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疗养楼装修安装工程合同(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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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故事
编号:619375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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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省xx公司xx温泉疗养楼装修工程施 工 合 同(合同编号:CSGD-ZS-2011-33) 温泉疗养楼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xx省xx公司xx温泉疗养楼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xx镇xxxx疗养院内。 三、工程项目内容:温泉高级、亲水、坡地疗养楼的室内装修安装工程,即由发包人提供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料中所包含工程项目施工、验收、整改维护、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其中不包含:(1) 艺术壁画、纱帘、窗帘、客厅装饰活动地毯、家具布料和沙2、发、床、茶几、电视机柜等成品活动家具;(2) 活动电器(电视机、冰箱、落地灯、台灯等);(3)空调安装工程;(4)消防工程;(5)楼层总配电箱制作安装。四、工程期限:1、本工程自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8月10日,共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出具的开工通知时间为准。2、如不出现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每延期一天工期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五、工程造价:暂按投标报价人民币:元。最终工程造价以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决算造价为准,甲乙双方均应予以认可。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额的10 %预付款给乙方,预付3、款分二次在进度款中扣回。2、工程开工后,甲方按每月的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乙方当月完成进度款的90%,但进度款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0%;合同内容完工付至合同总价的80%,在工程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全部移交甲方,竣工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金额的 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 壹 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则无息一次性全额付清。3、乙方负责提供正式发票。七、决算办理依据:1、投标报价中已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按投标报价,工程量根据现场的实际数量进行增减,单项增减工程量2%以内的,不予调整,单项增减工程量2%以上部分,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2、投标报价中没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但实4、际已发生的工程项目,按照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执行,其主材价格按xx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长沙市分站2011年第二期长沙建设工程造价执行,如没有发布的主材价格按实际签证价格为准。若工程结算送审金额超过审定金额20%,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3、对工程量进行增减的,乙方需报请甲方签证,否则不予结算。八、材料设备: 1、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由甲方提供场地,乙方负责保管。2、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乙方负责清理及外运。3、装修安装主要材料按投标品牌、规格、型号,石材按投标样品施工。4、施工用水、用电均装表计量,收费标准为电费 1 元/度,水费2.5 元/5、吨,温泉水不供给。九、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工程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由甲方负责。4、指派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验收、工程量签证需甲方两人以上签字认可。3、乙方指派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需驻守在工地,如离开工作岗位,需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将按506、0元/天扣除工程款。5、施工中甲方须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6、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7、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8、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院里住宿。十、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1管理现场及检查施工质量,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和签证工程量。1.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乙方职责2.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院方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文明施工。2.2按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2.3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施工7、安全,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即与甲方安全保卫部签订安全协议。十一、工程质量: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或行业颁发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依椐。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未按投标品牌材料和材料样品施工的,由乙方负责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十二、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8、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乙方在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竣工资图和竣工资料各肆套(竣工图要求提供电子版一套)。十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十四、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约定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按法院判决执行。十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各执三份、乙方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表:年月日 年月日 开户银行:帐号: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工程9、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xx省xx公司xx温泉疗养楼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承包人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均属保修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 年:1)道路工程、附属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属本项目发包范围的其他工程为 壹 年。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10、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11、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廉政合同廉政合同编号:GC-013项目合同编号:CSGD-ZS-2011-33 项目名称:xx省xx公司xx温泉疗养楼装修工程发包人:xx省xx公司灰汤温泉疗养院承包人: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为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暗箱操作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经承发包人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并提取本合同金额的1%作为廉政约定保证金。一、发包人廉政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2.发包人工作人12、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索要、接受承包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礼品或其他馈赠。3.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承包人的请吃、请钓、旅游和各类娱乐消费活动。4.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变相接受承包人的钱物。5.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承包人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二、承包人的廉政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家属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吃饭、钓鱼、旅游和参加各类娱乐消费活动。4.承包人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向发包人13、工作人员变相送钱物。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三、违约处罚1.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发生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和省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由发包人给予举报人1000-2000元的奖励。发包人为举报人保密。2.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发包人依照合同扣除承包人合同金额1%的廉政约定保证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四、其他规定1.本合同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商务合同)时一并签订,并具有同等效力,作为施工合同(商务合同)的附件二并存档。2.承发包人双方必须在结算前分别填报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内容包括自查情况和对对方廉政情况的评价,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公章后,送发包人监察部备查,发包人监察部审查无误后,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否则不予结算。3.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发包人双方及发包人监督部门各执一份。4.本合同监督部门为发包人纪检监察部门。 举报电话: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监督部门(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