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开发公司员工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与处罚规定5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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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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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田开发公司员工、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与处罚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编 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员工招聘及任用规定第三章 员工日常管理规定第四章 请销假管理规定第五章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第六章 员工奖惩规定第七章 停职、离职、退休第八章 保险、福利第九章 附则第二编 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设备管理机构、分工及职责第三章 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四章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第五章 设备换季运行管理规定第六章 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七章 设备检查评比及奖惩规定第八章 设备闲置、停用、调拨及报废管理2、规定第九章 附则第三编 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事故分类及分级第三章 事故报告第四章 事故调查第五章 事故处理第六章 事故汇报 第七章 事故统计第八章 附则第四编: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第五编:环境保护管理处罚规定第六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处罚规定第七编:车辆及油料管理处罚规定第一编 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员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可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招收、调整、奖惩及辞退员工工作。第三条 本制度3、所称的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所属部门厂点。公司对所属员工的劳动人事管理,应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办理。公司所属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第二章 员工招聘及任用规定第五条 公司用人总量,须以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公司的生产管理需要为依据。由公司年初向集团公司上报用人计划,经集团公司综合平衡后,核定公司的用人总量。第六条 招聘员工须以集团公司审批的“人员编制表”规定的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遵循“因事设岗、按岗设人和因事择人、人与事合理配合”的岗位用人原则。第七条 员工招聘录用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符4、合集团公司长远展规划、经营战略目标的原则;3、符合公司目前或近期业务需要的原则。第八条 公司所有被招聘员工分为两类:正式员工、短期聘用的临时工。正式员工,是公司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是指具有明确聘任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应享受的待遇在聘任合同书中规定,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短期聘任员工聘用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申报,集团公司同意后可续签短期聘用合同。正式员工或短期聘用员工,均需与集团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九条 被招用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2、身体健康,符合公司岗位用工条件,无残疾及传染性疾病;3、5、经过专业技能培训且专业对口;4、经理论、实践考核合格。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聘者不得招为本公司员工:1、被判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2、参加非法组织者;3、因品行恶劣,曾受到公司或原工作(学习)单位开除处分者;4、经公司指定的医院体检,达不到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者;5、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招用的。第十一条 公司被录用人员,执行三至六个月试用期制度。经试用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的规定予以解聘;经试用合格的,方能转为正式录用。1、试用人员必须提交下述材料:(1)填写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试用或录用登记表;(2)学历、学位、职业等级证书、职称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简历;(4)近期相片2张;(5)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体检表。2、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不得担任管理、技术等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安排其担任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岗位工作。3、试用人员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确定。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集团公司正式员工或参加社会劳务输出机构的劳务输入。集团公司或社会劳务输出机构与员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各项待遇;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也可予以辞退。第十二条 试用或录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公司和有关部门进行的入厂教育。第十三条 员工的任用。各级人员的任用,均应依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经验予以派任。第三7、章 员工日常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凡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指派交办的工作任务,须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一)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讲明原因或以书面陈述。对不同意见未被上级采纳前,必须服从指挥。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二)恪尽职守,保守公司经济、技术和商业机密。(三)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损公肥私。(四)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制度、守则、纪律等。(五)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六)注意员工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七)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事及顾客的合作。第十六条 员工因过失或故8、意等行为,致使公司财产或声誉遭受损害时,须负赔偿责任。第十七条 工作时间规定。根据国家有关制度,员工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扣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工作时间为2008 小时。公司所属各部门、厂,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以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008小时/年安排员工的倒班及轮休。第十八条 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依季节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后实行。业务部门每日的工作时间,应视具体业务需要,制定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的工作制度。如采用昼夜轮班制的,须定期对倒班次序进行调整。第十九条 一线生产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轮休制。第四章 请销假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公司员工在国家法定假和公休假期间享9、有休息的权利。对连续生产单位无法在法定假或公休假期间正常休息的,相关单位可安排员工倒休,不给予加班。第二十一条 公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和公休假统称为公假。1、法定假。包括:元旦(公历1月1日) 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 三天;清明节(公历4月4日) 一天;劳动节(公历5月1日) 一天;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一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一天;国庆节 (公历10月1日至3日) 三天。2、公休假:星期六、星期日。如法定假和公休假发生在同一期间内的,公司将按照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油田、政府等休假的情况进行调整,公告后执行。第二十二条 除上条规定的公假外,员工因私请假均应办理请销假手续,并按下列规10、定办理:(一)病假1、员工患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疾病,经公司规定的医疗卫生部门检查后认为需要进行治疗或休息3天以上的,须持规定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实批准后方可休假。2、凡无规定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或虽有病假证明但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而私自休息者,均按旷工处理。3、员工因病休假时间连续2个月以上的,原岗位不予保留。(二)事假1、员工个人因事需在制度工作时间内处理的,须事先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的原由,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以下分级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1)员工请事假半天以内的,由所在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审批;(2)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的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3) 公司11、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在1天以内的,由所在部室长审批,请假3天以内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4)员工请事假超过3天以上的,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5)公司副经理、机关部室长请事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员工请事假,原则上一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7天,年累计不超过30天,否则,原岗位不予保留。(三)婚假1、员工在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者为晚婚。员工晚婚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可增加享受两周(14天)的婚假。如其中有一方达不到晚婚年龄的,双方均不享受增加的婚假待遇。婚假由公司审批。2、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期间,不算出勤,工资照发,不享受效益工资。公司增加的婚假期间,视为出勤,其工资及效益工资照12、发。(四)探亲假1、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在本单位生产及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填写请假单,确定假期天数,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批后,到公司办理手续。2、员工在探亲期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工作单位时,必须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经单位领导批准的,超出探亲假期的时间按事假处理;没有向单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其超出探亲假期的时间按旷工处理。(五)丧假1、员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享受3天的丧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公司可根据路程的远近,另给予相应的路程假。丧假由公司审批。2、在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不算出勤,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六13、)产假1、按XX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实施晚婚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可增加产假两个月。难产的另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其工资由社会保险部门按其规定发放。2、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疗部门证明后,可适当延长产假。其超过正常产假假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员工患病的有关规定执行。3、员工请产假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七)哺乳期假女员工产假期满上班后至小孩满一周岁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日劳动的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14、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八)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需要休假的,按集团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各种假期结束后,员工应在1日内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未经单位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第五章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基层厂点负责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检查与考核,确保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第二十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纪律:1、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3、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不得在工作15、场所嬉戏打闹,妨碍他人工作,扰乱工作秩序;5、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打游戏、聊天等;6、上班时间不得喝酒,且喝酒后4小时内不得上班;7、不得领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工作重地;8、不得泄露公司生产、技术和商业秘密;9、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声誉及形象的各种活动。第二十六条 员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发现一次扣罚200元,并给予警告。月累计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四次者,责令离岗。1、上班迟到或早退者;2、上班时间串岗、睡岗、脱岗或聊天者;3、私自顶岗、替岗者;4、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小说、杂志(公司统一订阅的除外)者;5、车间倒班人员上班时间内就餐时,带餐离开厂区者;6、在厂区内随意大16、小便、乱扔垃圾杂物者;7、领无关人员进入公司工作重地者。第二十七条 员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并给予警告。一年内累计二次者,责令离岗。1、操作岗位酒后上岗者;2、上班时间干私活者;3、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利用计算机、手机等玩游戏、聊天者。第二十八条 员工旷工一次,扣发当月工资,并责令离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岗或不到岗者;2、工作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者;3、谎报请假理由,伪造或涂改休假证明骗取假期者。4、因违法违纪造成缺勤者;5、其他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者。第二十九条 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17、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公司有权予以除名第三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发生一次,扣发当月工资,责令离岗。1、工作中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恶意中伤者;2、在车间内或其他工作、公共场所随意大小便者;3、操作岗位在岗位上饮酒者。第三十一条 凡因违反以上纪律被责令离岗的员工,三个月内不得重新上岗。对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员工出勤实行月度考勤制,从本月25日起到下月24日止,为一个考勤月。1、各单位建立考勤表,安排专人负责对考勤表的填写、保管。2、考勤表要按公司统一规定的考勤符号进行填写。各类假期都要有相应的证明、请假条等18、。3、对具备签到制度的单位,实行本人签到制度,不得找别人代签。凡发现找人代签的,双方均按旷工处理。4、考勤表每月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有关部门。5、员工出勤的考核工作,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扣罚单位负责人200元,考勤责任人员500元。第六章 员工奖惩规定第三十三条 奖励的方式。包括:1、授予荣誉称号;2、申报立功;3、物质奖励;4、发展培训等。第三十四条 在生产经营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公司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1、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经济效益突出的;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获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3、在公司组织的岗19、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文体等活动中,获得名次的;4、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避免或减轻经济损失的;5、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公司节约资金,挖潜增效,事迹突出的;6、组织措施得力,带领员工完成领导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的;7、见义勇为,积极保护和挽救公司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的。第三十五条 对以上的奖励办法和标准,经公司研究确定后执行。第三十六条 在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中,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以及给公司信誉等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1、通报批评;2、给予处分;3、待岗;4、辞退。第三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以通报批评处分。20、1、在工作时间内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2、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守则者;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各项活动的;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的;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其职责的;9、破坏公共及环境卫生的;10、对上级指示或有明确期限的工作任务,没有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第三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待岗处理。员工在待岗期间,按东营市每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待岗工资。1、员工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21、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的;4、泄漏公司生产、技术或商业机密的;5、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的;6、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设计等,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7、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8、造谣生事,散播谣言、制造混乱或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的;第三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和辞退:1、在受聘时虚报资料,致使公司误信而遭受重大损害的;2、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的;3、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4、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22、的;5、故意泄漏生产、技术、商业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的;6、经常不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等造成恶劣影响的;7、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的决定,干扰和影响工作的;8、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9、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10、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财产,损公肥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1、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超过治安处罚条列,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12、利用职权对员工实施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1323、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的;14、工作中酗酒、滋事,严重妨害生产秩序的;15、经常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的;16、偷盗或变卖公司财物,或有其他重大过失及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第四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并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四十一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公司凡对员工予以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第四十三条 如果员工对所受处罚存有异议,员工本人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并以申诉24、后公司核定的结果作为最后的处理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有异议。 第七章 停职、离职、退休第四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停职。(一)有违犯公司规章之嫌疑且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结论者。(二)违犯刑事及治安处罚规定,经司法机关起诉,应判刑但未确定者。第四十五条 前条(一)、(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向公司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工资。第四十六条 员工在停职期间,工资停发,并应立即办理各项移交。第四十七条 公司若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可随时裁减人员。但在裁减人员时,应在事前30天预告。员工对其所承担的工25、作不能胜任时,集团公司可随时对员工解雇,并按上款规定的日期,进行预先通告。第四十八条 员工在接到减员或解雇预告后,如另谋工作的,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第四十九条 因公司原因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时,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平均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以上所称的平均工资,是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第五十条 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有关主管人员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核准辞职后,辞职者应立即办理移交。如离职未经批准或移交不清,擅自离职者,公司以除名处理。员工提出辞职的,公司不给予26、经济补偿金。第五十一条 员工退休(或提前退休),按国家及XX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 员工在离职或退休(提前退休)前,掌握公司核心商业秘密和核心生产技术的,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原从事行业的相同业务。否则,公司可依法维权。第五十三条 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手续。如因移交不清,致使公司发生损害者,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第八章 保险、福利第五十四条 公司除依据“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员工的工资待遇外,按国家及XX省有关规定为员工交纳保险。第五十五条 公司将视每年的经营情况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一)健康查体。1、凡27、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健康查体的待遇。具体时间和内容根据集团公司安排组织实施。2、凡因个人原因耽误查体的,公司不再组织补查。3、对于公司所属的特殊工种及有毒、有害岗位的人员、女员工的查体,按集团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二)节日福利遇重大节日期间(主要包括: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和春节),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统一为员工发放节日物品,包括:食品、副食品或购物券等)。(三)住院慰问公司在岗员工因病在县级以上的医院住院一周以上的,经单位申请,公司核准后,由工会牵头代表公司看望和慰问住院员工。(四)防暑降温用品每年暑期期间,公司为在岗员工提供或发放防暑降温用品。(五)劳动保护28、用品公司参照政府和XX石油管理局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为在岗职工按期发放冬、夏季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其他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自发放之日起一年内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不在岗时间的比例,由员工交纳已发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第九章 附 则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编 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设备管理,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力和效能,实现设备的安全、经济、优化运行,根据设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政策,采取一系列技术的、经济的29、和组织的措施,对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以达到提高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生产发展的目的。第三条 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应当把取得良好的设备投资效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维护和使用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并坚持维护、保养和检修并重的原则。第四条 设备管理的工作方针是:“维护和使用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性管理相结合”,并坚持维护、保养和检修并重的原则。第五条30、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基层厂点所属固定、非固定设备的管理。第二章 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分工及职责第六条 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设备的副经理、基层厂点分管设备的副职领导为成员,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其职责为:(一)制定公司设备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制定公司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公司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项目的落实、初审工作,严把设备修理质量、价格,确保设备维修费用的合理应用。(四)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开展的设备大检查活动;(五)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评比及奖惩。(六)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第七条 各基层厂点设专(31、兼)职机动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二)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设备台帐,并做好日常记录;(三)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设备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运行良好;第三章 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八条 在设备投产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1、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编制;2、对操作人员的培训;3、配备必需的检查及维护用仪器工具;4、全面检查设备的安装、精度、性能及安全保护装置等是否符合要求。第九条 技术资料准备,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情况:包括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设备管理网络图、职责分工等。(二)建立健全设备管理规章32、制度。包括:设备使用管理及责任制度、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及规程,设备安全管理规程,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巡回点检图表、设备润滑图表、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卡片、奖惩管理规定等。第十条 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技术教育、安全教育和业务管理教育三方面的内容。设备操作人员经教育、培训后,应经过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使用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有培训单位颁发的相应资质的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向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能通过规定项目的检测或试验。登记标志或使用许可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33、著位置。第十二条 所有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建立完善的设备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油水润滑制等必需的设备管理制度,并通过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设备使用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第十三条 设备操作人员是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必须遵守设备操作、维护制度和规程,认真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公司实行挂牌负责制,本着谁负责谁挂牌,谁在岗谁管理的原则,做到设备管理到人,责任到人。第十四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好”、“四懂”、“三会”和遵守“五项纪律”。即:“三好”是指设备操作者应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四懂”是指设备操作者懂设备结构、懂原理、懂设备性能、懂设备34、用途。“三会”是指设备操作人员要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设备操作的“五项”纪律是:(一)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二)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保证合理润滑。(三)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四)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五)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第十五条 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公司的统一规定和要求,收集各类设备技术档案和资料,建立健全全部设备的档案及登记台帐。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自编号或车牌号、能力、能力单位、功率、出厂国别、出厂年月、在用单位、投产日期、原值、净值、资产属性、变动状态、变动时间、是否常用等。第十六条 35、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对在用设备坚持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其他各级保养,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检修、定期保养,并做好记录,及时更新设备管理信息数据库。要求各种数据必须齐全、准确、记录规范,确保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实施设备“三化三零”管理,就是以设备安全为基点,把设备的零缺陷、零故障、零事故作为追求的目标,通过加强设备一生各个阶段和环节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事故隐患,努力实现设备操作标准化、设备本质安全化、设备运行合理化。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应当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第十七条 设备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查时,或设备使用36、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并汇报。特种设备或超期服役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在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第十八条 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设备故障和事故管理,建立设备故障记录,制定主要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特种设备应当制定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预案。第十九条 公司对活动设备(如车辆),另行规定。第二十条 设备润滑实行“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检测),用油必须做到油品对路,并定期开展油品定性与定量检测,做到按质换油。设备冷却系用水必须使用软化水或防冻液。第二十一37、条 重视设备使用中的防腐管理工作。结合(专项)设备年审,适时进行设备除锈和防腐处理,实现设备的外观容貌达标。第二十二条 对使用中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任何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应当及时办理报废手续。特种设备还应当向原登记的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第四章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公司设备管理小组负责对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第二十四条 设备维护保养的实施,由设备使用单位具体组织,贯彻执行公司设备维护保养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计划,做到维护保养有记录,完工有检查,质量有验收,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同时38、对班组、个人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五条 设备维护保养,分为日常维护保养、例行维护保养、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对重大(关键)设备及其他特殊设备要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维护保养规程。(一)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是指设备操作人员对所操作设备每日(班)必须进行的保养。其内容为班前加油、擦拭、调整,班中的检查、调节,班后的清扫、归位等工作。(二)设备例行维护保养:是指设备的操作、使用、监管、巡视人员,根据不同类型设备所规定的不同使用条件,进行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保养工作。其内容为:对设备用油、用水,散热、保温,易损件和性能参数,进行更换、调整、改善和提高等工作。(三)设备一39、级保养:是以设备操作人员为主,维修工辅助或参与,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的定期维护。其内容为: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检查、清洗;疏通油路,更换不合格的密封和简易易损件;调整各配合间隙;紧固各连接部位等工作。电气部分一般由维修电工负责。(四)设备二级保养:一般是以设备维修人员为主、操作者参加的定期维护保养。其内容为:在执行一级保养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调整、恢复设备运行精度和指标,拆检、更换和修复易损件,并对各部件的定位间隙和运动间隙进行调整,对各连接部件进行紧固等工作。电气部分由维修电工负责。第二十六条 设备维护检查,主要包括设备日常检查、设备巡回检查和设备定期检查:(一)设备日常检查:由设备操作人员按照设40、备检查的规定标准,以检查人员的感官为主,每天(班)对设备各部位的技术状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运行前及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正常情况,采取整改措施和对策,尽量减少故障停机损失。(二)设备巡回检查:设备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按照检查规定的时间、路线和检查点,对各自负责维护的设备所进行的日常定时巡视,其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设备事故预兆和排除故障隐患。(三)设备定期检查:按照规定的检查周期,由检验人员、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通过人的感官和检测仪器,对设备性能和精度进行全面检查和测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如实做好记录,并作为制订检修计划的依据。发现重要问题应及时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第二十41、七条 设备维护作业方法,主要指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第二十八条 设备保养方法,按照各类设备的一、二级保养操作规程进行。第五章 设备换季运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设备换季运行管理是指设备进入冬季和雨季前的设备整修、准备及两季生产期间设备运行的管理。冬季时间范围为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如天气发生突变,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冻坏设备;雨季是当年的6、7、8月。第三十条 设备使用单位具体负责并组织本单位设备换季前的整修和设备的运行管理,认真开展设备换季保养工作。包括:检修、保养以及进行必要的油水更换。第三十一条 对各类设备的油、水、气路及重要部件,冬季42、采取冬防保温措施,按照设备管理的要求,加装保温套、保温棚、保温围布等,安装足够的加热装置,包扎保温材料等,对长期露天停放设备要做到上盖下垫。第三十二条 设备的冬季润滑,应及时更换适合冬季气候条件及设备使用要求的润滑油(脂),更换时应彻底清洗润滑系统及储油箱、过滤器等机件。第三十三条 做好冬季燃料油的储备工作,柴油机入冬前要加入适合当地气候的冬季用柴油(或煤油),确保设备在寒冷气候下的正常运转。第三十四条 凡使用防冻液的设备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注其名称、型号及加注时间。做好新购防冻液的质量把关工作。要结合设备工作地区实际,选择满足使用要求的防冻液,并做好存放保管及监督检查工作。第三十五条 设备在换防43、冻液时要对冷却系统进行检查,并按要求进行清洗。第三十六条 使用软化水的设备长期停用和临时停用期间,必须将水放净。设备放水时,水温必须达到一定要求。设备有更高放水温度要求的,应按出厂说明书执行。设备操作人员要确认水放净后方能离开,防止因水未放净而发生冻裂事故。长期停用设备应把水冷却的通路清洗干净,对精密或重点设备部件还应用气吹干,以防损坏。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并坚持放水挂牌制度,做到有专人检查,有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三十八条 设备冬季运行时间结束后,对附加的保温材料应及时清理拆除,有关加热装置要及时回收妥善保管,同时开展春季设备换季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九条 雨季来临前,认真分析雨季44、生产期间容易出现的设备故障,并对一些可能发生的设备故障制定出相应的应急预案,提高设备的抗风雨能力。第四十条 要切实做好电气设备的除湿防潮,防止电气设备绝缘等级下降。提前做好外露设备的防腐工作,杜绝雨季设备腐蚀。第四十一条 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设备管理必须服从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第六章 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设备安全管理,重在预防,及时发现设备安全隐患。设备安全隐患是指设备上存在的可能导致发生设备安全事故的不安全状态或缺陷。第四十三条 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应与设备巡回检查、点检相结合,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及时消除设备安全隐患。 重视设备安全隐患的源头治理,对新购设备进行可行性45、分析和设备安全技术性能评价,提高设备本质安全性。第四十四条 对重特大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时,应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止重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必要时应停止使用设备。第四十五条 对及时发现重、特大设备事故隐患,避免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设备隐患治理不及时,导致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第四十六条 电气部分安全防护要求(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显明的警告标志;(二)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46、(三)电线和电源相接的,应设开关或者插销,不得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装在特制的匣箱内;(五)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六)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七)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要求,并且应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时,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作业的,应制定确保安全的措施。第四十七条 压力容器安全防护要求(一)工业锅炉应该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并且要保持准确有效;(二)工业锅炉应该有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和水压试验制度,并且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司炉工作;(三)47、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四)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五)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应该距离明火十米以上;第四十八条 起重设备安全防护要求起重设备要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操作人员不能离场。第四十九条 机械部分安全防护要求(一)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48、防止它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二)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三)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四) 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取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五)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六)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许利用脚手架作起重机和滑车的支架;第五十条 其他安全防护要求(一)焊接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49、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防护设施;(二)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三)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四)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五)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操纵、装拆或者检修。第七章 设备检查评比及奖惩规定第五十一条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公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所属单位的设备50、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按设备管理奖惩规定给予奖惩。第五十二条 设备检查评比内容1、用电设备接线规范,线路无破皮、漏电现象。2、泵类(含电机)油位在试镜2/3以上,底座固定稳固。3、设备传动轴处有护罩;外壳油漆无脱落;各紧固件无松动、无缺螺丝现象,各需润滑部位润滑良好。4、严格按照运转时间进行维修保养,修保、运转记录认真填写,数据准确。5、加水设备长时间停止使用时要放水。6、设备外壳无油污、积尘,见本色,无跑、冒、滴、漏现象。7、压力容器安全阀按时校验。8、传输带松紧适当,无破损。9、用电设备外壳接地完好、有效第五十三条 在公司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设备管理检查中,对违反相关的设备管理51、规定、制度、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定的,分别按以下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如下:1、用电设备电源线漏电一处,单位罚款500元,违章人罚款200元。2、用电设备未按规定安装接地线,罚款100元。3、电焊机进线无护罩,罚款100元。4、机械传动部分无护罩,罚款200元。5、锅炉、管线、储存罐压力容器报警器失灵,压力表、安全阀未按时校验,罚款500元。6、各单位每年年初制定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于1月15日前上交公司,不制定计划或不及时上交的罚款200元。7、各单位每月28号前上交本月份的设备运转报表、设备修保记录复印件和下一月份的设备修保计划,不及时上交的罚款100元。8、各单位设备必须按时进行52、修保,不按规定按时修保的单位罚款3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因修保不及时而耽误生产的罚单位500元,责任人300元。9、各单位设备的购置、调拨、报废必须通过公司办理,自行办理的,检查中发现一台罚款200元。10、各单位主要设备开工前不上报公司进行验收,私自开工的,一次罚款1000元。11、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活动,不按时完成的罚单位200元,不开展的罚单位500元。12、公司组织的设备会议,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13、在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或者在其它设备上重复出现的罚单位200元。14、凡发生机械责任事故,对责任人按事故损失的20%进行处罚,原53、则上不超过5000元。15、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不论事故大小,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第五十四条 设备检查评比中,依据设备检查评分标准,95分以上设备为优秀,85-95分为良好,70-85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于优秀设备,对单位奖励500元,对操作手奖励200元;对于不合格设备,对单位罚款500元,对操作手罚款200元。第八章 设备闲置、停用、调拨及报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 公司所属全部设备的闲置、停用、调拨及报废,其决定权归公司。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对所属的设备实施闲置、停用、处置和报废处理。第五十六条 设备因特殊原因需停用或长期闲置的,使用单位须以书面形式54、提出将要停用或闲置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停用或闲置的原由,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停用。第五十七条 设备停用闲置期间,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应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许拆换原件、零部件,必要时加盖蓬布等,进行妥善保管。设备所在单位应详细编制停用、闲置设备清单,报公司备案。第五十八条 设备的调拨权归公司所有,使用单位无权调拨。需要在公司内部调拨设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设备需用方提出申请,本单位领导签字,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报公司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实物交接手续,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资产帐务交接手续。(二)调出设备的单位,必须应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许55、拆换原件、零部件,将原件、专用备件及工具、设备技术档案等一并移交给设备需用方。第五十九条 设备报废工作必须按集团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报废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年限、报废的理由等,经集团公司批准后,通过生产管理部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卖、购置和处理设备。第九章 附 则第六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编 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56、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二章 事故分类和分级第三条 事故分类1、工业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空坠落、触电、烧烫伤、淹溺、中毒、中暑、窒息和意外伤害等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2、交通事故: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3、火灾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4、爆炸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5、设备事故: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57、仪器(表)、容器、运输、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损坏或影响生产的事故。6、生产事故:指由于违章指挥或违反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井喷、跑油等事故。第四条 公司事故等级划分1、工业伤亡、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事故等级划分(1)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3人;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含1万元)。(2)重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轻伤4人;一次事故造成重伤2人;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3)特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轻伤5人及以上;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人及以上;一次事故造成死亡2人及以上;一次事58、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1) 轻微事故事故无人员伤亡;一次事故直接损失1000元以下(含1000元)。(2)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至3人;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含2万元)。(3)重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轻伤4-5人;一次事故造成重伤2-3人;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4)特大事故一次事故轻伤6人及以上;一次事故重伤4人及以上;一次事故造成死亡2人及以上;一次事故死亡1人,同时重伤2人及以上;一次事故死亡1人,同时轻伤4人及以上;一次事故重伤2人,同时轻伤4人及以上;一次事故直接59、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第三章 事故报告第五条发生事故,事故当事人、现场人员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保护现场,有人员伤亡时首先抢救伤者。火灾事故应首先报火警。第六条发生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汇报事故的简要情况,并在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第七条 发生伤亡、中毒事故,单位领导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抢救伤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井喷事故,应组成以公司领导为组长的现场指挥小组统一指挥抢险,防止事态蔓延。第八条 发生本规定所指的工业、交通、火灾、爆炸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上报;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由专业职能部门报上级主管部60、门,同时抄送同级安全管理部门。第四章 事故调查第九条发生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牵头,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安全承包人组织开展调查。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对事故调查处理进行监督。各类事故调查的主管部门为:1、工业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2、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3、设备事故的调查由机动部门负责,涉及人身伤亡时,安全管理部门牵头,会同机动部门共同负责;4、生产事故的调查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事故调查分析所需某方面的专长;2、与发生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3、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思想品德。61、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人员调查事故的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物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拒绝接受调查。第五章 事故处理第十四条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第十五条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明知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市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有关责任人、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62、责任。第十六条凡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拖延上报时间、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情况资料、阻拦事故调查或无理取闹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加重处理1、工作不负责,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规定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违章指挥,责令冒险作业,不听从劝阻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忽视劳动保护条件,擅自拆除或闲置劳动保护设施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5、设备63、长期失修、带病运转,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6、发生事故,不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第十八条事故处理权限1、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公司研究处理,并将事故处理意见备案;2、重、特大事故由公司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研究批准;3、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上级部门有权直接处理。第六章 事故汇报制度第十九条单位发生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第二十条单位发生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有关人员,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第二十一条事故汇报的内容1、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经过、原因、责任分析、损失情况、伤亡者基64、本情况等;2、事故现场录像或照片。第二十二条事故汇报程序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事故汇报会,由事故单位汇报事故情况;2、与会人员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3、领导提出意见及要求。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部门建立事故汇报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七章 事故统计第二十四条工伤事故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第六条统计上报。第二十五条事故统计范围和口径1、合同制员工发生伤亡事故,按本单位伤亡事故统计上报;2、生产实习人员、参加生产的学生和代培人员,在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事故单位按本单位伤亡事故进行统计;3、单位使用的企业自用工发生伤亡事故,由用工单位按非本单位人员进行统计报告;4、受企业65、雇佣的独立生产单位的员工在进行生产和承包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应作为该单位的伤亡事故,按非本企业人员另表进行统计,报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同级安全部门备案;5、甲单位职工在乙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如甲单位是乙单位的承包单位,由甲单位负责统计上报;如甲单位员工临时借调到乙单位工作后发生事故,由乙单位负责统计上报;6、本单位车辆在执行任务中发生负全部和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执行任务的本单位员工伤亡的,按本单位工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同等及次要责任的作交通事故统计报告;7、因交通事故伤及公司员工以外人员,无论负何责任均作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和考核。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制66、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四编: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安全生产是公司头等大事。人人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公司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学手段,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管理水平,保护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一、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厂点主管为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二、各单位行政正职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67、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开展各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安全生产纳入领导任期目标和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三、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资料。四、各单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做到及时整改和消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五、公司对发生安全事故、重大隐患的单位、当事人和负责人进行处罚,执行连带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六、对发生下列情况的,处罚如下:1、单位领导、安全员无故迟到或不参加公司安全会或安全活动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2、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填写安全运行记录,安全资料不全、造假的,每次68、对安全员罚款50元,直接管理人罚款50元。3、车间、库房、车库、工地现场脏乱差,每次对单位罚款300元,对直接管理人罚款100元。4、车间、库房、罐区、化验室等生产区域严禁吸烟,每发现一个烟头对单位罚款300元,对直接管理人罚款100元,明确吸烟者的,对其罚款300元。5、电源线老化、漏电,一处罚款200元。6、保险丝使用不规范或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一处罚款500元。7、操作电动工具或电焊工电焊作业不带绝缘手套的,对操作人罚款1000元。8、闸刀损坏或无闸刀盖、漏电保护器失效的,一处罚款500元。9、用电设备未按规定安装接地线,一处罚款500元。10、配电盘下地面无绝缘胶皮或堆放杂物,一处罚款69、500元。11、电焊机进线无护罩,罚款500元;焊枪手柄处电线外漏,罚款500元。12、机械传动部分无护罩,罚款500元。13、隐瞒事故不报或谎报的,一经查出,对安全员和负责人罚款500元,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14、单位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不符合规定或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15、特别危险作业场合施工不制订方案,不履行报告手续和未经上级单位安全主管签字审批的,对负责人罚款500元,操作人罚款300元。16、 对不按工业动火手续而擅自动火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操作人罚款300元。 17、对要害岗位人员脱岗、睡岗、乱岗者,当事人每次罚70、款200元。18、对严禁烟火场所和易燃易爆区域吸烟或违章动火的,当事人罚款1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19、岗位工人酒后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每人每次罚款300元;特种作业人员及要害岗位(如罐区、化验室、油库、煤气炉、加油站、门卫等)人员酒后上岗,每人一次性罚款500元。酒后上岗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责任自负。20、提倡员工互相监督,对违章指挥者有权拒绝施工。对严重违章指挥人员一次罚款500元。21、岗位工人违章作业,对其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其罚款300-1000元。22、无证开车者,降一级工资,扣发一年奖金,罚款10000元,干部撤销职务。连带责任人罚款200元。2371、对酒后驾车或把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者,一律按“四个一”(即降一级工资、一年内不得奖、吊扣驾驶证一年、一次性罚款10000元)处理,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向执行任务的司机劝酒者罚款500元。24、长途车必须请示公司领导批准。未办理手续者,驾驶员罚款2000元,带车人罚款500元。25、无路单行车或未经领导批准出车,对驾驶员罚款1000元,带车人罚款500元,并共同承担相应油料费用。26、机动车不按规定地点停放、在家属区乱停乱放,对驾驶员罚款500元。27、机动车在办公区、生产厂区、家属区超速行驶(超过10km/h),罚款300元。28、驾驶员开车不系安全带、穿高跟鞋、拖鞋开车,各罚款300元72、。29、严禁骑摩托车上下班,违者罚款200元。30、严禁开私家车、骑摩托车办公事,违者罚款200元。31、开私家车、骑摩托车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公司不负责任。32、对特大工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对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留用察看、降职降薪处分,并罚款5000元,直至建议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2)对负有次要或一定责任者给予降职降薪并罚款3000元。(3)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视责任程度酌情给予撤职并罚款1000元。33、对重大工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对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者解除合同、留用察看并罚款2000元。(2)对负有次要或一定责任者罚款1000元。(3)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73、视责任程度酌情诫勉并罚款500元。34、对一般工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对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者罚款500元。(2)对负有次要或一定责任者罚款300元。(3)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视责任程度给予警告并罚款200元。35、对小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对事故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6、对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对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解除合同、留用察看、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并罚款5000元。(2)对负有同等或次要责任者给予降职降薪并罚款3000元。 (3)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视责任程度酌情罚款500元。37、对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对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者给予罚款3000元。(274、)对负有同等或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2000元。 (3)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视责任程度罚款200元38、对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对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者给予罚款1000元。(2)对负有同等或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600元。(3)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视责任程度罚款100元39、对有意破坏现场者、屡教不改的违章肇事者,除按上述有关条款处理外,并赔偿经济损失100%(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40、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不按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严重违章造成本人伤残的,治愈后原则上不按工伤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者赔偿(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41、机动车驾驶员因酒后开车、开自由75、车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开车及肇事逃跑的,除按道路交通法追究责任外,公司还要加重惩罚,且造成本人伤残的,一律不按工伤处理。42、由于领导干部或带班人员违章指挥或明知有隐患而熟视无睹而造成事故者或造成极坏影响的,对领导干部或带班人员给予罚款500元。43、凡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劝导的,视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态度恶劣的,处罚款并停职检查。44、单位负责人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被安全一票否决的,一次诫勉,二次免职,当年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和晋级晋职;发生重大安全问题,年终完不成安全目标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1号安全文件执行。第五编:环境76、保护管理处罚规定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利国利民的千秋大业。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公司环保管理与安全管理合并一套管理体系。管理机构和组成人员相同。二、各单位行政正职领导为本单位环保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开展各单位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三、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四、公司建设项目必须全面考虑77、建设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采用能耗物耗较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采取综合利用等防治污染的措施,保护环境。排放污染物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五、对国家和省、市明令禁止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予立项、调研和建设。六、发生下列情况,处罚如下:1、公司组织的会议,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2、公司布置的工作、安排的活动,不按时完成的对单位罚款100元,不开展的罚款2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3、环保基础资料不全、不规范的对单位罚款200元,对填写人罚款100元。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办理有关申请、审批手续,私自动工的78、,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5、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的罚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500元。6、环保设施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维修、更换的,罚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7、环保设施完好但在生产中不按要求使用的,罚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8、生产中涉及污染,但不及时上报,并且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罚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9、生产中三废(废液、废渣、废气)必须按照要求排放。凡是在车间、库房、化验室、车场等区域及地沟乱倒油污、废料的,对单位罚款500元,对管理人罚款200元。10、生产、生活垃圾必须在规定位置存放,严禁乱扔乱放。违者罚款100元。79、11、车辆上路前检查好油、水、料等管路、阀门,严禁在公路上、农田里泄漏、排放。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或纠纷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罚款200-1000元,对带车人和单位领导罚款100-500元。12、凡不服从环保管理人员的检查、劝导的,视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态度恶劣的,处罚款并停职检查。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执行。第六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处罚规定为加强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建设“平安方圆”、“和谐方圆”,避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促进公司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80、理管理规定如下:一、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人为本,以制度为保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在公司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综治工作。一、 公司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部门和基层厂点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与所属单位、个人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二、 机关部门和基层厂点具体抓好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资料。其负责人为综治管理责任人。三、 公司对发生综治事件的单位、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执行连带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四、 各单位应经常性的组81、织员工学习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员工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意识,杜绝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五、 各单位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员工24小时的思想动态、行为表现进行掌握,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问题。六、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教育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安全意识,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常抓不懈。七、 对发生下列情况者,处罚如下:1、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大恶性政治案件、重大火灾、盗窃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除追究法律责任外,罚当事人2000元、责任人500元。2、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造成停工停产等恶劣影响和损失的,罚当事人2000元、责任人82、500元。3、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罚当事人1500元、责任人300元。4、拘留、收审、监视居住的,罚当事人1500元、责任人300元。5、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嫖者,罚当事人1500元、责任人300元。6、单位被盗,罚被盗物品直接使用者或保管人1000元、责任人200元。7、监守自盗,除照价赔偿外,罚当事人1000元、责任人200元。8、一般治安灾害事故,罚当事人1000元、责任人200元。9、打架斗殴、酒后闹事,罚当事人1000元、责任人200元。10、未经批准,擅自留外来人员住宿,罚当事人600元、责任人100元。11、发生案件、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汇报、故意设置障碍妨碍公安保卫部门83、或其他部门办案或处理的,罚当事人600元、责任人100元。12、经公安保卫部门检查,发现有重大治安隐患,安全消防设施不合格或重点部位不达标的,罚当事人600元、责任人100元。13、“重点人口”的管理、控制、改好率达不到100%的,罚当事人600元、责任人100元。14、节假日、夜间值班脱岗、睡岗的,值班干部每次罚300元、门卫罚200元、责任人100元。15、基层综治工作不落到实处,资料不全或造假,每次罚操作人300元、责任人100元。16、单位责任人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被综治一票否决的,一次诫勉,二次免职,当年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和晋级晋职;未层层签订责任书或发生重大综治问题,年终完不84、成责任书目标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1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第七编:车辆及油料管理处罚规定为加强公司车辆和油料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车辆的安全、高效、平稳运转,杜绝事故,减少油料浪费和损失,从源头上防止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车辆和油料管理规定:一、车辆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年审等由公司统一管理,由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车辆驾驶员是车辆使用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本车性能及常用技术数据,遵守操作规程,达到“四懂”、“三会”,负责车辆的驾85、驶、日常维护和保养,应做到经常性的检查,内容包括:1、各紧固件固定牢靠,紧固螺丝不缺、不松、有效、规范。2、各连接处和尚头不松不旷,连接构件无裂纹现象;各部润滑良好,黄油嘴齐全、有效;主轴销不松不旷、紧固良好。3、油品对路、不变质,油面在规定油尺上、下限之间;油缸呼吸孔畅通,加油口、检查口无油污,系统无渗油现象。4、转向灵活,回位自如,无颤抖、摆动、跑偏现象。5、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清洁有效,油箱盖、滤网、呼吸孔盖齐全、有效。6、底盘各部连接螺栓不松不缺、有效规范,钢板完好、无断裂,固定牢靠。7、转向灯、制动灯、大灯、小灯、尾灯、示宽灯、防雾灯、倒车灯、牌照灯等齐全有效,雨刷器、86、后视镜齐全有效。8、轮胎气压符合规定,四轮定位符合标准要求,轮胎面和轮胎间无夹杂物,轮胎花纹正常。9、冷却液、蓄电池液加注达到标准规定要求。10、设备见本色、无锈蚀现象。11、灭火器配备齐全有效。12、资料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内容齐全,书写认真。三、驾驶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持证上岗,安全文明行车。严禁超速超限行车,严禁闯红灯。发生违章责任自负。四、驾驶员要每天认真填写车辆运转记录,记录数据必须与车辆里程表对应一致。五、车辆行驶公里数按里程表计算。里程表损坏要及时修理恢复。六、车辆外出执行公务、修车、保养、洗车、加油必须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批准,有路单时应开路单。否则,按照出私车或87、卖油处理。七、车辆每次(天)执行完任务后,根据公司或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存放,严禁乱停乱放。八、长途车出车前和回队后,必须进行全面彻底检查,以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长途车行车安全。九、车辆进入冬季前,做好油、水品的更换,搞好冬防保温工作,使用时坚持跑温制度。十、驾驶员根据公司和使用单位的统一安排,做好上级组织的设备检查和年审工作。因本人原因出现问题时,要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十一、单车油耗管理标准执行“机动车辆油料定额”。超出部分,驾驶员没有正当理由,按油料单价的两倍罚款。十二、各车路单、加油单必须按时(每月24日)上交公司。加油单每少交一张对驾驶员罚款100元。十三、盗卖各种油料者,一经发现或举报核实,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00-10000元,待岗三个月,并对所盗卖油料进行3倍以上的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十四、严禁开私车。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应油料费用。十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