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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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075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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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编号: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市)县 路(街道)2、 号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房屋质量保修书等规定承担。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第四条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3、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3、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4、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7、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此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4、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9、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10、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11、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12、 对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临时管理规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 等措施;13、 其它委托事项:(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2) ; (3) ;(4) ;(5)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5、务费用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2、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1)住宅:高层 元/月平方米;多层 元/月平方米;别墅 元/月平方米;(2)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3)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4) (5)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 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4、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原业主与新业主约定由新业主6、继承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的,乙方有权利要求新业主承担原业主尚未交清的物业管理费。6、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 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7、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 项处理:(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纳滞纳金;(2)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每天万分之 交纳滞纳金;(3) 。第六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1、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7、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8、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4、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特殊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第七条 乙方受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第八条 乙方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1、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政府相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约定执行 ;2、 ; 3、 ;第九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9、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 、 、 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 承担;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第四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第十条 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期内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10、后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二;2、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三;3、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四;4、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五;5、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六。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或临时管理规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或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11、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甲方负责返修;(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3)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位12、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13、担。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 ;(2) ;(3)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5、对业14、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临时管理规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9、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15、决算报告,并于每年 月以 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11、每 月向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15、接受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16、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17、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十七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第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八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交纳、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118、业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2、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乙方代管; 3、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做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4、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1、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由业主委员会与该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2、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3、非业主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4、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19、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等部位。5、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等设施。第二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第二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20、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21、协商处理。第二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1) 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之时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效力对双方具有最终约束力。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签 署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于 市 区附件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附件二: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公共部22、位房屋结构门窗楼内墙面、顶面、地面管道、排水沟、屋顶围墙道路、场地等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安全标志等供水系统普通水泵变频水泵排水系统二次生化处理项目服务内容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公共照明公灯公共电气柜景观灯、节目彩灯、大堂吊灯等大堂空调升降系统电梯消防系统消防设施、设备避雷系统避雷设施弱电系统电子防盗门监控系统周界报警楼宇对讲(可视)住户报警电子巡更水景水景(动力)其它附件三: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养护标准草坪修剪清杂草施肥灌、排水病虫害防治其它树木修剪中耕除草、松土施肥病虫害防治扶正加固其它花坛、花景布置灌、排水补种修剪、施肥病虫草害防治其它附件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楼内公共区域地面和墙面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天花板、公共灯具天台、屋顶门窗等玻璃垃圾收集电梯轿厢楼外公共区域道路地面、绿地、明沟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水景垃圾厢(房)果皮箱、垃圾桶消毒灭害其它附件五: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人员要求门 岗巡 逻 岗技防设施和救助(监控岗)车辆管理其 它附件六:综合管理服务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管理处设置管理人员要求服务时间日常管理与服务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