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公司作业区HSE职责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9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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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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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化公司作业区HSE职责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篇 作业区HSE职责2第一章 作业区领导HSE职责2第二章 作业区各组室HSE职责6第三章 作业区各站点HSE职责13第二篇 作业区HSE例会制度19第一章、HSE委员会制度19第二章 作业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0第三章 作业区HSE委员会扩大会议制度21第四章 年度安全论文发布会制度22第三篇 作业区HSE管理制度23第一章 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23第二章 “十防一禁止”管理制度24第三章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9第四章 药品、易燃易爆2、物品管理制度36第五章 作业区安全生产值日制度39第六章 作业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40第八章 安全器材、设施管理制度44第九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6第十章 现场操作管理制度48第十一章 工程承包商管理制度50第十二章 员工培训制度56第十三章 HSE资料管理制度58第十四章 HSE检查制度59第十五章、作业区危险源管理和事故隐患削减管理制度60第十六章 关于装卸油区域安全管理制度62第十七章 进站登记管理制度64第十八章 现场交叉作业管理制度65第十九章 HSE日常管理考核细则66第一篇 作业区HSE职责第一章 作业区领导HSE职责一、经理HSE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质量健康3、安全环境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指令。2、全面负责作业区HSE工作,批准发布HSE管理文件。3、负责贯彻执行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承诺、方针、目标。4、任命基层管理者代表,并授权其负责建立、保持和不断完善本单位HSE管理体系。5、督促基层管理者代表履行其职责,并提供必要的、合理的组织支持配置,为HSE管理体系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6、建立内部沟通渠道,确保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信息交流。7、定期组织本单位召开HSE委员会。8、发布管理承诺,公布业绩表现,推进重大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二、书记HSE职责: 1、协助作业区经理做好本区HSE工作。2、会同作业区综合组、安全岗组织工伤鉴定,监4、督事故善后处理,按规定程序监督处理有关事故责任人。3、负责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资金的调配、使用和监控。4、负责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相关经济合同的管理、经济纠纷的调解和仲裁。5、贯彻执行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针和企业经济政策。6、参加管理评审会,落实管理评审会议决议。三、副书记HSE职责:1、协助作业区经理贯彻执行HSE管理体系承诺、方针、目标,负责管理体系审核计划、报告的审批和体系内审工作。2、组织开展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效益相关的劳动竞赛及合理化建议活动。3、定期与员工交流,负责收集员工对HSE方面提出的建议和问题,并代表员工参与协商和交流。4、协助、监督员工工伤保险、劳动保护工作。5、代表5、员工参与HSE目标、方针的制订与评审,参与作业场所健康安全环境问题的商讨,并将参与情况及时传递给员工。6、参加管理评审会,落实管理评审会议决议。7、负责护矿工作。四、副经理HSE职责:1、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全面监督本单位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并纳入任期目标和业绩合同考核内容。3、协助正职管理本单位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对本单位实现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向本单位健康安全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4、监督本单位管理人员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纠正一切违章行为。5、领导本6、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对基层站点干部有诫勉谈话、处罚的权利。6、监督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和安全生产奖惩方案。7、监督本单位给各基层(队)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和设备,并负责消防设备、器材采购和配备。8、负责对本单位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的监督,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9、负责对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检验、运行情况的监督。10、负责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积极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11、监督正职认真履行其承包职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采取措施,整改和削除重大事故隐患。12、监督正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7、生产管理机构,定期召开HSE委员会会议,及时解决健康安全环境工作重大问题和事故调查处理。13、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重大问题现场调查处理。定期向领导办公室和HSE委员会通报健康安全环境工作情况,重大问题提交会议讨论。五、副经理HSE职责: 1、组织获得、识别、更新、执行现行技术法规与标准。2、协助作业区经理管理相关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工作。3、按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组织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推广工作。4、协助作业区其他领导做好质量健康安全环境工作。5、主持或参与审查生产性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6、负责作业区工8、程技术方面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工作。7、参加管理评审会,落实管理评审会议决议。第二章 作业区各组室HSE职责一、作业区HSE委员会职责:1、组织学习并传达处HSE管理承诺、目标、方针。2、审定作业区HSE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3、组织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4、组织学习并传达处HSE管理体系,协调解决作业区HSE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5、定期召开会议,听取HSE委员会办公室汇报,讨论决定质量健康安全环境工作中存在问题。6、负责审定年度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阶段工作规划、管理评审报告以及体系持续改进措施。7、负责组织内部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通报事故处理。二、安全岗职责: 1、负责制定或修订有关质量9、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2、参与作业区应急预案的汇集、审批,并备案,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3、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其它安全活动。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综合协调作业区HSE各项管理工作。5、参与生产性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方案“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6、负责各类事故归口管理。组织人员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统计报告。7、负责工程技术服务合同有关HSE条款的审查、审批。8、负责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及生产场所职业安全卫生检测评价工作。9、负责工业安全、交通安全、劳动10、保护、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10、负责与职责有关的体系程序文件的编制与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提出重大风险、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经批准后,督促检查站点按期完成整改。11、落实HSE业绩考核工作。12、负责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精神。13、向作业区HSE委员会汇报阶段性HSE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下步工作安排。14、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查工业动火措施,并负责实施一、二级、三级动火的现场监督以及其他油维工程动火作业监督。15、全面监督作业区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并纳入任期目标和业绩合同考核内容。16、协助安全副经理搞好全作业区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并向作业区HSE第一责任人负责。17、监督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有关生11、产和劳动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纠正一切违章行为。18、负责管理作业区安全管理工作,对新入员工、转岗员工、换岗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任。19、给作业区重点场所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和设备,负责仪器检测,监督站点使用等。20、监督作业区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其职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采取措施整改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21、负责作业区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检验、运行情况的监督。22、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2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12、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汇报。24、负责本区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5、负责建立污染源档案、统计台帐和填报月、季、年报表;26、定期进行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提出环境治理建议;27、负责本区污染排放的监督检查;28、作业区HSE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作业区安全岗,电话:0951-6955005。三、生产运行岗职责: 1、负责生产运行过程中HSE信息交流,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HSE的指令。2、严格按照HSE体系科学、严密、合理地组织、指挥生产运行,组织协调好机动设备、用水、用电、通讯、防洪防汛、原油集输以及投产、停产设备等运行管理和冬防保温工作。3、负责外事综合管理活动中HSE管理工作以13、及企地关系的协调工作和企地合作项目的会谈、签约和实施;4、负责本区块与地方政府有关HSE信息的传达、协商、沟通及对外关系的协调。5、负责本区块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组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和审批工作。6、协助处安全科、作业区安全岗处理好重大环境污染等外事协调工作。7、负责与职责有关的体系程序文件的编制与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组织制修订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8、负责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维、修、审的管理。9、负责锅容管特等特种设备管理工作。10、负责组织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11、负责外部车辆交通服务的市场准入的审核把关。12、负责油气田道路综合管理。包括制订新建14、油气田道路标准、已建油气田道路周期性养护和恢复性维护的资源配置、安全设施配置等。13、负责与本组室有关的其他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四、计划经营岗职责: 1、负责将HSE技术措施计划纳入预算计划。2、负责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及时列入计划安排解决。3、负责生产性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立项过程中的“三同时”管理。4、负责年度HSE隐患治理项目实施费用的监督、结算。5、负责HSE技术措施、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以及HSE监督管理的资源保障。6、协同作业区安全岗及外协做好安保基金使用管理和理赔工作。7、负责与本组室有关的其他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五、综合组职责:1、负责作15、业区的“五定”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负责人员资格和能力的评定与考核;负责将HSE业绩考核纳入各基层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之中,确保HSE业绩考核占一定权重。 2、会同作业区安全岗组织工伤鉴定。负责事故善后处理,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有关事故责任人员。3、负责员工安全生产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4、参与HSE承诺、方针、目标的发布,负责HSE体系管理的政策、方针、目标、承诺与上级重大决策的宣传以及企业形象宣传和广告策划。5、把HSE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推广宣传HSE先进经验。6、负责与本组室有关的其他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六、地质工艺岗职责:1、负责作业区油田动态分析、总结示范油田开发经验等工作。2、16、负责组织油田开发地质研究、油水井测试和新技术应用推广工作,以及相关技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HSE管理工作。3、协同工艺研究所进行热洗、加药等措施增产。4、负责工程服务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核准其市场准入证范围和招投标管理工作,并向油田公司基建工程部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5、负责生产性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地面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HSE监督和管理。6、组织生产性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地面工程项目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组织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7、负责分管作业区仪表的校验工作。同时检查、监督仪表的安装、使用情况。8、负责所用仪修设备、工具、材料的保养和保管。并建立、保管相应记录、台帐和仪表档案。9、负17、责测井仪器的保管工作及测井弹的保管。10、负责作业区修井全程监督、修井预算等工作。11、负责修井中的安全、环保工作。 12、负责制定作业区员工教育培训办法、编制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13、负责新入员工技能培训以及作业区技术比武工作。14、负责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归口。15、负责与本组室有关的其他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第三章 作业区各站点HSE职责一、生产保障队的职责(车队):1、负责全队的行政管理和生产管理。2、协助上级领导搞好本单位的HSE示范班组建设及其他体系建设。3、全面负责本单位车辆出车安全教育讲话、回场检验、“三交一封”、道路风险辨识等工作。4、编制车辆应急18、预案及道路风险图。5、制修订本单位有关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6、参与作业区应急预案的汇集、审批,并备案,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综合协调作业区HSE各项管理工作。8、负责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及会议精神指示。9、负责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10、负责工业安全、交通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生产保障队的职责(后勤):1、负责非生产物资的控制,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的非生产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记录。2、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其他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3、负责物资采购过程的质量控制以19、及所采购重要设备生产过程的监督。对货源的来源有可追朔性。4、负责作业区物资仓储管理、废旧物资管理以及物流过程的产品质量控制。5、负责审查供应商物资市场准入证、考核供应商、建立供应商供货档案。6、建立物资供应事故预案和应急措施。7、负责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储存、发放。8、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其他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二、作业区属各站点职责:1、全面监督本单位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并纳入任期目标和业绩合同考核内容。2、负责搞好本单位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向作业区HSE第一责任人负责。3、监督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有关生产和劳动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20、示,纠正一切违章行为。4、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对岗位员工有教育、处罚的权利。5、负责管理并监督本单位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和设备。6、认真履行其职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采取措施整改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7、负责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的监督。8、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9、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汇报。10、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11、参与本单位有关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的汇编,并督促落实。12、参与21、作业区应急预案的汇集、审批,并备案,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13、负责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1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综合协调作业区HSE各项管理工作。15、负责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及会议精神指示。三、基层站点安全副站长的职责:1、全面监督本单位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并纳入任期目标和业绩合同考核内容。2、协助正职搞好本单位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向本单位HSE第一责任人负责。3、监督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有关生产和劳动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纠正一切违章行为。4、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管理工22、作,对岗位员工有教育、处罚的权利。5、监督本单位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和设备。6、监督正职认真履行其职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采取措施整改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7、负责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督。8、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9、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汇报。10、监督好本单位动火作业及其它油维工程建设。四、班站长的岗位职责:1、全面监督本站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对本站实现安全生产、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负直接责任,向本单位健康安全环境23、第一责任人负责。2、认真贯彻有关生产和劳动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纠正一切违章行为。3、负责管理本站安全管理工作,对岗位员工有教育、处罚的权利。4、监督本站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5、认真履行职责,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采取措施整改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6、负责本站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运行情况的实施。7、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8、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9、负责收取员工对HSE管理建议及意见。五、岗位员工的职责:1、上岗期24、间劳保护具齐全,并有监督进入本管理生产区域人员劳保护具齐全的权利。2、坚持两小时的联系制度。3、规范操作本岗位的各种设备,熟练掌握操作规程。4、按要求做好岗位各项安全防护工作,并定期进行巡回检查。5、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熟练做到懂性能、会操做、能保养。6、协助站长做好各项HSE日常工作,并严格落实、执行HSE精神,对上级查处HSE隐患应及时整改. 并做记录。7、定期进行岗位自查自改,查出问题及时整改。8、积极参加HSE各项活动,记全、记准HSE资料。9、正确识别岗位危险源,认真学习HSE知识,熟练掌握各项应急预案。10、妥善保管和使用易燃易爆药品及有毒有害物品,保证人身安全健康25、。1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2、对岗位的工业油污及生活垃圾进行妥善处理。13、规范个人行为,严禁岗位饮酒,严禁窜岗、乱岗,严禁回收存放凝析油,严禁在抽油机底座存放杂物。第二篇 作业区HSE例会制度第一章 作业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会议主题:作业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作业区经理主持,在安全生产例会上,由安全岗传达一月内油田公司和厂安防字文件精神,总结HSE阶段性工作及部署阶段性HSE工作安排。 各站点汇报阶段性HSE完成情况。同时,汇报安全生产中存在突出问题。最后由作业区安全岗予以答复、协调解决。2、参加人员:作业区组室长及各基层站点主要负责人参加。第二章 作业区HSE委员会扩26、大会议制度1、会议主题:由作业区经理主持。会议时间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内容主要针对油田公司、厂重要学习文件、突发事件、上级领导重要电视电话会议学习及作业区HSE工作汇报等。由作业区安全岗通报本月内发生的“三违”现象及处理结果,共同分析并吸取事故教训,对发生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同时,对员工“举一反三”学习教育,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由各站点汇报本月HSE工作完成情况并做详细的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安全管理领导总结本月工作及部署下月HSE工作安排。2、参加人员:参加人员是作业区各组室长及各站点管理人员。特殊情况下员工代表可以参27、加。3、会议要求:要求各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提前请假。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关闭手机,保持会场的安静和严肃性。第三篇 作业区HSE管理制度第一章 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第一条、作业区安全岗划分作业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联系人,并上交作业区HSE委员会上决议通过。第二条、对联系点承包人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指出问题,并填写重点要害部位联系人记录,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确保承包点的安全运行,直接向作业区负责。第三条、参与联系点月度消防演练,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第四条、联系人必须经常了解联系点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和员工意见与建议,及时解28、决有关问题或向上级及时汇报有关情况。第五条、联系人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操作实施情况;易燃易爆、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探头、消防器材、消防栓)、锅炉及长输管道等安全性能情况;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常识。第二章 “十防一禁止”管理制度总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安全生产中各类事故发生,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作业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十防一禁止”指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坍塌、防滑、防洪、防冻堵、防触电、防交通意外、防锅炉压力容器爆炸,禁止一切违章操作。第一条、本规定主要包括作业区油井套管气、生产分离29、器、压力缸等供气源的生产、生活供气管线安装规范;蒸气锅炉、加热炉、水煮炉、直烧油盘管简易炉燃点炉操作规程;井站生活,取暖燃气炉点火操作规程;天然气、凝析油、油气安全防火要求; 第二条、油井井口设备、供气管线、阀门、弯头和短节等接头配件压力等级应根据套管口连续憋压达到的最高值1.5倍选择,连接处必须牢固,严禁发生泄漏现象;加药井口供气管线出口应焊接在套管出口短节上部,套管口的安装不得影响低压试井,井口加药。第三条、天然气作为生产,生活燃料时,使用安装必须经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意,专人安装,检查安装,检查合格方可通气,任何人不准在供气管线上接气。第四条、与油井套管气、生产分离器、压力缸连通的供气管线必30、须安装分离放空闸门,供气管线必须安装油气分离装置或积液包,生产分离器、压力缸引出的供气管线必须安装阻火器。第五条、供气管线放空闸门必须加15米以上的引导管,放空点必须设置在空气易流通,距离固定火源点25米以外下风口的地方,严禁在值班室,炉膛等有固定火源点附近的上风口设置。第六条、使用天然气取暖、做饭时,必须安装有合格的炉子、火嘴、烟筒,安装天然气炉子烟筒必须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通风性,不回烟、漏烟。烟筒要定期清理中干净烟灰,防止堵塞烟道和流通,火嘴制作要严格,燃烧要完全。第七条、严禁使用胶皮软管连接或代替接气管线。第八条、生产生活用气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站点与之相关内容的安全教育,新来人员和留客,要31、向他们讲明用气的有关安全常识及规定,以免发生意外。第九条、供气管线放空,油水气分离装置或积液包有专人管理,定期排出管线及装置内的油水,防止炉内进液喷火和冻堵管线。第十条、使用拌生气取暖,做饭的房间内要具备足够通风条件,进屋后的管线要定期用泡沫水检查管线是否漏气和房间是否有气。如发生漏气或有气味不得拉照明开关和进行电器操作。第十一条、点炉操作先检查通风,火放入炉内火嘴下方,操作者面向炉口一侧,和炉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慢慢打开燃气阀门。点燃后调整好火势。关火时要先管闸门,严禁先灭后关闸门。第十二条、使用拌生气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先通风后点火,先点火后开气,先关气后离人”。第十三条、严禁收集、存放、使32、用凝析油,因放空、排液收集的凝析油必须及时掩埋。严禁使用汽油、凝析油擦洗工衣、抽油机及维修配件。第十四条、发现室内有刺鼻感,刺眼睛流泪等情况时要及时打开窗户通风,并仔细检查是否有回烟漏气现象。第十五条、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汽油和排放凝析油。第十六条、取暖、做饭室内门窗要留开一定空隙进行连续通风,取暖炉火要控制好火势,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严禁使用燃气炉烘烤房间。第十七条、蒸气锅炉、水煮炉、直烧油盘管简易炉燃气点炉参照加热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第十八条:食物中毒:第一款:井站厨房确保通风良好,厨房、餐厅卫生整洁,定期消毒,饮用水存放可靠、定期监测,第二款:蔬菜、米面定量购置、妥善保管以防造成积压变33、质。不食用腐烂、过期、变质的食品。第三款:生活水罐及时上锁,以防他人投毒和脏物进入。第四款:掌握常用饮食禁忌,合理搭配各类食物,以防出现食物相克,造成中毒。第十九条: 药物中毒:第一款:按要求拉运和保存药剂,皮肤接触药剂后,立即洗净。第二款:油井加注的各类药品不能存放于住人房间。第三款:服用药品时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遵照医生嘱咐。第二十条:工业中毒:第一款:确保人气分离,如达不到人气分离的住人房间必须安装家用燃气测试仪,且保证房间前后通风良好。第二款:定期检查用气管线有无渗漏。第三款:使用合格的火嘴,确保火嘴燃烧正常。第四款:确保炉具、烟囱使用正常无破损,并定期清倒烟筒内积炭。第五款:进入有限34、空间作业时,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且措施到位,监护人到位。第六款:每天检查井站动、静密封点,确保无油气泄露。第七款:井场套管气必须引置井场外,距住人房间(或老乡家)25米点燃。第二十一条、清洗油领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款:申请用量一次不得超过25公升。第二款:使用范围、地点清楚,且不得扩大使用范围。第三款:各井组、站员工个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清洗油品。第四款:使用必须由各站干部专人负责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劳保齐全。第五款:使用地点不得有火源,员工不得有火种(打火机、火柴等)且要远离值班室25米以外。第六款:严禁用清洗油擦洗衣物。第七款:严禁将油品转为他人(包括外单位人员及老乡等)留作它用。第八款:35、当日未用完油品及时收缴油库。第九款:用完残液必须就地掩埋,妥善处理。第十款:严禁司机给单井职工给清洗油,违章者追究司机及单井员工责任。第三章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总 则 为了强化、细化作业区安全管理规定,创造良好的油区秩序,依据采油三处交通安全管理(试行)规定,结合安全生产法及我区交通管理的实际状况,制特定本规定。第一条、作业区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实行处,作业区两级集中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实行交通安全目标管理,严考核,硬兑现。第二条、作业区租赁、外雇车辆均属车管单位、作业区双重管理,作业区纳入考核。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作业区所属各单位及外部所属单位。第四条、定期教育,对驾驶员和车管干部的安全36、学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8小时;车管干部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班)一月来得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查隐患,堵漏洞,定措施。第五条、坚持安全活动日,各车单位(班)要坚持每周星期一的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参加人员要登记,记录资料要齐全。第六条、出车前安全讲话,班组长要坚持每天早上出车前的安全讲话,要有内容,主要结合当天任务,天气、道路、环境等具体情况具体安排。第七条、日常教育,车管干部要随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心理动态及时做好工作,把思想解决在车抡转动之间,使每个驾驶员不带思想负担行车。第八条、严格按照时间规定,路线限制、限定车速行车及规定驾驶经历,确保安全无事故。37、第九条、遇雨雪及霜雾天气,严禁车辆外出行使,对于特殊情况用车,调度要合理调派,安排技术精、作风好、尊章守纪的驾驶员驾驶车辆,车辆安全附件必须齐全,且要限制路线,限速行使(高速公路小型客车不高于90公里/小时,一般油路不高于50公里/小时,油区土路不高于30公里/小时)。不准强超强会、不准高速赶路,不准疲劳驾车、不准停车赶集、不准绕道办事、不准私拉乱带或搭乘与生产无关人员;做到遵守纪、做到“三停四查”、做到货物捆牢、做到优质服务,做到安全归单位等管理规定行使。驻单位车辆专人负责,员工换班车辆,合理安排任务,干部押车制度。第十条、认真落实车辆管理的“三控制、一消灭”(既控制行车速度、夜间行车、控制38、客车用量,消灭违章驾驶)。以治快为核心,以慢应万变,以德保安全。第十一条、认真落实驾驶员连续行使2小时必须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各单位乘车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每次停车休息的地点、时间必须有证明人在行车路单上签字。第十二条、运输车安全管理“十八法”措施,对驾驶员进行A、B、C分类管理,因人而施法,做到“车轮一转,法法兑现”,确保行车安全。第十三条、凡对派出的车辆必须经过各车辆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行车卡。谁检查,谁负责,防止车辆带病行驶,未经检查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派出,外租(租赁)车辆的检验情况要及时反馈安全部门。第十四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39、括对货物的装载和乘坐人员的检查。第十五条、车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车辆回场检查,每天收车后驾驶员应首先对自己所驾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告知维修班进行修理,如果由单位上发现重大隐患者加倍处罚。第十六条、车辆回场停放时,要做好“三交一封”的工作(既交点火开关钥匙,交行驶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长期停驶,节假日停驶的车辆要严格硬性封存),严禁公车私用。第十七条、凡要派出的车辆必须是经过检查人员检查合格方可派出,未经回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派出。第十八条、配属车辆及外雇驻片区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使用车辆单位的有关规定,接受用车单位管理和检查。第十九条、车辆修理(保养)周期,按时对车辆进行修理和保40、养,不得漏保。在修理、保养车辆过程中,需进行道路试车时,应遵守如下规定:第一款:必须由驾驶员进行试车,试车驾驶员要有三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和十万以上安全行驶公里,驾驶技术熟练,对车技术性能熟悉的驾驶员担任。第二款:必须挂试车车牌。试车不得载人或带危险品;驾驶室不准乘坐非试车人员;不准其车辆执行其他任务或办私事。第三款:进行道路试车时,应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进行试车,严禁在处区和街道试车。第二十条、对特种车辆的管理,做到定人、定车、专人管理使用。第二十一条、特种车驾驶员须经厂安全环保科注册许可,办理好两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机动驾驶员操作证,必须纳入机动驾驶员管理范畴,41、由厂安全环保科及作业区安全部门统一管理。第二十二条、严禁非处注册的特车驾驶人员驾驶本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第二十三条、特车车辆的行驶范围仅限于各作业区管辖区内,需外出施工作业时,须调度室派遣,否则按无调派行驶处理。第二十四条、特种车辆必须专车专用,不得用于非作业的其他方面,不得将其当客车或货车使用,执行任务时,车上只准乘坐工作人员,不得搭乘其他非工作人员。第二十五条、加大对载人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驾驶人员要持准驾驶证上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饮酒驾车,严禁超速行驶,强超、强会和疲劳驾驶。第二十六条、对载人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驾驶人员必须是具有5年以上的42、安全行驶经历和十万以上安全行驶公里,思想作风正派,驾驶技术熟练,并经用车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审查同意。第二十七条、员工在上班期间严禁私自搭乘除内部车辆及驻队生产车辆以外的与本生产单位无关的各类车辆(包括当地老乡各类车辆以及其他私人车辆、出租车等)。第二十八条、经发现或举报乘坐与本生产单位无关车辆者处以500元罚款。第二十九条、乘坐与本生产单位无关车辆者发生任何事故后果一切由乘坐人自己负责承担,单位一律不予以补偿。第三十条、员工外出时必须向所管辖区域领导请假,说明去向、原因以及以何种方式去。第三十一条、乘座生产单位车辆必须系安全带(前后排),未系安全带者处罚100元。第三十二条、工作乘车严禁超速43、超员,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三条、卡车马槽、车背罐顶严禁爬人,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四条、严禁驾驶摩托车、农用三轮车以及内外部老乡的一切机动车辆。第三十五条、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处罚按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第三十六条、安全岗对违章者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罚款,停车思考,短期扣证的权利,对重大违章有权建议单位给予换工种及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司机有下列严重违章者视情节而定,处罚款1-5工作日或辞退。第一款:无证人驾车(包括无驾驶证、无准驾证、无聘用准驾证),处罚5工作日。第二款:酒后驾车者,处罚5工作日或辞退。 第三款:将车交无证人驾驶,处罚3工作日。第四款:强超强44、会者,处罚1工作日。第五款:超速行驶者,处罚1工作日。第六款:行车时证件携带不全者,每缺一种证件处罚1工作日,第二次发现在上次基础之上,处罚2倍以上工作日。第七款:不按规定会车、让车、掉头、停放、起步者,处处罚1工作日。第八款:转弯不减速、不鸣号、不靠右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者,处罚1工作日。第九款:客货混装或拉运物资装栽不符合规定者,处罚5工作日。第十款:停车不熄火、不拉手制动、不锁车门、在坡倒停车不挂档及车轮不打掩木者,处罚2工作日。第十一款:不服从安全人员管理者,处罚2工作日。第十二款:随意把车停放在路中和他人交谈或上、下人、装卸货物妨碍交通者,处罚1工作日。第十三款:在作业区内乱停放车45、辆者,处罚1工作日。第十四款:驾驶行驶中接听手机者,处罚1工作日。第十五款:上车司机和成员不系安全带者,处罚1工作日,第二次发现在上次基础之上,处2倍以上工作日。第十六款:跑长途私自绕道办事者扣处罚1工作日,没有按规定路线行驶者处罚1工作日,未调派私自出车处罚2工作日。补充: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中未规定的事项请参照附件:采油作业区车辆调派、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四章 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总 则 为了加强作业区化学危险药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中毒、失窃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处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化学试剂等物品的计划上报、统一存放与管理由作业区料库材料46、员具体负责。第二条、化学试剂等物品的购置和运输按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化学试剂等物品采购回来后由料库统一保管,若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性、氧化性、放射性等,必须经作业区安全副经理和安全员、材料员验收,核实数量、品种无误后方可入化学药品库房。药品柜上应注明所存放的化学药品的名称加锁。第四条、化学药品要建立详细的登记发放台,内容包括购进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领用人和存放地点。第五条、化学药品存放要遵循固体试剂与液体试剂分开;氧气剂与还原剂分开;特殊化学试剂和一般化学试剂分开。第六条、特殊化学药品试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性、氧化性、放射性等化学药品)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第七条、任47、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随意将特殊化学药品挪作他用。第八条、易燃易爆品和易挥发品应在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处低温存放。第九条、管理人员要对化学药品存放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存放。第十条、各单位根据所需的化学药品及化学药品的试剂的名称和数量直接由单位领导、材料员登记领取,特殊化学药品,必须由安全员、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第十一条、特殊化学药品使用必须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使用日期、使用人、发药人、药品名称、领取数量、使用数量、剩余数量、用途等,并由使用人和发药人双方签字,用完药品的空桶,一律上交料库妥善保管。第十二条、特殊化学药品的使用情况必须由单位领导进行限额监督48、使用。第十三条、使用有毒试剂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保持室内通风畅通,操作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具,废液要回收集中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第十四条、使用腐蚀品、氧化剂时,应戴好手套和防护眼镜,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操作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如稀释浓酸时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将浓酸缓慢的加入水中,严禁直接倒入水中。第十五条、使用易燃品时,移动或起用不得发生剧烈震动以防爆炸。加热时应用水浴锅或电热板,严禁使用明火加热。第十六条、使用放射品时,必须有专门的防护用具,否则不允许使用。第十七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由作业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49、作业区安全生产值日制度第一条、安全值日员当日作为专职安全员,负责井站当日安全检查和监督(本站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负责向站长提出隐患治理意见,并记录当日的安全活动内容,重大问题向作业区汇报。第二条、井站安全值日员必须由非站长、副站长员工担任,一日一换,并且做好当日领导查出问题及违章行为的安全记录,并参与整改,如有遗留问题必须向接班员工说明原因,方可交班。第三条、帮助站长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对井站发生的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帮助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并制定预防措施。第四条、对站内易燃易爆场所和受压容器的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第五条、检查设备安装、管理50、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运转部位、危险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第六条、落实安全检查中查处的问题及隐患是否得到了整改。第七条、检查岗位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情况。第八条、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正确穿戴和使用情况。第九条、安全生产值日达到目的:要求安全工作人人参与,人人负责。第六章 作业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为确保工业动火,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长庆油田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结合作业区实际,制定以下规定:第一条、外来单位在作业区油气区动火,必须由作业区安全主管领导、安全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第二条、办动火票:三级动火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工程流程的施工方案,安全员负51、责编制安全措施,由作业区安全副经理或生产副经理审批。二级动火由处工程技术人员和处安全科指派人员,以及处安全总监或主管生产副处长签字后方可动火。第三条、监督到位:双方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员必须到位,并要求监护人按动火安全措施执行。第四条、现场负责人、岗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并按工程图示卡开,按安全动火措施清扫管线、隔离、通风、清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测量动火周围的油气浓度低于爆炸极限下限的25%。第五条、以上几点监护到位方可动火,否则一切后果本站承担。第六条、作业区内部动火(三级动火)由监护人、站内现场负责人、岗位值班员工负责实施。第七条、站内正常生产装置、罐区动火时,凡能拆下来的部位应尽可能拆下来移52、至安全地带动火。生产区域内需要设置固定动火区域的,应在满足安全需要的前提下,划出固定动火区域,严格管理。第八条、需动火施工的容器及管线动火部位经吹扫、清洗、蒸煮、置换等措施后应无易燃物,应对与动火部位相连的存有油气等易燃物的容器、管线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卸处理。第九条、进入设备内部动火时,必须遵守采油三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空作业必须符合高空作业安全要求。第十条、需动火施工的容器、管线及室内、沟坑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5%。第十一条、动火施工现场5m内应做到无易燃物、无积水、无障碍物,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与动火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现场。第十二条、在装置区、储53、罐区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的动火作业,应对动火部位进行圈隔,控制火花飞溅。动火点邻近的油罐的呼吸阀、量油口要采取防油气挥发措施并不准进油。第十三条、现场有5级以上大风(含5级)不准动火。第十四条、动火现场应按照设施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第十五条、动火施工完毕,要检查施工现场,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撤离。第十六条、动火人必须按工业动火票上签署的任务、范围、地点、时间动火作业,火前,应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且按照规定摆放动火设备,穿戴劳保护具,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动火人在动火票未经签发、监护人不在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动火作业与动火票内容不相符等情况,有权力拒绝动54、火。第十八条、用电管理制度:第一款:严禁岗位员工私自在宿舍、值班室、室外私、拉、乱、接线路、闸刀等。第二款:外来施工队伍用电时,岗位工必须见到作业区电管员开具的临时用电票后,由作业区电工动手接电,严禁施工人员或无电工证人员随便动作业区各井站的各种电路设施、设备。第三款: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罐区内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临时用电要同时按规定办理“工业动火票”。第四款:易燃易爆场所临时用电票期限应与工业动火票一致。第一款:临时用电票一式三份,作业区安全岗一份,站内一份,用电方一份。第五款:严禁岗位工在宿舍、值班室内私自用电炉子、电热板、电褥子等,特殊情况下,由安全岗开具准用证后,方可使55、用,否则,后果自负。第一款: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第十九条、用土管理制度第一款:动土作业施工前应办理动土作业票。在施工前岗位工应讲明电缆、管沟、阳极井等隐蔽工程具体方位,避免施工破坏,影响生产。第二款:动土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在开工装置、罐区内施工,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第三款:动土前,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审核单位意见及有关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56、下设施时,施工单位要设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加强检查督促,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严禁作业过程中破坏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第二十条、用水管理制度:第一款:各单井水罐必须上锁,严防老乡使用及投毒。第二款:严禁私自排放污水、清水,污染环境。 第三款:施工队伍用水,必须向作业区缴纳水费,方可使用。第八章 安全生产设备、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消防设施、器材按规定设置和配备、定置摆放、专人管理、定期保养落实。第二条、对消防器材和设备做到懂原理、性能用途、会使用、维护、检查。第三条、消防通道、通57、讯保持畅通无阻。第四条、义务消防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第五条、作业区内部配属车辆配发的急救包、防滑链、铁锹、掩木等安全设施必须保管完好。第六条、站点、井组配发的消防器材、急救包、安全带、应急防爆灯、安全帽、警示牌必须保管完好,保持干净,不得损坏。按期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及时上报站长。第七条、实施油维工程或项目产建地面监督中,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否则作业区将不予验收签字,私自签字者,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其责任。第八条在各类工程项目中,作业区各组室、各分管领导必须严格把关,在施工过58、程中就要指出或协调处理相关问题,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第九条井站安全重点要害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设置在明显的位置,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第九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作业区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保护油区范围内生态环境的权利和义务,遵守环境保护法规,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环境意识。应加强标准化井、站建设。第二条、作业区采油、集输等生产单位应推行清洁文明生产,搞好井、站内处的工业卫生及生活垃圾。第三条、井下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油污、废水及其它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坚决杜绝油污、废水及其他废弃物向井场外排59、漏、排放和丢弃,井站员工有义务做好监督工作,如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现场负责人当月不得奖。第四条、原油拉运点岗位工人,要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坚决杜绝溢罐、跑油现象发生,如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现场负责人当月不得奖。第五条、井站对所管辖的管线,严格执行集输管线管理规定要作到勤检查、稳操作,精心保养设备,杜绝跑、冒、漏,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定期巡查输水管线确保输水管线的畅通无阻。第六条、因管线受阻,无法扫通,需切割清理,各单位必须拿出预防措施报作业区领导批准后,方可按预防措施进行施工,违反者一次性处罚1000元。第七条、各井站应积极预防和消除清罐,收球、扫线以及其它施工过程中废水(油)废气、废渣垃圾等60、对环境的造成污染的废弃物要集中堆放合理处置。必须作到清洁干净,有油污随时清理,确保雨季不会造成污染。违反者扣除当月奖金。第八条、对需掩埋的油污、废弃物必须选择不会被洪水冲洗的高坡进行挖坑掩埋。严禁在低洼容易造成污染的地区掩埋,违反者当月不得奖。第九条、严禁任何人踩踏、穿越良田,菜地。违反者后果自负。第十条、在作业区范围内施工作业的外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施工作业,如有违反者按照第十一章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十章 现场操作管理制度第一条、岗位员工必须劳保齐全上岗,女工将长发盘起,一律带工帽。不准穿钉鞋进入油气区。第二条、操作中严格按照HSE作业指导书、HSE作业指导卡、HS61、E现场检查表,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第三条、上级领导违章指挥,员工有权拒绝,并上报作业区安全岗。第四条、坚持每日练兵制度。班组做好周培训记录及考核记录。第五条、发现一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处罚100元。第六条、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周围严禁堆放其他物品。生产现场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第七条、高温管道上和附近禁止储存易燃物以及其他杂物,不堆烘烤衣物等物品。运行所需的分量润滑油(脂)必须与其他物品隔离存放并远离高温和明火。 第八条、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垃圾杂物应及时清除。对漏油、漏粉等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检查维修工作结束时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检修使用后的废破布不准随地丢弃,应及时清洗或及62、时销毁。第九条、使用油类清洗机件,应在安全地点并放在盘内清洗。清洗现场严禁有任何明火。清洗用的油量不应过多,并用带盖专用油桶盛装。使用后的废油严禁随处乱倒,应收集到污油池内。第十条、需要在严禁烟火的设备、管道、有限空间和油气生产区域内动火、施工(包括使用手电钻、砂轮打磨机、非防爆电器)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或“有限空间作业票”,待手续齐全,措施到位、监护人到位后方能动火施工。第十一条、拆卸油管或输油设备前,应先泄压和放尽存油,溅落地面的油应及时揩净。第十二条、配电室通向各房间的电缆沟,必须分段通道堵死,通向各房间的通道、通孔、缝隙必须堵死防止油气窜入。每周定期检查电缆沟有无进水、鼠钻洞现象63、。第十三条、在电缆沟道内进行动火工作时,除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用石棉板将附近的电缆遮挡,并有必要的安全距离。工作后应认真检查工作现场,严防留下可燃物和火种。第十四条、油气生产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照明,且保证防爆灯具、电源穿管和控制开关的绝缘性、密封性良好。生产现场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照明,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有更好的接地装置。第十一章 工程承包商管理制度第一条、承包商在进入作业区施工以前,必须与采油三处鉴定安全生产工程服务合同,持有效的准入许可手续,必须有挂名单位的有效证明。第二条、承包商在作业进行专项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交纳处规定的风险抵押金。第三条、承包商在作业区安全岗64、办理开工许可证、人员出入证时,必须准备齐全施工项目的作业区计划书以及相关资料。第四条、承包商要严格遵守采油九厂、作业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时要建立本单位的安全岗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区域的生产特点和施工性质以及存在的危险程度,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第五条、承包商及其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在油田施工中安全保护、油气防火,消防灭火基本常识。懂得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大库,井站消防设施的功能,应急预案等。第六条、施工前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作业区安全环保岗或站点的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油气区内施工作业,并自觉接受施工点负责人或值班员工的监督。第七条、在限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作业,严禁进入非施65、工生产区域,扩大施工区域必须重新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在施工作业区域内严禁靠近或触摸电器设备、运转设备;严禁靠近和穿越抽油机;严禁启动或关闭油气区电器设备、运转设备的启动按钮和开关;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区;严禁起闭油气区内所有闸阀。靠近在运转设备、电器、配电室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可开始施工;严禁用铁器碰撞油气区内设备管网或铁器之间相互碰撞。第八条、严禁携带火种,香烟,易燃易爆品进入作业区各井站,严禁在站内,井场和非圈定油气区内的油气工艺设备25米以内吸烟。第九条、在进入施工区域前,施工人员必须关闭携带的手机、呼机。第十条、进入油气区内的设备(电夯,搅拌机,电钻)照明设备、开关及线路连接66、必须符合站内防火等级相应的防爆要求和等级。车辆进入油气区必须戴防火帽,车辆、设备及施工材料放置不得阻碍安全通道。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在油气区内施工时发现油气刺漏、设备故障、火险应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严禁在油气泄漏房内停留,严防天然气中毒。第十二条、工程承包商开工前在安全员处必须出示的证明和应办理的手续。第一款:符合进入厂工程施工的准入证和资质证书。第二款:厂下发的工程通知单。第三款:与厂有关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安全合同。第四款:工程作业HSE指导书和作业计划书。第五款:开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名单。第六款:提供向计划财务组交纳施工风险抵压金的收据。第七款: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区承包商管理规定、安全合同和油67、气区管理常识培训,经安全岗考核合格后签发施工人员出入证。第八款:进行施工设备安全性质检查。第九款:安全员签发施工地点施工通知单。第十三条、施工过程管理:第一款:安全员、计划员、承包商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地点所属单位工程负责人和岗位员工一起划定施工区域,并协商其它有关事项。第二款:建立施工区域界定线。第三款:安全员、施工地点所属单位负责人、岗位员工和承包商施工现场负责人一起检查施工设备及材料堆放等安全措施。第四款: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地点安全教育。第五款:作业区有关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检查。第六款:施工人员施工中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规定的劳保用具,胸前佩戴贴有作业区签发照片68、的出入证。第七款:每次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讲话、任务分配、进入登记、同岗位工或现场监督员清点施工人数后方可进入施工地施工。第八款:每次施工结束,岗位员工或现场监督要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一起进行安全检查,设备、工具器材等检查合格后清点人数,施工人员方可离开施工地点。第十四条、工程峻工:第一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请作业区计划员、安全员、工程所属单位负责人、岗位工进行现场质量预验收。第二款:在作业区认为工程质量合格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请处有关主管部门(工程项目办、工艺所、安全环保科)和作业区领导及其它人员进行工程验收。第三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清理现场,妥善69、处理垃圾。第四款:在工程所属单位负责人和岗位员工认为现场合格后,施工单位带与施工地点村民和村组无遗留问题证据到安全员和计划员处进行备案,最后到作业区领导处请求工程验收签字。第十五条、承包商发生以下违纪行为的,不予进入作业区进行施工作业。第一款:不合格的资质认证手续的施工单位。第二款:不能与处有关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合同的。第三款:不交纳或不按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的。第四款:不提供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计划书的。第十六条、有以下违纪行为的,处以5002000元罚款。第一款:携带香烟,火种等易燃易爆物品或手机,呼机未关闭进入生产区域的。第二款:私自在非指定区域走动或做与施工无关事情的。第三款:不按规定70、穿齐劳保护具的。第四款:无证进入施工区或乱证进入的。第五款: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第六款:未按时参加作业区相关培训、会议的。第十七条、有以下违章行为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第一款:不听作业区有关人员的安全指令的。第二款: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进入施工区施工的。第三款:进站施工人员不符合安全规定,劝说无效的。第四款:有危及作业区安全生产行为的。第十八条、有以下行为的,处以500020000元罚款。第一款:不按规定施工,蓄意违章的。第二款:存在重大施工隐患,经提出不整改的。第三款:随意损坏油气区设施,影响正常生产的。第四款:在施工区域发现有烟头及使用明火的(特殊情况必须有动火手续)。第五款:在71、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结束后,未按照要求处理含油污泥或生产、生活垃圾的。第十九条、承包商在施工中,因施工因素造成事故和纠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商负责,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商承担,造成法律责任的由承包商负责。第二十条、在承包商施工过程中,作业区任何干部员工均可按照采油九厂,作业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存在问题。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若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的相关管理规定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第十二章 员工培训制度第一条、作业区全体干部员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除处外送培训外,其余人员由作业区安全岗负责培训。第二条、新入处的工人和72、大、中专毕业生(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处级、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并建立三级教育卡片,经过岗位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后,方可单独操作。第三条、对调换工种的人员和从事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作业人员应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参观人员也应做好有关安全知识的教育。第四条、按照“先教育培训,后取证,再单独上岗“的原则,采油、采气、炼化、输油及其辅助岗位操作员工和基层作业片区、站点、车间管理岗位员工均需经安全上岗证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单独上岗作业或从事管理工作。第五条、作业区各类用工都应遵守上述规定。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73、,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持证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过期未按规定参加复审的,视为无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操作。第七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人必须接受安全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必须持证上岗,并保证每年在职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1周。第八条、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机制。生产班组必须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一次安全活动。第十三章 HSE资料管理制度第一条、作业区安全岗必须给各单位配齐HSE作业指导书、HSE作业指导卡、HSE巡回检查确认卡、危险源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等相关安全资料。第二条、各单位使用统一的图表资74、料帐本,HSE管理资料、台帐和应急抢险预案齐全,内容真实、整洁。第三条、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及时畅通。第四条、“一书一表一卡”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有油污。第五条、认真学习各项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危险源辨识等安全资料及下发的安全文件。第六条、认真填写现场安全培训记录。填写必须公正整齐,内容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如:学习安全文件、进行危险源辨识等。第七条、以上规定各单位如违反一项则扣50元。第十四章 HSE检查制度第一条、作业区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大普查,各基层站点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班站每天必须进行自查自改。第二条、逢季节交替、生产繁忙等特殊时期,各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75、查。第三条、逢节假日时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第四条、各井、站安全生产承包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填写记录。第五条、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及考核。 第六条、安全检查后,应及时下发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内容、要求、时间及整改负责人。第七条、作业区井、站,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制度,确定审查路线、内容、审查人,并建立防火巡查记录。第八条、日常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应至少包括:第一款: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第二款: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及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第三款: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四款: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第五款:安全生产合同签定、开工许可证办理及各类作业票的审批、办理情况76、。第六款:隐患整改进展及落实情况。第七款:各类资料台帐的建立情况。第十五章、作业区危险源管理和事故隐患削减管理制度第一条、定期开展危险源普查。作业区应一月一次危险源排查,基层井、站应每周进行一次。第二条、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周围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第三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并实行领导干部承包制度。第四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77、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第六条、进行工业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动土等危险作业,必须实行作业票制度,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第七条、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第八条、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78、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单位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应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查。第九条、各站点必须建立隐患立削案台帐。第十六章 关于装卸油区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凡进入装卸油区域的操作人员、车辆、司助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可根据情节处以1001000元罚款,对无理取闹者交公安部门处理。第二条、岗位员工上岗必须佩79、带上岗证,身着防静电劳保服装。其他人员进入该区域,必须经作业区主管领导或安全部门批准。第三条、进入站区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留下火种,关闭呼机和手机;距站区围墙外50m范围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穿带铁钉鞋和着非防静电服装人员进站;严禁在站内使用有机溶剂擦洗衣物,严禁将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站内;装卸区应设置“严禁烟火”等安全标志。第四条、装卸油车辆进站前必须登记,并按指定路线行驶;进站装卸油品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三证”(准运证、操作证、准入证)齐全;槽车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配备合格灭火器;岗位人员检查防火消声器应紧凑,否则必须配带合格的防火帽;进站车辆尾部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应拖地(禁止80、使用拖地链条);车用电瓶应装有合格的防护盖;每次进站车辆不得超过四台,驶入适当位置后应同时熄火,启动时,同时启动;在罐体导电性能良好部位稳固搭接接地线;防静电接地电阻应每半年测定一次,电阻值应不大于10;非装卸车辆应距站门20m以外自觉排队停放,且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第五条、装油操作人员上罐前,应触摸导体释放人体静电。第六条、汽车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座,不得在装卸油品时和装卸区内检修车辆,严禁使用勾电方法启动车辆;在充装油品过程中,不得发动车辆;车辆发动前应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测试仪检测周围可燃气体含量,确认合格后方可启动车辆,按序出站。第七条、装卸油区域所有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爆规定,装卸车作业时不81、应带电修理电器设备或更换灯泡;禁止在栈桥和槽车上使用非防爆活动照明灯具。第八条、装卸油品操作,禁止使用铁器敲击,禁止用高压蒸汽吹扫车槽上的油污,防止因产生静电而引起火花,工作人员要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清洁,油罐及隔墙上禁止站人。第九条、装卸油区域应按规定标准,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装卸油品时,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戒备。第十条、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油品作业。第十一条、装卸油期间发生火险,应立即关闭油源,拨打火警电话报警,迅速疏散人员、车辆,按消防应急预案实施灭火。第十七章 进站登记管理制度第一条、非本站工作的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第二条、非本站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入内者,先介82、绍身份和进站理由、证明、经门岗人员严格检查并登记,关闭手机、留下火种、劳保上岗,否则不得入内。第三条、凡进入站内摄影、摄像、参观及采访的团体及个人必须有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的证明或介绍信,并经本单位领导的同意或陪同方可入内,手续不全或未经同意者一律不准入内。第四条、凡进站人员严禁将火种带入站内,如有携带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第五条、凡进入站内施工车辆,必须配置安全设施,施工中有生产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遵守站内安全防火规定,违反者门卫人员有权责令其整改或停工。第六条、以上规定望各井站上岗员工严格执行,否则后果本站自负。 第十八章 现场交叉作业管理制度第一条、交叉作业区域的划定:外来作业队进入本83、站采油区域作业,首先由甲方负责人给予作业队划清作业区域界限。第二条、交叉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队人员按本站的安全规定执行(劳保上岗,不许携带火种,关闭手机、呼机)。第三条、材料器材的摆放:所有材料摆放在自己作业区域之内,不许参有易燃易爆物品,距离采油井必须在3-5米以外,要求整洁。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写:作业期间有可能发生事故,编写出具体的应急方案、防范措施。第五条、责任合同的鉴定:施工前双方单位必须鉴定责任合同,坚持谁签字、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六条、现场监督职责:现场作业时必须有监督人员到位,并按具体的监督职责执行。第七条、消防急救设施器材到位:交叉作业现场设有足够的灭火器,配备铁84、锹、毛毡等消防器材;作业中需要动火,井站负责人监督到位(要求按作业区的动火程序去执行,方可动火,否则停止一切作业)。第八条、交叉作业队伍现场矛盾的协调:在作业中,岗位员工发现不安全行为、动态及时向本站负责人汇报,负责人立即控制,提前消除安全隐患,若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汇报作业区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第十九章 HSE日常管理考核细则第一条、HSE体系建设要规范,对下发的隐患整改要限期整改,没有限期整改的,一个问题每推迟一天扣5元;危险源点要削减及时,并有记录,没有削减及无削减记录的一个扣5元。第二条、对新进、转岗、特种作业人员要及时定期培训,并作好HSE培训记录,少一次培训扣100元,没有培训记录的一85、次扣50元。第三条、定期进行工伤、火灾、中毒、环境污染、高压刺漏等预案的演练和培训,以增强员工的自防、自救技能,没有进行以上演练和培训,缺一项一次扣50元,员工要熟练操作相应的急救设施和设备,否则一次扣50元。第四条、固定消防设施要完好,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保养,并填写资料,储罐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完好,锅炉、压力容器、加热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岗位员工要会使用消防器材和安全检测设施,生产现场通风设施要运行良好,发现以上设施不完好则一处扣20元。第五条、岗位员工要熟悉生产现场有毒有害物品的危害,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按照制度管理,对于没有按照制度管理的,不能识别有毒有害物品者,则一次扣86、50元。第六条、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要有明显的界定,进站人员必须登记,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井站内的电器、电缆、照明、设备符合油气区防火规定,设备、设施防静电接地良好,凡缺一项,一次扣5元。第七条、油水井及井场内外环境治理措施必须落实,不落实者一次50元。第八条、作业区人事部门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培训按计划执行,各单位建立员工培训考核档案,员工培训考核结果人事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三级”教育卡片,考核不合格人员,与当月奖金挂钩考核,取消轮休时间,继续留岗培训,培训期间不得独立顶岗,按待岗人员对待,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九条、上级HSE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必须六天以内传达到每个岗位,一次传达87、不到扣50元;作业区或上级要求限期上报的各种资料,晚一天扣责任人20元。第十条、月度基础工作大检查中,发现新压力表未校验使用、压力表过期未校验或没有安装压力表的,以上三种情况发现一块扣50元。第十一条、消防器材保管完好是否,发现灭火器过期的一个扣50元,发现灭火器配备不足的,扣站长100元。第十二条、各基层站点配发的急救包如管理不到位,乱放、赃、差,扣当班员工50元。如遗失扣责任人500元。第十三条、以上问题重复出现,按照原罚款数额两倍以上处罚。第十四条、下发的各种HSE资料管理不妥,遗失的一本扣岗位工100元,未保管整齐、出现赃、乱一本扣岗位工20元。第十五条、岗位工未见到临时用电票、动土作88、业票、动火票等手续,就允许施工队伍乱接、乱用的扣所在站点站长100元,当班员工100元。第二十章 事故管理第一条 作业区安全岗制定三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站点制定四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第二条 作业区各井站发生工业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职业病均应在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第三条 事故责任追究。(一)发生事故后,无论事故大小,都应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的原则89、处理。(二)发生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井站、队、班组和个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三)因下列情况之一,对造成事故人员追究责任。1、岗位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岗位相关人员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监护而未履行监护职责的;2、作业区安全岗、培训岗及井站安全监督人员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没有及时到位,致使岗位人员不能达到上岗要求的;3、技术管理人员推广应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新技术、新工90、艺的;4、地面监督人员不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或批准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商承包工程项目及承包商检维修质量没有达到要求的; 5、物资管理人员采购假冒伪劣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物资的;6、设备、生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违章指挥,留下事故隐患的; 7、生产技术工程测井、单量、措施等,出具假数据、假报告的;8、安全监督人员安全审查把关不严,未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隐患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措施的;9、作业区机关组室及井站、队负责人管理审查不严,致使本辖区管理人员失职的;10、作业区机关组室或井站生产指挥人员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11、作业区副职领导分管业务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12、其他业务91、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上述人员因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形,致使事故发生的。第四条 对事故责任者按照责任大小追究责任。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主要分:开除、留用察看、撤职、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等。行政处罚主要分罚款、责令停止作业等。具体执行采油三处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 发生一般C级以上工业事故或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井站、队班子成员取消参与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将按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对主要负责人、副职予以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采油作业区安全管理规定(补充)一、 日常管理方面井站燃气、燃煤安全(暂行)管理办法(修订)设计与安装 第五条 新、92、改、扩建工程中涉及到天然气的部分,必须严格按照天然气使用标准规范设计,安装的天然气设施、设备必须符合物资采购程序。严禁使用“三无”设施、设备。第六条 天然气管线安装必须牢靠、严密、无渗漏,不影响油井正常生产,且各连接件选用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管线架设严禁埋地穿越值班室、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第七条 供气管线必须安装油气分离装置或积液包,生产分离器、压力缸引出的供气管线必须安装阻火器。各站点要指派专人负责油气分离器、压力缸的管理,必须确保油气分离器中油气液面稳定和压力平稳,压力缸要定期排空,坚决杜绝天然气管线中窜油现象的发生。第八条 油井井口设备、供气管线及阀门、弯头、短节、等接头配件压力等级应93、根据套管口连续蹩压达到的最高值的1.5倍选择,连接处必须牢固严密,严禁发生泄漏现象;加药井口供气管线出口应焊接在套管出口短节上部,套管口的安装不得影响低压试井、井口加药。 第九条 与油井套管气、生产分离器、压力缸连通的供气管线必须安装分离放空闸门,供气管线放空闸门出口应加15米以上的导引管,放空点必须设置在空气易流通、距离固定火源点10米以外下风口的地方,严禁设置在值班室、炉膛等有固定火源点附近的上风口设置。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加装天然气设施、管线或更改天然气管道及输气流程,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燃气、燃煤安全管理第十一条 各单井、站需安装燃气设施,由生产技术室定方案,安94、全岗审查,主管领导审批,专人负责安装,检查合格后,报处安全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各站点要切实加强对气源的管理和监控,确保气源充足和供气连续平稳,若油井产气不足或无法保障连续供气时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充分论证,制定用气方案,对不具备正常供气条件的要坚决取缔用气资格。第十三条 对使用天然气取暖的站点和场所要统一配发专用取暖炉具,配备合格的火管、烟筒等附件,使用的控制阀必须采用针型阀。第十四条 安装天然气炉具、烟筒必须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通风性,不回烟、漏烟。烟筒要定期清理烟灰,防止堵塞烟道和流通,火嘴制作要严格,燃烧要完全。第十五条 天然气供气系统中严禁使用胶皮管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件、器材,严禁用明95、火烘烤天然气管线。第十六条 要定期对天然气管线进行吹扫,防止因杂质、水分造成的管线冻堵等安全隐患。第十七条 对管线进行排空操作时,必须先关闭炉火,后放空。第十八条 凡有燃气、燃煤土加热炉、蹲坑式加热罐的站点必须加大监控力度,并制定应急预案;因安全措施严重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严禁使用。第十九条 因井下作业施工或发生故障等需要停气或供气时,必须事先通知用气站点,并传达到现场所有人员。第二十条 严禁私自收集、存放凝析油及使用汽油、凝析油擦洗衣物、设备及零件等,严禁在火炉旁使用可燃液体,违者按作业区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一条 驻人站点燃煤取暖炉具的安装由单位组织统一安装,屋内炉96、具安设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烟筒走向、内外高低距离等技术环节必须由技术室负责检查验收。第二十二条 所有燃气、燃煤站点必须建立2小时联系制度,并做好联系记录。第二十三条 因违章造成事故,按工业事故管理规定处理。天然气的使用第二十四条 对使用天然气的锅炉、加热炉必须做到点火前先通风,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必须作到彻底、有效,确保炉膛内无可燃气体。点火时操作者要站在炉口侧面,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缓慢开启控制阀,调整好火势。第二十五条 使用天然气取暖、做饭、烧水等点火前应对所有天然气管线、闸门、火管等连接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果断停气。第二十六条 使用天然气取暖、做饭房间要具备足97、够通风条件,进入房间的气管线要定期用肥皂水检查管线是否漏气。如发生漏气或有气味严禁开关照明灯或进行电器操作。第二十七条 天然气使用必须遵守“三先三后”、“四注意”、“十不准”的操作规定。“三先三后”即:先点火后开气;先关火后离人;先检查后休息。“四注意“即:点火前先检查闸门是否关严,管线、闸门有无漏气,室内有无天然气味,打开门窗流通空气至少十分钟,方可点火;必须随时注意火苗变化情况,控制适当气流,火管不得靠近易燃物品;工房用火应有隔离层,距火管三米内不得堆放易燃物,室内不准存放、使用汽油、香蕉水等。应设有消防设施,下班后应将火关死;火管以火焰发兰色不冒黑烟无呛鼻刺眼气味为宜,否则必须更换。“十98、不准”即:没有炉子、烟筒不准点火;管线、闸门、接头漏气不准点火;安全制度不落实不准点火;没有专人负责不准点火;不准随意开关支干线闸门;不准在室内同时使用煤炉;不准私自改换闸门、管线;不准在室内使用汽油、香蕉水等;不准烘烤油衣及其它易燃物品;不准违反上述规定。第二十八条 新来人员和来客留宿,要向他们宣传教育和说明用气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第二十九条 液化石油气使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整减压阀,如果发现有漏气或其他故障,要立即送专业人员进行修理;2、不得用明火进行检漏,应用洗洁精或肥皂水进行检漏;3、定期检查连接软管,防止软管老化漏气;软管连接部位应用紧固件紧固。4、99、每次使用完后,要先关闭角阀,后关闭灶具上的火焰调节阀,但关闭角阀时,不能用力太大。5、一旦发现液化气有泄漏现象,要立即开窗(门)通风,不得开关家用电器和照明灯具。燃煤的使用第三十条 用煤做燃料的生产、生活炉灶禁止用闪点低于70的轻质油作引火物,炉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烟筒与可燃物接触处要用不燃物质隔绝。不准在火炉近处烘烤衣物,人员外出或入睡前必须封炉,把炉门关好。第三十一条 木地板的活动房,火炉底部必须用不燃物质隔开,储煤不得靠近火炉。第三十二条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第三十三条 金属炉筒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70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10厘米,100、高出屋檐不应小于30厘米,烟筒穿过可燃墙、窗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燃材料隔开。第三十四条 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小于1.5米。第三十五条 驻人站点必须做到人煤分离,不得在住人屋内储煤。第三十六条 对使用燃煤取暖的驻人站点必须定期清理烟筒、炉膛,对首次使用的炉具必须连续烘烤12小时以上方可正常使用。第三十七条 炉灰应集中倾倒掩埋,禁止将未熄灭的炉灰到处乱倒。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 作业区安全岗每月不定期对各单位燃气、燃煤站点进行抽查,各站点要定期自查自改,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作业区安全岗,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确保整改期间的用气安全。第三十九条 安全岗人员要对燃气、燃煤的驻人站点不定期进行实地检测,室内检测点不101、得低于5个。第四十条 对边缘井站、单井驻人点各单位要加密检查,站点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作业区每月至少对燃气、燃煤点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抽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作业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作业区全体员工 3.职责: 3.1作业区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作业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102、责”的原则,各井站(队)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作业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作业区领导报告。 3.3作业区安全员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作业区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综合办公室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103、的落实。 3.6生产技术组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104、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作业区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作业区经理任组长,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控中心,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井站(队)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井站(队)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作业区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隐患的报告 .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井站(队)、基层负责人或兼职安105、全员报作业区调控中心,调控中心安全员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并上报作业区安全副经理。 .2报告形式 .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调控中心,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2.3作业区各处室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调控中心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各井站(队)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106、出书面整改意见。各单位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调控中心,调控中心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人员,由智能负责人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调控中心提交作业区,由作业区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调控中心应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调控中心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107、。 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调控中心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作业区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安全施工协议甲方: 乙方:依照10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油公司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 原则双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 工程内容及要求: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及要求见主合同。三、甲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109、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4、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不符合工程设计、不具备安全条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乙方制定具体安全措施。5、有权对乙方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6、有权要求乙方填报火灾、交通、生产、设备、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事故报表。发生事故后,有权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7、有权要求乙方保护施工区域植被、草原、河道、水源、动植物及生态环境。并在乙方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所地貌恢复情况进行验收。8、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四、甲方的义务1、按规110、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2、进入乙方作业区域的甲方人员,有义务遵守乙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劳保护具。3、按施工措施的技术要求,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的资料。4、发生事故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5、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6、根据施工项目的技术要求履行应尽的义务。五、乙方的权利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111、避险。5、有权对进入乙方作业区域的甲方人员进行资格、资质验证,有权对不符合乙方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人员限制进入,有权对违反乙方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人员通报甲方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六、乙方的义务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在甲方作业区施工应遵守甲方安全与环保等规章制度。2、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建筑施工和环境保护并举推行清洁生产,实行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实现112、环境污染全过程控制。3、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报告甲方。5、应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使其处于完好状态。6、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8、 作业过程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9、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项目转包给第三方。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环境保护法律113、法规,实行无污染作业,严格控制原油落地,如因落地油、废水、废油、废渣等造成环境污染,将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11、施工完毕,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恢复现场整洁状态。12、及时向甲方传递工程动态、生产信息。13、乙方有义务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诺。14、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七、风险责任分担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甲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应经乙方确认,乙方未按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每次应11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他方直接经济损失。5、 甲方违反乙方安全管理规定,或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每次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造成后果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八、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115、更、解除或终止。十、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相关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十二、其它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委托代理人: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卸油台处罚实施细则一、进站车辆未登记,给予驾驶员1000元、当班员工100元经济处罚。二、消防器材不全,给予驾驶员1000元、当班员工100元经济处罚。三、车辆接地线未接地,给予驾驶员1000元、当班员工100元经济处罚。四、携带火种进入卸油台(造成火灾事故的,另行处理),给予驾驶员5000元、当班员工500元经济处罚。五、卸油台站内接打手机的,给予驾驶员5000元、当班员工500元经济处罚。六、卸油台站内防火帽未关闭,给予驾驶员5000元、当班员工500元经济处罚。七、在卸油台周围5米范围内,给予吸烟者1000元经济处罚。八、油罐车驾驶室内有烟头,给予驾驶员5000元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