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货物及服务采购合同(2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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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13511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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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货物及服务采购合同xxxx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二二二年 月 合同编号:货物及服务采购合同项 目 名 称:xx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信息化服务(暂估价)项 目 地 点:xx片区采 购 人:xxxx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供 应 商:货物及服务采购合同采购编号: 采购人:xxxx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就xx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信息化服务(暂估价)事宜,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2、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项目概况 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2 项目名称:xx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信息化服务(暂估价)1.3 项目地点:xx片区1.4 项目内容:该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搭建一体化组态平台,包含采集引擎、计算引擎、数据库、定义库 、B/S端&移动端、可接入摄像头、可支持视频展示并发等,从而实现泵站内视频实时监控、管网实时监测采集及分析、资产数据管理可视化、管网压力实时调控。2.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现行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符合合同附件二:项目技术要求。乙方应保证其3、货物的正常使用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乙方产品出厂前均经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保证质量完全合格。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 交货时间:开工进场施工日起60日内完成交付,并具备验收条件。 3.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安装、试运行,经验收合格后交至甲方。 4.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价采取以下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税率为 %,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大写: 元。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最终结算价根据乙方的货物及服务清单及投标报价表(详见附件4、)中的综合单价及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4.2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20% 作为合同预付款。乙方须提供和预付款金额一致且符合甲方要求的预付款担保后甲方方能支付合同预付款。乙方提供预付款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在签订本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20%向甲方提供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供,且保函担保时限应从签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项目未验收合格而保函到期的,乙方应当将保函延期至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预付款担保保函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 4.3 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到货安装完成,同时乙方提供了设备清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档案资料并经甲方签字5、确认后,凭交货验收单办理相关手续,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30% ;合同约定的全部软件完成项目上线,同时乙方提交了软件设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经甲方确认签收后,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50% ; 4.4 项目按甲方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70% ; 4.5 乙方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完结算手续,经xx湘江新区财评中心审结后支付至合同审定金额的97% ; 4.6 剩余3%的 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6、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4.7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及时提供相应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4.8 甲方有权直接从任何一期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 5.货物验收 5.1 本合同为场地交付、货物交付前的运输、仓储、装卸(含退、换货的多次装卸、往返运输)等全部费用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7、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6 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8、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5.6.1 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5.6.2 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5.6.3 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5.6.4 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6.5 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6.货物包装要求 6.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9、丢失由乙方负责。 6.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7.运输和保险 7.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 3 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7.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8.1.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货物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技术质量规范、设计(若有)、招标用户需求书(若有)、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及合同附件的技术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设备货物正常施工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及使用效果。乙方产品出厂前均经严格的检验10、和测试,保证质量完全合格。 8.1.2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1.3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8.2 保证 8.2.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2.2 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3 年。 乙方须在货物文件中详细列出货物、软硬件设备的详细保修范围。超出乙方正常保修范围的,甲方可选择向乙方购买。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甲方保管不当或操作失误、未能遵守合同有关条款等甲方原因造11、成设备零部件损坏时,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修理或更换,所需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若备品备件由乙方提供,乙方应根据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承诺设备清单及价格中有关备品备件价格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内不作任何调整。 8.2.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系统及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项目后续维保费用参照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政府投资建设信息化项目评审指南(试行)(长财评综【2021】19 号文)中要求执行。 8.2.4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质保期内,产品发生故障、损坏或使用性能达不到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等问题时,若甲乙双方12、对问题的责任方存在争议需第三方相关机构进行检测或鉴定时所需费用由检测或鉴定结果中裁定的责任方支付。 8.2.5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响应时间内(24 小时)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维护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及相关软件。 8.2.6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8.2.7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8.2.8 根据信息化产品市场变化及甲方需求,乙方在质保期内对所部署13、平台软件提供免费维护及升级服务。 9.售后服务及培训 9.1 售后服务 9.1.1 系统维护:1)定期维护计划;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 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9.1.2 技术支持:1)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9.1.3 故障响应: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出现故障 2 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 12 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如发动机故障)原则上 24 小时内排除;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及时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9.1.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14、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如果发生故障并且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维修服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9.2 培训 9.2.1 乙方应根据项目情况给甲方报送系统运维方案,包括运维管理人员数量、岗位设置及管理制度等,并负责对系统各接收使用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 9.2.2 系统开始投入使用两个月内,乙方应根据情况派驻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待各接收及使用单位运维管理人员能够自行维持产品正常使用半年后,方视为完成培训任务。 9.3 移交 该项目如涉及第三方运维单位,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将项目移交至第三方运维单位15、,并为第三方运维单位提供技术和商务等支持。 10.双方权利与义务 10.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0.1.1 甲方指派代表协调乙方与其他项目参建单位(如监理单位)的关系、提供相关资料等工作,但甲方代表履职过程中涉及甲方重大利益的事项,需按甲方有关制度执行流程审批。 10.1.2 若有需要,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系统运维所需的合法手续。 10.1.3 检查、检验到货的设备、材料是否与合同、招标文件约定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情况,立即要求乙方退货、返工、将剩余不合格的设备撤出现场。 10.1.4 按合同第 4 条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0.1.5 负责审核确认有关设计资料、施工方案、工程预结算等。16、 10.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2.1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出具经甲方及项目参建单位认可的交货时间安排表,并经按期保质完成货物制造和交付。 10.2.2 乙方严格按技术规程、技术要求组织货物在用户现场的卸货安装、设备调试、系统试运行、验收合格及交付使用等。10.2.3 按合同第 8、9 条对货物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 10.2.4 乙方作为行业专家,对于甲方的非专业性,不得故意隐瞒,并有义务协助或指导甲方办理相关证件等事宜。 10.2.5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报经甲方认可。若按投标文件供应的设备,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或低于该类产品中等档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产品直至满意,17、不再因此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如果由于乙方或生产厂商提供货物的质量原因、乙方安装原因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和信息安全等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10.2.6 设备安装调试后,如甲方组织有关专家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政府职能部门验收认定该项目未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或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和使用需求时,确因设备本身原因或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或退换,整改或退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补偿。 10.2.7 积极配合甲方审查有关方案;出席甲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落实协调会议的工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审核预结算工作;及时申18、请甲方并协调组织对设备安装质量的验收等。 10.2.8 须配合项目总包做好设备基础预设预埋工作,服从项目总包单位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总承包管理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10.2.9 乙方对本合同设备的销售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因侵权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等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全额赔偿。 10.2.5 乙方按甲方验收及结算要求提供项目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11.权利瑕疵担保 11.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及软件享有合法的权利。 11.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19、货物及软件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1.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及软件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知识产权保护12.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及软件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2.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软件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及软件,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3.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20、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泄露或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14.违约责任 14.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4.1.1 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 9 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保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21、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1.2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4.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4.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22、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4.2.2 除本合同第 19 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23、 14.2.3 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4.3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责任。15.合同的变更 15.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5.2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6.合同中止与终止 16.1 合同的中止 16.1.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24、,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16.1.2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6.2 合同的终止 16.2.1 合同因有效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 16.2.2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2.3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6.2.4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25、其法律责任。16.2.5 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和分包。 18.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采购指定产品。否则甲方可追究乙方相对于合同暂定金额 10% 的违约责任。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泥石流、暴雨(雪)、台风、龙卷风、水灾等自然灾害。(不含暴发洪水、异常气象) 2)战争、骚乱、暴动26、。但纯属乙方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斗殴除外。 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4)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5)疫情。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若产生合同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提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乙方27、违约导致甲方通过诉讼方式维权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一切维权支出由乙方承担。21.通知与送达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进行的通知或通讯可以由专人送达、EMS快递至以下所列各方的地址。 甲 方:xxxx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xx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方茂源13、15栋321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乙 方: 通信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22.附则 22.1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2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22.3 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23.合同附件 附件一:货物及服务清单及投标报价表 附件二:项目技术要求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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