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方案(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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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7993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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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西马小营城中村改造,根据X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结合西马小营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该村位于友谊路以南、藏营村以东、黄河大道以北,共有各类土地约16亩;人口情况52户(其中两层砖混结构318户,单元楼住户05户),村内现有各类建筑物面积6000平万米,(其中包括部分违章建筑和无证建筑、以及公司集体用地、用房等公用部分)住宅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为3000平万;前述约116亩土地拟全部纳入改造用地范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约为0万元。 二、城中村改造分期建设方案 根据规划,西马小营村城中村改造的总建筑规模为50万平万米,其中用于村民2、安置的规模为。6万平万米,用于配套开发的规模为4。1万平万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规模为03万平方米。 小区总体定位简欧式建筑风格,大气而不张扬,计划拟建32栋高层住宅。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拟建幼儿园一座、会所一座、社区卫生院、垃圾中转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小区整体绿化突出层次园林景观,以欧式化为基准,小品点缀其中,使人们进入小区有一种身处异景的感觉。小区沿友谊路定为普通商业街区,设黄河大道定为休闲商业街区,我们投巨资把胜利渠北岸景观绿化做好,使人们漫步河岸悠闲自得,购物、休闲紧密结合,为新乡又增添一处靓丽的风景线。公司计划引胜利渠水入小区景观水系,绕小区一圈再入胜利渠,使整个小区活水景观作为亮点。 3、小区规模宏大,配套设施齐全,属大型城市综合体,建成后对提升新乡XX县区整体形象,改善改造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带动周边商业的发展起关键的作用。 该项目共分二期开发改造 第一期总建筑规模为30万平方米,用于安置的建筑规模为0万平万米,用于开发的建筑规模为20万平万米,安置与开发用房同时开工,开工时间为2011年月1日,工期24个月;第二期 三、西马小营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 1、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本次改造中对村民房屋拆迁安置均按市人民政府新政文20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以村民房产证标注面积或基准建筑面积为准进行补偿(基准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时,其合法宅基地上4、房屋有产权证的,以产权标注面积为准,按X市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没有产权证的,凭宅基地证以基准建筑面积为准进行补偿,其合法宅基地上被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面积内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超过基准建筑面积的部分,给予适当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时,其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有产权证的,以产权证标注面积1:1进行产权调换。没有产权证的,凭宅基地证每处合法宅基地,按基准建筑面积予以安置,实际拆除面积未达到基准建筑面积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新建住宅建筑安装成木价补齐差价;实际拆除面积超过基准建筑面积的部分,由拆迁人给予适当货币补偿。 对拆除面积超过基准建筑面积部分的货币补5、偿,按XX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每处合法宅基地原则上接一个基准建筑面积安置。在城中村改造期间,符合分户条件的本村村民,原则上每户可按新建住宅建筑安装成本价购买一套面积不大于i20平万米住宅。是否符合分户条件由区政府认定。 2、村民安置楼房位置 根据协商并经西马小营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规划中的1-号共6栋住宅为村民安置楼,面积为900平方米. 3、安置楼房分配方法 依据市政府新政文【201】 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讨论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形成书面决议。 4、旧村拆除办法 区政府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和村共同参与的西马小营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指挥部具体负责旧村拆迁工作,原则上先由指挥部和被拆迁人按照有关政策签订指挥部统一组织进行建筑垃圾的清运。附件: 1、西马小营小区规划初步方案。 2、提供开发公司的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开发业绩证明). 、其他所需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