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档案财务7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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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887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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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档案、财务)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1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5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14四、泼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1、 建管局工作职责242、 机关工作制度253、 办公室职责264、 工程科职责275、 质检科职责286、 财务科职责297、 安保科工作职责308、 财务工作制度319、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310、 接待管理方法3411、 汽车及驾驶员管理方法3512、 休假及请假制2、度3613、 因公出差规定3714、 质量管理规定381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5216、 档案管理规定55五、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验收办法61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促进灌区良性循环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灾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家决定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用于以节水为中心的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的建设。为保证建设项目按计划全面完成,根据水法、水利产业政策等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灌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3、位所做的前期工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和健全的组织机构。第三条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要充分体现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重点安排前期工作做得好、项目管理好、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的项目。第二章 建设内容和目标 第四条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渠首工程、干支渠(流量在1m3/s以上)及其建筑物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支渠以下渠道及建筑物由地方安排投资建设。第五条 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改善和适度扩大有效灌溉面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第三章 前期工作第六条 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属基本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划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4、制。第七条 灌区管理单位在批准的总体规划基础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厅(局)共同组织审批,并列入本省基本建设计划。第八条 在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包括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加快水价改革等促使灌区良性运行内容。 第四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第九条 灌区管理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厅(局)共同审查后,于当年3月份前联合上报。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项目应提交经审批的以下文件和材料:1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2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和改革进展情况调查表(附后)。3项目年度可行性5、研究报告及省级审查意见(含省级项目主管责任人)。4省级有关部门对承担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根据各省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和资金可能,经综合平衡后联合下达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第五章 资金管理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地方和灌区多渠道筹集,其中中央与地方配套比例为:东部地区1:1.5,中部地区1:1,西部地区1:0.5。第十三条 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六章 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灌区管理单位在已批复的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报省级6、水利厅(局)审批后组织实施。单项工程设计要达到施工图的深度。第十五条 年度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责任人,由项目责任主体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第十六条 项目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第十七条 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要严格按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执行,依靠科技进步,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强管理,努力创造优质工程。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厅(局)要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监督,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检7、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对违反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第七章 项目验收第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自验,并向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省级水利厅(局)会同省级计委等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等资料要及时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 第八章 建后管护第二十一条 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保证工程充分发挥效益。第二十二条 灌区要积极进行管理8、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尽快建立起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第二十三条 项目完工后新增加的灌溉面积,要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9、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10、。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11、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12、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13、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14、-2000)。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 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1989)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15、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16、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17、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第二十四条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18、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 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19、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20、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21、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 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四)验收结论。(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一 总 则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22、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 基 本 规 定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23、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移交。 3、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24、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5、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三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1、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 工程文件25、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 (297mmX210n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 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26、的复印件。 (8)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X80mm。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9)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四 工程文件的立卷1、 立卷的27、原则和方法 (1) 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 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3) 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4)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案卷28、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2、卷内文件的排列 (1)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2)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3)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3、 案卷的编目 (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 页号从“1”开始。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9、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 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30、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4)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 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代号由档案馆填写。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31、 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5)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4、案 卷 装 订 (1)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32、用。 (2) 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5、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1) 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x220mm,厚度分别为20、30、40、50 mm。 卷夹的外表尺寸为310mmX220mm,厚度一般为2030 mm。 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2)案卷脊背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 五 工程文件的归档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2) 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33、,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2)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 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六 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1、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34、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 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 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 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3、 列入城建档案馆(室35、)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4、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5、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 (室)移交。 6、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建管局工作职责为确保泼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顺利进行,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职36、责。一、负责组织本灌区节水续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等工作。二、根据与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等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依法对项目实施合同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工程建设。三、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四、负责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建设好工程外部环境。五、严格按照年度实施工程批复方案,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进行工程现场建管与投资概算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依据监理审核工程进度,实行支付会审制度,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三个安全”。六、负责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组织施工单位制订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负责37、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七、负责组织竣工审计、编制竣工决算。八、负责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九、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组织本灌区年度工程验收工作。机关工作制度一、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自觉提高政治素养和技术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法规,做一名合格的工作人员。二、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发扬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积极投身于泼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三、忠于职守,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快速高效,工作不推诿、不扯皮,急事快办,树立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四、清正廉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滥用职38、权、损公肥私、以权谋私。五、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合理开支,不铺张浪费。六、团结友爱,相互尊重,工作中多沟通、多研究,生活中多关心、多谅解,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机关氛围。七、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五禁止”与“十不准”,上班时间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八、讲究卫生,保持和维护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九、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上的,要经过主管副主任批准,请假四天以上的,要经处主任批准,假条要交办公室登记。超假者要说明情况,同意后方能续假。假期满后及时办理销假,否则视为脱岗旷工。十、爱护公物,注意安全,言行文明,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办公室职责一39、办公室作为建管处综合科室,要当好领导的参谋与助手,协调好内、外部关系,搞好后勤服务工作。二、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根据施工需要和上级安排,组织好各项学习。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协助局领导做好建管处内部和外部的联系、联络。按照内部设置,协调各科室及监理、设计、施工之间的工作衔接。四、负责各项会议的筹备和安排并做好记录,做到周密、细致。五、负责局行政文件的起草及各项文件审查、核稿,做好来文登记处理工作安排打印发送。准确及时对来、往文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做好大事记的记录、整编工作。搞好档案管理,做到案卷资料的及时归档,不失密、不泄密。六、负责后勤服务工作,搞好伙食管理。负责40、车辆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做好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保证工作需要和处领导用车。七、负责来往接待,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做到热情、大方、服务周到。八、负责物品管理,按审批程序做好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和购置,做到购有计划,物有存档。九、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十、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工程科职责一、学习和掌握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及上级部门关于工程建设的批复精神。对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复核处理。二、负责起草专题报告,收集整理技术档案的归档工作。三、核实月进度实物工程量,签署月进度工程价款结算单。四、负责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起草、谈判、变更和终止过程中的技术工作,4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五、负责工程建设中有关施工工作管理,编制申报年度工程计划。六、负责对口单位的协调工作,参与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阶段工程验收及重大技术问题等事项的研究和审查。七、掌握工程进度、工程量、工程投资的完成情况,并编制和上报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八、负责组织对口单位竣工资料的编写及初审工作。九、完成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质检科职责一、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合同和技术规范情况,检查施工质量。二、组织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三、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上报质量监督42、部门认可。四、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对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组织监理进行复核。五、深入工地,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质量动态,并对质检资料、原材料、试样及设备构件进行抽查。搞好质检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六、进行质量认可,签署工程结算单。七、组织有关单位对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研究处理措施。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财务科职责一、严格执行财政部会计工作规范、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我处的各项规章制度,把财务管理工作真正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二、认真记账算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条理清楚,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三、加强对有关文件和会43、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为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竣工决算提供依据。四、加强以现金、支票、印鉴的安全管理,防止丢失、被盗和会计资料泄密。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掌握报销手续胡齐全以及单据的合法性。六、催促报销,及时清理欠款。因工作调动,离开建管局前要做到人走帐清。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安保科工作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认真做好建设阶段的环境协调工作,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二、协调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是事务,理顺工作关系,积极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三、妥善处理问题,主动化解矛盾。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落实情况。44、四、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司法部门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打击危害工程建设胡不法行为。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维护灌区的合法权益。六、全方位为工程建设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为建设保驾护航。财务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挤占、挪用水利建设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二、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在主任的领导下,由财务科负责办理,任何部门不得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等。财务人员要依法理财,努力学习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钻研财会业务知识,坚持原则,加强财务监督,遵守纪律,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各项财务工作任务,当好领导的参谋。三、按照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建设45、资金及时到位。四、报销业务的管理。各项业务支出报销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使用符合国家发票管理规定的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二)报销的发票须有经办人签字,处领导审签同意。(三)报销必须及时,不得久拖不报账。(四)财会人员须对各项支出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制度规定和建管处制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的支出,财务科有权要求经办人重新办理,直到符合要求为止。(五)报销单据经会计(或财务科长)审查后,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五、工程价款结算和管理。预付工程款的拨付: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经局领导同意,拨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15%。工程价款的结算:由施工单位填制付款申请,开具正式发46、票,经工程监理部门审查核定,建管局工程部门审查、局领导签字同意、财务科办理工程价款付款手续,同时,扣回预付工作款和应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按工程价结算总额的5%计算。工程价款结算要及时办理,确保工程形象进度和财务报表反映的投资同步。六、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各项结算制度,在国家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银行账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严格管理银行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一般情况不准使用空白支票,确需使用,要严格注销手续,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七、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条例,按规定存储和支付现金。除零星小额支出使用现金外,其他支出结算一47、律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严格禁止“白条抵库”和超限额库存现金。八、职工借支出款的管理。职工因公借支出款,须经局领导同意,到财务科办理借款手续。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对借款长期不报账,也不还款的,不再办理新借款。工程结束,所有个人借支公款全部结清。九、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科学设置账簿,准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登记账簿,做到月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会计信息数字准确、报送及时、真实完整。会计档案及时立卷归档,切实保管好,工程竣工后移交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泼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48、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水利工程建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二、各生产单位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思想,谁主管,谁负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证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要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五、督促、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接待管49、理办法为配合搞好泼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理顺、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特制定以下接待办法:一、接待原则:1、经领导研究,确有必要和必须接待的,方可安排接待。2、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接待范围:1、水利系统上级领导,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上级有关单位领导。2、地方党政部门领导。3、本局邀请来的客人。4、和本处业务关系密切的部门和为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三、接待标准:1、宴请厅级、水利部及淮委领导,每次每人50元(含陪同人员,不含烟酒,下同);工作餐每日每人30元。2、宴请处级领导,需在郑州或信阳安排的,每次每人40元;需在光山县安排的每次每人30元。3、其他人员在本处食堂吃工作餐,每人每天50、20元。4、需超标准或外地宴请及接待用烟酒种类,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四、接待手续:对外接待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填写接待工作单,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五、接待要求:1、接待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礼貌、热情、周到,熟悉接待业务,当好领导助手。2、招待服务人员要规范,做到室内外整洁,桌、椅、餐具干净。汽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一、汽车的使用和维修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二、汽车调用要优先保证处领导和工程用车,同时要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优先安排急事或要事用车。三、汽车驾驶员要遵守职业规范和交通规则,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服务质量,态度和气,随叫随到,遵时守点。四、严禁酒后开车,违者批评教育,造成交通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五、驾51、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内外卫生,注意车辆保养,提倡节约用油。六、职工带车外出要按时返回,对不能按时返回的,要事先与办公室联系,说明情况。七、汽车维修应先说明情况,后修车,2000元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2000元的由处领导研究确定,送修和报销时需有二人以上经手并附有修理部位的零件、材料和工时费用清单。八、全年不发生责任事故,年终给驾驶员发安全奖。若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伤亡或其它,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根据责任大小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九、车辆一般不予外借,须外借时,须由主管领导批准。休假及请假制度一、休假、请假:休假、请假必须坚持工作第一、安排得当的原则。休假不享受加班补助,但享受施工补助,请52、假不享受任何补助。二、休假安排:在保证正常施工情况下,可安排周末休息。不便在周末休息,可安排半月或一月休息一次,半月集中休息时间为4天,一月集中休息时间为9天。休息时间由各科室先提出意见,经办公室协调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三、请假制度:副主任请假需经主任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副主任批准,一般职工请假需经科室负责人批准,批准的请假条要送办公室登记。1、事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需越级审批,请假需有请假条和批准签字。2、病假职工在工地因病住院或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因公出差规定一、因公出差,须经领导批准。二、出差人员要做到办事高效、节约开支。三、出差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建管处的有关制53、度执行。四、带车出差,不再报销出租车票、公共汽车票等。不带车出差,严格限制乘坐出租车,确属需要,需注明原因。五、办事、购物时间掌握:带车:信阳不超过3天,郑州不超过4天。不带车:信阳不超过4天,郑州不超过5天。六、开会以会期为准,同时要考虑去回路上时间12天。七、办事时因对方的原因,如遇时间不巧或对方有事等延误时间要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 。八、因公出差办事、购物,不要一事一办,尽可能集中,减少人员、车辆外出开支。九、出差超过规定视为事假,不再享受补助。质 量 管 理 规 定1总 则11 为了加强对泼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54、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管理法规,特制定本规定。12 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13 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工程质量保修制。14 本项目工程建设接受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和河南省信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监督。15 信阳市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建设管理局批准成立的泼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该工程的建设管理,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16 中标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实行全面控制。17 中标的承包商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条例、规定、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以及55、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对承建的工程质量及采购的设备质量负责。 18 参建各方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豫水建字199804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及合同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管理工作。19 参建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56、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2 质量管理体系 21 工程建设必须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控制、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22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负责人,按各自职责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23 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24 监57、理单位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监理人员,未经项目法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有明确的质量检查控制措施及有关技术要求, 应有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工程质量实行全面控制。2. 5 施工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立独立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独立开展质检工作,落实质量责任制。2. 6 参建各方的质量检查,检测等人员须持证上岗。3 质量检测31 本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测、试验单位,必须是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建设质量监测、监督部门认可并取得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试验单位。32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工地建58、立必要的试验室,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试验人员,配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3 建筑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建设,试验检测报告要及时送交监理部门审查核实,并作为竣工资料保存。34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3)产品包装和商标试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4)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应附有线路图。(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59、证书。35 对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处理,最终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安装。36 砼、砂浆等在工地配制的混合物,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委托的检测单位试验室进行配合比试验,试验室写出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方能使用;施工时要根据现场砂石料含水量等实际情况,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开出配料单,试验报告作为竣工资料保存。37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砂浆、砼、土方回填等的质量控制,必须按有关规定,现场取样试验,试验后把结果报监理工程师,一旦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执行。4 施工质量检查4.160、 质量管理检查 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应有经正式文件批准设立专门从事质量检查工作的独立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检测专职人员,职责明确,工作称职。 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有针对本工程特点而编制的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形成正式文件,并付诸实施。监理单位应有明确的主要施工工序质量检查控制措施及有关技术要求。 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相关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主要工序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中坚持“三检制”,即初检、复检、终检,初检和复检由施工班组和工61、地值班施工员组织进行、终检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部门专职人员进行,最终以监理和质检单位签认的资料为准。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应及时向监理部门提出,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协商处理。 监理、施工单位应备有格式简明、内容完整的大事记本,建立大事记制度。 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包括(1)施工单位质量签证自检记录。(2)监理单位质量检查记录。(3)各类工程质量签证、验收记录。(4)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检测、试验记录或设备试验、签定材料。(5)质量等级评定资料。(6)设计变更、施工变更记录等。 按档62、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完善已完成质量评定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施工记录和质量签证资料。 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建设(监理)单位应商设计、施工单位将工程项目作详细的单元、分部、单位工程划分,并经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认可,形成正式文件,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工程,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及时报请监理,质检、设计和建设单位联合检查评定,签发施工质量联合检查合格(开仓)证后,方可继续施工。 施工单位要严格工序管理,上道工序未完成或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63、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查。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委托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验。 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审办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质检部门监督。 建设(监理)单位应在质量监督部门的参与下,按基本程序及时组织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及阶段(中间)工程验收,并由监督机构签署工程质量认定意见。 各施工单位每月25日、年未报送质量月报、年报,监理单位汇编后报送建设单位。4.2 施工质量检查 施工单位必须有完善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安排有序,施工现场总体、64、平面、立面布局整齐,明了有序,主要施工材料如钢筋、水泥、骨料等应堆放整齐,标志齐全清晰,设备按有关规范和厂商要求存放;施工工艺方法合理,避免交叉干扰,重复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正常的施工进度。 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已完成的单元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填写相应的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及时校核。 质量不合格的单元工程经过补强加固或返工处理,重新评定为合格可视为合格单元工程,但不得评为优良单元工程,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 外购的结构配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应有厂内检查试验记录、出厂合格证等材料,并按规定进行现场试验、检查验收及妥善保管。 主体工程、重要部位使用的外购材料(钢筋、水泥、止水片等)的品质65、,除了有厂家产品合格证等资料外,还应做品质复核,分类存放。(1)抽样组数满足规定的要求;(2)强度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对当地材料,如砂、石料等,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者不能用于本工程。 砼、砂浆、碾压土料必须按不同部位分批取样进行试验,各项技术指标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单位工程完工后,由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等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现场检验评定。基本要求是观感好,轮廓线顺直,表面平整、清洁、立面垂直、联结顺直,没有明显缺陷、质量隐患。要求:(1)砼工程无严重裂缝、蜂窝麻面或局部破坏。(2)土石方工程表面尺寸偏差在允许范围,无塌陷,表面平整。(3)房建工程要求室内66、外土建外表、建筑细部结构(包括门窗等)及水电安装平直整齐、尺寸偏差在设计及规范要求范围,水电设备完整,室内外装修平顺整齐、美观。(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要求各机电设备外表清洁、面漆完整,标志齐全,各设备(如:电缆、管道等)平顺整齐。4.3 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检查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第9号令),需查清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者和职工进行教育。对事故的补救防范措施要落实,并由施工单位及时写出质量事故报告,包括事故部位、严重程度、事故原因、时间经过、经济损失等,报建设、监理、质监单位,否则按隐瞒质量事故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分67、为特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见附表1)。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重大质量事故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水利部核备;特大质量事故由水利部组织调查。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处理费),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对于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或对于即将造成质68、量事故的施工方法,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人员、建设、监理、质监部门有权进行制止或责令其停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要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 工程质量评定51 评定标准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依据1) 评定标准和国家及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3) 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4) 工程试运行期的试验及观测分析成果。2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1)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按评定标准执行。2) 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评定标准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其质69、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达到设计要求,其质量只能评为合格。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建设(监理)单位认为基本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加固补强,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外形尺寸改变或永久性缺陷的,但经建设(监理)单位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的,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3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1) 合格标准:(1)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2)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2) 优良标准:(1)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重要隐蔽单70、元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4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1) 合格标准:(1) 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 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3) 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5)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2) 优良标准:(1) 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70%以上达到优良,主71、要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3) 外观质量得分率85%以上;(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5)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5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标准1) 合格标准:(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2) 优良标准:(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的单位工程质量优良,且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质量为优良。(2)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72、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5 2 施工质量评定1、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按照SL176_2007及其它相关标准执行。2)单位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核定。3)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质量监督、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等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质量监督、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等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5)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前应进行堤防工程外观质量检验与评定。外观质量检验与评定由7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等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关代表共同进行在,参加人员总数不宜少于5人。6)单位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是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7)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由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评定。8)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应按照处理方案的质量要求,重新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评定。2、单元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在核定单元工程量时,除应检查工程量外,还应对该单元工程的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资料进行查验74、,确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所填写的数据、内容的真实和完整性,必要时可进行抽检。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应明确记载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对该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意见。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时,应对工程原始施工记录、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进行核实。评定人员必须在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后签名,如有保留意见应明确记载。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时,应结合其对本单位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过程、质量抽检及资料检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1条的规定核定质量等级。5)、工程项目质量评定质量监督机构根据上述标准,结合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质量等级评定意见,由竣75、工验收委员会确定项目质量等级。6 工程保修61 本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为一年。62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63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工程建设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都有义务进行制止和检举揭发。举报电话:0376841339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为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达到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建管局成立由李西云为组长,张宏建、杨76、侠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成员有陈曦永、单浩、彭贤家、代蔚、邹伟、朱恒、陈宗伟、张玉娟、代秀梅。一、安全生产规定1、建管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和文明工地的建设工作,每季度对各单位(工地)作一次全面安全工作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指导工作。2、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成立由一名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根据承担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定或细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施工现场和班组,群策群力,彻底消除施工生产中各类事故隐患。3、各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技术、防护、规程、设备等的监控。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工作77、侧重作业人员的行为监控。4、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与日常巡检相结合,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并要立即予以纠正。5、要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做到进场教育、标志明确、防范周到、定期检查。对现场施工人员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操作技术规程,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做好夏季防暑、冬季保暖,汛前要制定防汛计划,汛期要有防汛抢险措施和准备。加强工地夜间警戒预防偷盗。6、一旦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应立即按规定如实上报。二、文明工地建设1、认真组织学习、落实上级关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文明工地建设要求,坚持文明施工、争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精神文明工地。2、推行先进的项目施工方法,科学组织78、施工,提高施工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工程优良、高效、顺利完成。3、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4、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倡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精神,杜绝各种浪费,向管理要效益。5、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物料堆放、机械排列要井然有序,尽量使施工现场整齐、清洁、方便、安全、做到有序施工、合法施工、优质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6、加强对职工精神文明教育,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不打架骂人、酗酒闹事;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禁止“黄、赌、毒”等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搞好地方关系,在保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做到文明施工。7、组织职工开展文79、明有益的文体活动,保持施工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必须及时清理垃圾并进行处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档案管理规定1 档案保管制度一、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和资料。二、库藏档案应以各类档案或以库房和柜架为单位,绘制存放示意图;柜架以每一库房为单位,从库房入口处自左至右编排柜号;按不同门类、载体分别排列,同一门类按保管期限年度内部机构(或问题)的次序排列。三、库房内档案柜架与窗成垂直方向排列,主通道净宽不小于1米,两行柜架净宽不小于0.8米,柜架端部与墙间走道净宽不小于0.6米,柜架背面与墙的间隔不小于0.08米。四、建立全宗卷,存储本单位立卷、鉴定、统计等方面的材料;建立档案资料收80、进、移出登记薄,及时登记,做到帐目与实物相符。五、库房坚固,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有害气体等设施设备。坚持温湿度记录,根据气候情况及时调整。六、库房内严禁吸烟、生明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其他杂物,保持库房整洁。七、每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遇特殊情况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检查应做记录。八、档案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灯、关窗锁门,保管好钥匙。2 档案统计制度一、认真执行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正确反映库存档案的变化及整理保管情况。二、做好平时统计台帐和基础原始登记工作。如各类档案的收进、移出登记;档案借阅81、信息反馈、鉴定、销毁、五率(年度档案归档率、年度档案完整率、年度档案准确率、年度档案查全率、年度档案查准率)等的计算和登记。三、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和统计利用本单位档案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按照规定格式、项目、内容和要求及时编制上报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五、统计时,必须填表规范,字迹清楚,数字准确无误。六、严禁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七、每年度各项档案工作统计,必须以当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并按有关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八、及时整理统计资料,定期写出统计分析。九、档案统计工作中,必须遵守保密规定。3 档案保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上级有关保密规定8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二、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档案利用借阅手续和归档范围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与完整。三、利用者要依据阅览范围查阅档案,做到不该看的不看。四、利用者不能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摘抄或复印件,不得转给他人,用毕及时交单位档案室登记保管。五、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档案内容,做到不该说的不说。六、对借阅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登记,及时收回。七、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有二人以上监销,不准随便当废纸出卖。八、要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每逢节假日和年底要对档案和保密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库房、门窗、锁具的安全83、可靠。九、档案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保密情况,一旦发现失泄密现象或苗头,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4 档案员岗位责任制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爱岗敬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档案事业管理机构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三、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的档案,熟悉室藏档案情况,积极提供利用,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四、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检索、编研和保密等各项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的接收和移交工作。六、拟84、制本单位、本系统和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七、负责对本单位、本系统和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开展评比活动。八、对本单位、本系统和所属单位的档案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十、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在未交清之前,不得离岗。5 立卷归档制度一、凡是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二、文书档案一般应于次年6月底以前立卷归档完毕;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或会计人员立卷,在本部门保管满一年后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基建工程档案在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及时立卷归档;声像档案在一次会议、一85、项活动结束半个月内归档;其它专门档案按有关规定时间执行,其中案件档案结案后及时归档。三、应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及时归档,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四、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完整,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重要档案实行三套制。五、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的案卷,其卷内文件,凡有圆珠笔、铅笔、彩笔、复写、复打等不耐久字迹者,必须进行复制。复制件需与原件一并立卷、归档。六、凡是向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移交的各种门类的档案必须编制案卷目录、案卷文件目录、著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交接双方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6 档案利用制度一、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使用,不属于开放范围86、,一般不对外(社会)提供利用。二、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利用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可直接向利用者提供;查阅带密级和属秘密事项的档案,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三、外单位查阅档案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者的身份,查档内容和利用目的)并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档案工作人员方可提供。四、提供利用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利用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折叠和圈划;严禁拆卷、涂改、增删和抽页;禁止在阅览档案时抽烟、喝水。五、凡是利用档案者都应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利用者根据需要摘抄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需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不准摘抄或复制带密级和属秘密事项的档案内容。六、未经档87、案工作人员审查同意,利用者不得查阅或复制与查档目的无关的档案。七、档案借出必须进行登记,用毕应及时收回,并经清点无误后,方能签收。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验收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逐步使项目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程序 1.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经自查自验合格后,向省水利(水电)厅(局)提出验收申请。 2.由省水利(水电)厅(局)会同省计委选派3名以上熟悉工程技术的人员和1名以上熟悉基建财务的人员联合组成验收专家组(其中部分人员可以从88、规划设计院、科研单位挑选),对提请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将验收总结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送省水利(水电)厅(局)复审,签字盖章。 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利部对通过省级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 二、验收依据 1.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灌区续建配套改造规划及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3.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4.有关技术规范、规程。 三、验收条件 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验收要具备如下条件: 1.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和要求,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 2.工程建设项目经试运行或技术检测,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 89、3.项目规划、扩大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有关图表、财务决算、工作总结、实验报告等文件资料齐全,符合建档要求。 四、验收资料 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设计报告和图表等。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水利(水电)厅(局),各级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 3.资金拨付文件、财务帐目、财务预算、决算报表、农民自筹资金帐目及投工投劳统计表、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4.项目试运行报告、工程决算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和建设总结报告、工程照片及录像资料等。 5.项目所在灌区水费改革及转换机制具体措施落实情况。 6.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90、。 7.定期上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的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阶段考核表。 五、验收内容 1.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否健全,各方面负责人是否切实负起责任。 2.项目是否按水利部农水司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按期完成。 3.工程建设任务、效益面积是否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包括工程的规划设计、材料、设备选购、施工、安装、运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了哪些在当地有推广意义的先进技术。 4.项目建设资金是否按批复计划执行;各级配套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没有挪用、挤占等问题。 5.项目建成后其效益指标能否达到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标准91、。 6.项目建成后,是否建立健全了工程管理组织,制定了管护制度和运行管理办法。 7.项目所在灌区水费改革及转机建制情况。 六、验收方式 1.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档、实地考察、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专家评议、综合评价等一系列具体环节来完成。验收组要在听取汇报和查阅文档的基础上,随机抽取部分子项目到现场实地考察,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请五名以上的受益群众填写群众意见调查表(附表9),并存入验收档案。 2.项目分“优良工程”、“合格工程”及“不合格工程”三个档次。按评分要求,由每个成员独立填写自己的验收专家评分表(附表10),相应各项取平均值填入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验收证书(附表7)。总92、分90分以上为“优良工程”,7089分为“合格工程”,69分以下为“不合格工程”。验收小组要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提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综合性评价意见,小组所有成员均在验收报告栏内签字(附表7)。 3.通过验收的项目,验收意见中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缺点和不足。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应帮助查找原因,提出补救建议。限期改正,条件具备时重新组织验收。 七、验收总结 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组写出验收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验收工作概况;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投入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和抽验的分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数量和工程效益情况;项目建设的具体做法和经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 八、文件存档 193、.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设计报告和图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水利(水电)厅(局),各级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资金拨付文件、财务帐目、财务预算、决算报表、农民自筹资金帐目及投工投劳统计表、审计报告,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试运行报告、工程决算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和建设总结报告等由建设单位存档。 2.验收工作总结报告、验收证书及验收专家评分表、财务报告表(附表11)、群众意见调查表、验收组专家名单(附表12)、工程施工照片及前后的对比照片、施工录像等由省水利(水电)厅(局)存档。 3.验收总结报告、验收证书、专家签名的专家组名单、有代表性的工程照片及录像带等报水利部农水司备案。 94、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验收评分说明 一、建设资金 (25分) 1地方配套资金额度(10分) 满足与中央下达资金1.5:1的配套比例,并且是专项用于续建配套的基建投资(10分);满足1.5:1的要求,但非专项用于续建配套的基建投资(8)分;不满足1.5:1的要求,但差额部分已在下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中预安排(5分);不满足1.5:1的要求,差额部分也未作安排(0分)。 2资金到位时间(5分) 能按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到位(5分);不能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但对工程进度影响不大(3分);不能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对工程进度影响较大(0分)。 3资金使用管理(10分) 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做?资金95、拨付文件、财务帐目、财务预算及决算报表、审计报告等资料齐全(10分);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但规章制度不健全(5分);资金使用管理混乱,资料不全(0分)。 二、技术文件(20分) 1项目立项文件 (8分) 灌区总体规划、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设计说明书、工程预算报告、批复文件等资料齐全,论证充分,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在当地有推广意义的先进技术(8分);有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工程预算报告、批复文件,论证较充分,基本达到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用的技术有一定先进性(4分);有项目可报告、初步设计、工程预算报告,无批复文件,论证不充分,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未采用先进技术96、(0分)。 2项目建设文件 (8分) 实施方案中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明确、内容详实、技术可行、工程量准确、概预算精确,工程建设过程的施工、监理、财务资料齐全(8分);实施方案中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明确、内容详实、技术可行、工程量欠准确、概预算欠精确,工程建设过程的施工、监理、财务资料较齐全(4分);实施方案中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不明确、内容不详、工程量不准确、概预算不清,工程建设过程的施工、监理、财务资料不全(0分)。 3竣工文件 (4分) 项目试运行报告、工程决算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齐全(4分);项目试运行报告、工程决算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较齐全(2分);项目试运行报告、工程决算报告、竣工图、竣97、工报告不齐全(0分)。 三、工程完成情况(30分) 严格按水利部农水司批复的内容施工建设,施工过程中能按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填报阶段考核调查表,并保证项目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工程照片、施工录像等工程进度资料齐全(30分);能按批复的内容施工建设,按管理办法要求填报阶段考核调查表,主要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工程质量基本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工程照片、施工录像等工程进度资料较齐全(15分);不能按批复的内容和工期进行施工,不按时填报阶段考核调查表,工程质量问题较多,工程照片、施工录像等工程进度资料不全(0分)。 四、建设与管理机构 (5分) 领导重视,由主要负责人组98、成组织协调机构,有效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各方面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工程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工,项目建成后,能及时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组织,制定管护制度和运行管理办法(5分);领导重视,成立一般性工作机构,能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资金足额到位,保证工程保质保量完工,项目建成后,能及时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组织,制定管护制度和运行管理办法(3分);成立领导机构,但不能很好协调各方面关系,不能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能保证工程保质保量完工,不能及时建立工程管理组织(0分)。 五、灌区改革 (10分) 地方政府积极支持灌区改革,改革力度大,并已出台相关文件。水费成本计算合理,基本达到按成本计收。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在农民参与管理等方面有新突破。(10分);地方政府积极支持灌区改革,但改革力度不大。水费未达到按成本计收,但已出台有关政策促使水费按成本计收。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但没有新突破(6分);地方政府对灌区改革不积极,水费未达到按成本计收,管理体制改革没有措施(0分) 六、工程效益 (10分) 工程建成后,输水能力显著提高,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加灌溉面积、增加粮棉生产能力、节约用水达到批复的指标要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10分);工程建成后,输水能力提高不大,灌溉条件有所改善,增加灌溉面积、增加粮棉生产能力、节约用水没有达到批复的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显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