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经营作业安全目标及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28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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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0181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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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经营作业安全目标及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安全管理制度XX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方针,不断创新安全管理,卓有成效地搞好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一、目标制定(一)矿每年年末根据华晋公司一号文件要求,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提出本矿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工作要点,由矿安监处负责起草党政工团一号文件。(二)井上下各单位、职能科室均要根据矿党政一号文件精神,在年初制定出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办法,经主管矿长2、批准后,予以实施贯彻,并报安监处作为检查考核依据。(三)矿阶段性安全目标的制定按矿安全办公会确定内容进行。二、安全责任制建立(一)建立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建立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责任制。(三)建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由各科 (公司)根据岗位作业标准具体制定并实施。三、安全责任制考核矿实行每月一次安全责任制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为:(一)矿安监处组成安全工作评估组,每月对各科 (区)、队及地面生产辅助单位科、队主要领导进行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为内容的安全绩效评估。(二)矿落实从严治矿方略,对安全管理过失和各类违章人员及各类事故责任者依照XX矿安全管理奖惩条例进行安全责任追究、处罚。(三3、)矿推行素质工程建设,进行责任法人制考核,每月对全矿各单位履行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四)矿推行各级管理干部及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分阶段考核。四、安全教育、培训(一)各单位正职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各部门年初均要制定出安全宣传教育规划,按矿要求分步实施。(二)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方针,动员全矿一切力量,形成多渠道、多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具体要求是:1.建立安全橱窗,各责任单位每月换新一次。2.科、队要在办公室所在醒目地点建立固定的安全板报,宣传华晋公司、矿每个阶段的安全形势,安全任务,并做到一旬一更新。3.各队、班组要坚持班班召开班前4、安全教育会,并由当班班组长主持,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4.矿工会要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活动,安排每月、季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模范事迹宣传教育活动,搞好网员接待站、职工代表安全巡视工作,开展好安全知识竞赛、问答、漫画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女工部要组织每月至少一次的井下工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好家属协管、安全联保工作,激励广大职工遵章守纪搞好安全生产。5.矿团委要根据青工的特点开展好青工“爱岗守纪”,创建“模范青监岗”和组织青工开展“学、练、比”安全练兵活动,做到活动经常化、系列化,同时要积极配合全矿开展好阶段性安全工作。6.矿政工科要积极组织开展好党5、员安全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安全竞赛活动。(三)职教办要在每年最后一个月制定出本矿下年度的职工培训计划,经主管矿长批准后严格实施。安全培训要重点抓好对新工人的入矿培训、基层管理干部的培训,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华晋公司对岗位人员的培训,其具体要求是:1.新工人入矿培训,由职教办和人事科共同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考核成绩由职教办存档备案,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再培训直至合格后,方可分配到队组投入生产。不懂得入井常识、矿井安全知识和工种操作知识及井下急救知识等不得安排下井工作。2.基层管理干部的培训由职教办和安监处共同负责,每期培训时间3一5天,主要培训安全管理知识,质量标准。3.6、特殊工种培训,属矿井以上单位发证的工种,按矿井培训计划要求按月、按季度完成公司下达的指标。属矿发证的工种,由职教办组织培训考核,安监处与职教办一起完成发证建档复审工作。五、会议制度及安全活动为了有效地把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等落实到生产全过程中,矿必须严格执行下列安全会议制度:(一)矿长安全办公会议,每月一次,由矿长主持,副矿长以及矿长助理参加,会议内容总结当月安全工作,分析本矿安全状态,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矿长安全办公会由矿党政办公室负责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上报、下发。(二)党委安全例会每月一次,由矿党委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参加,党政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内容,研究分析本矿安全生产7、形势,提出并实行新的安全生产保证监督措施。(三)矿安全例会每周一次,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各区(科)安全副区(科)长、质量检查队队长参加,安监处负责会议记录,内容包括通报各单位一周安全状况、质量标准化等级和各专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并在会议上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和各类重大问题整改办法。(四)安措计划落实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矿长主持,矿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生产、调度、通风、机电、技管中心、安监处各部门领导参加,落实本季度安措计划完成情况,制定下季度安措工程项目和资金计划。(五)事故隐患排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矿长主持,矿党政办公室负责记录,各分管矿长、副总参加,会议内容对A、B级事故8、隐患进行科学认定,并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和预防措施。(六)各科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队安全例会每周三召开一次,由科安全副科长主持,会议内容:总结本单位一周内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安全工作。(七)队组每周三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周五举办一次安全专题活动,严格执行矿“宣传教育管理办法”规定内容。 (八)矿安全生产碰头会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召开,生产矿长主持,矿调度负责记录,矿副总以上领导和各科室正职参加,会议内容:通报当日全矿生产、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六、现场管理(一)工班长、安全员、质量验收员、瓦检员及跟班队长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把关责任,必须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真正把好作业现场安9、全质量关。(二)工班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开工前要与安全员、验收员、瓦检员一起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发现隐患要组织当班人员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作业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收工前要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做好当班安全质量评估,并带领工人集体升坑。(三)安全员对现场安全质量负第一检查监督责任。要根据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规定,在生产全过程进行安全生产监管,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队组现场处理,出现停风停电、瓦斯超限及其它严重自然灾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险情,要果断撤出人员,并按安全措施规定要求进行排除隐患和事故抢救。同时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10、按措施要求组织整改,对现场“三违”人员要敢于制止,并按矿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四)质量验收员对现场安全质量的验收负第一责任,要按质量标准打分验收,不合格质量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返工、整改,整改合格后要经班组长、安全员同意方可作业,共同搞好班评估工作。(五)瓦检员起着重要的把关作用,必须按规定次数完成瓦斯检查任务并及时填写瓦斯记录牌板,杜绝空班漏检和假检、假报瓦斯浓度,严禁脱岗、睡岗和早升坑现象,消灭各类通风事故。(六)跟班队长是作业现场最高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对现场管理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跟班队长到现场一要落实“三员”到位,二要落实安全措施,三要把好安全质量和行为规范关,四要检查监督到位,保证所跟11、班次安全质量达标,职工行为规范。(七)矿对现场管理把关人员实行连锁制约制度,现场把关人员向调度汇报其它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管理,各级领导发现现场把关人员脱岗要采取措施,并在班后对脱岗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八)作业现场因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全和在使用过程中损坏而冒险组织生产者,无论是否造成事故,严格按矿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理。七、安全监督(一)矿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低劣的队组在矿安全例会上通报,该队队长、书记,跟班队干现场亮相。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在全矿通报并从严处罚。(二)安监处要组织不定期的安全查岗活动,对重生产、轻安全的队组曝光。责任领导和现场把关人12、员实行株联政策,予以处罚通报。(三)各生产职能科室和地面机关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矿规定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和本单位年初制定的业务保安工作规划,全面认真地抓好本单位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工作记录。八、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由安监处、企管科、人事科共同负责,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健康稳定发展。XX矿各级干部下井考勤制度为全面强化井下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转变干部作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一、干部下井、上中夜班规定:(一)矿长、党委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中夜班不少于5个:总13、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安监处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天,中夜班不少于7个:其他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6天,中夜班不少于3个。(二)各专业副总、生产业务科室科长、副科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6天,中夜班不少于8个。(三)各生产、辅助队队干每月下井不少于18天,中夜班不少于9个。二、干部抓三违、查隐患、抽考培训规定:(一)干部每次下井必须查隐患、抓三违,现场查出的三违或查出人为造成的隐患必须追出责任者,出坑后认真填写信息卡,否则不算下井;各级干部抓三违每月不少于3人次。(二)干部每次下井必须现场抽考2人,培训2人,被抽考人、抽考人必须在抽考卡上签字,出坑后将抽考卡交信息站。三、其它有关规定:(14、一)安监处信息站建立干部下井考勤台帐,及时登记,记录认真规范,准确无涂改。(二)各级干部下井前到信息站领取干部下井培训抽考卡,现场进行抽考培训,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并签字,出坑后交回信息站。(三)信息中心对各级干部填写的干部下井检查表、干部下井培训抽考卡,按安全信息工作管理标准规定,进行筛选、传递、“二定”落实等工作。对抽考不合格人员要在24小时内通知所在队领导,由队长、书记、技术员及科室领导负责制定帮教措施,对其进行帮教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四)对连续三次抽考不合格人员,由所在队队长及科室领导带领到职教办进行系统培训学习,并对队长、书记、技术员及科室领导每人罚款20元。(五)除现场15、办公、安全小分队活动,旬检月检外,各级干部下井实行一人一表制,凡发现填写的干部下井检查表、干部下井培训抽考卡, 不规范不合格,一次扣责任者20元。(六)各级干部下井、抓三违、查隐患、培训抽考等情况作为安全绩效考核依据,按XX矿安全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绩效考核。(七)各科室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干部根据各自承担的业务状况,由部门自定考核。XX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井上、下各地点的安全隐患,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煤矿16、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隐患的分级、分类(一)安全隐患是指各生产(施工作业)现场中在生产设计、生产工序、工程质量、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方面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二)按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可分为A、B、C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需由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的,需由矿协助解决的隐患。C级:科、队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三)安全隐患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十个类型。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责任划分(一)矿、科、队要把排查17、隐患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二)矿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三)各分管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分管专业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四)矿属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五)矿管中心、技术管理中心、机电科、计划科等业务科室分别负责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有关工程设计、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材料及设备供应等。(六)安监处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收集、筛选、分析、追究、“四定”落实、整改复查以及隐患的公示、统计和上报。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例会制度(一)每旬由矿长组织、安监处牵头,各分管矿领导、副总及安监、机电、通风、技术管理中心、调度等业18、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将查出的隐患“四定”落实处理并登记建档。(二)每月末由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会议,听取各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对隐患进行分析定级,同时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以及隐患消除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党政办负责做好隐患排查例会的记录。(四)分管矿领导根据矿隐患排查例会的决定对分管范围内的A、B级隐患负责。各科(区)、队对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B、C级隐患负责。(五)对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安监处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四、隐患排查的原则(一)隐患排查遵循“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19、谁签字谁负责、安监部门监督检查”和“排查、分析、追究、防范、教育相统一”的原则。(二)矿、科、队干部下井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勒令停产整顿。1.无规程措施施工的单位。2.防突措施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3.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开、掘工作面4.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5.施工与安全技术措施不相符的作业场所。6.通风系统不合理,采掘工作面微风作业。7.“四员两长”不齐全的生产队组。8.隐患未消除或没有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9.违反规程有关规定继续作业的。五、安全生产隐患的来源(一)安全生产隐患的来源:矿长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质量检查队组织的每旬一次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各单位确认上报的隐患,矿、20、科、队干部日常下井巡查和跟班发现的问题,上级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四员两长”班评估和安全小分队巡查发现的问题等。(二)安监处信息站要按安全生产隐患所列举的十个类型,分别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并实行班班记录、筛选、分级,填写“安全检查四定表”,对C级隐患要在班后及时与有关科、队“四定”落实,对B级和A级安全隐患由安监处当日值班领导在矿安全生产碰头会上汇报,落实解决。(三)矿属各单位、各专业每旬由科长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会议,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每月22日前将其中的A、B级隐患以书面形式上报矿分管领导和安监处监察科。隐患未消除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彻底消除。六、安全生产隐患的21、排查落实(一)隐患排查签名1.各级管理干部、“四员两长”等人员日常检查的各类隐患:(1)对责任明确,科、队能够处理的C级隐患,安监处信息站须填写“安全检查四定表”,在每日下午4点前通知隐患单位值班干部进行“四定”落实,并将隐患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定为负责人,主管科长定为隐患处理保证人签名落实。(2)对责任不明确,需矿协调解决或多个单位配合解决的隐患,安监处要填写隐患通知单一式三联,在每日下午4时前汇报安监处长,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单位及负责人,并“四定”落实处理。(3)对科、队难以处理需矿解决的B级隐患,安监处信息站须筛选填写“安全检查四定表”后,在每日下午4时前通知隐患单位值班干部和主管科长进行“22、四定”落实,并将主管科长定为负责人,分管矿领导定为隐患处理保证人签名落实。2.矿每月定期安全质量大检查和上级来矿安全大检查查出的各类隐患:(1)对责任明确,当班能处理的一般隐患,各专业组要填写“安全检查四定表”,并及时通知隐患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进行“四定”落实,并由主管科长作为保证人签名。(2)对责任不明确,需矿协调解决或需多个单位配合解决的隐患,各专业组报安监处,由安监处填写隐患通知单一式三联,及时报安监处处长,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单位及责任人,并“四定”处理。(3)对科、队难以处理需矿解决的B级隐患或质量标准化实施项目,各专业组报安监处,由安监处筛选填写“安全检查四定表”后,通知隐患单位安全第23、一责任者和主管科长进行“四定”落实,并将其分管矿领导定为隐患处理保证人签名落实。(二)隐患整改及复查:1.生产单位对“安全检查四定表”签字认可的隐患、问题,必须组织力量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后到安监处进行签字销账。2.生产单位接到隐患通知单后,必须尽快组织力量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整改,隐患处理后,由单位负责人在通知书上签名,并将第二联送回安监处。3.对各类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由安监处监察科按期进行复查。4.隐患处理保证人要对隐患的整改处理进行督促与落实,并对隐患落实情况在限期时间内复查后到安监处签字销账。5.在生产现场出现重大隐患需要立即停产进行处理时,现场各有关生产管理人员要立即停产组织处理。七2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织及奖罚制度(一)对不能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包括保证人)根据情节,按安全管理过失论处,并按矿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安全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条款给予处罚。(二)单位负责人隐患整改后未到安监处办理签字销账的,按未整改论处,并按矿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安全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条款给予处罚。(三)矿属各单位、各专业对本单位、本专业进行每月一次的事故隐患排查确认,不能以书面形式于每月22日前按级别和种类按时报回的,按矿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安全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条款给予处罚。(四)因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为事故的责任者,依照矿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安全绩效考核25、办法、事故责任分析追究处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五)由于漏检未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予以严肃追究并从重处理。(六)对于隐患整改及时,从而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对负责隐患排查的责任者及有功人员予以奖励。(七)对于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从而避免重大事故或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发生,对其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八)由安监处监察科组织实施隐患排查。(九)安排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排查,如有重大事情,可找人顶替,否则罚款200元。(十)各组组长在排查升井后,下午4:00前必须把查出的隐患报安监处监察科,否则按未参加隐患排查处理。(十一)“三定”隐患处理单位,接到26、“三定”通知后,不及时进行“三定”,给予单位负责人200元的经济处罚。(十二)“三定”后,不按“三定”时间进行整改的,给予“三定”负责人300元的经济处罚.(十三)奖励按季度考核进行兑现,所有参加人员按每人每次100元进行奖励。XX矿事故责任分析追究处理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分析和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规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追究各类事故的责任,更好地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减少企业财产损失,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的概念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生产、技术管理过失,保护设施或设备缺陷,职工操作行为不27、当,而潜在或导致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生产中断、财产损失、危险源扩大的行为后果。二、事故的分类(一)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五)一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28、: 1、使全矿井停工16以上或采掘工作面及生产系统停工昼夜以上的; 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的;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含50)的; 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的; 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的; 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的; 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含10)、冒顶高度1m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含5)、冒顶高度1m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超过10(含10)、冒顶高度1m以上的;8、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60min及以上的;9、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10、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20万元(含129、0万元)的;11、其他认定为性质恶劣的,情节特别严重的非伤亡事故。(六)二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1、使全矿井停工4以上但不足16h或采掘工作面及生产系统停工16h以上但不足昼夜的; 2、提升设备断绳、蹲罐、坠罐;主井、副井提升绞车全速过卷超过0.5米以上的;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含10)的; 4、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的; 5、因水灾使采区停止生产的; 6、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的; 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含5)、冒顶高度1m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含3)、冒顶高度1m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30、含5)、冒顶高度1m以上的;8、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1060min(含10min)的;9、直接经济损失在1050万元(含50万元)的;10、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含1万元)的;11、大型物件坠入井筒的;12、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的;13、小型压力容器、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的;14、有毒、有害气体容器及管路泄漏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15、35K以上供电系统误停、误送电的;16、井下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的;17、矿区内积水较多,主平硐、35KV变电站存在进水可能的;18、其他认定性质达到二级非伤亡事故的。(七)三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31、1、使全矿井停工1以上但不足4h或采掘工作面及生产系统停工4h以上但不足16小时的; 2、提升设备断股、卡罐、起吊设备断绳;副井提升绞车全速过卷0.5米以内的;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在10以下的; 4、副井跑车的; 5、井下透水影响正常生产的; 6、通风不良或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集聚,瓦斯浓度超过3的; 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含3)、冒顶高度1m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3以下、冒顶高度1m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3以下、冒顶高度1m以上的;8、局部瓦斯超限作业或防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粉尘浓度超标作业,不采取措施处理的;9、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含10万元)的;32、10、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1万元的;11、因火灾使一个采掘工作面停止生产的;12、锅炉缺水,压风机风缸捣毁,压力容器安全阀实效的;13、溜子拉翻机头或机尾,拉翻绞车的;14、按高瓦斯区域管理地点通风无计划停风10min以内的;15、其他认定性质达到三级非伤亡事故的。三、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一)事故责任追究,必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与谁分管、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二)事故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管理,发挥现有装备作用,提高安全教育效果,预防事故的再发生。(三)事故责任追究,必须突出“以人为本”的工作思想,以职工的思想,行为为追究对象,以各级干33、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追究重点,推进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四)事故责任追究,必须从严从细,严格考核,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促使各级干部和全体职工在其位谋其政,在其岗,负其责,视责任为泰山,真抓实干保安全。(五)事故责任追究,必须实行由下到上的连带株连政策。轻伤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从工人、班组长追究到分管科室(或分管副总);重伤事故、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死亡事故,从工人,班组长追究到矿领导。四、事故汇报(一)井上、下发生各类事故,由事故所发生单位的跟班队长、工班长、现场安全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作出如实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单位、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初步原因、当34、班正在采取的抢救措施以及要求上级采取的措施等。(二)调度员接到井下汇报后,要立即通知当日矿、事故所在单位值班长和安监处值班,以便迅速采取措施。(三)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伤及以上事故,在上述汇报程序的基础上,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五、事故调查及取证(一)井上、下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一、二级非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在积极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努力减少事故损失程度的同时,要尽量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上级领导和安监部门勘查、取证提供条件。如在非常情况下确需动现场方可完成应急抢救任务时,必须征得现场安全员的同意,并详细记载事故现场要素。(二)全矿井上、下发生各类人身事故时,矿值班领导必须组织安监处35、值班领导,事故单位科、队值班领导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相关矿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指令后必须及时到位,投入抢救工作,并取得事故现场要素。(三)上级领导和安监部门勘查现场或进行事故调查时,现场管理人员和事故发生区域作业人员,要积极协助完成好调查取证任务,不得提取伪证,否则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四)凡属本矿追查的事故,事故调查取证材料核实无误后,要同事故报告,事故责任者处理一并装入安全档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销毁。六、事故追查(一)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由矿成立事故追查组(安全矿长主持,其他矿领导参加,并由安监处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抢险抢救、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进行追查,按照处罚规定,拿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36、人的处理、处罚意见,报矿党政联席会批准后执行。追查处理报告由安监处负责上报上级安监部门,并在全矿通报。(二)轻伤事故由安监处负责组织相关生产、机电、工会、人事及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在当班的班后进行调查,拿出处理意见后报安全矿长批准后执行,并在全矿通报。(三)微伤事故和三级以下非伤亡事故由各科安监站负责(未设安监站的科室由安监处技术科负责)组织追查,安监处派员参加,在当班的班后进行,拿出处理意见后报安监处审查后执行,并在全矿通报。(四)轻重伤事故经调查处理后,工伤人员的工伤票必须由安监处统一管理,备案归档。安监处每月月底前统计上报公司安监局。(五)发生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重大灾害性损失事故以及重37、大未遂事故,由矿成立事故追查组(分管矿长主持,其他矿领导参加,并由调度室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抢险排查、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进行追查。按照处罚规定。拿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意见。报矿党政联席会批准后执行。追查报告由调度部门负责上报上级部门,并在全矿通报。(六)二级以下非伤亡事故和一般灾害性损失事故的追查按以下规定执行。1.顶板事故:由技术部门牵头组织追查。安监、生产、调度及相关队组人员和现场“三员”参加。拿出处理意见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安监处执行并通报全矿。2.机电事故:由机电科牵头组织追查。安监、机电事故区队长及现场有关人员参加,拿出处理意见后,报机电矿长批准后,报安监处执行并38、通报全矿。3.运输、爆破作业事故:由技术中心牵头组织追查。安监、机电、开运、事故队组相关人员参加,拿出处理意见后,报生产矿长批准后报安监处执行并通报全矿。4.通风、瓦斯煤尘事故:由通风科牵头组织追查,安监、技术部门及相关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参加,拿出处理意见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安监处执行并通报全矿。5.地面发生各类非生产性质事故,由党政办、组宣科牵头组织追查,工会、调度及涉及单位人员参加,拿出处理意见后,报工会主席批准后执行,并通报全矿。七、事故追查要求(一)事故追查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当日进行。调度室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必须按规定准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人员一次罚款50元。(二)事故追查必39、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一次追查不清必须再次进行追查,追查结果要及时通报全矿,每次事故追查后都要制定防范措施,并立即贯彻,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三)事故分析和责任认定必须遵循如下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2.依法办事,按规定处罚原则。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4.科学分析,超前防范原则。八、事故处罚规定(一)对死亡事故的处罚规定:矿井发生死亡事故,取消矿井所有当月安全奖励;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全部安全绩效工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分别给予开除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事故重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事故单位的队长、书记给予免职40、处分;对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诫免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分管副矿长(含分管副总)给予警告处分,在矿干部大会上做检查或其他方式亮相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二)对重伤事故的处罚规定:井下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分管矿领导(含分管副总),主管单位科级干部,事故单位队长、书记当月所有安全奖励的50%;其他矿领导和科级干部扣除20%;扣除事故单位安全绩效工资的50%;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分别给予开除留用,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事故重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罚款500元;对事故单位党政正职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诫免处分,并处以3041、0800元的罚款;对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正职领导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0500元,对主管部门的其他副职和业务保安科室负责人分别罚款200元,上述干部要在矿干部大会上做检查。(三)地面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比照井下死亡事故的处罚规定。(四)地面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比照井下重伤事故的处罚规定。(五)对轻伤事故的处罚规定: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主管单位科级干部,事故单位队长、书记当月所有安全奖励的15%;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绩效工资的25%;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500元;对事故主要责任者,事故单位的队长书记,分管副职分别罚款300元;对事故重要责任者罚款200元;对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正职领导和分管副职分别罚42、款200元,对分管副总,业务保安科室负责人分别罚款100元。上述干部在全矿安全例会上做检查。(六)对一二级非伤亡事故和灾害性损失事故的处罚规定:1.重大灾害性损失事故比照死亡事故进行处罚。2.一级非伤亡事故比照重伤事故进行处罚。3.二级非伤亡事故比照轻伤事故进行处罚。(七)对二级以下非伤亡事故和一般灾害性损失事故的处罚按以下规定执行:发生一起二级以下非伤亡事故或一起一般灾害性损失事故扣除事故直接单位当月安全绩效工资的10%20%;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300500元;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200元;对事故重要责任者罚款100元;对事故单位的队长、书记、主管部门正职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100300元。43、以上事故责任者一律住“三违”学习班接受培训教育。(八)对隐瞒事故不报,拖延事故汇报时间,订立攻守同盟,隐瞒事故真相,出具事故伪证等责任者及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罚款2001000元。2.住“三违”学习班。3.在全矿干部大会上做检查。4.行政或党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撤职。(九)对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的处罚,执行XX矿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九、附则:(一)本规定与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相抵触或未涉及内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二)本制度与“安全绩效考核奖罚制度”及“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同时配套执行,如有相同条款不同处理额度的,按取重不取轻的原则执行,情节恶劣的合并执行。(三)本44、规定适应范围为矿属各单位及全矿所有干部职工,解释权归矿安监处。XX矿安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一、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了保证矿井的安全投入,提高矿井的安全装备水平,完善矿井基础设施,增强矿井的综合抗灾能力,使安全费用计划特别是“一通三防”和“煤与瓦斯突出治理”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充分发挥其效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一)费用来源1.综合折旧中安全资金的提取;2.吨煤成本中安全资金的投入;3.上级安全资金专项补助;4.安全资金专项贷款。(二)使用范围以矿井“一通三防”为重点,围绕防治“水、火、瓦斯、煤层、顶板、煤与瓦斯突出”六大灾害和机电、运输及45、其它危害治理工作而进行的设备更新改造,设施修理以及其他必须排查的安全隐患。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项目支出;4.完善和改造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7.完善和改造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完善和改造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完善和改造综合防尘系统支出;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三)使用原则安全费用的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保证、效果突出的原则。(四)管理与监督1.矿属各单位在年初根据矿井采掘规划、生产计46、划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的安全项目计划,报矿计划部门。2.矿计划部门根据资金额度,分轻重缓急,编制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总工程师组织审定。经矿长批准后根据公司审定的安全项目,做出年度安全费用执行计划,并根据权限归口管理。3.矿计划部门根据批准意见,详细核实项目中材料、配件的数量、单价,属工程项目的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属材料、配件及其他项目的由分管单位负责按矿有关规定办理。4.对未列入使用计划的安措工程,安措设施等,使用单位应及时提出增补建议计划,报矿计划部门上报审批。5.矿计划部门是矿安全费用的管理部门,对安全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建立相关台帐,保证资金落实到位。6.矿安监处是安全费用47、使用的监督部门,对安措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建立相关台帐,监督安措项目按要求完成。7.安措项目完成后,需经计划、执行、使用、监督单位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方可进行结算与决算。8.矿计划部门每月要将安措项目的计划进度、实际进度及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统计分析报矿主管领导和安监处处长。二、安全奖励费用使用管理办法(一)安全奖励费用的来源1.从矿吨煤工资总额中提取的资金;2.上级安全奖励资金;3.事故及隐患罚款、“三违”罚款、严重“安全管理过失”罚款、质量标准化罚款等;4.安全风险抵押扣罚;5.安全绩效工资与质量标准化工资的沉淀部分。(二)安全奖励费用的管理1.矿财务部门单列安全奖励费用帐户;2.矿人事部门48、负责按月(季)从矿工资总额中划拨资金;3.安全质量罚款统一由安监处下达罚款通知书。对集体单位的罚款经矿企管部门汇总、人事部门从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职工个人的罚款由矿财务部门从该职工的工资中扣除;4.上级奖励由矿人事、财务部门及时划拨存入安全奖励费用帐户。(三)安全奖励费用的使用1.安全奖励费用只能用于安全奖励,不准挪作它用;2.安全奖励费用的使用由安监处长审批,安监处综合科具体办理,经企管科审查、督查组核准后报矿长批准执行。(四)安全奖励费用的使用范围(种类)1.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2.安全文明单位竞赛奖;3.安全信息奖;4.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奖;5.季度、年度安全表彰奖;6.安全生产特殊贡49、献奖;7.安全绩效奖;8.“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奖。(五)奖励办法1.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安全文明单位竞赛奖、安全信息奖、抓“三违”奖、安全小分队活动奖、安全绩效奖、基层队干旬检月验排名奖等,按月、季、年考核条件分别考核,定期兑现。2.安全技术培训奖、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奖按照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方案实施办法进行。3.季度、年度安全表彰奖励;岗员、网员、二道防线的季度评比奖励和补助执行上级、矿有关规定。4.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励随时进行。对于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避免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发现一个奖励一个。5.“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奖励,按照矿“百日安全无事故”50、竞赛活动办法执行。XX矿安全例会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指示、精神,及时总结纠正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管过程中的得与失,不断提高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性地整改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制度。一、矿安全例会(一)召开时间:矿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每周三下午三时进行。(二)参加人员:安全例会由安监处处长主持。由各区(科)长、安全副区(科)长,安监处正副科长参加。(三)例会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指示、精神,安排本矿具体措施的落实。2.生产51、开运、机电、通风、各项目部汇报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自检、自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采取措施。3.质量大队通报采、掘、开工程质量及运输专业检查定级及排名情况。4.机电科通报机电质量检查定级情况存在的质量问题。5.通风科安监站通报各科、队“一通三防”综合防尘检查定级情况及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6.安监处副处长通报本旬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及“三违”分析,质量标准化总体情况讲评。7.安监处处长进行本旬全矿安全质量明细化考核结果讲评,并对下一段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四)例会要求:1.应参加例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会前向安监处处长请假,并有同级干部替代参加会议,否则给予责任者50元罚52、款。2.例会各汇报人员必须会前书面准备好汇报材料,会后交安监处存档。3.安全例会记录由安监处负责,各科、队领导均要做好本单位安全问题的记录,并在会后抓好各个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二、各科(各项目部)安全例会(一)每周三下午召开一次。由科安全副科长主持,所有科室领导参加。(二)分析、总结、安排本科安全工作,研究解决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情况。(三)科安全例会也可分队进行安全活动。(四)矿安监处不定期抽查并不定期派人参加会议。三、队组安全活动(一)每周进行一次,由队长主持,包队科干部、科安监处及所有队干参加。(二)每次活动要形式多样,有活动53、主题,有活动内容,活动结束后有书面记录,所有参加人员签字登记,存档备查。(三)活动同时要分析总结并安排本队本周及下一周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本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四)矿安监处组织不定期抽查活动情况。四、其他要求各科、队可根据此制定各自的安全例会及活动制度。XX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规范各种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的审批,严把技术措施、文件审批关,确实提高我矿各种技术、措施文件的审批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一、按照 “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审批把关,主管工程师对主任工程师负责,主任工程师对总工程师负责”的原则,由各科指定主管工程师对各专业规程、措施进行审批把关。二、各单位的安全技54、术措施审批程序是:先由报送专业的主管工程师审批签字,然后报生产科、技术中心、调度室、安监处及各涉及单位的主管工程师审批签字,最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签字。三、对于作业规程、设计等资料的审批程序是:由技术中心组织,矿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程师主持,调度室通知会审:复审作业规程、设计等的时间、地点。由矿各科队主管工程师参加进行会审。各单位的会审意见由技术中心组织整理;作业规程、设计必须组织各部门会签,最终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四、对于己经有关部门最终审批完的规程、措施、设计、图纸等资料,由前来审批或使用单位的技术主管人员负责,必须在最终审批完成之日起两日内将复写或复印件送交有关部门,所有规程措施、设计资55、料等涉及安全技术的文件,必须送交安监处备案一份,否则对该单位技术主管人员按 三违进行处罚。五、各单位的主管工程师要建立规程、措施等技术资料审批备案登记本,详细清楚地进行登记备案。六、各单位主管工程师每月要对所管专业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书面报矿总工程师,对于须完善补充的措施、规程要及时提出补充意见,以便每月规程审批时提出意见。七、对于综合性技术文件(如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各种预案)及专业性强的技术文件,由矿有关部门会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XX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56、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解决事故隐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为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设施和一切措施以及职工培训。二、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一季度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三、矿长对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实施计划的资金;经常检查、督促计划落实,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四、安全措施计划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生产副矿长、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共同编制,班组长有权提出建议。五、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重点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分轻57、重缓急,将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工程计划。“一通三防”、大型固定设备的保险和保护装置存在事故隐患的,优先安排计划。六、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工程名称,措施工程内容的目的,经费预算及来源,设计、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竣工日期,安全技措计划的执行等。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资金由矿给予保证,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要做到资金、队伍和物资三落实。项目负责人对计划的实施负责。八、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应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确认合格,经矿长批准,方可投入使用。XX矿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一)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建立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由通风科58、各队队长负责贯彻落实,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二)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排放瓦斯专用尾巷,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或作业地点,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两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三)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瓦斯。(四)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瓦斯队技术员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路线和巡回检查计划图表,经审批后执行。(五)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小59、于1.5m长的胶带管。(六)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路线、地点、时间和内容,认真检查所负责地面的情况,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检查图表和牌板上,图表时间误差不得超过20分钟。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并由所在队的班组长,安全员在巡回检查图表上签字,瓦斯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将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通风调度及科(队)值班人员汇报,现场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瓦斯检查员的命令,不得拖延,更不允许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违章作业。(七)安装瓦斯监测装置地点应在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中标注,瓦检员每次检查瓦斯时,都应对管辖范围内瓦斯60、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八)瓦检员必须了解所管辖区域的通风系统,掌握风量变化,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监测装置完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请示汇报,做到请示及时,记录数据清楚。(九)瓦检员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每检查完一次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做到图表、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十)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在对方的图表上签字,交接时如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局部风机或未处理完瓦斯时,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十一)通风科瓦斯队队干、班组长要认真检查瓦检员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瓦斯队值班干部、班组长每班班后必须审查巡61、回检查图表,班组长在图表上签字后交瓦斯队值班干部,值班干部必须核对图表并签字。下井干部、班组长、放炮员、采煤机和掘进机司机、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通风干部遇到瓦检员必须审查图表,审查瓦检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十二)分管通风矿长必须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十三)瓦检员必须按瓦斯检查制度检查瓦斯,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空班漏检。凡发现脱岗、虚报、伪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或留用察看等处分。(十四)开采突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62、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报告通风调度或矿调度。二、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一)主扇排放矿井瓦斯:1.全矿井计划停电时,事先应由通风科制定详细的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批准。2.矿井因故障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主扇停止运转,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至大巷新鲜风流中,并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开启主扇排放瓦斯前,应事先将防爆门和人行小门全部打开,采用短路掺新的方法进行瓦斯排放。以后按照主扇排出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5%(必须保证最远采掘面的风流瓦斯排出以后),逐渐关闭风门、防爆门。通风系统正常后,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含0.75%),且稳定30分钟后,主扇排放瓦斯方可结束。(二)局扇排放巷道内瓦63、斯:局扇排放巷道内瓦斯: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CO2浓度不超过1.5%,且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现场瓦检员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CO2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3.停风区瓦斯或CO2浓度超过3.0%时,必须由瓦斯队技术员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编制排放瓦斯措施时,必须根据不同地点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禁止使用“通用”措施。批准64、的排放瓦斯措施,由瓦斯队队长或技术队长负责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或盖章备查。4.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控制瓦斯排放量,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必须使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在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及被排放瓦斯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所有电源,(本安型监测设施除外),并设警戒,进入采区回风道混合均匀后,瓦斯浓度要降到1%以下。5.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或被排放瓦斯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应在编制和会审作业规程时,予以确定指出。6.排放临时停工区(巷道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局扇开一节电机并打开65、风流控制器的方法控制排出瓦斯量,掌握排放浓度。严禁采用断续停开风机方法控制瓦斯浓度,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7.排放已密闭区,瓦斯尾巷已联通已采区的瓦斯时,要由外向里逐级增加风筒,控制风量、瓦斯浓度。8.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和氧气浓度不低于20%,无局部瓦斯积存且稳定30分钟后,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排放瓦斯结束后,排放负责人应及时向矿调度或通风调度进行汇报。9.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10.排放停66、风时间较长的巷道或密闭巷道、恢复联通采空区巷道瓦斯时,必须携带测氧仪器。(三)全风压排放瓦斯:1.利用全风压排放采煤面瓦斯时,必须采用短路渗新的方法控制瓦斯排出量,保证排放风流与渗新风流汇合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2.利用全风压排放联通采空区巷道瓦斯或利用全风压排放系统复杂、系统角联的巷道瓦斯时,必须由矿总工组织进行。三、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一)瓦斯抽放范围:凡以通风方法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放。凡确定为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采煤工作面,未采取抽放措施或抽放系统不完善以前,一律不准投入生产。(二)瓦斯抽放设计编制:凡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专门设计,设67、计应该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层赋存条件、工作面几何参数、地质概况、预计瓦斯涌出量、抽放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等。2.钻孔数量、位置、角度、直径、穿透层位和终孔位置等,以及必要的计算数据。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等:瓦斯抽放设计要认真贯彻执行“密钻孔、高负压、大直径、综合抽”的原则。根据抽放面的瓦斯涌出情况,具体确定钻孔间距和初始钻孔位置,永久抽放系统的支、干管,应根据瓦斯抽放混合量确定。(三)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批程序和权限:1.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由通风科分管技术人员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下达执行。已经批准的瓦斯抽放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要重新设计,重新履68、行审批手续,个别钻孔的参数需要修改或调整时,应由矿总工批准。2.矿井新采区的瓦斯抽放系统和管路延长,由矿总工批准;工作面、采区内部的瓦斯抽放管路的延长或拆除,由通风科主管工程师或通风副总批准。(四)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验收:1.工作面无瓦斯抽放设计,不准进行钻孔施工。2.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抽放孔定位、角度必须由抽放队长或技术人员监督、检查、验收。钻孔施工进度要班班填写在钻孔施工台帐上。3.钻孔施工结束后,应由通风科组织验收,人事部门参加,通风科副科级以上领导签字。原则规定,钻孔深度误差不得超过1m,角度误差不得超过1。4.抽放管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保质保量,做69、到“平、稳、直、密”。凡是新安装的瓦斯管路,必须做气密性实验。5.抽放管道在进入工作面瓦斯尾巷之前必须设置绝缘隔离段。充当隔离段的绝缘管或其他抽放系统连接软管,其断面必须大于被联接管路断面的80%。6.每一抽放工程施工完毕后,必须由矿总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钻孔数量、钻孔布置参数、管路敷设情况、漏气实验等。验收不合格的,要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验收合格后,应提出竣工验收报告。7.凡未经验收的,未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的工作面,抽放系统不准投放运行,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五)钻孔的联接与拆除瓦斯抽放钻孔在联入抽放系统以前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的钻孔可联入抽放系统。2.工作70、面投产前,应按设计要求联接完毕。工作面开采过程中,上邻近抽放钻孔的联接必须超前工作面两个钻孔,并把气门打开,本煤层钻孔必须处于抽放状态。3.封孔应用聚胺脂封孔技术或马丽散加长封孔,封孔深度不得小于6m。4.每一抽放钻孔,都必须安设孔板流量计和阀门,阀门尺寸不得小于2寸。5.抽放钻孔的拆除,必须由通风科主管抽放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六)瓦斯抽放现场管理:1.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设置以下四种牌板。(1)工作面进度牌板。分别设在尾巷和靠回采煤体两侧巷道内。从开切眼向外,每隔20米设置一个,用以表明工作面推进位置及其与瓦斯抽放钻孔的相互关系。工作面进度牌应在巷道掘出后设置。(2)钻孔位置71、牌板。按照钻孔设计的间距、数量,在具体施工位置,用以指导钻孔施工。(3)钻孔观测牌板。设在每个钻孔旁边用以记录钻孔编号、负压、浓度、观测时间和观测人姓名等内容。钻孔观测牌应提前工作面两个钻孔设置,即与联孔同步进行。(4)瓦斯抽放管理牌板。设在尾巷花闭以外,用以记录工作面推进度、工作面抽放钻孔、联孔个数、抽放总量、浓度以及观测时间、观测人姓名等内容。2.抽放应填报以下几种报表(1)管道式漏气记录表。(2)钻孔施工记录表。(3)管道工程施工记录表。(4)钻孔观测表。(5)抽放泵站观测记录班报。(6)瓦斯抽放日报。(7)瓦斯抽放综合台帐,包括抽放量、抽放工程、抽放设备、抽放管路长度、直径变更等逐月和72、累计情况。3.要建立瓦斯抽放观测制度。井下抽放系统各观测点至少每三天进行一次全面观测。瓦斯抽放观测要做到“对口”管理,井下观测要做到观测牌板、观测记录、观测班报和抽放日报“四对口”;抽放系统观测做到观测班报和调度台帐“二对口”指泵站的节流、压力、浓度等。4.调整抽放系统包括泵站、采区和工作面压力,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过矿总工批准,同时要做好调整前记录和调整后的记录。5.抽放队要安排专人对抽放管路系统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及时堵漏、排除故障。每10天至少要由专管人员对整个抽放管路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由抽放队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要详细记录在管路检查记录本上。6.加强敷设抽放管路巷73、道的维护,保证畅通、无断棚、无积水。凡因工作面停抽造成尾巷、落山角、回风等处瓦斯超限的,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生产,直至恢复正常抽放系统,瓦斯浓度降至规定值以下时为止。(七)瓦斯抽放泵站管理:1.瓦斯抽放泵站要建立循检制,抽放泵司机应经常对抽放泵、抽放管路、安全设施、供水系统等情况进行循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瓦斯泵房内瓦斯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要在抽放泵房内安设瓦斯监控探头,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能够自动切断泵房内所有电器设备电源。3.瓦斯抽放泵的开停管理,必须执行以下规定:(1)正常的瓦斯抽放泵更换及瓦斯抽放泵的有计划停运,要经分管队领导批准。(2)如因停74、电、故障等原因瓦斯抽放泵临时停运,要立即通知通风调度和矿调度及有关分管部门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瓦斯抽放泵的启动,要经过分管矿领导的批准,并汇报矿调度室,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决定启动瓦斯抽放泵。(八)瓦斯抽放技术总结:每一工作面抽放结束后,应有抽放队写出技术总结,具体内容包括:工作面瓦斯抽放情况、单孔抽放分析、工作面抽放效果分析、今后改进意见等。抽放工作总结由通风科技术组存档。四、井下爆破管理制度为了强化井下爆破管理,杜绝爆破过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下爆破管理制度。(一)爆破作业队组必须指定一名队干部,专门负责爆破工作的日常管理。井下爆破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75、任,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二)参与爆破的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三)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在井巷内行走。(四)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上锁管理,严禁乱扔、乱放爆破材料。(五)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六)打眼前,首先要检查76、瓦斯,当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七)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炮眼布置图的炮眼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进行打眼。工作面打眼,装药严禁平行作业。(八)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九)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2.装77、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十)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每个炮眼中只装一个引药,引药置于接近眼口的装药端,引药和所有药卷的聚能穴均指向眼底,爆炸波向眼底传播,从而实现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十一)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从而实现快速冷却、降温和熄灭78、爆炸火焰的效果,同时炮眼外端仍需用不小于150mm的固体炮泥填塞和封泥,封泥不足不实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十二)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培训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十三)煤巷炮掘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爆破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掘进巷道的避难硐室内,爆破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至少100m。爆破前必须实施人工断电工作,人工断电范围是该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经的采区巷道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十四)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79、大喊三声“放炮了”,至少再等5秒后方可放炮。(十五)放炮员负责放炮前放炮地点的撤人工作,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瓦斯员负责放炮前后探头挪移到安全地点(20米以外并有掩护地点),并负责通风、瓦斯检查工作,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所有可能进入爆破地点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拉杆或拉绳。(十六)爆破后30分钟且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由安全员、爆破工、瓦斯员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及时处理。(十七)放炮前、后必须由班组长负责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喷雾80、洒水,进行灭尘工作。(十八)放炮过程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放炮员要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认真进行“一炮三检”并详细填入放炮图表,瓦斯员、班组长各行其责,各持其牌,按规定交换其牌。若三牌不齐严禁放炮,安全员负责监督“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的执行过程。(十九)放炮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巷道掘进时,放炮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间距大于0.3m。爆破前,爆破81、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二十)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母线长度必须大于规定工作地点撤人距离。(二十一)放炮撤人距离(直线):岩巷掘进不得小于150米,半煤岩巷及煤巷掘进不得小于150米。(二十二)放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或把手插入放炮器,放炮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拨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二十三)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后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82、。(二十四)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二十五)其它83、方面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五、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二)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三)在突出危险的煤层中,石门与突出煤层中已掘巷道贯通时,被贯通巷道应超过石门贯通位置5m以上,并保护正常通风。(四)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由矿总工批准的包括通风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生产队组,对采空区的贯通措施,公司总工安排现场指挥人、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通风科负责贯通时的通84、风系统调整及瓦斯检查工作。(五)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1.对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面作业,该面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风。2.与盲巷贯通时,应先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置警戒。3.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回风流及附近20m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回风流及其附近20m内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安全地点设置专人警戒。爆破工作须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每次放炮后,瓦检员和掘进面班85、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及附近,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如果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该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4.需要做风门或调节时,在贯通前必须完成设施工程,在主要进、回风巷之间严禁临时代永久工程。5.贯通的巷道属于主要通风巷道,并直接影响矿井通风系统时,矿总工必须负责贯通的指挥工作。通风科负责贯通时的现场指挥工作。其它贯通,通风部门必须派干部临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6.贯通后应及时调整通风设施,形成正常的负压通风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行,同时检查回风流作业地点以及相关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通风设施以及风流状况,如果有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7.参与贯通的部门应明确岗位分工86、,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区域,必须设置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同时要进行风量测定。六、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组织机构和培训:(1)XX矿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保证真实反应井下的实际情况,制定,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安全监控和通风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控工,负责安全监控装置的管理使用工作。(2)安全监控工(包括管理干部)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3)XX矿应建立安全监控各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与操作规程,以及安全作业标准等管理制度。(4)安全监控中心站应配备具有通风监控基本知识,并会使用计算机的值班员87、至少4 人,并设一名组长负责中心站日常管理工作。(5)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与维护,根据实际情况设专职人员负责。(6)对通风、机电、采掘开的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瓦斯员、安全员、放炮员、采掘开班组长及机电工等有关人员应进行“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知识培训。(二)装备要求:1.XX矿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来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2.XX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装置,备用量不小于使用量的20,并配备检修仪器仪表的备品备件。3.XX矿管理干部、工(班)长、放炮员、安全员、采掘司机、机电工等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1)设备88、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2)通过修理,随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规定的。(3)设备原价的80以上,不能更新换代的;(4)严重失爆,而不能修复的;(5)遭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6)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三)对安全监控设备的要求:1.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的各项标准,保证性能可靠、工作稳定。2.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和动力电缆等公用,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3.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具有故障闭锁功能,89、当监测分站或瓦斯传感器发生故障时,能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并闭锁。当主机和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控分站必须装备备用电池,停电后反供电时间应不小于4小时。当电网停电后地面中心站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功能。7.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8.监控中心站,主机应双机备份,并具有手动和自动切换功能。9.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监控信息的利用。(四)设计安装使用维护:1.设计安装:(1)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90、类、数量、位置及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从设计开始就必须保证安全监控装置的装备和使用。(2)井下采掘开工作面必须在开工前装备安全监控设备,保证功能齐全、运行准确可靠。(3)监控设备安装、线路敷设以及连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防爆电气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4)凡要使用的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提前进行调试、检验,加电试运行在48小时以上确认无误方可投入使用。(5)断电控制系统的安装,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安全监控人员在现场监护。(6)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91、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或者取自专供电源,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电源线的接入在监控人员监护下,由专职电工完成。(7)安全监测装置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由使用单位及所在科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签字后投入运行。(8)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应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状态的位置。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修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9)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源,应设置在采区变电所或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中。严禁设置采掘工作面和回风巷内。92、2.调校与故障处理:(1)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2)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规定要求调校一次。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3)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的校正,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操作步骤进行调试检验。(4)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采用人工检测;并认真填写安全监测故障登记表。3.使用、维护:(1)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必须24小时值班,检查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每班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或光学瓦斯检测仪93、与瓦斯传感器对照检查,发现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汇报处理;在8小时内对两种仪器进行调校完毕。(2)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等监控设备由瓦斯员负责,按规定移动和保管,严禁私自停用;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通风调度和监控队汇报。(3)凡经大修的传感器和超期使用传感器必须按规定经计量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4)监控设备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有计划分批升井进行检修、清扫、调试、校正。(5)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在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擅自停用设备装置,如确实需要暂停设备装置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6)装备有瓦斯电闭锁采掘开工作94、面,当瓦斯浓度达到断电浓度时,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和使用队组自行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允许范围时,由瓦斯员配合机电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人工复电。(7)瓦斯员负责管协区域内光学瓦斯检测仪和瓦斯传感器参数的对照与分析,发现故障或传感器误差超过规定要求时应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和通风科监控队进行处理。(8)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主机必须24小时不间断运行,实时监控各测点参数的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状态和网络信息的上传。(9)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必须24小时值班, 认真监视各种信息参数的变化 ,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控日报表,由通风科值班领导审核,报矿长、总工程师签阅。95、负责每日报送山西焦煤集团瓦斯超限处理日报表。(10)监控中心站接到报警、断电后,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通风调度并做好报警处理记录。4.便携仪:(1)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的煤尘,下井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2)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统一由XX矿通风科监控队进行管理,矿属各单位以书面形式将配备人员名单经通风科科长审批后,由XX矿监控队统一办理领用证,对各单位领用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相对固定,并对仪器号码进行登记备查;发放时按领用证进行发放。(3)仪器的维护、维修及调校由监控队进行管理,每台仪器当班使用后进行96、充电8小时。(4)每台仪器每月进行除尘一次,每半年更换黑白元件一次,电池组充放电两次以上后更换一次,仪器发生损坏或精度偏差,随时进行处理。(5)在使用中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对每台仪器的正常使用,调校故障处理等情况逐一记录备案。、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班领用当班交回,否则对使用者处以50100元罚款。(6)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测量范围在04%,CH4值达1%时,自动报警。使用范围适宜于湿度小于等于98%,温度在040,CH4在04%内,严禁使用在有H.S或CH4超过2.5%的巷道内,如超范围使用造成损坏,按规定罚款50200元。(7)使用人员要保护仪器, 使用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碰撞、淋97、水,私自拆封调校,人为造成损坏者、丢失者, 按规定罚款200800元。5.配气:配制甲烷标准气样的装置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所配制的标准气样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执行说明的规定要求。6.技术资料:(1)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设备、仪器仪表台帐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标校记录和断电功能测试记录监控室运行记录矿井安全监测日报表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传感器管理牌板、监控分站管理牌板(2)监控队必须绘制安全监控系统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应标明传感器、断电器、分站等设置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每季度报公司通风处备案。(398、)安全监控资料应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保存期不得小于2年。(五)甲烷传感器的设置.甲烷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并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的地方。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设置在不同地点的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3.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监控装置要求执行。(六)其它传感器的设置1.风速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的设置: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设置在巷道前后10米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测99、风断面的地方。矿井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传感器。2.抽放泵站流量、温度和压力传感器的设置: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输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3.一氧化碳和温度传感器的设置:矿井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方便的地方。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设置在风流稳定和其它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的位置。矿井总回风巷应设置温度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方便的地方。4.其它传感器的设置100、: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及大型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5.监测监控和仪器仪表统一由XX矿通风科进行管理。(七)考 核1.采掘开工作面的瓦检员必须对传感器进行监管,监督使用单位将监测线路吊挂整齐,并保持传感器位置必须在规定范围内,监管风电、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监测装置出现故障及时汇报通风科调度。2.通风科监控队必须及时安装、移动、拆除需要变动的传感器及监测装置,不得拖延时间,同时逐步完善监控系统,提高监控能力。3.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与通风科监控队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101、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4.当监控系统显示瓦斯超限不断电和风电不闭锁,机房值班人员要立即查对,同时立即汇报通风调度和矿调度,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安监处牵头认真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对责任者严肃处理。5.凡发生监测装置被人为破坏或使监测装置失去断电控制能力的,一经发现,必须先停止作业后追查分析,对责任者给予开除或开除留用查看的处分。查不出责任者,对所辖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对跟班队长、当班班长给予100500元的处罚。6.各使用单位必须爱护所辖范围内的监测装置,不得淋水、炮崩、砸坏等现象发生,否则处以使用单位5002000元的罚款。七、局部通风管理102、制度(一)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风量计算、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规格及安装、使用等局部通风设计,应列入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报矿总工批准(二)局部通风机由机电部门安装、维护,入井前进行完好检查,安装设备要齐全,安装时要使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或安设消音器,高压部位有封垫不漏风,电缆接线盒、电缆进线孔有密封垫(圈),不漏风,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安设离地高度大于0.3m,大断面巷道应吊挂,风机开关要有明显标志,与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得超过10m。(三)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安设地点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安装前由通风科应对安装地点的风量进行测定,当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大于局部通103、风机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以免发生循环风。(四)“三专两闭锁”设施的安装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装设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施;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五)坚持局部通风机验收制度,凡发现安设不符合规定时,通风部门有权不予延接风筒,巷道不得开口施工。(六)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七)每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工作面编号、管理人员姓名、局部通风机功率、风筒长度、入口风量、出口风量、周围瓦斯情况。(八)风筒由瓦斯队延接管理,延接吊挂质量要达到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中的规定,锚喷巷道,施工队104、组每隔5m打一个风筒吊挂眼,以便吊挂风筒,一台局部通风机不准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风筒出风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九)使用压入式通风,在保证工作面不积存瓦斯,及时吹散炮烟前提下,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及半煤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5m,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0m。(十)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地点,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间都不准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局扇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事先提出书面停风申请,经通风部门同意,矿值班领导审批签字后,矿调度通知有关单位执行。(十一)凡事先未提出停风申请或未批准而随意停风,不论时间长短,均属无计划停风,对每一次无计划停风都要由安监处主105、持组织追查分析,对造成无计划停风的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十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该面带班人员要立即停止工作面工作,将全部人员撤离至新鲜风流中,切断电源,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安排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设警戒,警戒人员现场交接班,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报告。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十三)节假日停工的地点或其它原因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十四)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按规程规定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106、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正常通风,瓦斯超限时,必须按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掘进工作面隔爆的安装及要求1掘进巷道掘进进尺达到120m时,必须距巷道口5075m处吊挂第一组隔爆水袋。2掘进巷道掘进进尺达到350m时,距工作面迎头60200m处必须吊挂第二组隔爆水袋,随着掘进巷道井尺的延伸,及时将第二组隔爆水袋移位,始终与工作面迎头保持60200m的距离。3吊挂隔爆水袋的数量及水量根据巷道断面的大小来计算设置,水袋的总容水量不小于200L/m2,水袋排间距为1.23m,水袋排间距总长度不小于20m,必须均匀吊挂,纵横成行,平直整齐。4隔爆水袋边与巷道、支架、顶板107、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0.1m。5隔爆水袋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水袋应保持同一高度。6吊挂水袋的隔爆架可用1416mm的钢筋进行吊挂。7隔爆水袋的透明窗口(水应淹没透明窗口)都必须向工作面方向吊挂。8必须有隔爆实施管理牌板,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相关内容必须及时认真填写。9加强维护管理,必须每天进行检查,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数量。(二)掘进工作面防治粉尘实施布置要求1放炮喷雾在距工作面30m范围内悬挂于靠近顶板位置,喷雾长度根据巷道宽度而定靠近巷道两帮,喷咀迎工作面与顶板成45度夹角且不少于6个,并在喷雾架上均匀排列,喷雾开启后能覆盖巷道全断面。2掘进巷道距回风口3050m内,安设第一道净化108、风流水幕,水幕悬挂于靠近顶板位置,喷雾架长度根据巷道宽度而定,靠近巷道两帮,喷咀迎工作面与顶板成45夹角且不少于6个,并在喷雾架上均匀排列,喷雾开启后能覆盖巷道全断面。3当掘进工作面距第一道净化风流水幕超过200米时在距工作面60米处增设第二道净化风流水幕,悬挂于靠近顶板位置,喷雾架长度根据巷道宽度而定,靠近巷道两帮喷咀迎工作面与顶板成45夹角且不少于6个,并在喷雾架上均匀排列,喷雾开启后能覆盖巷道全断面。4机掘工作面,掘进作业必须正常使用防尘风机。5加强喷雾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喷雾实施完好,并投入正常使用。6掘进巷道各运煤(岩石)转载点必须安设转载喷雾且必须上固定架,每组喷雾的喷嘴不少于2个,109、喷雾开启后雾化好并能覆盖转载点断面。7掘进工作面的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原无内喷雾的除外)雾化程度好,能覆盖全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8掘进巷道防尘管路每隔50m必须设一个三通及阀门,安装在人行道便于开启。9放炮作业的掘进面防尘管路距工作面不小于10m,并接30m洒水胶皮软管,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冲洗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帮、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边出煤边洒水。10巷道必须定期冲洗,清扫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煤、积尘,确保巷道湿润。(三)综采工作面隔爆的安装及要求1采煤工作面必须在进风巷、回风巷、尾巷各吊挂两组辅助隔爆水袋。2第一组吊挂在距巷道口5075m处,110、第二组始终与工作面保持60200m的距离。3吊挂隔爆水袋的数量及水量根据巷道断面的大小来计算设置,水袋的总容水量不小于200L/m2,水袋排间距离为1.2至3米,每组隔爆总长度不小于20米,必须平直整齐,均匀吊挂,纵横成行。4隔爆水袋边与巷道、支架、顶板、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0.1米。5隔爆水袋距巷道轨道面的距离不小于1.8米,水袋应保持同一高度。6吊挂隔爆架可用1416毫米的钢筋进行吊挂。7隔爆水袋的透明窗口(水应淹没透明窗口)都必须向工作面方向吊挂。8必须有隔爆实施管理牌板,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相关内容必须及时认真填写。9加强设施的维护管理,必须每天进行检查,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四111、)综采工作面防治粉尘设施布置要求1综采工作面的进风巷、回风巷、尾巷距工作面30m内,巷道口3050m内必须各设置一道净化风流水幕,悬挂于靠近顶板位置,喷雾架长度根据巷道宽度而定靠近巷道两帮,喷咀迎工作面与顶板成45夹角且不少于6个,在喷雾架上均匀分布,喷雾开启后能覆盖巷道全断面,加强喷雾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喷雾实施完好,并投入正常使用。2综采工作面的胶带巷、尾巷的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并加设阀门,轨道巷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及阀门,三通阀门安设在人行道便于开启。3胶带巷的各运煤(岩石)转载点必须安设转载喷雾且上架固定,每组喷雾的喷咀不少于2个,喷雾开启后能覆盖转载点断面。4采煤工作面的采煤112、机必须有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原无内喷雾的除外),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全断面,并坚持正常使用。5综采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设架间自动喷雾且上固定架,每道架间自动喷雾喷咀不少于2个,喷雾开启后能够覆盖采机道与煤帮范围,加强喷雾的管理与维护,保证喷雾实施完好,并投入正常使用。6巷道必须定期冲洗,清除积尘浮煤,确保巷道湿润。(五)防治粉尘实施布置要求1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胶带巷和胶带斜井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且安设在人行道便于开启),其它巷道管路(防尘)每隔100m设一个113、三通阀门。2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距入口、出口处3050m范围内各设置一道净化风流水幕,悬挂于靠近顶板位置,喷雾架长度根据巷道宽度而定,靠近巷道两帮,喷咀迎风与顶板成45夹角且不少于8个,在喷雾架上均匀分布,喷雾开启后雾化好并能覆盖巷道全断面,加强喷雾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喷雾实施完好,并投入正常使用。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设转载喷雾且必须上固定架,喷咀与落煤点成垂直方向,且不少于3个,并在喷雾架上均匀分布,喷雾开启后能覆盖转载点落煤处,并保持喷雾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4井下主要大巷必须定期刷白,主要进、回巷必须定期冲刷大巷,冲刷都要有记录可查,及时清扫煤114、尘,清除积尘、浮煤,确保巷道湿润。(六)隔爆装置的具体规定1主要隔爆棚设置地点:(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2)相邻煤层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2.辅助隔爆棚设置地点:(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2)采区内的煤与半煤岩掘进巷道(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3.岩粉棚设置地点:岩粉棚主要设置于井下爆破器材库。4.隔爆水棚、岩粉棚的水量要求:(1)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2)主要岩粉棚为400Kg/m2,辅助岩粉棚为200Kg/m2。5.水棚设置位置:(1)距各巷道入口、出口115、处5075m范围内各吊挂一组隔爆水槽(2)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3)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4)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0m。6.岩粉棚设置位置:(1)岩粉棚的宽度为100150mm,长度重型棚为350500mm,轻型棚为小于等于350mm(2)堆积岩粉的板与两侧的支柱(或两帮)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500mm。(3)岩粉板面距顶梁(或顶板)之间的距离为250300mm,使堆积岩粉的顶部与顶梁(或顶板)之间的间隙不小于100mm(4)岩粉棚的排间距离:重型棚为1.23.0m;轻型棚为1.22.0m(5)水棚排间距离116、与水棚的棚区长度:(6)集中式水棚排距离为1.23.0m,分散式水棚沿巷道分散布置,两个槽(袋)级的间距为1030m。(7)棚区长度,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辅助棚的棚区长不小于20m,分散式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得小于200m。(8)水(袋)的布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断面S10m2时,hB/L100%35%,断面S12m2时,hB/L100%50%,断面S12m2时,hB/L100%65%,式中:h排棚上的水檀(袋)个数B水棚迎风断面宽度L水棚所在水棚巷道宽度(9)水槽(袋)之间的间距与水槽(袋)同支架可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m两个水槽(117、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10)水槽(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槽(袋)底部至顶梁(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6m,如果大于1.6m则必须在该水槽(袋)的上方增设一个水槽(袋)。(11)水槽距巷道轨面不应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某巷道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打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不吊挂水棚(袋)。(12)当水袋采用易脱勾的布置方式时,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勾的方向要棚向相布置(勾尖与勾尖机对),挂勾48mm的圆钢,挂勾角度为605,弯勾25mm。(13)吊挂隔爆架时可用1416118、mm的钢筋进行吊挂。(14)吊挂隔爆水槽的透明窗口(水应淹没透明窗口)都必须迎风方向。(15)必须有隔爆设施管理牌板,且由专人负责管理,牌板必须清晰,并认真填写有关内容。(16)加强维护管理,必须每天检查,保持水槽的完好和数量。九、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暂行管理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并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一、总体思路坚持“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按照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落实“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的瓦斯治本战略,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推进瓦斯抽采最大化、管119、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提高防突工作效率和工程效益。二、工作目标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一通三防”责任事故。三、管理规定1、+430m以下的非突出煤层,煤层的突出危险性没鉴定之前,采掘过程中都必须按突出煤层管理。2、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否则严禁采掘活动。3、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距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m时),必须编制防止误揭(穿)突出煤层安全技术120、措施,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同时编制层位控制图按月上报公司。对掘进巷道前方预测的地质构造,必须根据其预测的影响程度,采取针对性超前探测措施。所有前探钻孔应能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及构造。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4、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不得安排其他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具体范围不得小于30m。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当避开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121、起突出的措施。5、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必须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6、新水平(区段)、新采区,新揭露的非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必须在前探钻孔掩护下掘进,前探钻孔数量不少于2个,且前探钻孔在巷道掘进方向投影超前距不少于10m。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必须测定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瓦斯压力,分析煤的破坏类型。瓦斯压力0.74MPa或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以及预测指标超限等情况,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7、所有开采煤层必须按规定测定瓦斯压力、含量、煤层透气性系数和钻孔抽采(卸压)半径。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重新测定122、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8、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回风严禁直接切断其他工作面唯一安全出口。9、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2)、采煤工作面尽可能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采煤机采煤;(3)、煤、半煤岩炮掘和炮采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10、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123、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1、地质测量部门与防突机构、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m前,编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四、石门揭煤基本程序及综合防突措施(一)石门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前1、石门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前,技术中心每月下达生产计划时,同时下达揭煤计划,由防突科依据揭煤地质说明书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2、突出煤层,新采区、新水平首次揭穿平均厚度0.3m以上的非突出煤层,以及生产采取内平均厚度0.3m以上的非突出煤层瓦斯压力P0.74MPa或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以及预测指标超标的,揭煤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124、计,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3、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不少于3个探测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二)石门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前1、必须建立揭煤安全防护系统及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2、前探:至少施工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底(顶)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3、测压:设计的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压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压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测压钻孔不少于3个,并且至少有1个测压钻孔布置在石门轮廓线外15m,测压钻孔与其它钻孔见煤点间距不少于5m。近距离煤层群的125、,层间距小于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可测定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4、预测:预测指标同时采用瓦斯压力P、瓦斯含量W及前探、测压等各类钻孔施工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施工前探或测压钻孔过程中,必须取煤样测定a、b常数值及P、f值。(三)石门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前1、非突出煤层、突出煤层无突出危险区、突出危险区采取开采保护层或穿层(顺层)钻孔预抽措施后,经预测出现瓦斯压力P0.74MPa、瓦斯含量W8m3/t或前探、测压等各类钻孔施工过程中有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之一的,以及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直接揭煤的,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2、区域防突措施距待揭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前实施(在构造126、破坏带,最小法向距离适当加大),并必须采取抽采措施。3、措施钻孔控制范围: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钻孔控制范围为沿煤层层面的距离。4、措施钻孔设计要求:(1)、控制范围内均匀布置,抽采钻孔孔数、孔底间距等应根据钻孔的有效抽采半径确定。(2)、抽采钻孔应一次穿透全煤,并进入岩石0.5m以上。5、瓦斯预抽率南翼采区达40%,北翼采区达30%后,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防突措施检验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127、大于2m的范围。6、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指标,采用直接法测定残余瓦斯压力和残余瓦斯含量,并必须同时满足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残余瓦斯含量WC8m3/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方可认为措施有效。否则,必须补充措施或延长抽采时间,直至效果检验有效。(四)石门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前1、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7m,)前必须进行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2、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指标采用综合指标法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至少打3个钻孔,其中有1个钻孔控制到石门揭煤处轮廓线外5m,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二个条件,方可认为无突出危险工作128、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1)综合指标D0.25且K15;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 (2)预测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可不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否则,判定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3、采取局部防突措施时,防突措施钻孔控制范围为揭煤处石门轮廓线外不少于5m,并必须采取抽采措施。4、采用局部防突措施瓦斯抽采率南翼采区达40%,北翼采区达30%后,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在该临界值以下和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认为措施有效,否则,必须补充措施或延长抽采时间,直至效果检验有效129、。检验孔数不少于5个,石门分别位于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井筒分别位于井筒中央及四周,所有检验孔均布置在措施孔控制范围内且距边缘不大于2m的位置(中部检验孔除外)。5、石门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前,经工作面预测(效检)无突出危险后,由防突科编制揭煤作业的防突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方可进入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内施工。6、必须成立以揭煤领导小组组 长:矿总工程师副组长:通风矿长、安监处长、机电矿长、基建矿长、基建副总、通风副总、安监主任工程师、机电副总成 员:防突科、通风科、安检科、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每次远距离放炮必须由一名副组长及以上人员跟130、班,每次揭煤必须有救护队参加。(五)石门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至2m1、石门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必须采用钻探手段边探边掘,保证工作面到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远距离爆破揭开煤层前要求的2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最小法向距离增加至3m)。2、石门施工至石门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m位置时,必须采用K1值和S值进行最后验证(检验)。3、检验指标超标,采取局部防突补充措施,直至检验有效。局部防突补充措施钻孔控制到揭煤处石门轮廓线外5m。(六)石门距待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m至穿过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m止1、石门距待揭煤层顶(底)板最小法向距离2m(构造带3m)起,至揭穿煤层进入底(顶)板131、最小法向距离2m止,必须执行工作面循环检验(预测),并实施以远距离爆破为主的安全防护措施。2、循环检验(预测)指标采用钻屑指标法或复合指标法,指标超标,采取局部防突补充措施,直至有效。3、远距离放炮地点必须在全风压通风的反向风门外且距工作面迎头不少于300m。远距离揭煤范围内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远距离揭煤期间严禁使用风镐、钢丝绳牵引的耙矸机。4、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间距不少于4 m。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132、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5、石门揭煤工作面,工作面(T1)、回风流(T)必须安设高低浓甲烷传感器。揭煤过程中,要认真分析炮后瓦斯浓度、瓦斯涌出量变化,发现瓦斯异常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6、强化揭煤巷道顶板管理。永久支护必须紧跟工作面,加强过煤段前后30m范围支护,对揭露煤体及时喷注。五、突出煤层综合防突措施(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1、开采突出危险煤层前,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2、南翼采区开采3#煤层作为保护层、北翼采区开采2#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保护层,应优133、先采取无煤柱连续开采、“Y”型通风方式为主的开采方式,并在留巷内施工上、下向穿层钻孔抽采邻近层卸压瓦斯。3、保护层工作面开采前,保护层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保证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要求;被保护层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应保证开采保护层时,能及时有效地抽采被保护层的卸压瓦斯。4、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以及未在保护层开采保护范围内的突出危险煤层(包括应力集中带等),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5、采取各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区段内的整个开采块段、两侧回采巷道及其外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要134、求钻孔控制回采巷道外侧的范围是: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为沿层面的距离,以下同)。(2)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的煤层。(3)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工作面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整个工作面的煤层;(4)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的条带长度不小于60m,巷道两侧的控制范围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5)当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小于20m;6、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135、于5m,顺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8m。7、被保护层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进行被保护层卸压抽采效果评价(保护层效果检验),抽采效果评价合格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否则必须采取补充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直至合格,其要求:(1)被保护范围一次性评价。(2)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40%。(3)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 m3/t。8、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采掘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抽采效果评价(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抽采效果评价合格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否则必须延长抽采时间直至合格,其要求:(1)南翼采区煤层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40%;北翼采区煤层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136、30%。(2)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 m3/t(二)工作面防突措施1、采掘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工作面预测方法对区域防突措施进行验证,各煤层的临界值根据矿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符合防突规定要求。如预测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则工作面可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采掘作业,并保持预测孔不少于2m的超前距;如预测工作面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则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其煤巷掘进工作面预测要求为:(1)生产队组负责施工预测孔,防突队负责预测。(2)预测孔布置要求:共布置五个预测孔,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1#、5#孔与巷道走向成30,2#、4#孔与巷道走向成24,3#孔平137、行于巷道走向。钻孔直径42mm,孔深810米,并且不能和其他钻孔相互交叉穿透。(3)施工预测孔和预测同步进行,钻孔每钻进1m测定钻屑量一次,每钻进2m进行一次采样测定,并把测定的相关数据记录填表,只有五个预测孔测定的数据均不超标时,生产队组方可掘进施工,允许进尺距预测孔终端始终保持2m,然后进入下一循环预测。采煤工作面预测要求:(1)生产队组负责施工预测孔,防突队负责预测;(2)预测孔的布置要求:预测孔应布置在软分层中,无软分层时布置在距顶板1m处,钻孔平行于推进方向,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孔42mm,孔深10m;(3)施工预测孔和预测要同步进行,钻孔每钻进1m,测定钻屑量一次,每钻进2138、m进行一次采样测定,并把测定的相关数据记录填表,只有所有预测孔测定的数据均不超标时,生产队组方可施工,允许进尺距预测孔终孔端保持至少2m的超前距。2、预测工作面为突出危险时,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采煤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和预抽瓦斯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超前排放钻孔和预抽钻孔的孔数、孔底间距等应当根据钻孔的有效排放或抽放半径确定,钻孔孔深不少于20m。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超前钻孔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钻孔控制巷道两侧轮廓线外不少于5m的煤层;(2)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139、数。预抽钻孔或超前排放钻孔的孔数、孔底间距等应当根据钻孔的有效抽放或排放半径确定;(3)煤层赋存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4)钻孔施工前,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煤壁。3、采掘工作面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后,恢复施工前,必须进行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方法同预测方法。检验措施有效时,采掘工作面可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采掘作业,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若检验孔与防突措施钻孔向巷道掘进方向(工作面回采方向)的投影长度(简称投影孔深)相等,则同时工作面还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140、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2)若检验孔的投影孔深小于防突措施钻孔,则应当在留足所需的防突措施超前距并同时保留有至少2m检验孔投影孔深超前距的条件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4、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效检)后,必须在现场标注预测(效检)的起始位置,并挂牌管理。(三)安全防护措施1、工作面必须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掘进工作面必须构成独立通风系统。严禁串联通风,并保持回风系统中不设通风设施,保证风流畅通,回风系统内严禁行人和作业;与回风系统相连的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煤与瓦斯突出发生后,瓦斯涌入其它区域;风流调节设施等只能在进风侧构筑141、,不允许移入回风系统之中。2、远距离爆破(1)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爆破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2)远距离放炮时,回风系统必须断电撤人,指派专人负责,并放好警戒,严禁人员进入,进入工作面检查要在放炮30min后进行。(3)在放炮前必须预先通知回风路线内工作的所有人员,确保放炮时回风路线内无人。4、加强顶板管理生产队组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顶、帮支护及时到位,严禁超循环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顶板松碎、过断层时,生产队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缩短循环142、距离,加强顶板支护,防突队必须选派责任心强的防突员盯面,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5、佩带自救器(1)凡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不得随意离身。(2)入井自救器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自救器管理单位必须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标校,及时进行检查,保证其质量。6、避难所(1)采区避难所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避难所的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防突科、通风科、一采区、二采区、开运科、技术中心现场办公决定。避难所设置要求A、避难所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隔离门墙垛可用砖、料石或混泥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米,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米,煤巷构筑隔离门143、时,四周必须掏槽,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于0.5米。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米,深度满足扩散通风的要求,至少能满足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小于0.5m2,避难所内支护保持良好,并设有直通矿调度电话。B、避难所内放置足量的饮用水、供给压缩空气的压风管,每人供风量不得小于0.3m3/min。C、避难所内应根据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2)采掘工作面避难所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掘进距离超过500米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工作面避难所设置要求和采区避难所设置要求一样。7、压风自救系统(1)压风自救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综采工作面胶带巷、轨道巷内的压风管路上。(2)压风自救144、安装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范围内,炮掘工作面压风自救安装在爆破地点及撤离人员和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3)在长距离掘进巷道中,根据巷道的深度每隔200米设置一组。(4)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10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十、防灭火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建立反风系统。反风系统能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实现反风,矿井反风装置必须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二)严格明火管制管理制度,做到:(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瓦斯泵房20m内严禁烟火;(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4)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145、的保护装置;(5)井下施焊作业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每次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6)严禁使用产生火烟的爆炸器材的爆破工艺。(三)严格井下可燃物管理制度: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者,必须符合规定,并办理手续。2.严禁向地面裂缝或通风井下的通道口倾倒炉灰、棉、布头和油类等可燃物。3.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扔洒在井巷、峒室和采空区内。4.严格限制可燃性支护使用范围。5.井下皮带运输机应采用不延燃皮带,皮带机头20m范围内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四)矿井所有工作人员都要146、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每个季度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防火供水系统、反风系统、消防器材设置点和消防材料库进行一次大检查。(五)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应立即向矿调度报告。调度室应立即通知通风科及有关单位迅速查明火灾原因,同时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汇报。(六)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现场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害地区和可能受害地区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灭火器材直接灭火。(七)矿调度室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通知有关人员。值班领导在矿长、总工尚未到达之前,应立即147、组织矿山救护队、通风科、机电科抢险人员进行灭火工作,在抢险人员进行灭火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和监视火灾气体及风流变化,并采取防止人员中毒和防止爆炸的措施。(八)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矿长、总工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灾工作。矿长担任总指挥,迅速建立井下救灾基地,由总指挥指派救灾基地负责人负责现场救灾工作。(九)当井下火灾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进行灭火。封闭火区时,必须制订专门方案。方案中应有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以及其有害气体和风流方面的变化等内容。(十)火区管理:1.火区管理必须认真填写三种表格即“火区登记表”、“火区注灌浆、砂、惰性气体记录表”、“148、防火墙记录表”,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由通风科负责存档,永久保存。2.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标,挂牌管理,牌板上要求记载防火墙建造日期、编号、材料、厚度、防火墙内外的一氧化碳、氧气、瓦斯、二氧化碳、空气温度、测定日期和测定人员姓名。3.加强防火工程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气体、温度有异常变化时,通风科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并报告矿总工。4.定期取样分析火区气体成份,要求火区每半年进行一次取样分析。5.启封火区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批准。XX矿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为了做好煤矿矿用设备、器材的检查、检修工作,使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149、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矿用设备、器材,是指依照矿山安全法规定,矿井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三、矿用设备、器材的检查、检修、采购、安装及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并严格执行设备、检测仪器的检修质量标准。四、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单位和人员,采购、检验、检测和检修人员必须对矿用设备、器材的质量、性能负责,依照本制度,对矿用设备、器材进行采购、检验、检测和检修,保证处于良好状态。五、依据矿山安全法规定,列入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矿用设备、器材,包括以下类别:(一)矿用设备:采掘、支护、装载、提升、150、运输、通风、排水、瓦斯抽放和空气压缩等设备,电动机、变压器、配电柜、电器开关、电控装置及各种防护装置等。(二)矿用器材:炸药、雷管、起爆器、导火索、导爆索、电缆、钢丝绳、通讯器材、矿灯、防灭火材料、支护材料等。(三)劳动防护用品:自救器、安全帽、防尘防毒口罩或面罩、防护服、防护鞋、救护设置及用品等。(四)安全检测仪器:安全监测系统、瓦检仪、测风仪表、各种有害气体检测仪、顶板压力观测仪等。(五)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贯彻执行前4项规定,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产品目录执行。(六)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矿用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应当151、是合格产品,并取得相关证书。1.井下使用的设备、安全检测仪器必须取得矿用产品标志。2.阻燃电缆、输送带应当有安全标志、准用证。爆炸材料应是煤矿许用产品。3.防爆电器设备应当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4.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安全鉴定证书。(七)建立设备、器材采购制度,严格采购、审查、审批和验收程序。采购设备、器材时,采购人员除检验相关的合格证明书外,还应取得产品说明书等资料。(八)矿用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当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确认设备合格,方可安装;安装结束,应由安装、使用和设备管理单位及安全检查员联合验收、试转,确认安装合格,办理移交手续,方可运行。(152、九)矿用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或中止使用1年以上的,使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十)各类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检查人员对其保护装置、防爆性能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十一)各种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使用前,应当经过检测,确认灵敏、准确、可靠,方可投入使用。(十二)矿用设备、器材使用部门,应当建立严格执行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已经使用的矿用设备、器材要加强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禁止带故障运行。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十三)建立设备台账和特种设备检查、检修档案,做到设备底数清楚。(十四)应当加强对不良设备的监控、检查。建立不良设备的分类台153、账,载明设备的使用履历、检查情况及隐患所在。应当有弥补质量缺陷的安全措施。(十五)建立分项的设备、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的质量、管理养护、使用作业和检修工艺标准,建立批量抽检和全检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严格界定各种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周期,保证检查、维修按标准进行。(十六)质量管理应当落实到人。建立健全矿用设备、器材的质量检查责任制,明确车间、班组和操作人员在保证设备、器材质量方面的责任,建立严密的质量考核体系,做好矿用设备、器材的考核、评价工作。1.制定矿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基本制度;2.制定矿用设备、器材目录;3.制定设备检测仪器质量标准;4.每年对矿用设备、器材的综合检查和考核评价。5154、.对矿用设备进行检查;6.维护保养矿用设备;7.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十七)建立煤矿新上设备和设备更新论证制度。试验、采用涉及安全的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或新工艺,应先进行论证和安全检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认安全检查方可投入施工和使用。(十八)已使用的设备、器材,依照国家规定定期标校。矿用设备、器材经维修仍达不到质量标准及安全合格标志过期的,应按规定及时报废。(十九)建立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评价、奖惩制度,对有关单位及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定期、不定期考核、评价,并付诸奖惩。XX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了搞好出入井人员的检身与清点工作,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带入155、井下,准确掌握出入井人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之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出入井检身与管理副立井是矿所有出入井人员的惟一通道,矿在副立井井口设检身房,配备检身工,负责出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与井口周围的安全检查。(一)检身人员的职责:1.检身工要着装整洁,工作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要经常保持干净。2.检身工要尽职尽责,严格检身,不得流于形式。3.检身工要严格执行人交人,手交手现场交接班制度,并在交接班薄上履行签字交接手续。4.检身工要全天24小时不间断检身工作,严禁空班漏检,严禁脱岗,班中睡觉,班中喝酒。5.对所有出入井人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检查着装是否规范、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如发现入井人员未戴安全156、帽,未戴自救器和矿灯,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班前喝酒和神志不清等情况,严禁入井,并立即汇报安监处值班领导,做好当班检身记录。6.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抽烟和设置明火装置,井口施焊必须有专门安全措施,否则不准作业。7.对入井前的电气设备,要检查其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否则严禁入井。对物料运输,检查其是否超长、超宽,否则不得入井。8.对入井的火工品,要检查其是否为专用车辆,有无危险标志,火药、雷管装运,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严禁入内。(二)出入井管理1.矿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穿157、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2.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排队自觉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服从检身人员的指挥,按顺序排队乘座罐笼,严禁强行进罐、出罐,不听检身人员及信号工指令等违章行为,确保乘罐安全。3.出入井时所带的工具和其它东西要主动向检身人员声明。所有下井和升井的材料、设备要主动到检身房登记,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并服从井口信号工的安排。4.井口信号工和检身人员要互相联系,密切配合。二、出入井人员清点(一)出入井人员清点由矿灯房和调度室进行。(二)矿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自觉主动通过井底煤矿专用感应式考勤机进行考勤。(三)矿灯房要在每班入井两小时后,将当班入井数汇总汇报调度室,当班调度员与感应式考勤系统显示158、屏显示的总数核对无误后,连同当班计划产量一块通知井口检身人员挂牌明示。同时汇报当日值班领导和安监部门。如人数不符,要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四)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将矿灯亲自交回灯房,不得代交,灯房人员做好登记。(五)灯房人员在每班升井两小时后,将当班升井人数报调度室和井口信息站,如有未交回矿灯者,要特别说明矿灯号及所在队组,调度室和安监处要立即查明原因。三、其他(一)未经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者严禁下井。(二)非本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井。XX矿安全举报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大现场“三违”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及时有效地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发159、挥广大干部职工群防群治的作用,根据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文,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举报制度。一、举报内容(一)发现有冒顶、透水预兆强行作业的;(二)瓦斯超限强行组织生产的;(三)瓦斯员空班漏检,私自甩掉瓦电闭锁、风电闭锁的;(四)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的;(五)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或停风、微风情况下生产的;(六)发生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等重大事故的;(七)发现机电失爆,明火作业甩保护的;(八)随意损坏安全生产设施或同时打开二道风门的;(九)违反规程措施施工作业和其它严重违章行为。二、举报途径: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160、,电话,走访等方式举报。矿调度举报电话:4302088 6302/6301安监处举报电话:6399 6485三、其它规定:(一)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二)受理举报的部门应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安监处将依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单位、责任人。(三)对职工举报重大安全问题经调查属实,安监处将给予实名举报最先举报人2001000元奖励。XX矿安全大检查制度为加强现场管理,规范生产秩序和职工行为安全,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检查内容(一)查作业现场“四员两长” 是否严格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现161、场施工程序是否符合作业规程措施要求。(二)作业现场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三)机、运、通、安装安全质量及安全设施完好状况。(四)作业现场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及处理情况。(五)特殊工种、环节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情况。(六)盯面安全员及瓦斯员现场班评估和瓦斯检查图表、牌板填写情况。二、检查方法(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每旬组织一次。由安监处、矿副总以上领导及调度、机电、通风、运输各专业单位领导及专业检查验收人员参加。(二)采、掘、开工作面检查由技术中心按生产面排出检查安排表,按专业配齐检查人员,机电、运输、通风、安装由分管副总具体组织对口科领导及专业检查人员参加。(三)每次检查前各专业将检查人员名单安排表报162、安监处一份。三、工作要求(一)各单位专业检查人员在检查前带齐检查量器,做好检查记录,进行量化检查、量化登记。(二)参检人员严格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各作业工作面规程措施、各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严格检查。(三)安全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在信息中心认真填写信息卡,分安全隐患问题、安全质量问题进行汇总,安监处负责安全隐患问题的筛选“三定”落实,技术中心质标办负责安全质量问题的“三定”落实,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参加“三定”,将“三定”表一式三份各自存档。(四)大检查结束后,被检查科、队要认真抓好“三定”问题的整改,安监处要在问题整改规定的时间到期后,及时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复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在安全例会163、上进行通报,并按规定给予从严处罚。(五)在复查中,对重复出现或逾期末处理的隐患问题,对隐患单位,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中兑现处罚。(六)其它专业检查结束后,根据“三定”情况,分专业进行自查自纠、复查、验收,将每旬检查验收“三定”表及整改情况结果报安监处,安监处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当月安全绩效情况进行对口考核。(七)每月末,安监处对当月大检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对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处理的A、B级隐患,分别向矿和公司上报,并征得整改措施、办法解决。XX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增强矿井安全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时间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164、议二、参加人员所有矿领导、各区(科)室、处主要负责人三、会议内容(一)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法规、决定、条例、文件等,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并制定具体保证措施,落实责任。(二)研究制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措施、规定、制度、规划。(三)对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四)研究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和安措资金的投入使用计划。(五)研究奖励安全功臣、对事故及隐患责任者进行处罚。(六)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四、要求(一)会议具体时间由矿党政主要领导确定,党政办负责通知参会人员。(二)会议由矿长主持,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向矿长或党委书记请假。(三)会议由党政办进行记录。X165、X矿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巩固和发展我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继续提高安全管理的质量和效益,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强化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真正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山西焦煤发2005533号)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定、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煤办发2005433号)和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华晋焦煤发2005178166、203号)及七部委强化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各级干部下井规定(一)矿长、书记10次/月以上,分管生产、机电、安全、技术、通风的副职15次/月以上,其他副矿级不少于6次/月;(二)各专业副总工程师、生产业务科室的正、副科长(级)、采区正、副区长16次/月以上,其他副总和正、副科长(级)不少于6次/月;(三)生产、辅助队的队长、支部书记每月不少于18次;(四)二班、夜班比例要达到总下井天数的12。二、各级干部下井带班规定(一)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在完成规定下井次数与比例的同时,要保证每月2次下井带班作业;生产业务科室的正、副科长(级)、采区167、正、副区长每月在完成规定下井次数与比例的同时,要保证每月4至5次下井带班作业;生产、辅助队的队长、支部书记每月保证带班6次以上。(二)矿调度室在安排每月全矿值班时,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安排矿领导及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要保证每个班至少有1名矿领导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科级干部下井带班指导作业,与工人同上同下。(三)矿采煤、掘进、通风、维修,井下机电和运输作业,要保证每班有科,队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和工人同上同下。带班干部在作业现场交接班时,必须电话向矿调度登记汇报。(四)在巷道贯通、初次放顶、排瓦斯、探放水、过断层、系统调风等关键阶段,矿分管领导,有关业务副总168、及科室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指导,到达现场后必须电话向矿调度登记汇报,确保安全生产。三、下井及带班人员的职责(一)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熟知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加强对重点工程,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生产。(二)矿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监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区队长、班组长以及作业地点特殊条件下科(区)、队跟班管理人员按时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现场各岗位工种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2.负责检查督促现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169、,特别是“一通三防”、“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3.负责当班带班范围及巡查区域内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4.负责当班严格按矿井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及时发现和处理“三违”人员;5.负责对带班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予以解决;6.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三)科(区)、队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主要职责:1.负责矿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例会、生产调度会、“一通三防”例会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负责检查并督促规程、规定、标准、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3.负责170、监督检查本区队跟班队长、班组长履行职责情况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负责监督检查区队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5.负责本区队当班机电设备完好状况检查,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6.负责并监督检查本区队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落实情况;7.负责本区队在安全生产方面人、财、物的调配和供应情况;8.监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9.负责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各级干部每次下井必须查隐患、抓“三违”,并在升井后填写在信息表与考核薄上。(五)生产科、开运科、通风科、机电科、安监处等科室领导下井带班,必须掌握本科当班出入井人数及入井后进171、行的主要工作、关键环节,巡视本科所属各施工作业地点,发现隐患盯在现场及时处理,如当班未能处理完成的必须在现场交接班时移交下一班的带班负责人,严禁违章指挥、强行生产。(六)各队队长、支部书记下井带班前,必须参加当班班前会,详细安排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清点下井人数,报矿调度室。进入施工地点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本队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向井下带班矿、科领导及矿调度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七)科、队长是科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工长是当班作业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下井带班人员要协助科队长和当班工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172、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在追究有关领导及区、队长责任的同时,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的责任。四、管理与考核:(一)安监处信息站要分别建立干部入坑与下井带班档案,并在井口信息房准备干部入坑签到本和下井带班考核登记薄。(二)各级干部入坑或下井带班升井后,要将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分别在信息卡和下井带班考核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信息员将有关信息筛选后将原件存档备案。(三)干部每次入坑不得少于3小时,至少抓一起“三违”或查处两条隐患,否则不记坑下勤;下井带班必须严格执行井下173、交接班制度与工人同上同下,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交接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薄。(四)加强监督考核,把各级干部入坑与下井带班工作等实际情况与安全绩效考核紧密挂钩严格考核,并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认真履行职责、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五)干部入坑与下井带班考核不考虑病、事、差等原因,若因病、事、差等原因不能按时带班时,应由主管矿领导批准,提前报矿调度室,以便安排其他具备资质的人员带班,月终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完不成考核的理由,经主管矿领导批准后,交安监处,否则将按规定进行处174、罚。(六)矿安监处要把各级干部入坑与下井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月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全体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七)考核细则执行矿安全绩效考核奖罚办法,其它有关事宜执行矿各级干部上岗管理制度。XX矿关于强化入井作业人员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入井作业人员管理,稳定职工队伍,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带入井下,准确掌握出入井人数,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一、入井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一)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技能培训72学时以上,考试合格,由职教中心负责人签字认可,报安监处技术科负责人备案签字后,由机电科、通风科科长签字办理头灯、自救器,否则不准入井。175、(二)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持XX矿办理的头灯牌、自救器牌,备齐劳保用品、更衣箱方可入井。(三)各项目部单位职工遗失或更换破损的灯牌,必须由本单位出具证明,分管科室科长签字,持身份证原件,本人照片到职教中心、安监处审核备案,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到头灯房更换。(四)除上级领导及外来参观人员外,一律不准外借头灯。如遇紧急抢险或临时接待厂家、实习生等,必须由调度出具证明,矿值班领导签字,安监处备案方可入井。(五)除上级领导检查或安监处组织查岗外,凡从各项目部下井的人员必须由安监处值班科长签字、盖章,否则,不得入井。(六)头灯房发现领灯人员与领灯牌照片不符,要停止发放,立即报矿调度、安监处查证。(七)节假日期176、间入井人员要凭入井证入井。(八)对转岗人员,人事科及时通知职教中心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培训考试合格,到安监处备案,机电科更换头灯牌、通风科更换自救器牌,方可上岗。(九)对离退休、工伤病假、长期不上班人员,调离XX矿的职工,人事科负责通知机电科头灯房、通风科自救器室,注销其灯牌、自救器牌,加盖作废章,不准重复使用。(十)对于冒用他人头灯,不经培训下井,或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集体、单位负责人100010000元罚款;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十一)严禁打白条、传口信不按程序发放和领用头灯、自救器,否则,对相关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十二)对已经发生入井人员领用头灯、自177、救器管理不规范的人和事,限定十二月五日前,立即到安监处备案,头灯房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严格按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十三)安监处、人事科、机电科、通风科要每月不定时对矿属各单位入井人员头灯、自救器使用情况抽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工种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二)安监处、职教中心必须建立全矿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各科也要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登记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吕梁市安监局、柳林县公安局等部门所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矿统一组织的换证考试,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四)特种作业人员无证178、上岗或有证但不持证上岗者,一经查出,处以1001000元罚款。(五)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省、市、县政府所属特种作业人员,本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工种,如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换,必须经生产矿长批准,安监处备案。三、出入井人员清点规定(一)出入井人员清点由矿灯房和调度室负责。(二)矿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通过井底煤矿专用感应式考勤机进行考勤。(三)矿灯房及高家山风井、下龙华垣风井、白家坡风井灯房要在每班入井两小时后,将当班入井人数汇总汇报调度室,当班调度员与感应式考勤系统显示屏显示的总数核对无误后,连同当班计划产量一块通知井口检身人员挂牌明示。同时,汇报当日值班领导和安监部门。如人数不符,要立即汇报179、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四)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将矿灯亲自交回灯房,不得代交,灯房人员做好登记。(五)灯房人员在每班升井两小时后,将当班升井人数报调度室和井口信息站,如有未交回矿灯者,要特别说明矿灯号及所在队组,调度室和安监处要立即查明原因。XX矿干部下基层考核制度为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队组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素质,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考核领导组:组 长:党委书记、矿长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安监处长成 员:人事科科长、安监处副处长、团委书记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人事科科长兼任二、下基层包队安排下基层人员为:机关科室正副科长。180、具体安排见附表机关科室包队安排表三、包队人员工作方式(一)包队人员每周至少下基层2次,了解掌握所包队组安全生产情况及职工队伍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做到三清、三讲(清楚队组职工基本情况、清楚队组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情况、清楚队组职工思想状况,讲学习、讲安全、讲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二)包队人员必须参加所包队组周一安全例会、周三业务技术培训会,每次下基层必须联系队组实际,准备好培训学习教材,抓学习,讲安全,并对存在的安全管理及培训抽考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或措施。(三)建立队组周一、周三会议记录本、干部包队卡,每次下基层必须保证培训2人、抽考2人,认真做好例会、培训记录,培训抽考人员及被培训抽考人员要在181、“干部包队培训抽考卡”上签字。四、包队人员工作内容(一)帮助队组整章建制。(二)及时传达华晋公司及矿文件会议精神、有关规定,对所包队组职工要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是“一通三防”和“防突”知识学习。(三)帮助队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监督落实。(四)做好不同时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解难释疑工作。(五)对所包队组的“三违”、隐患情况按旬进行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三违”、隐患的综合分析意见。(六)配合所包队组党工团组织,抓好安全“齐抓共管”工作。五、包队人员的职责与权利(一)监督队干行政管理工作。(二)加强队组民主管理,杜绝吃、拿、卡、要现象。(三)有权利和义务提出改进所包队组管理的建议和议案。182、六、考核要求(一)包队安排原则上半年调整一次,以组干科公布为准。所包队组包队科长所包队组包队科长综采一队李桂庆机电一队吕玉军综采二队郑四堂机电二队郭红霞掘进一队马二保运输一队刘华昌掘进二队李伟强运输二队陈秀磊掘进三队黄增慧皮带队杜 虎掘进四队丁小平机修队高平生防突科李家桢瓦斯一队王永生抽放队张文华瓦斯二队孙天虎钻机一队胡全文通风队李振林钻机二队王建忠监控队牛新荣钻机三队高海海供电队闫 鑫监察大队马 晓机维队魏世勇(二)包队人员与所包队组挂钩考核,执行安全绩效评估考核办法。(三)对包队人员的奖励,执行XX矿安全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四)对包队人员的检查考核由组干科负责,考核结果每月初报安监处。(五183、)包队科级干部排名得分计算公式为:排名得分包队干部排名得分机关科室包队安排表XX矿安全述职制度为加强干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第一责任者及时总结分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采取整改落实措施,实现超前预防、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述职对象全矿队级以上干部。二、述职内容(一)检查总结本人贯彻安全第一方针,落实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所采取的工作措施,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及安全管理创新经验。(二)认真总结本人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安全制度、深入作业现场解决安全问题的工作情况。(三)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有针对性地整改,落实措施,提出下阶段安全管理工作的打算184、及安全管理工作重点。三、述职形式安全述职按年以书面形式进行。四、要求(一)凡矿规定的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总结书写。(二)工作述职报告报送组干科,安全述职报告报送安监处综合科,人事科报送矿长、党委书记审阅,安监处报送安监处长审阅。(三)述职报告必须于每年末及时报送。XX矿工伤急救管理规定井下工伤急救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对关爱职工生命,实现矿区稳定和促进生产发展起到了直接而重要的作用,对此,从落实“三个代表”、保护职工最根本利益出发,为使我矿工伤急救工作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管理轨道,特做如下工伤急救工作规定。一、急救工作岗位职责(一)矿长是矿井工伤急救工作的最185、高指挥者,对急救工作负领导指挥责任。(二)总工程师是矿井工伤急救安全技术管理最高决策者,对工伤急救负技术管理责任。(三)矿各专业分管领导、科、队各级主要领导及当日值班领导是当日工伤急救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对工伤急救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四)矿职工医院领导及所属坑口急救站值班人员对工伤急救负医疗技术责任。(五)科、队主要领导对工伤急救工作负护送和医疗服务责任。(六)安监处及矿调度对工伤急救负现场勘察、监督、追查落实责任。二、成立和健全安全急救网(一)井下各区(科)、班组建立工伤急救小组,由工班长任组长, 另配两名安全意识高、能遵章守纪、热心公益事业、职业道德好的工人参加,在跟班科、队领导、186、现场安全员、瓦斯员等环节管理人员的积极配合下,全面抓好当班的工伤急救工作。(二)地面单位以生活公司、班组为单位,也要建立工伤急救小组,由组长为负责人,具体落实工伤急救工作的各项管理措施。(三)调度、各项目部、开运、医院、安监由本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工伤急救工作,并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工伤急救管理职责和管理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三、工伤急救工作要求(一)由职工医院牵头,安监处和职教办共同负责,每年对井下班组工伤急救小组成员进行急救知识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兼职完成当班工伤急救任务。(二)班组工伤急救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后,要认真履行班组工伤急救职责,及时安全将工伤人员护送出坑外,否则追究当187、事人责任。(三)矿、安监处及科、队值班人员接到工伤报告后,要在矿调度的统一指挥下,组织现场抢救和向坑外安全护送,情况危急时要带领医务人员入井或到坑口接送工伤,并由矿调度提前通知医院救治或抢救小组做好伤员到院后的抢救和治疗工作。(四)为了有效做好现场抢救工作,由生产科、开运科负责在本科所管辖采区有专人看管的变电所内放置工伤急救担架,由矿调度负责在坑口保健站和井下运输大巷调度室各放置一个工伤急救担架,急救担架由医院选购,交付各有关单位使用,并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五)由开运科负责对工伤抢救车进行每班的检查维修,要确保抢救车设施齐全,灵敏可靠,及时有效地完成工伤运输任务。(六)发生工伤后,通讯、运输188、及其它各方面工作都要一切为工伤及时救治和及时护送出坑外抢救治疗让路,并提供一切可提供的便利条件,对贻误工伤救治的行为,救护人员要予以制止,并向矿调度做出报告,贻误救治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责任。(七)救护车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待命,随叫随到,否则,贻误工伤抢救,按脱岗追究当班司机责任。(八)井上、下发生重大事故后,矿调度、安监处、坑口保健站要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的勘察、认定。矿调度要负责做好勘察记录,并绘制现场事故图;安监处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并负责陪同上级来事故现场进行检查和勘察;坑口保健站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及安全护送。(九)医院要把工伤急救工伤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确立“人命189、关天,工伤救治重于一切”的原则,对工伤人员进行及时的救护,要完善和配备好坑口保健站和医院手术医疗械具,要打破工作常规,对工伤随到随救治,必要时要请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医院及吕梁市、柳林县医院专家来矿救治,救死扶伤履行医务人员崇高的人道主义,对工伤贻误治疗,造成严重后果发生,要从严追究医院领导责任。(十)各单位发生的工伤必须由科、队领导亲自陪同护送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抢救,并对住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由专人进行陪侍,并对其家属生活中带来的困难给予排除和解忧。四、奖惩规定(一)奖励矿发生急救工伤后,班组急救员及参与抢救的组织者、医务人员及其它人员有立功表现,经矿党政联席会议认定同意,视贡献大小给予190、一定奖励或重奖。(二)惩处在整个工伤抢救和救护过程中,凡因脱岗、推诿、指挥不当、抢救器材药品准备不足、救治不当、延误抢救时机,发生责任性事故,造成死亡或其它严重后果者,当事者要按企业法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撒职、开除留用、开除处分,触犯刑律的,按司法程序处理。XX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为及时做好各类事故发生后的组织处理、指挥抢救工作,将各类事故的伤害程度和经济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一、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一)事故报告程序:l. 发生轻伤事故,负伤者或事故单位及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立即将事故概况汇报矿调度,矿调度接到事故电话后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有关矿领导、部门191、。2. 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事故单位及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汇报矿调度,矿调度接到事故电话后要立即派人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及事故现场勘查,并及时上报有关矿领导;在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总调度室,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二)事故报告内容:1. 发生轻伤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部位及初步原因报告矿调度。2.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害程度、初步原因报矿调度。3. 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在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时,要报告以下内容:(1)192、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断。(3)事故后的组织抢救,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4)事故报告单位。4. 矿调度汇报时间超过事故报告时刻20分,按迟报处理,罚责任人50一200元;超过15小时,按隐瞒不报处理,罚贵任人200一500元。5. 矿调度要建立人身伤亡事故登记台帐,做好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二、非伤亡事故汇报:(一)发生重特大机电设备事故、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矿调度要立即汇报上级总调度。(二)矿调度或事故单位事故上报时间超过事故报告时刻20分钟,按迟报处理,扣罚责任者50一200元;超过15小时按隐瞒193、不报处理,扣罚责任者200一500元。(三)矿调度要建立非伤亡事故汇报登记台帐,做好非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XX矿工伤管理规定工伤管理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在新的用工制度实施中使工伤管理真正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并起到保护职工利益和身体健康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确定工伤的原则:(一)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企业行政临时指定的工作,造成的负伤、残废或死亡。(二)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者社会有益的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残废或死亡。(三)从事与工作上有关的研究、发明、创造或技术改进工作而造成的负伤、残废或死亡。(四)在企业的工作区域内工作时,遭受非本人可能抗194、拒的意外灾害而造成的负伤、残废或死亡。(五)在生产或工作中,因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而造成的职业性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名单规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残废或死亡。(六)集体乘坐本单位的车去开会、听报告或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所乘坐的车,发生了非本人所应负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残废或死亡。(七)企业以临时工棚做职工宿舍,质量很坏,没有及时修理,工棚倒塌,职工负伤致死。二、工伤的办理程序:工伤的办理要严格按汇报、追查、各队组工伤填写,医生伤情鉴定和工伤证或签发工作程序进行,具体办法为:(一)汇报:井下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当班工班长和当班安全员向矿调度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工伤者姓名、195、工种、伤情、伤害部位和负伤的简要经过。调度员对上述汇报要详细记录并向矿值班领导和安监处值班领导及时报告。地面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由队组领导向调度及安监处进行汇报。(二)追查轻伤事故由安监处在事故发生后当日内负责追查,重伤以上事故按事故分析追究处理制度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三)队组工伤票的开出:队组工伤票必须依据汇报情况弄清事故真相方可开出,工伤票须有队长签字方有效。(四)医生伤情鉴定:门诊大夫在职工负伤后可根据工伤证明对伤员进行检查治疗,并填明伤害程度。(五)矿工伤证明的开出:安监处工伤管理人员在工伤人员己完全履行上述工伤认定后发放工伤票证明书,并按规定做好工伤小票填写和登记、入档等项工作。三、工196、伤的终止和恢复:(一)职工因工伤后经过休息治疗,又回到原岗位工作,从上第一个班开始原工伤终止,停止享受工伤待遇。(二)职工伤愈重新投入原工作后,旧伤复发要求恢复工伤侍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队领导签字填注意见,经医生鉴定后,安监处根据医院的鉴定结论予以办理工伤恢复手续。四、关于其它工伤的处理:(一)凡我矿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发生问题,有可靠证明,可视同工伤待遇处理:1.因公出差或者因为调动工作赴任途中遭遇非本人所负责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负伤、残废或死亡,以及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执行紧急任务而死亡者。2.因在工作中受伤而当时并未感觉,事后伤害处发作疼痛,不能工作者。3.集体放假乘坐本单位接送车,发生197、了非本人所应负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残废或死亡者。4.因紧急任务加班加点至深夜,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工作地点睡眠,遭到意外事故的负伤或者死亡而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5.在各种政治活动或日常活动中,坚持原则,向各种错误行为进行斗争的职工,被坏人谋害负伤、残废或死亡。6.因严重医疗责任事故而使病伤恶化或者残废至死亡,并经鉴定属实者。 7.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非本人可应负的责任者。8.职工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比赛时负伤、残废或死亡。9.企业领导指派或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展览会,政治性活动,造成负伤、死亡而非本人主要责任者。(二)视同工伤处理的工作程序:职工发生病、198、伤符合视同工伤处理条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及时报送矿分管领导和安监处,由安监处调查落实后交矿党政会议审定认可后生效。五、有关管理规定:(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有效期限为发生事故后24小时以内、超过规定时间按隐瞒事故对待,延期办理工伤手续由安监处负责进行责任追查,除对责任者给予100300元罚款外,对事故队罚500-2000元。(二)凡经安监处开出的工伤票按发生人次计入本队当月人身事故考核,并作为对所在队安全工作奖惩考核和安全绩效工资考核的扣罚依据。(三)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解释权属XX矿。XX矿矿领导跟班作业、科队领导现场顶岗制度为了确保各级干部的跟班管199、理,增强矿级干部跟班作业的责任心,提高科队干部现场安全盯岗的效果,提高现场生产组织能力,提高工时利用率,保证生产队组完成各项任务计划,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一、跟班、盯岗制度:(一)矿长、书记每月跟班下井天数不得少10天,副矿级干部不得少于15天,下井后必须深入生产一线,靠前指挥及时排查一切不安全隐患,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挡手问题,为生产队组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重大隐患必须有主管矿领导跟班作业。(二)科级干部现场盯岗跟班每月不得少于16天(比例符合矿有关规定)下井后必须到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协助队组跟班干部及时进行处理,对出现在自己职责范围外难200、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矿领导汇报;重大隐患必须有主管科领导或业务主管科领导现场盯岗,隐患未处理,科领导不得升坑。(三)队级干部现场跟班盯岗每月不得少于18天(比例符合矿有关规定)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与工人同下同上,下井后必须先排查隐患,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下令班组长进行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要巡回检查顶帮支护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及通风瓦斯情况,发现问题要积极组织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有关科室领导汇报,重大隐患、重点工程队长必须现场盯岗,跟班处理,隐患问题未处理,不得升坑,在工作条件一切正常的情况下,要积极组织生产努力完成当班的生产任务。二、队干部跟班盯岗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即早班8点201、到14点、中班15点到21点、夜班11点到次日凌晨5点,对不按时下井迟下早上、或不按时汇报的队干部一律按不下井对待,特殊情况要向科值班领导反映。三、队干部下井必须坚特 三汇报制度(一)跟班副队长(包括 四员两长)下井前必须到信息站签到记工,班长班前必须到科调度室定当班的生产任务计划。(二)跟班副队长班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三)跟班副队长收工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和现场存在的问题,以便下一班布置任务有安排有准备。(四)工作面及生产环节出现影响安全生产(机电、瓦斯等)事故时,必须如实、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以上汇报少一次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202、由调度室落实到人头,由安监处处罚,对汇报不认真或不落实者要加倍处罚。四、队干部跟班必须负责当班安全质量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必须精心组织生产,及时排除隐患。凡井下发现隐患没有排 除或发生影响生产的事故时,队长或书记必须有一人盯在现场处理,对有事故不到现场的科队干部一律给予严肃处理。XX矿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落实制度认真组织职工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其它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责任,规范职工作业行为,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各单位对规程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并要做好记录,要记清主持人、参加学习人数、姓名、考试成绩等,203、否则按违章处理。二、作业规程必须要在工程开工前3天对职工进行贯彻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否则不准下井。三、各种措施在审批完后必须及时在班前会贯彻,学习规程措施要做到干什么学什么,干什么懂什么,力求全面学习,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四、严格规程、措施贯彻、学习制度,不学习规程、措施和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一经查出对单位领导和本人要进行处罚。五、施工队组跟班队长、工长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规程、措施组织作业生产,安全员、瓦检员及验收员负责对每一道工序、每一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监督把关;技术中心、安监、通风、生产等部门的各级管理干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作业现场,对各工序、各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指导。204、对违反规程措施有关规定的,一律按三违论处。XX矿安全评估及事故隐患处理制度一、“四员两长”必须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现场安全状况必须交接清楚。二、安全员对遗留的事故隐患必须督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及时安排,处理整改。三、对当班评估中存在的事故隐患,除在评估表中按规定扣分外,必须督促跟班队长、班组长及时处理整改。四、安全员要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及时跟踪复查,复查结果在评估表中或在“隐患处理通知单”上记录签字。五、对当班未处理或处理不了的事故隐患,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由接班安全员负责监督处理、跟踪复查。六、事故隐患处理结果由安监处值班领导负责,安排人员跟踪复查,复查结果由复查人签字认可,未205、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按“三违”论处,并再次下发“隐患处理通知单”,督促区队整改处理,直至该隐患彻底整改。XX矿采掘开面安全质量班评估制度为了强化作业现场全过程安全管理,完善制度,狠抓落实,使现场安全质量班评估工作更加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全面推动矿井安全生产。一、评估范围安全质量班评估在综采面、掘进煤巷、开拓岩(煤)巷、有生产任务和人员作业的场所或地点进行。二、评估内容:作业现场安全质量班评估内容分为:(一)综采工作面l行为管理。2两顺槽管理。3端头与安全出口管理。4煤壁与机道管理。5采面支架(支护)管理。6综合管理。7通风防尘管理。(二)掘进煤巷1行为管理。2放206、炮及火工品或掘进机管理。3刮板及皮带输送机管理。4绞车管理。5架棚(锚杆)支护管理。6通风防尘管理。7机电管理。(三)开拓煤巷1行为管理。2放炮及火工品管理。3装岩机管理。4绞车管理。5支护管理。6通风防尘管理。7机电管理。三、评估方法(一)安全质量班评估由安全员、工长、跟班队长、质量验收员共同评估。评估打分,分为首次检查打分(前半班)末次检查打分(后半班)然后取平均分值,作为当班安全质量班评估得分。(二)质量评估工作是一项严肃的管理工作,评估人员必须实事求是、逐项验收,按质按项目打分,工长及跟班干部必须根据评估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在评估过程中,当班安全员、工长、跟班队长、质量验收员207、对评估打分和整改要求意见发生分歧时,原则上按现场安全员意见执行,重大安全问题向矿调度请示,评估结果,现场“两员两长”必须在评估表上签字认可,评估表由盯面安全员换衣进坑前到坑口信息站领取,升坑后黑脸交当班信息员,信息员要在当班内将安全员交回的评估表,按面、头逐个逐项审核计分,并计算出各队工作面平均分值、评估等级、然后在坑口质量牌板上公布,使各队工作面分值等级班班与职工见面。四、等级评定(一)安全质量班评估等级计分占旬、月队组质量等级的50%,安监处信息站定期将各采掘、开队旬、月班评估得分送技术中心,作为各队定级的依据。(二)采、掘、开逐旬综合质量定级时,若班评估旬定级为等外品或旬检工程质量定为等208、外品时,则该队本旬综合质量定为等外品,而不论其平均分多少。(三)综合质量得分依据安全班评估旬、月平均分值和旬检月验工作质量得分之算术平均值,作为定级得分,即占50%计入。综合质量等级划分是:优良品90分以上(不含90分);合格品为7090分(不含70分)不合格品在70分以下(含70分)。(四)采、掘、开队全月综合质量定级时,依据其上、中、下三个旬的综合质量平均得分之和确定等级,若其中两旬定为不合格,则不论其全月平均分多少,均定为不合格。五、有关规定(一)安全质量班评估必须是动态评估,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隐患必须扣分,评估表上没有的项目写在隐患栏内,未扣分的项目在规定完成评估表的时间(即:前半班与209、后半班到点时)内完成,相关人员在表上签字认可,否则按班评估弄虚作假处理。(二)盯面安全员履行班评估职责,每出勤一个班,并保质、保量完成班评估任务,按华晋公司规定给予适当补贴,从矿当月工资总额中列支。(三)人事科、安监处负责配齐采掘开各班次盯面安全员,以保证评估工作的正常进行。XX矿生产现场作业人员自保、互保、联保制 度为加大井下现场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职工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个人无违章,安全生产无事故,确保矿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各科队要组织开展以反三违、反松劲、反事故、保安全为主的“三反一保”活动,将反 三违从我做起,做210、为每个干部职工的座佑铭,各级干部对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一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做到一人出事故,株联全队组,一人有违章,连带一个班,以形成人人反 “三违”,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以此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无事故。二、认真落实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副矿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队、(科)长是本队(科)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队(科)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副队长(副科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工长是当班现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当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11、职工个人是自主保安的第一责任者,对自身的安全全面负责;两人作业时,互保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互保工作全面负责;三人作业时,联保负责人是三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联保工作全面负责。三、各队(科)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学习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作业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素质和安全素质,掌握处理各种隐患问题的技能,教育每一位职工要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并要做到持证上岗,使每个职工具备自保工作能力,互保责任意识、联保协调配合安全工作基本素质。四、班前会队干部(工长)应明确指定作业场所安全负责人,单独作业时,明确自主保安全第一责任者就是本人,对个人的安全工作全212、面负责;两人作业时,明确一人是互保负责人,对互保安全全面负责;三人作业时,明确联保负责人,对联保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多人作业时队干部、工长必须跟班盯在现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五、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要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交班人员要将现场的安全状况及存在问题、遗留隐患,向接班人员交待请楚。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后要检查自己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如顶、帮、有害气体、设备完好情况、工程质量等)发现隐患要及时处埋,重大隐患要及时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未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六、跟班队长、工长、安全员及联保负责人、互保负责人,在工作过程中要对 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13、特别是要随时检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状况,现场操作行为,发现隐患、“三违”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发生“三违”、人身事故、非伤亡事故及造成现场隐患,要严格按矿安全绩效考核办法、矿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及本规定的有关条款,追究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及自保、互保、联保责任。XX矿岗位技术比武与练兵比武管 理 制 度一、每年度由矿职教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编制本矿当年的技术岗位“学、练、比”计划,并纳入全矿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二、岗位技术培训人员:凡属于本矿“学、练、比”年度计划中的技术岗位职工;三、岗位技术培训办法:(一)各主要专业的技术工种岗位人员,由职教办编制计划并组织培训;(二)培训以煤矿工业工人214、技术等级标准为准,确定有关培训教材和时间安排,重点学习实用技术、质量标准化管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岗位技术培训以短期(不脱产或脱产)培训、业余(夜校)培训、职工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四、岗位技术培训与练兵比武考核: (一)职工参加考试,以从事的技术岗位工种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不脱离煤矿工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要求。(二)在每年的8-9月份,由矿工会、安监处、职教办等部门联合组织全矿性的技术比武活动。有关实施细则和评比、奖惩办法共同拟定并参照实行。 (二)在每年的8-9月份,由矿工会、安监处、职教办等部门联合组织全矿性的技术比武活动。有关实施细则和评比、奖惩办法共同拟定并参照实行。X215、X矿工班长管理办法一、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现班组长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从而促进矿井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矿井井下生产及辅助队组的工班长。二、聘任上岗第三条:工班长应具备2年以上井下本工作工龄,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实际安全工作经验与素质,并被当班工人视为安全生产带头人的人员担任。第四条:工班长的选聘由队长提名,经主管科室审查同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报安监处备案,并由安监处建立工班长安全管理考核档案。第五条:工班长接受任命后,由矿职教部门、队技术主管进行三天的任职培训,培训期满考试合格,取得矿安监处颁发的工班长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216、工作。三、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工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当班的安全、质量、生产任务等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全面负责。第七条:工班长上岗后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无工伤、无违章、无不合格工程质量”的三无班组活动。在工作中,因本人失职造成管理混乱或事故发生者,将严格追究本人责任并给予罚款和相应的行政处分。第八条:工班长必须依照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要求的规定指挥、组织生产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同时,对本班出现的各种违章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说服教育和处罚。第九条:工班长进入工作面之后,首先要对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对各种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并经瓦检员、217、安全员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工组织生产。第十条:工班长要坚持 三不生产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隐患处理不完不生产,安全措施不到位不生产。第十一条: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工班长要自觉服从跟班队长、安全员、瓦检员的指挥,及时组织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隐患。第十二条:收工时,工班长要配合瓦检员、安全员对作业现场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所有隐患必须处理完毕后方可收工;如遇到特殊情况,隐患需遗留至下一班时,要经瓦斯员、安全员许可,向矿调度及本队值班领导汇报交代清楚,征得同意后,方可收工。第十三条:工班长要监督安全员、瓦检员在作业现场的工作情况和坚守岗位情况,对他们的违章、徇私舞弊行218、为进行制止、举报。四、考核奖罚第十四条:工班长主要考核下井天数、现场作业、安全行为、安全绩效(班评估)、质量标准化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第十五条:工班长实行逐月考核逐月兑现的办法,每月月底由安监处组织相关单位及本队进行考核评分排队。按照考核结果,对各队名列1-3名者,给予50-150元奖励,对名列倒数1-3名者,给予50-150元的处罚,处罚用于奖励。第十六条:年底由安监处按逐月考核结果分类排个人名次,作为全年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五、津贴发放第十七条:为充分调动工班长强化现场管理的积极性,矿决定在全月当班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的前提下,采掘一线工长当月出勤21天以上、生产辅助工长当月219、出勤23天以上者,给予工班长岗位职务津贴,标准为一线5元/班。第十八条:工班长津贴的发放程序为月底前两天由队组核算员将本队工班长当月出勤情况报回安监处,由安监处统一进行审核后,送交人事部门发放。六、管理要求第十九条:工班长任职期限为一年,任职期满胜任者可连聘连任,由安监、职教部门负责考聘。第二十条:工班长在任职期间因提拨、调动、伤病等原因需解聘时,在离岗前一周内由所在队将解聘报告先送交分管矿领导批准,然后交安监处备案。第二十一条:工班长解聘后,队应在一个月内按工班长聘任程序完成新工班长的任命和培训,变更期间工班长岗位由队干部顶岗。第二十二条:工班长因轮休、探亲、公出、病事假由所在队队长指定副工220、长顶替。第二十三条:矿每季由安监处召开一次班组工作会议和工班长安全管理知识考试,全体工班长参加,缺考者罚款50元,考试成绩不合格罚款30元,扣罚当月职务津贴并重新培训补考,考试不合格者,建议主管单位给予解聘。XX矿安全信息管理运行办法为了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使安全信息工作在我矿全方位安全管理中真正起到预防事故、强化管理、促进整改、实现稳定发展的作用,推动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一、安全信息的来源(一)全矿队级以上领导及科室管理人员下井检查升坑后到信息站进行一人一卡的安全问题填写,安全员、网员、岗员等人员反馈的隐患信息。(二)上级来矿检查对安全质量管理的建议和提出的各类安全221、问题。二、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一)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由安监处专职信息管理人员负责。(二)信息人员要班班配备,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填卡接待、班评估表收发、事故隐患的筛选、登记、传递。(三)事故隐患的传递要严格使用“隐患处理通知书”,通知书必须认真按规定要求填写,发出人和事故隐患单位接收人必须面对面交接,并按问题“三定”要求在通知书上签字。即:“三定”后的隐患由大班信息员全部登记上帐,并按顺序编号。隐患处理单一式二联,其中第一联留信息站,第二联下达隐患存在队组。隐患单位当日值班领导接到信息站通知后,必须到信息站进行隐患认定并签字,落实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四)事故隐患单位接到通知单后,要积极组织人员222、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隐患。(五)事故隐患通知书的签字认可具有严肃的法纪效力,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拖延时间或不积极组织处理。如在规定时间内确因其它因素无法按时整改,接收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一个班,到信息站说明事由,经信息员认可后二次确定处理时间,否则按失职论处,按华晋公司及矿有关规定处理。(六)信息员必须对所管的事故隐患认真筛选,“三定”后如需上报的隐患要详细分类,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三、信息站的职责(一)负责全矿井下队级以上干部和各科室管理人员的下井填表接待,做到一人一表,发放、收取及时准确。(二)负责安全隐患的筛选、“三定”、传递、整改、复查验收及反馈上报直至隐患彻底消除。(三)负责矿、科223、队各级管理干部的下井天数和抓“三违”次数登记、考核,并实行按月奖惩兑现。(四)负责给有关领导提供安全信息及安全动态分析依据。(五)负责安全员“安全质量班评估表”的收发,并班班对采、掘、开工作面进行质量计分、划分等级,并上好台帐和质量牌板。(六)负责“事故隐患排查规定”对信息管理的有关工作内容,做到A、B、C级事故隐患件件有着落。(七)对拒收隐患通知单或不按时处理隐患问题的单位领导,依照华晋公司、矿有关规定给予曝光等处埋。四、安全信息管理要求(一)矿、科、队领导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下井检查要详细认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既不夸大又不缩小,升坑后认真填写,保证安全信息的准确可靠。224、(二)杜绝一表多人现象,坚持本人填表原则,填表要按照信息表规定的内容填写,做到字迹工正、条理分明,对及需处理的隐患和重大隐患要分别注上“急、重”标志,对反映安全管理信息不准不全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以及不按规定填写的信息表一律以废表论处,当班下井工不予计算,并罚款50元。(三)各级领导要按照矿下达的下井天数、抓“三违”指标、上中、夜班天数等要求完成好各项指标。对于完不成者,下井缺一天扣罚20元;下井与填卡数不符,缺一张卡扣罚20元;未完成抓“三违”指标和中、夜班下井天数每少一个各扣罚10元。公出或本人请事、病假完不成矿定各项指标的,可在当月月底前由本科、队打免处报告,经主管领导和分管矿领导审批报225、信息站减免,过期不予处理。(四)在同一现场检查的各级领导要实行相互制约的办法。上级领导查出的安全隐患下级未能查出,要对下级领导进行追究责任罚款50元;下级领导查出的安全稳患上级领导未能查出,同样也要给予上级领导罚款50元。(五)信息员要从严把关,遵于职守,对流于形式,不按规定认真填写的信息表一律以废表论处,否则,要追究当班信息员的责任,并罚款30元。(六)对传递到各级领导的隐患处理通知单安全信息日报要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该签字的签字,该批转的批转,该亲自处理的必须亲自处理。任何干部不得制造任何借口拒收通知单,不得收后不签字不得拖延不办。对未按期将隐患处理但未将隐患通知单第二联及时反馈至信息226、站的责任者给予50元的罚款。(七)“三违”的认定要依据有关规定,各单位领导对“三违”通知单的签字认可要严肃认真,一经签字就要对“三违”人员追究经济责任,同时各队要建立“三违”登记薄,并将当日发生的“三违”通知本人,本人在“三违”登记本上签字认可。否则,将对签字领导予以处罚,安全例会通报,并扣除个人评估得分。(八)坚持调卡制度,凡发生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和非伤亡事故)追查时,必须到信息站进行调卡,对不认真填卡没有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处罚,并负主要管理责任。(九)凡由于信息收集失误或在传递整理反馈过程中拖延时间造成事故 (包括非伤亡事故)均要视情节给予责任追究。(十)安监处要建立完227、善的安全信息评比办法,每月对全矿的安全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按期公布评比结果,对执行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执行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与处罚。五、事故隐患的复查整改(一)各单位每月要将A、B级事故隐患分别整理上报矿分管领导、安监处领导和安监处监察科。事故隐患“三定”处理时间到期后,整改队组要及时将通知单送至信息站,信息站专职信息员将已处理的C级事故隐患报安监处领导,安监处行政领导要安排本处人员对采、掘、开工作面的隐患进行现场复查验收,对机、运、通、安装方面存在的隐患通知各对口职能科室和主管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按期整改并处理合格的隐患单由综合科长审定后,及时在登记簿上消号。对未228、按期完成或整改质量不合格的单位,要重新下达隐患通知单直至隐患处理,并通报批评,给予经济处罚。(二)事故隐患通知单下发后,由于隐患存在的单位领导和岗位人员弄虚作假或逾期未将隐患按期处理,均要按违章论处;对失职造成事故者要从严追查,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XX矿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实施细则一、总 则第一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是企业共青团组织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和带动广大青年自觉维护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从而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一个青年群众性组织。第二条 XX矿青年安全监督岗是矿保安全、促生产的重要力量之一,是动员青工确保安全生产,发挥青年安全监督作用的有效组织形式。在229、矿团委的直接领导下,配合矿安监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开展工作。第三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实现我矿安全工作目标,鉴于我矿青监岗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矿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青监岗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促进青监岗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四条 各级青监岗组织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三大规程,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自身特点的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党政领导做好青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发挥安全监督保证作用,勇于230、制止“三违”,及时查处隐患。青监岗在开展活动中,要经常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同安监部门及时通报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安全工作。二、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矿团委成立青年安全监督协会分会,由团委书记、分管青工安全的团委委员、安监处副处长等人组成分会领导组,负责领导全矿青监岗工作,由安监处进行考核。 第六条 总岗领导组由团总支(支部)书记,技术主管组成,分管领导组由团支部书记、技术员组成,团总支书记任总岗长,团支部书记任分岗长。第七条 青安协分会工作职责。1了解安全生产动态,掌握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情况和有关问题,定期向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2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会议,231、制订青工安全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高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工作质量,并作好青监岗年度总结、评比和各类材料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3每年组织进行一次青监岗组织整顿工作,建立健全青监岗组织,整顿岗员队伍,建立岗员档案。4 组织开展好每月一次的青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动态查岗。5加强机制建设,严格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青监岗员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岗员津贴发放挂钩。第八条 青监总岗、分岗工作职责。1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岗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学习安全方针、政策及安全作业规程,切实提高岗员队伍素质。2掌握本单位各青监分岗、岗员的基本情况和活动动态。每月及时向矿团委上报 青监岗活232、动月报表。3每月组织一次青监岗小分队查岗活动,重点检查薄弱环节和隐患多的作业场所,检查岗员上岗情况,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汇报。4与安监处信息站配合,作好青监岗员上岗、汇报、查处隐患、查“三违”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5负责本单位“三违”青工的帮教工作,并建立帮教档案。6积极组织岗员参加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监督活动。三、青年安全监督岗员第九条 岗员条件。1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工龄的党、团员和青年。2熟悉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各个工程工种操作规程,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有较为丰富的安全生产知识,在安全生产中能起到表率作用。3对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群众威信高。第十条 岗员的产生,岗员233、由团支部提名,科队同意,总岗审查,经矿青年安全监督分会批准第十一条 岗员的职责。1带头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监督当班三大规程执行情况。2经常了解不安全因素,并及时处理或向上反映,作好当班青工安全教育活动,对“三 违”青工进行帮教。3查处当班“三违”隐患情况,认真填报青监岗员汇报卡、事故隐患报告单。4开展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第十二条 岗员的义务。1带头学习、宣传党的安全方针、政策。贯彻矿安全会议精神及有关安全规定。2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以模范行为影响职工促进安全生产。3坚持按章作业,安全监督做到“四勤三细两及时一耐心”。即腿勤、手勤、嘴勤、眼勤;细心发现事故隐患,细心检查安全生234、产、细心观察职工思想情绪和工程质量;及时处理一般隐患,及时汇报重大隐患;耐心做好违章青工的思想教育帮教工作。4查出隐患或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第十三条 岗员的权利。1在作业场所危险的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2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行为。3对不服从监督管理者,有权越级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4本单位发生事故,有权参加事故追查分析会。5督促排查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处理。四、 青年安全监督岗制度第十四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制度。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第一方针,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2青年安全监督分会和各总岗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会议。围绕矿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重点,确定青监岗活动的主动235、方向和具体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3青年安全监督分会每月组织两次青监岗小分队查岗活动,各总岗每月组织一次青监岗小分队查岗活动。4每个岗员应明确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和矿有关规定,以安全生产为重,现场监督,制止“三违”,配合处理隐患,决不能视而不见,不管不问,不查不报,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5总岗长每月将青监岗活动工作情况向矿团委汇报一次,对各分岗提出的建议或措施,应及时收集、上报并予以落实。6做好青工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青工遵守作业规程,规范操作。7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监督活动。第十五条 岗员上岗制度。1岗员经培训后,严格履行岗员权利和义务。做到按时上岗。2岗员上岗必须坚持原236、则,不徇私情,制止“三违”,严查隐患。3岗员上岗必须坚持班中监督、班后汇报,不漏报、不虚报。4岗员要坚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例会。业务学习和井下检查,经常向领导提合理化建议。5岗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第十六条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坚持以人为本,思想为先,多管齐下,务求实效的方针,积极发挥优势,推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经常化,教育青工真正树立“不安全不生产”的思想,为安全生产提供思想保证。2根据全年青工安全工作计划和每月不同的工作重点,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3在安全生产的特殊时期和安全工作敏感时期,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开展一次适合青年特点的安全思想237、教育活动。4建立健全“三违”帮教责任和组织网络,对“三违”人员进行跟踪帮教,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对严重“三违”人员,采取不同的方法,重点进行帮教,并认真填写“三违”人员帮教记录5对安全不放心人员要进行一人一事的重点帮扶活动,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帮教工作。6对责任心不强,制止违章不力的岗员要及时进行重点教育和个别指导。7各总岗、分岗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岗员进行培训。8培训方式以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两种形式为主。第十七条 小分队查岗制度。l矿青年安全监督分会组织安全小分队每月进行不定期查岗2次。2青监岗小分队查岗每月不少于1次,对查出的间题,要认真填写小分队查岗汇报卡,并报矿安监处信息站。3小分队查岗重点238、检查薄弱环节和隐患多的作业场所,检查岗员上岗情况。4小分队查岗着重对丙班、甲班实行动态查岗。5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组织查岗。第十八条 青监岗员汇报卡制度。1在日常工作中,岗员要认真填写青监岗员汇报卡,发现重大隐患要认真填写事故隐患报告单,向分岗长做好班后汇报工作。2分岗长及时收集报告单交总岗,由总岗长报送矿信息站,矿安监部门进行三定处理。3各总岗根据分岗长汇报情况,认真填写青监岗活动月报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活动报表交回矿团委。4岗员上岗,汇报率每月要达到80%以上。5岗员上岗情况要与津贴发放挂钩。第十九条 青监岗事故隐患处理报告制度。1岗员按照三大规程严格把关,认真监督,发现“三违”立即239、制止。2对情节严重的“三违”现象,岗员要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门给予处分。3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及时报矿安监处信息站,由信息站下发隐患通知书。4岗员要做到“四勤三细两及时一耐心”。5围绕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难题和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五、青年安全监督岗的考核与奖励第二十条 青年安全监督协会分会与青年安全监督总岗、分岗签订青工安全联保合同,并按照规定内容进行考核。第二十一条 岗员每月上岗率与津贴挂钩,其上岗率不得低于80%。第二十二条 岗员在工作中出现“三违”,一经查出立即撤换,并在本单位进行通报。第二十三条 对岗员查处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青安协分会负责上240、报有关部门给予请功嘉奖。第二十四条 对青工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具有特色,监督查岗活动扎实有效实现全年青工安全奋斗目标的青监总岗、分岗、青监岗员给予表彰奖励。六、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矿青安协分会负责解释和修改。XX矿职工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一、总 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自律意识,预防各类事故,加快企业改革发展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职工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煤矿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管理、装241、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加大对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力度。通过强制培训、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术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达到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的目的。第三条: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由矿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各级行政主要领导是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安全矿长负责组织职教、安监等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技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安监处是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主管部门,对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全矿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实行监督、监察、考核。第四条:矿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242、工作资格证制度。企业职工必须具有本工种或岗位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具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才可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凡没有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二、培训机构及培训任务第五条:矿属各生产建设单位都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培训任务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加强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第六条:矿职工教育办公室是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教育单位。矿要根据培训规模和任务配备足够的教师和专职管理人员,并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第七条:培训任务和培训对象:l. 集团公司下达的脱产15天以上的安全技术技能培训任务(包括正、副科、队、班组长、地面及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由集243、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或矿职教办负责培训。2. 矿职教办负责组织本单位所属各类人员脱产7天以上的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并负责到生产单位播放有关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方面的录像,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安监处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对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3. 基层科、队组负责组织职工的班前现后安全培训教育,并开展好每周至少一次的全员性业余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学习会。第八条:矿、科、队级干部、总工程师和各主管工程师、安监处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师资人员以及安全监察人员等都要按上级文件规定要求,参加上级指定的安全技术培训。第九条:对职工安全培训时间的规定如下:1矿级以上领导、副244、总工程师任职上岗前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井下科队长、班组长、矿山救护队队员、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质量验收员等科队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地面生产单位的主任。科长、队长、班组长、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2采掘、通风、防尘、爆破、瓦检员、电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爆破材料管理、提升、运输、电氧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3新进矿的井下作业职工上岗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0天(72小时以上),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工作满四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4对调换矿井和工种及要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245、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5每隔3年按集团公司规定,对从事井下和地面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复训,时间分别不少于10天和7天。6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第十条: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l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矿山职工的权利与义务;2煤矿安全规程及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3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4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避灾路线等;5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内容。第十一条: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主要形式是:正规培训、业余培训、岗位练兵、职工安全轮训及班前班后教育。246、第十二条:正规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后,各类人员应达到以下要求:1矿级领导和总工程师应了解国际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发展趋势;安全生产技术基本理论和有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能够制定、审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实施措施:正确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具备检查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分析安全情况和提出改善工作具体措施的能力。2科、队长、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及安监人员能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指挥生产;能够编制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掌握质量标准,能够检查判断事故的预兆、排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后能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工人处理事故和避灾脱险,熟悉职责范围内各种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3特殊工种及班组长要熟悉本工种247、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及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安全技术,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能够熟练地使用和操作,并能够排除故障。4一般工种和新工人要了解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了解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防治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灾害的预防计划,并能自救和互救。第十三条:本矿要为开展职工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并改善必要的教学设备和经费,早日取得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证书。第十四条: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经费,矿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248、,主要用予购置一般教学仪器、编印教学辅导材料、兼课酬金等。矿保证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的经费开支,保证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第十五条:矿在职教办建立的安全培训基地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充分发挥其培训作用,不准以任何理由改变其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目的,也不得以其它名目挤占培训基地的校舍和平调其固定资产及各种设备。三、教学工作第十六条: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教学必须坚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第十七条: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培249、训内容与要求实施教学,同时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办班目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做到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第十八条: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的教学管理工作要达到规范化。职教办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计划编制、教案编审、听课,定期组织教研活动等各项制度。开办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班必须要有教学计划,有教材、有教师、有实验手段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安全培训部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教师,专职安全技术培训教师必须具备5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身体健康、经考核合格才可担任。专职教师的现场实际和脱产进修每年不能少于一个月,而且要250、经常参加本单位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矿要为专职教师的进修和实践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第二十条:矿职教办要经常开展教学方法、现代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技术的科研活动。安全技术技能的教学要采取课堂讲授、电化教学、实验教学、实物教学、实际操作等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积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相关中介组织和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参与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有培训与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同时要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保证培训质量。四、安全工作资格证书与考核办法第二十一条: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并须经过安全考核,取得251、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地面生产单位的车间主任、科队长、班组长、安监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也要参加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掌握其相关岗位、工种的安全知识,经考试和实践考核后,取得安全工作资格合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作业。第二十二条:新工人要严格实行:“先招生,后招工,先取证,后上岗”的用工制度,由人事科提供招生名单及培训工种,职教、安监部门负责培训,由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发证。第二十三条:凡集团公司培训的人员,由集团公司安监部门组织人员对培训进程进行监督检验,培训结束后合格者由集团公司安监部门签发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凡属本矿自培人员,由矿安监处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培训后,由安监处252、职教办和有关科室人员对学员进行考核,合格者由安监处签发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凡属上级有关部门培训的人员,必须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凡取得各级有关部门培训的安全资格证书、操作证件。要及时到安监处登记备案。凡在本矿取得的安全资格证书,由矿安监处负责签发。安全工作资格证节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要重新考核验证。第二十五条:矿职教办要建立安全技术培训帐、卡管理制度。对取得各种安全资格证书 的学员填写安全技术培训卡片(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文化程度、选送单位、培训时间、培训科目、考核成绩、鉴定评语、班主任签字、培训盖章)等到内容。并要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台帐统一编号,严格审核。 第二十六条:有下253、列情况之一者吊销安全工作资格证书。1重伤以上 (包括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2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与实际操作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 对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要停止工作进行补学补考,考试合格者返还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五、考核奖罚第二十七条:在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评比中,矿被集团公司评为前三名时,矿也对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实行定期考评,量化检查,每季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奖罚兑现。对评为前三名的科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对后三名分别处罚3000元、2000元、1000元。对先进单位和优秀教师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进行通报。第二十254、八条:参加脱产培训的职工,在培训期间除不享受井下津贴外,按正常出勤享受本人原待遇,其收入按其本单位平均收入支付,不影响先进和晋级。第二十九条:矿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由安监处、职教办联合执行,对不按计划选送学员的单位进行罚款,每少送集团公司一名,罚款500元,对矿内安全技术培训,少派一名罚款100元,其罚款用于表彰安全培训的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第三十条:凡安排使用未经培训或无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者上岗,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六、 附 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矿安监处解释,如果与上级文件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XX矿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办法一255、总 则第一条:为了认真宣传贯彻矿党政安全管理的文件、规定和有关精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领先、多管齐下、务求实效的方针,发挥各级组织、职能部门的优势及各种传媒和载体的作用,推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教育职工真正树立“安全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思想,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思想保证。第三条:安全宣传教育的基本原则:服务中心的原则。紧密结合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切为了安全生产,一切服务于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原则。党政工团各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合作256、,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薄弱环节,突出宣传教育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结合的原则。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上下呼应,大小结合,紧密协作,形成声势。教管结合的原则。教育与管理结合,双管齐下,齐头并进,以教育促管理,以管理保教育,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创新扩展的原则。继承优良传统,创新教育方法,做到由“灌输教育”向“自我教育”引深,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扩展。第四条:成立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组 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安监处长 矿工会主席成 员:党政办、人事科、政工部、纪 委、技术中心、安监处、企管科、供应科、财务257、科、职教办、保卫科、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政工科,人员由矿政工科、安监处、工会、团委负责人组成。主 任:政工科长副主任:安监处书记、安监处副处长、工会分管宣传教育的副主席、团委书记二、 形式内容及要求第五条:媒体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牌板、标语、黑饭报、警示标志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培养职工对安全格外关注的人格倾向,形成煤矿群众特有的约束力。由政工科负费,广电中心落实。广播、电视、刊物要做好宣传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会议精神,通报安全情况,报道典型事迹,普及安全知识,对“三违”和事故责任人员进行曝光亮相等。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刊物258、每期要有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必要时开设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职工、家属经常来往、聚集的地点或矿区醒目位置设立灯箱牌板,张贴悬挂标语,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标语做到定期更换。、各科室、队组必须有黑板报宣传上级安全指令、指示、会议精神,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职工遵章守纪情况,做到每月更换一次。、井下作业场所及沿线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牌和警示牌,并经常粉刷、油漆,保证整洁、醒目。第六条:“安全日”活动。即在制度化的日子里开展安全宜传教育活动。由政工科、安监处、工会、团委负责。、“安全日”活动井下队组每周一次,地面生产、生活服务单位、每半月一次。、在规定的活动日中组织职工分班组召开安全会议,259、学习安全政策法规,贯彻安全文件精神,落实安全规程措施、作业标准,开展案例教育,查找事故隐患,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日活动,可采取座谈宣讲、考试问答、专题讨论、寓教于乐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主持,职工全部参加,并建立“安全日”活动记录本。第七条:班前十分钟教育活动。要求每班班前会安排十分钟的时间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由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队组(车间)值班干部在班前会上用十分钟时间,对当班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指示决定。重点是有针对性地分析讲解本班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提出安全生产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强调各工种安全注意事项,队组(车间)要做好班前十分260、钟教育活动记录。、各单位机关科室实行分片包科、包队,共同开展安全日活动,第八条:自保互保教育活动。贴近职工思想实际,提高职工现场安全生产中自主保安意识,体现团结协作精神,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职工个体思维当中和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主要内容包括:职工个人遵章守纪保证、自主保安措施、联保互保责任以及正规作业计划,落实三大规程的措施、反“三违”和排除隐患防范措施、安全自检、互检落实措施等。由工会负责组织落实。、职工每月制定自保互保计划,并在每月1日上交队组。、各基层队组(车间)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安全日,进行自保互保考核。职工个人自我总结,队组领导进行点评。凡发生“三违”的职工或互保无效的职工都要对照计261、划,写出检讨和保证措施。“三违”人员和互保无效人员要由队组负责谈话,实行先谈话,并填写“三违”或互保无效谈话记录。第九条:党组织、党员“包保”活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和教育广人群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章作业。由组干科、矿纪委负责开展。、建立并落实“包保”制度,即党委包党总支,总支包支部,支部包党员,党员包职工,开展“党员男边无违章”、“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开展承诺“包保”活动。即党委保证不发生重大事故,总支保证不发生死亡事故,支部保证不发生重伤事故,党员保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章作业。形成一个党组织“包保”教育网络和管理机制,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职工遵章262、作业,安全生产。第十条:群监网活动。紧密结合煤矿生产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发动和组织广大职工人人关心生产。个个参与安全管理,开展全员全过程的群众性自我教育和监督检查。由工会负责,安监处协作。、组织开展查“三违”、查事故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搞好互助保安,网员通过本单位井口接待站向工会群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认真履行工会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对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响行为进行抵制、揭发;对不与工人同上同下、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班队干部大胆进行监督、检举;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提出解决建议和要求;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建议或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四大科工会组织建立263、健全群监网组织体系、网络队伍 和工作制度。队(车间)要设立群监组织,负责做好群监网活动记录,生产单位工会每月召开一次群监工作会议,检查上月记录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工作。第十一条:青监岗活动。以团员青年为主体,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监督职责,对青年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由团委负责,安监处协助。、青监岗员在青年职工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做好青年团员“三违”帮教工作,积极开展“岗员自己不违章,岗员身边无三违”活动。、建立健全青监岗队伍和组织管理网络,每季召开一次青监岗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青年进行安全知识、规程和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教育,总结安排工作,并向上级264、做出汇报。第十二条:家属协管活动。建立起以女工家属为主体的有组织、有领导的家属联保网络,发挥家属与当事人特殊亲情的作用,从家庭的幸福和责任等方面,唤起职工对安全的重视,通过家属的参与,动员每个家庭都成为安全生产的第二道防线,加深家属对矿工安全与辛苦的理解,营造家庭安全教育氛围。由工会女工部负责。家属协管的内容主要包括送温暖活动、“三违”帮教活动、家属联保活动、安全演出活动等。要求建立健全协管活动组织体系网络,保证活动的经常开展。第十三条:文艺宣传活动。发挥文艺骨干作用,演出文艺节目,把安全思想和知识融入其中,寓教于乐,引导职工树立安全意识,搞好自主保安。由工会、政工科负责。一、安全文艺小型宣传265、教育活动每月进行一次,每年要进行一次大型安全文艺汇演。二、安全文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单位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两支队伍的作用。文艺宣传的内容要贴近企业、贴近生产、贴近矿工,组织力量编写、创作和提炼反映安全生产的节日,组织宣传队伍到井口、广场、俱乐部、宿舍、食堂、活动室进行演出,用生动、形象、活泼的形式,弘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揭示“三违”的危害,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正规作业,提高自主保安意识。第十四条:专项教育活动。在矿井安全生产的特殊时期,特别是安全生产周期较长时,节假日前后、伤亡事故发生后、雨季汛期、火灾高发期等安全工作的敏感时期,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专项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由安监处牵头266、,政工科、工会、团委协助进行。采取各种形式,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媒体进行覆盖面广、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活动原则上每月一次,每次活动一天,必要时也可活动一周,甚至持续一月。第十五条:“三违”帮教活动。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谈心并教育其认识“三违”危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提高遵章守纪、正规作业的自觉性。由安监处负责,组干科、人事科、纪委、政工科、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健全“三违”帮教责任和组织网络,保证“三违”帮教工作的全面落实。安监处对“三违”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查处,并逐月反馈到有关责任部门帮教。工人由各总支、支部书记负责谈话,一般干部由组干科负责谈话,副科级以上干部由纪委负责谈267、话,对“三违”人员、工会女工部门要通知其家属和联保负责人进行帮教,各部门要对帮教情况认真记录,并反馈到安监处,凡帮教不过关的“三违”人员不能上岗工作。第十六条:重点帮扶活动。针对家庭困难职工以及安全不放心人员进行一人一事的安全教育工作,了解职工身体、心理状况,防止职工带病上岗,把职工身心调适到安全生产最佳状态,使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由矿工会、矿团委和各总支、支部具体组织实施。一、制定明确的职责要求,采取分层次负责的方法,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对象,建立工作程序,动员各级干部、班组长、党团员和广大职工都来参与重点帮扶送温暖活动。二、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每个重点职工身心状况,并做好相应的分析和268、记载;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教育和监控工作。对身患疾病的职工要停岗或换岗;对情绪反常的职工要谈心、家访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化解矛盾,调节情绪。此外,要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不放心人员实行专门监护,杜绝因职工身体、心理因素引发的各类事故。第十七条:典型教育活动。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由政工科牵头,工会、安监处、团委协助开展。一、注意发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彰,二对严重“三违”人员和事故公开曝光,发挥好舆论引导、舆论监督作用。二、工会、团委要通过征文活动、演讲、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正反典269、型。安监处要利用警示台、竞赛台、曝光台以及黑板报、专栏等形式选树安全宣传先进典型,进行“三违”曝光。通过典型教育,营造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的舆论氛围。第十八条:案例教育活动。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由安监处牵头,政工科、工会、团委分工负责。要求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写事故案例教材,利用班前班后会,向职工进行案例教育。尤其是对新发生的事故,要组织职工进行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工会、团委将事故案例绘制挂图、板报、漫画等,每季定期巡回展出,用图文并茂的形式教育职工。第十九条:军事化教育活动。通过对职工进行军训,用“铁”的纪律约束职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270、团队意识和精神,培养职工步调一致、团结协作的作风,从而增强职工自保互保能力。由保卫科牵头,职教办配合具体实施。要求对从事一线工作的职工进行轮流军训,军训期间除进行常规性的军事化训练之外,还要进行思想教育、安全知识培训。第二十条: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种多样,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地面生产、生活服务单位可根据实际,参照以上形式内容和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三、 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一条:检查督促采取总体和分项检查考核的办法进行。一、总体工作的督促检查。由矿组织,每个月进行一次,根据XX矿年度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二、单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由各项安全宣传教271、育的责任部门随矿安全评估和素质工程检查团对口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根据XX矿年度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进行检查考核。第二十二条:考核测评采取定量和定性考核的办法。一、量化考核测评办法。矿每季度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测评,测评采取千分制考核办法。l对单位工作的测评。各责任部门对口进行的每月检查打分加权平均以40%计入总分;矿季度进行的总体检查分项打分以60分计入总分。两项相加得出各单位每季度单项工作得分,四个季度的得分加权平均为年度得分。2对总体工作的测评。各责任部门对口进行的每月检查单项相加再加权平均,以40%计入总分,矿每季进行的总体检查的总分以60%计入总分。两项相272、加得出责任部门、各单位季度总体工作得分,四个季度得分加权平均为年度总体工作得分。3对综合得分的测评。结合安全工作的实际效果,计算出季度或年度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总体工作得分一(S十Z十Q)其中:S=死亡人数单位井下职工人数矿生产一、二线职工总数系数0.8Z=重伤人数单位井下职工矿煤炭生产一、二线职工总数系数0.8Q=轻伤人数单位井下职工矿煤炭生产一、二线职工总数系数0.2;按照综合得分多少,依次进行排名。二、定性考核测评办法。矿分季度、全年根据各单位的综合得分进行一次性测评。并按得分多少,依次排名。四大科、与地面生产、生活后勤服务部门分别排名,前三名为优胜奖励单位,后三名为限期整改单位。四、 273、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三条:矿每年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划拨资金作为安全宣传活动经费和奖励资金,由安全宣传教育领导组办公室统一掌握。安全宣传教育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进行通报和考核奖励。第二十四条:奖罚按照齐抓共管、联责奖罚的原则进行。对各责任部门按工作力度和实际效果进行奖罚。第二十五条:在集团公司季度检查中,我矿安全综合得分取得前十名的前提下,矿将按安全教育考核办法进行奖励。对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地面生产及生活后勤单位前三名依次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第二十六条:矿对量化考核测评分类排名后三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274、评井责令整改。对测评评为“差”的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倒数第一名罚3000元,倒数第二名罚2000元,倒数第三名罚1000元,并取消矿以上评优资格,党政主要领导不得评为矿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第二十八条:矿将适时召开安全宣传教育总结研讨会。总结和推广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敦促后进,研讨和完善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办法,不断推动我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XX矿家属协管、工会群监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一、家属协管安全联保制度为了进一步开展好我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加大群防、群治、群管安全工作的力度,实现我矿长期安全生产,依据27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立健全联保组织机构,由3一5人组成安全联保领导组,以社区委员会为单位,下设安全联保小组,各组要设监督员。(二)女工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联保工作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安排制定下月联保工作。(三)安全联保工作社区委员会坚持每月自检,季度之间互检,半年进行评比一次。(四)联保领导组成员、社区家属干部每月走访2030户,谈心35人。(五)完善联保工作制度,坚持干部包分会,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措施得力,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六)摸清本单位井下职工人数及分布情况,与井下特殊工种职工签定安全276、联保合同书,在联保工作中,确立重点,进行帮教。(七)坚持每季开展一次大型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每月不少于三次的井口“送温暖、嘱安全”活动。(八)每季召开2次安全现身说教会,深入区队班前会进行。(九)每季对联保合同进行考核,抓好典型,树立先进,推动联保工作的开展。(十)每季进行一次联保竞赛和“保安全,无事故”流动红旗竞赛,充分发挥女职工、家属半边天的独特作用。二、工会群监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搞好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群防、群治、群管安全工作的力度,继续巩固发展推动我矿长周期安全生277、产,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群监会组织机构及职责1组织机构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简称群监会)主 任:仵浩林副主任:马二保 苏启云 成 员:郭福元 卫永清 武高峰 尚法平 刘哲峰 张翠花办公室设在矿工会 ,办公室负责群监会日常工作,下设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分会(简称群监分会)、群监会井口接待站。办公室主任:张翠花成 员:王福义 王桃栓 侯二宏其中群监分会组织:一采区分会:负责人: 杨玉忠成 员: 曾志国二采区分会:负责人: 贾永森成 员: 杨国杰开运科分会:负责人: 刘新荣成 员: 刘叶飞机电科分会:负责人: 雷中平成 员: 王 昕通风科分会:负责人: 马亮儿成 278、员: 张小平抽采公司分会:负责人: 杜志峰成 员: 常森虎防突科分会:负责人: 刘兆元成 员: 魏玉启安监处分会:负责人: 郭福元成 员: 胡云光其中群监会井口接待站组织:接待站站长:武高峰成 员:安树强 王小旦 任虎中 高平安(二)、工作职责1群监会工作职责(1)监督和协助矿井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矿井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制度、措施、计划、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2)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种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状况,向矿井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279、协助矿井解决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改善安全状况、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3)充分发动职工排查工作现场、在用设备的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协同矿井行政进行安全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整改和治理。(4)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标准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矿井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5)监督检查矿井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矿井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280、出建议。(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现场负责人或矿井行政采取应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8)宣传国家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三大规程”及矿井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活动,教育职工遵纪守法,严格按章作业,做到不违纪、不违章,采取各种方式和措施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技术技能、劳动技能。(9)督促矿井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督促矿井按国家法律规定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10)组织开展群监网员培训工作,281、不断提高群监网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群监网员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使命感。2群监分会职责(1)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法律法规及矿井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2)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种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状况,向群监会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本单位解决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改善矿井安全状况、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3)充分发动职工排查工作现场、在用设备的事故隐患,制止“三违”;协同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有关人员整改和治理。(4282、)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矿井有关规定,不符合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标准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5)根据“三不放过”原则,参加本单位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总结教训,监督和协助本单位采取防范措施。(6)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现场负责人或本单位采取应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7)结合实际,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活动,教育职工遵纪守法,严格按章作业,做到不违纪、不违章,采取各种方式和措施对职工进行培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网员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排283、下月的群监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技术技能、劳动技能。(8)加强本单位群监网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群监网员所在班组发生轻伤以上事故,要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并扣除应得津贴。(9)在每月底前将本单位群监分会的活动工作情况,用报表和小结的形式上报群监会。3群监会井口接待站职责(1)负责群监网员上岗考核工作,确保井下作业现场每个作业面班班有群监网员。(2)接待群监网员和职工的安全汇报,对汇报的事故隐患等安全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填写群监安全日报表,并将隐患及时向安全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3)井口接待站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安全知识,认真做好整理、汇总、填写安全信息的工作,并利用井口接待站宣传安全生产知284、识,对群监网员和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4群监网员的职责(1)对群监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善于联系群众。(2)经常学习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群监组织活动,自觉接受群监组织的管理。(3)严格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搞好自主保安,敢于制止“三违”,及时处理隐患。(4)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并爱护劳动保护设施,指导本班组人员,杜绝遵章作业。(5)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协助及时处理,发现285、重大事故隐患且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立即撤离危险场所,发现设备事故险情或因工程质量不好,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停止作业,直至处理完毕。(6)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上级机关汇报,要求严肃处理。(7)本班组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大力支持本班组职工行使安全生产“十项权利”。对本班组行使“十项权利”好的职工要汇报分会予以表彰,发现对行使“十项权利”打击报复者,及时上报,予以惩处。(9)班后根据本人在班中所发现的隐患排处情况,如实、认真填写“隐患汇报卡”。三、XX矿群监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一)群监分会考核范围各286、基层群监分会及全矿网员。(二)一般要求1各群监分会要提高对群众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争取行政支持,紧紧围绕本单位的安全奋斗目标,开展好群监工作。2各群监分会要积极组织网员,认真学习、领会本办法的精神,并结合实际,补充完善各自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考核实施细则,并且逐条分解,落实到人。3各群监分会要抓好网员队伍建设,加强网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各生产队组要做到网员不空班、不缺岗。4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要及时与群监会联系,共同寻求解决办法。5各群监分会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使群众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三)考核办法1考核原则(1)坚持标准,按工作绩效考核的287、原则;(2)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考核方式群监分会及群监网员实行百分制考核。3群监分会考核办法(1)矿工会根据XX矿工会群监分会达标竞赛考核细则对群监分会进行统一考核。(2)矿工会每月对矿群监会进行考核、评比。对考核得分第一名(不低于90分)的群监分会,给予100-300元奖励;对考核得分最后一名(低于85分)的群监分会,给予分会负责人100元的处罚(在责任法人考核中扣除)。4群监网员考核办法(1)群监网员津贴标准:生产一线队组(采煤队、掘进队、瓦斯队)网员每人每班3元;生产辅助队组(抽放队、防突队、打钻队、安监大队、机电队、准备队、运输一队、运输二队、机修队、机288、维队、皮带队、通风队、监控队)网员每人每班2元。(2)各群监分会根据网员的工作情况,依据XX矿工会群监网员考核细则按月考核,将结果上报矿工会生产劳动保护部审核后发放。(3)网员当月考核得分低于85分者,取消当月津贴。(4)群监网员如果出现严重“三违”行为,扣除本人当月的网员津贴,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严厉处罚。(5)各群监分会网员,当月出现严重“三违”行为,对该分会给予100元/次的罚款。(6)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单位,扣除当班网员及所在分会会长当月的全部津贴。(7)井口接待站接待员津贴发放情况,比照生产辅助队组网员标准。如果出现一次严重工作失误(隐患筛选和传递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发生),289、取消当月津贴,并追究本人责任。(四)群监会资金从矿安全激励资金中支出。(五)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相抵触时,执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六)本办法的奖励、处罚以及解释由矿工会负责。(七)XX矿工会各群监分会达标竞赛考核细则。表一 XX矿工会各群监分会达标竞赛考核细则 考核单位考核内容标准分考核办法扣分标准各群监分会自身建设10分1、本单位、本部门的领导及群监网员有极强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和使命感,每月进行工作总结, 每季进行工作分析。 2、积极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组织网员多提合理化建议,将有价值的建议及时反馈到矿群监会。每月无总结扣1分; 每季无分析扣1分; 不完成上级290、的工作任务扣2分; 不提合理化建议扣1分; 未反馈有价值的建议扣2分。宣传教育15分1、能够积极宣传开展“安康杯”竞赛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矿党政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2、积极树立遵章守纪,工作认真的网员和职工为典型,及时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的网员进行通报批评。不宣传、无记录扣2分; 不树立典型扣2分; 不通报批评扣2分。监督检查18分1、本单位网员能够积极查隐患、堵漏洞、反“三违”,保证安全生产。对所查出的隐患、“三违”要及时记录,并给予处罚。 2、在现场工作中要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对所查出的隐患组织整改,未能整改的隐患要交接给下一个班。网员现291、场查隐患、抓“三违”无记录扣2分; 隐患记录无针对性扣1分; 无处罚记录扣2分; 对隐患未整改处理或未交接扣2分。业务活动27分1、能够经常开展业务学习活动,组织网员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安全规程和检查标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2、积极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活动,并有记录(活动项目自定)。不开展业务学习活动扣15分,无记录扣5分; 无专项活动扣12分,无记录扣5分。目标效果30分 本单位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发生一起轻伤或非伤亡事故扣10分; 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扣30分。备注矿工会每月进行一次达标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评为第一名292、的分会授予流动红旗,最后一名进行通报批评。表二XX矿工会群监网员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考核内容标准分考核办法扣分原因全矿网员上岗天数25分每月上岗在23天(小月22天)每少一天扣1分填报隐患卡次数15分每月至少填报5次隐患卡,要求填报及时、质量高、隐患清、地点明、内容准确、字迹工整每少填报一次扣3分,有一次或一项不合格扣1分。网员身边无事故10分安全意识强,现场把关严,本班无事故。发生一次责任事故扣5分。隐患处理情况20分网员必须组织处理当班不安全隐患。如当班处理不了,及时汇报。有一次不处理或不汇报,扣3分;如因隐患未及时处理或汇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制止“三违”情况10分现场把关严,效果好,293、制止“三违”效果明显。本班发生一次“三违”扣1分;如网员本人“三违”扣10分。同时上报总会,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影响分会季度评比结果。合理化建议条数和质量5分合理化建议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每个网员每月不少于2条,每少一条扣2分。隐患上碰头会的条数10分网员汇报的隐患上C级事故隐患表和单位碰头会。每少上一条扣2分帮教情况5分网员要认真开展“三违”帮教活动,帮教后要认真填写帮教表,并及时汇报分会,分会进行落实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群监会。帮教效果好得5分;效果不好、弄虚作假扣5分。 XX矿“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矿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精神,进一步发挥党员在294、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我矿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XX矿“党员安全责任区”和“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制度; 一、 原则“党员安全责任区”和“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本着就近负责的原则,按每个党员所在工作单位和岗位进行划分。具体要求是:生产单位以班次划分,辅助单位以班次或工种、岗位划分,地面单位以队、班组和作业点划分,机关以科室或业务组划分,原则上一个党员一个责任区,必要时也可由几个党员共同负责一个责任区,但要明确一位总负责人,每个责任区内的党员同时也是“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的责任人。对没有党员的班组或作业区,要求把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编入该区,担任“党员安全责任区”和“党295、员身边无事故”活动的负责人。二、职责(一)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安全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带头遵章、按章作业,做到自身无违章,身边无事故。(二)做好“三包三保”工作,即总支包支部,保证本单位无重伤以上事故;支部包党员,保证本单位无轻伤以上事故;党员包职工,保证本班、本岗无违章现象。同时每个党员还要做好对本责任区内“三违”人员和安全不放心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教和谈话内容要记录在活动记录本上。(三)每个党员都要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对“三违”现象要坚决制止。(四)各支部要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好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思想296、政治工作,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三、制度(一)安全例会制度:各总支、支部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安全生产及“党员安全责任区”和“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并制定出相应的改进和防范措施。(二)逐级管理制度:党委对总支、总支对支部、支部对党小组,党小组对个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总支、支部要根据本活动制度重新制定各自的管理办法和活动制度,并建立登记薄,做到层层落实,记录详细。(三)逐级汇报制度:党员对小组、小组对支部、支部对总支,每月至少要逐级汇报一次活动情况,活动内容统一记录在“党员安全责任区”和“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记录本上。总支和直属支部每月向297、组干科汇报一次活动情况,内容统一记录在“创先争优”月报表上。(四)检查考核制度:矿党委每月按照“素质工程”千分制考核标准和本活动制度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查看活动记录及各种制度的汇报和落实情况,制止“三违”,排除隐患,和各类事故的处理情况。同时各总支、支部要相应的制定活动制度和考核标准,要在开展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充实内容,使“党员安全责任区”和“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不断获得最大效能。四、考核(一)组织和党员个人,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二)党员身边或本责任区内出现“三违”现象1人次,该党员要在当班做检查,并写出书面检查,交党支部留存。党员身边298、或责任区在一月内出现“三违”现象三人次以上,对该党员也要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三)党员责任区内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对责任区内的党员也要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并由矿党委责成安监处和组干科协同总支和支部负责人对该责任区内的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工作。(四)党员本人如发生“三违”现象,和本人发生轻伤以上事故,除对本单位进行扣分外,对本人还要进行加倍的经济处罚,并由矿党委责成安监处、组干科协同总支、支部负责人进行帮助教育工作,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降级、调离岗位,直至除名。(五)党员安全责任区内出现过三人次以上(包括三人次)“三违”身边出现过人身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该年度不能评为优秀党员。(六299、)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该年度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矿党委对“党员安全责任区”和“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情况,每年一总结,一年一总评,每年在“七一”前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二、安全绩效考核奖罚制度XX矿安全绩效考核奖罚制度为了强化我矿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约束与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落实安全责任,深化安全管理,严格安全绩效考核,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安全质量的好坏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根据矿党政一号文件精神制定矿2010年安全绩效考核奖罚制度。一、成立矿安全绩效考核领导组:组 长: 陈 廷 李玉麟常务副组300、长: 赵树林副 组 长: 牛海林 刘建国 赵庆文 王晓东 仵浩林 白喜泉 姜小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办公室主任:苏启云 副主任:刘哲峰办公室成员:王永生 黄增慧 李 锐 张海彦 武新民 杜志峰 刘兆元 周晶海 马二保 郑四堂 二、干部安全绩效考核及业绩排名制度(一)安全绩效考核及业绩排名范围:矿对科(区)、队、班组长三级管理人员分层次进行月度考核并排名,其中:一采区、二采区、安监、机电、通风、开运、抽采公司、防突队等生产业务性科室干部一条线;队级干部一条线;机关干部一条线;班组长一条线。一采区、二采区、机电、通风正队级以上干部,先分单位排名,然后根据工作难易程度,确定难易系数301、,折算后,与生产业务科室科级干部统一排名。(二)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及内容:按照各副总、生产各业务科室、井下正队级以上干部、机关科室正队级以上干部,根据安全管理责任大小,分别制定安全绩效考核标准,实行台阶式逐月量化考核。具体考核内容与标准见附表一。(三)安全绩效考核奖励基数与责任系数:1、矿安全绩效奖励基数1000元,根据安全管理责任大小,考核奖励系数分别为:最大风险责任2.64、主要风险责任2.31、主要保证责任1.98、直接责任1.65。2、干部安全绩效考核实施负考核当月个人所得奖励金额考核所得金额奖励系数。(四)考核排名办法:本人排名次序,按基础考核所得金额,分井上、下分线、分类排名。(五)302、否决条件1、本人当月出勤在制度工作日以下。2、矿井发生死亡事故。3、集体安全评估85分以下。(六)其它规定:1、若矿井发生其他各类事故,上述考核人员中的责任人还将根据矿事故责任分析追究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规定、XX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和XX矿安全生产隐患问责制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理。2、本考核只对全矿正队级以上干部进行(不含矿级领导),由安监处考核排名;队级以下干部及基层职工由各基层科队制定实施细则进行,每月3日前统一汇总后报安监处。3、科(区)、队领导干部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处牵头组织,各科安监站、政工、人事、企管、工会、职教办等部门参加,每月25日前进行评比。4、每月由安监处将“三级人员”安全业绩303、考核结果及排名情况在公示栏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5、对“三级人员”的安全业绩考核排名,安监处要建立考核台帐,严格做到考核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原始记录、台帐、排名三对口。6、原始资料提供:(1)非伤亡事故情况由调度负责提供。(2)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得分情况由安监处提供。(3)人事科、政工科每月1号分别将干部打卡考勤、出差情况提供给安监处综合科。(4)提供资料单位必须保证质量,保证数据详实,准确无误,每月月底前报安监处综合科。三、职工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1、井下一采区、二采区、开运、机电、通风、抽采公司、防突等各基层队组。2、生产业务性科室、机关包队科室、地面辅助单位。(二)考304、核内容:按综合治理、现场管理、事故控制三大项考核,具体内容见附表。(三)考核办法:1、考核方式:(1)实行百分制负考核。即:根据当月考核结果,符合考核条件的单位,全额兑现发放,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单位,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执行扣罚。(2)采用矿对科(区)、科(区)对队、队对班组、班组对个人,日常考核与月末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估方式,安监处将随时到各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绩效检查与抽查,发现的问题作为月终考核评估依据,凡不认真开展工作、弄虚作假、应付检查,发现一次扣5分,评估中打破小项分界线,小项分扣完,从总分中扣除。最终考核得分即为基层队组得分;生产业务科室得分各队组得分总和/队组个数机关包队科室得分所包队组305、得分2、考核时间:原则上每月下旬24日、2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安监处安排,考核地点设在各单位会议室进行。3、各单位参加考核评估人员:科领导、安监处副处长及综合科长、被评单位科长(书记)、主管安全科长、各队队长(书记)及技术员。参评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考评,必须在评估前向评估组领导请假说明事由,否则对无故不参加考评人员的科室扣5分。4、考核要求:各科内部评估(科(区)对队)必须在每月23日前完成,否则矿对科评估时将从评估总分中减去5分。5、考核兑现:安全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月度考核,月底兑现的办法,每个职工出勤在制度工作日以下,少一天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全矿划为一、二、三线的职工,考核金额分别为一线306、每人每月400元,二线每人每月300元,三线每人每月200元,均实行负考核。即根据当月考核结果,符合考核条件者全额兑现发放,不符合考核条件者,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执行扣罚。划为一线的单位及人员:综采队、掘进队、开拓队、瓦检员、安全员、防突员。划为二线的单位及人员:机电队、准备队、通风队、抽放大队、钻机一队、钻机二队、钻机三队、监控队、机维队、皮带队、运输队、机修队的井下工、业务科室的井下管理人员。划为三线的单位及人员:一采区、二采区、开运科、机电科、通风科、抽采公司、防突科的地面工、生产及生产辅助科队、机关科室的地面管理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1、井下科级单位提取金额本单位生产一线人员应提取金额本单位307、二线人员应提取金额本单位地面人员应提取金额。2、井下科级单位实得金额井下科级单位应提取金额安全管理评估得分100。3、地面及机关包队科室提取金额本单位二线人员应提取金额本单位三线人员应提取金额。4、地面及机关包队科室实得金额应提取金额安全管理评估得分100。5、职工个人安全绩效工资的核算设有基层安监站的单位,职工个人安全绩效工资的核算由各安监站制定实施细则在安监处的审核指导下执行;未设立安监站的单位,职工个人安全绩效工资的核算由安监处进行。6、安全绩效工资质量标准化部分,按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执行。7、职工技能绩效部分,按职工技能考核办法执行。四、否决条件:矿井发生死亡事故。附件:(后附表)(一308、)、参评单位必须建立以下记录本:1、井下科级单位(1)干部值班记录 (2)安全例会记录 (3)安全办公、隐患排查整改台帐(4)规程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学习记录(5)事故追查记录 (6)上级文件传达记录2、队级单位(1)干部值班记录 (2)安全例会记录(3)隐患排查台帐 (4)事故追查记录(5)规程贯彻记录 (6)上级文件传达记录(7)安全培训及活动记录 (8)班前会记录(9)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活动记录各科、队必须建立健全上述各种记录的管理制度,并附记录本首页。(二)、矿对各单位安全考核标准1、矿对一采区安全评估标准2、矿对二采区安全评估标准3、矿对开运科安全评估标准4、矿对机电科安全评估标准5309、矿对通风科安全评估标准6、矿对抽采公司安全评估标准7、矿对防突科安全评估标准8、矿对地面单位安全评估标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要求考核办法标准分一安全管理30分责任制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学习掌握责任制内容,落实安全责任,考核兑现,认真贯彻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做好记录,人员调动及时向安监处报告责任制及制度不健全有一项扣2分;学习掌握抽考一人次不合格扣1分;有一项不落实扣1分;不考核兑现扣2分;无学习记录扣2分;人员调动有一次不汇报扣1分。3分干部值班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台帐并做好记录;科安监站按规定向矿安监处汇报无制度扣3分;记录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值班人不亲自签字扣1分;不汇报310、扣1分。3分规程贯彻严格执行技术管理制度,及时组织队组编制审核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检查落实所属队组作业规程每月至少贯彻一次并做好记录、签字盖章。安全技术管理出现漏洞一次扣2分;未及时编制规程措施有一次扣2分;贯彻规程措施无记录扣2分;缺一人次扣1分;所属队组规程贯彻不符合要求有一项扣1分。4分安全例会健全例会制度,每旬召开一次例会,有总结、有安排,记录规范认真。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无制度扣3分;制度不全扣1分;少召开一次扣1分;工作安排无安全措施扣2分;无记录或不认真扣1分;少贯彻一次扣1分.4分安全办公会健全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对重点工程、事故隐患采取措施,整改处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台帐311、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并由分管领导签字。无制度、无台帐扣3分;制度不全扣2分;不召开会议扣3分;重点工程无安全措施、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分别扣1分;无分管领导签字一次扣1分;记录不认真、不规范扣1分3分科对队评估健全制度,安监站按矿要求对所属队认真评估。安监处不定期对各队进行抽查。无制度扣3分;评估不认真扣2分;有一次弄虚作假扣4分4分安全培训及活动健全制度,制定培训规划、计划,按制度开展安全活动,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无制度、无计划、无规划扣3分;少培训一次扣1分;不按时报到一人次扣1分;考试不合格扣1分;有一个队组少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扣1分。3分安全结构工资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按规定制定考核细则,职工评估要与结构工资挂钩考核,做到账目清楚规范。无制度、无细则分别扣3分;未组织评估有一次扣2分;执行不规范一次扣23分;不挂钩考核一次扣1分;账目不清楚一次扣2分。3分下井抓三违科级干部下井每月平均不少于15天,中夜班比例达到下井天数的1/2;抓三违平均至少三人次,完成培训抽考任务,认真填写信息表、抽考卡。下井少一天扣1分;中夜班少一个扣1分;有一人不抓三违扣3分;少抓一人扣1分;培训、抽考少一人扣1分;3分矿对通风科安全评估考核标准(1)矿对通风科安全评估考核标准(2)考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