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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公司高速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会议等管理制度170页
建工公司高速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会议等管理制度17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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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上传人:职z****i 编号:1099867 2024-09-07 167页 166.27KB
1、建工公司高速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会议等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统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行动方向和标准,科学制定并保证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和正确理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的确定与分解,以及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与目标措施的各项活动。3.工作职责3.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与2、目标与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3.2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部)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并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到各职能部门。3.3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实际,负责制定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措施,并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目标、指标分解到各部门成员。4.管理要求4.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其内容及涵义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4.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应依据项目部上级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并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所制定的目标不能低于上级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下3、达的控制指标要求。4.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切合实际,目标内容要明确、具体和量化,应包括死亡指标、责任事故起数指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标、其他管理控制指标等内容。4.4 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要以文件的形式发布,并上墙公布,让全体员工知晓。4.5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应组织员工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进行学习和理解。4.6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应组织制定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的措施。措施内容应包括工作要求、具体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以及完成的时间节点等。4.7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应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制定项目部跨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4、4.8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跨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4.9各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进行细化,以分解成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在安排部署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安排落实到各职能部门、生产班组及岗位。4.10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结合每年的具体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年度目标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和奖惩进行通报。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工作,依5、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xx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规定,集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3.工作职责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管理要求4.1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成: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成立由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经理担任组长,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分管安6、全生产工作的项目副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领导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4.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4.2.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独立设置安全部;4.2.2施工合同额超过1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程序、内容及相关记录档案,强化项目7、部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落实项目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规范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程序、内容及相关记录档案。3.工作职责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4.管理要求4.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4.2会议主要内容包括:a.传达国家、行业、地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指示精神;b.总结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取得的成效,分析安全生产现状、难点和8、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c.根据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的生产经营实际,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安全监控的重点和阶段性目标;d.研究确定对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人员的表彰决定,通报安全生产事故及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决定等。4.3会议内容主要是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突出安全隐患,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法。4.4会议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安全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4.5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安委会主任9、(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经理)主持,全体委员(成员)参加。4.6 应根据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并结合xx高速公路项目部每周“四个一”(一检查、一例会、一评价、一简报)的要求,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落实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4.7当上级部门有要求或遇到特殊情况及突发性事件时,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随时召开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会议。4.8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召开各种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下达生产任务和检查考核生产经营任务目标时,必须同时布置和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4.9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在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做10、好会议记录和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到记录 并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归档保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规范项目部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云发2008178号)和xx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云厅发2014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颁布和安全生产责任状(书)签订及考核管理。3.工11、作职责3.1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并颁布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及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管理要求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职”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与工作职能分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进行。4.2 xx高速公路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及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机务员等岗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由分部经理组织制定,经分部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分部经理签发实施,并报分部所属项目部安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12、备案。4.3 由于岗位职责变动、人事调整等原因,导致原有安全生产职责需重新界定时,安委会(领导小组)应及时审议并进行明确调整。4.4 各岗位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采取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和确认,各岗位人员应熟知并认真执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5分部项目经理应每年与分部下设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书。4.6 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开工后,应及时与所有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7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经理和下级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时,应将分部、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把安13、全责任目标逐级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单位)和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工作体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奖惩分明。4.8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部门安全职责,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并与部门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9各级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做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责任书)的保存、归档和定期考核工作。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作,坚持“安全发展”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责14、任奖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确保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分部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公路建设项目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项目部与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目标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和奖惩办法1、项目部安全部是本制度的组织部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规定组织检查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其它安全生产考核内容。2、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部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由平时的安全检查和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3、安全生产15、奖惩与违约处理(1)工人进场收集身份证送项目部安全部复印备案,逾期不报送的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班组自行承担,逾期不报送的处1000元罚款。(2)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人违反的处100元罚款,班组长处200元罚款,购置安全帽、安全网需向项目部材料部门咨询购买合格安全帽、安全网,私自购买不合格的处200010000的罚款。(3)设备进场必须提供合格证,特种设备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检测证(报告),逾期不能提供的处10003000元罚款。(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花线、双绞线。发现一处处1000元罚款,设备插板使用的电缆超过三个接头的禁止使用,接头必须规范处理,发现不合格的进行整16、改,逾期不整改的处10005000元罚款。(5)临时用电使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箱一锁,TN-S系统,所有用电系统必须设置保护接零,发现未接一处处2002000元罚款。(6)现场使用的空压机,皮带轮侧必须进行防护,未防护的进行整改,未防护还不进行整改的处10002000元罚款。(7)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的处5001000元罚款,作业层不铺跳板不采取临边防护的处2000元罚款。(8)冲击钻泥浆池要及时进行防护,未及时进行防护的处10003000元罚款。成孔的孔口要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未进行防护的处30005000元罚款。(9)吊装作业严禁使用三级作吊耳吊钩违反的处117、0002000元罚款,吊绳达到报废标准的不进行更换的处10003000元罚款。(10)龙门吊架桥机保护装置限位器要灵敏可靠,随意拆除或不做电器连接的处10003000元罚款。(11)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发生斗殴的不管对错双方处5000元罚款在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触犯刑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12)施工现场严禁家属和小孩进入,违反的处200元罚款,住宿区严禁电线私拉乱接,发现不整改的处500元罚款。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项目部及协作单位相关资质、人员资格证书保管、使用等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18、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及协作单位相关资质、安全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及协作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等需要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岗位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3.工作职责:3.1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公室是xx高速公路项目部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主控部门。3.2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公室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等需要取得相应执业资19、格的岗位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主控部门。4.管理要求4.1项目部相关资质管理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主控部门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应的延期手续;xx高速公路项目部主控部门在组织相关部门办理完相关资质证书延期手续后,分部主控部门应及时将延期后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更新和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分部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许可范围和用途使用项目部相关资质证书;分部应妥善保管好项目部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或其复印件,不得损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4.1.5 项目部及外协单20、位管理部门应及时对相关外协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和备案,并督促相关外协单位及时更新和备案延期后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4.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证书管理4.2.1 分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等项目负责人应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并有正式任命及聘任文件;分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C2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并有正式任命及聘任文件;施工现场应按每5000万元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21、.2.3 项目经理等需要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岗位人员应持国家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上岗。4.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经项目部审核和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获取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相关安22、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识别、获取和更新等管理活动。3.工作职责3.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对有关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进行识别和宣贯,并定期发布和更新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和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并及时报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备案。4.管理要求4.1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指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的各种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各部委规章,省、市地方法规、规章,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23、形式的要求,应遵守的国际公约等。4.2规章制度是指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所制定的各类章程、制度、规程和流程等文件化规定。4.3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获取方式包括自己收集和上级下发的方式。获取渠道包括通过网络网站、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报刊书籍收集等渠道。4.4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随时对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修订及新增情况进行关注。当发现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出现修订及新增时,应及时24、更新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和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并及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执行部门及执行人。4.5项目部应组织对所有从业人员开展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宣传培训方式主要包括:4.5.1及时下发适用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文本;4.5.2定期开展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专题宣贯和培训。4.6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及时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要求转化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或岗位工作职责要求,并全面贯彻落实到各项日常工作当中。4.7xx建工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管理部门在每年度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管25、理绩效考评及自评前,应组织对各职能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更新和执行效果进行有效性、适应性评价,并对有关违法违规的行为核查和处置。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改、审核和颁发等环节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的指导作用,切实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改、审核和颁发等过程。3. 工作职责3.126、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并组织制定和发布项目部安全操作规程;3.2 安全部负责项目部安全操作规程的具体培训和执行,并结合本项目生产经营状况,负责组织补充完善相关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4. 管理要求4.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发布和实施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通用的安全操作规程由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组织编制,并经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查后,由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经理签字发布。“四新”技术运用及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操作规程由相关分部“四新”技术推广运用单位组织编制和评审,由分部“四新”技术推广27、运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实施,并报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备案。4.2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根据岗位、工序、设备设施的不同特点,分别制订各岗位、工序、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4.3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应结合操作工艺、工序、设备结构原理和操作顺序等实际情况,坚持确保安全、简洁明了、便于操作和学习的原则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中的注意事项应按照操作步骤顺序逐一列出,并言简意赅,切中要点。4.4安全操作规程草案完成后,应组织相应作业人员进行讨论评议,在充分听取作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定稿。4.5安全操作规程内容涉及工程专业技术的,须报经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4.628、 安全操作规程生效后,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单位和项目部应组织对规程涉及到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建立相应的培训记录及档案。4.7 安全操作规程应发放给各相关工作人员,并做好发放记录,归入档案。4.8 安全操作规程应摆放、粘贴于在设备、工序、岗位等处明显部位,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浸油、玷污等影响阅读时须及时更换。4.9 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对违章操作引发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责任。4.10 安全操作规程应每年组织修订,对于不满足生产需求的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进行修订,并重新进行评审、审查、批准、颁布和培训等工作。同时,应及时回收或销毁旧版安全操作规程,以防止作业人员误用旧版规程29、引发事故。4.11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分发、张贴、执行、换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和管理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及档案,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交通运输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的文件、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3.工作职责3.1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定期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档案进行监督检查工作。3.230、 安全部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文件及档案记录的具体收集、登记、整理、分类、标识、编制、填写、编集、保存、销毁、废止和使用。4.管理要求4.1安全管理记录表样应采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的表样进行记录,或参考xx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用表指南进行使用。应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整理、保存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记录。4.2 各种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横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31、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4.3 文件在收(发)文时,应填写收、发文登记表。在文件传阅办理过程中应填写文件传阅签字单。属xx高速公路项目部公文管理情况的,从其规定执行,相关文件在安全部门存档即可。4.4必须指定1-2名档案管理员负责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4.5 归档的要求4.5.1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档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已归档的文件材料不得更改。4.5.2 归档文件材料的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4.5.3 每次存入的档案都要有移交清册,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4.5.4 归档材料发生变更、修改、补充时,应填写档案变更、修改、32、补充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变更、修改、补充,并应记录前后变更、修改、补充的内容,及时归档。4.6 档案的贮存、保管安全部应将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档案分类,依据档案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4.6.2 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档案应分开存放。电子版档案必须设密码,由档案管理员或专门授权人员才能进入查看,查阅档案要有记录。4.6.3 纸质档案按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时注意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霉、防鼠、防高温。所有档案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4.6.4 所有电子档案需保存在一台专用电脑内,密码由安全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掌握,任何人需查33、看电子档案需经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到档案管理员处登记,由档案管理员帮助查询。4.6.5 凡经过审核存档的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4.6.6 安全管理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存期应不低于六年。分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情况。4.7 档案的借阅和复制4.7.1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只有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时需填写查阅、借阅、复制记录,并报安全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需复制记录档案的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复制时需填写查阅、借阅、复制记录。4.7.2 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到项目部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查、考评、事故调查等需要查阅档案时,档案管理员应积极配34、合工作,提供所需查阅的档案资料。4.8 档案的销毁4.8.1 档案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需要销毁时,应由销毁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由安全部负责人进行审批,方可销毁。记录未超过保存期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的记录,应书面报项目部安委会进行审批后,方可销毁。文件销毁后应填写文件销毁记录。4.8.2 对于需向其他部门移交档案时,移交双方应按档案移交清单相关内容填写,同时移交档案的部门应保持移交记录。4.9 记录4.9.1 记录分两类:一类是填写后的记录表(或单),一类是文字记录或报告。4.9.2 填写要求a.安全生产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善、字迹清晰。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35、由,并将该项用双杠划去,各相关栏目的负责人签名不许空白并注明日期。书写时须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b.安全生产记录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如因笔误要修改的,应采用双杠划去原始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内容,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分部要对安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记录妥善保管,保持整洁有序,便于检索和查阅。4.9.4 相关人员借阅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资料时,必须经过文件与档案资料保存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查阅、借阅、复制记录。4.9.5 安全生产记录如超过保存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记录保存部门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记录保存部门统一销毁。安全生产费用管36、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xxxx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第四分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xx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严格执行。二、适用范围xx建工xx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第四分部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照财政部、安监总局2012年2月14日下发的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37、理办法规定,各项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按建安费的1.5提取。四、制度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2、分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分部项目建设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报送项目部安全部审查同意后实施。3、分部应当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计量支付报表格式可参照土建支付样本,按项目清单编制,附票据凭证及监理过程验收记录),经分部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送项目部审查。4、项目38、部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后,应当在5日内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5、项目部对经安全部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进行审查确认后,与当月工程款同时计量支付。6、分部对安全生产费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实实在在用于本项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用或挤占;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精打细算,正确把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科学性,不得随意滥用。分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负责。7、分部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包含从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39、票据凭证资料。8、安全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投入的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规定使用范围的支出等方面,进行验收签认,并对签认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承担监理责任。9、分部对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购买的防护用品、设备设施等未投入使用的,安全部不予签认,项目部不予计量支付。已计量支付的,在下个月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中扣除。10、分部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超出合同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超支部分已含在投标报价总额中,不予单独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项目部不支付余额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11、安全生产是分部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40、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分部不得以安全生产费用超出或不足为由,拒绝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12、依法将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安全费用及支付等条款。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及措施投入不足的可以由总包单位配足。安全生产费用不得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13、项目部安全部是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投入不足或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明细序号费用大类使用细目费用(元)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四口五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41、全网、棚等安全警示、警告标示、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修、维护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设备维修养护隧道、挖孔等部位有害气体检测及购置、维护检测设备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检测设施、设备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特种作业人员防护服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对重大危险源、42、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整改、监控、监管爆破物、放射性物品储存、使用、防护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救援演练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象资料配备给专职安全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奖励 普通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43、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购置、租赁、验收、安装、使用、维保等管理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普通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普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除特种以外的各类设施设备及物资,包括:安全防护用品,环境保护与消防设施、救援设备、器材,临时设施(构筑物),运输车辆、生产设备、电气设备等。3.工作职责3.1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设备管理部门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主控部门;3.2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对普通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4.管理要求4.144、 一般要求4.1.1 分部配备的设施、设备及物资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并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4.1.2 分部应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台账,相关台账记录应清晰、完整。4.1.3 对于新进场的设施、设备及物资,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采购(租赁)安全设施、设备、物资验收表,确保进场设施、设备及物资的安全性满足相关要求。4.2 普通机械设备管理4.2.1 普通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填写机械设备管理登记表,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台帐。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名册。对于需要持证人员才允许上岗操作的机械设备,项目部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机、定岗)原则安45、排专人对每台机械设备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和管理,相关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此类机械设备。4.2.3 对需要定期检测的机械设备,项目部应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关检测记录或保存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检验合格证书,建立健全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台账。4.2.4 项目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应督促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如实填写机械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表。4.3 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项目部组建成立后,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现场环境状况,依据46、施工组织设计和xx省高速公路标准化指南及其标准图集,对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采购及租赁进行全面规划,制定详细计划,并将临时设施平面坐标图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同意。临时设施规划及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注意以下事项:a.最大限度地满足定型化、工具化和标准化要求;b.有效利用场地的可用空间,应通过优化施工机械、生产生活临建、材料堆场的布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方便工作生活的要求;c.合理规划现场施工道路和出入口,尽可能方便车辆、机械设备进出场和物资运输,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d.应有利于对施工区域和周边的各种公用设施、树木的保护,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e.优先利用现场可用设施和物资47、,并保证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仓库的布置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f.临时供用电设施和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布置(包括临时电缆和配电箱),应符合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消防安全等要求;g.临时设施用地应尽量避免与工程用地重叠,防止造成临时设施中途拆除和重复搭设。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临时设施规划及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建设单位的其他要求搭建、采购及租赁临时设施。4.3.3 当项目部采用装配式活动板房作为现场宿舍、办公室时,应符合以下规定:a.装配式活动板房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b.活动板房上所有标识、标志必须符合xx高速公路项目部标准化图集的要求;c.装配式48、活动板房搭设前,分部应组织编制装配式活动板房搭设方案,并对相关材料检测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搭设。搭设应由供应单位进行,严禁选用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搭设;4.3.4 分部应依据xx高速公路项目部标准化图集,结合现场各工种的作业特点和现场实际,组织编制现场作业棚搭设方案,并严格执行。4.3.5 临建仓库搭设应满足防火、防盗的规定,化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必须远离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的生活区、办公场所,并符合xx高速公路项目部标准化图集的相关要求。4.3.6 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时供水设施、临时供电设施及现场施工标识牌的搭设或设置应满足“平安工地”建设的要求。4.3.7 临时设施49、搭建或设置完成后,分部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联合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临时设施,不得使用。临时设施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a.装配式活动板房(临建宿舍、临建办公室)的结构稳定性、消防等要求是否符合产品标准。b.临建宿舍的楼梯、二楼围栏、内部床位设置是否符合要求:c.施工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d.临建仓库,围墙、大门、施工标识牌、供水设施等是否符合施工现场标准化的要求。4.3.8 分部应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和维护”的原则,制定相关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加强对现场临时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现场临时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的重点部位和工作内容包括:a.保证临建办公室、宿舍门窗的完好性和防盗功能的可50、靠性;b.保证临建办公室、宿舍等设施的防风措施的可靠性,特别是二层装配式活动板房防风缆绳的完好性;c.保证临建办公室、宿舍屋面防雨层的完好性;d.保证临时用电线路、消防设施的完好性;e.保证临建办公室、宿舍内及周边的环境环境卫生符合标准要求,严禁在现场宿舍内使用明火、碘钨灯及其他大功率电器取暖;f.保证现场临建食堂消防、卫生防疫和环保的要求;g.临建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和消灭蚊蝇;h.防止在临时道路上随意堆放各种物资、无故设置障碍或阻断道路交通。分部应每月组织对现场临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对现场各类临时设施进行安全巡查, 发现安全隐患及问51、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定人、定时限进行整改。临时设施的检查重点应包括:a.有无违章使用情况,如随意拆改相关设施、随意改变使用功能或挪作他用等;b.日常维护保养情况;c.有无安全设施损坏和丢失情况;d.临时设施及其使用有无安全隐患。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对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统一处置,认真核对和统计各种设施状况,对可重复利用的临时设施,应采取保护性方式进行拆除。装配式活动板房应由原供应单位按方案进行保护性拆除,拆除时,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拆除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特种设备的购置、租赁、验收、安装、使用和维保管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5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施工机械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含架桥机、门吊)等设施设备,同时也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与其相关的设施。3.工作职责3.1xx建工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设备管理部门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控部门;3.2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及第四分部安全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4.管理要求4.1.工程项目开工前,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编制特种设备使用计划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查,并报分管领导批准。4.2分部应53、保证所配备的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范、规程、标准的技术条件,并能满足现场安全生产的需要。4.3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需要分部自行购置特种设备时,分部应组织设备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和项目部组成特种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编制采购方案及可研报告,并按照xx高速公路项目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报xx高速公路项目部批准。特种设备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或市场调查与考察的方式确定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和生产制造厂家及代理商。4.4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需要租赁或委托协作单位提供特种设备时,分部设备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特种设备租赁单位或提供单位的资质、资格,以及拟租用54、或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技术状况及技术档案进行审查和核实,并做好记录,建立相应档案。4.5 分部自购的特种设备,分部设备管理部门应按照“一机一档”的原则,及时为每一台特种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并填写机械设备管理登记表,建立健全设备台帐。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制造单位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或安全认可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以及相关安装技术文件和检测检验报告等资料。4.6 塔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除作业,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其进行先期安全检测,并依据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组织55、相关方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前初验。对于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及时组织对其进行使用前初验,并向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和报检。a.初验合格的,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组织使用单位当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和报检,并取得相关安全检验合格材料。已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及时填写特种设备检验、验收资料登记表,并在设备上粘贴相应的安全检验标识。b.初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复验仍不合格的,应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拆除和清理退场。对于先期检测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组织初验,也不得使用,应根据检测单位意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检仍不56、合格的,应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拆除和清理退场。4.7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标识到期前1个月,应组织使用单位当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4.8应指定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分部至少每月组织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做好定期检查记录。4.8.2 及时填写机械设备管理登记表,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并按照“一机一档”的原则,及时为每一台现场特种设备建立技术档案。现场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a.制造单位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或安全认可证书(复印件);b.产品质量合格证;c.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d.安装技术文件和检测检验报告;e.每月定期检查记录;f.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57、录;g.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h.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i.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名册及档案,并按照“三定”(定人、定机、定岗)原则安排专人对每台特种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保养。4.9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对所操作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性能、懂规程、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58、未检验、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时,应立即项目部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人员。4.10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有记录。4.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督促相关人进行资格证书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作业。4.12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分部经理应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项目部项目经理或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相关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59、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3.工作职责3.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并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3.2分部负责组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准和实施。4.管理要求4.1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审核和批准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应组织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临时用60、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复核和内审,内审合格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项目部校核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报送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签字批准后实施。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永临结合、集中管理”的原则,应包括以下内容:a.现场勘测;b.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c.进行负荷计算;d.选择变压器;e.设计配电系统,包括: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61、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等)。f.设计防雷装置;g.确定防护措施;h.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4.2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及使用要求变压器和配电柜a.变压器及配电柜应经检查合格,其质量证明材料应齐全有效;b.变压器周围应采用围墙或安全围栏进行可靠防护,围墙或安全围栏高度应不低于2米,距变压器距离应不小于1.5米,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c.变压器和高压计量箱的安装应经过相关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d.变压器应选择安装在防台风、防水淹、防垮塌的位置;配电箱a.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移动式配电62、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b.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c.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d.配电箱(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e.配电箱熔丝及保护装置63、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电箱内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f.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g.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h. 配电箱的设置应满足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备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i.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64、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临时用电线路a.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b.临时供电线路架设及其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导电体的安全距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室a.配65、电室必须有专职电工轮流值班,做好值班记录。b.配电室有详细的停、送电流程要求,严格按规定操作。特殊情况停电时,应提前报告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和项目部主管临时用电安全的部门,严禁随意停电、合闸。c.电室内电柜要按额定负荷进行接线,严禁超负荷使用。d.各配电柜指示元件及用电设备开关标记明显,防止误操作。e.配电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许乱堆杂物。自备发电机组a.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自备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b.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c.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66、行。d.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需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e.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直流电流表。f.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荷保护。g.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项目部组织临时用电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审人员、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a.各类用电设备的电气安装和布线必须由67、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严禁其他非电工人员随意接线。b.现场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箱处悬挂警示标志,专人监护,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c.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或线路时,应按严格顺序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带电作业。d.现场电工应对各种绝缘检测工具进行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严禁挪作他用,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相关部门定期校验。临时用电设备安全管理a.各种用电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或摆放平稳,不得乱摆乱放,其负荷线首端处均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b.所有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68、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c.各种室外电气设备严禁安装露天开关,所有临时用电必须接入配电箱,所有配电箱及控制刀闸均应具有防雨措施。d.严禁使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保险丝应按负荷要求由电工安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e.所有高耸设备设施和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按规定做防雷接地或设置防雷、避雷装置。f.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漏电保护开关零部件,以免改变其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进行检查实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更换,严禁带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安全管理a.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均不得栓挂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b.69、现场作业面使用的各种照明灯具、电动工具(包括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严禁使用塑料线。c.所有电线接头均必须按规定做可靠包扎绝缘处理。d.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现场临时照明安全管理a.施工现场(包括工作棚内)的照明灯具可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采用分路控制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的灯具和插座数不得超过25个,且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当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的灯具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b.照明用电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c.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70、,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d.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e.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有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f.在隧道或孔桩内等潮湿或狭窄的作业环境中,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工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g.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4.4临时用电安71、全检查和和维护管理分部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对临时用电工程的线路、配电箱、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4.4.2 施工现场值班电工应随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配电箱及电气装置的使用、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巡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检巡查记录。对于利用地方电力资源作为现场临时用电的,项目部应在工程施工前及时与地方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并明确双方现场用电管理、检查和维护的责任。4.5临时用电安全档案管理分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以下内容:a.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b.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72、料;c.用电技术交底资料;e.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f.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g.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h.定期检(复)查表;i.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由电工及安全部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分部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建立健全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员工消防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确保防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仓库防火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73、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消防安全管理。3.工作职责3.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公室(稳定办)是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主控部门,负责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除生产作业区域以外的各种场所(包括固定办公及生活区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3.2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所有生产作业区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加工及制作车间、设施设备检修及维护车间、混凝土搅拌站等直接组织生产作业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3.3分部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全面监管,并承担直接主体责任。4.管理要求4.1 xx建工xx高74、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对所管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4.2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设立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进行日常监管和工作协调。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稳定办),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编制消防应急救援和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和培训。4.3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消防防火知识宣传和教育,督促75、相关消防责任单位编制现场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器材的配置,及时消除火灾隐患。4.4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稳定办)应重点加强对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消防应急和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巡查和维护各种消防设施设备,保持所有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并做好记录,建立健全相关档案。4.5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做好相应记录,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并配合综合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办公区域的消防应急疏散演练。4.6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所有固定办公区和76、临时办公区域,以及施工现场和职(民)工驻地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对其进行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填写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登记表,准确记录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类型、数量、摆放位置、检查维修及更新时间等,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档案。4.7 应指定现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编制现场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现场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4.8 应每月定期组织(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对施工现场、职(民)工驻地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进77、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更换损坏和失效的消防器材与设备设施,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并及时填写消防设施、设备及防火部位巡查记录表。4.9 现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要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职(民)工驻地的消防安全进行巡检,监督各作业班组和各岗位人员严格遵守以下消防安全规定:4.9.1 严禁在仓库、档案室、配电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9.2 严禁在物资仓库用油清洗工件,严禁在油料存放处、喷漆房等场所吸烟、点火或割焊物件。4.9.3 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电源线、电阻器、起动开关等电器和器材,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用电设备保险丝。4.9.4 严禁用电炉取暖、烧水,因工作原因需要使78、用电炉的,必须申报安全主管部门和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4.9.5 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或用其他物品代替绝缘胶布,严禁乱丢未熄灭的烟头或乱倒带火星的垃圾,严禁乱倒废油。4.9.6 严禁占用、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4.9.7 严禁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4.9.8 严禁在工作场区内焚香烧纸,焚烧垃圾,严禁用明火取暖。4.10 安全部在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时,必须同时对施工现场、职(民)工驻地和各种生产作业区域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4.11 每年冬春火灾高发季节或重大会议及活动期间,应及时组织对相关场所及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及时归档保存。79、消防安全大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消防通道及应急疏散出口是否通畅;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到位和有效;消防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保卫值班及日常管理是否规范;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堆放、存放是否安全可靠;用火用电行为是否规范;消防防火巡查及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的记录是否齐全、完整;对已经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已经整改落实到位。4.12 对于各种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检查单位和人员应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整改,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和不能及时整改消除的火灾隐患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xx高速公路项目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登记建档80、,实行挂牌督办,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措施、经费物资、机构人员、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4.13 各类火灾隐患整改治理结束后,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整改治理情况报告检查单位或挂牌督办单位进行复查和销号,并存档备案。4.14 当相关单位发现火灾事故时,对于初起火灾,相关单位应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灭火行动,并立即按照既定的消防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进一步增强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81、,发挥施工组织设计作为项目施工纲领性文件的作用,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与管理工作。3.工作职责3.1 项目经理是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策划、制定、实施等全过程管理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责任人,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报批、动态管理等工作。3.2 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成本、材料等部门按职责(专业)分工负责相关内容的编写,并负责将通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82、在施工过程中落实。3.3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部门及安全总监、总经济师,按专业(职责)负责相关内容的审核汇签。4.管理要求4.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上报4.1.1 项目经理应在开工前,组织项目管理团队全体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成立编写组,分配编写任务,学习招投标文件、合同、标准规范、施工图纸,找准项目的重点、难点,并结合现场环境及资源制订编写大纲。编写大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编写。4.1.2 编写组依据编写大纲和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应结合工程实际,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保质创新、指导生产”的原则,图文并茂83、以图为主。4.1.3 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编写组成员所提供的方案进行整理,并结合编写大纲对汇总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初步审查,形成施工组织设计初稿。4.1.4 项目经理组织召开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审核会议,对施工组织设计初稿进行讨论,形成书面修订意见。4.1.5 项目技术负责人按照修订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经项目部各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可实施后签署“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校核单”,形成施工组织设计送审稿。4.1.6 施工组织设计送审稿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按审批流程,通过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审批。4.2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批准4.2.1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为:分部所属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安84、全部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安全总监、总经济师审核会签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xx高速公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4.2.2 审核汇签人应结合部门(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进行审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签署“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会签单”。当某一人提出修改意见时,编写人应按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并按照审批流程重新进行审批。4.2.3 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xx高速公路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最终审批权,把关各审核人员的审核意见,并出具最终的审核结论。4.2.4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写及审批完成,若施工组织设计尚未通过审核批准85、就开工的,分部所属项目部应责令其停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4.3 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4.3.1 经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xx高速公路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时,应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4.3.2 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总平面布置、重点难点、施工技术方案的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等。4.3.3 施工过86、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实施。4.3.4 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督促分部所属项目部质量、安全、技术等部门,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行为,并且应注意发现和补充施工组织设计的不足,使其更加完善和有效。4.3.5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要以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去管理规章制度为准则,认真检查、督促施工作业单位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对于不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严格依据项目部奖罚制度对其进行经济处罚。4.4 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4.4.1 为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符合性和适宜性,项目部要对施工组织设计87、进行动态管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编写组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或补充:a.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的;b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已经修订和废止的;c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的;f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的;e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的。4.4.2 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程序重新进行审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与管理,进一步增强施工专项方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xx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88、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写与管理。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临时工程、特殊复杂的工作内容等。3.工作职责3.1 分部经理负责组织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负责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3.2 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具体编写工作。3.3 分部各部门按照职责(专业)分工负责相关内容的编写,并负责将通过审批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落实。3.4分部所属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部门及安全总监、总经济师89、,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按专业(职责)负责相关内容的审核会签。3.5 xx高速公路项目部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和项目部的相关要求,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进行审核批准。4.管理要求4.1 分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应按照xx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执行。4.2 在分部经理组织和安排下,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应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牵头,分部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90、参与编写。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等现场实际,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编写。应有明确的能有效指导现场施工的组织、技术和管理措施。相关内容必须满足xx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应包括以下内容:4.2.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4.2.2 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4.2.3 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2.4 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4.2.5 施工安全合格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91、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4.2.6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4.2.7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4.3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按照审查论证要求分为“需要专家论证”和“不需要专家论证”两类。对于不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专项方案,应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分部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审,内审合格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项目部校核单”,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并报送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签字批准后实施;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专项方案,即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应按以下程92、序组织编制、复核、审核、论证、审批和实施:a.先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项目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专项方案的编制、复核后,由分部经理签字后上报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xx高速公路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b.再由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xx高速公路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分部所属项目部)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xx高速公路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监理单位,并由各分部组织专家论证会议进行专家论证;c.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根据专家论93、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项目部校核单”后,再上报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xx高速公路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批,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专家组成员由业主负责选定或在xx省交通运输厅安全技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并由专家组成员推荐其中一名担任组长主持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不得为与论证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施工及监理单位人员。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xx高速公路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分部所属项目部分管安全的副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安全总监及相关专职安全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议,其94、他工程建设各方参会人员应依据xx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确定。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a.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b.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c.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及措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4.4 专业性较强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复核;超过一定规模的,由项目部按照本制度款的程序组织审核、论证、审批,并由专业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和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xx高速公路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4.5 分部所属项目部各专业部门人员对各类95、专项方案进行审查时,应结合部门(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进行审核会签,对存在的问题应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签署“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会签单”。当某一人提出修改意见时,编写人应按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并按照审批流程重新进行审批。4.6 根据专项方案论证报告或者审批会签意见需要做重大修改的,或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切实需修改的,由分部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并按照审批流程重新论证或者会签审批。4.7 经审核批准的专项方案在施工前由分部技术负责人对本分部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的主要内容为工程概况、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与措施、质量通病与预防96、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应急预案等。4.8 分部应当严格按照审核批准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实施过程中,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4.9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并经分部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4.10 项目部各部门应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分部所属项目部相关部门及审批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专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要求其立即整改;97、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现场。4.11对于不按专项方案要求组织施工的行为,项目部应及时纠正,并严格依据项目部奖罚制度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目的依据为了规范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活动。3.工作职责3.1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实施。3.2 施工管98、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专职安全员负责分项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管理要求4.1 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1.1 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安全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技术交底;4.1.2 施工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与专职安全员共同对施工班组、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以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技术交底。4.1.3 新入场的人员由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组织对其进行岗位(工种)安全技术交底。4.2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4.2.1 告知施工作业人员施工过程中的作业主要风险源及危害99、因素。4.2.2 针对危险点和重大危险源制订的具体预防措施;4.2.3 特殊工序的操作方法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要求;4.2.4 施工机械、机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规程;4.2.5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4.2.6 作业人员应遵守的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4.2.7 作业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4.2.8 出现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的自救方法、紧急避险和紧急救援措施等。4.3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编写要求4.3.1 安全技术交底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操作规程,以及施工作业涉及到的有关标准、规范、100、风险评价结果等要求,结合现场施工作业环境等实际情况,提前编写书面的交底材料;4.3.2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按分部分项、分部位、分工种编写,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应重点针对施工中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或隐含的危险因素或问题,明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并优先对 “四新”技术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交底;4.3.3 安全技术交底应涵盖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4.4 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4.4.1 安全技术交底横向应涵盖所有相关部门,纵向应延伸到作业班组全体操作人员,即应从分部经理、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一直到现场具体操作人员,任何人未经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均不准进行作业;101、4.4.2 安全技术交底应采取组织交底会议的方式进行;4.4.3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保留书面签字记录并存档管理,所有参加交底和接受交底的人员必须对交底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依据为了提高项目部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各层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于承担道路交通建筑102、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部,应结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工作职责3.1 安全部负责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编制项目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3.2 综合办负责将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纳入项目部从业人员年度综合教育培训计划中,统一报批和发布。3.3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根据项目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建立健全项目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3.4 分部负责根据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对从业人员的其他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并建立健全分部所属项目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4.管103、理要求4.1 培训教育计划4.1.1 安全部应根据xx高速公路项目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分部所属项目部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会同分部所属项目部综合办补充编制分部所属项目部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报分部所属项目部项目经理批准。分部所属项目部批准后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报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备案。4.1.2分部应根据xx高速公路项目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分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分阶段编制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报分部经理批准。批准后的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报项目部备案。4.2 培训教育内容和形式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分为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104、安全技能教育、特定情况下的适时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等五个方面。a.安全意识教育包括安全法规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b.安全知识教育包括施工生产的概况、生产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生产经营单位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特种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关预防生产经营单位常发生事故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构造、性能和正确使用的有关常识等;c.安全技能教育包括设备的性能、一般的结构原理和正确操作知识,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事故的预防措施、紧急救援技能。d.特定情况下的适时教育包括冬季、夏季、汛期、雨雪天施工,节假日前后,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105、工作对象改变,工种交换,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发生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进入新环境现场等;e.经常性安全教育包括安全例会、班组安全活动、现场班前5分钟安全宣传教育等。4.2.2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形式包括:a.分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b.项目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取证培训和继续教育;c.分部组织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d.分部组织开展的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e.项目部及作业班组现场开展的班前5分钟安全宣传教育;f.xx高速公路项目部和分部组织的各种安全技术知识讲座和竞赛;g.xx高速公路项目部、分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的技106、术交流、展览、宣传等活动;h.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警示教育会等;i.通过利用广播、影视、网络等多媒体手段开展的安全宣传教育。4.3 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学时要求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对象应包括:a.分部各管理层人员,重点是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独立承包工程负责人、施工队长等;b.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分部安全部人员和项目部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其他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d.特种作业人员;e.新参加工作或刚进场的从业人员;f.重新上岗的待岗、转岗、换岗、复工人员;g.其他的所有从业人员。4.3.2 各类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应不低于以下规定:a.分部项目经理第107、一责任人等每年不少于30学时;b.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c.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d.特种作业人每年不少于20学时;e.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f.待岗、转岗、换岗、复工人员重新上岗前,应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g.新员工接受公司(分部所属公司)、项目部(部门)、班组三级培训教育的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4.4 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和取证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并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应遵循以下规定:a.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和综合办负责及时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108、育,新进场农民工的一级安全教育原则上应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中心按照“统一大纲、统一教材(课件)、统一学时、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原则组织实施;b.分部各职能部门和分部负责及时组织对进入本部门、分部的从业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c.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及时对进入本班组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d.三级安全教育结束时,必须及时填写三级教育卡。4.4.2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员及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按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参加有关培训,并经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包括分部109、所属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总工程师等,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及时参加继续教育,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b.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等,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及时参加继续教育,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c.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C2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及时参加继续教育,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所属项目部内部调动和转岗、脱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应遵循以下原则规定:a.对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内部调动到项目部的新入场人员,项目部应重新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b.对于分部内部转岗的人员,新岗位所在班组应重新对其进行110、三级安全教育;c.对于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分部应重新对其进行三级教育,并重新考核。对于需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参观学习的人员,分部应先组织对其进行一般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进行登记记录后,方可允许其进入现场。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组织对其现场负责人及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包括现场有关制度规定、风险管理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和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时发放入场证,并保存教育考核记录。起重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司索起重工、危险品(爆炸品)管理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111、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分部应及时组织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专门培训和考核。相关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分部应定期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日常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分部经理、分部副经理、分部技术负责人和分部安全总监每月应轮流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应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4.4.9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应依据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及时组织制定培训教育大纲、准备课件及聘任授课教师,按计划完成计划内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按计划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结束112、后,应及时收集相关培训资料,统一保管相关证书,并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a.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统一保管项目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书,建立台帐;b.分部按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价,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目的依据为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113、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3. 工作职责3.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并监督班组及时整改治理隐患。4. 管理要求4.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是排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治理。4.2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应包括定期检查、专项(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经常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定期安全检查a.分部每周定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b.分部定期安全检查应采用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进行检查评114、分,定期安全检查应采用平安工地考评表进行检查。专项(专业)安全检查分部应根据上级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或针对某个专业(专项)可能存在的隐患及问题,以及在定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安全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的安全检查。a.开展专项(专业)安全检查应根据上级要求或结合专业及专项工作特点,组织制定专业(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b.专项(专业)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c.专项(专业)性检查采用方案规定的检查表或检查组根据方案要求拟定的检查表进行记录;d.专项(专业)检查结束115、后,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和潜在的问题,分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和措施,督促施工现场及时落实,消除隐患。季节性安全检查a.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根据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季节性规律,针对不同季节的气候条件下客观存在的事故风险及潜在危险因素,重点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滑、防火、防爆及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安全检查。b.季节性安全检查采用日常安全检查表或依据相关通知要求拟订的检查表进行记录。节假日安全检查a.节假日安全检查是根据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心理变化规律,针对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期间从业人员情绪116、容易发生变化,注意力容易分散等特点进行的安全检查。b.节假日安全检查应以节假日前后及加班过程中分部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分部负责人现场安全带班、值班,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等情况为重点。c.节假日安全检查采用日常安全检查表或依据相关通知要求拟订的检查表进行记录。4.2.5 经常性检查和日常检查a.分部安全部应在按工作计划及方案组织开展定期安全检查、专项(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针对一些特定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 “四不两直”的要求,对所属项目部施工现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巡视检查。b.分部及协作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施工管理及专业技术117、人员应坚持每天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巡查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c.施工作业班组应通过坚持开展班前、班中、班后岗位安全检查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d. 经常性检查和日常检查采用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进行记录。4.3分部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对于道路交通建筑工程项目,应重点对以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现场驻地;施工作业点(面);危险品存放地;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非标施工设备组装厂。4.4 对于各种方式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或检查人员应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和可能导致的后果严重程度,综合分析并初步判定其性质类别,并当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组118、织整改。安全隐患按性质类别可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4.4.1 对于初步判定为一般安全隐患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组织整改。4.4.2 对于初步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的,除当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外,应及时向本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总监报告,由本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总监组织对其性质类别进行分析确认。4.4.3 对于已经确认为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按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挂牌督办和整改治理。4.5 对于各种方式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或检查人员均应及时将其登记记录在安全隐患登记表中,并随同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隐患影像资料记录表等其它记录资料一起汇总至本级安全119、管理部门。4.6 分部安全部应指定专人对安全检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账和档案。安全检查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a. 各类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或方案;b. 安全检查记录及检查人员签字;c.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相关人员签字;d. 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及相关人员签字;e. 安全隐患影像资料记录表;f. 相关的安全检查情况通报、简报。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1. 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120、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负责人在施工作业活动场所(简称“施工现场”)带班生产以及开展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活动。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分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安全总监。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负责第一时间组织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 工作职责3.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3.2项目经理是施工分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4. 管理要求4.1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项目负责人121、原则上不得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施工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需兼任的,应当征得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4.2 备案、公示4.2.1 分部根据项目施工特点,组织编制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和月度带班生产计划,分部的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和月度带班生产计划报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备案。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应明确工作内容、职责权限、人员安排和考核奖惩等要求。4.2.2 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不能按计划带班生产时,项目经理应指定其他项目负责人承担其带班工作,并提前向项目监理单位和项目部报备。4.2.3 工程施工期间,每日带班生产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在项目部122、职民工驻地立牌公告。4.3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方式4.3.1 现场巡视检查:对当日本施工分部内施工作业区进行巡视检查,了解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4.3.2 蹲点带班生产:巡视检查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选择当日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本施工分部首件工程等作业区蹲点带班生产。4.4 分部应根据本施工分部的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及作业人员操作水平,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分部技术负责人具体组织确定本施工分部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和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123、位,并在月度带班生产计划中予以明确。4.5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应履行以下职责:4.5.1 检查本分部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包括:a.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责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的规范性;b.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设备检验验收与安全运行情况;c.承重支架或满堂脚手架、施工挂篮运行情况;d.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会落实情况。4.5.2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5.3 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4.5.4 及时发现、报告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4.5.5 填写带班生产124、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4.5.6 当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及紧急情况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工作。职、民工临时驻地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职、民工临时驻地建设,加强驻地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及休息的权益,依据xx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所有施工现场职、民工临时驻地的安全管理。3.工作职责项目经理是职、民工临时驻地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科学选址、合理营建职民工临时驻地,并加强管理。4.管理要求125、4.1 职、民工临时驻地严禁建盖在滑坡体地段、河道边、水库下游沟边、山谷底、低凹处和未经碾压的弃土场上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4.2 分部应根据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工程量大小,编制职、民工的使用计划,明确不同时期的职民工数量,合理规划职、民工临时驻地规模。4.3 分部应参照施工设计图,结合现场地质、地形、地貌等特点,避开地质不良地段和满足防洪要求,合理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厕所等生活设施。4.3.1 职、民工临时驻地应按不同的使用功能进行规划隔离,不能连接成整体,需预留出安全通道;必须远离炸药库、油库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厨房、锅炉等设施应与住房具有一定的安全距离126、。4.3.2 职、民工临时驻地需满足消防、卫生、保温、通风及防洪防灾的等要求,职、民工宿舍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5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0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禁止使用通铺、地铺。4.3.3 临时驻地食堂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8m,与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的距离不得小于30m。4.3.4 职、民工临时驻电力线路应统一布设,并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设备,可能遭受雷击的区域必须安设避雷装置。4.4 职、民工临时驻地的选址和建设规划图应报监理审核、业主审查批准后方能建盖,且建盖材料防火等级A类二级。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无条件搬迁。需租用民宅作为驻地的,同样应报监理审核、业主审查批准后,127、方能使用。4.5 职、民工临时驻地房屋内,禁止个人使用电炉,严禁私藏炸药、雷管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改变原有结构、设施,包括电路布设、消防器材等。4.6 劳务承包队需要自己营建临时驻地或租用民宅作为临时驻地时,必须经项目部审查同意,并报监理审核、业主审查批准后,方能建盖或使用,且建盖材料防火等级A类二级。劳务承包队必须保证临时驻地住房结构牢固,入住人员安排合理,安全消防设施齐全。4.7 分部应督促劳务承包队负责人做好临时驻地安全工作,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事故预案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自我128、保护意识。4.8 分部应督促劳务承包队负责人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经常对临时驻地进行自我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劳务承包队临时驻地发生安全事故时。劳务承包队应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积极做好自我抢救工作,并及时报告分部和项目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4.9 分部应每月组织一次职、民工临时驻地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整改职、民工临时驻地安全隐患。4.10分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4.11 职、民工临时驻地发生伤亡事故时,分部应及时向项目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坚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129、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危险物品的危害,保障项目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各类危险物品的装卸、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管理。本制度所称危险130、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能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各种危险化学品。包括各种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3.工作职责3.1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2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公室(稳定办)按照部门职责,负责对办公区域和相关生活区域的危险物品进行监督管理。3.3 分部负责对各类危险物品的装卸、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进行具体管理。4.管理要求4.1 危险物品采购管理4.1.1 分部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专兼131、职人员负责危险物品的采购和管理。4.1.2 施工现场应尽可能使用无毒物,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4.1.3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需要使用相关危险物品时,应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使用计划,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负责危险物品采购和管理的部门或人员统一采购。a.采购危险物品时,采购人员应对生产、销售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核实,严禁向未取得危险物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生产或销售单位采购危险物品。b.对于需要办理行政许可的危险物品,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132、府公安机关或其他机关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采购。4.1.4 采购有毒物品时,采购人员应及时向生产或销售单位索取有毒物品说明书,有毒物品说明书应明确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1.5 所采购的有毒物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有毒物品的包装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加贴有或者拴挂着易于使用人理解的有毒物品安全标签。严禁采购和使用没有安全标签、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有毒物品。4.2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4.2.1 分部应督促专业爆破单位依法将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国家规133、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b.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c.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d.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特殊情况,需要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时,项目部及各分部必须督促专业爆破单位检查确认施工现场是否具备临时存134、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严禁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4.3 有毒化学品储存管理4.3.1 有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4.3.2 有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并设置明显标志。分部应委托专业结构定期对有毒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测。4.3.3 对于剧毒化学品以及存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采取必要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用,并及时将存储剧的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135、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如实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监部门备案。4.3.4 有毒化学品出入库时,库管人员必须对其进行核查登记,并对库存有毒化学品定期进行检查,如实记录。一旦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必须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当地公安部门报告。4.4 其他危险物品的存储管理4.4.1 基本要求a.应根据危险物品的不同种类、性质、性能、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因素,分区、分类、分库贮存。b.各类危险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在同一区域混合贮存,不得超量储存。c.危险物品应存储放在不容易被车辆、人员碰撞的地方,防止因碰撞而引起的泄漏。d.储存危险物品的区136、域应配备与危险物品特性相符的消防灭火设施,周围15米范围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e.堆码储存时,码放高度不能过高:泡沫、纸箱类的码放高度与吊灯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5米,助焊剂、工业用酒精的码放高度不能超过两层。f.对于汽油、苯、硝化棉、电石等易燃物品和容易自燃、遇湿燃烧物品的存储,分部必须设置专用仓库,严禁露天堆放。g.应经常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地面与货垛清洁。4.4.2 气瓶存储a.各类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棚的场所,不得存储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存储在办公室或休息室周围。b.在库房内存储各类可燃、易爆性气体气瓶时,应保证通风良好,仓库内的照明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电器开关和熔断器均137、应设置在库房外。库房周围应无杂草和其他易燃物品。c.各类气瓶应避免阳光直射,并远离火源、热源和电源。氧气瓶周围不得有其他可燃物品、油渍及杂物。d.同时应设置有避雷装置,气瓶应分类存储,并设置标签,空瓶与满瓶分开存放,e.严禁乙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存放。同一地点存放的乙炔瓶不宜超过5个,以保证同一地点存储的乙炔气不超过30立方米。f.所有气瓶应直立存储,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g.各类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并带上和旋紧气瓶帽。4.5 危险物品使用管理4.5.1 所有危险物品运到施工现场进入仓库或存储区以前,分部负责危险物138、品采购和管理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组织使用单位负责人和仓库管理员对其进行检查、清点和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标识、外观等,并及时填写危险物品验收记录。4.5.2 凡是发现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出现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危险物品,必须及时通知生产或经销商处理,严禁出入库。4.5.3 对于验收合格的危险物品。应及时入库或存放到指定的存储区内,并及时填写危险物品入库记录。4.5.4 所有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经使用单位负责人和仓库管理员的共用检查和清点确认,并及时填写危险物品领用单。4.5.5 危险物品仓库管理员和使用人员均应熟悉相关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139、的知识,在工作和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正确操作,防止应个人失误造成环境污染或人身伤害。4.5.6 危险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危险物品装卸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施工现场危险物品装卸管理人员应经过有关专业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危险物品的安全知识。危险物品装卸作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a.装卸危险物品的人员在进行装卸作业时,危险物品装卸管理人员应针对危险物品的特性,对其进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交底,并督促其正确佩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b.对于桶装危险物品的装卸,应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拖拉和倾倒。c.人力搬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装卸物重量不能超过装卸140、人员体重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运输物不得超过人力车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d.当危险物品在装卸过程中发生溢洒、泄漏时,应按规定及时地进行覆盖、收容、稀释等处理。4.5.7 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对于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同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a.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b.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c.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对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141、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d.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4.5.8 当施工现场需要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分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相关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5.9 施工现场所使用氧气和乙炔进行气焊(气割)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其与氧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二者与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且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严142、禁使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吊运氧气瓶和乙炔瓶。4.5.10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格管理,统一回收;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拆除后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有残留危险物品时,应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必须经处理后方可报废处置。4.5.11 施工现场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分部必须委托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专业爆破项目部完成,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4.5.12 项目部负责危险物品采购和管理的部门或人员应定期和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各种危险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填写危险物品管理登记表,如实记录143、各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危(风)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项目部生产经营及日常管理活动中的危(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的途径和方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开展危(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等各项活动及过程。本制度所称危(风)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危(风)险源辨识是指识别危(风)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是指某一特定环境和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144、果的组合;风险评价是指评价风险的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可容许风险是指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安全工作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3.工作职责3.1分部安全部是本层级危(风)险源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工作的主控部门,负责定期汇总和分析同级各职能部门和下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备的危(风)险源识别、评价结果及控制计划资料,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备本级危(风)险源识别、评价结果及控制计划资料,并指导和督促同级职能部门和下级单位按规定对相关危(风)险源进行控制管理。3.2分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管辖区域及相关业务活动中的危(风)险源辩识、评价、控制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定期组织145、开展本部门危(风)险源辩识、评价工作,对本部门存在及潜在的危(风)险源加以控制,并按规定及时向同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备本部门危(风)险源辩识、评价结果及控制计划资料。4.管理要求4.1工程项目开工时,分部应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危(风)险源辩识、评价工作,以后至少每年应组织开展一次危(风)险源辩识、评价,并填写危(风)险源识别、评价、控制一览表,及时报分部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按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备。4.2分部安全部应每年对同级各职能部门和所属项目部报备的危(风)险源识别、评价、控制一览表进行一次汇总和分析,及时编制分部所属项目部危(风)险源识别、评价、控制一览表,并报xx高速146、公路项目部安全部备案。4.3 危(风)险源辩识的原则、范围、内容和方法4.3.1危(风)险源辨识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区域空间内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按照“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围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机械、电器、辐射、物质、火灾、爆炸等致害物和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等危险因素,以及潜在的事故伤害方式和途径,全面进行分析、辨识。4.3.2危(风)险源辩识的范围应包括:a.所有人员,包括机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的作业及非作业人员;b.所有活动,包括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c.所有设施,包括建筑物(自有和租用的)、生产用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等;d.所有作业场所,包147、括施工生产场所和影响生产活动的周边环境。4.3.3危(风)险源辩识的内容应包括:a.工作环境,包括施工场地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道路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b.平面布局,包括功能区布置(如生产区、生活区、临时设施区、材料堆放区等),有害物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安全距离等;c.交通路线,包括临时便道,各施工作业区到作业面、作业点的相连通道,与外界的交通道路等;d.建筑结构。包括结构、防火、防爆、防雷击、运输(操作、运输、检修)、通道、闸门、卫生设施等;e.施工工序,包括物资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148、控状态、塌方、高空坠落等;f.施工设备,包括机械类的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或操作;电器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或操作、静电、雷电等;大型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吊车等);特殊装置(如锅炉、氧气瓶、乙炔瓶、油料库、危险品库等);g.有害部位,包括粉尘、毒物、噪音、振动等作业区;h.相关设施,包括办公设施、事故应急设施、生产辅助设施、生活卫生设施等;i. 管理行为,包括制度缺失或不健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j. 员工状态:包括从业人员心理和生理因素,以及人机因素等。4.3.4 开展危(风)险源辨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法进行:a.现场149、观察法:亦称经验判断法,是指危险源的辨识人通过对工作环境的现场观察,就其间是否存在危险源做出主观判断的方法。可通过与员工、相关方交谈,观察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察看车辆、机械、设备使用,施工、办公、生活用电、用火等管理情况,调阅资料(包括以往的事故事件记载)等方式进行。b.安全检查表法:亦称SCL法,是指危险源的辨识人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某一工作环境内的作业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以辨识其间是否存在危(风)险源的方法。安全检查表通常采用以下格式: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结果1234注:安全检查表中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由各级危险源辨识主责部门组织相关专150、业岗位人员、操作人员具体编制,并作为进行危险源辨识的依据。4.4风险评价4.4.1 风险评价应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亦称LEC法,依据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的大小,即危险程度 D = LEC。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取值应循序以下标准:a.发生事故可能性(L)取值标准见下表: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6相当可能0.2极不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0.1实际不可能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b.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取值标准见下表: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2每月一151、次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0.5非常罕见的暴露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取值标准见下表: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001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直接经损1000万元以上7伤残或或直接经损10100万元4039人死亡或直接直接经损3001000万元3重伤或直接直接经损10万元以下1512人死亡或直接直接经损100300万元1轻伤1105工日的失能伤害注:根据事故的定义,仅有财产损失列入危害辨识的范围时,按财产损失评价,其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固定取值为1。4.4.2 本制度所确定的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是基于主观经验的一种判152、断,各级风险评价人员在采用LEC评价法评价风险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研究修正,以充分考虑到当假定控制计划或现行控制措施一旦失败后所造成的后果,确保危(风)险源能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不受伤害和项目部财产不受损失。4.5风险分级4.5.1风险评价人员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和风险等级划分标准(见下表)确定风险分级,并将确定的风险等级在危(风)险源识别、评价、控制一览表中注明。D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备注7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5重大风险5007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4400500显著危险,需整改3100400一般危险,需注意2一般风险10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14.5.2重153、大风险因素判定准则:a.风险因素的风险级别为3级及3级以上(危险程度 D值大于等于400分)时,应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b.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风险因素,或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发生,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风险因素,应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c.曾导致本年度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风险因素,应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d.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认为应当列入重大风险因素的风险因素,应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4.5.3当相关风险因素被判定为重大风险因素时,风险评价人员应及时将其填入重大风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中。4.5.4当风险因素涉及危险化学品时,风险评价人员应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进行评154、价,风险评价项目达到GB18218标准时,应列为重大危险源,及时填入重大危险源控制清单并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有关部门。4.6 风险控制4.6.1分部各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在组织开展危(风)险源评价时,应针对每一项危(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计划,并填入危(风)险源识别、评价、控制一览表中。4.6.2 对于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同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送重大风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由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针对每一项重大风险因素的特性及风险控制原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控制策划,研究和确定对该项重大风险因素的控制途径和控制措施计划,并及时填入重大风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4.6.3 对于可155、能构成或已经重大危险源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由安全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估,出具相应的安全评价报告,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控制清单。4.6.4 风险因素控制原则和途径a.风险因素的控制,应严格遵循下表所列原则:风险级别风险程度控制原则五级不可容许的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为降低风险不限成本。即使以无限资源投入亦不能降低风险,必须禁止工作。四级重大的紧急行动降低风险三级中度的努力降低风险二级可容许的不需另外的控制措施,需要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一级可忽略的无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持记录注:风险控制原则,是风险控制的主导思想。b156、.风险因素的控制,应按照下表所列的顺序和途径:控制措施选用顺序风险程度人员防范降低风险消除风险个体防护管理控制措施技术控制措施将危害与人员隔离改用低危害性物质防止使用危害性物质4.6.5 风险控制的措施应包括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对于每一项重大风险因素,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组织对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确定控制途径和控制措施计划时,应包括以下内容:a.制定管理目标; b.制定控制目标;c.制定管理方案 ;d.编制运行制度;e.编制操作规程;f.编制作业指导书;g.强化现场监管;h.做好应急准备;i.保持现有措施。4.6.5对于每一项重大危(风)险源,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项登记157、和建立档案,及时组织编制或完善重大危险控制管理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相关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根据安全评价报告建议要求完善相关控制措施,明确专人进行现场检测监控。同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报送属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备案。4.7危(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相关信息管理和更新4.7.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督促同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下级相关单位采取适当的方式,如实向本部门、单位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告知工作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应急措施。适当的方式包括:a.及时对相关从业人员技术安全技术交底; b.及时在相关工作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设置危(风)险源158、告知(公告)牌。4.7.2危(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信息更新分为定期评审和动态更新两种情况。a.定期评审:各级安全部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信息的评审,并根据评审的结果对相关信息予以更新。b.动态更新:当有新的安全法律法规颁布或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已修订,项目部(部门)管理方针目标、管理区域、管理结构或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相关方有合理要求或抱怨时,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危(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信息进行更新。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1.目的依据为加强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159、全预控有效性,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据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3.工作职责3.1 项目经理对桥隧风险评估工作全面负责。3.2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桥隧风险评估工作。3.3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涉及到的评估工作负责。4.管理要求4.1 评估范围桥梁工程应包括以下范围:a.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b.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160、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c.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d.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e.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f.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4.2 评估方法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a.总体风险评估:桥梁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b.专项风险评估:当桥梁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161、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4.2.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可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执行。4.3 评估步骤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如下图:4.3.1 开展总体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162、析本项目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4.3.2 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桥梁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4.3.3 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通过对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中的风险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础上,确定重大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宜采用指标体系法等定量评估方法,对重大风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及损失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对照相关风险等级标准,确定专项风险等级。4.3.4 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163、风险等级在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4.4 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4.4.1 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成立评估小组,评估小组一般由项目部的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分部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工作仍由项目部具体实施。4.4.2 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4.4.3 当项目部没有类164、似项目的施工经验,或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的主要技术人员未参与过类似的工程项目施工,即项目部施工经验或能力不足时,可上报xx高速公路项目部,由xx高速公路项目部及分部所属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工作,也可委托行业内安全评估机构承担相关风险评估工作。4.4.4 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反映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4.5 实施要求4.5.1 项目部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165、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4.5.1 专项风险等级在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a.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xx高速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复评估。b.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相关制度对重大风险源开展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并在施工现场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c.分部经理或分部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d.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166、。e.当专项风险等级为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4.6 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4.7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应在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工伤保险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合法权益,保护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167、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工伤保险和职业病防治管理。职业病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3.工作职责3.1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3.2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是项目部员工工伤保险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和鉴定、工伤(含患职业病)人员岗位调整及相关待遇工作;3.3 xx高速公路168、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组织负责依法监督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并负责定期组织集团总部员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3.4 分部是落实工伤保险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主体,应设立和指定职能机构负责员工工伤保险、职业健康检查、工伤鉴定、职业病诊治、工伤(含患职业病)人员岗位调整和相关待遇落实等工作;3.5 项目部负责落实各项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措施,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并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员工正常的休息时间,依法为现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3.6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对有关职业健康防治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169、评价和申报,并负责对各类工伤(含职业病)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4.管理要求4.1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4.1.1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应依法组织与项目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项目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对于劳动关系不在本项目部的协作单位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项目部应督促协作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及时核查并备案其有关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相关证明资料。4.1.2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依法依规为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期限应满足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要求,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因故续延时,项目部应及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70、相应的续延手续。4.2 职业健康检查4.2.1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至少应每1年组织开展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4.2.2 对于从事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分部应及时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a.对于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从业人员和拟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从业人员,以及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及时组织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b. 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其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和频次,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执行171、,其中焊工、遂洞工程作业人员在岗期间应每2年检查一次。c.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d.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e.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f.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2.3 分部应指定专门机构及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的172、资料。4.3.职业病防治和劳动保护4.3.1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在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及操作规程时,应将有关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操作规程纳入其中,并有效组织实施。4.3.2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安排安全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严格按照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合理布局生产作业区域,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结合从业人员工作环境、工作性质为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以及劳动防护用品。4.3.3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每年应至少组织对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属173、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建立、健全项目部职业卫生工作档案。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施工作业场所,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保证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3.4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结合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和作业场所以及工作岗位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和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使其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4.3.5 对可能会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xx建174、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相关部门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对于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设置应急报警装置、防护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应急救援设施和必要的泄险区或避难所,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相关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相关应急设施设备。4.3.7 任何单位及领导都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也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75、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给予其适当岗位津贴。4.4 职业病诊治和统计报告当发现从业人员已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到急性职业病危害时,分部应立即组织将其送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和救治。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对于疑似职业病病人,分部应及时安排对其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严禁任何单位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对于已确诊的职业病病人,分部应及时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于已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职业病病人,综合办应及时将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176、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分部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向xx高速公路项目部和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报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177、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3.工作职责3.1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4.管理要求4.1分部所属项目部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4.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分部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批准。4.2.2 劳动178、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a.安全帽;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d.安全带;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分部集中统一采购;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c.合规性原则,对于179、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到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资格的定点生产项目部或经营单位购买,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简称“三证一标志”)进行逐一检查和核实;d.质量优先的原则,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应“货比三家”,在确保产品质量与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适当考虑采购成本;e.就近采购原则,以保证采购供应和售后服务的及时性。4.2.4 新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或发放使用前,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应及时组织本单位相关安全技术部门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及其防护功能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入库或发放使用。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员应及时办180、理退货手续,严禁入库或发放使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应及时收集汇总和保存所有与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有关的各种记录和资料,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三证一标志”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证明等资料,并及时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记录表,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台帐。4.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分部应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特殊情况时,可以按约定收取必要的抵押金,并按约定条件及时返还抵押金。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前,发放人员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质量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认,保障其质量和防护功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劳动181、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a.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b.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c.对于接触各类粉尘的作业人员,项目部应为其配备符合规定的防尘口罩,严禁将纱布口罩作为防尘口罩使用。d.对于在施工作业中存在割、磨、烧、烫、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作业人员,分部应根据实际需要,182、为其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防护手套。e.对于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应按期更换外,每次使用前应督促使用人对其绝缘性能进行检查,并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绝缘性能复测。f.对于在作业中眼部可能受到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作业人员,项目部应为其配备防冲击眼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普通玻璃镜片的眼部防护用品。 g.对于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项目部应根据其经常进入或允许进入的生产区域特点,为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h.对于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项目部除了应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183、急使用。同时,项目部还应指定专人和采取专门措施,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i.对于建筑、桥梁、工业安装等高处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架设安全网,作业人员应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合理选用和佩带相应种类的安全带。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和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a.劳动防护用品应直接发放到从业人员本人,从业人员应本人亲自领取,并签字确认,严禁由他人代领或代签字。b.因工作需要调换岗位时,劳动防护用品应随从业人员岗位的变动而变动,并由从业人员及时办理防护用品的变更手续。对于退职或退场的从业人员,应及时退回其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c.从业人员领取劳动保护用品后,应对其妥善保管,避免损坏或遗失。若因个人恶意或过失导致劳动保护184、用品损坏或遗失的,从业人员应负责相应赔偿,并重新申请领取。d.劳动保护用品应专物专用,严禁挪作他用。e.当劳动保护用品达到或超出规定的使用期限时,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退旧领新”的原则,退还到期或超期的劳动保护用品,并重新领取新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负责发放的人员应及时、如实填写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表,并由劳动防护用品领取人本人签字确认,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档案和台帐。4.4 对于损坏和达到或超出规定的使用期限劳动保护用品,应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好专兼职人员统一收回,集中报废销毁,并做好相关记录。4.5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部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施工作185、业现场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时纠正和处理。应急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完善项目部应急管理体系和预案体系,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xx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以及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与装备配备和事故应急管理。3.工186、作职责3.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以及相应的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3.2分部负责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以及相应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的配备和管理。4.管理要求4.1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和“统一领导和协调、分级响应和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部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体系,分级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高速公路项目部和分部的预案应上下衔接。4.2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187、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三类应急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应与属地政府部门和所涉及到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4.2.1 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应针对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危险因素种类众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多样的实际情况而制定。4.2.2 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应针对某单一种类的危险因素,或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某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而制定。4.2.3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应188、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应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而制定。4.3 应急预案的编写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4.3.1 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4.3.2 应充分体现当地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4.3.3 应加强预案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持预案的相互衔接、支持和配合。4.3.4 应符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4.3.5 预案编制格式要规范合理,内容要简洁规范,措施要具体详实,具有可操作性。4.3.6 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189、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4.4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按照成立预案编写小组、风险分析研判、应急能力评估、编写应急预案、评估与审批五个步骤进行。4.5 应急预案的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其审批、发布及备案应符合以下程序:4.5.1 分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经分部所属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评审同意后,应由分部所属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发布并报监理进行审批。分部所属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备案。4.5.2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评审后,由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签字发布。190、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应报项目部和建设单位备案。4.6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应建立应急预案档案,并填写应急救援预案汇总表做好预案登记工作。4.7 应急预案发布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及防范能力。特别要强化相关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能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相应的应急职责、程序和处置方案。4.8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将急预案培训工作纳入到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中统一组织实施,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4.8.1 应急预案演练可分为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综合预案演练主要指191、跨部门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演练,专项预案演练主要指应对单一种类突发事件的演练。4.8.2 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演练至少应每年组织1次,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至少应每半年1次,重点管控的重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应急预案应每月组织一次。4.8.3 应急预案演练前,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或演练实施方案,演练过程中,应及时填写应急行动记录表。4.8.4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审,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审报告和演练总结报告。评审报告应重点对演练的组织过程、应急反应能力、资源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192、并提出对急预案的修订意见。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演练基本概要,演练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以及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等。4.8.5 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和总结报告,以及记录演练实施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应及时归档保存。4.9 应急预案应至少每年修订一次,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4.9.1 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4.9.2 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4.9.3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4.9.4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已经调整的;4.9.5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4.9.6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193、报告要求修订的;4.9.7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4.10 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及时向备案单位报告修订情况,并按相关程序重新备案。4.11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根据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既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据公路交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额,按照5000万元以内不少于15人,多于5000万元时每增加3000万元再增设5人的标准,指定和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建立与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日常训练。必要时,分部通过与属地社会专业机构或其他项目部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的方式,寻求外部应急救援资源来保障项194、目部及施工现场的应急需要。4.12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根据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既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与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相适应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并指定专人建立登记台帐,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状态。4.13当施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范围,严格按照既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级响应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并适时终止应急响应程序。施工现场发生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以上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时,分部经理应立即启动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195、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全力以赴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或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总监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4.13.2 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向集团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总监报告。4.13.3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故向属地安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后果及影响范围及时启动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对应级别的响应程序。特殊情况或情况紧急时,项目现场负责人可以越级直接向xx高速公路项目部和属地安监部196、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4.13.3 当事故可能造成或者已经造成较大及其以上事故等级时,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应立即启动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响应程序,由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主要负责人亲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接受政府相应事故调查组的调查。4.14 当事故现场险情已经排查,人员搜救、处置等救援活动已经结束,被困人员已经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妥善安置时,已经启动的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方可终止。4.15 当事故调查结束或应急响应程序终止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对各自在整个事故应急过程中的职责落实、职能发挥、工作效率、协调配合、现场处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分级197、分别组织编写事故应急工作总结和事故应急评估报告,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实事求是地修订完善各自的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项目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统计行为,完善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依据安全生产法、统计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4103号)和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及档案管理工作198、。3.工作职责3.1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3.2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主要负责人负责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3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填报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和统计月报表。4.管理要求4.1事故报告施工现场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向分部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或安全总监报告;分部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或安全总监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xx高速公路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或安全总监报告。4.1.2 xx高速公路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发生后1199、小时内,应立即组织分部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要求,同时向建设单位和负责项目安全监管的属地主管安全机构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时,发生事故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和负责项目安全监管的属地安全机构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a.事故发生单位的经济类型、基本情况;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c.事故简要经过;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或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e.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和性质的初步判断;f.应急抢险救援的基本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g.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1.5 当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200、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分部应及时向xx高速公路项目部、建设单位和负责项目安全监管的属地主管机构补报。4.2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应指定1名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填报人,负责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表样式、填报内容和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填报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月报表和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年报表。事故快报表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或属地安全监管机构认可的时限内及时报送。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01、统计月报表的统计期为上月1日至月末。分部应在每月底以前向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报送当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月报表,并在每年1月5日前向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报送上一年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年报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月报表和年报表必须按照“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的原则逐月按时报送,即使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也必须报送零事故报表。4.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表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必须签字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4 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联动机制,扩展信息渠道,提高事故报告的准确202、性和时效性,确保事故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4.5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和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相应的应急相应工作机制,保证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有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1.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规范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xx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项目部情况,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203、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生产安全事故内部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3.工作职责3.1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组织造成人员轻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内部调查处理,并接受和协助政府对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3.2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应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并接受和配合各类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痕迹资料。4.管理要求4.1 调查处理程序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后,除依法接受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外,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应同时组成事故内部调查组进行事故内部调查,进一步分析项目部体系内部的原因。4.1.2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内部调查专家库204、,成员由xx高速公路项目部及分部所属项目部的技术、生产、安全系统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4.1.3 事故发生后,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应根据事故类型,从事故内部调查专家库中抽选相关专家参与,并通知相关公司工会派人参与,共同组成事故内部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内部调查组组织一般由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或安全部负责人担任。4.1.4 xx高速公路项目部事故内部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a.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b.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c.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d.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e.提交事故调查报告。xx高速公路项目部事故内部调205、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委会提交事故内部调查报告,事故内部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事故发生项目(车间)基本情况;b.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c.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d.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e.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f.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附相关证据材料,调查组组长、成员应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xx建工集团安委会在收到事故内部调查报告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批复意见及事故调查报告应下发至事故单位和及相关下属单位。4.1.7 调查结束后,集团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或安全总监及安全部负责人应会同事故发生分206、部所属公司纪委、工会相关人员对分部所属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戒勉谈话,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集团各部门和下属项目部。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后,分部应在一个月以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并在xx建工集团安委会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和xx高速公路项目部相关奖惩制度,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决定,并上报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备案。事故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部所属项目部在做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召开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参会人员应包括分部所属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所有207、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及相关责任人,同时,xx高速公路项目部应派人到会进行监督评价。项目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应包括以下内容:a.通报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和责任判定;b.通报责任人处理决定;c.发生事故的项目责任人汇报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汇报其对事故的认识和从事故中得到的教训;d.相关事故责任人汇报自己对事故教训的反思认识,并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措施意见;e.分部所属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领导部署安排事故后续整改工作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f.分部所属项目部认为应当补充的其它会议内容。4.1.10 分部所属项目部应在事故警示教育会召开后10208、个工作日内,向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提交有关事故整改和类似事故防范措施的方案,并在方案提交半年后向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汇报具体落实情况及效果评价,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在对其进行年度管理绩效考核应重点核查。事故整改和类似事故防范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a.事故现场整改情况及效果;b.分部所属项目部或项目部暴露出的安全管理缺陷;c.针对安全管理缺陷拟采取的工作改进措施(应包括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方式、手段和时间表)。4.2 事故内部调查责任划分原则4.2.1 事故内部调查组应根据认定的事故经过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后,明确认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并在直接责任209、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明确认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4.2.2 确定事故责任者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a.因技术方案上的设计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方案制定和审批者负主要责任;b.因未做施工(生产)工艺交底或交底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由交底负责人负主要责任;c.因制造、安装、施工、检修方面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制造、安装、施工、检修者负主要责任;d.因违章指挥或组织不当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主要责任;e.因未即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而引发的事故,由有关管理者负主要责任;f.因未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而发生的事故,由执行者、组织者和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共同负主要责任;g.因210、管理不善,发生重复性事故,由有关领导负主要责任;h.因违反规定或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4.2.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首先追究领导责任:a.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而发生的事故;b.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事故;c.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考试合格即分配上岗而造成的事故;d.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造成的事故;e.劳动组织安排不合理,员工因过度疲劳而造成事故;f.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和防范措施,导致事故扩大、伤害程度加剧或重复发生的事故;g.不及时整改隐患、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造成的事故;h.在组织各种危险作业时,没有211、制定相应安全措施而发生的事故。4.2.4 对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作业人员是否负主要责任,要综合考虑其从业资格、从业时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条件、是否受到他人强令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等因素认定,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4.3 其它规定4.3.1 事故发生后,分部所属项目部和项目部在积极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应注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封存与事故相关的档案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212、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3.2 分部所属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调查组及xx高速公路项目部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并按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和拒绝调查组开展工作。4.3.3 分部所属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4.3.4 分部所属项目部和项目部除积极抢救受伤者外,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事故伤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抚恤及善后处理,做好相关人员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利因素,确保社会稳定。事故发生后,xx高速公路项目部及分部所属项目部应及时做好事故台帐,收集整理归档事故档案。分部所属项目部、调查组及相213、关人员都有维护事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负责事故处理的部门应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将事故档案移交xx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归档。生产物资堆放和储存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现场生产物资堆放和储存管理,避免物资在堆放、储存过程中发生损坏、变质、丢失,预防安全事故,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施工现场各类生产物资的堆放和储存管理及监督检查。3.工作职责3.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会同设备物资部制定214、本制度,并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4.管理要求4.1工程开工前,分部所属项目部应根据现场所需各类生产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按照“统筹规划、保证安全、有利生产组织”的原则,依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划分和布置各类生产物资的堆放场地和仓库。4.2 生产物资的堆放和储存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对于采用露天落地堆放的物资,应遵循 “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防雨防潮”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保证地距、墙距、垛距、顶距符合要求,并采取必要的遮盖措施;对于采用库房存放的物资,应遵循“分门别类、方便盘点、通风良好”的原则,根据仓库条件,按照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分类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货号明显,成行成列,堆215、放整齐。4.3 各类生产物资堆放和储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钢材堆放的基本要求a.各类钢材进入现场应分规格堆放在钢筋加工棚旁边的指定位置,并在每种规格的钢筋上挂上规格标识牌;b.各种钢材堆放处应设置防雨设施,以防止钢材生锈;c.所有钢筋应堆放在专用的支架上,支架下面应铺上碎石,碎石应应经过必要夯实或压实处理,支架上面应铺垫上木方,支架四周立杆应稳固;d.钢筋加工场内钢筋头等杂物应每班及时清理;e.钢筋堆放场地应排水通畅。水泥储存的基本要求a.水泥库房应尽量密闭;b.袋装水泥存放时,底部应垫高并离地面30厘米,四周应离墙30厘米以上;c.袋装水泥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0袋;d.临时露天暂存水泥应采用防216、雨篷布遮盖严密,底部也应垫高,并用油毡、油纸或油布等材料做好防潮措施;e.入库的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场日期分别堆放,并做好标识。砂石料堆放的基本要求a.砂石料堆放场应设置在搅拌站内,堆放场地应做硬化处理,周围应设排水沟;b.进入堆场的砂石料应按不同规格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其他生产物资堆放的基本要求a.凡进入工地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模板、沥青等其他物资,应分别在各作业区指定场地内整齐堆放,严禁随意乱堆乱码;b.当使用完毕拆除后的钢管、扣件、模板等其他物资均应堆放整齐,若不再需要使用时,应及时将其转移到工地指定的堆放场地堆放整齐。c.对于使用数量不多的有关配件、土工布、油料等应设置仓库及货架217、存放,并分类号编号定位。4.4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或专职物资管理人员应督促仓库管理员及时做好仓储保管物资的入库、出库凭单整理和登记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编报库存日报和库存月报,建立健全物资堆放和储存管理台帐。4.5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或专职物资管理人员应每季度定期组织对现场各类生产物资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实地查点物资的规格、数量是否与账面记载相符,并填写生产物资盘点表。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时,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账。4.6分部所属财务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做好年终盘点和抽点工作,定期与财会部门对账,保证账表、账账、账218、物相符。4.7分部安全部应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各类生产物资堆放和储存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产物资是堆放和储存应满足以下安全文明管理要求:生产物资储存仓库内应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使用明火及碘钨灯取暖;严禁在非专用仓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资;应及时做好生产物资堆放区域和储存仓库的清理、清洁工作,保证场容和库容整洁、卫生;应切实做好生产物资堆放区域和储存仓库“十防”工作,即防火、防爆、放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蛀、防漏电;应建立和健全生产物资堆放区域和储存仓库出入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物资堆放区域和储存仓库;应经常检查生产物资堆放区域和储存仓库的灯具、219、电线、电器开关、消防器具及消防设施等,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排除,严禁任何人擅自挪动或挪用生产物资堆放区域和储存仓库内的消防器具及消防设施。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1.目的依据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全面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11229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云发2008178号)和220、xx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云厅发20148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岗位职责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工作目标制定与分解、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环节。3.工作职责3.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建立、修订和解释本制度。3.2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在制定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机务员等岗位和部门的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考核业务工作业绩,追究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4.管理要求4.1xx建工xx221、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必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分头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4.2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在明确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机务员等岗位和部门的岗位业务工作职责与工作目标、指标时,必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同时明确和考核其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目标、指标;4.3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项目经222、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机务员等岗位人员和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完成业务工作目标、指标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相应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对于有交叉的工作和分工不明确的工作,应由第一责任人指定责任领导,杜绝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出现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行为。4.4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必须层层分解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4.5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在开展各种创先争优活动时,必223、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作为重要依据。对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各级干部和员工,必须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失责、渎职行为或监督不力的干部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1.目的依据为全面推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切实强化现场安全安全管理,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和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xx省公路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建专20131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224、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开展公路工程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3.工作职责3.1分部负责组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策划、实施和考核评价;3.2分部项目经理负责“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4.管理要求4.1分部应分别成立“平安工地”创建与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对“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考评和监督管理。分部“平安工地”创建与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应由分部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总工程师和安全总监应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担任成员;“平安工地”创建与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宜设置在安全部。4.2分部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安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225、时,必须把“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要求纳入总体部署中,统一策划,重点安排。4.3分部应通过“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逐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程度,杜绝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4.4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进行具体工作策划,编制“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xx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细化工作指标和责任,将各项工作内容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提出具体的工作完成时限。“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方案应按相关程序审核,并经监理等单位批准后,应及时报项目部安全226、部门备案;项目经理应认真组织所有相关人员全面学习“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方案,并做好全员交底。4.5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分部应加强对“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定期或经常性地采取举办专题讲座、设置黑板报及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做好“平安工地”创建发动宣传工作,为创建活动有效开展打下扎实基础,争取做到人人熟悉创建工作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4.6分部要通过“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到生产一线,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全面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逐步提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4.7分部应定期对 “227、平安工地”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分为月度自评、季度考评、半年考评、年度考评和工程完工考评。月度考评每月组织一次,由分部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自评;季度考评、半年考评、年度考评和工程完工考评分别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上级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实施“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考评组应提前编制考评方案,并严格对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及相关考核评价表进行检查评分,考评内容应主要包括:a.安全责任制度建立、落实、完善情况;b.各班组设立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人员)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c.安全生产责任、三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 安全技术措施、风险源评估、危险228、性较大施工专项措施、 设备、设施、用电、交通、防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安全例会、设备运行检查台帐、作业人员登记、安全检查整改等安全内业台帐建立情况; d.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转岗教育、临时用工教育等情况;e.作业场地平整、材料堆放、施工照明、通风、用电线路设置、管路布置、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遵章守纪、防护用品使用等施工生产现场管理情况;f.危险施工场所控制情况;g.机械设备、机动车辆、临时设施、防护设施等安全状态; h.各类安全警告标志设置及管理状态。4.7.4“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考评组应编制考评报告,及时向xx高速公路项目部、分部所属项目部、监理及建设单位汇报考229、评结果。4.7.5工程完工考评,应结合半年考评、年度考评结果,综合行业监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的检查考评结果,并参考项目部平时考评情况,综合得出评价结果。4.7.6对于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考评组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严格按标准要求班组限期整改。4.8 分部必须将“平安工地”考评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考核及奖惩兑现工作中。交接班管理制度1. 目的依据为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项目部各类工作交接行为,依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连续倒班或中间换班的各种工作交接活动。主230、要包括设备操作人员交接班、生产作业班组及人员交接班、危险性较大工程现场安全监督人员交接班及值班门卫交接班等活动。3. 工作职责3.1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3.2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公室(稳定办)负责对项目部办公区域值班门卫交接班活动进行监督考核;3.2 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各种设备操作人员交接班、生产作业班组及人员交接班、危险性较大工程现场安全监督人员交接班及值班门卫交接班活动进行监督考核。4. 管理要求4.1 接班准备4.1.1 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接班现场或岗位;4.1.2 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提前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观察和检查设备运231、行情况,并做好上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4.1.3 对于准备接班的生产作业班组,班组长提前召开班前会,并做好班组人员的考勤。4.2 交班准备4.2.1 交班人应及时在规定的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点检和生产任务情况,要求字迹清楚,记录完整;4.2.2 交班人应将所用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有关资料全部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并做好本岗位辖区内的文明卫生工作;4.2.3 交班人应按规定提前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为下一班生产或工作创造条件。4.3 交接班内容应包括但部限于以下事项:4.3.1 上一班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所采取的生产工艺、工作程序; 4.3.2 上一班有关设备使232、用及运转情况,并特别说明相关生产工具、备品备件的数量,所处状态;4.3.3 上一班是否发生了事故或异常情况,并特别说明导致事故或异常发生的原因和处理情况;4.3.4 上一班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相关问题,并特别说明哪些问题上一班已经得到解决,哪些问题需下一班继续解决;4.3.5 上一班作业或工作过程中接到的上级领导和相关方的有关通知及要求;4.3.6 上一班生产和设备维护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4.3.7 下一班生产或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4.4 交接班应在现场面对面地进行,应坚持“五清”原则,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并形成书面交接记录。交接班记录经交接班双方确认无误后,应分别在交接班记录233、上签字,并由接班人员妥善保管。4.5 在交接班工作中,当接班人未能按时到达,或紧急事件还正在处理过程中时,无论任何理由,交班人都不得擅自离开,必须坚守岗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调度人员汇报情况,请示解决办法。4.6 在交接班过程中,交班人应坚持 “五不走”原则,即:原始记录未记好不走,交接班工作未交接好不走;设备设施及工具未整理好不走,物料存放不整齐不走,现场未清理好不走。4.7 在交接班过程中,当接班人发现交班人未按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交班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交班人及时纠正或补齐相关记录,否则应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或调度人员汇报情况,请示解决办法。4.8 交接班记录经双方签字后,严禁任何234、一方擅自做任何涂改。确需涂改时,必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注明理由,并经双方重新签字确认。4.9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公室(稳定办)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办公区域值班门卫的交接班活动进行监督考核。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各种设备操作人员交接班、生产作业班组及人员交接班、危险性较大工程现场安全监督人员交接班及驻地值班门卫交接班活动进行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安全警示标志使用及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管理,保证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规范项目部安全警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235、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安全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有施工现场及其他有必要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安全的场所中安全警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3.工作职责3.1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并负责对项目部内安全标志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4.管理要求4.1安全警示标志牌的采购管理安全警示标志牌应由分部集中统一采购或制作。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牌的采购、保管和使用发放登记工作,并定期填写安全警示标志牌购置记录汇总表。工程开工前或各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负责236、现场施工管理的施工员应会同专职安全员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牌使用计划,报分部统一按需采购或领用;分部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牌采购、保管和使用发放的机构或人员应根据各项目部及施工员提交的安全标志使用计划,结合库存情况,及时采购和提供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4.2 安全警示标志的基本要求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分部负责采购(制作)和提供安全警示标志牌的人员应熟悉各种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的含义及要求。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其中:a.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b.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c.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237、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d.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制作和使用安全警示标志时,为了使安全色更加醒目,一般应使用黑、白两种颜色作为对比色(也称反衬色)来突出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其中:a.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b.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c.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d.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4.3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设置原则在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各楼层楼梯间及转角处,应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牌。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牌的指示箭头指向通往238、紧急出口的方向。;在保持通行的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的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警示标识牌;在存在触电危险的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临时用电设施附近或相关作业场所内,应设置“当心触电”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4.3.4 在存在机械伤害危险的各类机械设备上或作业场所内,应设置“当心机械伤人”等安全警示标志牌;在存在高处坠落危险的楼层临边、平台临边、脚手架、钻孔、井巷、基坑、溶洞、陷坑、水池及泥浆池边等部位,应设置“当心坠落”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在存在物体打击危险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区域等部位,应设置“当心物体打击”等安全警示标志牌;在239、施工现场入口处、雷击高危区、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存放处,以及其他存在各种施工风险的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4.5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设置要求安全警示标志牌应设在危险部位和区域内最醒目的位置。标志牌的正面及其周围不得有妨碍人员视线的障碍物。安全警示标志牌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使用用最少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方向指示标志牌应设置在大众通道上所有转弯、岔道路口,并按最短路线原则指向目标地。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设置,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度接近90。对于施工240、中需要保通的道路,在道路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时,应根据交通法规要求在距离施工点有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并充分考虑道路拐弯和晚间视觉及光线等因素。对于沿线开挖的洞口四周除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线外,夜间还应挂设红色警示灯。对于存在触电风险的区域或部位的安全标志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的标志牌。多个安全警示标志牌需同时设置在同一部位时,应遵守以下规定:a.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0.2倍的间隙;b.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c.同一根标志杆上,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最多不得超过4个;d.应按照警告241、标志(三角形)、禁止标志(圆环加斜线)、提示标志(正方形)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e.正方形和其它形状的标志牌共同设置时,正方形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其它形状的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f.两个或多个三角形(圆形)标志牌或三角形、圆形、正方形标志牌共同设置在同一标志杆时,各标志牌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g.两个正方形的标志牌设置在一个标志杆上时,两者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安全警示标志的尺寸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49-2008)的要求。4.6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方式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一般应采用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242、三种方式:a.附着式:即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b.悬挂式:即采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牌悬挂在相应位置上;c.柱式:即将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竖立于其指示物附近。对于附着式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当采用用钉子固定时,一般情况下圆形和三角形标志牌至少固定三点,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牌至少固定四点,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当采用胶粘贴时,应将标志牌背面涂满胶或将其边缘、中心点涂上胶固定。对于悬挂式设置的安全标志牌,至少应采用两根悬挂杆(线)悬挂,悬挂后不得倾斜。较轻的标志牌应配备上较牢固的支架后再悬挂。对于柱式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应采用螺栓、管箍等将其牢固地固定在标志杆上。4.6243、安全警示标志的现场管理分部所属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职民工驻地的安全警示标志牌进行设置、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及时填写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清单项目现场专职安全员应会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督促相关施工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牌进行设置、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及时填写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清单。施工现场和职民工驻地所设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牌未经现场专职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项目现场专职安全员应会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督促相关施工队及时对施工现场变形、污损的安全警示标志牌进行整修或更换。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时,应对施工现场和职民工驻地安全警示标244、志牌的设置、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项目部从业人员管理,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xx省劳动就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3.工作职责3.1分部综合办负责项目部人力资源储备和人员配置,并根据工程项目实际配备所属项目部人员;3.2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的具体管理工作。4.管理要求4.1劳务派遣人员的招收由分部综合办和项目部根据因工作需要,提出用工数量、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并与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意向性协商后,统一报xx高速公路项目部综合办审批。劳务派遣人员由分部综合办集中统一管245、理,项目部等用工单位具体负责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管理。4.2从业人员持证管理xx建工xx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所有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按国家及行业规定持证上岗。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部负责人、安全总监应取得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人、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相关施工管理员应取得施工员技术资格证书,资料管理员应取得资料员技术资格证书,试验员应取得试验员技术资格证书,测量员应取得测量员技术资格证书,造价员应得造价员资格证书,其他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取得246、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队伍中劳务工人应取得相应工种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相关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4.3从业人员取证管理 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指定一名证书管理员,负责取证管理工作,定期清理人员的持证情况,制定取证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取证培训、考试报名。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证书管理员应取得统计信息员资格证书。证书管理员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取证培训与考试报名、取证及换证情况等工作档案。4.4证书管理的要求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负责相关领导、员工职(执)业资格、职称、技术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书的统一保管。247、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应每季度向xx高速公路项目部综合办报送从业人员持证情况表,动态更新数据。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证书借阅管理制度,证书管理员应建立证书借阅登记台账。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人力资源证书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证书的有效期,并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提前组织做好继续教育、到期复审验证、延续注册等工作。xx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管理员应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办理相关人员证书的调入和调出变更,并及时做好证书的遗失补办、污损换证、注册注销等工作,加强证书的动态管理。4.5临时用工和实习生管理及其他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临时工应按规定履行临时用工手续248、,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对于实习人员,应由分部综合办与实习人员所到项目部或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协调,并由项目部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对实习人员进行监管、指导,监督其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应及时组织对临时用工和实习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禁安排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临时用工人员和实行生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工作。协作单位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对协作单位的管理,并督促协作单位诚实守信,服从管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xx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第四分部对协作单位进行资格预审249、选用、续用等环节的管理。协作单位是指为施工现场提供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和劳务作业分包,以及与设备物资供应、物流运输及吊装、安装等相关工作的单位,包括专业施工企业、劳务公司、设备物资供应商、运输物流企业和相关设备物资吊装、安装等单位。3.工作职责3.1项目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3.2xx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第四分部负责实施对相关协作单位的资格预审、评审、选用及续用管理等工作。4.管理要求4.1协作单位的资格预审和评估项目经理部分包管理负责人或采购经办人员在实施采购前,应对拟选用的协作单位进行先期调查和资格预审,重点掌握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满足相关要求的管理能力,并将符合预审条件的拟选协作单位250、名单及相关资质情况报告项目经理。相应的资质条件主要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等是否齐全、有效。项目经理应组织分包管理负责人或采购经办人员、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等共同组成调查评估小组,对拟选协作单位实施进一步调查评估,并形成书面调查评估结果及建议。4.2协作单位的选用项目经理部分包管理负责人或采购经办人员应根据调查评估小组的调查评估结果及建议,形成书面的协作单位选用申请报事业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项目部生产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部协作单位选用申请审核同意后,应报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批准;项目部分管生产251、副经理批准后,项目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批准选用的协作单位列入合格协作单位名录,并督促项目经理部建立该协作单位档案。协作单位档案的内容应包括资格预审、调查评估、业绩评价、续用记录等资料。4.3协作单位的续用分包管理负责人或采购经办人员要定期识别与协作单位有关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措施,防止发生因协作单位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对协作单位进行续用评价,续用评价由分包管理负责人或采购经办人员、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等共同组成评价小组,重点针对对协作单位的合作业绩和信用进行评价。续用评价合格的协作单位可以续用,续用评价不合格的协作单位严禁续用;项目经理部分包管理负责人或采购经252、办人员应将续用评价结果及时存入协作单位档案。4.4对协作单位的管理项目经理部在与协作单位签订协作合同时,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与协调,并督促其依法为其人员、设备等购买工伤保险及其它意外保险。必要时。应在合同中约定并从其工程价款中留取一定比例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部应经常对协作单位的现场人员进行检查和审查,严禁协作单位使用无相关资格证书和老、弱、病、残的人员及童工;协作单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需要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时,项目经理部应督促并配合其组织专项措施或施工方案的边审批及专家论证;协作253、单位正式开展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有关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应对其开工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准许其组织施工;严禁协作单位对所承担工程项目进行转包。对不服从项目经理部管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管理混乱的协作单位,项目经理部必须及时与其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列入不诚信协作单位名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协作单位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并要求其定期参加相关工作例会,及时向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部应监督协作单位依法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部应将协作单位档案及时移交生产管理部门保存。5254、.相关制度5.1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管理5.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3生产物资堆放和储存管理制度5.4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6相关记录合格协作单位名录7.合格协作单位名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和内容为了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xx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和解释。3.定义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255、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256、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4职责4.1分部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分部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分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成员接到257、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复单报告分部安全部;部门负责人负责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4.2安全员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4.3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4.4项目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5工作要点5.1隐患自查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项目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项目、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现场,督促258、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5.2 重点部位“十必查”项目部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一是重要生产区域、原料和钢筋加工区、临时用电、加工区、供油、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联锁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制动装置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五是设备检修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六是项目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259、落实情况必查;七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八是项目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九是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十是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查。 5.3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项目部应建立现场负责人、分部所属项目部、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项目部领导;项目部当月排查260、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6、重大事故隐患管理6.1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和评估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安监局报告,由县(市、区)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局,由省辖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6.2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261、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分部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7、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7.1项目部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经营收入中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二比率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7.2项目经理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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