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及防护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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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88775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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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xx县*土地平整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方案*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土地整理项目部*土地平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1 说明1.1.1 工程概况本项目区土地总面积368.11公顷,涉及*乡*、*、*等三个行政村,建设规模为343.25公顷。项目预算总投资686.16万元,项目区以农田综合整治为核心,以工程措施为主,配合农耕和林草措施对项目区进行综合治理。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其他工程等四项工程。项目区位于xx县中部的缓岗坡地区,项目区总面积368.11公顷,建设规模343.25公顷。土地平整工程:主要是填平坑塘、土坑整理、田面平整和熟土保留工程,规划土地2、平整土方15.13万方。农田水利工程:主要是排灌工程以及相应的配套建筑物工程。规划整修抽水站2座,出水池2座;整修支渠2条3888米;修建斗渠6条3853米;农渠37条17897米;开挖排水斗沟13条10648米,农沟38条17787米;在灌排系统上规划设置交叉建筑物和衔接建筑物,修建涵84座,斗门6个,农门37个,农田进排水口1780个,闸4座。田间道路工程:包括田间路和生产路工程。规划布局4米宽田间路13条10551米,2米宽生产路37条19097米。农田林网工程:在项目区营造农田防护林工程,规划布局防护林带共10364米,间距2.5米,植意杨、水杉4200株。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净增耕地13、1.16公顷,净增耕地率为3.25%。本次计划实施的是土地平整工程,包括填平坑塘、土坑整理、熟土保留和平整土地。计划平整土方量15.13万方。其中,田面平整,6.22万方,坑塘平整3.96万方,土坑填平1.98万方,熟土保留2.98万方。本次招标五项内容为一个标。1.1.2 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根据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按土方明挖工程的开挖线进行施工,若在实施开挖中偏离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整直到监理人认可为止。因承包人自身施工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为其施工需要,在本合同施工图纸开挖线以外进行的开挖,应在该开挖工作开始前,以4、书面形式报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必须注意保持永久开挖边坡稳定,规定开挖线以外开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计入报价,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3)在施工前,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在陡坡下施工,应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4)在已有建筑物上部或附近进行开挖时,承包人的施工措施必须保证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并尽可能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如对已有建筑物造成损坏,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应妥善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危险地带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夜间施工时,应保障足够的照明。1.1.3 主要提交件1.1.3.1 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本5、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14天前,按监理人的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2)开挖方法和程序;(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4)开挖边坡保护措施;(5)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6)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7)可利用土料规划;(8)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等。1.1.3.2 开挖放样资料每项单位工程开工14天前,承包人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人复核,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人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承包人不能要求增加因监理人指示纠正其放线错误而引起的工程6、量。1.1.3.3 完工验收资料土方明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土方明挖工程竣工平面图和剖面图;(2)质量检查和验收报告;(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1.1.4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2.2 场地清理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基、基坑内施工积淤或度汛冲水产生的淤泥清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2.2.1 植被清理(1)承包人应负责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7、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人指明的其它有碍物。(2)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3)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须挖除树根的范围应延伸至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4)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业资源的毁坏,以及对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影响,承包人应负责赔偿。(5)场地清理范围内,承包人砍伐的成材或清理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应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6)凡属无价值可燃物,承包人应尽快将其焚毁。在焚毁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对燃烧后果负责。(7)凡严重影响环境的清除物,承包人必8、须按监理人指定的地区进行掩埋。掩埋物不得妨碍自然排水或污染河川。(8)场地清理中发现的文物古迹,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7条的规定办理。2.2.2 表土的清挖、堆放和有机土壤的使用(1)表土系指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表土开挖深度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有机土壤运到指定地区堆放。防止土壤被冲刷流失。(2)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或发包人的环境整体规划,合理使用有机土壤。2.3 土方开挖2.3.1 土方定义(1)本章所指土方系指无需采用爆破技术而可直接使用手工工具或土方机械开挖的全部材料。(2)土方明挖分为一般明挖和沟槽开挖。一般明挖系指在一般工作条件9、下,不需设临时支撑进行的上述土方材料的大断面地面开挖;沟槽开挖系指施工图纸标明的、并需运用小型土方开挖器具或人工进行的小断面局部开挖。2.3.2 开挖区域的临时道路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根据本技术条款第1.4.3条规定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进行场内交通道路布置,并结合施工开挖区的开挖方法和开挖运输机械的运行路线,规划好开挖区域的施工道路。2.3.3 旱地施工所有主体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均应在旱地进行施工。2.3.4 雨季施工在雨季施工中,承包人应有保证基础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有效防止雨水冲刷边坡和侵蚀地基土壤。2.3.5 校核测量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校核测量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10、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监理人有权随时抽验承包人的上述校核测量成果,或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核测。2.3.6 临时边坡的稳定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开挖。对承包人自行确定边坡坡度、且时间保留较长的临时边坡,经监理人检查认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承包人应进行补充开挖和采取保护措施。但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费用。2.3.7 土方开挖一般规定(1)土方明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应保护边坡稳定。(2)土方开挖应按开挖图进行。开挖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断面及高程要求进行。(3)放11、样测量必须按监理人提供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定线放样必须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仪器。(4)基坑开挖时,必须考虑地基土的特性,选用合适的开挖机械、开挖方式和开挖顺序,防止对地基的扰动。(5)建基面必须按有关规范规定预留保护层,预留保护层在该部位后续施工前采取合适的开挖方式和开挖顺序进行清挖。2.3.8 弃土的堆置弃土必须堆放在本合同规定或监理人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2.3.9 机械开挖的边坡修整使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实际施工的边坡坡度应适当留有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坡度和平整度。2.3.10 边坡面渗水排除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承包人应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12、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2.3.11 边坡的护面和加固为防止修整后的开挖边坡遭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冬季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其护面和加固工作,宜在解冻后进行。2.3.12 开挖线的变更(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土方明挖及基坑开挖所揭示的地质特性,需要对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作必要修改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执行,修改的内容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2)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变更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应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增加的开挖费用应由承包人计入报价,发包人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2.3.13 边坡不安全的应急措施13、土方明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承包人应立即暂停施工和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并通知监理人。2.4 施工期临时排水2.4.1 临时性排水措施设计承包人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应制定有效的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2.4.2 及时排除地面积水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临时性地面排水,包括按监理人要求保持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机械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排走雨水和地面积水等。2.4.3 保护永久建筑物和永久边坡免受冲刷承包人采取的临时排水措施,应注意保护已开挖的永久边坡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14、受冲刷和侵蚀破坏。2.4.4 平凹地区开挖的排水在平地或凹地进行开挖作业时,承包人应在开挖区周围设置挡水堤和开挖周边排水沟以及采取集水坑抽水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进入场内,并有效排除积水。2.4.5 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1)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土方进行开挖时,可根据开挖区的工程地质条件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降低开挖区地下水位的施工技术措施,报送监理人批准后实施。其施工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排水孔、井布置,抽排水设备配置以及土方开挖措施等。(2)采用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等机械进行土方开挖时,应保证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开挖面0.5m以下。(3)监理人15、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对周围受降低水位影响的地区进行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观测。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将观测点布置、观测仪器设置和定期观测记录提交监理人。2.5 开挖土料的利用和弃土处理2.5.1 可利用土料专用于本工程可利用土料应专用于本工程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填筑及场地平整等,开挖土料原则上就近堆放于副坝平台区并作适当整平。2.5.2 可利用土料和弃土应分类堆存承包人进行土方开挖时,应将可利用土料和弃土分别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存。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所规定的堆土地点、范围和堆土方式进行堆存,应保持土料堆体的边坡稳定,并有良好的自由排水措施。2.5.3 可利用土料的保质措施对监理人16、已确认的可用料,承包人在开挖、装运、堆存和其它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保质措施,保护该部分土料免受污染和侵蚀。2.6 质量检查和验收2.6.1 土方开挖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方开挖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平、剖面的复核检查。(2)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人的开挖剖面放样成果,应经监理人复核签认后,作为工程量计量的依据。(3)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区周围排水和防洪保护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2.6.2 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以及按施工图纸17、的要求检查开挖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人。2.6.3 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款的质量检查和验收。2.6.3.1 工程开挖基础面检查清理的验收(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2)本款规定的基础面检查清理与坝体(或砌体)填筑前的基础清理作业是检验目的和性质不同的两次作业,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这两次作业合并为一次完成。2.6.3.2 永久边坡的检查和验收(1)永久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复测检查;(2)边坡永久性排水沟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复测检查。2.6.3.3 填筑前基础面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8、(1)对基础面进行检查清理后,应保证基础面无积水,使基础面土壤不受扰动。(2)作为永久建筑物土基的基础开挖面,在填筑前应清除表面的松软土层或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法进行压实。受积水侵蚀软化的土壤应予清除。2.7 计量和支付(1)土方明挖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不同区域和不同高程分别列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填筑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2)本章第3.2.1条所列的植被清理工作内容,除单列地表清基外,其所需的全部清理费用包括业主指定分包部分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土方明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再单独进行计量和支付。(3)上述土方明挖的19、单价应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4)土方明挖开始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人复核,并应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批准的开挖线进行工程量的计量。承包人所有计量测量成果都必须经监理人签认。超出开挖线的任何超挖工程量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5)在施工前或在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对施工图纸作出的修改,其相应的工程量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办理。(6)一切为土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费用(包括20、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维修等),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土方明挖项目的单价中。(7)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开采土料使用开采设施和设备的全部人工和使用设备的费用包括取土、弃土处理、土料运输和堆放等,均应包含在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8)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料场开采结束后,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开采区清理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3.1 土方填筑3.1.1 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方填筑工程,包括本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土方填筑的施工。其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平衡,现场碾压试验,土料开采、加工和运输,土料填筑、碾压,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21、3.1.2 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本章第3.1.1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2)承包人应结合本工程土方的统一规划,对开挖和填筑的土方进行合理的平衡,保证填筑工程土料的连续和均衡。若供料不当,导致土方填筑受阻,其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1.3.1 施工措施计划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21天前,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施工布置图;(2)土方填筑方法和程序;(3)土方平衡计划;(4)施工设备和设施的配置;(5)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6)施工进度计划。3.1.3.2 地形测量资料土方22、填筑工程开工14天前,承包人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后实测的平、剖面地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经监理人签认的地形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3.1.3.3 完工验收资料土方填筑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为监理人进行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土方填筑工程竣工图;(2)土料填筑的试验检验和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3)各土方填筑体的施工质量报告;(4)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验收报告;(5)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3.1.4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3)碾压式土石坝23、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4)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5)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6)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J12388)。3.2 土方开挖和填筑平衡3.2.1 选定土方填筑料土方填筑料应尽量采用开挖土料,开挖土料在回填前应清除杂物并妥善保管。3.2.2 土方填筑的现场生产性试验(1)在进行土方填筑前必须针对不同土料进行碾压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和碾压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2)土料碾压试验应进行铺土方式、铺土厚度、碾压机械的类型及重量、碾压遍数、填筑含水量、压实土的干密度。(3)土料碾压试验后,应检查压实土层之间以及土层本身的结构状况。24、如发现疏松土层、结合不良或发生剪切破坏等情况,应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3.3 填筑一般要求(1)承包人在土方填筑前,必须清理地基,填筑面清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2)土方填筑必须在基础处理、隐蔽工程和基坑清理等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合格的填筑面应及时填筑,以防造成破坏。(3)承包人应根据填筑部位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压实方法,确保填筑土方达到设计要求。(4)土方填筑应采用接近最优含水量的土料,应在料场严格控制上坝供土料的含水量。当料场土料或利用方土料的含水量超出最优含水量范围时,承包人应根据土料开挖方式、装运卸流程以及气象等条件对土料含水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翻晒或加水等,使其含水量满足要求后,25、再进行填筑。(5)必须严格控制铺土厚度及土块粒径。人工夯实每层不超过20cm,土块粒径不大于5cm;机械压实每层不超过30cm,土块粒径不大于8cm;每层压实后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铺筑上层土料。(6)由于气候、施工等原因停工的填筑工作面应加以保护,复工时必须仔细清理,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准填土,并作记录备查。(7)如填土出现“弹簧”、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力破坏现象时,应根据情况认真处理,并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3.4 填筑质量控制(1)承包人必须对质量负责,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实行初检、复检、终检制度。并要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检查和监督,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26、,监理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承包人承担。(2)对填筑部位的质量控制,执行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及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中的有关规定。(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部门对所有取样检查部位的平面位置、高程和检查结果等均应如实记录,并逐班逐日填写质量报并表报送监理人。质检资料必须妥善保存,防止丢失,严禁涂改和销毁。3.5质量检查和验收3.5.1 施工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定期进行以下各项土方填筑材料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现场生产性试验选定的施工碾压参数及其各项试27、验成果的检查和验收;(2)对土料的含水量进行检查;(3)除按本章第4.4节要求对填筑面的各项施工工艺和参数进行检查;(4)对每一层填筑面,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5条和本章第4.4节的规定进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3.5.2 完工验收土方填筑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第3.1.3.3款规定提交完工验收资料。3.6计量和支付(1)填筑最终工程量的计量,应按本章第3.1节和施工图纸所示各种填筑体的尺寸及基础开挖清理完成后的实测地形,计算各种填筑体的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各种土料填筑的每m3单价支付。进度支付的计量,应按施工图纸外轮廓尺寸边线和实测施工期各填筑体的高程计算其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各种土料填筑的每m3单价支付。(2)各种土料填筑的每m3单价中,已包括填筑所需的料场清理、试验、填筑、土料填筑过程中的含水量调整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3)现场生产性试验所需的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