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高速服务区加油站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12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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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21285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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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码: 工程编码: 合同编号: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工程名称:xx机场高速xx服务区加油站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地点:xx机场高速K12+300路段(石马村路段)发 包 人: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承 包 人:出 资 人:xx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部分 协 议 书1一、工程概况1二、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1三、合同工期2四、质量标准2五、合同价款2七、组成合同的文件3八、词语含义3九、承包人承诺3十、发包人承诺3十一、合同生效4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5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981定义982合同文件及解释98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985. 施工设计图纸986. 通信联络997. 工程分2、包9913. 交通运输9914.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9919. 发包人10020. 承包人10121.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10122. 发包人代表10223. 监理工程师10224. 造价工程师10225. 承包人代表10326. 指定分包人10328. 工程担保10332. 保险10433. 进度计划和报告10434. 开工10435.暂停施工和复工10436. 工期及工期延误10438. 竣工日期10542. 质量标准、目标10545.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10646. 测量放线107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10749.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10750.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3、10851.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085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855. 工程试车10856工程变更10858. 竣工验收10859.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10961. 工程量11063. 暂列金额11065. 暂估价11066.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11067. 工程优质费、工程建设标准费用11168.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11172. 工程变更事件11473. 工程量偏差事件11475. 现场签证事件11476. 物价涨落事件11578. 支付事项11579. 预付款11580.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11681. 进度款11782. 竣工结算11883. 结算款11984. 质量保证金14、1985. 最终清算款12086. 合同争议12094. 保密要求12197. 合同份数121第四部分 附件与格式122总 说 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等合同范本,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现就有关5、问题说明如下:一、项目业主首要责任制项目业主或发包方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实施工程建设,及时办理各项建设工程手续,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在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后再开工建设;同时需负责整个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对设备厂家、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及各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二、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的组成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协议书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条款6、通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施工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7、款;3.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三、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的适用范围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等施工项目的合同订立。其中,通用条款中带号的条文,其内容是完整不可分割的,与法律、法规、规范有关联的条款,原则上应不进行删减,只能在专用条款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在不违反原条款实质的前提下增加细化内容。其他内容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8、根据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四、其他事项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专用条款中的“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优先选择本合同中已列的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如选择“其它方式”或“另作约定”形式的,需以合同附件的形式予以说明原因。4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甲方):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出资人(丙方):xx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9、工程概况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名称:xx机场高速xx服务区加油站施工总承包工程 合同类型:总承包施工合同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 其它:工程规模: / 结构形式:详见设计图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其他: / 二、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 1.工程概况1.1工程地址项目位于xx机场高速K12+300路段(石马村路段),属机场高速范围。1.2工程信息本项目为二级加油站,分东、西两侧,其中:东侧占地约1860,站房建筑面积约85.5,罩棚投影面积约656.3;西侧占地约1890,站房建筑面积约181.81,罩棚投影面积约449.66。详见招标图纸。1.3工程内容本项目为加油站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加油站主10、体及基础,配套室外工程,油站工艺工程,以及配套的配电、照明、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监控、划线工程及安防等施工承包,从施工安装开始到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后2年质保期满所含全部工程内容及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2.施工建设要求详见技术条件,施工建设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条件实施。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且在项目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加油站标准。 以及符合11、优质工程 质量验收标准。创优目标:/ 市级工程优质奖; 省级工程优质奖; 国家级工程优质奖;创文明工地目标:/ 市级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 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 xx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其它五、合同价款 含税暂定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增值税税率9%,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含税价格随税率变化作相应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其中:暂列金额 元;暂估价 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元, 余泥渣土(土方、石方、淤泥)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 / 元。根据实际工12、程量清单支付,如因工程量清单调整使合同价款增加额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15及以上时,对超出部分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本合同工程款由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审核,由xx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支付。六、工人工资支付分账 工人工资款支付专用账户开设的约定内容: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工人工资款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工人工资款支付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如有): ,工人工资款支付专用账户(如有): 。工程13、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 ,其中:每一期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每期进度款的15%。工人工资支付周期:与每期进度款同期支付,出资人转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号内。承包人已确认上述约定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能满足本工程项目的工人工资支付。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出资人不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社会维稳、安全14、生产、生态环保责任与风险,由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进行监管。承包人接受出资人及发包人的委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的法律法规,承担本项目建设的全部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责任与风险。出资人、发包人可根据相关合同约定,依法追究承包人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管理责任。十、发包人及出资人承诺发包人及出资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向出资人承诺,发包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出资人不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社会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责任与风险,由发包人负责对承15、包人进行监管。承包人接受出资人及发包人的委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的法律法规,承担本项目建设的全部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责任与风险。出资人、发包人可根据相关合同约定,依法追究承包人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管理责任。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xx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 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三 份。合同三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发包人:(盖章)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盖章) 地 址:xx市海珠区xx大道南116、800号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20-84019661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xxxx大道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510288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出资人:(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详见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定义 1.43 单位工程 名称:xx机场高速xx服务区加油站施工总承包工程 内容:详见协议书第二条工程内容与承包范17、围 范围:详见协议书第二条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1.53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照现行规定的最新标准与规范执行。5. 施工设计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1)提供的时间: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2)提供的数量:发包人提供4套施工设计图纸,每页图纸同时有设计单位及发包人签章才有效;如承包人需要增加数量的,发包人可代为办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私自向设计单位购取图纸,承包人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图纸都18、必须经过发包人的确认。5.2 承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提供的时间:无 (2)提供的数量:无(3)监理工程师答复的时间:无6. 通信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xx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 收件人: 邮政编码: 510000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工程造价咨询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电报、传真、直接送达受送达人签收(含各方现场代表)。7. 工程分包 7.2 指定分包工程名称:无7.4 19、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无12. 事故处理 增加12.4、12.5条款: 12.4 因承包人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处罚外,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发包人损失,并按照专用条款第90.1款承担违约责任。12.5 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因承包人过失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他开支;若有证据证实发包人因此受到了索赔、产生了诉讼以及其他开支,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天内据实向发包人赔偿因此所受到的损失。13. 交通运输 13.1 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20、人不另外支付。由承包人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含工程费用和市政修复、绿化迁移等费用)。13.2 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13.4 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14.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人选(1) 监理工程师: 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2) 造价工程师: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3) 建造师: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19. 发包人 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的时间:开工前。(221、)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电,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现场施工条件不能满足需求的,亦由承包人负责采取措施自行解决,上述费用已视为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承包人为保证工期和质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自行发电、自行供水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通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 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未开通,由承包人负责开通。(4) 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前。(5) 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由发包人负责办理、承包人配合,所发生费用按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6) 现场交验的时间:承包人负责控22、制点、高程等测量工作,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 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购买。(8)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9) 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古树名木及其他地下障碍的状况进行勘察确认,根据勘察确认结果确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及处置方案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承诺在投标报价时已预见其对施工的影响,并已在合同价款中考虑。 承包人应对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以确保上述受保护物件及作业人员、居民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受保护物件发生损坏的,由承包人23、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10)本合同工程款由xx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发包人负责协调xx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向承包人付款。 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补充施工场地约定:(1)本项目场地整体较为平整,承包人已提前到现场查勘,掌握了场地现状情况,施工期间需自行考虑雨水的疏排,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发包人不再另外支付;发包人提供的“项目详细勘察报告”和“项目地下管线探测报告”描述的场地各位置标高仅供承包人参考,报告与实际不符时,相关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2)场地现状存在废旧基础和管道,施工过程中如需采取开挖、换填、封堵等施工措施或增加工作的,相关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324、)在承包人进场时,应由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现有场地地面标高等情况进行共同确认。19.4 支付款项(1) 工程款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规定期限支付。另作约定:发包人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完整付款资料及发票无误,提交至出资人申请付款后60个日历天内支付工程款。 (2) 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增加19.8条款: 19.8 根据招标文件及承包人的承诺,发包人保留下列权利:(1)对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品质及工程质量确认审查的权力。(2)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当工程量变化超过15%,按建设工程工程25、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3)有权根据工程实施的需要变更增加相关施工内容。20. 承包人20.1 遵守法律承包人在本项目发包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通用条款20.1所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参与发包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投标时限:自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壹年。 20.2 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 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 (5) 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2间办公室,其中发包人代表驻现场办公室1间,监理工程师驻现场办公及休息室1间。室内装修和26、水电需要达到正常办公使用需要,并提供满足办公使用的空调设施、办公桌椅等(但不含其它办公设备,如电脑等);同时应承担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在现场办公等的水、电费用,该项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若现场搭设办公用房,应采用打包式箱房结构,合理规划并保持整洁、干净,按照发包人要求设置适当的发包人企业标识。 (6) 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等手续的时间:开工前完成;该项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7)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根据勘察结果确定具体的保护27、或迁移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对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以确保上述受保护物件及人员的安全。因施工过程造成的破坏,由承包人负责其翻修费用、鉴定费用及赔偿责任。 (8) 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放置材料机械及其他设施,及时将施工垃圾、余泥运出场外,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有关部门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文明施工要求。由于项目所在地位于机场高速,属重要景观地带。需按照xx市及出资人要求做好场地围蔽、清洁及相应施工期间保持高速景观带的各项措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28、作的约定:完工后接到发包人书面退场通知后7天内,按发包人指示拆除临时建筑、设施,清走施工机械、余泥渣土、垃圾及剩余材料,并确保现场干净、整齐,施工范围内的清理以通过发包人验收为标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视为包含在合同价内。如逾期不拆,影响后续施工,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现场清理,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其对后续施工的影响程度及损失课以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中标价的0.1处计,最高违约金为承包人中标价的2,上述清理所需费用及违约金,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从本合同结算款中直接扣除。(10) 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另作约定: 增加20.2(11)款:(1129、)承包人应负责的其他工作及要求:A 保证执行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资源投入计划,将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按时、按标准、足额投入。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资源投入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特别是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和租赁),应与投标文件填报的品牌、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相符且具备正常施工功能,并配有明显的承包人单位标志,且为合法使用设备(具备相关证明如年检证、使用证等),便于发包人检查承包人施工设备投入情况。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7 天提出书面申请,报监理30、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允许机械、设备调整的原则为:所调整机械、设备,规格、标准只能比原计划提高,不能降低;数量原则上不允许减少,如确因更换先进设备提高了工效,可考虑在总工作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同意调整。若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的情况,承包人必须在3 天内修复或更换。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情况变化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变化,须调整机械、设备的规格、数量的,承包人须在变更或变化确定后3 天内,提出完整的更新施工方案和资源投入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承包人不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资源或擅自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按第90.1款承担违约责任。B 严格遵守国家、省、31、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C 对施工图、技术资料认真地复核和检查,有预见性的发现和指正设计缺陷和错误,应提出能实质性地节约资金和缩短工期的建议和措施。D 工人的意外事故或伤害。对于承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因意外事故或伤害等所造成的损害或赔偿,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亡或损失,承包人应当保证发包人不负担责任,不负担涉及这类伤亡或损失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它费用。否则,承包人应承担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诉讼费、赔偿费、律师费及其它全部相关费用,另承包人由于伤32、亡事故而造成本工程停工的,发包人将不予顺延工期,其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自负。E 按专用条款19.2(5)款约定办理施工所需的所有证件和批准手续。F 干扰与协调(a)承包人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不可能避免的干扰,并为此保证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外界的影响,且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b)承包人应负责协调施工期间外界的各种干扰。(c)发包人将在承包人的配合下,充分运用自己对各方面的影响力,尽可能地将外界对工程的干扰减少到最少程度。这种协调并不解除承包人的各项责任与义务。G 民工工资的支付(a)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33、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b)承包人支付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备查。(c)承包人应对其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民工工资。(d)承包人需按照合同协议书第六款、合同第45.2款落实用工实名制、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e)工人工资支付期限:与每期进度款同期支付,出资人转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号内。(f)承包人应当保证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资金足以支付工人工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工人工资的,承包人应当及时补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可以注销,账户内余额归开户34、单位所有。(g)承包人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并报知发包方。(h)承包人应按上述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否则,视为违约,并按第90.1款承担违约责任。H 施工过程中需占用部分道路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并派人对道路的交通进行维护疏导,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I 本项目场地狭小,承包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施工及生活、办公等所需的场地要求,并自行解决场地条件(如向外租赁、场外加工等),将因此增加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如向外租赁场地,承包人应承担所租赁场地设施、地下管线的保护和修复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J 为确保文明施工,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期间,有关洗车、35、饭堂、厕所、办公室、工人宿舍等文明施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未能按发包人有关规定设置,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单位完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自觉做好防疫工作,制定工地防疫工作方案,落实政府相关部门防疫工作要求。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要严格要求出示“穗康码”或“粤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建立防疫工作台账。工地防疫工作所需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K 本工程需承包人负责做好基础施工中的预留、预埋等工作,并负责做好因涉及结构工程产生的各项材料、工艺检验,办理质量监督,按省统表等要求编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等工作,涉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L本工程抢险加固材料、器材的储备,以及如需抢险加固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36、合同总价内。M 承包人需配合由发包人委托的质量检测、安全检测等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负责按检测单位要求提供水源、电源、脚手架、修建检测车辆出入便道、检测场地平整、钻芯孔回灌封闭所需的水泥等、检测用桩帽的制作、相关预埋件的埋设、结构实体检测后的恢复工作等准备、配合工作,所发生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N 承包人采取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如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承包人应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施工,由此发生的文件报批、评审活动组织等全部工作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该制定详细的安全应急抢险方案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损失。O 按发包人要求完成与后续工程的交接配合工作,须提供详尽的技术资料和验收37、证明,不得以任何未经发包人同意的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否则后果由承包人承担。P 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或协议及时向材料、劳务等分包人支付相应款项。因承包人未及时向分包人支付相应款项而引起分包人以发包人为被告的诉讼,承包人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工期损失和其他赔偿金)。Q 施工水、电、通讯接驳与维护:本项目施工水、电按19.2条款第(2)点约定执行,给排水管道、电力管线和用电、用水、通讯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如发包人在合同期间为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点的,其接驳及维护工作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R 承包人应保证工程资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S38、 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第四条、合同第43款约定的工程质量创优奖的相关要求做好竣工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本专业工程竣工资料纳入本项目主体总承包管理,并无条件接受本项目主体总承包施工单位管理,所需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款中。 20.4 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国产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费用,发包人一旦接受承包人的方案,发包人不再补偿因施工方案改变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未考虑周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调整施工方案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情况严重时发包人可终止合同。 通用条款第20.5款不适用,替换为:20.5 承39、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配合和协助下述人员在施工场地及其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1)发包人的工作人员;(2)发包人的雇员;(3)任何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此类指令若增加了承包人的工作或支出,包括使用了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或通行道路等,承包人应配合,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里,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21.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1 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 21.2 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本合同承包人代表为投标文件所载明的项目经理,并应按要求组建以项目经理为代表的项目经理部,具体约定如下:(1)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建40、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并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即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2)承包人所投入的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详见附件承包人派驻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名单),发包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承包人应至少提前7 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即使发包人41、同意更换,也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人员更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3)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即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承包人必须在7 天内无条件撤换,且应保证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更换的人员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同意。(4)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即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全职在42、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且必须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并按以下规定执行:A 离场1 天内(含1天),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现场监理工程师;B 离场23 天,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现场监理工程师,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C 离场3天以上,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监理工程师,并经发包人批准;D 但一个月内累计离场时间不得超过5 天(含节假日),连续离场时间不得超过5 天。若违反上述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停工令,待人员回到岗位后才批准复工。承包人必须就此作出书面解释和保证,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如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主要部门负责人兼职情况43、,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发包人有权要求立即撤换该人员,承包人应立即撤换,同时需按照第21.2(2)款承担同样的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撤换则按照21.2(3)款承担同样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按时撤换的,视为缺岗,按照21.2(1)款承担同样违约责任。(5)承包人的现场管理机构(包括投入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管理,主动支持发包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工作,对发包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指令,若无正当理由不得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6)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或造价工程师主持的工程例会和其他要求的专题会议。除获得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或造价咨询44、单位批准外,不得缺席。(7) 承包人违反上述第21.2(1)21.2(6)款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第90.1款承担违约责任。(8)本合同所称“现场办公”,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现场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必须在施工场地全职上班,每月在场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24天),履行各自的职责。 21.3 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依据发包人书面文件 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依据发包人书面文件 21.4 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 依据承包人书面文件 22. 发包人代表 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xx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45、8号智通广场A塔 邮政编码: 510000 联系电话: 020-84013171 传真号码: /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代表发包人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现场有关经济和技术方面的变更签证及与发包人相关的现场协调工作。与本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需由发包人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23. 监理工程师 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用条款第 23.2款不适用,替换为:23.2监理工程师职权: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46、然隐含的职权,代表发包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试验和检验承包人使用的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和工艺;负责工地签证、返工窝工等记录,负责协助造价工程师进行工程计量计价审核、工程款的审核、结算价款审核等工作;负责工期索赔的协调;协助费用索赔协调并公正作证;负责工程资料(含竣工图)的审核等;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所需的指令、批准和通知等。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3.3 (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涉及工程量增减、议价、索赔、处理事故、改变工期、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施工方案等及一切有关费用的问题。24. 造价工程师 24.147、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 工程造价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用条款第24.2款不适用,替换为:24.2造价工程师职权:造价工程师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职权,代表发包人负责审核工程计量和计价;审核合同价款的调整;审核结算价款;签发支付证书;负责费用索赔的协调;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核实、调整和通知等指令。造价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24.3 (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涉及工程量增减、议价、索赔等及一切有关费用的问题。2548、. 承包人代表 25.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6. 指定分包人 26.1 依法指定的分包人 (1) 实施、完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 (2) 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 28. 工程担保 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以履约保函形式担保。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签订本合同后15天内。 (3) 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在中国注册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级市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银行。 出具履约担保的担保人: 出具履约保证49、保险的担保人: 其它: 通用条款第28.2款不适用,替换为:28.2 履约担保期限和退还: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发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满后的14 天内将此履约保函无息退还给承包人。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 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 (小写 )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等合同款项,不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3) 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出具支付担保的担保人: 出具支付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其它: 28.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见附件格式履约保函350、0. 承包人风险通用条款第30.2替换为:30.2 承包人风险:自开工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承包人风险为:除第29 条和第31条以外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包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但不限于此)的损失或损坏;政府相关规定对工程实施的影响以及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在投标及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悉或视为已知悉的风险等。31. 不可抗力通用条款第31.1不适用,替换为:31.1 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乱、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1)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情51、形:仅指50 年以上(含50 年)一遇的洪水、10 级以上(含10级)台风;(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仅指里氏5 级以上(含5 级)地震;(3)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形:仅指强行要求停工的情况发生。32. 保险 32.1 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的事项有: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1)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2)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3)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4)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5)项。 32.8 投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1)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1)、(2)、(3)、(4)项所列投保内容投保;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包52、含在合同总价款内,承包人必须在开工前把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1)、(3)项的投保单送发包人备案,否则不得开工,工期不予顺延。(2)有关工程保险(包括发包人及承包人投保项目)的理赔事宜由承包人协调处理。(3)发生32.1条款中的意外,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及保险公司反应,并尽最大可能避免扩大损失。33. 进度计划和报告 通用条款第33.1款不适用,替换为:33.1提交工程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度计划(网络计划),应包括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工序及全部工程的天数及计划日期,进度计划应满足合同工期要求,进度计划经发包人及监理工53、程师批准后实施;对于在项目实施不同阶段,也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实际需要,安排相关单位或人员编制专项工作计划,进度计划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承包人应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 天内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给发包人,该施工组织设计应当载明如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完整的施工方案;(2)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包括: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工程材料和物料进场计划、施工人员进场计划等;(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道路平面图、临时设施的场地选择及布置、施工出土方案及等;(4)工程桩施工方案及质量控制措施;(5)溶洞处理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6)土方开挖及外运方案及工期保证措施;(7)雨季施工及排水降水措54、施;(8)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的保护措施;(9)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10)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及安全应急措施;(11)妥善处理与相邻施工地作业现场关系的措施;(12)工人实名制管理方案,工人工资发放办法及保障措施;(13)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管理方案、措施。承包人应于合理的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提交工程所需的各专项施工方案给发包人,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及要求应满足工程的需要,并得到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准同意。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全面详实,且应有针对性的提出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方面的应急处理方案,承包人应完善重大危险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与审查工作55、。否则,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责任。33.3 承包人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约定:(1)提交施工进度报告的时间:每月20日;(2)提交进度计划修订的时间:发生进度偏移后的2天内。通用条款第33.4款增加以下内容: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或者更新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工程进度滞后而不能按预定工期完工,则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据此编制修改工程进度计划,采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属承包人原因的,则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承包人未能在监理工程师发布指令后10 天内采取有效措施,工程进度仍然无明显改进,56、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且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或者划拨给其他有能力的承包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34. 开工 34.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签发开工令。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时间。 另作约定: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办理工程报建相关手续后的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开工申请书后的3天内报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3天内开工,若在签订本合同及工程报建相关手续完成后第28天承包人仍不57、具备开工条件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承包人需向发包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5.4 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原因: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限于此)的,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a 质量事故;b 安全生产事故;c 拒绝监理工程师管理;d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而进行施工;e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而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f 擅自采用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认可或批准的材料的,或者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的58、,或者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代用材料的;g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h 转包工程;i 擅自让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j 存在安全隐患,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及时进行整改;k 未按双方约定的资料上报要求上报所需资料的。承包人不得以与发包人有争议或争议未解决为由而单方面停工。否则,工期不顺延;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承担责任。36. 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90)天。36.3不适用,替换为:36.3工期顺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59、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且承包人在接收场地时已书面提出的;(4)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影响关键节点工期;(5)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发包人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影响关键节点工期;(8)非承包人失误、违约,以及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9)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10)专用条款第31.1款所述的包括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原因等在内的不可抗力因素。60、因上述原因影响关键线路,工程不能在原定的日期或按本合同条款已延长了的日期之前完成,则承包人须在有关事件发生后7天内以书面详细通知发包人,发包人须在收悉前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以书面批准有关工期合理的延长。若因上述的原因(其它原因除外)工期延误的,可予工期相应延长,但发包人无需做任何的补(赔)偿或增加工程量。因第三方原因包括专用条款第31.1款所述的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关键线路的,工期可予相应顺延,但发包人无需承担费用补偿或赔偿责任。顺延工期的天数,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由发包人审核确定。 36.9 赶工措施费合同约定工期为合理工期,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工期目标的实61、现,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额内,除36.3款约定原因导致工期顺延外,承包人应主动采取措施赶抢工期,以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增加第36.10款:36.10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对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一般节点工期延误时,发包人有权视严重程度作出一般违约至解除合同的违约处罚。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按专用条款第90.1款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8. 竣工日期 38.1 计划竣工日期: 42. 质量标准、目标 42.1 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1) 合同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加油站标准62、。创优目标:/ 市级工程优质奖; 省级工程优质奖; 国家级工程优质奖;(2)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 (3)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加油站标准。42.3 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当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建立并保持一个有效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1)建立完整的质量体系,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现场管理机构、工区(段)设有专职质检人员,班组设质检员,同时附有项目架构人员名单,各类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承包人还应建立并完善各项目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及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等。同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工作,并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2)63、承包人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必须附有完备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工程质量预控措施,工序质量控制点,工程的标准工艺流程图和技术、组织措施,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成品保护的措施和方法,质量报表和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等。(3)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对职工分级进行技术交底,组织学习有关规程、标准、规范和工艺要求,在施工中必须按规程及工艺进行操作。(4)单项工程和重要部位必须遵循先试验后铺开施工的程序,开工前承包人应熟悉施工图纸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内容,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和必要的施工准备,送总监理工程师审64、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性施工,完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开施工或者批量生产。(5)执行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必须设立工地实验室,配备足够的试验及检测仪器、仪表,并及时校正,保证其应有的精度。要加强质量自检,检测频率要满足规范要求。44. 工程的照管通用条款第44.1款不适用,替换为:44.1 工程照管:从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后30 天止,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合同工程及运至现场将用于和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发生损坏或出现安全隐患由承包人采取措施自费维修;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后30 天起至本工程全部移交使用单位之日止,承包人应对已完工程进行保护、65、安全防护等工作,发生损坏或出现安全隐患由承包人采取措施维修,所需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45.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 45.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xx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穗建筑2003106号)、关于加强市政重点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6411号)、关于修订并重新印发的通知(穗建质2008937号)、xx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xx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xx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2012年)、关于完善xx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66、(穗建质20161085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xx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及现行的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如文件内容之间有矛盾,按最新文件执行,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其中: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按照xx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穗建质20181394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xx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图集(V2.0版)的通知等政府部门文件要求执行。绿色施工:严格按照xx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与评价标准(DBJ440100/T 277-2016)等最新的标准、67、政府部门文件要求执行。45.2用工实名制、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以及以下文件规定: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1号)(穗建筑2018981号)(穗建筑 2017 1344 号 ) 关于印发xx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10号)2、其他文件: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xx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68、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 号 )等政府部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另作约定: 45.6 治安管理: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平面、工地门卫管理,承担一切安全保卫责任,要求符合xx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规69、定(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45.8创文明工地目标: 市级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 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 xx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其它:发包人鼓励创建文明工地,相应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 45.9特别安全生产事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标准、要求:承包方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方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 / 元。46. 测量放线 46.1 承包人提交施工控70、制网资料的时间:现场交验完成7个工作日内 46.4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 按相关规范要求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 约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与承包人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8.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结算方式:无49.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 另作约定: 49.2 承包人供货要求:(1)工程的材料由承包人严格按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购,承包人所采购材料的产品质量档次71、必须高于或相当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时所列明之生产厂家生产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9.9条款中所列明之生产厂家生产的材料)。(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应符合当地质监部门要求,原则上使用大钢厂生产的钢筋原材,合格证提供原件;预拌(商品)混凝土须按穗建质监字200739号文关于印发xx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监200780号关于印发xx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条文修改的通知及粤建质函20134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管理防止在工程上违规使用海砂的通知和穗建质2014985号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使用混凝土72、质量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必须选择有资质并且在市建委备案的、信誉好的大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3)承包人应提供原厂家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4)承包人承诺:无论工程材料是由承包人自行供应或是由发包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均不解除承包人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 (5)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在材料使用30天前提出材料采购计划,确保工期按时进行。如需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及成品,同样需在30天前提出计划,如承包人未履行此提前告知的义务,相关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6)73、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须在合同约定品牌范围(详见49.9)内选用,并提供样板及相关技术资料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查确认,才能进行采购;如合同未约定品牌范围的,由承包人提供不少于3家品牌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查并书面确认;在开工前,承包人须提供3家以上商品混凝土供应厂家供发包人选定,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估后予以确定供应厂家,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9.8 发包人依法指定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无 发包人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建设标准、质量等级:合格增加第49.9款:49.9本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其质量档次应不低于或相当于以下要求的厂家品牌的质量档次进行计价,本项目各计价品牌产品均要求74、为正厂优等品,不同颜色或型号的价差属投标风险范围由承包单位自行考虑。 品牌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推荐品牌备注1双层罐力宏、群力、山东大建同等或优于以上品牌2加油机北京三盈、xx恒山、北京长吉3二油二液加注机、四油二液加注机、尿素储罐北京三盈、xx恒山、北京长吉4双层热塑性塑料管、单层热塑性塑料管kPS和UPP、优捷特、杜拉5加油机地槽OPW、永邦、杜拉、优捷特在项目建设期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满足上述品牌的采购要求,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则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无法采购上述品牌的原因,并提出意向品牌,由发包人同意后进行采购。50.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2 见证取样检验试验75、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 种类:电缆、电线、断路器、开关、插座、混凝土、钢筋、钢板、水泥、钢筋连接接头等。 (2) 检测机构:开工前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发包人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机构,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通用条款第50.3款补充以下内容: (1)实施工程的一切材料、设备,都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当在用于工程之前经过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承包人要建立检验、试验制度,并应提供一切正常需要的手段,在材料、设备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样品、样件,按照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对工程材料、设备的使用进行抽查,包括成品、76、半成品、器具、设备、附件、小五金等。抽查范围、比例、数量、批次及检查深度可比照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有所提高。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依据下列顺序之标准认定:a 本工程设计图纸规定的设计标准;b 招投标时确定的规格、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品牌等;c 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发包人共同认定的产品封样、样板;d 国家或行业强制执行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程材料、设备的抽查、检验结果与前款约定不符的,监理工程师必须扩大对该批材料的抽查范围、增加数量抽检。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的限期内全部无条件拆除、更换,并运出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77、担。同时,承包人还应当按照第90.1款承担违约责任。(3)发包人有权派人对承包人材料、设备采购、保管、领用等进行监控,并有权委托国家质量检查机构或其他法定检验机构对工程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储运全过程进行第三方检查、检验,承包人必须接受并提供便利条件。(4)承包人承诺:无论监理工程师或(和)发包人对材料、设备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采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施工和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时,设计和制造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通用条款第50.4款不适用,78、替换为:50.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用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费,按实际发生的检测费用计算。(1)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场检验试验,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2)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试验,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查、检验试验费用(如果有),若检验试验出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要求的由承包人承担;若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79、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若按国家规定须由发包人负责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否则检验或试验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所需的抽样、送检、报告的领取等所有相关管理配合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视作已考虑于签约合同价内。(5)承包人配合发包人进行第三方检测(具体按发包人通知为准)所发生的人工、辅材、送检材料样品、机械、提供检测工作条件等配合费用,以及由承包人按技术要求采用合格材料对检测造成的孔洞等进行修补恢复及其它费用,上述所有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另行计算。(6)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款内,若一次性检测合格,则相应检测费用由发包80、人承担;若无法一次性检测合格,则所发生的全部检测费用及相关费用(含第一次检测费用及由于检测不合格造成复检或扩大抽检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且检测不合格的工程项目须由承包人免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工期不予顺延。按上述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检测费用及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当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予以扣除。增加第50.7款:50.7 凡因承包人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材料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有关产品资料和技术指导及零配件供应等售后服务。51.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81、施 51.1 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另作约定:本工程场地较狭窄,承包人应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场地情况,办公、工人居住等临设应考虑在场外租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51.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52 工程质量检查通用条款第52.3款不适用,替换为: 52.3 工程质量不达标准的处理和责任(1)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承包人应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为止。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发82、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及相应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2)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下达停工整改令。承包人必须在5天内书面提出整改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整改,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等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拒绝整改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并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3)承包人承诺:无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采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施工和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时,设计和制造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83、承包人承担。(4)质量不达标准的由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第90.1款承担违约责任。5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得隐蔽或继续施工,否则该部分工程被视为不合格,由此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1 中间验收的部位有:按现行工程验收规定。55. 工程试车 55.1 试车内容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 56工程变更通用条款第56.2(2)款不适用,替换为:56.2(2)任何工作的删减,但不包括取消拟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的工程;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变更新增工程,承包人须执行,费用按合同第68条进行调整,若承包人拒不执行84、,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场实施,并按专用条款第90.1条追究承包人严重违约责任。 56.4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发包人采纳承包人建议带来利益的计奖方法: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协商。第56.5款补充以下内容:(4)工期调整的约定:按专用条款第36.9款规定执行。增加第56.656.7款:56.6 无论如何,承包人都应积极全力推进工程,不能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变更商洽的费用未协商定或不满意协商费用数额为由而拒绝执行或延迟执行设计变更。 56.7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修改通知单,每页同时有设计单位及发包人签章才有效;如承包人需要增加数量的,发包人可代为办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私85、自向设计单位领取设计修改通知单,承包人在本工程中使用的设计修改通知单都必须经过发包人的确认。57 竣工验收条件 增加第57.4款:57.4 提交竣工资料和报告(1)合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应按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格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含工程档案资料等)及竣工报告,发包人承包人应按第58 条规定进行验收。提交上述资料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本工程项目竣工资料须按协议书第四条、合同第43条约定的工程质量创优奖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并纳入本项目主体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和验收,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此项要求,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3)承包人的工86、程档案资料必须按xx市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 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 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2019年版)(GB/T 50328-2014)和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协议书第四款、合同第43条约定的工程质量创优奖及现有现行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执行,并满足发包人和主体总承包单位对档案资料管理,包括获得协议书第四条、合同第43条约定的工程质量创优奖档案资料收集、汇总、整理的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整个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87、卷、归档,竣工资料需经发包人和主体总承包单位确认合格,方可办理工程验收交接证明文件,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结算;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移交。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完整移交如下竣工资料:a 竣工文件资料、竣工图等原件各一式三份;b 与本款(1)项内容相同的电子版档案一式二份(每份含CAD及PDF两种格式)。(4)承包人移交竣工资料的时限: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30 天内将已整理并归档的竣工资料提交工程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资料后20 天内签认。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承包人应及时将竣工资料移交给主体总承包单位和发包人归档并同时移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发包人和主体总承包单位经审查合格的88、,应在收到竣工资料后10 天内签署档案验收意见;不合格的,要求承包人限期补正,直至合格为止。(5)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编制:承包人负责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竣工图纸应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所有设计修改通知单为依据,并出完整新图组成最后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由承包人编制,所涉及的费用和联系工作已包含在承包人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施工图和竣工图的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所有,非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6)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发包人未能按照国家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工程竣工档案而受到经济处罚的,由承89、包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7)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工程相应的整改工作、变更手续等,否则不予进行竣工验收。58. 竣工验收 58.1 竣工验收标准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8.8 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验收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提前验收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工程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提前验收的,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和范围如下: (1) (名称)工程或部位,竣工验收时间为 ,其范围包括: (2) (名称)工程或部位,竣工验收时间为 ,其范围包括: 58.9 施工期运行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在施90、工期运行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工程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在施工期运行的,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称、运行时间如下: (1) (名称)工程或部位,运行时间为 ; (2) (名称)工程或部位,运行时间为 。 58.10 竣工清场 按通用条款规定。 另作约定: 58.11施工队伍的撤离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现场。 另作约定: 59.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1 缺陷责任期计算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其中加油机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投入使用并连续正常运行(36)个月,在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自费修理调试或更换,货物质量保证91、期则以该质量问题被修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59.8 质量保修期计算 质量保修期:具体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设计文件执行。60. 资金计划和安排通用条款第60.1款不适用,替换为:60.1 承包人提交资金需求计划书(1)工程进度计划被批准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合同工程资金需求计划书;工程进度计划更新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一份更新后的工程资金需求计划书。工程资金需求计划书由发包人确认后,提交至出资人。(2)承包人应在每月21日提交下期资金使用计划一式四份(时间从当月21日至下月20 日);(3)承包人应在每月21日前提交上期工程进度款资金使用反馈表(时间从上两月21日至上月292、0日),由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资金落实情况,保证承包人将工程进度款专用于实施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及人工费用、施工机械、工程设备。(4)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设立一个专用帐户,便于发包人对本项目资金流向进行监控,发包人要求调查本项目资金流向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61. 工程量 61.1 清单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内容 按通用条款规定。 另作约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项目应包括由承包人按照招标图纸、标准及规范完成施工、安装等工作内容,其任何遗漏或错误既不能使合同无效,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图纸、标准与规范实施合同工程的任何责任。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为准。62. 工程计量和计价 62.1工程计93、量和计价的依据,补充以下内容:详见合同工程量清单。 通用条款第62.2、62.3、62.4、62.5、62.6、62.8款不适用,替换为:62.2工程计量和计价的要求(1)工程的计量和计价由造价工程师审核,由发包人核定。(2)工程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实施(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粤建造发20134号)、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粤建造发20136号),其次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94、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标规范执行;定额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专业定额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率的通知(粤建标函【2019】819号)的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范围内的计费项目按项目类别和性质,采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合价包干(措施项目中可计量部分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措施项目费中按系95、数和“项”为单位的部分实行合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税金及规费按规定费率计费,具体按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执行。(3)综合单价包干项目:综合单价计费项目全部列于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包括了子项项目直接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并已得到双方确认。综合单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不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4)综合合价包干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其合价不随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及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调整,中标的综合合价即为结算价。(5)造价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计量和计价。 62.3 已完工程款额报告的提交和核实承包人应按第81.1 款规定向造价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款96、额报告并抄送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报告后的5 个日历天内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核实,无误后对工程申请款提出意见;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报告后的10个日历天内核实工程量,并将核实结果报发包人核定。承包人应提供便利条件,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的10 个日历天内将核定结果通知承包人、抄送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计价和工程款支付的依据。62.4 现场计量与签证(1)现场计量:当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时,应在计量前24 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人参加计量,视为认可计量结果。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97、能派人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2)现场签证:由于施工场地、条件和设计变化必须进行现场签证时,所有现场签证必须在发生后2 个日历天内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现场核实计量后签字盖章确认,造价工程师应到现场核查工程量;承包人根据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3 个日历天内编制预算报造价工程师核实;造价工程师7 个日历天内提出造价核实意见报发包人核定,由发包人核定并签字盖章确认。凡是没有经过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的现场签证,其增加的费用不予确认支付。62.5 收到已完工程款额报告的限制自造价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按照第81.1款规定提交的已完工程款额报告之日起21个日历天内,承包人未收到对已完工程款额报告的核定98、结果也未收到来自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提出修改意见的,从第22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计价和工程款支付的依据。62.6 复核计量结果如果承包人认为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 个日历天内向造价工程师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过程等资料。造价工程师收到书面意见后,应立即与承包人对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前确定计量结果,同时通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承包人对复核计量结果仍有异议或发包人对计量结果有异议的,按照第86条规定处理。62.8 各项工作价款的计算除按照第69条至第73条、第76条规定所做的调整外,每项工作所适99、用的单价(费率)或合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该项工作的单价(费率)或合价,并按照本条规定计量得到的工程量与适用的单价(费率)或合价的乘积确定该项工作的价款。经造价工程师核实、发包人核定后,由造价工程师根据各个支付期所有各项工作的价款计算该支付期工程款,并将各支付期的价款汇总计算合同价款。63. 暂列金额 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大写) (小写 )。65. 暂估价 65.1 招标暂估价项目 必须招标暂估价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材料、工程设备: 专业工程: 65.3 非招标专业工程款的确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造价工程师与分包人确定。 另作约定: / 66.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6100、.1 提前竣工奖 (1) 提前竣工奖额度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为 元。(2) 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 元。 另作约定:不设提前竣工奖。 66.2 误期赔偿费 (1) 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为10000元。 (2)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 元。 另作约定: (3)其他误期赔偿费按专用条款第90.1款规定执行。 67. 工程优质费、工程建设标准费用本项目不设置工程优质费,相关条款不适用。68.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8.2合同价款的方式 总价合同。本合同项目101、的工程承包价是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图纸的承包内容、承包范围和工程量以及招标文件的而规定,采用 计价方法,根据承包人自身的条件和能力,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考虑风险后编制的,除发包人对原设计要求或同意变更外,承包人必须按本承包价进行按图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 等总价包干。合同总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本合同项目的承包范围、承包内容为总价包干,当原承包范围、承包内容出现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包括超出本合同的承包范围、承包内容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及 时,变更项目的工程造价采用 计价方法进行计价,并按照国家、省、市有102、关规范、规定以及计价办法、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工程量按 计价方法计算,其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按实际施工期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规定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发布的某些内容、品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按 计算;或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根据建设标准要求按 计算。如变更项目采用定额计价的,造价的确定依据广东省计价依据、广东省相关定额、xx市补充定额,若个别项目没有定额可套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出约定;若项目实施期间定额更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新旧定额的使用办法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合103、同或协议作出约定。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调整: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内容调整;按广东省定额规定计算;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按 调整。其它调整内容: 。本合同项目的结算造价确定方式: 。单价合同本合同项目的工程承包价是由承包人以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图纸为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办法,按照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开列的工作内容和估计工程量填报相应的综合单价后并累计合价,再加上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计算的合同价。结算时发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104、-2013)计价办法,以及图纸、签证变更等规定计量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的综合单价,再加上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计算的结算造价。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修整边底壁、抽水、安全架子搭拆、遇淤泥流沙和淤泥等复杂地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费、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石方场内转运、排水沟的修造、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季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成品保护费、购买本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及设备保险费、各种施工风险、治污减霾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105、施费、施工现场及坑内排水及抽水、抽水台班、管理费、税费、利润、市场风险、政府治霾停工(或限行)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在项目实施期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漏项的项目、设计变更的项目,经发包人审批确认后,按下列办法进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计算:工程量依据国家标准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办法,以及图纸、签证变更 等规定计量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综合单价计算方法为:1、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沿用该综合单价。2、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106、目与清单漏项的项目、设计变更的项目,两者只存在项目中材料费最高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不同时,则新的综合单价只换算原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材料费最高的材料单价,其它不变。3、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的,则作为新增项目,采用定额计价办法,依据广东省计价依据、广东省相关定额和xx市补充定额,以及所有定额对应的计价办法进行计价,工程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方法计算,其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按实际施工期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发布的某些内容、品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协商 。若个别项目没有定额可套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签107、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出约定;若项目实施期间定额更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新旧定额的使用办法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出约定。中标的投标报价相对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未填报综合单价项目,此项目的费用按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处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在实际施工中没有做的项目,此项目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调整: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内容调整;按广东省定额规定计算;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按 调整。其它调整内容:/。本合同项目的结算造价确定方式:结算时发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108、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办法,以及图纸、签证变更等规定计量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的综合单价,再加上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计算的结算造价。 按实结算合同。本合同项目的工程承包价(暂定合同价)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勘察资料、工期、质量要求、保养期要求、 等,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有关规范、规定,采用 计价方法编制的预算价,经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发包人、 审核后,按审核价 形成的承包价(暂定合同价)。本合同项目结算时,项目的结算造价采用 计价方法进行计价。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计价办法、工程量计算109、规则执行,工程量按 计价方法计算,其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按实际施工期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规定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发布的某些内容、品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按 计算;或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根据建设标准要求按 计算。如采用定额计价的,造价的确定依据广东省计价依据、广东省相关定额、xx市补充定额,若个别项目没有定额可套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出约定;若项目实施期间定额更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新旧定额的使用办法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出约定。其它调整内: 。本合同项目110、的结算造价确定方式: 。 其它价格形式: 68.3 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 另作约定:(1)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2)工程量偏差;(3)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4)招标文件及其它组成合同的文件规定的调整因素。因上述调整使合同价款增加额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15及以上时,对超出部分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68.3(9)调整合同价款的其他事件:/69. 后续法律变化事件删除通用条款第69.1、69.2款,替换为:69.1 后继法律变化的价款调整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111、76物价涨落事件及专用条款新增80.7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约定以外的变化,如涉及费用减少的,由发包人在结算中进行扣减;如涉及费用增加的,且最新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有明确费用承担方的,则按规定执行;如最新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没有明确费用承担方的,则所增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由双方协商解决。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72. 工程变更事件 通用条款第72.2、72.3款不适用,替换为:72.2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确认后实施;由承包人负112、责的需要深化设计的工程,按经批准的深化设计成果及施工为承包人负责,不视为工程变更,所涉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现场签证及变更手续按发包人的工程变更或签证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由承包人按以下规定提出变更价格,经造价工程师核实、发包人核定后计价,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方法如下:(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换算时,只换算主材,其他费用不变;(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依据变更工程资料、本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施工时期适用的工程造价管理113、机构发布的参考价格(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有关收费标准及广东省、xx市政府部门有关文件的下限等文件资料提出变更工程单价或总价,并按照承包人的报价浮动率对税前价格进行下浮(即变更工程单价或总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价格/招标控制报价)100%;(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项目且无相关定额和指导价格参考的项目,按照施工当时的市场价编制预算。(5)其中:材料定价原则:、清单中已有的材料按照投标报价计价;、清单中主材为暂定价格的项目,综合单价不变,仅调整主材价差,并按原费率相应调整规费、税金。其主材单价按实际施工时所使用的材料,执行施工当季的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114、料税前综合价格;、清单中没有的材料,执行施工当季的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清单及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承包人按照施工当时的市场价格报价,经造价工程师及发包人审定后进行计价。工程变更不应使合同作废或无效。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上述规定执行。但是,如果变更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或引起的,则承包人无权要求任何额外或附加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为了便于组织施工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变更或临时工程的变更;(2)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变更或临时工程的变更;(3)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包括深化设计等)导致的工程量增加等;(4)因承包人的违约、过错或承包人负责的115、其他情况导致的变更。72.3 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措施项目费(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措施项目费中可计量部分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措施项目费中按系数和“项”为单位的部分实行合价包干。 72.4 调整承包人报价偏差的方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当承包人有以下不平衡报价时,合同清单数量的价款按合同执行,超出合同清单数量以外的工程数量、工程变更、材料价差调整等按合同可调的价款,均采用以下单价计算前述调整价款:(1)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内该项目综合单价85%以上的项目,采用招标控制价内该项目综合单价的85%作为变更单价。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内该项目综合单价15%116、以上的项目,采用招标控制价内该项目综合单价的115%作为变更单价; 通用条款第72.5款不适用,替换为:72.5 删减工作或工程的补偿承包人承诺:如果因为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相应的合同价款对应减少,承包人不得以此提出费用索赔。73. 工程量偏差事件 73.2 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方法 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超过10%,则超过10%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按照下列规定调整该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S=1.1Q0P0+(Q1-1.1Q0)P1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117、工程量;Q0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1=0.9P0;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若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因72.4款约定发生调整,则取调整后的变更单价) 73.3 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 调整结算措施项目费: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措施项目费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75. 现场签证事件 75.3 现场签证报告的确认 提交现场签证报告的时间: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的时间提交。 另作约定: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并抄送造价工程师、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现场118、签证报告后,对报告内容予以核实,并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现场签证报告后的14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现场签证报告后的14天后还未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应在7天内与发包人协商,并以协商意见为准。76. 物价涨落事件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除钢筋、预拌商品混凝土外,其余合同价款均不随物价涨落作任何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按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2年11月份信息价。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119、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调整价格的材料品种: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调整价格的材料品种: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120、过部分据实调整。调整价格的材料品种:钢筋、预拌商品混凝土。具体调价计算公式为:当价格上升时,价差调增(施工当月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基准价格1.05)当月材料数量(1规费费率) (1税率)当价格下跌时,价差调减(基准价格0.95施工当月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当期材料数量(1规费费率) (1税率)施工当月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是指施工当月造价站发布的20*年*月份结算文件对应月份价格信息的加权平均值,当月材料数量包含新增项目涉及的上述工程主要材料,当月材料数量计算周期为前月21日开始至当月20日止。除上述工程主要材料外的其余材料(设备)和措施项目费(包括但不仅限于脚手架等)不因物价变化而调整。A 以上调差材料仅121、指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永久工程所用材料,不包括任何临时工程所用材料。B 凡涉及项目的调差,原则上均在结算时进行,过程进度计量中暂不考虑。C 当期发生的材料数量以经监理、造价工程师确人的计量支付申请书中的工程量为准,调差申请需附上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等相关证明文件。第2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77. 合同价款调整程序通用条款第77.2、77.3款不适用,替换为:77.2 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提出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件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向造价工程师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如承包人在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件后的7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则造价工程师可在报发包人批122、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以及调整的金额。77.3 调增价款的核实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4天内对其核实,并对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或将变更价款审核结果报发包人进行核定;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14 天内将核定结果通知承包人,并抄送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提出修改意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承包人收到修改意见后的7天内进行协商确定;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由造价工程师暂定调增的合同价款,报发包人核定后方可通知承包人。合同价款被确认或被暂定后列入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只要不实质影响合同双方当事人履约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实施该结果,直到123、其被改变为止。78. 支付事项78.2 计算利息的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另作约定:不计利息。 增加第78.5款:78.5 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申请和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时间可相应顺延且付款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9. 预付款 79.1 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 (1) 预付款的约定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款净价(净价合同价款-暂列金额(含税)-暂估价(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含税)的20,其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专用条款的约定。 79.2 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 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124、天内。 另作约定: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10天内向造价工程师提出预付款支付申请并抄送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7 天内进行核实并将结果报发包人核定后向发包人发出支付证书。发包人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后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并通知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通用条款第79.3不适用,替换为:79.3 预付款支付的限制(1)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在付款期限满后向发包人提出付款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付款要求后60天内仍未按要求支付的,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第90.2款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在60天(含本数)期限内,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公开或变相拖延或延误工程,否则,承包人125、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工期不予顺延;超过60天的,承包人可暂停施工,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2)承包人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实施本合同所需的施工机械、工程设备、材料及人员费用,并应向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提交发票和其他证明文件的副本以证明预付款确实专款专用。 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其它方式:工程开工后,工程预付款应从工程进度款中逐月分期全部扣回。扣回的时间和比例为:以第二个支付期开始,分三次等额扣回,如当期工程进度款不够抵扣的,则不足部分顺延至下一期扣回。若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净值(合同净值=合同价款126、-暂列金额(含税)-暂估价(含税)的85%,预付款需全部扣回。80.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 80.1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 (1) 内容和范围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管理文件为准。 另作约定: (2)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的总金额为 元; 80.2 支付申请的提交与核实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80.3 费用支付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的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按照xx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管理费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 号文)的要求和省市相127、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的,支付该项价款的50%;剩余部分金额在施工进度达到50%以后,与工程款等比例同期支付。 80.6 文明工地增加费 文明工地增加费的计算额度: 按通用条款规定计算。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础计算。 另作约定(文明工地增加费率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文明工地增加费、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文明工地增加费;合同工程同时获得下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 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增加费 %;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增加费 %; 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增加费 %; 其它 ,文明工地增加费 %。增加80.7条款:(1)本合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签约价128、中,由承包人包干使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缴交,须由承包方缴纳的费用,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承担;涉及费用减少的,按合同签约价执行,即发包人亦不扣减相应费用。(2)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合同专用条款支付约定执行。81. 进度款 81.1 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 支付期限、比例 以月为单位,支付比例:从上月21日当月20日为一个支付期间,支付85%。 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比例: 。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2)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具体为: 其它方式: (2)支付申请:承129、包人应在每个支付期间结束后的7 天内向造价工程师提交由承包人代表签署的已完工程款额报告和支付申请并抄送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详细说明此支付期间自己认为有权获得的款额,包括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已完工程的价款。该支付申请的内容包括:A累计已完工程的价款;B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C本期间完成工程价款;D本期间完成的计日工价款;E本期间应支付的签证价款;F本期间应扣除的误期赔偿费;G本期间应支付的工程变更价款;H本期间应扣回的预付款;I本期间应支付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K根据合同规定,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它款项;L本期间应支付的工程价款。(3)关于进度款的相关约定及注释:本期间应支付的工程价130、款的计算公式:L(C+D+E+G)85+I-F-HK当工程完成100时,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净值(合同净值=合同价款-暂列金额(含税)-暂估价(含税)的85%,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累计支付至审核后工程结算款(不含工程优质奖奖金)的97;留下工程结算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额发票随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时一并开出。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无息)。本期间完成工程价款第62 条的规定进行计量与计价,其中包干使用的措施项目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除外)按当期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占工程量清单中实际分部分项工程费累计的比例计算支付。规费、税金131、等按规定费率计算。本期间完成的计日工价款按第64 条规定执行,本期间应支付的暂列金额价款按第63 条规定执行,本期间应扣除的误期赔偿费按第66条规定执行,本期间应支付工程变更价款按第56 条、第68 条和第77条规定执行,本期间应扣回的预付款按第79 条规定执行,本期间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第80条规定执行,本期间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按第84 条规定执行,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它款项包括索赔费用及反索赔费用、违约金等按合同其他相应条款规定执行。承包人应保证提交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发包人的已完工程款额报告和支付申请中的计量及计价数据具备相当的准确度,若承包人提交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132、发包人的数据与发包人核定数据相比,差值超过15(不含15)范围,承包人应按第90.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81.3 进度款支付发包人应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后的60天内,按照期中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并通知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81.5 进度款支付的限制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进度款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限满后向发包人提出付款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付款要求后60天内仍未按要求支付的,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第90.2款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在付款期限满后30 天(含本数)期限内,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公开或变相拖延或延误工程,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工期不予顺延;超过50 133、天的,承包人可暂停施工,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82. 竣工结算 82.1 (1)竣工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另作约定:办理竣工结算的时限: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为工程竣工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 天内;发包人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后60天内(其中含造价工程师审核时间30 天)审定,并及时报上级单位批准。 (2)施工过程结算约定:1、施工过程结算的程序: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除进度款外,无其他施工过程结算。进度款结算的程序详见第81条约定。2、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工程分标段施工的,以标段完成后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无以完成单项134、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无规模较大的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一年以上的,以完成分部工程的进度节点或时间(季、年等)节点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无以完成工程功能内容或专业工程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无其它:无3、施工过程结算价款的编制与核对:无4、采用施工过程结算方法时竣工结算价款的编制与核对:无5、施工过程结算支付时限:无6、分段结算的其他约定:无。82.2(1)竣工结算文件清单:(1)工程结算书(2)工程量计算书(3)钢筋抽料表(4)工程承包合同(5)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和相关部门要求的专用软件版本)(6)工程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及相关部门要求的专用软件版本、单位工程开135、工申请报告、单位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7)图纸会审记录(8)设计变更单(9)工程洽商记录(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12)现场签证单(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5)招标文件、答疑纪要(16)投标文件(含经济标软件版)、中标通知书(17)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18)其他结算资料(19)工期履行审核表(20)移交资料签收表(21)其它(2)发包人对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要求以竣工图纸、投标中标价构成的内容为主要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136、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结算书需经过第三方单位进行造价审核。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3)钢筋抽料表(土建专业适用):用电脑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用手工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137、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筋所在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等。4)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5)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承包人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的增减,在结算评审中不予考138、虑。6)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该项目送审资料的实际内容相一致。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7)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8)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139、。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人的盖章,同时要求有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盖章确认。9)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有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1)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140、。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要求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并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盖章确认。12)现场签证单:要求根据现场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施工简图,由承包人盖章确认,并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141、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要求有使用该材料设备的专题会议纪录、材料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材料设备价格凭证等。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须完备,要求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在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应由承包人编制单价分析表,盖章确认后报造价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综合单价。在结算资料送审时,要求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如材料设备专题会议纪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每份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手续必须完备,要求有监理工程142、师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造价工程师对综合单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5)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要求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上有承包人、材料供货单位、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6)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评审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承包人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发包人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如果有)。17)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内容、份143、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并且对所有复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资料签收表一式两份,由资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名,必要时加盖双方单位的印章。通用条款第82.2 递交结算文件及其限制的约定修改为:工程竣工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 天内,承包人应根据国家、省规定的格式向造价工程师递交由承包人代表签署的竣工工程款额报告、竣工支付申请和竣工结算文件,并附上完整的结算资料( 结算资料份数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详细列出下列内容,同时抄送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1)根据合同完成全部或所有工程的总造价;(2)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规定发包人应付的所有款项。在未取得延期的情况下,承包人未在本款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工程结算144、文件的,发包人可要求造价工程师或请第三方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在经发包人批准后作为竣工结算和支付的依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一切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通用条款第82.3、82.4款不适用,替换为:82.3核实结算文件及其限制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按第82.2 款规定递交的文件和资料后的30 天内进行核实,并提出核实意见(包括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或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资料后60 天内提出核定意见(包括要求重新申报或核实、复核)或及时上报上级单位批准。自造价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按第82.2款规定递交的文件和资料后的90 天内,承包人未收到造价工程师或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或复核或核定意见的,视为承145、包人递交的竣工工程款额报告、竣工支付申请和竣工结算文件已审核无误(但发包人上级单位提出审批意见的除外)。当造价工程师或发包人及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应再次按第82.2款规定递交竣工工程款额报告、竣工支付申请和竣工结算文件。82.4 复核再次递交结算文件造价工程师、发包人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应在收到承包人按照第82.3款规定再次递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予以复核。(1)经复核无误的,除属于第86条规定的争议外,发包人应在7天内予以认可并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竣工结算办理完毕。(2)经复核认为有误的:无误部分按照本款第(1)点规定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有误146、部分由造价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照第86条规定处理。增加82.6款82.6 关于发包人先行实施的前期工程关于发包人先行实施的前期工程的约定: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将先行组织实施场地围蔽、工地大门、部分道路硬化、公益广告等承包人应负责实施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内容,承包人进场后应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同确认该部分已实施的措施项目内容,并按市场价确认工程费用,结算时应在结算总价中扣除。此部分价款的扣除不影响相关措施费的计取。83. 结算款 83.1 提交竣工支付申请 (1) 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另有约定: 。 147、(2) 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3)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其竣工结算支付方法:/ 83.2 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同时抄送监理工程师、承包人。通用条款第83.3、83.5款不适用,替换为:83.3 竣工结算款支付发包人应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并通知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83.5 竣工结算款支付的限制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款的,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第90.2款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增加第83.6、83.7款:83.6 结算方式:(1)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按照中标的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148、进行结算。(2)暂定、变更及新增工程的结算方式: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换算时,管理费、利润水平保持原报价不变;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依据变更工程资料、本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施工时期适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参考价格(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有关收费标准及广东省、xx市政府部门有关文件的下限等文件资料提出变更工程单价或总价,并按照承包人的报价浮动率对税前价格进行下浮(即变更工程单价或总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价格/招标控制报149、价)100%;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项目且无相关定额和指导价格参考的项目,按照施工当时的市场价编制预算。5)其中:材料定价原则:、清单中已有的材料按照投标报价计价;、清单中主材为暂定价格的项目,综合单价不变,仅调整主材价差,并按原费率相应调整规费、税金。其主材单价按实际施工时所使用的材料,执行施工当季的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清单中没有的材料,执行施工当季的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清单及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承包人按照施工当时的市场价格报价,经造价工程师及发包人审定后进行计价。83.7 承包人承诺:承包人保证提交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发包人的工程结算书中150、的工程结算款具备相当的准确度,即承包人提交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发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与本工程结算终审部门的审核价相比,差值必须控制在承包人提交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发包人的工程结算款的15范围内,如超出该范围,承包人无条件同意承担专用条款第90.1款约定的相应责任,即:发包人可按终审价核减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直接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减。84. 质量保证金 84.2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采用银行保函),即 元。 另有约定: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质量保证金等额发票随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时一并开出。 (2) 质量保证151、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直接从结算价款中扣留,即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累计支付至审核后工程结算款(不含工程优质费)的97;留下结算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通用条款第84.3款不适用,替换为:84.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无息)。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85. 最终清算款 85.1 提交最终清算支付申请 (1) 最终清算支付申请提交份数:4份提交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14天内 (2) 最终清算支付时限 按通用条152、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 另有约定: 86. 合同争议 86.4 调解或认定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有约定: (1) (2) (3) 86.6 仲裁或诉讼 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向中国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承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7. 合同解除87.3 因承包人的原因解除:增加如下条款(1) 部分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承包人在此承诺: 因承包人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该通知送达承包人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 承包人在接到违约责任通知后,在2 天内153、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场地撤离。 停工3 天内,发包人、监理单位会同承包人和造价工程师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发包人只承认已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工程,对于已订货而未到现场或在现场未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均不予承认,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对于承包人已开工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的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在收到违约责任通知后,若不按上述约定执行,发包人有权代承包人履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未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关费用。 承包人在收到违约责任154、通知后,发包人就该部分解除合同的工程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不得阻碍新的承包人进场施工。 当部分解除合同的工程额达到施工合同总金额的50%时,发包人有权全部解除合同。(2)全部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致全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承包人在此承诺: 因承包人违约致全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全部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该通知送达承包人时全部解除合同即生效。 承包人接到违约责任通知后,必须在2 天内停止工程施工,并在10 天内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 天内,发包人、监理单位将会同承包人和造价工程师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清点规则比照部分解除合同的情形155、处理。 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的,发包人有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临时转运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发包人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未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上述有关费用。承包人在收到违约责任通知后,发包人就解除合同的工程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不得阻碍新的承包人进场施工。 由于合同解除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3) 承包人在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后,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作好已施工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并配合发包人重新156、确定施工单位。承包人因未履行上述义务而给发包人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90.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90.1.1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警告:承包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及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含主管人员)的指示时,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每次书面警告,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 元给发包人。限期改正: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有违约行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违约通知,要求承包人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同时,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 元。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157、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主动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 万元/次;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2 次1.5 万元,2 次以上(不含本数)2 万元/次。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 万元/次。部分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部分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承包人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部分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依照第87 条的相关约定执行。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全部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承包人时解除合158、同即生效。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依照第87条的相关约定执行。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三次限期改正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抵扣,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如在当期工程款无法扣付,或扣除当期工程款会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时发包人可选择在下期工程款中抵扣或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90.1.2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第34条约定延期开工的,每迟延开工1 天,应给159、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1的违约金;迟延开工超过10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对于一般节点工期延误时,发包人有权视严重程度作出一般违约至解除合同的违约处罚。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后,对于工程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情况,承包人应在2天内制定出具体可行的自行赶工措施,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赶工计划不可行,承包人应立即改正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承包人违反第38条约定造成工程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1日应给160、发包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同时,如发包人因此遭受实际损失,承包人应予以赔偿;逾期超过30 天的,承包人除必须支付误期赔偿费、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如有)外,发包人还有权单方解除未完成部分工程合同。90.1.3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按照第50条的约定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料时,发现所检查的材料与该条款约定的标准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时,承包人除必须全部退货、返工,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承包人应当按照该批次材料的价值,按照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A、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1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含100 万元),承包人承担1 次一般违约责任。161、B、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100-200 万元(含200 万元),承包人承担1 次严重违约责任。C、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200 万元以上的,发包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D、对于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不高于10 万元的(含10 万元),但累计抽检不合格达3 次,承包人承担1 次一般违约责任。 承包人按第52条的约定,对各工序必须报验核查质量控制点。如承包人申请报验后,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检查发现存在较大质量问题(如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超过检查部分工程的10%的),则该工序质量为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对不合格部分进行返工,返工后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入下一工序,工期不予162、顺延。复检的结果,总计发现3 次或连续发现2 次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总计发现3 次以上(不含本数)或连续发现2 次以上(不含本数)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后效果仍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将部分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承包人违反第42条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除限期返工或修补缺陷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外,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合同审定结算价(不含工程优质奖)5的违约金。 承包人违反第42 条的约定,未一次性验收合格而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承担工期方面的违约责任。 根据第163、59条的约定,工程保修期内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属质量保修的问题除外),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按该不合格工程造价5%计算向发包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90.1.4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方面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第45 条的约定,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 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3 次以上(含本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承164、包人违反第45条的约定,在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2 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 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 次;此类问题的认定,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 承包人违反第45 条的约定,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承包人应承担事故处理的所有责任和费用、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A、发生一级重大事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 万元;B、发生二级重大事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 万元;C、发生三级重165、大事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 万元;D、发生四级重大事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 万元;发生上述重大事故,发包人视情况严重性,有权对承包人作出限期改正至严重违约的处罚,并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承包人依照上述约定支付的违约金后,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于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必须据实赔偿。 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承包人违反第45 条的约定,因自身原因未将投标承诺的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并限期改正;如不限期改正,承包人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166、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的,承包人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同样问题累计被投诉2 次,或累计被投诉3 次,经查实,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承包人违反第45条的约定,完工后不按规定退场并清理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其对后续施工的影响程度及损失给予罚款,最高罚款额为承包人结算价款的2,所需费用及罚款从本合同结算款中扣除。167、承包人未达到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扣罚承包人结算价款的0.3。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按照中石化油站建设标准和施工准则进行,如出现危险行为(详见罚款事件清单),则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责令整改警告并开出相应罚款。其中一级危险行为罚款5000元/次;二级危险行为2000元/次,三级危险行为1000元/次。90.1.5工程分包方面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第7条的约定,未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分包工程或分包不符合国家、广东省、xx市有关规定,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90.1.6工程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 本工程严禁转包,如果承包人将本工程转包168、,发包人除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经济损失外,还将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承包人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90.1.7人员和设备投入不到位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第21条第21.2(1)款约定,开工前投标承诺人员未按时到位组建项目部的,承包人必须按照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改正,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的,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直至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承包人违反第21条第21.2(2)款约定,所投入的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项目经理或主要部门负责人因存在兼职情况备要求撤换的,按下表违约金额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项目违约说169、明承包人违反承诺的罚款额(人民币元)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更换项目经理100000/人/次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80000/人/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即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出勤率)、自行调换项目经理、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 承包人违反第21条第21.2(3)款约定,拒绝更换不合格人员的,承包人必须按照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改正,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的,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直至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承包人违反第21条第21.2(4)款约定,170、主要负责人员存在擅自离岗的,承包人必须按照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改正,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的,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直至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承包人违反第21条第21.2(5)款约定,承包人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发包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的指令,视情节严重程度,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及以上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包人违反第21条第21.2(6)款约定,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而缺席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发包人主持的工程例会和其他要求的专题会议,每缺席1 次,承包人须承担1 次一般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的各阶段,发包人171、及监理工程师将对照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检查其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承包人违反投标承诺,未按投标文件的的承诺投入一致的主要机械设备,则各阶段投入设备每少1台(套),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承担工期违约方面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90.1.8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关于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被民工投诉属实的,承包人必须在3 天内予以发放拖欠的款项。若继续拖延被投诉2 次及以上,经查实,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 次。若仍然不予整改并发放拖欠的款项,使民工采取停工、集聚围阻发包人办公地点甚至政府办公部门等过激行动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172、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90.1.9造价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第81 条约定,承包人提交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发包人的计量及计价数据与发包人核定数据相比,差值超过15(不含15)范围,承包人应每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 次。承包人违反第83条约定,承包人提交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发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与本工程结算终审部门的审核价相比,差值必须控制在承包人提交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发包人的工程结算款的15范围内,如超出该范围,承包人无条件同意发包人按终审价核减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直接从承包173、人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减。90.1.10其他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之外,承包人有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根据招标文件,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承包人未按合同的规定履约,即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当工期延期,须延长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移交后30天内将退还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90.1.11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认定程序:(1)由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意见报发包人,发包人审核后,出具书面警告给承包人;(2)承包人收到书面警告2 天内,可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否则发包人将出具违约责任通知书给承包人;(3174、)书面警告和违约责任通知书于送达承包人时即生效;(4)书面警告和违约责任通知书的送达方式为下列任一种:承包人或其项目经理签收;发包人以挂号邮寄送达。 90.1.12 本合同条款中将部分合同或全部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承包人。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参照88.3款由承包人承担。罚款事件清单一级危险行为: 1.高处作业不佩戴、不系挂安全带。 2.在岗饮酒,酒后上岗。 3.高空抛物。 4.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5.违规操作特种车辆。 6.无证上岗或变造伪造证件上岗。 7.承包商单位资质不符的或资质造假的。 8.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 9.工程项目挂靠的。 10.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175、护用具(品),在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泄漏、窒息环境下,从事危险作业的。 11.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中有毒化学品的浓度超过职业卫生接触限值或浓度未知的情况下,未按要求佩戴相应的呼吸保护设备的。 12.未按规范进行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试压作业的。 13.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安排人员进行高处作业。 14.雨、雪天高处作业时未采取必要的防滑、防寒措施。 15.在带有转动部件的设备内作业,未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未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17.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中,未按规定进行176、气体检测。 18.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电器设备、电动工具及用电设施。 19.使用起重机械起吊超载、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20.起重作业时,没有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 21.未按规定进行风险识别,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22.放射源未按规定存储、运送、使用等。 23.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弄虚作假,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24.发生各类紧急突发事件、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 25.在防爆区域使用非防爆设备、机具,未采用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6.不执行应急撤离指令。 27.未按规定对特殊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28.没有编制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查、批准或未按审批开展施工的177、。 29.未经论证和批准,擅自变更施工方案的。 30.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 31.因合同纠纷等原因,寻衅滋事,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32.高处作业与架空电线未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3.违反规定未进行现场监护或擅离职守。 34.无许可或未办理作业票进行作业。 35.作业人员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36.高处作业无安全带悬挂设施或者无防护设施或防护措施不到位进行作业的。 37.未经技术、安全交底便开始施工作业。 38.施工设备机具未报验、或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39.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未实施全程视频监控的。 40.承包商管理人员未参加专项安全培训。 41.作业许可申请人、签发178、人、监护人、接收人未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 二级危险行为:42.未经设计和批准,擅自制作、使用自制机具(工具)的。 43.作业前或作业中断后再次作业时,工作负责人未进行安全措施确认。 4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满足 50:1 的。 45.地下电力电(光)缆、在用设备、设施保护措施未落实。 46.未根据规范、制度、方案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定支撑。 47.动土开挖时,未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造成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 48.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未保持适当距离,未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49.基坑深度大于 2m 时,未按规定设置应急逃179、生通道。 50.未按标准规范及施工方案开展顶管、深基坑、桩基、人工挖孔等特殊动土作业。 51.安排不适于高处作业疾患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带,防坠器或自锁器。 53.格栅板、花纹板高处铺设作业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或未经检查验收擅自使用。 54.邻近地区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排放浓度在允许范围内进行高处作业,没有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 55.暴风雪、台风、暴雨后,未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未立即处理。 56.同一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未采取“错时错位硬隔离”的管理和技术措施。 57.违规使用脚手架、吊笼、防护栏、梯子、移动式作业平台等。 180、58.临边及洞口四周未设置防护栏、警示标志或未覆盖。 59.高处作业所用材料、工器具未采取有效防坠落措施。 60.受限空间内未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向受限空间内充氧气。 6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 62.受限空间出入口内外有障碍物,阻碍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63.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 64.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未达到相应防爆等级要求,未采用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65.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未采用五线制或接电不规范。 66.正式起吊前未按规定进行试吊;未检查机具、地锚受力情况。 67.起重吊具181、或吊索等选用不符合要求,使用不规范,操作不当。 68.起重作业面内有无关人员,或吊物上有人、浮置物时进行起重操作。 69.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未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0.违规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 71.未按规定在用火范围(含受限空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易燃易爆相关作业。 72.遇有恶劣气象条件时,未按规定停止起重、用火作业、高处作业或攀登等。 73.高风险作业未按规定设置警戒、标识、隔离,或未告知的。 74.各类承包商未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75.探伤作业未识别或考虑临近装置的生产作业风险。 76.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岗182、或施工现场无管理人员。 77.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78.未按规范搭设、拆除脚手架。 79.未按规定建立废弃物品处理台账。 80.未按规定和在规定场所处理检测后的废弃物品。 81.未对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等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82.未对高处、动土、用电、受限空间、用火等高危作业许可证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83.未对现场临设、消防、临时用电进行检查。 84.没有无损检测 HSE 技术交底记录。 85.放射源操作人员资质不符合国家要求。 86.仓储区域的卫生、安全、防火、防盗措施不落实。 87.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未按国家规定及合同要求购买保险。 三级危险行为:88.主要工种技术183、工人未经建设单位技能验证进场施工。 89.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生产宣传警示牌。 90.施工机具、设备设施未按要求进行日常性检查,或特种设备超期使用。 91.动土开挖前,未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工作,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 92.在拆除固壁支撑时,未按规定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未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93.未由上至下逐层挖掘,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进行挖掘。 94.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 0.8m 内,堆土高度大于 1.5 米。 95.30 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未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96.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未佩戴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97.受限空间作业停工期间,未在入口处184、设置警告牌,未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误进。 98.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未进行全面检查,未清点人数和工具,人孔 未立即封闭。 99.施工用电电缆从人员入口进入受限空间,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100.临时用电设施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开关箱和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未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101.临时用电的漏电保护器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漏电保护试验,或试验不正常情况下使用。 102.擅自增加用电负荷或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103.施工过程中停工、人员离开时,临时用电单位未切断临时用电开关。 104.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要求铺设,未设置警示和走向标志。 105.现场临时配电箱无编号或未采取有效防雨措185、施。 106.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不当,操作人员未听从指挥作业。 107.停工或休息时,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108.起重设施或设备、用具不完好,或未经检验合格的。 109.起重机支脚下没有使用垫木、垫板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110.在用火前未清除现场可燃物,或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未配备消防 器材。 111.防火花无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 112.气焊器材接管未使用管夹,或使用的管夹连接不牢固。 113.气瓶摆放不规范(间距 5 米、乙炔瓶卧放)、暴晒。 114.气瓶及其附件(压力表、胶管、减压阀、阻火器等)不完好或超期使用。 115.未按要求编制、演练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11186、6.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放使用场所未按规定划出防护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及警绳、警灯,专人警戒。 117.未使用或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上岗作业。 118.承包商未组织内部安全教育或无记录。 119.未体检或体检结果、体检表弄虚作假的。 120.出现紧急情况,未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置。 121.未按规定配备、检查应急救援物资、消防器材等。 122.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进行封闭化管理。 123.施工过程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4.未按石油化工工地标准化应用指南有关要求实施。 125.未按规定对承包商进场的施工机具、检测设备进行查验。 126.未对承包商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是否187、满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127.未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90.2.9 本合同条款中将部分合同或全部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承包人。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参照88.3款由承包人承担。91.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91.1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的,经发包人同意后顺延延误的工期。94. 保密要求 94.1 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97. 合同份数 97.1 约定提供合同文件 提供合同文本: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另有约定: 97.2 正副本效力 合同的份数: 正本拾壹份,副本 / 份。 其中:发包人正本 188、4 份,副本 / 份; 承包人正本 4 份,副本 / 份; 出资人正本 3 份,副本 / 份。补充条款:74.索赔在任何索赔和争议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导致的发包人的损失。86.争议 86.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师调解,或由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工程师调解不成时):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此前必须双方进行协商或调解,未经协商或调解不得申请起诉。86.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承包189、人无条件承诺:争议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做好现场证据保全后继续按照合同要求施工,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单方面停工,或者以争议解决需要时日为由拖延竣工。否则,发包人有权先行解除与承包人的合同,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撤场。但承包人的撤场不影响其另行解决争议和索赔的权利。(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87.合同解除87.1部分解除合同因承包人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送达承包人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件190、人员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场地撤离。停工3天内,工程师将会同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只承认已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工程,对于已订货而未到现场或在现场未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均不予承认,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对于承包人已开工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必须在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87.2解除合同因承包人违约致解除全部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送达承包人时解除合同即生效。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天内停止工程施工,并在10天内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天内,工程师将会同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191、,清点规则比照部分解除合同的情形处理。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的,发包人有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临时转运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发包人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承包人在履约保证金中承担。由于合同解除导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7.3 承包人在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后,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已施工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并配合发包人重新确定施工单位。承包人因未履行上述义务而给发包人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87.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192、约定的结算和清理尾款的效力,亦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已完工项目的保修责任。第四部分 附件与格式附件廉洁协议甲方: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乙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建设的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回扣等好处费。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193、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以及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兼职以及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正规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利用向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子194、女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它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二)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投标优先权。195、 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项目合同,由此导致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七、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196、月 日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联系地址:邮政编码:80附件xx机场高速xx服务区加油站施工安全保障协议 合同编号:甲方:xx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军地址:xx市xx区高翔路1号 乙方: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清地址:xx市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8楼 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依照公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高速公路、公路用地内施工安全,维护公路路权、保护公路路产,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针对乙方负责建设管理、丙方负责施工的xx机场高速xx服务区加油站项目施工(以下称“施工项目”)安全保障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 乙方、丙方应对施工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施197、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危及、损害道路行车安全、路产设施等甲方权益的事项应及时制止并告知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根据事项责任由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二、 丙方未进场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甲方和路政管理主管部门办理施工申请手续,经路政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并且获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丙方应妥善保管施工申请相关文件,以备甲方随时检查。三、 丙方进场施工前应组织甲方、乙方,共同对高速公路施工路段进行勘查,确定现有路产设施的情况,相关资料应三方共同确认后,各方自行保存,如未组织开展该项工作,产生的后果由丙方承担。四、 甲方有权向丙方下发施工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丙方在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198、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根据丙方违规施工情况,按照施工扣款标准(附件一)处以施工安全处罚扣款,处罚扣款在工程进度款中相应扣除。五、 丙方应对参与施工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照专家评审后的方案和相关部门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设计评审要求进行建设和施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布设安全设施,确保甲方的道路安全畅通。六、丙方占用、利用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的,丙方施工人员、车辆及材料装卸、堆放,不得放置在作业控制区以外,工程施工不得损坏和影响周围公路设施的正常使用。七、丙方需占用高速公路路面进行施工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199、.4-2017)标准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八、若高速公路结构物等公路附属设施因丙方施工造成意外损坏的,丙方应当立即修复,并按照不低于原样标准进行修复。确保高速公路安全正常营运。若丙方未能及时按照甲方原样标准进行修复的,甲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向丙方进行索赔,赔偿金额应经三方协商确认后,由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款。九、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施工的,丙方施工完毕后,应当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组织验收。丙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竣工验收等相关项目资料应当交由甲方备案。若存在问题,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丙方不能恢复的,由甲方组织人员恢复,甲方为恢复原状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十200、丙方在施工期间因自身施工造成或引发安全事故的,甲、乙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等)应由丙方承担。十一、如因项目施工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断的,丙方应向甲方承担因交通中断所造成的路费损失赔偿(按照前一个月日均车流量计算赔偿金额)。十二、若发生本协议项下的损失赔偿费,丙方须向甲方缴纳相关赔偿费,赔偿费的支付由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丙方,由此产生的税费由丙方负担。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完成相关赔偿费用的支付。甲、乙、丙三方的开票信息如下:1.甲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xx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7163201、267949地址:xx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4楼电话:020-36359608开户行:农业银行xx北秀支行账号:44036001040004083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54524598D地址:xx市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8楼电话:020-840196613.丙方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 电话:甲方、乙方、丙方均应保证上述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有任何变更的,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并保证有效通知到其他方;否则,因为账户信息有误、变更而未及时有效通知或由于该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202、被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措施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风险及法律责任,均由该方独自承担。十三、乙、丙方若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丙方就造成的损失为限进行赔偿;如因乙、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甲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四、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但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法院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停止履行的除外。十五、由于不可抗力致203、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暴乱、战争以及因政府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之内将事故情况以电话、传真等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应在2天内,提供书面的事故详细报告。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二)若一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其他各方或者未能及时提交相关证明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04、因客观原因不能通知的除外。(三)因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四)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将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没有采取合理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合同可履行的,应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经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十六、甲、乙、丙三方就协议涉及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一)各方确认其有效送达地址以协议首部所载为准。(二)各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各方非诉时各类通知205、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三)甲、乙、丙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四)在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任何一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各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寄出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十七、如乙方(或丙方)未完成办理公路路政管理206、许可证,严禁在机场高速公路管辖范围开展涉路施工。十八、本协议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叁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1.施工扣款标准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扣款通知书(以下无正文,仅供三方签字盖章)甲方:xx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施 工 扣 款 标 准序号项目标准备注1封闭车道作业的施工单位、项目、地点、封闭车道数、现场施工负责人姓名、电话未在施工报监控中心及交警部门500元2上报中心的单位、地点、封闭车道数与实际施工不符500元3施工车辆和207、机械未从专门设置的出、入口进出工作区500元4施工车辆和机械在工作区以外掉头、逆行和停放500元5使用无牌、无证、无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车辆作为施工车辆500元6施工期间,机械设备、车辆、工程材料及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停(堆)放于作业控制区以外500元7施工车辆运输散体物料未做好防护造成洒落按损坏公路赔偿标准计赔8施工人员未穿反光衣每发现一人扣100元9施工人员穿着的反光衣不具备反光效能每发现一人扣100元10未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标准围蔽和摆放交安设施的200元11施工区域内摆放非施工用具300元/处12围闭施工区域示警筒倾覆占用其他车道影响行车安全208、每发现一个扣200元13不按规定使用统一标准示警筒每发现一个扣100元14施工审批证没有放置于现场300元15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控制区的范围500元25施工人员在非封闭区域内睡觉200元/人26施工人员在封闭区域内睡觉300元/人27施工现场不服从监督管理不接受整改意见500元/次28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施工作业车辆未遵守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500元/次29施工穿拖鞋进行施工作业每发现一人扣100元30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安全员未在现场500元31施工人员在施工封闭区域外施工和行走每发现一人扣100元32施工人员穿越未封闭的行车道每发现一人扣200元3209、3在施工区域内从事非施工活动500元34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发现缺失或损坏200元35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发现移位或倾覆200元36检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时,发现移位、倾覆等现象,告知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未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和恢复,以保证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00元37其他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据施工造成路产设施损坏的情况而定其他附件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扣款通知书第一联:存档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施工内容: 施工路段:施工现场存在问题未经批准,无施工证 施工证未放置施工现场 未按规定上报中心 不服从管理及接受整改意见 未按规定封210、闭车道 未按规定摆放安全设施 施工人员未着反光标志服 夜间施工无足够照明和警示标志施工车辆不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施工完毕未及时清理现场其他:扣款金额及依据签 收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部门:xx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章) 检查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扣款通知书第二联:施工单位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施工内容: 施工路段:施工现场存在问题未经批准,无施工证 施工证未放置施工现场 未按规定上报中心 不服从管理及接受整改意见 未按规定封闭车道 未按规定摆放安全设施 施工人员未着反光标志服 夜间施工无足够照明和警示标志施工车辆不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施工完毕211、未及时清理现场其他:扣款金额及依据签 收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部门:xx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章) 检查人: 日 期: 年 月 日 90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为保证 xx机场高速xx服务区加油站施工总承包工程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 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212、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本分包工程合同约定乙方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2 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五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二个采暖期、供冷期;5213、装饰装修工程为二年;3 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 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4 条赋予214、的规定一致。6其他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履约担保致: (发包人全称) 鉴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义务和责任;215、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银行提交合同指定的承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承包人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如果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发包人因承包人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发包人应提供承包人有上述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事实的证据或相关的证明材料。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我方承诺:不论是否经我方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216、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本履约担保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施工合同之日起生效,至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第15天止。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预付款担保致: (发包人全称) 鉴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有权获得按合同约定为保证工程按时开工的由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担保人提交合同约定的与开工预付款等额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承包人担保217、,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如果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 ,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发包人因承包人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发包人应提供承包人有上述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事实的证据或相关的证明材料。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我方承诺:不论是否经我方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本预付款担保自承包人获得预付款之日起生效,至与预付款等额的担保金额的担保支付完毕,或发包人218、抵扣完工预付款后的第15天止。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工程项目一览表项号项 目内 容1工程名称xx机场高速xx服务区加油站施工总承包工程2工程地点xx机场高速K12+300路段(石马村路段)3发包人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4设计人5监理人6工程造价咨询人(如有)7承包人8工程总投资9计划开工日期10计划竣工日期11工程质量合格附件承包人派驻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现任职务、技术职务联系电话专业工龄专业特长从事施工工作年限主要专业工作经历(曾参与过的羡慕和获奖情况)在本工程担任职务 工程名称: 编号:说明:219、1.表中人员一经确认不得随意修改变换。如需变换,应按照通用条款第 21 条规定执行。 2.表中人员必须提供为其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凭证。3.承包人应提供表中人员的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称书等复印件。附件 项目实施前接收情况表项目名称移交单位/部门接收单位/部门工程概况包含:建设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栋数、结构形式、基础类型、地下室层数、地下室面积、其它基建程序项目立项口已立项 口未立项可行性研究口已批准 口未批准初步设计口已批准 口未批准项目总概算口已核定 口未核定工程规划许可证口已 发 口未 发工程施工许可证口已 发 口未 发其 它设计进度方案设计口 已完 口 未完初步设计口 已完220、 口 未完扩初设计口 已完 口 未完施工图设计口 已完 口 未完其 它合同签订情 况土地使用手 续口 已签 口 未签勘察合同口 已签 口 未签设计合同口 已签 口 未签监理合同口 已签 口 未签其 它项目目前现场状况场地情况(临时道路、场地平整、障碍物):围墙、临时设施、保安及周边情况: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讯情况:是否已开工(局部或特殊情况下的施工):存在问题签字移交部门/单位:经办人:负责人:时间:接收部门/单位:经办人:负责人:时间:审批流程:实业公司移交及接收部门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无需盖章。附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致:(项目监理机构)我方已根据本公司有221、关规定完成了 的编制,并经我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附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份 项目经理部(签章):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名):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 (签章): 日期: 实业公司: (盖章): 日期: 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开工报告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致(监理单位):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我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工程的开工前准备工作,经自检满足合同要求,现要求正式开工,请予审批。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总工期: 天附件: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情况:施工单位(签章):日期: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名):222、日期:总监理工程师:(签章):日期:实业公司:(盖章):日期:注:本表一式四份,实业公司两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材料符合性审查表(适用于土建结构类常规材料)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名称、型号、规格:主选品牌:备选品牌:质量证明文件: ,共 份施工单位:(签章):日期:监理单位:(签章):日期:实业公司:(盖章):日期:注:1.本表一式四份,实业公司两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2.质量证明文件仅填写文件名,具体文件以附件形式与本表一同提交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材料看样定板审批表 (适用于装饰223、观感类、设备类材料)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或设备名称施工图工程量投标品牌拟选用品牌施工单位: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附技术参数表):其他需说明的情况:(签章):日期:设计单位:(签章):日期:监理单位:(签章):日期:实业公司:(盖章):日期:注:1.本表一式六份,实业公司两份,其他单位各一份2.同一材料规格型号较多时可附规格型号明细表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7 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文件编号: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示例:1.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2.对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检查:3.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4.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224、行为检查:5.其他。质量问题整改意见整改期限: 天附件1、参加检查人员签到表;2、现场质量问题的图片;(可另附)施工/监理单位签名检查人签名注:1. 本表施工单位应签名确认,检查人员签名后即生效;2. 本表可以作为按照合同条款对施工单位追加经济处罚的依据;3. 检查发现问题时一式三份:实业公司、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复印有效。审批流程:检查人现场签字即可,项目已录入工程管理系统的可在系统上填报。附件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 文件编号:致 :针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文件编号: )提出的问题,我单位采取的整改措施为:经过 天的整改,目前所取得的效果是:符合检查记录表的整改要求,请给予验收。施工单位(225、签章): 日期:检查人(复核人):(签章): 日期: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项目已录入工程管理系统的可在系统上填报。附件 处罚通知单文件编号:致 (施工/监理单位):经( 部门)检查,有如下情况,违反了合同 的条款的规定,现作出相应处罚。附件:监理/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实业公司:(盖章)日期:注:处罚通知书一式两份,由检查人员填写后,交现场监理转送总监办签字、盖章,两天内报送实业公司,盖章后生效。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 99 附件 工程变更立项表编号: 申报日期: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变更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原设计图名称、图号工226、程变更类别一般变更 重要变更重要变更会议纪要名称及文号原工程合同造价(元)预计工程造价增减(元)变更原因和内容部门意见经办部门签字:计划法务部签字:分管领导(签名)/会议纪要:日日期:变更立项不成立,不予立项;符合变更立项要求,但资料不齐,退回修改再报;符合变更立项要求,资料齐全,同意启动立项程序;签注:重点项目经办部门为建设管理部,其他项目经办部门为项目牵头部门。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一般变更)领导办公会或三重一大会议纪要(重要变更)盖章附件 工程指令单项目名称变更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时间完成时间指令内容附件明细:经办部门:(签字): 日期:监理单位:227、(签章): 日期: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审批流程:在工程变更立项审批后,同步触发,不另行审批。附件 工程变更申请表编号: 申报日期: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变更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程变更立项申请表编号工程变更类别一般变更 重要变更 重要变更会议纪要名称及文号原工程合同造价(元)工程造价增减(元)变更原因和内容附件名称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监理单位:(签章): 日期:经办部门:(签名):日期:计划法务部:(签名):日期:分管领导:(签名):日期:总经理:(签名):日期: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一般变更)总经理(重要变更)附件 工程变更施工确认单项目名称工程变更立228、项申请表编号变更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变更内容(可另附表格)工程内容单位原工程数量变更工程数量变更后工程数量综合单价综合合价施工单位: (签章):日期:监理单位 (签章): 日期:经办人:(签名): 日期:部门负责人:(签名): 日期:审批流程:工程主管部门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名即可。 119 附件 工程变更台账统计表项目名称: 日期:序号变更工程名称主要变更内容及原因立项编号立项审批变更金额申请编号申请变更金额办理进展情况备注原工程合同造价变更立项审批总金额变更申请审批总金额变更立项审批总金额占原工程合同造价比例变更申请审批总金额占原工程合同造价比例附件 中间(专项)工程验收申请项目名称施229、工单位监理单位致监理工程师: 现 工程项目已按合同要求基本完成 内容,经自检合格,特报请中间(专项)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完工的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申请完工日期:附件:在验收合格后,我们将按照合同要求继续履行有关工作要求,按照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完善施工单位资料。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监理单位: (签章): 日期:实业公司: (盖章): 日期:注:本表一式四份,实业公司两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中间(专项)工程验收证书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本证书包括的工程:剩余工程项目:中间(专项)验收意见:附件: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监理230、单位:(签章): 日期:实业公司:(盖章): 日期:注:本表一式四份,实业公司两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完工验收申请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致监理单位:现 工程已按合同要求基本完成,(下述未完工程及缺陷修补除外),并已通过自检合格,特报请进行完工验收。完工验收后,我单位将继续按合同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完成未完成工程/最终完善工程的责任,直到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认为满意为止。上述工程中的缺陷及未完项目:附件:完工报告、自检资料、竣工图。工程项目责任内容完成时间备注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监理单位:完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同意进行验收检查231、。完工申请材料基本上符合要求,同意进行验收检查。但需进行如下修改: 不符合要求,改正后再报。改正意见:(签章): 日期:实业公司:(盖章): 日期:注:本表一式四份,实业公司两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完工验收证书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本证书包括的工程:本证书未包括的工程(遗留的问题):附件:完工检查报告我们保证继续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本证书附件所列全部工作。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监理单位:(签章): 日期:设计单位:(签章): 日期:实业公司:(盖章): 日期:注:本表一式六份,施工单位两份,监理、设计单位各一份,实业公司232、两份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竣工验收申请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致监理工程师:现 工程已按合同要求基本完成/完成,并于 年 月 日已通过完工验收,需整改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报请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我们将在责任期内继续按合同要求,履行保修期责任,完成未完成工程/最终完善工程的责任,直到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认为满意为止。附件:竣工报告、自检资料、竣工图。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监理单位:竣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同意进行验收检查。竣工申请材料基本上符合要求,同意进行验收检查。但需进行如下修改: 不符合要求,改正后再报。改正意见:(签章): 日期:实业公司233、:(盖章): 日期:注:本表一式四份,实业公司两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竣工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致:xx交投实业有限公司我方已按要求完成了 工程,经自验合格,现提出工程竣工验收,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施工单位(签章):日期: 监理单位:(签章): 日期:审查意见:经验收,该工程1、(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2、(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3、(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符合/不符合)(施工合同/维修委托单)的要求。综上所述,该工程验收(合格/不合格)。实业公司(盖章): 日期: 注:1、在234、需要选择的栏中的“”内作标志“”。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工程现场验收意见表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验收日期 年 月 日工程内容验收意见建设单位(签章)勘察单位(签章)设计单位(签章)施工单位(签章)监理单位(签章)其他单位(签章)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工程验收图片报告验 收 图 片 报 告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施工单位:图片: 图片描述:图片:图片描述:审批流程:佐证材料,无需盖章附件 工程量清单确认单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时间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原工235、程数量变更工程数量完成工程数量综合单价综合合价(可另附页):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监理公司(签章): 日期:实业公司(盖章): 日期: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工程移交确认表(外部)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接收单位序号名称内容备注实物类资料类施工单位(签章):日期:建设单位(盖章):日期:接收单位(签章):日期: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工程移交确认表(内部)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交部门/单位接收部门/单位序号名称内容备注实物类资料类移交部门/单位:经办人:负责人:日期:接收部门/单位:经办人:负责人:日期236、:审批流程:内部移交使用,部门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即可,无需盖章。附件 工程缺陷责任期检查意见表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缺陷责任期起止时间 检查时间 工程内容验收意见施工单位(签章)监理单位(签章)建设单位(签名)公司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缺陷责任期起止时间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时间本证书包括的工程:现 工程缺陷责任期已至,并已通过自检合格,特报请进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检查。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监理单位:(签章): 日期:实业公司:(盖章): 日期:注:本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237、,实业公司两份。公司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盖章附件 现场办公会议纪要项目名称会议议题时间地点会议内容及结论:与会各方代表签名单位姓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注:适用于施工现场办公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审批流程:仅签字,无需盖章 工程通用申报审批表项目名称日期申报单位上报内容申报内容摘要:附件: 申报单位(签章): 日期:监理(或第三方单位): (签章): 日期:实业公司: (盖章): 日期:注:适用于进度计划、临建方案、专项方案等需报请公司审批事项。本表一式四份,实业公司两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若需要)分管领导总经理(若需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