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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级公路项目填方路基加筋土挡土墙坡面排水施工方案3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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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施工
上传人:职z****i 编号:1001647 2024-09-04 338页 2.08MB
1、高等级公路项目填方路基、加筋土挡土墙坡面排水施工方案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制单位: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二XX年X月目录xx工程1施工方案1第一章 总则18第1节 通则18101.01 范围182.凡在本规范中使用的下列名词,其含义为:181.国家标准、协会标准与行业标准192.计量支付单位191.一般要求202.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211.一般要求212.重量223.面积224.结构物235.土方236.运输车辆体积237.重量与体积换算238.沥青和水泥249.成套的结构单元2410.标准制品项目24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2、的规定缴纳工商统一税。25101.10 各支付项的范围25第2节 工程管理251.开工报告262.工程报告单263.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261.严禁承包人转包和违规分包的工程行为。271.质量要求292.搬运与贮存303.取样与试验30102.09 关于工程附近建筑和财产的保护311.一般要求332.安全员333.安全标志344.事故报告345.炸药的使用35第3节 临时工程设施351.供电362.电信设备363.供水364.污水与垃圾处理361.一般要求372.临时道路、桥涵37第4节 承包人驻地建设382.驻地由承包人自行选址,但应服从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381.承包人应按施工组织设3、计合理布置生产、生活设施。381.工地医疗392.防火391.车间与工作场地392.仓库、贮料场及拌和场39第5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39本节内容为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39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402.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03698)433.耐久性45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45二灰混合料的抗压强度标准48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48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484.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492.石拱桥的拱架卸落时间应符合下列要4、求:491.预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502.拱上结构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507.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 04294)518.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52第二章 路基54第1节 通则54201.01 范围542.排水工程包括:坡面排水施工及其有关作业。542.混凝土、水泥砂浆553.钢筋554.模板、支架555.石料556.沥青材料557.垫层材料558.反滤层551.路基土石方工程一般要求562.排水工程一般要求583.防护工程一般要求58第2节 场地清理59202.01 范围591.清理场地602.拆除与挖掘60第3节 挖方路基611.土方开挖615、2.石方开挖623.非适用材料的处理624.弃方的处理635.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开挖636.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631.基本要求642.检查项目及标准643.外观鉴定64第4节 填方路基655.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表204-1要求。662.填方试验路段671.一般要求672.零填挖路基673.填土路堤684.填石路堤695.高填方路堤696.路基填、挖交界(纵、横)地段路堤填方697.粉煤灰路堤708.结构物处的回填719.排水711.基本要求722.检查项目723.外观鉴定72第5节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73205.01 范围732.材料743.施工要求76205.04河、塘、湖6、海地区路基施工817.膨胀土地区路基压实标准,应符合表203-1的要求。831.基本要求842.检查项目85205.11 计量与支付87第6节 路基整修87206.01 范围879.路基整修完毕后,堆于路基范围内的废弃土料应予清除。88第7节 坡面排水881.边沟施工要求892.截水沟施工要求893.排水沟施工要求904.跌水与急流槽施工要求905.拦水缘石施工要求906.路基盲沟901.各种排水沟912.跌水与急流槽923.盲沟924.排水管93第8节 护坡、护面墙931.一般要求932.石砌体的工艺要求943.预制空心砖网格护坡及各式砌体护坡944.浆砌片(块)石护面墙的修筑945.混凝7、土护面墙的浇筑应符合图纸及本规范第410节有关要求。951.浆砌片石护坡、护面墙952.预制空心砖网格护坡及各式砌体护坡96第9节 挡土墙961.浆砌片(块)石挡土墙971.基本要求982.检查项目983.外观鉴定98第10节 锚杆挡土墙(本节不适用)99第11节 加筋土挡土墙991.钢筋及水泥混凝土992.片石993.填料994.筋带995.沥青木板、沥青毡1001.一般规定1002.基础施工1013.安装墙面板1014.铺设筋带1025.填筑与辗压1026.墙面封顶1021.基本要求1032.检查项目1033.外观鉴定104第12节 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本节不适用)104第13节 预8、应力锚索边坡加固(本节不适用)104第14节 抗滑桩(本节不适用)104第15节 河道防护1049.干砌片石表面砌缝的宽度不应超过25。10511.铺砌边缘应顺直、整齐、牢固。1051.河床铺砌及顺坝、丁坝1052.外观鉴定106第三章 路面106第1节 通则106301.01 范围1061.土1062.水1073.水泥1074.石灰1075.沥青1083.合格的集料应分等级堆放在硬化、无污染场地上。109第2节 垫层109302.01 范围1091.碎石1102.砂砾1103.煤渣和矿渣1103.承包人应采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垫层材料的摊铺。1108.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9、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1101.基本要求1112.检查项目1113.外观鉴定111第3节 石灰稳定土底基层(本节不适用)111第4节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111304.01 范围1121.水泥1122.稳定土1123.水1124.石灰1122.试验1131.拌和与运输1142.摊铺和整形1143.碾压1144.接缝和“调头”的处理1145.养生1156.气候条件1157.取样和试验1151.基本要求1152.检查项目1153.外观鉴定117第5节 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本节不适用)117第6节 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117306.01 范围1171.级配碎石1172.级配砾石11810、1.级配碎(砾)石混合料应在料场集中拌和。1196.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1191.基本要求1202.检查项目1203.外观鉴定120第7节 透层、粘层和封层1201.透层1212.粘层1213.封层1214.封层集料及吸附沥青用集料1211.准备工作1212.气候条件1213.喷洒温度1224.沥青用量1225喷洒1226.养护122第8节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123308.01 范围1231.粗集料1232.细集料1253.填料1254.沥青1261.沥青混合料面层一般采用双层或三层式结构。1271.施工设备1282.沥青混合料的拌和1293.沥青混合料的运送111、294.沥青混合料的摊铺1305.沥青混合料的压实1306.气候条件1307.取样和试验1301.基本要求1312.检查项目1313.外观鉴定131第9节 沥青表面处治132309.01 范围1321.集料1322.沥青1331.一般规定1332.施工设备1333.表面准备1334.洒布1335.碾压1346.交通管理1347.养护1341.基要要求1342.检查项目1353.外观鉴定135(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135第10节 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136310.01 范围1361.基质沥青1362.改性剂1363.集料与填料1361.改性沥青的试验1372.改性沥青的贮存13712、1.改性沥青混合料1372.改性沥青混合料生产与运输1393.改性沥青混合料摊铺1394.改性沥青混合料压实139310.05 质量检验1391.基本要求1392.检查项目139(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139第11节 水泥混凝土面板140311.01 范围1401.水泥1402.粗集料1403.细集料1424.掺合料1445.外加剂1456.水1457.钢筋1458.接缝材料1459.其他材料1461.滑模摊铺的机械设备1512.滑模摊铺准备1513.混凝土布料1516.滑模摊铺结束后,必须及时做下述工作:152311.06 模板及其架设与拆除1521.模板技术要求1521.三辊轴机13、组的设备1532.三辊轴机组铺筑153311.08 轨道摊铺机铺筑1541.轨道摊铺设备1542.轨道摊铺机铺筑、振实及整平1542.摊铺、振实与整平155311.10 接缝施工1561.纵缝施工1563.横向缩缝施工1574.胀缝设置与施工1577.填缝157311.11 混凝土路面养生1581.一般规定1582.雨天施工1583.刮风天施工1584.热天施工1585.冬季施工1591.基本要求1612.检查项目1613.外观鉴定162311.16 计量与支付162第12节 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163312.01 范围1635.混凝土预制块加固土路肩1636.现浇混14、凝土加固土路肩1647.路缘石(混凝土预制)1641.基本要求1642.检查项目1643.外观鉴定164(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165第13节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165313.01 范围165(2)铸铁管应符合图纸要求及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166(1)PVC-U排水管166(2)铸铁排水管166(3)混凝土排水管167(3)渗沟沟底纵坡应符合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167(3)施工中注意拉水带不得占用硬路肩的有效宽度。168(1)基本要求168(2)检查项目169(3)外观鉴定169(1)基本要求169(2)检查项目169(3)外观鉴定169(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15、)169第四章 桥梁、涵洞170第1节 通则170401.01 范围1702.特殊结构物的施工,必须同时符合相应的有关规范。1701.核对图纸和补充调查1702.平整场地1703.复测1704.编制施工方案1705.预制场地1706.图纸1718.安全技术措施1711.线形1712.外观要求1723.桥梁总体质量1722.荷载试验由业主委托有资格的科研或设计单位承担。173401.05 地质情况变化时的处理173第2节 模板、拱架和支架174402.01 范围1741.木材1742.钢材1743.内拉杆或隔块1743.验算模板、支架及拱架的刚度时,其变形应符合下列规定值:175402.05 模16、板、拱架和支架的拆卸1772.由于拆模不当而引起混凝土损坏,其修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77(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179第3节 钢筋179403.01 范围1791.一般要求1792.检验证明1803.识别标志1801.一般要求1802.钢筋试验1811.钢筋的保护及储存1812.钢筋整直1813.钢筋的截断及弯曲1814.安设、支承及固定钢筋1825.钢筋的代用1821.一般要求1832.焊接接头1833.绑扎搭接接头1854.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简称机械接头)186403.06 钢筋骨架和钢筋网1901.钢筋加工及安装1912.焊接接头的检查和允许偏差1923.钢筋机械接头的检查17、和允许偏差1944.钢筋网及钢筋骨架的检查和允许偏差196(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197第4节 基础挖方及回填197404.01范围1971.一般要求1972.开挖1983.回填1982.基底检验内容:1993.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和基底标高应符合表404-1的要求。199(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200第5节 钻孔灌注桩200405.01 范围2001.施工方法的确定2002.成桩记录2002.水下灌注混凝土(导管灌注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2003.钢筋应符合图纸及本规范第403节要求。201405.05 固孔2023.钻孔泥浆应始终高出孔外水位或地下水位1.01.5m。218、023.钻孔应符合表405-2的允许偏差:2034.钢筋骨架制作和吊放的允许偏差:2056.钻孔灌注桩的检查项目及检查方法见表405-2。2063.由于施工过错而引起的桩长增加,其费用由承包人承包担。2071.计量2072.支付2073.支付细目207第6节 沉桩(本节不适用)207第7节 挖孔灌注桩208407.01 范围2081.一般要求2082.支撑及护壁2093.挖孔2094.灌注混凝土2105.挖孔桩检查项目见表407-2。210(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211第8节 桩的垂直静荷载试验211408.01 范围2111.试验要求2112.试桩212408.03 桩的破坏荷载及19、检验荷载的试验标准212第9节 沉井213409.01 范围2131.施工准备2132.就地制作沉井2143.沉井浮运到位2144.沉井的入土下沉216409.04 沉井的基底检验及处理2171.刚性导管法水下混凝土封底2182.水下压浆混凝土封底(水下压注水泥砂浆于预填的粗骨料内)2193.井孔填充如采用片石混凝土,应符合如下规定。220(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221第10节 结构混凝土工程221410.01 范围2212.混凝土强度等级2211.一般要求2212.细集料222粗砂Mx =3.73.12223.粗集料2241.一般要求2262.水的化学方面要求226410.04 水20、泥2271.水泥标准及规范227410.05 外加剂及混合材料2271.外加剂2272.混合材料2281.一般要求228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2283.特殊要求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231海水环境混凝土部位划分 表410-142344.混凝土的试配2361.集料2372.水泥2371.称量2382.拌和238410.10 混凝土浇筑2401.一般要求2402.泵送混凝土2413.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2414.高强混凝土的浇筑2421.基础及墩、台2422.柱2433.承台2444.在支架上浇筑钢筋混凝凝土梁式桥2445.在拱架上浇筑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拱2446.钢筋混凝土斜腿刚构的浇筑2457.栏21、杆及护栏(防撞墙)2468.预制构件2461.一般要求2472.设备2473.振捣247410.13 片石混凝土和小石子混凝土2481.片石混凝土2482.小石子混凝土2481.施工缝应按图示设置。外加施工缝应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2486.除了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表面修整要求如下:2501.一般要求2512.洒水养生2513.防水纸、塑料布养生2514.蒸汽养生252410.17 炎热气候的混凝土施工2526.喷洒用水及制冰用水应符合第410.03小节的要求。2527.搅拌混凝土时,搅拌时间应较表410-13规定延长50%。2531.一般要求2532.原材料质量2533.原材料称量254422、.混凝土检查2545.结构物的检查256410.20 计量与支付2611.混凝土配制强度(Rp)应按下式计算:262RpR + 1.654262第11节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262411.01 范围2621.预应力系统2622.预制场地2633.质检证书2631.钢材2632.混凝土及水泥浆2643.预应力钢筋管道2644.预应力设备2641.运输2652.存放2653.保护2651.钢丝束制作2662.钢绞线的制作2663.预应力筋的冷拉2664.预应力钢筋的冷拔2661.一般要求2672.波纹管的安装2673.其他材料管道的安装2671.一般要求2682.预应力混凝土梁的悬臂浇筑2683.预应23、力混凝土连续梁在移动模架上浇筑2701.一般要求2702.施工要求2713.张拉步骤2714.记录及报告2731.压浆设备2752.压浆2753.真空吸浆276411.11 质量检验2771.一般要求2772.原材料质量279411.12计量与支付282第12节 预制构件的安装282412.01 范围28211.成垛堆放装配式构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283412.04 先简支后连续(结构)预应力混凝土T梁安装2842.拱肋的安装,可采用少支架或无支架施工方法。285412.07 计量与支付287第13节 砌石工程287413.01 范围2871.石料质量2882.混凝土预制块2883.砂浆2824、84.片石2885.块石2886.粗料石2897.拱石2908.混凝土预制块2901.一般要求2912.砂浆和小石子混凝土2923.片石砌体2924.块石砌体2925.粗料石及混凝土预制块砌体2936.石砌及混凝土预制块砌拱圈2937.用小石子混凝土砌筑片石拱圈2948.拱架2951.水泥砂浆及小石子混凝土的取样和试验2952.检查项目2953.外观鉴定297413.05 计量和支付297第14节 小型钢构件297414.01 范围297(1)技术条件298(2)尺寸、外形、质量及允许偏差298(3)焊条298(5)镀锌钢结构的现场修复应按保护系统1的要求进行。300414.05 计量与支付325、01第15节 桥面铺装301415.01 范围3011.钢筋3012.混凝土3013.沥青混凝土3014.泄水管3015.防水层3011.一般要求3022.混凝土桥面的摊铺3023.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3034.防水层3035.泄水管3031.桥面铺装3032.泄水管304415.05 计量与支付304第16节 桥梁支座304416.01 范围3041.橡胶3052.聚四氟乙烯(PTFE)板3053.钢材3054.聚四氟乙烯板粘结剂3055.润滑剂3061.板式橡胶支座3062.盆式橡胶支座3083.球形支座3091.板式橡胶支座的安装,应注意下列事项:3102.盆式橡胶支座的安装,应注意下列事26、项:3103.球形支座的安装,应注意下列事项:310(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311第17节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311417.01 范围3112检验证书3131.一般要求3132.橡胶伸缩装置3143.模数式伸缩装置3144.填充式材料伸缩装置3151.基本要求3152.外观鉴定316(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316第18节 防水处理316418.01 范围3161.沥青涂刷层3162.沥青油毛毡防水层3173.晾干3174.保护317(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317第19节 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本节不适用)317第20节 盖板涵、箱涵317420.01 范围3171.挖27、基3182.垫层与基础3183.涵洞施工3184.沉降缝3195.防水层319420.04 质量检验3191.基本要求3192.检查项目3193.外观鉴定320420.05 计量与支付320第21节 拱涵(本节不适用)320421.01 范围3201.挖基3212.垫层与基础3213.拱涵施工321421.04 质量检验3211.基本要求3212.检查项目3213.外观鉴定322421.05 计量与支付322第五章 隧道(本章不适用)322第六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322第1节 通则322601.01 范围3221.护栏、护柱、隔离栅3232.道路交通标志3233.道路交通标线323601.028、3 计量与支付323第2节 护栏323602.01 范围3233.波形梁钢护栏产品质量要求3241.混凝土护栏3262.波形梁钢护栏326螺栓直径(mm) 扭矩值(Nm)3281.混凝土护栏328注:H为基础设计厚度3292.波形梁钢护栏329波形梁钢护栏检查项目 表6024330第3节 隔离栅(本节不适用)330第4节 道路交通标志(本节不适用)330第5节 道路交通标线(本节不适用)330第6节 防眩设施(本节不适用)331第7节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331607.01 范围3311.人(手)孔3312.紧急电话平台3323.管道工程3324.接地系统3321.检查项目333229、.外观鉴定334607.05 计量与支付334第8节 收费设施及地下通道(本节不适用)334第七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334第1节 通则334701.01 范围3341.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3352.绿化工作335701.03 计量与支付336第2节 铺设表土(本节不适用)336第3节 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本节不适用)336第4节 种植乔木、灌木、攀缘植物(本节不适用)336第5节 植物养护和管理(本节不适用)336第6节 声屏障(本节不适用)336第7节 环境保护336707.01 范围3361.防水排水3372.冲刷与淤积3373.废料废方的处理3371.保护水质3382.控制扬尘3383.减少30、噪声、废气污染339707.05 保护绿色植被339707.06 土地资源的保护339707.07 现有公用设施的保护340707.08 计量与支付340(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340第一章 总则第1节 通则101.01 范围1.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高等级公路项目及其他公路项目的施工及管理。2.本规范对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均进行一系列的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在每一章节的施工要求中均对质量标准、质量等级、检验内容和方法等提出了要求。如有未写明之处,应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规范规定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1、3.本规范仅为方便起见划分为若干章节,阅读时应将本规范视作一个整体。4.凡本规范或与本规范有关的其他规范及图纸中未规定的细节,或在涉及到任何条款的细节没有明确的规定时,都应认为指的是需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我国公路工程的常规做法。101.02 定义1.本规范中使用的工程名词术语均采用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00287)等标准文件中所列明的词语及其定义。2.凡在本规范中使用的下列名词,其含义为:日历日:日历上所示的每一天。工作日:除了双休日与法定假日以外的每个日历日。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在施工准备阶32、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和合同事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人员。工程或工作、作业:指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地推及的,为本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与维护所需要的劳务(包括管理)、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提供。图纸:由业主在合同文件中列出的、或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变更的、满足设计要求的总体图、标准图、构造图以及表格、资料、说明。施工工艺图:要求承包人提供并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表、施工工艺转化图、应力图表、装配图、安装图、结构骨架图或其他补充图纸或类似资料。变更令: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条款第51条的规定所发出的指令。3.本规范33、的编写,分别按章、节、小节、条、款、项、目序列表达,在规范条文中相互引用时,其表示方式示例如下:300章、400章301节、302节301.01小节、301.02小节301.01-1条、301.01-2条301.01-1(1)款、301.01-1(2)款301.01-1(1)a项、301.01-1(1)b项301.01-1(1)a(a)目、301.01-1(1)a(b)目101.03 缩写词1.国家标准、协会标准与行业标准本规范中采用以下各缩写词来表示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各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标准与规范。 GB、GB/T、GB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ECS 中国工程建设34、标准化协会标准JGJ、JGJ/T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行业标准JT、JT/T、JTJ、JTJ/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1)TB、TB/T、TBJ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行业标准DL、DL/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HG、HG/T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SL、SL/T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YB、YB/T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行业标准JCJ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工业行业标准YD、YD/T、YDJ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行业标准2.计量支付单位计量支付单位应采用如下缩写符号:米(延米) m毫米 微米 m平方米 平方毫米 2立方米 m3千克 吨 t牛(顿) N千牛(顿) kN帕(期卡)35、 Pa千帕(期卡) kPa兆帕(期卡) MPa摄氏度 天 d小时 h分 min秒 s101.04 标准与规范1.在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本规范及本规范引用的其它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要求。2.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业主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新规范,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按业主的决定执行。采用新标准、新规范所增加的费用由业主承担。3.对于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承包人认为改用其他标准或规范,能够保证工程达到更高质量要求时,承包人应在42d前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采用,否则,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本规范。但这种批准,应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36、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4.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a.本规范。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101.05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1.一般要求(1)用于工程施工的一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与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其机械状况应能满足工程要求,并能完成保证质量的作业。(2)施工机械的使用与操作,应不使路基、路面、结构物、邻近的公用设施、财产或其它公路受到损伤、损坏或造成污染。(3)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机械设37、备计划,必须严格执行。若监理工程师发出了变更指令,承包人就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执行。2.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1)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需由某种施工机械来完成,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机械,除非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其他机械。(2)如果承包人要求使用非规范所规定的施工机械,则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申请,对替换使用的施工机械应充分说明和解释作出这一变动的原因。(3)上述书面申请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替换施工机械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丝毫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4)如果替换的机械经试用后,监理工程师判定其作业成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该替换机械,并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令仍使用38、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5)根据工程的实施,承包人在提交进度计划时应附上一份详细的进场施工机械表。表中应包括各种机械的型式、能量大小、功率、产地、出厂日期、数量以及进入工地的日期,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时间内将表列所有施工机械装备运至工地。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承包商不得将施工机械运出工地。101.06 工程量的计量1.一般要求(1)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2)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号和本规范的章节39、编号是一致的。(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指示进行。(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指令。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5)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和保存。(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7)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40、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8)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9)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水泥混凝土、高强度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发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2.重量(1)凡以重量计量或以重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与批准的磅秤上,由称职合格的人员在监理工程师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重。(2)称重计量时应满足以下条件:监理41、工程师在场;称重记录;载有包装材料、支撑装置、垫块、捆束物等重量的说明书在称重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作为称重依据。(3)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搭接、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定位架立钢筋等,则不予计量。钢筋、钢板或型钢应以千克计量,四舍五入,不计小数。钢筋、钢板或型钢由于理论单位重量与实际单位重量的差异而引起材料重量与数量不相匹配的情况,计量时不予考虑。(4)金属材料的重量不得包括施工需要加放或使用的灰浆、楔快、填缝料、垫衬物、油料、接缝料、焊条、涂敷料等的重量。(5)承运按重量计量的材料的货车,应每天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称出空车重量,每辆货车还42、应标示清晰易辩的标记。(6)对有规定标准的项目,例如钢筋、金属线、钢板、型钢、管材等,均有规定的规格、重量、截面尺寸等指标,这类指标应视为通常的重量或尺寸。除非引用规范中的允许偏差值加以控制,否则可用制造商所示的允许偏差。3.面积除非另有规定,计算面积时,其长、宽应按图纸所示尺寸线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计量。对于面积在1m2以下的固定物(如检查井等)不予扣除。4.结构物(1)结构物应按图纸所示净尺寸线,或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修改的尺寸线计量。(2)水泥混凝土的计量应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已完工工程的净尺寸计算,钢筋的体积不扣除,倒角不超过0.15m0.15m时不扣除,体积不超过0.03m3的开孔及开口43、不扣除,面积不超过0.15m0.15m的填角部分也不增加。(3)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如管涵等),除非图纸另有标示,应按平行于该结构物位置的基面或基础的中心方向计量。5.土方(1)土方体积可采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Prismoidal formula)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监理工程师可指示采用似棱体公式。(2)各种不同类别的挖方与填方计量,应以图纸所示界线为限,而且应在批准的横断面图上标明。(3)用于填方的土方量,应按压实后的纵断面高程和路床面为准来计量。承包人报价时,应考虑在挖方或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体积差。(4)在现场钉桩后56d内,承包人应将设计和进场复测的土方横44、断图连同土方的面积与体积计算表,一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所有横断面图,都应标有图题框,其大小由监理工程师指定。一旦横断面图得到最后批准,承包人应交给监理工程师原版图及三份复制图。6.运输车辆体积(1)用体积计量的材料,应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车辆装运,并在运到地点进行计量。(2)用于体积运输的车辆,其车厢的形状和尺寸应使其容量能够容易而准确地测定并应保证精确度。每辆车都应有明显标记。每车所运材料的体积应于事前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相互达成书面协议。(3)所有车辆都应装载成水平容积高度,车辆到达送货点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将其装载物重新整平,对超过定量运送的材料将不予支付。运量达不到定量的车辆,应被45、拒绝或按监理工程师确定减少的体积接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应在货物交付点,随机将一车材料刮平,在刮平后如发现货车运送的材料少于定量时,从前一车起所有运到的材料的计量都按同样比率减为目前的车载量。7.重量与体积换算(1)如承包人提出要求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已规定要用立方米计量的材料可以称重,并将此重量换算为立方米计量。(2)从重量计量换算为体积计量的换算系数应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并应在此种计量方法使用之前征得承包人的同意。8.沥青和水泥(1)沥青和水泥应以千克(kg)计量。(2)如用卡车或其他运输工具装运沥青材料,可以按经过检定的重量或体积计算沥青材料的数量,但要对漏失或泡沫进行校46、正。(3)水泥可以袋作为计量的依据,但一袋的标准应为50kg。散装水泥应称重计量。9.成套的结构单元如规定的计量单位是一成套的结构物或结构单元(实际上就是按“总额”或称“一次支付”计的工程细目),该单元应包括了所有必需的设备、配件和附属物及相关作业。10.标准制品项目(1)如规定采用标准制品(如护栏、钢丝、钢板、轧制型材、管子等),而这类项目又是以标准规格(单位重、截面尺寸等)标示的,则这种标示可以作为计量的标准。(2)除非采用标准制品的允许误差比规范要求的允许误差要求更严格,否则,生产厂确定的制造允许误差将不予认可。101.07 图纸1.业主提供的图纸中的工程数量表内数值,仅供施工作业时参考47、,并不代表支付项目,因此不能作为计量与支付的依据。2.承包人施工时应核对图中标注的构造物尺寸和标高。发现错误时,应立即和监理工程师联系,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尺寸及标高实施。3.合同授予后,监理工程师(业主)可提供进一步的详细图纸或补充图纸,供完成施工工艺图参考。但这并不免除承包人完成施工工艺图和对施工质量负责的任何义务。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图纸使用计划,以保证施工进度不被延误。101.08 工程变更1.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进行工程项目的增减、结构形式的局部更改、结构物位置的变动等工程变更。 (1)业主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工程变更;(2)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遗漏者;(3)施工中48、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工程不变更就不能保证其质量者;(4)施工中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变更不能发挥工程效能者(如涵洞位置、标高等)2.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令后执行。3.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必要时报业主同意。复杂的工程变更,或其变更涉及或影响到主体工程结构的变化,应经由监量工程师会同原设计单位研究解决,重大的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并应按设计文件报批程序进行审批。所有的工程变更均须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令后执行。4.由于工程变更而出现的工程价格、工期等问题,应按合同通用条款第51、52条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49、J07795)的有关规定办理。101.09 税金和保险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缴纳工商统一税。2.在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其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和雇用职工的安全事故保险,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01.10 各支付项的范围1.承包人应得到并接受按合同规定的报酬,作为实施各工程项目(不论是临时的或永久性的)与缺陷修复中需提供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材料、施工机械及其他事务的充分支付。2.除非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各支付细目所报的单价或总额,都应认为是该支付细目全部作业的全部报酬。包括50、所有劳务、材料和设备的提供、运输、安装和维修、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与拆除、责任和义务等费用,均应认为已计入工程量清单标价的各工程细目中。3.工程量清单未列入的细目,其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中,不再另行支付。101.11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2节 工程管理102.01 一般要求1.开工报告(1)总工期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动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51、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d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d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开工报告。2.工程报告单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不同项目和内容的工程报告单供审批,报告单的主要项目为:各种测量、试验、材料检验、各类工程(分工序)检验52、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事故等报告单;或监理工程师指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报告单。3.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1)按合同条款规定,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后的28d内,应根据投标书确定的施工组织规划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编报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计划。其内容应包括详细的施工组织、现场布置、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资源(劳工、机械设备、原材料)供应计划、资金流量计划、质检体系与质保措施、安全体系与安全保证措施等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如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计划不符合要求,应退回承包人修改完善,至符合要求为止。(2)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应采用关键线路法(CPM)或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其他方法。所提交的逻辑网络图53、时标网络图、进度计划横道线图中的一切主要活动应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一致。关键线路和与里程桩的相关联系必须清楚地标明。年度、月度的任务(工程量和价值)、资源需求及累计进度必须标注清楚。提交计划时,应将制订依据、逻辑说明、资金流量、资源提供柱状图表以及使用的输入数据的副本等一并提交。(3)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总体计划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与要求,及时提交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如果这些计划引起总体计划的必要调整和变动时,承包人应连同修订的总体计划一并提交。修订的总体计划应保证合同规定的总工期不变。(4)施工方案包括形象进度图(柱状图表)和资金流量表,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54、应予以修改。即:a.承包人改变了方案的逻辑线路或改变了其建议的施工程序。b.施工期无任何理由产生延误c.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严重不符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修改时。(5)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计划承包人应根据总体施工计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各分部工程的施工计划和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并在该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14d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若需要调整或修改时,应再次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如承包人未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立即纠正,或令其暂时停工。(6)编制总体施工方案使用的全套软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拷贝,55、以供执行合同时使用。编制施工方案柱状图表、资金流转表以及提供软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即应被认为是包括在合同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7)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确保投入及时到位,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条款督促其实施。102.02 分包、转包、劳务、人员培训1.严禁承包人转包和违规分包的工程行为。2.承包人应加强合同允许的分包工程的管理。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承担相应工程的资质,并持有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发的分包许可证。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允许的劳务合作的管理。劳务人员应持有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发的劳务人员上岗证并加入承包人施工队伍班组从事施工,由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直接发56、放工资。4.承包人应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包括劳务人员)的岗位和工序教育,加强质量、安全知识的岗位培训,做到人人懂质量、人人抓安全、科学管理、文明施工。102.03 施工测量、设计及放样1.承包人应检查工程原测设的所有永久性标桩,并将遗失的标桩在接管工地14d之内通知监理工程师,然后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工程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d之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上述测量标志经检查批准后,承包人应自费进行施工测量设计和补充测量,并在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工地正确放样。2.经过复测,对持有异议的原地面标高,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出有误的标高和相应的修正标高表。在监理工程师确定正确标高之前,对有57、争议的标高的原有地面不得扰动。3.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应将施工中所有的标桩,包括转角桩、中桩、桥涵结构物和隧道的起终点、控制点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对放样和检验有用的标桩等,进行加固保护,并对水准点、三角网点等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承包人应对永久性测量标志进行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完整地交监理工程师。4.承包人应根据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全部的测量标记资料,所有测量标记应涂上油漆,其颜色要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易于辨别。所有标桩保护和迁移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施工而引起的标桩变动所发生的费用业主将不予以支付。5.承包人应按照上述测量标志资料自费完成全部恢复定线、施工测量设计和施工放样。承包58、人应对施工测量、设计和施工放样工作的质量负责到底。6.承包人要求得到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量资料时,应在3d前通知监理工程师。7.合同执行期间,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提供所需要的辅助测量员、司仪员和助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8.各合同段衔接处的测量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统一协调下由相邻两合同段的承包人共同进行,将测量结果协调统一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102.04 施工工艺图1.承包人应根据业主提供的图纸进行定线测量并编绘施工工艺图,以适应工程管理需要,并将施工工艺图的一般要求,作为合同图纸部分的补充,送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2.所有施工工艺图都应与规范的规定、业主提供的图纸所标明的路线、纵59、坡、断面、尺寸和材料要求保持一致。3.永久性工程的施工工艺图应包括:由于施工需由承包人提供的补充设计,如细部布置图、装配详图、安装图、设备表和规范中专门规定必须在某一工程项目施工前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其他资料。4.承包人应提供模板设计并为水泥混凝土和各种结构的特殊要求而使用的木笼、围堰、脚手架、临时支承系统、拱架模板以及施工用的临建工程的施工工艺图。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木笼、围堰、脚手架、施工装配图、便桥结构施工工艺图,应由专业工程师设计,并有其签字和盖章。5.承包人应在相关工程开工前不少于28d,将此工程的施工工艺图报监理工程师审批,以保证按时施工。6.施工工艺图应符合A3的标准尺寸。每张图和60、计算表都应标有项目编号、名称及其他注解。承包人至少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3套图纸,其中一套用于修改或加必要的注解后,退还承包人。同样程序也适用于此后的提交手续。7.提供施工工艺图所需费用,应在图纸所属具体项目的合同价格之中,不再另行支付。102.05 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1.承包人开工前,必须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的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纳收集,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不得复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2.承包人应通过组织试验路、试验61、工程、总结施工工艺,指导规模生产。分项工程施工实行现场标示牌管理,标示牌上注明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负责人姓名等。3.承包人应按规定随时将对材料及工程质量的检验与试验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还应采用质量动态管理方法,随时将检测结果、取样地点、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员姓名、试验结果,及合格与否的评定意见输入计算机,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库,并将各项试验结果逐日绘制成工程质量指标管理图,同时随施工的进展分阶段绘制施工质量直方图和正态分布曲线,送监理工程师审查。4.当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后,承包人应在7d内提供工程各部分的书面施工方法和说明及有关特殊工程施工工艺图。若7d内没有提62、供,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条款第40条可以责令承包人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直到承包人圆满提供上述文件为止。5.本条款内提供施工方法和说明的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永久性工程项目之内,业主不再另行支付。102.06 材料1.质量要求(1)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含半成品、成品),都必须是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合格材料,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在材料的订购或自采加工之前,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必要时应附有材料的样品及其材质和使用的有关说明。(2)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均应按规定进行抽检、试验,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3)凡本规范未涉及而工程又需要的某些材料应符合监理工程师指示的质量要求。63、(4)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采用任何替代材料。(5)监理工程师对料源送检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材料都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材料。(6)任何作业凡使用了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不论该工程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均应由承包人自费拆除并重建。2.搬运与贮存(1)各类材料的搬运方式,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环境不受污染。集料的车辆运送应防止运送途中集料漏失和离析。(2)材料堆存以前,承包人应清理、整平、硬化、围砌全部堆存场地。(3)材料采用分类堆放的贮存方式,石灰、粉煤灰等粉质材料应有遮盖。应保证其质量的完好并适应工程进度的要求,同时应不污染环境,又便于检查。(4)64、除非监理工程师准许,材料不应贮存于公路用地范围内。3.取样与试验(1)材料的取样与试验频率应符合本规范中各章节的规定。所有取样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2)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进行,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3)试样取用的材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有关工程项目的单价内。(4)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支付。102.07 进度照片与录像1.承包人应(间隔不多于1个月)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表明时间和工程进度记录的彩色照片副本两份,并附有详细文字说明和足够的数据和记录,以表明工程的确切位置和进度。彩色照片的尺寸应征65、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关键性的施工程序承包人应用摄像机拍制录像。2.承包人应提供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相册,以供贴片之用,这些彩照及承包人拍摄的录像带应是业主的财产。3.承包人提供的工程彩照和相册以及录像带的费用应包含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之内,由承包人支付,业主不再另行支付。102.08 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1.承包人应自费保管工程进度、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的记录(包括资料、设备的来源),以备需要评定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时查阅。2.当分部工程完成时,承包人须按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将上述原始记录、施工记录、进度照片、录像等资料编订成册、并复印2份,提交监理工程师。其中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各保66、存一份,原始资料由承包人保存。3.当工程接近完成时,承包人须按交通部19951081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编制交工验收所需的竣工文件6套,包括竣工图表,设计、施工文件两部分。该文件应在交工验收前56d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102.09 关于工程附近建筑和财产的保护1.业主负责对公路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的建筑物及其它的设施的拆迁工作。但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仍应向有关部门调查公路用地范围内现有地上和地下公共设施的现状,并进行适当的测量。2.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附近不需拆迁的建筑物、地上或地下的管线设施、水力设施、道路、铁路、河道、树木、光缆及通讯等其它财产免遭损67、坏,否则,造成损失责任由承包人自负。3.若在施工期间新发现需拆迁的结构物或地下管线,承包人应及时探明具体位置和现状并查明该设施的所有者或产权管理部门,同时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办理。4.承包人在靠近上述某个公用设施处进行开挖、拆除作业时,应事先通知当地有关产权管理部门,并应在产权部门的代表在场时进行作业。5.在挖方及拆除作业时,承包人应采取支撑或防护等措施,避免损坏附近建筑物、影响财产的安全。6.如果由于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施工造成上述建筑物或设施的损坏,或产生不良影响,承包人应自费负责赔偿或修复。102.10 线外工程由于工程施工,破坏了沿线的原有道路、公共设施、排灌系统及68、其它设施。对受干扰或被破坏工程和设施的重建、改建或移位,以及未包含在本合同或责任范围内的工程,均被列为线外工程。在合同执行期间,业主如委托当地政府部门或其它人员进行线外工程施工,这些当地部门或人员应被认为是合同通用条款所述的“其他承包人”,除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外,承包人应通过监理工程师联络与线外工程施工的其他承包人在工程计划、施工程序、施工现场的占用等方面进行协调,以确保尽量减少各方面的互相干扰。承包人上述合作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102.11 环境保护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及本规范第707节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69、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业主避免由于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2.承包人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3.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为此,承包人应使施工场地砂石化或保持经常洒水,使得施工场地旁的农田作物绿叶无扬尘污染。4.沥青混凝料应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搅拌场站必须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m以外的下风向处,且不能采用开敞式或半封闭式沥青熬化作业。5.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70、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当施工工地距居民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承包人不得在夜间安排噪声很大(55dB以上)的机械施工。6.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时处理,运至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充置,应注意避免阻塞河流或泄洪系统和污染水源,并防止汛期淹没农田或村庄。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则必须设法防止散失。7.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88)环保标准后,才能排放到河流或沟溪中。承包人不得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道、或灌溉系统中。承包人的排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道中的悬浮物,或造成河71、道冲刷、水流污染。8.保护农田排灌系统。当路线经过农田灌溉区域时,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以保证不影响或中断农田的排灌作业。修建的临时设施应保证施工不影响当地农田的高峰排灌作业。在软土地区施工时,应注意路堤沉降对水源和排灌系统的影响。承包人应根据路线经过水田地区的情况,拟定需采取措施,确定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对他所采取的临时措施承担全部责任,由于措施不力,给当地农民造成损失,承包人应负责予以赔偿。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漏失等原因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应自负后果。102.12 交通流计72、划和控制1.承包人在安排和组织施工时,应注意尽量减少各种车辆之间与施工现场的干扰。为此,承包人应适当地考虑便道的位置和通行能力。2.已有的各种道路应该向施工车辆开放。按照计划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可以设置支线。在需要调节交通流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向公共交通开放本工程的一部分,并且应该设置适当的照明、警告信号和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还应该采取预防措施以保护本工程和公众的安全。3.当工程施工可能会对道路交通产生干扰时,承包人应设置必要的路障、警告信号等。4.承包人在收到开工令之后的49d以内应制定一份详细的交通流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这个计划应说明现有各种等级道路和河流的交通流量和通行能力73、;临时道路、桥梁和码头的修建计划;对现有道路、河流和临时道路、码头构成的交通网的通行能力和流量分析;施工材料的运输量和运输计划以及防止交通堵塞的措施。交通流计划应避免在运输高峰期间进行本项目的高峰运输。5.交通流计划应考虑充分利用当地河道的特点,尽可能多地安排水路运输。在通航水域中施工,承包人应设置导航和通航标志。6.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照交通流计划安排本项目运输,并在必要时请求监理工程师召集有当地交通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讨论和修改本计划。承包人使用当地的交通设施时,应按规定交纳过路、过桥费。7.承包人编制交通流计划及采取相应措施等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102.74、13 安全保护与事故报告1.一般要求承包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在公路工程实施全过程中还应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及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及有关指导安全、健康与环保卫生方面的法规和规范。并应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和监理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2.安全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现场常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该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做安全工作的资格,且熟悉所施工的工作类型。其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和个人检查,查看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驻地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75、安全员的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3.安全标志(1)承包人应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并维修必要的标志牌,以为其雇员和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2)标志牌应包括:a.警告与危险标志;b.安全与控制标志;c.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3)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4.事故报告(1)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或人身、财产安全、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事故时,承包人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2)质量或安全事故发生后,承包人(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76、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和报告制度应按照交通部交公路发199990号文附件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a.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2d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b.一般质量事故:承包人应在3d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c.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在2h内速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同时报告省级质量监督站和部质监站,并在12d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3)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a.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77、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e.事故报告单位。(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接方式反映现场原状。(5)监理工程师视察了事故现场,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在上报事故报告,查明事故原因、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之后的7d之内,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复工报告,请求78、批准复工。若事故原因迟迟未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尚未消除时,承包人不得复工。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并采取补救措施为止。上述事故的责任和费用按照合同条款处理。5.炸药的使用(1)进行爆破作业时,承包人应使用标准的爆炸警告信号(此种信号应事先取得书面批准),并应对人员、本工程及所有财产采取一切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对爆破引起的任何人身伤亡和造成的工程或财产的任何损害单方面负责。(2)炸药库的位置与设计、炸药运输方法、炸药的管理使用以及防止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等,都应符合国家的法定规章。6.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因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等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102.79、14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3节 临时工程设施103.01 一般要求1.临时工程与设施应包括为实施永久性工程所必需的各项相关的临时性工作,如:临时道路、桥涵的修建与维护:临时电力、电讯线路的架设与维护;临时供水、排污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以及其他相关的临时设施等。承包人应按不同的类型和需要,对临时工程与设施进行设计。2.承包人在进行临时工程与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时,应遵守当地运输管理、公安、供电、电信、供水、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按本节提供的全部临时工程与设施的费用,应被认为已包括了有关永久工程中所需要的所有临时工程与设施的全部费用。4.承包人应将临时80、工程的设计与说明书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的详细图纸,在开工前至少21d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在现场开始进行任何临时工程的施工。5.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临时工程和设计图纸后的7d内完成审批并通知承包人,这种批准是对于该项临时工程与设施开工的书面同意。6.各项临时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取得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及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并取得书面协议。监理工程师将据此作为审批开工的条件。7.除非另有协议,当永久性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移去、拆除和处理好全部临时工程与设施,并将临时工程所占用的区域进行清理或恢复原貌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103.02 临时设施1.供电(1)承包81、人应对本工程的实施与维修所需全部电力的供应与分配做出配置。此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以保证电网停电时能继续进行施工。承包人应负责安装、连接、操作、维修、燃料供应等,直至交工证书签发之日止。(2)承包人应将拟议的发电与配电系统的说明与图纸,报监理工程师批准。(3)承包人的电力安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电力标准,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他标准。(4)承包人应在业主的协助下负责就建立临时电力系统同当地政府和电力部门联系并取得批准。承包人应负担此项修建、安装和维修的费用,并向供电管理部门缴纳有关费用。(5)本工程交工时,承包人应将所安装的发电与配电系统全部拆除,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82、者除外。2.电信设备承包人应在业主协助下负责就建立临时电信系统同当地政府和电信部门联系,并取得批准。承包人应负担此项修建、连接、安装和维修费用,并给有关管理部门缴纳有关电信费用。本工程交工时,承包人应拆除临时电信的所有设施,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3.供水(1)承包人在实施和维修本工程期间,应负责提供、安装和保养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并保证施工用水要求和按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持续不断地供水。(2)承包人应将拟议的供水系统的说明与图纸,报监理工程师批准。(3)本工程交工时,承包人应将临时供水系统全部拆除,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4.污水与垃圾处理(1)承包人应负责安装、维修和管83、理监时排污系统,用以排放全部施工和生活污水和废水。(2)排污系统的设置说明及图纸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时还应获得当地政府的水利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认可。其设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且不妨碍当地排水和灌溉作业。(3)承包人应收集和处理所有工作区域的垃圾,直到工程交工为止。(4)承包人应提供工地污水处理与清洁工作所需的全部设备和劳力。(5)工程交工时,承包人应将其排污设施全部拆除,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103.03 临时道路、桥涵1.一般要求(1)承包人应将拟修建的临时道路和桥涵的详细设计与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2)修建的临时工程应包含设置标志、护栏、警告装置以及其他工程安全设施。84、临时道路、桥涵的标准,应不低于现有道路、桥涵的标准,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临时道路、桥涵的宽度应不小于现有的道路、桥涵的宽度。2.临时道路、桥涵(1)本工程的施工与现有的道路、桥涵发生冲突和干扰之处,承包人都要在本工程施工之前完成改道施工或修建临时道路。临时道路应满足现有交通量的要求,路面宽度应不小于现有道路的宽度,且应加铺沥青面层。(2)如果承包人利用现有的乡村道路作为临时道路,应将该乡村道路进行修整、加宽、加固及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行。(3)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配备人员对临时道路进行养护,以保证临时道路和结构物的正常通行。(4)工程结束时,除监理工程师另有85、批准外,应将临时道路和结构物做一次全面维修保养,恢复原有的交通标志。凡因施工需要而临时增加的设施均应拆除,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103.04 临时用地1.临时用地范围包括承包人办公和生活用地、仓库与料场、预制场地、借土场、工地试验室及临时道路用地、临时堆土场等,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规定制定临时工程用地计划表报监理工程师转报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批准。2.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未经审批的占地和超过批准占地使用时间的占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103.05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4节 承包人驻地建设104.01 一般要求1.承包人86、应建立施工与管理所需的办公室、住房、医疗卫生、车间、工作场地、仓库与贮料场及消防设施。2.驻地由承包人自行选址,但应服从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3.驻地建设的总平面布置包括防护、围墙、临时便道和安全、防火安排,应经监理工程师事先批准。4.驻地建设的管理与维护,应满足科学管理、文明施工的要求。工程交工之后,承包人应自费将驻地恢复原貌,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但交工时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104.02 办公室、住房及生活区1.承包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布置生产、生活设施。2.承包人应在其中心驻地区域内,建造现场办公室和供所有人员的住房和生活区。3.承包人应配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现场办公设备( 包括微机联87、网所需的机型及软件)、测量仪器、试验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4.承包人应绿化、美化生产、生活营地。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处理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防止污染环境。104.03 工地试验室1.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在其驻地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在大桥、隧道工地或独立工点建立工地试验室或流动试验室,负责材料检验与工程质量的控制试验。试验用检测设备应经相应的计量部门或检测机构检定合格,并须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校正。试验室用房和试验仪器、设备及一切供应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自费提供。2.工地试验室应能承担各项与工程质量控制有关的检测、试验,还应承担对拟采用的材料进行标准试验及混合料配合比试验等有关的试验。3.承88、包人应委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做试验工作,并负责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4.工地试验室及流动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送交监理工程师批准。5.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4d 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地试验室必须配备的设备、仪器、物品清单及试验室平面布置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6.工程交工后,承包人应将工地试验室与流动试验室的所有设施、设备、器材及其它物资等移走。104.04 医疗卫生与消防设施1.工地医疗(1)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负责为工地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和急救服务。(2)承包人应为工地聘请有行医资格的、在卫生保健与急救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3)承包人配备的医疗设施(包括房间、器械、89、药品、急救车辆等)应取得当地医疗卫生管理部门的批准。(4)承包人应就有关供水、环境卫生、垃圾与污水处理以及工人健康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取得并遵从有关医疗卫生防疫和管理部门的意见。2.防火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设专人负责对工地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104.05 其他建设1.车间与工作场地(1)为了对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施工机械进行养护、检修或改进以及工程材料(如钢筋、钢板等)的再加工,车间必须要有相适应加工设备。(2)施工机械停放场,应保持整洁和便于工人操作,并保证出入通道畅通。2.仓库、贮料场及拌和场仓库区的规模和组成应能为贮存材料、燃料、备件及其他物90、件提供足够的面积,所贮存的材料及备件数量能保证本工程的需求。仓库、贮料场及拌和场应保持整洁,地面应硬化,不同材料应设标志分别堆放,灰粉状材料应遮盖、并应防止有害物质污染和混杂于其他物质之中。104.06 承包人驻地设施的拆迁工程交工时,承包人驻地中的一切建筑物及其固定设备和附件均属承包人财产,承包人应全部拆迁。104.07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5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05.01 范围本节内容为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本规范各章节的相关内容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对本节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强制性执行,并作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强制性标91、准条文。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并指令承包人自费重做。105.0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1.0.5 沥青面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停止施工。雨季施工时必须切实做好路面排水。1.0.6 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沥青,使身体受到损害。4.2.1 道路石油沥青适用于各类沥青面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4.2.1.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铺筑沥青路面时,应采用符92、合本规范附录C表C.1“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规定的沥青。 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表C.1试验项目AH-130AH-110AH-90AH-70AH-50针入度(25,100g,5s ) (0.1mm)1201401001208010060804060延度(5cm/min,15) 不小于(cm)10010010010080软化点(环球法) ()45504151425244544555闪点(COC) 不小于()230含蜡量(蒸馏法) 不大于()3密度(15) (g/cm3)实测记录溶解度(三氯乙烯) 不小于()99.0薄膜加热试验1635h质量损失 不大于()1.31.21.00.893、0.6针入度比 不小于()4548505558延度(25) 不小于(cm)7575755040延度(15) (cm)实测记录4.6.3 粗集料应该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具有足够的强度、耐磨耗性。粗集料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8“沥青面层用粗储料质量技术要求”的规定沥青面层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表C.8指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等级公路石料压碎值 不大于()2830洛杉机磨耗损失 不大于()3040视密度 不小于(t/m3)2.502.45吸水率 不大于()2.03.0对沥青的粘附性 不小于(级)43细长扁平颗粒含量 不大于()1520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 不大()11软石含94、量 不大()55石料磨光值 不小于(BP)42实测注: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时,多孔玄武岩的视密度限度可放宽至2.45t/m3,吸水率可放宽至3%,但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4.6.5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路面表层及各类公路抗滑表层的粗集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8中关于石料磨光值的要求。4.7.2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组成,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11的要求。沥青面层用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表C.11指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等级公路视密度 不小于(t/m3)2.502.45砂当量不小于 ()60504.8.1沥青混合料的填料宜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95、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矿粉要求干燥、洁净,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12的技术要求。沥青面层用矿粉质量技术要求 表C.12指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等级公路视密度 不小于(t/m3)2.52.45含水量 不大于()11粒度范围 0.6mm ()0.15mm ()0.075mm ()10090100751001009010070100外观无团粒结块7.3.4对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沥青路面的上面层和中面层的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通过车辙试验机对抗车辙能力进行检验。在温度60、轮压0.7MPa条件下进行车辙试验的动稳定度,对高速公路应不小于800次/mm,以一级公路应96、不小于600次/mm。7.6.7当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施工气温低于10、其他等级公路施工气温低于5时,不宜摊铺热拌沥青混料。7.7.1沥青混合料的分层压实厚度不得大于10cm。7.9.1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表南温底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11.4.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各种施工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其项目与频度应不少于本规范附录E表E.1的规定。施工过程中材料质量检查的内容与要求 表E.1材料检查项目检查频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等级公路石油沥青针入度每100t一次每100t一次软化点每100t一次必要时延度每100t一次必要时含蜡量必要时必要时 11.4.5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检查的97、内容、频度、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表E.2、表E.3的规定。当检查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追加检测数量,查找原因,并做出处理。 沥青面层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控制标准 表E.2路面类型项目检查频度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单点检验)试验方法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等级公路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矿料级配:与生产设计标准级配的差(方孔筛)0.075mm2.36 mm4.75 mm每台拌和机1次或2次/日267278拌和厂取样,用抽提后的矿料筛分,应至少检查0.075 mm、2.36 mm、4.75 mm、最大集料径及中间粒径等5个筛孔,中间粒径宜为:细、中粒式为9.5 mm;粗粒式为13.2 mm沥青用量(98、油石比)每台拌和机1次或2次/日0.30.5拌和厂取样,离心法抽提(用射线法沥青含量测定仪随时检查)压实度每200 检查1次,1次不少于钻1个孔 马歇尔试验密度的96,试验段钻孔密度的99 马歇尔试验密度的95,试验段钻孔密度的99现场钻孔(或挖坑)试验(用核子密度仪随时检查)施工过程沥青面层外形尺寸的质量控制标准 表E.3路面类型检查项目检查频度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单点检验)试验方法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等级公路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厚度总厚度上面层不少于每2000一点不少于每2000一点-8mm-4mm-8或 -5mm-4mm铺筑时随时插入量取,每日用混合料数量及实铺面积校核,成型后钻孔或挖坑99、检测注:表中厚度检测频度指成型后钻孔(或挖坑)频度;其他等级公路的厚度控制,当设计厚度60mm时,以厚度的百分率控制;60mm时,以绝对值控制。2.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03698)6.3.2 用于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或特重交通路段,以提高高温抗车辙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拌改性沥青混合料,按“沥青混合料车辙试验”方法测定的动稳定度应符合表6.3.2的要求。同时,经改性的沥青混合料的低温性能不得低于未改性的基质沥青混合料的指标。改性沥青混合料高温稳定性技术要求 表6.3.2 气候条件与技术指标气候分区及相应的技术要求七月平均最高气温()30(夏炎热区)3020(夏热区)20(夏凉区)气100、候分区1-11-21-31-42-12-22-32-43-2车辙试验稳定度(次/mm), 不小于(60,0.7MPa)15002000250030001000140017002000800注:表中的“气候分区”采用七月份平均最高气温作为高温气候分区指标,将全国分为30、3020、20三个区。对于交通量特别大,超载车辆特别多的运煤专线、厂矿道路,可以通过提高气候区等级来提高对动稳定度的要求。6.3.3用于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以提高低温抗裂性能为主要目的的改性沥青混合料,按“沥青混合料弯曲试验”方法测定的低温弯曲试验的破坏应变应符合表6.3.3的要求。同时,经改性的沥青混合料的高温性能不得低于未改101、性的基质沥青混合料的指标,其按“沥青混合料车辙试验”方法测定的动稳定度不应低于800次/mm。改性沥青混合料低温抗裂性技术要求 气候条件与技术指标气候分区及相应的技术要求年极端最低气温-37(冬严寒区)-21.5-37.0(冬寒区)-9.0-21.5(冬冷区)-9.0(冬温区)气候分区1-12-11-22-23-21-32-31-42-4弯曲试验破坏应变()不小于(-10,50mm/min)300035002500300035002000250015002000注:表中的气候分区采用年极端最低气温作为低温气候分区指标,将全国分为-9.0、-21.5-9.0、-37-21.5、-37.0四个区。102、6.3.4 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应符合以下两个指标要求,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抗剥落措施:1.采用“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验”方法测定的48d浸水马歇尔稳定度试验残留稳定度不应小于80.2.采用“沥青混合料冻融劈裂试验”方法测定的劈裂强度比不应小于80.3.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滑模施工技术规程(JTJ/T 037.12000) 水泥1.各级交通路面适用的水泥的抗折强度不得低于表5.1.1-1的规定。各级交通路面适用的水泥抗折强度 交 通 等 级特 重重中等、轻 水泥抗折强度(MPa)7.57.06.55.2.1 基本要求3.耐久性(2)路面混凝土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最大水灰比: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103、应大于0.44;二、三级公路不应大于0.48。(3)无抗浆性要求时的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小于300kg/m3,如掺用粉煤灰,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50kg/m3。有抗冰冻性和抗盐冻性要求时的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小于320kg/m3,如掺用粉煤灰,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70kg/m3。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3.1.5 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以上,在有冰冻的地区,并应在第1次重冰冻(-3-5)到来之前半个月到一个月完成。3.1.7 水泥稳定土结构层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6)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气候炎热干燥时,基层混合料可大于12)时进行碾压,直到达到下列104、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要求压实度(最低要求)。基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98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水泥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7水泥稳定细粒土 93底基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水泥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7水泥稳定细粒土 95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水泥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5水泥稳定细粒土 933.3.1 一般规定各级公路用水泥稳定土的7d浸水坑压强度应符合表3.3.1的规定。水泥稳定土的抗压强度标准 公路等级层位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基层(MPa)2.5335底基层(MPa)1.52.01.52.54.1.5 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以上,并应在第一次重冰冻(-3-5)到来之前一个月到一个半105、月完成。多雨地区,应避免在雨季进行石灰土结构层施工。4.1.7 石灰稳定土层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细粒土应尽可能粉碎,土块最大尺寸不应大于15mm.(6)应在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或略小于最佳含水量(12)时进行碾压,直到达到下列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要求压实度:基 层: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 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7石灰稳定细粒土 93底基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7石灰稳定细粒土 95 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5 石灰稳定细粒土 934.3.1 一般规定1.各级公路用石灰稳定土的7d浸水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石灰稳定土的抗压强度标106、准 公路等级层 位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基层(MPa)0.8底基层(MPa)0.50.70.8注:在低塑性土(塑性指数小于7)地区,石灰稳定砂砾土和碎石土的7d浸水抗压强度应大于0.5 MPa(100g平衡锥测液限)。低限用于塑性指数小于7的粘性土,且低限值仅用于二级以下路。高限用于塑性指数大于7的粘性土。5.1.5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宜在春末和夏季组织施工。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以上,并应在第一次重冰冻(-3-5)到来之前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完成。5.1.6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结构层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5)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直到达到下列按重型击试验107、法确定的要求压实度:基 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98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7 稳定细粒土 93底基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7稳定细粒土 95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5稳定细粒土 935.3.1 一般规定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的7d浸水抗压强度应符合表5.3.1的规定.二灰混合料的抗压强度标准 公路等级层 位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基层(MPa)0.60.80.81.1底基层(MPa)0.50.6注:设计累计标准轴次小于12106的高速公路用低限值;设计累计标准轴次大于12106的高速公路用中值;主要行驶重载车辆的高速公路用高限值。对108、于具体一条高速公路,应根据交通状况采用某一强度标准。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6.2.1.3 土方开挖不论开挖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在不影响边坡稳定的情况下采用爆破施工时,应经过设计审批。6.2.9.4 严禁在岩溶漏斗处、暗河口处、贴近桥墩台处弃土。6.3.2 石方需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果有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界距离,然后制定爆破方案。任何爆破方案的制定,必须确保空中缆线、地下管线和施工区边界处建筑109、物的安全。6.3.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6.4.4深挖路堑的边坡应严格按照设计坡度施工。若边坡实际土质与设计勘探的地质资料不符,特别是土质较设计的松散时,应向有关方面提出修改设计的意见,批准后实施。6.4.10土质深挖路暂无论是单边坡或双边坡,均应按照6.2.1.3款的规定开挖,靠近边坡3m以内禁止采用爆破法炸土施工。在距边坡3m以外准备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进行缜密设计,防止炸药量过多,并报请批准。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4.3.4井点降水4.应做好沉降及边坡位移观测,确保水位降低区域内建筑物的安全。6.6.2挖孔时的技术要求110、1.挖孔施工应根据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孔壁支护方案报批,并应经过计算,确保施工安全并满足设计要求。2.孔内遇到岩层须爆破时,应专门设计,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在炮眼附近加强支护。孔深大于5m时,必须采用电雷管引爆。孔内爆破后应先通风排烟15min并经检查无有害气体后,施工人员方可下井继续作业。9.1.2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设计原则2.在计算荷载作用下,对模板、支架及拱架结构按受力程序分别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9.3.4模板安装的技术要求4.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9.5.1拆除期限的原则规定2.石拱桥的拱架卸落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1)浆砌石拱桥,须待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111、,或如设计无要求,则须达到砂浆强度的70。3)当需要进行裸拱卸架时,应对裸拱进行截面强度及稳定性验算,并采取必要的稳定措施。10.1.3钢筋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对桥涵所用的钢筋应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11.1.4混凝土抗压强度应为标准尺寸试件在温度为203及相对温度不低于90的环境中养护28d做抗压试验时所测得的抗压强度值(单位MPa),在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配和质量评定时,取其保证率为95。11.6.1一般要求1.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浇筑。9.浇筑混凝土期间,应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等稳固情况,当发现有松动、112、变形、移位时,应及时处理。12.2.1钢丝、钢绞线和热处理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钢丝、钢绞线和热处理钢筋等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12.3.1预应力筋铺具、夹具和连接器应具有可靠的锚固性能、足够的承载能力和良好的适用性,能保证充分发挥预应力筋的强度,安全地实现预应力张拉作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的要求。12.8.1机具及设备施加预应力所用的机具设备及仪表应由专人使用和管理,并应定期维护和校验。千斤顶与压力表应配套校验,以确定张拉力与压力表之间的关系曲线,校验应在经主管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定期进行。12.8.3张拉应力控制1.预113、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12.11.3水泥浆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具体规定时,应不低于30MPa。13.4.4拱圈合龙及拱上结构砌筑的技术要求1.拱圈封拱合龙时的温度、砂浆强度和封拱方法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符合下列规定:2)分段砌筑的拱圈应待填塞空缝的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后进行,采用刹尖封顶的拱圈应待待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后进行。2.拱上结构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拱上结构在拱架卸架前砌筑时,应待拱圈合龙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30以上后进行。2)当先松架后砌拱上结构时,应待拱圈合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后进行。3)采用分环砌筑的拱圈,应待上环合龙砂114、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后进行。15.1.6大桥、特大桥或重要结构在施工阶段,对结构物的应力、变形值应有针对性的施工监测控制,以保证结构物的强度和稳定。16.2.2劲性骨架浇筑拱圈5.浇筑劲性骨架混凝土拱圈(拱肋)时,应严格控制钢骨架及先期混凝土层的竖、横向变形,其变形值应符合设计要求,相对高差和横向位移就符合检测标准,否则应采取纠正措施。16.7.2大跨径拱的拱上结构,应严格按照设计加载程序进行,使施工过程中的拱轴线与设计拱轴线尽量吻合,如有拱架应先卸除。16.8.5就地浇筑钢筋混凝土拱圈及卸落拱架的过程中,应设专人用仪器配合施工进度随时观测拱圈、拱架、劲性骨架的挠度和横向位移以及墩台的115、变化情况,并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采取措施,必要时可调整加载或卸架程序。16.8.6大跨度拱桥施工过程中,应配合施工进度对拱圈(肋)混凝土、拱肋接头、劲性骨架、吊杆、系杆、钢管混凝土、扣索、转盘、锚碇(梁)等关键受力部位进行应力监测,并与控制计算值相比较,一旦偏差超出设计允许范围,应立即进行调整。19.3.4混凝土主梁2.采用挂篮悬浇主梁时,除应符合梁桥挂篮施工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挂篮的悬臂梁及挂篮全部构件制作后均应进行检验和试拼,合格后再于现场整体组装检验,并按设计荷载及技术要求进行预压,同时测定悬臂梁和挂篮的弹性挠度、调整高程性能及其他技术性能。2)挂篮投计和116、主梁浇筑时应考虑抗风振的刚度要求。19.4.1拉索和锚具的制作1.拉索及其锚具应委托专业单位制作,严格执行国家或部颁的行业标准和规定生产,并应进行检测和验收。21.3.7拱架拆除和拱顶填土的时间应符合下列件:1.拱圈砌筑砂浆或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时,方可拆除拱架,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回填土。2.在拱架未拆除的情况下,拱圈砌筑砂浆或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时,可进行拱顶填土,但在拱圈强度达到设计强度100后,方可拆除拱架。7.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 04294)1.0.4必须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材料试验工作。1.0.5应制定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通风、照明、防117、尘、降温及防水和防止有害气体的工作,并预防塌方事故,保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2.0.1隧道施工前应做好现场调查研究,核对设计文件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4.1.3洞口开挖土石方应遵守下列规定:不得采用深眼大爆破开挖边(仰)坡。5.3.1应严格控制欠挖。当岩层完整、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内不大于0.1)欠挖,使其隆起量不得大于5。拱、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5.4.10当采用全断面开挖或台阶开挖时,应采用导爆管、毫秒雷管起爆周边眼,不得采用火花起爆。5.5.12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后必须待有害气体排出后118、方可进至挖面工作。7.1.1施工支护应配合开挖及时施作,确保施工安全。8.1.1隧道衬砌施工时,其中线、标高、断面尺寸和净空大小均须符合设计要求。8.1.6凡属隐蔽工程,经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作业。8.3.8拱墙背后的空隙必须回填密实。9.1.1采用复合式衬砌的隧道,必须将现场监控量测项目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施工中认真实施。10.1.3 隧道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制定防排水方案。14.1.2施工中应经常观察围岩和地下水的变异情况,量测支护、衬砌的受力情况,注意地形、地貌的变化,防止突然事故的发生。14.5.1在处理塌方前,应详细调查其范围、形状、塌穴的地质构造,查119、明其诱发原因和塌方类型,据此确定处理方案。14.5.2隧道塌方后,应选加固未塌方地段,防止塌穴扩大。14.7.1瓦斯溢出地段,应预先确定瓦斯探测方法,并制定瓦斯稀释措施、防爆措施、紧急救援措施等。14.7.6应加强瓦斯检查制度,在钻眼、装药、放炮前及放炮后四个环节上搞好瓦斯巡回检测工作。8.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2.0.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0.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120、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2.0.3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2.0.4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2.0.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做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3.1.3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3.1.7易燃易爆品仓库、121、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3.1.8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3.3.7民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3.3.8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3.3.9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122、;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3.3.10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3.3.17能产生大量蒸气、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暴型电气设备。3.5.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4.3.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执行。6.1.1高桥、大跨123、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1.4桥涵施工,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6.1.6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时,上述施工应停止作业。6.2.8挖孔、沉管灌注桩基础6.2.8.4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2)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采124、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6.2.8.5 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7.7.1 隧道作业环境标准7.7.1.1 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以下。7.7.1.2 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7.7.1.3 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7.7.1.4 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3。7.7.1.5 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m3以下。7.7.1.6 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3。7.7.1.7 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3。7.7.1.8 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3。7.9.6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125、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8.9.2 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8.11.13 水下爆破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潜水员应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引爆的安全操作技术;(2)根据爆破波及范围,划定危险区,引爆前应派人警戒;(3)雷管在使用前应做测试;在同一起爆点,不得使用不同型号的雷管;(4)炸药包装好后,应由潜水员带下水,不126、得用绳索下放;炸药包布设完毕,潜水员出水,并躲避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引爆;(5)引爆线路的开关应设专人严格管理,未经负责人许可严禁通电;(6)发生“盲炮”时,应在切断电源15min后,再下潜取出。第二章 路基第1节 通则201.01 范围本章为路基工程,其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及路基防护工程的施工及其有关作业。1.路基土石方工程包括:填方路基、挖方路基和特殊路基处理及其有关的作业。2.排水工程包括:坡面排水施工及其有关作业。3.路基防护工程包括:石砌护坡、护面墙、挡土墙、抗滑桩、河道防护及锥坡和其他防扩工程的砌筑,以及其基础开挖与回填的施工作业。201.02 材料1.在公路路基土石127、方挖方中用不小于112.5KW(150匹马力)推土机单齿松动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或用钢楔大锤或用气钻方法开挖的,以及体积大于或等于1m3的孤石为石方,余为土方。其土石方应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确定。2.混凝土、水泥砂浆混凝土、水泥砂浆应符合图纸要求和本规范第410节和第413节的规定。3.钢筋钢筋应符合图纸要求和本规范第403节的规定。4.模板、支架模板、支架应符合图纸要求和本规范第402节的规定。5.石料石砌体所用材料应符合图纸要求及本规范第413节的规定。6.沥青材料(1)沥青涂层按重量由3份“石油沥青30号甲”、7份汽油配制而成。“石油沥青30号甲”须符合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28、21291)的要求,其主要指标见表201-1。“石油沥青30号甲”主要技术指标 表201-1名称规定值针入度(25 ,100g)(0.1mm)2140延度(25) ()3软化点(环球法) ()70(2)沥青油毡应符合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GB 3261989)的要求。(3)沥青麻絮应符合图纸要求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标准。7.垫层材料(1)砂:宜采用洁净的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5,有机质含量不大于1。(2砂砾碎石垫层材料粒径不大于50mm,含泥量不超过5,含砂量不超过40。(3)石灰土应符合图纸要求和本规范第205节的有关规定。8.反滤层(1)材料粒径应满足表201-2的规定。(2)砾砂及粗129、粒反滤层的空率均得小于35。(3)用作反滤层的材料应清洗干净,不允许含有有机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粗砾和卵石应质地坚硬,耐久。9.土工织物:用于防水土工织物应符合图纸及本规范第205节有关要求。反滤材料粒径规定值 表201-2材料名称粒径范围(mm)平均粒径(mm)砂砾0.552.5粗砾152017卵石75100片石150以上201.03一般要求1.路基土石方工程一般要求(1)施工测量a.承包人应在开工之前进行现场恢复和固定路线。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等。b. 承包人应对所有的测量进行记录并整理这些资料。每段测量完成后,测量记录本及成果资料由承包人的测量130、员及其主管技术人员共同签字,送交监理工程师核查。c.在监理工程师核查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测量成果时,承包人应无偿提供设备及辅助人员。d.在监理工程师核准测量成果后,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现场设置路基用地界桩和坡脚、路堑堑顶、截水沟、边沟、护坡道、取土坑、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标明其轮廓,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e.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J 06199)的要求。施工放样还应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的规定。(2)调查与试验a.路基施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文物古迹及各种管线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b.承包人应对图纸所示的挖方、借土场的路堤填料131、取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05193)执行。试验项目如下:(a)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稠度。(b)颗粒大小分析试验。(c)含水量试验。(d)密度试验。(e)相对密度试验。(f)土的击实试验。(g)土的承载比试验(CBR值)。(h)有机质含量及易溶盐含量试验。c.承包人应将调查与试验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备案。如所调查与试验的结果与图纸资料不符时,应提出解决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否则,路基不得施工。d.本规范中集料的粒径均采用ISO 565的R40/3系列中的标准筛孔(方孔筛),水泥混凝土路面用集料粒径仍采用圆孔筛标准。(3)施工期间防水、排水a.在132、路基工程施工期间,为防止工程或附近农田、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受冲刷或造成淤积,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以保持施工场地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b.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施工场地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或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应引起淤积、阻塞和冲刷。c.施工时,不论挖方或填方,均应做到各施工层表面不积水,因此,各施工层应随时保持一定的泄水横坡或纵向排水通道。挖方路基顶面或填方基底含水量过大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降低其含水量。d.承包人的临时排水设施及排水方案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任何因污染、淤积和冲刷遭受的损失,均应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因未设有足够的排水设施,使土方工程遭受损坏时,应由承包人自费加133、以修复。(4)冬季施工在反复冻融地区,当昼夜平均气温连续10d以上在-3以下时,或者昼夜平均温度虽然升到-3以上,但冻土未完全融化时,承包人进行施工应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有关冬季施工的规定执行,并将计划安排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5)雨季施工雨季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可进行雨季施工地段,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有关雨季施工的规定执行,并编制雨季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6)特殊地区路基的施工特殊地区的路基施工应根据不同的特殊土、特殊地段、季节气候等条件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及公路软土地基路134、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 01796)的规定,组织安排施工。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2.排水工程一般要求(1)在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施工方法和施工安排的书面报告,只有在获得监量工程师的批准后,才能开工。(2)承包人应按图纸确定的排水构造物的位置和标高,进行施工放样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准。(3)排水构造物的基槽开挖和回填,应按本规范第204节的有关规定进行。(4)排水构造物的基槽底面均应夯实到图纸规定的压实度。若基槽底面的地质状况与图纸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和加固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进行地基处理。(5)为防止排水构造物的135、基底冲刷,承包人应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若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地形指示增加基底深度,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执行。(6)所有砂浆砌体均应按人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第13章第13.6的有关规定进行勾缝及养护。所有混凝土的养生和表面缺陷修整弥补,应按照本规范第410节的有关规定执行。(7)所有地面以下的隐蔽工程,只有在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之后,才能掩埋。(8)由于承包人未执行上述有关规定而导致排水构造物的损坏和缺陷,应由承包人自费拆除重建。(9)预制构件应符合图纸要求及本规范410节有关规定。3.防护工程一般要求(1)承包人应在防护工程开工前对工程所处位置的原地面进行复测,以核136、实图纸上结构物尺寸、形状和基础标高是否符合实际。复测结果应作详细记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2)所有防护工程及有关作业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还应按照图纸所示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3)有水浸或属风化岩石的边坡,应在土石方施工同时,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及时进行防护工程的施工。(4)防护工程的清量场地就符合图纸和本规范第202节的要求。(5)防护工程的挖基和回填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第404节的要求。(6)砌体的砌筑工艺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第413节的要求;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第410节的要求。(7)除有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允许外,不得在昼夜平均气温低于+5或石料受冻的情况下进137、行浆砌砌体的施工。所有混凝土及石砌体应按公路格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第11章11.8节及第13章13.6节有关规定进行养生。(8)砌体应按图纸要求进行勾缝,如图纸上无规定,则采用M7.5水泥砂浆勾凹缝。砌体勾缝应嵌入砌缝内不小于20mm。201.04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2节 场地清理202.01 范围本节为公路用地范围及借土场范围内施工场地的清理、拆除和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有关作业。202.02 一般要求1.承包人应在施工前确定现场工作界线。并保护所有规定保留和临理工程师指定的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2.场地清理拆除及回填压实后,承包人应重测地面138、标高。并将填挖断面和土石方调配图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3.清理及拆除工作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202.03 施工要求1.清理场地(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00300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堆放在弃土场内。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密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3)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2.拆除与挖掘(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139、旧涵洞、旧路面和其它障碍物等应予以拆除。正在使用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及其它排水结构物,应在对其正常交通和排水做出妥善的安排之后,才能拆除。(2)原有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要求。(3)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它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必须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4)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便于运输,可由承包人分段或分片,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存放;对于废弃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自费妥善处理。(5)承包人应将所有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回填并压实。承包人由于拆除施工造成其它建筑物、设施等的损坏时,应自费140、负责修复或赔偿。202.04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3节 挖方路基203.01 范围本节工作内容为挖方路基施工和边沟、截水沟、排水沟以及改河、改渠、改路等开挖有关作业。203.2 一般要求1.在路基挖方开工前至少28d,承包人应将开挖工程断面图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得开挖。2.所有挖方作业均应符合图纸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的有关规定,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3.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的稳定,不得对邻近的各种结构物及设施产生损坏或干忧,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应由承包人自负。4.在开挖中出现石方时,承包人应测量土石分界线,经监理工程师鉴定认可后,分层进141、行开挖。如果出现零星石方,承包人应在事前量测石方数量,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继续施工。5.路基挖方材料应尽量予以利用,但不得重复计算利用材料的开挖数量。除图纸规定或被定为非适用材料外,不得任意废弃,并力争填、挖、借、弃合理。6.如路床面开挖超过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回填并压实。7.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始终保证路基排水畅通。如因排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时,承包人应立即自费对其进行修补。203.03 施工要求1.土方开挖(1)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的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无论工程量多大,土层多深,均严禁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2)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修142、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3)如果在指定的弃土场不能满足弃方要求时,承包人应尽早重新选择弃土位置并相应修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4)沿溪及沿山坡和其他按图纸规定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承包人必须严格在指定的弃土场弃方。否则,承包人必须自费清除和移运到指定地点,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承包人必须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缆线、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开挖中一旦发现上述结构物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且应停止作业并保护现场听候处理。(6)居民区附近的开挖,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居民区房屋及保证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临时便道或便桥143、。(7)土方地段的路床顶面标高,应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由试验确定。路床顶面的压实度应符合表203-1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051-93)重型击实法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进一步压实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使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8)当因气候条件使挖出的材料无法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用于填筑路基和压实时,承包人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2.石方开挖(1)承包人应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及施工机械配备等情况,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施工。(2)石方爆破作业应以小型及松动爆破为主,严禁过量爆破,并应在事前14d制定出计划和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144、,不得采用大爆破施工,当确需进行大爆破施工时,承包人应严格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第条规定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并于爆破施工前28d交监理工程师审批。(3)承包人应就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安全措施及必要的工艺图纸编制报告,并应在爆破器材进入工地前28d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将运入路线和时间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待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将爆破器材运入工地保管。(4)承包人应确定爆破的危险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坏。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标志,建立警戒线和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145、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5)由于爆破引起的松动岩石,必须清除。当属于超挖工程量时则不予计量。(6)石方路堑的路床顶面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高出部分应辅以人工凿平,超挖部分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碾压密实稳固。路床顶面标高的允许偏差见表203-2。3.非适用材料的处理(1)当要求承包人在填方区挖除低于原地表面的非适用材料时(除本规范第202.03小节的要求外),其挖除深度及范围应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在挖除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2)路基挖至完工断面后,如仍留有非适用材料,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和深度继续挖除,并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和压实到图纸规定或与其毗连路段相同146、规定的密实度。在回填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3)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在暴露出的挖方是适用材料和非适用材料相混杂的挖方部分,应分别开挖、移运。适用材料供填方使用,且不应被非适用材料污染,已污染的材料应按弃方处理。(4)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路基挖方或填方区挖除的非适用材料,应按弃方要求处理。4.弃方的处理(1)承包人在有弃方的路段开工前至少28d,应提出开挖、调运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该方案包括挖方及弃方的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及其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以及有关的计划安排等。(2)当弃土场的位置、堆放形式或施工方案等有更改时,必须在更改前不少于14d将147、更改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3)弃土堆应堆置整齐、稳定,排水畅通,避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它任何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自费处理。5.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开挖(1)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开挖的位置、断面尺寸和沟底纵坡应符合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当其需要铺砌时,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增加开挖深度和宽度。(2)在有超高路段的边沟沟底纵坡,应与曲线段前后沟底相衔接,不允许曲线段内侧边沟积水或外溢。(3)路堑与路堤连接处,边沟应缓顺引向路堤两侧的自然沟或排水沟,勿使路堤附近积水,亦不得冲蚀路堤。(4)开炸石质边沟、排水沟,应用小孔、少148、量炸药。超挖部分,要用小石块浆砌密实,沟底凸出部分,应予凿平。6.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按图纸所示的位置和断面尺寸进行施工。开挖出的土方除可利用的外,应按弃方妥善处理。203.04 质量检验1.基本要求(1)路基的路床标高、宽度、线形及边坡坡度应符合图纸要求;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沟底无阻水、积水现象,具备铺砌要求;临时排水设施与现有排水沟渠连通,挖出的废方按指定的地点整齐堆放。(2)石方边坡平顺稳定,无险石、悬石。2.检查项目及标准土方路基检查项目及检验标准见表203-1。石方路基检查项目及检验标准见表203-2。3.外观鉴定(1)路基表面平整、密实,曲线圆滑,边线顺直。(2)边坡坡面平顺稳定149、。(3)边沟整齐,沟底无阻水或积水现象。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表 203-1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零填及路堑 上路床(m)00.39593按JTJ 071-98附录B检查密度法:每2000m2每压实层测4点路堤(m)上路床00.39593下路床0.30.8上路堤0.81.59390下路堤1.590902弯沉值(0.01mm)不大于设计计算值按JTJ 071-98附录I检查3纵断面高程(mm)10,-1510,-20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4中线偏差(mm)50100经纬仪:每200m测4点,弯道加测HY,YH两点5宽度(mm)不小150、于设计值用尺量每200m测4处6平整度(mm)15203米直尺每200m测4处3尺7横坡(%) 0.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8边坡不陡于设计值每200m抽查4处石方路基实测项目 表203-2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层厚和碾压遍数符全要求监理工程师旁站或查施工记录2纵断高程(mm)+10,-15+10,-20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3中线偏位(mm)50100经纬仪:每200m测4点,弯道加测HY、YH两点4宽度(mm)不小于设计值米尺:每200m测4处5平整度(mm)20303m直尺:每200m测4处3尺6横坡(%)0.5水准仪:每200151、m测4断面7边坡坡度不陡于设计值每200m抽查4处平须度符合设计203.05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4节 填方路基204.01 范围本节工作内容为填筑路基及改路填筑等有关的施工作业。204.02 填筑材料1.凡具有规定强度且能被压实到规定密度和能形成稳定填方的材料均为适用填料。通常情况下,下列材料为非适用材料:(1)沼泽土、淤泥、泥炭、冻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含有树根和易腐朽物质的土。(3)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4)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2.对于盐渍土、膨胀土及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在采取图纸要求的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152、准后,方可使用。3.利用粉煤灰等工业废渣填筑路堤,应先进行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其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4.路堤填料中其石块最大粒径应小于层厚的2/3,路床顶面以下500mm厚度内不得采用石块填筑。5.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表204-1要求。 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要求 204-1项目分类(路面底面以下深度)填料最小强度(CBR)(%)填料最大粒径(mm)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堤上路床(00.3m)8.06.0100下路床(0.30.8m)5.04.0100上路堤(0.81.5m)4.03.0150下路堤(1.5m)3.02.0150*零填及路堑路床153、(0-0.3m)8.06.0100注:*不适用填石路堤。黄土、膨胀土及盐渍土的填料强度,分别按相应章节的规定办理。204.03 试验1.填方材料的试验:在路堤填筑前,填方材料应每5000m3或在土质变化时取样,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051-93)规定的方法进行颗粒分析、含水量与密实度、液限、塑限、承载比(CBR)试验和击实试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还应做有机质含量和易溶盐含量实验。2.填方试验路段(1)承包人应在开工前28d,用路堤填料铺筑长度不小于100m(全幅路基)的试验路段,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2)现场试验应进行到能有效地使该种填料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止。试验时应记录:压实154、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材料的含水量等,试验结果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即可作为该种填料施工控制的依据。试验结束时,试验段若达到表203-1质量检验标准,可作为路基的一部分,否则,应予挖除,重新进行试验。(3)用于填方(包括回填)的每种类型的材料,都应进行现场压实试验。试验段所用的填料和机具应与施工所用材料和机具相同。204.04 施工要求1.一般要求(1)填方路堤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第202节的有关规定对原地面进行清理及压实。所有填方作业均应严格按照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2)路堤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承包人应将压后新测绘的填方工程断面图提155、交监理工程师核准,否则不得填筑。(3)填方作业不得对邻近的结构物和其它设施产生损坏及干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应由承包人自负。(4)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保证排水畅通。如因排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承包人应自费立即进行修补。(5)路堤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应按填石路堤施工;小于70%时,按填土路堤施工。(6)特殊路基施工前,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7)路堤基底及路堤每层施工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上一层的填土施工。2.零填挖路基(1)零填挖路床顶面以下0300mm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5%。如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翻松后再压实,使压实度156、达到规定的要求。(2)特殊路基土层上的零填挖路床面,承包人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时行换填、改善或翻拌晾晒。换填、改善厚度应按图纸或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分层压实,换填的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表204-1的要求,其压实度达到表203-1的要求。3.填土路堤(1)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填方作业应分层平行摊铺;保证路基压实度。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应超出路堤的设计宽度300m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不同土质的填料应分层填筑,且应尽量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总厚度不得小于500mm。土方路堤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层厚度不应小于10157、0mm。(2)路堤填土高度小于800mm(不包括路面厚度)时,对于原地表清理与挖除之后的土质基底,应将表面翻松深300mm,然后整平压实。其压实度应符合表203-1的要求。(3)路堤填土高度大于800mm时,应将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压实度不应小于85%。(4)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5时,应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应满足摊铺和压实设备操作的需要,且不得小于1m。台阶顶一般作成2%4%的内倾斜坡。砂类土上则不挖台阶,但应将原地面以下200300mm的表土翻松。(5)加宽旧路堤时,应沿旧路堤边坡挖成向内倾斜的台阶;所有填料宜与旧路堤相同或选用透水性较好的材料。(6)连接结构物158、的路堤工程,其施工方法不应危害结构物的安全与稳定。(7)如在路堤范围内修筑便道或引道时,该便道或引道不得做为路堤填筑的部分,应重新填筑成符合规定要求的新路堤。(8)任何靠压实设备无法压碎的大块硬质材料,应予以清除或破碎,破碎后的硬质材料最大尺寸不超过压实层厚度的2/3,并应均匀分布,以便达到要求的压实度。(9)填土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个相邻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如两段同时施工,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10)用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路堤时,应将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范围内;当填筑路堤下层时,其顶部应做成4%的双向横坡;如填筑上层159、时,不应覆盖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土所埴筑的路堤边坡上。(11)在土石混合填料中不得采用倾填法施工,应进行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摊铺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类型和规格确定,不宜超过400mm。(12)用土石混合料填筑路堤压实度由现场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批准。4.填石路堤(1)修筑填石路堤,应将石块逐层水平填筑,分层厚度不宜大于500mm。石料强度不应小于15MPa,石块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厚度的2/3。人工铺填250mm以上石料时,应大面向下摆放平稳,紧密靠拢,所有缝隙填以小石块或石屑。人工铺填250mm以下石料时,可直接分层填筑,分层碾压。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填石路堤路床顶面以下500mm的范围160、内应铺填有适当级配的砂石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00mm。其他公路填石路堤路床顶面以下300mm范围内宜填筑符合路床要求的土并压实,填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150mm。(2)填石路堤应使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洒水压实。压实时继续用小石块或石屑填缝,直到压实层顶面稳定、不再下沉(无轮迹)、石块紧密、表面平整为止。(3)施工中压实度由压实遍数控制。压实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批准。5.高填方路堤(1)水稻田或常年积水地带,用细粒土填筑路堤高度在6m以上,其他地带填土或填石路堤在20m以上时,可按照高填方路基施工。(2)按照202节规定进行原地面清理后,如地基土的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应按照图纸161、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处理或加固。(3)高填方路堤应严格按照设计边坡填筑,不得缺填。(4)高填方路堤每层填筑厚度,应根据所采用的填料,按204.04-3条和204.04-4条的有关规定执行。(5)高填方路堤如果材料来源不同,其性能相差较大时,应分层填筑,不应分段或纵向分幅填筑。(6)高填方路堤受水浸淹部分,应采用水稳性高及渗水性好的填料,其边坡比应符合图纸要求,且不宜小于1:2。(7)半挖半填的一侧高填方路基为斜坡时,应按规定挖好横向台阶,并应在填方路堤完成后,对设计边坡外的松散弃土进行清理。(8)高填方路堤必须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观测方法可按本规范第205节有关规定办理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162、他方法,观测资料应提供监理工程师审查,以便作出路面铺筑的有关决定。6.路基填、挖交界(纵、横)地段路堤填方(1)横向半填半挖地段填方a.横向半填半挖地段填方,应按图纸要求分层填筑,以免因填筑不当而出现路基纵向裂缝。b.要认真清量半填断面的原地面,根据图纸要求及本规范204.04-3(4)款的规定将半填断面原地面表面翻松或挖成台阶,再进行分层填筑。c.填筑时,必须从低处往高处分层摊铺碾压,特别要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接,碾压要做到密实无拼痕。d.半填半挖路段的开挖,必须待下半填断面原地面处理好,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上挖方断面。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必须废弃,严禁填在半填断面内。e.若图纸对163、半填半挖路基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则土工合成材料的设置部位、层数和材料规格、质量要求应符合图纸要求及本规范205.03-3(10)款的有关规定。(2)纵向填、挖交界处的路基填方a.纵向填、挖交界处的路基填方,应按图纸要求分层填筑,以免因填筑不当,而出现路基横向裂缝。b.纵向填、挖交界处施工首先认真清理填方路段的原地面,清理长度依据填土高度和原地面坡度而定,原地面清理应符合图纸要求及本规范204.04-3(4)款的规定。c.纵向填、挖交界处的开挖,必须待填方处原地面处理好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挖方断面,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严禁用于填筑。d.纵向填、挖交界处填筑时,必须从低处往高处分层164、摊铺碾压,特别要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接,碾压要做到密实无拼痕。e.纵向填、挖交界处常伴随着半填半挖横断面,承包人在施工进应按图纸要求妥善安排,做到纵、横交界填筑均衡,碾压密实无拼痕。f.若图纸对纵向填、挖交界处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应按图纸要求及本规范205.03-3(10)款的有关规定设置土工合成材料。7.粉煤灰路堤(1)粉煤灰路堤施工应符合公路粉煤灰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 016-93)的规定。(2)承包人必须按图纸要求铺筑土质或粒料隔离层,隔离层底的路拱横坡不宜小于3%,厚度不宜小于300mm,且应碾压达到压实度标准。(3)粉煤灰路堤应分层填筑,分层碾压,并宜采用振动压路面碾压165、。当分成不同作业段填筑时,先填地段应分层留台阶,使每个压实层相互重叠搭接,搭接长度应大于1.5m,保证相邻作业段接头范围内的压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4)土质护坡应与粉煤灰填筑同步进行施工。土质护坡摊铺宽度应保证削坡后的净宽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应按图纸要求,作好土质护坡的排水。(5)摊铺后的粉煤灰必须及时碾压,做到当天摊铺,当天碾压完毕,以防止水分蒸发而影响压实效果。碾压时,应使粉煤灰的含水量处于最佳含水量范围内。(6)粉煤灰路堤应根据压实试验确定的压实机械化类型和压实遍数、摊铺厚度及压实度进行施工。(7)粉煤灰路堤施工应符合国家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要求。8.结构物处的回填(1)结构物(包括166、涵台背、锥坡、挡土墙墙背等)的回填是指结构物完成后,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的遗留部分。(2)结构物处的回填,应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回填时圬工强度的具体要求及回填时间,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有关的规定执行。(3)回填材料除图纸另有规定外,宜选用透水性材料如砂砾、碎石、矿渣、碎石土等,或半刚性材料如石灰土等,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材料;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mm。(4)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m;拱桥台背填土长度不应小于台高的34倍;涵洞填土长度每侧不应小于2倍孔径长度。(5)结构167、物处的填土应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150mm,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5%。(6)当用石灰土作填料时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有关规定执行。(7)在回填压实施工中,应对称回填压实并保持结构物完好无损。压路机达不到的地方,应使用小型机动夯具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方法压实。如对结构物有损坏,承包人应自费进行补救,直到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为止。(8)台背路基填土若图纸规定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承包人应根据图纸要求按本规范205.03-3(10)款的有关规定铺设土工合成材料。(9)搭板的设置应在路基填筑预压期完成并基本稳定后,经监理工程师168、批准方可进行。搭板下垫层基面应平整、密实、垫层的材料及密实度应符合图纸要求。9.排水(1)在地表过分潮湿或水田地段,应在路堤两侧护坡道外开挖纵向排水沟、在路基范围内开挖纵横向排水沟,排除积水,切断或降低地下水,并应按排水设计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2)在护坡道外侧的排水沟,应在沟的外侧填筑土埂,防止水流入。(3)在路基范围内开挖的横向排水沟,当为切断或降低地下水位作用时,应回填渗水性良好的砂砾料。(4)在路基范围内有大片低洼积水地段时,可先作土埂排除积水,并将杂草、淤泥以及不适宜的材料清除出路堤以外,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深度将此地面翻松(如此地面密实度达到要求可不挖松),经处理后再进行压实169、。对旱地或地表土质疏松时也应进行原地面压实。对压实度的要求,均应符合表203-1的要求。204.05 质量检验1.基本要求(1)路基施工应做好临时排水,并与永久排水系统相结合,避免积水及冲刷边坡。(2)路基分层填筑,压实度符合要求,层面平整、顶面路拱符合要求。(3)填石路堤,石块摆平放稳,小石填塞空隙饱满,分层厚度适合压实机械功能要求,振压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顶面石块稳定,石块尺寸符合规范规定。(4)路基填料强度(CBR)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2.检查项目 (1)路基检查项目同本规范第203节表203-1和表203-2。(2)粉煤灰路堤检查项目见表204-2。3.外观鉴定(1)路基表面平整、密实170、无局部坑洼、曲线圆滑,边线顺直。(2)边坡坡面平顺稳定。(3)取土坑、护坡道整齐稳定。 粉煤灰路堤检查项目 表204-2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验方法和频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纵断高程(mm)+10,-20+10,-30水准仪:每200m测4点2中线偏位(mm)50100经纬仪:每200m测2点(弯道加测ZY、YZ)3宽度(mm)不小于设计值米尺:每200m测4处4平整度(mm)2030 3m直尺:每200m测4处3尺5横坡度(%)0.50.5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6压实度(%)符合JTJ 01693中表要求 环刀法、灌砂法、核子仪法:每 200m每层测4处7弯沉值(mm171、)不大于设计计算容许值 弯沉仪:单向每车道50m测1点(或根根据要求决定)8回弹模量(MPa)不低于设计规定值 承载板法:每500m路中心测1点204.06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5节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205.01 范围本节工作内容包括软土地区路基、滑坡地段路基、岩溶地区路基、膨胀土地区路基、黄土地区路基和盐渍土地区路基的处理及其有关的工程作业。205.02 一般要求1.在特殊地区路基施工时,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 017-96)和公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等9章的有关规定。2.承包人应在特殊路基处理施工之前28 d,172、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该方案包括一切材料的说明、样品、试验报告和机械设备情况及施工工艺、技术措施等内容。3.不同类型的地基处理开始前应先铺筑长度不小于100m(全幅路基宽)的试验路段或进行成桩试验,试验段和成桩试验的试验结果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规模施工。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图纸不符合而需要改变设计,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5.在施工前,承包人应将拟用的土工织物、塑料排水板及砂袋编织布样品及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样品附以出厂说明、取样日期、标明组号和批号,送交试验室进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用。205.03 软土地基处理1.软土173、地基处理包括挖除换填、抛石挤淤、设置垫层、超载预压、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粉喷桩、碎石桩、砂桩、铺设土工织物等一系列施工方法,并应进行路堤沉降观测。承包人应按图纸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处理方法进行施工。2.材料(1)砂砾料用作垫层的砂砾料,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不含有机质、粘土块和其它有害物质。砂砾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3mm,含泥量不得大于5%。(2)砂及砂袋袋装砂井所用砂,应采用渗水率较高的中、粗砂、大于0.5mm的砂料含量应占总重量的50%以上,含泥量应小于3%,渗透系数应大于510-2mm/s;砂袋应采用聚丙稀、聚乙稀、聚脂等编织布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抗拉强度,使能够承受袋内砂自重及弯曲所产174、生的拉力,要有一定的抗老化性能和耐环境水腐蚀性能,其渗透系数应不小于所用砂的渗透系数。(3)碎石碎石由岩石或砾石轧制而成,应洁净、干燥,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耗性,其颗粒形状应具有棱角,不得掺有软质石和其它杂质,粒径宜为2050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4)土工合成材料土工合成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 019-98)的规定。并应具有足够的抗拉强度,对土工织物,还应具有较高的刺破强度、顶破强度和握持强度等。土工合成材料的试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公路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J/T 06098)的标准。 (5)塑料排水板塑料排水板是由芯体和包围芯体的合成纤维透水膜构175、成的复合体,应具有很好的耐腐蚀性和足够的柔性,并符合塑料排水板施工规程(JTJ /T 256-96)的规定。塑料排水板性能指标见表205-1的规定。 排水板性能指标表 表205-1项 目单 位A型B型B型条 件纵向通水量mm3/s151032510340103侧压力305kPa滤膜渗透系数mm/s510-3试件在激光器浸泡24h滤膜等效孔径m75以O98计复合体抗强度(干态)KN/100mm1.01.31.5延伸率10%时滤膜抗拉强度纵向干态N/mm152530延伸率10%时横向湿态N/mm102025延伸率15%时,试件在水中浸泡24h注:A型排水板适用于打设深度小于15m;B型排水板适用于176、打设深度小于25m;C型排水板适用于打设深度小于35m。(6)片石抛石挤淤应采用不易风化的片石,其尺寸应小于300mm。(7)水泥水泥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图纸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受潮、结块、变质的劣质水泥。所有水泥均应经过试验并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1999)要求。(8)石灰石灰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表所规定的级以上的要求。按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同时应符合本规范第301.02-4条的要求。(9)粉煤灰粉煤灰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有关规定,并同时应满足本177、规范第305.02-2条的要求。(10)材料采购和保管用于软土地基处理的塑料排水板、土工合成材料、砂袋及石灰、水泥、砂等材料,都必须按图纸和规范要求的质量指标采购进购、堆放,严禁材料被污染或混合堆放,过期产品严禁使用。塑料排水板、土工合成材料和砂代等料应贮存在不被日光直接照射和被雨水淋泡处,根据工程进度和日用量按日取用。3.施工要求(1)挖除换填、抛石挤淤a.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将原路基一定深度和范围内的淤泥挖除,换填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换填时,应分层铺筑,逐层压实,使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b.抛石挤淤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当软土地层平坦时,从路堤中心成等腰三角形向前抛填,渐次向178、两侧填至全宽,使泥沼或软土向两侧挤出。当软土地层横坡陡于1:10时应自高侧向低侧抛投,并在低侧边部多抛填。使低侧边部约有2m的平台顶面,待片石抛出软土面或抛出水面后,应用较小石块填塞垫平,用重型压路机压实。(2)砂垫层或砂砾垫层a.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清理的基底上分层铺筑符合要求的砂或砂砾垫层,分层铺筑松厚不得超过200m,并逐层压实至规定的压实度,压实的方法应根据地基情况而选择振动法(平振、插振、夯实等)、水撼法、碾压法等。若采用碾压法施工时,应控制最佳含水量。砂砾垫层应宽出路基边脚,且无明显的粗细料离析现象。两侧端以片石护砌,以免砂料流失。b.填筑砂砾垫层的基面和层面铺有土工布时,179、在砂砾垫层上下各厚100m层次中不得使用轧制的粒料,以免含有裂口的碎砾石损伤土工布。c.施工中应避免砂或砂砾受到污染。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有严重的污染,承包人应换料重填,并承担其费用。(3)灰土垫层当软弱土层的厚度在1-3m范围内,是可考虑用灰土垫层来提高地基承载力,通常灰土为石灰土或二灰土(石灰粉煤灰)。a.石灰土垫层施工前必须对下卧地基进行检验,如发现局部软弱土坑,应挖除,用素土或石灰土填平夯实。b.施工时应将灰土拌和均匀,控制含水量,如土料水分过多或不足时应晾干或洒水润湿,以达到灰土最佳含水量。c.分层松铺厚度按采用的压实机具现场度验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松铺厚度应不大于300mm,分层压实厚度180、应有大于200mm。d.压实后的灰土应采取排水措施,3 d内不得受水浸泡。灰土垫层铺筑完毕后,要防止日晒雨淋,应及时铺筑上层。(4)预压和超载预压。a.预压和超载预压的填土高度应符合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b.用于预压与超载预压的土方应分层填筑并压实。c.预压路堤顶面应设一定的横坡使排水顺畅。d.承包人对有要求预压的路段,尢其是桥头路段和箱涵路相接路段,在施工安排上应尽要能早地堆载预压。堆载顶面要平整密实有横坡。在工期限制较严、预压时间较短时,也可采用超载预压的方未能来加快预压期的沈降量。e.预压或超预压沉降后应及时补方,一次补方厚度不应超过一层填筑厚度,并适当压实,对地基稳定性较好的路段,亦181、可按预测沉降量随路堤填筑一次完成到位。对于在预压后期或在路面施工时一次补填的做法,以避免引起过大的沉降。(5)袋装砂井a. 袋装砂井的平面位置、长度、灌砂量均应如实作出施工记录,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未获批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b.袋装砂井深度不应小于设计深度,顶部应伸入砂砾垫层至少300m,使其与砂砾垫层贯通,保证排水畅通。c.袋装砂井套管插入地基时应严格控制垂直度和桩位,沉入深度应能保证砂袋放至井底标高并不得扭曲砂袋。拨套管时要防止带出和损坏砂袋。(6)塑料排水板a. 塑料排水板的质量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规定的要求,施工之前应将塑料排水板堆放在现场,并加以覆盖,以防暴露在空气中老化。施工182、时应严格按照图纸指出的位置、深度和间距设置。塑料排水板留出孔口长度应保证伸入砂垫层不小于500,使其与砂垫层贯通;并将其保护好,以防机械、车辆进出时受损,影响排水效果。b. 塑料排水板在插入地基的过程中应保证板不扭曲、透水膜无破损和不被污染。板的底部应有可靠的锚固措施,以免在抽出保护套管时将其带出。c.塑料排水板插好后应及时将露在垫层的多余部分切断,并予以保护,以防因插板的机移动、车辆的进出或下雨时受到损坏而降低排水效果。d. 塑料排水板宜采用滤水膜内平搭接的方法连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e.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更换排水板,并承担其费用。(7)粉183、喷桩a.在机具设备和材料进场的同时,应进行场地清理,使之符合施工要求并布置粉喷桩所需材料的储存棚和机具设备安装地点以及水电供应和排水沟位置。b.钻机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设计与施工要求。c.钻机就位,应满足图纸要求,垂直度偏位不得大于1.5%,桩的孔位置与图纸位置偏差不得大于50mm。d.严格控制喷粉时间、停粉时间和水泥喷入量,确保粉喷桩长度。e.桩身上部1/21/3桩长不小于5m的范围内必须进行二次搅拌,确保桩身质量。f.发现喷粉量不足时,应整桩复打,喷粉中断时,复打重叠孔段应大于1m。g.粉喷桩施工前应进行成桩试验,确定喷头转速、提升速度、水泥用量等技术参数,使其满足图纸要求。h.应做好施工184、记录,实际的孔位、孔深、每个钻孔的地下障碍物、洞穴、涌水、漏水及工程地质情况均应作详细记录。(8)碎石桩a.承包人应提前21 d提供计划用于工程的碎石材料样品以及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b.承包人应于开工前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地点设置5根试验桩。设置试验桩时,承包人应认真仔细地记录桩的贯入时间和深度、冲水量和水压、压入的碎石量和电流的变化等,以确定桩体在密实状态下的各项指标,以此作为设置碎石桩的控制指标。e.试验桩设置完毕后,承包人应对其中的三根试验桩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并对其中的两根进行荷载试验,以检验施工设备和方法是否符合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d.若一次试验不成功,则承包人应改185、装或更换设备,改变施工方法,进行两次或多次试桩的设置,直到5根桩全部符合要求。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和方法被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试桩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e.施工时碎石料应分批加入。每次加料量一般为1m堆高的填料。f.承包人应填写施工记录,监理工程师可随时抽查并将这些记录作为最终质量检查验收的依据。g.设置碎石桩时,应根据试验桩的成果严格控制电流,使其大于密实试验桩的电流值。h.碎石桩设置完毕后,其顶部应按投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铺设碎石或砂砾垫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碎石料不被周围土体污染。(9)砂桩a.承包人应在施工前21 d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议使用的材料样本、设备以及砂桩的186、施工安装方法,以便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b.获得监理工程师对拟采用方法初步批准后,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地方设置5根试验桩。e.试验桩完成后,承包人应通过标准贯入试验证明施工方法是否满足本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d.如果第一次试验不能满足本规范要求,承包人应更换设备和改变施工方法,并再次进行试验,直至5根试验桩均成功。施工方法和设备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才能使用,该试验桩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e.承包人应编写施工记录,以供监理工程师随时抽查,这些记录亦作为最终质量验收的依据。f.砂桩施工方法应保证在砂桩的整个长度内有足够的桩径,而且还应保证砂料不被周围土体污染。(10)铺设土工合成材料a.187、土工合成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图纸或本规范的要求。在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的路堤填筑正式开工前,应结合工程先修筑试验路段,以指导施工。b.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应按图纸施工,在平整的下承层上全断面铺设。铺设时,土工强物应拉直平顺,紧贴下承层。可采用插钉等措施固定土工合成材料于填土下承层表面。c.土工合成材料在铺设时,应将强度高的方向置于垂直于路堤轴线方向。d.应保证土工合成材料的整体性,当采用拱接法连接时,搭接长度宜为300900mm;采用缝接法时,缝接宽度应不小于50mm;采用粘结法时,粘结宽度不应小于50mm,粘合强度应不低于土工合成材料的抗拉强度。e.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土层表面应平整,表面严禁有碎、块188、石等坚硬凸出物;在距土工合成材料层80mm以内的路堤填料,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60mm。f.土工合成材料摊铺以后应驻时填筑填料,以避免其受到阳光过长时间的直接暴晒。一般情况下,间隔时间不应超过48天。填料应分层摊铺、分层碾压,所选填料及其压实度应符合本规范第204节规定的要求。g.土工合成材料上的第一层填土摊铺宜采用轻型推土机或前置式装载机。一切车辆、施工机械只容许沿路堤的轴线方向行驶。h.对于软土地基,应采用后卸式卡车沿加筋材料两侧边缘倾卸填料,以形成运土的交通便道,并交土工合成材料张紧。填料不允许直接卸在土工合成材料上面,必须卸在已摊铺完毕的土面上;卸土高度以不大于1 m为宜,以免造成局部承189、载能力不足。卸土后就立即摊铺,以免出现避部下陷。i.填成施工便道后,再由两侧向中心平行于路堤中线对称填筑,第一层填料宜采用推土机或其它轻型压实机具进行压实只有当已填筑压实的垫层厚度大于600mm后,才能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j.双层土工合成材料上、下层接缝应交替错开,错开长度不应小于500mm。k.施工过程中土工织物不应出现任何损坏,以保证工程质量。否则,承包人应予更换重铺,并承担其费用。(11)预压期和沉降监测a.在软基地段路堤完工到路面铺筑之前,应有路堤预压期。预压期应按图纸规定;如无规定,一般应为一年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办理。b.沉降期内,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在预压路堤上修筑任何工程190、,但可加填由于沉降引起的附加填土。c.预压期内,承包人应按本条的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沉降监测。在预压期完成前14 d,承包人应将监测原始记录,沉降记录汇总表、沉降曲线图等资料以及完成预压期的分析报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预压期可根据沉降监测结果在监理工程师指示下确定是否应予延长。d.路堤沉降变形达到设计预期值后,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始允许铺筑路面。有超出路床以上多余填料时,承包人应在路面即将铺筑之前,将路堤超出的多余填料卸除,并将路堤整修到路床面标高和满足压实要求。e.承包人应在软基地段路堤施工前,将用于沉降监测的记录表和报表格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f.填筑路堤前,承包人应在清理好的地表上安装191、沉降板。沉降板应由承包人提供并符合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在某些桥头高路堤需要同时监测孔隙水压力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埋设孔隙水压力计及其观测设备,并与沉降同步观测。g.在超载预压路段,沉降板应安装在路基顶部中心线上,纵向间距为200m。桥头引道路堤,第一块沉降板从距桥台台背10m处开始,按路基中心线、左右两侧路肩内缘设置,其后,以50m的间距设置沉降板。施工过程中,应对沉降板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不使其变形和损坏。承包人应承担由于未按要求进行沉降监测而造成沉降期延长和任何施工延误的全部责任。h.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每填筑一层填料进行一次观测。如果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应192、每3d观测一次。路堤填筑完毕后,应每14d进行一次定期观测,直到预压期完成、多余填料卸除为止。i.承包人应在路堤两侧趾部及距路堤两侧趾部5m处设置混凝土侧向变位桩。其纵向间距不得超过100m,桥头引道地段不得超过50m。承包人应对侧向变位桩按三维控制,与沉降同步观测。j.路基加载速度应控制为: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每昼夜不大于10mm;坡脚水平位移速率每昼夜不大于5mm。承包人应将观测结果结合沉降和位移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其填筑速率,应以水平位称控制为主,如超过此限应立即停止填筑。k.承包人应在每次观测后及时整理、汇总测量结果,并报监理工程师。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检查原始记录时,承包人不得拒绝提193、供原始记录。205.04河、塘、湖、海地区路基施工1.承包人应事先详细查清洪水影响、路基基底、山坡地质、水文条件等情况,并按图纸要求,采取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效处理方法报监理工程师审批。2.在此类地区填筑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中基时,宜设置集中取土场集中取土,正常水位以下路堤应选用矿渣、块石、砾石等水稳定性良好的材料填筑,其粒径不宜大于300 mm。3.路堤跨越洪水淹没地段,其两旁不应设置取土坑。特殊情况下的三、四级公路,如需设置取土坑,应留有宽度不小于4 m的护坡道,并在路堤下游20m以外设置。4.受水位涨落影响的部分,亦应选用水稳性好的材料,如具有天然级配的砂砾、卵石、粗(中)砂或石质坚硬不易风化194、的片、碎石等。5.在施工两侧水位差较大的河滩路堤时,为防止管涌现象,应按图纸要求采取放缓路基下游一侧边坡,设滤水践和反滤层等措施。若渗流通过基底,则应在基底设隔渗墙或隔渗层。6.承包人必须根据水流对路基破坏作用的性质、程度进行防护和加固,其防护方式及施工要求应符合图纸及本章路基防扩的有关规定。7.山区沿河路基施工及水库路堤的施工应符合图纸要求及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中9.2节的有关规定,支挡或防护应符合图纸及本章路基防护的有关要求。205.05 滑坡地段路基处理1.开工前,承包人应详细调查地形、地质和水文条件,结合图纸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采取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效的处理方法报监195、理工程师审批。2.滑坡整治前,应先作好临进排水系统。对于地表水应予拦截引离;滑坡体上的地表水要防渗;对于地下水应采取渗沟、盲洞及平孔等排水措施。3.滑坡地段的路基处理宜在旱季施工。并应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中9.11节的有关规定,支挡或防护应符合图纸及本章路基防护的有关规定。205.06 岩溶地区路基1.承包人应按图纸及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中有关规定要求施工,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处理,在施工中均不应堵塞岩溶水的出路。2.无论路基基底还是路基上方的岩溶泉或冒水洞,承包人应采取疏导引离路基的排水方法进行排水,并保证路床范围的土石方不受浸润,不因温差作用而使196、水汽上升,聚积在路面基层下。3.对于路堑边坡上危及路基稳定的干溶洞,可采用干砌片石或桨砌片堵塞;对于路基基底或挡土墙基底的干溶洞,当洞口不大,深度较浅时,可回填夯实;对于洞径大而浅的干溶洞,全部清除洞内充填物后,换填片石混凝土。4.对埋藏较浅、顶板破碎的溶洞,应清除覆土,炸开顶板,分层回填碎石、土石混合物等,回填时应遵循上细下粗的原则,当回填接近地面500mm时,应逐层夯实至地面。5.无论何种方法处理岩溶洞,均应报监理工程师并经检查认可,否则应挖除重新处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205.07 膨胀土地区路基施工1.承包人应在膨胀土地区路基施工前,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修筑长度不小于200m197、全幅路基宽度的试验段,以确定膨胀土路堤施工中的石灰掺量、松铺厚度、最佳含水量、碾压机具以及全部施工工艺,试验结果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2.当路堤填高不足1m时,必须挖去地表300600mm的膨胀土,换填非膨胀土,并按规定压实。当地表潮湿时,必须挖去湿软土层,换填碎砾石土、砂砾或坚硬岩石碎渣,或将土翻开掺石灰稳定并按规定压实,一般换填深度可控制在1.2m左右。3.填土路堤不得采用强膨胀土填筑。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等采用中、弱膨胀土用作路床填料时,应做改性处理。改性处理后要求胀缩总率不超过0.7为宜,并按实验段报告要求施工。弱膨胀土作填偶只能填在路堤下层及中层,边坡表面及路基顶面应以非膨胀性198、土或石灰改性膨胀土包边。包边厚度应符合图纸规定。4.膨胀土地区的路堑施工,路床应超挖300500mm,并应立即用非膨胀土或改性土回填,并按规定压实。5.用改性的膨胀土填筑时,应加强土的粉碎和注意与石灰拌和的均匀性。压实机具应选用重型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碾压时,直线段由两边向中央,超高段由内侧向外侧碾压。考虑到膨胀土路堤的沉降,路堤两侧应各加宽300500mm。6.膨胀土地区路基施工,应避开雨季作业,路堤填筑要连续进行。路堤或路堑两侧边坡的防护封闭工程必须及时完成,做好膨胀土路基的防水、排水工作。7.膨胀土地区路基压实标准,应符合表203-1的要求。205.08 黄土地区路基施工1.黄土地区路基199、施工应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第9.6节的要求。2.黄土路堤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大于100m的土块必须打碎,并应在最佳含水量范围时碾压密实。3.路基范围内的回填及碾压其压实度均应符合土方路基压实度标准。4.湿陷性黄土路基应采用拦截、排除地表水等措施,并防止地表水下渗。其地下排水构造物及地面排水沟渠必须采取防渗措施。5.对于级以上湿陷性黄土地基应在填筑前进行碾压或采用强夯石灰桩挤密、填土等加固处理。6.黄土陷穴地区的路基施工,应将路堤或路堑边坡上侧50m下侧1020m以内的陷穴进行处理。承包人应将陷穴的位置、理藏深度及大小、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7.对路基路床的200、陷穴应封堵其进口,引排周围地表水,使其不再流向陷穴,并回填砾石夯实或灌注混凝土等。205.09 盐渍土地区路基1.盐渍土路基的处理宜在干旱季节施工。施工前应对该地区地表土层1m内的土质的含盐性质及含盐量进行控制检测,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2.当盐渍土的容许含盐量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表9.4.1.1.的规定时,盐渍土路堤应分层填筑、分层碾压,每层松铺厚度不大于200mm,并严格控制含水量不得大于最佳含水量1个百分点。3.盐渍土路基的施工,应分段一次完成。自清除基底含盐量较大的表土开始,连续施工,一次做到路床设计标高。4.当盐渍土含水量超过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201、5)表9.4.1.1.的规定时应换填渗水性土,当基底含水量超过液限的土层厚度在1m以内时,必须全部换填渗水性土,并应在路堤下部设置封闭隔水层。5.施工中应首先做好排水系统,不应使路基及其附近有积水。无论是填筑粘性土或换填渗水性土其压实度均应符合土方路基压实度标准。205.10 质量检验1.基本要求 (1)挖除换填、抛石挤淤、砂垫层、砂砾垫层、塑料排水板、袋装砂井、粉喷桩、碎石桩、砂桩、铺设土工织物及岩溶地区和膨胀土地区地基处理所用各种材料的质量、规格均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要求。(2)换填路基的填筑压实,应符合土方路基施工的规定。(3)垫层的压实度、厚度均应符合图纸要求。(4)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202、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砂井底部及板底标高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其顶端必须按规定入碎石或砂砾垫层。(5)土工织物应拉直平顺,紧贴下承层。接缝搭接宽度和锚端的施工应符合图纸要求。(6)粉喷桩、碎石桩、砂桩的设置应符合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7)滑坡处理符合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8)堵塞岩溶洞要求密实。(9)膨胀土路基处理符合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石灰用量准确,拌和均匀,碾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10)黄土陷穴封堵密实。(11)路基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且层面平整,符合图纸要求。(12)临时排水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避免积水流向处理后的坑洞及陷穴,防止边坡冲刷,保证边坡稳定。2.检查项目(1203、)砂垫层、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土工织物铺设、粉喷桩、碎石桩、砂桩的检查项目分别见表205-2表205-7。(2)挖除换填、抛石挤淤的检查,按图纸要求及本规范有关章节规定的有关检查项目进行。3.岩溶地区路基、黄土地区路基、盐渍土地区路基的检查项目同本规范第200章表203-1。 砂垫层检查项目 表205-2项 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 查 方 法1砂垫层厚度不小于设计每200m检查4处2砂垫层宽度不小于设计每200m检查4处3反滤层设计符合设计每200m检查4处 袋装砂井和塑料排水板检查项目 表205-3项 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 查 方 法1井(板)距(mm)150抽查204、2%2井(板)长(m)不小于设计查施工记录3竖直度(%)1.5查施工记录4砂井直径(mm)+10,- 0挖验2%5灌砂量5%查施工记录 粉喷桩检查项目 表205-4项 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每幅车道)1桩距(mm)100抽查2%2桩径(mm)不小于设计抽查2%3桩长(m)不小于设计查施工记录4坚直度(%)1.5查施工记录5单桩喷粉量符合设计查施工记录6强度(MPa)不小于设计抽查5%注:应在桩体三等分段各钻取芯样一个,一根桩取三个试块进行强度测试。 碎石桩检查项目 表205-5项 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 查 方 法1桩距(mm)150抽查2%2桩径(mm)不小于205、设计抽查2%3桩长(m)不小于设计查施工记录4灌碎石量(m3)不小于设计查施工记录5坚直度(%)1.5查施工记录砂桩检查项目 表205-6 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 查 方 法1桩距(mm)150抽查2%2桩径(mm)不小于设计抽查2%3桩长(m)不小于设计查施工记录4灌砂量(m3)不小于设计查施工记录5坚直度(%)1.5查施工记录 土工织物铺设检查项目 表205-7项 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每幅车道)1下承层平整度、拱度符合设计要求每200m抽查4处2土工布搭接宽度(mm)50抽查2%3搭接缝错开距离()m符合设计要求抽查2%4锚固长度(mm)符合设计要求抽查2206、%205.11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6节 路基整修206.01 范围本节内容包括按规范规定进行路堤和路堑边坡的修整,以符合图纸规定的线形、纵坡、过坡、边沟和路基断面的有关作业。206.02 一般要求路基整修应在路基工程陆续完毕,所有排水构造物已经完成并在回填之后进行。206.03 施工要求1.承包人应恢复各项标桩,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路基的中线位置、宽度、纵坡、横坡、边坡及相应的标高等。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出整修计划。整修工作应在检查结果及整修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核查与批准后方能动工。2.土质路基应用人工或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型。深路堑边坡整修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自上而207、下进行刷坡,不得在边坡上以土贴补。3.在整修需加固的坡面时,应预留加固位置。当填土不足或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小冲沟时,应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仔细夯实。如填补的厚度很小(100200mm),而又是非边坡加固地段时,可用种草整修的方法以种植土来填补。4.土质路基表面做到设计标高后应采用平地机或推土机刮平,铲下的土不足以填补凹陷时,应采用与路基表面相同的土填平夯实。石质路基表面应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有坑槽和松石。5.修整的路基表层厚150mm以内,松散的或半埋的尺寸大于100mm的石块,应从路基表面层移走,并按规定填平压实。6.边沟的整修应挂线进行。对各种水沟的纵坡(包括取土坑纵坡)应用208、仪器检测,修整到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各种水沟的纵坡,应按图纸及规范要求办理,不得随意用土填补。7.填土路基两侧超填的宽度应予切除,如遇边坡缺土时,必须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8.在路面铺筑完成后或铺筑时,应立即填筑土路肩,同时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固。9.路基整修完毕后,堆于路基范围内的废弃土料应予清除。10.路基工程完工后路面未施工前及公路工程初验后至终验前,路基如有损毁,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保证路基排水设施完好,及时清除排水设施中淤积物、杂草等。11.对中途停工较长时间和暂时不做路面的路基,亦应做好排水设施,复工前应对路基各分项工程予以修整。12.路基工程完成后,每当大雨、连日暴雨或积雪融化后,209、应控制施工机械车辆在土质路基上通行。若不可避免时,应将碾压的坑槽中的积水及时排干,整平坑槽,对修复部分重新压实。 206.04 质量标准修整后的路基应符合本规范第203节表203-1和表203-2的要求。206.05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7节 坡面排水207.01范围本节工作为坡面排水和路界内地表水排除,包括边沟、排水沟、跌不与急流槽、盲沟和截水沟等结构物的施工及有关的作业。207.02材料所需材料均须符合图纸要求和本规范第201.02小节的规定。207.03一般要求1.坡面排水施工应遵守图纸要求和本规范第201.032条的规定。2.各种形式的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开210、挖,已列入本规范第203节进行施工和计量与支付。为铺砌需要而进行的开挖部分应包含在铺砌工程内容之中。3.各种水沟边坡必须平整、稳定,严禁贴坡。纵坡应按图纸施工,沟底平整,排水畅通,无阻水现象,并应按图纸所示将水引入排水系统。4.各种水沟浆砌片石工程应咬扣紧密,嵌缝饱满、密实,勾缝平顺无脱落,缝宽大体一致。5.各种水沟的位置、断面、尺寸、坡度、标高均应符合图纸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6.若路基范围内采用各种地下排水沟、渗沟来排除地下水,其施工方法应严格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第8.3条要求执行。207.04施工要求1.边沟施工要求(1)挖方地段和填方地段应按图纸规定设置边211、沟。路堤靠山一侧应设置不渗水的边沟。(2)边沟应按图纸规定施工,边沟和涵洞接合处应与涵洞洞口建筑配合,以便水流通畅进入涵洞。(3)平曲线处边沟施工时,沟底纵坡应与曲线前后沟底纵坡平顺衔接,不允许曲线内侧有积水或外溢现象发生。曲线外侧边沟应适当加深,其增加值等于超高值。但曲线在坡顶时可不加深边沟。(4)边沟的加固:土质地段当沟底纵坡大于3%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采用干砌片石对边沟进行铺砌时,应选用有平整面的片石,各缝要用小石子嵌紧;采用浆砌片石铺砌时,砌缝砂浆应饱满,沟身不漏水;若沟底采用抹面时,抹面应平整压光。2.截水沟施工要求(1)截水沟的位置:在无弃土的情况下,截水沟的边缘离开挖方路基坡顶的距212、离视土质而定,以不影晌边坡稳定为原则。如系一般土质至少应离开5m,对黄土地区不应小于10m并应进行防渗加固。截水沟挖出的土,可在路堑与截水沟之间修成土台并进行夯实,台顶应筑成2%倾向截水沟的横坡。路基上方有弃土堆时,截水沟应离开弃土堆坡脚15m,弃土堆坡脚离开路基挖方坡顶不应小于10m,弃土堆顶部应设2%倾向截水沟的横坡。(2)山坡上路堤的截水沟离开路堤坡脚至少2m,并用挖截水沟的土填在路堤与截水沟之间,修筑向沟倾斜坡度为2%的护坡道或土台,使路堤内侧地面水流入截水沟排出。(3)截水沟长度超过500m时应选择适当地点设出水口,将水引至山坡内侧的自然沟中或桥涵进水口,截水沟必须有牢靠的出水口,必213、要时须设置排水沟、跌水或急流槽。截水沟的出水口必须与其他排水设施平顺衔接。(4)为防止水流下渗和冲刷,截水沟应进行严密的防渗和加固,地质不良地段和土质松软、透水性较大或裂隙较多的岩石路段,对沟底纵坡较大的土质截水沟及截水沟的出水口,均应采用加固措施防止渗漏和冲刷沟底及沟壁。3.排水沟施工要求(1)排水沟的线形要求平顺,尽可能采用直线形,转弯处宜做成弧形,其半径不宜小于10m,排水长度根据实际需要而定,通常不宜超过500m。(2)排水沟沿路线布设时,应离路基尽可能远一些,距路基坡脚不宜小于34m。(3)当排水沟、截水沟、边沟因纵坡过大产生水流速度大于沟底、沟壁土的容许冲刷流速时,应采用边沟表面加214、固措施。4.跌水与急流槽施工要求(1)跌水与急流槽必须采用浆砌圬工结构,跌水的台阶高度可根据地形、地质等条件决定,多级台阶的各级高度可以不同,其高度与长度之比应与原地面坡度相适应。(2)急流槽的纵坡应按图纸所示进行施工,一般不宜超过1:1.5,同时应与天然地面坡度相配合。当急流槽较长时,槽底可用几个纵坡,一般是上段较陡,向下逐渐放缓。(3)当急流槽校长时,应分段砌筑,每段不宜超过10m,接头用防水材料填塞,密实无空隙。(4)急流槽的砌筑应使自然水流与涵洞进、出口之间形成一个过渡段,基础应嵌入地面以下,其底部应按图纸要求砌筑抗滑平台并应设置端护墙。路堤边坡急流槽的修应筑,应能为水流入排水沟提供一215、个顺畅通道,路缘石开口及流水进入路堤边坡急流槽的过度段应连接圆顺。5.拦水缘石施工要求(1)为避免高路堤边坡被路面水冲毁可在路肩上设拦水缘石,将水流拦截至挖方边沟或在适当地点设急流槽引离路基。与高路堤急流连接处应设喇叭口。(2)拦水缘石必须按设计安置就位。(3)设拦水缘石路段的路肩宜适当加固。6.路基盲沟(1)盲沟通常为矩形或梯形,在盲沟的底部和中部用较大碎石或卵石(粒径3050mm)填筑,在碎石或卵石的两侧和上部,按一定比例分层(层厚约150mm),并填较细颗粒的粒料(中砂、粗砂、砾石),做成反滤层,逐层的粒径比例,大致按4:1递减。砂石料颗粒小于0.15mm的含量不应大于5%。或用土工合成216、材料包裹有孔的硬塑管,管四周填以大于硬塑管孔径的等粒径碎、砾石,组成盲沟。在盲沟顶部做封闭层,用双层反铺草皮或其他材料(如土工合成的防渗材料)铺成,并在其上夯填厚度不小于0.5m的粘土防水层。(2)盲沟的埋置深度,应满足渗水材料的顶部(封闭层以下)不得低于原有地下水位的要求。当排除层间水时,盲沟底部应埋于最下面的不透水层上。在冰冻地区,盲沟埋深不得小于当地最小冻结深度。(3)当采用土工织物作反滤层时,应先在底部及两侧沟壁铺好就位,并预留顶部覆盖所需的土工织物,拉直平顺紧贴下垫层,所有纵向或横向的搭接缝应交替错开,搭接长度均不得小于300。(4)盲沟只宜用于渗流不长的地段,且纵坡不应小于1%,出217、水口底面标高,应高出沟外最高水位0.2m.。(5)除盲沟之外,其他形式的渗沟施工方法应严格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第8.3条的有关规定执行。207.05质量检验1.各种排水沟(1)基本要求a.各种排水沟砌体的砂浆和构件混凝土配合比准确,砌缝砂浆均匀饱满,勾缝密实。b.基础设有缩缝时应与墙身缩缝对齐,填缝材料饱满。(2)检查项目见表207-1。(3)外观鉴定砌体内则及沟底应平顺、整齐、无裂缝、空鼓现象。浆砌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检查项目 表207-1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用JTJ 07198附录F检查2轴线偏差()50经纬仪:每20218、0m测5点3沟底高程()50水准仪:每200m测5点4墙面直顺度()或坡度30或不际于图纸规定20m拉线,坡度尺:每200m查2点5断面尺寸()30尺量:每200m查2点6铺砌厚度()不小于图纸规定尺量:每200m查2点7基础垫层宽、厚()不小于图纸规定尺量:每200m查2点2.跌水与急流槽(1)基本要求a.急流槽所用的混凝土及砌筑砂浆强度应满足图纸要求,配合比准确,砌缝砂浆饱满,槽内抹面平整、直顺。b.进口汇集水流设施、出口设置消力槛等应砌筑牢固,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2)检查项目 见表207-2。(3)外观鉴定a.槽内抹面平顺无裂纹。b.设置坡度顺直,无折坡现象。急流槽检查项目表207-219、2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混凝土及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JTJ 07198附录D或F检查2轴线偏位()浆砌片石50经纬仪:每200m测5点混凝土203 槽底高程()浆砌片石50水准仪:每200m测5点混凝土204 断面尺寸()浆砌片石30尺量:每200m查2点混凝土105直顺度或坡度()浆砌片石30或不陡于图纸规定20m拉线、坡度尺:每200m查2点混凝土106浇(砌)筑厚度()不小于图纸规定尺量:每200m查2点7基础垫层宽、厚()不小于图纸规定尺量:每200m查2点3.盲沟(1)基本要求a.盲沟采用的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图纸要求。b.土工布的铺设应拉直平顺,接缝搭接220、要求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C.设置反滤层应用筛选过的中砂、粗砂、砾石等渗水性材料,按图分层填筑。(2)检查项目见表207-3盲沟检查项目 表207-3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沟底纵坡(%)1水准仪:每1020m测1点2断面尺寸()不小于图纸规定尺量:每20m检查1处(3)外观鉴定a.反滤层应层次分明。b.进出口应排水通畅。4.排水管参见本规范313节有关规定。207.06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8节 护坡、护面墙208.0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种草、铺草皮护坡、浆砌片(块)石或预制混凝土块护坡及护面墙有关的施工作业。208.02材料1.石砌体所用材料应符合221、图纸和本规范第201.02小节的规定。2.水泥、集料、钢筋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第410节和403节的规定。208.03施工要求1.一般要求(1)遵守本规范第201.03-3条的规定。(2)在需要施工的区域内,应按图纸所示整修成坡度整齐的新鲜坡面,坡面不应有树桩、有机质或废物。坡面修整后应立即进行护坡铺砌。(3)砌筑之前必须将基面或坡面夯实平整后,方可砌筑。(4)砌体外露面的坡顶、边口应选用较平整的石块并加以修整。(5)护坡及锥坡坡脚应挖槽,使基础嵌入槽内,基础埋置深度应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6)当挖方边坡有渗水之处的护面墙,应适当增加泄水孔。(7)设置砂砾垫层,应符合图纸要求。铺设砂222、砾垫层前,应将地表面拍打平整密实,厚度均匀,密实度大于90%。(8)砌体的沉降缝、伸缩缝、泄水孔的设置应符合图纸要求。2.石砌体的工艺要求(1)参见本规范第413节。(2)铺砌层的砂砾垫层材料,粒径一般不大于50,含泥量不宜超过5%,含砂量不宜超过40%。垫层应与铺砌层配合铺砌,随铺随砌。(3)软土地基的砌体工程应在预压沉降期后才可开始砌筑。3.预制空心砖网格护坡及各式砌体护坡(1)各式骨架植草护坡的施工,应先清理施工场地,修整边坡使砌筑地带的标高和边坡坡度与图纸要求相一致。然后按图纸所示的地点进行施工放样,浅挖砌筑空心砖网格的基坑,并进行人工夯实。(2)经检查砌筑地带的标高和边坡坡度与图纸要223、求相一致后,即可埋置预制混凝土空心砖,要求整齐、顺直、无凹凸不平现象。(3)经必要的养生后,将砌筑材料的残留物清除干净,同时不得损坏已成的网格,如有松动或脱落这处必须及时修整 。(4)骨架形成后,应及时按图纸要求进行铺草皮或播种草种。4.浆砌片(块)石护面墙的修筑(1)砌体砌筑前应测量放样,施工时应立杆挂线或样板控制,并要经常复核验证,以保持线形顺适,砌体平整。(2)护面墙修筑前应先清除边坡松动岩石 ,清出新鲜面,边坡上的凹陷部分挖成台阶后,应以墙体相同的圬工砌补,不可回填土石或干砌片石。(3)墙背与坡面应密贴结合,砌体咬口紧密,错缝,砂浆饱满。不得有通缝、叠砌、贴砌和浮塞,砌体勾缝应牢固和美224、观。(4)护面墙基础应设在可靠的地基上,埋置深度应在当地冰冻线以下0.25m,承载力不宜小于30kPa,如不够,应采用图纸规定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加强措施。(5)根据图纸规定的伸缩缝和沉降缝的长度,应分段砌筑,其泄水孔、耳墙、砂砾反滤层应与墙体同步进行。泄水孔可预留孔洞或埋高驳铁管,反滤层应在砌高一层后即行填筑一层,当达到耳墙位置时,清理边坡后先进行耳墙砌筑。(6)护面墙砌体应自下而上逐层砌筑,直至墙顶。当为多级墙时,上墙边坡清刷完后,可先砌上墙,有利于施工的安全和进度。5.混凝土护面墙的浇筑应符合图纸及本规范第410节有关要求。208.04质量检验1.浆砌片石护坡、护面墙(1)基本要求a.石225、料规格和质量应符合图纸及第413节有关规定。b.基础进置深度及地基应符合图纸要求。c.砂浆或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第410节及第413节有关规定。d.砌体咬扣紧密,嵌缝饱满密实。e.墙背填料符合图纸要求。f.沉降缝、泄水孔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图纸要求。(2)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见表208-1(3)外观鉴定a.表面平整,无垂直通缝。b.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c.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d. 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护坡、护面墙检查项目 表208-1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JTJ 07198附录F检查2顶面高程()50每50m用水平仪检查3点不足50m时226、至少3点3表面平整度()30用2m直尺检查,护坡每50m3处,每个锥坡3处4坡度不际于图纸规定每50m用坡度用尺抽量3处5厚度()不小于图纸规定每100m检查3处6底面高程()50每50m用水准仪检查3点2.预制空心砖网格护坡及各式砌体护坡(1)基本要求a.各式骨架植草护坡的混凝土空心砖及地表要求符合图纸规定。b.混凝土空心砖及砌体材料质量规格应符合规定,埋置符合图纸要求。(2)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见表208-2(3)外观鉴定砌体表面平顺,线条清晰预制空心砖网格护坡检查项目 表208-2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JTJ 07198附录E检查2网眼尺寸()227、100 用尺量每50m量3点,不足50m至少3点3坡度不陡于图纸规定每50m用坡度尺抽量3处4边棱直顺度()50用网眼边长直尺检查,每50m抽量3处5表面平整度()30用2m直尺检查,每50m量3处6嵌入度()50用尺量外露份,每50m量3处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9节 挡土墙209.01范围本节工作内容包括:浆砌片(块)石和混凝土挡土墙及有关的施工作业。209.02材料所用材料,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第201.02小节及410节和403节有关规定的要求。209.03施工要求1.浆砌片(块)石挡土墙(1)承包人应熟悉图纸,根据工地特点、工期要求及施工条件,结合自己的设备能力,228、做出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始砌筑前28d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始砌筑。(2)砌筑时必须两面立杆挂线或样板挂线,外面线应顺直整齐,逐层收坡,内面线可大致适顺,在砌筑过程中应经常校正线杆,以保证砌体各部尺寸符合图纸要求。(3)墙基础直接置于天然地基上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同意后,方可开始砌筑。当有渗透水时,应及时排除,以免基础在砂浆初凝前遭水侵害。(4)墙基础为软弱土层,不能保证图纸要求的强度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采用加宽基础或其他措施。浸水或近河路基的挡土墙基础的设置深度,应符合图纸规定,且不小于冲刷线以下0.5m。(5)当墙基础设置在岩石的横坡上时,应清除表面风化层,并做成台229、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得大于2:1,台阶宽度不应小于0。5m。(6)沿墙长度方向地面有纵坡时,应沿纵向按图纸要求做成台阶。(7)砌筑基础的第一层时,如基底为基岩或混凝土基础,应先将其表面加以清洗、湿润,坐浆砌筑。砌筑工作中断后再进行砌筑时,应将砌层表面加以清扫和湿润。(8)砌体应分层坐浆砌筑,砌筑上层时,不应振动下层。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抛掷、滚动、翻转和敲击石块。砌体砌筑完成后,应进行勾缝。(9)工作段的分段位置宜在伸缩缝和沉降缝之处,各段水平缝应一致,分段砌筑时,相邻段的高差不宜超过1.2m。(10)墙基槽的开挖和回填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第404节的要求。(11)墙体的沉降缝、伸缩缝、防水层、230、泄水孔,应符合图纸规定或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设置。(12)浆砌片(块)石挡土墙的砌筑,应按图纸要求及本规范第413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2.混凝土挡土墙的浇筑应符合图纸及本规范第410节的有关规定。209.04质量检查1.基本要求(1)石料规格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2)地基与基础必须满足图纸要求。(3)砂浆或混凝土的配合比就符合试验规定。(4)砌石分层错缝,浆砌时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5)混凝土表面应平整 、密实、施工缝整齐,无蜂窝麻面现象。(6)墙背填料符合图纸要求。(7)沉降缝、泄水孔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图纸要求。2.检查项目浆砌片(块)石和混凝土挡土墙的检查项目见表209-1231、。浆砌片(块)石和混凝土挡土墙检查项目 表209-1项次检查项目(Mpa)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砂或混凝土强度在合格标准内按JTJ 07198附录F或D检查2平面位置()浆砌挡土墙50每20m用经纬仪检查3点混凝土挡土墙303顶面高程()浆砌挡土墙20每20m用水准 仪检查1点混凝土挡土墙104断面尺寸()不小于图纸规定每20m用尺量2个断面5底面高程()50每20m用水准仪检查1点6表面平整度()块石20每20m用2m直尺检查3处片石30混凝土103.外观鉴定(1)砌体坚实牢固,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混凝土表面平整 ,无蜂窝、麻面。(2)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3)沉降缝整齐垂直,232、上下贯通。(4)位于弯道处的挡土墙要平顺、圆滑、美观。209.05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10节 锚杆挡土墙(本节不适用)略第11节 加筋土挡土墙211.01范围本节工作内容包括在公路填方路段修建加筋土挡土墙及其有关的全部作业。211.02材料1.钢筋及水泥混凝土所有钢筋及水泥混凝土应符合本规范第400章的要求。混凝土28d的抗压强度要满足图纸的要求。2.片石(1)单个石料的厚度应不小于150。镶面石料应选择尺寸稍大并具有校平整表面,且应稍加粗凿。(2)除非图上另有注明,护坡、斜坡水渠及排水沟的石料的特征强度庆符合图纸要求,且不小于200MPa。(3)在角隅处应使用较大的233、石料,大致粗凿方正。3.填料应符合图纸及公路加筋土工程技术规范(JTJ 03591)的要求。用以填筑的砂砾料不得含用锋利破碎刃角的碎砾石,以免伤害土工带。4.筋带采用聚丙烯土工带,应符合图纸要求的塑料标准和规格,表面花纹清晰,色泽均匀,无开裂、损伤、穿孔等缺陷,断面一致。在25时断裂拉应力不小于220MPa,断裂伸长率不宜大于10%。注意产品时间,不应暴晒及露天存放,应存放在通风的室内。采用钢筋混凝土带应符合图纸要求的标准和规格及本规范第410节规定和要求。外露钢材(包括墙面板的拉环)均须防锈处理;拉环与土工带不得直接接触 ,应用拉环上的涂塑待防锈层或橡胶等衬垫物予以隔离,所有防锈及隔离的处理234、方法及要求,应按JTJ 03591附录二的规定进行。5.沥青木板、沥青毡作嵌缝料用沥青木板,以锯成的木板满涂热沥青;沥青毡应符合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GB 32689)的要求。211.03施工要求1.一般规定(1)承包人应根据调查资料、图纸和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28d提交给监理工程师批准。(2)按JTJ 03591第条有关规定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测量,并按本规范第202节有关规定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整平夯实。(3)加筋土工程施工,除按路基施工配备压实机械外,还应选备振动板、蛙式夯、手扶式振动压路机等小型压实机具,以在面板内侧1.0m范围内压实填料。(4)除护轮带(帽石)现浇外,235、所有墙面板、钢筋混凝土带等,应严知按照图纸要求及尺寸,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预制,注意加强养生工作。(5)要求预制的墙面板,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无缺角、啃边现象,无蜂窝麻面。墙面板的检测项目应符合表211-1的规定。预制加筋土挡墙的墙面板检测项目 表211-1项次检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JTJ 07198附录D检查2边长()5或0.5%边长长宽各量一次,每批抽查10%3两对角线差()10或0.7%最大对角线长用尺量,每批抽查10%4厚度()+5,-3量2处,每批抽查10%5表面平整度()4或0.3%边长用直尺,长、宽各贴近量一次,每批抽查10%6插销236、孔中心位置()3每孔量一次(6)当墙面板质量检验不符合上述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行逐一检查,消除不合格的面板,报请监理工程师二次检验,当仍发现不合格时,对这批面板不能采用,并全部清除出场,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负。(7)聚丙烯土工带应由专人下料,各部尺寸应准确,平整不变形。(8)墙面板和筋带的堆放及运输应按JTJ 0359第及第的规定办理。2.基础施工(1)开挖基坑应严格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分段进行,控制好基础位置和垫层基底设计标高,对基底分段长度整平压实,检测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2)垫层材料应分层填筑,分层夯实,垫层厚度及压实要求应行合图纸和237、监理工程师的指示。(3)砌筑浆砌片石基础或浇筑混凝土基础时,必须分段进行,对浇筑混凝土和浆砌片石的施工工艺,应符合本规范第400章的要求;浆砌片石顶面用水泥砂浆予以整平,符合施工标高,基础施工时,应按图纸要求设置沉降缝,用沥青木板填塞,深度不宜小于80。3.安装墙面板(1)当基础施工后强度、标高、尺寸符合图纸要求,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预制的墙面板质量符合图纸规定时,便可进行安装工作。(2)在清洁的条形基础顶面上,准确划出面板外缘线,由线部位应加密控制点。(3)按图纸要求的垂度、坡度挂线安装,安装缝宜小于10。(4)安装时用低强度砂浆砌筑调平,同层相邻面板水平误差不大于10,轴线偏差每20延米238、不大于10。(5)面板安装可用人工或机械吊装就位。安装时单块面板倾斜度,一般可内倾1/1001/200,作为填料压实时面板外倾的预留度。(6)当填料为粘性土时,宜在面板后不小于0.5m范围内回填砂砾材料,但在筋带近旁的填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不得含有锋利的碎砾石。(7)墙面板的安装方法、措施、要求等按JTJ 03591第条规定进行。4.铺设筋带(1)铺设筋带应与墙面板成垂直,上下层筋带位置应错开,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2)铺设筋带的层面应平整,并在一个水平标高上。(3)聚丙烯土工带与墙面板的拉环连接,不得直接触,应有间隔处理。连接后用拉具拉直拉紧。(4)钢筋混凝土带与面板拉环的239、连接,以及每节钢筋混凝土带之间的钢筋连接,可采用焊接、扣环或螺栓连接,平铺及拉直在填筑的平面上;其焊接方式和焊缝长度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2000)第10章的有关规定执行。(5)外露钢筋的防锈处理及土工带与拉环的间隔处理应符合本节211.02-4条的规定。(6)严禁车辆或行人扰动筋带。5.填筑与辗压(1)卸料时机具与面板距离不应小于1.5m,机具不得在未覆盖填料的筋带上行驶,并不得扰动下层筋带。(2)可采用人工摊铺或机械摊铺,摊铺厚度应均匀一致,表面平整,并设不小于3%横坡。当采用机械摊铺时,摊铺机械距面板不应小于1.5m。机械运行方向应与筋带垂直,并不得在未覆盖填料的筋带上行240、驶或停车;距面板1.5m范围内,应用人工摊铺。(3)承包人应在碾压开始前进行压实试验。根据碾压机械和填料性质确定填料分层摊铺厚度、碾压遍数以指导施工。填料内不得含有机料及冻块,含水量应在最佳含水量2%范围以内。压实度按路基高度而定。(4)加筋土工程的填料应严格分层碾压,碾压时一般应先轻后重,并不得使用羊足碾。压路机不得在未经压实的填料上急剧改变运行方向和急刹车。(5)压实作业应先从筋带中部开始,逐步碾压至筋带尾部再碾压靠近面板部位。压实机械距面板不得小于1.0m。6.墙面封顶(1)顶层墙面板安装后,所形成纵向高低不平,用砂浆找平,严格注意控制设计标高及位置偏差。(2)找平砂浆经养生达到一定强度241、后,即可现浇帽石,并将预制的栏杆固定在正确的位置上,浇筑在帽石中,另按设计每隔5m设一泄水管。211.04质量检验1.基本要求(1)地基与基础应符合图纸要求。(2)预制构件的强度和质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3)筋带的强度和质量规格,应符合规范及图纸的要求。(4)筋带的长度、根数不得小于图纸要求。筋带需理顺,放平拉直。筋带与面板、筋带与筋带应连接牢固。(5)填料的规格和压实度,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2.检查项目见表211-2及表211-3,其中表211-2仅用于大型加筋挡土墙(分部工程)。墙面板安装检查项目 表211-2 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 每层面板顶高程242、()10每20m抽查4组板2轴线偏位()10每20m挂线量3处3面板竖直度或坡度+0,-0.5%每20m吊垂线或坡度板量3点注:面板安装以同层相邻两板为一组。加筋挡土墙总体检查项目 表211-3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墙顶平面位置()路堤式+50,-100每20m检查3处路肩式502墙顶高程()路堤式50每20m用水准仪测3点路肩式303墙面竖直度或坡度()+0.5%H及+50-1%H及-100每20m用吊垂线或坡度板测2处4面板缝宽()10每20m至少检查5条5墙面平整度()15每20m用2m直尺测3处注:平面位置及竖直度“+”指向外,“”指向内。“H”墙高3.外观鉴定(243、1)墙面板光洁无破损,平顺美观,板缝均匀。(2)墙面直顺,线型顺适。(3)沉降缝贯通、顺直。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12节 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本节不适用)第13节 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本节不适用)第14节 抗滑桩(本节不适用)第15节 河道防护215.0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河床加固铺砌及顺坝、丁坝、调水坝及锥坡等砌筑工程及其有关的施工作业。215.02 材料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201.02小节规定的要求。215.03 施工要求1.顺坝、丁坝及河岸防防的布设位置应严格按图纸规定进行放样并将其与河道、水流的相对平面位置报监理工程师审批,以保证能正确发挥作用。2.所244、有石砌工程,必须在基面或坡面夯实平整后,方可砌筑。3.石砌工程,应符合本规范第201.03-3条的要求。4.石砌工程的基础应按图纸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深度嵌入基槽,凡坡脚与混凝土或砌石基础相接时,应将相接的基础打毛并坐以砂浆。5.在土基上浆砌片石时,第一层可不坐浆,选用较大石块,砌于下层。自第二层起,必须坐浆,且砌缝互相咬接,砂浆饱满。6.砌体外露面和坡顶、边缘及边角,应选用较大的平整石块并略加修整,互相咬接。砌筑完成后,应进行勾缝。7.干砌片石时,应使坐于下一层上的每一石块至少有三个分工的坚实支承点,但不得用小石块地垫和找平。8.为使沿石块的全长有坚实的支承,干砌片石的石块下面的明缝均应用245、小石料填塞。9.干砌片石表面砌缝的宽度不应超过25。10.干砌片石坡面上的砌筑,应在夯实的砂砾石垫层上,以一层锁结一层的接缝方式铺砌。11.铺砌边缘应顺直、整齐、牢固。215.04 质量检验1.河床铺砌及顺坝、丁坝(1)基本要求a.河床铺砌埋置深度及顺坝、丁坝、调水坝及锥坡的砌筑应符合图纸要求。b.材料规格和质量符合图纸及本规范201.02小节的规定。(2)检查项目见表2151河床铺砌、顺坝、丁坝、调水坝及锥坡砌筑检查项目 表2151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 查 方 法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JTJ 07198附录F检查2平面位置()30按图纸控制坐标检查3长度()-100用尺246、量4断面尺寸()50用尺量5处5高程()基底不大于设计用水准仪检查5点顶面302.外观鉴定(1)表面整齐、线条顺直、曲线圆顺。(2)石块嵌挤紧密,无松动现象。215.05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三章 路面第1节 通则301.01 范围本章工作内容包括在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路基上铺筑各种垫层、底基层、基层和面层;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施工;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及路缘石设置,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及其有关的作业。301.02 材料1.土按土中单个颗粒的粒径大小和组成,将土分为下列三种:细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9.5mm,且其中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247、%;中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26.5mm,且其中小于19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粗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37.5mm,且其中小于31.5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1)碎石碎石由岩石或砾石轧制而成,应洁净、干燥、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耗性。其颗粒形状应具有棱角,接近立方体,不得含有软质和其它杂质。(2)砾石砾石应坚硬、耐久;有机质、粘土块和其它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3)砂砂应洁净、坚硬、干燥、无风化、无杂质,符合规定级配,其泥土杂物含量应小于3%。(4)石屑石屑系机械轧制而成。石屑应坚硬、清洁、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具有适当的级配。2.水水应洁净,不含有害物质。来自248、可疑水源的水应按照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JTJ 056-84)要求进行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水源不得使用。3.水泥水泥根据路用要求可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等。采用其他种类水泥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4.石灰(1)石灰应采用符合表301-1的要求,对于高速公路合一级公路,宜采用磨细生石灰粉。(2)石灰应在用于工程之前7d,充分消解成能通过10mm筛孔的粉状,并尽快使用。(3)石灰应设棚存放,并能防风避雨,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 057-94)进行试验,不符合上述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所发249、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石灰的技术指标(GB 1594-79) 表301-1 类 别 指 标项 目钙质生石灰镁质生石灰钙质消石灰镁质消石灰等 级有效钙加氧化镁含水量(%)不小于858070807565656055605550未消化残渣含量5mm圆孔筛的筛余(%)不大于71117101420含水量(%)不大于444444细度0.71mm方孔筛的筛余(%)不大于0110110.125mm方孔筛的累计筛余(%)不大于1320-1320-钙镁石灰的分类界限,氧化镁含量(%)5544注:硅、铝、镁氧化物含量之和大于5%的生石灰,有效钙加氧化镁含量指标:等75%、等70%、等60%;未消化残渣含量指标与250、镁质生石灰指标相同。5.沥青沥青材料应为道路石油沥青、液体石油沥青、乳化石油沥青和煤沥青等,沥青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032-94)的要求。每一批沥青材料都应有厂家的技术标准、试验分析证明书,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301.03 一般要求1.路基施工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032-94)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JTG F302003)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滑模施工规范(JTJ/T 037.12000)的要求。2.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材料的来源,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由于材料不合格造成工程损失应由251、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301.04 材料的取样和试验各种材料必须使用前56d选定。承包人应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委托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试验室按规定进行材料的标准试验或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试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不能施工。试验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301.05 试验路段1.承包人在各结构层施工前均应铺筑长度为100200m的试验路段;用滑模摊铺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试验路段长度应不小于200m。2.在试验路段开始至少14d之前,承包人应提出铺筑试验路段的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试验人员、机械设备、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等详细说252、明。3.试验路段的目的是为了验证混合料的质量和稳定性,检验承包人采用的机械能否满足备料、运输、摊铺、拌和与压实的要求和工作效率,以及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适应性。4.试验路段确认的压实方法、压实机械类型、工序、压实系数、碾压遍数和压实厚度、最佳含水量等均作为今后施工现场控制的依据。5.此项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如果试验路段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验收,可作为永久工程的一部分,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和支付。否则,应移出重做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自负。301.06 料场作业1.料场应按图纸所示设置或由承包人自己选择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料场应依照试验室提供的集料组成设计指定的各种集料规格进行开采作业。承253、包人应经常检验材质的变化情况,随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由于材质变化,不符合要求的集料不得使用,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料场应剥去覆盖层,清除杂草和其它杂质后始得开采。弃土应在指定的地点处理。3.合格的集料应分等级堆放在硬化、无污染场地上。4.材料开采完毕后,应进行清理,防止水土流失,并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要求。5.料场的清理、剥离覆盖层、运输道路的修建、养护和防冲刷等费用,均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路面工程有关项目的投标价格内,不单独计量与支付。301.07 雨季施工1.集中力量,分段铺筑,在雨前做到碾压坚实。2.施工时应随时疏通边沟,保证排水良好。3.在垫层或基层施工之前,完工的路基254、顶面或垫层,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始终保持合格的状态。在雨季期间,路基或垫层不允许车辆通行。301.08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2节 垫层302.01 范围本节工作内容是在完成和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路基上铺筑碎石、砂砾、煤渣或矿渣垫层。它包括所需的设备、劳力和材料,以及施工、试验等全部作业。302.02 材料1.碎石应符合本规范第301.02.1条的要求,碎石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53mm;按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 058-94)标准方法进行试验时,压碎值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大于30%,其他公路不大于35%。碎石中不应有粘土块、植物等有害物质,针片状颗粒含量255、不应超过20%。2.砂砾可采用级配砂砾或天然砂砾,应符合表302-1的要求,砂砾的压碎值,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大于30%,对其他公路,不大于35%。天然砂砾垫层颗粒组成范围 表302-1通过下列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液限(%)塑性指数5337.59.54.750.60.075100801004010025858450152893.煤渣和矿渣煤渣和矿渣应坚硬、无杂质,宜具有适当的级配,且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20%。302.03 施工要求1.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路基上铺筑垫层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而在其上摊铺的材料,应由承包人自费清除。2.在铺筑垫层前,应将路基256、面上的浮土、杂物全部清除,并洒水湿润。3.承包人应采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垫层材料的摊铺。4.摊铺后的碎石、砂砾应无明显离析现象,或采用细集料作嵌缝处理。5.经过整平和整型,承包人应按试验路段所确认的压实工艺,在全宽范围内均匀地压实至重型击实最大密度的96%以上。6.一个路段碾压完成以后,应按批准的方法做密实度试验。被检验的材料没有达到所需的密实度、稳定性,则承包人应重新碾压、整型及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理。7.凡压路机不能作业的地方,应采用机夯进行压实,直到获得规定的压实度为止。8.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9.两段作业衔接处,第一段留下58m不进行碾压,第257、二段施工时,将前段留下未压部分与第二段一起碾压。10.在已完成的垫层上每一作业段或不大于2000m2随机取样6次,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 059-95)规定进行压实度试验,并按规定检验其他项目。所有试验结果,均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302.04 质量检验1.基本要求(1)材料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要求。(2)碾压应达到要求的压实度。2.检查项目见表302-2。 砂砾垫层检查项目 表302-2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每幅车道)1压实度(%)9696用密度法每2000m2取样6次2平整度(mm)121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3纵断高程(m258、m)+5,-15+5-,-20水准仪:每20延米一个断面,每断面3-5个点4宽度(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40延米1处5厚度(mm)-10-12每1500-2000m2 6个点6横坡(%)0.30.5水准仪:每100延米3处3.外观鉴定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现象。302.05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3节 石灰稳定土底基层(本节不适用)第4节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304.01 范围本节工作内容是在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路基或垫层上,铺筑水泥稳定土底基层或在底基层上铺筑水泥稳定土基层,包括所需的设备、劳力和材料,以及施工、试验等全部作业。304.02 材料1259、.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均适用于稳定土。但不得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已受潮变质的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32.5级的水泥。2.稳定土(1)适宜水泥稳定的土包括:级配碎石、未筛分碎石、砂砾、碎石土等,其中水泥稳定土用作底基层时,其最大粒径,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超过37.5mm,对其他公路不超过53;用作基层时最大粒径,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超过不应超过31.5mm,对其他公路不超过37.5,颗粒组成现表304-1。 适宜用水泥稳定的集料的颗粒组成范围 表304-1结构层通过下列方孔筛(mm)的质量百分率(%)液限塑性指数37.531.526.5199.54260、.752.360.60.075(%)底基层10090100679045682950183882207289基 层10090100728947672949173582207289注:集料中0.6mm以下细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颗粒含量不应超过5%;细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7%。(2)水泥稳定土中碎石或砾石的压碎值,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基层不大于30%,其他公路不大于35%;对底基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应大于30%,其他公路不大于40%。(3)有机质含量超过2%的土,不适宜作水泥稳定。(4)硫酸盐含量超过0.25%的土,不适宜作水泥稳定。3.水应符合本261、规范301.02-2条的要求。4.石灰应符合本规范301.02-4条的要求。304.03 混合料组成设计1.混合料的组成设计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的有关规定。2.试验(1)用于基层、底基层的原材料应进行标准试验,试验项目见表304-2。(2)混合料按设计掺配后,应进行重型击实试验、承载比试验及抗压强度试验。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和基层原材料的试验项目 表304-2试验项目材料名称频 度含水量土、砂砾、碎石等集料每天使用前测2个样品颗粒分析砂砾、碎石等集料每种土使用前测2个样品,使用过程中每2000m3测2个样品液限、塑限土、级配砾石或级配碎石中0.5mm以下的细土每262、种土使用前测2个样品,使用过程中每2000m3侧2个样品相对密度、吸水率砂砾、碎石等使用前测2个样品,砂砾使用过程中每2000m3侧2个样品,碎石种类变化重做2个样品压碎值砂砾、碎石等同上有机质和硫酸盐含量土对土有怀疑时做此试验水泥标号和终凝时间水泥做材料组成设计时测一个样品,料源或标号变化时重测重型击实土每种土使用前进行3.水泥稳定混合料的设计应考虑气候、水文条件等因素,按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规定进行试验,通过试验选取最适宜于稳定的材料,确定最佳的水泥剂量和最佳含水量。在需要改善土的颗粒组成时,还应确定掺加料的比例。工地实际采用的水泥剂量可比室内试验确定的剂263、量适当增加,根据拌和方法不同,最多不超过0.5%1.0%,并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4.采用水泥和石灰综合稳定时,如水泥用量占结合料总量的30%以上,则按本节要求进行组成设计,并且还须确定石灰剂量。5.水泥稳定土的7d浸水抗压强度应符合图纸要求。6.水泥的最小剂量应符合表304-3的规定。 水泥最小剂量 表304-3 拌和方法土 类集中拌和法中粒土和粗粒土3%细粒土4%304.04 施工要求1.拌和与运输(1)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2)厂拌的设备及布置位置应在拌和以前提交监理工程师并取得批准,方可进行设备安装、检修与调试,使拌和的混合料颗粒组成和含水量达到规定要求。(3)运输混合264、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装载均匀,及时将混合料运至现场。(4)当摊铺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水分蒸发。2.摊铺和整形(1)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2)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宜高于最佳含水量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分损失。(3)混合料的最小压实用1215t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150mm;用1820t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200mm;每层最小压实厚度为100。当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摊铺,先摊铺的一层应经过整型和压实,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将先265、摊铺的一层表面拉毛后再继续摊铺上层。3.碾压(1)混合料的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2)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量的水。(3)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水泥稳定土层表面不受破坏。(4)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初凝时间,按试路段确定的合适的延迟时间严格施工。4.接缝和“调头”的处理施工接缝和压路机“调头”,应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的规定处理。5.养生碾压完成后应即进行养生。养生时间不应少于7d。养生方法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洒水、覆盖砂、洒透层油或封层266、等措施。养生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不能封闭时,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将车速限制在30km/h以下,但应禁止重型车辆通行。6.气候条件工地气温低5时,不应进行施工,并应在重冰冻之前一个月结束。雨季施工,应特别注意天气变化,勿使水泥和混合料受雨淋,降雨时应停止施工,但已摊铺的混合料尽快碾压密实。7.取样和试验水泥稳定土应在施工现场每天进行一次或每2000m2取样一次,检查混合料的级配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并按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标准方法进行混合料的含水量、水泥含量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在已完成的铺筑层上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进行压实度试验267、,每一作业段或不超过2000m2检查6次以上。基层应取钻件(路面芯样)检验其整体性。水泥稳定基层的龄期达710d时,应能取出完整的钻件。对于所有试验结果,均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负。304.05 质量检验1.基本要求(1)集料符合图纸和本规范要求。(2)水泥用量按图纸要求控制准确。(3)混合料拌和均匀,无粗细颗粒离析现象。(4)碾压达到要求的压实度。(5)养生符合本规范要求。2.检查项目水泥称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的检查项目及检验标准见表304-4,水泥土基层和底基层的检查项目及检验标准见表304-5。水泥稳定土基层、底基层实测项目 表304-4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268、检 查 方 法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高速、一级公路其他公路高速 、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98979795按JTJ 07198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2平整度(mm)812121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3纵断高程(mm)+5,-10+5,-15+5,-15+5,-20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4宽度(mm)不小于设计值尺量:每200m测4处5厚度(mm)-8-10-10-12按JTJ07198附录H检查,每200 m每车道1处6横坡(%)0.30.50.30.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7强度(Mpa)符合图纸要求按JTJ07198附录G检查8整体性(基层检查)龄期710269、d时应能取完整的钻件龄期710d时应能取完整的钻件每车道500m或每一作业段取样一次水泥土基层、底基层实测项目 表304-5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水泥稳定土基层底基层高速、一级公路其他公路高速、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939593 按JTJ 07198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2平整度()1212153m直尺:每200m测2处X10尺3纵断高程()+5,-15+5,-15+5,-20水准仪:每200m测4处4宽度()不小于设计值尺量:200m测4处5厚度()-10-1012 按JTJ 07198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处6横坡(%)0.50.30.5水准仪:每2270、00m测4断面7强度(MPa)符合图纸要求按JTJ 07198附录G检查3.外观鉴定(1)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坑洼、软弹现象。(2)施工接茬平顺。304.06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5节 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本节不适用)第6节 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306.01 范围本节工作内容是在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路基或垫层上铺筑级配碎(砾)石底基层或在底基层上铺筑级配碎石基层。它包括所需的设备、劳力和材料,以及施工、试验等全部作业。306.02 材料1.级配碎石(1)用于底基层的碎石最大粒径,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应超过37.5mm(方孔筛)271、,其他公路不应超过53。压碎值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应大于30%,二级公路不大于35%,二级以下公路不大于40%。用于基层的碎石最大粒径,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应大于31.5mm,其他公路不应超过37.5。压碎值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应大于26%,二级公路不应超过30%,二级以下公路不大于 35%。 (2)碎石中不应有粘土块、植物等有害物质,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超过20%。(3)级配碎石底基层和未筛分碎石底基层的颗粒组成和塑性指数应符合表3061和表306-2的规定。级配碎石底基层、基层的颗粒组成范围 表3061结构层通过下列筛孔(方孔筛,mm)的质量百分率(%)液限塑性37.531.51272、99.54.752.360.60.075(%)指数高速、一级公路100851005274295417378200728小于6或9其他公路1009010073884669295417378200728小于6或9 级配砾石底基层的集料级配范围表 306-2结构层通过下列方筛孔()的质量百分率(%)液限(%)塑性指数5337.531.5199.54.752.360.60.075高速、一级公路10083100548429591745113562101028小于6或9其他公路10085100698840651943103082561801028小于6或92.级配砾石(1)级配砾石的最大粒径,用于基层时不273、应超过37.5,用于底基层级配砾石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53mm。(2)砾石颗粒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超过20%。(3)级配砾石基层(非高速公路和非一级公路)的颗粒组成的塑性指数应符合表306-3的规定。级配砾石基层的颗粒组成范围 表306-3通过下列筛孔()的质量百分率(%)液限(%)塑性指数5337.531.519.09.54.752.360.60.075100901008194638145662751163582007286或910090100738849692954173782007286或91008510052742954173782007286或9(4)用于底基层时,集料的压碎值对高速公274、路和一级公路不应大于30%,二级公路不应大于35%,二级以下公路不大于40%;用作二级公路的基层时,压碎值不应大于30%,二级以下公路不大于35%。(5)砾石应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压实度,底基层达到96%,基层达到98%以上。(6)砂砾底基层的砂砾级配合范围应符合表306-4的要求。砂砾底基的集料级配范围 表306-4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液限(%)塑性指数5337.59.54.750.60.0751008010040100258584505小于28小于9306.03 施工要求1.级配碎(砾)石混合料应在料场集中拌和。2.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路基275、上摊铺级配碎(砾)石混合料。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而在其上摊铺的材料,应由承包人自费清除。3.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试验路段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进行混合料的施工。4.在任何情况下,拌和的混合料都应均匀,含水量适当,无粗细颗粒离析现象。5.级配碎(砾)石应在最佳含水量时遵循先轻后重的原则进行碾压,并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6.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7.在已完成的底基层、基层上按表360-5要求进行取样试验,所有试验结果均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8.碎石层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压实度,底基层达到96%以上,基层达到98%276、以上。级配碎(砾)石试验项目与频度 表306-4项 目频 度质 量 标 准级配每2000m21次在规定范围内均匀性随时观察无粗细集料离析现象压实度每一作业段或不超过200m2检查6次以上。级配集料基层和中间层98%,填隙碎石固体积率85%塑性指数每1000 m21次,异常时随时试验小于规定值集料压碎值据观察,异常时随时试验不超过规定值承载比每3000 m21次,据观察,异常时随时增加试验不小于规定值弯沉值检验每一评定段(不超过1km)每一线车道4050个测点95%或97.7%概率的上波动界限不大于计算的容许值含水量 据观察,异常时随时试验最佳含水量-1%+2%306.04 质量检验1.基本要求277、(1)石料质地坚韧、无杂质,颗粒级配符合要求。(2)配料必须准确,塑性指数应符合规定。(3)混合料拌和均匀,无粗细颗粒离析现象。(4)碾压达到要求的密实度。2.检查项目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和基层检查项目及检验标准见表306-6。3.外观鉴定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现象。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检查项目 表306-6 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 查 方 法底基层基层高速、一级公路其他公路高速、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98989796按JTJ 07198附录B每200m每车道2处2平整度(mm)812121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3纵断高程(mm)+5,-10+5,-1278、5+5,-15+5,-20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4宽度(mm)不小于设计值尺量:每200m测4处5厚度(mm)-8-10-10-12按JTJ 07198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6横坡(%)0.30.50.30.5水准仪:200m测4个断面306.05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7节 透层、粘层和封层第307.01 范围本节工作内容为在已建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基层上洒布透层沥青;在沥青面层、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桥面上洒布粘层沥青,在沥青面层或沥青面层延迟期较长的基层上铺筑封层。它包括所需的设备、劳力和材料,以及施工、试验等全部作业。307.02 材料1.透层279、透层的沥青材料宜采用慢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也可采用中、慢凝液体石油沥青或煤沥青。透层油使用之前应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2000)的方法进行试验,且满足规范的要求。透层沥青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附录C表C.3、表C.4、及表C.5的要求。沥青标号应根据基层的种类、当地气候等条件确定。2.粘层粘层的沥青材料宜采用快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也可采用快、中凝液体石油沥青或煤沥青,粘层沥青材料使用之前应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2000)的方法进行试验,且满足规范的要求。粘层沥青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280、施工技术规范(JTJ 03294)附录C表C.3、表C.4、及表C.5的要求,并宜与面层所用沥青的种类标号相同。3.封层上封层及下封层适用的沥青材料宜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表选用。土层沥青材料使用之前应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2000)的方法进行试验,且满足规范的要求。沥青的标号应根据当地气候情况确定。4.封层集料及吸附沥青用集料封层及吸附沥青所用的石屑或粗砂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308.02-2条的规定。307.03 施工要求1.准备工作准备浇沥青的工作面,应整洁而无尘埃。监理工程师对已准备好的工作面进行检查,在未批准前不得喷洒沥青材料。2.气281、候条件洒布沥青材料的气温不应低于10,风速适度。浓雾或下雨不应施工。3.喷洒温度液体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在正常温度下洒布,如气温较低,稠度较大的可适当加热。4.沥青用量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根据基层的种类通过试洒确定透层、粘层所用的沥青品种和用量,并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03294)附录D表D.9的要求。封层根据层位及要求,可按表D1、D2或D10执行。5喷洒(1)承包人应在喷洒工作开始前3d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2)透层及粘层沥青应采用沥青洒布车均匀地洒布,并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中的有关要求和方法检测洒布用量,每次检测不少于3处。(3)沥青洒布设282、备应配备有适用于不同稠度沥青喷洒用的喷嘴,在沥青洒布机喷不到的地方可采用手工洒布机。喷洒超量或漏洒或少洒的地方应予纠正。(4)喷洒区附近的结构物和树木表面应加以保护,以免溅上沥青受到污染。当其受到污染时,承包人应自费清除。(5)粘层沥青应在铺筑覆盖层之前24h内洒布或涂刷。(6)封层应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03294)第9.3节要求的方法铺筑。层铺法的用量应符合该规范附录D表D1或表D2的要求。拌和法按本规范第308节的有关要求施工。铺筑下封层前,基层表面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进行。(7)在喷洒透层沥青后,如不能立即铺筑沥青面层,而需开放施工车辆通行时,应立即撒布23m3/10283、00 m2的石屑和粗砂。在半刚性基层洒布透层时,也应撒布石屑或粗砂。并用轻型压路机滚压一遍。6.养护(1)承包人应对洒好透层、粘层或封层沥青的基层和面层保持良好状态。当出现泛油或监理工程师有指示时,应按指定用量补撒吸附沥青材料。(2)如果透层沥青被尘土或泥土完全吸收,以致使覆盖的面层无法与透层粘结,监理工程师可要求在摊铺沥青路面之前在透层上补洒一次粘层沥青。(3)养生期间,一般不应在已洒好透层沥青的路面上开放交通。如果在沥青材料充分渗入之前需要开放交通,为了防止车轮粘沥青,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撒铺吸附材料,以覆盖尚未完全吸收的沥青。(4)除运送沥青外,任何车辆均不得在完成的粘层上通行。307.284、04 计量与支付(不适用,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第8节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08.01 范围本节工作内容为在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基层上,按照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批示铺筑一层或多层的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它包括提供全部设备、劳力和材料,以及施工、养护、试验等全部作业。308.02 材料1.粗集料(1)粗集料包括碎石、破碎砾石、筛选砾石、矿渣等。它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具有足够的强度、耐磨耗性。(2)粗集料的粒径规格应符合图纸要求,并按表308-1的要求选用。(3)粗集料的质量应符合表308-2的要求。(4)当按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2000)规定的方法试验时,沥青285、与集料的粘附性不低于4级。否则,应掺加外掺剂。外掺剂的精确比例由实验室确定。 沥青面层用粗集料的规格(方孔筛) 表308-1规格公称粒径(MM)通过下列筛孔(方孔筛,mm)的质量百分率10675635337.531.526.519.013.29.54.752.360.6S1407510090100-015-05S2406010090100-015-05S3306010090100-015-05S4255010090100-015-05S5204010090100-015-05S6153010090100-015-05S7103010090100-01505S8152510095100-0150286、5S9102010095100-01505S1010151009510001505S1151510095100407001505S125101009510001005S1331010095100407001505S14351008510002505沥青面层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表308-2 指 标高速、一级公路其他公路石料压碎值不大于(%)2830洛杉矶磨耗损失不大于(%)3040视密度不小于(t/M3)2.52.45吸水率不大于(%)2.03.0对沥青的粘附性不小于(%)4级3级坚固性不大于(%)12-细长扁平颗粒含量不大于(%)1520水洗法(0.075颗粒含量)不大于(%)11软石含量不287、大于(%)55石料磨光值不小于(BPN)42实测石料冲击值不大于(%)28实测破碎砾石的破碎面积拌和的沥青混合料路面表面层中下面层贯入式路面不小于(%)9050-4040402.细集料(1)细集料可能采用天然砂,人工砂及石屑,或天然砂和石屑两者的混合料。(2)细集料应干净、坚硬、干燥、无风化、无杂质或其他有害物质,并有适当的级配。(3)天然砂、石屑的规格和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08-3表308-5的要求规定。3.填料(1)填料宜采用石灰岩或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制的矿粉,不应含泥土杂质和团粒,要求干燥、洁净,其质量应符合表308-6的技术要求。(2)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采用水288、泥、石灰等作为填料时,其用量不宜超过集料总量的2%。沥青面层用天然规格 表308-3方孔筛(mm)通过各筛孔的质量百分率(%)粗 砂中 砂细 砂9.51001001004.75900090100901002.36659575100851001.1835655090751000.61529305960840.352083015450.150100100100.075050505细度模数Mx3.73.13.02.32.21.6 沥青面层用石屑规格 表308-4规格公称粒径(mm)通过下列筛孔(方孔筛,mm)的质量百分率(%)9.54.752.360.60.075S1505100851004070-015S1603100851002050015 沥青面层用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表308-5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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