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群控系统工程合同(2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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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28168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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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_ _承包方(乙方):_ 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项目第1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xx市xx区中轴线项目DEF地块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群控系统工程1.2 工程地点:_xx市xx区三东大道、人民公园北侧,天贵北路西侧_1.3 工程内容:DEF地块通风空调工程_第2条 承包范围与方式2.1 承包范围:本工程为空调供应及安装工程,主要招2、标范围为DEF地块整个空调工程。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多联空调室内机(含提升泵、投标单位自行根据装修图纸复核并总价包干)、室外机、线控器、室外机导流风罩、新风机、风管道(风管软接口、空调外机导流风管)制作安装、防腐、保温、各类风口、风口百叶(不包括外墙百叶)及调节阀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现场保管、二次搬运、安装、调试及成品保护。(2)多联机空调的冷凝水管道(安装至管井内或外墙冷凝立管的三通口及封堵)、媒管道(含冷媒)、分歧管、阀门、过滤器、伸缩节、保温等有关附件供应安装。(3)大型中央空调:制冷主机、全新热交换机、冷冻及冷却水泵(含控制箱)、冷却塔、风机盘管、新风机组、空调处理机、3、水处理设备、除污器、自动补水加药定压装置、空调热泵机组、膨胀水箱等图纸中设备及其连接的所有冷冻水管、冷却水管、冷凝水管、阀门、保温、风管(风机盘管连接风管)、风口软接口等材料设备及整个空调群控系统采购、运输、现场保管、二次搬运、安装、调试及成品保护(部分设备在屋面,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吊装安装并总价包干)。(4)新风系统和加压送风系统、消防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共用风管及其切换阀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5)空调设备及管道支架的制作安装,支架需按设计要求做好防腐、保温、防结露工作,支架及螺栓需热镀锌处理。(6)空调系统信号线、控制线(温控线及联机线)、金属线管、包塑金属软管供应、线管敷设、穿线,此部分由4、投标单位自行深化并总价包干。(7)多联式空调室内机、室外机(室外机配电箱到控制箱再到所有设备之间的电源线投标单位自行深化并总价包干)、风机盘管、风柜、新风机的电源线(从配电箱到控制箱、控制箱到所有设备之间的电源线)和电气线管的供应和安装。(8)空调BA系统根据图纸设计说明及技术标准要求自行深化图纸并对其总价包干。(9)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管道套管道或洞口封堵,如封堵为防火封堵,必须有消防的3cf认证。(10)配合精装修施工、消防验收等的调试与验收工作。2.2 承包方式:_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第3条 双方项目负责人3.1 甲方项目负责人姓名: _。甲方的指令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署后生效,并以书面形式5、传递给监理方,再由监理方传递给乙方项目负责人。3.2 乙方指定_ _为现场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在现场履行合同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并加盖乙方印章方能有效。同时,乙方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 项目负责人是乙方在工地履行合同的专职代表,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要求。(2)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5 年以上,有较高组织和协调能力。(3) 项目负责人应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如甲方发现项目负责人未达到此要求,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 元的违约金。(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5) 甲方如有充分的事实表明6、乙方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或无法代表乙方在现场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更换,并应为此向甲方支付 5000 元/人次的违约金。3.3 任何一方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4条 项目监理4.1 本工程的项目监理单位为:_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 。4.2 监理工作内容:_ _。4.3 监理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国家和本地区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监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第5条 乙方主要项目管理人员5.1 乙方必须至少为现场配备以下管理人员: ,并且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专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工程兼任任何职务。如人员安排7、需要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5.2 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天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调离的人员。(1) 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2)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第三方评估等检查工作)者;(3) 违反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5) 与本合同规定8、名册不符者;(6)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第6条 甲方工作6.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提供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时的搬运通道、以方便乙方的施工。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3、负责协调土建分包商及其他分包商与乙方的配合工作。4、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及临建场地。5、协助到政府监督部门办理有关手续。6.2 甲方可将6.1约定的甲方工作委托乙方代为完成,乙方应予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 。第7条 乙方工作7.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1. 本合同项下设备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平面天花、装修图纸、土建参数等),甲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十天内盖章确认后交给乙9、方。2.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技术资料(平面天花、装修图纸、土建参数等)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设计图纸及其图上技术说明。3. 产品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满足不低于国家标准的优质全新产品,货到现场,包装必须完好无缺,同时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均满足技术标准要求(详见附件一)且须提供看样样板(经甲方及政府共同确认),并能满足项目工程所在地政府、设计的技术和性能及业主要求,且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要求。4. 乙方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甲方确认的产品进行供货,所使用设备规格、质量必须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且应具有提供产品合10、格证、国家公共安全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公安部MA认证)、产品安装和使用说明书、产品生产许可证书、质量保修文件等等相关产品质量文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监督。5. 乙方的供货产品必须按照国家和各地区有关规定、甲方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在甲方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中,甲方各职能部门均有权在不提前知会乙方的前提下对现场设备进行随机取样并送检,一次抽样两三份(其中一份样本由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签认存底),乙方应为抽样检测提供便利条件。若检测结果合格,则检测涉及的设备费及检测费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产品存在作假、以次充好、减少必要制作工序、所使用设备规格、质量低于11、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图纸要求、与甲方确认的样板不符及乙方的产品为非原厂生产、存在贴牌行为),甲方将检测结果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甲乙双方签认存底的样本。若乙方未提出复检或复检结果仍不合格,乙方须承担检测涉及的设备费、检测费及伍万元的经济处罚,同时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对乙方产品进行第二次抽检(第二次抽检应尽量抽取与不合格样本同批次、同型号的,且抽检样本数量应是第一次抽检数量的两至三倍,第二次检测的项目可针对不合格项,亦可满项检测)。若第二次检测结果仍然不合格,乙方须承担检测涉及的设备费、检测费及采购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供货,因12、停止供货、退货及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总部集中采购采购合作协议及采购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永久取消乙方在甲方的其他项目中再次合作的机会。6. 乙方的供货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相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标准不一致之处以最严格约定为准,对于甲方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准用检查要求的产品,乙方保证已经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准用检查,并获得了当地颁发的准许使用证明。7. 乙方供货的产品应确保能一次通过所有相关部门的验收。8. 设备及材料的卸车、场内搬运、保管9. 配合精装修工程进行施工,包括一切所需的整改工程(由于乙方安装不当引起整改工程,乙方必须无13、偿进行整改;非乙方因素引起整改工程乙方亦应负责整改,但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10. 保修期内之维修保养;11. 提供施工及竣工详细资料;12. 提供一切因承包本工程所需之脚手架、平台、临时建设及类似设施,并在完工后清除。13. 乙方需参照报价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供深化施工图,经甲方及设计院认可后作为施工图。14. 配合指导所有管道穿越土建结构的预留、预埋及套管工程;负责墙体开凿后的水泥沙浆修补(不负责受力结构等基建问题)。15. 临时水电:甲方将提供临时供水点及临时供电点,而乙方须负责从供水点及供电点到乙方施工处之接驳线管,以及承担施工期间水电费。16.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17. 对已完14、工程成品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并且保证竣工验收时所有设备及系统的外观与功能完好性。18. 施工过程应注意其他专业成品保护,尤其在开孔时不得切断墙内水电线管,如有损坏,应予以免费修复或全额赔偿。19. 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并有相应的合格证书,不合格产品均无偿退换。20. 乙方应积极主动了解工地现场情况,核实进场时的各种情况。21. 乙方需对现场自有的机械、设备、货物、人员承担保险责任。22. 乙方按合同规定,依据双方代表商定的施工进度表进驻工地和施工,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须按照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有关的技术规程与规范的规15、定,本合同的构成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及质量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23. 在设备到达现场及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派员与甲方及施工总包单位共同进行初步勘测,确认安装施工条件及土建技术要求,商定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联系工作应在开工前一个月进行,以便乙方安排安装计划。24. 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和砌筑基础)由乙方提供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配合由土建单位负责施工,型钢基础由乙方负责施工。乙方负责检查预埋件的安装符合群控系统设备安装要求。25. 设备到货后由乙方在现场搁置就位并加以保护。26. 甲方落实专门联系人,负责乙方与其他工程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27. 乙方16、未能履行合同工程承包内容或前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在发函至乙方十个日历天后,乙方未确认或无理由拖延履约工作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工程内容,该部分工程费用及违约金(违约金按该工程费用的20%至50%计算)甲方有权在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三、工期管理第8条 工期与关键节点工期8.1 双方约定,本工期的总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8.2 关键节点工期: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总体需要,调整关键节点工期计划。8.3 乙方应及时在约定的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内完成约定内容的施工。延期完工的,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或经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17、,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工程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责任。第9条 施工组织与进度计划9.1 乙方在 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排和材料计划表给甲方。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和项目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要求。9.2 甲方在 48小时 内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9.3 乙方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18、的,乙方应采取改进措施并经甲方确认。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第10条 工期延误10.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 因工程量重大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 现场无法提供乙方可操作的施工工作面;(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7) 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0.2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 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监理单位提出报告,甲19、方在收到报告后 日内予以确认答复。甲方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10.3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乙方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尽量进行弥补,无法弥补的,及时同甲方协商调整。四、工程质量与保修第11条 工程质量11.1 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一次验收合格,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项目所涉及的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11.2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国家和本地区规定做好必要的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及国家和本地区标准、规范要求的,乙方20、承担违约责任。11.3 乙方对工程的质量向甲方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 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技术措施;(2) 提供和组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3) 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使之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标准;(4) 组织并参加所有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5) 承担质量保修期的工程保修责任。11.4 乙方的施工过程,应全程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以及甲方的检查监督,乙方应为这些检查监督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或监理单位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工程存在达不到标准规范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采取有效措施21、纠正,并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不采取措施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该责任由乙方承担。11.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和说明书有纰漏、错误、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非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2个工作日 内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并承担此类不符或缺陷的责任。如乙方未尽到书面通知义务,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11.6 乙方未按图纸、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的,均视为质量事故。出现质量事故的,甲方可视质量事故的轻重,对每起质量事故向乙方22、收取最多元的违约金,并且该违约金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第12条 质量保修12.1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_2年_。保修期自 算起。12.2 乙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费用。12.3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该大楼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处理,由甲方或该大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另外安排队伍维修,发生维修费用无须经乙方同意,在其的基础上另加20%管理费,直接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12.4 乙方应保证所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用最新的工艺生产,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23、。乙方应提供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正常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均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乙方应免费提供维护修理、保养及更换易损件的服务。12.5 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若保修期内系统在正常使用下出现故障,乙方需负责维修、更换故障之产品,并免收费用 (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损坏除外)。如果某种部件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并且必须更换或维修,乙方将在它出现故障时为它延长保修期;对新件的保修期将自重新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在保修期过后乙方将免费为甲方24、系统软件提供升级,硬件维修按成本价终身提供有偿服务五、工程验收与结算第13条 工程验收13.1 工程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13.2 隐蔽工程或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在验收前天,由乙方通知监理公司和甲方到场检查,监理公司和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监理公司和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工期不顺延。若乙方未通知监理公司和甲方到场25、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监理和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13.3 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备齐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及时递交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通知监理单位和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资料和验收报告后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逾期不确认或提出意见的,视为资料被批准。13.4 验收工作在乙方递交的验收资料被批准后 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验收合格,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26、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如果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13.5 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说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外绘制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一式份提交甲方。竣工图必须是蓝图,设计变更和实际的施工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全面、准确地反映。竣工图上无反映的,不结算;竣工图不准确的,须改正后才能结算;竣工图严重不准确的,由乙方重做,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次。第14条 竣工结算14.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进行工程27、结算。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至少包括:竣工图(凡甲方出图的竣工图需有甲方技术部出图章,并需经甲方现场工程负责人及其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认)、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需经甲方现场经办人员及其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并具备甲方盖章确认的指令单,并且符合本合同对签证的时间要求)、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业务联系单、材料定价函、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稿(书面稿和Excel格式的电子版若有)。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前应严格审查确认无错误、无遗漏后方可向甲方一次性递交,结算资料递交后不可另补。逾期递交的,甲方有权按自己掌握的资料进行结算,乙方28、应认可甲方出具的结算书,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4.2 甲方自签收完整的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30日内予以签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逾期未能签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乙方的结算资料已被确认。14.3 双方对竣工结算资料确认后30日内,甲方扣留第16条约定的质保金及其他应扣留金额后同乙方进行退补结算,支付结算价款。14.4 乙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明确答复,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结算,乙方应认可甲方出具的结算书,并且承担全部责任。14.5 在竣工结算审核期间,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审查工作,乙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不签字认可结算结果的,甲方有权自行审查29、,出具的结算书有效,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4.6乙方应如实编制报送工程结算,如果经甲方(含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审核后,其报审结算价超出审定价的10,则以超出审定价10以外的金额(即送审结算价与审定金额110的差额)的10作为违约金,在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示例:送审结算价120万元,审定价:100万元则:违约金(120-(100+100*10%))*10%=1万元附:送审结算价小于审定价时,违约金为0元。六、合同价款与支付第15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15.1 本合同工程价款采用下列计价方式确定。(1)固定总价计价方式(2)综合单价计价方式(3)按实结算计价方式(4)其他: 15.2 采用固定总价方30、式计价的:(1) 本工程以_ 元人民币由乙方进行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含:_ _等费用。(2)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如履约过程中出现_ _等情况,合同总价不予调整。15.3 采用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1) 本工程暂定总价_元人民币。工程以每 (单位)综合单价元进行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合同总价按实际工程量乘以单价元计算。(2) 该综合单价已经包含:_ 等费用。(3) 工程量的的确定标准与方法:_ 15.4 按其它: 方式计价的: 15.5 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31、。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15.6 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15.7 现场签证:合同附件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合同附件清单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以参照类似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市场询价与定额计价两者中的价格较低者执行。所有设计变更及签证,签证单必须在实际发生并检查合格的十天内完成签证手续,否则不予结算。15.8 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及调整办法:_ 第16条 价款支付16.1 甲方通过支32、票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16.2 本工程无预付款,先施工后付款。甲方按乙方每月现场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进度款,达到合同约定支付节点后乙方向监理单位和甲方提交付款资料,甲方在收到付款资料后25天内审核并支付进度款,且每次付款至所完成工程量的 70。16.3 支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请款报告和以下资料、监理公司签署的完工证明及甲方要求的其它资料,遵从甲方的有关规定。甲方每次付款同时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发票,支付结算款时乙方需提供含质保金的发票。1. 货物装箱单一式五份; 2. 制造厂出具的货物检验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3. 发货口岸货运单和目的口岸海关报验单;4. 33、检验记录5份;5. 设备安装及装卸作业指导书5份;6. 设备操作说明书5份;7. 主要设备的成分分析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必须符合技术规格书);8. 商检证明(所供设备为进口设备时); 16.4 进度款与分项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时应附分项工程验收单,若所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或双方所签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16.5 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本工程进度款专款专用。如发现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挪作它用,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当期进度款的30,直至乙方改正为止。16.6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经调试验收通过后(调试验收合格是指空调设备能够正常运转、达到设备厂家标准、并34、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向甲方书面提出支付验收付款要求,并且乙方须满足以下前提条件:甲方支付到已完成工作量的 80% ,乙方应在十日内报送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甲方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15日内,甲方累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97%,结算总价的 3 %作为工程质保金。1. 提供甲乙双方签署的验收合格证副本一份;2. 提供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资料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档案。16.7 本工程保修期满,在乙方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甲方在扣除已支付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的工程质保金。16.8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以任何方式进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35、押、质押),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涉及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取消其日后合作资格。七、工程变更第17条 工程设计变更17.1 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17.2 甲方有权对图纸进行变更,但须在乙方施工前三天通知乙方。符合施工规范及施工手续的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及施工手续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认可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17.3 乙方如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17.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36、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盖章后实施。17.5 乙方未及时发现施工图中的错漏而导致返工窝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工期不予顺延。17.6 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7.7 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必须在10天内办理完签证手续,其中一份原件交甲方备案。签证手续不完整的,不能做为结算依据;签证手续不能补办。若超过10天未办理签证手续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月办理签证后,经甲方现场负责人交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备案。第18条 其它变更18.1 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可对工程其他内容进行变更。乙37、方对甲方的变更指令应予以执行。第19条 变更价款19.1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予以费用签证的工程变更,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10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向甲方提出书面签证申请。签证申请逾期不得补办。19.2 甲方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10日内予以确认或拒绝签证并提供合理理由,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19.3 变更签证的结算方法:(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 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38、9.4 工程变更签证费用,在工程竣工后结算支付。八、其他第20条 销售配合20.1 如甲方有销售配合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甲方通知的配合销售的有关工作(销售配合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20.2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20.3 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乙方拒绝施工,则甲方另外安排其它单位施工,收取 发生费用的2倍 作为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20.4 为配合销售而需要增39、加施工的项目,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第21条 违约责任21.1 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逾期 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他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21.2 乙方不完成相关的文明施工项目,结算时扣除相应项目的费用,文明设施费按总造价的计。21.3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甲方确认的不良记录,一次不良记录乙方应支付元的违约金。21.4 乙方对于甲方要求的进度重要计划节点逾期,从逾期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1.5 乙方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从逾期 10 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40、付违约金_元。延误超过_ 2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由乙方承担责任。21.6 一方逾期结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从逾期 天次日起,按应结清或退回数额,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21.7 其它违约责任: 21.7.1 若乙方供货的产品中存在作假、以次充好、减少必要制作工序、所使用设备规格和质量低于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图纸要求;或者乙方的产品为非原厂生产、存在贴牌行为;或者乙方的产品被产品使用地的质检部门或甲方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乙方须承担检测涉及的设备费、检测费及伍万元的经济处罚,同时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对乙方产品进行第二次抽检(第二次抽检应尽量41、抽取与不合格样本同批次、同型号的,且抽检样本数量应是第一次抽检数量的两至三倍,第二次检测的项目可针对不合格项,亦可满项检测)。若第二次检测结果仍然不合格,乙方须承担检测涉及的设备费、检测费及采购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供货,因停止供货、退货及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总部集中采购合作协议及采购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永久取消乙方在甲方的其他项目中再次合作的机会。 21.7.2 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偿换货,交送本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1%3%违约金42、,如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超出违约金,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5天(含15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除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超出违约金,则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乙方仍应在甲方通知时间内无条件退场。 21.7.3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投标书提供的技术数据以及经实际测试发现不符的,甲方有权退货、终止合同并处以合同金额20的罚款。乙方超过双方约定交货时间30日内仍不能交付设备的,乙方必须在5日内,除全额退43、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之外,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设备总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22条 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2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2.2 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未经甲方允许将工程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44、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2.3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第23条 争议23.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 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2) 提交 中国xx 仲裁委员会仲裁。第24条 合同份数24.1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第25条 货币单位如无特别指出,本合同所涉及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第26条 补充条款双方经协商一致,除履行本合同前述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外,另约定以下补充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附件一:品牌一览表 (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甲方单位乙方(盖章):乙方单位地址:单击此处输入乙方的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单击此处输入乙方的具体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签字):经办人:经办人姓名经办人: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传真:传真号码传真:传真号码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单击此处输入日期签约日期:单击此处输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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