的安全奖罚所需,不足时由乙方补齐,原则上不低于工程总价款的5%(无息)本工程缴纳 元。2、安全保证金缴纳由承包方以现金、转账方式交甲方财务部门保管,甲方安全监察部开凭据。承包方缴纳有困难,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3、安全保证金甲方预留工程款的5%(无息)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288、伤、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及施工违章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差额扣除后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事故类别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定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事故,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和扣除100%安全保证金,并接受地方行政部门调查和经济处罚,不足时由乙方补齐或支付工程款中抵扣。(2)由兰州市、县安全生产监督局、省电监办或大唐公司定性为的人身重伤、电力一类障碍、火灾等事故,扣除100%安全保证金,对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生产设备事故的,负责赔偿甲方或第三方责任损失。(3)由甲方根据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性为的人身轻伤289、事故和设备二类障碍事件,扣除50%安全保证金;(4)由甲乙双方安全管理人员发现的人员违章行为,按发电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款扣除。七、违约责任1、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2、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接受地方行政部门处罚。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安全保证金和工程结算款进行抵扣。3、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甲方或乙方责任违反国家、行业和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导致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290、各类事故责任。因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4、乙方承担未受过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时限作业而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5、乙方承担自身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动用甲方设备、管线及其它设施而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6、甲方不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不审批“三项措施”方案、现场交底不清楚,标识有误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7、甲方由于运行设备、生产系统隔离措施不严密、系统泄漏等原因所造成的各类事故,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8、乙方未设置现场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291、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9、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0、发生一般事故,甲乙双方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实施相应应急预案,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及时报告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及兰州市永登县安全生产监督局等有关机构。否则,失职方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八、违章考核1、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及不规范者,考核责任单位200元/人次。2、工作现场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者,考核责任单位500元/人次。3、使用不合格的292、工器具、安全用具,对责任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责任单位500元/件。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件。4、未按规定办理生产准入手续(施工人员及车辆),每发现1次考核项目单位责任人200元。5、现场孔洞未及时封堵(防护)、封堵(防护)措施不严密可能对人身、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停止工作进行安全整改。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6、施工单位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55岁;工作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1人罚款500元,同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施工现场再次有年龄超限人员的加罚1000元。7、脚手架未按规范要求搭设、验收挂牌和使用293、者,考核责任乙方单位200元。高处焊接或切割作业,未做好施工作业面易燃物清理和防止火星飞溅措施,考核责任单位200元。8、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雇佣非工程项目人员,考核责任单位乙方200元/人次。非特种工从事特种作业者,考核责任单位乙方200元/人次。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9、现场作业区域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未设防护网,悬挂警示牌,可能对人身、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对擅自拆除或损坏安全防护设施者考核责任单位乙方2000元。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294、换安全和技术主要负责人,考核责任单位乙方500元。11、发生一次火险事件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停止其工作并进行安全再教育。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12、发生一次高空落物未遂事件考核项目责任单位1000元,停止工作半天并进行安全整改。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13、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安全用具,对责任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责任单位100元/件。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检修单位500元。14、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15、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罚款1000元。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295、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16、施工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九、违章考核补充内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上述条款以外的其他违章事例,执行发电公司的安全生产相关奖惩考核规定。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协议为 技术服务合同附件,本协议296、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与所承担的工作内容配合使用,工作结束,协议期限结束自行终止。十二、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持一份。十三、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发包单位盖章(合同章) 承包单位盖章(合同章) 法人(委托)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安全专工: 年 月 日安全监察部审核:(签字、盖章):负责人: 年 月 日 关于成立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技改工程施工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参建单位: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施工现场的297、安全施工管理,确保本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县成立以项目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各主管工程的负责人、安监部门参加的施工安全委员会,负责项目公司脱硝技改工程安全文明的指挥、管理、监督、协调、考核等日常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一、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大安(发电公司总经理)副主任:陈世炯(发电公司总工程师) * (大唐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 (华研水电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成员:夏建峰张春明 根据施工进度补充参建单位人员名单二、工作职责1、由监理公司负责牵头,总承包商督促、各分包单位参加,开展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项目公司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部的安全技术监督和领导;2、定期298、向施工安全委员会报告本工程建设的安全情况;3、负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贯彻执行;4、负责监督施工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况,工器具、起重机具及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查工作;5、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6、参加和组织事故调差,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执行;7、负责监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及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8、总结分析安全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安全施工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事故隐患、危险点,做到超前预防;9、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安全施工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10、协调解决各299、分包工程与#3、4锅炉烟道接口、风道接口和控制系统过度的安全施工问题;11、及时应用通报、快报、简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单位,采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三、职权1、项目公司主任、项目公司项目部经理、监理公司、总承包商副主任及安监专职有权行使:1)、对违章现象与整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2)、对违章现象与整改项目下发处罚通知单;3)、随时过问对违章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4)、对违章违纪及影响安全施工的现象,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5)、具有安全监察规定中赋予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与人员的职权;2、施工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违章处罚单只对责任单位,不对具体个人;违章人员处罚情况由各300、施工单位落实、考核。脱硝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在突发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对其做出及时反应,最大限度的控制人员伤势,为医疗抢救争取时间,避免设备损伤事故的扩大,尽可能地减少损失,特编制此应急预案。二、应急组织措施:1、项目部成立应急抢救领导小组,由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李大安任组长,总工程师陈世炯、安监部闫林任副组长。2、项目部成立应急抢救队,成员包括各部门部长、经理,发电部值长、班长和检修公司各班长,还包括经过专业培训的应急队员(消防队)。3、应急队员必须掌握常见事故而引起的一般人员伤势急救和控制方法,如人工呼吸、人员心肺复苏、止血、人员抬运等及设备的防护和抢救。4、项目部应急急301、救小组必须保持在工作期间与小车班、安监部、设备工程部,项目部相关部门及项目部领导全天候的通讯联络畅通。 电话号码:火灾急救:119或2317 消防队长: 安全监察部:(闫 林)5、在主要的作业较集中的场所,设立明确醒目的急救电话号码和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6、项目部应急急救小组保持每季度进行急救演练一次。三、事故应急(急救)措施(一)、触电应急措施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人员发生触电,应进行紧急救护:1对触电者的分离1.1及时切断电源与带电体分离。1.2或用干木棒或用非导电体将触电者挑离漏电体。2对触电者的救护2.1高空作业发生触电者的救护2.1.1高空作业人员发生触电后,应先将触电者与带电体完全分离302、,将伤者带至安全位置后,再进行对触电者的检查,检查内容为触电者的心跳、呼吸、灼伤或出血情况。2.1.2触电者出现一般烧伤或烫伤,应用如下办法进行处理:2.1.2.1用冷水冲洗受伤部位或将其浸于冷水中。2.1.2.2将所有受伤部位附近的戒指、皮带、鞋子等除去。2.1.2.3用消毒绷带包裹伤口。2.1.2.4切勿拿去粘着伤口的衣物。2.1.2.5且勿弄穿水泡。2.1.3触电者出现心脏停止跳动时,实行心肺复苏。2.1.4在对伤者施行救助的同时,召唤医务人员及救护车到场对伤者再进行处理,用救护车立即送医院全面检查和救治。2.1.5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汇报要求时间期限逐级汇报。2.2对非高空作业及生活区303、发生触电者的救护。2.2.1非高空作业及生活区发生触电,应先将触电者与带电体完全分离,再进行对触电者的检查,检查内容为触电者的心跳、呼吸、灼伤或出血情况。(二)、发生火灾应急预案1当发生火灾火势较轻微时,应当及时采用与氧气隔绝法灭火或用身边备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如水灭火剂、卤代灭火剂、干粉灭火器等进行灭火,在较短的时间内将火源熄灭,确保人和物的安全。2当发生火灾火势严重时应立即报警,同时要争取时间做到:2.1迅速组织人员抢救组和纠察工作组。拦好警戒线,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火场,警戒线要留出一条通道,保证消防车辆畅通无阻,消防人员顺利开展抢救工作。2.2消防队到场后要服从公安消防队统一指挥扑救304、工作,由消防监督机构统一组织或指挥.2.3.参加灭火的人员要主动向火场指挥员介绍火场情况,如燃烧对象,是否有人尚未逃出,有无爆炸危险等。2.4.同时要积极疏散人员、物资、维持秩序、消灭飞火、救护伤员等,禁止妨碍消防工作。疏散组组织疏散工作时当考虑到:2.4.1疏散时人员时要优先疏散老人或行走不便的人员。2.4.2疏散物资时要优先疏散那些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如档案资料、高级仪器、珍贵物品、以及经济价值大的原料、产品设备等。2.4.3对有爆炸危险物品,设备也应优先疏散,或采取安措施。2.4.4要及时疏散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屋内有忌水物品必须疏散出来,以便于出水灭火。2.4.5疏散工作要有秩序,305、有组织的进行,接近燃烧区的人不易过多,对精细物品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疏散出的物资应堆放在火场的上风方向,以防止飞火和水渍的侵袭,物资堆放不能堵塞通道,以免影响灭火工作,对疏散出的物资,特别是重要物资,必须有专人看管,严防丢失。2.5人员抢救组应对受伤严重的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治疗。2.6如果人身上着火,千万不能奔跑。因为奔跑会形成一股小的风流,加大新鲜空气冲到人的身上,火会越烧越旺。正确的方法是:把着火的衣服脱掉;或用湿棉被把着火者包裹起来使火熄灭。2.7困在楼上时要设法发出求教信号。火场上人声嘈杂,烟雾弥漫,能见度差,口头叫喊楼下人不一定能听见,这时可以抛出小的物件,以发出求救信号。2306、.8如果火势逼近,又无其它逃生之路也不要仓促跳楼,可在窗子上系上绳子(也可临时撕扯床单等连接起来);人顺着绳子往下滑等。2.9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注意防火,增强消防知识、熟练消防器材的适用范围,和正确使用方法,培养紧急情况下的应激心理。使火灾事故降低,减轻人员伤亡,物资损失。(三)、意外坠落应急措施1.人员意外坠落应急预案1.1人员在高空作业中意外坠落 施工人员在高空平台走道上行走或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不慎发生意外坠落,应进行紧急救护。1.1.1如果坠落高度低,不致于摔伤内脏的情况下,处理外伤出血的步骤:用手在伤口上施行直压以阻止出血;在无骨折的情况下尽量将受伤部位抬高;安慰伤者并告之应松驰神经;307、召唤医务人员及救护车到场;处理骨折的步骤:在处理骨折之前应先处理所有出血情况;切勿移动伤者,应就地处理骨折情况;在运送伤者之前,应将骨折部位用夹板绷带固定;召唤医务人员及救护车到场;同时保护坠落事故现场,按汇报要求时间期限逐级汇报。1.1.2如果意外坠落可能导致人员内脏受伤的情况下,应以最快的速度联系现场救护车送往就近对口医院进行抢救,同时保护坠落事故现场,按汇报要求时间期限逐级汇报。1.2人员在地面孔洞、沟道中意外坠落 施工人员在地面孔洞、沟道中意外坠落,可能会被划伤、骨折等,应进行紧急救护的措施同样分别为:处理外伤出血、处理骨折情况,救护程序同上。2.工器具意外坠落应急预案2.1工器具在高308、空作业中意外坠落 工器具在高空作业中不慎发生意外坠落后,首先根据坠落地点、坠落高度快速估算坠落半径,同时紧急疏散坠落半径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疏散时尽量通过平台通道安全通行,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其次,在保证无人身伤害的前提下,做好设备防护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些精密、价值昂贵的设备应重点保护;在时间容许的情况下,拉设安全隔离网,尽量减小坠落高度,杜绝层间碰撞、失控,降低紧急处理的困难程度,最大限度降低设备损坏程度;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做好逐级汇报工作。2.2工器具在容器中意外坠落 工器具在汽包等金属容器中发生意外坠落后,应根据坠落区域,紧急查看下降管、上水管等管口的封闭是否严密,杜绝工器具从上述管口处坠落309、至系统管道中;如果因管口封闭不严密而导致工器具掉入系统管道中时,应立即检查系统隔离门是否在关闭状态,然后分段敲击判定,最终必须取出工器具,尽量降低对管道的损伤程度,确保严密性;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做好逐级汇报工作。3.设备意外坠落应急预案3.1设备在高空悬挂及作业中意外坠落 设备在高空悬挂及作业中因不慎导致意外坠落后,应立即疏散坠落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同时采取紧急安全网护工作,在坠落垂直面铺设隔离网,在侧面采取拦挡、牵引工作,尽量减小设备变形程度,降低损失;同时保护事故现场,逐级汇报。3.2设备在地面运输过程中意外坠落 设备在地面运输过程中,因绑点、刹车不合理或因路面问题而发生意外坠落后,紧急疏散坠落范围的所有人员,控制设备变形、损坏程度,尽快清理运输通道,不影响交通;根据损坏程度确定事故现场的保护,逐级汇报。(四)、物体打击应急措施1人员受到物体打击后的救护:1.1人员因受到打击而出现较轻外伤出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