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科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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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0195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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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科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定义- 3 -4不享受外派津贴人员- 3 -5外派人员管理- 3 -6外派福利- 4 -7往返交通费用- 6 -8生效时间及解释权限- 6 -1 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外派工作的员工数量不断增多,为规范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管理,使员工在各分,子公司范围内合理、有序流动,特制订本办法。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3 定义 外派支援:指因工作需要,由公司2、派遣离开原工作城市,到异地短期工作,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或者项目后,再返回原工作岗位。外派期在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在外派期间,外派人员的编制、劳动关系、人事档案、人力成本等仍归属原所属部门(分子公司)。外派工作: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任命或异动一定级别以上干部或专业人员到本人长住地或户籍地(按市辖)以外的地方工作。4 不享受外派津贴人员 1) 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到“外地”工作,经过公司审批核准的。2) 本人在被派往地拥有自有住房的。3) 被派往地距离派出地不足100公里的。 4) 由公司派出的已超过支援时限,且没有通过“外派审批”延长外派期限的。5 外派人员管理5.1 对于外派支援人员1)、由3、于外派成本较高,原则上,不建议经理级及以下人员进行外派。外派人员必须是能够推动业务或提升管理水平的高绩效人才。2)、外派人员的编制、劳动关系、人事档案、人力成本等仍归属原单位。过节费、以实物形式发放的福利等由派驻地所属单位发放。3)、外派人员在派驻地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派驻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果当地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总部各项管理制度。4)、外派审批由外派人员本人发起,直属领导,一级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CEO逐级审批后,方可生效5)、外派期满,员工履行相应手续,经派驻地、派出地相关领导、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结束外派。在派驻地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返回原单位。6)、因业务需要提前结束/延长4、外派期的,员工履行相应手续,但外派期最长不超过1年。7)、外派地无公司HR时,每月考勤由直属领导于次月1日前邮件至总部考勤组备案;5.2 对于外派工作人员1)、外派工作人员需履行完整的公司任命或异动手续,任命生效后,常驻工作地变更为任命或异动后地点;2)、外派工作人员薪资按审批结果及签订的薪酬确认单执行;考勤,福利等如当地有分、子公司,执行当地标准,并由当地分、子公司管理;如当地无分,子公司,由公司总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公司总部统一标准;5.3 无论是外派支援,还是外派工作,在抵达工作地未找到适当住所前,公司可承担1-7天的住宿费和餐费补贴,标准按差旅费管理理制度执行6 外派福利经公司正式批准5、的外派支援人员将享受如下福利:1) 外派补贴:根据职级及支援地点的不同,享受不同标准外派补贴(详见表一),每月按照员工在派驻地工作期间的出勤情况核发外派补贴,具体金额根据标准按出勤小数核算,随每月月度工资发放;2) 外派补贴由外派津贴和外派住房津贴两部分组成。外派津贴包括水电煤气费、午餐费、洗衣费、固定电话费等项目,具体标准参照(表一):外派住房津贴包括房租费、物业费及冬季取暖费等项目,具体标准参照(表二)。 3) 外派住房津贴:如外派人员可按照标准提供住房发票,可提前邮件薪酬福利组申请,自行OA报销外派住房津贴,总金额不得突破外派住房津贴标准,如无特殊申请,将同外派津贴一样,随月度工资统一发6、放;如公司统一为外派人员在外派地提供住房,则不再享受外派住房津贴;外派津贴(表一)外派住房津贴(表二)经公司正式批准的外派工作人员将享受如下福利:1、 一次性安家补贴:外派工作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享受安家补贴的人员须自外派工作之日起在公司服务满一年,期间如果辞职、自动离职或因违反劳动法第25条而被辞退,则须无条件返还该笔费用。安家补贴于员工调动后一个月内在工资中一次性发放,详细标准参见表三。2、 外派工作开始一个月内,公司一次性给予外派工作人员2天带薪假期,用于外派工作人员转换工作地点办理相关事宜。3、 在派驻地,由外派支援改为外派工作的情况,不再享受上述福利。安家补贴(表三)7 往返交通费用 1. 对于外派支援人员,前往外派单位的交通费用先由本人垫付;2. 外派支援人员在派驻地工作每季度,可以回家休假一次,每次带薪休假3个工作日,往返交通工具按差旅费管理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实报实销。8 生效时间及解释权限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中心制定、修订和解释。自CEO签批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