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泊位炸、清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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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偷****
编号:631958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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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区泊位炸、清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XX港区一期1#泊位工程炸、清礁施工监理细则一、 工程概况1、概述 集装箱桥式起重机后轨道梁基础灌注桩直径1200mm112跟,地质情况为回填中粗砂厚10m左右,原地表中粗砂厚1.5m,残积5m,强风化层7m,下为中风化花岗岩,桩顶标高5.8米,桩前3750m,桩长施工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灌注桩分类及其终孔原则为:A型桩为不 设防台铆碇的 轨道梁基桩,桩端进入强风化层22m,或进入花岗岩中风化层1.2m,或进而花岗岩微风化层0.5mB型桩为设防2、台铆碇的 轨道梁基桩,桩端进入强风化层26m,或进入花岗岩中风化层2.4m,或进而花岗岩微风化层1.2m1、 编制依据(1)XXXX港区一期工程1#泊位工程轨道梁灌注桩桩位图(一)(二)(035036SSSG10531054);A型灌注桩配筋图(035036SSSG1055 )及地质勘察报告。 (2)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298);(3)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94);(4)港口工程灌注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2482001);(5)项目部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 (9)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3.控制目标(1) 技术要求本分项工程内容包括基槽、码头和港池回旋水域3、内的炸、清礁项目。工程量为80346m3,其中码头基槽设计底标高为-20.0031.00m,工程量约50646m3,港池设计底标高-17.00m(均为XX当地理论深度基准面),工程量约29700m3。设计要求炸礁边坡为2:1,允许超宽1.0m,超深0.5m。(2)工程目标根据1#泊位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炸清礁施工工期约7个月(包括基槽、港池的炸清礁和测量验收),保证后续工序按计划施工。(3)质量目标炸、清礁施工完毕后进行测量验收,确认水深均达设计要求,无浅点,边坡满足设计要求,礁石破碎度满足挖泥船、泥驳的施工要求。二、 组织及人员分工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参建各方均安排具有丰富施工组织管理经验的4、专职人员对炸礁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管理、监控,各单位具体负责人员及联系电话如下表所示:单 位负责人电 话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市质监站三、 监理措施1、施工准备阶段(1)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施工环境调查,了解爆破作业区周边的居民区、重要设施的位置、建(构)筑物的结构特征及抗震要求等,对施工区附近的航道、停泊区重要设施建(构)筑物至爆破区的距离及环保要求有足够充分的掌握,对白海豚的保护有相应的措施。(2) 承包单位放样完毕后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审,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使用的测量设备及其鉴定证书、测量方法、基线布设、水尺零点以及放样成果进行审查、复核无误签返施5、工测量放线报验单。(3) 承包单位炸礁施工船舶进场后,应及时进行船舶进场报审,监理工程师核验船舶数量、型号、生产能力、设备状况等符合要求后签返主要施工设备进退场申报表。(4) 审查爆破施工指挥机构的设立和爆破专业人员的组织分工,对爆破施工方案、安全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岗位证书等逐一进行审核,公安、海事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航行通告、海洋倾废许可证等需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备。(5) 审核爆破施工的安全保证体系及防台、防火、工伤急救等应急程序是否完备、可行,爆破危险品的储运、加工、使用管理措施必须严密到位,开工前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在爆破危险区岸线边设立安全警戒牌,警戒船舶的数量、警6、戒设备、讯号齐全。2、施工阶段(1) 炸清礁施工流程如下:自检结果是否合格水深检测炸、清礁挖覆盖层浚前测量否是竣工资料整理竣工测量施工总体布置采用由西向东,先基槽后港池及回旋水域的施工顺序,即泥基槽轴线方向分段进行爆破,分段清验收,以保证施工进度。(2)水下钻孔爆破施工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炸礁船定位岩面标高检测测量雷管电阻钻 孔检查炮孔底标高 未达设计标高加工起爆体达到设计标高装 药未达设计标高检查药柱顶标高达到设计标高网路联接检查装药量水上安全警戒一次起爆药量小于200kg发警报一次起爆药量小于200kg 移船放炮炸礁施工分排进行,排距2.0,炮孔的孔距3.0m,超深2.0m,每4个炮孔一排7、,炮孔排与码头前沿线平行布设,各排孔位呈梅花形错开,根据岩层厚度变化情况或二次钻至设计标高(每次钻进控制在8m以下)。(3)监控要点1) 测量定位的全站仪、经纬仪需定期进行校核,爆破区周围的施工基线、控制点、定位点、施工水尺零点须定期复测检查,防止因震动产生偏差,对重要建(构)筑物还需进行定期的沉降、位移观测。根据专家评审会要求,施工初期应由当地地震部门进行地震波检测。2) 炸礁孔位偏差按规范要求控制在20cm以内,定位完毕后锚缆应拉紧,钻孔过程中尤其是涨退潮时应注意复核孔位。3) 钻杆、测深绳、送药竿的长度标定必须清晰、准确,钻孔完毕后检查孔底标高应满足要求(基槽设计底标高-超钻深度),否则8、应继续钻孔至要求的标高,同排孔的孔底应在同一高程。4) 起爆体加工应在专用的加工船上进行,加工船距炸礁船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加工起爆体前应对雷管逐个进行检查,凡有管体压扁、破损或锈蚀的雷管均不得使用,起爆体和药柱的加工数量不得超过当天爆破作业的需用总量。5) 根据孔深计算单孔装药量,实际操作中,按孔深的2/34/5装填炸药。每条药包长度控制在2m内,安放2个导爆管,并采用孔内间隔装药,起爆体约位于各段药柱高度的1/4位置,且必须保证起爆体全部插入炸药内。6) 为减少地震波和水下冲击波的影响,采用孔内和孔间毫秒微差爆破,采用115段别的毫秒导爆管,相邻段别的延迟时间应不小于50毫秒,每个炮孔为一9、段,单段药量不得超过60公斤。根据专家评审会要求,一次起爆药量不得超过200公斤。当同排四个炮孔装药量超过200公斤时,应分次钻孔并装药起爆,保证每一次起爆药量不超过200公斤。7) 装药时应拉紧提绳,配合送药杆进行,不得让药包自由坠落,并应检查药包的顶标高,如药包未装到位,应用送药杆轻压送到孔底,严禁强行推压。装药完毕应用砂袋堵塞炮孔,以加强爆破效果并防止药包浮起。8) 为保证炸礁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理对装药过程实行不定期的检查,严格控制炸药用量,规范装药过程,督促作好安全警戒工作,并填写炸礁施工监理检查记录表(见附页),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双方签认。9) 导爆管网路不得使用有破损和管内药膜脱10、落的导爆管,且导爆管不得拉细、打结,在水下和炮孔内不得有接头。10) 在浅岩面处低潮时放炮,必须作好防飞石和冲击波的安全措施,起爆主线接入起爆站后必须有专人看管,由专职爆破员检测、起爆。起爆前应作好警戒措施,检查爆破水域无潜水人员和船只,确认安全后方能起爆。11) 施工中应及时对每天的施工区域、岩面标高、钻孔深度、炸药雷管用量、起爆时间、警戒、协调等情况予以记录,施工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反映施工情况,每天及时报监理。严格管理好爆破器材,做好爆破器材的运输、贮存、领用、加工、使用和退料工作,船上炸药、雷管的临时存放点应建立进出库台帐,每班、每天核对数量,做到物帐相符。12) 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机构11、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港章和施工航行通告,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做到环保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海洋局颁布的倾卸海洋废弃物的有关规定,开工前应检查泥舱的泥门,防止泄漏污染物(包括船用油类及疏浚泥沙)。施工中必须作好中华白海豚的保护工作,施工船必须有专人加强了望,发现白海豚时必须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用“声墙”法驱赶白海豚远离爆破区后方能起爆。3、验收阶段(1)质量标准:执行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J286-90)、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和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码头、基槽炸礁验收时实测项目标准见下表所示: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12、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平均超深500每个断面(每5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三个断面1用回声测深仪或测深水陀检查,12m一个点,取平均值2每边平均超宽10002在全部断面图上量测,各边取平均值港池验收时进行竣工水深测量,根据设计交底会议要求,码头前沿线5m范围内的浅点超高值应小于或等于300mm,如果浅点超高值在300mm至500mm之间,承包人应进行水下潜水探摸,如果超高点为硬物,要进行排除。港池其它区域无浅点,超深小于500mm。(2) 检验方法:见上表所示。(3) 检验数量:见上表所示。(4) 验收程序:承包单位先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分项工程报验单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组织质监站、设计、业主等单位进行验收,合格者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认隐蔽/分项工程报验单,同意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不合格则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返工整改,重新报验直至合格为止。附表:炸礁施工旁站记录表工程名称:XXXX港区一期1#泊位工程 工程地点:XXXX 编号:日 期天 气监理部位监理检查项 目钻孔及装药情况一次起爆药量,kg爆破警戒白海豚保护监理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备 注旁站监理人员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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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8-14
3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