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例会及责任考核管理制度汇编(1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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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6347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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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例会及责任考核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奖惩制度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5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6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8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0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2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4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4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47员工风险抵押金制度56民主管理监督制度60安全生产承诺制度63事故应急救援制度66安全举报制度68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7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74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8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84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85入井人员管理制度90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92安全责任追究制度94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107“六大”系统管理制度109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策略,把安全目标管理活动深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去,增强现代化管理水平,保证全年总目标的实现。一、每年年初发动群众,贯彻落实本年的安全生产计划,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目标保证体系。二、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要制定措施,定期检查,哪一级哪一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一级领导的责任。三、加强“一通三防”管理,3、矿井有效风量率达到85%以上,采掘工程质量消灭不合格品,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消灭电器失爆。四、队部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班组消灭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个人无“三违”现象。五、全矿职工都要围绕总目标,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三大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强化职工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素质,增强安全意识,经常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竞赛活动,保证安全生产,确保目标实现。六、坚持依法治矿,从严治矿。凡完不成安全目标的,根据责任划分和相关规定,各级责任人要接受刑事,行政经济处罚。七、每年年底,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总结,对照责任书签订4、的安全措施,自查、检查、总结。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评比、考核、奖优罚劣、奖罚兑现。安全奖惩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切实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执行奖优罚劣的政策,特制订安全奖惩制度。安全奖罚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作为我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一、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全体员工,奖励要按贡献大小;惩罚要按过失轻重,体现奖优罚劣,不搞平均主义。二、员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矿会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无具体规定的由矿领导研究5、决定;1、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安全生产指标,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按照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数额进行奖励。2、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人员。受到国家表彰的,奖励1-5万元,省级表彰的,5000-10000元,市级表彰的,3000-5000元,县级表彰的,1000-3000元,公司表彰的,300-1000元。3、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人员。4、反“三违”积极的、据实举报“三违”的人员。奖励50-200元。5、事故发生后,现场采取措施得力,把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限6、度的有功人员。奖励2000-10000元。6、事故发生后,沉着冷静临危不惧,奋力抢救遇险者,避免伤亡事故的有功人员。5000-30000元。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司法部门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经济处罚根据公司有关文件执行,无具体规定的由领导研究决定:1、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按照河南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追查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罚。2、不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河南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追查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罚。3、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发生事故的,7、按照河南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追查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罚。4、对从业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的,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安培训规定进行处罚。5、发生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6、对制止“三违”、揭发隐瞒事故的人员打击报复的。罚款500-3000元。7、对查出的“三违”人员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8、违反各种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9、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的,重伤及以下事故,罚款1000-5000元,重伤以上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总工程师8、对本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技术规程,正确行使审批权限,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矿井中长期发展规划、季度生产建设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领导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技术问题,预防事故发生。一、每年初必须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矿井中长期发展规划、季度生产建设计划、季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会审。二、井筒维修时,必须制订专项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三、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和过空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四、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本矿9、有关安全、生产、机运等领导、部门及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报市煤炭局审批。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补充或修改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五、在同一工作面地质条件复杂,必须使用不同类型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六、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时,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七、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尾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八、采煤工作面采用无密煤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经生产矿长审批。九、维修倾斜井巷需要通车作业,必须制度停车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十、维修井巷支护,必须有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十一、10、从报废巷道内回收支架或装备,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十二、检查煤仓,溜煤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有安全措施,经安全总工程师审批。十三、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措施报市煤炭局审批。十四、进风口布置在粉尘浸入地点,应制订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十五、同一煤层、同一采区上下相连2个同一风路采面,采面与相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独立通风有困难需一次串联通风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十六、斜巷布置风门,必须有防止矿车、风门碰人、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十七、检修停电、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十八、停风区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必须制订11、安全排防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十九、每年初制订综合防尘、井上下防火措施,经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二十、井口房、井筒内、井下主要运巷巷道、硐室需电焊、气割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二十一、在井筒内作业或其它原因需使用吊桶升降人员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二十二、地测、防治水图纸、资料都要经过逐级审查、签字后方可复制、发放和上报。二十三、防治水科所有探放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会审批准后方可生效、实施。二十四、采区地质说明书的编制,由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审查。二十五、各工作面,回采或掘进地质说明书,由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12、二十六、工程或水文地质报告,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查。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煤矿安全生产“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和“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的管理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二)基本原则 1、坚持“环环相扣,闭合管理”的原则。强力推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环五步”模式,五环即岗位、班组、区队(车间) 、专业(部门)、单位等五个环节;五步即排查隐13、患、建档分类(记录、汇报)、落实整改、验收销号、考核等六个步骤,实现环环相扣、闭合管理。 2、坚持“排查隐患与跟踪督办责任分离”的原则。鼓励查出隐患,多查隐患,排查的隐患一律移交下级单位或部门跟踪督办,实现排查隐患与跟踪督办责任分离,解决安全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和发现问题解决不了不报告”的顽症。二、本矿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业小组。 1、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矿长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矿长岳东峰、总工程师黄双印、安全副总工石保军任办公室副主任。 2、“一通三防”专业组。通防科科长任组长,负责“一通三防”专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隐患治理督查等有关工作。3、地测防治水专业组。地测14、防治水科科长任组长,负责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隐患治理督查等有关工作。 4、采掘工程专业组。生产技术科科长任组长,负责采掘工程管理方面、顶板管理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隐患治理督查等有关工作。5、机电专业组。机电科科长任组长,负责机电专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隐患治理督查等有关工作。 6、监督检查组。安全科科长任组长,安全小分队人员为成员,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责任制 九、矿长 1、对本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本矿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要落实好岗位、班组、区队和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15、患。 3、对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当, 造成的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4、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解决安全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编制治理措施,现场要严格按措施要求施工。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方面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6、对本矿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准确地按程序向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级领导报告。二、安全矿长1、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技术管理责任,是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方面的第一责任者。 2、督促、检查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要从人、财、物等方面进行支持和保证。 3、对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当,造成的事故负主要技16、术管理责任。 4、每月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分析会议,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5、安排从业人员进行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6、对生产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监控,制定措施。三、总工程师(安全线、生产线、机电线、基建线等) 1、对全矿各分线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矿各分线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2、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证。 3、对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当,造成的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4、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落实安17、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5、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监控,制定措施。组织救援演习并落实监控措施。 6、对分管单位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安全副总工1、对全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是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者。 2、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证。 3、对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当,造成的事故负监督检查不力的领导责任。 4、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5、监督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18、安全防范意识。 6、监督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措施制定。监督救援演习并督促落实监控措施。 7、对单位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生产技术科 1、对分管专业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全面负责,是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2、督促、检查分管专业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3、对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当,造成的事故负技术责任。 4、按时参加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召开的隐患排查治理会议,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5、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编制治理措施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预案。 6、对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准确地向分管领19、导报告。 六、安全科 1、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监督检查责任,是全矿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第一责任单位。 2、督促、检查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要全面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3、对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当,造成的事故负监督、检查责任。 4、按时参加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召开的隐患排查治理会议, 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5、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编制治理措施,并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对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准确地向分管领导报告。 七、机电科 1、对机电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0、是机电专业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 2、协调分管范围内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3、对机电专业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当造成的事故,负技术责任。 4、按时参加总工程师、机电科召开的隐患排查治理会议,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5、对机电专业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编制治理措施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预案。 6、对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准确地向分管领导报告。八、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1、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调度、协调责任,是隐患排查治理调度、协调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 2、跟踪调度、协调分管范围内各安全隐患排查治21、理进展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3、对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当,造成的事故负调度责任。4、按时参加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召开的隐患排查治理会议,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5、对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准确地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三章 安全隐患类别及分级一、安全隐患的种类: 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爆破、 顶板和其它(地面消防、交通运输、高空作业、重大危险源等)。 二、安全隐患的分级: 安全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险性不大、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22、险性较大,发现后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列入治理计划或局部停产治理以及依靠企业自身力量难以完成整改消除的隐患。 安全隐患细化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由xx公司或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隐患(见附件1)。 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者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者有一定的治理难度及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危害较轻,或者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或者工程量较小,需由基层部门及业务部门限期解决的隐患。 第四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坚持“分级排查、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五环六步” 23、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模式,分为岗位、班组、区队(车间)、专业(部 门)、单位等五个环节排查治理监控,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包括排查隐患、建档分类(记录、汇报)、落实整改、验收销号、考核等六个步骤。二、岗位人员、班组长、队负责人、专业(部门)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所负责工作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对所负责工作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岗位隐患排查治理 1、排查:岗位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可能存在的隐患种类及其危害,掌握应急措施,严格执行开工前安全确认制度,在开始工作前及工作过程中随时排查本岗位工作范围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记录:凡现场具备记录条件的岗位应建立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由岗位人员24、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记录。现场不具备记录条件的岗位应将隐患记录于现场安全管理牌板上,同时班中或上井后汇报。各队要建立专门的现场隐患问题汇报记录本,由值班人员负责做好记录,备查。 3、汇报:岗位人员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班组长汇报,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汇报各队或单位有关部门。 4、整改:本岗位能够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由岗位人员按照规程、措施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岗位无法立即整改的,岗位人员应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由班组长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对危及人身安全、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采取应急措施。 5、验收:由岗位人员负责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由班组长或现场安监员进行验收,确认符合安全生产25、条件的,可恢复作业。 6、考核:班组长负责对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岗位人员的安全效益工资挂钩。 四、班组隐患排查治理 1、排查:班组长应熟悉本班组工作范围内可能存在的隐患种类及其危害,熟悉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在本班组开始工作前,应组织班组人员排查本班组工作范围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作过程中应经常巡查,指导班组人员排查安全隐患。2、记录:凡现场具备记录条件的班组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班组长负责及时记录本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并在当班安全管理牌板上予以公示,现场不具备条件的班组排查出的隐患要记录在现场安全隐患管理的牌板上,同时班中或上井后汇报,各队要建立专门的现场隐患问题26、汇报记录本,由值班人员负责做好记录,备查。 3、汇报:班组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可在班中或本班组工作结束时向各队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汇报各队4、整改:本班组能够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由班组长组织人员按照规程、措施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班组无法立即整改的,应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并及时汇报,由各队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对危及人身安全、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 5、验收:班组负责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由各队现场管理人员、现场安监员联合进行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由验收人员在班组隐患排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后,可恢复作业。6、考核:各队部门负责组织对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考27、核结果与班组长的安全效益工资挂钩。 五、各队、部门隐患排查治理 1、排查:各队部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本队 工作涉及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熟悉相关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各队应每班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分析本本队已存在及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本队值班干部负责对当天本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2、记录:各队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隐患管理档案,各队技术员负责记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记录应包括隐患编号、隐患类别、隐患级别、 存在隐患的地点、隐患内容(详细情况)、主要的整改措施、应急处置措施、预28、计解决时间、整改责任人等内容。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档案除上述记录外,还应有实际解决时间、验收人、及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等。各队值班干部排查的隐患应记录在班前、班后会记录上。 3、汇报:各队排查的一般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相关专业负责人、技术、安监、调度等部门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汇报单位有关领导。 4、整改:各队负责整改的安全隐患,由各队主要负责人组织人员按照规程、措施要求进行整改。隐患整改期间,必须采取可靠的监控及防范措施,防止在隐患整改期间发生事故。 5、验收:各队负责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认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由验收人员形成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后,29、各队对隐患做销号处理。所整改的安全隐患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经矿提出申请,由xx公司组织验收。 6、考核:单位确定的有关部门负责对各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各队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挂钩。 六、专业(部门)隐患排查治理 1、排查:专业(部门)负责人应每旬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结合工作计划,全面排查分析本专业已存在及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2、记录:专业(部门)应建立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档案,由专人负责记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记录应包括隐患编号、隐患类别、隐患级别、存在隐患的地点、存在隐患的单位30、隐患内容(详细情况)、主要的整改措施、应急处置措施、预计解决时间、整改责任人等内容。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档案除上述记录外,还应有实际解决时间、验收人、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等。 3、汇报:专业(部门)排查的安全隐患应向单位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向单位有关部门通报。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xx公司有关专业部室进行评估、确认。4、整改:专业(部门)负责监督整改本专业的安全隐患,专业人员应及时指导、检查负责隐患整改单位的隐患治理工作。 5、验收:专业(部门)负责监督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认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由验收人员形成31、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隐患整改单位及专业(部门)对隐患做销号处理。专业(部门)所监督整改的安全隐患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经单位提出申请,由xx公司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6、考核:单位确定的有关部门负责对专业(部门)所进行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专业(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七、隐患排查治理 1、排查:煤矿企业:每天组织人员开展一次井上、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瓦斯、水害防治等措施落实情况,现场“三违”情况等。排查工作应由值班矿长和跟班矿长组织实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排查不少于5次,其他矿级领导每月组织排查不少于10次。 2、登记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32、,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报上一级管理机构备案。其主要内容包括:排查时间、排查单位、排查人员、存在隐患、整改期限、转办时间、转办单位、整改责任人、验收时间、验收人、验收结果等。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按以下要求建立: (一)煤矿企业分别建立省、市、县煤炭管理部门,主体企业及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3、汇报:矿排查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上报xx公司、集团公司有关部室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4、整改:煤矿企业对各级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按照“五定”(定时间、定标准、定资金、定人员、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煤矿企业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按照隐患类型,根据职责分工33、由相关业务科室跟踪督办;跟班矿长当班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由当班安全员和技术员负责监督整改落实。煤矿企业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一律由煤矿矿长挂牌督办。主体企业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由煤矿企业跟踪督办;重大隐患移交煤矿企业挂牌督办。5、验收销号:(一)煤矿企业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由分管副矿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经矿长签字后方可销号。 (二)主体企业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由主体企业相关业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经主体企业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销号。(三)重大隐患验收销号工作按照“谁挂牌、谁督办、谁验收、谁销号”的原则进行,对排查出的隐患由督办单位验收合格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查出重大隐患单位销号,方可销号。6、考核:主体34、企业制定考核细则,每月对所属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备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根据考核情况,按以下规定进行奖惩: (一)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组织得力、工作认真、及时查出重大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单位记业绩,个人记优先条件。(二)对未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跟踪监控的部门或企业,应分别对相关部门具体责任人记过错一次;对煤矿企业实施停产整改一个月,并建议发证机关吊销主体企业分管负责人和煤矿分管负责人任职资格证。第五章 责任追究一、违反本制度,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35、任制。对各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给予 1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或因此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及以上直至撤职行政处分,并给予 2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不排查或漏排查,或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00 万元及以上)或死亡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分管领导干部给予记过及以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并给予 2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分管领导干部给予撤职及以上直到开除的行政处分36、。 四、违反本制度,不按规定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治理或监督检查的,对公司机关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的,给予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并给予 1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罚款。第六章 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属河南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矿。 二、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权力和义务,严格制度约束,做到时时、事事、人人落实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一、矿长是安全37、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安全生产负总责。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直接责任人。 三、矿安全科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在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四、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五、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作业标准,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六、各级职能部门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业务管理、协调安全生产、实施现场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主体,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38、准分解到各个实施方案、作业计划、操作规程之中,把队伍建设、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细化到现场、落实到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矿每周(通常为周二上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同时根据需要开展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深入基层、现场,搞好安全巡回检查。二、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检查内容包括:1、检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2、检查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3、检查工作现场的工程质量、矿井“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管理及文明生产情况;4、检查安技措资金及通防专项39、资金的使用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5、检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情况;6、检查党、政、工、团组织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情况;7、检查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工人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检查中发现威胁员工生命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应立即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迅速整改。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下达安全处理决定书。按“四定”原则(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间)落实处理。四、安全大检查之后,要在每周安全办公会议上,及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同时对存在各类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指定专人跟踪落实,按期复查。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整改隐患不力或整改质量低劣的给予通报批40、评和罚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每周一次召开安全调度办公会议。二、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参加人员有:矿级领导、各职能科室及各队负责人等。三、安全办公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2)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 (3)安排布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4)研究本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 (5)决定安全生产奖罚意见。 (6)研究其它安全工作。四、调度室对安全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认真记录并形成纪要,凡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以通报形式印发到各部门。五、安全办公会议应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矿级领导若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矿长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予一律按违章违规处理。六、安41、全办公会议应对以前安全会议布置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我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我矿每天早上7点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二、安全生产例会由矿级领导(下井带班除外)主持,由各科室、队技术员以上的人员导参加安全生产例会。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总结昨天及当天的安全工作及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精神;各队长及科室成员提出昨天当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天的工作重点;矿领导就安全生产工作做重要安排;四、42、参加人员对安全生产例会形成的决议要认真记录,调度室对会议形成的意见和决议要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按规定向有关领导及上级管理部门及时汇报。五、每次安全生产例会签到情况记入当月绩效工资考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以保证安全投入资金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我矿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公司按原煤生产产量从生产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按吨煤15元提取。2、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的资金,做到安排使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3、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1) 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2) 完善43、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3) 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4) 完善和改造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5) 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6) 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7) 以改善劳动条件,开展职业卫生防治,预防职业病为目的支出;(8) 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的支出;(9)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10) 安全奖励支出;(11) 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和抢险救灾支出;(12) 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安全费用项目按生产系统划分:机电安全,提升运输安全,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防治水,安全监控六部分。安全费用44、的支出还应包括费用性支出部分,对费用性支出项目要严格按计划指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和核算。5、各有关部门根据下季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年末编制安全费用需求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投入金额,完成时间,责任人等),经分管矿领导审批后交企管科。企管科根据各部门需求计划编制季度安全费用建议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矿有关领导。对因安全生产需要调整的项目,经公司总工程师同意报公司批准后执行。6、为了加强安全费用的管理和安全费用计划的实施,企管科、供应科依据季度安全费用计划和安全生产需要,编制月度、季度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企管科、供应科要采取措施确保计划的完成。财务科要建立安全费用完成情况的45、台帐,要有专人负责,保证资金到位。企管科负责做好月度安全费用统计报表,报分管领导审批。7、矿成立安全费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小组,对每季度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完成不好的要说明原因,采取的措施,并根据规定给予处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每年年初,矿井要结合全年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要明确目标,制定实施规划的办法和措施,明确责任及奖罚标准,调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积极性,促进标准化工作的有利开展。二、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标准化各项工作。 三、煤矿安全生产各项专业标准要以法律法规、安全规程、省市质量标准化要求及公司制定的质量标准等为依据,46、认真贯彻实施开展工作,任何专业、单位和个人,在工作过程当中不得擅自作主、降低标准。四、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要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开展检查工作,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奖罚兑现积极考核工作。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专业的检查验收标准,并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相关专业检查验收。六、各专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要全面理解掌握质量标准化标准,并认真按照标准组织施工、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在现场执行好相关的检查验收制度。七、工程要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凡因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工程施47、工负责人及相应质量检查验收及管理人员的责任。八、重要工程要有标准化领导组成员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检查工程内在质量,工程结束要组织竣工验收,并签字存档。九、矿调度室是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经常组织开展对矿井的标准化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标准,对矿井的质量标准化管理给予指导。十、各工程施工现场要配备必要的质量验收和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定时检测,并做到仪器、仪表灵敏可靠、正常使用。十一、各项检查要保持好相关的检查记录备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积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依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48、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的管理队伍,努力培养一支具有较高安全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职工队伍,为我矿的安全生产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目标任务 1、按照法律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因此必须依法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每一个企业的法定职责,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每一位从业人员的法定义务。3、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49、途径,企业要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培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事故预防、避灾救灾、应急处置的知识和能力。4、培训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防范事故发生,减轻职业危害为目的,就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岗位基本技能、事故防范、自救互救、应急救援、职业危害预防等方面加强培训。5、要依法抓好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二、培训实50、施(一)岗前培训按照规定要求,必须对新上岗的职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岗前培训工作的实施步骤:1、凡新入矿人员由队负责人做好人员的统计工作,并将新工人培训名单报安全矿长处,经审批后转交矿培训科,由培训科负责该批新工人的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个学时。2、所有上岗人员在培训结束后,统一由矿培训科负责考试考核,合格的颁发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按照国家对煤矿行业的管理要求,对三项岗位人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51、强制培训,由矿档案室根据人员设置,结合生产要求有计划地陆续选派外出培训,由矿进行联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同时要根据复训和换证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组织复训和换证工作。(三)一般岗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按照对煤矿生产单位一般岗位从业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资格培训的要求,对采煤、掘进、机运、通防专业的井下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季度集中半脱产培训,由矿培训科制定培训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四)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根据专业性质不同,由各单位、各区队分专业、工种制定本单位职工岗位培训计划,制定计划可以将相近的工种进行合并,逐月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岗位技能自主培训,季度不少于20学时。(五)部门、专52、业培训1、根据要求和生产需要,部门和专业要进行的培训:各类新规程、新规定学习培训,涉爆人员培训等,培训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较强,由各有关部门、各专业牵头组织实施。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由专业和部门并对其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征,以及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3、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六)班前安全教育1、班前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切合现场工作实际,在每班班前的进行安全教育,目的是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自保互保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2、班前安全教育的内容53、主要学习重要安全生产文件,现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告知现场存在的安全危害以及控制措施等。三、保障和考核措施1、组织保障矿长是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矿长是煤矿教育培训的主要责任人,队、科室主要领导是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凡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要追究专业第一责任者、队、科室主要领导或及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2、培训资料的管理各类培训必须有培训计划,培训教材(教案)、培训过程(记录、考勤)考核结果(考试成绩、考试试卷)教育培训档案卡等相关资料,各类资料要妥善保存,以备检查。3、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各类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切54、实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应明确姓名、编号、性别、出生年月、单位、学历、职务、职称、专业(工种)以及各类培训的培训类别、时间、学时、成绩等内容。 4、严格培训纪律(1)各类培训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改时间的,要及时汇报矿领导,并及时通知参加培训的单位或人员。(2)要保证培训时间,学时不得低于有关规定,每一节课时为1小时,不得随意缩短培训时间。(3)要确保培训效果,各类培训由矿或单位统一配备记录本,要求记录内容齐全。(4)授课人要提前认真备课,并坚持“谁备课谁授课”的原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授课人要将当天内容提前制作课件,提高学习效率。(5)主管培训的单位或专业要加强培训55、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确保计划、时间、出勤、备课、授课、记录、纪律、氛围、效果等落实到位。5、建立考试制度(1)为全面提高各类培训和安全教育的效果,对各类培训均进行考试,达到“以考促学,以学提技,以技保安”的目的。(2)岗前培训和每年一度的一般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3)“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由矿进行联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具体考试要求由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排。(4)由部门和专业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进行的专门培训,根据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可以专门办班进行培训,也可以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培训,凡以办班形式进行的培训,56、必须进行考试、考核,由主办的单位或专业自行组织,负责试卷命题、印刷、阅卷及总结统计工作,各类培训资料连同考试资料由各单位自行妥善保存,以备检查。(5)外培“三项岗位人员”的考试,不合格的给予补考,并交补考费,补考不合格不予办理相应的操作证和资格证,培训费自负;复训的情况下,原操作证或资格证作废;岗前培训、一般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试不合格的给予补考,并交补考费,补考不合格不予办理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并罚款50元;岗位技能培训和部门、专业的培训,对于考试的处罚规定由主办的单位或部门自行规定。(6)严格考试纪律,所有考试必须按要求进行组织,每次考试前,考试责任单位要负责将试卷命题、印57、刷工作准备完毕,由负责组织考试单位负责人组织考试,并安排人员参加监考,矿领导及有关部门巡考监督,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为了不影响生产,单位可以根据施工班次分上、下午进行组织,但严禁一人连续重复参加考试,考试管理人员要做好参考人员的统计工作,对不按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给予每人50元的罚款,对于出现的试卷泄密,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通报批评,对于试卷批改不认真,罚责任人30元。(7)严肃考场纪律要按排定时间和监考人员安排,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座,严禁在考场中走动,凡参考人员必须自带圆珠笔或钢笔,严禁使用铅笔答题,考试不会写字人员,要在考试前必须提前声明,由监58、考人员安排人员代笔,考期间不准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或随意走动,考试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关掉所有通讯工具,或将手机打到静音,严禁夹带小抄,发现带小抄作弊或偷看别人试卷者,一次警告,两次考卷判零分,并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时,将考卷交给监考人员,严禁继续答卷,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卷。四、监督检查1、矿组织有关单位对各类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正常开展的培训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采取检查资料和现场听课、提问、座谈的方式,针对培训时间、培训纪律,备课授课,培训效果等进行检查,强化学习效果。2、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建立整改记录,被检的单位或专业要根据要求及时整改,并把整改结果及时回复。3、矿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培训组织59、较差的单位或专业以及单位、专业负责人、责任人进行罚款。五、关于职工应知会内容抽查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文件精神及矿上级领导要求,为了使我矿职工能够熟悉、牢记煤矿安全基础知识,切实提高职工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提高我矿井下安全生产水平,特制订以下内容。我矿各队全部职工必须熟悉掌握的安全基础知识:1.自救器的使用方法。2.灭火器的使用方法。3.各岗位工种的“手指口述”及“岗位描述”法。4.我矿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避灾线路。5.“七条规定”及职工安生生产十条守则。处理意见:井口抽查台抽到未掌握以上内容的,严禁下井。直到熟悉掌握以上所规定内容后,方准下井作业。在井下作业地点检查到不会以上内容的,将对该队处60、1000元罚款,抽到同一个队有3人以上不会的,除罚款外,另对该队全部职工进行不少于3天的强化培训。在井口抽查台及井下作业地点抽查到假证,每人次罚款500元。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为加强职业病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是指国家规定的在劳动作业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第四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第五61、条 各科队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将其纳入本科(队)发展规划。第六条 集团公司医院负责本矿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一)宣传职业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开展卫生技术和卫生知识培训;(二)依据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规和卫生标准对企业实施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三)负责对企业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监察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和竣工进行卫生学审查、鉴定和验收;对作业场所中有害因素进行卫生监测和监督;(四)承担对企业职工的健康检查和监护、职业病诊断、治疗和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技术鉴定,参与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的调查;(五)负责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62、治卫生统计报告工作,公布职业病防治状况。第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第八条 有害作业单位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建立职业卫生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作业场所的有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第九条 劳动者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范,享有了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和单位采取治理措施的权利;有要求单位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和获得职业卫生防护的权利;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和获得职业病预防、治疗的权利;有获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63、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而未采取治理措施,又无必要的个体防护措施的,劳动者有权检举、控告和拒绝操作。第十条 凡在劳动作业过程中产生粉尘、有害化学物质、噪音、高频、高温及放射性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并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做好劳动者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第十一条 为维护员工职业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凡新进职工,必须了解有关职业健康和卫生保健知识。任何劳动者不得乱扔垃圾、碎屑或杂物等,严禁随地吐痰。定期维护水源及供水设施,确保饮水的洁净卫生。卫生间、更衣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应经常清洗或消毒。第十二条 凡可能产生有碍健康的气体、灰尘、粉尘等物质,均应以下处理:1.采取适64、当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散发;3.必要时,采取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理方法。第十三条 凡转让有害作业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供有关卫生防护资料。引进或者接受转让的生产设备、工艺存在职业危害的,必须配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护设施,并同时安装使用。禁止将有害作业转移给没有相应防护设施的单位。第十四条 有害作业场所应当与其他作业场所分开,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易发生职业病或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卫生警示标志, 加强防范。第十五条 有害作业单位应当按规定为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65、和健康监护档案制度,全面纪录生产工艺流程中有害因素的状况、监测或者检测数据及职工职业性健康检查等有关资料。第十六条 有害作业单位应当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健康检查;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在退休、调离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必须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有害作业单位应当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职业健康检查范围、对象、内容、间隔时间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按国家和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对女职工、孕妇及职业健康检查确诊的职业禁忌症患者,劳动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与其相关的作业。第十七条 职业性体检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承担66、。职业病的诊断和处理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急性职业病由首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诊治。第十八条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对患者的职业史、既往史、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临床症状和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由集体作出职业病的诊断,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于职业病诊断所需的资料,患者所在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第十九条 劳动者或者有害作业单位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郑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郑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第二十条 对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67、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治疗或者疗养,并定期复查。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矿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自实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以来,调动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促进了各项工作健康开展,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为进一步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依据考核结论正确指导工资分配,实施奖惩,充分激发各级领导干部的聪明才智、创造热情和工作责任感,促进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领导研究,决定对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立组织为加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成立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68、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岳东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绩效考核办公室下设安全绩效考核组、生产经营绩效考核组、政工绩效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安全绩效考核组:负责对领导干部的安全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生产经营绩效考核组:负责对领导干部生产经营绩效进行考核。组长:王红亮副组长:张保现 刘 杰 成工绩效考核组:负责对领导干部的政工等绩效进行考核。二、考核对象矿主要领导各职能科室科长、以及各队办事员、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三、考核办法1、各绩效考核组分值在总分中所占比重。对矿领导干部的考核:安全绩效占50%,生产经营绩效占30%,政工绩效占20%。对科室领导干部的考核:安全绩效占40%,生产经营绩效占20%,政69、工绩效占40%。2、每月3号前,各绩效考核组依据评分标准按照百分制对每名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打分,经各绩效考核组组长、考核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办公室进行汇总,报矿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六前考核组进行把关。3、考核组审核把关后报矿办公室,办公室汇总考评成绩,组织三个考核组组长会审后,报矿主要领导审批,并在每月第一个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上月考核:91分以上的(含91分),得全额绩效工资;71分90分的(含71分和90分),得多少分,得百分之几的绩效工资;70分以下的(含70分),取消当月的绩效工资。5、办公室要根据各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绩效分数对工资表进行审核。四、有关要求1、各有关职能部门要70、高度重视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各考核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各绩效考核组的考核。把关资料收集不齐或不按时参加各考核组考核的,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下浮20%。2、各考核组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尽量对每名领导干部每月的工作做出公正、客观、全面的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核组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3、各绩效考核组及企管部要做好考核资料的保存,为年终干部考评提供依据。4、本规定自xx年11月起实施,在执行中如有不妥之处逐步修订完善。附件: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分办法(科室)一、安全绩效考核评分办法1、每月必须按规定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少参加一次扣20分,如71、安全检查的当天有事不能下井者,可矿主要领导请假,改日再下一次,请假以请假条为准。2、参加安全检查必须深入到所包队采掘工作面,并有跟班领导和安全员的签字,不到采掘工作面的一次扣20分。3、参加安全检查,一定要对工作面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及时落实整改,如果下井没有发现或未对安全隐患进行处理的,一次扣10分。4、完不成反“三违”任务的,扣10分。5、每月参加所安全生产例会和井口会各不少于1次(以会议记录签名为准),每少一次扣5分。二、政工绩效考核评分办法1、会议、活动迟到、早退扣25分,旷会一次扣10分。2、各种汇报材料不按时上交,每次扣25分,不交扣10分。3、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一次扣572、15分,被通报批评(以文字通报为准)一次扣20分。4、辖区卫生差通报一次扣210分。5、科室空岗一次扣510分;科室人员迟到、早退每人次扣25分,旷工每人次扣510分;科室人员上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的,一人次扣510分;本人迟到、早退扣10分。6、本标准未规定,但被考核人员的事实行为违反矿的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被矿领导批评的,酌情扣550分。7、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件、材料审核,对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把关不严,致使文件材料出现差错,一次扣参加领导510分。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分办法一、安全绩效考核评分办法1、生产安全事故(1)轻伤事故每人次扣10分。(2)重大非伤亡事故每起扣2050分。(3)重伤73、事故每人次扣30分。(4)重伤以上事故每人次扣50分,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2、生产安全隐患(不包括各矿、队自查隐患)(1)严重隐患每条扣120 分。(2)上级各类检查所查隐患,可根据隐患性质每条扣220分。(3)隐患未按期整改,可根据安全隐患性质每条扣220分。3、安全管理(1)干部跟班制度执行不到位,队无跟班干部每次扣矿长、书记、安全副矿长各5分,扣其他矿级领导各1分;矿无跟班干部每次扣矿长、书记、安全副矿长、责任人各10分,扣其他矿级领导各3分(不按有关规定跟班的视为无干部跟班)。(2)矿级正职每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班,矿级副职每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5班,队级正职每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8班,每74、少1班扣矿领导1分。(3)矿级正职每月全程满点跟班不少于5班,矿级副职和队长每月全程满点跟班不少于15班,矿级领导完不成跟班任务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每次扣矿长、书记、当事人各10分,并取消当事人当月的绩效工资。队长完不成跟班任务的,每次扣矿长、书记、安全副矿长各5分,并取消当事人当月的绩效工资。(4)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施工的,每次扣技术、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各10分,扣其他矿级领导各5分;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没组织职工学习的,每次扣技术、安全副矿长、总工各5分,扣其他矿级领导各3分。(5)回采工作面未经验收组织生产的,每次扣技术、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各10分,扣其他矿级75、领导各5分。(6)无故不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活动1 人次扣5分,迟到扣2分;未按规定完成安全工作任务(活动)每次(项)扣5-20 分。(7)矿队干部完不成反“三违”任务的,每少1次扣1分。(8)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的,扣30-60分。(9)开工、复工等验收不合格的或被上级处罚、勒令停产整顿的,扣2050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当月的绩效工资。(10)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一人次扣1分;未按规定对新工人或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一人次扣3分。(11)上报材料、报表等不能按规定完成,被上级催要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5分。(12)若出现其他问题,经矿领导研究决定可酌情扣550分。未尽事宜76、经矿领导研究决定。二、生产经营绩效考核评分办法1、按矿每月作业计划下达的任务考核,生产任务每降低1%,矿长、生产副矿长扣5分,其他矿级领导扣3分。2、设备完好率达到90%,每降1%扣机电副矿长5分,其他矿级领导2分,出现一台失爆设备,扣机电副矿长10分,其他矿级领导5分,照明综保、煤电钻综保、检漏继电器不能正常使用,发现一处扣机电副矿长10分,其他矿级领导5分。3、工程管理:采煤工作面按85分考核,掘进工作面按90分考核,每月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低于标准规定,每降1分扣技术副矿长、总工5分,其他矿级领导3分。4、煤质。含矸率月平均超过规定,每上升0.5%,扣生产副矿长15分,其他矿级领导1377、分;发热量月平均低于标准要求,每降低200大卡,扣生产副矿长15分,其他矿级领导13分。5、每季度矿井质量达标,矿井平均得分低于80分,扣矿长、生产副矿长5分,其他矿级领导3分。6、“一通三防”管理不善,造成跑漏风超过规定的,扣技术副矿长、总工210分,其他矿级领导13分。7、调度室管理不到位,酌情扣当班值班矿长13分。8、编制专项计划,经审计虚造超过5%以下的,扣相关部门领导520分;超过5%的,扣50分,取消当月的绩效工资。9、安全生产例会或领导临时布置的工作完不成,酌情扣210分。10、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没有按计划完成,酌情扣103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三、政工绩效考核评分办78、法1、会议、活动迟到、早退扣25分,旷会一次扣10分。2、各种汇报材料不按时上交,每次扣25分,不交扣10分。3、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一次扣515分,被通报批评(以文字通报为准)一次扣20分。4、辖区卫生差通报一次扣210分。5、部门人员空岗一次扣510分,上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一人次扣510分。6、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扣50分,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7、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培训、复训资料报送不及时扣35分,旷课、缺考每人次扣2分,不及格一人次扣25分。8、部门职工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极大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或极坏社会影响的扣50分,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9、本标准未规定,但被考核人员的事实79、行为违反矿的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被矿领导批评的,酌情扣55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10、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件、材料审核,对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把关不严,致使文件材料出现差错,一次扣参加领导5分。员工风险抵押金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确保煤矿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我矿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继续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范围矿级领导、调度室正副主任、科长、办公室正副主任、队长、副队长、技术员。 二、交纳安全80、风险抵押金的金额1、xx二矿矿长每季度交安全风险抵押金4500元,二矿副矿长、安全科长每人每季度交安全风险抵押金3600元; 3、矿调度室正副主任、各采掘(运修)队队长、副队长每人每季度交安全风险抵押金2400元;4、各机电队、运输队队长、副队长,各采掘(运修)队技术员每人每季度交安全风险抵押金2200元;5、安全生产指挥调度中心技术员、各矿调度室、安全科技术员、各机电、运输队技术员每人每季度交安全风险抵押金2000元; 6、办公室正、副主任每人每季度交安全风险抵押金2000元。三、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与奖罚办法根据xx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把每人每季度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分为二类进行81、管理,按季度进行考核兑现。第一类:xx二矿(矿长、副矿长、调度室正副主任、安全科科长、办公室正副主任、调度室和安全科技术员)1、每季度全矿无任何事故,按每人每季度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金额进行兑现;2、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金额下浮30,发生二起以上重伤(含二起),安全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金额下浮20%; 3、发生三起(含三起)以上重伤事故,扣除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发生一人重伤以上事故,除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外,另按每人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金额进行罚款。第二类: 1、xx二矿采煤队长技术员。 (1)杜绝事故,按每人每季度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金额进行兑82、现;(2)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每人的兑现金额下浮30,发生二起轻伤事故,奖金下浮60; (3)发生重伤事故1人或轻伤事故超过3人(含3人),扣除每人每季度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4)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重伤事故超过2人(含2人)时,除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外,另按每人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金额进行罚款;2、xx二矿掘进队、运修队队长、技术员(1)杜绝事故,按每人每季度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金额进行兑现;(2)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每人的兑现金额下浮50;(3)发生重伤事故1人或轻伤事故超过2人,扣除每人每季度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4)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重伤事故超过2人(含2人)时,除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外,另按每人83、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金额进行罚款。 3、公司二矿运输队、机电队队长、技术员(1)杜绝事故,按每人每季度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金额进行兑现;(2)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扣除每人每季度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3)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或轻伤事故超过2人(含2人),除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外,另按每人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金额进行罚款。 四、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办法1、凡属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领导干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五日,必须把安全风险抵押金足额交到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收据后,交公司安全监察部存档,以此作为兑现依据。2、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季度要把安全生产情况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总结,交公司领导审阅后兑现;需要重新变更84、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各级领导干部,由安全监察部列出清单转财务部,由财务部按规定予以收缴。 3、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井下,到工作面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公司领导正职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3次,副职不少于6次;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的各部室领导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0次;其他部室领导(含各矿办公室正副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5次;一矿正职领导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0次,其他矿级领导(各部室技术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安全科科长、调度室正副主任、各队队长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实际生产天数的70%,各队副队长、技术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实际生产天数的80%。如果下井次数达不到月规定的次数85、,在没有任何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少一个月兑现奖金下浮50%(因公连续出差、学习20天以上等特殊情况,下井次数达不到月规定的,经公司、矿主要领导批准除外)。4、文件中所述事故包括各矿工程队所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春节放假20天以上者,兑现第一季度三分之二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民主管理监督制度1、煤矿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使全体员工都能参与管理,保障员工的民主权利。2、职工代表大会制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员工实行民主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一种正常渠道和法定的基本形式,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监督评议各级管理人员。3、矿领导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职86、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的工作。4、党支部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5、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是员工发扬民主、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团结的重要措施,是科学管理体制中职责权相统一的责任制。6、健全民主管理档案,定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一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7、对换届当选的职工代表,必须就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民主管理权责进行专门培训。在召开职代会前,结合本次职代会议题,工会都要组织职工代表就有关知识进行专门培训。8、职代会召开前两周下发本次职代会的议题和征集提案通知。职代会召开前将提案汇87、集、分类、立案,在职代会上作出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报告,会后评选出优秀提案并存档。9、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职工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测评后汇总整理,然后将测评结果张榜公布。10、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几次民主对话会。工会要为领导和职工搭建一个双方平等对话、交流沟通的平台。对活沟通的范围可涉及到方方面面,如生产经营状况、发展方向、矿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工时、劳保、保险福利等。11、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对话、诚心协商的原则,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共同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12、在职代会上向职工报告矿生产经营88、计划、职工培训方案、内部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报酬、工时、奖惩办法、保险福利等工作规章制度一定向职工公开。日常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公开。对于职工特别提出的某个问题,只要不涉及到商业秘密,都要进行公开,直到职工满意。13、我矿设立了专门的工资民主管理宣传公开栏,把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工资分配方案细化后,全部打印张贴。让每位职工都能清楚知道,在工资分配方面执行的各项政策,了解自己的工资单价是多少,有何奖惩措施等等。在每月队级分配工资前,把劳工股下发给各科队的工资总结算单,全部在公开栏上张贴,让职工清楚知道本队当月有多少工程款。重新对下发的工资结算单进行格式设计,把职工每月应得的保勤奖、各项89、补贴全部列出。 14、矿从两个层面加强了对工资分配的监督管理。一个是监管层面。改变以往工资监管的一人多管制,对每个科队的工资民主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实行包括所有矿领导在内的一对一固定监管制度。规定监管人员全过程参与科队工资分配,从劳工股下发工资结算表开始,对其分配方案、分配过程、分配结果进行“三把关”。及时填写工资民主管理监督情况反馈表,对分配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反馈,促使第一时间内得到解决,对职工在分配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疑问,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第一条:为强化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特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第二条90、: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是广大干部职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到人”原则,公司向巩义市人民政府、各矿向公司、各队向矿、每位职工向队要层层进行书面承诺,即签订安全承诺书。新工人不签订安全承诺书严禁上岗,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保一级的管理体系,确保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第三条:安全承诺书由矿上分别制作,承诺人必须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第四条: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第五条:安全承诺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91、“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3、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遇到险情时,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自救器、灭火器等设施和器材。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5、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第六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第七条:新工人经岗前培训合格并录用后与公司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八条: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张贴在职工宿舍床头,一份由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存档。第九条:安全承诺书每年一月份签订,有效期92、为 1 年。第十条: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门是组织实施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干部考核。 第十一条: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承诺人违反承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而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要求公司与地方政府、所属煤矿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诺书,要在年初的全体职工安全动员大会上向广大干部职工公示承诺单位和承诺内容,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全面93、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根据季度的作业计划及相关规定,每年制订“矿井灾害应急预案”,预案要上报公司批准后生效,生效后,要积极组织工人进行贯彻学习,及时更新预案的有关内容。二、在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矿井灾害应急预案,调度室应按矿井重大事故汇报程序,立即汇报矿长、总工程师、矿总值班、有关矿领导、安监部门、相关科室等,并及时通知矿救护队、医院、发生事故单位、提升井口、井下运输调度等单位立即做好准备,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报公司调度室。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要立即上报。三、汇报内容包括:事故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救援状况等94、。四、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1、在接到事故汇报时,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通知临近灾区人员由班组长带领撤出。并把事故性质、严重程度,通知矿山救护队、矿医院派人赶赴现场抢救。2、按领导指示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观察灾情,研究抢救措施,并通知有关科室维护好现场秩序和做好井口的保卫工作。3、迅速在距事故地点较近的地方架设临时电话,并派设专人看守,以便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4、通知受灾的区队查清当班出勤人数,现场灾区人数和估计所在的地点。5、按矿长、总工程师指示和矿井灾害应急预案,以最快速度调动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工作。五、调度室要调度掌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95、并做好录音和详细的记录。六、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公司安监部、公司调度室汇报。七、对未按要求组织抢险、拖延或不按指挥部指令行动的人员和单位按严重“三违”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安全举报制度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生产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向矿安全科或矿调度室举报。举报电话:矿调度室矿安全科1; 二、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矿给予实名举报最先举报人100元至1000元的奖励。三、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1、无措施(规程)施工的;2、严重违反措施(规程)施工的;3、没有干部跟班而组织生产的或零星作业地点没有安全负责人的;4、9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组织生产的;5、矿井存在重大生产隐患、发生安全事故不汇报的或汇报情况虚假的;6、酒后入井或酒后上岗的;7、干部违章指挥的或在安全问题上不作为的(包括安检员在现场不作为的);8、职工违反操作程序、违章作业的;9、其他违章、违纪、违反矿规定的。四、矿安全科要建立受理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三违”行为的登记、核查、处理、考核、答复、统计和奖励制度。五、 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邮件等方式举报。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六、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97、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领取。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7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者,按弃权处理。七、矿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八、泄露举报人信息者,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者,一经查实,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九、给予举报人的奖金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 编制依据(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98、等; (二)煤矿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四)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系; 其它有关要求。 各工种在操作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包括:(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到;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七)正常的操作程序;(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99、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十二)特殊操作内容;(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十四)收尾工作;各工作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第三章 培训及学习 第四条 对照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第五条 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100、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推行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种岗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职工1人1卡,持卡上岗。 第四章 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者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101、可上岗作业。 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者否被错误使用。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102、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核两种办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矿井要成立设备器材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矿井的设备器材与使用管理工作,明确相应的管理职责,不同设备及器材的使用和管理领导组成员的职责权限不同。二、矿井必须建立相应的设备与器材管理台帐,并做到帐、卡、物103、相符,有条件的矿井要推行微机管理,建立设备器材档案。三、对井下电钳工、各项设备司机、电气焊工、设备管理等人员,按照不同的培训等级进行必要的培训,正确使用各类设备、排除机电故障。四、定期组织开展机电设备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带隐患使用,确保设备完好率符合要求。井下各场所电气设备严禁失爆,一经查出,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五、所有入井设备器材必须经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检验,符合入井条件的发放“入井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入井设备器材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安全标志号”。无煤安标志的设备器材,井口作业人员不得为其下井。六、设备器材的存放要有利于设备器材的保养和维护,一些设备器材要104、存放在库房内,以防设备器材降低其性能。七、在用设备器材要正确使用,规范操作,按期维护和保养,杜绝“驴不死不下磨”现象;备用设备器材要放置在通风、支护等条件良好的地点,并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设备器材的安全保护必须安设齐全,做到灵敏可靠、坚持使用,并做好设备器材的卫生清理工作。八、井下使用和备用的设备,严禁擅自拆套,不得丢失、埋压和私自调配,非专业人员不得打开各类电气设备;专业人员维修设备时,必修履行相关程序,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九、设备器材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类设备器材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十、需要定期校对检验的设备器材,要定期进行校对检验,认真落实操105、作程序,并做好相关记录报告。 十一、 地质测量科设备、工具、使用、保管、 发放及报废管理。1、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 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 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 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专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106、手续。 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 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 新钢尺在使用前, 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 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全站仪、水准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 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 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 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8、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室内架上或台上, 不准靠近107、暖气和火炉。对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校正,精度 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性。 9、 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 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十二、机电设备器材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包括生产性、非生产性)、设施、工具、仪器仪表类等(构成固定资产的两个必要条件:单台价值超过2000元、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一、设备的购置、验收1、年度购置计划由机电科根据资金数额及各单位、部门设备需用情况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机电科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及各单位需要情况编制月度设备采购计划,交供应部,由供应部、报分管领导批准108、后交公司供应部采购。2、年度与月度计划内未列入的其他设备,禁止提交计划和采购。因生产需要确需购买的,由专业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矿领导签字批准后,由机电科汇总与月度计划一并交供应部采购,并在年底调整计划时追加。3 、各生产单位所编制的月度计划于每月26日前必须报供应部,其中所需的设备必须由机电科审批,报材料管理小组,其他配件材料报材料管理小组并于每月26日前由分管领导组织审查。无月度计划的不予办理,生产单位急需设备必须经材料小组、机电科、机电矿长或生产矿长批准,非生产设备及大型设备报矿长批准。所报设备、配件计划使用标准计划表,注明规格型号、主要技术要求、生产厂家及到货时间,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109、字。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罚单位负责人100元。4、对月度计划内的物资是否构成固定资产存有疑问时,应向机电科、财务科及公司供应部咨询使用年限和价格,无年度计划但构成固定资产的不得上报采购,特殊情况下需经矿长批准。5、设备选型时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所选设备应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防爆电器设备还应具有防爆合格证。设备到货后,由公司供应部通知机电科、生产科(采掘设备)、财务科、材料小组及使用单位到场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随机资料交机电科存档,缺少部分由供应部向供应商索取。随机工具交使用单位,随机配件由材料小组保管。二、设备的领用、发放6、 设备到货经验110、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机电科换取设备出库单,领料单签字联和设备出库单存根联一并由机电科存档备案。7、设备出库单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出具,领用单位领用人、供应部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共同在设备出库单上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不得代签。8、 设备管理员应详细填写设备出库单,并将设备及附件、铭牌及时抄录存档。设备经验收合格不论是否出库,均应建立设备档案,计入设备台账编号管理,并每月一次到财务科核对固定资产明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9、 设备到货经验收不合格或经使用达不到生产需要的设备由机电科联系亿金公司负责退回,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调拨10、 使用单位将设备领出111、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和违章操作,无操作规程和完好标识的必须在制定后才能使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或不合理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的,机电科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并可越级上告,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11、 使用单位要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维护使用,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大型固定设备均必须有运行记录,无包机人或专人维护的设备不准使用。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及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使用中的112、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严禁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实行强制的三级保养制度,每日例行保养,每月二级保养,每半年三级保养,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定人加油、定人换油、定点给油、定质选油、定量用油),对主要设备实行点检制,由机电科制定点检标准,并监督使用。所有设备实行定期强制检修。机电科负责制定全矿计划,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编制设备的季检和月检计划,并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考核。矿井每年不少于12天的停产检修时间,其它各类设备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对因维护、保养不及时,操作失误造成设备事故的113、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12、使用单位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对损坏原因及程度进行分析鉴定,必须查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拿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批准。13、 井下闲置不用的设备应及时升井(7天),禁止各类开关、启动器代替接线盒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14、 机修厂应及时对送交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因技术原因无能力修复的设备应书面申请报材料小组,经矿领导同意后由材料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招标确定维修厂家进行修理。对因修理不及时影响生产的将追究相关部门或工区的责任。15、机修厂要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维修及外委设备修理台账并每月报送机114、电科备查,对修复的设备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16、各单位调拨使用矿机修厂修复后的设备,应到材料小组办理设备调拨单,机修厂依据调拨单发放,否则追究机修厂责任。设备调拨应本着有旧不用新、先井下后井上的原则进行调拨。四、设备的基础管理17、 为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机电科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一名,工区(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一名。18、 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是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各种设备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机电科建立设备总台帐,。19、 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并按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统计报表。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一、为加强全体员115、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调动单位和全体员工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先进,鞭策落实,推动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矿井安全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坚持分级考核,标准量化、过失追究、岗管相连、奖罚分明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矿实行安全绩效与干部职工的帽子、票子、面子挂钩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实行安全生产领导问责制;实行领导、员工“安全红线”追究制;实行管理人员安全绩效和安全风险抵押制。三、矿严格落实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奖惩考核制度。 四、各考核部门严格执行各级考核,标准量化、岗责相联、奖罚分明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116、考核。考核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做到考核原始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考核过程严肃认真,考核结果及时公布,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奖惩兑现,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的作用。五、对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取得良好工作业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由安全科制定相关的奖励办法,经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进行奖励兑现。六、考核职责及奖惩权限1、安全科负责对所属基层单位(区队、车间)及其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2、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所属班组及岗位人员的考核奖惩。3、办公室负责对职能管理部门的业务保安考核奖惩。七、对于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立即调整工作岗位,并严格追究责任。八117、建立安全奖励基金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九、所有安全罚款,由安监部门出具证明,财务部门负责从责任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存入安全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奖励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十、考核要求1、各级考核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考核资料管理制度,做到考核原始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考核过程严肃认真,考核结果公布,一级对一级负责,并严格奖惩兑现,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的作用。2、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处分,由安全科负责执行落实,处理结果要通知当事人,并及时公布,重大问题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处理。十一、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118、止发生灾害事故和人身伤害、设备损失事故。确保我矿健康、稳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l、为了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每年年初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季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季度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制定补充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2、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成立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如下:3、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学习,并定期组织演练。4、按照隐患排查的有关规定,由矿组织每月对井下全方位的四次安全大检查,每天由安全员以及矿上相应的管理人员对相关的各个作业面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防止重大隐患的出现和重大事故的发生。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及安全119、监督检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制度。一、一般规定1、本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2、矿级领导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总工)的副矿长,以及技术、安全副总。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他矿级领导不得少于10次,其他管理人员下井次数根据矿上的管理规定确定。3、矿内业务科室、区(队)领导下井规定:业务科室和区队正职下井不120、少于18/个月,其中长班不少于10个/月;副职下井不少于20个/月,其中长班不少于12个/月。4、其他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下井不少于20个/月,其中长班不少于15个/月。5、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好进行调换,并汇报到调度值班。确保每班有一名矿领导带班。6、带班领导必须和当班工人同时入井,入井前要在井口考勤房考勤入井;出井前必须在当班结束后并与下一班带班领导在井下交接班后方可出井。出入井时必须进行交接班签字。7、带班人员必须在井下调度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xx二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记录”,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121、存在问题和原因及需要注意事项。8、建立健全各类人员下井和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下井及带班下井日期、班次、时间、次数按照调度记录和人员定位考勤系统记录进行考核。9、矿调度室每月初统计上月矿领导带班情况后,在矿井公示栏将矿领导带班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10、每月20日前由矿调度室对下一月的矿领导带班进行安排,并通知到每一位带班领导。在每月24日前将下一月的矿领导带班安排表上报xx公司调度室。11、当没有矿领导下井带班时,当班工人有权拒绝下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二、带班下井任务、职责权限1、矿领导带班下井任务是全122、面了解和指挥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井下各作业场所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处理,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矿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人员入井情况、生产场所(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当班生产任务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责。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坚守岗位,并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有效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认真检查个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行为;协调井下各区队、各业务职能科室及各生产环节的关系,使矿井的各生产系统能安全平稳的运行。3、带班人员、井下各队组123、的班组长当发生或发现危及矿井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且必须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同时向矿调度室报告。4、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井下发生或发现危及矿井人员生命安全的报告后,要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通知并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向值班长报告。5、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并做到双方签字确认。三、领导下井带班监督管理1、全矿所有干部、职工都有权对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弄虚作假和空班现象的,有权进行举报。矿举报电话:2、当班124、没有矿领导带班下井的,全体干部职工有权拒绝下井作业。3、调度值班在每班接班一小时内将本班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在井口进行公示。矿调度室每月初统计上月矿领导带班情况后,在矿井公示栏将矿领导带班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四、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和下一班带班人员履行交接班职责,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2、带班人员交接班在井下调度室进行,若井下发生或发现重大隐患和事故处理时,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严禁用电话等形式交接班。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的安全状况,设备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其他注意事项和建议。交125、代完毕后交接班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隐患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5、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薄由矿调度室负责管理。五、领导干部下井及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各类人员下井和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下井及带班下井日期、班次、时间、次数按照调度记录和人员定位考勤系统记录进行考核。2、矿调度室在每月2日前要将上一月领导干部下井及下井带班情况的记录资料进行整理并存档备查。3、矿领导下井及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资料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一、运输工区每班必126、须指定专人负责入井人员验身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入井:1、未戴安全帽;2、未携带自救器和矿灯;3、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4、穿化纤衣服;5、入井前饮酒。二、井口负责验身的人员在当班人员全部入井后,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当班验身情况。三、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各采掘、辅助单位必须建立入井前点名制度,点名不到的,要查明原因,最后确定下井人数。 2、采掘、辅助当班跟班干部,入井前必须认真清点入井人数,并向调度室汇报。 3、当班生产任务完成以后,跟班干部要作上井前一次人员清点,确定人员全部离开工作面时,方能离开现场,并向调度室汇报。 4、灯房要建立入井人员登记制度,建立矿灯考勤台帐,灯房班127、长负责对当班发出矿灯数量进行统计,并向调度室汇报。 5、灯房班长,接班两小时后要认真检查上一班矿灯考勤台帐,对上一班未上井交灯人员逐个统计报调度室。6、调度室接到灯房汇报后,要和有关队跟班干部联系,落实未上井原因。7、调度室值班调度员,要建立入井人员统计台帐,当班各单位回报的入井人数必须和灯房发出矿灯数一致,两者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一、施工准备1、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和作业规程及开工通知单。2、经总工程师批准的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队干部组织技术员负责贯彻学习,对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贯彻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采掘修作业,参与学习人128、员的签字表和考试成绩单必须与作业规程一并装订成册,以备检查。二、施工过程1、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工程符合设计和工程质量要求。2、当发现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与现场不符,难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队技术员要及时修改补充完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3、各科室要经常深入井下施工现场,及时准确掌握施工动态,帮助队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施工安全有序进行。4、队干部和技术员认真组织现场施工工作,发现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5、要加强井下通风和调度工作,要求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都有完善的通讯设施,做到129、调度指挥灵活及时。三、施工验收1、施工验收分为月度验收和工程完工验收。2、每月月末,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和工程进行验收,对符合要求者出具验收报表,经验收人员签字后,交分管领导批准,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3、单项工程施工完工后,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确保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符合规定,方可拆除施工设备,撤离施工队伍。4、没进行验收的和没通过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不得结算工资或费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了有效地防范我矿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责任事故的责任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类别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出现下列情况的130、,皆为事故: (一)各类人员伤亡1、轻伤2、重伤3、重伤以上(二)一级非伤亡1、瓦斯燃烧、爆炸2、发生火灾,导致撤人停产 3、发生水灾,导致撤人停产4、顶板冒落堵风停产5、无计划停电停风6、过卷、溜罐、墩罐、卡罐、井筒坠物7、倾斜井巷跑车、溜车或断绳(三)二级非伤亡1、瓦斯超限2、电气设备失爆3、电气保护甩掉不用(主要大型设备、主要供电系统的保护设施) 4、故意破坏各类安全设施及机电设备5、因尽不到责任造成的其他事故 二、事故报告若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且要在最短时间内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矿领导,矿领导131、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指挥组织抢救,并根据事故追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追查组,开展事故追查。 三、事故追查(一)事故追查组的成立 1、人身伤害事故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安全矿长组织追查,矿领导、安全科、调度室、生产技术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2)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全副总经理组织追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矿领导、安全科、调度室、工会、相关生产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 2、一级非伤亡事故(1)瓦斯燃烧、爆炸:由公司总经理组织追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工会、矿领导、矿安全科、矿调度室、矿通防科、相关132、生产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2)发生火灾,导致撤人停产和发生水灾,导致撤人停产: 由公司总工程师和安全副总经理组织追查,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各矿级领导、矿安全科、矿调度室、矿防治水科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3)顶板冒落堵风停产和无计划停电停风: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追查,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各矿级领导、矿安全科、矿调度室、矿通防科、矿机电科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4)过卷、溜罐、墩罐、卡罐、井筒坠物和倾斜井巷跑车、溜车或断绳:由公司机电副总经理组织追查,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各矿级领导、矿安全科、矿调度室、矿机电科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3、二级非伤亡(1)瓦斯超限A133、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爆破作业、放顶煤作业、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超限浓度达到1.0%以上(含1.0%)者,由公司总工办主持,有关职能部室、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分析处理。B、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爆破作业、放顶煤作业、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超限浓度在0.8%1.0%之间者,由矿安全矿长主持,技术矿长、安全、通风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分析处理。(2)电气设备失爆A、矿查出的电气设备失爆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追查,安全科、机电科、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B、xx公司、集团公司查出的电气设备失爆事故,由机电副总经理组织追查,公司机电部134、机电矿长、机电科、安全科、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3)电气保护甩掉不用(主要大型设备、主要供电系统的保护设施)A、矿查出的电气保护甩掉不用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追查,机电科、安全科、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B、xx公司查出的电气保护甩掉不用事故,由矿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安全科、事故发生部门领导参加。(4)故意破坏各类安全设施及机电设备由矿长组织追查,安全矿长、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安全科、相关职能科室科长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5)因尽不到责任造成的其他事故 因尽不到责任造成的其他事故,由各分线领导组织追查。各相应职能科室领导、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 (二)事故追查组135、的主要职责1、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性质,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5、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三)事故追查程序1、由公司安监部或调度指挥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追查,并组织成立事故追查组; 2、事故追查组收集各类相关资料和材料;3、及时召开事故追查分析会; 4、写出事故追查处理报告。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 1、人身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 (1)轻伤事故,由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肇事者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队长负领导责任;安检员负监督不力责任。是职工的给予罚款、降级或者开除留用;136、是干部的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负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警告或者记过;负监督不力责任者,给予罚款。若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者,对矿罚款2000元;所在队停产整顿一天;发生事故的罚款由矿(矿直及其它各队)负担60%,发生事故的队负担40%,发生事故时必须按此比例进行分配。同时,下浮当月矿安全效益工资10%,下浮事故所在单位当月三至五人安全责任联保补贴50%,取消发生事故所在点班当月全体职工的安全岗位补贴,其它点班职工的安全岗位补贴下浮50%;若一个月内同一个队发生轻伤事故2人次,对矿罚款5000元,所在队停产整顿三天;下浮当月矿安全效益工资20%,取消事故所在队当月三至五人安全责任联保补贴和137、全体职工的岗位安全责任补贴。A、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罚款5001000元,撤销跟班副队长的职务。B、对造成事故的其他责任人,根据所承担责任的大小,酌情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2)重伤事故;由肇事者、班组长、当班跟班队长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队长负重要责任;业务主管矿长负领导责任;安检员负监督不力责任; 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是职工的给予降级、开除留用、开除矿籍;是干部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并纳入绩效工资考核;负领导责任者,按照关于修订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处理;负监督不力责任者,给予罚款、降级。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者,对矿罚款5138、000元;所在队停产整顿三天。发生事故的罚款由矿(矿直及其它各队)负担60%,发生事故的队负担40%,发生事故时必须按此比例进行分配。同时,下浮矿安全效益工资40%,取消事故所在单位三至五人安全责任联保补贴和全队所有职工当月的岗位安全责任补贴。A、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10002000元,同时,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撤销跟班副队长的职务,对队长给予降职处分;对业务主管矿长、安全矿长进行责任追究。B、对造成事故的其他责任人,可根据情节轻重以及所承担责任的大小,给予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3)重伤139、以上事故:由肇事者、班组长、当班跟班队长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队长、跟班矿级领导负重要责任;矿长负领导责任;安全矿长、安全副总工、安全科长、相关职能科室科长、安检员负监督不力责任。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人次者,对矿罚款10000元;发生事故的罚款由矿(矿直及其它各队)负担60%,发生事故的队负担40%,发生事故时必须按此比例进行分配。同时,下浮矿安全效益工资70%,取消事故所在单位三至五人安全责任联保补贴和全队所有职工当月的岗位安全责任补贴。A、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是全民合同工的给予每月降低调控工资60元(一年),并罚款1000元之处分,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农民140、轮换工的,予以罚款10002000元,同时,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B、对造成事故的其他责任人,可根据情节轻重以及所承担责任的大小,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C、对发生一人重伤以上事故所在队的队长给予永久每月降低调控工资30元,并罚款1000元之处分,同时给予撤职之处分。对矿长、安全矿长、跟班矿长各罚款3000元,同时给予免职处理;对发生一人以上重伤以上事故所在队的队长给予永久每月降低调控工资60元,罚款2000元,并撤职之处分,对矿长、安全矿长、跟班矿长各罚款5000元,同时给予撤职处理。 2、一级非伤亡事故(1)141、瓦斯燃烧、爆炸:由肇事者、班组长、当班跟班队长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队长、跟班矿级领导负重要责任;矿长负领导责任;安全矿长、安全副总工、安全科长、相关职能科室科长、安检员负监督不力责任。 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是职工的给予降级、开除留用、开除矿籍;是干部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并纳入绩效工资考核;负领导责任者,按照关于修订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处理;负监督不力责任者,给予罚款、降级;发生瓦斯燃烧、爆炸者,对矿罚款10000元,所在队停产整顿三天。发生事故的罚款由矿(矿直及其它各队)负担60%,发生事故的队负担40%,发生事故时必须按此比例进行分配。同时,下浮矿安142、全效益工资40%,取消事故所在单位三至五人安全责任联保补贴和全队所有职工当月的岗位安全责任补贴。A、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20005000元,同时,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撤销跟班副队长和队长的职务,对跟班矿级领导给予降职处分;对业务主管矿长、安全矿长进行责任追究。B、对造成事故的其他责任人,可根据情节轻重以及所承担责任的大小,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发生火灾,导致撤人停产的,由肇事者、班组长、当班跟班队长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队长、跟班矿级领导负重要责任;业务主管矿长143、负领导责任;跟班安检员负监督不力责任。是职工的给予罚款、降级或者开除留用;是干部的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负直接责任者,是职工的给予1000元的罚款或降级,是干部的给予12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负主要责任者,给予5008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负重要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负领导责任者,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20000元的罚款。 (3)发生水灾,导致撤人停产的,因水文地质条件不清造成的事故,由防治水科科长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生产技术科长负领导责任。因施工单位不按作业规程施工造成水灾事故的,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事故单位主管矿长负领导责任144、。负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是职工的给予800元的罚款,是干部的给予10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负领导责任者,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10000元的罚款。(4)顶板冒落堵风停产发生冒顶事故,根据事故追查确定各类责任者。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负领导责任者,给予3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5000元的罚款。(5)无计划停电停风A、无计划停电停风时间在10分钟以下的,根据事故追查确定各类责任者。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负监督不力责任者,给予400元的罚款;负领导责任者,给予3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2000元的罚款。 B、无145、计划停电停风时间在10分钟以上的,根据事故追查确定各类责任者。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是职工的给予800元的罚款或降级,是干部的给予8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负监督不力责任者,给予600元的罚款;负领导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5000元的罚款。 (6)过卷、溜罐、墩罐、卡罐、井筒坠物的,根据事故追查确定各类责任者。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给予600元的罚款;负监督不力责任者,给予400元的罚款;负领导责任者,给予3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2000元的罚款。 (7)倾斜井巷跑车、溜车或断绳的,根据事故追查确定各类责任者。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146、负监督不力责任者,给予800元的罚款;负领导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5000元的罚款。3、二级非伤亡事故(1)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A、 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爆破作业、放顶煤作业、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超限浓度达到1.0%以上(含1.0%)者,因通风管理不到位时,通防科现场管理者负直接责任;因生产队瓦斯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现场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安检员、瓦斯检查员负监督不力责任;各业务主管矿长负领导责任。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是职工的给予300500元的罚款,是干部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147、分;负领导责任的业务主管矿长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负监督不力责任者,给予3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B、 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爆破作业、放顶煤作业、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超限浓度达到0.8%1.0%之间者,因通风管理不到位时,通防科现场管理者负直接责任;因生产队瓦斯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现场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安检员、瓦斯检查员负监督不力责任;各业务主管矿长负领导责任。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是职工的给予200300元的罚款,是干部的给予3005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负领导责任的业务主管矿长当月绩效工资下降一半;148、负监督不力责任者,给予1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2)电气设备失爆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A、矿查出的电气设备失爆事故,由导致失爆的人员负直接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电气设备包机人负主要责任或监管责任;所在单位主管队长、跟班干部负领导责任。负直接责任者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负主要责任或监管责任者给予300500元的罚款;负领导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5000元的罚款。B、xx公司、集团公司查出的电气设备失爆事故,由导致失爆人员负直接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电气设备包机人负主要责任或监管责任;机电科设备防爆管理员负重要责任;所在单位跟班干部和主管队长负领导责任;机149、电矿长负监督不力责任。负直接责任者给予5001200元的罚款;负主要责任者给予3001000元的罚款;负重要责任者给予200800元的罚款;负领导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负监督不力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l0000元的罚款。 (3)电气保护甩掉不用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A、矿查出的电气保护甩掉不用事故,由导致保护甩掉人员负直接责任;所在单位跟班干部负重要责任;所在单位主管队长负领导责任。 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给予200300元的罚款;负重要责任者给予l00200元的罚款;负领导责任者,给予1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2000元的罚款。B、xx公司、集团公司查出150、的电气保护甩掉不用事故,由导致保护甩掉人员负直接责任;机电科设备防爆员负主要责任;所在队跟班干部负重要责任;所在队队长负领导责任;机电矿长负监督不力责任。负直接责任者给予300500元的罚款;负主要责任者给予200300元的罚款;负重要责任者给予200300元的罚款;负领导责任者,给予200元的罚款;负监督不力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2000元的罚款。 (4)故意破坏各类安全设施及机电设备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故意破坏各类安全设施及机电设备的,破坏者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破坏者所在单位主管队长和党支部书记负领导责任。 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是工人的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或151、者降级、开除留用、开除矿籍,是干部的给予降职或撤职;负领导责任者,给予200300元的罚款。 (5)因尽不到责任造成的其他事故因尽不到责任造成的其他事故,根据事故追查确立各类责任者。对各类责任者,严格按照公司和矿有关规定处理,干部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的,从重处罚。(五)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在场人员不及时报告、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谎报、编造事故证言者,是全民合同工的给予永久每月取消调控工资30元,并罚款300元之处分;是农民轮换工的,给予罚款5001000元之处分,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矿、队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的给予10000元20000元的罚款。(六)以上事故追查的152、各类责任者是干部的同时按照关于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修订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七)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 2、“谁组织追查谁负责任”的原则; 3、“职工监督”的原则;4、“处分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5、“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四、本规定与以前或其他处理意见不一致时,按此规定执行;若上级的处理意见和本公司处理意见不相符时就重执行,但不得重复执行。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153、神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及时、定期、准确地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二、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工作,由矿长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议,矿分管领导、队级领导必须全部参加。三、每周二为矿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日,上午组织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下午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对矿井的安全形势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四、认真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由矿长具体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专题会议154、,严格对矿井的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人员和资金,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五、结合上级有关通知、通报等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不定期的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抓好落实。六、每月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对矿井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分析,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抓好落实;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形势分析,针对季度气候特点、井下生产现场动态情况,制定季度工作目标和措施,分解抓好落实。七、充分发挥安全形势分析的作用,严格安全目标、安全措施的落实考核,细化责任,逐级分解,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六大”系统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监测155、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xx)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和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2)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xx)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构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3)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xx)要求。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156、4小时不间断运行。(5)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6)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应在矿调度室内,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8)新建、改(扩)建、技改等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监测监控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不得投入生产。(9)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2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1)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xx)的要求,建设157、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2)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xx),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4)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5)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158、。(6) 新建、改(扩)建、技改等矿井的人员定位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人员定位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不得投入生产。(7)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进、出安全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3、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1)按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2)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安全避险系统。(3)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159、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4)紧急避险设施的容量应满足服务区域所有人员紧急避险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系数。(5)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6)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7)紧急避险设施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可移动式救生舱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4、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在灾变期间160、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2)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建设了完善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地面安装了两台10m3(型号:LGFD55/011M)和一台20m3(型号:LGFD110/0133B)螺杆空气压缩机;空压机房专人值班。从地面敷设无缝压风管路至井下各作业地点,所有矿井各采掘作业地点避灾路线上均敷设有压风管路161、,并设置供气阀门。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内安装有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可供8人使用。压风自救装置具有减压、节流、消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牢固、可靠,不存在无风、漏风或口具不卫生的现象。压风自救装置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目前,我矿压风自救系统完全可以满足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4)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有条件的矿井可设置压风自救装置。水害严重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5)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162、路进入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保证系统正常使用。(6)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7)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8)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压风自救装163、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分贝。(9)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安装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10)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2米3/分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11)井下压风管路应敷设牢固平直,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米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采用高压软管)。5、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1)结合自身安全164、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2)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3)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在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4)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5)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6、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1)按照安全避险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2)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井下电话机应是本质安全型。宜安装应急广播165、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互通。(3)在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井下避险设施内、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4)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应安设电话。(5)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置及设施。(6)井下基站、基站电源、电话、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166、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二、管理维护1、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员、值班人员、维护人员等相关人员。2、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六大系统”管理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障等信息时,及时上报。3、应加强“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整理完善各系统图纸等基础资料。4、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六大系统”。5、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6、煤矿井下监控分站、传感器、读卡器、基站等设备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能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7、“六大系统”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8、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9、每季度应对备用电源的放电容量或备用工作时间进行测试。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时间的80%时,应及时更换。10、维护人员应定时检查、测试在用设施设备及线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测试、处理结果报调度中心站。11、“六大系统”中任何子系统发生故障时均应立即维护,在恢复正常运行前应停止其服务范围内的采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