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县城化工产业核辐射突发事故应急防治预案
县城化工产业核辐射突发事故应急防治预案.doc
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
应急预案
上传人:职z****i 编号:1081494 2024-09-06 23页 90KB
1、县城化工产业核辐射突发事故应急防治预案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我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防范核与辐射事故的发生,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1.2 编制依据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449号)、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2、4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德政发20128号)、县政府关于印发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庆政发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各类事故:1.3.1辖区内发生的以下各类辐射事故(1)放射源应用活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2)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中发生的辐射事故;(3)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4)放射性废物暂存和处置活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5)其他辐射事故。1.3.2 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省内、外辐射事故。1.3.3我县目前主要涉及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以下均称为辐射事故应急)3、,适用本预案。1.3.4我县境内及周边暂无核设施,当我县受到辖区以外核事故辐射影响时,适用本预案。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核与辐射事故发生前,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核与辐射事故发生后,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和防护。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之间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1.4.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建立核与辐射事故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4、,强化日常监管和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常态下的安全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2 核与辐射事故分级根据核与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核与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级)、重大辐射事故(级)、较大辐射事故(级)和一般辐射事故(级)四个等级。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级)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2.2 重大辐射事故(级)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5、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2.3 较大辐射事故(级)是指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2.4 一般辐射事故(级)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3 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专家咨询机构、核与辐射污染监测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3.1 领导机构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为本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3.1.1 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组成总 指 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指挥:县公安6、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成 员:县应急办、财政、环保、卫生等部门负责人。3.1.2 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和省、县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决定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2)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指挥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事故调查、信息通报和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对特别重大、重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做出决策并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响应情况,必要时,建议县政府向市政府请示启动更高一级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组织核与辐射7、事故应急响应的宣传、培训和演练。(4)落实县政府对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3.1.3 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县环保局:负责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及响应,会同有关单位专家进行事故调查;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组织应急期间和应急终止后的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组织核与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演练;负责核与辐射应急方面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2)县公安局: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察及提取证据并依法处理;指挥、协调事故现场警戒、消防和交通管制以及事故场外交通疏导工8、作,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协助做好群众疏导工作。(3)县卫生局: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预防、应急救援行动人员和公众的核与辐射防护指导;向受到核与辐射事故影响的公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4)县财政局:负责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经费的准备工作,保障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开展相应工作。各级政府要参照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的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3.2办事机构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下设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9、公室(以下简称县核与辐射应急办),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的常设办事机构。县核与辐射应急办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兼任主任。3.2.1 县核与辐射应急办职责(1)负责贯彻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落实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2)负责建立和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和预警机制,制定并及时修订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核与辐射事故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3)负责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咨询组的组建和管理。(4)负责处理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并及时提出应急处置建10、议;完成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各级政府要分别设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负责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3.3 专家咨询机构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咨询组(以下简称县专家组)是本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咨询机构。3.3.1 县专家组组成由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公安、水文地质、气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由县核与辐射应急办负责挑选,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决定聘用,每届任期3年。3.3.2 县专家组职责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重要信息研究与判断,参与事故等级评定,预测事故可能产生的辐射影响,对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及实施步骤、医疗救治11、案件侦破、事故调查处理、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等提出建议,指导现场应急救援行动,为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3.4 应急监测机构县应急监测组组成由县环境监测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组成。县应急监测组职责主要承担事故现场的辐射环境和人体接受剂量的监测。4 预防和预警4.1 信息监控各级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有关单位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各种核与辐射活动信息、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核与辐射应急办通报。重点收集、报告和处理以下信息:(1)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安全运行状况信息。(2)放射源的运输信息。(3)放射源贮存12、暂存设施安全状况信息。(4)伴生放射性废物贮存场所安全及废水排放状况信息。(5)发生在县辖区以外有可能对我县造成辐射影响的有关信息。4.2 预防工作4.2.1 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工作单位对本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负责,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风险,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方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4.2.2 环保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1)完善监管体系。确保落实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同负责辐射污染源的申报登记和调查,建立全县辐射工作单位监管信息系统;严格按照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13、同时”验收规定实施监管。(2)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管、监测。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使用、铀(钍)矿开采冶炼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最大限度减少放射源的丢失、被盗、失控等事件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3)建立健全全县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实行动态监测,对重点辐射污染源实施有效监控。4.3 预警4.3.1 预警分级按照核与辐射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核与辐射事故的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级)、黄色(级)、橙色(级)、红色(级)。一般辐射事故为蓝色预警,较大辐射事故为黄色预警,重大辐射为橙色预警,特别重大辐射事故14、为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4.3.2 预警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县级以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采取以下措施:(1)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指挥通信畅通。(2)根据事件波及范围、严重程度和事件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依据事故级别和实际情况发布预警公告。蓝色、黄色预警由事发地县级政府负责发布;橙色及红色预警由省政府或以上部门负责发布。(4)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辐射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5)指令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辐射监测部门立即开展辐射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6)针对辐射15、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辐射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7)调集辐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技术力量、物资器材和装备设施,确保应急处置行动有序进行。5 应急响应5.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5.1.1 我县辖区内发生辐射事故时,启动本预案,第一时间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和上级环保部门。5.1.2 临近城县辖区发生核与辐射事故,对我县产生必然影响时, 启动本预案。5.1.3 启动上级预案同时启动本预案。5.2 应急响应分级5.2.1 按核与辐射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级)响应、重大(级)响应、较大(级)响应和一般(级)响应四级。16、5.2.2 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5.3 应急响应程序5.3.1 先期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发生时,事发地区政府和事发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主动进行应急处置,防止辐射污染蔓延,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属于特别重大和重大辐射事故,事发地政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实施先期处置,防止辐射污染事态扩大,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由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迅速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立即将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上报省环保17、厅和省政府有关部门。5.3.2 县政府应急响应程序和响应内容:(1)结合本地实际,负责组织应急响应行动。(2)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省环保厅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求。(3)由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省核与辐射应急办报告核与辐射事故发生的初始情况、处置情况和善后情况。5.4 信息报送与处理5.4.1 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1)辐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现辐射事故后,应当在30分钟内将有关信息报告当地政府的环保、公安、卫生部门。紧急情况下或确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时,可以直接向省环保厅、公安厅和卫生厅报告。(2)事发地环保、公安和卫生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将辐射事故信18、息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环保、公安和卫生部门报告,直至省环保厅、公安厅和卫生厅。紧急情况下或确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时,可直接报告省环保厅、公安厅和卫生厅。(3)事发地政府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向上一级政府报告。5.4.2 信息报告方式与内容核与辐射事故信息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1)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从发现事故起30分钟内上报。主要内容包括:辐射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核素活度、污染方式、主要污染物质、污染范围、人员受辐射照射情况、事故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势等初步情况。(2)续报可通过网络、传真或书面报告,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19、上报。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事故的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处理进展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3)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核与辐射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辐射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辐射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5.5 指挥和协调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负责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5.5.2指挥和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1)提出核与辐射事故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2)派出有关专家和监测、治安、医护以及其他必要的相关20、部门人员,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行动;(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疏散、转移群众的范围及返回时间;(7)及时向县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8)负责核与辐射事故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5.6 应急监测5.6.1 应急监测组织建立由市、县两级辐射环境监测站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他辐射监测单位组成的全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网络,承担核与辐射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任务。各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监测工作,对核21、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环境影响进行全程监测,并及时向县应急办报送监测报告和情况分析报告。必要时,可以求援异地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的设备和人员力量参与应急监测。5.6.2 应急监测原则根据核与辐射事故的性质、扩散速度和事故发生地的气象、水文、地形等特点,确定辐射污染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故发生初期,根据事故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核与辐射事故的严重程度,按照从多从密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辐射污染物的扩散情况、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5.6.3 应急监测结果分析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核与辐射事故污染的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核与辐射事故的发22、展情况,作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的决策依据。5.7 信息发布5.7.1 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负责辐射事故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5.7.2 核与辐射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1)对一般性核与辐射事故,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为新闻报道提出建议。(2)对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3)对影响重大辐射事故的信息发布,应经县政府批准或报上级政府批准后及时发布。5.8 安全防护5.8.1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内容有:(1)根据核与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2)23、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水文、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3)必要时,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5.8.2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核与辐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核与辐射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5.9 应急响应终止5.9.1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终止应急响应:(1)核与辐射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2)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3)核与辐射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被消除,无继发可能。(4)核与辐射事故现场的各24、种专业应急响应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采取了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已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引起中长期辐射影响趋于合理且保持尽量低的水平。5.9.2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和应急响应终止条件,确认应急行动终止时机,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通过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5.9.3 应急响应终止后行动应急响应终止后,有关部门还应执行下列工作:(1)各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事发单位查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2)根据实践经验和教训,各级核与辐射应急办对本级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3)对造成环境污染的核与辐射事故,由环保25、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辐射环境监测,审批去污方案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案,并监督实施。(4)对核与辐射事故中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完成。(5)对因核与辐射事故导致人员伤害的后续检查和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完成。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理核与辐射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事发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参加应急响应人员及事故受害人员做好如下安置工作:(1)对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人员及事故受害人员所受剂量进行评估。(2)对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3)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26、安置。(4)对紧急调集、动员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拨救助资金和物资。(5)对事故影响区域的居民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和有关辐射基本知识宣传。6.2 善后总结各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资料归档和总结,收集所有的应急日志、记录、报告等书面材料,评估应急处置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撰写调查和总结报告,提出加强防范核与辐射事故的建议。7应急保障7.1 资金保障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县核与辐射应急办及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预算资金列入同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总体经费。处置核与辐射事故所需财政27、经费,应按照责任和义务分级负担,以提高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中人员、信息、技术、资金、物资等重要资源的保障能力。7.2 装备保障各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单位和部门应在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配备核与辐射应急监测、指挥、救援等行动所需的车辆、仪器和设备,保障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7.3 人力资源保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核与辐射环境应急处置、监测、救援等专门人才。县核与辐射应急办加强专家咨询组的管理,确保在发生核与辐射事故后,专家能迅速到位,为应急指挥和决策提供服务。各级政府要28、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核与辐射事故的素质和能力。逐步形成有省、市、县及相关企业组成的核与辐射环境应急网络。7.4 应急监测保障根据核与辐射事故的特点,配备各类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的仪器设备和防护用品。日常维护保养由各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7.5 医疗卫生保障县卫生局负责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医疗卫生保障,根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因素,建立核与辐射事故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7.6 治安保障县公安局负责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的治安保障,根据事件严重程度,调集警力,在应急救援现场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必要时协助疏散受灾群29、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设施加强警卫。7.7宣传、培训与演练7.7.1 宣传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协调核与辐射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做好辐射安全的政策法规、辐射知识和辐射防护基本常识、公众自救避险措施和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核与辐射事故的能力。7.7.2 培训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监测等专业人才。7.7.3 预案演练县核与辐射应急办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负责定期组织县核与辐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实战演练,锻炼队伍、完善预案,提高防30、范和处置核与辐射事故技能,增强实战能力。8附则8.1 名词术语定义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以及铀(钍)矿冶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使环境受到辐射污染。放射性物质:是指发生某种放射性衰变的物质的通称,包括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源。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等装置。辐射工作单位:是指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运输、贮存等活动单位的总称。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是指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核与辐射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8.2预案的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X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XX年1月20日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500万份文档
500万份文档 免费下载
10万资源包
10万资源包 一键下载
4万份资料
4万份资料 打包下载
24小时客服
24小时客服 会员专属
开通 VIP
升级会员
  • 周热门排行

  • 月热门排行

  • 季热门排行

  1.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2.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3. 陕西化学工业公司招聘管理与职业发展管理手册30页.doc
  4. 动火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5. 高处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6. 广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表格(24页).pdf
  7. 建筑工程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25页).doc
  8. 2020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3.0(143页).pdf
  9.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10.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1.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2. 工程变形测量之基坑监测培训课件(155页).ppt
  13. 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操作指引方案.pdf
  14. 新规下的户型增值秘籍.ppt(22页)
  15. 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操指南(5页).pdf
  16.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3页).doc
  17. 规划兰园西路道路工程环境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89页).pdf
  18. 屋面圆弧形穹顶结构高支模施工方案(40米)(47页).doc
  19.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20. 重庆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报告(64页).doc
  21. 厂区至矿区管网蒸汽管道系统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5页).doc
  22. 超高纯氦气厂建设项目办公楼、变电站、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门卫、厂房、仓库、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40页).doc
  1.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2. 2024大楼室内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393页).docx
  3. 苏州水秀天地商业项目购物中心100%室内设计方案(158页).pptx
  4.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5.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6.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7.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8.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9.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0.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
  11. 川主寺城镇风貌整治景观规划设计方案(60页).pdf
  12. 建筑工程三级安全教育内容(24页).doc
  13. 新疆风电十三间房二期工程49.5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239页).pdf
  14.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5. 四川凉山攀西灵山国际度假区小镇活力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建议书(33页).pdf
  16.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7. 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漆施工方案(45页).doc
  18.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9. 地铁深基坑及钢筋笼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98页】.doc
  20. 住宅定价策略及价格表制定培训课件.ppt
  21. 西安名京九合院商业项目招商手册(28页).pdf
  22. 2010-2030年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32页).doc
  1.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8页).doc
  2. 赣州无动力亲子乐园景观设计方案(111页).pdf
  3. 2016泰安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示范案例(165页).pdf
  4.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5. 龙山县里耶文化生态景区里耶古城片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2015奇创.pdf
  6.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图集(78页).pdf
  7. 850亩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4页).doc
  8.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9. 城市更新项目地价公式测算表.xlsx
  10. 房地产项目规划前期投资收益测算模板带公式.xls
  11. 存储器基地项目及配套设施建筑工程临时用水施工方案(40页).docx
  12. 铁路客运枢纽项目站前框构中桥工程路基注浆加固专项施工方案(19页).doc
  13.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14. 装配式结构工业厂房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及装饰工程施工方案(83页).doc
  15.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16.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17.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8. 新建贵广铁路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监理实施细则(126页).doc
  19. 消防火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12页).doc
  20.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21. 崖城站悬臂式挡墙施工方案(92页).doc
  2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