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方案(2021-2025年)(3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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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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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含山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含山县民政局二二年十二月2含山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民政部、省、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基础(一)“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成绩1.1.民生兜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民生兜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低保标准及人均月补差水平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及人均月补差水平逐年提高。2016 年,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495 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395 元,2020 年,城乡低保标准均为 648 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了31.7%,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了 64.7%。2016 年,城市低保人均月补2、差水平为 406.3 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 277.3 元。2020 年,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水平为 531.3 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 504.9 元。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提高了 31%,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提高了 82%。特困供养能力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能力进一步加强。2019 年,全县五保供养对象2668 人,其中分散供养 2424 人,集中供养 244 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 1535.14 万元。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由 2015 年的 3460 元提高到 7200 元,年均增长率 18.59%。对照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指标,全县在运营的敬老院均被评定为二星3、级标准。城市社区助老服务站覆盖率达 100%。全年为 12408 名 80 周岁3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292.5 万元。农村低保与扶贫工作相衔接,助力脱贫攻坚。农村低保与扶贫工作相衔接,助力脱贫攻坚。2020 年11 月份,全县农村低保对象 10015 户 14604 人 771.7 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4242 户 6798 人 364.6 万元。贫困对象占低保总数的 46.5%。综合救助能力全面提升。综合救助能力全面提升。2019 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4 人次,支出救助金 28.3 万元,“十三五”时期年均救助339 人次,年均支出救助金 34.34 万元;实施临时救助 34、96户,发放救助资金 60 万元,“十三五”时间年均救助 555户,年均支出救助金 71.33 万元;实施孤儿救助 106 人次,发放生活救助金 122.5 万元,“十三五”时期年均救助 107人次,年均发放救助金 116.2 万元。“十三五”期间,启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2019 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188 人次,发放补贴资金 579 万元。自2016 年来,年均实施护理补贴 7204 人次,年均发放资金447.85 万元;2018 年启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以来,年均补贴 5562 人次,年均发放资金 403.86 万元。2.2.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夯实基层社会治5、理更加夯实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取得进展。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取得进展。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县 95 个农村社区完成 90 个建设任务,2020 年将再完成 5 个村部建设。所有村和社区都完成村规民约制定,并加以完善;在原有试点基础上,2020 年全县推进社区协商4工作;在林头镇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增加。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增加。加大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工作者考试参考率,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工作水平。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宣传,完善志愿者注册、志愿项目、志愿团体信息系统管理。实名注册志愿者数占全县常住人口 136、%,活跃度占比 50%以上,志愿项目、志愿团体发布和活动规范化。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实施社会组织信息化服务。依托社会组织年检和抽检、评估,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完成社会组织脱钩,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功能作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自律行为。3.3.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殡葬改革不断深入。殡葬改革不断深入。“十三五”时期,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按照民政部二级殡仪馆标准新建县级殡仪馆一座,占地面积 60 亩,建筑面积 5807 平方米,总投资约 5000万元,新建火化机 5 台,告别厅 3 处7、,寄存室 1 座,实现火化、冷藏、寄存、吊唁功能全覆盖,新建火化尾气环保设备,全面提升环保标准。完善殡葬业务流程,规范殡葬程序管理,实现与公安、卫健等部门死亡信息和火化信息共享,实现低保、特困供养等死亡信息联动。实施困难群体殡葬惠民政策,减轻弱势群众丧葬负担。昭关陵园新建环保祭扫设备,改革5安葬形式,倡导节地葬、生态葬,新建骨灰安放长廊一座。实施殡葬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拆除违规违建家族式骨灰堂374 座,整治超标准大墓 34 座,指导建设镇级公益性公墓及骨灰堂,初步完成选址等前期工作。4.4.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基本确立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基本确立2019 年,启动城乡养老三级中心建设,建设完成三级养老8、中心 41 个;建成林头镇龙宝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完成敬老院与医疗机构合作签约,医养签约率达 100%;做好全县敬老院房屋质量鉴定和消防改造准备工作。“十三五”时期,充分营造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良好创业氛围,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打造社会办养老机构中的亮点。目前共建有社会办养老机构 7 家,含公建民营 2 家,民建民营 5 家,其中医养结合型 2 家;床位总数 775 张,其中护理型床位 326 张,各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县域位置分布较为合理,有效提升了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实现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全覆盖。启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打造社会养老、社区9、养老、城市和农村助老服务站、城乡养老服务中心等综合立体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筹备建立智慧养老平台。(二)存在问题1.1.养老机构资源整合有待加强养老机构资源整合有待加强养老服务资源有待于进一步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有待于进一步整合。我县原有 15 家公办6敬老院,其中在运营的共 10 家,1 家进行整合合并,另 4 家均处于暂停运营状态。这其中,环峰镇城北敬老院、褒禅山敬老院、谢集敬老院均处于闲置状态,运漕敬老院已进行改制改革,根据其现有的规模,具体较好地养老功能发挥前景,但均因面临用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的完善,而缺乏改制动力。公办敬老院机构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有待加强公办敬老院机构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有待10、加强。一些敬老院存在不同程度的改造与改善需求,包括房屋质量鉴定与改造、消防安全改造升级、明厨亮灶改善食堂卫生环境,以及用电、供水等基础设施,院民休闲区域功能设施的增加与改善,敬老院外部及内部环境的美化与优化;公办敬老院的管理班子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服务和管理人员待遇需要适当提高。2.2.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需要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需要加强我县目前现有的各级公墓 100 座,其中经营性公墓 1 座,村级公益性公墓 10 座,其他村级公墓 89 座。经营性公墓及 4座村级公益性公墓已经批准(分别是铜闸镇凌家滩公墓、环峰镇南山公墓、昭关镇昭关公墓、经开区严保公墓),其他公墓均未获批准;我县城市公11、益性公墓及镇级骨灰堂建设于 2019年启动,目前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尚处于选址阶段,结合县昭关陵园面临饱和这一因素,争取省级政策支持是关键一步。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均初步拟定选址,目前环峰、陶厂、铜闸三镇进行用地规划、方案编制等前期阶段,其他各镇未实7质推动;公益性公墓及公益性骨灰堂建设从选址征地到规划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在县级财政和镇级财政均面临现有的巨大压力下,如何妥善解决建设资金,如何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解决地方配套问题,都是困扰着各级政府的一个难题。3.3.民政事业基层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民政事业基层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县级以下,特别是乡镇等民政事业基层单位,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办事人员非常12、紧缺,基层工作队伍不稳定。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乡村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基层信息化工作难以推进等。8二、发展环境与形势(一)面临的主要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既带来一系列新机遇,也带来一系列新挑战。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因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13、设水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并要求“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等。民政事业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9基础性工作。含山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事业的领导,增强基14、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更加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应对人口老龄化、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二)面临的主要挑战进入新阶段,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设步伐加快,地处安徽“桥头堡”,按照马鞍山市的新发展定位,对建设美好含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对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民政事业面临的挑战也更加艰巨。养老服务面临的挑战养老服务面临的挑战。“十四五”时期,我国的老年人口增长曲线相对平缓,经济社会不15、断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养老服务准备的宝贵窗口期。根据相关预测,“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 3 亿,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预计 5 到 10 年后,全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将进入中高龄,将迎来一拨养老照护的浪潮,这意味着养老服务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含山养老服务,一方面要满足含山人民对养老服务多层次、更高质量的服务需求,也要统筹长三角一体化养老服务业的联动协调;另一方面,10通过释放养老服务需求,带动养老服务及老年用产品等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发展养老产业,为含山经济发展开辟新的产业空间。11三、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16、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习近平考察安徽、马鞍山重要讲话精神,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构建与新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马鞍山市新的发展定位等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新格局,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补齐民生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智慧民政建设为主线,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含山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奋力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含山!(二)发展目标根据“17、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确保实现民政部、省、市民政部门统一部署的重点工作目标,统筹长三角民政事业一体化、含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扎实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5 年,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构建快速响应智慧救助体系,创新社会救助方式,提高兜底基本生活救助水平,实现12城乡统筹,形成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建立特殊群体探访慰问制度,到 2025 年,全面建立社区探访制度,重18、点对象月探访率达到 100%;完善儿童福利设施,到 2025 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成一所儿童关爱之家;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县民生兜底保障新局面。打造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打造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以智慧治理体系为主线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基于智慧社区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建设,推动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全覆盖。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县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和乡镇孵化平台,到 2025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 12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19、织不少于 6个。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实现每个乡镇设有志愿服务站,至少有 1个平安建设志愿服务队;全县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 15%以上,农村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 5%以上。对接长三角养老一体化对接长三角养老一体化。加快敬老院改造升级进程,建设含山县老年护理中心、含山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料中心,完善农村敬老院改制改革和资源重组制度,加快养老服13务体系建设,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和农村助老服务站建设。以构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在满20、足全县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积极对接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努力把含山建设成为长三角高品质康养旅居目的地。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趋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趋完善。加快推进含山县民政服务数字化转型,建设含山数字民政,构建民政智慧服务系统,全面提升民政专项服务水平。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一座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规范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照护,规范婚姻登记服务,建立常态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优化区划地名专项管理服务,提升地名的文化特质、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14四、主要任务(一)构建“智慧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21、,以构建智慧社会救助体系为主线,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1.1.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智慧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智慧救助体系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22、障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15措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救23、助方式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完善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顺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相应救助帮扶。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24、困脱困。整合全县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社会救助反映渠道整合全县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社会救助反映渠道。实施主动发现与探访关爱结合、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长效帮扶机制,统筹乡镇、村(社区)救助干部、党员、志愿者、亲属邻里等探访力量。到 2025 年,重点对象月探访服务实现全覆盖;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162.2.进一步夯实基本生活救助进一步夯实基本生活救助进一步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档或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25、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 16 周岁延长至 18 周岁。规范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规范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基本生活救助家庭财产标准或条件。根据省市制定的区域救助标准或最低指导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分类动态管理。加强分类动态管理。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对特困人员、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复核期内救助对象家庭26、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救助水平。规范救助对象家庭人口、经济状况重大变化报告机制。3.3.构建精准救助协同体系构建精准救助协同体系健全并统筹推进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 8 项基本救助,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17理、协同联办、全程代办”,利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逐步构建精准救助协同体系。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就业救助制度、受灾人员救助制度等专项社会救助。发展其他救助帮扶,加强法律援助,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当事人27、摆脱生活困境,为涉刑事案件家庭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做好身故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为其减免相关费用。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做好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工作。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依据困难情况制定临时救助标准,分类分档予以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28、实施临时救助。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将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可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实施支出型临时救助,按照审核审批程18序办理。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必要时启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行“一事一议”审批。推动在乡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为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积极为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离家在外的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29、助工作。4.4.建立特殊群体探访慰问制度建立特殊群体探访慰问制度建立以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高龄、空巢、独居、孤寡老年人,困境、孤残儿童等为重点对象的定期探访慰问和照料服务制度,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及时解决重点对象遇到的困难。到 2025 年,全面建立社区探访制度,重点对象月探访率达到 100%。5.5.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完善儿童保障体系,健全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重病重残儿童和低保家庭中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 50%发放保障金。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实施幸福童享关爱保护行动,开展精准排查30、和保障试点,建立完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结对关爱机制,逐步解决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养治康教问题。完19善儿童福利设施,到 2025 年,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儿童关爱之家。完善并且实施困境儿童助学项目。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和孤儿医疗康复项目实施。6.6.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基本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发展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支出。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与社会救助的慈善组织给予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有突出表现的给予表彰。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加强对慈善组织和互联网公31、开募捐信息平台的监管,对互联网慈善进行有效引导和规范,推进信息公开,防止诈捐、骗捐。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鼓励引导以社会救助为主的服务机构按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积极发挥32、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20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二)构建“智慧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1.1.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33、力和水平。全面有序完成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坚持党建引领,深化网格化治理。常态化推进村居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指导各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实现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2.2.构建基于智慧社区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构建基于智慧社区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智慧化升级,促进信息共享、上下贯通、部门联动、业务协同。实现“前台一口受21理、后台协同办理”运行模式,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34、和全区域通办,推动向农村社区延伸,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 100%。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提升计划,加快搭建党的建设、教育引导、文明实践、居民服务、社会公益、社区治理、创业富民等平台,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功能融合度。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参与社会和社区治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社区治理工作,弥补社区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缺陷。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建设,增加持证上岗比例,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整体能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从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村)民委员会主任中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注重把连续任满两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度高的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村35、)民委员会主任推荐到乡镇领导岗位。3.3.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高质量发展行动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高质量发展行动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系。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建设含山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乡镇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覆盖率不低于 50%。坚持量质并举,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类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到 2025 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 14 个,农村社区平均拥22有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 8 个,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依法落实社会组织人才、税收等优36、惠政策,加强社会组织专职人员能力培训和从业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抓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治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打造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引导城乡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基层治理,行业协会商会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慈善社工组织在参与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支持含山县慈善协会创新发展,每个乡镇都成立慈善分会,有条件的村(社区)成立慈善工作站。开展“慈善小屋37、”建设工作,推动慈善工作重心下移。指导慈善组织建立慈善项目库,依法开展慈善活动,建立慈善组织评估机制,提高慈善组织社会美誉度。建立慈善工作联席会议、慈善综合指标评价、慈善指数发布、慈善供需对接等制度,凝聚慈善工作合力。按照相关规定,对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褒扬,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23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大社会工作机构培育力度,鼓励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举办社会工作机构,加强社工类机构政策购买服务项目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每个乡镇设有志愿服务站,至少有 1 个平安建设志38、愿服务队;全县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15%以上,农村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 5%以上。(三)构建“智慧养老”体系,对接长三角养老一体化以构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在满足全县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积极对接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努力把含山建设成为长三角高品质康养旅居目的地!1.1.深化养老服务体系改革深化养老服务体系改革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重点为经39、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创新发展,鼓励专业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公寓建设的24支持力度。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十四五”时期,加快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确定保障范围,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收费指导标准,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着力40、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机构,鼓励省内外知名养老机构在含山发展。2.2.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提升养老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一批“智慧养老院”、智能化养老社区。3.3.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序开展适老住区建设和改造,积极探索“居住宜老、设施为老、活动便老、服务助老、和谐敬老”的方式和路径41、。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土地供应,新建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30 平方米配建25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可以采取政府回购、租赁等形式,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到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逐年提升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依托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通过设立助餐点、活动中心等,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配餐、送餐、助浴等助老服务。在满足老年人的助餐、日间照料的基础上,逐步向其他服务拓展,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对接。依托养老综合体,加强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通过建立中央厨房、日间照料中心等,重点为42、高龄、空巢、独居、半失能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服务。大力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专业服务支撑。到 2025 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鼓励和推广互助养老。鼓励邻里互助养老和老年人之间的互助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服务。鼓励在街道内探索推广“志愿型”“储蓄型”和“市场型”相结合的互助养老模式。4.4.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家庭流动延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与社区居家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26构要为失能半失能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43、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上门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关爱之家”等养老服务组织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紧密协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提高康复、护理床位比例,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提高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应当配置医疗器械、康复器具及专业医护人员,就地便捷地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巡诊、建立就诊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应协助养老机构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和中医保健等服务。支44、持通过建立养老医疗联合体等方式,整合养老、医疗、康复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医疗、健康和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加强老年医学专业、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托管、运营公办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也可托管医疗卫生机构。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新建或改建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且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专业27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护理型养老机构标准的建设和运营补贴。5.5.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及公开、透45、明的政策环境,促进各类主体公平竞争、有序发展,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取消法律、行政法规未设定的所有前置许可和审批手续,简化手续、强化服务,并在土地供应、购买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好社会主体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审核与发放。完善以实际入住人数为主要标准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对社会主体投资兴办的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实施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推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全面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重点解决好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以及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各地要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46、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服务。鼓励更多的养老机构、为老服务组织、家政、餐饮、物业等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上门为居家养老重点人群等提供方便快捷、价格合理的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购、助医、助急及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心理28疏导等服务。6.6.加快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加速推进城镇与农村之间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的流动。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林地流转租赁等方式,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利用农村闲置的学校、村“两委”用房、医院用47、房等资源,开展“老年关爱之家”等互助式养老机构建设,使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就近得到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挂牌养老服务中心,在保障供养五保对象的基础上,积极面向社会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发展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7.7.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养。支持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初、中、高和技师级养老护理员的同时,加强营养配餐师和保健按摩师等专业人才培训,以及各类养老机构、社48、区居家养老服务负责人培训。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激励制度。以满足养老服务业对高素29质人力资源需求为导向,加强养老服务从业队伍建设,改善养老服务人才结构。鼓励专业对口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业,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正面宣传、表彰养老服务工作方面的先进典型事迹,利用宣传媒体为养老服务业人员营造良好的从业环境。8.8.打造高品质旅居康养基地打造高品质旅居康养基地结合县域自身优势和资源特色,打造旅养、康养、医养等特色示范项目。积极发挥含山县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加强载体平台建设,参与长三角医疗康养一体化合作,加快引进龙头企业来含山投资发展,建设一批旅居康养重大项目49、,将含山成为建设长三角旅居康养目的地。其中,利用太湖山风景区资源、东关骨科医疗资源,规划建设东关康养小镇;利用褒禅山风景区、昭关温泉资源,规划建设褒禅山旅居康养小镇;利用运漕古镇资源,开发建设民宿旅居项目等。结合含山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老年用品产业和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规划建设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园,鼓励企业开发生产智慧老年用品、智慧医疗、智能家居、智慧家政、老年健康检测与监测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30(四)构建“智慧服务”体系,提升民政专项服务水平1.1.推进数字民政建设推进数字民政建设依托省、市政务服务网以及数字民政有关平台,加快推进含山县民政服务数字化转型,全面贯通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50、会组织等各项服务。建立健全民政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探索民政数据开发和创新应用。2.2.加强农村加强农村“三留守三留守”人员照护人员照护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爱力度,建立健全“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探索智慧关爱服务。3.3.规范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婚姻登记服务积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标准升级,严格坚持服务人员、场地、收费、服装四分开,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 100%。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打造婚俗展示、家风教育、文明实践的婚姻文化场所。积极开展婚姻文化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和志愿者招募工作力度,开展婚姻指导、情感辅导、法律咨询、矛盾化51、解等服务,提升婚姻服务水平,促进婚姻家庭和谐。依法加强收养登记管理,采取第三方独立评估和福利机构评估等模式,推动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制度全面建立,保护收养当事人合法权益。4.4.优化区划地名专项管理服务优化区划地名专项管理服务31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范行政区划调整程序,推进乡镇整合、撤镇建街、村居整合等区划调整工作,优化城区布局,有序拓展城区规模。健全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制度、标准地名使用制度、地名执法制度等,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提升地名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区划地名数据信息系统,有效整合行政区划、地名、界线数据,为民政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平台。推进历史地名保护,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推52、动历史地名移植使用,提升地名的文化特质、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提高界线管理水平。5.5.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殡葬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部署,牢固树立民生为本,节约资源的发展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满足基础殡葬需求,推动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倡导移风易俗。建立健全与含山殡葬事业发展形势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殡葬服务体系。健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殡葬“一条龙”服务机构、中介组织、殡葬用品销售点以及运尸车辆规范有序运营。建设一座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一座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加快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征地进程,53、完善建设前期相关手续,力争在“十四五”初期完成全部基础性工作,到“十四五”中期进行实质性建设阶段。根据规划设计和资金安排的情况,可以32分期分批实施。分镇建设镇级公益性安息堂分镇建设镇级公益性安息堂。加快已立项已选址的镇级公益性安息堂建设,协调未立项的镇级公益性安息堂的建设安排,从县级层面,统筹安排,综合调度。严格建设标准严格建设标准。公墓建设和使用应当坚持节约用地和移风易俗的原则,体现生态化、园林化、艺术化特征,提供立体、深埋和树(花、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式服务。埋葬骨灰的独立穴墓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 0.5 平方米,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 0.8 平方米。规范现有镇级规范现有镇级、54、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审批手续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审批手续。从县政府层面出发,由民政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检查历史以来各种原因形成的未批先建、未批先用的各类镇、村级公益性公墓,逐步解决,使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走上规范化道路。33重点项目(一)含山县老年护理中心项目项目选址在含山县环峰镇梅苑路 25 号(县社会福利院内),建设含山县老年护理中心,占地面积 0.2864 公顷,总建筑面积 3560 平方米,紧邻新建的县中医院,项目将“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归”精神贯彻始终,建成一个集“餐饮、住宿、康复、护理、休闲娱乐、生态宜居”等多种功能于一处的养老养生综合体。项目总55、投资估算为 980 万元,项目所需资金计划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692 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88 万元。(二)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包含养老政策指导、日间照料、文体娱乐、老年党建、助餐助浴、居家拓展以及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等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指导具备条件城市社区,打造自身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日间照护、短期照料、喘息服务以及老年人康健休闲、精神交流的平台和场所。(三)建设含山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料中心项目拟对环峰镇城北敬老院实施改造,建设含山县失能半失能照料中心。积极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立项,完善用地规划消防相关手续,争取列入“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床位 300 56、张,建筑面积 13000 平方米。34(四)康养旅居基地项目依托太湖山、褒禅山、昭关温泉、运漕古镇、东关骨科等文旅医疗优势资源,结合运漕、铜闸、林头、清溪等特色小镇、文旅小镇、康养小镇建设,培育康养服务业,支持东关戴氏康乐老年公寓、巨兴老年护理中心、铜闸益人堂中医养老老年公寓申报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打造品牌特色,建设康养旅居基地和智慧健康养老用品产业园,打造长三角高品质康养旅居目的地。(五)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含山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项目建设用地180 亩,设置墓穴 45000 穴(其中格位 20000 穴),建筑面积 22500 平方米。配套建设出入通道、停车场、祭祀区、管理57、用房、公厕等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5500 万元。公益性公墓主要采用室内骨灰格位安放和室外各种生态节地葬(包括壁葬、草坪葬、树葬、花坛葬等)。(六)镇级公益性安息堂建设项目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用地面积共 296 亩,建筑面积5145 平方米,内容含骨灰堂、管理用房、停车场及公厕等建筑实施,总投资约 4500 万元;凌家滩长岗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约 50 亩,建筑面积 1400 平方米,墓穴约 8000 穴(其中安息堂 2400 穴),总投资约 2500 万元。35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58、政工作的领导,把民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县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履职,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全县社会救助、社区工作、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事务议事协调机构和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各级民政系统和全县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加强资源统筹调配,共同推进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二)加强资金资源保障争取加大民政事业发展财政投入,将城乡低保经费、特困人员供养经费、养老服务体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民政事业专项59、资金和项目补助。积极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慈善组织、有关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者延迟拨付。(三)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创新基层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乡镇主体作用,建立36基层大民政工作体系。在乡镇机构改革中统筹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乡镇实际从事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一般不少于 3 名。将养老、儿童、社区、殡葬等民政服务设施规划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促进规划布局更加合理,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建立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逝有所安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基层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改进基层民政工作手段,在智慧城市、60、“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框架下,加快“智慧民政”建设,统筹社会救助一体化平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现有民政服务信息平台资源,与社会治理大数据建设深度融合,搭建“一站式”“代办式”“管家式”民政服务平台。(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持续推进民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民政领域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民政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价、奖惩激励、薪酬待遇等配套政策,加大基层民政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健全激励考核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民政干部担当作为,加大民政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先进典型选举活动,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打造一支懂规矩、守纪律、有担当、讲奉献的民政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