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加工厂食品质量安全七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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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3012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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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米加工厂食品质量安全七项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原料及包装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职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二、 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2、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单位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3、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七、采购其他辅料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八、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原料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九、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4、,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二、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生产系统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3职责:3.1生产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制订及研究。3.2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控制负责并推广执行,并对车间员工进行监督。4制度:4.1人员管理生产车间是生产任务的具体完成部门,生产经理必须根据实际产量和质量将生产5、任务进行分解并下达。生产科长负责检查监督车间的整体工作情况。生产车间主任负责组织进行作业人员的岗位训练,班组间的协调和出现问题的解决,并确保操作人员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作业。生产班长负责指导作业人员按规定作业。4.1.4生产车间主任必须定时检查下属操作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结果以及安全文明生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对于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由生产经理进行协调解决。4.1.5生产科长定期召开生产分析会议,安排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5方法管理5.1生产科长、生产车间主任在进行生产作业前应对生产作业所需的 工艺条件、技术文件资料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生产。5.2生产车间主任依规定的加工流程安6、排生产作业,负责指导生产工人按操作规程、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检查。5.3生产车间主任检查工艺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违反工艺文件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情况反馈给生产科长处理。5.4生产科长组织人员审核操作规程、工艺文件的适宜性。6仪器、设备管理6.1按操作规程使用计量仪器、生产设备,按规定定期进行日常清洗、消毒,对部分需要润滑的部委进行加油润滑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和安全运行。6.2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按规定通知设备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排除故障。7材料管理7.1车间主任须依据生产指令材料定额开具领料单,厂长批准后,依据仓储管理规定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料者核对产品品名、规格7、数量是否正确并签章确认。7.2中间制品的检验各工序作业人员按规定的频率,采取样品送化验室进行化验,化验人员根据检测规程对产品外观、包装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放行下一生产环节。7.2.2质量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质量标准,定期抽检产品质量。7.3不合格品处理7.3.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包括不慎落地品),生产车间应进行适当标识、隔离,以防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或误取误用。所有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进行评审和处理,生产车间不得擅自使用和睦处理不合格品。7.4入库检验合格的产品才可入库,由生产科长、生产车间主任审核入库单,生产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作业人员入库,由生产班长与库管人员共同核对清点无误后办8、理入库手续,并按库管人员的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8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 8.1进行实际产量与计划产量、生产能力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8.2目前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其解决办法。8.3通报设备运转状况及维护保养情况。8.4工艺操作方法改进意见。8.5进行生产设备和人员的调度。8.6 其他实际遇到的问题、困难及应对措施等。三、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保证产品质量,对客户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厂所有产品均适用本制度。三内容:1、产品检验 (1)检验人员是企业产品质量的最后把关人,必须确保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对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独立行使一票否决权,凡经检验人员签发的合格9、产品,化验员负全部责任。 (2)化验员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检验标准对产品实施检验,做到保证不漏检、不误检、做到批批检验、数据科学、准确。 (3)化验室要把每天检验情况上报质量负责人。2、出厂检验(1)化验员要严把质量关,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准出厂。(2)化验员要按照生产许可证验收细则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3)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号标记的,应制定*号检验项目检验计划,每年检验2次,可自行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 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4)产品出厂必须实行批批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格式规范、完整,检验数据准确,填写正确。 (5)产品检验合格后填写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手签后,准予出厂。 (10、6)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厂,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7)产品标签严格执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7718的规定。四、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目的: 为保证我厂生产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加强公司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2、范围: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3、职责:3.1质管科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3.2质管科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3.3生产技术科、质管科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对我厂11、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厂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有必要时向县级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送自查报告。4、 内容:5、 4.1我厂自查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当地区县食药局报告。4.2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原材料发生变化或者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监督机构提出要求企业进行自查时;产品出现异常时(产品质量遭顾客投诉、产品召回后)4.3自查内容:企12、业资质变化情况:工商营业执照与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原料、包装材料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相应记录是否完整无缺;包装物存放、使用专人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是否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是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是否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是否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理、清洗13、;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是否整洁;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是否经专用人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是否经专用物流通道进入生产区域;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是否有防护措施,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一年不少于两次);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检验资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是否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14、:是否有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不合格食品包装、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不合格品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召回、退(换)货或销毁,并有记录。食品标识标注情况: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SC编号和SC标识以及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是否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的标准15、是否有效。5.自查结果自查小组依据现场自查情况填写自查记录表,真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厂长。质管科负责对自查不符合项整改情况复查确认。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对员工身体健康、个人卫生的教育与控制,以防止因人员因素对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 二、范围:食品直接加工人员、间接加工人员、配送人员及其他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人员。1、我厂办公室负责全厂人员健康体检安排、健康证办理与年检以及健康证保管工作。2、我厂办公室依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立人员健康档案,记录员工、健康证号、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对人员健康档案进行核查与更16、新,确保档案真实有效。若遇人员调动时应立即更新人员健康档案。3、办公室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入职前健康检查,符合食品从业人员要求者可从事相关工作。严禁未体检先上岗。4、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办公室负责组织年检工作,应提前组织并通知员工进行体检,并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确保健康证合格有效。5、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患有碍于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我厂应根据年检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岗位。6、在体检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加工区域,将追究组织部门与生产部门责任。7、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人员健康培训,要特别强调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如果生病或受伤17、或是与传染病患者(如肠道疾病、肝炎疾病等)有接触,都必须立即通知生产主管人员(尤其是他们尚无症状时,更应注意向主管人员汇报)。员工患呼吸道疾病(如感冒、咳嗽等),轻微者可戴口罩操作,但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工作;病情严重者,主管或领班安排其休息,痊愈后方可返岗。员工手部有伤口时,伤口轻微者,包扎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可安排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若伤口较深或感染较重,主管或领班安排其休息,痊愈后方可返岗。8、办公室不仅要进行员工的健康卫生培训课程,在现场监控时也要有较高的执行力及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度。9、质管科对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抽查与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都纳入了健康证18、的管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人员是否进行妥善安排。若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要求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作出正确处理。六、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一、目的:使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及时、快速、完全的召回,避免或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三、职责:厂长负责产品召回的启动及审批。2、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产品召回的总体策划与监督。3、质管科负责食品安全危害的评估;仓库负责召回的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实施。四、食品安全危害的调查和评估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19、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标识不全、不明。(4)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外包装不合格、外观不合格、感官质量不合格等。2、召回,是指我厂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3、当获知我厂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当地食药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20、技术检测。(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A、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B、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C、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D、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A、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B、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C、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D、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4、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结果应汇报厂长,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实施召回。五、食品召回的实施1、食品召回由厂长启动21、,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实施。2、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需要实施召回时,经厂长宣布实施召回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查找原料仓库、车间、成品仓库、运输过程等各种环节的相关记录,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批号和去向。3、确定受影响产品的范围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停止生产,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危害产生的原因,确定召回方式,由厂长批准后,通知仓库、销售公司实施召回。召回方式有:(1)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公司应将受影响产品全部收回。(2)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22、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3)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出换货或退货处理。5、销售科根据产品召回原因、受影响产品批次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用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各相关方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召回。6、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食品召回的实施进行监督与跟踪。7、当启动食品召回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当地食药部门报告。六、食品回收后的评估与处置1、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各相关方反馈回来的反馈单,确认所需召回的产品是否全部处于隔离状态。2、如未全部收回需召回产品,则根据危害风险程度通过媒介如报告、布告、新闻等形式通知消费者,详细说明危害类型,迅23、速收回产品,并明确召回数量。3、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已进行隔离的产品组织再次评估,根据危害等级、运输成本和货物价值等确定处置方案。(1)对于一般不合格产品,如外观质量不合格、感官质量、理化指标不合格采取补救措施。(2)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4、处置方案经厂长批准后实施,开具召回/隔离产品处理通知单,下达至各相关方,由各相关方对召回/隔离的产品进行处理。5、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召回产品的处置进24、行监督与跟踪。6、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不安全食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预防方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防止此类问题的再发生。7、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当地食药监部门报告。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1. 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3.职责: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4.监测、预警及报告4.125、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4.2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4.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厂长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厂长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4.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4.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5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5.1当有信息显示本厂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5.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本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6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