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员工笔记本电脑配置与使用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15208
2024-09-07
5页
28.57KB
1、企业公司员工笔记本电脑配置与使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为了给某集团内相关员工提供良好的外出移动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了使公司的资产达到简单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 相关定义2.1 某集团:限指集团公司及集团内所有的地区公司。2.2 集团公司:指某有限公司,该公司因其控股关系将负有对某集团下所有地区公司的整体管理职能。2.3 地区公司:指某地产集团中的地区性地产公司,通常在国内的某个一线城市或二线城市只设一家,负责管理、控股下属的项目公司、商业公司、物管公司。在集团内只会冠以2、城市名称,如“北京公司”、“重庆公司”、“成都公司”。2.4 经理人:1) 指集团公司、集团内所有的地区公司的管理人员(包括集团公司总经理、职能负责人、职能模块负责人;地区地产公司负责人、职能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部项目职能模块负责人)、专业技术总负责人(包括研发总监、财务总监、策划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2) 五级(含五级)以上的员工;3) 已实行项目负责制的地区地产公司,并完成项目管理团队完整组建的项目职能经理,包括项目研发经理、项目成本经理、项目营销经理、项目工程经理、项目财务经理等。2.5 VPN(虚拟专网)使用范围:为确保员工在外出差时能及时、快速、安全地访问公司内部信息系统3、,处理公司业务,公司建设了VPN(虚拟专网)。VPN用户分固定用户和临时用户,固定用户包括以下人员:1) 集团内所有经理人;2) 集团公司本部除文员岗位以外的人员;3) 各地区物业、商业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除以上人员,其他员工在外出差需要通过VPN处理公司业务,可申请为VPN的临时用户,审批流程为:员工所在的职能负责人同意-集团行政中心总监同意-集团行政中心系统管理员开通。3、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某集团经理人以及集团公司本部非文员岗位的员工,以下简称 “员工”。4、笔记本电脑配置原则4.1 员工上岗后,应配置一台专用笔记本电脑,用于固定办公和移动办公。员工配置笔记本电脑后,原则上不再配台4、式电脑。在笔记本电脑使用期限满两年半后,重新配置笔记本电脑,新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同样按此管理办法执行。4.2 员工所配置的笔记本电脑,由集团行政中心确定品牌和型号,新建地区公司由行政中心进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管理见某集团信息网络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老地区公司由地区公司自行采购 。集中采购的笔记本电脑,金额应在10000元以内。非集中采购的笔记本(包括员工如确因工作需要,配置超过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需经集团行政中心总监审批。5、管理办法5.1 公司为员工购置的笔记本电脑,在资产管理中登记其购买时间。从购置之日起两年半期满后,该资产从资产管理中注销,实物归员工本人所有。5.2 员工离职,公司5、为其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办法的任一种处理:1) 笔记本电脑退还公司,员工不承担任何补偿金额;2) 笔记本电脑归员工所有,员工需按以下计算金额补偿公司:(2.5已使用时间)4000 已使用时间按半年起计,未到半年按半年计,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因此,已使用时间值只能是:0.5、1、1.5、2、2.5。例如:已使用了一年三个月,则已使用时间值为1.5,补偿金额为(2.51.5) 4000=4000元。5.3 员工因降职、调岗,不属本办法中第3条所涉及的适用范围内人员,其配置的笔记本电脑,按本管理办法5.2条处理。5.4 员工在集团内因工作需要,由一个公司(地区公司或集团本部)调动6、外派至另一个公司,所配的笔记本电脑不更换,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由调动、外派前公司调拨到调动、外派后公司。调拨后的使用年限,延续调拨前的使用年限。5.5 部分集团本部工作的员工,调动到地区公司工作后,按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不应配笔记本电脑,对原来在集团本部工作时配置的笔记本电脑,按以下进行处理:1)如果该员工到地区公司后,地区公司需要为其购买新的台式机电脑,则地区公司不再购买新的的台式机电脑,员工原来配置的笔记本电脑随员工,集团与地区公司之间作一次资产调拨。笔记本电脑使用超过两年半后,地区公司回收,不归个人。调拨在OA上走一个审批流程,由地区公司发起,集团客户及公司品牌部行政负责人和集团行政中心7、总监审批。2)如果地区公司已有台式电脑,不需购买新的台式电脑,则该笔记本电脑集团本部回收。5.6 各公司行政部对于员工退还的笔记本电脑,如果已使用时间小于一年,应调拨给符合本管理办法第3条的员工使用。如果已使用时间大于一年,原则上应调拨为部门公共用,不再调拨给个人使用。5.7 员工所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必须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规则,安装集团行政中心指定的安全软件(包括防病毒软件、监控软件)。6、 特别说明:本管理办法生效前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参照本管理办法2008版,按以下办法管理:6.1 对于公司购买的笔记本电脑,达到原管理办法两年使用期限后,员工个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确认后,可更换新笔记本电脑。如果达到两年半使用期限,则员工不用申请,公司直接给予更换新笔记本电脑。6.2 对于个人购买的笔记本电脑,继续按2008版的规定,两年分四次报销购卖费用,达到原管理办法两年使用期限后,员工个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确认后,可配新笔记本电脑。如果达到两年半使用期限,则员工不用申请,公司直接给予配新笔记本电脑。7、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属某集团行政中心。 集团行政管理中心 XX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