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方案(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9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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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 (20232023-20352035 年)年)(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 6 月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II 目目 录录 第第 1 1 章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4 1.1 工作背景.4 1.2 指导思想.5 1.3 规划原则.5 1.4 规划依据.6 1.5 规划范围与期限.9 1.6 城市概况.9 第第 2 2 章章 相关政策与规划解读相关政策与规划解读.13 2.1 相关政策解读.13 2.2 相关规划解读.19 第第 3 3 章章 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分2、析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分析.22 3.1 绿色建筑现状.22 3.2 装配式建筑现状.23 3.3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现状.24 3.4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现状.24 3.5 绿色建材现状.25 3.6 发展形势.25 3.7 存在问题.27 第第 4 4 章章 绿色建筑潜力分析绿色建筑潜力分析.29 4.1 分析思路与方法.29 4.2 构建指标体系.30 4.3 分析结果.32 第第 5 5 章章 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绿色建筑发展目标.35 5.1 发展定位.35 5.2 发展目标.35 5.3 总体发展战略.37 5.4 技术路线.40 第第 6 6 章章 总体格局与指引总体格局与指引.54 龙3、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III 6.1 总体思路.54 6.2 规划格局.54 6.3 管理分区.55 6.4 目标单元.58 6.5 重点发展区域.62 第第 7 7 章章 重点任务重点任务.63 7.1 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63 7.2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64 7.3 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65 7.4 培育壮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67 7.5 创建绿色生态城区.68 7.6 有效控制建筑领域碳排放.70 第第 8 8 章章 规划衔接与项目管控规划衔接与项目管控.71 8.1 规划衔接.71 8.2 项目管控.71 第第 9 9 章章 规划实施与保4、障规划实施与保障.74 9.1 近期计划.74 9.2 保障措施.75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4 第第1 1章章 规划规划总则总则 1.11.1 工作工作背景背景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我们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我们要解决好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生态兴5、则文明兴,中国作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负责任大国,必须坚决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绿色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明确提出“发展绿色建筑”“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围绕绿色建筑管理和创建陆续发布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其中,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制定本地区创建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支持政策,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广东省加快绿色建筑建设行动。2021 年 10 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的广东6、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明确提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于2022 年 3 月底前完成市、县(区、镇)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新型建造技术路线和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等内容。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把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中符合详细规划科学体系和逻辑的相关绿色建筑技术指标纳入详细规划,并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022 年 3 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编制我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7、技术导则,各市结合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编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5 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从根本上推动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是落实国家、广东省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创新驱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着力点,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手段,对于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8、远的战略意义。1.21.2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重要指示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工作,全面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建筑环境品质,推动全县住房城乡建9、设领域绿色化发展,为 2030 年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1.31.3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发展 绿色建筑发展要结合龙川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应与国家、广东省及河源市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等战略目标相协调、相衔接,统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材推广、建筑文化发展、城市风貌塑造等工作,把握机遇,主动作为,凝聚政策合力,提高发展效率。(2)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6 绿色建筑发展离不开政府和市场等多方力量的10、共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模式应从现有的政府为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推动转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加大相关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加强政府对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的引领、促进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引导和保障绿色建筑发展。同时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强化政府部门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多规划融合的绿色建筑发展合力。(3)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绿色建筑发展的着力点应从规划、设计、建造扩展到运行管理,从节能绿色建筑扩展到健康建筑,从增量转变为存量,从关注城市转变为城乡统筹,把节能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绿色建筑发展要充分考虑建筑类型、投资主体等方面的差异性,在全11、面执行基本级绿色建筑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对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加以强化,采用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带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绿色建筑发展突破。(4)远近结合,有序推进 绿色建筑的推进要与城市的建设需求、环境的持续发展紧密结合,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总体与局部关系,要经得起城市长远发展的考验。绿色建筑规划编制的有效性须立足在正确处理现状与未来、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关系的基础上。通过规划目标的合理分解、技术手段的有力支撑、建设时序的合理安排,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与可操作性,做到主次分明、先后有序,力求实现近期可行、远期合理。1.41.4 规划依据12、规划依据 1.4.11.4.1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 修正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修正版)(4)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7 1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国管局 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7)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13、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2021 年 7 月)(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 年 9 月 22 日)(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 号)(10)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11)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 号)(1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3 部门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14)广东省1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绿色建筑标识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2021 年 9 月)(15)广东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粤建科202289 号)(16)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222 号)(17)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5 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18)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8 (19)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河府办2015、1949 号)(20)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139 号)(21)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府办20213 号)(22)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龙川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龙府2021117 号)1.4.21.4.2 标准规范标准规范 (1)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2015)(2)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4)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16、(GB 55015-2021)(5)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6)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7)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 15-201-2020)(8)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20)(9)广东省绿色建筑检测标准(DBJ/T 15-234-2021)1.4.31.4.3 相关规划相关规划 (1)“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2)“十四五”全国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3)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4)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5)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17、6)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9 (7)龙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纲要 (8)河源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 年)(9)河源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10)龙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在编)(11)其他上位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1.51.5 规划规划范围与期限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龙川县域,包括所辖行政区域内 24 个建制镇,总面积 3081.43 平方公里。重点研究范围与龙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18、2035 年)(在编)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为老隆镇、佗城镇、丰稔镇的城市建成区及其规划扩展区域,总面积 114.53 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 2023-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3-2025 年,中期为 2026-2030年,远期为 2031-2035 年。根据经济发展形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规划实施等实际情况,需适时进行规划调整修订。1.61.6 城市概况城市概况 1.6.11.6.1 区位条件区位条件 龙川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的东江和韩江上游,东连梅州、汕头、西靠韶关,北接江西,南近珠江三角洲。龙川县东西横距 45 公里,南北纵跨 103 公里,总面积 3081.31 平方公里。龙19、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10 图图1-1 龙川县区位图龙川县区位图 1.6.21.6.2 行政区划行政区划与人口与人口 龙川县辖 24 个镇:老隆镇、义都镇、佗城镇、鹤市镇、黄布镇、紫市镇、通衢镇、登云镇、丰稔镇、四都镇、铁场镇、龙母镇、田心镇、黎咀镇、黄石镇、赤光镇、廻龙镇、新田镇、车田镇、岩镇、麻布岗镇、贝岭镇、细坳镇、上坪镇。包含 315 个行政村,42 个居委会,1379 个自然村,5658 个经济合作社。全县户籍人口 98.18 万人,户数 28.82 万户,常住人口 69.52 万人,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34.1 万人。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0、3-2035 年)11 图图1-2 行政区划图行政区划图 1.6.31.6.3 自然资源自然资源 龙川县自然资源丰富,拥有丰富的水、矿产、林木资源。是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广东生态保护发展示范区,粤东北的天然生态屏障。全县水域面积 0.7452万公顷,拥有东江、韩江两大水系,年径流量 23.33 亿立方米,水力资源蕴藏量41.39 万千瓦,可开发利用的水力资源 27.7 万千瓦。辖区内枫树坝水库是全省第二大水库,装机容量为 20 万千瓦,长年保持类标准水质,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县境内有铁矿、黑色花岗石、稀土矿等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 20 余种。优质珍稀的龙川黎咀梅子坑天然矿泉水,年流量达 221、7 万吨,被誉为“东方维希”。全县林业用地面积 23.47 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 76.1%;森林面积 22.44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 72.8%;林木绿化率 72.83%;森林活立木总蓄积 796.36 万立方米。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12 1.6.41.6.4 经济发展经济发展 2022 年,龙川县地区生产总值为 171.41 亿元,同比增长 0.2%。实现农业总产值 50.68 亿元,同比增长 3.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 27.86 亿元,同比下降 5.7%,其中园区工业增加值实现 23.73 亿元,同比下降 1.9%;规下工业增加值1.81 亿元,22、同比增长 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0.88 亿元,同比下降 0.8%;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9.28亿元,同比增长18.1%;地方公共预算支出67.92亿元,同比增长 0.4%;税收收入 11.68 亿元,同比下降 0.6%;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 1.8%。2022年,全社会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为29.04亿元、27.86亿元,比上年分别下降 5.4%、5.7%。现有 72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上年减少10 家,其中年产值超亿元 17 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 12.69 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先进制造业增加值 14.56 亿元,比上年增长 1.2%,高技术制23、造业、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 45.5%、52.3%。根据河源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 年龙川县地区生产总值为171.41 亿元,同比增长 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 32.40 亿元,同比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为 39.32 亿元,同比下降 2.4%;第三产业增加值为 99.69亿元,同比增长 0.2%。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13 第第2 2章章 相关政策与规划解读相关政策与规划解读 2.12.1 相关政策解读相关政策解读 2.1.12.1.1 国家层面国家层面 1.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24、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2021 年年 7 月)月)到 2025 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到 2035 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2.中共中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25、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作的意见(意见(2021 年年 9月月 22 日)日)到 2025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到 2030 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26、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 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 190 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3.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号)到 2025 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14 转型成效显著,能27、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 2035 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2.1.22.1.2 省级层面省级层面 1.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28、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222 号)号)到 2025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 48%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 58.9%,森林蓄积量达到 6.2 亿立方米;具备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为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到 2030 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35%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 54%左右;森林29、覆盖率达到 59%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 6.6 亿立方米;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达峰后碳排放稳中有降。到 2050 年,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到2060 年,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高度发达,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2.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1 年年 1 月月 1 日)日)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省内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首次制定的30、地方性法规,对于广东省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乡人居品质,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15 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在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实施等级管理制度、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管控、加强全环节运行监管、推出全套绿色建筑激励措施及加强绿色建筑宣传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实行等级管理。条例规定“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未来全省范围内,除农民自建住宅外,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部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或以上标准,实现“全绿”目标,保障我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全过程加强建设管控。绿色建31、筑尚未纳入法定的建筑工程项目流程监管,一直是制约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原因。条例第二章对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作出规范,明确建设流程中各主体的责任,加强对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验收到绿色建筑认定的管控,全过程严格把关。全环节加强运行监管。针对绿色建筑“重设计、轻运行”的问题,条例强化了绿色建筑运行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绿色建筑运行的责任主体,从六个方面提出了绿色建筑运行的具体要求,抓住物业管理、能耗监测、能耗限额管理等主要环节进行规范。全套推出绿色建筑激励措施。条例明确规定了我省绿色建筑发展应当坚持的技术路线,即:绿色建筑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的技32、术路线,在传承、推广和创新具有岭南特色、适应亚热带气候的绿色建筑技术的基础上,对绿色建筑建设推出了资金支持、容积率奖励、税收优惠、绿色金融服务和公积金优惠政策等全套激励措施。全力提升民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认同和获得感。条例通过加强绿色建筑宣传引导和信息共享,提高民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通过鼓励建设绿色农房、将政府服务下沉到广大农村,提高民众对绿色建筑的认同。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3 部门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部门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案(2021-2023)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明确了广东省 2021-202333、 年绿色建筑创建总目标,到 2021 年基本建立与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体系和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16 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021 至 2023 年广东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 70%、75%、80%;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到 2023 年,全省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 20%,其中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比例达到 35%。同时,分区域细化地市未来三年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广东省人民34、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 号)号)将珠三角城市群列为重点推进地区,要求到 2020 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50%以上;到 2025 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70%以上。将常住人口超过 300 万的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列为积极推进地区,要求到 2020 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30%以上;到 2025 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35、例达到 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50%以上。全省其他地区为鼓励推进地区,要求到 2020 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30%以上;到 2025 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50%以上。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5 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行动计划主要从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建筑运营节能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区域节能降碳等四方面开展节能增效36、行动,包括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严格落实建设过程管理、推动节能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造、加强既有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调适、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促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推动绿色低碳城区和绿色城市建设等主要具体内容。到 2025年,广东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能效水平提升 30%,城镇新建公共建筑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17 能效水平提升 20%。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 300 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 300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运行一次、二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1.12亿吨标准煤以内,37、建筑用能电力消耗比例超过 80%。6.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年)的通知 实施方案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为导向,系统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现“双碳”目标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主要目标之一,到 2025 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 100%,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 30%。实施方案以专栏形式提出了建筑业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并明确了具体目标指标。一是新建建筑38、能效提升工程。逐步提高新建绿色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等部位的节能性能要求。到 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 200 万平方米。二是既有建筑节能化改造工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更新、绿色社区创建等工作,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2600万平方米以上。三是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力发展建筑分布式光伏。推动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宿舍、公寓等建筑中应用,积极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到 2025 年,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 200 万千瓦,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大于 8039、%。四是装配式建筑推广工程。建立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典型项目和科技示范工程,加大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力争 2025年底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 30%。五是绿色建材推广工程。落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将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范围。六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路面透水砖等新型绿色建材。到 2025年,建筑垃圾40、综合利用率达到 60%,水泥散装率达到 75%以上。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18 2.1.32.1.3 市级层面市级层面 1 1.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河府办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河府办201920194949 号)号)到 2020 年年底前中心城区(源城区、江东新区、市高新区,下同)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 15%以上;其他县(东源、和平、龙川、紫金、连平县,下同)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1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30%以上。到 2025 41、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以上;其他县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 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 50%以上。本实施意见施行之日起,在新立项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筑工程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鼓励在农村危房改造、特色小镇、宜居村庄等建设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在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桥梁、隧道(洞)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辖区内的装配式建筑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出台辖区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及时上报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信息。2.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42、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方案(2021-2023)的通知(河住建通)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139 号)号)到 2021 年,基本建立与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体系和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021 至 2023 年我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 50%、55%、60%;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到 2023 年,全市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民用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10%,其中市区(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比例达到 20%。全市建筑健康性能显著43、增强,装配式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高;全市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材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19 2.22.2 相关规划解读相关规划解读 2.2.12.2.1 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 2021 年 12月 31 日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规划准确把握总体要求,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 2.5 万亿以上;建筑业产值百亿元以上企业达 40 家以上,施工特级(综合)资质企业达 40 44、家以上。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 100%。累计创建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达到 90 家以上,培育不少于 10 个建筑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等国家级奖项数量力争达 150 个以上。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达 25 万人;力争实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20%。建筑业省外完成产值占总产值比重达 30%以上,粤港澳建筑业合作发展取得新成效。2.2.22.2.2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 1.规划目标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以建筑节能与绿45、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建设更高质量、人居环境更加优良、人民生活更有品质、温室气体更少排放,到 2025 年,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绿色建筑全面建设,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标准化水平和建造质量进一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形成长效机制,为城乡建设领域 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2)具体目标。到 2025 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 3000 万 m2以上,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 300 万 m2,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 200 万千瓦,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46、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 80%。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推动珠三角地区成为绿色建筑发展新高地,全省城镇新增绿色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超过 30%,其中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20 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超过 45%,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 30%,水泥散装率达到 75%以上,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全面达标,新型墙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得到全面应用,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大幅提升。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提出五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建成一批超低能耗建筑,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47、既有建筑能效和绿色品质,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二是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加强规划建设全流程管控,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等关键指标,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筑品质。三是推动装配式建筑提质扩面,完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加大推广力度,做大做强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集群,提高建筑品质。四是促进建筑工程材料绿色发展应用,出台广东省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规定,提升搅拌站绿色化水平,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五是统筹区域能源协同与绿色城市发展,推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发展,研究制订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绿色低碳城市发展目标和主要任48、务,推动绿色城市建设。2.2.32.2.3 河源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河源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河源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不断优化住房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完善住房质量管理机制,严格住房建筑标准化管理,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装修交付住房。到 2025 年,各区县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中心城区达 30%以上,其他县区达 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 50%以上,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装修交付住房达到 50%以上,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 100%。重点任务之一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建设。49、提升住房质量和建设效率持续推进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与低碳示范城市建设,通过增加奖励措施,提高奖励力度,推动本市住宅的标准化设计、通用化部品配置与工厂化生产安装等产业化技术应用;推进适应本地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的低碳住宅建设模式,普及绿色建筑设计的应用,实现住房建设的节能减排水平与低碳发展的新常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21 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促进建筑工业化发展,新出让住宅用地项目全面推广建筑工业化;积极引导城市更新项目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加强绿色建筑和全装修住宅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在新建住宅中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全装修住宅,积极探索50、住宅产业化工作。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装配式建筑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比例,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符合装配式建造技术条件和要求的,将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22 第第3 3章章 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分析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分析 3.13.1 绿色建筑现状绿色建筑现状 3.1.13.1.1 绿色建筑建设情况绿色建筑建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龙川县城镇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为 80.99 万 m2。2020年-2022 年,龙川县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31.37%、61.1851、%、81.09%。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要求,粤东西北地区 2020-20222 年城镇民用建筑新建成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成建筑总面积比例应分别达到25%、60%、65%,龙川县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广东省下达的绿色建筑目标考核任务。整体来看,近年来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通过近几年绿色建筑的推行和住建主管部门的广泛宣传,建设单位基本已经形成了贯彻和落实绿色建筑的意识。表表3-1 龙川县龙川县 2020-2022 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和比例情况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和比例情况 年份年份 城镇新增绿色52、建筑面积城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 (万(万 m m2 2)城镇城镇新建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例(%)2020年 16.30 31.37%2021年 30.58 61.18%2022年 34.11 81.09%3.1.23.1.2 绿色建筑标识情况绿色建筑标识情况 近年来,河源市陆续出台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多个政策文件,提出了规范化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做好绿色建筑二星、三星级标识推荐工作,以及本地区一星级标识认定和授予工作,有效指导龙川县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工作。截至2022年 12月,龙川县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总数量为 7个,总面积为 73.74 万53、 m2,均为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标识,暂无绿色建筑二星级、三星级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23 设计标识项目,全县暂无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表表3-2 龙川县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情况龙川县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情况 序号序号 年份年份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m2)绿色建筑设计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星级 1 2018年 龙川碧桂园(5号楼、6号楼、12号楼、13号楼、14号楼及地下室)153270.84 一星级 2 2019年 兴泰花园三期(19-27号楼共 9栋)187149.70 一星级 3 2019年 泰华城 K区 K1、K2、K3、K5、K6、K7、K8、K9栋 154、47320.32 一星级 4 2019年 雄峰大厦 55832.86 一星级 5 2019年 卓峰学校 30791.58 一星级 6 2020年 丽景新城 1栋、3栋、4栋、6栋 80111.22 一星级 7 2020年 碧桂园天玺湾(6、7、8号楼及地下室)82969.96 一星级 3.23.2 装配式建筑现状装配式建筑现状 “十三五”期间,河源市不断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出台了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河源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市场培育和项目建设方面取得了进展,从政策、规划等不同维度有效指导了龙川县装55、配式建筑的发展。龙川县现有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 2 家,分别是中建二局阳光智造有限公司、科逸家居设备(龙川)有限公司。中建二局阳光智造有限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钢结构预制构件产能为 10万吨/年,铝模板年产量 10万 m2、钢筋桁架楼承板年产量 10万 m2的生产能力。二期计划建设 PC制造基地,设计 PC预制构件产能 10万m2。科逸家居设备(龙川)有限公司产品主要为装配式整体卫浴、整体厨房,年设计产能为 10万套。2020-2022年期间,龙川县累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为 16.04万 m2,均为装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24 配式钢结构建筑。表表3-3 龙川县龙川56、县 2020-2022 年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和比例情况年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和比例情况 年份年份 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 (万(万 m m2 2)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积比例(%)2020年 7.85 1.01%2021年 6.50 9.00%2022年 1.69 6.07%3.33.3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现状现状 龙川县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推广任务艰巨。龙川县既有建筑存量巨大,而其中绝大多数建设年代久远的建筑都存在建筑能耗高、室内舒适性差、基础设施老旧缺失、服务设施不健全等问题,这种现象不仅加剧了57、城市资源环境负担,而且严重制约着城市功能的优化提升和城市绿色发展。面对土地资源紧张、地价上升、环境保护等问题,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能有效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保护环境,还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同时,对既有建筑采取合理的绿色化节能改造措施,避免了大拆大建,有助于降低建筑废料的产出和环境污染,和新建建筑对比有着耗时少、造价低、效果显著的优点,符合当今节约型、低碳型社会的发展要求。3.43.4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现状现状 2017 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能源革命和一个国际合作”战略思想,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核心。可再生能源具有高效、清洁、低碳、环保等特点,发展58、可再生能源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所以,我国能源发展的核心和关键环节是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截止 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为 9.3亿千瓦,相比 2019 年上升了 17.13%;2021年 1-3月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为 9.48 亿千瓦,三个月时间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上升了 1800万千瓦时。龙川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尚未开展统计,目前主要以居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为主。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25 3.53.5 绿色建材现状绿色建材现状 龙川县现有登记在册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有 8 家,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有 12 家,其59、中,已有6家搅拌站对料仓、搅拌机楼进行封装改造,2家因土地问题,暂未进行绿色化改造。现有 3 家企业取得“三星级”绿色生产达标评价等级证书,分别是龙川县恒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龙川县筑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龙川县新塔混凝土有限公司。绿色建材企业产业链较为完备,基本可以满足本地建筑市场的需要。龙川县现有 3 家新型墙材企业,包括龙川县东兴建材有限公司、龙川县富新环保砖有限公司、龙川县兴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 年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建筑面积为 31.31万 m2。表表3-4 2022 年龙川县年龙川县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表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表 序序 号号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60、)()1 碧桂园凤凰上城(3、4、5 号楼)93801.40 2 康和豪庭(A、B、C、D 栋)72383.41 3 家和名苑 51447.55 4 龙川县第三人民医院 24473.2 5 龙川碧桂园 14346.99 6 麒麟公馆 56632.11 3.63.6 发展形势发展形势 3.6.13.6.1 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带来新机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带来新机遇 城乡建设领域是碳达峰工作的重点行业领域之一,国家和省着力构建“1+N”政策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将为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做出积极贡献。2020年 7月,住建部等 13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61、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在“积极推行绿色建造”中提出要“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核心,通过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26 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2021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鼓励建设绿色农房,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城乡建设要认真贯62、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精神,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努力实现到 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的建设目标。3.6.23.6.2 广东广东大力大力推进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发展发展 2021 年 1 月 1 日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正式施行,为广东省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监管体制机制提供法治保障。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全面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 2063、25年,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建设绿色建筑。广东省于 2022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绿色化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实现建筑业绿色和高质量发展转型。广东省鼓励各地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推行具有地方特色的技术标准,如广州编制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指南等设计指引,强化设计引领;惠州、东莞印发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验收各环节工作要点和指南,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3.6.33.6.3 64、龙川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龙川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十三五”期间,龙川县全县地区生产总值逐年增长,2016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4.6%。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量是“十二五”时期的 2.3 倍,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效益不断提升,以建筑工业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27 化为引领,多产业融合发展现代产业格局初步形成。县城扩容提质步伐加快,高铁新城、幸福新城、泰嵋新城三大发展平台加快建设,“一江两岸”、一环路、国道 G205 线龙川县城段改线工程等重点板块建设扎实推进,城区城市功能品质明显提升,中心城区和“三区三城”规划、65、管理、政策一体化的协同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数字政府等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成效显著,铁路综合物流园、保税物流中心(B 型)等开放型功能平台加快建设,与 27 家大型企业签订超 700 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 2.8 万人,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提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成功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高考、中考成绩连续多年走在全市前列,医疗服务基本实现“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3.73.7 存在问题存在问题 3.7.13.7.1 绿色建筑重设计轻运行问题突出66、绿色建筑重设计轻运行问题突出 龙川县虽然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绿色建筑标识面积指标任务,但绝大部分为基本级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运行标识数量较少。造成这一问题主要有 2 方面的原因,一是绿色建筑在竣工验收阶段缺少监管的抓手,造成了“重设计,轻实施”的局面,有很大一部分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建筑在运营过程并未达到原设计预期,造成群众对绿色建筑的获得感不明显。二是目前缺乏绿色建筑相关的奖励激励政策,高质量发展绿色建筑缺少内在动力,部分企业将实 河源龙川“十四五”时期三大发展平台:一是以赣深高铁龙川西站为依托,以商业、商务、研发创意为核心,按照打造“一心、两轴、三点、五区”的总体规划,高标准67、规划建设总面积 3.25平方公里的高铁新城,致力打造以文化旅游、高铁商务为核心的门户枢纽新城;二是依托龙川现代物流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总面积 13 平方公里的幸福新城,推进 G205 线北移项目和幸福新城规划范围 5 平方公里基本市政设施建设,可拉大城市发展空间;三是依托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以登云和通衢为两翼,规划建设总面积15.95 平方公里的泰嵋新城,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加强与深圳宝安的有效对接,合理布局并加快学校、医院、商业、商住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致力打造成为产城融合的生态新城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68、2035 年)28 施绿色建筑视为任务、负担,在进行绿色建筑建设时仅仅是为了达到了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积极性不足,没有很好注重建筑自身在自然通风、采光、遮阳等方面的绿色基因,绿色建筑很难成为贯穿建筑规划、设计、建造、管理、使用、维护直到消亡的全过程的有机整体。3.7.23.7.2 装配式建筑仍处于初期起步阶段装配式建筑仍处于初期起步阶段 政府投资工程带头配建装配式建筑推进缓慢,与住建部、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存在差距,2022 年龙川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在新开工建筑总面积的占比仅为 6.07%。河源市目前虽已出台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但缺乏相关激励政策,产业政策扶持力度不69、够,造成龙川县房建企业建设装配式建筑的积极性不高。龙川县缺少混凝土预制预构件生产企业,预制构件远距离运输产生的成本增量过高,建筑企业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意愿不强。同时,由于装配式建造与传统现浇工艺的区别较大,传统产业工人的技能不足以匹配,目前建筑业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机制不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需要,大专院校基本上没有“预制构件”专业,也没有对技术工人培训的渠道,造成龙川县装配式建筑专业人才缺口较大。3.7.33.7.3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仍有很多堵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仍有很多堵点 既有建筑作为城市建筑的最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成为建筑行业的重要任务70、之一。但是由于既有建筑的建设时间、功能不一,行业标准的变化,使得既有建筑很难形成统一的改造模板,往往需要一个建筑一套方案,大大增加了改造的时间、难度和经济成本。目前针对既有建筑结构检测的标准通常与现行标准一致,很多建设年代久远的建筑本身就难以满足现行标准规范,改造后的验收成为了新的难点。现在推进的既有建筑改造以专项为主,以片区为单位,逐个专项的进行改造,反复改造施工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困扰,同时改造经费通常采取政府补贴加居民自费的形式,造成居民的配合程度不高,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难的问题。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29 第第4 4章章 绿色建筑潜力分析绿色建筑潜力分析 71、4.14.1 分析思路与方法分析思路与方法 以系统化的绿色建筑潜力定量分析为支撑,进行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并将基础数据转化为空间属性数据,作为龙川县县域层面及中心城区层面绿色建筑潜力分析的支撑。县域层面,采用基于行政区划为基本评价单元的区域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方法,从生态环境、建设条件、区位条件三个方面构建县域层面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指标体系。中心城区层面,采用基于现有控规地块为基本评价单元的区域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方法,从生态环境、建设方式、用地类型、区位条件四个方面构建中心城区层面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各指标进行权重赋值,构建阶梯层次模型,利用正互反矩阵,计算相关要素在各层次中所占72、权重。采用 GIS 空间分析进行数据加权运算,依据分析指标的权重,最终确定县域“潜力高、潜力次高、潜力中、潜力次低、潜力低”五类绿色建筑潜力分区以及中心城区“潜力高、潜力次高、潜力中、潜力次低、潜力低”五类绿色建筑潜力分区,分别为绿色建筑管理分区和目标单元的确定提供依据。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30 图图4-1 龙川县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技术路线图龙川县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技术路线图 4.24.2 构建指标体系构建指标体系 构建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指标体系时,由于县域层面与中心城区层面分析单元大小以及分析深度要求不一致,因而需要结合实际,选取不同指标因子进行评分。4.2.14.73、2.1 县域层面县域层面 县域层面的指标体系中生态环境、建设条件、区位条件的权重分别为 0.35、0.25、0.40。其中,生态环境指标细分为生态基底指标和地质条件指标,农用地占比越大、未利用地占比越小,绿色建筑建设的可行性就越大,且地势越平缓,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31 绿色建筑建设的可行性就越大;建设条件指标选取开发强度和城镇体系定位,能够反映县辖区内的发展定位情况;区位条件指标由区域重要性指标和交通可达性指标构成,人口密度、税收及路网密度代表区域的重要程度。表表 4 4-1 1 县域层面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指标体系县域层面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指标体系 一级评价指标一74、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 属性属性 评分评分 一级权重一级权重 二级权重二级权重 生态环境 生态基底 农用地 5 0.35 0.2 建设用地 3 未利用地 1 地质条件 0m-10m 5 0.15 10m-30m 3 大于 30m 1 建设条件 开发强度-3 0.25 0.1 城镇体系定位-3 0.15 区位条件 区域重要性 人口密度 3 0.40 0.10 税收 3 0.15 交通可达性 路网密度 3 0.15 4.2.24.2.2 中心城区层面中心城区层面 中心城区层面的指标体系中生态环境、建设方式、用地类型、区位条件的权重分别为 0.30、0.15、0.20、0.35。其中,75、生态环境指标选取了生态基底和坡度;建设方式指标与用地类型指标中,新建建筑与公共建筑实行绿色建筑的可行性大于现状保留建筑与其他类型建筑;区位条件指标由区域重要性指标和交通可达性指标构成;人口密度和夜间灯光亮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区域的经济情况;交通可达性指标聚焦于公交站点的服务范围。表表 4 4-2 2 中心城区层面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指标体系中心城区层面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指标体系 一级评价指一级评价指标标 二级评价指二级评价指标标 属性属性 评评分分 一级权一级权重重 一级权一级权重重 生态环境 生态基底 农用地 5 0.30 0.15 建设用地 3 未利用地 1 坡度 0-8 5 0.15 8-15 76、3 大于 15 1 建设方式-新建 5 0.15-现状保留 1 用地类型-公共 5 0.20-商业 4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32 一级评价指一级评价指标标 二级评价指二级评价指标标 属性属性 评评分分 一级权一级权重重 一级权一级权重重 住宅 3 工业 2 其他 1 区位条件 区域重要性 人口密度 3 0.35 0.10 夜间灯光亮度 3 0.10 交通可达性 公交站点 500m 覆盖范围内 3 0.15 公交站点 500m 覆盖范围外 1 4.34.3 分析结果分析结果 结合指标体系,根据对应的权重分别得出县域和中心城区绿色建筑潜力分析结果,结合分析结果,确定77、龙川县绿色建筑的管理分区和目标单元的指标。4.3.14.3.1 县域层面县域层面 根据县域绿色建筑潜力分析结果,龙川县中心城区绿色建筑潜力最高,绿色建筑发展潜力最大,有利于形成示范推广效应;其次是鹤市镇、丰稔镇、田心镇、龙母镇、赤光镇、车田镇、麻布岗镇,可依托东江生态绿带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黄石镇、新田镇、岩镇镇、贝岭镇、细坳镇及上坪镇的绿色建筑潜力最低,应着重夯实绿色建筑发展的基础。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33 图图4-2 龙川县县域绿色建筑潜力分析结果龙川县县域绿色建筑潜力分析结果 4.3.24.3.2 中心城区层面中心城区层面 根据中心城区绿色建筑潜力分析结果,78、整体来看,龙川县城区主中心的宝龙新城区域绿色建筑潜力最高;绿色建筑潜力较高的区域集中分布于城区主中心东江两岸,适合优先推广绿色建筑,靠近中心城区的佗城镇、丰稔镇等区域潜力相对较高,可鼓励推广绿色建筑。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34 图图4-3 龙川县中心城区绿色建筑潜力分析结果龙川县中心城区绿色建筑潜力分析结果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35 第第5 5章章 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绿色建筑发展目标 5.15.1 发展定位发展定位 落实国家、省、市战略要求,立足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实际,坚持以“融湾”为纲、“融深”为牵引,不断开创幸福和谐美丽龙川建设,79、助力龙川县“湾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广东省文化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努力推进龙川县建筑低碳绿色发展,推动绿色建筑由“浅绿”走向“深绿”,努力将龙川县建设成为广东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高品质县城”,助力建筑行业“双碳”目标的实现。5.25.2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5.2.15.2.1 总体目标总体目标 近期(2023-2025 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的比例逐步提高,推进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向运行标识发展,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能耗建筑试点建设,整体建筑能效水平得到提升,装配式建筑规模进一步扩大,完善绿色建材产品管理认证机制,逐步提高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中期(2080、26-2030 年),星级绿色建筑规模进一步扩大,重点发展区域逐步提高二星级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比例,逐步推广超低能耗和岭南近零能耗建筑,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建筑领域碳排放基本达到峰值,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人民居住环境持续美化提升,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远期(2031-2035 年),新建民用建筑争取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重点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数量扩大、超低能耗建筑和岭南近零能耗建筑进入规模化发展,建筑领域碳排放基本实现增减平衡,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5.2.25.2.2 发展指标发展指标 根据基础分析,以及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龙81、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36 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等规划、政策文件,从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4 个方面制定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的 12 项核心发展指标(具体指标要求详见下表)。表表5-1 龙川县龙川县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核心核心指标表指标表 指标类型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 2025 年目年目标值标值 2035 年目年目标值标值 指标属性指标属性 绿色 建筑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 100%100%约束性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 82、星级绿色建筑占比 30%80%预期性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 2 个 5 个 预期性 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 20%50%2025年数值为约束性,2035 年数值为预期性 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 50%70%2025年数值为约束性,2035 年数值为预期性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1 个 1 个 预期性 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1 个 2 个 预期性 超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能效水平提升 30%30%预期性 城镇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 20%20%预期性 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 1 个 3 个 预期性 当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83、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 50%50%预期性 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8%10%预期性 注:1装配式建筑相关指标参考河源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2表中指标为数值时,表示累计值;指标为比例时,表示当年值,下同。3.根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能效水平提升为较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提升。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84、-2035 年)37 5.35.3 总体发展战略总体发展战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为目标,结合龙川县实际,以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构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体系,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采用新型绿色建造方式,以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建筑用能管理为抓手,促进龙川县绿色建筑不断提质增效,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助力建筑领域碳排放在 2030年前达到峰值。5.3.15.3.1 绿色建筑发展战略绿色建筑发展战略 1.全面贯彻绿色建筑建设要求全面贯彻绿色建筑建设要求 落实龙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85、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在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节能、节水、节材等行动。全面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绿色建筑指标要求。贯彻实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推动龙川县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以绿色建筑为抓手,推动“住有所居”向“安居宜居”迈进,促进城乡绿色建设。2.实现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 以新建绿色建筑为基础,加快建立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机制,实现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管理、维修和养护到拆除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全过程监管体制,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86、绿色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作用。实施严格的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3.积极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积极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 建筑面积大于 2 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在城市重要地段等区域推广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打造高等级绿色建筑集聚区,形成示范效应,研究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提出的绿色建筑发展资金保障的相关内容,加大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扶持和引导,激发社会投资项目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38 自助开展高星级绿色87、建筑建设的积极性。4.强化绿色建筑运行阶段管理强化绿色建筑运行阶段管理 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提高绿色建筑设施、设备运行效率,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容。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绿色建筑运营评估和用户满意度调查,不断优化提升绿色建筑运营水平。鼓励建设绿色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建筑能耗和资源消耗、室内空气品质等指标的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以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为依托,实行龙川县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统一管理,对绿色建筑实行动态管理。5.3.25.3.2 装配式建筑发展战略装配式建筑发展战略 1.推动装配式建筑规模化、一体化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规模化88、一体化发展 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推动装配式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鼓励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开展技术研究,提高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行全装修,推动装配式装修、一体化厨房、卫生间发展,推广管线分离和一体化装修技术,提高建筑品质。2.提高政府投资项目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中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应用比例 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原则上实施装配式建筑,在立项阶段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指标等相关要求,推动星级绿色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公共建筑89、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装配化装修,在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中大力推广装配化装修。3.提升提升装配式装配式部品部件标准化部品部件标准化生产生产水平水平 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与市场需求深度匹配发展,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减少异性和非标准部品部件,逐步提高标准化程度,发挥规模效应。发展建筑产业互联网,实现建筑材料数字化管理,促进合理安排材料采购,提升建筑材料质量管控,减少材料损耗和运输距离。4.加快构建装配式加快构建装配式等新型等新型建筑建筑产业产业人才队伍人才队伍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39 围绕“双碳”目标,90、加快培育和引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专业技术人才,形成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环节完整,配备齐全的装配式建筑人才队伍。提升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新型装配式建筑企业与相关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培养实用技术人员,帮助传统建筑业工人升级转型为具备建造相关专业技术及生产、操作经验的职业技术工人,依托龙川县试点、示范工程,通过企业内部培训,培养并打造优秀的装配式项目管理人员队伍。5.3.35.3.3 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战略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战略 1.政府投资示范带动,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政府投资示范带动,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 通过规划引领和政策赋能,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为切入点,积极推动龙川县开展超低能耗建筑、91、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鼓励国有资金参与投资项目优先按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将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设要求纳入高星级绿色建筑、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2.落实政策扶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落实政策扶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制定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的政策扶持和激励措施,推动龙川县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因采取墙体保温等绿色建筑(超低能耗)技术措施增加的建筑面积可按有关规定不计入容积率核算,购买超低能耗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一定比例上浮,在优秀设计评选、工程评优、新技术示范认定等方面优先推荐超低能耗项目,鼓励将超低能耗领域突出贡献企业信息录入相关信用系统良好行为92、记录。3.加大超低能耗技术研究,拉动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加大超低能耗技术研究,拉动绿色建筑产业发展 探索超低能耗建筑效益与投入的关系,寻求平衡点,以实际工程成果引导建设单位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通过超低能耗建筑引领龙川县建筑节能的发展,提升建筑部品部件的性能及应用水平,带动节能技术的升级换代,促进相关配套产业发展。5.3.45.3.4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发展战略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发展战略 1.政府引导,加大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力度政府引导,加大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力度 建立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市场运作机制,加快制定激励政策和监管制度,促进龙川县绿色化改造市场的形成,规范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市场行为,形93、成有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40 序、良性运作的市场机制。研究制定与绿色化改造效果挂钩的财政补贴、绿色信贷、评奖评优等激励政策,推动市场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节能量认定,确保绿色化改造预期效果的实现,有效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作。通过跟踪服务,积累、总结经验,探索完善有利于推进龙川县既有建筑节能工作的市场服务模式。2.科学实施,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科学实施,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科学评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价值,鼓励所有公共建筑定期开展建筑节能运行调适工作,对实施节能调适的建筑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在评优评奖等工作中给予适当加分。依托公共建筑能效测94、评工作,对空调系统能效低于集中空调制冷机房系统能效监测及评价标准(DBJ/T 15-129-2017)中三级能效水平的公共建筑,应实施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根据年度能耗统计结果,聚焦办公楼、学校、商场、酒店等建筑类型,将运行能耗超限额的公共建筑纳入重点用能建筑名单,并结合能耗公示工作,促进重点用能建筑开展包括围护结构、机电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在内的深度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同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市场主导,推广市场化服务模式市场主导,推广市场化服务模式 积极扶持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服务模式,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和良性运作的绿色化改造市95、场。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探索“一年一自评、三年一评估”常态化后评估工作机制,对重点用能建筑开展建筑运行能效测评和绿色性能后评估工作,依托节能实效、经济效应,宣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机制,探索完善有利于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市场化模式。5.45.4 技术路线技术路线 5.4.15.4.1 绿色建筑技术路线绿色建筑技术路线 结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绿色建筑建设,根据具体项目的功能定位与项目特点,进行建设,避免同质化。注重绿色建筑的内涵,将绿色建筑的技术与措施融入设计细节,实施绿色建筑整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96、)41 体设计。本次围绕绿色建筑资源节约性能,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以及绿色建筑运行 5 个方面制定绿色建筑技术路线。5.4.1.1 节地技术路线节地技术路线 加大节地技术推广力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通过向地面集中要密度和向立体空间要高度、深度,逐步提高用地开发强度,合理降低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提高公共建筑的容积率。结合控制性详规与地下空间开发规划等要求,明确各单元内各地块满足绿色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项目的指标引导要求。加快新建地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充分考虑地上地下功能的有机联系和互动,加快地下空间体系构建,挖掘地下空间开发潜力,结合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推动城市建设立体化发展。明确各政策单元地下空间97、开发利用指标的引导要求。结合地形地貌等现有条件合理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合理设置绿地空间和选择绿化方式,在注重与建筑整体协调性的基础上,鼓励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实现建筑和环境的有机平衡。提供便捷的各类公共服务和公共交通设施。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地块建设开发时序性,提出公共设施共享率指标引导要求。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妥善设置停车场所。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雨水基础设施,鼓励推广透水铺装,设置具备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水体,并对有条件的场地进行专项规划设计。5.4.1.2 节能技术路线节能技术路线 1、建筑节能 强调被动优先、主动优化、98、系统节能、末端舒适。在规划设计之初就针对场地所处的具体环境气候特征,合理选址和安排建筑群体布局及建筑朝向,妥善优化外部环境条件,合理设计建筑形体,控制体形系数、窗墙比,创造良好的建筑室内微环境,尽量减少对建筑设备的依赖。鼓励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手段,改善围护结构组成部件,重点解决好外墙保温、门窗隔温等问题,选择围护结构组合优化设计方法,不断提高保温效果。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42 2、暖通节能 合理选择和优化通风与空调系统,鼓励采取新技术、新措施有效降低春秋过渡季节以及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系统能耗。推广变频技术,加快智能化技术运用,不断提99、高控制精度。3、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利用 基于场地所处地区的环境条件,合理选择和利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方式,有效降低建筑总能耗。具备余热废热利用条件的地区,鼓励以此解决建筑的生活热水需求。鼓励有集中生活热水需求的建筑配置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明确具备条件的政策单元利用余热废热提供建筑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需求的引导要求。明确具备条件的政策单元水地源热泵提供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的引导要求。5.4.1.3 节水技术路线节水技术路线 1、节水系统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 中的节水用水定额要求,不断提高建筑平均日用水量节水水平。2、节水器具设备 推广使用节水型卫生100、器具和配水器具。积极推广新型节水控制措施以及其他用水中采用节水技术或措施。3、非传统水源利用 加快推广非传统水源利用,在住宅、办公、商店、旅馆类建筑中配备中水回用设备,实现分质供水。积极鼓励在绿化灌溉、道路冲洗、室内冲厕、洗车用水中大幅提高非传统水源比例。对于有条件的地区,鼓励使用冷却水补水。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统筹规划,加快雨水的控制与再利用。优先选择对径流雨水水质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建筑屋面及外装饰材料。加大雨水收集系统建设力度,推广屋面雨水进行收集的装置,优先实现屋顶雨水收集。探索发展雨水微灌系统,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鼓励应用水生动植物等进行水体净化。鼓励公共建筑与小区住宅采101、用绿色屋顶、屋顶花园等低影响开发形式,因地制宜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和相应设施。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43 5.4.1.4 节材技术路线节材技术路线 优化建筑形体、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设计,充分实现节材效果。加大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力度。若公共建筑及服务设施较集中,可结合功能进行装修一体化设计;住宅设计可结合全装修规划,逐步推广与普及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的户数。明确各政策单元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的户数比例的引导要求。推广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鼓励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和卫浴间。鼓励材料使用的102、就近化、本地化,尽量采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合理选用各类建筑材料,加大高强度、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使用比重,提高可再利用、可再循环材料的使用比重,推广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使用。在装饰装修建筑材料使用上,优先采用耐久性好和易维护的材料。5.4.1.5 绿色建筑运行路线绿色建筑运行路线 交付使用的绿色建筑应达到以下标准:(1)运行管理制度完备;(2)屋顶、外墙、外门窗等建筑围护结构完好,遮阳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3)通风、空调、照明、水、电气等设备系统运行正常;(4)节电、节水指标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5)室内的温湿度、噪声、空气品质等环境指标达标;(6)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及其他有害物103、质排放和处置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容,不断优化提升绿色建筑运营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或绿色性能后评估。建立完备的节能、节水、室内外环境维护等管理制度;推动公共建筑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开展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消耗数据年度统计与更新常态化工作。5.4.25.4.2 装装配式建筑技术路线配式建筑技术路线 5.4.2.1 综合性发展技术路线综合性发展技术路线 因地制宜进行装配式建筑适用技术的推广,根据项目的建筑类型、体量、功能等相关特征,采用可行性高、可靠性强的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在大型公共建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104、35 年)44 筑、大跨度工业厂房建造中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在风景名胜区及园林景观、仿古建筑等领域,倡导发展现代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在农房建造中积极推广轻钢结构建筑;在临时建筑(含工地临时建筑)、管道管廊等建造中积极采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部品部件;积极探索推广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农房建设。主要可以通过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等材料技术,预应力、叠合剪力墙、全装配框架等结构技术,以及结构节点连接技术和外围护技术等,推广应用生产体系已较成熟的预制内隔墙、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等预制构件,打造绿色建造完整产业链,实现人力、物力、财力成本节约。5.4.2.2 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技术路线信息105、化智能化建设技术路线 加大BIM技术的推广运用,实现BIM贯穿指导建设全过程,并随着建筑项目的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建造、使用运营等环节同步进行信息更新和维护。设计阶段采用基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设计软件,对项目中的部品部件进行唯一性编码,便于后续施工环节。生产阶段建立部品部件管理系统,用于记录部品部件生产的关键信息,追溯、管理生产质量、生产进度。施工阶段建立部品部件施工管理系统,记录部品部件吊装、施工关键信息,追溯、管理施工质量、进度等信息,实现施工过程精细化管理。推动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同步发展,积极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智能工地构建方法、施工机械智能传感设备等新型智能建造技术,主要可以通106、过使用新材料、信息通讯技术和生物技术等通用技术,传感器、3D 打印、建造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技术,推动建筑建造领域智能化发展。加强推动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建造等信息技术在绿色建筑中的集成应用,开展“智慧工地”、智能光伏等试点示范,提升建造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水平。5.4.2.3 装配化施工技术路线装配化施工技术路线 装配式项目应遵循设计、生产、装配一体化的原则整体策划,综合协调建筑、结构、设备和内部装修等专业,制定相互协同的施工组织方案,采用装配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装配率要求。加大施工组织和管理力度,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装配化技术标准、施工工法以及专业化的施工队伍,并制定专项施工方107、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部品部件厂家、施工单位、装修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45 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研究、制定项目关键建设节点和具体工作细节,综合考虑生产工艺、现场施工、土建装修等工作如何高效协同开展。推行土建工程和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及施工,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可以直接在土建设计中把装修接口一次性预留到位,减少了拆除、重建的施工反复,节约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建立健全成品住宅土建和装修工程设计、报建、施工、监理、质监、安监、环保、验收一体化的建设管理机制。5.4.35.4.3 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路线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路线 5.4.3.1 设计阶段设计阶段(108、1)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 城市及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有利于营造适宜的微气候应通过优化建筑空间布局,建筑的主朝向宜为南北朝向,主入口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建筑方案设计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以及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等被动式建筑设计手段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建筑设计宜采用简洁的造型、适宜的体形系数和窗墙比、较小的屋顶透光面积比例;建筑设计应采用高性能的建筑保温隔热系统及门窗系统;遮阳设计可采用可调或固定等遮阳措施,也可采用可调节太阳得热系数(SHGC)的调光玻璃进行遮阳;建筑进深选择应考虑天然采光效果,进深较大的房间,应设置采光中庭、采光竖井、光导管等设施,改善天然采光效果;地下空间宜采用设置采光天窗、采光侧109、窗、下沉式广场(庭院)、光导管等措施,充分利用自然光;建筑设计宜采用建筑光伏系统。(2)建筑气密性 建筑围护结构气密层应连续并包围整个外围护结构,建筑设计施工图中应明确标注气密层的位置。围护结构设计时,应进行气密性专项设计。建筑设计应选用气密性等级高的外门窗,外门窗与门窗洞口之间的缝隙应做气密性处理。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46 气密层设计应依托密闭的围护结构层,并应选择适用的气密性材料。围护结构洞口、电线盒、管线贯穿处等易发生气密性问题的部位应进行节点设计,并应对气密性措施进行详细说明;穿透气密层的电力管线等宜采用预埋穿线管等方式,不应采用桥架敷设方式。不同围护结110、构的交界处以及排风等设备与围护结构交界处应进行密封节点设计,并应对气密性措施进行详细说明。(3)供热供冷系统 供热供冷系统冷热源选择时,宜采用磁悬浮机组等更高能效的供冷设备。供热供冷系统设计应优先选用高能效等级的产品并应提高系统能效、有利于直接或间接利用自然冷源、考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根据建筑负荷灵活调节、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兼顾生活热水需求。循环水泵、通风机等太阳能设备应采用变频调速。根据建筑冷热负荷特征,优化确定新风再热方案或采取适宜的除湿技术措施。(4)新风热回收与通风系统 设置新风热回收系统,新风热回收系统设计考虑全年运行的合理性及可靠性。新风热回收系统宜设置低阻高效的空气净化装置。严111、寒和寒冷地区新风热回收系统应采取防冻及防结霜措施。居住建筑新风系统宜分户独立设置,并应按用户需求供应新风量。新风系统宜设置新风旁通管,当室外温湿度适宜时,新风可不经过热回收装置直接进入室内。与室外连通的新风、排风和补风管路上均应设置保温密闭型电动风阀,并应与系统联动。居住建筑厨房宜设置独立补风系统,补风宜从室外直接引入,补风管道应保温,并在入口处设保温密闭型电动风阀,且电动风阀应与排油烟机联动;补风口尽可能设置在灶台附近。(5)照明与电梯 1)选择高效节能光源和灯具,并宜选择 LED光源。2)电梯系统采用节能的控制及拖动系统。当设有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具备群控功能;电梯无外部召唤,且电112、梯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设指令时,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47 应自动关闭轿厢照明及风扇;宜采用变频调速拖动方式,高层建筑电梯系统可采用能量回馈装置。(6)监测与控制 设置室内环境质量和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对建筑室内环境关键参数和建筑分类分项能耗进行监测和记录。公共建筑按用能核算单位和用能系统,以及用冷、用热、用电等不同用能形式,进行分类分项计量;居住建筑应对公共部分的主要用能系统进行分类分项计量,宜对典型户的供暖供冷、生活热水、照明及插座的能耗进行分项计量,计量户数不宜少于同类型总户数的 2%,且不少于 5 户。对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室内环境进行监测。对于公共建筑,宜分层113、分朝向、分类型进行监测;对于居住建筑,宜对典型户的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计量户数不宜少于同类型总户数的 2%,且不少于 5 户。采用可再生能源时,对其单独进行计量。对数据中心、食堂、开水间等特殊用能单位进行独立计量。对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系统等关键用能设备或系统能耗进行重点计量。对室外温湿度、太阳辐照度等气象参数进行监测。对公共建筑使用人数进行统计。设置楼宇自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应根据末端用冷、用热、用水等使用需求,自动调节主要供应设备和系统的运行工况。建筑照明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节能控制以主要房间或功能区域为控制单元,实现暖通空调、照明和遮阳的整体集成和优化控制。当有多种能源供给时,根据系114、统能效对比等因素进行优化控制。采用可再生能源系统时,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5.4.3.2 施工阶段施工阶段 建筑施工单位针对热桥处理、气密性保障等关键环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现场实际操作示范。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工程施工时,选用配套供应的保温系统材料和专业化施工工艺。对外保温结构体系,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包括外保温系统和耐候性检验项目。保温施工在基层处理、结构预埋件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进行。外墙保温施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48 工前,外门窗应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保温层粘贴平整且无缝隙,其固定方式不应产生热桥;采用岩棉带薄抹灰外保温系统时,岩棉带的宽度不宜小于 200 m115、m。围护结构上的悬挑构件、穿墙和出屋面的管线及套管等部位进行热桥处理。装配式夹心保温外墙板的竖缝和横缝均做热桥处理。外门窗(包括天窗)安装前结构工程应已验收合格且门窗结构洞口应平整。外门窗与基层墙体的连接件应进行阻断热桥的处理。门窗洞口与窗框连接处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窗底安装窗台板散水,窗台板两端及底部与保温层之间的缝隙应做密封处理;门洞窗洞上方应安装滴水线条。当设计有外遮阳时,在外窗安装完成后且外保温尚未施工时确定外遮阳的固定位置,并安装连接件。连接件与基层墙体之间应进行阻断热桥的处理。围护结构气密性材料的材质应根据粘贴位置基层的材质和是否需要抹灰覆盖气密性材料进行选择;建筑结构缝隙应进行封116、堵;围护结构不同材料交界处,穿墙和出屋面管线、套管等空气渗漏部位应进行气密性处理;气密性施工应在热桥处理之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宜对热桥及气密性关键部位进行热工缺陷和气密性检测,查找漏点并应及时修补。机电系统安装避免产生热桥和破坏气密层;通风系统所有敞开部位均应做防尘保护;机组安装及管道施工过程中应做消声隔振处理。保温材料、外门窗、空调、照明、太阳能系统等主要材料及设备进场时,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并符合设计要求。各道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和影像资料。在建筑主体施工结束,门窗安装完毕,内外抹灰完成后,精装修施工开始前,进行建筑气密性检测,检测结果117、应满足相关标准气密性指标要求。设备系统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并对供暖通风空调与照明系统节能性能以及可再生能源系统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5.4.3.3 运行与管理阶段运行与管理阶段 建筑运行管理单位应针对高性能围护结构、新风热回收系统以及建筑用能系统的调节与控制制定专项运行管理方案,并应编制相应运行管理手册。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49 建筑的运行与管理应在保证设备安全和满足室内环境设计参数的前提下,选择最利于建筑节能的运行方案。建筑正式投入使用的第一个年度,应进行建筑能源系统调适。建筑使用过程中,应对建筑围护结构保温系统及气密性保障等关118、键部位进行维护和检验。建筑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建筑的能耗数据、建筑的使用情况记录和气象数据,调整运行策略或使用方式。必要时,应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再调适。过渡季宜关闭新风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建筑运行管理单位应对建筑运行参数进行记录和数据分析。建筑运行管理单位应编制用户使用手册,并应对业主及使用者进行宣传贯彻。在公共空间,应设公告牌,将与节能有关的用户注意事项等信息进行明示。5.4.45.4.4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路线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路线 5.4.4.1.安全耐久安全耐久(1)场地安全性。对场地安全性、稳定性及无障碍设施进行评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采取相应的改造措施保证场地对可能产生的119、自然灾害或次生灾害有充分的抵御能力;当无法排除超标的污染源时,应采用相应治理措施。(2)结构安全性、耐久性和抗震性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确保建筑结构及非结构构件安全、可靠,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宜采用模板使用少、体积增加小的加固技术;应充分保留利用原有结构构件,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原结构构件的利用率不应小于 70%。(3)人员安全防护。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采取措施提高阳台、外窗、窗台、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水平,建筑物出入口应有外墙饰面、门窗玻璃意外脱落的防护措施,室内外地面或路面应设置防护措施。5.4.4.2 健康舒适健康舒适 建筑本身的围护结构性能以及室内的空气品质、水质状况、声环境120、光环境、湿热环境对人体健康舒适感至关重要,既有建筑的改善可通过环境整治、室内外隔声降噪、设施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门窗改造、遮阳改造等措施实现,具体如下: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50 (1)建筑围护结构性能。对建筑外墙构造形式、传热系数及热工缺陷,屋面构造形式及传热系数,外窗、透光幕墙、屋顶透光部分热工参数等进行检测,选用适宜的保温、隔热措施。(2)应用可于现场独立调节暖通空调系统的末端装置。(3)通风空调系统应具有空气净化功能或合理设置室内空气净化装置,降低室内空气的主要污染物浓度。(4)合理组织气流。不同功能房间应保证一定压差,避免气味散发量大的空间(比如卫121、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的气味或污染物串通到室内其他空间或室外主要活动场所。(5)宜对室内CO2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与通风系统联动,使CO2浓度维持在卫生标准规定的限值内。(6)实现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系统,并与通风系统联动,其限量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的要求。(7)地下车库宜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 CO 浓度监测装置,CO 浓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的有关规定。5.4.4.3 资源节约资源节约(1)节地与土地利用 对建筑功能空间的分布和利用情况、地下空间的利用现状进行评估。在建筑功能改造提升时,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结构与空122、间,减少拆、改,优化建筑的功能布局,保证建筑内部交通流线顺畅,互不干扰,提高空间利用率。对于有地下空间的建筑,宜改善原有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效果,提高地下空间的使用效率和环境质量;对于无地下空间的建筑,宜根据建设条件,合理增建地下空间。(2)节能与能源利用 对既有建筑建造时间久远、设备相对落后、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情况,需对暖通空调系统与设备进行改造,采用合理的暖通空调系统、高效的设备,采用更加节能的设备控制方式。1)结合改造后的设备需求,对于适合保留使用的原有机电系统和设备应进行再利用。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51 2)新增设备应达到现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3123、)应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控制策略。4)冷水机组出水或回水温度应根据建筑实际负荷的变化进行设定,并结合控制系统的改造实现出水温度自动设置。5)对于冷热负荷随季节或使用情况变化较大的系统,在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可通过增设变速控制系统,将定水量系统改造为变水量系统。6)供暖空调水系统应进行水力平衡调试,当设计工况下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超过 15%时,应采取水力平衡措施。7)推行冰桶冷源等新型的蓄冷方式。8)对于全空气空调系统,应结合换气要求加大新风供应量和实现新风可调的措施,实现过渡季全新风或可调新风比的运行方式。9)暖通空调124、系统能耗管理系统应按冷热源、输配系统等设置独立分项用能计量或按付费单元或管理单元设置用能计量装置,宜对末端系统设置独立分项用能计量装置。10)合理采用消声隔振措施。11)合理采用低成本的节能改造技术。(3)能源综合利用 1)空调供暖系统中的锅炉应增设烟气热回收装置。既有燃煤锅炉宜改造为燃气锅炉;接近或超出使用寿命的燃气锅炉和燃油锅炉宜更换为冷凝式锅炉。2)存在生活热水、空调再热等稳定热需求时,宜回收制冷机组冷凝热以满足热需求。3)回收利用排风冷(热)量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4)对于过渡季节或冬季存在供冷需求的建筑,宜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改造直接利用室外空气降温,或对空调水系统进行改造采用冷却塔供冷125、。5)建筑屋面、周边场地等位置条件允许时,增设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空气源热泵机组为建筑提供生活热水、空调冷热量。(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既有建筑给水排水改造主要是减少水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和水资源的重复利用,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52 主要采取管网防漏损改造、节水器具与设备节水改造、非传统水源利用等措施,具体如下:节水系统 1)给水排水系统的水质、水量、水压应满足建筑用水的要求。2)应对现有给水系统进行管道漏损情况检测,并采取避免管网漏损的措施。3)对各种用水分级、分用途设置计量水表。4)设有生活热水系统的建筑,热源系统如需改造,应优先利用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等作为126、热源,并合理配置辅助加热系统。5)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建筑,如需改造或加装生活热水系统,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时,应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节水器具与设备 6)如现有卫生器具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及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的要求,应更换成节水器具。有条件时,宜采用用水效率等级为 2级及以上的节水器具。7)绿化灌溉应采用节水灌溉系统。有条件时,应在采用节水灌溉的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8)空调设备或系统应合理采用节水冷却技术。127、9)当建筑内设有公用浴室时,应采用节水控制措施,如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并采用感应开关、延时自闭阀或脚踏式开关等节水装置。10)现有的用水设备如需更换,应采用节水设备。非传统水源利用 11)景观水体用水、绿化用水、车辆冲洗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冲厕用水、冷却水补水等不与人体接触的生活用水,宜采用除市政供水、地下水外的其他水源,且水质应达到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有条件时应优先使用市政再生水。12)非传统水源给水系统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必须采取安全措施。13)使用非传统水源应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128、 年)53 境产生不良影响。14)应结合场地情况,对既有雨水排水系统进行断接改造。15)景观水体的补水不得使用自来水或地下井水,应优先采用雨水。(5)节材和绿色建材 提高既有建筑的使用寿命,减少拆建,改造时减少新增材料的使用等都是绿色节能的措施,对既有建筑应确保建筑结构及非结构构件安全、可靠,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尽量少拆除或更换,采用简约、功能化、轻量化装修,减少使用重质装修材料等。对于建筑材料,应查阅材料力学性能、耐久性、回收利用价值相关资料,测算该材料节能环保价值。改造时,应充分利用原有材料;应合理采用高强度结构材料;应合理采用环保性和耐久性好的结构材料、结构加固材料和防护材料;新增材料129、宜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在保证使用安全性和耐久性前提下,新增材料宜使用固体废弃物再生建材;宜采用简约、功能化、轻量化装修,减少使用重质装修材料。5.4.4.4 环境宜居环境宜居(1)场地生态与景观。对场地及周边生态环境、建筑环境、交通、停车设施、绿化用地、雨水控制利用等项进行评估,并对不足项,可采取改造路网、自行车停车位设置遮阳防雨设施、机动车采用节约用地的停车方式、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置智能停车场(库)管理系统、进行绿色景观改造、进行雨水利用等措施。(2)建筑环境。对建筑声、光、风、热环境进行评估,根据情况采用隔声降噪、减缓热岛效应、增加自然采光、减少光污染、加强自然通风或设130、置辅助通风装置等措施。5.4.4.5 提高与创新提高与创新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经济的技术、产品和管理方式,进一步降低建筑综合能耗,传承地域建筑文化,进行碳排放分析计算。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54 第第6 6章章 总体格局与指引总体格局与指引 6.16.1 总体思路总体思路 构建龙川县“县域管理分区目标单元”三级绿色建筑管控指引体系,其中县域层面明确全县绿色建筑发展的总体目标和空间格局,管理分区层面是结合各镇特点,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和指引,目标单元层面是按照分区域、分类型方式提出绿色建筑发展指引,有序实现龙川县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131、6.26.2 规划格局规划格局 龙川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构建“一核两心,三带五组团”的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一核:以枫树坝水库为核心的生态核心,统领北部山区的生态屏障,构建永续发展的生态保护区。两心:南部以县城、宝龙新城为核心的城镇服务中心,北部以麻布岗为核心的城镇服务副中心。三带:依托东江水系形成的东江生态绿带,依托河惠莞高速形成的城镇发展带,依托河惠莞和长深高速形成的产业发展带。五组团:中部都市经济组团、东部现代农业组团、西部水产业组团、北部生态经济组团、南部产城融合组团。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深化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构建“县域中心县域副中心中心镇一般镇村庄(社区)”的132、新型城乡体系,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55 图图6-1 龙川县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龙川县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6.36.3 管理分区管理分区 6.3.16.3.1 划分思路和原则划分思路和原则 根据龙川县县域层面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权重,结合各管理分区各项工作的发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56 展现状。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总目标进行分解,提出龙川县各管理分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包括对城镇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一星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增绿色建筑比例、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33、等提出约束性指标,对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面积等提出预期性指标。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要求,结合龙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在编)、龙川县县域层面绿色建筑潜力分析,将龙川县划分为 3 个绿色建筑管理分区,分别是核心区管理分区、重点管理分区、一般管理分区。表表6-1 龙川县管理分区划分情况表龙川县管理分区划分情况表 序号序号 管理分区名称管理分区名称 分区范围分区范围 面积(面积(km2)1 核心管理分区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老隆镇、佗城镇、丰稔镇 114.53 2 重点管理分区 老隆镇、佗城镇、丰稔镇除中心城区外部分 鹤134、市镇、龙母镇、赤光镇、车田镇、麻布岗镇、田心镇、铁场镇 1099.17 3 一般管理分区 细坳镇、贝岭镇、上坪镇、黎咀镇、岩镇镇、通衢镇、新田镇、廻龙镇、黄石镇、四都镇、岩镇镇、登云镇、义都镇、黄布镇、紫市镇 1867.73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57 图图6-2 龙川县县域绿色建筑管理分区划分图龙川县县域绿色建筑管理分区划分图 6.3.26.3.2 管理分区指标要求管理分区指标要求 综合考虑龙川县不同管理分区的定位、绿色建筑发展基础和新增开发建设规模,根据总体规划目标指引,将龙川县绿色建筑规划目标分解至各管理分区。表表6-2 龙川县各管理龙川县各管理分区分区绿色135、建筑规划绿色建筑规划指标指标分解分解表表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58 管理分管理分区名称区名称 新建民用建筑中新建民用建筑中 绿色建筑占比(绿色建筑占比(%)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绿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色建筑占比(%)新建民用建筑中高星级新建民用建筑中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绿色建筑占比(%)20252025 年年 2 2035035 年年 20252025 年年 2 2035035 年年 20252025 年年 2 2035035 年年 核心管理分区 100 100 20 100-20 重点管理分区 100 100 10 100-10 一般管理分区 100 136、100-100-全县域 100 100 15 100-15 表表6-3 龙川县各管理龙川县各管理分区分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指标指标分解分解表表 管理分区名称管理分区名称 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例(%)城镇新建政府投资工程中装城镇新建政府投资工程中装配式建筑比例(配式建筑比例(%)20252025 年年 2 2035035 年年 20252025 年年 2 2035035 年年 核心管理分区 30 50 50 70 重点管理分区 22 40 一般管理分区 21 40 全县域 15 40 6.46.4 目标单元目标单元 6.4.16.4.1 划分思路划分思路 参137、照龙川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结合道路、铁路、河流、建设管理主体明确的重点功能区边界等要素,将中心城区管理分区细分为 12个目标单元。为实现中心城区目标,将中心城区管理分区进一步划分为 5 个核心目标单元和 7 个基础目标单元。核心目标单元的划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1.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重要功能区;2.社会经济发展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59 3.建设用地增量较大,开发强度大的区域;4.产(工)业园区、旅游小镇、文教区等集中开发建设的区域。依据上述原则,通过 GIS 进行龙川县中心城区绿色建筑潜力分析,最终确定了 5 个核心目标单元,其中老城组138、团属于龙川县中心城区未来规划发展的重点区域,有利于龙川县近期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的实现;佗城组团大江、灵江、枫深片区、佗城组团高铁新城片区、佗城组团塔西片区、佗城组团塔下、上高涧片区属于龙川县未来建设用地及建设量增量空间较大的区域,有利于龙川县远期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的实现。表表6-4 龙川县中心城区目标单元划分表龙川县中心城区目标单元划分表 管理分区管理分区 目标单元目标单元 数量(个)数量(个)中心城区 核心目标单元 5 基础目标单元 7 表表6-5 龙川县中心城区绿色建筑目标单元划分表龙川县中心城区绿色建筑目标单元划分表 序号序号 目标单元名称目标单元名称 类型类型 1 老城组团 核心目标单元 139、2 佗城组团大江、灵江、枫深片区 核心目标单元 3 佗城组团高铁新城片区 核心目标单元 4 佗城组团塔西片区 核心目标单元 5 佗城组团塔下、上高涧片区 核心目标单元 6 水贝组团 核心目标单元 7 佗城组团古城片区 基础目标单元 8 佗城组团梅村片区 基础目标单元 9 西出口片区 基础目标单元 10 东出口片区 基础目标单元 11 幸福组团 基础目标单元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60 序号序号 目标单元名称目标单元名称 类型类型 12 城北组团 基础目标单元 图图6-3 龙川县中心城区目标单位划分图龙川县中心城区目标单位划分图 6.4.26.4.2 目标单元指标要140、求目标单元指标要求 为有效促进绿色建筑规划目标落地,依据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将龙川县中心城区管理分区绿色建筑星级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不同的目标单元,并对核心目标单元提出高于基础目标单元的指标要求。其中,基础目标单元不低于绿色建筑基本级,核心目标单元不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1.基础目标单元管控指引基础目标单元管控指引 各类建筑管控指引:基础目标单元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居住建筑应当执行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居住建筑应当执行不低于基本级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面积大于 2 万 m2(含)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应当执141、行不低于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61 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面积小于 2 万 m2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执行不低于基本级绿色建筑标准。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基础目标单元基础目标单元 约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 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新建建筑类型对应星级要求新建建筑类型对应星级要求 新建民用建筑类型 投资方式 建筑面积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超高层建筑 三星级 居住建筑 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居住建筑 一星级 其他居住建筑-基本级 公共建筑 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 2 万 m2 一星级 142、2 万 m2 基本级 其他公共建筑 基本级 预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建筑能耗指标 不低于引导值要求(详表注)注:建筑能耗指标参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51161)、公共建筑能耗标准(DBJ/T15-126)、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DB44/T 2267)、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等。2.核心核心目标单元管控指引目标单元管控指引 各类建筑管控指引:核心目标单元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居住建筑应当执行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居住建筑应当执行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143、建筑面积大于 2 万 m2(含)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应当执行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面积小于 2 万 m2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执行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62 核心目标单元核心目标单元 约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 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新建建筑类型对应星级要求新建建筑类型对应星级要求 新建民用建筑类型 投资方式 建筑面积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超高层建筑 三星级 居住建筑 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居住建筑 二星级 其他居住建筑-一144、星级 一星级 公共建筑 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 2 万 m2 二星级 2 万 m2 一星级 其他公共建筑 一星级 预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建筑能耗指标 不低于引导值要求(详表注)注:建筑能耗指标参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51161)、公共建筑能耗标准(DBJ/T15-126)、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DB44/T 2267)、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等。6.56.5 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发展区域 根据龙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在编),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一心一带一环,五廊多组团”的城市空145、间结构,其中“一心”指城市活力中心,全面提升龙川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活力和城市魅力,建设集商务、消费、文化、休闲于一体的城市活力中心。结合龙川县中心城区的现状建设情况,中心城区处于增量发展阶段,形成级绿色建筑发展聚集区。重点发展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宜按照高于目标单元指标要求中的绿色建筑标准一级进行建设。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63 第第7 7章章 重点任务重点任务 7.17.1 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7.1.17.1.1 大力提升绿色建筑品质大力提升绿色建筑品质 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超高层建筑应当按照三星级绿色建146、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并取得标识证书。建筑面积大于 2 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龙川结合实际,建设二星级及以上高等级绿色建筑。力争打造高等级的绿色建筑集聚区,促进绿色住区、社区、城区的建设,推动绿色建筑高等级、规模化发展。鼓励农村地区按照广东省农房建设绿色技术导则、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开展农房建设,政府投资的农村地区公共建设项目、有政府资金补助支持的农房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7.1.27.1.2 完善绿色建筑监管机制体制完善绿色建筑监管机制体制 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完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147、工图审查、施工、质量检测、验收、认定、运行、后评估等全过程监管措施,将绿色建筑监管制度融入各监管环节。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验收、评价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适时制定龙川县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要点,制定绿色建筑验收管理办法,编制绿色建筑竣工验收导则,加强绿色建筑施工督导检查,制定绿色建筑施工方案,研究建筑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管理处理的策略,以及建筑生产过程的污水、扬尘、运输车辆废气、施工噪声、光污染等污染防治措施。开展典型绿色建筑项目后评估,研究推动绿色建筑实际运行效果考核评价。贯彻落实国家、省对绿色建筑的财税扶持政策,为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按照国家和广东省规定持续开展星级绿148、色建筑认定工作,依托“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实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全流程统一管理。对星级绿色建筑实行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64 动态管理,对不符合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的标识项目,给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标识。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新建住宅项目须进行绿色建筑公示,将住宅的绿色建筑等级、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引导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告知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7.27.2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7.2.17.2.1 拓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渠道拓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渠道 依据149、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评估,将评估不合格的公共建筑纳入改造计划,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国有资金参与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优先纳入改造计划。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老旧小区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改造,在改造过程中优先进行水、电、排污、道路等基本型改造,基本内容改造完成后结合实施条件增加外墙保温、电能分配、光伏应用等绿色化改造内容。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完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政策,推动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会同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加快完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市场机制,推动建筑节能服务机构为建筑运行和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150、。7.2.27.2.2 加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配套体系建设加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配套体系建设 积极探索完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前期诊断与评估机制,推行“共同缔造”理念,顺应群众期盼,按照群众需求迫切程度统筹改造内容,形成共谋共建共享的改造模式。探索智慧建筑技术在老旧小区、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应用路径,提高建筑智慧化水平,提升建筑用能精细化程度。加强既有建筑环境品质、建筑能耗等关键绿色性能指标的监测和公示披露。鼓励建设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信息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水电气能耗等指标的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151、65 7.2.37.2.3 探索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市场服务模式探索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市场服务模式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市场运作机制,一方面促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规范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市场行为,形成有序、良性运作的市场机制。推动既有建筑节能认定,确保绿色化改造预期效果的实现。加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效果全流程跟踪管理,积累、总结经验,探索有利于推进龙川县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规模化发展的实施模式。7.37.3 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7.3.17.3.1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规模发展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规模发展 加强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建152、造中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工业厂房建造中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在风景名胜区及园林景观、仿古建筑等领域,倡导发展现代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在农房建造中积极推广轻钢结构建筑;在临时建筑(含工地临时建筑)、管道管廊等建造中积极采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部品部件。鼓励使用预制内外墙板、楼梯、叠合楼板、阳台板、梁以及集成式橱柜、卫生间浴室等构配件、部品部件。推进建筑全装修。重点落实装配式住宅项目精装修交楼,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集成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153、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提升装配化施工水平。全面推广绿色建造,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鼓励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广泛采用高效率、低损耗、可回收的模板体系和降尘、降噪的施工方法,严控建筑垃圾产生。支持施工企业总结形成施工工法,提高装配施工技能,实现技术工艺、组织管理的转变,打造一批具有较高装配施工技术水平的骨干企业和技能队伍。促进部品部件生产。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66 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154、基地。在政府投资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工程中大力推广应用平面单元可灵活组合的标准化图集,促进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完善产品类型和规格。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特别是综合管廊项目中推广使用精度高、耐久性好的预制部品部件。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7.3.27.3.2 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体系 健全多部门参与的装配式建筑工作联系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招投标、EPC 总承包、质量安全监督等管理机制。将装配式建筑列入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根据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逐年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重点任务,细化用地保155、障、财税支持、容积率奖励等支持政策。政府投资工程牵头发展装配式建筑,保障性住房、回迁安置房、大型公共建筑项目鼓励实施装配式建筑,根据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一定比例的房地产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设计对部品部件生产、安装施工、装饰装修等环节的统筹,提高标准化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建立适合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管理模式,推进 BIM 技术在装配式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行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行标准化施工,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156、,发挥结构与装修穿插施工优势,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推进建筑全装修和装配化装修,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推广全装修,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提高装修品质。加强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质量管理,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明确施工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构件和部品部件进场、施工安装、节点连接灌浆、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和工序质量安全管控,强化对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适应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积极探索适合龙川的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67 157、装配式建筑监管机制和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构建政府监督机制,提升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7.3.37.3.3 大力推动新型材料绿色建材应用大力推动新型材料绿色建材应用 开展建筑工地新型墙体材料抽查,核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砌体工程是否使用国家和广东省颁布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强信息公开,实施企业诚信激励,进一步提升散装水泥使用率,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及临时搅拌站,积极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使用有资质的商品(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的混凝土,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加大对产品质量低劣的搅拌站、现场违规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为的处罚力度,按照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158、实施行政处罚。不断发展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推进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体材料。以建筑垃圾综合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及推广应用,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建筑废弃物处理全过程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广混凝土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的三废零排放技术应用、废弃物综合再生利用技术和节能减排生产技术,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广机制砂,加强机制砂相关技术的宣贯和培训,研究机制砂混凝土施工方法,培育产学研中心。扶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板)、高性能精密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等墙板、砌块类新型墙体材料。进一步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和特殊材料新型混凝土,发展生态修复混凝土制品。开展提升建筑使159、用功能、健康性能的绿色建材产品关键技术研发,参考省绿色建材产品指标,因地制宜,制定适用于龙川县的产品指标,推动技术创新,提升性能要求,研究建立不同类型建筑内部空间适宜的建材产品数据库。开展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加强示范引领,逐步建立龙川县绿色建材发展长效机制。7.47.4 培育壮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培育壮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 7.4.17.4.1 推动产业聚集化发展推动产业聚集化发展 综合考虑部品部件运输和服务半径,统筹产业基地布局,配套建部品部件产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68 业基地,促进产能供需平衡。继续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区域、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发挥示160、范引领作用,引导相关产业科学布局、优势互补、集聚发展。大力支持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核心基础、集聚发展的建筑工业化智能科技园项目落地实施。推动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检测、监理等各环节实施主体提升装配式建筑实施水平,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集群。7.4.27.4.2 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培育壮大骨干企业,选择优势企业作为“链长”,带动产业链各方主体以及研发咨询、工程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施工、运营维护等产业链细分行业协同发展,实现供应链、价值链一体化。支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落地实施,发挥大型国有企业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示范作161、用。7.57.5 创建绿色生态城区创建绿色生态城区 7.5.17.5.1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 绿色生态城区内以 1km2为单元,包含居住用地(R 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类)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类)中的两类或三类混合用地,单元的面积之和占城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50%;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开发与地上建筑、停车场库、商业服务设施或人防工程等功能空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合理规划除工业用地以外的城区市政路网密度,路网密度达到8km/km2,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具有较好的便捷性。7.5.27.5.2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 制定绿色生态城区地形地貌、生物多样性等自然生境和生162、态空间管理措施和指标,制定绿色生态城区大气、水、噪声、土壤等环境质量控制措施和指标,并达到相应标准;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无黑臭水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69 体,中心城区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推行绿色雨水基础设施。7.5.37.5.3 绿色建筑绿色建筑 绿色生态城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应低于 30%。新建建筑面积大于 2万 m2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163、的面积比例不应低于新建大型总面积的 50%。城区内既有建筑实施绿色改造,提升既有建筑的性能,既有建筑改造项目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认证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10%,新建建筑采用工业化建造技术,推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或木结构建筑,装配式单体建筑的装配率达到 40%以上,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 50%。7.5.47.5.4 资源与碳排放资源与碳排放 制定能源综合利用规划,统筹利用各种能源,开展碳排放计算与分析清单,制定分阶段的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勘查和评估绿色生态城区内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及可利用量,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绿色生态城区内新建城镇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 20%以上,居住建筑提164、升 30%以上。道路照明、景观照明、交通信号灯等采用高效灯具和光源;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量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 中的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大于 8%,合理建设市政再生水供水系统,利用非传统水源;合理采用绿色建材和本地建材,对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 70%,实施生活垃圾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 35%,建筑废弃物管理规范化,综合利用率达到 30%。城区专设组织机构及人员负责管理节能减排工作,有效执行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管理规定,有明确的减排政策,城区单位GDP 碳排放量、人均碳排放量和单位地域面积165、碳排放量等三项指标均达到河源市、龙川县减碳目标要求。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70 7.67.6 有效控制建筑领域碳排放有效控制建筑领域碳排放 7.6.17.6.1 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建设绿色建筑,星级建筑比例不断提高。新建节能建筑能效稳步提升,严格落实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提高建筑门窗、遮阳构件等关键部位节能性能要求。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能耗建筑,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提升设备能效。7.6.166、27.6.2 优化城市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城市建筑用能结构 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 2025 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根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要求,新建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系统,酒店、学校宿舍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优先应用太阳能光热技术,到 2025 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城市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节能变压器、灯具以及高效节能的暖通设备、给排水系统及设备。推动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屋顶面积较大、光伏应用条件良好的工业建筑,优先新建167、或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7.6.37.6.3 推进低碳农房建设推进低碳农房建设 依据广东省农房建设绿色技术导则、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图集等技术指南,开展农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在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等环节的能力水平,引导新建农房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完善农房节能措施,因地制宜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村镇农房建设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农房标准、导则。在条件具备的农村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引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农村屋顶结合的户用光伏等光伏项目,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71 第第8 8168、章章 规划衔接与项目管控规划衔接与项目管控 结合龙川县规划建设现行机制,在规划建设领域率先转型,从规划衔接和项目管控两条主线建立规划建设管控制度。8.18.1 规划衔接规划衔接 8.1.18.1.1 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 规划对绿色建筑的分区分类管控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时应明确各个地块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将龙川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相应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在编或正在修编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片区,在法定图则或管理图则中明确绿色建筑要求,按照本规划对应的目标单元指标要求执行。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暂未计划修编的,在控规技术规范或规划用地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要求,按照本规169、划对应的目标单元指标要求执行。未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在规划用地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要求,按照本规划基础目标单元的指标要求执行。8.1.28.1.2 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协调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协调 其他专项规划涉及绿色建筑内容时,应在符合本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总体格局与指引、重点任务等内容的要求基础上,合理进行规划编制,不得降低本规划提出的绿色建筑等级方面的相关要求。8.28.2 项目管控项目管控 以新建绿色建筑为基础,落实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将绿色建筑建设等级要求落实到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等项目建设管控环节中,全方位提出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绿色建筑指标的实现需要各部门通力合170、作,建立畅通的指标传导机制、落实体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72 将绿色建筑等级等指标作为行政许可的管控条件,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色建筑的日常监管工作,引导和鼓励建设项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用绿色建筑建造方式。1.土地出让阶段土地出让阶段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划拨或计划出让的土地建设绿色建筑项目提出意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用地划拨或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应结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将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实施范围等指标明确写入规划设计条件或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作为划拨决定171、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2.规划许可阶段规划许可阶段 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对绿色建筑规划条件的监督管理,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由建设单位提供绿色建筑设计说明(绿色建筑设计说明应符合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绿色建筑要求),在规划报建图标注绿色建筑实施范围;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合同等对方案开展形式审查,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备注中明确绿色建筑相关信息。3.施工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审图机构审查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设计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审图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报审的文件,核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许可附图,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实施范围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172、许可时,应将审图机构的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意见作为重点参考依据之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理企业审查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方案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对绿色建筑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管理,对建设项目实施绿色建筑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4.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强化绿色建筑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在竣工 依据河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明确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73 验收时应组织相关单位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173、筑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不得出具合格报告。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出具合格报告的,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图图8-1 项目管控流程图项目管控流程图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74 第第9 9章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规划实施与保障 9.19.1 近期计划近期计划 规划近期建设时序为 2023-2025 年,近期主要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农村绿色建筑推广 3 个方面制定 15 项主要工作(见下表)。表表9-1 龙川县绿色建筑发龙川县绿色174、建筑发展近期工作展近期工作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 实施部门实施部门 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落实绿色建筑实施方案 发布本专项规划、执行河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逐步完善绿色建筑发展配套政策文件 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全过程管控 建立规划衔接机制,落实绿色建筑星级纳入规划用地条件 县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组织编写绿色建筑验收技术文件 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绿色建筑使用后评估 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工作机制 开展既有建筑摸底175、调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组织编制绿色化改造方案与清单 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居住建筑 启动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试点 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公共建筑 启动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试点 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绿色技术建筑节能 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试点项目 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75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 实施部门实施部门 推广应用 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76、可再生能源利用 结合双碳工作与龙川实际,研究推进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方案 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推动既有光伏、光热建筑应用项目性能后评估 绿色建材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引进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推进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形成建设试点项目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 发展绿色新型墙材,支持发展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绿色新型墙体材料 提升搅拌站绿色化水平,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全面达标 推动本地建材企业产品向绿色建材转变 9.29.2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 9.2.19.2.1 政策保障政177、策保障 加强推进绿色建筑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体系。土地出让、项目规划和建设全过程均应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指标体系要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立绿色建筑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达到设计要求。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制定项目建设的立项、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措施,强化全过程监管。在规划环节的用地规划条件中,应注明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并落实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在土地出让环节明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等实施要求,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传导建筑星级要求。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规定,对不符合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交付使用;对不符178、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76 准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不得出具合格报告。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建筑用电、用水、用气等数据动态共享机制,逐步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公示。推进建筑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领域基础业务系统平台建设,并与相关部门数据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政府制定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与配套政策,形成明确的目标任务体系。将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纳入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实施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能实现责任目标的进行责任追究。9.2.29.2.179、2 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开展绿色建筑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绿色建筑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各部门间的协调力度,统筹指导县域绿色建筑推进工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绿色建筑工作的全面发展。未按本规划要求实施的项目不予审批和验收。9.2.39.2.3 财政保障财政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完善绿色建筑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大力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应用于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研发与推广,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制定,合同能源管理、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可180、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民用建筑改造、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新型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示范,绿色建筑区域示范以及绿色建筑宣传培训和公共信息服务。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和落实关于绿色建筑领域各项工作开展的扶持和激励政策,强化政府引导,加快、加大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域的建设和推广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和认同。9.2.49.2.4 技术支撑技术支撑 建立绿色建筑的技术培训机制,确定一批专业、权威的培训机构,定期开展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77 相关技术、技能的培训和交流,加强相关人员与专家队伍的建设,提升相关人员、部门、企业的技术水准,确保绿色建筑工作取得实效。鼓励和支持企业、高181、等院校、研发机构研究开发绿色建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使用;鼓励、支持发展绿色建筑技术服务产业,建立绿色建筑技术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挖掘、组织社会资源和力量,促进绿色建筑技术进步与创新,大力提升绿色建筑的专业水准。9.2.59.2.5 宣传引导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国家节能宣传周、广东省节能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多形式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绿色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树立积极的舆论导向,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加大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展示龙川县绿色建筑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示范牵引作用,增强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182、识及信心,逐步形成绿色建筑发展需求市场,助推绿色建筑建设发展供给侧升级。积极探索绿色社区的建设模式,增强市民对绿色创建活动的认可度和参与感。龙川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 年)78 图纸目录图纸目录 1.区位图 2.县域绿色建筑潜力分析图 3.中心城区绿色建筑潜力分析图 4.县域绿色建筑管理分区划分图 5.中心城区绿色建筑目标单元划分图 6.城北组团绿色建筑管控图 7.幸福组团绿色建筑管控图 8.东出口片区绿色建筑管控图 9.西出口片区绿色建筑管控图 10.佗城组团梅村片区绿色建筑管控图 11.佗城组团古城片区绿色建筑管控图 12.水贝组团绿色建筑管控图 13.佗城组团塔下、上高涧片区绿色建筑管控图 14.佗城组团塔西片区绿色建筑管控图 15.佗城组团高铁新城片区绿色建筑管控图 16.佗城组团大江、灵江、枫深片区绿色建筑管控图 17.老城组团绿色建筑管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