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内容深度规定11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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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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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内容深度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 范围52 总则52.6 施工图评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53 评审条件63.1 评审工程的初设概算应获得xxxx电网公司的批复意见。64 一般规定64.1 施工图评审主要依据包括以下文件:64.2 强制性条文评审应遵循下列规定:64.3 环评水保措施落实情况评审应重点关注与相关批复文件的相符性。74.4 初设原则落实情况评审应满足下列规定:74.5 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情况评审应满足下列规定:74.6 施工图设计方案专项评审应2、满足下列规定:74.6.2.1 变电工程(含换流站工程)74.6.2.2 线路工程84.6.2.3 电缆线路85 变电工程施工图评审内容深度95.1 设计文件总要求95.2 环评、水保95.3 总图95.4 建筑105.5 结构105.6 水工105.7 电气一次105.8 电气二次115.9 站内通信部分115.10 光纤通信工程115.11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工程126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图评审内容深度126.1 设计文件总要求126.2 架空线路12线路路径12气象和绝缘条件13导(地)线和金具13杆塔13地基基础146.3 电缆线路14线路路径14电缆进出线布置14电缆敷设方式。14电力电3、缆及附件15电缆接地方式与过电压保护15电缆土建15电缆在线监测157 技经部分157.1 综合部分15(5)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等发布的有关文件。157.2 变电部分167.2.1 主要设备及材料价格167.2.2 建筑工程费的计算是否合理,主要包括:167.2.3 安装工程费的计算是否合理,主要包括:177.3 架空线路部分177.3.2 架空线路本体的计算原则是否合理,主要包括:177.4 电缆线路部分187.4.2 电缆线路本体的计算原则是否合理,主要包括:187.5 其他费用部分18(1)以费率计取的其它费用的计算基数是否正确。18(3)重要跨越的措施费计列依据是否正4、确,费用是否合理。187.6 核算基本预备费时要认真的核查其计算基数,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外委,基本预备费宜按照单项工程相应编制规定的办法计算。197.7 审查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资金和工期是否合理。197.8 超出“预规”规定和超出常规的费用及项目应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项目经理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待处理原则确定后执行。197.9 审查与施工组织有关的主要原则,确定停电过渡措施、租地等费用。197.3 线路部分19(1)审查套用“预规”、定额子目是否准确合理。197.4 评审应按以下原则审核其它费用:19(1)以费率计取的其它费用的计算基数要认真核算。197.5 核算基本预备费时要认真的核5、查其计算基数,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外委,基本预备费宜按照单项工程相应编制规定的办法计算。207.6 审查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资金和工期是否合理。207.7 超出“预规”规定和超出常规的费用及项目应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项目经理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待处理原则确定后执行。207.8 审查与施工组织有关的主要原则,确定停电过渡措施、租地等费用。20附录20附件1 评审要点汇总表21附表1.1 变电部分设计文件总要求21附表1.2 环评、水保22附表1.3 总图23附表1.4 建筑24附表1.5 结构25附表1.6 水工26附表1.7 电气一次27附表1.8 电气二次29附表1.9 站内通信30附表6、1.10 线路部分设计文件总要求31附表1.11 线路路径32附表1.12 气象和绝缘条件33附表1.13 导(地)线和金具33附表1.14 杆塔34附表1.15 地基基础34附表1.16 电缆线路35附表1.18.1 线路技经本体工程41附表1.18.2 线路技经其他费用43附件2 500kV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评审纪要模板45一、综合部分45二、技术部分461建设规模462电气部分46(1)主要技术方案46(2)主要施工图设计图纸461)50- B03271S-D0209直流场电气布置图463土建、水工及消防47(1)主要技术方案47(2)主要施工图设计图纸47(二) 500kV线路工程4717、.主要技术方案47(1)路径472.主要施工图设计图纸48(1)电气图纸48(2)结构图纸48(三)系统及电气二次部分491.主要技术方案492.主要施工图设计图纸49(四)光纤通信工程49三、技经部分49附件3 500kV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评审意见模版50一、评审主要结论50(一)总体概况50(二)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方案50(三)应用标准设计和3C绿色电网专项措施情况说明50(四)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说明51(五)预算投资51(六)特殊情况说明(如有)51二、评审意见51(一)变电站新建工程511建设规模512电气部分513土建、水工及消防51(二) 500kV线路工程52(三)系统及电气二次部8、分52(四)光纤通信工程52三、预算部分53附件3-附表1:xx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汇总表552、单位造价保留两位小数,其余保留整数位。55附件3-附表2:xx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对比表56附件3- 附表3:xx输变电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56附件4 施工图评审、收口设计资料清单58一、线路部分58(1)平断面定位图及杆塔位明细表58(2)机电施工图58(3)绝缘子串及金具组装图58(4)杆塔结构图58(5)基础施工图58(6)设备材料表59(7)线路走廊清理59二、变电部分59(1)三通一平施工图59(2)土建施工图59(3)电气施工图60户外照明施工图60附件5 变电工程总体概况及主要技术9、经济指标61附件6 强制性条文检查表63一、总体要求63二、变电部分63一) 电气一次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63(二) 电气二次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69(三) 总图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70(四) 结构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72(五) 建筑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103(六) 暖通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106(七) 水工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108二、送电部分110架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110(GB5050790-2013)1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及验收规范112(GB 50169-2006)112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10、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113(DL/T 5033-2006)113结构部分强制性条文113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内容深度规定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xxxx电网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评审的内容及深度要求。1.2 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上新建、扩建、改建交直流输变电工程项目。2 总则2.1 施工图评审应贯彻执行国家当前的环保、节能、节地、节水等产业政策的要求。2.2 施工图评审应遵守相关主管部门已批复的意见,如工程初设批复意见、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2.3 施工图评审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强制性条款的要求。2.4 施工图评审应符合xxxx电网公司基建有关管理规11、定和办法。2.5 施工图评审应力争施工图工程量和预算的完整准确,不缺项、漏项,确保预算不超批复概算。2.6 施工图评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现行国家(行业)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结构安全、公众利益等);(2)环评水保措施的落实情况;(3)初步设计主要原则落实情况;(4)南网相关规定执行情况(V1.0、3C绿色电网、反措等);(5)设计相关的施工组织措施(6)施工图设计方案专项评审;(7)各专业主要施工图纸评审;(8)确定各专业主要施工图工程量;(9)审定工程预算投资。3 评审条件3.1 评审工程的初设概算应获得xxxx电网公司的批复意见。3.2 工程设计单位已完成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文12、件,并提交评审单位。4 一般规定4.1 施工图评审主要依据包括以下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T 5458-2012;直流换流站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报批稿)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T 5463-2012;xxxx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设计V1.0;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变电站绿色部分);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输电线路绿色部分);xxxx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及其批复。4.2 强制13、性条文评审应遵循下列规定: 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等现行国家(行业)规范规程,对照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核对评审。4.2.2 强制性条文评审应重点关注人身安全与健康、国家财产安全、防灾减灾、节能环保、公众利益等相关的内容。4.3 环评水保措施落实情况评审应重点关注与相关批复文件的相符性。4.4 初设原则落实情况评审应满足下列规定: 评审施工图设计方案是否正确执行了初设确定的主要技术原则。施工图评审过程中具体需落实的主要初设技术原则应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规模、主接线形式、主要设备型式、主要设14、备参数、配电装置形式、电气总平面布置等;(2)系统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调度自动化及系统通信设备配置、电气二次接线和二次设备布置方案等;(3)土建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结构方案、地基处理及边坡挡墙、暖通水工和消防、噪声治理及大件运输等;(4)线路路径、气象条件、导(地)线选型、导(地)线防振和防舞、导线换位、绝缘配置、绝缘子串和金具、防雷和接地、对地交叉跨越距离、电缆选型、电缆敷设方式、电缆土建等;(5)杆塔型式、荷载、材料,铁塔防卸、防松、防坠落、防腐蚀措施,基础材料、连接,不良地质作用下的地基处理方案,弃土处理方案和基础环保设计情况等。4.5 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情况评审应满足15、下列规定:评审施工图设计方案是否满足xxxx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要求。评审施工图设计方案是否满足xxxx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设计V1.0要求。评审施工图设计方案是否满足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变电站绿色部分)和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输电线路绿色部分)要求。4.6 施工图设计方案专项评审应满足下列规定:施工图设计方案相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较大的优化或者变更(涉及调整初设评审意见的重大方案调整除外)应进行专项评审。施工图设计方案专项评审一般包括下列情况:4.6.2.1 变电工程(含换流站工程)1)站址微调。2)竖向设计方案或边坡挡墙方案发生变化。3)站外给排水方案调整。4)地基处理方案调整及16、上部结构方案调整。5)站区防洪防涝措施的方案优化调整。6)站区隔声降噪措施的方案优化调整。7)导体或材料选型发生变化(导线型号、电缆型号、地网材料、电缆支架等)。8)防雷接地方案发生变化。9)电缆敷设方案发生变化。10)站外电源方案发生变化。11)建设单位认为需要进行专项评审的其他情况。4.6.2.2 线路工程1)初设路径方案进行局部调整优化。2)初设建场费发生较大变化。3)初设方案中风区、冰区、污区或者舞动区域出现局部调整。4)初设杆塔方案发生变化。5)初设基础方案发生变化。6)重大跨越方案7)特殊接地方案8)特殊基础形式9)机械化施工方案10)停电组织方案11)施工道路修筑方案发生变化4.17、6.2.3 电缆线路1)重要交叉穿越方案2)地基处理方案3)地下水处理方案(对于电缆隧道或排管开挖范围内存在地下水情况)专项评审中,应针对施工图设计方案的调整重点评审以下内容:1)施工图设计方案调整的依据;2)施工图方案调整后的技术先进性和安全可靠性;3)施工图方案调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5 变电工程施工图评审内容深度5.1 设计文件总要求a)评审工程执行规程规范、强制性条文。b)评审工程施工图设计与前期取得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矿产压覆评价、文物勘探等相关批复文件的相符性。c)评审工程施工图设计输入与地质、勘测、水文、气象报告的相符性。d)评审工程施18、工图设计输入边界条件、计算方法及结论、方案等是否正确无误。e)评审工程施工图设计出版文件是否完整、规范、准确;设计内容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等。f)必要时,评审工程各专业间资料交接、配合是否正确无误。5.2 环评、水保a)评审环评意见执行情况。b)评审噪声控制方案是否落实,是否满足环保要求。c)评审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是否落实,是否符合评审意见要求。d)评审污废油、水处理方案,排放是否满足环保要求。5.3 总图a)评审站区总平面布置是否满足总体规划要求,是否符合上阶段评审意见,使站内工艺布置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便利,节约用地。b)评审站区竖向布置是否合理利用自然地形,提出合理的设计高程,19、尽量减小土石方工程量。c)评审站区道路与建构筑物间距离及各建构筑物间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d)评审地下管线与沟道布置是否统筹规划,在平面与竖向上相互协调,远近期相结合,合理布置,便于扩建。e)评审挡土墙的抗倾覆、抗滑移及基底承载力。f) 评审站内外排水方式、排水坡度及雨水口设置,是否根据地形、降雨量、汇水面积、土壤类别并结合总平面布置及道路形式使雨水迅速排出站外。5.4 建筑a)评审站内建筑物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是否做到统一规划、造型协调、整体性好、生产及生活方便。b)评审站内建筑物在满足运行要求的条件下是否满足对环境、噪声、节能及朝向、景观方面的要求。c)评审建筑耐火等级及构件耐火极限是否20、符合规范要求。d)评审建筑物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通道的门是否采用乙级防火门。e)评审站内建筑物外墙保温隔热材料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防火材料要求。f)评审电缆隧道与建筑物相交处是否设置防火墙,防火墙上设置甲级防火门。5.5 结构a)评审设计采用的勘测资料与终勘结果是否一致。b)评审建构筑物结构方案是否合理,受力是否简捷明确,主要结构方案是否经过评审,评审意见是否得到落实。c)评审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抗震等级及基础安全等级是否准确无误,主要设计计算输入数据及计算工况是否正确。d)评审建构筑物地基处理方案是否合理并经过评审。5.6 水工a)评审主要消防方案是否符合评审要求,各消防系统设21、计参数、系统组成、设备选型与控制方式是否合理,是否通过消防部门评审。b)评审防洪、排洪方案是否符合评审要求,措施是否合理。c)评审水源方案是否可靠,核实外接水源的接管管径、坐标、高程等原始数据采用是否正确;核实自备水源设计采用的数据与勘测资料是否相符。5.7 电气一次a)评审电气设计与系统规模及进出线方案是否相符。b)评审设计方案选择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安全问题。c)评审主接线、总平面设计。d)评审各级配电装置平断面设计。e)评审电气安全距离校验、保障情况。f)评审接地设计方案合理性。g)评审防雷保护措施是否安全可靠。h)评审站用电系统设计是否正确。i)评审电缆选择及敷设是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22、j)评审直流接地极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对换流站工程)。5.8 电气二次a)评审监控系统、系统保护、元件保护、电度计量、故障录波等二次设备等的配置是否执行初设评审意见、是否满足相关保护规程要求。b)评审监控系统、系统保护、元件保护、电度计量、故障录波等二次装置接线设计方案合理性、是否正确。c)评审直流电源系统配置是否满足直流规程要求、接线设计是否正确,蓄电池、高频开关容量选择设计是否正确,空开选择及级差配合是否合理。d)评审二次设备布置、电缆光缆走向设计方案合理性、与土建专业配合是否正确、与一次设备布置整体是否协调。5.9 站内通信部分a)评审站内通信业务需求(调度交换、综合数据网、视频会议等)与23、系统通信通道组织的接口是否正确。b)评审线路保护及调度数据网设备接口与通信设备接口配置是否符合初设评审意见。c)评审通信设备布置、布线与土建专业、二次专业接口配合是否正确,与二次设备布置整体是否协调。d)评审通信电源设备(含蓄电池组)的配置设计是否符合初设评审意见。5.10 光纤通信工程a) 评审光缆方案组织和配置工程量是否符合初设评审意见。b)评审光纤通信设备配置是否符合初设评审意见。c) 评审光纤通信电路的通道组织是否满足调度需求、是否正确。d) 评审光链路传输计算是否满足规程规定要求、是否实现优化配置。5.11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工程a)评审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的配置、通道组织是否执行初设评审24、意见。b)评审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接线设计方案合理性、是否正确。c)评审安全稳定控制装置设备布置、电缆光缆走向设计方案合理性、与土建专业配合是否正确。6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图评审内容深度6.1 设计文件总要求a)评审施工图执行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情况。b)评审是否与批准的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的原则、方案等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c)评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d)评审设计图纸是否完整齐全。e)评审材料表是否齐全。f)评审引用标准设计图(现行版本)图纸目录是否齐全。g)评审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h)评审地基勘察报告。6.2 架空线路 线路路径a)评审线路途经集中林区是否按跨越设计。b25、)评审是否有本工程与交叉线路的跨越方案,或钻越方案的保护措施。c)评审是否需要改造交叉线路。如需要,是否有优化、细化后的改造方案,改造工程量。d)线路交叉跨越施工、停电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南网专项反措相关要求。e)评审杆塔排位是否合理。f)根据环评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压覆矿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核实沿线有无影响本工程路径走线的特殊点。g)评审变电站的出线情况,构架和跨江位置,及其附近临时炸药库的位置及保留时间。h)结合航片核实房屋拆迁量。i)结合航片优化线路局部路径,合理控制耐张塔使用数量,并核实林区长度和树木砍伐量。j)评审厂矿赔偿和通信基站拆迁量。k)评审施工与26、检修道路修筑长度及费用。 气象和绝缘条件a)评审风区长度和区段划分。b)评审冰区长度和区段划分。c)评审舞动区域长度和区段划分。d)评审污区长度和区段划分。 导(地)线和金具a)评审导(地)线安全系数取值是否合理。b)评审间隔棒、防振锤的安装是否符合规定。c)评审冰闪严重地区的防冰闪措施是否合理。d)评审舞动区域的防舞措施是否合理。e)评审鸟害严重地区的防鸟害措施是否合理。 杆塔a)评审跨越主干铁路、高速公路等重要跨越是否采用独立耐张段设计,杆塔结构强度是否适当加强。b)(山区线路)对于相对高耸、山区风道、垭口、抬升气流的迎风坡、较易覆冰等微地形区段,以及相对高差较大、连续上下山、相邻两侧档距27、相差悬殊、跨越河流等局部地段的线路是否适当加强铁塔强度。c)对非标准设计方案,必要时评审相应的计算书。d)评审计算书经过复核并签署齐全。e)评审计算软件的可靠性。 地基基础a)评审设计参数是否符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b)天然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强度、稳定)和变形验算。c)软土地基处理方法的论证和计算应符合相应设计规范的要求。d)液化地基处理措施应符合相应的抗震设计规范要求。e) 基础围堰方案、工程量是否合理。6.3 电缆线路 线路路径a)评审电缆线路路径协议复核落实情况,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评审线路路径与初设审定路径的变化情况;b)评审电缆剖面与其它管线是否相碰,与规划红线是否冲突;c28、)评审电缆工井、人孔等位置是否合理,应避免和其它规划管、孔位相冲突。 电缆进出线布置a)评审变电站内电缆布置,应综合考虑进出电缆的路径,避免不必要交叉;b)评审电缆终端布置及电气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规程要求,且施工时应不妨碍其它相邻带电设施。 电缆敷设方式。a) 评审电缆敷设方式、排列布置、工作井分布等是否合理。 电力电缆及附件a)评审电缆参数、载流量是否满足工程要求;b)评审主要电缆附件(包括终端头(户外终端、 GIS 终端)、中间接头、交叉互联箱、接地箱等)选择是否合理,满足工程需要。 电缆接地方式与过电压保护a)评审电缆线路接地方式、分段长度是否符合规定,电缆接头位置和布置是否合理;b)29、评审电缆线路过电压保护措施是否合理。 电缆土建a)评审电缆敷设构筑物结构型式是否合理;断面布置及尺寸是否满足要求; b)评审电缆工井布置、结构型式、尺寸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求和相关规定;c)评审线路通过特殊地基时,地基处理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电缆在线监测a)评审是否按有关规定配置在线监测装置。7 技经部分7.1 综合部分7.1.1 评审预算编制依据的时效性和合法性,设备、材料价格来源的真实性。编制依据主要有:(1)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2)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3)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调试定额、工期定额等。(4)地方发布的装置性材料预算价,各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地30、方材料预算价格。(5)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等发布的有关文件。(6)地方政府发布的征地、青苗赔偿、房屋拆迁等建设场地征用的相关标准。对比施工图预算和可研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之间的关系,做好三个阶段对比分析并说明差异原因。7.1.3 评审按如下原则评审各单位、单项工程单位造价是否合理,对于单位造价或单项定额(包括补充定额)比较特殊的内容在专业评审过程中进行讨论并确定原则。(1)评审定额套用是否恰当、补充定额是否准确,对于现行定额没有涵盖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其费用计算的根据。(2)评审工程量符合程度,施工图工程量要与其它类似工程作对比分析。(3)评审特殊的单项工程(如站外电源、站外道路31、电力线改迁等)应该对该单项工程的详细预算进行评审。7.1.4 项目单项工程应与限额控制指标、典型造价等进行对比,分析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7.2 变电部分7.2.1 主要设备及材料价格.1主变压器、GIS设备、断路器等主要设备价格是否按审定概算价计列,母线、电缆、构支架等主要材料价格是否执行南方电网公司信息价,是否与市场价出现较大偏差。.2设备运输方案、运距是否合理,设备运杂费率是否按规定计列。7.2.1.3 评审材料价格的计价原则是否合理,主要原则如下:(1)计价材料价差计算可采用定额站发布的计价材料调整系数调整。(2)安装工程预算价采用各地区发布的装置性材料预算价,用市场实际价格或主管部门32、发布的综合价计算材料价差。(3)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采用各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地方材料预算价格。7.2.2 建筑工程费的计算是否合理,主要包括:(1) 建筑物工程量、单位造价指标是否合理。(2) 建筑物中门、窗、空调、灯具等材料价格是否合理。(3) 电缆沟道、道路、围墙、挡土墙、护坡、排水沟等工程量是否准确,单位造价指标是否合理。(4) 设备基础、独立基础、柱、梁、楼板、屋面板等工程量是否准确,钢筋混凝土中含筋率是否合理。(5) 大型土石方费用计列是否与施工图设计一致,运距是否合理。(6) 场地土石比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挖方、填方、外运土方等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套用定额是否正确。(7) 地基处理33、桩基础、石方的二次爆破、站区绿化工程量是否准确,单位造价指标是否合理。7.2.3 安装工程费的计算是否合理,主要包括:(1)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等工程量是否与材料清册一致,技经指标是否合理。(2)光缆熔接费用、端子头数量是否合理。(3)调试工作的具体项目是否正确,费用是否合理。(4)站外水源、电源等设计是否满足施工图审定,是否按施工图编制预算,是否有重复计列的设计费、预备费等。(5)辅助生产工程关于备品备件、检修仪器仪表应根据建设管理单位实际需要提出,统一考虑。7.3 架空线路部分塔材、导地线等主要材料价格是否执行南方电网公司信息价,是否与市场价出现较大偏差。7.3.2 架空线路本体的计34、算原则是否合理,主要包括:(1)地形比例划分是否符合实际。(2) 现场工地仓库设置、运输方式选择及运距计算是否符合实际、准确,运输定额套用与材料到货方式是否一致。是否根据实际计算确定人力及汽车运距,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道路修筑工程量。(3)土石方工程量、土质划分比例、基础混凝土量、基础钢筋量、基础型式划分是否准确,混凝土浇筑定额系数取定是否合理、砼超灌量计算是否正确。(4)杆塔型式、杆塔重量、接地工程量是否准确,杆塔类型及重量等级与定额子目是否适应、定额调整系数计算及取定是否合理。(5)架线长度、导地线型号及重量、交叉跨越工程量是否准确,架线方式选择是否正确,牵张场地数量是否合理,定额选35、择与架线方式选择是否一致。(6)金具串、防震锤、间隔棒、跳线工程量是否准确,定额选择与电压等级、导线分裂数等是否一致。(7)平基方量是否准确,排水沟、挡土墙工程量是否准确,调试费计算是否准确,余土外运、植草皮、播草籽工程量是否计量准确,价格是否合理。7.4 电缆线路部分7.4.1电缆及接头等主要材料价格是否执行南方电网公司信息价,是否与市场价出现较大偏差。7.4.2 电缆线路本体的计算原则是否合理,主要包括:(1)电缆沟、井及保护管工程:土建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定额规定,定额选择是否合理。(2)电缆敷设:敷设方式选择是否正确。(3)电缆常规试验:电缆试验类型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4)材料运输方式36、选择及运距计算是否合理。(5)电缆沟、井等土建费用指标是否合理。7.5 其他费用部分(1)以费率计取的其它费用的计算基数是否正确。(2)建设场地征用面积及补偿单价是否合规、合理,青苗、林木、房屋、厂矿及其他大额补偿费是否合规、合理。(3)重要跨越的措施费计列依据是否正确,费用是否合理。(4)防坠落装置、在线监测装置计列依据是否正确,费用是否合理。(5)桩基检测费、试桩费用、勘察费、设计费计列的依据是否正确,费用是否合理。(6)对于土地使用费、合理的地方性收费以及因工程特殊性而增加的单项收费要审查相应的协议、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7)研究试验费应由相应专业审查工程师审核其必要性,应分析所提出的37、试验是否已包括定额或取费中,并核实费用额度。(8)对于工程或地方特殊性的内容,要在专业评审会中讨论并确定初步原则,在评审工作中核实。(9)若建设场地征用相关费用、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项目已经签订合同,应参照该项目合同计列。7.6 核算基本预备费时要认真的核查其计算基数,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外委,基本预备费宜按照单项工程相应编制规定的办法计算。7.7 审查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资金和工期是否合理。7.8 超出“预规”规定和超出常规的费用及项目应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项目经理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待处理原则确定后执行。7.9 审查与施工组织有关的主要原则,确定停电过渡措施、租地等费用。7.338、 线路部分主要材料价格原则上参考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指导价格、概算价格计列。7.3.2 评审线路工程本体的计算原则是否合理,主要原则如下:(1)审查套用“预规”、定额子目是否准确合理。(2)原则上采用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若电力行业定额中没有的子目,可参照地方定额进行测算。(3)对于由于工程量异常引起的造价异常项目,应向相应专业审查工程师反馈信息,并在评审中落实专业评审工程师的意见。7.4 评审应按以下原则审核其它费用:(1)以费率计取的其它费用的计算基数要认真核算。(2)对于土地使用费、合理的地方性收费以及因工程特殊性而增加的单项收费要审查相应的协议、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3)研究试39、验费应由相应专业审查工程师审核其必要性,应分析所提出的试验是否已包括定额或取费中,并核实费用额度。(4)对于工程或地方特殊性的内容,要在专业评审会中讨论并确定初步原则,在评审工作中核实。(5)若建设场地征用相关费用、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项目已经签订合同,应参照该项目合同计列。7.5 核算基本预备费时要认真的核查其计算基数,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外委,基本预备费宜按照单项工程相应编制规定的办法计算。7.6 审查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资金和工期是否合理。7.7 超出“预规”规定和超出常规的费用及项目应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项目经理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待处理原则确定后执行。7.8 审查与施工组40、织有关的主要原则,确定停电过渡措施、租地等费用。附录附件1 评审要点汇总表附表1.1 变电部分设计文件总要求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执行情况;对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专题落实情况;南网相关规定执行情况(V1.0、3C绿色电网、反措等)。设计相关的施工组织措施落实情况2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符合性设计成品与规程规范符合性;检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尤其涉及到质量安全的条款;3外部支持条件设计输入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的符合性;设计输入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符合性;设计输入与水土保持评价的符合性;设计输入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符合性;设计输入与矿产压覆评价的符合性;41、设计输入与文物勘探的符合性;勘测、地质、水文、气象报告与可研初设是否有重大变化;4接口配合评审电气设计与成套设计单位的设计界面和关键接口是否相符(对换流站工程)。评审电气配电装置设计图纸与厂家设备资料配合是否准确、完整。评审建筑与结构、电气等专业资料的接口配合是否准确、完整。评审结构设计与工艺专业或成套设计单位的设计界面和关键接口是否准确、完整(如有成套设计单位)。评审建构筑物基础及本体设计图与电气配电装置资料的接口配合是否准确、完整。评审结构专业与建筑、总图等专业分界处配合是否准确。4内容深度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设计图纸是否完整齐全。材料表是否齐全。引用通用设计图(G4层)图纸目录42、是否齐全。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附表1.2 环评、水保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环评评审环评意见执行情况;噪声控制方案是否落实,是否符合评审意见要求;污废油、水处理方案,排放是否满足环保要求。2水保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是否落实,是否符合评审意见要求。附表1.3 总图序号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总平是否满足总体规划要求;是否与初设评审意见相符;站内工艺布置合理性,功能分区明确性。2竖向布置是否合理利用自然地形;设计高程是否合理;土石方量是否自平衡。3道路站区道路是否顺畅;转弯半径取值是否合适;与建构筑物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图上应写的项目是否齐全。4站区及站外排水是否顺畅合理43、;道路坡度是否合理;道路排水口设置是否合理。5边坡、挡土墙边坡、挡土墙的设置是否执行评审意见;挡土墙的排水、截水、地面封闭措施是否得当;挡土墙的抗倾覆、抗滑移及基底承载力是否满足。附表1.4 建筑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方案评审评审站内建筑物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是否做到统一规划、造型协调、整体性好、生产及生活方便。评审站内建筑物在满足运行要求的条件下是否满足对环境、噪声、景观及节能的要求。评审站内建筑体型系数、维护结构传热系数、窗墙面积比是否满足国家标准的规定。2建筑物防火重要建筑防火方案是否通过消防评审,措施是否合理得当;建筑耐火等级及构件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评审建筑物44、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通道的门是否采用乙级防火门;评审站内建筑物外墙保温隔热材料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防火材料要求;评审电缆隧道与建筑物相交处是否设置防火墙,防火墙上设置甲级防火门;3其他保温、防雨、防潮、防风沙措施及材料是否得当,并符合环保、节能理念;是否考虑了防屋面、墙面开裂措施;评审建筑物刚性防水层与山墙、女儿墙及突出屋面结构交接处是否采取柔性密封措施,并严禁刚性防水层内埋设管线。控制楼、阀厅、继电器小室等电磁屏蔽措施是否落实得当。附表1.5 结构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方案评审重要建构筑物地基处理方案是否做了合适的评审;主要结构方案是否经过评审,评审意见是否得到落45、实。2结构计算主要设计计算输入数据,如风荷、导线张力等是否正确,计算工况是否齐全;主要建构筑物安全等级、抗震等级是否准确无误;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相应基础地基变形验算;雨蓬、挑梁抗倾覆计算、局部受压计算、雨蓬梁抗扭计算;挡土墙的抗倾覆、抗滑移及基底承载力。3地基处理落实勘测、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有出入;桩位布置是否合理。桩型选择及桩长是否正确。4其他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及耐久性的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沉降位移观测点并按要求做了连续沉降位移观测记录;换流变基础、GIS基础等设计是否落实了大块混凝土基础防开裂措施;抗震构造措施是否符合抗震设计要求:如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是否符合规46、范要求;砌体结构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构造柱、圈梁、拉接筋等措施。附表1.6 水工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消防评审主要消防方案是否符合评审要求,各消防系统设计参数、系统组成、设备选型与控制方式是否合理,是否通过消防部门评审。2防洪防洪、排洪方案是否评审,措施是否合理。3供、排水水源方案是否可靠;核实外接水源的接管管径、坐标、高程等原始数据采用是否正确;核实自备水源设计采用的数据与勘测资料是否相符;评审供水方案及排水方案是否合理。给排水系统设计参数、设备、水池(箱)容积选择是否合理;评审循环冷却水系统工艺流程、设计参数、设备与管道布置是否合理,监测与控制方式是否可靠;评审给水排水管材选择47、管道接口、基础及敷设方式是否合理;评审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与设计参数是否合理,核实事故排油与污水处理方案是否满足环评要求。评审特殊地区(湿陷性或膨胀性土、软弱地基等)给排水设施所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附表1.7 电气一次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主接线和总平面各电压等级主接线型式、出线回路名称、排列、相序审核;主设备型号及参数审核;主设备、建(构)筑物、电缆沟(隧)道、防雷设施、道路等布置审核;各级配电装置间隔配置及进出线排列审核。2配电装置交、直流场和阀厅电气距离是否满足安全净距要求;导体选择校验;材料工程量审核;3设备安装与支架、基础安装接口;设备、支架接地及其与主地网接口;48、4接地主接地网设计及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接地体材质是否与站址土壤特性相适应;接地保护措施是否安全可靠,特别是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方案是否满足要求;降阻措施是否得当;接地工程量审核。5防雷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计算是否正确;防雷保护措施是否得当。6站用电站用电系统计算报告审核;开关设备选择是否正确;动力电缆截面选择及长度审核。站外电源方案是否可靠,工程量是否合理7照明照明系统设计是否合理照明电缆截面选择及长度审核。8电缆选择及敷设电缆型号选择及敷设方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高寒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选择及敷设是否满足要求;光缆、特殊电缆的型号及计算长度是否正确。9接地极极环尺寸设计及计算方法是否合理;极环49、材料是否与土壤特性相适应;影响周边环境的防治措施是否得当;接地极工程量审核。附表1.8 电气二次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接口配合与成套设计单位的设计界面和关键接口;交、直流合建站控制保护系统的设计界面和关键接口;与设备、电气一次接口是否落实。2设计方案线路保护、元件保护等的配置是否满足初设评审意见及相关规程要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配置、功能和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规程要求;电度计量、安全防护、功角测量、故障测距、故障录波等二次设备配置是否执行初设评审意见。3二次设备布置及接线二次设备布置及接线是否满足二次技规的要求;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及二次设备的接地是否满足规程及“反措”相关要求;控制电50、缆型式选择、接地处理是否满足规程及“反措”要求;站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的逻辑是否全面。4直流系统直流电源系统配置是否满足直流规程要求;蓄电池容量选择是否正确;空开级差配合是否合理。附表1.9 站内通信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设计方案站内通信业务需求与系统通信通道组织的接口;通信设备布置、布线与土建专业、二次专业的接口;通信房间采暖、通风要求与暖通专业的接口。通信布线要求是否在土建和工艺专业管线布置中得以满足;通信屏板面布置与技术协议要求是否一致;蓄电池、交换机参数与技术协议是否完全对应。2设备布置通信设备布置是否满足专业要求,并与二次设备布置总体协调。附表1.10 线路部分设计文件51、总要求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执行情况;对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专题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内部评审,检查相关记录。2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符合性设计成品与规程规范符合性;检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尤其涉及到质量安全的条款;3内容深度是否与评审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设计图纸是否完整齐全。材料表是否齐全。引用通用设计图(现行版本)图纸目录是否齐全。地基勘察报告。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附表1.11 线路路径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设计评审线路途经集中林区是否按跨越设计;是否有本52、工程与交叉线路的跨越方案,或钻越方案的保护措施;是否需要改造交叉线路。如需要,是否有优化、细化后的改造方案,改造工程量。线路交叉跨越施工、停电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南网专项反措相关要求。变电站的出线情况,构架和跨江位置,及其附近临时炸药库的位置及保留时间2青苗赔偿结合航片核实房屋拆迁量;结合航片优化线路局部路径,减少转角塔使用数量,并核实林区长度和树木砍伐量;核实厂矿赔偿和通信基站拆迁量;核实施工与检修道路修筑长度及费用;3外部支持条件设计输入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的符合性;设计输入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符合性;设计输入与水土保持评价的符合性;设计输入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符合性;设计输入与矿产压覆评价的53、符合性;设计输入与文物勘探的符合性;勘测、地质、水文、气象报告与可研初设是否有重大变化;设计输入与地质勘测、水文气象报告的符合性。附表1.12 气象和绝缘条件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设计评审进一步分析、论证风区长度和区段划分;进一步分析、论证冰区长度和区段划分;进一步分析、论证舞动区域长度和区段划分。污区长度和区段划分附表1.13 导(地)线和金具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设计评审间隔棒、防振锤的安装是否符合规定;冰闪严重地区的防冰闪措施是否合理;舞动区域的防舞措施是否合理。鸟害严重地区的防鸟害措施是否合理附表1.14 杆塔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设计评54、审跨越主干铁路、高速公路等重要跨越是否采用独立耐张段设计,杆塔结构强度是否适当加强;(山区线路)对于相对高耸、山区风道、垭口、抬升气流的迎风坡、较易覆冰等微地形区段,以及相对高差较大、连续上下山、相邻两侧档距相差悬殊、跨越河流等局部地段的线路是否适当加强铁塔强度;对非标准设计方案,应评审相应的计算书。计算书经过复核并签署齐全计算软件的可靠性附表1.15 地基基础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设计评审设计参数应符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天然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强度、稳定)和变形验算;软土地基处理方法的论证和计算应符合相应设计规范的要求基础围堰方案、工程量是否合理液化地基处理措施应55、符合相应的抗震设计规范要求附表1.16 电缆线路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设计评审电缆线路路径协议复核落实情况,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线路路径与初设审定路径的变化情况;电缆剖面与其它管线是否相碰,与规划红线是否冲突;电缆工井、人孔等位置是否合理,应避免和其它规划管、孔位相冲突。变电站内电缆布置应综合考虑进出电缆的路径,避免不必要交叉;电缆终端布置及电气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规程要求,施工时应不妨碍其它相邻带电设施。电缆敷设方式、排列布置、工作井分布等是否合理。电缆参数、载流量是否满足工程要求;主要电缆附件(包括终端头(户外终端、 GIS 终端)、中间接头、交叉互联箱、接地箱等)选择是否合56、理。电缆线路接地方式、分段长度是否符合规定,电缆接头位置和布置是否合理;电缆线路过电压保护措施是否合理。电缆敷设构筑物结构型式是否合理;断面布置及尺寸是否满足要求;电缆工井布置、结构型式、尺寸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求和相关规定;线路通过特殊地基时,地基处理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按有关规定配置电缆在线监测装置。附表1.17.1变电技经建筑物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工程量计算书建筑物面积、体积是否与图纸一致工程量计算过程与项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缺项建筑物单位造价是否合理2建筑物结构基础、柱、梁、楼板、屋面板、楼梯、悬臂板等工程量定额套用是否正确,计价单位是否与定额一致钢筋含筋率是否合理57、3建筑物墙体外墙、内墙、隔断墙是否按墙体材质套用定额4建筑物装修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防水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屋面找平层、防水、保温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外墙面、内墙面、天棚等装饰材料套用定额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天棚吊顶、踢脚线等装饰材料套用定额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5其他挖方、填方、外运土方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土石比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排水管、预埋管、栏杆、扶手、脚手架、综合运输等套用定额是否正确6上下水、采暖、通风、照明、空调上下水管道、阀门、地漏、卫生洁具等装饰材料套用定额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采暖、空调、通风等设备价格是否正确照明灯具、配电箱等设备价格是否正确附表1.17.58、2变电技经构支架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计算过程与项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缺项构支架计算数量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2挖方、填方、外运土方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土石比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构支架基础垫层、基础、二次浇灌、保护帽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钢筋含筋率是否合理3构支架构支架定额套用是否正确构支架、横梁、地线柱、爬梯、构架避雷针等定额套用、材料价格是否正确附表1.17.3变电技经建筑设备基础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计算过程与项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缺项设备数量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2挖方、填方、外运土方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59、确土石比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主变基础垫层、基础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钢筋含筋率是否合理主变油池、防火墙、事故油池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3断路器、电容器、电抗器基础挖方、填方、外运土方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土石比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垫层、基础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钢筋含筋率是否合理附表1.17.4变电技经建筑其他部分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电缆沟道工程量计算过程与项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缺项挖方、填方、外运土方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垫层、基础、预埋铁件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2挖方、填方、外运土方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供水排水垫层、基础等项目套用60、定额是否正确3道路挖方、填方、外运土方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土石比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垫层、基础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4围墙大门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套用定额是否正确5特殊构筑物挖方、填方、外运土方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土石比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垫层、基础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正确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6场地平整挖方、填方、外运土方等项目套用定额是否完整、准确土石比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7地基处理定额套用是否正确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8绿化是否概算平移附表1.17.5变电技经设备购置费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设备费设备购置费原则上参考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指导价格、61、概算价格计列设备数量是否与材料清册一致附表1.17.6变电技经安装部分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主变、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站用电系统、通信及远动系统项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缺项工程量是否与材料清册一致装置性材料价格、定额套用是否正确2控制及直流系统项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缺项工程量是否与材料清册一致装置性材料价格、光缆熔接费用、定额套用是否正确3电缆及接地项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缺项工程量是否与材料清册一致装置性材料价格、光缆熔接费用、定额套用是否正确核对端子头数量4全站调试调试项目及定额是否完整、正确与概算费用对比5辅助生产工程核实备品备件、检修仪器仪表费用6站外电源应按施工62、图预算深度编制附表1.17.7变电技经其他费用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建设场地及清理费征地面积是否跟设计一致征地单价、迁移补偿是否按实际计列2研究试验费落实研究试验的必要性,核实计费依据3桩基检测费用原则上只计列大、小应变的检测费用,不考虑试桩费用4大件运输措施费用根据设备实际运输情况计列费用5安健环费用原则上不计列,已在定额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中考虑6建贷利息是否按最新费率计算附表1.18.1 线路技经本体工程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基础工程现场工地仓库设置、运输方式选择及运距计算是否合理地形比例划分是否合理土石方工程量、土质划分比例是否准确基础混凝土量、基础钢筋量工63、程量是否准确混凝土浇筑定额系数取定是否合理、砼超灌量计算是否正确水泥、砂、石是否按信息价,是否合理钢筋是否按信息价,是否合理2杆塔工程杆塔型式、杆塔重量是否准确杆塔类型及重量等级与定额子目是否适应、定额调整系数计算及取定是否合理塔材是否按信息价,是否合理3接地工程接地工程量是否准确接地材料是否按信息价,是否合理4架线工程架线长度、导地线型号及重量、交叉跨越工程量是否准确架线方式选择是否正确,牵张场地数量是否合理定额选择与架线方式选择是否一致导、地线是否按信息价,是否合理5附件工程金具串、防震锤、间隔棒、跳线工程量是否准确定额选择与电压等级、导线分裂数等是否一致绝缘子是否按信息价,是否合理6辅助64、工程平基方量,排水沟、挡土墙工程量是否合理调试项目及定额是否完整、正确附表1.18.2 线路技经其他费用序号项目评审要点评审情况问题处理情况1建设场地及清理费塔基占用面积及补偿单价是否合规、合理施工场地租用面积及单价是否合规、合理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拆迁补偿费合规、合理厂矿及其他大额补偿费合规、合理2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勘察费计列的依据是否正确,费用是否合理设计费计列的依据是否正确,费用是否合理研究试验费及依据计列的依据是否正确,费用是否合理工程建设检测费计列的依据是否正确,费用是否合理3跨越措施费跨越措施费计列的依据是否正确,费用是否合理4建贷利息是否按最新费率计算附件2 500kV输变电工程施工65、图评审纪要模板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评审会议纪要受 的委托, 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主持召开了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评审会议。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局、 电力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参加了会议。经会议充分讨论,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一、综合部分 (一)总体概况本工程评审项目包括:500kV开关站新建工程、500kV开关站扩建工程、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500kV线路工程、500kV线路工程、相关光纤通信工程。本工程已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关于 50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印发了可研评审意见,工程估算静态总投资为 万元,估算动态总投资为 万元。(如工程已核准,写核66、准投资)本工程已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关于 500kV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印发了初设评审意见,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为 万元,概算动态总投资为 万元。 (如工程已批复,写批复投资)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图设计由 电力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 本次提交的预算动态总投资为 万元,较初设概算减少 万元,较可研估算减少 万元。 本工程最终预算收口时确定。(二)应用标准设计和3C绿色电网专项措施情况说明 变电站应用南方电网公司110kV500kV变电站标准设计V1.0G4层级精细化设计成果 模块,占总模块数的 %。 变电站根据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变电站绿色部分),参与评价项共 项,67、设计文件满足评价标准中控制项 项,一般项 项,优选项 项,合计共满足 项,达到级标准。 线路采用V1.0标准杆塔类型 种,占总塔型的 %;采用标准杆塔 基,占总基数的 %。 线路根据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输电线路绿色部分),参与评价项共 项,设计文件满足评价标准中控制项 项,一般项 项,优选项 项,合计共满足 项,达到级标准。(三)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说明本工程涉及强制性条文共计 条,其中 变电工程 条, 线路工程 条,施工图设计阶段各单项工程、各专业均严格执行了强制性条文。(四)初步设计原则执行情况说明本工程在施工图阶段,基本执行了初步设计原则。如未执行,进行说明,并阐述变化原因。二、技术68、部分(一)变电站新建工程1建设规模(1)远期规模:(2)本期规模:2电气部分(1)主要技术方案1)电气主接线2)主要设备选择3)配电装置和电气总平面布置4)站用电5)防雷接地(以上各部分技术内容可在初设基础上进行增补完善,原则是要体现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特点,比如:主要设备选择部分可以明确各主要电气设备的供货厂家及其主要参数等;若技术内容与初设原则有较大差异的,需在纪要中相应部分进行分析和确认)(2)主要施工图设计图纸XXX变电站工程提交评审的电气部分主要图纸共XXX册,各册图纸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50- B03271S-D0209直流场电气布置图06图A1-A1断面中应画出阀厅空调设备,并69、校验阀厅穿墙套管对阀厅空调设备的安全距离。11图C1-C1断面中管母T型线夹及引线与绝缘子比较靠近,需考虑对绝缘子爬距的影响,建议调整连接方式。(图纸部分应对重要的核心图纸进行审核,纪要中可把主要图纸中存在的较大问题列举出来,该部分是施工图评审的核心内容之一)3土建、水工及消防(1)主要技术方案1)总布置2)建、构筑物3)地基处理4)暖通和水工5)消防(以上各部分技术内容可在初设基础上进行增补完善,原则是要体现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特点;若技术内容与初设原则有较大差异的,需在纪要中相应部分进行分析和确认)(2)主要施工图设计图纸XXX变电站工程提交评审的电气部分主要图纸共XXX册,占变电站电气一次70、专业施工图卷册总数的XX %。各册图纸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50- B03271S-D0209阀厅建筑结构及基础图06图A1-A1断面中应画出阀厅空调设备,并校验阀厅穿墙套管对阀厅空调设备的安全距离。(图纸部分应对重要的核心图纸进行审核,纪要中可把主要图纸中存在的较大问题列举出来,该部分是施工图评审的核心内容之一) (二) 500kV线路工程1.主要技术方案(1)路径路径描述初设审批概算全长约 km,与初设审批概算相比,线路总长减少约 km。(2)气象条件(3)导、地线(4)导、地线防振(5)导线换位(6)绝缘配置(7)金具及绝缘子串(8)防雷接地(9)铁塔(10)基础(以上各部分技术内容可71、在初设基础上进行增补完善,原则是要体现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特点;若技术内容与初设原则有较大差异的,需在纪要中相应部分进行分析和确认)2.主要施工图设计图纸(1)电气图纸XXX线路工程提交评审的电气部分主要图纸共XXX册,各册图纸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跳线及附件安装图2)导地线架线施工图3)间隔棒及防振锤安装表4)接地施工图5)对邻近通信线路影响及防护措施6)拆房明细表7)线路通道林木砍伐一览表(2)结构图纸XXX线路工程提交评审的结构部分主要图纸共XXX册,各册图纸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杆塔技术条件2)杆塔设计图纸3)杆塔设计和加工说明4)杆塔施工说明5)基础配置表(明细表)6)基础施工说明72、7)基础根开表8)基础施工图(图纸部分应对重要的核心图纸进行审核,纪要中可把主要图纸中存在的较大问题列举出来,该部分是施工图评审的核心内容之一)(三)系统及电气二次部分1.主要技术方案(1)系统继电保护(2)调度自动化(3)系统通信(4)电气二次部分(5)安全稳定控制系统2.主要施工图设计图纸 (1)30-B303801S-D0172极1高端控制保护008图中各电压采集量名称应修改为极1 YY阀侧套管末屏电压、极1 YD阀侧套管末屏电压。.(四)光纤通信工程1光缆建设方案2光通信电路建设及组网方案3技术标准4话路及带宽分配5光通信站设置及光设备配置6网管及网同步系统三、技经部分 (一) 概述 73、(二) 变电工程 (三) 线路工程(四) 光纤通信工程附件3 500kV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评审意见模版关于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评审意见受 的委托, 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主持召开了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评审会议,以关于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评审会议纪要( 号)向有关单位发送了会议纪要,并于 年 月 日召开了收口会议/完成收口。施工图设计单位根据评审会议意见修改后提交最终报告,经复核评审,形成意见如下:一、评审主要结论(一)总体概况本工程评审项目包括:500kV开关站新建工程、500kV开关站扩建工程、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500kV线路工程、500kV线路工程、相关光纤通信工程。 发74、改委以 发改委关于 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号文)批复该输变电工程立项,批复的本工程静态投资 万元、动态投资 万元。xx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 建设厅)以 ( 号文)批复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本工程概算静态投资 万元、动态投资 万元。(如本次只评审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应补充说明该单项工程的批准概算投资)本工程项目法人为 ,施工图预算文件由 完成。(二)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方案建议取消此部分内容。(三)应用标准设计和3C绿色电网专项措施情况说明 变电站应用南方电网公司110kV500kV变电站标准设计V1.0G4层级精细化设计成果 模块,占总模块数的 %。 变电站根据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75、(变电站绿色部分),参与评价项共 项,设计文件满足评价标准中控制项 项,一般项 项,优选项 项,合计共满足 项,达到级标准。 线路采用V1.0标准杆塔类型 种,占总塔型的 %;采用标准杆塔 基,占总基数的 %。 线路根据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输电线路绿色部分),参与评价项共 项,设计文件满足评价标准中控制项 项,一般项 项,优选项 项,合计共满足 项,达到级标准。(四)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说明本工程涉及强制性条文共计 条,其中 变电工程 条, 线路工程 条,施工图设计阶段各单项工程、各专业均严格执行了强制性条文。(五)预算投资经评审核定,本工程施工图预算静态投资为 万元,动态投资 万元,审定76、施工图预算在初设批复概算和可研批准估算范围之内。(如果超过,说明原因)(六)特殊情况说明(如有)二、评审意见(一)变电站新建工程1建设规模(1)远期规模:(2)本期规模:2电气部分(1)电气主接线(2)主要设备选择(3)配电装置和电气总平面布置(4)站用电(5)防雷接地(以上各部分技术内容可在初设基础上进行增补完善,原则是要体现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特点,比如:主要设备选择部分可以明确各主要电气设备的供货厂家及其主要参数等;若技术内容与初设原则有较大差异的,需在纪要中相应部分进行分析和确认)3土建、水工及消防(1)总布置(2)建、构筑物(3)地基处理(4)暖通和水工(5)消防(以上各部分技术内容可77、在初设基础上进行增补完善,原则是要体现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特点;若技术内容与初设原则有较大差异的,需在纪要中相应部分进行分析和确认)(二) 500kV线路工程1.路径2.气象条件3.导、地线4.导、地线防振5.导线换位6.绝缘配置7.金具及绝缘子串8.防雷接地9.铁塔10.基础(以上各部分技术内容可在初设基础上进行增补完善,原则是要体现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特点;若技术内容与初设原则有较大差异的,需在纪要中相应部分进行分析和确认)(三)系统及电气二次部分1.系统继电保护2.调度自动化3.系统通信4.电气二次部分5.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四)光纤通信工程1光缆建设方案2光通信电路建设及组网方案3技术标准478、话路及带宽分配5光通信站设置及光设备配置6网管及网同步系统三、预算部分(一)综合部分(二)变电部分(三)线路部分(四)光纤通信部分(五)施工图预算审定结果本项目送审施工图预算静态投资 万元,动态投资 万元;审定本项目施工图预算静态投资 万元,动态投资 万元,动态投资核减幅度 %。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静态投资 万元,动态投资 万元,审定施工图预算静态投资比概算批复减少 万元,核减幅度 %,审定施工图预算动态投资比概算批复减少 万元,核减幅度 %。主要原因为。评审确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分析如下:指标名称初设概算审定预算差异幅度(预算-概算)/概算)差异原因一、变电工程1、征地面积(ha)2、总建筑面79、积(m2)3、土石方(m3)4、混凝土(m3)5、护坡及挡墙(m3)6、电力电缆(m)7、控制电缆(m)8、地基处理费用(万元)9、本体单位造价(元/kVA)二、线路工程1、塔材(t/km)2、基础砼(m3/km)3、基础钢筋(t/km)4、护坡及挡墙(m3/km)5、材料工地运距(km)人力汽车6、本体单位造价(万元/km)附表1: xx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汇总表附表2: xx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对比表附表3:xx输变电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附件3-附表1:xx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汇总表单位:万元、元/kVA、万元/km序号 费用名称 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静态投资80、建设期贷款利息动态投资其他费用其中: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其中:基本预备费静态投资单位造价一变电工程1xx变电站工程2xx变电站扩建工程3二线路工程1xx线路工程2xx线路工程3三配套通信工程1配套通信设备工程2xx OPGW光缆工程3四其他1xx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工程2合计 注:1、汇总表中编制年价差分别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不再单独汇总。2、单位造价保留两位小数,其余保留整数位。 3、线路工程辅助设施费、特殊项目费列入其他费用。 附件3-附表2:xx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对比表金额单位:万元序号 费用名称 工程项目 静态总投资动态总投资审定预算与批准概算增减额投资变动主要原因概算81、批复送审预算审定预算概算批复送审预算审定预算静态投资动态投资一变电工程1xx变电站工程2xx变电站扩建工程3二线路工程1xx线路工程2xx线路工程3三配套通信工程1配套通信设备工程2xx OPGW光缆工程3四其他1xx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工程2合 计注:保留整数位。附件3- 附表3:xx输变电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中的以下表格执行:1、表五乙变电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2、表五丙架空线路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3、表五丁电缆线路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附件4 施工图评审、收口设计资料清单施工图评审、收口设计资料清单一、线路部分82、施工图评审阶段需提供以下资料清单:1、施工图设计总说明2、工程强条执行情况说明3、南网标准设计和3C绿色电网标准执行情况说明4、初步设计原则执行情况,若有调整,提交施工图设计方案调整专项报告5、各专业主要施工图纸:(1)平断面定位图及杆塔位明细表平断面定位图杆塔位明细表(2)机电施工图导地线力学特性曲线及架线曲线(表)换位(换相)图跳线安装图接地装置图导、地线防护措施(3)绝缘子串及金具组装图绝缘子串图金具组装图(4)杆塔结构图根据初设塔型规划情况进一步明确各类杆塔技术条件杆塔计算书杆塔设计图纸杆塔设计和加工说明杆塔施工说明(5)基础施工图基础配置表(明细表)基础施工说明基础根开表基础施工图基83、础计算书(6)设备材料表编制说明材料列表(7)线路走廊清理房屋拆迁其它障碍设施的拆迁树木砍伐(8)工程地质报告(9)水文气象报告6、施工图阶段工程量表(excel版)7、施工图预算书二、变电部分施工图评审阶段需提供以下资料清单:1、施工图设计总说明2、工程强条执行情况说明3、南网标准设计和3C绿色电网标准执行情况说明4、初步设计原则执行情况,若有调整,提交施工图设计方案调整专项报告5、各专业主要施工图纸:(1)三通一平施工图征地图场地平整施工图进站道路施工图站区边坡施工图电源、水源施工图等。(2)土建施工图总平面布置图竖向布置图阀厅建筑结构及基础图主控楼建筑结构及基础图综合楼建筑结构及基础图变84、压器基础施工图各电压等级配电装置构支架及基础图各建构筑物桩位布置施工图等。(3)电气施工图电气主接线图电气总平面布置图各级配电装置施工图设备安装施工图接地及防雷施工图站用电系统施工图户外照明施工图电缆敷设施工图各房间照明及动力施工图控制保护施工图二次接线施工图通信系统施工图远动系统施工图等。6、施工图阶段工程量表(excel版)7、施工图预算书施工图收口阶段,提供资料清单可参照上述清单,也可适当简化(必须提供的是评审纪要的书面答复意见,施工图预算书的修改版)。附件5 变电工程总体概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名称可研核准(评审意见)文号工程编号初设批复(评审意见)文号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所属地区设计阶85、段设计单位评审单位设计时间投产时间海拔(m)设计风速(m/s)地震基本烈度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1本期主变组数远期主变组数2本期主变单组容量(MVA)3本期高压出线回路数远期高压出线回路数4本期中压出线回路数远期中压出线回路数5本期高压并联电抗器组数远期高压并联电抗器组数6本期高压并联电抗器单组容量(Mvar)7本期低压并联电抗器组数远期低压并联电抗器组数8本期低压并联电抗器单组容量(Mvar)9本期低压并联电容器组数远期低压并联电容器组数10本期低压并联电容器单组容量(Mvar)11本期高压配电装置接线远期高压配电装置接线12本期中压配电装置接线远期中压配电装置接线13本期低压配电装置接86、线远期低压配电装置接线14主变压器型式15高压配电装置型式16高压断路器型式高压断路器数量(台)17中压配电装置型式18中压断路器型式中压断路器数量(台)19低压配电装置型式20低压断路器型式低压断路器数量(台)21动力电缆长度(km)控制电缆长度(km)22主接地网材料型式接地材料总长度(km)23站外电源电压等级(kV)架空线长度(km)电缆长度(km)24变电站总用地面积(ha)围墙内占地面积(ha)25进站道路长度新建(m)进站道路长度改建(m)26总土石方工程量挖方(m3)27土石比28弃土工程量(m3)购土工程量(m3)29护坡(m2)挡土墙(m3)30本期电缆沟总长(m)31全站87、总建筑面积(m2)主控通信楼建筑面积(m2)32高压构架钢材量(t)中压构架钢材量(t)33地基处理方案34可研估算静态投资(万元)35 其中场地征用及清理费(万元)36可研估算动态投资(万元)37初设送审概算静态投资(万元)38 其中场地征用及清理费(万元)39初设送审概算动态投资(万元)40初设审定概算静态投资(万元)41 其中场地征用及清理费(万元)42初设审定概算动态投资(万元)43施工图预算静态投资(万元)44 其中场地征用及清理费(万元)45施工图预算动态投资(万元)46工程获奖情况特殊说明附件6 强制性条文检查表一、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现行的强制性条文及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88、施办法,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指导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及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反事故措施,将相关强制性条文落实到每一册图;并在相关施工图完成后对照强条执行计划完成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从编制执行计划到落实执行检查表,加强设计过程中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二、变电部分一) 电气一次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序号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情况关闭人111.7.1变电站的消防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水泵、电动阀门、火灾探测报警与灭火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应按II类负荷供电。2 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3 应急照明可采用蓄电池89、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4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应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5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当暗敷时,应穿管并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当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矿物绝缘类等具有耐火、抗过载和抗机械破坏性能的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210.7.4管90、内敷设多组照明导线时,导线的总数不应超过6根。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管内敷设的导线根数不应超过4根。310.7.5不同电压等级和不同照明种类的导线,不应共管敷设。410.7.6正常照明分支回路中性线上,不应装设熔断器和开关设备。510.7.7集中控制的照明分支线路上,不应连接插座和其他电气设备。610.7.8 屋外配电装置、组合导线和母线桥下面,不应有照明架空线路穿过。710.7.9 明敷的照明分支线路,在引至开关、插座等部位时,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89.1.7蓄电池室内照明灯具应为防爆型,且应布置在通道的上方,地面最低照度应为30Lx,事故照明最低照度应为3Lx。蓄电池室内照明线宜采用91、穿管暗敷,室内不应装设开关和插座。93.1.7 半导体开关电器,严禁作为隔离电器。103.1.10 隔离器、熔断器和连接片,严禁作为功能性开关电器。113.1.12 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回路时,必须装设保护导体。123.2.13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134.2.6 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5m;当低于2.5m时,应设置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 XXB级或IP2X级的遮拦或外护物,遮拦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2m。147.4.2 低压配电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92、:1) 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面,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 2) 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允许值; 3) 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4) 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配电线路每一相导体截面不应小于表7.4.2(表7.4.2略)的规定。 157.4.6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导体。167.6.2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应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件产生的热效应和机械力造成危险之前切断短路电流。1712.2.3采用TN-C-S系统时,当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从某点分开后不应再合并,且中性导体不应再接地。1812.5.4包括配线用的钢导管及金属线93、槽在内的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导体。PEN导体必须与相导体具有相同的绝缘水平。1912.5.2在地下禁止采用裸铝导体作接地极或接地导体。207.3.2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室外变压器之间,如无防火墙,则防火距离不应小于下列规定: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室外变压器之间,如无防火墙,则防火距离不应小于下列规定:35 kV及以下 5m63 kV 6m110kV 8 m220kV 500kV 10 m油量在2500kg及以上的变压器与油量在600kg及以上的充油电气设备之间其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217.4.3凡穿越墙壁、楼板和电缆沟道而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及仪表盘、保护盘等处的94、电缆孔、洞、竖井和进入油区的电缆入口处必须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发电厂的电缆沿一定长度可涂以耐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质。靠近充油设备的电缆沟,应设有防火延燃措施,盖板应封堵。223.0.1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对人身安全、经济损失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时。2)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2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或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95、负荷。3 符合下列情况之时,应视为二级负荷。1 )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2) 中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4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233.0.2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243.0.3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1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2 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申断供电的要求。253.0.9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264.0.2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当有特殊要求,应急电源向正常电96、源转换需短暂并列运行时,应采取安全运行的措施。275.3.5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电缆与电缆 、管道、道路、构筑物等之间的容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3.5(表5.3.5略)的规定。284.1.2每个串联段的电容器并联总容量不应超过3900kvar。294.2.6严禁放电线圈一次绕组中性点接地。306.2.4并联电容器的投切装置严禁设置自动重合闸。318.2.5集合式电容器在地面安装时外壳应可靠接地。328.2.6并联电容器安装连接线严禁直接利用电容器套管连接或支承硬母线。334.1.9正常运行和短路时,电气设备引线的最大作用力不应大于电气设备端子允许的荷载。屋外配电97、装置的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不同受力状态进行力学计算。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4.1.9 (表4.1.9略)的规定。345.1.1屋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表5.1.1 (表5.1.1略)所列数值。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500mm时,应装设固定遮拦。355.1.3屋外配电装置使用软导线时,在不同条件下,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和不同相带电部分之间的最小安全净距.应根据表5.1.3(表5.1.3略)进行校验,并应采用最大值。365.1.4屋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表5.1.4 (表5.1.4略)所列数值。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98、300mm 时,应装设固定遮拦。375.1.7屋外配电装置裸露的带电部分的上面和下面,不应有照明、通信和信号线路架空跨越或穿过;屋内配电装置裸露的带电部分上面不应有明敷的照明、动力线路或管线跨越。384.2.9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397.0.1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线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404.1.1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3.0.3条第57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闪电感应的措施。414.1.2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 并99、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1)建筑物金属体。2)金属装置。3)建筑物内系统。4) 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2 除本条第1 款的措施外,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尚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424.3.3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18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钱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闰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434.3.8 5 当YynO型或Dynll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100、时,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在低压侧的配电屏上,当有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独自敷设接地装置的配电装置时,应在母线上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当无线路引出本建筑物时,应在母线上装设I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标称放电电流值应等于或大于5kA。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44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4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101、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4611.1.4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4711.1.6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并应采取防火措施。4811.3.1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102、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 3 观众厅,建筑面积大于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演播室; 4 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4911.3.2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2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3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103、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5011.3.4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二) 电气二次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序号强制性条款规 范检查结果备注110104、.7.1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设置1 换流站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满足GB 50116的要求。2 阀厅应配置早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改系统应能灵敏的探测烟雾、电弧生成物以及空气中燃烧生成微粒,并应包括温度、烟雾、电弧探测和燃烧生成物检测等多种报警装置。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3-200523.1.1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4、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构架和底座。5、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14、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105、0169-200634.0.6成套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44.0.8手车式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57.0.2 成套柜的接地母线应与主接地网连接可靠。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66.4.1 所有操作控制均应经防误闭锁,并有出错报警和判断信息输出。220-500kV 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149106、-200176.4.3 对手动操作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采用编码锁防误操作,也可采用电磁锁,并宜在就地控制箱设电气闭锁。各种闭锁均应设权限等级管理。220-500kV 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149-2001(三) 总图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序号强制性条款规 范检查结果备注16.6.2 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6.6.2的规定。(表6.6.2略)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211.1.4变电站内各建(构)筑物及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1.1.4的规定。(表11.1.4略)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107、火规范GB 50229-2006311.1.7 设置带油电气设备的建(构)筑物与贴邻或靠近该建(构)筑物的其他建(构)筑物之间应设置防火墙。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46.1.1变电站的站区场地设计标高应根据变电站的电压等级确定。220KV枢纽变电站及220KV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站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频率为1%(重现期,下同)的洪水水位或历史最高内涝水位;其它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站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频率为2%的洪水水位或历史最高内涝水位。当站区场区设计标高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区别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以下三种不同的措施。1 对场地标高采取措施时,场地设计标高应不低108、于洪水水位或历史最高内涝水位。2 对站区采取防洪或防涝措施时,防洪或防涝设施标高应高于上述洪水水位或历史最高内涝水位标高0.5m。3 采取可靠措施,使主要设备底座和生产建筑物室内地坪标高不低于上述高水位。沿江、河、湖、海等受风浪影响的变电站,防洪设施标高还应考虑频率为2%的风浪高和0.5m的安全超高。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2007)56.3.6场地挖方坡率允许值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描述的地质条件和设计边坡高度确定。1 土质开挖边坡的坡率允许值应根据经验,按工程类比的原则并结合已有稳定边坡的坡率值分析确定。当无经验,且土质均匀良好、地下水贫乏、无不良地质现象和地质环境条109、件简单时,可按表6.3.6-1确定。(表6.3.6-1略)2 在边坡保持整体稳定的条件下,岩质边坡开挖的坡率允许值应根据实际经验,按工程类比的原则并结合已有稳定边坡的坡率值分析确定。对无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质边坡,其边坡坡率允许值可按表6.3.6-2确定。(表6.3.6-2略)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2007)66.3.7填方区压实填土的边坡允许值,应根据其厚度、填料性质等因素,并结合地区经验,按表6.3.7的数值确定。(表6.3.7略)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2007)76.3.8 下列边坡的坡率允许值应通过稳定性分析计算确定:1 坡高超过表6.3.6-110、1和表6.3.6-2范围的边坡。2 土质较软的边坡。3 坡顶边缘附近有较大荷载的边坡。4 地下水比较发育或有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质边坡。5 边坡下有不良地质条件的边坡。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2007)87.3.2 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室外变压器之间,如无防火间,则防火距离不应小于下列规定:35kV及以下 5m63kV 6m110 kV 8m220 kV500 kV 10m油量在2500kg及以上的变压器与油量在600kg及以上的充油电气设备之间,其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97.3.4 室外单台油量在1000kg 以上的变压器111、及其他油浸式电气设备,应设置储油坑及排油设施;室内单台设备总油量在100kg以上的变压器及其他油浸式电气设备,应在距散热器或外壳1m周围砌防火堤(堰),以防止油品外溢。储油坑容积应按容纳100%设备油量或20%设备油量确定。当按20%设备油量设置储油坑,坑底应设有排油管,将事故油池排入事故储油坑内。排油管内径不应小于100mm,事故时应能迅速将油排出,管口应加装铁栅滤网。储油坑内应设有净距不大于40mm的栅格,栅格上部铺设卵石,其厚度不小于250mm,卵石粒径应为50mm80mm。当设置总事故油坑时,其容积应按最大一台充油电气设备的全部油量确定。当装设固定水喷雾灭火装置时,总事故油坑的容积还应112、考虑水喷雾水量而留有一定裕度。应定期检查和清理储油坑卵石层,以不被淤泥、灰渣及积土所堵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106.0.9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四) 结构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序号强制性条款规 范检查结果备注1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设计等级为甲级113、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3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5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6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114、0007-201123.0.5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3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4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115、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5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重要性系数0不应小于1.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35.3.1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45.3.4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按表5.3.4规定采用。对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其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对116、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表5.3.4略)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56.1.1 山区 (包括丘陵地带)地基的设计,应对下列设计条件分析认定:1 建设场区内,在自然条件下,有无滑坡现象,有无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断层、破碎带;2 在建设场地周围,有无不稳定的边坡;3 施工过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4 地基内岩石厚度及空间分布情况、基岩面的起伏情况、有无影响地基稳定性的临空面;5 建筑地基的不均匀性;6 岩溶、土洞的发育程度,有无采空区;7 出现危岩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可能性;8 地面水、地下水对建筑地基和建设场区的影响。建筑地基基117、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66.3.1 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应根据结构类型,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76.4.1 在建设场区内,由于施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对具有发展趋势并威胁建筑物安全使用的滑坡,应及早采取综合整治措施,防止滑坡继续发展。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87.2.7 复合地基设计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当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118、土、湿陷性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土时,设计采用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应满足处理后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技术要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97.2.8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08.2.7扩展基础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柱下独立基础,当冲切破坏椎体落在基础底面以内时,应验算柱与基础交接处以及基础变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2 对基础底面短边尺寸小于或等于柱宽加两倍基础有效高度的柱下独立基础,以及墙下条形基础,应验算柱(墙)与基础交接处的基础受119、剪切承载力;3 基础底板的配筋,应按抗弯计算确定; 4 当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基础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18.5.10 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28.5.13 桩基沉降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以下建筑物的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2)体型复杂,荷载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桩基;3)摩擦型桩基。 2 桩基沉降不得超过建筑物的沉降允许值,并应符合本规范表5.3.4的规定。建筑地基基础设120、计规范GB 50007-2011138.5.20 柱下桩基独立承台应分别对柱边和桩边,变阶处和桩边连线形成的斜截面进行受剪计算。当柱边外有多排桩形成多个剪切斜截面时,尚应对每个斜截面进行验算。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48.5.22 当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于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于级时,尚应验算柱下或桩上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59.1.9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施工垫层,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并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121、50007-20111610.2.1 基槽(坑)开挖到底后,应进行基槽(坑)检验。当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710.2.14 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和竖向承载力检验。承受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验,抗拔桩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810.3.2 基坑开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实施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910.3.8下列建筑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观测:1 地基122、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2 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3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4 加层,扩建建筑物;5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6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203.1.7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13.3.2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0SR (3.3.2-1)R=R(C,S,ak,)123、/ Rd (3.3.2-2)式中:0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E代替Rd;C、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124、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规定取值;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注:公式(3.3.2-1)中的0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24.1.3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标准值Ck应按表4.1.3-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标准值ftk应按表4.1.3-2采用。(表4.1.3-1、表4.1.3-2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34.1.4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设计值C应按表4.1.4-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设计值ft应按表4.1.4-2采用。125、 (表4.1.4-1、表4.1.4-2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4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普通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yk、极限强度标准值stk应按表4.2.2-1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pyk、极限强度标准值ptk应按表4.2.2-2采用。(表4.2.2-1、表4.2.2-2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54.2.3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抗压强度设计值fy应按表4.2.3-1采用;预应力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py及抗压强度设计值fpy应按表4.2.3-2采用。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126、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横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v应按表fy中的数值采用;当用作受剪、受扭、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时,其数值大于360N/mm2时应取360N/mm2。(表4.2.3-1、表4.2.3-2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68.5.1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min不应小于表8.5.1规定的数值。(表8.5.1 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711.1.3 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强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11127、.1.3确定。(表 11.1.3 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811.2.3 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小于1.25;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30;3 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下于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911.3.1梁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中,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梁端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级抗震等级x0.25h0 (11.3.1-1)二、三级抗震等级x0.35h0 (11.3.1-2)式中128、:x混凝土受压区高度;h0截面有效高度。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3011.3.6框架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11.3.6-1规定的数值:表11.3.6-1 框架梁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抗震等级梁中位置支座跨中一级0.4和80ft/fy中的较大值0.3和65ft/fy中的较大值二级0.3和65ft/fy中的较大值0.25和55ft/fy中的较大值三、四级0.25和55ft/fy中的较大值0.20和45ft/fy中的较大值2 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5;二、三129、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3;3 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表11.3.6-2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表11.3.6-2 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抗震等级加密区长度(mm)箍筋最大间距(mm)箍筋最小直径(mm)一级2倍梁高和500中的较大值纵向钢筋直径的6倍,梁高的1/4和100中的最小值10二级1.5倍梁高和500中的较大值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梁高的1/4和100中的最小值8三级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梁高的1/4和150中的最小值8四级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梁高的1/4和150中的最小值6注:箍筋直径大于12mm、数130、量不小于4肢且肢距不大于150mm时,一、二级的最大间距应允许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150mm。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3111.4.12 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11.4.12-1规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对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0.1;表11.4.12-1 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柱类型抗震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中柱、边柱0.9(1.0)0.7(0.8)0.6(0.7)0.5(0.6)角柱、框支柱1.10.90.80.7注:1 表中括号131、内数值用于框架结构的柱;2 采用335MPa级、400MPa级纵向受力钢筋时,应分别按表中数值增加0.1和0.05采用;3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以上时,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采用。2 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符合表11.4.12-2的规定;表11.4.12-2 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抗震等级箍筋最大间距(mm)箍筋最小直径(mm)一级纵向钢筋直径的6倍和100中的较小值10二级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00中的较小值8三级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8四级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6(柱根8)注:柱132、根系指底层柱下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3 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符合本条第2款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4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150mm及二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直径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底层柱下端外,箍筋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3211.7.14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不应133、小于0.2%;2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注:对高度小于24m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其竖向分布最小配筋率应允许按0,15%采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33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341.0.4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353.1.1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抗震设防标准13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363.3.1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作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建筑,不应建造丙类建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373.3.2 建筑场地为I类时,甲、乙类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135、-2010383.4.1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不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严重不规则的建筑不应采用。注: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393.5.2 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2)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3)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4)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力。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36、11-2010403.7.1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身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413.7.4 框架结构的围护墙和隔墙,应估计其设置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423.9.1抗震结构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上注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433.9.2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1 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普通砖和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2) 混137、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7.5。2 混凝土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2) 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结构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3. 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138、应大于0.85;2) 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应大于20%;3) 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443.9.4 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453.9.6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中的砌体抗震墙,其施工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和框架梁柱。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464.1.6建筑的场地类别,应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按表4.1.6划分为四类,其中I类分为I0139、I1两个亚类。当有可靠的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且其值处于表4.1.6所列场地类别的分界线附近时,应允许按插值方法确定地震作用计算所用的设计特征周期。(表4.1.6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474.1.8 当需要在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等不利地段建造丙类及丙类以上建筑时,除保证其在地震作用下的稳定性外,尚应估计不利地段对设计地震动参数可能产生的放大作用,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乘以增大系数。其值应根据不利地段的具体情况确定,在1.11.6范围内采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484.1.9 场地岩土工程勘察,140、应根据实际需要划分对建筑有利、不利和危险的地段,提供建筑的场地类别和岩土地震稳定性(如滑坡、崩塌、液化和震陷特性)评价,对需要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尚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土层剖面、场地覆盖层厚度和有关的动力参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494.2.2 天然地基基础抗震验算时,应采用地震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且地基抗震承载力应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乘以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计算。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504.3.2 地面下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除6度外,应进行液化判别;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的液化等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141、。注:本条饱和土液化判别要求不含黄土、粉质黏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514.4.5 液化土和震陷软土中桩的配筋范围,应自桩顶至液化深度以下符合全部消除液化沉陷所要求的深度,其纵向钢筋应与桩顶部相同,箍筋应加粗和加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525.1.1 各类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建筑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2 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3 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142、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允许采用调整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计入扭转影响。4 8、9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及9度时的高层建筑,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注:8、9度时采用隔震设计的建筑结构,应按有关规定计算竖向地震作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535.1.3 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各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表5.1.3 采用。表5.1.3 组合值系数可变荷载种类组合值系数雪荷载0.5屋面积灰荷载0.5屋面活荷载不计入按实际情况计算的楼面活荷载1.按等效均布荷载计算的楼面活荷载藏书库、档案库0.8其他民用建筑0.5起重机143、悬吊物重力硬钩吊车0.3软钩吊车不计入注:硬钩吊车的吊重较大时,组合值系数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545.1.4 建筑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和结构自振周期以及阻尼比确定。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5.1.4-1采用;特征周期应根据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按表5.1.4-2采用,计算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周期应增加0.05s。注:周期大于6.0s的建筑结构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应专门研究;表5. 1.4-1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地震影响6度7度8度9度多遇地震0.040.08(0.12)0.16(0.24)0.32罕遇地震0.2144、80.50(0.72)0.90(1.20)1.40注: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表5.1.4-2 特征周期值(s)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II第一组0.200.250.350.450.65第二组0.250.300.400.550.75第三组0.300.350.450.650.9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555.1.6 结构的截面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6度时的建筑(不规则建筑及建造于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以及生土房屋和木结构房屋等,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但应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2)6度时不规则建筑、建造于IV类场145、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7度和7度以上的建筑结构(生土房屋和木结构房屋等除外),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注:采用隔震设计的建筑结构,其抗震验算应符合有关规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565.2.5 抗震验算时,结构任一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 VEki第i层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楼层剪力;剪力系数,不应小于表5.2.5规定的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对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尚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Gj第j层的重力荷载代表值。表5.2.5 楼层最小剪力系数值类别6度7度8度9度扭转效应明显或基本周期小于3.5s的结构0.0080.016(0.02146、4)0.032(0.048)0.064基本周期大于5s的结构0.0060.012(0.018)0.024(0.032)0.040注:1.基本周期介于3.5s和5s之间的结构,按插入取值;2.括号内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575.4.1 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S结构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包括组合的弯矩、轴向力和剪力设计值;G重力荷载分项系数,一般情况应采用1.2,当重力荷载效应对构件承载能力有利时,不应大于1.0;Eh、Ev分别为水平、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应按表5.4.147、1采用; w风荷载分项系数,应采用1.4;SGE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可按本规范第5.1.3条采用,但有吊车时,尚应包括悬吊物重力标准值的效应;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整系数;SEvk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整系数;Swk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 w风荷载组合值系数,一般结构取0.0,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高层建筑应采用0.2。注:本规范一般略去表示水平方向的下标。表5.4.1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地震作用仅计算水平地震作用1.30.0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01.3同时计算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水平地震为主)1.30.5同时计算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148、(竖向地震为主)0.5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585.4.2 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SR/RE (5.4.2)式中: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表5.4.2采用; 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表5.4.2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材料结构构件受力状态钢柱,梁,支撑,节点板件、螺栓,焊缝柱,支撑强度稳定0.750.80砌体两端均有构造柱、芯柱的抗震墙其他抗震墙受剪受剪0.91.0混凝土梁轴压比小于0.15的柱轴压比不小于0.15的柱抗震墙各类构件受弯偏压偏压偏压受剪、偏拉0.750.750.80.850.8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149、010595.4.3 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采用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606.1.2 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6.1.2确定。(表6.1.2 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616.3.3 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 梁端计入受压钢筋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和有效高度之比,一级不应大于0.25,二、三级不应大于0.35。2 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150、三级不应小于0.3。 3 梁端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3.3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数值应增大2mm 。 表6.3.3 梁端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抗震等级加密区长度 (采用较大值)(mm)箍筋最大间距 (采用最小值)(mm)箍筋最小直径 (mm)一2hb,500hb/4,6d,10010二1.5 hb,500hb/4,8d,1008三1.5 hb,500hb/4,8d,1508四1.5 hb,500hb/4,8d,1506注:1.d为纵向钢筋直径,hb为梁截面高度;2.箍筋的直径大于12mm、数量不少于4肢且肢距不151、大于150mm时,一、二级的最大间距应允许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150mm。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626.3.7 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 柱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总配筋率应按表6.3.7-1采用,同时每一侧配筋率不应小于0.2%;对建造于IV类场地且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总配筋率应增加0.1% 。 表6.3.7-1 柱截面纵向钢筋的最小总配筋率(百分率)类别抗震等级一二三四中柱和边柱0.9(1.0)0.7(0.8)0.6(0.7)0.5(0.6)角柱、框支柱1.10.90.80.7注1:表中括号内数值用于框架结构的柱;注2:钢筋强度标准值小于400MPa,表中的数值应152、增加0.1,钢筋强度标准值为400MPa,表中数值应增加0.05;注3: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60时,以上数值应相应增加0.1。2 柱箍筋在规定的范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间距和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一般情况下,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3.7-2采用;表6.3.7-2 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抗震等级箍筋最大间距(采用较小值mm)箍筋最小直径mm一二三四6d,1008d,1008d,150(柱根处100)8d,150(柱根处100)10886(柱根8)注:1.d为柱纵筋最小直径;2.柱根指框架底层柱下端箍筋加密区。2) 一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箍筋肢距不大153、于150mm及二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底层柱下端外,最大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3) 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636.4.3 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一、二、三级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墙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20%;注:高度小于24m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墙,其竖向分布筋的154、最小配筋率应允许按0.15%采用。2)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641.0.5 在钢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及其他的附加保证项目。此外,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形式、焊缝质量等级、端面刨平顶紧部位及对施工的要求。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653.1.2 承重结构应按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构件和连接的强度破坏、疲劳破坏和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155、续承载,结构和构件丧失稳定,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和结构倾覆。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影响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包括混凝土裂缝)。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663.1.3设计钢结构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取为二级,其他特殊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673.1.4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偶然组合。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156、应考虑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对钢与混凝土组合梁,尚应考虑准永久组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683.1.5 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疲劳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693.2.1设计钢结构时,荷载的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值系数、动力荷载的动力系数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 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采用,其中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5。注:对支承轻屋面的157、构件或结构(檩条、屋架、框架等),当仅有一个可变荷载且受荷水平投影面积超过60m2时,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取为0.3kn/m2。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703.3.3 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焊接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713.4.1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钢材厚度或直径按表3.4.1-1采用。钢铸件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4.1-2采用。连接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4.1-3至表3.4.1-5采用。表3.4.158、1-1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N/mm2)钢材抗拉、抗压和抗弯f抗剪端面承压(刨平顶紧)牌号厚度或直径(mm)Q235钢162151253251640205120406020011560100190110Q345钢163101804001635295170355026515550100250145Q390钢163502054151635335190355031518050100295170Q420钢163802204401635360210355034019550100325185注:表中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系指截面中较厚板件的厚度。表3.4.1-2 钢铸件的强度设计159、值(N/mm2)钢号抗拉、抗压和抗弯f抗剪端面承压(刨平顶紧)ZG200-40015590160ZG230-450180105290ZG270-500210120325ZG310-570240140370表3.4.1-3 焊缝的强度设计值(N/mm2)焊接方法和焊条型号构件钢材对接焊缝角焊缝牌号厚度或直径(mm)抗压焊缝质量为下列等级时,抗拉抗剪抗拉、抗压和抗剪一、二级三级自动焊、半自动焊和E43型焊条的手工焊Q235钢162152151851251601640205205175120406020020017011560100190190160110自动焊、半自动焊和E50型焊条的手工焊Q34160、5钢163103102651802001635295295250170355026526522515550100250250210145自动焊、半自动焊和E55型焊条的手工焊Q390钢163503503002052201635335335285190355031531527018050100295295250170Q420钢163803803202202201635360360305210355034034029019550100325325275185注:1. 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 5293和低合金钢埋161、弧焊用焊剂GB/T12470中的相关的规定。2. 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其中厚度小于8mm钢材的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波探伤确定焊缝质量等级。3. 对接焊缝在受压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在受拉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4. 表中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系指截面中较厚板件的厚度。表3.4.1-4 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N/mm2)螺栓的性能等级、锚栓和构件钢材的牌号普通螺栓锚栓承压型连接高强度螺栓C级螺栓A级、B级螺栓抗拉抗剪承压抗拉抗剪承压抗拉抗拉抗剪承压普通螺栓4.6级、4.8级170140-5.6级-210190162、-8.8级-400320-锚栓Q235钢-140-Q345钢-180-承压型连接高强度螺栓8.8级-400250-10.9级-500310-构件Q235钢-305-405-470Q345钢-385-510-590Q390钢-400-530-615Q420钢-425-560-655注:1. A级螺栓用于d24mm和L10d或L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B级螺栓用于d24mm和L10d或L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D为公称直径,L为螺栓公称长度。 2. A、B级螺拴孔的精度和表面粗糙度,C级螺拴孔的允许偏差和孔壁表面粗糙度,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要163、求。表3.4.1-5 铆钉连接的强度设计值(N/mm2)铆钉钢号和构件钢材牌号抗拉(钉头拉脱)抗剪承压I类孔II类孔I类孔II类孔铆钉BL2或BL3120185155-构件Q235钢-450365Q345钢-565460Q390钢-590480注:1. 属于下列情况者为I类孔:1) 在装配好的构件上按设计孔径钻成的孔;2) 在单个零件和构件上按设计孔径分别用钻模钻成的孔;3) 在单个零件上先钻成或冲成较小的孔径,然后在装配好的构件上在扩钻至设计孔径的孔。2. 在单个零件上一次冲成或不用钻模钻成设计孔径的孔为II类孔。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723.4.2 计算下列情况下的结构构164、件或连接时,第3.4.1条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1. 单面连接的单角钢:1)按轴心受力计算强度和连接乘以系数 0.85;2)按轴心受压计算稳定性:等边角钢乘以系数 0.6+0.0015,但不大于1.0;短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乘以系数0.5+0.0025,但不大于1.0;长边相连的角钢乘以系数 0.70;为长细比,对中间无联系的单角钢压杆,应按最小回转半径计算,当20时,取=20;2. 无垫板的单面施焊对接焊缝乘以系数0.853. 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转焊缝和铆钉连接乘以系数 0.904. 沉头和半沉头铆钉连接乘以系数0.80注:当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数应连乘。钢结构设计规165、范GB 50017-2003738.1.4 结构应根据其形式、组成和荷载的不同情况,设置可靠的支撑系统。在建筑物的每一个温度区段或分期建设的区段中,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空间稳定的支撑系统。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748.3.6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普通螺栓受拉连接应采用双螺帽或其他能防止螺帽松动的措施。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758.9.3 柱脚在地面以下的部分应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混凝土包裹(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并应使包裹的混凝土高出地面不小于150mm。当柱脚底面在地面以上时,柱脚底面应高出地面不小于100mm。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76166、8.9.5受高温作用的结构,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防护措施:1)当结构可能受到炙热溶化金属的侵害时,应采用砖或耐热材料做成的隔热层加以保护;2) 当结构的表面长期受辐射热达150C以上或在短时间内可能受到火焰作用时,应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加隔热层或水套等)。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779.1.3按塑性设计时,钢材的力学性能应满足强曲比,伸长率,相应于抗拉强度的应变不小于20倍屈服点应变。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781.0.5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1.0.5采用。 表1.0.5 计使用年限分类类别设计使用年限(年)示例15临时性结构225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35167、0普通房屋和构筑物4100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791.0.8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0.8的要求。表1.0.8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房屋二级严重一般的房屋三级不严重次要的房屋注: 1. 对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 地基基础设计安全等级及按抗震要求设计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168、68-2001803.1.2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对不同荷载采用不同的代表值。1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2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3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813.1.3 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年设计基准值。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823.2.3 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d,应从下列荷载组合值中取用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1 由可变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3.2.3-1)式中 :Gj第j个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169、应按本规范第3.2.4条采用;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Q1为主导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3.2.4条采用;Li第i个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其中Li为主导可变荷载Q1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SGjK按第j个永久荷载标准值Gj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SQik按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SQ1k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ci第i个可变荷载Qi的组合值系数;m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2 由永久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3.2.3-2)注:1 基本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170、2 当对SQ1K无法明显判断时,应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作为SQ1K,并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833.2.4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2) 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 。2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标准值大于4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取1.3;2) 其他情况,应取1.4。3 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满足有关的171、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845.1.1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5.1.1的规定。表5.1.1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 项次类 别标准值(kN/m2)组合值系数c频遇值系数f准永久值系数q1(1) 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2.00.70.50.4(2)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 医院门诊室2.00.70.60.52教室、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2.50.70.60.53(1) 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3.00.70.50.172、3(2) 公共洗衣房3.00.70.60.54(1) 商店、展览厅、车站、港口、机场大厅及其旅客等候室3.50.70.60.5(2) 无固定座位的看台3.50.70.50.35(1) 健身房、演出舞台4.00.70.60.5(2) 运动场、舞厅4.00.70.60.36(1) 书库、档案库、贮藏室5.00.90.90.8(2) 密集柜书库12.00.90.90.87通风机房、电梯机房7.00.90.90.88汽车通道及客车停车库(1) 单向板楼盖(板跨不小于2m)和双向板楼盖(板跨不小于3mx3m)客车4.00.70.70.6消防车35.00.70.50.0(2) 双向板楼盖(板跨不小于6m6173、m)和无梁楼盖(柱网不小于6m6m)客车2.50.70.70.6消防车20.00.70.50.0项次类 别标准值(kN/m2)组合值系数c频遇值系数f准永久值系数q9厨房(1) 餐厅4.00.70.70.7(2) 其他2.00.70.60.510浴室、厕所、盥洗室2.50.70.60.511走廊、门厅(1) 宿舍、旅馆、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住宅2.00.70.50.4(2) 办公楼、餐厅,医院门诊部2.50.70.60.5(3) 教学楼及其他可能出现人员密集的情况3.50.70.50.312楼梯(1)多层住宅2.00.70.50.4(2)其他3.50.70.50.313阳台(1) 可能出174、现人员密集的情况3.50.70.60.5(2) 其他2.50.70.60.5注:1.本表所给各项活荷载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当使用荷载较大、情况特殊或有专门要求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2.第6项书库活荷载当书架高度大于2m时,书库活荷载尚应按每米书架高度不小于2.5kN/m2确定;3.第8项中的客车活荷载仅适用于停放载人少于9人的客车;消防车活荷载是适用于满载总重为300kN的大型车辆;当不符合本表的要求时,应将车轮的局部荷载按结构效应的等效原则,换算为等效均布荷载;4.第8项消防车活荷载,当双向板楼盖跨介于3mx3m6mx6m之间时,应按跨度线性插值确定;5.第12项楼梯活荷载,对预制楼梯踏步平175、板,尚应按1.5kN集中荷载验算;6.本表各项荷载不包括隔墙自重和二次装修荷载;对固定隔墙的自重应按永久荷载考虑,当隔墙位置可灵活自由布置时,非固定隔墙的自重应取不小于1/3的每延米长墙重(kN/m)作为楼面活荷载的附加值(kN/m2)计入,且附加值不应小于1.0kN/m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855.1.2 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表5.1.1中的楼面活荷载标准值的折减系数取值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设计楼面梁时: 1) 第1(1)项当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取0.9; 2) 第1(2)7项当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50m2时,应取0.9; 3) 第8项对单向板楼176、盖的次梁和槽形板的纵肋应取0.8,对单向板楼盖的主梁应取0.6,对双向板楼盖的梁应取0.8; 4) 第913项应采用与所属房屋类别相同的折减系数。2 设计墙、柱和基础时:1) 第1(1)项应按表5.1.2规定采用;2) 第1(2)7项应采用与其楼面梁相同的折减系数;3) 第8项的客车,对单向板楼盖应取0.5,对双向板楼盖和无梁楼盖应取0.8;4) 第913项应采用与所属房屋类别相同的折减系数。注:楼面梁的从属面积应按梁两侧各延伸二分之一梁间距的范围内的实际面积确定。表5.1.2 活荷载按楼层的折减系数 墙、柱、基础计算截面以上的层数123456892020计算截面以上各楼层活荷载总和的折减系数177、1.00(0.90)0.850.700.650.600.55注:当楼面梁的从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采用括号内的系数。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865.3.1房屋建筑的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5.3.1的规定。表5.3.1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项次类 别标准值(kN/m2)组合值系数c频遇值系数f准永久值系数q1不上人的屋面0.50.70.502上人的屋面2.00.70.50.43屋顶花园3.00.70.60.54屋顶运动场地3.00.70.60.4注:1 不上人178、的屋面,当施工或维修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对不同类型的结构应按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但不得低于0.3kN/m2;2 当上人的屋面兼作其他用途时,应按相应楼面活荷载采用;3 对于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取构造措施加以防止;必要时,应按积水的可能深度确定屋面活荷载;4 屋顶花园活荷载不应包括花圃土石等材料自重。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875.5.1 施工和检修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设计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悬挑雨篷和预制小梁时,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并应在最不利位置处进行验算;2 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构件,应按实际情况验179、算,或应加垫板、支撑等临时设施;3 计算挑檐、悬挑雨篷的承载力时,应沿板宽每隔1.0m取一个集中荷载;在验算挑檐、悬挑雨篷的倾覆时,应沿板宽每隔2.53.0m取一个集中荷载。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885.5.2 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 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1.0kN/m;2 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1.0kN/m,竖向荷载应取1.2kN/m水平荷载与竖向荷载应分别考虑。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898.1.1 垂180、直于建筑物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 计算主要受力结构时,应按下式计算: (8.1.1-1)式中: -风荷载标准值(KN/m2);-高度Z处的风振系数;-风荷载体型系数;-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基本风压(KN/m2)。2 计算围护结构时,应按下式计算: (8.1.1-2)式中: -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局部风压体型系数。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908.1.2 基本风压应采用按本规范定的50年重现期的风压,但不得小于0.3kN/m2。对于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以及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其他结构,基本风压的取值应适当提高,并应符合有关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181、B 50009-201291表4.3.1,各房间荷载,例如楼梯(室内、室外)活荷载标准值为 3.5kN/m2。变电站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程(DL/T5457-2012)(五) 建筑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序号强制性条款规 范检查结果备注111.1.1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1.1.1的规定。(表11.1.1略)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211.1.7设置带油电气设备的建(构)筑物与贴邻或靠近该建(构)筑物的其他建(构)筑物之间应设防火墙。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39.1.11蓄电池室的门应向外开启,应182、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门尺寸不应小于750mm1960mm(宽高)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0448.3.1厂用配电装置室长度大于7m时,应有两个出口。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200258.3.5厂用配电装置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防火门,并装有内侧不用钥匙可开启的锁,如弹簧锁。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的门,应能双向开启。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200263.1.8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83、2011 73.3.2 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两个出口,并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当配电室为楼上楼下两部分布置时,楼上部分的出口应至少有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安全出口。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86.5.1建筑物内的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的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医药、医疗、变配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4 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墙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96.6.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184、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106.7.2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185、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为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00.15m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的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116.7.3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126.7.4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136.7.5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民用建筑设计186、通则GB503522005146.14.1管道井、烟道、通风道和垃圾管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并应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154.1.9办公建筑的走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宽度应满足防火疏散要求,最小净宽应符合表4.1.9的规定(表4.1.9略)。2 高差不足两级踏步时,不应设置台阶,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8。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164.5.3 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177.1.1187、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轻质防火墙体可不受此限。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底面基层。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高层厂房(仓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 时,防火墙应高出不燃烧体屋面0.4m 以上,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0.5m 以上。其它情况时,防火墙可不高出屋面,但应砌至屋面结构层的底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87.1.2 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离小于4m,且天窗端面为燃烧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97.1.3 当建筑物的外墙为难燃烧体188、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 以上,且在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应为宽度不小于2m 的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外墙的耐火极限。当建筑物的外墙为不燃烧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但装有固定窗扇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时,该距离可不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7.1.5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当管道为难燃及可189、燃材质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17.1.6防火墙的构造应使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致使防火墙倒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27.2.4 建筑内的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底面基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37.2.7 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2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190、烧实体裙墙;3 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47.2.9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它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57.2.10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191、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67.5.2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2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3 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本规范第7.4.12 条第4 款规定除外);4 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跨越变形缝,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78.6.4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83.1.5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192、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293.1.13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303.1.15.A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314.2.1不同地区采暖居住建筑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表4.2.1略)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193、010(六) 暖通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序号强制性条款规 范检查结果备注19.1.5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排烟管道的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10.3.9 排除、输出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均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且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室)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10.3.12 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上应设置防火阀194、:1 穿越防火分区处;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或楼板处;3 穿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4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5 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该防火分区内的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3.1.9 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 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2 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h的新风量。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55.1.1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195、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2 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3 混合后易使蒸气凝结并聚积粉尘时;4 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5 建筑物内设有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单独房间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独房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65.3.3 要求空气清洁的房间,室内应保持正压。放散粉尘、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保持负压。当要求空气清洁程度不同或与有异昧的房间比邻且有门(孔)相通时,应使气流从较清洁的房间流向污染较严重的房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75.3.14 建筑物全196、面排风系统吸风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于房间上部区域的吸风口,用于排除余热、余湿和有害气体时(含氢气时除外),吸风口上缘至顶棚平面或屋顶的距离不大于 0.4m;2 用于排除氢气与空气混合物时。吸风口上缘至顶棚平面或屋顶的距离不大于 0.1m 3 位于房间下部区域的吸风口,其下缘至地板间距不大于 0.3m4 因建筑结构造成有爆炸危险气体排出的死角处。应设置导流设施。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85.4.6 事故通风的通风机。应分别是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电器开关。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95.7.5 在下列条件下,应采用防爆型设备:197、 1 直接布置在有甲、乙类物质场所中的通风、空气调节和热风采暖的设备: 2 排除有甲、乙类物质的通风设备; 3 排除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粉尘、纤维等丙类物质。其含尘浓度高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的 25%时的设备。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06.2.1 除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可使用冷负荷指标进行必要的估算之外,应对空气调节区进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16.2.15 空气调节区的夏季冷负荷。应按各项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空气调节系统的夏季冷负荷,应根据所服务空气调节区的同时使用情况、空气调节系统的类型及调节方式,按各198、空气调节区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或各空气调节区夏季冷负荷的累计值确定,并应计入各项有关的附加冷负荷。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27.1.5 电动压缩式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按本规范第 6.2.15条计算的冷负荷选定,不另作附加。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37.1.7 选择电动压缩式机组时。其制冷剂必须符合有关环保要求,采用过渡制冷剂时,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中国禁用时间表的规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48.4.8 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联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采暖通风199、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55.1.1 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165.4.5 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5.4.5的规定。风冷或蒸发冷却螺杆式机组,额定制冷量50kW,性能系数不低于2.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17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EER)不应低于表5.4.8的规定。风冷式不接风管型,能200、效比不低于2.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189.1.10 蓄电池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室内的通风换气量应按保证室内含氢量(按体积计算)低于0.7%,含酸量小于2mg/m。通风电动机应为防爆式。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200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七) 水工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序号强制性条款规 范检查结果备注13.2.3A 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年版)23.2.4C 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水等其201、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小于150mm。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年版)33.2.14 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引用的措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年版)43.5.8 室内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年版)54.2.6 当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他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202、密封替代水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年版)64.3.5 室内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年版)74.3.6A 厨房间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年版)84.5.9 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年版)94.5.10A 严禁采用钟罩(扣碗)式地漏。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年版)1011.5.3 变电站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不203、应小于表11.5.3的规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1111.5.9 变电站消防给水量应按火灾时一次最大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1211.5.11 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1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应能满足全部水量。吸水管上应装设检修用阀门。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1311.5.14 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流量和扬程不应小于最大1台消防泵的流量和扬程。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1411.5.17 变电站应按表11.5.204、17的要求设置灭火器。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158.1.3 室外消防给水当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管道的供水压力应能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切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168.2.2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第2点: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一次灭火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2-2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178.4.1第3点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205、计规范GB 50219的有关规定确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188.5.4第1点 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电力变压器、或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油浸电力变压器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198.6.2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第1点: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206、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第2点: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一大于2.5m/s。第3点: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杜宇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第7点: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208.6.4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218.6.5: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2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当其中1条出水管关闭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出水管上应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和DN65的放水阀门207、。当存在超压可能时,出水管上应设置防超压设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228.6.9 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30s内启动。消防水泵与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234.2.5 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氮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氧化氮灭火器。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245.1.1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255.2.1 设置在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08、1的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266.1.1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276.2.1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1的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287.1.2 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和数量不得小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297.1.3 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的保护范围内。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二、送209、电部分架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0790-2013)序 号条 目 内 容执 行 情 况关闭人1在海拔1000m及以下地区,距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正极性导线对地投影外20m处、80%时间、80%置信度,0.5MHz频率的无线电干扰不应超过58db(V/m)。2在海拔1000m及以下地区,距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正极性导线地面对地投影外20m处,由电晕产生的可听噪声(L50)不应超过45dB(A);在海拔高度大于1000m且线路经过人烟稀少地区时,由电晕产生的可听噪声应控制在50 dB(A)以下。3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25。地线、光纤复210、合架空地线(OPGW)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序 号条 目 内 容4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最大使用荷载情况应不小于2.5;2断线、断联、验算情况应不小于1.5。5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以及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规定的数值。表13.0.2-1 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m)标称电压(kV)地区绝缘子串布置备注水平V串水平I串居民区2121.5-非居民区1818.5农业耕作区1617人烟稀少的非农业耕作区交通困难地区15.5-2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211、,应符合表规定的数值。表13.0.2-2 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m)标称电压(kV)线路经过地区800kV最小净空距离步行可以到达的山坡13步行不能到达的山坡、峭壁和岩石116线路邻近民房时,在湿导线情况下房屋所在地面的未畸变合成电场不得超过15kV/m。713.0.9 800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表13.0.9-1 800kV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最小垂直距离项 目垂直距离(m)铁路至轨顶21.5至承力索或接触线15公路至路面21.5通航河流至五年一遇洪水位15至最高航行水位桅顶10212、.5不通航河流百年一遇洪水位12.5冬季至冰面18.5弱电线至被跨越物17电力线至被跨越物10.5(15)架空特殊管道至管道任何部分管道17索道10.5注:垂直距离中,括号内的数值用于跨杆(塔)顶。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序 号条 目 内 容执 行 情 况关闭人1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DL/T 5033-2006)序 号条 目 内 容执 行 情 况关闭人1在送电线路故障状态下,电信电缆芯线上的磁感应电压(包含磁感应纵电动势和磁感应对地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信213、电缆芯线两端有绝缘变压器,或一端为绝缘变压器而另一端通过低阻抗接地或与带有接地的金属护套或屏蔽层连接,或所有电缆芯线在两终端都装有避雷器时,电信电缆芯线上的磁感应电压允许值见表。2当电信电缆芯线不符合条1款规定的条件时,电信电缆芯线上的磁感应电压允许值应符合条的规定。2音频双线电话回路噪声计电动势允许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省、地区(市)及以上电话局的电话回路为4.5mV。2县及以下电话局的电话回路为10mA。3电信线路上磁感应纵电动势应按式(5.2.1)计算。4一般情况下,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的送电线路对音频双线电话回路干扰影响,可利用简化公式只计算不平衡影响的噪声计电动势分量ebV、ebI和er214、I。总噪声计电动势e可按式(6.2.1)计算。5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当送电线路对电信线路产生的危险影响电压超过允许值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和协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证人身和电信设备安全。可选用的防护措施如下:2 电信线路方面8) 电缆上加装电缆保安器;表2结构部分强制性条文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序 号条 目 内 容执 行 情 况关闭人1条 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条 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 (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条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215、列规定采用: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的组合,应取1.0。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一般情况下取1.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3.2.1 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4.1.3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采用4.1.4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采用4.2.2 普通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表采用4.2.3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216、值fy及抗压强度设计值fy应按表采用 9.2.1 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的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规定的数值。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31.0.5 在钢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及其他的附加保证项目3.1.2 承重结构应按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3.1.4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和在效应的基本217、组合3.1.5 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其连接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分项系数);计算疲劳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3.4.1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钢材的厚度或直径按表采用3.4.2 计算下列情况的结构构件或连接时,第条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8.1.4 结构应根据其形式、组成和荷载的不同情况,设置可靠的支撑系统8.3.6 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普通螺栓受拉连接应采用双螺帽或其他能防止螺帽松动的有效措施。执 行 标 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4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时应218、符合下列规定:3.0.5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6.1.1 山区(包括丘陵地带)地基的设计,应考虑下列因素:6.1.5 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其连接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分项系数)。8.5.9 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承载力要求。8.5.10 柱下桩基独立承台应分别对柱边和桩边、变阶处和桩边连线形成的斜截面进行受检计算。当柱边外有多排桩形成多个剪切斜截面时,尚应对每个斜截面进行验算。8.5.19 当承台 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或桩下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10.1.1 基槽(坑)开挖后,应进行基槽检验。基槽检验可用触探或其他方法,当发现与勘测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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