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航站楼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5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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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0991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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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 省 建 设 工 程标 准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XX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T3航站楼机电安装工程发 包 人: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总承包人: 专业分包人(承包人): XX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制57 目 录第一部分 协 议 书4一、工程概况4二、工程承包范围4三、合同工期4四、质量标准4五、合同价款5六、组成合同的文件5七、词语含义5八、承包人承诺5九、发包人承诺5十、合同生效5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7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81 定义82 合同文件及解释84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85 施工设计图纸86 通讯联络87 工程分包910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913交通运输2、9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919发包人1020承包人12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1322发包人代表1323监理工程师1424造价工程师1425承包人代表1426指定分包人1427承包人劳务1428工程担保1531不可抗力1532保险1533进度计划和报告1634开工1635暂停施工和复工1636工期及工期延误1638竣工日期1641质量与安全管理1642质量目标17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746测量放线18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18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18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18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8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955工程试车1956工程变更1958竣3、工验收19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2063暂列金额2065暂估价20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2167优质优价奖21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2269后续的法律法规变化事件2272工程变更事件22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2475现场签证事件2476物价涨落事件2577合同价款调整程序2578支付事项2679预付款268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681进度款27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2984质量保证金3385最终清算付款3386合同争议3387合同解除3488合同解除支付3491保密要求3494合同份数35第四部分 附 件36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总承包人:(全称4、) 专业分包人(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本合同由专业分包人按约定接受总承包人的总包管理;总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配合服务工作。专业分包人涉及本合同开具的正式发票抬头以总承包人即*公司为准。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5、时间以发包人批复的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不含税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元 ;暂列金额 元。项目单价:详见专业分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六、BIM智能建造要求本合同工程将BIM技术贯穿施工全过程,实现全员参与、全专业应用等智能建造要求,在适当范围内采用智能建造与数字化施工技术,由专业分包人建设智慧工地系统6、进行工地管理,相关参建单位使用智能建造协同管理平台协同工作,充分发挥施工阶段BIM应用最大价值。该等要求系合同主要目的之一。BIM工作范围:(一)专业分包人在本项目中的智能建造工作范围与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及内容一致,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接收设计BIM模型,创建承包范围内的深化设计BIM模型,动态更新深化设计BIM模型,交付竣工BIM模型;依据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BIM应用和合同约定的BIM计量支付工作。(二 )配合XX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航站区、飞行区及综合区等全场施工BIM模型和竣工BIM模型的合模工作,交付竣工BIM模型。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协7、议书;(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5)专业分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适用于招标工程);(6)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7)专用条款;(8)通用条款;(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施工设计图纸;(11)工程量清单;(12)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专业分包人承诺专业分包人向发包XX总承包8、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接受总承包人的管理(如有总承包人),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专业分包人承诺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工程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十、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专业分包XX总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一、总承包人承诺 总承包人向发包XX专业分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总承包人承诺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工程管理相关规章9、制度,接受发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十二、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订立合同地点: XX 合同各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发包人: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盖章)专业分包人: (盖章)地 址:XX市XX区XX镇地 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总承包人: (盖章)地 址: 法定或代表人:(签字)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详见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XX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粤建管字【2009】62号)。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 定义1.53 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10、2 合同文件及解释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发包人的招标文件、答疑纪要、邀约文件,专业分包人的承诺书、保证书以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按通用条款及招标文件约定 。5 施工设计图纸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 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5天内。(2) 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六 份。5.2 施工设计图纸由专业分包人提供(1) 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下发指令15天内 。(2) 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六份 。6 通讯联络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11、其他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通讯地址:新机场内收件人:邮政编码:专业分包人: 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政编码:总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政编码: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邮政编码: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无 。7 工程分包7.2指定分包工程:按招标文件条款约定。7.4 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价款,由发包人通过总承包人支付至专业分包人。10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按通用条款13交通运输13.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13.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 12、按通用条款 。13.4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 (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4)专项批准事件的总承包代表: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19发包人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 (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现场情况已满足13、施工需要;(3) 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施工现场情况已满足施工需要;(4) 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另行约定;(5) 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另行约定;(6) 现场交验的时间:另行约定;(7) 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同专用条款5.1条,其中标准与规范由专业分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只负责同时提供标准与规范的名称;(8)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暂定开工前3天,具体时间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9)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 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10) 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14、约定: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委托给专业分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无。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另行约定。 19.4 支付款项(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其他;按合同专用条款7885约定执行。(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此项增加(3):(3)发包XX总承包人有权监督专业分包人指定账号资金的使用,专业分包人需按照发包XX总承包人要求在跟发包人或总承包人有资金监管合作的银行开设相应账户,总承包人负有对列入资金监管范畴专业分包人账户的监督责任,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20(增补)总承包人(如有总承包人)2015、.1总承包人完成下列总承包工作:(1) 负责 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作; (2) 对 工程各专业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和施工总平面全面负责,有权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对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平面、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和环保卫生等方面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3) 负责 工程各专业工程的报监和施工许可的手续办理工作;(4) 对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实施统筹和调配;负责施工围敝、现场临边洞口的安全围蔽;施工道路的维护保养;施工场区内车辆的管理;施工排水排污统筹管理;(5) 对进场施工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实施门岗的管理和施工现场保卫管理;(6) 对专业分16、包人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和监管;(7) 对专业分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批;(8) 总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统一布设,确保在施工期间的消防 安全; (10) 总承包人须对 工程各专业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各专业承包工程的具体要求,是对那些影响施工进度的分项工程须特别注意,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的办法; (11)对专业分包人施工技术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所有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并负责移交档案馆。 (12)总承包人须负责 工程各专业工程的场地移交、施工总协调和成品保护管理。 (13)招标文件要求的智能建造工作要求。20.2总承包人提供的配合服务工作。(1)17、提供专业分包人需要的标高和轴线;(2)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分包人采购设备材料等管理工作;(3)施工现场除作业面外的照明;(4)提供工地厕所布设及保洁,并做到施工现场、厕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5)施工道路的维护保养、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6)现场负责施工围敝、现场临边洞口的安全围蔽制安、美化;(7)现场悬挂五板一图;(8)现场出入的大门设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志;(9)安全文明施工中作业面范围以外的场容场貌;(10)总包指定材料堆放场地;(11)现场临时水消防设施布设。作业面范围内的消防器材配置按消防要求由专业分包人负责);(12)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供各专业分包人分类存置,督促各专业分包人18、负责垃圾外运;(13)采取措施除四害、预防传染性疾病;(14)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并负责一、二级配电箱和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各专业分包人施工用电由总承包人装表收费;现场施工用水接口。(15)提供安全施工中的临边洞口防护中的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16)业主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17)施工用水、用电及水电费由各专业分包人负责。20专业分包人20.2 专业分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无此项增加(11)、(12)、(13)、(14)、(15) 、(16) 、(17) 、(19、18)(11)专业分包人必须服从总承包人的管理,按总承包人 工程总包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组织施工。总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撤换不称职或不服从总承包管理的专业分包人的管理人员;有权向违反专业工程发包合同合同约定、违犯 工程总包管理实施方案及总承包人其它施工总承包管理制度、规定的专业分包人发出整改意见及进行处罚。对整改效果不大或拒不整改、对专业工程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或对总承包人的切身利益产生或将会产生严重影响的专业分包人,总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撤换专业分包人或解除专业工程发包合同的要求。(12)专业分包人应保持组织机构人员稳定,项目经理、安全经理、造价人员应准时参加工程20、例会。(13)对施工图、技术资料做认真地复核和检查,有预见性地发现和指正设计缺陷和错误,应提出能实质性地节约资金和缩短工期的建议和措施。(14)承担各项协调工作:专业分包人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必然的不可能避免的干扰,并为此保证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外界的影响,且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除必须发包人出面的情况外,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应负责协调施工期间外界的各种干扰;发包人将在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的配合下,充分运用自己对各方面的影响力,尽可能地将外界对工程的干扰减少到最少程度,这种协调并不解除专业分包人的各项责任与义务;总承包XX专业分包人之间应做好管理协调工作,由于专业分21、包人管理不力或未能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而导致工程未能按合同约定施工的,专业分包人应承担责任。(15)任何为本工程正常使用功能和设计使用寿命所必须的或为本工程适用的任何规范、规程或标准所要求的工作。(16)发包人将委托BIM咨询单位对专业分包人的BIM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工作要求的,发包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总承包智能建造工作要求扣罚违约金,扣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17)对专业分包人违反BIM智能建造工作要求的行为,发包人除有权要求专业分包人支付(扣罚)违约金外,如专业分包人仍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的,发包人有权按上述支付(扣罚)标准,在新的限期内要求专业分包人按标准支付(扣罚)违约金,直至整改完22、毕;专业分包人违反BIM智能建造工作要求的违约行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等违约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专业分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BIM智能建造过程中,因专业分包人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相关工作的,发包人可聘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企业完成该项工作,费用在应付专业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专业分包人应配合并按要求推进完成所涉及工作;因专业分包人原因导致不能实现BIM智能建造要求的合同目的,或连续三个限期不能完成违约事项整改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概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18)招标文件要求的智能建造其他工作要求。20.4 专业分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1) 专业分包人负责的设计23、有:见发包人通知;(2) 专业分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 见发包人通知。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此项增加21.5、21.6、21.7、21.8条:21.5 专业分包人须按投标书中的承诺,向现场派驻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一般不得调整。专业分包人需要更换调整时,须满足续任人员具有同等或更高的资质,应先由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21.6 经发包人同意,专业分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专业分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万元/人次;经发包人同意,更换安全经理时,专业分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万元/人次(有以下情况可免除违约金:1、离职(需提供离职证明材料);2、患有重大疾病无24、法继续履职(需提供省市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3、发包人要求更换不称职的以上主要管理人员)。21.7 项目经理或安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两天及两天以上须获得书面批准意见),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发包人定期、不定期对专业分包人的人员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项目经理或安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场地的,按以下约定处罚: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场地一天以内(含一天),专业分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场地连续两天及以上的,自第二天起专业分包人每天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的万分之三作为25、违约金,违约金分次累计计算;以上违约金累计金额以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的4%为限。安全经理擅自离开施工场地一天以内(含一天),专业分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安全经理擅自离开施工场地连续两天及以上的,自第二天起专业分包人每天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分次累计计算;以上违约金累计金额以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的2%为限。 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施工场地一天以内(含一天),专业分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施工场地连续两天及以上的,自第二天起专业分包人每天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的万分之26、一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分次累计计算;以上违约金累计金额以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的1%为限。发包人将委托BIM咨询单位对专业分包人的BIM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工作要求的行为扣罚违约金,以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的3%为限,具体扣罚办法按照招标文件智能建造工作要求的违约责任规定。以上处罚结算时累计计算。 21.8 专业分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安全经理等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本项目建设管理需要的,发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人更换相应人员。22发包人代表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邮政编码:510427、70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按通用条款约定 。22(增补)总承包人代表(如有总承包人)22.1 负责合同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及任命的总承包现场工程师(1) 总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任命( )为总承包现场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23监理工程师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23.3(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无 。24造价工程师24.1 负责合28、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 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4.3(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按合同相应条款约定。25专业分包人代表25.1 专业分包人任命( )为专业分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6指定分包人26.1 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27专业分包人劳务 27.329、 项补充:专业分包人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切实规范用工制度。专业分包人必须在所有务工人员上岗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责任等内容。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和其他支付内容以及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等。27.5 项补充:专业分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应及时向劳务分包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因专业分包人拖欠劳务单位30、劳务报酬而引起的劳务单位滋事或以发包人为被告的诉讼,专业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其它赔偿金)。28工程担保28.1 专业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元),即为合同价款(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前,由专业分包人向发包人开具。(3)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专业分包人的银行基本户开户银行或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四大国有银行之一。28.2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后,由专业分包人提出申请,经总承31、包人、监理和发包人同意,退回。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本条款不适用。28.5 支付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本条款不适用。28.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 31不可抗力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32保险32.1 项约定为:按通用条款。32.8 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 。33进度计划和报告33.3 专业分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按通用条款约定。此项增加33.5条:33.5 发包人根据经审定的专业分包人完成工程量情况,专业分包人应在每月 15 日前向总承包XX工程监理工程师申报本月份的工32、程进度表,作为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34开工34.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内签发开工令。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 42 天。其他时间: 7天 。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 发包人、专业分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36工期及工期延误3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1) /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 天。(2) /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 天。38竣工日期38.1 计划竣工日期: / 。41质量与安全管理41.3 项补充:总承包XX专业分包人必须建立并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33、评定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具备资格的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42质量目标42.1 工程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42.3专业分包人对合同工程的质量向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技术措施;(2)提供和组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其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标准;(4)负责合同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返修工作;(5)参加合同工程的所用验收工作,包括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组织分包人参加工程验收工作;(6)承担质量保修期的34、工程保险责任;(7)承担其他工程质量责任;(8) 专业分包人须服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安全文明管理,发包人、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有权按规定及招标文件对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做出违约扣款。违约扣款如招标文件有细则约定,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如招标文件无规定,则按:专业分包人的原因造成的一般性安全事故,每次扣5万元;重大安全事故,每次扣10万元;特大安全事故,每次扣20万元;如未按照发包人文明施工要求执行,发两次书面整改通知单无效后,每次扣3万元;由总包、监理、发包人确定后费用直接从工程款内扣除。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专业分包人除应接受经济处罚外,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赔偿相关方的损失。45安全文明35、施工与环境保护45.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按通用条款。45.3 项补充(8)、(9)、(10)、(11)、(12):(8)总承包XX专业分包人必须按照XX市建设委员会【穗建筑2006635 号】、【穗建筑2006668 号】文件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平安卡;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安全教育和现场出入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6655号】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的进出工地管理。(9)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未经承包人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且未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工程监理单位将不确认其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资格;施工使用的材料和机具设备应按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未经工程36、监理单位按规定确认的作业人员、施工材料和机具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已进场的施工材料和机具设备必须坚持动态管理,定期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坚决停用,并清出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10)总承包XX专业分包人应按照关于加强市政重点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6411号】、XX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关于再一次明确市政工程施工围蔽设置要求的通知【穗市政园林函2009265号】等的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施工临时占用人37、行道、车道等设施,由专业分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总承包人协助。同时总承包人有责任协助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所在现场地段的交通与人流,既保证施工安全,也保护车辆和行人的畅通和安全。专业分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有关费用,并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专业分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他开支或不良的影响。(11)总承包XX专业分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智能建造工作要求实施智慧工地管理,并使用数字化施工方法。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未按照智能建造工作要求进行布置或未按要求开展智能建造协同管理平台工作的,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智能建造工作要求违约责任的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12)总承包XX专业分包人38、须遵守发包人关于不停航施工管理、施工安全用电等相关现场管理安全要求。45.5 治安管理的约定:按通用条款。46测量放线46.1 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向总承包XX专业分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等资料后7天内。46.4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按国家测量质量验收规范。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 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48.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 49专业分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 专业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投标文件,如投标39、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发包人提出修正,专业分包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费用不做调整。49.2专业分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 / 49.8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 本项增加49.9、49.10条49.9专业分包人按招标要求提供 供发包人使用。49.10专业分包人应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在“XX市建筑工程建材监管与服务平台”登记工程建筑材料进场及使用信息。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 另行约定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按招标文件约定。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 项补充:隐蔽工程在隐蔽前,40、必须经总承包人(如有总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质检人员进行三级验收、签字确认,然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会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才能隐蔽和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作业。凡不按程序办理,无专业分包人质检人员验收签字确认的资料或无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会同验收的,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签认;53.5 项补充:凡无通知发包人验收签认的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合法拒绝签认的工程,若专业分包人擅自隐蔽的,工程师有权视该部分工程为不合格,并有权拒绝拨付该部分工程进度款,监理工程师也不得颁发下续工序的施工令,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专业分包人承担。55工程试车55.1 是否需要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需要试41、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56工程变更56.4 专业分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 无 。58竣工验收本项增加58.16条58.16 竣工资料归档要求:(1)总承包人(如有总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按国家、XX省、XX市、民航局及建设单位有关档案规定,编制、收集有关施工档案资料,经整理后向指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归档的施工档案资料必须符合档案行业规范要求以及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施工文件归档细则、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竣工图归档细则、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细则、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声像文件归档细则等文件要求。(2)总承包人需负责整个42、项目施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编制、收集、整理、验收及归档移交工作;及时督促、定期检查专业分包人按规定编制、整理施工档案资料。专业分包人负责其分包工程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编制、收集、整理,提交总承包人汇总;总承包人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施工档案资料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专业分包人编制、整理的施工档案资料。总承包人还应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档案等专项验收及竣工备案等相关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及移交工作。(3)工程竣工验收前,总承包人应配合建设单位做好XX市城建档案馆组织的城建档案验收移交以及XX省或XX市档案局组织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有关工作。档案验收不合格或没有经过档案验收的工程43、,不得办理工程验收手续,不得交付使用,不得申报优质工程和其他奖励。(4)专业分包人应在工程验收后90天内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归档移交施工档案,内容包括三部分:纸质档案:原件四套。电子档案: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文本电子文件、表格文件,用计算机绘图等设备形成的图形电子文件,用施工管理系统产生的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以及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扫描的图像电子文件等。以光盘作为存储介质,一式四套。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及视频,一式四套。5、列入XX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总承包人必须向XX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城建档案要求的施工档案(原件)。专业分包人负责其分包范围城建档案的编制、整理,提交总承包人汇总44、;总承包人除应编制自行施工范围的城建档案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专业分包人提交的城建档案。6、档案验收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合格的施工档案,经建设单位领导批准后由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接收,出具不合格档案接收证明,建设单位结算部门据此证明酌情扣留一百万以下(含一百万)工程尾款。未能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归档移交施工档案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不予进行工程结算。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6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按招标文件59.8 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按招标文件62 工程计量和计价62.1和62.2条款工程量计量规则修改为:62.1 按招标文件的清单编制说明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执行,清单编制说明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没有相应45、约定,按清单编制的相应计价规范规定执行。62.2 BIM计量要求执行招标文件。63暂列金额63.1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万元。此项增加63.4条63.4 按合同约定和专业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并经总承包人、监理和发包人审定后的工作量结算,剩余部分的暂列仍归发包人所有。65暂估价65.3 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 / 元。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66.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因专业分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期的第10天起起算误期赔偿费,每天误期赔偿费为经发包人审定的结算总造价的0.3。误期赔偿费上限为经发包人审46、定的结算总造价1。66.3关于节点施工进度奖罚规定:专业分包人未按招标要求的节点工期完成施工的,经总包(如有总承包人)、监理和发包人审核确认后,从延期的第7天起,每天按经发包人审定的结算总造价的0.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误期赔偿费上限为经发包人审定的结算总造价1。67优质优价奖67.1 优质优价奖的约定: 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按招标文件和招标清单约定计算。67.2 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没约定优质优价奖,本条款不适用。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3%,即 元;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2%;即 元;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1%;即 元。此项增加67.3条、647、7.4条67.3 劳动竞赛活动的约定:专业分包人应积极参与指挥部组织的劳动竞赛活动,具体细则及劳动竞赛活动奖励基金提取按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及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协议书约定执行。签订合同后,在预付款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一次性缴纳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不含暂估价)的0.4作为劳动竞赛活动奖励基金的组成部分,劳动竞赛具体细则按发包人劳动竞赛实施方案约定执行。67.4科技创新要求:承包人应按投标承诺完成以下以下科技创新,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未提供,发包人有权按下述标准予以扣罚违约金。序号承诺科技创新内容承诺个数实施计划未达到的违约责任备注1国家48、级150万/个国家级行政机关或协会2省级100万/个省级行政机关或协会3市级50万/个市级行政机关或协会4专利30万/个发明或实用新型5论文30万/个包括专著6工法标准30万/个国家、省市、协会均可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68.2 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 另作约定:68.2(9)调整合同价款的其他事件; 无 69后续的法律法规变化事件69.2 补充:在合同执行期间,因省市有政策调整导致规费、税金的费(税)率发生变化时,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进行调整。72工程变更事件72.2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1)项补充:如果合同(投标报价文件)的同一清单项目具有多个综合单49、价或合价的,依次按照变更所属的分部工程最低综合单价或合价调整、单位工程最低综合单价或合价调整、单项工程最低综合单价或合价调整;(2)项补充: 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非专业包人原因仅发生材料、设备变更的,只在原综合单价基础上调整变更材料设备的价差(价差=含量*单价价差),调整部分只计取规费、税金,不计取管理费、利润和措施费。变更材料设备的含量及单价价差按如下约定计取:1)、变更材料设备含量根据下列办法并按a、b、c、d的优先顺序确定:a、按投标文件经济标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对应的材料设备含量。如该含量与招标控制价文件对应的含量偏差超过10%时,则按b条款约定执行。b、按招标控制价文件的“综合单价50、分析表”中的对应的材料设备含量。如招标控制价文件未体现该含量,按c、d条款约定执行。c、按定额含量。如定额文件未体现该含量,按d条款约定执行;d、根据设计文件计算确定含量;2)、变更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价差根据下列办法并按a、b、c、d的优先顺序确定:a、如替换前后材料设备均具有综合价格信息时,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期当月的两种材料设备综合价格信息的价差,结合专业分包人的报价浮动率L确定; b、如替换前后材料设备均具有合同价时,按两种材料设备的合同价价差确定。如替换前或替换后的材料设备合同价格存在不平衡报价的(该材料设备合同价格 P0 该材料设备控制价P1 (1+10%)时,视为不平衡51、报价),按两种材料设备的招标控制价价差,结合专业分包人的报价浮动率L确定;c、如替换后材料设备具有综合价格信息,且无合同价时,替换后的材料设备价格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期当月的材料设备综合价格信息,结合专业分包人的报价浮动率L确定;替换前的材料设备单价按合同价,如合同价出现b条款约定的不平衡报价时,按控制价结合报价浮动率L确定。d、替换后的材料设备无综合价格信息和合同价时,替换后的材料设备由专业分包人提供三家及以上、监理和造价咨询各提供两家及上的询(报)价文件,发包人根据市场情况综合确定。替换前的材料设备单价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施工期综合价格信息结合报价浮动率L;如无综合价格信息则52、按合同价;如合同价出现b条款约定的不平衡报价时,按控制价结合报价浮动率L。(3)、(4)项修改:如果投标文件报价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指72.2款的(1)、(2)条情况),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民航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MH5028-2014)及XX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等文件确定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调整。其中综合单价的人、材、机含量按专业根据民用机场场道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试行版)、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试行版)、XX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XX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X53、X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XX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XX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确定,管理费、利润、税金按中标文件中的费率计取。人、材、机单价按下列办法并按a、b、c、d的优先顺序计取:a、按合同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如该材料设备合同价格存在不平衡报价的(该材料设备合同价格P0 该材料设备控制价P1 (1+10%)时,视为不平衡报价),则按b条款约定执行。b、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期当月的综合价格信息,结合专业分包人报价浮动率L确定,如该价格无综合价格信息,按c款约定执行。c、按对应的招标控54、制价,结合专业分包人报价浮动率L确定。d、无信息价和合同价时,专业分包人提供三家及以上、监理和造价咨询各提供两家及上的询(报)价文件,由发包人综合确定。特别说明:适用于合同全部条款A、报价浮动率L计取方法:专业分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100。式中: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均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费)。如投标报价浮动率高于15%,浮动率按15%计算。B、综合价格信息是指经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 仅供参考。C、签证劳务工按造价站的相关文件执行,劳务工价格按施工期工程55、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劳务工计取,如公布的为价格区间,按上限下限的平均值计取。72.3 调整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的方法:(1)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结算金额=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合同金额+(分部分项费结算价-分部分项费合同价)(分部分项人工费占比+分部分项施工机具费占比)造价站公布的费率。其中分部分项人工费占比、分部分项施工机具费占比按发包人公布控制价计算。(2)单价措施项目,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的工程量乘以第72.2、72.4款规定单价调整。(3)除本款第(1)点外的总价措56、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原则上总价包干,即合同价即为结算价。如因非专业分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方案变化(须经发包人技术委员会研究同意或其他决策程序确定)引起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发生变化的,须办理现场签证确定其工程量,按第72.2款规定考虑专业分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如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费中某个子项目实际未发生时,发包人有权扣除该单项费用。如该单项费用 P0 该单项费用控制价P1(1-报价浮动率L)(1-10%),按该单项费用的招标控制价,结合专业分包人的报价浮动率L扣除;72.4对于任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或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该工程量对应相应清单工程量偏差超过 1057、%,则超过 10%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整,综合单价调整及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公式如下:(1)综合单价调整:如专业分包人投标价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在10%以内(含10%)时,不做调整,如专业分包人投标价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0%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1.1 当P0 P1 (1+10%)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0%)调整。式中:P0专业分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P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明细中列明的综合单价。L第 72.2 款规定的专业分包人58、报价浮动率。(2)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2.1 当Q11.1Q0时,S=1.1Q0P0+(Q1-1.1Q0)P22.2 当Q10.9Q0时,S=0.9Q0P0-(0.9Q0-Q1)P2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P2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特别说明:结算工程量Q1=0,也适用公式2.2,可能出现结算工程量为0的结算价S为正数或负数的情况。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3.3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按72.3条款调整。75现场签证事件此项增加75.8、75.9条759、5.8 现场签证按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75.9.签证要求及注意事项:(1)必须做到实事求是,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而且要符合合同约定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现场签证要及时、准确、合理,做到一事一签;(3)签证确认必须实事求是,要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并附简图,标明几何尺寸、标高、面积或体积,工程量计算式等,不得笼统签注工程量;(4)属于合同已有约定的内容,不得另行签证,如工料价格的涨跌、人工浮动工资、施工方法等。(5)专业分包人应在签证事实发生并完成的14日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签证单,逾期提交,而又无法说明并证明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的,监理单位、发包人有60、权拒收,视为专业分包人放弃签证申报费用。76物价涨落事件76.2人工费的调整方法: 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按以下方法调整:(1) 调差条件:合同履行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人工价格超过合同工程基准日期相应价格时,调整人工费。基准日期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的日期。(2) 调差方式:根据发包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人工费占比和合同履行期间(月度形象进度)完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投资的乘积计算合同履行期间的人工费;并按照合同履行期间(月度形象进度)和当地造价部门公布的基准日期定额动态人工费调整系数计算人工费价差。调差公式:dn = h(fn f1);式中:dn第n月度,调整61、的人工费价差;h第n月度,本条款第(2)点约定计算的人工费,按当期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验收合格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发包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人工费占比。(计算公式h=Qtn;Q 当期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验收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费;tn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人工费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比例)fn第n月度,按本条款第(2)点约定的形象进度期间当月人工费调整系数,若未逐月报送形象进度的,按报送形象进度期间的月度平均值计算人工费调整系数。f1基准日期,按本条款第(2)点约定基准日期的人工费调整系数;(3) 调整的人工价差仅计取规费、税金,不计取投标文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管理费及利润(A值),也不计取措施费62、。76.3专业分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材料设备费、施工机械费调整方法,调整为:76.3.1施工机械台班费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按以下方法调整:(1) 施工机械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参照76.2人工费调整原则执行。(2) 施工机械费中的柴油价格调整,参照76.3.2材料设备费调整原则执行。(3)施工机械费除人工、柴油外其他费用均不予调整。76.3.2专业分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材料设备费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按以下方法调整:(1)调差材料设备范围:见附表1材料调差范围表。(2)调差材料设备的价格基准,按a、b的优先顺序计取确定。a、按XX市造价管理站发63、布的XX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b、无综合价格信息的按XX市造价管理站发布的XX市部分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详细情况,见附表1材料调差范围表(3)调差条件:合同履行期间,允许调差材料设备的价格涨落超过合同工程基准日期相应价格(P0)15时,按本条款第(4)点的调差公式约定调整材料价差,并以此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差材料设备的价格涨落在合同工程基准日期相应价格(P0)15以内(含15%)时,不予调整。基准日期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的日期。(4)调差公式材料设备涨落,若pi 1.15p0 ,ci =qi(pi 1.15p0)p/p0;若pi 0.85p0 ,ci = qi(pi 0.85p0)64、p/p0;式中:ci第i月度,某种材料设备的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qi第i月度,某种材料设备的消耗量,按当期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验收合格工程所消耗的材料设备用量确定。(计算公式qi=Qiti;Qi 当期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验收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量;ti某种材料设备在该工程项目里的投标含量,当投标含量与招标控制价含量的偏差超过10%时,按招标控制价含量)pi第i月度,按本条款第(2)点约定的价格信息,若未逐月报送形象进度的,按报送形象进度期间的月度价格平均值计算p0 合同工程基准日期相应价格,按照以下原则取定:a、当专业分包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p)低于基准单价(p0x):涨价时,p0选用p0x,跌65、价时,p0=p;b、当专业分包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p)高于基准单价(p0x):涨价时,p0=p,跌价时,p0=p0x;c、当专业分包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p)等于基准单价(p0x):p0=p;其中:p0x为按本条款第(2)点约定的基准日期价格信息。p某种材料设备投标报价,当投标材料设备单价(p)与招标控制价材料设备单价偏差超过10%时,公式中的P按招标控制价的材料设备单价。当材料投标单价(p)没有直接对应本条款第(2)a点约定的基准日期价格信息(p0x)时,根据附表1材料调差范围表约定的参照材料涨幅确定该材料涨落调整。其中,公式中的pi、P0均采用参照材料的价格信息,即pi=pi(参),66、p0=p0x(参)。调整的材料设备价差仅计取规费、税金,不计取投标文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管理费及利润(A值),也不计取措施费。(5)调整周期同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XX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周期。(6)如因非专业分包人原因,导致材料设备按计划到场后超过叁个月内无法使用安装的,由发包XX专业分包人另行协商确定调差材料的计取月份。本项增加76.7条76.7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本条约定物价涨落事件后,按照本合同第81条约定支付款项。77合同价款调整程序此项增加77.6、77.7条77.6 合同变更程序按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合同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77.7 所有变更工67、程和新增工程引起的计价、计量调整、报批和审批过程,均不得影响变更的执行,专业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公开或变相拖延或延误新增或变更工程,否则,专业分包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责任。78支付事项78.2 计算利息的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其他为利率为零 。此项增加78.5、78.6条:78.5 用工实名管理和工资支付方面对于施工单位的管理要求78.5.1专业分包人需落实XX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16111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XX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中针对总承包和分包企业的各项管理要求。(1)68、专业分包人应该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作业。(2)专业分包人应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专门劳资管理人员,编制施工现场作业异地务工人员(包括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人员)用工台账,记录进场施工异地务工人员身份、考勤和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异地务工人员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3)专业分包人应实行异地务工人员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保证账户资金充足,严禁被挪用账户资金。(4)专业分包人应按照要求缴纳工资保证金。(5)施工企业对招用的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必须依法按时足额将工资支付给异地务工人员本人,严禁将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专业分包人应优先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69、包括业主直接或联合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的建设项目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其所招用的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各级分包施工企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将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依法承担直接清偿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异地务工人员工资。若因上述情形导致发包人涉诉的,发包人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等),均由施70、工总承包企业及分包企业承担。(6)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确标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确标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确标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78.5.2专业分包人需落实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规范2018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针对施工单位的各项管理要求。(1)依法应当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建筑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71、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实名管理对象,是指建筑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建筑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等。作业工人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XX普通工人。实名管理信息内容是指通过实名管理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登记并进行监管的各项信息,其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从业资格、项目岗位、出入场考勤、作业记录、培训教育、诚信记录等。根据实际情况经本人同意后,可以增加个人生物信息(含人脸、虹膜、掌型、指纹等之一)作为基本信息。作业工人实名登记的信息除以上基本72、信息外还包括工资支付、职业技能、劳务合同、用工评价等信息。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件号码、电子照片、手机号码等。(2)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各类纸质档案管理台账保存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2年。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电子信息卡(含平安卡)的施工现场人员可增加相关信息作为实名管理信息使用;未办理电子信息卡的施工现场人员应当按规定采集实名管理信息。(3)施工现场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上岗之前应当完成个人信息入库采集,个人信息入库采集的单位应该是住房城乡建设73、主管部门认可的单位。施工企业应当聘用已在省级实名管理系统信息库登记的施工现场人员。施工现场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实名管理信息内容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并对录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4)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开通实名管理系统账号后,应当在建设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进场前,提取个人实名管理信息,并进行动态更新,实时上传至实名管理系统。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息提取点,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工人提取个人实名管理信息,并将审核后的信息实时传送至实名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5)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对实名管理负总责;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本企业施工范围的实名管74、理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对依法分包的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分包企业,应与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分包管理协议,明确现场管理责任,并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的要求开展实名管理的相关工作。(6)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在开工进场后5日内要向建设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报送施工现场人员实名登记信息资料并实时更新75、。(7)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招用施工现场作业工人,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备案。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应当服从总承包企业的用工实名管理,在施工现场配备用工管理劳资专管员,编制作业工人工资支付表,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8)施工现场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或者按实名注册识别方式进行考勤,不得代他人刷卡。施工企业应当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施工企业应当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录。(9)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76、定在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确保进行了实名信息采集的作业工人使用银行卡领取工资。发包人将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拨入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设立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施工企业在完成个人实名信息审核后,应当为作业工人统一办理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银行卡由作业工人本人保管,施工企业和其他个人不得非法代持作业工人银行卡。已有银行卡的作业工人,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并与实名管理信息绑定后,可以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卡。施工企业编制作业工人工资表,经作业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企业按照承发包关系通过实名监管系统上传,并委托银行从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作业工人的银行卡。77、施工企业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作业工人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10)施工企业应当向发包人提供项目施工区域设置信息提取点、配备实名管理所需软硬件的证明材料,配合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11)发包人有权对施工企业落实实名管理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施工企业未按本办法落实实名管理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发包人有权依法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78.5.3专业分包人需落实XX省工资支付条例对用工单位的各项管理要求并承担违反该条例对发包方的违约责任。(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加强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78、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两年。(2)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劳动者工资与其他款项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发包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对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比例和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约定。签订合同时,专业分包人应当提出工程款中人工费的比例报发包人,经协商一致后列入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月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足额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月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79、单独足额拨付到分包单位开设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资金少于应发劳动者工资总额的,开户单位应当按时补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可以注销,账户内余额归开户单位所有。(3)专业分包人应当提供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开立的证明材料,配合发包人申请施工许可证。(4)专业分包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出现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作为发包方的专业分包人应当先支付工资。(5)专业分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分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专业分包人应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专业分包人违法分包、转包或者违法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发生拖欠工资的,由专业分80、包人垫付劳动者工资。(6)专业分包人有义务将工资支付情况及工作支付报表按月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发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发包人有权对专业分包人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专业分包人存在的工资支付违法行为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78.5.4相应违约责任(1)专业分包人及其分包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实行用工实名管理的、或者实名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人限期整改,未能限期整改的,每延期一天,专业分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一万元至五万元的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金额由发包人单方确定),发包人有权暂停工程款支付,专业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延长工期。(2)专业分包人及其分包单位没有按照81、规定建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的,应当限期整改,未能限期整改的,每延期一天,专业分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一万元至五万元的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金额由发包人单方确定),发包人有权暂停工程款支付,专业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延长工期。(3)专业分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向发包人承担一万元至十万元的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金额由发包人单方确定):1)拒绝、阻碍发包人对于实名用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的;2)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4)因拖欠、克扣工资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未能在二82、十四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处理的,专业分包人需视情况向发包人承担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金额由发包人单方确定)。78.6支付流程及相关事项。(1)施工总承包人应在银行开设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专用账户,与发包人共同监管。专业分包人应在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以及工人工资专户。(2)专业分包人申报工程款支付申请后,经施工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发包人审核后,由发包人支付至施工总承包人开设专业分包工程专用账户(含工人工资)。施工总承包人收到款项后,须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至专业分包人的专用账户,其中工人工资须单独支付专业分包人的工人工资专户。(3)如施工总承包人未能在收到发包人款项的3个工作83、日内支付给专业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总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所有合同涉及的款项支付。(4)专业分包人申请工程款项时,专业分包人向施工总承包人提供发票。施工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发票。(5)施工总承包人按规定对专业分包人的专用账户(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进行监管,发包人不再承担对专业分包人农民工资专户的监管责任。79预付款79.1 预付款的约定: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预先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款(中标价)扣除预留金(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后余额的10%,即为人民币 元,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预付款应专款专用,一旦发包人发现预付款被挪作他用,发包人有权84、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79.2 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本项补充:专业分包人申请预付款时,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同时需按XX有限指挥部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及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程序执行;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其他方式:当工程累计投资进度(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达到25%时,开始抵扣工程预付款,扣回比例是超过起扣点部分每完成1%的进度(造价),扣回工程预付款的2%,直到扣完为止。8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0.1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 内容和范围 按合同通用条85、款的规定,以现行XX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2)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总金额为 元。80.2 支付申请的提交与核实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其他:80.3 费用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当工程累计投资进度(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达到50%后,专业分包人提供安全文明考核合格证明文件,按工程进度比例支付安全文明进度款(需扣减已支付的预付款)。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补充:专业分包人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到位,符合发包人及政府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考核合格,专业分包人在申请付款时需提供安全文明考核合格证明文件。另作约定:81进度款81.1 支86、付期间 以月为单位。 以季度为单位。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按合同条款约定。 此项增加(1)(18)特别说明:此条款项下的表述的进度款、工程款、已完工程投资均为不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第80条款执行。(1)进度款支付申请:专业分包人应在每月15日前向总承包XX工程监理工程师申报本期的工程形象进度表,总承包XX监理工程师2日内完成审核后交发包人;专业分包人根据总承包XX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的工程形象进度表向工程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咨询公司申报本期支付申请,经监理工程师3日内审核后交造价咨询公司,造价咨询公司完成审核后交给发包人作为申87、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发包人接到支付申请后按流程审核并及时支付进度款。(2)日常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审定的已完工程投资的80%(含本次单独支付的工人工资),工人工资单独支付至专业分包人的工人工资户。(3)形象进度采用BIM模型质量验评平台时,从通过质量验评平台的项目模型中提取工程量+BIM模型不能体现的工程量,根据合同清单用造价软件复核对应形象进度的工程量进行进度支付;其中BIM模型体现的工程量结合形象进度(不含BIM模型深化设计增加的工程量,深化设计增加工程量须办理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合同管理规定、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试行)88、要求办理合同变更后支付)。BIM模型工程量(不含深化设计工程量)超过合同清单工程量的,按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合同管理规定、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试行)办理合同变更后支付。(4)施工过程结算手续完成(移交工程和结算档案资料)后,发包人向施工总承包人支付,施工总承包人三日内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至施工过程结算金额的90%(含本次单独支付的工人工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单独支付给施工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三日内支付至专业分包人的工人工资户。(5)项目完工时,累计支付不超过审定的已完工程投资的85%(含本次单独支付的工人工资,已办理施工过程结算手续的,按第(4)条约定),工人89、工资由发包人单独支付给施工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三日内支付至专业分包人的工人工资户。(6)竣工验收并按要求递交结算文件且经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单位出具提交的结算资料满足审核要求的文件后,累积支付不超过审定的已完工程投资的90%(含本项目全部的足额工人工资),专业分包人提供工资尾款金额,发包人向施工总承包人单独支付,施工总承包人三日内支付给专业分包人。如专业分包人提供的工资尾款金额不足,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专业分包人自行承担。(7) 若单个合同清单中包含的各工序间的时间间隔超过2个月,可根据经现场确认的完成工作内容,按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若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无法拆分,按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分析表,等90、比例调整)中对应的投资造价计取产值,再按(2)约定支付款项。(8)工程变更项目及其他允许调整造价的项目,须按照XX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审批。经审批确认后,可纳入同期进度款按其约定支付。(9)拨付进度款的同时,按已完工程投资的 %作为工人工资款单独拨付,专业分包人在收到工资款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拨付给工人。(10) 在申请支付每笔工程款时,应提交等额正式发票、收据,在收款至结算总额的97%时,需提交结算总额的全额发票,若属于地方税局或发包人代扣税项目,须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代扣手续。(11)若该款项使用民航局资金或财政资金,须由民航局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方预拨付。(12)91、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发包人有权参照建材管理服务平台中登记的工程建筑材料使用量进行核算。(13)工程款项拨付流程以及发票开具事宜,按合同专用条款78.6条执行。81.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 零 元。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82.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其他方式: (1)本项目的结算分为施工过程结算、竣工结算两个阶段(2)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专业分包人应在30天内编制完成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并递交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专业分包人应在30天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文件,并递交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4)发包人应在收到完整的结算文件(92、包括施工过程结算、竣工结算)后,60天内完成初审。(5)专业分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递交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专业分包人应予以认可。(6)工程结算书以及其他结算资料的编制和报批的具体要求执行XX有限指挥部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造价管理规定。(7)由于本工程涉及政府投资资金,初审后的工程结算书需经政府或产权人(业主)指定(认可)的审价部门(单位)最终审定。此项增加82.6、82.7、82.8条82.6专业分包人应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如实申报竣93、工结算金额。如专业分包人有意隐瞒不利于专业分包人事实或虚报工程量等情况虚大结算额,导致第三方造价咨询审定的结算额核减超过20%,超过20%部分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结算中,直接扣除此项费用。82.7结算原则:(1)未涉及深化设计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结算金额根据竣工图及其他资料作为依据编制确定;需要深化设计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结算金额根据招标图、设计变更、签证等计算确定,因深化设计造成的费用变化由专业分包人承担;(2)经发包XX专业分包人双方签署认可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不再重新对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内容进行计量94、计价。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一般情况下由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全部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的工程价款与符合施工合同要求且施工过程结算未计算的价款以及合同约定的奖罚费用组成。但如果施工过程结算存在明显错误时,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时予以修正;(3)专业分包人投标时应结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报价,专业分包人对比招标施工图发现招标清单有缺漏项、及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描述与图纸及技术规范不符、材料设备价格存在与市场严重偏差,应在答疑时提出具体明细项,未在招标答疑提出视为在报价时已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除调整设计变更变化费用外,其余在结算时不予计算。答疑时发包人回复不予调整的,结算时不予计算,相关费用由专业分95、包人考虑在报价内。(4)采用BIM模型,结算以招标模型为基础,叠加签证、设计变更形成BIM结算模型,造价算量软件和BIM模型计量复核差异,根据招标清单约定计量规则作为结算工程量的依据。(5)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相关约定。82.8专业分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文件资料及要求:(1)结算书(含电子版):按发包人提供的格式填报;(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含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用电脑编制的96、工程量计算书应提供相应的拷贝光盘;(3)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发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4)竣工图:按工程建设指挥部档案室的管理规定编制竣工图及竣工BIM模型;(5)竣工资料: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图纸会审记录。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6)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设计变更单包括设计变更面单及附图(A2及以上附图较大图纸可以不附),设计变更要求加盖有设计单位及发包人出图章;(7)合同变更:要求根据合同变更的时间先97、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合同变更必须按程序经过报批;合同变更包括申报、监理审核、咨询审核报告及附件资料整套。(8)会议纪要:指工程投资有关的会议纪要。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9)现场签证单:要求根据现场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施工简图,并由专业分包人、总承包人、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10)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要求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上有专业分包人、材料供98、货单位、总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专业分包人应提供甲供材料的领料单及退库单;(11)材料设备单价依据文件: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依据文件,要求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依据文件包括询价单、材料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材料设备价格凭证等。(12)施工过程结算资料(仅适用于竣工结算)。(13)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评审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非常用的标准图等。83结算款(1)施工过程结算手续完成(移交工程和结算档案资料)后,发包人向施工总承包人支付,施工总承包人三日内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至施工过程结算金额的90%。(2)工99、程结算完成初审,且移交工程和结算档案资料后,发包人向施工总承包人支付,施工总承包人三日内向专业分包人支付结算款至初审金额的93%。(3)工程结算复(或终)审后,发包人向专业分包人支付结算款至复(或终)审金额的97%。(4)工程结算复(或终)审后,且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支付至复(或终)审金额的100%(须扣除专业分包人未按要求返修而由发包人另行委托修补缺陷发生的费用)。(5)如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工程结算复(或终)审仍未完成,发包人向施工总承包人支付,施工总承包人三日内向专业分包人支付结算款至初审金额的94%,(须扣除专业分包人未按要求返修而由发包人另行委托修补缺陷发生的费用)待结算复(或终100、)审完成时,按复(或终)结算额支付剩余部分。(6)专业分包人在申请结算款时,应向提交工程付款申请表、结算书和发票等有效材料。(7)如专业分包人三日内未收到款项,需正式发文向发包人申诉,发包人收到申诉后督促施工总承包人三日内支付专业分包人款项。84质量保证金84.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为合同价款的3%,即 元。 另有约定: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照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有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不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结算款时,扣留质量保证金。84.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发包人在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后1101、4天内,将扣除专业分包人未按要求返修而由甲方另行委托修补缺陷发生的费用后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专业分包人(无息)。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解除或减轻专业分包人在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如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政府指定(认可)的造价审核单位仍未完成最终结算审核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第83条约定执行。85最终清算付款85.1 最终结清申请报告提交份数: / 份 ; 提交期限: 。86合同争议86.4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86.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7102、合同解除87.3 (因专业分包人的原因解除)项补充(13)、(14)条(13)合同约定的各关键节点工期内没有完成相关的施工内容,专业分包人在监理发出要求整改通知的四周内没有改正的;(14)已经完成的分部分项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专业分包人在监理发出整改通知的两周内没有改正或没有修复的;88合同解除支付88.3 (因专业分包人的原因解除的支付)项补充(1)、(2)、(3)条(1)实体项目已完的工程量要发包人、专业分包人、监理方确认,专业分包人要依据投标文件编制已完工程结算资料,同时要做好已完工程竣工图及已完工程竣工资料移交;(2)合同终止后,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103、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3)因退场导致的相关退场费用根据损失及责任由双方另行协商。90 . 缴纳税费:按通用条款91保密要求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 永久 。94 知识产权 BIM智能建造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模型、数据和相关成果等知识产权归属业主所有,经业主批准后方可合作享有。95合同份数合同正本的份数三份,副本的十份,其中发包人正本一份、副本六份,专业分包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总承包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附表1.材料调差范围表专业调差材料(打R的材料才参与调差)调差范围不参与调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调差104、方式安装1.电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各类型动力照明电线各类型软导线、双绞线、电话线、音频线不参与调差;各类接线端子不参与调差1.有同类型信息价的,按信息价;2.如无同类型号的,按照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部分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中的电解铜涨幅R2.电缆各类型电力电缆、矿物绝缘电缆控制电缆、大对数电缆、射频同轴电缆、光缆不参与调差;各类接线端子、电力电缆中间头、终端头不参与调差1.有同类型信息价的,按信息价;2.如无同类型号的,按照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部分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中的电解铜涨幅3.母线各类型母线伸缩节、膨胀节、弯头、始端箱、分线箱等母线附件不参与调差1.有同类型信息价的,按信息价;2.如无105、同类型号的,按照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部分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中的电解铜涨幅4.镀锌钢管、电线套管、钢管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金属电线套管、电缆保护管、镀锌钢管;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镀锌钢管、钢管金属软管不参与调差;刚性阻燃管等PVC塑料材质的电缆保护管和电线套管不参与调差;1.有同类型信息价的,按信息价;2.有类似型号信息价的,按最接近的类似型号信息价最小涨幅;3.有多个类似型号或详细型号无法区分的,按所有类似型号中涨价幅度最小的信息价5、线槽、桥架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镀锌钢、铝合金、不锈钢等金属类线槽、桥架塑料及复合型材料线槽和桥架不参与调差1.有同类型信息价的,按信息价;2.有类似型号信息价106、的,按最接近的类似型号信息价最小涨幅;3.有多个类似型号或详细型号无法区分的,按所有类似型号中涨价幅度最小的信息价6.不锈钢管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不锈钢管弯头、直通、三通等不锈钢管件不参与调差1.有同类型信息价的,按信息价;2.如无同类型号的,按照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部分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中的冷轧不锈钢卷板涨幅7.镀锌钢板通风空调工程中的镀锌薄钢板风管1.有同类型信息价的,按信息价;2.有类似型号信息价的,按最接近的类似型号信息价最小涨幅;3.有多个类似型号或详细型号无法区分的,按所有类似型号中涨价幅度最小的信息价备注:1.勾选的材料参与调差,未勾选的材料不参与调差;2.调差范围中说明的107、材料参与调差,调差范围中未说明的(包括不参与调差范围中说明)的材料不参与调差。第四部分 附 件附件一(此为样本,工程竣工验收正式签订时采用当期适用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专业分包人: / 总承包人: / 为保证 /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专业分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 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108、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工程内容,第二条规定的承包范围。2/3/2 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时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 年;6其109、他项目道路工程 年,排水工程 年,绿化工程 年。3 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专业分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 7 天内派人保修,并在 天内完成维修。专业分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保修任务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劳务费)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专业分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专业分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专业分包人应110、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 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专业分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附件二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施工文件归档细则(试行)1总则1.1为规范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建设工程施工文件的归档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档案顺利验收111、及移交,根据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2-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B/T11822-200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XX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和档案移交规定、XX市市政政基础工程文件的整理和档案移交规定及指挥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办法、指挥部建设工程档案分类编号方案等规定规范,结合指挥部建设工程特点,制定本细则。1.2本细则所称的建设工程施工文件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情况的文件。1.3本细则所称的建设工程施工文件归档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档案规定,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向指挥部档案室112、移交经整理的施工文件。1.4本细则确立了指挥部建设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及归档方法,适用于指挥部建设工程形成的施工文件。2施工文件的编制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的专业及特点,采用统一的施工技术用表编制施工文件。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用表采用XX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XX省建设厅编制),市政基础工程施工用表采用XX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XX省建设厅编制),竣工验收用表统一采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格(XX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用表采用XX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用表(XX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民航专业113、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用表采用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指挥部自行编制)。3施工文件的收集3.1收集责任施工文件产生于工程施工过程,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及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负责施工文件的收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监控文件的形成和积累,保证文件归档质量。3.2收集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文件归档范围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附件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归档范围应符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附件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文件归档范围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附件3),民航专业工程施工文件归档范围应符合民航专业工程施工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附件4)。3114、.3收集时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已经办理完毕的施工文件。3.4归档文件质量要求归档文件应至少有一份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将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归档。归档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建设实际相符合,其内容及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施工等方面的规定、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归档文件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白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归档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115、复写纸、铅笔等。归档文件为打印件时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归档文件签名处应采用手写,不得打印或复印。归档的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归档的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4施工文件的整理4.1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施工文件在归档前由施工单位根据规定进行整理。4.2 施工文件的整理流程如下:组卷 卷内文件排列 案卷编目 案卷装订案卷入盒案卷排列及编号 编写案卷目录。4.3施工文件的组卷4.3.1组卷原则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和案卷的成套、系统,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4.3.2组卷方法一个建设工程项116、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施工文件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等进行组卷,声像文件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建设工程项目和设备仪器在维修和维护中所形成的文件或产品局部变更,宜采取插卷方式放入原案卷中;也可单独组卷排列在原案卷之后,并在原案卷的备考表中予以说明和标注;设备升级换代、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改扩建或重建所形成的文件应单独组卷排列;成册、成套的文件宜保持其原有形态;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文字材料组成的案卷(需装订)厚度一般不超过3厘米,图纸组成的案卷(不装订)厚度一般不超过5厘米。一份文件页数多的,可单独组成一个至多个案卷,页数少的文件,可多份组成一个案卷。4.4卷内文117、件的排列卷内文件按施工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的类别和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图纸目录顺序排列。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4.5案卷的编目4.5.1案卷编目包括卷内页号的编写、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和脊背的编制,其中页号用打号机、黑印油编写,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案卷脊背用打印机打印。4.5.2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写卷内文件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每卷从 “1”开始逐页编写页号,各卷之间不连续编页号;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图样的页号编写在右下角,或标题栏外右上方;图纸目录与图纸同归卷,同编页号;两张以上118、小幅面材料裱在页纸上,只编一个页号,重要的文件一张裱一页;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文件,自成一卷的如已有页号,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否则仍需逐页编写页号;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不编页号。4.5.3卷内目录的编制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式样见附表1,内容如下: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卷内文件的顺序,一个文件一个号;文件编号:填写文件文号、表格编号、图样图号或项目代号、设备型号等,没有则不填;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全称或图标上的图名;日期:填写文件形成日期,一般文字材料为原文件形成日期,汇总表为汇总119、日期,竣工图为竣工图章上的编制日期;多份文件填写文件的起止日期;格式如下:2010.01.01;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如99-100;备注:根据实际填写需注明的情况;卷号:即案卷号,由立卷单位用铅笔填写。4.5.4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卷内备考表式样见附表2,内容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第二部分标明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第三部分由立卷人、检查人签名并注明立卷及检查时间。用卷皮装订的案卷,卷内备考表印制在卷皮内底面;不需用卷皮装订的案卷,卷内备考表用A4纸另行打印,排在卷内文件尾页之后。4.5.5120、案卷封面的编制案卷封面印制在卷盒及卷皮正表面,式样见附表3,内容如下: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子项工程或专业名称、卷内文件内容三部分构成,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应与批准的原立项、设计相符;归档外文资料的题名及主要内容应译成中文;当同一类文件数量较多,可以组成多卷时,这些案卷的题名相同,题名后面加上括号,括号内以简短文字概括本卷内容;立卷单位:填写负责组卷单位;起止日期:填写卷内文件形成的最早和最晚时间,格式如下:2010年1月1日2010年3月1日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由指挥部档案室统一填写;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由立卷单位根据121、卷内文件最高密级用铅笔填写;档号:由分类号、案卷号组成。分类号由指挥部档案室统一填写,案卷号即案卷流水号,由立卷单位根据案卷排列的顺序用铅笔填写。4.5.6案卷脊背的编制案卷脊背印制在卷盒侧面,式样见附表4,需填写案卷题名,并在档号一栏填写案卷号。4.6案卷装订要求4.6.1案卷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一般文字材料要用卷皮装订,厚度不超过3厘米;图纸不装订,厚度不超过5厘米。4.6.2装订的案卷采用A4幅面规格,尺寸不同的要折叠或裱补成A4幅面,无法完全统一幅面的案卷,至少装订边和下边取齐;装订前必须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要进行托裱;装订一般采用 “三孔一线”结扣法进行装订,即用白色棉纱线在卷122、面左边一厘米处、上下分四等分打三孔装订,结头统一放在案卷背后,不能出现脱页、压字、文件倒置的现象。 4.6.3不需装订的图纸,应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折叠方法(GB/T10609.3)统一折叠成210mm297mm(A4)图幅,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内折,图标栏露在外面。4.7案卷入盒。装订成卷的文件需装入卷盒,每一案卷放入一个卷盒,一一对应。4.8案卷的排列及编号4.8.1案卷排列原则: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实验记录、评定、验收的顺序排列,具体详见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4.8.2编写案卷号。根据案卷排列先后顺序逐卷编写案卷流水号,案卷号从 “001”依次编起,由施工单位填123、写在案卷封面、脊背、卷内目录及备考表等“档号”一栏中。4.9案卷目录的编写案卷目录式样见附表5,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立卷单位、起止日期、案卷页数、保管期限、密级、备注等,填写方法与案卷封面各对应项一致,其中备注项可根据管理需要填写案卷的密级等信息。案卷目录作为施工单位向指挥部档案室移交档案的目录清单,附在档案移交单后,不需装订在案卷内。4.10卷盒、卷皮、表格规格及其制成材料卷盒、卷皮除一套原件采用XX市城建档案馆印制的规格,其余各套采用指挥部印制的规格,由施工单位到印制单位购买;案卷封面、案卷脊背由立卷单位采用指挥部订制的无酸牛皮纸、根据附表格式采用激光打印机自行打印;案卷目录、卷内目124、录、卷内备考表由立卷单位采用70g以上白色A4幅面书写纸、根据附表格式用激光打印机自行打印。4.11声像文件编制要求对于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非纸质载体的声像材料,如照片、光盘、录像带、录音带等,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单独整理,具体详见指挥部声像文件归档办法。5施工文件的验收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验收10天之前先提交一套完整的施工文件(要求全部是原件)给指挥部档案室进行审核,满足验收条件后提交档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档案验收小组根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XX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粤档发199940号)及民航局有关文件等开展指挥部建设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办理有关档案验收认125、可文件。档案验收不合格或没有经过档案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办理项目验收手续,不得交付使用,不得申报优质工程和其他奖励。6施工文件的归档6.1施工文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及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向指挥部档案室办理施工文件归档手续。6.2施工文件归档套数施工技术文件:四套,其中二套原件(内容手写或打印,签名盖章处是原笔迹、盖红章),二套复印件。特殊情况下原件份数不足的资料(如外单位送来的资料),必须有提供资料的单位盖红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或“原件在XX处”等字眼加以确认。声像文件:照片二套,一套由指挥部保存,另一套由XX市城建档案馆保存,另附二套底片或光盘;施工文件电子文件以光盘存贮,四套。6.3施工文件归档手续施工文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按规定将有关施工文件移交指挥部档案室归档,办理文件归档手续,提交文件归档目录,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及档案概况表(附表6)一式二份、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单(附表7)一式四份、案卷目录一式四份、卷内目录一式四份,其中案卷目录及卷内目录需另提供电子文件一份。工程档案移交书需经施工、监理、指挥部工程部门及档案室等四方签字盖章确认方有效,其中一份由移交方(施工单位)保存,一份由接收方(指挥部档案室)保存,二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归入结算资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