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及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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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6759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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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及评分标准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防火安全的职责,工作内容和考核措施。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及在公司内的下属公司或实体(以下简称“各部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2、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3 总则3.1 本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3.2 全公司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各级责任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本规定,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3.3 全公司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都有参加有组3、织的消防培训和灭火工作的义务。4 职责4.1 全公司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总经理对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副总经理对本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对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班组对本班组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4.2 总经理是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主要负责人,经授权的分管副总经理是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主要负责人,各单位行政主管领导对自己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责。4.3 保卫部是防火安全的主管部门,是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制定防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督促防火制度的执行,组织防火检查,提出整改措施,通知并督4、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4.4 保卫部负责对消防安全主要负责人、全公司安全员及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的监督和检查。负责统一监管和配置全公司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与验收。组织、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等。4.5 安技环保部是防火安全的主要参与部门,参与重点防火部位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组织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等。4.6 基建设备动力部是防火安全的主要参与部门,确保公司内消防泵、消防栓、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4.7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5、门的日常安全防火管理和检查,对本部门内部的所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落实专人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状态完好,消防警示标志明显,确保消防通道通畅,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为: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组织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c)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d)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4.8 安全员代表各部门负责人具体履行防火6、安全职责,参加消防业务技能培训,每日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巡查,每周对本部门的消防设施进行点检,填写消防器材点检表,每周五对本部门范围内防火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并填写好消防安全台帐。4.9 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防火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在班前班后对工作场地进行防火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和危险源,教育本班组员工遵守各项防火制度,消除火灾隐患。5 防火管理5.1 重点防火部门、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防火岗位,要设立明显“严禁烟火”警示标志,落实责任制,严格管理。5.2 各部门和任何人不得埋压、圈占和堵塞消防水源,占用防火间距,各部门的灭火器无气压或用完后,应及时送到保卫部进行维修更换,并做好相应记录,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7、私自利用室内外消火栓进行清洁卫生或挪作他用,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应征得保卫部的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完后要将水带晒干放回原位。5.3 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取得相关部门核发上岗合格证的人员才能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未取得上岗合格证的人员禁止从事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工作。5.4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临接、加装或拆卸电源及电器设备。电气设备主管部门应经常对线路和电器进行检查,防止电器火灾的发生。5.5 禁止在重要场所、重要部门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必须到保卫部办理动8、火许可证,非重点部位临时动火,因动火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必须到保卫部办理临时动火申请,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外来工程承包商申请动火证,必须先交验有关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动火施工。在公司内的工作场所、办公室等场所未经安技环保部批准,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禁止将液化气钢瓶、燃气具带入公司,严禁在公司区内倾倒液化气残液。 5.6 各部门要做好季节性的火灾预防工作,委派专人负责防火检查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5.7 各部门因工程施工需破、占消防通道,事先必须经保卫部批准。5.8 新、扩、改项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必须经保卫部初审后报公安消防机关备案或审核,竣工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消防备案或验收9、。5.9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各部门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执行。保卫部按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管理程序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6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6.1 保卫部每年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两次一级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重点消防部位的防火要点、消防器材的使用技术、应急预案的程序要求等内容。6.2 各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二级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本岗位防火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常识。6.3 消防安全员要对本部门每个岗10、位每年进行一次三级消防安全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防火、灭火知识宣传、消防器材使用和遇到火灾如何报警等消防常识。6.4 从事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搬运和保管工作,电工、焊工、熔炼工、油漆工、木工、仓库和油库保管员、化验员、司炉工、机动车驾驶员应每年进行防火培训。7 防火巡查和检查7.1 每逢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放假前,由保卫部、安技环保部、基建设备动力部等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其重点内容为:重点消防部位是否采取良好的防范措施和控制手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和维护情况,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各车间、班组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各车间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火灾隐11、患的整改等内容。7.2 对于巡查和检查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实施完成后,应由下达整改通知单的单位进行验证。7.3 各部门每周对本部门管辖区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和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操作人员的作业方法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等。7.4 各班组每天应对本班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人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作业岗位应指定专人在每天下班时检12、查电源、火源和其他防火情况,对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发生。8 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检查与使用8.1 保卫部按规定统一配置和更换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凡配备给各部门的消防器材、设备,各部门要指定安全员保管,并由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8.2 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按要求放置,便于取用,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位置、损坏和挪作他用。使用消防灭火器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保卫部,保卫部将及时更换使用过的灭火器。8.3 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器材台帐,确保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a)各类泡沫灭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维修、更换一次。b)各类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效期313、5年,每三年维修、更换一次。c)各类干粉灭火器,有效期23年,每二年维修、更换一次。d)各类灭火器每月点检一次,发现有泻压、外壳变形、刹把松动等及时更换。e)消防栓、消防增压水泵、火灾报警系统经常试压、启动,确保完好、有效。8.4 消火栓要定期检查保养,一米范围内不得圈占或随意使用。8.5 消防水池要经常保持一定的蓄水量,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9 作业现场消防管理9.1 易燃易爆物品的产、储、运、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使用各种加热炉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以及其他明火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保持防火间距,健全操作制度。9.2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a)建立消防重点部位台帐,实行两级管理,保卫部对公司14、级消防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各部门对部门级消防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b)消防重点部位应建立应急预案。c)凡在消防重点部位明火(风电焊、燃烧废弃物等)作业,必须事先经保卫部批准,办理“动火证”,落实防火措施。9.3 采用和研究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研究其火灾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9.4 禁止乱搭乱建易燃建筑,不得侵占防火间距,不得在消防设施周围堆放杂物,必须随时保持各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9.5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油筒等沾油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按规定定期处理。9.6 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应签订消防治安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场施15、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10 仓库消防管理10.1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须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10.2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10.3 应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将仓库储存物品按其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分别存放。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10.4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10.5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16、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10.6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10.7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10.8 物品入库前应当由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10.9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10.10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10.11 进入甲、乙17、类物品仓库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10.12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物内停放和修理。10.13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10.14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10.15 仓库火源管理的具体要求a)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b)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保卫部批准,并采18、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c)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11 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11.1 控制与消除火源a)加热易燃物质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汽或其他载热体。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闭,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妥善隔离。b)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车间内,尽量避免焊接作业,进行焊接作业的地点要和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需对生产、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和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隔绝、置换、清洗、动火分析等有关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19、c)轴承要及时注油,保持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d)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易产生撞击火花的部件,如鼓风机上的叶轮等,应采用铝铜合金、铍铜锡或铍镍合金;撞击工具用铍铜或镀铜的钢制成;不能使用特种金属制造的设备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等。e)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容器、气瓶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防止相互撞击。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特别危险的场所内,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软质材料铺设。f)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物质的性质,对车间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配线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等要遵照有关标准执行。11.2 危险20、物品的处理a)对于物质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油脂、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以及遇水能燃烧爆炸的物质,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止物质自燃和爆炸。b)相互接触会引起爆炸的两类物质不能混合存放,遇酸、碱有可能发生分解爆炸的物质应防止与酸碱接触,对机械作用较为敏感的物质要轻拿轻放。c)根据物质的沸点、饱和蒸汽压,确定适宜的容器耐压强度、贮存温度及保温降温措施。11.3 系统密闭与惰化11.3.1 系统密闭a)为了防止易燃气体、液体和可燃粉尘自装置中外泄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应该使设备密闭。b)在负压下操作的装置,为了避免空气吸入,应密装化作业。c)为了保证良好的密闭性能,系21、统内应尽量减少法兰连接,尽量缩短管道长度,危险物料的输送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d)在负压操作的系统中,当打开阀门或进行其他操作时,要防止外界空气进入系统而形成爆炸性混合物。e)在打开阀门之前,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的方法,可以避免形成爆炸性混合物。11.3.2 惰化:通入惰性气体时,必须注意要使装置里的气体充分混合均匀。在生产过程中要对惰性气体的流量、压力或氧浓度进行检测。11.4 通风a)通风时,如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气体,则不应循环使用。b)在有可燃气体的厂房内,排风设备和送风设备应有独立分开的通风室。c)排放可燃气体和粉尘时,应避免排风系统和除尘系统产生火花。d)通风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22、,以免发生火灾时,火势顺管道通过防火分隔物而蔓延。12 考核12.1 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12.2 因忽视消防安全,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给国家、个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或危害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给予行政处分,评先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则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3 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拒不执行相关条款,未能完成公司下达的消防安全工作指标的;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又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出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险情或隐患,尚未遭受重大损失的;包庇违法行23、为,对发生事故隐匿不报的。都将给予责任部门扣分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12.4 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依据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执行。13 附件和附录13.1 附件A xx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13.2 附件B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13.3 附件C 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件A xx动火许可证申请表xx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编号:动火单位动火部位动火负责人联系电话动火监护人联系电话动火作业起止时间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动火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名盖章: 年 月 日施工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名盖章:年 月 日保卫部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B: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储存物品的火灾24、危险性分类储存物品类别火灾危险性的特征甲1闪点28。C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28C至60C的液体2可燃固体丁难燃烧物品戊非燃烧物品注:1、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四。 2、难燃物品、非燃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14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3、防火间距符合标准要求,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封死和堵塞现象。附件C:xx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评分标准xx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一、领导责任 20分1、部门负责人没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程,作为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评比,消防安全措施没25、落到实处,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的扣2-5分。2、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没有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扣2-5分。3、没将消防安全工作做作为考核、评比的一项内容,没落实二、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培训的扣2-5分。4、没建立与生产班次相结合的义务消防组织,没明确规定训练时间内容和活动制度或没认真组织实施,安全员不能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不能有效地扑救初期火灾的扣2-5分。二、执行规章制度 20分1、没教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或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扣2-5分。2、岗位员工不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区和具体岗位防火责任的扣2-5分。3、没按规定26、要求填写消防安全台帐和点检表的扣2-5分。4、部门没有根据各自部门实际情况而建立应急预案和没有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的扣2-5分。三、消防安全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 20分1、单位、部门、车间、班组没定期组织内容明确、责任清楚的逐级防火检查扣1-5分。2、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及时进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特大火灾隐患没按规定上报,没定时间、定人员、定整改措施的扣1-5分。3、单位在制定技术改造和发展规划时没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产生火灾隐患的扣1-5分。4、违反消防灭火器管理和使用规定,消防栓1米范围内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破道未报的扣2-5分。四、重点部位控制20分1、对从事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工种27、人员没经常进行专业性的消防训练,定期考核。没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扣2-5分。2、重点部位、岗位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达不到责任心强、业务技术训练、身体健康的扣2-5分。3、重点部位没明确的防火责任制度、健全的消防管理规章,没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没根据需要采用报警、灭火新技术、新设备的扣2-5分。4、在重点部位动用明火作业,未经保卫部审批达到安全防范的扣2-5分。五、宣传教育 20分1、没普及消防知识教育,没有定期组织岗位消防常识培训考核的扣2-5分。2、新职工和各类管理人员变换工种的工人没逐级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对外来实习工作的人员没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的扣2-5分。3、没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使本部门员工达到“三懂三会”的扣2-5分。具体评分将纳入精神文明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80分为及格,不及格的单位将通报给质量部,由质量部按不符合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