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质量及办公管理制度(8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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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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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质量及办公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 -第二章 奖惩制度- 6 -第一节 总则- 6 -第二节 评选形式、对象及程序- 7 -第三节 奖励办法- 7 -第四节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8 -第五节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9 -第六节 安全检查处罚、奖励办法- 9 -一、地面安全- 10 -二、采、排场、安全用电- 12 -第三章 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30 -第一节 安全质量检查组织机构- 31 -一、安全质2、量检查组织机构- 31 -二、安全质量检查小组工作职责- 31 -三、安全检查要求- 31 -四、检查内容- 31 -五、季节性、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 32 -六、自检、交接检查- 32 -七、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32 -八 、其他- 32 -第四章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34 -第五章 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 34 -第六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37 -第七章 机电机械设备检查保养管理制度- 38 -第八章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40 -第九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3 -第十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46 -第十一章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47 -第十二章 安全用3、电管理制度- 47 -第十三章 安全防火制度- 48 -第十四章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9 -第十五章 班前会议管理制度- 50 -第十六章 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 51 -第十七章 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管理制度- 52 -第十八章 机械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53 -第十九章 火工品管理制度- 54 -第二十章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57 -第二十一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8 -第二十二章 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59 -第二十三章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60 -第二十四章 治安保卫制度- 60 -第二十五章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61 -第二十六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2 -第二十七章4、 防尘工作管理制度- 63 -第二十八章 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64 -第二十九章 采、剥安全管理制度- 64 -第三十章 煤质管理工作制度- 66 -第三十一章 矿领导采坑带班制度- 68 -第三十二章 矿领导采坑交接班制度- 70 -第三十三章 特殊时期专项检查制度- 71 -第一节 防洪- 71 -第二节 防雷电- 73 -第三节 防 盗- 76 -第四节 防火- 77 -第五节 职工食堂- 79 -第六节 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 80 -第三十四章 设备管理制度- 81 -第一节 总则- 81 -第二节 管理人员配备- 82 -第三节 设备发放:- 82 -第四节、设备使用、维护与保管- 5、83 -第五节 设备回收- 84 -第六节 设备登记建档制度- 84 -第三十五章 材料领用管理制度- 85 -第一章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XX2号)和XX煤炭集团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建立安全生产控制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促进集团公司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结合XX集团和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二、安全生产目标分为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部署,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专项整治,执法检查隐患治理、事故查处等。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各类事故死亡6、人数,煤矿企业死亡率,杜绝重大事故等,考核标准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标准。三、兰家塔煤矿要与下属各部门签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各责任保证单位必须按照责任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的完成。四、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减少和控制灾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它损失。具体目标如下:1、杜绝四级伤残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杜绝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各类非人身伤亡事故。2、杜绝机电二类以上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滑坡事故。3、给予全矿安全设备投入以倾斜政策,平均吨煤提取费用六元7、以上。4、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目标,力争保持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除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外,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配备安全副矿长和专职管理人员。7、加大安全投入,除安全设施工程以外还要完善各大系统:新增防灭火系统和防尘系统,整改运输系统。8、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安全保护设备、仪器、仪表和劳保用品等。9、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矿内领导必须经培训上岗,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般工作人员也必须经培训,学会应知安全基本知识和基8、本常识。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公司组织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六、考核采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其中安全工作目标占60分,事故控制指标占40分。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考核得9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优秀部门;8089分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部门;7079分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合格部门;7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部门。七、与各施工队、各科室负责人、各岗位人员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施工队、各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八、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由煤矿予以表彰奖励,考核得70分以下9、,或是发生死亡事故的,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理。第二章 奖惩制度第一节 总则为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煤矿的安全生产年上一个新台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条例、法规及安全管理工作等要求,特制定本制度。评选机构、原则、兑现形式及发放:一、评选机构有矿委会、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检科、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决定。三、季度奖、年终奖,奖金奖励单位。四、单位奖金必须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从10、事安全生产人员及采坑一线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季度奖金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年终奖金不得超过总金额的30。五、奖金发放必须将奖金发放表签字报回公司审核。第二节 评选形式、对象及程序一、评选形式:季度和年终两种形式。二、评选对象:各科室和个人。三、评选程序:1、季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生产一线评选提名报矿安全生产委员会。2、季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调度室根据每月安全检查和平时各单位工作表现提名报矿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会议不记名投票评选。3、年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矿调度室根据每月安全检查和平时各单位工作表现提名报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会议不记名投票评选。第三节 奖励办法一、11、季度奖励:评选机构根据每月检查、抽查及平时考核情况,每季度举行一次评比,在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安全办公会上进行表彰奖励。1、奖励先进单位:奖金2000元。2、奖励先进个人:奖金各1000元。二、年终奖励:根据每季度的评比及平时具体工作表现进行评比,在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奖励。1、奖励先进单位:奖金5000元。2、奖励先进个人:奖金各2000元。3、特别奖励: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中做出特别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由矿长决定给予特别奖励及奖金。第四节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及公司和煤矿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等。二、机构完善,制度12、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自查到位,检查记录齐全,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三、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认真落实,抓好宣传活动,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经验,并能运用到实际生产当中。四、积极探索和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与管理上有新方法、新路子,有创新。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持续改进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不断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落实隐患整改和灾害防治措施,逐步推行和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使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措施得力,使安全生产状况逐年稳定13、好转。六、安全生产行为合法、规范,安全生产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七、若本季度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取消季度评选资格,可参与年终奖评比,但年终奖扣除总奖金的30。八、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治、整改工作措施,按时完成工作整改任务。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有整改回执单。待复查时无整改回执单或未全部整改,不得参与季度先进科室的评选。九、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如大面积滑坡、火灾、水灾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但无人员伤亡,取消季度和年终奖评选资格。第五节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14、标准及公司矿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等。二、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在安全工作上有突出成绩和贡献。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出色完成任务。四、积极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意识,本人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等现象,带头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第六节 安全检查处罚、奖励办法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及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对车间、场所、采坑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按照煤矿安全奖罚细则进行处罚,同时对安全工作遵章守纪、有突出成绩的,予以奖励15、。具体检查范围及奖罚标准:一、地面安全(一)、宿舍、食堂、澡堂。1、办公室、宿舍、食堂、澡堂卫生差,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电线零乱,电器电线乱接,有明接头等现象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2、火炉取暖存在危险隐患罚款100元。3、食堂存有过期或变质的食品,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4、澡堂管路破损无法正常使用及排水管道不畅通等罚款200元(二)、工业广场1、工业广场内有矿渣、废弃物品等杂物多或乱堆罚款300-500元。2、地面厂房内及各办公地点输电线路有明接头,刀闸开关没有防护盖以及不经过保险而直接接的,没有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线路混乱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3、暂时不用的废16、旧设备要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4、煤台卸煤处要有防护设施和标志、并设有专人管理,否则罚款300元。5、要经常观察检查工业广场内存煤情况严防着火,每着火一次罚款100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加重处罚(特殊情况除外)。6、地面防洪水沟、水道等不完善、不畅通罚款200元。(三)、火工库、油库及机修房1、各库必须有完善充足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并有良好的通风,以保障库房干燥,否则罚款100元。2、地面火工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米,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小于5米,否则罚款200元。3、火工库内炸药堆放高度及离墙距离(高度最高堆放6件,离墙距离为0.3米)必须符合要求,雷管必须17、放入保险柜并与炸药分库存放,否则罚款200元。4、火工库与油库必须有完整、合格的避雷装置,否则罚款200元。5、未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及火工品领退、帐、物不符罚款200元。(四)软件管理及人员培训:1、煤矿生产用图必须每月填绘一次,平常有改动或实测回来的数据时要及时填绘,由矿内测量技术员负责测绘,每发现一次误填、漏填或者不填的罚款100元。2、软件资料必须真实,不许造假,检查过程中发现一项记录不全、不真实、假记、错记、代做记录、代签名字的罚款100元。3、会议、检查无记录无签字等,制度内容不全、岗位职责不明确,未按培训计划组织学习的罚款100元。4、职工未经培训上岗、培训考试不合格准予上岗的,未18、备培训教材、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后职工未签字或未按手印,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5、未执行班前会议制度,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6、对收、离工人无登记或离矿无本人签字,对软件不爱护、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二、采、排场、安全用电(一)、入坑须知1、各工队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工作,新工人入矿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经过三级培训,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拒绝违反劳动纪律、带病工作。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动车驾驶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3、进入生产作业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罚款100元,并且施工队100%连带(如:外来人员进入本施工队管辖范围内因管理不善将对本工队进行罚款)。4、未经煤矿企19、业允许,闲杂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作业区违者罚款100元,并且施工队100%连带(如:外来人员进入本施工队管辖范围内罚款本工队,煤矿矿长、副矿长允许证明单除外)。5、入坑车辆必须遵守坑内交通规则,否则罚款500元。6、严禁坑内行人,特殊情况,要靠道路边缘行走,两人以上在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闲谈,说笑,打闹,因工作需要横跨道路时,必须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遇有重车通过时,要避让大车,以防车上掉块伤人,在高段道路行走时,要注意大块岩石、散料落滚块伤人,否则罚款100元。7、非工作人员不准钻越防护网围起来的区域;不准触动坑内电器设备,不准触摸折断的电缆,电线、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人20、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不准擅自进入设有警戒的生产作业区域,入坑人员遇到放炮时,应听从放爆警戒人员的指挥;不准强行通过,待警戒信号解除后,方可通行;要到安全地点行走,要佩戴好安全帽,不准在高段下及火区附近逗留,要时刻注意台阶变化,出现滑落、片帮、裂隙、浮块等危险迹象时,要立即撤离,不许通过或停留,要注意了望,时刻注意台阶上方滚块、掉块,否则罚款200元。8、入坑人员上班前要充分休息好,严禁酒后上班或酒后驾驶,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服用镇静药物者不准驾车,上班时不准擅自脱岗,不准打闹、玩耍、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操作采区内其他机电设备,发现一次罚款10021、0元。9、司机在操作设备时,要集中精力,坐姿端正,不准在设备运行时打瞌睡、看书刊、饮食、穿拖鞋、吸烟、打电话和干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事情,检查、维护车辆时,要佩戴安全帽,否则罚款100元。(二)、采坑和排土场管理制度1、各采剥队、每班采坑现场至少有2名专职指挥员,排土场每一排土点现场至少有一名专职指挥员( 运输汽车达到20辆车以上必须排土人员及采坑人员相应增加),上班时不准擅自脱岗、睡、不准打闹、玩耍、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操作采区内其他机电设备,否则罚款200元。2、排土场卸载区必须设置连续的安全挡土墙(安全距离内设置挡土墙,高度是轮胎的2/5)和反坡(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22、5%反坡),否则罚款200元。3、排土时,汽车应垂直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墙,否则罚款200元。4、装载机推土时,严禁装载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否则罚款200元。(三)、汽车运输管理制度1、矿用自卸汽车进入采掘场作业时。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矿用自卸汽车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遵守矿内通行制度。2、自卸车司机上岗,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否则罚款100元。3、车辆下坡行驶时,不准空档熄火滑行,否则罚款500元。4、行驶速度的规定:在排土场,采场与主干线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20km/h,弯道行驶不得超过10km/h,否则罚款500元。5、司机在采坑行走时要佩 戴安全帽并严禁进入距离炮区123、0m以内范围,严禁进入其他机电设备作业范围,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和逗留,否则罚款500元。6、进入作业现场要听从安全员、现场管理人员、爆破警戒人员、计量及排土指挥人员的指挥,统一排队装、卸车,自觉维护生产秩序,对不服从煤矿管理的车辆将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7、班前出车时,要仔细观察周围情况,确认无其他人员和设备后,方可按先后顺序缓慢驶出停车区域。严禁插队、争抢和两车并列行驶,否则罚款200元。8、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必须经过国家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驾驶,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工程车施24、工资格,否则罚款1000元。9、作业车辆必须配备完好有效的灭火器,车辆的制动、转向系统、大小灯、喇叭等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车辆不得带病作业,有一项不合格罚款100元。10、在采区及矿内道路行驶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遵守限速、限距规定。临时道路、弯道、采场、排土场及采场出入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固定道路行驶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车距应保持30m;雾天或烟尘影响视线时应靠边减速行驶并打开防雾灯和大灯,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m;能见度不足30m或雨、雪天气危及行车安全时,应停止作业。严禁超车和超速行驶,否则罚款500元。11、汽车要严格按照指定线路行驶(经常洒水、25、维护、保养的线路),严禁碾压采场电缆及水管,不得碰撞其他设备和设施;否则罚款200元。12、行驶时,驾驶室内不准随意载人,如有新工人随车实习或其它情况需载人时,经矿长或副矿长、总工程师同意,可临时乘坐一人,否则罚款500元。13、汽车在运行中必须避让正在作业的养路设备和人员,不得急转弯、急刹车,不得拖挂其它车辆,必须拖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被拖挂车辆转向和制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采用钢性连接拖挂,否则罚款500元。14、在采坑出入沟下坡时,应利用发动机制动,同时用两脚制动控制车速,严禁熄火滑行,严禁空挡溜车,否则罚款200元。15、正常情况下,不准在坡道上停车,如遇特殊情况或故障需26、要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使用驻车制动,并在车轮下放置制动楔,否则罚款200元。16、夜间在运输道路上因故障停车时,车体前、后应设置醒目的安志全标,并采取防护措施,否则罚款200元。17、司机夜间检查车辆或采区范围内行走时, 应持有良好的照明用具,出入采坑要走人行道,严禁在行车道上行走,否则罚款100元。18、装车时,待进入装车位置的汽车应停在挖掘机最大回转半径之外;正在装车的汽车必须停在挖掘机尾部最大回转半径之外;待装车时,应按顺序排队,不准互相争强,否则罚款200元。19、正在装车的汽车必须制动,司机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并且严禁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否则罚款500元。2027、进入装车工作面,要在指定位置待装;车停到装车位置时,向挖掘机司机发出装车信号,汽车必须在挖掘机司机装好车发出信号后方可驶离,否则罚款100元。21、汽车在进入排土场,在沿排土线方向行驶时,应与排土线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进入排土区域,严禁从正在倒车的车辆后面通过,否则罚款500元。22、在排土场排土倒车时,要仔细观察排土指挥人员、其它车辆和装载机的位置,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倒车时,要垂直排土线方向,严禁高速冲撞挡土墙,否则罚款200元/次。23、排土场卸载完毕后,必须将车斗完全落下后,再开始行走,做到不落斗不行走,严禁在正常行驶中起落车斗,否则罚款500元。(出现损失按实际价格进行赔偿)28、。24、车辆修理或因故停车时,应停到停车场或指定区域,不准在采坑或运输道路两侧乱停乱放;下班收车后,要将车辆在停车场停放整齐,否则罚款100元。25、故障车修理时,修理人员必须有煤矿矿长、总工、副矿长允许证明单,方可进入采区;进入采区和检修车辆时,必须戴安全帽并遵守矿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罚款100元。26、车辆修理时,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并将车轮楔好;车斗举升检修时,必须采用加垫或用原车安全设施固定箱斗,严禁单独利用举升缸支撑作业,否则罚款500元。27、修车时,要随时清理修理现场,废油、棉纱等废弃物不得随处乱扔,修车完毕后,要彻底清理修理现场,否则罚款100元。28、汽车加油时,要按顺29、序排队,严禁插队;进入加油点和加油站时要缓慢行驶,注意观察加油人员的位置,与加油机和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加油时关闭发动机,严禁烟火,禁止矿用自卸车重载加油(特殊情况除外),否则罚款200元。29、发生事故要及时向煤矿领导汇报,并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赔偿事故经济损失,并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0、道路养护必须每天保持平整,畅通无阻,在建设道路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化技术要求,否则一项不合格罚款100-500元。(四)、液压挖掘机管理制度1、挖掘机必须配备完好有效的灭火器,其制动、喇叭、灯光、仪表等安全设施和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少一项罚款100元。30、2、挖掘机操作人员必须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挖掘机的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3、挖掘机驾驶室玻璃、后视镜要保持清洁,驾驶室内整洁无油污,不得堆放杂物,否则罚款100元。4、挖掘机启动前先发出启动信号,启动后要缓慢操作各控制柄,并仔细观察各仪表和警视灯,确认所有仪表指示值和操作功能正常,方可开始运转,否则罚款100元。5、运转前要发出信号,并缓慢回转,环绕四周,确认周围无其他人员、设备和障碍物后方可开始作业,否则罚款200元。6、挖掘机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允许有其他人员,如有学徒及实习人员随机实习,必须由煤矿矿长、总工、副矿长批准,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乘坐,否则罚款500元。7、在采坑行走时,严禁在有31、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和逗留;严禁进入炮区10m以内范围,否则罚款100元。8、挖掘机装载作业时,第一勺斗不得装大块,卸料时应尽量放低勺斗,其插销距车底板不得超过0.5m,否则罚款200元。9、装入汽车里的物料要均匀,超出车厢外部、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才准发出车信号。严禁单侧超载、偏载,否则罚款500元。10、严禁挖掘机用勺斗直接救援任何设备;装车时严禁勺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在回转或挖掘过程中,严禁勺斗突然变换方向,否则罚款100元。11、在挖掘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挖掘,退到安全地点,报告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否则罚款200元:(1)发现台阶崩裂或滑动迹象,危及挖掘机安全32、。(2)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3)暴露出未爆炸药包或雷管。(4)有冒落危险的老空或火区。(5)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掘沟遇水有可能被淹。(6)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它不明障碍物。12、检修挖掘机时要戴安全帽,并要停止发动机运转,严禁在挖掘机运转中维护和注油,否则罚款50元。13、挖掘机加油时,要停止发动机运转,周围严禁烟火,加油时不要将油加的得太满,如油溢出油箱外,要清理干净,否则罚款100元。14、正常作业时,台阶坡面、运输设备与挖掘机尾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挖掘机举升的最高点距架空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相邻两台挖掘机作业时的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33、倍(邻两台挖掘机作业时的最大间距30m -50m),否则罚款500元。15、司机离开挖掘机驾驶室时,要将铲斗放到地上,关闭液压锁定手柄,如较长时间离开挖掘机时,要关闭发动机,并将残余压力释放,将钥匙取下。挖掘机停止作业时,司机室应位于工作面相反一侧,否则罚款200元。16、发生事故要及时向矿领导汇报,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赔偿事故经济损失,并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否则罚款200元。17、2台以上单斗挖掘机在同一台阶或相邻上下台阶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否则罚款500元:(1)汽车运输时,2台挖掘机在同一台阶作业时,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2)汽车运输时,2台挖掘机34、相邻上下台阶作业时,上一个台阶挖掘机与下一台阶挖掘机作业安全距离不少于30m。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设备、设施安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五)、装载机管理制度1、装载机司机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进入采区作业时,必须遵守兰家塔煤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否则罚款200元。2、装载机的制动、转向系统、灯光和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并经常检查其可靠性,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否则罚款100元。3、装载机司机严禁在采坑作业时现场抽烟、玩耍、乱扔杂物;不得随意操作其它任何机电设备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宜,并严禁在作业区域检查维修车辆,否则罚款100元。4、严禁碾压电缆和水35、管,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5、装载机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严禁其它人员站立在装载作业区内;作业时必须看清前后左右的人员活动情况,特别要注意拣杂和打大块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作业,否则罚款200元。6、装煤时必须确定汽车司机在驾驶室内,如汽车司机不在驾驶室内,不准给装煤,否则罚款200元。7、装载机在接近汽车时,应逐渐举升液压臂进行卸载。在铲斗倒出物料时,应注意物料落入汽车时要均匀、并装在车箱中部,以减少对汽车的冲击和汽车车身倾斜,同时与汽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否则罚款500元。8、装载机装煤时,装载量要适当,不能超出车箱马槽;坚决拒绝汽车司机的多装、超装现象,如发现多装超装按“三违36、”论处,屡教不改取消其作业资格,否则罚款500元。9、装载机司机下车时,要看清前后左右是否有装煤车进入,确保安全后再下车,装载机司机下车后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按“三违”查处,否则罚款500元。10、违反本规定及矿有关安全规定的,要予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拒不听从现场指挥,性质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或予以停产。(六)、穿爆管理处罚制度1、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行驶中不得与其他车辆抢行,严禁随意停车,无关人员搭乘和进入加油站加油,冬季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有防滑措施,用汽车装运爆破材料时,装运量不得超过汽车额定装载量的80%,并用苫布盖好,绑牢,严禁炸37、药、雷管同车装运,否则罚款500元。2、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押运,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严禁装卸、押运人员穿钉子鞋,携带点火物品,否则罚款200元。3、爆炸材料车到达爆破地点后,爆破人员应对爆炸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无误后双方签字盖章,否则罚款500元。4、爆炸材料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帐、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严禁发放和使用变质失效的炸药,否则罚款200元。5、爆炸后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当天退回爆炸材料库,严禁在工地存放和销毁,否则罚款1000元。6、发生拒爆和熄爆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否则罚款500元。(1)在专人监视下进行检查,并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严禁无关人38、员进入警戒区,或在警戒区内进行其他作业。(2)因地面网络连接错误,或地面网络断爆出现拒爆,可再次连线起爆。(3)严禁穿孔机按原穿孔位穿孔,应在距拒爆孔0.5m-1m处重新穿孔装药爆破,孔深应与原孔相等。(4)如不能立即处理,应报告矿调度室,并设置拒爆警戒标志,派专人指挥挖掘机挖掘。7、爆破器材必须有专人设专库管理,严禁与其他物品混放,否则罚款200元。8、爆破器材在使用储存过程中不得撞击、倒置,必须保持缓冲胶圈和安全帽完好无损,否则罚款200元。9、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操作爆破材料的过程中,20m内不得有明火并严禁吸烟,10m以内不得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否则罚款500元。10、爆破材料车到达39、卸药的地点,爆破作业人员应把炸药卸在平整的场地上,堆放整齐,严禁在卸药时抛掷,否则罚款500元。11、堆放爆破材料的地点及作业,应设明显标志的警戒标志,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操作人员不超过3人,严禁向炮孔内投掷起爆具和受冲击易爆的炸药,装药人员不得将头部和身体正对炮孔,否则罚款500元。12、装药和填药用的炮杆,必须是木质或竹质的,严禁使用塑料、金属或带金属包头的炮杆,确认的瞎炮,必须插上明显的标志,并按规定的瞎炮处理方法及时处理,否则罚款500元。13、每次起爆都必须有安全警戒负责人,并向炮区周围派出警戒人员;警戒哨与放炮员之间应按规程第53条严格执行三联系制度。爆破后剩余的爆破材料,应当天退回40、火药库,严禁在工地存放,私自带走或销毁,否则罚款500元。14、爆破安全警戒距离的规定,否则罚款1000元。(1)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m,距炮区边缘软岩不得小于100m,硬岩不得小于200m。(2)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m,无充填预裂爆破,警戒距离不得小于300m。(3)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m,裸露爆破法不得小于400m。(4)扩孔爆破不得小于100m。(5)爆孔轰水不得小于50m。15、爆破作业在白天进行,雾天和夜间爆破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雷雨时进行爆破作业,否则罚款1000元。(七)、用电管理处罚制度1、办公室、宿舍、食堂、澡堂、厕所供电线路零乱、电器电线私拉乱接、有明接头41、,开关插座损坏未及时更换等,发现一处罚款200元。2、使用电炉存在安全隐患,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3、白天办公室、走廊或职工宿舍在不需要照明的情况下开灯照明,无法关闭,发现一处罚款100元。4、地面库房内、各施工队及各办公地点供电线路有明接头,刀闸开关没有防护盖以及私自更换熔丝,甩保护,线路连接混乱、电缆线未埋设等,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5、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配电箱、开关箱未在箱门上清晰地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未做分路标志,配电箱未上锁,随意挂接临时用电设备,发现一次罚款500元。6、地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形成三级配电和两级保护系统【在总配电42、柜(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总配电(柜)箱设一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设二级漏电保护器】,发现一次罚款500元。7、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缆绝缘层破损,线缆接头松动,箱内放置杂物,检修未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8、施工现场未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通道不畅通,照明不足,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9、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三宝”,不戴安全帽(未系帽带)、高空及临边作业不系挂安全带、安全防护栏及安全防护网敷设不及时或防护网破损;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板不满铺、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固定不牢固等,发现一处罚款500元。10、高空作业时投掷工具和器材43、乱扔垃圾,一次罚款500元。11、电焊、气焊、切割等工作场地通风不良,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距明火小于10m,氧气瓶距乙炔瓶距离小于5m;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发现一次罚款500元。12、电焊机电源接线侧无防护罩、雷雨天气在露天场所进行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作业人员未穿绝缘鞋并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发现一次罚款200元。13、双回路供电,电源线路必须完好(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否则罚款500元。14、变电所或配电点周围必须设有围墙,其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周围悬挂安全警示牌,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1544、地面变电所报警系统不完好、停送电未执行操作票制度、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等,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16、变电所未配备充足的干粉灭火器及沙箱等灭火器材(或不完好),所内未做到铺地绝缘,用具齐全,验电、放电、接地装置完好符合规定。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0-500元。17、变配电设备应有铭牌、有编号和用途的标志牌、警示牌,所内有应急照明,供电系统监测监控装置完好,发现一项不合格罚款200元。18、变电所安全通道不畅通,内外不清洁,所内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箱体内有积尘、水珠,发现一次罚款300元。19、开关柜“五防”功能不完好,变电所进出线电缆沟口未封闭、保护装置不齐全、不45、可靠,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0、各种机电设备的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设备说明书等收集不齐全、未统一存档,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1、高、低压开关各种保护闭锁装置不完好、不合格,无铭牌、无编号和用途的标志牌。发现一处罚款2001000元。22、违反停送电制度,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忘停电、停错电、不加锁、没验电、没放电、不结挂地线。已停用的电器开关不挑保险丝,发现一次罚款300元。23、对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施工,发现一次罚款300元。24、电工高压作业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发现一次罚款200元。25、闲置电气设备各进出线口无挡板或密封圈,46、一处罚款100元。26、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一次罚款200元。27、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关开关盖就送电试验。一次罚款200元。28、各种机电设备转动部位不按期保养,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转动部分未加装防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罚款200元。29、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制送电;未按规定使用保险丝;电气设备无接地、过流、漏电保护或保护设置不规范、失灵以及不投入使用,电气设备脱保运行,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300元。30、手持式电气设备操作手柄或工作人员接触的部分不符合绝缘规定要求,发现一次罚款300元。31、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不47、站在绝缘台上,发现一次罚款500元。32、电缆与设备连接不牢固电缆未整体进入接线嘴存在接头松动、脱落、与外壳相连、发热烧毁绝缘层等现象;机电设备外壳的保护接地连接线,接头松动、锈蚀、或断裂;接地装置材质不符合规定要求,发现一处罚款200元。33、电缆穿过墙壁时,未使用套管保护或封堵材料不合格,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34、电缆与电缆的连接以及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未通过电缆接线盒、插销连接器、母线盒等连接装置,有明接头、冷包头和“鸡爪子”、“羊尾巴”,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300元。(八)、其他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不准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高跟鞋,如有违犯48、职工一次罚款300元。2、严禁酒后上岗,如有违犯,一次罚款500元。3、安全会议迟到一次罚款200元,不参加一次罚款200元。4、主便道上不准停放机械车辆、不准堆放任何物品,随意在施工道路两旁倒土一次罚款500元。5、在工地生火取暖,一次罚款1000元。 6、油库没有“油库制度”、没有有效的灭火器、防火锹、防火桶、防火沙、没有警示标语、不熄火加油,一次罚款500元。7、夏、雨季施工应做好防署、防雷、防风、防雨、防洪及防食物中毒工作;冬季施工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若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500元。8、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一次罚款5001000元。9、对打架49、斗殴、酗酒闹事、不听劝阻者,一次罚款1000-3000元。10、采剥队、穿爆队必须配备齐全专(兼)职安全员,否则一次罚款2000元。11、发现其他不按规范施工,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5001000元。12、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的,视情节给以经济罚款100500元。13、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本人轻伤的,给以当事人经济罚款5001200元,当班安全员、分管领导给以经济罚款100300元。14、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本人重伤的,给以当事人经济罚款10002000元,当班安全员、分管领导给以经济罚款300500元。15、损失在300元以下的,给以主要责任50、者经济罚款300元。16、损失在3002000元的,主要责任者除赔偿一切损失外,给以经济罚款3001000元,当班安全员、分管领导给以经济罚款300元。17、损失在20005000元的,主要责任者除赔偿一切损失外,给以经济罚款5001500元,当班安全员、分管领导给以经济罚款300500元。18、损失在500010000元的,主要责任者除赔偿一切损失外,给以经济罚款10002000元,当班安全员、分管领导给以经济罚款300500元。19、损失在1000020000元的,主要责任者除赔偿一切损失外,给以经济罚款10002000元,当班安全员、分管领导给以经济罚款300500元。20、损失在20051、00元以上的,给以主要责任者按损失价值的80%损失外,给以经济罚款20003000元,当班安全员、分管领导给以经济罚款300500元。21、对事故的责任者,未遂事故的责任者,凡违章情节恶劣的,均要从严从重处罚。22、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关键时刻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职工,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奖励500010000元。第三章 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便于对各类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和整改,使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第一节 安全质量检查组织机构一、安全质量检查52、组织机构组 长:郭世军 副组长:解治平 成 员:王俊杰 王 瑞 王 鑫 连广清 撖飞平 张 震 高 宇 郭建平 王二明 杨永刚 郝帅 武小乐二、安全质量检查小组工作职责1、安全质量检查小组对全矿进行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三次。2、由副组长组织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检查后由副组长主持召开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会议。3、要求有相关的文字资料记载。三、安全检查要求1、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2、跟班副矿长、安全员随时进行巡回检查。四、检查内容 1、对机械、车辆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2、对文明生产进行检查。 3、对边坡管理进行检查。 4、对施工道路的检查。 5、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用电检查。五、季节性、节假日53、期间安全检查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2、节假日、加班及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六、自检、交接检查1、机械、车辆交接班前后的安全检查。2、运输途中的安全检查。3、收车后的安全检查。七、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1、安全检查及整改要有记录,记录要齐全。2、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3、分析原因,制定整改的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4、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5、对整改活动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进行再整改,直到消除隐患,检查合格。八 、其他1、煤矿每月认真做好、组织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2、煤矿每月必须对地面及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3、安全质量检查54、的内容为:(1)边坡安全质量检查;(2)采装安全质量检查;(3)排土场安全质量检查;(4)穿孔、爆破安全质量检查;(5)道路运输安全质量检查;(6)防灭火、防尘和防治水安全质量检查;(7)机电设备安全质量检查;(8)工业广场安全质量检查;(9)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质量检查;(10)软件管理安全质量检查;(11)劳动定员与保障安全质量检查。4、安全质量检查奖惩,按照安全质量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中,对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各个条款做的好的,达到标准要求的,对矿级分管领导奖励500元,对分管班组长奖励300元,对具体操作职工奖励200元;对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各个条款做的不好的,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对矿55、级分管领导处500元罚款,对分管班组长处300元罚款,对具体操作职工处200元罚款。5、安全质量按照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定期检查为矿级检查每月10号、20号、30号,班组和个人检查为每日检查,不定期检查为矿级每月根据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进行随时检查。6、安全质量检查必须要留有记录,将安全质量检查记录存档。7、对于安全质量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必须由一名矿领导跟踪处理存在的问题。第四章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及“三大规程”。二、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矿总工程师、副矿长、有关行政副职、职56、能部门(安监、调度、技术科等)班组长参加。如矿长不在,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召开。三、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要在每月月末或月初召开,总结上个月安全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安全任务。四、安全办公会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本月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认真落实整改,并且责任到人。五、每月安全例会认真分析全矿安全动态,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布置下月安全任务,提出重点和预防措施,谁负责解决,何时解决,并且落实上月安全办公会提出的问题,进行效果评价。六、加大对“三违”人员查处力度,查出一例,决不手软。七、会议前要做好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第五章 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一、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本矿57、是隐患排查制度的责任单位,应及时组织隐患的排查工作,煤矿安检科负责对隐患排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二、矿长是煤矿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各科室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隐患排查。三、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潜在问题,其种类分为:采剥、机电、运输、爆破、边坡、火害、水害和其它。四、按严重程度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将隐患分为 A 、 B 、 C 三级: A 级: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B 级:难度较大,标段解决不了,需煤矿解决的隐患。C 级:由标段必须解决的隐患,即除由矿和公司解决以外58、的隐患。五、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六、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任务。七、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全矿隐患等级确认,按级别每月逐级上报, A 类隐患应在当月末上报集团公司。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定期上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为止。B、C类隐患煤矿要建档登记。八、煤矿每月进行一次全全矿的事故隐患排查,由矿长或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组织排查。对排查到的隐患要召开会议,分工落实整改。 九、副矿长每天入采坑一线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同时要做好事故隐患台帐的登记工作。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煤矿。十、安全员提前半小时进入采坑,检查采场、排土场59、安全挡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及时排除,并做好事故隐患台帐的登记工作。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煤矿。十一、各采剥队队长、安全员及煤矿安全员严格执行跟班制度,认真检查采场、排土场、安全挡墙及工人“三违”现象等安全隐患。发现隐患,要果断处理,及时上报矿领导处理。十二、煤矿矿长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组织煤矿安全技术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排除方案,然后组织人员进行隐患的排除工作。十三、煤矿安全检查小组定期组织全矿安全大检查,检查矿部办公区、职工宿舍安全隐患,施工队办公区、生活区安全隐患,检查采坑、排土场等区域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十四、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60、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科室进行隐患的整改,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资金材料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十五、煤矿安检科负责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负责统计上报工作,并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十六、隐患的监督检查。 B、C 级隐患整改由矿安检科负责监督检查。十七、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得生产。十八、因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要给予重罚,并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第六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预防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安全措施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61、,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依据施工作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二、煤矿年度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由煤矿的技术室人员编制。并由矿长、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矿长、技术负责人等组成的审批小组研究讨论,并经审批小组审批签字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后实施。三、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由煤矿技术室组织编写,由矿长、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矿长、技术负责人等组成的审批小组研究讨论,并经审批小组审批签字后,审批后实施。四、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经领导审批后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62、工队,下发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要有审批人、审核人、编制人。五、遇到采空区时,煤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审批后方可实施。六、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矿长立即组织煤矿安全技术人员编制隐患的排除措施,经矿长审批后施行。七、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得到贯彻执行第七章 机电机械设备检查保养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人为的机械事故,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特作如下规定:一、教育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爱护自己所开的机械设备,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二、项目部所有施工用63、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三、所有机械设备在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都必须认真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紧固润滑,特别是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行走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所有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定期更换柴油滤芯、空气滤芯、机油转子等,确保其正常工作。五、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定期进行二级保养。六、项目部要适时安排机械设备进行车辆大修。七、机械设备交接班时上班要对下班讲清机械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该处理的问题所在。八、严禁带故障出车。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作业。九、采剥场、排土场等作业场所的所有工程用车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64、。所用设备必须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安设、使用、维护、保养。十、严禁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时,必须切断供电电源,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启动”字样的警示牌。车辆在检修时,要将车辆停靠在比较平的空地上,拉死手刹,同时将车轮挡死,防止溜车。在液压下修车时,除支好液压外,在车斗与大梁交接处用枕木进行支垫。十一、电器设备的维修必须由电器维修工进行。十二、电焊、气焊、切割的工业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防火、防爆区焊接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十三、进行切割和焊接作业时,要防止火花溅落到作业区或油箱上,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十四、修理液压、气压设备时,必须先卸尽压力,有蓄能器装置的必须先65、把全部能量释放。十五、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过安全检查合格的机械设备。十六、机械设备进场时必须有合格证,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十七、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故障作业。十八、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十九、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定人、定岗。二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十一、各种机械设备操作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八章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火工品是一种危险品,所以在领取、使用、回收、运输及存放时必须履行严格的制度,为此要求有关人员特别是发放管理员、领料和使用人员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有差错。一、运送炸药、雷管时,要配专人护送炸药66、和雷管且不得在同一车内运输。二、炸药、雷管库要设专人管理,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内。三、领料单必须具备安全员、安全副矿长、领料人三方的签字方可发放。四、发放火工品时,领料人员在火工库门外等候,不得擅自进入库内,火工管理人员根据领料单如数发放并做好记录。五、每班剩余的火工品,领料人必须交回火工品库内存放,严禁私自存放。六、如配备两名火工管理员时,火工管理员做好交接班手续,交班时提前将库内的炸药雷管盘点清楚,通过核对确认库存数目与发出的数目相符时,方可写交班清单。七、接班人员与交班人员当面点清库内雷管和炸药数目,确认与交班清单数目相符时,方可在交班单上签字。八、运输火工品的车辆,必须是专用车辆,并67、符合火工品安全运输规定,车辆运送爆破器材时,车厢底部必须加垫绝缘材料。九、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出发前要严格进行检查,车辆不准随意加高,运送不同性质的爆破材料,必须分别运输。十、运输爆破材料,要注意防冻、防潮,运送炸药、雷管的车辆不准乘坐闲杂人员,不准装运其它物品(包括运输车辆的备用燃料等),不准在人多的地方和交叉口停留。十一、运输爆破材料时,装上车的材料必须摆放平稳,运送雷管时,雷管箱不准立放或侧放,防止途中互相撞击发生意外。十二、人力背运或沿途搬运爆破材料至工作地点时,炸药要装袋雷管要装箱,箱口要加锁。雷管必须由放炮员本人运送,炸药在安全员的监护下,由爆破队工人运送,沿途不准停留。十三、入库68、的炸药雷管,火工品管理员必须认真进行验收,炸药规格和数量与实物型号不符,有权拒绝验收,并及时请示矿长。十四、不同性质的爆破材料要分开储存。如炸药、雷管要分开存放,不得混放。十五、库房内通风良好,要保持一定的温度,爆破材料要先进先发,后进后发,加强日常检查,防止霉烂,变质过期失效。十六、火工品管理人员交班时,数量要清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室内无杂物,帐、卡、物三相符。十七、建立出入库登记簿,对领料人员或其它入库人员的单位、姓名、时间、领料数量和入库原因详细登记。十八、严禁领取火工品人员及其它人员在炸药库周围25米内吸烟,更不准将矿灯等其它引火物带入库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十九、发放69、炸药、雷管时,领料人员不准进入库内,要由保管员将炸药、雷管搬出,按数发放。二十、清退手续办理,剩余的爆破材料及爆破工具交炸药库登记存放,放炮员领料前,应先交清退单,并将剩余的炸药,雷管计算在本日用量之内,使用时先用剩余的后用新领的。清退单必须有当班安全员、爆破公司现场管理员和放炮员三方签字,并且清退火工品的数量必须与清退单上的数量相符。 二十一、剩余的炸药、雷管要装箱,箱上要加锁,火工品管理员对清退的爆破材料要登记清楚,雷管要分库存放,摆放要平稳整齐。二十二、火工品管理员,要严格把关,炸药、雷管不准私卖、私买、私卖转借、转让,更不准私设库房,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火工品管理工作。否则一律予以辞退,并70、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十三、每日发放的炸药、雷管要进行结算,结算时雷管以发为单位,炸药以公斤为计算单位。二十四、火工库管理员,凡私自将炸药、雷管送人者,一经查出给予开除矿籍处分,直到追查刑事责任。二十五、对无领料单,及领取手续不齐全发给炸药、雷管者,每次罚款1000元。二十六、领药人员不听却阻,无理取闹,强行取药者,罚款1000元,并予以辞退。二十七、接班不认真,接班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及事故,由接班人负责。二十八、不按规定履行火工品清退手续,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二十九、对于使用火工品的单位,检查发现施工现场附近堆埋炸药、雷管,发现一次,对该单位罚款10000-30000元,对当事人视情况处50071、0-1000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当班安全员处3000-10000元罚款。三十、在办公室、宿舍等处存放炸药、雷管者,每发现一次,罚跟班安全员5000元,然后按雷管每发10000元,炸药每公斤10000元,对当事人进行罚款,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同时还要追究矿领导责任。三十一、发现转让、转借炸药、雷管者根据转借数量,按炸药每公斤10000元、雷管每发10000元进行罚款;发现倒卖炸药、雷管者,开除矿籍,情节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第九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72、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技术培训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二、安全工作是煤矿永恒的主题,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常抓不懈;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培训工作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员工进行有计划和经常性的教育。三、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矿长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煤矿矿长是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煤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矿长负责组织安检、技术等有关科室,根据上级及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煤矿实际,制定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规定准时派员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技术培训班。四、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安73、全工作资格证书”制度。从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等一线员工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具备相应岗位的安全技术水平,具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凡没有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有培训资格的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培训。所有员工必须接受集团公司和煤矿下达的指定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六、煤矿设立专项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购置一般的教学仪器、用品,编印教学辅导资料、考卷、授课酬金等,确保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七、安全技术培训的教学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74、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八、安全技术培训必须按照煤矿内部培训计划进行培训。九、安全技术培训还要经常开展正规教学方法、现代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技术工作创新等内容的教学活动。十、通过正规安全技术培训,各类人员应达到以下要求:1、基层队长、现场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应熟悉掌握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和规定;会依据“三大”规程指挥生产;会编制审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掌握质量标准,会检查判断各管理煤矿事故的预兆,会排除隐患,发生事故后会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员工处理事故和避灾脱险;熟悉职责范围内和各种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2、班组长及特种工作人员要75、熟悉本工种(岗位)的“三大”规程有关规定,熟悉本工种(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和安全技术,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并会熟练地使用和操作、会排除故障。3、其它工种和新员工要了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了解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的有关规定及煤尘、滑坡、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了解集团公司、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办法,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预防计划、措施,能有效做到自救互救。十一、培训必须遵循“强化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十二、特殊工种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凡新入采坑的职工、临时工必76、须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十三、未经培训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领导,不许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十四、参观、实习的人员,必须学习入采坑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程。十五、煤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第十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在经济上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煤矿按标准提取安全费用。二、煤矿按6元/吨煤的标准进行提取。三、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管理及安全事故的预防上,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四、按照煤矿实际,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五、安全负责人必须认真编制77、施工安全措施。六、在安全措施的实施过程中,必须保证资金的使用,为预防安全事故打好基础。七、安全措施、安全计划要有科学性,要有可实施性,要保证安全生产。第十一章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一、事故发生后,要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开展救援工作,积极抢救伤亡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二、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三、组成事故调查组,发生轻伤或未遂事故、重伤以上事故由煤矿矿长负责立即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四、现场勘察、收集物证、收集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资料,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78、事实。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六、认真进行事故责任分析。七、认真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八、把事故结案材料归档。第十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预防一切因用电而发生的事故,做到安全用电,特作如下规定:一、领导应高度重视用电安全,施工中必须将安全用电当作一项大事来抓。二、煤矿必须配备专职电工负责本单位的用电安全,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三、各用电设备必须有地线接地,施工用电必须有三级保护,且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做合理配置,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四、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操作,其他人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五、工地变压器的架设必须符合79、规定,变压器及配电室周围要有护栏,上门上锁,非电工不得入内。六、矿部办公区、生活区、工队办公区、生活区用电要严格管理,合理架设线路,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私接电源。七、线路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先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八、其他安全用电事项必须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三章 安全防火制度一、煤矿与各工队联合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应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二、工地重点部位(如油库)要有明显的防火安全标语及标志,要有有效的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不留后患。三、矿安全检查小组要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确保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四、矿技术室80、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不断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冷静处理,消灭火灾。五、电气焊作业要做到工完场清,确认无火灾发生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六、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七、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易燃材料搭设,易燃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不准在工棚、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八、生活区域要有消防设施。所有工地人员不准在工地生火取暖。九、安全用电,煤矿电工要经常检查矿部办公区、生活区、工队办公区、生活区的用电情况,严禁私拉乱接。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检查电线绝缘状况,防止电线起火。第十四章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为了严格安全81、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矿上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一、煤矿依据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规程、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二、所制定的各类规程、措施,必须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三、规程、措施必须下发到各工种、各岗位。四、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各类规程、措施。五、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作业,按安全奖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六、要对机从业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使其充分认识违反规程、措施作业的危害性、严重性。认识到遵守规程措施,按规程措施办事的必要性。第十五章 班前会议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规82、范施工程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特制定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一、每周一、三、五由煤矿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前会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主持,煤矿当班安全员、技术员、采剥队、穿爆队队长必须参加。二、班前会在早上8点准时召开,参加人员必须提前到场,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者提前向煤矿安全、生产副矿长请假,并安排顶班者参加班前会议。三、班前会议,讨论商讨采剥队、穿爆队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从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工作任务。会后针对在会上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采剥队、穿爆队要认真传达整改。四、采剥队、穿爆队等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坚持每班作业前召开班前会议,要求会83、议有记录。五、外委施工单位的班前会向工人交代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向当班作业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提醒职工在作业中时刻注意安全。六、外委施工单位的班前会上必须将存在的安全隐患传达到每名工人,存在隐患的地点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要派专人进行处理。七、外委施工单位对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分配无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八、外委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劳动力,根据职工的体质、年龄、技术状况和其他不同特点,合理分配工作。九、外委施工单位必须教育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规则、制度、听从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第十六章 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84、规范施工程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特制定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一、排土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卸土,指挥人员必须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坚守岗位,特别是夜间指挥倒土,更应谨慎小心,杜绝脱岗违章作业。二、排土场必须平整、无积水。三、排土场必须做23%的反坡。四、排土场必须有连续的安全挡墙。五、排土场严禁随意倒土。六、排土场严禁抢卸,文明礼让,安全施工。七、卸土时,车辆必须停放平稳,车辆侧斜时严禁起斗卸土。八、卸土后的车辆确认车斗落下后方可起步上路,严禁支斗行驶。第十七章 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管理制度一、项目部负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登记、管理等工作。二85、项目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三、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或持过期证件上岗。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五、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有关部门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有关部门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动失效。七、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他人。八、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86、作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九、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十、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八章 机械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内所有的机械设备、车辆必须服从煤矿统一指挥和调度,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所有的机械、车辆的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一律不予录用。二、机械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机件、转向器及制动装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各系统的油、水是否加足,确认无故障后方可出车。三、操作和驾驶机械车辆时,必须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开疲劳车,不开赌气车,不违章开车。四、机械设备87、作业时,要认真观察周围环境,倒车或调头时要兼顾前后左右,机械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五、施工车辆严禁超速行驶,严禁抢装抢卸,严禁超车,严禁驶出施工区域,夜间开车必须使用近光灯。六、机械车辆行驶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行。七、当出现雨、雪、风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作业。由跟班副矿长或跟班安全员做出决定。八、严禁车辆私自上公路行驶。九、做好车辆夜间防盗工作。十、行车时,前车与后车必须留出安全距离。确保安全行驶。第十九章 火工品管理制度为了强化爆破物品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库房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88、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爆破物品的储量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炸药、雷管、导火索不准超过公安部门要求标准。3、炸药、雷管、导火索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4、库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它物。5、严格爆破物品发放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和签字手续,做好领退登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6、对新购进的爆破物品必须逐箱检查登记,变质及性能不详的爆破物品不得发放使用。库房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7、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设施。二、火工品领用、退库手续1、爆破队队长或技术员根据炮区大小,核定本炮区炸药、导爆管用量,在火工品领用单上注明爆破作业地点、火工品用量后,穿爆队安全员89、签字,经生产副矿长批复后,方可领用火工品。火 工 品 领 料 单时间年 月 日使用单位火工品种类数量雷管(枚)电使用地点导安全员签名爆破队炸药(kg)铵油安全负责人签名(私章)生产副矿长签字乳化索类(m)2、火工库库管员,按照领料单上生产副矿长批复的数量进行发放火工品,不得多发、少发,没有生产副矿长的签字不得发放火工品。火工品出库后,库管人员、火工品押运员核对出库的火工品数量,要在火工品出库单上签字。火 工 品 出 库 单时间年 月 日使用地点火工品种类数量雷管(枚)电库管员(签名)库管员 签字导炸药(kg)铵油押运员(签名)押运员 签字乳化3、火工品运输到爆破地点后,押运员要及时将火工品移交90、给爆破员,爆破员、押运员认真核对火工品数量后,方可在火工品押运单上签字。火 工 品 押 运 单时间年 月 日使用地点火工品种类数量雷管(枚)电押运员(签名)押运员 签字导炸药(kg)铵油爆破员(签名)爆破员 签字乳化4、如火工品使用有剩余,爆破员要及时核对火工品剩余量,及时予以退库。在爆破作业现场及时将火工品移交押运员管理,爆破员、火工品押运员认真核对火工品剩余数量后,方可在火工品退库单、火工品押运退库单上签字。火 工 品 退 库 单时间年 月 日原使用地点火工品种类数量雷管(枚)电爆破员(签名)爆破员 签字导炸药(kg)铵油押运员(签名)押运员 签字乳化5、火工品押运员接到火工品后,要及时退91、库,库管人员、押运员要认真核对火工品数量后,方可在火工品押运、退库单上签字。火 工 品 押 运、退 库 单时间年 月 日原使用地点火工品种类数量雷管(枚)电爆破员爆破员签字导押运员押运员签字炸药(kg)铵油库管员(签名)库管员 签字乳化6、认真核对本炮区火工品使用数量后,爆破员、安全员、生产副矿长在火工品使用总账上签字。注:如生产副矿长请假离矿或出差,不在矿上时,火工品领用批复使用手续可由安全副矿长或总工程师批复。第二十章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人员进入油库区域,必须遵守油库管理规定,加强防火意识,服从油库管理人员的管理。二、油库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防火器材,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警告标92、示,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动用防火设施 。三、油库周围严禁烟火,不得有杂草、杂物等易燃、易爆物品,油库必须上门上锁 。四、油库必须安装可靠有效的避雷装置 。五、油库在气温较高时应洒水降温 。六、机械车辆在加油时必须熄火,司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区域 。七、附属油料要摆放整齐,各种附属油料要有明确的标识。八、油料员要忠于职守,厉行节约,确保无滴 、漏 、跑 、冒现象,加油要有记录。九、油库用电确保安全。第二十一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了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根据本单位安全93、生产、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实施发放,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和配备标准,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二、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根据施工生产需要,按计划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办公室负责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安全技术部门要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工作。三、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三证”齐全(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业务部门要将“三证”和发货票复印件存档备查。四、组织教育职工按照94、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过程中,要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损坏、丢失的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和补发,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五、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二章 车场安全管理制度一、车场内干净、平整、排水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车场内严禁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手推车及各种小型机具;严禁晾晒衣服,严禁小孩打闹、玩耍。三、需修理的机械车辆,应设有专门的停放位置,不得随意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出入。四、机械车辆出入停车95、场限速行驶,严禁超越。五、有故障的机械车辆在停车场需要移动时,需有专人指挥,注意安全。六、机械车辆修理完毕后,换下的油、材料等废弃物回收管理,做到工完场清。七、生活用车及工程指挥用车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八、严禁无证驾车、严禁无证操作、严禁酒后出车。九、机械车辆下班后要按顺序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内,严禁随意停放,停放完毕确认车门关好后方可离开。第二十三章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真正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结合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生活区安全措施:一、生活区的搭建必须符合当地的气候特点,必须防雨、防风,生活区周围排水顺畅。二、生96、活区尽可能形成院落,尽量做到全封闭,留一门出入,有利于防盗。三、职工食堂要整洁明亮,要有单独的操作间,烧煤的锅灶必须有烟窗排烟,夏季要安装纱门、纱窗,以防苍蝇等进入。剩饭、剩菜要集中处理。四、生活区用电必须按规范要求,线路架设整齐,导线要有良好的绝缘,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路安装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五、厕所要建在适当的位置,粪池要进行覆盖,要经常打扫卫生。六、要做好防火工作,生活区要配有消防设施。第二十四章 治安保卫制度为了加强安全保卫,确保矿上全体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特制定安全保卫制度。一、全体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使每个97、职工从思想上对安全防范工作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二、无论是在施工中,还是在生活中,全体员工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真正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被别人伤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三、驻地及临时住所必须做到防风、防雨、防雷、防盗,尽量避开风口和易被水冲的地段,合理布局,科学管理,驻地尽可能地形成院落,有条件的要砌上围墙,安装大门。晚上睡觉必须上门上锁,值班人员要高度警惕,防偷防盗防中毒,发现情况立即报警。四、严禁酗酒闹事,严禁无事生非,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五、全体人员要远离毒品,不吸毒,不贩毒。积极开展预防艾滋、流感98、等重大传染性疾病。六、职工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在外过夜,严禁夜不归宿。第二十五章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制定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并组织矿工学习与演练,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矿长。二、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煤管部门、煤炭监察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并通报救护部门抢险。三、事故发生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启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控制危险源,可能情况下予以消除。四、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上报有关部门,上报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99、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后采取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第二十六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安全质量检查由安全、生产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检查工作。二、检查人员及部门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成员。三、检查周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自查。四、检查范围: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所规定的内容。五、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化检查要留有记录。并进行存档。六、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化检查要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级,评级要遵循事实,实事求是。七、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化检查情况召开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工落实,制定整改措施。八、安全100、质量标准化工作要做到动态达标,不走形式。第二十七章 防尘工作管理制度为了预防粉尘对人们的伤害,保障全体员工和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施工区域及周边环境,特制定防尘制度。一、全矿的综合防尘工作由矿长负责,矿绿化办负责组织实施,煤矿必须建立专业防尘队伍,配备足够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二、煤矿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煤矿洒水降尘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 三、防尘水源的水质要符合要求,至少每季度到环保部门化验一次。悬浮物超标的,要安设过滤池和过滤网;酸、碱性超标的,要处理后用。四、每个标段至少配备两台洒水车,煤矿至少配备一台洒水车。对所有产尘采剥场、排土场、运输道路等地点,都必须进行洒水101、降尘。五、采、剥场放炮必须实行湿式钻眼,防止粉尘飞扬。六、洒水降尘工作由煤矿绿化办负责,洒水车司机每日跟班巡回对采剥场、排土场等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在生产期间必须保持采场、排土场、煤场运输道路潮湿。七、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在施工过程中自觉保护环境卫生。八、定期对工作现场的粉尘浓度进行测定,发现超标,及时处理。九、钻机穿孔作业环境中,工人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帽或防尘呼吸器,以减少粉尘的吸入,安全员负责检查。十、对长期在粉尘较大地带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及早发现,及早治疗或调离本岗位。第二十八章 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煤矿年102、度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由煤矿技术人员编制,并经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行。二、煤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全矿职工学习贯彻煤矿年度主要灾害预防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三、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派专人进行整改。坚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四、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抓好安全设施建设。五、经常检查灾害处理工具、设备、物资等的战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二十九章 采、剥安全管理制度一、每个采、剥工作面在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其审批程序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由煤矿、集团公司审批,后报旗县煤炭主管部门审批,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二、作业103、规程及有关安全措施,施工前必须向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一线职工贯彻落实,未贯彻落实到位的安全管理人员、一线职工,不许参与指挥施工,否则追究煤矿领导的责任。三、工作面台阶的宽度、高度和排土场的宽度、高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使其既要保证安全生产,又要布置合理,美观。四、为了保障采、剥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提高采、剥工作效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违反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2、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施,施工人员严禁疲劳操作,夜间施工必须配备夜间值班人员,做到“安全第一”。3、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沟、滑坡等危险地段要设危险警示标志,应有防104、护设施。夜间要用红灯示警,以提示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4、参加施工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5、对施工机械、车辆加强管理。司机出车必须做到“三检”、“四勤”,认真做好机械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不带病出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驾车规则及操作规程,谨慎驾驶;做到文明礼让,严禁抢装抢卸。对驾驶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机械车辆性能,熟练操作。严禁无证驾驶机械车辆,严禁非本车司机驾驶、操作车辆,驾驶员在驾驶操作机械车辆时,严禁光膀子,严禁穿拖鞋,严禁吸烟及闲谈。工程用车坚决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不得私自上路,生活车外出必须由领导批准,做到“宁停五分,不抢一秒”;“文明行车,谨慎驾驶”。6105、施工用电必须遵守用电规定,严禁一闸多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闸箱上门、上锁;用电设备接零接地;煤矿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工地接线必须有专职电工操作,电工必须持证上岗。7、杜绝各工种酒后上岗。酒后进入工作岗位者一律予以辞退。8、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形成矿长、副矿长、安全员三级检查模式。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9、严格执行班前会制度,每班工人上岗前必须召开班前会,交代好当班工作任务后,还必须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10、抓好现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工地现场要有各项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安全旗等。11、全体职工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和技能学习,遵106、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文明礼貌,谦虚诚实,尊老爱幼,和睦相处。第三十章 煤质管理工作制度为了提高煤炭销售质量,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依据集团公司经销及煤质管理办法,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首的煤炭销售及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煤场煤质管理制度1、对煤场上的煤进行认真的清查、捡硫,不经过捡杂、捡矸的煤不能上站。2、进入煤场的装煤车辆必须由煤场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指挥,按指定位置装煤。 3、煤场装煤的装车票必须经煤场管理人员验票后,按装车票上的煤种装煤。4、装载机司机在值班期间内,要听从煤场管理人员指挥,按时上班,严格遵守煤矿各项管理制度。5、装载机装煤时严禁向装煤车辆收取小费。二107、采坑煤质管理制度1、煤层工作面在爆破前,必须将表面的矸石及沙、土泥等杂物清扫干净,方可爆破。2、合理布置孔距,岩层穿孔时,见煤粉吹起,立即停钻,煤层钻孔时,见外岩粉立即停钻。3、爆破前,遇到工作面有较浅的矸石带,必须超前处理后,方可爆破。 4、爆破后,必须处理掉煤中的导爆管、雷管、导火线、纸片等杂物,以免混入煤中。5、采坑装煤的装车票经采坑入口值班室值班人员验票后,方可进入采坑,采坑装车前必须先核对煤种,确认无误后,方可装车。6、挖掘机装煤时严禁向装煤车辆收取小费。7、装车时底煤留100mm,严禁破底。8、对于煤层底部浮煤,采用推土机推起,风干后经化验达到上站要求指标并经分管矿长审定后,方可108、上站。推土机在底板推煤时,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将底板泥土推入煤中。第三十一章 矿领导采坑带班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及集团公司对煤矿领导现场带班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矿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要求1、带班人员范围:书记、矿长、工会主席、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2、带班次数:矿长、书记、工会主席每月带班下采坑109、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总工程师级领导每月带班下采坑不得少于20次。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采坑带班管理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请假,煤矿另行安排带班,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4、带班人员入坑时间:早班7:00、中班15:00、夜班23:00,分别进入采坑,与当班员工一同上下班。5、带班人员要在入坑前、出坑后到调度室登记。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6、每月19日前由矿总工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必须实行作业现场跟班作业制,对我矿采坑所有安110、全生产的各环节负全面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带班人员必须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采坑作业现场各生产环节的安全状况,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5、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111、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汇报。6、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7、带班人员出坑后填写带班记录的内容包括入坑时间、现场巡查路线、查出隐患和问题的处理情况、出坑时间等,记录本由技术科留档保存。8、各带班领导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如因有特殊事情耽误,必须事先向矿主要领导请假,终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考核及相关规定1、由矿办公室会同技术科、安检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112、元。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上同下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按兰家塔煤矿奖罚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降级处理。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第三十二章 矿领导采坑交接班制度一、矿在采坑调度室建立交接班记录簿,记录簿内容包括:带班人员、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本班处理的安全隐患情况、未处理的原因说明、在采坑工作时间、带班人交接班签名、交接的时间、地点等。因工作需要而不能在采坑指定地点交接班的,可以在作业场所交接班。 二、采坑现场接班时间为:早班:7:00;中班:15:00113、;夜班:23:00,交接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不得迟到。三、现场交接班时,上班的带班领导与下班带领导进行交接时,要对采坑各作业点的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作详细的交待。四、当班带班领导,对上班交待的安全重点、工作面等作业点的隐患首先进行检查、维修或整改,在安全的状态下,才能组织生产。 五、认真填写好现场交接班记录。 六、未做现场交接班的,每次罚款100元,现场交接班记录未填写签字的,每次罚款50元。 七、交接班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全部由接班矿领导负责。第三十三章 特殊时期专项检查制度为健全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各项制度、安全职责的制订以及安全记录的填写,准确掌握特殊114、时期的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及时、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促进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特殊时期专项检查制度。第一节 防洪为确保我矿能够安全度汛,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防洪指挥部领导小组:组 长:郭世军成 员:解治平、王俊杰、王瑞、王鑫、连广清、郝帅、陈外芳、董瑞先、院瑞军二、管理制度及人员分工1、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对雨季“三防”工作全面负责,要及时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项目和整体规划按期完成,其主要职责是: 1)分析排查有关采坑雨季“三防”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115、整治。2)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量、完成时间、落实责任人和监督考核人。 3)确保雨季“三防”所需的设备、材料及各种物资储备的数量和质量,对采坑雨季“三防”工作及时调度,安排防洪值班,抢险队伍到位,确保采坑安全度汛。 4)确保采坑主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正常运转,水仓、吸水井清挖及水泵联合试运转按期完成。2、防洪期间安全副矿长定期组织召开专题防洪会议,研究和安排防洪措施。3、煤矿防洪预案的规定配齐材料,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4、防洪安全检查小组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回报。5、快到汛期,提前对所有防洪设施、渠道等进行检查,存在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116、理,以保证汛期防洪设施能正常使用。6、汛期每日必须听天气预报,预报有雨时要提前对防洪设施、渠道检查一遍。7、由王俊杰负责汛期值班人员分工安排,统一指挥,加强雨季期间采坑地表水系、塌陷、斑裂、积水区和周边环境及输电线路的巡查、排查,特别是雨中、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8、郝帅负责汛期采坑涌水量观测、搞好疏水与排水系统检修。 9、值班人员严格落实灾害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当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矿领导、生产办、机电科、调度室等单位全部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立即停产撤人。 10、雨季“三防”值班自6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期间“三防117、”办公室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调度协调有关事宜,并做好记录。第二节 防雷电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郭世军 组 员:解治平、王瑞、王鑫、撖飞平、武小乐、王宏、乔永刚、陈外芳二、管理制度及人员分工1、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由撖飞平负责,组织每年雨季前检查装设防雷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地点有火工库、加油站、变电所、地磅房、监控室、高大建筑。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保证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转。2、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118、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3、过电压保护及其它保护装置如避雷针、接地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设计、配置和检查。4、防护用品要齐全、合格。5、接地体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防雷装置是否按图纸的设计施工,有无未绑和未焊的接头,导体截面是否符合规定。(2)检查接闪器、引下线连接条及接在装置的每个焊接点是否达到所规定的焊接面积长度,有无焊接缺陷。(3)检查各处接闪器、引下线及支持点的机械刻度是否达到要求。(4)检查利用结构钢材作接闪器或引下线的绑扎及连接情况。(5)检查引下线及连接119、条的弯曲情况和建筑物伸缩缝及上下楼层相接点的跨越处理情况。(6)检查明装引下线断接卡子的接触情况。(7)检查房顶层和地下穿过潮湿层连接导体的情况。6、由撖飞平负责对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查工作,检查内容:(每年雷雨季节前定期检查),对于一般性工程,可每隔二、三年检修一次。(1)是否由建筑物本身变形使避雷装置发生变化。(2)检查有无因挖土方铺设其它管线路或植树而影响接地装置。(3)各处明装导体有无因锈或机械力的损伤或折断情况。(4)接闪器有无因接受雷击而熔化或折断发生。(5)检查引下线距地2米的绝缘保护处理无破坏情况。(6)断接卡子有无接触不良状况。(7)检查明装引下线上有无误装设的交叉或平行的电气线120、路。(8)检查木结构接闪器支架有无腐朽现象。(9)接地装置周转的地壤有无沉陷情况。(10)测量全部接地装置的流散电阻(必要时挖地检查)。7、由武小乐负责对接地装置的日常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如下:(1)各级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防漏电伤人,若采用接零保护者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若采用接地保护则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2)设备管道接地应良好,这是防雷电感应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接地可与低压配电系统接地零保护接地装置共用,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3)防直雷避雷针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4)防感应雷钢混屋面,其钢筋宜帮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每隔24米用引下线接地一次,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121、欧姆。每年按有关规定定期检查避雷装置,并有相关部门出示相关检验报告。8、煤矿电工及值班人员不定期检查供电线路及库房的避雷设施,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9、对变配电室、变压器的接地,要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处理。第三节 防 盗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安全保卫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盗窃事故的发生,保障我矿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防盗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王俊杰 组 员:乔永刚、王有田、陈外芳、张震二、管理制度及人员分工1、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和夜间巡逻制度。2、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由张震负责值班人员监督检122、查工作。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到采坑、办公区、煤场、火工库、加油站、机修部、各采剥队、穿爆队生活区进行巡回检查,如实填写值班记录,经检查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矿分管领导。4、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斗殴闹事等,应一方面报告分管领导,一面按煤矿规定的职责,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继续,必要时可采用正当防卫措施制服行为人。5、发生盗窃及违法行为在场人,要保护好现场,留住违法犯罪行为人,在无法留住的情况下要记住其基本特征。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可能有违法犯罪迹象,包括酗酒耍疯等,应注意观察以防进一步发展,同时报告分管领导请求派员前来强加管理,必要时可对有关人员进行正面宣传教育,123、一般不要轻易干涉他们的行动。6、保安发现可疑人员,密切关注其行为,适时报告保安人员,暗示员工注意防范,在可疑人员实施偷窃时,可制止其行为,由矿部处理。7、矿办公区设院墙,大门夜间上锁,时间22:00-5:008、夜勤人员不得缺岗、离岗,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在值班期间引入他人饮酒娱乐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若发生偷盗事件按照总价值的80进行处罚。9、财务室夜间存放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不准存放有价值的票据,一经检查有违者罚款3000元,造成重大损失由财务人员承担70的经济损失。第四节 防火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实施细则及有关消防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消124、防火管理,保障春冬季的消防安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解治平 组 员:王瑞、郝帅、王宏、王有田、陈外芳二、管理制度及人员分工1、由解治平负责煤矿生活区、办公区、加油站、变电站、物质库、机修车间、火工库、各采剥队、穿爆队生活区安全防火工作,配备灭火器,数量充足,灭火器定期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加油站、变电站备灭火沙。2、各库区内安装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和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手搬闸,严禁明火,确保电器安全,严禁使用电炉子,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必须到保卫科办理使用手续。3、防火重点部位,严禁明火取暖,禁止吸烟,照明安装要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125、。4、各库房和防火部位有明显的标志, 要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器材,包括沙袋、水桶,责成专人负责。5、易爆物品库房和防火部位,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工作人员心须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严禁带有铁钉的鞋和化纤服装入内。6、各防火部位,库房的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要关好门窗,拉灭灯泡或切断电源,锁好房门方可下班。7、各防火部位的负责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要有检查记录,检查完毕向有关部门汇报。8、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易燃材料搭设,易燃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不准在工棚、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9、安全用电,经常检查电线绝缘状126、况,防止电线起火。10、根据季节煤炭自燃发火情况,不定期对揭露出的煤炭进行检测。11、对于采出的3-2、4-2层煤炭,必须随时检测CO的浓度。如发现CO的浓度超高时,要采取果断措施。12、在配电室、加油库等机电设备集中的地点,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工具。13、各采、剥队必须严格按采、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施工,随时检测3-2、4-2层煤炭CO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并分析检查点的气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14、防火领导小组每月至少进行二次矿井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五节 职工食堂卫生工作是食堂工作的生命线,为加强职工餐厅管理,提高职工生活质量,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127、制度。一、成立职工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郭世军成 员:张震、解治平、贾丽二、管理制度及人员分工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搞好后勤保障服务。2、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 3、食物要做到生食熟食分开存放,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剩余饭菜应及时保管好,防止变质、蝇叮。4、对所有食具、炊具、盘碗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每餐后用开水浸泡五分钟再洗净,还要消毒五分钟。每天冲洗地面、案板一次。5、做好防盗、防火、防鼠、防蛀工作。6、严格盘碗炊具出借、出租,严防疾病传染,并专人保管,学期结束时盘点验收,如有损坏作好记载并及时汇报。 7、冰柜冰箱每128、月停机冲洗消毒一次,并经常检查、检修。8、一定要把好对菜洗涤的第一关,特别是对鱼、蟹、虾一类细菌繁殖快、储量多的菜要反复冲洗,烧熟烧透。9、饭菜价格要按成本核算,调剂好每周的饭菜品种、花色。10、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仓,防止物品变质、发霉。11、后勤人员要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干净,每天清扫不少于三次。经检查一次不合格,罚款200元。12、每月由张震牵头至少进行三次食品、食堂卫生安全检查。第六节 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为准确掌握节假日及特殊情况、特殊时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及时、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一、法定节假日确需值班、加班,经矿129、长批准,按国家现行劳动保护条例和上级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作出加班、值班工资,但要从严掌握,减少不必要的加班。二、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情况、特殊时期时,实行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值班设在办公室。三、法定节假日值班计划由办公室制定,矿长签发后,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并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存档。四、值班领导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值班期间饮酒,否则处500-2000元罚款,并取消季度、年终效益奖,如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六、值班期间值班领导130、要监督值班人员做好“三防”工作。七、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煤矿制定节假日值班表,并报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单位进行备案。八、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九、节假日值班领导除值好班外,还要安排好留守人员的文化活动及生活。第三十四章 设备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特制定本办法。第二节 管理人员配备矿机电办配备设备管理员一名,由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入库验收、分配、调拨、租赁、大修和再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库房保管员负责新旧设备的入库验收、保管及库内的发放、回收工作。第三节 设备发放一、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设备一律凭设备管理员开的出库单发放,131、无单不得发放设备。二、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夜间等,可以凭调度室的批条发放,领用单位必须在48小时内补办出库手续。过期不办者,对领用者处以1002000元罚款。三、对因损坏而需更换的设备,原则上必须以旧换新,特殊情况可先发放,但必须保证在约定限期(最长三天)内交回,逾期不交的按设备回收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四、保管员在发放设备时,如库里存有已使用过但仍完好的旧设备,应优先发放已使用过的旧设备,在无完好的旧设备时方可发放未经使用的新设备。五、领用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发放出库登记的各项内容,保管员应查明所发放设备编号并在登记本上作记录。六、保管员在发放设备时,应经领用单位共同检查确认所发设备状况完好,以免132、误发已损坏或缺件的设备,给使用单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七、领用人员应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听从库管人员指挥,领取保管员指定发给的设备,不得随意挑选,任意挪动,并应在领取后将挪动的设备及时摆回原处,保证摆放整齐有序。八、小型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发放,新设备应先经机电办设备主管批准,凭批条到机电库房办理出库手续,设备发出后即由领用单位使用保管,由机电办建帐管理,如有损坏应及时回收,以旧换新,损坏后修复的小型设备由机电部门管理发放。第四节、设备使用、维护与保管一、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暂不使用的设备应及时回收,并按设备说明书妥善保管,定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133、保养,严防由于锈蚀或其它保管、保养不当造成设备的失效或报废。二、由于使用单位保管不当造成设备丢失的,按丢失设备原值的100%赔偿。三、因人为因素如违章操作,不合理使用,不定期维护保养、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应由机电办牵头组织,认真追查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由使用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和预防措施,并按情节轻重对使用单位按照柳塔矿经营管理办法的第二条执行。四、设备严禁拆件使用,发现乱拆者,必须追究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特殊情况下(如事故抢修等)必需拆件时,经机电科及机电科科长并由机电副矿长批准后,凭批条可拆用,但应责成拆用单位限期修复,由机电科督促执行,最后检修成套并作好记录。五、设备大修134、由机电科参照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制设备大修计划,经矿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设备中小修理,由机电科根据设备状况和生产需要编制修理计划,主管科长和主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外委修理设备必须经机电科长、机电副矿长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外委修理手续。第五节 设备回收一、使用单位闲置、损坏和替换下的设备应及时回收入库,对不及时回收的单位,发回收通知单,限期交回,逾期不交的每台罚款200元,长期不交的加倍罚款。二、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应保证零部件齐全、完整、清洁,散件必须装配的处以200元罚款。三、回收时送货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回收入库登记的各项内容,并要特别注明设备是否完好,注明损坏和缺件情况,135、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接收人员应检查核实上述情况,查明设备编号并在登记上作好记录。四、送货人员应听从接收人员安排,按接收人员指定位置摆放。装卸、移动、摆放设备时都应做到平稳妥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造成损坏的按设备损坏的有关规定处罚。第六节 设备登记建档制度一、对外委修理出库设备,修理完毕入库的设备都应认真填写外委修理设备出入库登记,修理前、后都应对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并严格履行出库、入库手续。二、对新到货的设备,要认真填写设备到货登记、设备铭牌登记、技术资料登记并依次入帐编号、建卡,妥善保管。三、对煤矿企业主要设备(如主水泵、胶带输送机、主变压器、锅炉、挖掘机、钻机)要建立设备履历表和设备136、档案。第三十五章 材料领用管理制度一、全矿设备、材料、配件统一由材料库发放。二、材料库对设备、材料、配件进行分类,实施专人负责保管制,主要对设备、材料、配件发放情况进行统计,设备、材料、配件库存数量不足时,及时联系进货。三、材料库应对设备、材料、配件建立台帐、技术卡片和牌板。四、每月26日前,根据下月生产计划由各单位编制设备、材料、配件使用计划并报机电办及分管矿领导审批,然后交矿材料科,由材料科根据库存情况进行整理后,统一上报集团公司供应部购进。如遇生产急需,需要矿上立即购进的设备、材料、配件,经矿领导同意后,由材料科购入。五、各使用单位领用设备、材料、配件要履行审批手续,在材料、备件领用三联137、单上必须先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再由机电科科长签批,大型材料及备件、设备必须由主管机电的副矿长批准,方可领用。六、设备、材料、配件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凭票发放程序,确因生产急需要领用材料、配件,领用负责人与库房负责人口头联系领用,在领用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设备、材料、配件领用签批手续,否则将对领用单位进行处罚200元。七、各单位领用设备、材料、配件必须做到有计划领用,并实行以旧换新,旧设备、材料、配件的回收,由使用单位到机电办办理手续,后交库管人员进行入库登记并向使用单位指定位置排放整齐。八、外委单位领用本矿设备、材料、配件,必须由矿领导审批后,审批内容填写详细(包括用途、使用地点、数量),填写领料单方能到材料库房领用。九、外委单位领用本矿设备、材料、配件一律按租用时间进行核算金额(根据所领用设备、材料、配件的金额与使用年限进行折旧费进行核算);消耗品按实际金额核算金额。十、每月25日,设备、材料、配件管理员根据各队领用单据分类进行汇总,以便掌握材料、配件的消耗情况。十一、领用及回收设备、材料、配件的手续应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