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公司领导带班、情报信息、安防管理制度(2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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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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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公司领导带班、情报信息安防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领导带班值班制度3流动人口管理制度4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5情报信息报告制度7情报信息奖惩制度9安防管理措施13维稳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5火工品管理制度19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1、带班领导要按时到岗到位,带头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值班领导要严守岗位,对上级机关的指示、命令、规定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领导转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要加强对节假日值班的管理。期间值班人员要坚持值班登记制度,不迟到早退,不脱岗空岗,严格交接班制2、度。发现火险、盗情等问题要及时报警和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4、带班领导在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参加活动,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隐患、险情及重大问题要亲自处理,并及时向矿、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汇报,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5、地面值班领导是负责地面各项工作的总指挥,及时指挥协调地面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我矿秩序,达到同地而居、共建繁荣、共保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二、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到矿保卫科办理登记手续,否则3、,一经查处,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外来人员应当随身携带和妥善保管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 四、凡在本矿务工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政策及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 五、安全部门、保卫科要督促检查外来人口的施工单位,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对本矿的外来人口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六、本矿内的外来人员不得利用宿舍、出租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明,承印非法出版物,制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留宿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 七、对于各施工协作队瞒报、误报没有身份证和暂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一经查实,则视为“三无”4、人员进行清理,送交当地派出所。 八、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我矿的外来人口进行排查工作,注意发现网上追逃人员。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 一、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可能影响矿区和周边社会稳定的问题; 2、影响矿区治安的突出问题; 3、影响矿群的矛盾纠纷,出现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4、排查其他可能影响矿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问题。 三、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落实责任人和调处(整改)工作措施,确保不影响矿区治安安全。 四、对跨地区的矛盾纠纷,及时提请上一级组织负责协调处置。五、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报,对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必须5、上报调处过程和落实情况。及时登记整理归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档案、资料。流动人口管理“369限时工作制度” 为提高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控能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根据按上级要求、自治区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严打年、法治年、落实年等一系列安排部署、和全面推行流动人口“369限时工作法”要求,推进“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以信息化管人”等综合管理措施及“三个坚决”总目标,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单位。特制度本制度: 一、矿出出租房屋房主在3小时内向矿区民警和派出所报告,矿保卫科或民警在6小时内与新来流动人口见面、采集信息,9小时内完成比对核查、登记上网等工作;对离开的流动人口,出租6、房屋主在3小时内向矿保卫科或民警报告,保卫科或民警在6小时内完成信息注销、上传登记等工作,9小时内向其户籍地(经常居住地)通报情况。增强对流入流出人口的动态管控能力。 二、保卫科对报告和录入新增流动人口实施登记管控。矿统一管理,全体职工人人参与,凡是发现新流入本矿内的外来人员,在落脚后3个小时内向保卫科或民警报告,三、对不主动报告和不按时履行工作责任的将实施处罚。房屋出租人、施工单位和雇主要严格落实登记、报告和动态管理责任,主动配合保卫科工作,及时发现、协查异常情况和流动人口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四、对未按规定落实报告、登记流动人口信息的,对承租人参与非法宗教和暴力恐怖等活动的,7、对于已登记、报告流动人口信息,但未按规定落实日常管理职责,不报告异常情况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和规章追究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和雇主的相关责任。五、矿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与职责,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部门年度整体工作统一部署,作为维护稳定重点任务之一。六、矿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领导、各部门、各科室、班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七、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八、领导要加强督导,落实责任查究。要充分认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对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协调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手段,主动服务,有效管理,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情报信息报告制度一、重大事件报告 (8、1)事件初起时事件发生15分钟内,事件主体(发生部门负责人或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先以口头方式报矿区保卫安全部门。紧急或重大事件可直接报公司维稳及综治责任人。内容包括: 1、发生事件的部门、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基本情况; 2、对事件的初步认定及对事态发展的预测; 3、拟采取的措施及启动应急预案情况; 4、在报告的同时,应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控制事态。如有人员受伤,应迅速组织抢救伤员。若涉及重大刑事和恶性治安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公安部门处理。 (2)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责任部门负责人应指派人员填写好事件信息报告报送矿区安全部门。内容包括: 1、事件的基本确认(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等)9、; 2、事件主要内容、具体经过及已经造成的结果; 3、已经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状态; 4、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同时,应根据事件发展情况适时报告事件发展状态。 5、达到安全事故标准的事件报告及处置,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应急预案处置。二、 一般事件 1、按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先进行口头汇报,并在3小时内填写好事件信息报告报矿区保卫科。2、 事件结束后,保卫科3天内以书面形式报矿区安全部门。3、 报告方式报告方式分口头报告与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1)、口头报告:当面报告;电话报告。 (2)、书面报告:传真;电子邮件;公文(送达或交换)。三、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紧急重要信息的上报工作,是党的10、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要求。领导干部要提高对信息报送工作意义的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 2、严格遵守报告制度。要严格按照公司事件信息上报的时限、内容、规定的要求报告信息。严禁以情况未明为由影响上报时效;严禁以事件尚在调查为由,故意迟报或瞒报;严禁以未达到紧急报送范围或以非本公司损失为由迟报或瞒报。 3、强化纪律。凡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轻报或压制、阻碍报送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严肃追查原因和责任。对工作严重失职,压制、干扰、阻碍信息报送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以及领导人员的责任,按照党纪政纪的规定严肃处理。4、重大事件和一般11、事件均应在提交年度维稳及综治工作报告书中简要反映。四、程序 重大事件:报告人矿区保卫科矿区相关领导上级部门。 一般事件:报告人矿区保卫科矿区相关领导。情报信息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拓宽情报信息收集渠道,提高维稳精准打击能力,确保我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现制定我矿维护社会稳定情报信息收集奖励办法(试行)如下:一、情报信息收集责任主体各部门干部群众都要不断强化“没有与稳定无关的人、没有与稳定无关的部门、科室”的意识,人人争当维护稳定工作的信息员。二、情报信息收集类别(一)危安暴恐类1、组织、领导、参加暴力恐怖组织,12、制作爆炸、燃烧装置,预谋实施“圣战”袭击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线索。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枪支弹药、打造或购买管制刀斧、弓弩、散装汽油,大量购买火柴、硫磺、高锰酸钾、液化气罐、射钉枪弹等危爆物品,预谋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线索。3、为境内外反动组织刺探情报,提供资助的人员;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目的实施各类暴恐预谋、行动的组织、团伙等的线索。4、其它可能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危安暴恐类线索以上危安暴恐类线索依据信息价值奖励举报人1000元-3000元不等。(二)“三非”类1、非法组织开办地下讲经活动、未经民宗部门批准组织朝觐活动、擅自兴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在13、宗教场所外讲经布道、播放宗教内容音视频等。2、制作、贩卖、运输、传播、持有、复制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思想音视频的,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3、利用数字出版、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电子通讯设备、微信、微博、QQ等互联网应用软件发布传播反动言论、反动图片、反动文章、反动音频等。4、其它可能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三非”类线索。以上“三非”类线索依据信息价值奖励举报人400元-800元不等。(三)“去极端化”类1、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2、企图实施“伊吉拉特”偷越国(边)境或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314、公开对立政府管理,歪曲、诋毁党和国家政策,损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等国家证件。以非法念“尼卡”或“塔拉克”等方式破坏婚姻法。4、滥用清真与非清真,将其延伸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如:宣扬政府盖的房子、办的学校、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及涉农补贴、低保资金等“不清真”。5、抵毁党和政府宣传媒体,宣扬 “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等。干预踢足球、打篮球、歌舞表演等文化体育活动,干涉他人合法经营娱乐场所。6、在宗教活动中宣扬极端思想。辱骂不信教群众,恐吓、威胁世俗化的群众,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蒙面、穿着吉里巴甫服(蒙面罩袍)等。7、干涉婚礼中传统喜庆、丧事戴孝、过乃孜尔等传统习俗。强迫他15、人禁烟禁酒,损毁烟酒商店。8、其它可能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极端化线索。以上极端化类线索依据信息价值奖励举报人300元-700元不等。(四)社情舆情类1、群体性治安案件、群体性上访、群体性闹事苗头等。2、卖房、卖地举家迁移、重点人员脱离管控或有离开居住地等。3、在住宅小区、出租房屋发现举止着装异常、行踪诡秘的人员,从事讲经、训练等;4、大量购买或藏有火柴、鞭炮、硫磺、汽油、液化气罐、管制刀具等危爆物品的。5、“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习练人员及实施各类活动等。6、其它可能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舆论、言论线索。以上社情舆情类线索依据信息价值奖励举报人200元-600元不等。(五)刑事犯罪类1、杀人、绑架、抢劫16、强奸、贩卖毒品、爆炸、纵火、投毒等。2、黄、赌、毒、盗窃、交通肇事逃逸、黑恶势力等;3、正在发生的打架斗殴、扒窃、盗窃等现行违法犯罪;4、其它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以上刑事犯罪类线索依据信息价值奖励举报人200元-500元不等。三、稳定信息奖励标准凡提供的稳定信息经查证属实,依据信息价值奖励举报人100元至1000元不等。对极具现实危害性的重大暴恐类线索、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事件举报,经查证属实,奖励金额上不封顶。四、稳定信息报送方式举报人可通过口头、书面、电话、信函、信件等方式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当地公安机关、基层组织等相关部门进行检举揭发。接到举报的公安机关及基层组织要切实保护好举报人17、,不得对外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否则将严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为期一年,由我矿保卫科负责解释。 110安防管理措施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认真执行维稳工作紧急通知的精神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并确保信息报告渠道畅通。实行不定时的安全检查。 2、进出矿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矿区,不准不明身份人员在矿留宿,对各类进入现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对出场的各种材料物品必须有矿开据的出门证明方可放行。发现可疑情况对其滞留并立即报告。矿区车辆及小型客车按规定进入。严禁私招乱雇零散劳务人员,严防破坏分子混入矿、施工队伍之中;加强矿、施工队上已有劳务18、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矿区人员夜间外出的监督检查,督促人员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好安防预防工作。3、加强矿各班组的内部管理: 对矿各班组内部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摸排梳理,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问题,采取措施化解;及时做好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力争做到无漏管失控等现象。由矿领导小组值班人员与抽调的人员共同组成巡逻队对矿及生活区进行巡控。矿领导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带班、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严格落实检查制度,积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并迅速上报。4、加强安全保护:落实巡逻制度,严防发生投毒等危及工地现场人员安全事件发生。严格控制矿生活区生炉用户,落实生炉用户的检查,严禁使用燃气设施。519、加强应急管理:值班人员对矿区进行不间断巡逻检查,不得脱岗、离岗,各值班人员不得酗酒、关机,发现各种隐患、险情做到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巡逻治安组长要负责全方位的安防维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安装配置防爆器材并做好安防工作。组织开展演练,提升处置能力,确保一有情况利用施工现场施工工具或配备防暴器械快速反击,同时及时报警。6、安防组管理措施召开保安全、保稳定动员部署,对在近期的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督促下属各班组认真抓好落实。维稳期间项目安保队员严禁外出,要安排好队员的工作和换休值班时间。安防所有人员要求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紧急事20、件和重、特大案件,应快速反应,迅速赶赴现场,同时上报应急小组成员。所有值班人员和保安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维稳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治安管理条例”,按照公安局的指示积极开展了综合治理,为使我煤矿各项工作顺利稳妥进行,现制定该维稳、处突预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安全发展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和本矿的治安稳定为目标,依照上级的指示精神,认真检查治安隐患,并积极组织专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整治破坏犯罪活动。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维护国家和广大职工的安全和利益,及时有效地把治安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抓好做好法制学习教21、育工作,建立群防群管、严治的长效机制,使职工树立以矿为家的思想,以达到依法促进、依法约束、依法处理法打击,确保安全稳定的大好局面。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矿区稳定和消除群体突发事件,本煤矿委员会决定成立维稳处突领导小组和处突小组,由本矿维稳处突领导小组负责深入矿区实际,抓好基层和广大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生活安稳工作,由处突小组对矿区进行24小时的巡逻值班,处置突发事件。1、维稳处突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兰福江(支部书记)负责本矿区内外的治安管理及处理突发事件具体全面工作。 副组长:王世久(矿长),负责本矿区内的治安管理及调解群体事件具体全面工作。成 员:魏建新、陈华平、刘银堂、单存年、冶明山、昝学22、均 朱武胜、陈本万2、巡逻处突治安小组: 组长:陈本万(保卫科长) 负责组织矿区巡逻,设卡检查,治安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成员:矿保卫科科员 负责对矿区的不间断巡逻,处理突发事件。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1、结合本矿的实际,做好计划,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 2、掌握职工的工作和思想情绪变化,耐心教育,从根本上克服消除他们的忧虑。 3、经常开展宣传教育,树立讲文明、讲道德、讲团结,创造良好环境气氛。 4、采取各种方法,学习宣传法律知识,晓以利害。 5、执行巡查保卫制度,巡查保卫人员配备治安装备,禁止陌生人员在矿内留住,在矿区入口设置检查卡点,对进出矿区的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人员立23、即与公安部门联系。 6、禁止矿内赌博,反对和制止酗酒闹事,打击拉帮结派行为。 7、对本矿的重点场所如主扇房、调度室、变电所、矿部办公楼、炸材库房等进行24小时值班与巡查,定期或不定期,彻查矿区各类可疑场所、部位,消除突发隐患。 8、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专人负责,积极预防事件发生。 9、设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0、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内部矛盾,彻底清除闲杂人员。 11、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因地因事、因时制宜,因情施策,以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 12、严密部署,行动快速,处理文明果断,以防事件扩大。 13、遵纪、懂法,视情用法,工作耐心积极。 14、分工明确,24、坚守岗位,召之即来,务求实效。 15、时时保卫广大职工安全,切实维护利益。 16、及时消除、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和煤矿治安稳定。 17、深入矿区每个片区,掌握信息,收集情况,拿出对策,妥善解决。 18、加强责任心,给本煤矿创造治安稳定环境,以促进安全生产建设。四、煤矿发生治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发生群体突发事件后,矿处突治安人员应尽快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处理。 2.处理突发事件时,应本照快速,果断将各对立方分离,采取温和耐心、详细的了解方式摸底,掌握事发的根源所在。 3.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分析其事发原因、性质、程度,以便作出正确判断和安全处理,达到快速平息。 4.突发事件处理后,对肇事者25、或者帮凶严肃处理,对受害者妥善安排。如遇到特殊情况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5.加强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交流联系,做好协作配合,明确行动重点,找准主攻方向,细化工作措施。 6.建立治安处突检查记录制度,对处置过程、时间、方法、事件性质,参与人员等必须记录详细,以便在今后工作中预 防和教育员工。 7.对于外界直接闹事或参与闹事人员,上报公安机关处理。五、维稳处突联络电话 派出所:县煤炭局:火工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火工品管理,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26、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组 长:王世久副组长:魏建新成 员:单存年、冶明山、陈本万、写峰、兰宝、昝学均领导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二、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2、火工品管理管理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3、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销毁的管理台帐; 4、安全科为火工品的27、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对地面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保卫科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5、综合工区负责火工品在本区域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件,区长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三、管理制度 1、火工品领导小组每旬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月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综合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至少一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28、。 4、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出现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5、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爆破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6、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7、各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井下炸药、雷管应分开存放,并加锁。 8、剩余火工品要及时退回库房,严禁在井下存放或转交下一班使用。四、奖罚规定 1、严禁乱扔、乱放、埋藏雷管、炸药等。每发现一管药或一发雷管罚放炮员50元,罚带班区长30元。 2、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29、的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否则罚款30-60元/次。 3、任何地点拾到一发雷管、一块炸药罚直接责任者50元,奖励拾到者20元。 4、火工品领用发放各类记录必须认真填写,不得出现涂改,如有笔误,必须在笔误处签名,并盖上手印,否则每次罚款30元。 5、火工品发放时,必须由保管员、放炮员双方查对记录及实物无误后方可在爆炸物品领用台帐上签字,不按程序操作每次罚款30元。 6、放炮员让他人代交剩余的火工品者,发现一次罚放炮员50元,并罚代交者30元。 7、凡发现私自携带雷管上井的,每一发罚100元,三发及以上的除罚款外,交公安部门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搜捡到雷管不主动上交的,经查实同样按私自携带雷管上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