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方案(2021-2025年)(4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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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8753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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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丘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十四五”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健康生活的不懈追求,为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加快提高卫生健康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健康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潍坊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安丘市国民经2、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安丘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发展背景(一)现状和基础“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保障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健康安丘”建设加快推进,居民健康素养不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健康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顺利完成,人民健康进入新时代。主要健康指标有效改善。全市人均预期寿命从2015年的78.5岁上升到2020年的79.28岁,孕产妇死亡率2015年10/10万、2016年8.64/10万、2017年3、5.68/10万、2018年-2020年均为0。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15年的3.24和4.43降至2020年的1.01和2.98,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上居全市前列。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26个,实有床位数5843张,在岗人员5359人。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95张,比2015年底增加1.71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达到3.6人和3.33人,分别比2015年底增加0.76人和0.86人;三级医疗机构数量由2015年的0家增长到2020年的2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医共体实现全覆盖,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和耗材4、加成,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进一步巩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基本建立,初步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监督覆盖率居全市前列。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跨越提升。实施医疗能力提升工程,2020年,安丘市人民医院被确定为综合类别潍坊市级区域医疗中心。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得到巩固发展,成功创建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个潍坊市级重点学科。市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全部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进入全国百强。群众看病就医体验不断完善,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看病就医满意度位居全省第2。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市政府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5、体系的实施方案。实施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疾控中心A类设备均达到配备标准,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保持平稳,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艾滋病保持低流行水平,肺结核病发病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疟疾达到国家消除标准。新发尘肺病病例逐年减少,地方病达到国家控制或消除标准。承担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任务,建成了覆盖市镇村的三级心理服务体系,完成全市24余家心理咨询服务机构量化评估工作。实施在册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开展70岁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项目、1岁儿童免费接种水痘疫苗项目、适龄儿童免费牙齿窝沟封闭项目。基层医疗卫生基础不断巩固。扎实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6、动,基本标准机构达标率100%,推荐标准机构达标率30%,均居全省前列。建成甲等乡镇卫生院19个,潍坊基层特色专科7处,社区医院3处。创建2处省级、8处市级、12处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达到53%。在全国率先实施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至84元,绩效评价保持在全省前列。健康扶贫工作成效显著。五年来累计分类救治患病贫困人口8210人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累计签约服务11325人次,覆盖率99.88%,建立了公立医疗机构“三个一”巡诊制度,持续不间断的送医送服务上门,增强了困难贫困7、人口的就医获得感、安全感。中医药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将建设中医药强市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市拥有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家,民营中医医院4家。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个,山东省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1个、县域龙头专科2个、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项目集群成员建设单位2个。全面实施中医经典、中医治未病、中医外治、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建设国家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处;落实“经典中医传承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名老中医师带徒”工程、“全民艾健康”行动计划;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新冠肺炎防治中医药参与率达到100%。加大中医药“龙头8、”医院建设,投资8亿元建设市中医院新院区,占地20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200张。(二)面临的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进入新发展阶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大幅提升,健康越来越成为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社会关注的重点产业投资领域和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数字经济飞速发展,新疗法、新药物、新材料和新器械创新迸发,健康科技创新与数字化改革跨界融合,将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卫生健康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预9、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服务体系尚未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布局不均衡,“基层不强”、城乡之间不协调,医疗能力水平、强科建设、特色建设不足等卫生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未有实质性改变。医改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复杂,三医联动整体效能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人口老龄化加剧,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妇幼保健、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以及托育等“刚性需求”加快增长。中医药事业发展定位还不够高,中医药产业优势尚未充分发挥,没有形成高标准、可持续、群众普遍认可的模式,专业人才仍然短缺。高水平临床研究不足,医学科技创新策源力亟待提升。“十四五”时期是安丘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10、市的开局阶段,也是推进健康安丘建设、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的关键时期。面对机遇挑战,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深刻认识新时期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握发展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抢抓重要机遇、补齐发展短板、提升供给质量,坚持系统谋划,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优势、赢的主动。二、发展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站在新历史方位,着眼于“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要求,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补短板、锻长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卫生11、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提供坚实健康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坚持公益性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利益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系统治理、共建共享。把卫生健康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形成大卫生、大健康治理格局和全社会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坚持预防为主、医防融合。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持续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注重平战结合、医防融合,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12、件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补充。坚持“三医”联动,加快理论、制度、管理、技术、服务创新,推动卫生健康事业与产业、发展与安全、管理与服务协调发展。(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区域协调、中西并重、医防协同、运行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综合连续、经济有效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医养健康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公共卫生与应急管理体系更加稳固,医疗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协调,实现居民健康素质大提升,健康事业大发展,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四)具体目标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13、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稳步提高。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比“十三五”提高6个百分点,重点疾病防治效果显著,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2/10万、3.3和4.0以下。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显著有效。重大疾病防控能力不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完善,健全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提升跨部门、跨领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能力,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水平。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断优化,综合医改持续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可选择”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格局基本形成,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特14、色优势显著发挥。全面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优质资源配置,大力发展中医适宜技术,提升中医治未病能力,提高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占比。构建“八位一体”的全域中医药服务体系与产业体系,打造具有潍坊特色的中医药品牌,全力建设中医药强市。卫生健康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打造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卫生健康职业教育,培育医学领域重点专科优势;提高卫生健康关键领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完善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主要发展指标领域序号主要指标单位2020年2025年指标性质1人均预期寿命岁79.2880预期15、性2健康预期寿命岁-同比例增加预期性健康3孕产妇死亡率/10万6.218.2预期性水平4婴儿死亡率2.163.3预期性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484.0预期性6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15.4814以下预期性7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4.3230.32预期性健康8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2以下预期性生活9国家卫生城市(含进入评审程序)数量占比%100100预期性健康服务10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6.958.0预期性11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4.5预期性12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3.293.9预期性13每千人口中医执业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0.470.62预期性14每千人口注册16、护士数人3.554.05预期性15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0.54约束性16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0.710.86预期性17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2.144约束性18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约束性19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7880预期性20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中医药科室设置比例%-100预期性健康保障21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27.4827左右约束性三、主要任务(一)大力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1.改革和强化疾控体系,优化疾控机构职能设置。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完善监17、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开展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并在工作中逐步完善。落实重大办职责,完善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疾病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健康管理等职能,提升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符合疾控机构特点的薪酬机制,对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绩效管理,形成薪酬动态增长长效机制。改革收费制度,鼓励疾控机构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改善疾控基础条件,提高疾病预防处置能力。强化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建成符合疾病18、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以及实验室配备标准要求的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改建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开展实验室检测、培养及基因测序与分析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能力。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3.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疾控机构编制标准,空编率不超过5%,保障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实施疾控人员19、岗位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用3年时间将疾控机构骨干人员轮训一遍,确保每个专业有2名以上技术骨干。(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4.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增强综合医院救治能力。依托人民医院,设立符合传染病防控要求的重症监护床位,加强ICU能力建设,承担重症救治任务。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强全市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全市传染病临床诊疗规模达到100张床位以上。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儿童、妇产、心理危机干预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血液应急保障能力,健全120急救体系,配备配齐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必要设施设备,各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辆负压救护车。加大疾控中心流调、采20、样、消杀专用车辆配备,满足疫情处置需要。(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5.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建立疾控应急指挥视频通信系统。依托国家疾病报告信息系统,全面分析全市疾病谱,扩展疾病检测种类和信息数据的收集范围,完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强化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依托潍坊市云、网等基础设施、疫情防控主题信息资源库、公共卫生大数据运用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组织实施预防接种门诊智慧化提升工程,全市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完成智慧化改建。(牵头单位:市卫健21、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中心)6.优化卫生应急预防体系。优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布局,依托市人民医院建设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区域中心,逐步构建立体化紧急救援网络。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疫情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防控演练,健全应急状态下的人民群众动员机制和社会参与协调机制,以疫情防控的成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物资储备,提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响应处置和实验室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加大特种车辆、单兵现场处置和通信等紧缺装备的配置力度。(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市红十字会,配合单位:22、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7.强化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分阶段逐步增加纳入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地方病摸底调查和超前防控,艾滋病防治保持低流行水平,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2025年结核病报告发病率较2020年降低5%以上。实施乙型肝炎控制工程,到2025年,新发乙肝病例较“十三五”期间平均发病率下降10%。控制自然疫源性疾病,积极防范新发与输入性传染病。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继续保持在全省较低水平。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局)专栏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法制建设:加快制修安丘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工程: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以及实验室配备标准,加强市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实验室检验检测和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等能力建设;加强疾控中心的基础设施、基本检验检测设备和现场调查处置等能力建设。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行动、公共卫生人才提升行动、精神卫生提升行动、学校卫生提升行动、重大传染病应对提升行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提升行动。(二)大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1、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25年,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80%以上机构达到省提24、升标准,40%以上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建设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3处,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水平。持续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价,100%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院评价工作,创建19处以上甲等乡镇卫生院。建设10处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专科。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人才、技术等资源下沉,提高医学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检查检验、病理诊断、药品供应保障、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中心运行效能,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医保局)2.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培育工程。积极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绩效工25、资总量和水平,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级统筹管理,建立实施“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机制,乡镇卫生院按照服务人口的1-1.5核定编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最高不超过服务人口的1核定编制、乡村医生以所辖区域为单位按照服务人口的1-1.5配备。到2025年,乡村医生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达到80%以上,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安丘”建设需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轮训工程,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组织齐鲁基层名医、潍坊市基层名医评选,按规定组织做好优秀基层卫生人才表26、彰奖励工作,按规定组织做好优秀基层卫生人才表彰奖励工作。(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3.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能力,充分发挥疫情监测哨点作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同时,重点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床位、科室等建设,全部建成设置规范、运行有效的发热哨点诊室,有条件的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逐步设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提升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现和处置能力。推进实施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4.完善基27、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办好1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策,严格验收程序,保障机构业务用房。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周边医疗资源配置等情况,按每5000-8000人口,合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服务人口规模,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原则上以2.5公里服务半径为宜,到2025年,建设中心村卫生室180处以上,一般村卫生室200处以上,形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公益特色鲜明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28、。(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5.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品质。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专联动、医防融合的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扩大签约覆盖面。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强化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等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提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等重点人群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家庭医生工作室,优化团队诊间服务流程,推进基层慢性病管理医防融合,普遍提高居民感受度。完善基层信息系统,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自我管理和更新,村卫生室普遍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实现公共卫生随访和体检数据的自动采集、上传分析29、。到2025年,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90%。(牵头单位:市卫健局)专栏2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基层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原有科室基础上,全部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根据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居民服务需求,在康复科、口腔科、老年医学科、疼痛科、血液透析中心等特色科室中至少选择设置1个。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根据地域和人口分布,分年度逐步建设3处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将服务能力提升为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作为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更好满足居民基本医30、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社区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实现全覆盖。中心村卫生室建设: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在聚集发展类和城郊融合类村庄建设中心村卫生室,鼓励中心村卫生室与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融合发展。(三)大力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1.扩大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扩容赋能。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新一轮医疗能力“攀登计划”和医疗技术“登峰计划”,深入开展医疗能力提升行动,巩固建设综合类别、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积极争创省级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医疗能力持续提升机制,积极31、争创省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抓好市级专科(学科)集群建设,启动新一轮专(学)科建设工作,发挥重点专科(学科)领跑带动作用,建设培育一批市级临床重点专(学)科、市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加快推广发展先进技术,填补高端医疗技术空白,努力打造全市高端医疗技术集群。加快构建精准医疗服务体系,在多个方面实现精准预防、诊断和治疗服务。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发展多院区。(牵头单位:市卫健局)2.全面提升综合优质服务能力。指导三级综合医院加快提高手术科室和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规模及所占比例。全面推进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积极创建多学科诊疗示范医院和日间手术示范医院。加强智慧药房建设,32、试点推广临床药师制,组建药师专家库。严格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发挥公立医院的牵头带动作用,支持通过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多种形式,扩大优质医疗服务覆盖面。推动检查及诊断结果同级医院间、医联体医院间互联、互通、互认,逐步实现跨省域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和无效用药。按照国家卫健委部署,深入开展“千县工程”。建立医院分院一体化管理机制,提高优质医疗资源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让城乡居民享受“家门口检查、大医院诊断”的同质化医疗服务。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加快补齐专科短板,全面提升诊疗能力,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33、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牵头单位:市卫健局)3.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建立医疗质量质控中心主抓机制,开展重点专业、重点技术、重点病种质控评价,促进临床合理诊疗、合理用药,降低低风险死亡率和医疗事故发生率。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改进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精准开展预约诊疗、预约检查,全面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优质护理、精准用药等服务模式。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强化警医联动机制,完善必要安检设施。持续改进行业作风,优化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完善“保调赔34、防”四位一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新模式。建立“看病不用愁”服务机制,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再造,做好医患沟通交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患者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局)专栏3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加快推进景芝、红沙沟、庵上区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合理布局院前急救网络,增设乡镇急救点,达到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各医疗机构至少配备一辆负压救护车。病历书写率达到100%。积极开展急救常识普及,每年全市公益培训不少于1500人次。推进院前急救标准化建设,统一救护车标识、统一院前急救人员服装。人民医院“五大中心”建设:积极开展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35、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推动创建国家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及省级创伤中心;持续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部达到A级及以上,二级公立医院全部达到B+以上,每年均有二三级公立医院进入A+行列。(四)大力实施卫生科技创新和人才战略1.加强人才招引和培育。到2025年,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增长到5千人左右,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9人以上,每万人全科医生达4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达到4.05人以上。“十四五”期间,力36、争新入选鸢都学者、潍坊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2人以上。深入实施名医、名护、名药师、名技师和首席公共卫生专家选拔管理制度,发挥专家人才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用好用活人才招聘政策,制定发布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积极引进基层卫生人才,推动事业发展人才短板配齐配强;做好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加强医疗、疾控复合型人才引进和培养;做好高层次人才招引认定工作,聚焦卫生健康领域坚持“全职招”和“柔性引”等方式,以优势学科为基础,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做好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每年招引1-2名在省37、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公开招聘录用3名左右硕士及以上人才。对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学科带头人,可采取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予以引进。常态化做好公费医学生培养及就业指导工作,科学确定公费医学生需求计划及培养专业,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具备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疾病诊断与处置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才。培养专业重点选择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和针灸推拿(学)等。持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每年举办一期市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瞄准前沿领域,制定战略科研计划,完善“科卫协同38、”机制,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的项目;支持鼓励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支持领军人才组建科研中心,建设高水平临床科研平台,集中攻关;改进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竞争上岗、揭榜挂帅等方式,组建团队,形成一个人才带动一个学科、激活一个领域的良好局面;改革医学科研立项、结题制度,建立课题研究与转化应用捆绑机制。(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市科技局)专栏4人才与科技创新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十四五”期间,培育申报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力争实现2-3名入选。推进学科带头人建设,通过全职或柔性的引才方式,三级医院引进学科带头人,重点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能力和学39、术能力的专家人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十四五”期间,持续完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科研平台建设;提高科研水平与影响力,争取完成省市级科研立项2-3项、省市级科学技术奖1-2项;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着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3名,培育省市级人才1-2名。(五)大力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1.健全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系统观念,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实施中医药生态建设工程。健全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医药管理体制,进一步构建市、镇两级领导有力、衔接通畅、协调有序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将中医药工作有机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事业全局,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强化40、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整体合力。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健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在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内探索设立日间诊疗中心。(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2.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以中医院为龙头,各综合(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纯中医诊所为补充,融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于一体的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中医院新院区建设,力争2023年投入使用。加强中医院标准化建设,以等级评审和绩效考41、核为抓手,实施中医院等级动态调整。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康复科和老年病科建设,将服务拓展至各临床科室,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至少打造出1个在市域内有广泛影响的治未病中心。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均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中医病床,配备中药房。到2025年,争创省重点中医专科2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10个。中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高标准国医堂或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42、成员单位)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覆盖。支持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自主招聘基层专科以上中医药人员。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企业招聘硕士以上中医药人才,联合相关院校培养各类中医药产业人才。鼓励各级医疗机构设立国医大师工作站。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名老中医”、“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评选3-5名市级以上“名中医”,3-5名“基层名中医”。2-3名市级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加强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和名老中医师带徒项目,开展“西学中”培训。举办“安丘市中医药传统技能大赛”。争创1个省级名老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建设1-2个市级名老中医经43、验传承工作室。把中医药文化建设成效纳入政府办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中医院突出中医药文化特征,明确科室承担中医药文化工作。举办膏方节、“中医药周”、中医健康运动大赛。积极争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4.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落实完善中西医联防联控机制,建立传染病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医药专家组。围绕重大疑难疾病及常见疾病,建立中医院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合作机制,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行中医全科化诊疗模式。挖掘整理中医药44、特色诊疗技术。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开展“互联网中医药”行动,依托潍坊市中医药大脑(城市中医智能管理系统),探索搭建行政管理、传承科研、国医大师辅助诊疗和智慧共享中药房等核心模块,逐步实现管理智能化、决策科学化、诊疗规范化、中药标准化。发挥优势特色,推进中医药与农业、旅游、食品、康养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中医药相关产业项目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专栏5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中医药生态建设工程:强化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人员,组建中医药发展专家智库。持续开展中45、医药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强化中医药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统筹发挥中医药“五种资源”作用,支持市中医院推进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建设项目。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实施中医药“五个全科化”建设,加强重点中医专(学)科和特色(优势)专科创建。建成2个左右省级、10个以上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在适宜人群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名老中医”“名中医”“基层名中医”和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优秀学科带头人、学科骨46、干评选,积极推荐评选国家、省级“名中医”。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鼓励各级医疗机构设立国医大师工作站。举办“安丘市中医药传统技能大赛”。开展西医和护理人员“西学中”培训,开展全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技能普及培训。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工程:支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示范单位建设。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机构、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等。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周”、膏方节、“安丘市中医药传统技能大赛”系列竞赛、中医健身运动大赛等活动,提升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持续推进“全民艾健康”行动计划,培育特色艾灸示范点。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挖掘、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打造安丘中47、医药文化品牌。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发展文官木、牛蒡、杜仲、丹参、柴胡、黄芩等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发挥优势特色,推进中医药与农业、旅游、食品、康养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中医药相关产业项目,打造安丘中医品牌,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互联网中医药”创新发展,逐步实现管理智能化、决策科学化、诊疗规范化、中药标准化。(六)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1.完善老龄事业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准确把握全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龄化规律,健全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推进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建设,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48、。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建立实施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持续提升。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持续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持续推动相关领域和行业的适老化改造,老年宜居的社会环境初步建立。到2025年,争创1个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保局)2.推进健康老龄化。积极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持49、体系,健全完善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为主要内容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统筹优化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0%以上,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比例不少于90%。巩固提升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先行区创建水平,落实国家和省医养结合服务指南和标准规范,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监管。推进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市建设,到2025年,建成2个安宁疗护病区,50%的社区卫生服50、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3.优化生育配套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监测与形势分析研判,深化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提高生育服务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继续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协调完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政策。稳定完善基层队伍建设和组织网络。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到2023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51、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开展,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会、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专栏6应对人口老龄化项目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通过新建、转型和提升等措施,发展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满足老年人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临终关怀等多52、样化服务需求。强化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相关学科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配置母婴便民设施。(七)大力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水平1.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巩固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市妇幼健康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优化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统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规范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施健53、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到2025年,全市0-6岁儿童实现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全覆盖。做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到2025年,全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5%以上。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行动。加强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2.加强中小学健康促进。深入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健全学校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大力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在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在各学段师生54、中全面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加强中小学校校医、保健教师配备,发挥康育副校长作用,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按照省定标准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开展近视、肥胖、龋齿、脊柱侧弯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干预行动,进一步完善干预体系,持续推进中小学校学生免费视力筛查全覆盖。普及儿童眼保健及视力不良防控知识,结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逐步完善0-6岁儿童眼健康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控制和减少儿童可控性眼病及视力不良的发展,预防近视发生。建立0-18周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提升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市体检机构学生体55、检数据智能采集系统全覆盖,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全覆盖,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不少于1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教体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局)3.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重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源头管控,遏制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和争做“健康达人”活动,推动用人单位持续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劳动条件,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设职业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推进职业健康相关信息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协调联动。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做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5年,工56、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4.加强脱贫人口和残疾人健康服务。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因病易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通过加强人才培养、组团帮扶等形式,提高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水平。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工作。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57、约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服务,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市残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专栏7重点人群健康保障项目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坚持临床和保健相结合,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开展服务,机构实有床位数不少于100张,妇产科、儿科床位数不少于全院总床位数的85%。职业健康诊疗康复服务: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实现职业病防治和服务能力市域全覆盖。 (八)大力提升重大疾病危害预防控制能力1.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58、,将健康元素全方位融入公众生产生活中,以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和健康促进示范市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普及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并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用,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二级以上医院要组建健康科普队伍,制定健康科普工作计划,建设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健康科普平台,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建立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绩效考核机制,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纳入医务人员单位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机构查体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转变。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市建设工59、作,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到2025年,力争达到国家级健康促进县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台)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打造提升群众身边的“10分钟健身圈”。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持续开展“全民动起来安丘更精彩”系列品牌赛事活动,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深入推进“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60、和康复指导服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2.6%以上。(牵头单位:市教体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卫健局)3.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加强地方病摸底调查和超前防控。加强艾滋病防治,保持低流行水平。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发现、治疗与管理。实施乙型肝炎控制工程,维持1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感染率处在较低水平,加强乙肝患者系统管理,减少肝癌或肝硬化发病率。加强性病防控,梅毒等重点性病得到基本控制。控制流行性出血热、布鲁氏杆菌病等自然疫源性疾病,积极防范新发与输入性传染病。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继续保持在全省较低水平。(牵头单位:市卫健局)4.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强慢性病综合61、防控示范区建设,推进慢病监测、评价信息系统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重点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及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实施50-74岁居民直肠癌早诊早治项目。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3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4%以下。(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5.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完善“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机制,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康复工作模式,最大限度维持患者病情稳定,促进62、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巩固、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政策。深入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不断总结、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经验,优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增加精神专科医疗资源供给,规范开展精神病患者诊疗、随访管理、服药指导和康复训练,提升服务能力。探索开展抑郁、焦虑、老年痴呆等疾病的监测,关爱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到2025年,精神科医63、师数提升至4.2名/1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服药率维持在90%以上,抑郁症治疗率大幅提高。(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6.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雾霾)、农村环境卫生、公共场所、人体生物等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完善健康相关影响因素干预措施。持续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空气质量等监测体系,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到2025年,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考核标准;实现全市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覆盖。在全社会范围内64、继续打造人人关注食品营养,共同增强健康意识的良好氛围,以“六进”为切入点,传播合理膳食和食品营养相关知识,帮助群众养成科学饮食习惯。着力改善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患者、学生等脆弱群体营养状况。促进传统食养与中医药膳相融合,宣传中医药食疗药膳和养生保健知识,加大对新资源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的发掘保护力度。食源性疾病监测继续向基层延伸,有序推广市乡村监测一体化,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水平。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体系,形成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完备的短缺药品信息预警机制。(牵头单位:市卫健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7.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总结推广6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有效经验做法,坚持问题导向,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将爱国卫生运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完善机构和人员设置,探索更加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向基层延伸,强化村(居)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健康治理机制。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深入开展控烟行动,积极推动控烟立法,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市)(含进入评审程序),国家卫生乡镇比例66、不低于50%;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达到100%,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下降至22%以下。(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司法局)专栏8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危害项目健康教育与促进: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市建设,加强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促进社区(村居)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慢性病防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干预项目。重大干预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爱国卫生: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九)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产业1.壮大发展医养健康产业。推动医养健康产业集67、群(市级)高质量发展,加强医养健康产业集群培育工作,支持开展产业链招商,持续对接生成一批具有较强引领性、带动性、根植性的产业龙头项目和产业链“补短板”项目。支持企业提高产业链配套率,带动关联产业进入其产业链或采购系统,提升产业集群聚合度。积极对接省和国家康养产业联盟,引入高端资源,强化协作运营,提高全市康养文旅市场化、品牌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医保局)2.扶持发展“银发经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鼓励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加快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服务产业集68、群。加大老年产品研发力度,支持生活护理、监测呼救等产品、用品开发,优先发展健康促进、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加快开发康复辅助、智能看护、应急救援、旅游休闲等老年产品。鼓励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专营店、连锁店,增强老年食品、药品、保健品和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重点发展适合老年人的情感陪护、娱乐休闲、残障辅助、安防监控等智能化产品。(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3.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快健康保险业务创新,积极发展重特大疾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开发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保障需求的各类产品;支持商业保险69、机构提供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咨询、慢性病管理等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管理需求;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实施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牵头单位:安丘银保监分局)4.优化多元办医格局。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办医方向,落实社会办医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妇儿等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发展医学检查检验、血液透析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促进品牌化、专业化发展。鼓励社会办医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协作。鼓励保险业投资、70、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牵头单位:市卫健局)5.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医疗机构布局,加强资源整合,全市14个镇街区按照人口规模设置设置19处镇街卫生院,在城区至少设置1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城区市直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在城区南部,人民医院搬迁至市北区新院后,为方便城区居民就医,南院区保留部分常见病科室,同时设立摆渡车,方便群众南北两院的畅通渠道,在城区西南部城乡结合埠建设中医院新院区,在城区东南埠建设市立医院新院区,精神卫生中心除关王街院区外,在市南城区设立分中心,皮肤病防站在和平路东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1、搬迁到人民医院养老院北楼,结合服务人口规模,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原则上以2.5公里服务半径为宜,建设中心村卫生室180处以上,一般村卫生室200处以上,形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公益特色鲜明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牵头单位:市卫健局)专栏9健康产业项目壮大发展产业集群:推进安丘市医养健康产业集群建设,创建为省级医养健康产业集群。培育医养健康产业集群,争创省级医养健康产业集群。(十)大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认真贯彻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网格化”“紧密型”医联72、体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改变原有自由联结方式,逐步实现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探索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疾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实施“名医助村医”工程。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以依托学(协)会等行业组织或医疗卫生机构自主组建为主。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引导作用,合理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发展灵活多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周期,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73、引导政策。(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2.进一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医院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性定位,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健全筹资和补偿机制,按照国家和省部署,积极推进治理结构、人事薪酬、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编制管理改革。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74、加强市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完善激励奖惩挂钩机制。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3.进一步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门诊费用医保统筹机制,提高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75、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科学制定总额预算,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完善医保基金付费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局)4.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76、联动”整体框架下,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确保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建立以基本药物为主的“1+X”用药模式,切实抓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持续提升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扎实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严格执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短缺药品信息监测预警及分级应对工作。全面开展药品使用监测,稳步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建成药联体。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开设药学门诊,提高临床药学服务水平。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77、化开展。(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5.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综合协调和督察督办机制,推动部门信息共享、监督执法协同、监管结果共用,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体系。聚焦突出问题,结合医疗卫生行业依法执业风险评估,制定监督执法“蓝盾行动”年度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治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多个专业领域打击违法行为,打造“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监督执法品牌。加快推进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系统,推动监督执法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转变。落实定点医78、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应用潍坊市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项目设立、价格收费、药品耗材购销存、医疗服务行为、处方流转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实时监控。(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十一)大力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1.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服务能力。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一步汇聚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据,推进数据共建共享,服务公共卫生、人口健康、医疗服务等各项业务领域,为卫生决策和业务协同提供数据支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进一步推广电子健康卡应用,完善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系统功能,到2025年,实现电子健康卡79、在健康服务领域的“一卡通用”,电子健康卡(码)全面替代医疗机构就诊卡,数字影像服务全面普及;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有效、规范的诊疗、护理等服务;以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应用,全面提效、全面惠民为基本要求,推动各系统按标准规范建设,深入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分级评估等,以评促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到2022年,全市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到2025年,力争平台通过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测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均达到4级(含)以上;智慧服务级别全部达到4级以上,智慧管理80、全部达到5级;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医疗健康信息院间调阅共享。(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中心)2.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统筹规划并推动卫生健康领域人工智能、区块链、5G网络、密码技术等新基建关键设施应用。推进医疗机构医疗诊断、治疗、康复、管理等各环节的数字化、精准化和智能化发展,推广远程机器人手术、医学影像辅助判读、临床辅助诊疗等医学人工智能应用。(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中心)3.筑牢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立与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工作体系和保护制度,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切实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应用水平和防81、护水平,为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提供安全支撑。(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公安局)专栏10数字健康发展项目“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建设: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系统,推动电子健康卡广泛应用,持续提升数据质量,为群众提供便捷、有效、规范的诊疗、药护理、医学影像、医学心电等服务,为卫生决策和业务协同提供数据支持。四、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把卫生健康事业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目标和任务清单,认真组织落实。卫生健康部门要建82、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对健康的影响。(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二)强化政府投入。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加强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方面倾斜。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稳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并维持在合理水平。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提升政府投入绩效。(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83、期。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积极宣传卫生健康发展成果,选树正面典型,加强健康促进教育和科学理念普及,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努力营造“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四)强化监测评价。建立规划执行闭环管理机制,完善重点医疗资源配置合规性审查制度,强化督查考核、年度监测分析和总结评估。建立规划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统筹协调推进规划实施。完善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规划目标实现。(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安丘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重点指标名词解释一、人均预期寿命:84、一般指当前出生的人口在各年龄组死亡率保持现有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平均预期可存活的年数。也是各年龄组死亡率的综合反映,可用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健康水平。二、健康预期寿命:是指人们能维持良好日常生活功能的年限,以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为终点,在死亡测量的基础上将非健康存在的信息进行了量化,更加关注生存质量。三、孕产妇死亡率:辖区某年孕产妇死亡人数某年活产数10万/10万,是指妇女在妊娠期至妊娠结束后42天内,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概率。活产是指妊娠满28周,胎儿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者,如孕周不清楚,可以出生体重(1000克)为参85、考标准。四、婴儿死亡率:辖区某年婴儿死亡数某年活产数1000,是指出生至不满1周岁的活产婴儿死亡的概率。活产是指妊娠满28周,胎儿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者,如孕周不清楚,可以出生体重(1000克)为参考标准。五、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指该区域内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在总人群中所占的比例。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通过设立监测点,针对非集体居住的1569岁城乡常住人口(指过去12个月内在当地居住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的居民,不考虑是否具有当地户籍,不包括集体居住于军事基地、医院、监狱、养老院86、宿舍等地点的居民)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监测工具为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调查问卷。问卷得分达到总分80%及以上,即问卷得分80分,被判定具备基本健康素养。六、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指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与常住人口数(千人)之比。七、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指托育机构托位数与常住人口数(千人)之比。八、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人):指执业(助理)医师数与常住人口数(千人)之比。九、每千人口中医执业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指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与常住人口数(千人)之比。十、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人):指注册护士数与常住人口数(千人)之比。十一、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药师(士)87、数与常住人口数(千人)之比。十二、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指公共卫生人员数与常住人口数(千人)之比。十三、每万人全科医生数:某一行政区域内注册为全科医生专业的医师总数与该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万人)之比十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数占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总数比值。十五、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3070岁(不包括70岁)人群因重大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死亡概率。按照WHO推荐的方法测算,参见Global-Status-Report-NCDs-2014。十六、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卫生总费用指某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为开展卫生服务活动从全社会筹集的卫生资源的货币总和,主要来源于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和个人卫生支出;个人卫生支出是指城乡居民在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和产品时的现金支付,包括享受多种医疗保险制度的居民在就医时的自付费用。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反映了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费用的负担程度。十七、医养健康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