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合同(2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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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偷****
编号:616867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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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签订日期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签订地点:使用说明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 有限公司各单位签订零星项目施工工程、合同标的额较小的施工项目类合同。2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3.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具体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4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通用条款进行改动。5.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工程施工合同甲方(2、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就甲方将 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项目名称: 1.2 工程内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第二条 工程工期及工期顺延2.1本项目工期共计 天,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如存在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情况,需明确各自开、竣工日期的,可制作工程项目一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工期可顺延。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因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的; 甲方变3、更施工图纸的; 其他情况 甲方可根据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约定工期可顺延的情况。 。 如有监理人的,乙方应向监理人提出申请并将变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第三条 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验收3.1技术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工程技术要求(见附件五)执行。达不到该技术要求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3.2验收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建筑安装工程的验收规范和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工程技术要求(见附件五)进行验收。3.3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3.3.2工4、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3.3.3 甲方的检查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3.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需要中间验收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的,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3.5 工程竣工验收3.5.1 乙方施工完工后向甲方提报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自收到乙方申请后2日内组织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3.5.2工程竣工验收5、时,乙方应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材料。乙方需向甲方递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乙方递交的上述材料不齐全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工期不顺延。3.5.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须提供甲方项目管理人员的书面证明,方可相应顺延工期。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4.1本合同工程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工程价款的具体构成见工程计价清单(见附件一)。4.2结算原则: 。4.3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结算清单,甲方受到结算清单后 日内审核完成,双方按结算清单结算工程款。 本条适用于合同价款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动的情况。4.4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 第五6、条 甲方权利义务5.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见附件二),乙方根据上述材料在 日内制定施工计划向甲方提交施工计划(见附件三)和工程量清单(见附件四)并报甲方批准。5.2甲方有权审核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及安全措施,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5.3甲方负责指派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进度、质量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5.4甲方向乙方宣传并监督其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基建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向乙方指定施工垃圾存放地点。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6.1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及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见附件七)。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或过错导致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7、和其他方面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廉政协议(见附件八)。6.3 乙方根据项目要求,负责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及安全措施并经甲方审查通过。6.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既定施工方案或图纸、措施、工程量及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严禁自行变更工程内容。6.5乙方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及质量监督,并接受甲方外委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6.6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负责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向甲方报请并参加竣工验收。6.7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规定,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中间验收部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做出记录后方可继续施工。6.88、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将施工垃圾按甲方要求存放、处置。6.9 乙方应当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返工,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的,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材料供应与验收 如材料由甲方自行提供的,则本条款不适用。7.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7.2 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和甲方的相关规定,同时按工程的设计规范进行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本项目所用材料必须为正规大厂家生产。采购之前,乙方向甲方项目管理部门报送拟采购材料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同意批准后方可购买。7.3 如有监理人的,乙方在采购前需将拟采购材料9、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报监理人审批。乙方采购的产品应具有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明,并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第八条 监理人 如没有监理人的,则本条款不适用。8.1 甲方将委托监理人负责本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他监理人的姓名、职务、职责见监理名单(见附件六)8.2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8.2.1 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甲方事先批准。8.2.2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甲方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8.2.3 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10、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8.2.4 监理人应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可视具体情况增加监理人的其他职责。(1)对本合同履行的检查、监督;(2)对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和验收、安全、工期、合同结算、施工组织等的签字认可或不认可及有关指令的发出;(3)工程量增减的审核;(4)施工图设计质量、工期的审核;(5)设计变更的审核;8.2.5 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约定的或附随的权力。但是在行使以下职责之前,需要取得甲方明确的预先批准:(1)作出对工程质量、进度有影响的处理决定;(2)作出有悖于设计原则的决定;(3)事件处理结果对工程建成后的运行有影响时;(4)事件处理结果可能涉及追加投资或延长工期时;(5)发出增减合同价11、格或增减工期的证明时;(6)处理重大设计变更时;(7)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时;(8)事件处理结果对甲方履行合同有较大影响时。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发包人的权益需立即采取行动时,监理人可直接发布处理这种危急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乙方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人的命令竭尽全力处理危急状况,并减轻影响。尽管监理人的上述命令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批准,乙方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对于因此引起的费用,由监理人主持研究分清责任,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费用的承担人,并通知甲方,抄报乙方,在结算时处理。8.3总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12、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离 日前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乙方。8.4 监理人员8.4.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乙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上述授权或收回授权均应为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甲方和乙方收到这一授权或收回授权的通知后方可生效。8.4.2 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工13、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8.4.3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纠正监理人员发出的任何指令的权力。乙方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在 日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日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8.4.4 监理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助理人员,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监理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这些助理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通知乙方。助理人员无权向乙方发送指令,除非此指令是其履行职责所必须发出的,因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令应14、视同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8.5 监理人的指示8.5.1 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乙方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8.5.2 乙方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8.5.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乙方应遵照执行。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小时内(含本数),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小时内(含本数)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8.5.4 由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15、种原因,监理人认为有必要先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的,乙方亦应先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示执行前或执行后,监理人均应发出对这一口头指示的书面确认。8.5.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8.6 商定或确定8.6.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8.6.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8.7公正行使权力监理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1)作出决定,发表意见;(2)表示同意、16、满意或批准。监理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权力,任何一方对监理人的决定、意见、同意、满意或批准或采取的行动有异议时,均可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第九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9.1 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为 年,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9.2 缺陷责任 乙方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因乙方原17、因,缺陷和(或)损坏是由于以下原因所造成时,应由乙方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1)使用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2)由乙方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存在任何错误;或(3)乙方忽略或未遵守合同对乙方明确规定的任何义务。经查验属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 乙方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甲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的承担,按第19.2.3项约定办理。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 年。9.3 保修责任 保修期本合同项下18、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甲方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不受保修期限制乙方在施工、检验环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工程质量缺陷的,所需承担的保修义务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第十条 保险 是否要求乙方缴纳保险,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无须乙方缴纳保险的,本条款不适用。10.1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乙方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10.2人身意外伤害险乙方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19、纳保险费。第十一条 工程变更11.1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工程设计进行合理的变更。11.2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11.3因此而引起的工期顺延、工程量和合同价格等变更事宜,将按下列方式处理: 11.4 如有监理人的,经甲方同意,监理人可按照第11.5条约定的变更程序向乙方作出工程变更指示,乙方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乙方不得擅自变更。11.5 如有监理人的,监理人根据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发出书面的工程设计变更要求。该要求包括变更的内容和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必要时将附图纸和相关资料。乙方应在收到书面要求后 日内向监理人提出具体的施工计划。11.620、 如有监理人的,因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工期顺延、工程量变更和合同价格变更,乙方应将变更后的工程计价清单、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经监理人修改、审批后对甲、乙双方产生约束力。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2.1 工程施工中质量验收不合格须返工时,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并在工程款中扣除。12.2 乙方应严格按项目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工期每推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在工程款中扣除。12.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甲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及违章作业,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在工程款中扣除。12.4 施工中乙方不按甲方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21、,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在工程款中扣除。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将工程部分或全部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14.1 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罢工、台风、洪水、地震、火灾等不可控制的因素。1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未及时通知而致损失扩大的,就扩大部分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14.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22、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建议尽量选择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如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核实所填写的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及其名称是否准确。目前并非每一城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16.1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6.2 若争议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_,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 如选择其他仲裁规则,可以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3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23、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需要增加合同附件的,各单位可视具体情况添加,并在该条中明确列出。 本合同附件包括工程计价清单、施工图纸、施工计划、工程量清单、工程技术要求、监理名单(如有监理人的)、安全协议和廉政协议。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即生效。第十九条 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24、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共计 页。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副本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 第二十一条 特别约定 如有需要补充约定的,双方可在该条款中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签 署 页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税号: 税号:附件一 工程计价清单附件二 施工图纸附件三 施工计划附件四 工程量清单附件五 工程技术要求附件六监理名单附件七安全协议附件八廉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