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1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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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73968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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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xx 房屋租赁合同出 租 人: (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办公地址: 电 话: 邮 编: 承 租 人: (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 (若为法人) 联系地址: 电 话: 邮 编: 身份证号码: (若为自然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租赁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1.1 xx 项目地址位于 市 。1.2 甲方将xx 项目 号楼 号房屋(以下统称“该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第二条 租赁面积及经营范围2.1租赁面积: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终以房屋测绘报告确认的建筑面积为准2、。乙方已实地考察该房屋,同意依据本合同约定按照该房屋现状承租,乙方确认不因任何面积误差或其他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租金标准以及其他费用等,不因此要求解除合同。2.2乙方租赁该房屋后,只能从事 经营活动,经营品牌为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及经营品牌,如有任何品牌变更,乙方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乙方的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为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依据。2.3租赁房屋范围外的公共区域,乙方不得擅自占用。2.4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乙方对该事实已明知并表示认可,乙3、方确认该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不会影响其经营手续的办理及该房屋的使用。第三条 房屋的交付时间、开业时间及营业时间3.1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房屋移交日)前自行到甲方房屋所在地项目物业公司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实地考察该房屋以及周边情况,房屋交接条件以该房屋现状为准,甲、乙双方现场交接,详见附件一(房屋交付标准)。甲、乙双方同意上述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的交付标准及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时的验收标准及依据。乙方的房屋装修方案及房屋内任何形式的整改需在取得甲方物业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后自行实施。本合同约定的水、电能源费等费用均自该房屋移交之日开始计费。3.2乙方4、未按约定时间到甲方房屋所在地项目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的,其责任自负,且本合同约定的该商铺租赁起始日期不顺延,仍以约定的房屋移交日的当日起计算;若乙方逾期超过30天(包括30天)仍不办理交接手续的,则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将该房屋租赁给第三方而无须通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全部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3 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装修工程并开业(开业以户内外装修设施设备达到正常开放营业条件、工作人员到岗、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并通过物业及必要的有关部门验收为准)。乙方迟延开业的,除应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各项义务外,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5、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迟延达【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经甲方判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开业的,则乙方的开业时间相应顺延。3.4 乙方对外营业时间为:每日10:00至18:00时,在节假日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可调整自身营业时间。若甲方项目营业时间有统一调整,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有关变动的安排,乙方应遵守甲方最新安排。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连续三天以上停止营业。若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须在收到解约通知书后的3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与甲方办理退铺手续。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限6、4.1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包括部分或全部)。租赁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的,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乙方欲继续承租该房屋,需在租期届满 1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续租协议。如乙方在承租期届满 1 个月前未提出继续承租的或乙方虽按期提出续租通知但双方在租期届满前15日仍未签订续租协议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续租;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不同意继续出租的,则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日内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若租赁期满时,该铺位已经出售给第三方的,则乙方自行与第三方商谈是否继续租赁。租赁期限届满或7、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按附件一标准将该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甲方。第五条 房屋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的收取方式5.1租金标准:租赁期限内总租金金额为【 】元(大写: ),具体年租金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租赁优惠期),租金单价按 元/天执行,期间租金为 元(大写: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租金单价按 元/天执行,年租金为 元(大写: );5.2租金的支付该房屋租金双方约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第一个计收档期,此后,从 年 月 日起按照每 个月为一个计收档期。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先付费后使用。8、第一个计收档期内的全部租金应在 年 月 日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二个计收档期内的全部租金在上一计收档期届满前的15日前,即 年 月 日前,由乙方主动向甲方缴纳;以后各档期租金均在上一计收档期届满前15日前由乙方主动向甲方缴纳。甲方收款信息:甲方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3乙方同意在本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即出售该房屋。如甲方出售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购买权。无论乙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利,均应在甲方通知后3日内将是否行使购买权征询函返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房屋优先购买的权利,甲方有权将房屋出售买受人。5.4为规范乙方的履约行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9、时需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整 ),逾期7日未交或未足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系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如逾期未付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费用或乙方因损害赔偿或违约责任需支付相关赔偿金、违约金、罚款而不支付时,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上述款项,不足部分由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补足,乙方对此无异议;若保证金少于本条约定的数额或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时,乙方并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补足,逾期不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并交还房屋外,10、已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完全合格履行本合同,且无违约行为,当合同期满且未续约后3内,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交还该房屋后60日内,甲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5.6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首期物业服务费为半年的物业服务费,在本合同签订时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之后产生的物业费乙方应在每季度开始前15日内向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足额交纳下一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在租赁期内,如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乙方同意按新的收费标准交纳物业管理费。5.7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应自行承担该房屋的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燃气费、取暖11、费等与该房屋相关的一切费用,该等费用由乙方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发生额向相关单位支付。其中水费、电费、煤气费等能源费为乙方独立设表单独计量,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各种能源表无偿归甲方所有。5.8乙方经营中需交纳的保安、环卫、绿化、劳动安全、消杀费、环保检测费、卫生检疫费、排污费及其他本合同未做说明但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直接向市政相关部门交纳。确需由甲方代缴代扣之款项,乙方须按甲方发出的收费通知按时交纳至甲方。5.9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实际经营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赋和工商管理等费用并自行向税务及工商部门交纳。5.10该房屋周围环境状况(包括施工、公共区域的装修和材料12、的清除)以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水、电等能源供应的中断,均不得作为乙方拒收该房屋及拒付上述费用的理由,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交纳的租金及所有费用。5.11如因乙方逾期交纳上述费用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煤气等,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12在乙方进场装修之前,乙方应向物业公司缴纳装修类保证金,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业公司服务协议为准。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房屋日常维修指该房屋日常发生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窗、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乙方经营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租赁场地装修及设施设备6.1乙方应当按13、时至物业服务公司办理该房屋交接和装修入场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入场手续造成装修时间延误,其责任自负。6.2乙方经营所需装修、装饰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且装修档次和效果应与甲方商业街和居住小区吻合,装修方案需报甲方及物业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装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叫停。乙方装修不得破坏房屋承重框架、主体结构,若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外墙立面或安装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6.3装修过程应遵守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定及要求,并接受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管14、。乙方应对自身装修方案的安全性、合法性、规范性等负责,若装修改造需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装修,甲方、物业服务公司不对乙方装修方案合法性、安全性负责。乙方装修部分由乙方自行维护、保养、维修。6.4乙方自行负责房屋场地内部装修(若该房屋用途为餐饮的须安装地上式成品隔油池),所有装修需经规划、消防、环保、城管等部门审批同意;同时图纸需交甲方一份备案。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供电(含备用电)、供水有关资料;乙方涉及房屋水电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时需经甲方同意,甲方可派专职工程人员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经营所需的二次消防施工、手续办理由乙方负责。15、6.5甲方保证乙方进场时提供场地装修期间的施工用水、电的供应,并接驳到场地内,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费用。6.6乙方使用该房屋必须无条件符合国家公安消防等部门有关消防、环境、卫生等规定,乙方应在该房屋内配备必需的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消防的喷淋系统已由甲方安装,如乙方需增加、更改消防系统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费用的交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内,凡因该房屋发生火灾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凡因乙方或转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使用该房屋导致的处罚或赔偿均由乙方承担。6.7乙方安装空调必须按照甲方或者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费用由乙方自理。6.8乙方承诺:门牌(LOGO)的16、位置、大小、材质完全按照甲方或者物业公司统一规划、规范要求制作,不得制作安装异形门头。乙方制作安装的灯箱、广告招牌等,应事先向甲方或者物业公司报备,由甲方或者物业公司审批,并由乙方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报批(市政、工商等部门),待审批同意后,乙方可按照审批指定的地点和形式进行安装。乙方广告灯箱的照明用电,其安装及电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并按电表计量收取费用。若因乙方自身审批手续、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造成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勒令拆除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9 乙方若需使用公用广告位,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缴纳租赁费用后,方可按照甲方规范要求制作、发布。6.10双方于该商铺交付时办理书面的交接手17、续并书面确认该商铺的水、电、煤气表数。6.11 如该房屋的水、电、煤气许可使用量不能满足乙方的经营需要,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增加水、电、煤气等许可使用量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乙方因增容相应增加的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7.1负责委托物业公司对乙方使用场地外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卫生、绿化的管理工作。7.2乙方每日营业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搬运到物业公司指定存放点,由甲方委托物业公司统一清理。7.3 甲方负责乙方使用场地外公共设施的正常保养工作及非由乙方造成的公共设施故障、损坏的维修工作。当公共设施的零部件出现故障、损坏情况时,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18、时赶到现场,维修或恢复出现故障或损坏的公共设施。7.4租赁期间,该房屋的室外大修及公共部分的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由甲方承担。该房屋内的装修及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甲方所移交的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年检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如未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甲方有权通知催告乙方限期维修完毕。乙方如逾期或拒绝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他方维修,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无异议。因乙方原因(包括管理使用不善、乙方员工、访客等)造成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或承担其维修费用。7.5 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将该19、房屋抵押、转让、出售。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8.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足额租金及本合同中规定的应支付的各种费用。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租)、分租、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调换使用,不得擅自更改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若乙方违反前述任意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同时甲方也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解除合同,乙方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3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与甲方办理退铺手续。8.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内甲方提供的设施结构,因乙方的过错造成场地损坏的,乙方须负责修复或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8.4租赁期间,乙方应为其使用场地的财物购买20、财产保险及第三者保险,并对其场地内的物品、现金、设备负责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8.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因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8.6在乙方收到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发出的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通知之日起3日内,乙方未终止经营活动或者未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有效行为,终止乙方经营活动并收回该房屋;如乙方在此期限内未将该房屋内之物品撤除,甲方可以自行进入租赁房屋将场地内之物品搬离场地并将人员清理出场,物品搬运费及保管费均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尚有欠费的,甲方可以留置或变卖乙方相应21、的设备、物品冲抵欠费。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回该房屋的,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备不得再拆除,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8.7 甲方有权委托物业服务公司对该租赁物业实行物业管理。乙方应当接受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司可按规定给予处罚,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8.8租赁期间,其租赁范围内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安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物业公司监督检查。8.9乙方租赁该房屋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证照等,依法经营,经营中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果该房屋的实际经营者与承租方22、不一致的,则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义务,乙方应保证实际经营者同意与乙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营所需的广告、环保、消防等手续由乙方办理并保证满足其条件,甲方协助提供应由甲方出具的资料文件。8.10乙方的工作人员、代理人、供应商、承建商、承租方、进场经营者等人员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产生责任、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访客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九条 乙方经营的有关规定9.1如乙方在租赁范围内注册新的公司或其它组织(凡与承租人营业执照记载的名称不符且使用该物业的任何公司、组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新公司成立后23、五日内向甲方提交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为共同承租人的承诺书,在承诺书中还需表明乙方与该公司对对方的行为互相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按时向甲方提交承诺书,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其营业,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9.2乙方已清楚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同意自行负责办理用于经营所须的消防、城建、环保、卫生等手续以及工商、税务等乙方经营所需许可证件。本合同签订同时或乙方开业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存。相关资料如有变更或终止,乙方应自变更后的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上述证件及资料需要年检的,乙方应在办理完年检后3日内24、重新向甲方提供。乙方如未能取得注册新的公司或相关营业所需证照,不得作为拒付租金等费用的理由。对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而擅自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虚假提供上述证件、资料,而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9.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外设置影响小区环境和其他业主、承租户正常生活和经营的音响、广播或做出任何扰人的噪音或其他环境影响。如在乙方装修、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妨碍其他房屋及周边区域的生活和经营,或导致他人的投诉或诉讼,除排除妨碍外,引起的争议、纠纷及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甲25、方并有权解除合同。9.4乙方的经营须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令法规,且不得侵害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代理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若由此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9.5乙方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不在外墙面张贴字画、悬挂宣传品等,不得在甲方的公共区域散发传单。对于乙方擅自在租赁房屋外的任何位置存放货物、加装设备、标志、招牌等,甲方有权不作预先通知而予以清除,甲方不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清理及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9.6凡在该房屋内发生的由乙方经营原因导致的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损坏的,责任由乙方承担。9.7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经营中发生的顾客投诉26、,不得因此影响甲方的商誉。如因此导致媒体曝光或被消费者投诉,乙方须负责为甲方挽回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9.8乙方在承租期内,应依法纳税和缴费,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欠缴各种费用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勒令停业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不得拒付被勒令停业期间应向甲方交纳的一切费用。9.9乙方经营需自行聘用员工,其薪资、福利及相关待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直接支付给其所聘用的人员。乙方的用工应符合国家劳动法及其他法规、政策的规定,并依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自行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9.10乙方须于房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自行配置有效的27、排烟、通风、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等设施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9.11房屋门前的停车位为小区业主公共停车位,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不得私自占用及占有使用。9.12在本合同约定之外,乙方的经营须还应遵守相应的物业管理要求和行业惯例。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 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优惠期是甲方基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租赁期限承租给予的优惠,如在合同约定租赁期限期满前,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或未经甲方同意另行转租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再享有全部前述优惠,乙方应按【日租金 元/天】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租赁优惠期期间的租金并额外向甲方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且乙方28、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需在3日内日按照附件一的标准向甲方返还该房屋并结清有关费用。若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无故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按合同期内【平均日租金水平】标准计算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对乙方的装饰、装修甲方按使用的年限折旧后(折旧年限按5年计算)给予补偿,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首次装修期(按开业日期起算三个月内)开具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装修发票以计算折旧费用。10.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的,按逾期未缴纳金额每天千分之三累计计算支付违约金(逾期缴纳水费、电费的罚金另按市供电局、供水公司的规定处理);逾期十五天(含十五天)仍未缴清的,甲29、方有权停止乙方的用水、用电;因停水、停电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停电、停水期间,甲方对租赁房屋的租金、管理费及违约金照常计收。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0.3 合同期满后,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元标准收取违约金。因乙方原因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单方终止合同的,本合同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解除,解除后乙方应在3日内撤场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元标准收取违约金。10.4乙方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经甲方催告10天内仍不实施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含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以及追讨债务所产30、生的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10.5乙方如被公安部门查处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牌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一条 房屋的交还11.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期满之日的次日(合同不论因乙方何种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该商铺及甲方设备设施按附件一标准恢复原状并交还甲方,乙方的财产由乙方自行运出该房屋,包括拆除乙方的各种标志、文字、符号等,同时交还所有钥匙,若乙方违反前述约定,乙方除承担迟延返还商铺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非义务)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商铺进行恢复原状、修复、拆除等,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31、方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留,若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前述费用损失的,乙方需在7日内向甲方交足补齐。11.2如果乙方未在11.1条约定的期限内交还该房屋的,或未按11.1条的约定进行恢复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标准按日支付占用费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其它费用,且不再享受本合同乙方的任何权利。乙方物品经甲方要求限期移除后仍未移除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置,且乙方需承担甲方向后一承租方逾期交商铺的违约责任及甲方处置乙方遗留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全部损失。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12.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12.2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1232、.3当不可抗力发生,遭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有关情况。12.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并由乙方按相关约定承担责任,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他人的;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变甲、乙双方约定的房屋用途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安装或装修装饰、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的; 拖欠任何一期租金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达30日以上的; 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乙方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损坏承租房屋或房屋内设备设施的; 无正当理由闲置(歇业)累计超过7日以上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在甲方通知其限33、期整改或履行,期满后仍未整改或履行的;因上述情形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解除。因上述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须按第10.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12.5如乙方出现上一条款(12.4条款)任一情形的,不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均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以便达到乙方按约履行本合同的目的:(1)甲方在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后有权切断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等供应且不必因此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切断水、电、煤气等以及再接通而引起的费用及由此给甲方、乙方或转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自履约保证金中扣34、除。(2)甲方有权对该房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对该房屋加锁的任何形式设置障碍,限制乙方使用该房屋。(3)甲方有权派员阻止乙方继续经营。12.6除本合同明确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12.7如果甲方出售该房屋,自甲方通知日起,出租人自动变更为买受人,由乙方以该买受人为出租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但在买受人付清全款并办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之前,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买受人主张权利、追究责任(如有),与本合同甲方无关,甲方不就该房屋转让后的受让人的行为承担任何保证或连带责任。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13.1本合同涉及的有关通知的地址、电话,以双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迅地址、电话为准;35、以信函通知的,自信函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如任何一方的通迅地址、电话变更的,应在变更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而造成相关通知不能送达的,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变更方负责。一方按本合同所提供的通迅地址向另一方发出信函后,而信函被退回或者被拒收的,视为该通知内容已送达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另一方自行承担。甲方也可直接向乙方承租房屋地址发出通知或在承租房屋外张贴相关通知,同样视为甲方已通知。13.2乙方须自行办理本合同的备案登记并承担全部费用。13.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3.4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出现不可抗力等外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作补充协议加以规定。13.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3.6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13.7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双方严守本合同所有约定,保证不有意或无意地将此合同的任何信息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泄露给任何人,但甲方在出售该房屋时,有权将租赁相关信息(不限于租赁价格和期限)透露给具有购买意向的客户。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签章: 法人签章: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