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公司人员设备设施及作业管理制度汇编12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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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166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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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制造公司人员、设备设施及作业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部分:人员管理 第一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页) 第二章: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6页) 第三章:出入厂区人员管理制度-(7页)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8页)第二部分:设备设施管理 第五章:生产设备运行动态管理规定 -(10页) 第六章:生产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2页) 第七章:新增生产设备管理规定-(13页) 第八章: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规定-(14页) 第九章:生产设备日常维修管理规定-(16页) 第十章:特2、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7页) 第十一章:消防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19页)第十二章:柴油机发电房安全管理制度-(20页) 第十三章:变、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21页)第三部分:作业管理 第十四章:消防管理规定-(23页) 第十五章:危险作业审批制度-(24页) 第十六章:三级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6页) 第十七章: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29页)第十八章: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30页) 第十九章:可燃气体检测管理制度-(36页) 第二十章:氧气、乙炔、工业切割气安全使用规定-(38页) 第二十一章: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0页) 第二十二章:跳板支撑架搭设规定-(41页)第二3、十三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43页)第二十四章:船舶上排、下水安全管理规定-(44页)第二十五章:用电安全管理规定-(45页)第二十六章: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规定- (47页)第二十七章:安全防护措施管理规定- (49页)第二十八章: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 (50页)第二十九章: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2页)第三十章:焊条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55页)第三十一章: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56页)第四部分:安全活动规定第三十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7页)第三十三章: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制度-(59页)第三十四章: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制度-(61页)第三十五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4、核办法-(62页)第三十六章:安全生产奖惩条例-(67页)第三十七章:安全例会制度 -(73页)第五部分:劳动职业卫生第三十八章: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制度-(74页)第三十九章:环境保护制度-(76页)第四十章:劳动保护设施管理规定-(79页)第四十一章: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80页)第四十二章:预防中毒事故的措施-(82页)第四十三章:防暑降温管理规定-(84页)第四十四章:劳动卫生管理规定-(85页)第四十五章: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86页)第六部分:外包队管理第四十六章: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87页)第四十七章:外包施工队登记注册暂行规定-(89页)第四十八章:外包队要素评定5、表-(92页)第七部分:应急预案第四十九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3页)第五十章:消防应急预案-(98页)第五十一章:防汛、防台应急预案-(101页)第五十二章:水域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02页)第一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实保证从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 职责2.1 人事部负责全公司员工培训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教育档案的建立及归档。2.2 安全生产副总经负责全年培训计划的审核,总经理负责批准。2.3 人6、事部或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2.4 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新员工的车间级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2.5 各班班长负责组织新员工的班组级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3 管理要点3.1 公司人事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要结合生产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由人事部制定各季度、月份、年度的培训计划,见XX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3.2 对新工人(包括临时工、外单位借调人员、技校分配来的学生等),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进行生产活动时,必须有专人负责,以老带新,包教包会。3.3 厂级安全7、教育由人事部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副主任陈章云具体实施,其内容主要是: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全厂生产场地的特点,劳动组织结构以及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的性能、使用、分布、要求和注意事项; 厂内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内历年重大伤亡事故的原因和教训; 一般性安全常识和要求; 法制常识教育。3.4 车间安全教育,由工程部经理邱锦荣组织实施,其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环境、生产场地特点、劳动条件和设备状况等; 员工所属车间的环境、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设施的相关情况; 员工所属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员工所属车间历来重大事故教训以及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要求。8、3.5 班组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部主任王学良组织,具体安排各班组长或班安全员实施,其内容主要是: 本班组、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以及环境情况等; 日常作业中所使用的各种机器工具、动力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结构、性能、作用及操作方法; 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本工种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在意外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和排除故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方法; 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学习XX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安全通报、学习资料等;3.6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铆、焊工、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认可的专门培训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位作9、业;3.7 公司每个季度要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意识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3.8 各部门、车间每个季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工程师、质检师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分析和解决各生产工艺流程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3.9 公司应每年聘请外界船舶安全方面的专家、学者为全厂员工上一堂全知识、安全技术的教育课。由公司总经理具体组织、安排;4.10 各班组要开展互保、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要求记录清楚,字迹工整、内容齐全、 保存完好、内容主要应包括: 本班组开展互保、联保以来的好、坏典型事例; 本班组员工违反厂劳动纪律方面的记录; 本班组历年来开展10、的安全活动(包括班前、班后会的时间、人数、内容、主持人及记录人等);4.11 安全生产管理部要采用多种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如办黑板报、粘贴广告、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4.12 安全教育培训后,应通过口试考核、笔试考核、操作考核等方法,评价被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并将评价结果记录于新员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卡中。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颁发:厂牌。4.13 人事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应会同各部门每年度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的效果评估,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既定内容(包括考卷、三级教育内容、五新教育内容等)4.14 培训记录的保管:人事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妥善整理和保管11、培训后的有关教材、记录、试卷、考核表等。4 相关记录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年 月 日 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厂级培训1、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2、 本厂生产场地的特点,劳动组织结构以及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的性能、使用、分布、要求和注意事项;3、 厂内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厂内历年重大伤亡事故的原因和教训;5、一般性安全常识和要求;6、法制常识教育。-授课人: 受教育人: 授课时间: 时 分至 时 分车间培训1、本厂的环境、生产场地特点、劳动条件和设备状况等;2、员工所属车间的环境、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设施12、的相关情况;3、员工所属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 员工所属车间历来重大事故教训以及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要求;-授课人: 受教育人: 授课时间: 时 分至 时 分班组培训1、本班组、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以及环境情况等;2、日常作业中所使用的各种机器工具、动力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结构、性能、作用及操作方法;3、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文明生产的要求;5、 本工种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在意外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和排除故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方法;6、 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7、 学习XX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安全通报、学习资料等;-授课人: 受教育人: 授课时间: 时 分至 时 13、分备注考核结果公司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序号课程学习内容教育对象教育方式授课人课时时间安排1新员工三级教育(厂级)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组织等新进厂员工授课全年2新员工三级教育(车间级)车间主要危险源、工艺特点等新进厂员工授课、现场全年3新员工三级教育(班组级)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状况等新进厂员工现场讲授全年4全员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全体员工录像或讲授一、三季度5班组长安全教育安全职责管理等教育班组长授课或参观第二季度6厂长、经理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公司负责人等委外培训第三季度7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法律法规等安全管理人员委外培训年底前8特种作业人员复训相应特种作业人员的安14、全技术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委外培训年底前9用电安全常识电气设备使用的安全常识等相关作业人员授课、现场第一季度10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危害及预防措施等相关作业人员授课、现场第二季度11应急预案各类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操作相关人员授课、现场第三季度1213编制: 审核: 日期:第二章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企业的义务,并根据市企业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 凡是在我公司工作的装配工、焊工、铜工、电工、起重工、厂内机动本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资质的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二、 公15、司安全生产管理专职人员必须经过市注册安全主任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才能上岗,兼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厂里安排的安全教育系列培训,在取得安全员上岗证后才能允许上岗作业。三、 公司主要负责人、工程部经理、各部门主管及各外包队安全生产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必须接受区安监局举办的厂长、经理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并要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允许上岗工作。四、 对安监部门、劳动部门、质检部门、暂不办理的某些特种作业或公司机械设备工种等的上岗证,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准许上岗操作。五、 装配工、焊工、起重工、电工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每发现1人次扣罚用人单位300元。六、 对指派无证人员16、上岗而发生了伤亡事故的,按法律规定应追究指派者相关的法律责任。第三章 出入厂区人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出入厂区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各类人员进出厂区秩序,防止员工及相关人员在我厂区内发生意外伤害,特制定本制度。一、 公司门卫负责进出厂区人员的管理工作,在大门口设立登记处,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记录。二、 不在本厂工作的相关方人员进入厂区必须进行如下内容的登记,并将记录保存备案。相关人员的姓名、单位、来厂事由、进厂时间、出厂时间、携带物品等。三、 本厂员工出入厂区要配戴厂牌且实行严格的打卡制度。没有厂牌或不刷卡者不许进入厂区。四、 本厂员工进入厂区所携带的随身物品或工具工件等应事先到登记处登记备案,以便日17、后携出时方便检查。五、 对于前来应聘工作的人员,公司门卫应事先通知招聘部门(人事部),在得知可以进入后,让其填写进出登记表,然后给予放行。六、 进入厂工人员要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赤身裸露者、粗言粗语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七、 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应遵守厂区内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听从指挥、安排保持清洁、爱护厂区的一草一木。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危险性大,且一旦发生事故会给公司财产、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带来重大损失。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建立此项管理制度,目的在于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力度。(一) 特种作业人员:一、 公司招聘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铆工、焊18、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由人事部,安管部共同查验其合格条件,特种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通过了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并取得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二、 安管部、人事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才允许上岗作业。人事部应建立完整的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做到账目清晰、数字准确。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 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籍贯、出生日期、身份证复印19、件、操作证复印件、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健康证明、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2. 培训教育记录:参加特种作业的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的记录、本公司对其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和日常性安全教育及知识更新教育等。3. 证件资料:包括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发证日期、发证单位名称、复审合格的日期和复审单位与日期等。4. 违章、奖惩记录:包括违章时间、地点、内容和受过何种奖励、受奖时间、原因、奖励金额及受过何种处理、处理时间、处理原因和处理单位等名称。5. 事故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处理结果。三、 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学徒工必须跟着师傅一对一地学习,每发现一例无证上岗独立操作的人20、员,安管部将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四、 起重作业人员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电工、铆、焊工离开特种作业岗位1年以上的,须重新到有关部门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五、 安管部应每年检查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的复审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应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每4年复审1次,厂内机动车辆应每年进行1次。六、 公司及各外包队应每2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1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预防禁忌症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有下列禁忌症之一者,不得再从事特种作业:1. 起重工:癫痫、精神病、明显的神经宫能症、高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21、心脏病;2. 电焊、气割工:癫痫、精神病、较重的神经宫能症、明显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3. 厂内机动车辆、起重司机:癫痫、精神病、高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两眼矫正视力0.8以下、严重眼疾、色盲。七、 各施工队应每天召集其特种作业人员召开班前、班后会,及时检查、小结日常工作的各种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第五章 生产设备运行动态管理规定 第一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撑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定相应措施。 第二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制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22、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旬、月检查点。 第三条 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第四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1.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2.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23、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查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3. 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4. 有关部门列出的主要问题,设备部门应及时做好台帐记录及提出,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第五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1. 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2. 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当班不能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3. 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第六条 薄弱环节的立项:1. 运行中经常24、发生故障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2. 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3. 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检修的部位(或设备)。4. 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第七条 薄弱环节的处理:1. 有关部门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并提 出改进方案。2. 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3. 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第六章 生产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八条 各类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工程部负责安25、排技术人员讲解。第九条 使用人员应该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机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第十条 机器开动和停车前,必须检查作业周围环境,确定安全后才运作,停车后不准乱开马达。第十一条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保护现场,并报告部门负人和有关人员处理。第十二条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科、电工或机修工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准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第十三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特种设备无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取证的人员不能操作。第十四条 26、不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它机器的零件和工具。第十五条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七章 新增生产设备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各部门包括“外包队自购设备”需要购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必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七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后,方可确定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第十八条 保证设备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第十九条 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二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27、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后方可使用。第二十一条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清单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第八章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规定第一条 机器保养(分区保养)各车间的机器,为了使在机器运转中容易失灵的机件保持良好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以保证机器正常生产,修机工或固定使用操作工,对所分管的机台应进行巡回检修。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保持机器正常运转,促进生产计划的完成。机器保养要做到:每天巡回检查2次。上班时做好加油工作。保持机件齐全、螺丝拧紧。做好机台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漆见色、铁见光。机器保养采用定机、定人负责。保证保养台帐工作完好。第一条 电器设备维护保养:128、对电器设备的开关、控制箱的完好情况,每3个月检查一次。2对配电间的电器开关、电表的完好及清洁,每个月检查一次。3每6个月对电线、路灯检查一次。4对车间的电动机,每半年检查一次。5防暑降温的电动机动(排风、吊扇、台扇),每年检修一次,“五一”节前检修完。6油开关每年换油一次。7对焊机线路每半月检查一次。第二条 机床维护保养:1 禁止机床运转时变速,以免损坏机器的齿轮。2 过重的工作物,不要夹在工具上过夜。3 尺寸较大、形状复杂而装夹面积又小的工作物在校正时,应预先在机床床面上安放木垫,以防工件落下时损坏床面。4 禁止突然开倒顺车,以免损失机床零件。5 工具、刀具及工作物不能直接放在机床的导轨上,29、以免把机床导轨碰坏,产生损坏导轨的严重后果。6 每天下班前一刻钟,必须做好机床的清洁保养工作,严防碎屑和杂质进入机床导轨的滑动面,以免把导轨损坏。机床使用后应把导轨上的冷却润滑油擦干净并加机油润滑保养。各油眼每天至少加油3次,以保持油眼清洁和畅通。各类机器(机床)定机、定人,非规定操作人员未经组长安排和机床保养人员的同意不准随便开动。第九章 生产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制度第一条 各部门使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设备科。第二条 设备科接到通知,立即从“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维修,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第三条 维修工作完毕30、,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 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后,将通知单交回设备部门。第四条 设备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设备卡片,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并填入单内。第五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第六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设备科,由设备值班主管先派人员维修,同时由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设备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第七条 设备科在接单后日内不能安排修复的,由设备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要求公司主管领导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第八条 设备修理员工作职责:1. 设备员根据月份31、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2. 设备员必须根据设备状态和维修人员技术情况,编制计划和进度表并及时检查和处理配件备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3. 设备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4. 配合工程部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设备工作安 排。5. 没有列入计划但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6. 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第十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一 、 我公司特种设备主要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压力容器(含气瓶、砂罐)、压力管道32、起重机械、焊机、焊割矩、厂内机动车辆等生产设备、设施。二、 采购部门在购买新的特种设备时应认清特种设备应附有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测检验证明等文件,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企业。禁止购买伪冒、假劣产品投入生产使用。三、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制度。今后我公司凡新购买的特种设备必须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四、 动力设备部、安管部、工程部应定期召集特种作业人员学习新技术、新形势下的特33、种设备的技术变化要点,及时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对所用设备的操作熟练情况,有效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程序和基本素质要求,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五、 动力设备部应根据公司安管部制定的机械设备安全检查计划表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检验、检修、保养,并应建立每台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台账,将具体的检验、保养情况记录在案。六、 公司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今后公司在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期向所在地区的法定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七、 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周期:34、(焊机、焊割炬自行检验)1. 喷砂储气罐、砂罐:年度检验: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验:每3年1次,耐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周期内进行1次。2.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年度检验:每年进行1次;耐压试验:每3年进行1次。3. 压力管道:在线检验: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验:每3年1次。4. 起重机械:每2年进行1次。5. 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1次。6. 氧气瓶:每3年进行1次;乙炔瓶:每2年进行1次。煤气瓶:每4年进行1次。八、 公司特种设备施行报废制度,报废制度和标准由动力设备部和安管部具体制定,凡两个全面检验周期内没有检验合格的设备或法定检验机构己证明报废的设备应预报废,不许继续投入生产使用。九、 建立35、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动力设备部是公司特种设备的直接责任人,对所有特种设备负全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动力设备部应和每位特种操作人员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层层责任。十、 动力设备部、安管部应协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台账应真实准确、分类存度、妥善保管,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台账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36、和事故记录;第十一章 消防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一、 公司消防设备、设施的范围1. 公司所有市政自来水消防管网;2. 所有应急消防管网及消防储水池;3. 消防栓、消防带;4. 灭火器、灭火砂箱;5. 应急消防水泵系统;6. 避雷设施;7. 爬梯、防火服、探照灯、呼吸器等应急消防物品;8. 消防提示牌、警示牌、信号灯及消防宣传栏;9. 消防通道、应急通道;二、 公司消防设备、设施由安管部门统一管理,并指派保安消防队具体保管负责。三、 公司保安消防队长是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负直接责任。四、 消防队长应制定完善的消防设备、设施的购置、报废标准、计划和保养、检查计划、37、制度。五、 在消防队长的带领下,保安员每周应不少于一次对全厂区内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故障、排除故障,保障设备、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并建立完整的检查、保养台账。六、 公司在厂区内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它用。七、 义务消防队例行消防演习时,其所使用的消防设备、设施名册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安管部备案并获得批准,其它设备、设施严禁随便使用。八、 公司动力设备部门有配合保安消防队做好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的义务。九、 安管部应每季度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特别的设备、设施应每年报经指定的国家机关对其进行检测。十、 公司每年应定期举行消防演习,以便更多38、的职员了解、熟悉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性能和特征。第十二章 柴油机发电房安全管理制度一、 柴油机发电房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发电房内应装有消声设施,防止噪音污染。二、 发电房内传动装置的防护措施必须齐全可靠。设备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要有一定的通道。对热源要采取隔热措施,自然通风应足够的进风面积。三、 工作场地的光线应充足,主要通道要有足够的照明,工作地点的局部照明,要符合操作要求。四、 柴油机启动前准备工作:1. 检查发电机各部件情况是否正常。2. 检查变速箱、离合器、调速器、油位及油温、水温是否正常。3. 检查发电机的主开关是否处在断开的位置。五、 柴油机启动和运行:1. 按39、操作规程和启动柴油机,使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运行要求。2. 密切注视柴油机的运转情况和水温、油温、排气、声音等,发现异常,应及时排除,必要时要停机检修。六、 发电机并网时的注意事项:1. 必须使两台柴油发电机的电压、频率相同。并网时要注意两台发电机的电压、频率等情况。2. 采用现行内灯法并网时,必须在灯光完全熄灭的瞬间进行,否则冲击电流很大,有可能造成事故。3. 两台发电机并网时,要注意柴油发电机的功率参数,使输出功率达到规定值。七、 停机及维护保养:1. 停机时必须将负荷下降至“0”然后断开发电机的开关,使机器缓慢地减速降温,确认无异常情况后停车。2. 按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处于户好的40、状态。3. 对柴油机的各运转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八、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勤听、勤看、勤检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机房内禁止吸烟,无关人员不准内进。九、 值班人员必须仔细定时填写发电机的各项有关数据,对机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尽量在当班解决,并详细作好书面记录,对于关键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十、 下班或工作结束后,要将所有的工具清点归位,对丢失遗忘的工具和零件,要查明去向。十一、 发电房必须设置足够、有效的消防灭火器材,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灭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第十三章 变、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一、一般安全设施的要求:1. 变配电房必须做好“四防”41、(防雷雨、防火、防小动物),保持通风良好。2. 配电柜前的操作通道上应敷设橡胶高压绝缘垫。3. 按期进行变配电设备及绝缘用具的预防性试验,变配电装置应保护清洁,漆色鲜明。4. 变配电房的防雷设施及接地应保持有效完好,接地电阻值要定期测定,应符合标准。5. 消防器材必须配全,应挂放整齐,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有效完好。6. 变配电房的室内室外,严禁堆放物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二、出入制:1. 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入内。2. 检修人员进入电房检修设备,必须由值班人员和主管人员,同意后,才可以进入进行检修。3. 外单位人员参观或联系工作,须经保卫部门同意,并在主管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4. 当地供42、电部门人员执勤或抄表,应交验证件,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行工作。5. 凡按手续进配电房的一切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准抄录任何资料,不准拨动设备或进行任何操作。6. 配电房内工作的人员进出变配电房时,均应详细填写“进字登记薄”三、值班制:1. 值班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严守岗位,全面掌握高压设备系统的分布运行情况,发现缺陷仔细检查,及时处理,尽快消防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用电。2. 值班人员应按时对电房内的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线路装置进行巡视,根据表,计指示监视各变压器,电线路,电容器等运行状况,并注意其温度,电压、电流的变动情况,如有异常应立即向电气主管或有关领导报告,妥善处理。3. 值班人员应正确执行有43、关操作规程的命令,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操作,在接受操作命令的同时,应随即进行核对,若有误差应立即向发令的人提出。4. 值班人员应经常保持供电设备及工作场地的清洁,整齐。5. 在值班期间还应做好值班记录、巡视记录、负荷记录、跳闸记录、设备缺陷记录、操作出入记录、其它需要记录。6. 凡需要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必须指定专人监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四、交接班制:2. 接班人应按时办理交接班手续。3. 交接时,交班人员应详细交清当班电力系统运行状况及需要说明的情况。4. 接班人员应查看值班、巡视等工作记录,并点清钥匙等工作用具。5. 当交接班双方都确认无疑问时,方可在交接簿上共同签名,办理交接班手续。644、. 如果接班人未按时前来接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处理,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连值两个班次。7. 正在处理事故或进行操作时,可暂不交接班。第十四章 消防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 公司保安消防队长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公司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工作性质直接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二、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拟订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演习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火45、灾隐患整改工作。三、 公司安管部应督促企业主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资金投入,督促检查消防管理人对本公司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情况,确保其完好有效。四、 安管部应在员工期中经常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五、 为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由安全员、保安员及其他管理人员17人组成,保安消防队长为义务消防队队长。六、 公司制订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安管部应督促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不少于2次对义务消防队员和所有员工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七、 安管部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厂区内所有场所和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消46、防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八、 公司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包括应急设施)禁止他人随意挪作他用。九、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安管部应同公司各部门主管人员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纳入各级管理人员的月度,年度绩效考核。十、依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奖、惩。十一、安管部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建立完整的消防安全管理台账。第十五章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高空交叉作业、重大构件吊装作业等的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财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特规定对上述部位实行统一的特别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由47、于不执行此审批制度而发生事故的,公司将对有关人员从严追究其责任。一、 危险作业申报范围:密闭舱室作业(含双层底、油舱、水舱、边舱、机舱、锚链舱、隔离舱)。喷漆作业。高空交叉作业。三级动火作业。重大构件吊装。脚手架搭设。临时线路安装。船舶下水(下排)。二、 危险作业申报程序:1 进行特别危险施工作业前,各施工单位落实切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2 安全生产管理部按照申请表对危险作业部位逐一进行防护措施检查,对落实不到位之处重新提出防护措施;3 待所有防护措施落实后,由安管部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4 施工单位凭确认后的申报表组织施工,并加强现场安全48、检查。三、 申报人职责:1 各施工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危险部位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不准施工。2 各施工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部位的检查、监督、并派专人负责此部位的安全生产。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着手整改。3 认真落实班前会和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明确安全职责,并对施工部位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并让措施落实到人。4 密闭狭小舱室等通风不良的场所、部位必须实施有效机械通风,或压缩空气强行通风措施后方可施工,(易燃、易爆部位必须使用防爆风机)。5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三不伤害”措施,严格执行双人监护制度。6 作业生产现场49、,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7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有关安全管理规定。8 重点危险部位作业前必须实行确认制。9 密切注意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身体不佳者不能进入危险部位生产作业。四、 危险作业申报表:公司危险作业申报表施工单位施工期限施工详细位置及施工内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措施(此栏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部审批意见:签名及日期:安管部审批意见:签名及日期:签名及日期注:1. 此表由施工单位申报。2. 此表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和审批部门各留一份。3.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随时携带此表,以便现场接受检查。第十六章 三级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动火作业的含义: 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焊、气焊、碳弧气刨、溶解沥青等均称50、动火作业,把在特定的环境动火作业可能造成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动火管理。二、公司内动火作业的规定: 凡是在公司内明火作业人员要严格履行“三级”动火申报审批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司内任何部位进行明火作业。三、三级动火的范围: 1一级动火范围: 1)列入公司级防火重点管理的仓库、材料堆放点及其它防火重点部位。 2)修造船舶上存有油品的油舱、油柜、泵舱间及相连的油管系,以及与上述部位、舱室毗连有可能引起上述部位、舱室燃烧爆炸的场所。 3)修造船舶有不能拆除可燃材质的舱室,以及与上述舱室毗连引起燃烧的部位、场所。 4)其它容易造成危险性大、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政治影响大的火灾爆作部位、51、场所。 2二级动火范围:机舱、舱机舱、船员住舱、驾驶室、油船、危化品船全船、新造船舶加油后、机电仓库、五金及其他设备仓库、木器加工场等容易起火部位。 3三级动火范围:除以上一、二级动火部位外的各电、气焊固定动火点、船体分段建造、合拢动火等其它需要动火的地方。四、三级动火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审批程序:凡须在一级动火范围内动用明火作业的,由工程部(施工单位)防火责任人填“XX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一级动火作业申请单”,明确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和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交公司安管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 2二级动火审批程序:由施工人员填写动火申请单,报工程部(施工队)防火责任人审批,交公司安52、管部审核,由安管部派现场安全员现场认可后方准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审批程序:由施工人员提出,施工单位(班组长)统一管理,交待注意事项,并按责任履行防火职责。五、注意事项: 1一、二级动火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动火任务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一级动火时间限制半天;二级动火时间期限制三天)。 2凡是动火作业施工者均应熟悉动火部位及周围环境,必须在接到动火通知书后方可动火作业,并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范措施。 3船舶动火前,施工者应通知船方,双方共同做好防范措施。 4凡动火作业完工,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 5二级动火申请单由工程部参照公司一53、级动火申请单自行印制执行。 公司一级动火作业申请单申请单位现场监护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动火部位动火时间由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止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申请单位防火责任人: 年 月 日安管部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部防火责任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备注本表一式四份,各部门签署意见后退回有关施工单位一份备查。第十七章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公司在船舶修理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 进厂前:先通知船方对油舱(柜)和各管路内的残油进行清除,并进行有效清洗,并同工厂特派持测爆有效证54、件的人员上船测爆,认为在安全范围内才准许船舶进厂。二、 修船中的安全措施:1. 对需明火作业的油舱(柜)及连接管路、阀件应按我国船舶检验局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要求,打开有关舱孔(盖)进行自然通风,一段时间后对施工区及其影响区随时用测爆仪进行测试,确认可燃气体浓度小于爆炸下限值后方可明火作业。2. 对油(燃油、滑油、污油)舱(柜)及其管系附近动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可燃物,采取可靠遮档和隔绝措施,防止热传导火星、焊渣溅落或影响到施焊区以外处所。3. 明火作业区域周围应配备足够灭火器材。4. 原则上应要两人进入施工现场动明火,其中一人负责照应和看火。5. 施工中所用的电线(缆)、氧气管、乙炔管应有55、适当防护。6. 每次进场施工完毕后,工作者或值班人员应先进行防火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即切断电源和气源后方可离场。7. 对不需进行热加工工作的舱(柜),应有“禁止动火”警告牌。8. 注意和船方配合,未经船检部门批准,不随意改动船舶结构和消防设施。第十八章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气体中毒、可燃气体浓度超标引起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一、定义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油气爆炸等危险)且受到56、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二、有限空间分为三类1封闭、半封闭设备:机舱、泵舱、艏尖舱、锚链舱、双层底、压载舱、左右边舱、油舱、油箱油柜、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2地下有限空间: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地、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3地上有限空间:储藏室、蓄水池、温室、冷库、危险品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三、适用范围1本规程适用于作业人员进入有缺氧危险、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中毒或粉尘危害或有爆炸气体存在等危险的所有受到限制、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2本57、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上述危险作业场所的车间或外包队。四、安全管理1施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品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监督检查的责任,操作人员负有服从指挥,遵章守纪的责任。1)施工部门应指定作业负责人以及作业监护人员。2)施工部门应当配备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设施。3)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工段(班)长、档长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5)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6)施工部门应安排专人对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58、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五、作业要求与主要安全防护措施一、作业前1. 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2. 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3.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可采用动物(如白鸽、白鼠、兔子等)试验方法或其它简易快速检测方法作辅助检测。4. 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59、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并记录所采取的措施要点及效果。5.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确认符合安全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作业中1 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2 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36V以上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向安保部门申报,同意后方可使用。3 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4 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60、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食品,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5 在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6 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7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8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9 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危险作业,作业点人员应迅61、速离开作业现场。10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12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13当发现有缺氧症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组织急救和联系医疗处理。14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15在通风条件差的作业场所,如艏尘舱、锚链舱、双层底等,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将灭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随便启动,防止二氧化碳意外泄出,并在放62、置灭火器的位置设立明显的标志。16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如双层底、压载舱、油柜、锅炉或密闭设备等)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打开且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17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的密闭设备(如油罐、气罐、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且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18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19在地下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设施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气进入作业场所。六作业管理1进入有63、限空间危险作业应履行申报手续,填写“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经安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2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工程主管、工段(班)长负责办理“安全审批表”的审批手续。3作业部门负责检查和确认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有关安全措施(如通风、照明、监护人等)确已落实后,填写“安全审批表”上签署认可意见。4安管部全面复查审核无误后,在“安全审批表”上签署认可意见。5“安全审批表”经审批同意作业后,作业单位应立即开始作业,以避免作业场所条件发生变化。6安管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该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检测结果填入“安全审批表”。7作业中碰到的任何问题64、都必须做好记录,以便宜实和进行分析。8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场所相关的交叉作业,如果作业环境、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安全审批表”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9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人员职责。严格按照“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10作业监护人的职责1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12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13监护人65、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1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悉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15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16禁止以下作业:(1) 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2) 与“安全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3) 无监护人员的作业。(4) 超时作业。(5) 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17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1) 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2) 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3) 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66、分裂症等疾病者。(4) 有外伤疤尚未愈合者。 第十九章 可燃气体检测管理制度一、 为保证在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凡下列舱室在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可燃气体检测:1. 修理船舶的燃油舱、隔离舱、机舱、油柜、污油舱、泵舱、货油舱等。2. 已经进行过涂装作业的水舱、边舱、双层底、锚链舱、尖舱、隔离舱、舵机舱、泵舱、机舱等有限空间舱室。3. 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和各种油船的所有舱室(除生活区)。4. 怀疑存在可燃气体的所有狭小舱室及通风不好的区域。二、 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前,所检舱室应具备下列条件:1. 货油舱及其管系、污油舱、燃油舱和各类油柜已进行彻底清洗,舱壁结构上的种油泥已清除干净,并已进行了有效67、通风,管系阀门已关闭。2. 泵舱、隔离舱及压载舱的舱底没有油污,如舱内油管拆解的要用盲板封闭,油舱加温管、货油管、扫舱管已用工蒸汽或其他方法进行有效清洗,有关阀门已关闭。3. 狭小舱室、分段在涂装作业后经24小时有效通风、漆膜表面基本固化。三、 可燃气体检测的申请程序:1. 油船、化学品、液化气船进厂前的检测由工程部各生产主管通知安管部测爆。2. 船舶进厂后,货油舱的再清洁、燃油舱及其它油舱油柜清舱后的检测由清舱施工单位向安管部单船安全员申请。3. 有限舱室涂装后需进行明火作业,作业前由施工单位或工程主管向单船安全员申请。4. 安全员认为作业舱室需要测爆时,施工人员或单位需申请测爆。四、 可燃68、气体检测证书:1. 证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船方,一份交申请部门或施工单位,一份安管部存底。2. 检测证书有效期为24小时。且只保证检测时舱室内的可燃气体处于一范围,并不保证该舱在检测后受各种因素影响而保持不变。证书内容不包括仪器难以检测的各类管系及其它设备内部气体状况。五、 可燃气体检测作业要求:1. 检测人员经过专业或相应的培训,并持有效证件,熟悉常见石油产品、涂料、稀释剂和其它可燃气体的特性和爆炸极限。熟悉船体结构和热工作业标准,了解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和热工作业点。2. 检测作业时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被测舱室内的可燃气体 浓度大于下限的5%,道门刚打开未经通风时,检测人员不得进入。3.69、 使用的检测仪器应依照说明书或有关资料的使用规定,在确认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才可进行检测。4. 检测仪器应每年进行一次强制性检验,不合格的仪器不允使用。5. 检测时,每个舱室应不少于二个检测点,每个点要检测上、中、下、三个部位。进入舱室检测时应选择舱底死角、油管吸口附近、洗舱盲区及船体复杂构件处。检测中应注意邻近舱室、管道对被测舱室、管道的相互影响,要特别注意检查油管、阀件拆解后是否盲板封阀,防止可燃气体或残油溢出。6. 检测合格的舱室必须每天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才能进行热工作业。六、 安管部应建立专门的可燃气体检测记录台账,将可燃气体检测的时间、地点、人员、气体浓度、施工情况等完整的记录在70、案。第二十章 氧气、乙炔、工业切割气安全使用规定1. 凡上船的氧气及乙炔气、工业切割气胶管必须与电线、电焊线分开,人离开狭小舱室、容器时,必须将割炬、氧气及乙炔气、工业切割气胶管随身带出舱室、容器外,并切断气源,拆除氧气表、乙炔表。严禁用氧气作通风气源或照明,以防富氧事故。2. 严禁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接触。3. 严禁使用氧气作为气动工具。4. 禁止把氧气瓶与乙炔或其它可燃气瓶同车运输。5. 氧气瓶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禁止敲击,避免氧气剧烈震动和碰撞,防止脆裂爆炸。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圈。6. 检查氧气及乙炔气、工业切割气是否漏气时应用肥皂水。7. 氧气瓶71、避免阳光曝晒。8. 禁止将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工业切割气瓶混放,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工业切割气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热源距离不得少于10米。9. 氧气瓶发生危险时,应迅速关闭阀门。10. 氧气瓶内氧气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0.10.2MPa表压的余气。11. 氧气胶管与乙炔胶管不得互相混用或代用,不得用氧气吹除乙炔胶管内的堵塞物。12. 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查,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的氧气瓶均不准使用。13. 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业切割气瓶搬运、装卸、使用都应竖放,严禁在地面上下卧放并直接使用。14. 乙炔气、工业切割气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里,必须竖立放置。周围72、注明防火、防爆标志,并贮备灭火消防器材,采用干粉或二氧气碳灭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15. 乙炔气瓶、工业切割气瓶禁止敲击和碰撞等,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16. 乙炔气瓶、工业切割气瓶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必须防止曝晒,搬运时的温度保证在40以下,乙炔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17. 乙炔气瓶、工业切割气瓶不能受到剧烈震动和下墩,以免填料下沉形成空间。18. 使用所氧气及乙炔气、工业切割气必须安装减压器,使用乙炔气还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开启氧气及乙炔气、工业切割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后方,动作要以经缓。19. 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低于0.3MPa。使用时,乙炔气、工业切割气工作73、压力禁止超过0.143MPa表压。第二十一章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员工高空作业时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 凡离作业面2米以上的生产算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申办手续,填写高空作业申请单,经现场安全员审查,其作业场所符合安全条件后才能准许其高空作业。二、 从业人员在高空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跳板、脚手架及安全带、吊耳等设备、设施的质量标准及搭设要求,其搭设要求应符合公司制定的从跳板,支撑架搭设规定。三、 高空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高空吊斗作业时,安全带必须系在吊钩或焊接的吊耳上,不许直接系在74、吊斗上面。四、 采用竹梯进行高空作业时,竹梯下端必须包扎防滑材料,竹梯与地面夹应保持60度,并派人在下面监护。竹梯不应有缺档和腐蚀残损现象,操作者站立位置不应超过梯顶端1米处。五、 高空作业时应做到文明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工件应用绳索上下传递,不许随意上下抛甩。跳板上所放置的工具工件下班时要及时清理下来或固定牢靠,以免发生坠物危险。六、 凡在机舱天窗口及各种洞、口、台边作业、其没按规定设置临时栏杆,或临时栏杆没有达到1.05米高度的,都视为高空作业,其作业保持措施都应按高空作业标准执行。七、 现场安全员应定时到高空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并保存好作业申请单台帐。八、 阴雨天气和大雾天气、风力超过6级75、的恶劣天气环境里,不许进行露天高空作业,照明度达不到生产要求的场所不许进行高空作业。第二十二章 跳板支撑架搭设规定第一条:跳板支撑架搭设规定1. 跳板支撑架(以下简称支撑架)搭设的原则是:“谁使用,谁搭设,谁损坏,谁负责按规定搭好,且搭设人员中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焊工资质证书”;2. 搭设支撑架的材料强度必须大于L404的角铁,且每处支撑架必须具有水平杆和斜支撑;3. 水平杆应水平或内低外高焊接,末端加限位码,水平杆长度不能短于800mm,也不得长于1200mm(舷外不得超时1000mm);4. 水平杆与船壳板、水平杆与支撑、支撑与船壳板处必须装加强码,加强码尺寸不得小于6mm80mm76、120mm,且以上各处必须双面焊接,不许单面焊或间断焊;5. 两支撑架纵向间隔不得大于2200mm;6. 仓外的跳板支撑架离地面和仓内支撑架离垂直距离大于2000mm(含2000mm)时,必须焊装符合安全规定的围栏;7. 甲板及以上搭设的支撑架不得阻碍消防通道的畅通,且应悬挂警示标识;8. 支撑架焊接完毕,必须自检合格后再报单船工程主管验收签字后方可投入跳板搭设。第二条:围栏的安全规定1. 船上因施工作业形成的口(洞)、台(边)等必须要有围栏,围栏的原则是:“谁施工,谁维护,谁损坏,谁修复。公共通道的围栏由主管负责安排;2. 围栏原则上要有立柱和栏杆,栏杆离基准面高度不得低于1050mm;立柱77、间距不得大于2500mm;3. 原则上围栏距孔、洞、凸台边缘要有100mm的距离,围栏各处焊接必须牢固;4. 甲板或通道上的围栏不得有凸出尖状物,且应有警示标识,必要时夜晚要挂警示灯;5. 围栏若用绳子时,绳子必须结实,直径不得小于10mm,且捆绑牢固;6. 机舱天窗口原则上当天拆卸吊进(出)工件后即覆盖,确定无法一时覆盖(或只覆盖未加固复原的),必须加防护栏,且要悬挂警示标志,天窗盖无法复原,原则上不允许用不能承载人体重时强度的布、板覆盖,确要档雨、档火星的,覆盖雨布或板离天窗口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的护栏高度。第三条:上船搭跳板的规定1. 跳板上架前必须检查,发现有断木,废腐木等不得上78、架;2. 跳板长度不得短于2800mm,有效宽度不得小于600mm;3. 跳板与支撑架必须用铁丝或绳索捆扎牢固;4. 跳板搭好后须报单船工程主管验收认可,方可投入使用。第四条:附则1. 上述各项必须按规定填报申报单(附申报单);2. 以上各项由安全监督员、监火员负责监督考核;第二十三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化学品是指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有毒品、放射79、性物品、腐蚀品等。第三条: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建筑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并定期保养,按规定检测。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及外来人员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第五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无关人员不得搭乘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具。第六条:生产装置和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易产生静电的装置和设备还必须设置除静电设施,并定80、期检查保养。第七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对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不得混合装运和储存。第九条:公司仓库及安管部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防患应急措施,并提供保养和使用适合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服装。第十条:违反本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导致爆炸、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等事故的,报请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四章:船舶上排、下水安全管理规定1 船舶上下排时,由负责生产的领导编写预案,并会同后勤、消防安全主管研究布置下水预案,确保安全。2 根据船81、舶的大小及线型,由负责生产或技术的主管人员根据制定的安全措施,认真落实,并做好上下排的准备工作。3 组织各类人员清除排面上的杂物,保持地面平整、通道畅通、排阵要坚固,气袋放置是否合理,气压是否充足等确保船舶平稳上落。4 船舶的浮动物体必须固定,拆除影响上下排的一切障碍物,头尾要有明确的标志,确保排列准确。5 经检查核实准备工作就绪后方能进行上下排作业。6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明确分工,各就各位,严守岗位。7 船舶下排时,应检查下水后的安全情况,特别要注意船底阀门是否渗漏,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按指定码头停靠,系好缆绳, 确保安全。8 船舶上排后,排上的楞木等杂物要及时整理放妥,堆放82、整齐,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第二十五章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 电工必须按国家规定,经考证合格发证后才能独立工作。2 作业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3 使用的工具必须是电工专用工具,并经常检查工具是否安全完好,不得潮湿。4 在作业时,拉开开关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之类的警告牌,确保安全。5 断电后,要先用试电笔,检验工作部分确定无电后才工作。6 一般情况下,不能带电作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定需要带电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带电作业的规定。并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同时在场,相互照应,以防事故发生。7 送电前应与有关人员联系,确定无其他人员作业后,才能合闸送电。8 83、在检修、安装用电设备线路时,应严格遵守用电设备线路检修及安装安全作业的操作规程。二、用电管理规定: 生产、生活区所有电器设备是为满足生产及生活需要而设置的,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手册作业,确保本厂生产、生活用电安全而不能发生任何差错。因此,对安全用电必须采取强制性的管理制度。1 电的使用应由持证专业电工管理,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切断输入电源,由专业电工对配备设备进行检查及检修。2 电源进入生产设备及生活设施的电箱,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并经常检查线路及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切断电源,并挂上“停电检修、不许合闸”启示牌后进行检84、查、检修。3 生产、生活区内所有输送电源线路应按生产设备及生活设施需要设计安装。在生产、生活区任何人不得随意改装线路。4 生产中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做到使用时合闸送电,使用后应及时拉闸断电。5 电焊机焊线因工作环境容易损坏,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包扎处理。生产场地临时安装的风机、工作灯线路使用前严格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经检查确无漏电现象后方可投入使用。6 配电房发电时要有专人值班,发电机启动后要仔细检查各处的油,水温及压力情况是否正常,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配电房。7 安装检修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实用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进行作业,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雷雨季节必须注意电器设备的85、运行情况,严格按规范操作防止雷电损坏各种设备。第二十六章 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公司临时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保证临时用电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 公司内所有临时电气线路(含生活区和外包工作业场所)必须由公司电工部门统一敷设,任何人不许随便私拉乱接。二、 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要有完备的审批手续,不许超期使用。1. 申请敷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首先填写公司临时电气线路敷设申请单,三天内交公司电工,由电工部门填写相关内容后向现场安全员申请,经安全员现场考察,其场所符合临时线路敷设条件后由安全员签字批准敷设。2. 临时电气线路敷设申请单必须内容完整,86、包括线路装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和审批部门的批准意见,准用日期等。3. 在每条临时线路的显眼位置要悬挂线路名称、输出电压、注意安全等警示标志。4. 临时线路自敷设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15天。三、 敷设临时线路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绝缘良好,必须采用橡套软线,而且要求其截面能满足负荷要求。1. 绝缘导线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截面积应小于管子截面积的40%。2. 架设在绝缘支持件上的绝缘导线的最小截面积(铜线),在支持件间距小于2m时室内不能小于1.0mm2,室外不能小于1.5mm2,支持件间距大小2m小于6m时,室外的导线最小截面积不能小于4mm2。四、 临时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1. 87、临时线路的敷设方式可沿墙、架空或敷在地面,沿墙架空敷设时,其高度在室内应大于2.5m,室外应大于4.5m,船舱室内应大于2m,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m。2. 临时线与其他设备如门、窗、水管等距离应大于0.3m。3. 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五、 每条临时线路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六、 临时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电工部门每次敷设临时线路时,必须对线路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外壳进行绝缘电阻检测。七、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八、 临时电气线路的巡查、维护、保养由敷设部门和使用部门集体负责,线路的拆88、除由敷设部门完成,并填写相应记录。九、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或临时检修所用电气线路,以及利用插销接插电源的移动式机电设备,使用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且有严格使用管理规定的,可不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十、 所有临时电气线路敷设申请存根由安全生产管理部存档。第二十七章 安全防护措施管理规定1各施工点的安全保障措施谁施工谁落实。2各部门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所属的气割工具(气管、风枪、减压表)和电焊工具。风焊工具上船前由所属部门组织绝缘完好性检查,确保不破损、过热、漏电。1 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暂时拆除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施工过程须有专人看护,施工停止时,谁拆89、除谁负责装复。2 甲板面人孔盖揭开后,一律由承修单位安装专用护栏,以确保行人安全。3 机舱的通风系统需要修理时,该船主管安排修理时间,避免机舱作业高峰期进行修理,并尽可能缩短修理时间。如确因工程,需较长时间(三天以上)停用机舱的原通风系统时,由该船主管负责设置临时通风系统。4 甲板面的公共照明不够时,由岸电电工安装临时照明,保证甲板面在夜间有足够的照明。5 过船梯由工程部派人负责安装和日常管理,保证过船梯安全可靠。6 任何明火作业点所需的灭火器材(包括消防水)由安全主管根据需要安排看火员备齐。第二十八章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好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抢救措90、施,防止给国家、企业、个人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XX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以及在厂的正式注册登记的外包工队。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火灾、污染等事故。第三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除积极采取有效抢救措施外,还要按照有关程序报告有关领导。一、报告程序及注意事项第四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发现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将事故情况报告到公司安管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顺序:领班、工段长(或生产主管)部门领导(或总主管)安保部领导主管安全副总总经理。第五条 安管部在接到人身伤亡、火灾、污染等安全事故报91、告后,应当立即依照程序报告公司领导。安管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第六条 报告安全事故时,应讲明发生事故的地点和事故的类别。第七条 夜晚发生安全事故,应首先通知当晚值班的安全管理人员或生产管理人员。第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二、报告办法第九条 火灾事故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任何人发现火情均有报警与参与抢救的义务。当发现火情时,应积极进行扑灭,并按规定频道、电话向有关部门报告。第十条 工伤事故的报告: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即进行抢救(如包扎伤口、人工呼吸等),同时尽快92、通知厂医务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抢救,晚上可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第十一条 污染事故的报告:当船舶污油(燃油)泄漏,给施工环境或珠江造成污染时,不论任何人,应及时通知厂里、生产科、安保科前往处理,防止造成大面积污染。第十二条 突发事故的报告:当发生房屋倒塌、船舶碰撞、船舶进水倾斜,有人落水、台风袭击、压力容器爆炸、厂内交通意外、打架斗殴、抢劫等其它突发性事故时,参照火警性质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领导。第十三条 安全事故不分巨细,均应及时如实按程序进行报告,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制造假象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三、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93、的工伤事故(包括中毒、中暑),要进行调查、登记、报告和处理,歇工一天和一天以上者,责任单位应立即报告安全部、人事部、安管部应在48小时内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送达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安管部应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并做好统计报表。 第十六条 一旦发生重症中毒、中暑、多人(三人及以上)事故、重伤、死亡事故,所属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同时报安管部和厂主要领导。安管部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和伤害程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现场情况。 第十七条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厂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94、认真查找事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甲方(本厂员工)员工在参加乙方(外包队)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时,应由乙方负责对事故的调查统计和报告,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十九条 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触犯刑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章 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凡是涂装(喷漆)及有可燃气体产生的敷料、绝缘粘合等作业,必须执行本规定。二、 按船舶舱室大小和密闭状况及溶剂闪点对涂装作业危险程度,分为一、二、三级危险场所。 95、一级危险场所:艏尖舱、锚链舱、隔离舱、轴隧区、舵机舱、油舱、双层底、污水舱、边水舱、测深仪室、冷藏舱、锅炉房及各种容器内部和不可通风的狭小舱室。 二级危险场所:机舱、驾驶室、货舱、居住生活区、走廊通道。 三级危险场所:甲板面、船体外板等敞开式场所。三、涂装作业的防火区域,根据涂料溶剂的闪点,爆炸极限,舱室大小及泄爆情况而定,涂装部位相邻的上、下层甲板及距涂装部位5至15米的区域内,定为防火区域。在防火区域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各种火花溅入或进行明火、热工作业。四、施工部门实施涂装作业,必须待涂装作业区域内的明火和热工作业全部结束或停止、关闭焊机后,才能安排涂装施工。五、涂装作业前务必做好如下96、准备工作。1作业前,施工部门必须对防爆风机及高压喷漆泵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保持设备完好,并制订、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2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爆型电器设施;3涂装部位备有足够的防爆风机和软管,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在通风条件不好的舱室,应在涂装前开好工艺孔或采取其它防火、防爆、防中毒等措施;4涂装施工人员对油漆、溶剂及其它可燃物品,必须妥善保管,责任要落实到人。六、凡属一、二级涂装作业,在施工前,施工部门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一经有涂装作业施工单位填写“申请单”向单船主管申请,单船工程主管审批后,报厂单船安全员批准。施工时必须设置警戒、警示标志和安排值班人员看97、护; 2二级涂装作业,施工单位填写“申请单”后向工程主管申请经审批后报安全生产管理部批准; 3各级人员在审批前,必须深入现场检查安全防火措施和周围明火、热工作业及其它情况,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签字审批; 4二级作业“申请单”自审批后8小时内有效,一级涂装作业“申请单”自审批后4小时内有效,超过时效另行申请。七、舱室涂装作业结束后,继续保持有效通风4小时,待油漆表面干涸后,经过单船安全主管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作业。八、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人员,对船舶涂装负有安全、检查和监督的责任,对涂装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有提出整改的权利,遇有危及安全或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命令停止涂装作业,重98、大问题应马上向厂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告。九、涂装作业时,进入涂装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同时禁止带有放电、静电,容易产生火花的物品进入施工禁区,务必做到如下“四禁”。1严禁穿戴化纤衣服、帽子;2严禁穿着带有铁钉的鞋子;3严禁带入火柴、打火机等各类火种;4严禁携带没有关闭的BP机、手机、对讲机等移动通讯工具进入禁区。十、送风式面罩(头盔)内压缩空气必须保持正压,送风量每分钟不应低于60升,风压不能超过0.14Mpa。压缩空气应清洁新鲜,送风管、过滤器、接头的设置应符合涂装作业要求。十一、喷漆设备、软管(耐压导电管)泵体、调漆缸等接头连接可靠,以保持其连续性,同时有可靠的接地和排99、除静电的措施。十二、涂装作业场所的电器设备(包括固定、移动照明设备)应符合防爆电器设备制造检验规范(GB3836.4-83)注释的技术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或有关资料不齐全的不可使用,电线线路绝缘应可靠。注释GB3836.4-83的部分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质安全(简称本安,曾称安全火花)型电路和电器设备及其关联设备的制造和检验。最小点燃电源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对电阻电路和电感电路用火花试验装置进行3000次火花试验,能够发生点燃的最小电流,此电流降低5%即不能点燃。最小点燃电源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对电流电路用在试验装置进行3000次火花试验,能够发生点燃的最小电压,此电压降低5%不能点燃。最小100、点燃电流比在规定条件下, 对直流24伏95毫安的电感电路用火花试验装置进行点燃试验,各种气体或蒸汽的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对甲烷空与空气的混合物的最小点燃之比。本质安全电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作性混合物的电路。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全部电路为本安全电路的电器设备。第三十章 焊条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加强公司的焊条发放和使用管理,更好地合理利用焊条,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并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二、 领用须知:1. 公司所有焊条由仓库统一保管和发放,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私自拿用。违者,以偷盗论处。2. 使用者必须本人亲自到仓库101、领用焊条,每次领用量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包。3. 领用焊条时必须顺便把上包用完的焊条头及时、如数地带回仓库,不执行者,仓库有权拒绝发放。4. 焊条在使用过程中应尽量烧完,焊条头长度一般不能超过5cm。5. 使用者所带焊条应随身保管、节约使用,不许将其随便仍在潮湿处、被雨水淋着的地方和行人能踩踏到的地方。6. 容易受潮的碱性焊条,在下班时应及时带回仓库烘烤、保管,禁止随便扔在露天过夜。7. 使用者要及时将焊条头装回随身携带的焊条桶,禁止随处乱扔,要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三、 违规处罚:1. 焊条必须随领随用,既不能超过一次的领用量,也不能替别人代领,违者罚款100元。2. 焊条头长度一般不能超102、过5cm,违者,每根罚款0.5元。3. 焊条头必须在下次领用焊条的过程中由本人及时带回仓库,违者,除仓库有权拒绝发放外,将还会受到安管部100元的处罚。将94. 焊条不许随处乱扔,违者将罚款100元,造成损失者,将原价赔偿。第三十一章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一、领导值班公司将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参加安全生产值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的领导及公司专职安全员组织轮流值班。二、值班人员应做到a) 值班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严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脱岗、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的情况,发现隐患,缺陷仔细检查及时处理。b) 值班人员应按时对职责范围内的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巡视,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发现异103、常及时处理。c) 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较长的节假日,凡因生产需要有加班的,公司应有领导带班值班,防止因节假日思想麻痹,行为松弛而发生安全事故,防止食物中毒,禁止上岗喝酒。d) 有晚上作业人员,值班人员应巡视照明设施是否完善,尽量避免夜间高空作业,尽量避免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e) 每年4至5月份是台风高潮季节,在这期间应昼夜值班,并要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巡视、认真检查、停泊在码头的船舶以及坞修船艏艉,左、右各带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船舶的安全,安全渡过防台,防汛期。f) 台风季节认真检查,露天作业所有轨吊车是否固定,牢固以防台风吹袭移动。g)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做好值班记录104、,巡视记录。h) 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手续。i) 值班人员当值班后应履行签名手续。j) 接班人员应查看值班巡视等工作记录。第三十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和内容:1施工人员日常自查。每个岗位的施工人员必须每天进行日常安全自查,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是否完好,作业场所及其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自己和周围人员有无违章作业。通过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做到“三不伤害”;2 工段、工班档组的安全检查和车间安全检查。各工段(外包队)、工班档组必须每天在开工前布置和落实安全工作,每周进行一次班组安全检查;车间每月最少进行一次车间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不安全105、因素要及时消除;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安管部;3 车间安全员现场检查。车间安全员每天要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解决;4 单船安全主管现场监察。单船安全主管每天进行现场监察制止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并视情节进行必要的处罚;对不安全因素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按时检查整改情况;做好日常安全监察记录,每月将记录总结交安管部领导检查;5 公司级领导现场进行巡查。公司领导不定期现场进行巡查,并按照要求填报修造船现场安全检查公司经理巡查;单船工程主管经常进行现场巡查,重点巡查各项工程安全措106、施的落实情况,每月向安保部填报一份单船工程主管现场巡查表;各厂区、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现场巡查,重点检查本厂区、项目所属工程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每月向安保部填报一份厂区项目经理安全巡查表;6 月度安全检查。厂安保部每月组织24次安全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各厂区(车间)、班组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检查。参加月度安全检查的人员主要由安保科安全主管、厂区安全主管、部门领导、其他专业人员组成。安保科每月月底或次月初进行月底安全检查总结,并下发月度安全通报;7 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全厂在每年56月份和1112月份分别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107、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采取班组自查、各厂区(车间)复查、厂抽查的方式。综合性安全大检查主要概括为三方面: (1)查思想:就是查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是否重视,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别是要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和领导是否真正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是否做到“五同时”,对忽视安全的思想、行为是否敢于批评,对违章作业及事故责任者是否严肃处理;(2)查隐患:就是深入检查生产现场的劳动条件、机械设备、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查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查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管好所属人员、所属工程的安全工作,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和108、行为;(3)查制度:就是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它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查各班组、厂区、车间是否按规定班组安全检查、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活动,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学习讨论,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查明火作业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把明火作业、审批、看火三关;是否坚持执行“三到”消防审批到现场、看火员到现场、消防器材到现场等。第二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1 “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档组,档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使检查出来的问题条条有着落,件件109、有落实;2 严格按“谁检查谁跟踪、谁被检查谁反馈”的原则,相关部门和个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检查“有反馈、有备案、有复查”并做好书面记录;3能立即整改的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根据情况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各责任单位于“整改期限”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将整改情况及整改后的检查情况记录在整改通知书上交回安保科。安保科每月对各部门的整改和反馈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第三十三章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的形成首先是产生事故的隐患,后发生安全事故。要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就必须有效消除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形成,很大程度还取决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薄弱是安全事故110、隐患的祸根。为了消除隐患,消除祸根特制定以下制度:一、“三查”1. 查思想。就是检查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是否重视,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心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别是要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和领导是否真心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对忽视安全的思想、行为是否敢于批评,对违章作业及事故责任者是否严肃处理。2. 查隐患。就是深入检查生产现场的劳动条件,机械设备,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查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查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管好所属人员、所属工程的安全工作,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和行为。3. 查制度。就是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它规111、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查各班组、各车间是否按规定班组安全检查、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活动,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学习,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查明火作业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把明火作业、审批、看火三关,是否执行“三到”(消防审批到现场,看火员到现场,消防器材到现场)等。二、 “三定”1定整改措施。2定整改责任人。3定整改完成期限。三、 “四不推”1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2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3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4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使检查出来的问题条条有着落,件件有落实。四、“四不放过”严格按“谁检查谁跟踪,谁被检查谁反馈”的原则,相关部112、门和个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四不放过”。1.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 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3. 广大干部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4. 防危措施没落实不放过。5. 做到检查有反馈,有备案、有复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五、“落实整改” 能立即整改的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根据情况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各责任单位于“整改期限”的第二个工作日将整改情况及整改后检查情况记录在整改通知书上交回安保部。安保部每月对部门的整改和反馈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第三十四章 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制度第一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增加新设备、采用新工艺以及改变产品结构的项目(以下简称“建113、设项目”)均应执行职业安全与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和消防“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与工业卫生措施、环境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第二条: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由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研究,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其中环境保护方面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织者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实予以阐述。第三条:建设项目的项目设计任务书以及初步设计应有职业安全,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和消防的内容。第四条: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将该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资料以及有关的安全、环境、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设计图纸和文件送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报建审批。第五条:建设114、项目在安全、卫生、消防等部门未同意,或未取得环保“准建证”的情况下不得动工,安全、卫生、消防等部门同意并取得环保“准建证”后,项目主管部门应按设计要求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施工,其施工进度应与主体工程一致,并保证施工质量。第六条: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厂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专业,参与的内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予以整改。第七条:消防等部门同意竣工验收后,项目主管部门应将有关完工图纸和文件送与上述相应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审批手续,经各主管部门批准竣工验收后,建设项目才能投入使用。第三十五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115、责任制,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要求,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船舶公司各部门(班组)及外包队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办法第三条:公司由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及外包队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第四条:每年年初由安管部主任与公司各部门、班组、及各外包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1)第五条:公司每年度由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向各部门(含外包队)下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年终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考核。第116、六条:每季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对各部门一季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XX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季度考核表(见附件2)。第七条:每季度考核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单位为“合格”,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第八条: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考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情况。第三章 奖励与惩罚第九条:公司每年由安管部主任与各部门(班组)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的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确定责任目标、考核与奖惩条款、各部门责任人、以及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金额。第十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根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每年对各部门(含外包117、队)安全生产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年终考核按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确认的目标值进行考核。第十一条:对每年考核为“达标“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发放本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对考核为“不达标”的单位取消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第十二条: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表的内容对各部门(含外包队)进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为“合格”的单位责任人,以及车间主管进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单位的责任人、以及车间主管进行扣罚,扣罚金额与奖励金额一致。第十三条:对于平时没有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季度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核的单位,按照年度目标进行年终考核,若平时超出目标值即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第十四条:上述季118、度奖励与扣罚由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报总经理审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发放。第四章 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安管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年*月*日起执行。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由公司安管部主任与相关单位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一、 责任期限本责任书期限为一年,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 责任目标目标1:万元工伤经济损失控制在0.48元;目标2:千人伤害率控制在1;目标3:本单位无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含1000119、元)的火灾、爆炸事故;目标4:无职业病(包括中暑)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目标5:无工伤死亡事故。三、 责任人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部门和本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及环境情况,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环保负全面领导责任。2 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属下各级人员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班长、施工人员。3 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有关环境、安全、消防的重大问题,并将安全、环保、消防工作纳入日常事议,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及消防工作。4 组120、织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到位。5 督促检查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区域内的环境、安全、消防检查,并对事故隐患或不符合项及时组织进行整改。6 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消防、生产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并对造成重大影响和重伤以上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四、 考核与奖罚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每季度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和奖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年终按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约定进行奖励,超标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各职能部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对有关责任人及班组全年安全生产目121、标管理奖励。金额如下: 部门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班组1500元1300元3000元1000元1800元1600元1000元1000元1200元3500元400元300元600元600元400元1200元300元200元600元800元600元1500元800元600元1300元1000元800元1800元1500元1300元2500元五、 本责任书一式两分,公司与责任单位各持一份。公司安管部主任: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季度考核表单位及责任人: (签名) 考核时间:200 年 月 日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方法自评分考评分一、日常工作(50分)一、安全检查1每月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或122、专项的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定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及时进行复检,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向公司主管部门反映;3现场作业人员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冒险作业。1缺检一个属下单位的扣4分,缺检1次扣5分;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定出整改措施的扣5分,没有复查的扣3分,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没有向公司主管部门反映的扣5分;二、安全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2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发现1人扣4分;2作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的,发现1人扣4分。四、特种设备(自制设备除外123、)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符合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要求,并领取使用合格证才能投入运行,运行中应建立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并有记录。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未申报就进行安装或未检验就运行的,每发现一台扣5分;已检验但未按要求整改的扣4分;无建立维护保养制度或无保养记录的扣3分;到期未办年检手续,每台扣4分。二、事故考核(40)分一、各类工伤事故、火灾火警事故、环境污染发生(重伤事故:造成肢体残缺等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属重伤事故)发生员工工伤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火灾、爆炸事故的扣30分;重伤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发生一宗职业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24、的扣30分。二、事故报告各类事故应按照公司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瞒报或迟报重伤以上事故或职业病一人扣10分;瞒报或迟报轻伤事故一人扣2分;瞒报环境污染事故一次扣5分三、安全资料台帐(10)分二、资料台帐1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或报告书;2员工安全教育资料;3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违章处理记录;4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台帐;5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和生产例会一起也行)。查有关资料和台帐,缺一类扣4分;各类资料不齐全的,每缺1份扣3分;文件、资料管理不规范的,扣1-3分。说明:1此考核由各单位自评及安委会进行评价,评价比例为3:7; 2合格部门负责人及安全125、负责人给予升月工资的10%,不合格部门给予降月工资10%。自评总分: 安委会评分: 考评总分: 考评部门签名: 第三十六章 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总 则1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违章作业,杜绝事故隐患,根据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原则,制订本条例。2. 本条例适用于厂全体员工、外包工和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的外单位施工人员,未与厂签订协议私自承接船上工程属违规行为。3. 执罚单位下发处罚通知时,在未能确认违章者身份时应注明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工作性质等特征,由责任单位查找责任者并接受处罚,如查找不到,则处罚责任单位。4. 处罚金额由违章者本人负责,同时还要到安保部接受安全教育。第126、1条 安全教育管理(一)、在安全管理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发现一例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1. 凡未经三级(厂级、车间(部门)、班组级)安全教育和体格检查合格的新工人上岗作业,或未经调岗教育的工人到新岗位工作的;2. 安排未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3. 施工作业环境严格执行“工完、料净、场地清”的原则,对整治不得力,整改不彻底的;4. 对进厂施工的外包工队,不符合安全生产资质、资格的;5. 隐患整改,连续通报整改不得力,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二)、生产指挥者,有发现下列行为之一者,每发现一例罚款500元,后果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 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造成事127、故者;2. 对安全监督人员提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组织整改而导致事故者。第2条 劳动保护1. 相对密闭舱室或双层底不执行专人监护制度者,每发现一例罚款200元。2. 密闭舱室作业不使用机械通风者,每发现一例罚款200元。3. 舱室涂装作业没戴适用劳动防护用品者,每发现一例罚款200元。4.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下列行为之一者,每发现一例罚款50-100元。(1)作业现场未穿工作服、工作鞋,或未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工作鞋者。(2)上船或进入船坞、船排、码头施工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按规定系好帽带的。(3)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的。(4)加工过程有颗粒物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眼镜的。(128、5)旋转机床切削操作时戴手套,或散开衣襟、戴围巾、穿裙子、系领带、不戴防护眼镜的。(6)在易燃易爆所不穿戴防静电服装的。(7)带电作业(检修)或使用需双重绝缘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的。第3条 动火作业管理1. 多工种配合作业或在油舱、油柜、油管有附近处所动火作业,生产主管在下达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在施工单上注明安全施工的措施、要求,违者罚款50元。2. 焊、割作业前,施工者必须弄清施工现场情况,清理易燃可燃物,填写动火通知书,确定看火人,动火审批员批准后才能动火作业,违者罚款100元。3. 用汽油清洗机具(汽油现场使用量限1公斤以下),喷漆、202胶水作业、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等易燃易爆作业,必须划129、出禁火区,显示禁火标志,并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违者罚款100元。4. 乙炔气瓶无装设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的。每发现一例罚款100元。5. 氧气瓶与装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气瓶间距不足5米的,动火作业离易燃易爆气瓶距离不足10米的。每发现一例罚款100元。6. 动火作业审批员必须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凡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场所,不得批准动火作业,违者罚款100元。7. 看火人必须携带足够的消防器材,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现场,违法乱纪者罚款100元8. 重点部位动火作业,除有专人监火外,还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违者罚款100元。9. 气割作业在下班时,必须关闭氧气与乙炔瓶开关,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使用三通130、接头,违者罚款100元。10. 气割作业在下班或间歇1小时以上时,不得将割炬留在狭小舱室或密闭容器、箱柜内,违者罚款100元。11. 施工者使用焊机,必须在下班时关掉焊机开关,违者罚款100元。12. 不接受消防监督,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处200元罚款,并强制停工进行安全学习,直至合格方可复工。13.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100元罚款或警告:(1) 在禁止吸烟的部位吸烟者;(2) 往船上加油、串油中途跑油或者溢出容器的责任者;(3) 将开口油漆、溶液桶随处乱放者;(4) 在船舶机舱乱扔浸油抹布,乱倒燃油、滑油以及乱扔易燃杂物者;(5) 氧气、乙炔胶管驳接时没有用铁丝绑紧形成漏气;(6) 未经消防131、主管部门许可堵塞消防通道者。14. 未经单位安管部门同意,随意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者,罚款100-300元。15. 有发现下列行为之一,每发现一例罚款300元:(1) 舱室涂装或抹柴油、松节水、稀释剂不使用防爆电器者;(2) 舱室喷漆作业不挂警示牌者,或未执行专人监护者;(3) 擅自进入涂装后挂有警示牌舱室者;(4) 在仓库和加过油的机舱、房间或其它有火灾危险复杂场所动火作业,应办动火申请而没办动火手续者。16.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发现一例罚款300元;(1) 在船上禁止区(有禁区火标志)强行动火作业者;(2) 在特涂禁区内没办理动火申请动火者;第4条 机械安全 一、 严禁违章使用焊机:132、(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例罚款50元:1. 整机不完好,严重积尘、锈蚀或有杂物堆放其他体上的;2. 不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对于机械部分无进行润滑保养的;3. 用接线柱方式输出电源的,其焊线、地线应压接线耳,违反此规定的;4. 焊接设备工作完后应及时关机、关气,严禁空载运行,违反此规定的;5. 焊线、气管、气瓶乱摆放,影响安全工作通道,焊线、管道上有杂物重压影响正常工作的。(二)、有下列行为之一,每例罚款200元:1. 已损坏而未及时运回维修处理,随意放在一边,日晒雨淋的(属于未报废的);2. 由于焊机电源线索未拧接好而造成焊机输出端冒烟、发红。发生小故障仍继续使用的;3. 气管、焊线、控制线133、等破烂,未有及时包扎仍继续使用的。(三)、不按电气安装规程安装接线的,有接地回路要求的焊机不按要求接地的,和每例罚款100-300元。(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发现一例罚款200元:1.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等容易伤人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的;2. 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位无安装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失效、被拆除的;3. 其它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部位(如螺旋推进器的螺杆、绞肉机的绞刀、离心机的转鼓、落地大风扇的扇叶、轴流风机的前面等)无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不起作用的。(五)、未经许可乱动船上CO2室设备开关、阀门等危险设备者,每发134、现一例罚款300元。(六)、钢丝绳、滑轮、吊钩、制动器有明显缺陷,使用者没有反馈给设备管理员,或使用者已反馈给设备管理员而管理员不及时安排时间进行维修的,每例罚100元。(七)、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失灵,使用者不反馈给设备管理员,或使用已反馈给设备管理员而管理员不及时安排时间进行维修的,每例罚100元。(八)、操作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每例罚100元。第5条 起重作业管理1. 起重作业前,认真检查吊具是否完好,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违者罚款100元。2. 吊运重物时,钢丝绳或葫芦夹角不得大于120度,如夹角必须大于120度时,应考虑钢丝绳工葫芦的安全系数,违者罚款200元。3. 捆绑或135、穿过有棱角、利口的物体时,一定要加包垫或卸扣,违者罚款50元。4. 吊运重物需要轴向拉动时,挂葫芦的钢丝绳不准绑在横梁上,应穿在孔洞里或烧码,违者罚款50元。5. 吊运过程中,必须通知吊物经过途中下方人员离开,违者罚款50元。6. 吊装过程中,不得硬拉硬拽,违者罚款100元。7. 吊运气瓶、蓄电池等散装物件,应采用专工具(如网兜、箱子),必须装行稳妥,不得超装,违者罚款200元。8. 门吊司机在行车前和吊运过程中经过有人地段上空时,必须打铃示警,违者罚款100元。9. 起重工因违章,野蛮作业造成机件、工件或材料损失,损失额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扣除责任人100元,损失额在1000元以136、上,5000元以下,扣除责任者200元,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按金额的30%扣罚,并按规定给予处分。第6条 环境保护违章处罚规定7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发现一例罚款200元:(1) 在甲板拆卸油管,不采取防护措施的;(2) 随意向珠江、动力管线沟倾倒油类、酸液、碱液的;(3) 船舶加油或船舶抽排废油时,操作者不负责任而导致油类满溢污染珠江的;(4) 向珠江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的;(5) 向珠江排放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含油污水及其它废水的;(6) 生产设备操作者或管理员对设备管理不善,设备或管路发生油类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的;(7) 油漆任意撒漏地面或随处试喷枪者;(8)137、 机械、车辆维护、修理不设接油盘,油污落地者。8 坞修、排修尾轴作业,锚机、货机修理及其它与油类相关处所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污措施,不得把污油直接放到船坞、船排和甲板上,违者罚款200元。第7条 综合管理1. 任何人饮酒后不准上船工作,不准操作机械设备,违者罚款200元。2. 班前、工间(包括值班时间)饮酒的,每发现一例罚款100元。3. 严禁无证驾驶车辆(门吊、坞吊、轮胎吊、汽车吊、铲车、汽车)和船舶,违者罚款100元。4. 任何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均不得超过限定速度10公里/小时,违者本厂司机罚款100元,外来车辆司机罚款50元。5. 铲车行驶时,不得在铲叉载货垫载人,违反规定,司机、乘搭者各138、罚款100、50元。6. 严禁在船排、码头水域游泳,违者罚款200元。7. 气瓶要放在指定的架子上,不准随地乱放,搬运时不准在地上推滚,违者罚款100元。第8条 事故管理1. 火灾事故管理:因违章动火作业或现场情况未明,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轻微火灾事故(火警),扣除责任者100-300元,外包工队长50-100元;造成一般火灾事故,扣除责任者300-500元,安全员、主管、外包工队长100-300;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扣除责任者500-1000元,安全员、主管、外包工队长、公司主管领导300-500元;造成特大火灾事故,扣责任人1000-3000元,安全员、主管、各级主管领导500-1000元,并139、视责任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还要追究刑事责任。2. 工伤事故管理: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发生轻微伤害事故,扣责任者200元,扣主管、安全员、工班长各50元;造成本人或他人一般伤害事故,扣责任人300元,扣主管、安全员100元;造成本人或他人发生特大事故,扣责任人500-1000元,工班长300-500元,扣主管、安全员、外包工队长、主管科室领导200-300元;造成本人或他人发生特大事故,扣责任人1000-3000元,工班长500-1000元,扣主管、安全员、外包工队长公司主管科室领导、主管、副总经理500-2000元。对因本人过失造成他人伤害,除上述处罚外,还要承担伤者的医疗费,情节严140、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第9条 奖励1. 对重视安全生产,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制止了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一次性200-500元的奖励。2. 对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次性200-500元的奖励,成绩特别突出者,给予一次性1000-3000元的奖励。第10条 附则1. 违章人员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态度恶劣,无理取闹者,视情节加重2-10倍罚款。2. 本条例由安管部确定事故性质、等级,按本条例规定提出考核意见,交财务部执行。安全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制造假象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情节轻微,给予责任人100元至5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重大后果的,141、给予责任人500元至1000元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非常严重,构成犯罪的,除给予责任人1000-2000元的处罚和行政处分外,并交由司法机半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章 安全例会制度第一条 厂安全例会由安管部组织,每年至少召开6次,会议时间由安管部确定。第二条 厂安全例会由主管安全的厂领导主持,安管部负责记录、存档。第三条 每次例会要对厂上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出安排。第四条 会议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安全员、生产主管、工段长、外包工队队长等。第五条 安全例会原则上不许缺席,确有事的需向安管部主管长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第六142、条 会议纪律考核纳入部门月度考核。第三十八章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是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领导下,由工程部具体组织实施,安管部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生产技术经济指标同时考核。二、各职能部门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安技计划。每年应根据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安排资金,所需的费用、设备、器材应单独列入财务、物资计划,与生产计划一起安排解决。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公司每年应在预留的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不少于10%,用于安技方面的专项资金。四、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143、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等必须按照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要求做到主体工程和防爆、防尘、防毒技术、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凡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项目不准验收,并严禁投产使用。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编制程序是:各职能部门每年报生产工作计划时,将年度安技项目申报计划交安管部,由安管部汇总、经过平衡和核实后报主管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审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再上报总经理批准;物资供应部门根据总经理批复的安技计划项目编制年度安技措施所需物资的定货计划;工程部根据物资供应总计划安排安技措施计划的具本实施。六、编144、制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计划的原则,是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和缓急需要提出初步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讨论。七、公司有关部门(如:安管部)要定期检查安全计划的实施情况。八、各职能部门应坚持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将不安全和危害健康的作业改为安全和无害的作业。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代替繁重的体力劳动。九、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项目范围: 1安全技术:以防止工伤为目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等; 2工业卫生:以改装危害职工健康的生产环境,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通风、降温、排尘等。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培训室、安全宣传、展览所需设施等145、。 4辅助房屋及设施:有关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新室、消毒室等。十、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表(附表)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表 金额单位: 元(人民币)序号措施名称及规格单位 数量 金额1喷漆防护风帽顶2风机风管台/米3防爆电筒支4防尘口罩个5太阳伞把6帆布风管米7安全带条8安全帽顶9电焊机防触电装置个10防护综绳米/捆11安全网平方米12防雨衣件13防静电服套14防护鞋、绝缘鞋双/对15消防水带圈16灭火器桶/公斤17漏电保护开关220V个18漏电保护开关380V个19220V电板箱个20380V电板箱个2136V电板箱、变压器个/台22氧气、乙炔回火防止器个146、23安全栏杆、扶手、脚手架套24船台、车间照明设施套25照明灯具套26安全教育、宣传、培训、竞赛器材件/个27防护手套双/对28焊线快速接头个29工作服、工作鞋套/对30除尘设备台合计第三十九章 环境保护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XX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范围包括公司厂区、码头附近水域、沿江厂区岸线附近水域、办公区和员工生活居住区。以上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环境保护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造福人民”的方针,坚持综合治理147、以管促治,以及“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第四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是在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由安管部负责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指派一名负责人协助管理本单位的环保工作。第五条:安管部负责制定消除污染计划和保护环境的长远规划,积极开度监测工作,负责对废水、废气、粉尘、噪声进行监测,提出环境评价和改善环境的要求,负责统计、上报环境保护的资料以及排污申报工作。第六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使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项目,必须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第七条:全体员工和各职能部门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种污染环境的行148、为进行举报、监督和批评。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污染第八条:大力开展节约用水,有条件者尽量采用江水、循环用水,降低自来水的消耗量,减少工业用水的排放量,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害废水未经净化和消毒处理不得外排。第九条:各部门清洗设备、零件、容器的废水、油污水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必须通过除污处理后方可排放。第十条:公司修造船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严禁将含有石油类的污水直接排入江河。凡进坞修理船舶在进坞前必须将废油、废水处理好,不准排入坞内。第十一条:凡进厂修理的船舶,在进厂前由工程部通知船方,必须将船上的废油、含油污水处理好,不得直接将其排放到公司水域内。在船坞内拆卸车叶、舵和海底塞时149、必须用容器将废油、废水盛接,防止废水流入坞内。第十二条:为防止污水污染地下水源,对含有害废物(汞、砷、镉、铅及其化合物、及含放射性的污染物)的废水严禁采用渗井、渗坑、排水管和回收池或用溢流等方法排放。第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及粉尘均应采用防护措施。第十四条: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垃圾应收集、堆放在指定容器和场所,由安管部集中处理,禁止随意排放。第十五条:在公司区域内行走的机动车辆,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所有噪声大、振动大的设备,应装置消音减振设施。第三章 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第十六条:产生工业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设置污染防治设施,并遵守下列规定。1 建立设施运转档案,记150、录运转及使用效果资料,定期向安管部报告运转情况。2 建立维护保养、检修、更新、零配件备用等制度。3 建立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指定专人操作管理。4 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第十七条: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部分拆除、闲置、确因特殊情况需停用设施的需报安管部批准。第十八条:保护公司环境整洁,在通道口不得随意堆放杂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团体废弃物应倒放指定地方。杂物堆放(钢铁、竹木、砖和旧设备)应放在固定堆放场地,由厂地部门负责管理。第十九条:公司要因地制宜,利用一切空闭地方栽种花草,绿化环境、净化容气。第二十条:员工生活区应限制噪音污染,晚上二十二时至翌晨七时以及中午十二时至十四151、时在生活区内不准使用冲击钻、锯本机、打磨机及其他发生振动声响的机械设备。第二十一条:员工生活区要保持卫生、整洁、美观环境,不准乱丢垃圾、乱堆杂物。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由安管部负责管理。第四章 违规责任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和违反生活区环境管理规定,将依据公司奖惩条例处罚。第二十三条: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提排除污染危害的责任,并向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章 劳动保护设施管理规定1. 公司的一切劳动保护设施由安管部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安排。2. 凡购进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合格证。3. 劳动保护152、用品由物料储存部负责保管。保管员必须认真检查质量、产品证书是否乎合要求,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能进仓。4. 凡是弄虚作假、贪图便宜,采购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采购员负全部责任。5.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由专人管理,堆放合理、查点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齐。6. 劳动用品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不准存放在露天和潮湿的地方。7. 严防霉坏、鼠咬、变质、保管员要经常检查。8. 仓库内严禁烟火,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9. 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前,必须先检查发放或借出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完好无损,不得将不安全状态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给使用者。10. 各部门、外来工程队必须按规定发给个人劳动保153、护用品。11. 凡是新进厂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发给个人防护用品,并在安全教育中学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12. 使用者不得涂改劳动保护用品的标志、颜色、不得改变劳动保护用品的用途、性能、结构。 第四十一章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1.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管理的归口部门是仓储管理部,根据安管部提供的发放要求,及人事部的定员定岗和员工的不同劳动条件,按照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进行发放;2. 合理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各部门领导要经常向员工宣传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3. 为了预防生产过程中的154、工伤事故、职业病,必须严格按员工不同劳动条件相应的发放标准进行发放。第二条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1. 各部门应按员工各工种的实际劳动条件需要,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但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则发放防护用品的时间不同;2.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遵照发放标准的规定发放,按规定的使用年限认真执行;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和使用没有国家劳动监察部门认可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追究管理者的责任。第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1. 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国家劳动部门检验的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否则产生的后果由采购员负155、全部责任;2.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达到国家劳动部门规定最低防护能力、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使用有效期,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与其应用的作业环境相匹配,达到必须具有的防护效果。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1. 仓储管理部必须严格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建立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作为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始资料并保存好;2.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员工实际从事的现工种发放。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的,按其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标准发给,离开本岗位半年后,按新岗位发给。如已发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作中确实不适用时,可临时发给所适用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3. 代培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原单位供给,公司合同工156、外来合同工(一年以上)按本公司员工工种发放或按照合同商定的协议办理;4. 新进厂的员工应按照人事部门确定的工种,按规定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才能发给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一次领取工作服时应发两套,以便轮换使用,以后按正常使用期限发放;5. 员工应按从事的工种,按自身穿戴的规格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在岗位上应认真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违者不得从事生产或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6.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期满后,即可领取新的防护用品,对不定期使用年限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领取;7. 员工在本公司范围内调动工作时,如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按规定领取,员工到新部门后工作有了变动,按新工种标157、准发给;8. 凡请长假、离岗半年以上、工伤休养一年以上,其防护用品使用年限的计算应顺延;9. 安全带使用按高处作业标准执行。 第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合理问题应报安管部,以便统一研究调整,报主管领导批准执行。第四十二章 预防中毒事故的措施第一条:对在油舱、气罐、狭窄舱室从事热工作业或从事油漆、喷漆、喷砂作业的员工,必须事先做好防中毒的教育,并采取预防措施。第二条:员工在油舱、气罐、狭窄舱室进行热工作业或从事油漆、喷漆、喷砂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油舱、气罐、狭窄舱室热工作业、除锈、油漆作业的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好劳保防护用品,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第三条:油舱作业防中毒的规定:1158、. 油舱经测爆合格后在接到可以从事冷工作业通知单工作前和工作时应对油舱进行良好的机械通风(防爆风机),施工人员方可到油舱从事清除渣的工作,并注意轮换下舱作业。2. 油舱经测爆、含氧量测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热工作业,施工者应注意防火,还应注意防中毒工作。因为热工作业过程中施放出废气和有害气体使舱内含氧量不断减少,作业过程中要实行有效的机械通风,作业人员还要注意适当休息。第四条:液化气船防中毒的规定:1. 根据液化气船上液化气的特性配备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2. 液化气船(气罐)经可燃可爆气体浓度和氧气测试合格后,作业前和作业中应进行良好的机械通风,方可从事测爆单允许的冷(热)工作业,作业过程中认真做好159、二人监护工作;3. 凡从事与气罐相关联的管路、阀、泵、压缩机等拆卸作业时,必须遵守上述第1和第2条规定;4. 在气罐内或气罐,从事与气罐相连管路、阀、泵、压缩机等拆卸作业时,禁止吸烟。5. 一般情况下,每天测氧、测爆两次。第五条:狭窄舱室作业防中毒规定:1. 打开人孔洞盖或舱室门的密闭舱室必须经过一天自然通风或用风机强行通风,经测氧和对可燃气体的测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舱室作业,以免因氧气不足和有害气体多发生事故;2. 狭窄舱室作业要进行良好的机械通风和保证照明安全可靠,舱内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三人监控并注意休息,以防热工、油漆作业时产生的有害气体使作业者中毒。第六条:在二氧化碳室作业须小160、心谨慎,严防碰撞、和随意搬动阀门,以防二氧化碳泄漏发生事故。第七条:在喷漆作业时,油漆经雾化高压喷出,对施工者危害较大,施工者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在作业过程中要注意适当休息,以放疲劳过度发生事故,特别是高空作业施工者应系好安全带,以防发生中毒而从高处坠落。第八条:喷砂作业产生的雾尘较大,对人体危害也大,在喷砂作业时施工者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注意施工中适当休息,以防疲劳过度发生事故。第九条:对不适宜从事高空、粉尘作业者,不能安排其从事高空、油舱、气罐、狭窄舱室、喷砂、喷漆作业。第四十三章 防暑降温管理规定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各部门、各车间、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161、暑降温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动教育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以提高职工防暑降温的知识,及防暑降温的重要性,共同搞好防暑降温工作。1. 每年根据季度不同天气,特别是每年第三季度,天气炎热,公司安排二人每天专供凉茶及防暑降温保健药物水。用保健桶定点运送到施工场地。2. 密封舱、双层底、给下舱作业人员带来危险。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保证工作进度,特做出如下规定:1) 生产主管布置工作时在布置好安全生产工作。2) 密封舱、双层底等通风不良舱室,事先要用风机进行通风换气,使舱室内空气新鲜。有特殊困难的安全必须要开通风工艺孔,做好以上工作后,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舱作业。作业过程中至少保证三人,风机保证一直吹162、风。3. 从事气割、电焊、打砂、喷漆及高空作业者在作业过程中要注意适当休息和饮盐水或清凉饮料。以上规定希望各车间,认真执行。第四十四章 劳动卫生管理规定第一条:厂人事部应要求新入厂工人和从事接触尘毒气体、必须进行全面体格检查。以工厂每年要进行一次职业性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患有禁忌症的人员,应病辞退或调整工作。第二条:凡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健康素质下降的人员,应及时组织专门治疗。第三条:从劳动生产的组织管理到工艺设计、计划安排、场地布局和原材料的选择等,都必须做到尽可能防止或减少对人体健康的有害影响。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续建项目,必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使各种有害因素的治理设施与主体163、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原有污染危害尚未达到上述标准的项目,应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快纳入规划,统筹改造,逐步实现。第五条:厂安全生产管理部要联系专门的卫生管理部,不定期组织对有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发现超过国家的标准时,要立即查清超标原因,并提出治理建议和治理方案,上报厂有关领导审批。第六条:各部门和车间必须认真做好女工五期(月经、妊娠、分娩、哺乳、更年期)的保护工作。如在五期内不得从事登高、上船工作。第七条:炎热季节,为防止中暑,厂部从各方面创造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第四十五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女职工除了和男职工一样都必须实行共同的劳动保护外,根据妇女的身体结164、构,生理机能以及生育、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如劳动条件对女职工健康的特殊影响,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我公司做出如下保护措施:1.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止安排其从事下列劳动:高处作业、低温作业、冷水作业、野外作业和劳动强度第三级的体力劳动、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作业;2. 禁止安排已婚待孕的女职工从事与铅、汞、苯、镉等有接触性的劳动作业,禁止安排其从事一切有毒有害场所的劳动作业。3. 女职工怀孕期间禁止从事下列环境条件下的劳动: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氧化合物,一氧化碳、苯胺等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4. 女职工哺乳期间禁止安排其从事作业环境中165、空气里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希望公司各部门认真遵照以上条例执行。第四十六章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外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人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一条, 公司对进厂外包队实行统一管理。人事部、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部是外包队的直接管理部门。第二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厂外包队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挂靠有法人资格的队伍,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规章制度,有能力承担安全、质量、修期、治疗等方面的民事责任。第三条,根据市安全生产监察管理规定、第三九166、条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6条要求。外包队进厂时必须首先进行资质认定,资质认定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外包队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正本各1份,以及为所属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清单1份,由人事部统一复印存档。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按照外包队的单位性质、法人资质、营业执照、管理关系、地区性手续、安全制度、安全组织及其他有关要点对外包队进行资质认定。第四条,外包队在进行资质认定后还要进行要素评定,具体事项由工程部门负责。工程部门应根据其行业许可、安全技术、劳动防护等资质结合外包队要素评定表认真对其进行要素评定,总分60分以下的建议有关部门不予接受,总分60分以上的报167、厂主要领导审批后才准许发包工程。第五条,公司对所有外包队实行合同管理,由公司总经理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合同应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工期、双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等。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外包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对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人事部门作好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为外包队建立安全生产台帐,记录外包队在我厂的安全、生产、质量、修期等方面的情况。第七条,外包队进厂员工必须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且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并持有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暂住证的从业人员。第八条,外包队要有相对稳定的、熟练的生产工人、齐全完好的常用工具及设备,铆168、焊施工队要30人以上,铜工施工队10人以上,钳工施工队10以上,油漆、木作施工队各10人以上,外包队要设班组长及专(兼)职安全员,协助队长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治安等方面的工作。第九条,外包队进厂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厂方安排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考核合格者才允许上岗作业,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十条,外包队要按照生产部门的安排和合同的有关要求组织人员精心施工,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挥,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所包揽的工程任务,因自己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有关部门应扣除其工程费的3050%。第十一条,人事部门要编制合格外包队明细表,注明外包队名称、队长169、姓名、联系电活、各工种人数、法人名称、主要服务部门等情况,外包队变更名称、新增或注销资格的,人事部门应随时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工程、质检、物资、安管等部门。第十二条,外包队违反本厂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由工程部及有关职能部门联合载定对其的处罚事项。因违章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外包队自己负担。第十三条,外包队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爱护生产设施和公共生活设施,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第十四条,工程部,人事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应第年度对进厂外包队进行一次年底综合评价,评选优秀团队,评价方法应根据外包队使用过程考评标准表来进行。第四十七章 外包施工队登记注170、册暂行规定第一条 厂对外包施工队统一登记注册,重点是把好厂教育培训、跟踪考核及施工管理关。第二条 外包施工队资质认定责任部门设在人事部。第三条 对安全管理不健全,未经安全培训的,坚决不能录用。安全事故严重者,不得在我厂任何部门承接工程。具体的资质要素和认定工作内容是:1单位资质:1)单位性质:查验是全民/集体/私营;2)法人资质:查验签约人的法人委托书;3)营业执照:查验经营范围与承接工程是否相符/年检标志;4)管理关系:查验上级主管单位/与主管单位关系/上下级还是挂靠关系;5)地区性手续:查验外地企业进穗施工许可证;6)行业许可:查验承接特种行业工程的(如脚手架搭建工程等)行业许可证;7)安171、全制度:查验有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8)安全组织:查验是否有专职安全员/安全负责人;9)安全技术:查验是否有专职具备施工所需要的符合生产、安全要求的技术、设备、工具。设备、脚手架由设备动力科查验;10)劳动防护:查验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到位;11)其它有关要查验的。2、人员素质:1)劳动关系:查验施工人员与承包单位的用工(劳动)关系:固定职工/单位聘用/临时招入;2)人员来源:查验船厂/一般工人/非工厂;3)合同保险:查验有否劳动合同/是否建有各种保险;4)综合治理:查验有否刑事记录。3、持证状况:1)单位职工:工作证;2)本市外单位或无单位的人员:工作证、身份证;172、3)外来人员:务工证、暂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等;4)特种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电工、电焊工、起重);5)技术工种:技术等级证书;6)健康证明:由外包施工队提供体检材料,没有做过体检的可委托石楼医院做常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验证件(明)时,查验人员证照是否一致、发证单位的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凡无身份证者、有严重疾病者或未成年人不得进厂作业。第四条、建立档案要确保企业能用到相对稳定的、熟练的生产人员,防止大量新手进厂,给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带来隐患。人事部、安管部收集外包队资料,建立档案、台帐,实行动态跟踪。 第五条、统一登记编号所有外包施工队在登记时上报“外包施工队基本情况表”,实行统一编号173、,统一编号由人事部负责管理。第六条、统一考评标准1、资质评定要素考评标准(见本章附表):2、使用过程考评标准:项目评价标准生产好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到位,保证进度,没有拖期。中生产作业管理一般,勉强达到进度,或偶有拖期。坏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进度达不到要求。质量好产品质量好,均达标,优质产品合格率达98以上。中勉强达标,或经整改达到要求。坏不达标,有投诉。安全好遵守厂内的规章制度,无违章行为中违章不多,且整改及时,有事故隐患。坏违章多,且屡纠屡犯,较多事故隐患。保卫好办出入证及时,遵章守纪,无治安案件。中尚能遵章守纪,在厂区内偶有治安案件。坏违章违纪者多,冒用他人临时出入证,时有治安案件发生。用174、工好用工规范,持证上岗率100,付酬及时。中付酬不及时。坏持证率低,随意用工,劳资纠纷不断,上访、闹事。人员素质好人员整体素质较高且流动率低。中人员整体素质一般,老搭新。坏人员素质低,新手多,流动大,且有混岗。第七条、统一录用程序自荐或经人介绍进厂承揽工程的施工队必须到人事部登记。人事部按资质认定的规定内容审核,认为符合要求,报生产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厂作为基本队伍,向分管领导推荐使用。生产临时急需的必须按规定内容审核,教育后登记、使用。使用单位列入安全重点监视对象,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抽查。工厂定期评审:每季度对外包施工队进行评审(要留下评审活动记录)。评审活动中缺陷多的施工队列入临时队伍和175、重点监视对象。评审结果需整改的,及时通知施工队,促使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对审核机构汇总评审结果为差的或年终排队列入末位的施工队给予清退,个别施工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不发或收回出入证。第四十八章 外包队要素评定表序号名称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标准分值标准分值标准分值1安全生安安全生产情况(事故案底)无10一般事故5重大事故02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齐全10不完整5无03专职安全员、安全负责人有10兼5无04法人资质实10虚5无05经营范围与承接工程相符10相关5不相关06地区手续与行业许可齐全10有缺陷5无07上级主管单位有4挂靠2无08资信程度好4一般2差09设备、工具齐、完好4一般2差010劳动防护176、用品配备齐全4一般2差011人员来源船厂4一般工厂2非工厂012持证上岗全部480280以下013劳动关系固定4聘用2临时014外来人员三证齐4不齐2无015应有等级证书全部4多数2少016劳动合同保险等有4部分有2无017合计小计小 计小 计备注:按要素要求在相应的档次分值上划圈,再计算总分值。第四十九章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目的 为使XX船舶有限公司的各种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避免事故的扩大,保证生产活动有序进行,制定本应急事故处理程序。2定义21紧急事故指职工死亡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险肇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 22应急177、事故处理程序指公司接到听所属单位发生的事故、险情和情况报告后,所启动公司总部的应急事故处理程序。 221A类应急事故处理程序指已确定发生的事故是职工死亡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险肇事故以及紧急情况,所启动的应急事故处理程序。 222B类应急事故处理程序指尚未明确发生事故的性质,所启动的应急事故处理程序。 23公司应急事故处理指挥中心 231指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紧急事故时,厂按照本程序组成的应急指挥机构。 232公司应急事故处理指挥中心由公司主管领导、工程部、经营部、安全生产管理部(以下简称安管部)、人事部、总经理办公室、各车间、外包工程队等职能部门或单位组成。 24事故现场处理小组 指由事故178、单位派出的在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的小组。 25公司安全管理部接受所属各部门的事故报告,是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实施紧急事故处理的指挥和救援的通讯联系中心。 26公司所属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指与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的部门。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部 311急事故处是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对单位的事故报告、事故情况、领导的指示上传下达,报告紧理情况负责。 312按照本程序规定,对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和救援、参加紧急事故现场处理或协调负责。 32工程部按照本规定,对参与事故救援和协调各单位参与事故救援工作的设备、资源、人员等负责。 33人事部根据事故性质,按照本程序规定,对参与事故处理179、或协调负责。 34当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明确接受事故处理的指挥和救援工作时,不免除事故部门对参与事故指挥处理和紧急救援、事故后续报告、现场指挥处理和紧急救援的责任。 35公司派出参加事故现场处理工作的事故现场处理小组人员,在事故现场处理小组领导下工作,对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36发生事故部门,对紧急事故的报告、事故处理指挥和紧急救援负直接的责任。 4应急处理程序 41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员收到部门的事故报告后,立即了解指挥和紧急救援事故情况,并报告安管部负责人。 42安管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情况向主管副总报告。 43安管科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判明事故性质和危险程度,当确定事故为紧急180、事故时,应立即启动A类应急事故处理程序,设立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44公司应急事故处理指挥和救援联系中心设在公司安管部。 45安管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判明事故性质和危险程序,如果暂时无法确定事故是否紧急事故时,应启动B类应急事故处理程序。 46启动公司应急事故处理程序后,安管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向安全主管副总报告。 5工作流程 厂应急事故处理程序启动后。 51安管部 511根据事故性质,迅速通知人事、生产、经营、总经理办公室等部门。512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公司现场事故小组和事故部门提供的信息,紧急事故在2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非紧急事故在6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作书面报告,安181、管部应首先向石楼镇安监部门报告。513根据事故等级安管部负责人(B类事故可指派安全员)参与协调抢险工作和调查事故。514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在应急事故处理指挥中心的领导下,根据需要(或上级的要求)随时向中镇安全办、莲花山边防派出所等部门报告事故现场紧急处理情况。52人事部521接到发生事故后,在应急事故处理指挥中心的领导下,根据需要向上级劳动人事部作口头报告。522根据事故等级人事部负责人(B类事故可指派科员)参与协调抢险工作和调查事故。53工程部531在应急事故处理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参加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532组织、调用和协调各部门参加救援工作的设备、资源和人员。54公司总经理办公室541182、根据应急事故处理指挥中心的需要,安排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的车辆等事宜。542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向石楼镇安监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和救援工作情况。55主管领导551接到发生紧急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552根据事故等级指挥抢险和救援工作。56公司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根据紧急事故情况,公司应急事故处理指挥中心指派到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协调抢险工作和调查事故,并及时向公司安全部提供信息资料。6部门的应急行动61部门接到紧急事故报告后(包括外包队),应迅速判明事故的危险程度,按照本部门的制度规定进入应急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安管部作初始报告。62部门发生紧急事故后,应组成183、事故现场处理小组,指挥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向公司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向公司上报事故后续报告。63如事故涉及人员伤亡,单位(包括外包队)应组成善后处理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善后工作。64部门在异地发生事故641情况比较紧急时。事故部门在做好本部门的应急部署外,可以通过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向上级请求支助,委托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有关联单位代表事故单位先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理。事故部门应保持与委托单位派出在现场人员的联系,随时作出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并尽快赶到事故现场。642事故部门派出人员抵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向现场委托人员了解事故前期处理、紧急救援、与有关方面联系等以及其他情况,此时,委托人员的职责结184、束。如果需要委托人员继续协助处理事故,应得到委托单位的同意。65事故部门应按照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向主管机关报告事故以及事故处理情况。66事故部门应在允许的范围内,第一时间取得事故的有关证词和证据。7公司应急行动71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部门报告的事故紧急情况,提出事故应急处理意见或建议。72安管部应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主管机关的要求,及时报告事故,并保持与发生事故的部门、委托参加应急处理的单位派出人员和事故现场处理小组联系。73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对事故处理进行监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外部门联系援助。74公司派员参与事故现场处理工作时,派出人员应服从事故现场处理小组的安排,代表公司参与现场185、事故处理工作。公司派出人员应督促事故现场处理小组,及时向安管部报告事故现场处理工作情况,并根据需要做好协调工作。75当事故扩大,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认为有必要接受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对公司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仍由事故部门负责。8应急行动的解除81当事故已脱离紧急状况,部门应决定解除应急行动,转入正常处理阶段。82如果事故已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受处理,则应由厂应急指挥中心决定解除应急状况。9事故分析和处理91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部门进行结案、报告外,还应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92事故分析报告186、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公司安管部。10安施时间本程序从200*5年*月*日起实施。11解释111本程序不替代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事故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理预案。112本程序由公司安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章 消防应急预案因我公司大量使用氧气、乙炔、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又因生产过程中有较多的立体交叉作业、故发生火灾的机率较高。为了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火灾后能使公司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消防应急预案。 第一条:公司成立应急消防组织,主要由经理室、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部、动力设备部、公司保安队组成。第二条:应急消防组织设指挥部一个,指挥部由总经理187、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管部正副主任、生产部经理及各项目经理共8人组成。总经理任总指挥,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及安管部主任任副总指挥。第三条: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由公司保安、安管部各安全员及设备部其他成员共17人组成。第四条:应急分工:1. 现场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不在,由副指挥逐一替代;2. 应急物资提供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工程部经理不在,由工程部其他生产主管负责;3. 对外联络由人事主管负责。人事主管不在,由办公室其他人员负责;4. 灭火行动组由安管部主任负责。主任不在,由副主任负责;5. 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具体分为如下组别: A、火场侦察组: B、火场冷却组: C、火场主攻组188、: D、火场疏散组: E、火场救护组: F、火场警戒组: 各组别人员安排由队长具体负责调配 第五条:应急消防器材储备、分布情况; 全厂现已设置消防栓*个,其中南部厂区*个、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个、北部厂区*个、*号码头水泵一台、250m3消防池*个。具体情况见消防设施位置示意图。厂部设应急物资储备室一间,里面配置有:防火服*套、防毒面罩*个、空气呼吸器*个、防毒呼吸器*个,医药箱*个、消防自吸泵*个、防爆手电筒*把、应急照明灯*个、消防斧*把、消防桶*个、爬梯、担架一副、水带40米。第六条:厂内的一切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由白天巡置的保安员负责,均应保证每天处于正常状态。第七条:安管部必189、须经常组织职工,特别是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习,熟悉和掌握本预案的要求。 第八条:报警程序:1. 当厂区某一区域发生火灾时,任何人发现后都应立即依照厂内报警程序进行报警任何部门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严禁谎报火警。2. 报警程序依次为单船主管项目经理安管部主任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也可以越级报告。接报后视火灾大小由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或当时在场职务最高的领导确定是否向外拔打“119”求援。 第九条:应急指挥:1火灾发生时在厂指挥部人员未到达之前,在场管理人员或义务消防员必须起到“临时指挥员”的作用。“临时指挥员”的替换关系是:安管部正、副主任项目经理单船主管厂区安全员义务消防员一般施工人员。190、若上一层人员不在场时,下一层人员逐级替换。2现场灭火工作出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总指挥未到达前出副总指挥组织指挥,副总指挥未到达前,指挥部在场职务最高一级的成员负责指挥。第十条,灭火:各有关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根据分工要求赶赴现场参加施救工作(以下各项并不表顺序),并根据本消防应急预案中的各自职责行动。1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2安管部主任应立即奔赴现场协助总指挥组织灭火,副主任在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厂义务消防队员奔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并通知生产部其他生产主管赴火灾现场协助灭火工作;3工程部经理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工作,并安排一名人员留在办公室与191、现场总指挥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现场指挥的要求对厂内的人力、物力及时进行调度;4动力设备部应马上通知车队派一辆面包车、一辆汽吊到现场附近待命;5人事主管接到火警后应与生产部安排下来的人员一起留守办公室,保持公司电话、信息与外畅通,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决定是否向外求援;6各部门项目经理应与义务消防队员迅速组织无关人员撤离火灾现场,并协助生产部经理组织、调运抢险物资;7义务消防队员按具体分工参加灭火行动:A、保安甲、保安乙应第一时间内携带防火服进入火灾现场观察火势、风向、危险程度,并立即报告;B、冷却组成员立即带上消防水带、水枪奔赴火灾现场进行外围降温掩护;C、保安、消防队长立即带领全体主攻队员每人携带192、两瓶干粉灭火器、所有防毒面罩、爬梯等进入火场实施灭火;D、火场疏散组应在第一时间内奔赴火灾现场,立即疏散与抢险无关的所有作业人员,在各班组应急疏散小组长的带领下,把所有无关人员疏散到指定的紧急集合点,清点人员名单。 南边紧急疏散集合点定在机加工车间西边空地,北边紧急疏散集合点定在材料堆放场(北05船台南边空地)。E、救护组成员立即携带担架,药箱赶赴现场准备救护工作;F、保安丙在王学良的带领下做好火灾警戒,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并作好消防通道的维护工作,保障外界救援车辆的进入;G、设备部某成员立即赶往应急水泵工作地点,随时准备启动应急水泵。十一条,事后处理1灭火结束后,由安管部主任派人负责保护现193、场,未经消防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2火灾扑灭后,要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真实情况。3要按照对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找事故原因、分清火灾事故责任。附:各相关人员联系电话总指挥*:139*副总指挥*:139*镇人民医院负责人:848*镇政府负责人(*副镇长):139*、848*派出所(值班室):848*第五十一章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精神,给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防台应急方案。1. 当听到气象部门报告台风汛情来临情况和发出红色信号时,公司预防小组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对厂区的各危点进行研究,分析和布置。2. 应急小组成员:总指挥194、:*副总指挥:*、*、*、*突击队员:*、*、*、*、*和有关设备操作员、全体安全员3. 生产部要派人对吊机做好防范措施,该加锁拉链的要加固,同时要上紧夹轨器。4. 电工班要派人检查场地周围的线路情况,并查看配电房和氧气,乙炔、油漆房等重要部位情况,如发现危情立即整改,消防隐患。5. 办公楼车间等高层建筑物要进行查看,并关好门窗,该加防护栏的地方要加固,特别是车间停止作业时一定要拉下电闸。6. 要做好仓库、油漆房、配电房、机加工车间等底层门窗的防护工作,门栏该用黄泥或砂包封口的要派员工做好准备工作。7. 停靠码头上的船只在前、中后位置要加固缆绳。8. 夜间加班的部门一律停止作业,没有特殊情况人195、员和车辆一律不准外出。9. 认真检查场地,宿舍等各部位的消防设施情况,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到位,消防通道是否畅通。10. 保安队对厂区24小时值班,而且不定时巡逻查看,主要加大对防洪堤的看管力度,防止堤面滑坡和下陷。并做工好台风汛情的情况记录和交接班登记。11. 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报告厂领导并采取有力措施,该要求增援的要立即和上级安全部门取得联系,涉及人生安全的要把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12. 台风汛期过后要认真总结分析,并对本厂发生的危点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立即报告上级安全部门和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作好现场的记录、立即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好各台帐的记录,为下次台风来临作好强有力的防范措施196、,确保本厂安全。第五十二章 水域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突发水域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能力,保护内河水域的环境及资源,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1.3污染源根据船厂性质,水域污染源为:停靠码头的船舶油污溢漏、船舶进坞修理时船内油污泄漏、船用垃圾未处理被弃河。2应急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 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指挥: 安管部主任 成员: 工程部部长 生产保障部部长 保安队长3 应急机构与职责3.1 机构水域污染197、事故应急机构由总经理室、安管部、工程部、生产保障部、保安队组成。3.2 职责 总经理室:统一指挥水域污染事故处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发布信息和警告,创造最良好的工作条件。 安管部: 组织实施污染事故应急计划,组织指挥厂区水域内污染的控制与清除,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行动的总结。 工程部:通知船东,做好相应工作及负责需外援的联系工作。 保障部:提供消除污染的设备及器材。 保安队:负责做好水域污染物的围控、清除作业并按要求做好各项记录。4. 应急反应程序4.1报告程序和内容岸线值班人员发现厂区水域内有污染事故应立即向安管部报告,安管部第一时间应到现场清楚记录如下事故内容: 溢油污染事故报198、告记录l 发现溢油日期和时间l 事故船舶或设备设施名称l 事故发生具体位置l 溢油品种l 估计溢出数量和进一步溢出的可能性l 可见或预计的污油运动方向l 预计可能遭受溢油污染威胁的范围l 准备采取的防治措施l 其他有必要的说明,并要求备有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船舶应按程序向海事部门报告。 船舶垃圾被弃水域记录l 发现垃圾日期和时间l 事故船舶或设备设施名称l 估计垃圾漂浮数量l 可见或预计垃圾漂浮运动方向l 预计可能遭受垃圾污染威胁的范围l 准备采取的防治措施4.2 应急反应行动采取的行动: 安管部对污染事故进行初步评估,向主管副总报告,通知应急部门到位; 安管部制定应急反应对策和行动方案;指派安199、全员现场监测并维持秩序; 保障部准备清除污染物的设施;保安队做好现场清理准备; (6)工程部速与在水域内的船舶取得联系,要求事故船启动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程序采取的行动:.1溢油 停泊在水域的船舶溢油,按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程序协助船舶处理.对于非持久性的油类:(1)一般不大可能采取回收方式。因为这种油经过一定时间,大部分会挥发掉。但为防止其向附近扩散,可视情况可利用围油栏、吸油材料等进行围控和清除。(2) 为防止二次污染,严格控制消油剂的使用,要根据溢油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溢油量、溢油地点以及周围的环境情况等,权衡利弊后,须报莲花山海事办事处批准决定是否使用。对持久性油类(1) 为防止其向附近扩散,利200、用围油栏、吸油材料等进行围控和清除。回收可用浮油(2) 回收的油和油污废弃物,必须用合适的容器收集,贴上正确的标签,按计划的要求处理。水域油污染清除后回收油和沾油废弃物的处置的方法:通知番禺桥兴废油专业公司处理厂前来工厂收集运去处理. .2 垃圾船上日常垃圾由船员统一收集至厂内垃圾处理区.水面垃圾用围栏进行围控和清除,收集至厂内空旷垃圾处理区进行焚烧处理.4.3. 应急行动中的注意事项对于油污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作业人员应优先考虑船舶和人员的安全,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事故升级,因此,在采取应急措施时,要特别注意: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在夏季气温和水温升高和石油产品的闪点较低情况下,极易发生火201、灾事故。在溢油的初期,是油气蒸发最大的阶段,所有船舶、清污人员应尽量处于浮油的上风,通知船上关闭不必要的进风口,消除所有可能的火源,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气体进入居住舱室和机舱处所。在溢油的初期,禁止任何人和船舶进入浮油区域内,清污工作应在浮油的边缘地区,在浮油经过一定时间的自然挥发后,方可进入浮油区域内进行清污作业。在溢油初期,做好消防设施的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赶往现场实施救助,并对火场实行统一指挥。所在参加清污的船艇及动力设备工具必须具备火星消除装置,防止清污作业产生火种。现场指挥人员应密切注意浮油和清污作业的动态,制止在危险的条件下进行清污作业。4.4 应急物资表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存放位置202、保管人/电话围栏SH700300米南、北岸边*/139*消油剂MH20KG应急室*/139*吸油毡XTL-PP20KG应急室*/139*5. 通讯联络5.1 应急通讯联络表编号联系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备注12345676 演习6.1每年举行一次演习,检验各个环节是否能快速、协调、有效地实施。 6.2演习为现场实地模拟事故演习。 6.3.演习前,由安管部(应急中心)做好演习方案。7 修改7.1污染事故应急中心(安管部)负责本计划的修改; 7.2 各有关部门应及时为该部门提供修改计划的意见或最新信息; 7.3 下列情况,本计划应进行修改: 相关人员或单位及通讯联系发生变更; 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政策、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 根据日常演习和实际事故取得的经验,需对计划做出修改;8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