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检测报告(5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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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86704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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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目 录1 项目概况12 验收依据33 工程建设情况4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43.2 建设内容5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83.4 公用工程83.5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93.6 物料平衡113.7 项目变动情况114 环境保护设施12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12废水124.1.2废气134.1.3噪声17固(液)体废物184.2环保措施18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185 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9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19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75.3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286 验2、收执行标准306.1环境质量标准306.2污染物排放标准316.3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337 验收监测内容34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347.2 环境质量监测35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368.1 监测技术规范368.2 监测项目的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及检出限368.3 质量保证与控制399 验收监测结果409.1生产工况及气象条件409.2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409.2.1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409.2.2 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479.2.3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4810 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4910.1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4910.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5010.3结论51103、.4建议5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52附件1 环评批复附件2 环保执行标准附件3 项目营业执照附件4 建设地点证明附件5 运营期运行台账附件6 成品污泥去向证明附件7 污泥处理好氧发酵装置专利证书附件8 环保组织机构及环境管理制度附件9 委托监测合同附件10 检测报告附图1 验收监测点位布置图附图2 项目地理位置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 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5 处理设施图附图6 现场监测工作图片1 项目概况汉寿县境内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原采取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直接填埋的处置方式,这种处置方式增加了填埋场污染负荷、渗滤液有可能污染地下水及地表水、污泥臭气可污染环境空4、气,直接填埋方式存在着对环境二次污染的风险隐患,已不能满足现有的环保要求。为有效解决城镇污泥处理处置问题,200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科学技术部联合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923号),该政策明确指出:污泥处置处理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并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的能源和资源。为了积极贯彻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关要求,有效解决汉寿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现状与污泥填埋含水率要求的矛盾、以及与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差距,有效改善基础设施现状,强化并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消除污泥对环境的污染,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5、资2635.8万元在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西南侧地块新建了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的服务对象为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浓缩脱水污泥(含水率约80%),对有效改善汉寿县基础设施现状,强化并提高汉寿县城市服务功能,消除污泥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具有重要的环保意义。目前,汉寿县境内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主要为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而汉寿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建设。根据各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近期汉寿县境内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总量为20t/d(汉寿县污水处理厂16t/d太子庙污水处理厂4t/d)。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位于汉寿县龙阳镇护城社区6、的六连障,三堤两港北侧(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西南侧),项目总投资2635.80万元,总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1559.84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暂堆区、调理剂暂存区、进料区、污泥处理区、成品污泥堆放区、配电室、仓库、综合楼及门卫室、环保工程等。本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泥20t/d,处理工艺采用污泥好氧发酵处理技术,经处理后的产品干化污泥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相关要求,作为肥料出售,用于园林绿化。项目名称: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汉寿科建污泥处置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西南侧建设7、规模:日处理脱水污泥20t/d总投资额:2635.8万元服务范围: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含水率80%的脱水浓缩污泥。2014年10月22日,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汉寿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3月3日通过常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评审,评审会后,由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选址、工艺等内容发生了变化,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原“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复核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2月19日,通过了常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8、召开的专家复核会,于2016年1月26日取得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建201615号)。本项目2016年7月18日开工建设;2017年10月竣工并进行调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决定)、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泙20174号)、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的要求和规定。2017年11月10日汉寿科建污泥处置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承9、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任务, 2017年11月10日我公司派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和周边环境调查,在踏勘和调查以及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7年11月29日12月01日完成该项目废水和噪声监测,于2018年2月26日完成污泥处置成品浸出检测,2018年5月2122日完成了废气有组织排放与无组织排放、敏感点环境空气监测,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和环境管理检查编写了本验收监测报告。2 验收依据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及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10、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泙20174号)2.3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2.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号)2.5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1999年11月) 环发1999246号2.6 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常环建201615号)2.8 验收监测委托合同。3 工11、程建设情况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项目位于汉寿县龙阳镇三堤两港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即汉寿龙泉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厂区的西南侧一地块,属于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用地,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建筑面积1559.84m2,东面为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南面为进厂道路及三堤两港低水渠,西面为金诚砖厂,北面紧邻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界,东南面及东北偏北面为六连障村民住宅。本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85317,东经1115845。地理位置图见附图2周边关系图见附图4平面布置按功能划分,整个厂区划分为生产区和办公服务区,办公服务区位于厂区南面、生产区位于厂区北面。生产12、区包括污泥暂堆区、调理剂暂存区、进料区、污泥处理区、成品污泥堆放区、配电室和仓库。办公服务区:进入厂区,厂区道路东侧为综合楼,厂区道路西侧为门卫室、地磅。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3.2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20t/d的污泥处置系统,主体工程为污泥暂堆区、调理剂暂存区、进料区、污泥处理区、成品污泥堆放区;辅助及公用工程(配电室、仓库、综合楼及门卫室等);环保设施(生物除臭系统、污水管网等)。工程建设内容见表3-1;表3-1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环评及其审批建设内容规模实际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污泥暂堆区143.25 m2污泥暂堆区与环评一致调理剂暂存区143.25 m2调理剂暂存区与环评一致进料13、区427.84 m2进料区与环评一致污泥处理区261.60 m2污泥处理区与环评一致成品污泥堆放区261.60 m2成品污泥堆放区与环评一致储运工程仓库44.00 m2与环评一致配套工程配电室44.00 m2配电室与环评一致综合楼216.3 m2综合楼与环评一致门卫室18.00 m2门卫室与环评一致公用工程供水已建给水管网与环评一致供电已建供电路网与环评一致环保工程废水依托汉寿污水厂污水处理设施内部已建排污管网,接通汉寿污水厂污水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废气生物除臭系统15000m/h生物喷淋+UV光解除臭系统与环评一致噪声隔声、减振低噪设备隔声、减振与环评一致固废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环评14、一致3.2.1 工程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2;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见表3-3。表3-2 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技术指标1总占地面积m210000.052总建筑面积m21559.843劳动定员人54建设工期月15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5工作制度天/年3656污泥处理规模t/d20二经济指标1项目总投资万元2635.801.1建设投资万元/年2629.791.2铺底流动资金万元/年6.012财务评价指标2.1财务内部收益率%4.50所得税后2.2财务净现值万元/年732.53所得税后2.3静态投资回收期年16.60含建设期表3-3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15、规格单位数量一原料工段1污泥备料仓非标座12污泥计量螺旋输送机1.5kw台13调理剂备料仓非标座14秸杆定量螺旋输送机1.1kw台15混合搅拌机5.5kw台16连续式混合机7.5kw套17一级好氧发酵塔提升机5.5kw台1二好氧发酵1一级好氧发酵塔80m3座22一级好氧发酵塔进料螺旋输送机3kw台23一级好氧发酵塔齿辊卸料机3kw套84一级好氧发酵塔出料螺旋输送机9kw台25塔顶除臭器4kw套26二级好氧发酵塔80m3座27二级好氧发酵塔提升机5.5kw台18二级好氧发酵塔进料螺旋输送机3kw台29二级好氧发酵塔齿辊卸料机3kw套810二级好氧发酵塔出料螺旋输送机4kw台211返混料螺旋输送机16、9kw台212发酵塔供氧风机3kw台813发酵塔抽风机3kw台814干化机台115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0.25kg/h台1三包装系统1包装系统套1四自动化系统1电气自动化系统套1五环保设施1生物除臭系统套1好氧发酵塔采用湖南省科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种好氧剩余污泥自动化发酵装置,该装置已于2014年12月3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第4027065号)。见附件7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80%)经两次好氧发酵处理后的干化污泥,产品污泥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及含水率小于40%的要求,供园林绿化用。设计生产规模日处理污泥217、0t/d。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表3-4 主要原辅料消耗一览表序号类别设计消耗量实际消耗量来源1污泥20t/d18t/d脱水浓缩后含水率80%污泥2调理剂2.4t/d2.0t/d已粉碎的秸秆(糠壳)等,1t污泥/0.12t调理剂,外购。3生物质燃料0.5 t/d0.5 t/d外购1新鲜水0.655m3/d0.5 m3/d市政供水管网2电1080kwh/d当地供电所3.4 公用工程3.4.1 给水本项目给水来源于汉寿县自来水厂,不另设新的水源,项目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冲洗用水,生产工艺不需用水。3.4.2 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三堤两港低水渠,最终进入沅江;污水由污水管道进18、入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经三堤两港进入目平湖。3.4.3 供电项目用电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的供电系统,由市政电网提供,不另设备用发电设施。3.4.4 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635.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3.4.5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实行单班制。劳动定员:共5人,项目内不设食宿区。3.5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干化图3-1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生产工艺简述本项目采用二级好氧发酵处理工艺,该工艺进入一次发酵塔内污泥的含水率达到80%。1、制备混合料污水处理厂产生的19、脱水浓缩后污泥(含水率约80%)经密闭式污泥运输车辆运至本项目污泥暂堆区内的污泥备料仓内,暂存以待处理。污泥备料仓内的污泥和调理剂(秸秆和二次发酵塔的部分出料)备料仓内的调理剂分别送至污泥计量螺旋输送机和秸秆定量螺旋输送机内,然后按一定的配比输送至混合搅拌机内进行混合搅拌均匀,得到混合料。2、好氧发酵1#好氧发酵:混合料从好氧发酵塔内的发酵料中接入好氧生物菌,并在塔内发酵料产生热量预热在两个小时内升温至45随即进入发酵期,物料随塔内发酵料自然沉降,向下运动,根据塔内耗氧状况(如温度、含氧量)自动控制鼓风机的启闭,调节塔内的含氧量,保证生物菌的最佳状态,塔内卸料机通过设定的程序控制发酵料的下降速20、度,以保证发酵料与氧气充分接触,高效反应释放热能。通过上述操作,塔内温度控制在55-72内(其中底层约55左右,中层约65左右,上层约48左右),发酵料经过多次相互之间聚合和分离,达到了翻堆和热能转换的目的,部分水分经塔顶的排气系统排至塔外,而卸料过程中,因发酵料与环境温度存在的差异,抽气系统的作用使大量的水分挥发,发酵料的含水率降低,得到含水率约为50%的发酵料(简称:一次发酵料),整个过程约耗时96h。2#好氧发酵:一次发酵料首先通过塔底的输送系统缓缓送至2#好氧发酵塔顶,新发酵料与塔内原有发酵料进行混合和翻滚,温度升至45以上,然后一起完成类似1#好氧发酵的运动过程,离开2#好氧发酵塔的21、发酵料含水率为40%左右(简称:二次发酵料),整个过程约耗时也为96h。 本项目污泥好氧发酵工序为自动连续发酵,每日收集的污泥当天配制成混合料,然后送至污泥好氧发酵塔的塔顶进料仓内,依次进入一次、二次好氧发酵工序。因此,项目污泥脱水贮存仓内污泥暂存时间不超过1天.,不会产生渗滤液。3、干化二次发酵后的部分出料返回至调理剂备料仓,以调节初始进料的含水率,同时减少调理剂的用量;其余部分出料进入干化机进行干化处理。使出料含水率为40%以下。3、包装入库经干化后的污泥即为产品,包装后入库待售,该污泥产品含有丰富钾、磷肥,主要配送给当地的花农施用,进行园林绿化利用;若污泥产品各重金属指标达到农用污泥中污22、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中的标准限值,则污泥产品也可作为农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污泥运输车辆、污泥备料仓、混合搅拌机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1#、2#好氧发酵塔产生的有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3.6 物料平衡图3-2 物料平衡图(单位t/d)3.7 项目变动情况本项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对照项目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变化情况如下:内容初步设计环评实际建设变化原因服务范围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和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脱水浓缩污泥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及乡镇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脱水浓缩污泥。汉寿县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23、脱水浓缩污泥其它污水处理厂污泥不符合本项目污泥处置进厂质量要求工艺流程一、二次好氧发酵,干化、筛分,筛下为成品用于园林绿化,筛上物用作调理剂。一、二次好氧发酵后直接得成品,用于园林绿化。一、二次好氧发酵,干化、筛分,筛下为成品用于园林绿化,筛上物用作调理剂。按初步设计要求生产设备好氧发酵系统,干化、筛分及包装系统,自动化系统好氧发酵系统、包装系统、自动化系统好氧发酵系统,干化(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干化机)、筛分及包装系统,自动化系统按初步设计要求4 环境保护设施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废水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不产生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有冲洗废水、除臭器喷淋废水及职工生活废水。(1)冲洗废24、水本项目冲洗废水主要来源污泥暂堆区的地面冲洗水和污泥运输车辆冲洗水,废水产生量为0.3m3/d(厂方提供),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氨氮、SS等。(2)除臭器喷淋废水除臭器喷淋塔由植物液雾化气体除臭设备、酸雾净化设备、酸雾吸收设备、废气洗涤设备及玻璃钢生物除臭设备等组成,采取2级喷淋,喷淋液根据液位变化随时补充、根据性质变化定期部分更换,一般情况1次/5天,每次放出底液约0.1 m3,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等。 生活污水生活废水为员工生活产生,该项目员工只有5人,且不在厂内食宿,生活废水产生量极少(约0.2m3/d)。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所有废水经厂内污水管道送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的污25、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处理:汉寿污水处理厂废气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泥运输、污泥备料仓、混合搅拌、污泥好氧发酵等产生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H2S、臭气。 污泥运输废气污泥在运输过程中,污泥会散发恶臭气体,防治措施为采取运输车辆密闭式运输方式,又因运输频率较低(1-2车次/d),所以排出的恶臭气体很少,现阶段污泥来源仅为汉寿县污水处理厂,运输距离仅约200米。 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区域营运期产生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的主要污染源为污泥备料仓、混合搅拌机、产品出料口。防治措施为:来料及时处理,料仓及时清理及厂房封闭,可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 有组织排放废气有组26、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发酵塔内物料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气经塔顶的排气系统排放及干化机、出料口废气经负压吸气罩收集有组织排放,这些气体通过管道连接进入生物除臭系统(生物喷淋+UV光解;规格:15000m/h),经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排放。 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废气生产工艺过程中需对二次发酵后的出料进行干化处理,其过程为通过“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加热干化机,出料经过高温加热的干化机后得到干化。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燃烧过程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废气进入生物除臭系统,通过18m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生物喷淋+UV光解除臭系统喷淋塔出料口吸气罩干化机吸气罩封27、闭式厂房生物喷淋+UV光解除臭工艺流程图生物喷淋+UV光解除臭系统工作原理紫外线光束照射废气,裂解工业废气如: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氢、甲硫醇、甲硫醚、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硫化物H2S、VOC类,苯、甲苯、二甲苯的分子链结构,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恶臭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如CO2、H2O等。利用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本产品利用特制的高能高臭氧UV合,进而产生臭氧。UVO2O-+O(活性氧)O+O2O3(臭氧),众所周知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28、作用,对工业废气及其它刺激性异味有立竿见影的清除效果。工业废气利用排风设备输入到本净化设备后,净化设备运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工业废气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使工业废气物质其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利用高能UV光束裂解工业废气中细菌的分子键,破坏细菌的核酸(DNA),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彻底达到净化及杀灭细菌的目的从净化空气效率考虑,我们选择了-C波段紫外线和臭氧发结合电晕电流较高化装置采用脉冲电晕放吸附技术相结合的原理对有害气体进行消除,其中-C波段紫外线主要用来去除硫化氢、氨、苯、甲苯、二甲苯、甲醛、乙酸乙酯、乙烷、丙酮、尿烷、树脂、等气体的分29、解和裂变,使有机物变为无机化合物。消除污染有害气体异味,初级电子在电场中获得加速,撞击空气中的氧分子。当能量超过氧分子的电离电位时氧分子迅速离子化。失去电子的氧分子变成正极性氧离子(O2+),而释放的电子又与另一中性氧分子结合变成负极性氧离子(O2),结果是氧离子的两级分化并吸附中性氧分子形成O2+、O2、O2 等氧聚集的离子群,具有极强的氧化性,可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污染空气中的有害成分氧化分解为无害的产物和水;H2S+OHHS+H2OHS+O2+O2+O2SO3+H2ONH3OHNH2+H2ONH2+O2+O2+O2NOX+H2OCH2O+ O2+O2+OHHCOOH+H2O4.1.3噪声本项30、目噪声主要来自混合搅拌机、输送系统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封闭隔声等。车间封闭隔声固(液)体废物 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其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干化污泥:本项目最终产品为干化污泥,也为固体废物。经处理后的产品干化污泥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相关要求,作为肥料出售,用于园林绿化。4.2环保措施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采取的防治措施见表4-1。表4-1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一览表污染源环保设施配备系统名称防治措施废气恶臭污泥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无组织恶臭污泥备料仓、混合搅31、拌机、发酵塔缩短污泥贮存时间,加强保洁,加强厂区绿化有组织恶臭出料口、发酵塔收集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废水冲洗废水污水管网送至汉寿污水处理厂处理除臭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噪声设备噪声生产厂房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厂房隔声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置。干化污泥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相关要求,作为肥料出售,用于园林绿化。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保设施设计2014年11月由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32、及环保设施设计中有环境保护专门章节;2016年1月26日取得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建201615号)。建设过程其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项目总投资263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万元,占总投资的3.0%。环保投资见表4-2。表4-2 环保投资明细阶段项目治理措施投资(万元)施工期噪声治理场地四周修建围墙纳入主体工程预算敏感目标处建临时隔声屏障3扬尘治理运输车辆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2主体建筑周围搭建防尘网纳入主体工程预算材料覆盖防尘布3路面水泥硬化纳入主体工程预算洒水设施2废水治理隔油沉淀池2营运期废水治理汉寿33、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排水管网2废气治理一套生物除臭系统32噪声治理隔声、减振基础、厂房隔音20固废处置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场地绿化14合计80占总投资比率3.0项目绿化面积37732,占总面积的37.7%。5 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5.1.1环评主要结论1、项目概况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在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即汉寿龙泉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的西南侧地块新建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即位于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用地范围内的西面地块。本项目总投资2635.80万元,占地面积10000.05m2(合34、约15亩),总建筑面积1559.84m2,包括污泥暂堆区、调理剂暂存区、进料区、污泥处理区、成品污泥堆放区、配电室、仓库、综合楼及门卫室。本项目污泥日处理规模为20t/d,处理工艺采用污泥好氧发酵处理技术,服务范围为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和汉寿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浓缩脱水后污泥(含水率约80%)。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给排水管网、供电路网、道路硬化均为新建,其中给排水管网、供电路网与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给排水管网、供电路网对接,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给排水设施及供电设施;项目食堂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现有辅助工程。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成品污泥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35、23486-2009)相关要求,可作为肥料出售,主要用于园林绿化。2、评价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内G1和G2两个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SO2、NO2、PM10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G3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SO2、NO2、TSP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G1、G2和G3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NH3、H2S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卫生标准(TJ36-97)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W1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20036、m、W2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两个监测断面中COD、BOD5、氨氮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其他监测因子均达标,其中W1监测断面中COD、BOD5、氨氮的超标倍数分别为0.175、0.202、0.1,W2监测断面中COD、BOD5、氨氮的超标倍数分别为0.29、0.227、0.43;W3沅江坡头监测断面中除TN外其他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TN超标率为91.7%,最大超标倍数为1.34倍。三个监测断面出现不同程度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县城配套的污水管网不完善,造成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造成了地表37、水出现超标的现象。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东北面120m处村民居住点水井U1除氨氮超标外,其他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氨氮的超标率和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25%、0.41;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南面101m处村民居住点水井U2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水井U1监测因子氨氮超标的原因主要是水井受到生活污水的污染,现项目所在地各村民用水均采用自来水为水源。(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点的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踏勘38、及向当地居民进行调查了解,由于本项目区域人类活动频繁,拟建地内植被主要有狗尾巴草、车前草、马尾松等,动物物种主要有斑鸠、喜雀、麻雀等鸟类及鼠类、蛙类、蛇类等常见中小型动物以及猪、牛、鸡、鸭、鹅等家畜、家禽。项目区域内无珍惜濒危国家保护动植物种类。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拟建地位于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西南侧,项目拟建地现状用地性质为水塘。3、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经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措施,能有效解决现有环境空气问题,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小。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拆迁、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建筑垃圾与建筑材料的运输等会产生施工扬尘,通过采取设置围墙、洒水抑尘、设置洗车设施、39、设置防尘布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大幅度减少,施工期的扬尘可控制在施工区域附近,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由于是移动源分散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废水主要有场地现状水、施工作业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场地现状水、施工生活污水经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经三堤两港排入沅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作业污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作洒水抑尘,对地表水环境几乎无影响。(3)施工噪声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经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措施,能有效解决现有噪声环境问题,对周围环境影响小。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40、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高效的施工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并加强管理,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文明生产;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夜间停止运行;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靠场区中央布置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4)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清淤产生的泥渣、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废金属、废钢筋等收集后出售,不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送至指定地点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场地清淤产生的泥渣由汉寿县渣土41、办统一调运。采取上述措施之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5)施工生态影响分析结论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用地现状为一片水塘,施工过程中需对场地进行抽水、换填,产生的泥渣和所需的土石方均由汉寿县渣土办统一调配,不设取土场和弃渣场。同时,本项目占地面积小,建筑物均为钢结构,施工期开挖的泥渣较少,施工期场地开挖过程中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但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域内裸露地会采取地面硬化、恢复绿化等措施,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4、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结论本项目不设食堂、锅炉、备用发电机。污泥运输恶臭气体和车辆尾气产生量较少不会对局部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脱水污泥备料仓内污泥及42、时处置,缩短存放时间(不超过一天),则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少,不会对局部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污泥和调理剂秸秆拌和时间较短,且混合搅拌机为密闭式,恶臭气体的产生量较少,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污泥好氧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0.209kg/h、0.0065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氨4.9kg/h,硫化氢0.33kg/h),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2)水污染影响分析本项目安置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及生产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设施均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43、污水处理系统, 即所有废水经污水管道回流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三堤两港,最终进入沅江。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及沅江水质影响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装卸噪声以及车辆交通噪声。项目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通过加强管理,采取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禁工作人员大声喧哗,禁止鸣笛、限制行驶车速等措施,以降低项目装卸噪声和交通噪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4、,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经封闭式垃圾车拖运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5、产业政策符合性与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为城市生活污水污泥处置项目,属于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三十八大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20小类“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位于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西南侧地块,该地块属于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用地范围。根据汉寿45、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2011年修订),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即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要求。在采取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项目选址合理可行。6、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1)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理处置。(2)本项目营运期污水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入汉寿县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3019t/a、NH3-N0.04t/a。7、公众参与结论从调查结果可知,大部分被调查者了解本项目建设情况,认为本项目选址合理,并表示46、如果项目能达标排放后则可以接受本项目建设。 综合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可行,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选场址建设可行。 环评建议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确保其长期在正常安全状态下运行,杜绝发生污染事故,并严格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2、项目应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3、工程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制度,各种环47、保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4、加强污泥的运输管理,采用全封闭污泥运输车辆输送污泥,避免运输过程的散落、恶臭气体外逸,定期清洗,保持车身整洁卫生。5、建立健全污泥处置厂管理制度,加强施工和日常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定期检查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严禁跑、冒、滴、漏,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6、必备详细的应急预案,备有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的检查与非正常工况应急,必要时及时采取应急预案,将非正常工况下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7、“三同时”验收要求 “三同时”验收内容一览表时段阶段项目具体环保措施实施时间预期效果营运期废气防治污泥备料仓和好氧发酵塔恶有组织48、恶臭气体(NH3、H2S)共经一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生产区安装排风扇等通风设施,加强空气流通,降低无组织恶臭气体(NH3、H2S)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与主体工程同步达(GB14554-93)要求废水防治新建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雨水、污水排放管道。营运期废水排入汉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达(GB18918-2002)要求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声、减振。达(GB12348-2008)2要求固废处置生活垃圾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垃圾收集设施,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达(GB16889-2008)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49、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建201615号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局报送的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公告期间无反对意见,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汉寿县环保局的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你局投资2635.8万元在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用地范围内建设汉寿县污泥处置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05m2,建筑面积1559.84m2,污泥处理能力为20t/d,采用好氧发酵法处理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太子庙污水处理厂以及汉寿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脱水污泥(含水率80%),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污泥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二、你局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50、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你局要对污泥利用产生的环境影响负责,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应当进行修复和治理;污泥处置要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污泥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的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发酵后的污泥只用于汉寿县园林绿化用肥料、基质和营养土,不得擅自另作他用,禁止园林部门超处理处置能力接受污泥,如另作他用,需另行进行环境评估。(二)各污水处理厂污泥在运送至本项目处置前要对污泥进行检测,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中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限值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好氧堆肥处理;处理后的污泥达到城镇污水处51、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要求。(三)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均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四)营运期做好污泥处置过程中的臭气处理工作,加强厂区绿化建设,污泥暂存区、发酵塔等恶臭污染源进行封闭,配套臭气处理设施,臭气经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减轻臭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厂内不进行秸秆粉粹。(五)要选择具有相关道路货物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输污泥,污泥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六)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厂界噪声要达标。(七)污泥参照危险废物管理,你局要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52、情况,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不得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三、按环评要求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对臭气敏感建筑物。四、项目建成后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五、汉寿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常德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1月26日5.3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5-1。表5-1 工程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序号环评批复要求实际落实情况结论1你局投资2635.8万元在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用地范围内建设汉寿县污泥处置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05m2,建筑面积1559.84m2,污泥处理能力为20t/d,采用好氧发酵法处理汉53、寿县污水处理厂、太子庙污水处理厂以及汉寿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脱水污泥(含水率80%),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污泥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项目投资2635.8万元,总用地面积10000.05m2,建筑面积1559.84m2,建设地点在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用地范围内,污泥处理能力为20t/d,采用好氧发酵法处理汉寿县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含水率80%)。己落实2你局要对污泥利用产生的环境影响负责,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应当进行修复和治理;污泥处置要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污泥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的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发酵后的污泥只用于汉54、寿县园林绿化用肥料、基质和营养土,不得擅自另作他用,禁止园林部门超处理处置能力接受污泥,如另作他用,需另行进行环境评估。经检测成品污泥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中表4标准限值;污泥浸出液毒性鉴别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浸出液毒性鉴别标准值;腐蚀性鉴别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标准。,发酵后的污泥用于汉寿县园林绿化用肥料。己落实3各污水处理厂污泥在运送至本项目处置前要对污泥进行检测,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中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限值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好氧堆肥处理;55、处理后的污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要求。经检测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中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限值要求,因此目前只接收处理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己落实4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均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全部送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己落实5营运期做好污泥处置过程中的臭气处理工作,加强厂区绿化建设,污泥暂存区、发酵塔等恶臭污染源进行封闭,配套臭气处理设施,臭气经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减轻臭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厂内不进行秸秆粉粹。该项目安装了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臭56、气处理,排气筒高度18米,经检测废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厂区绿化面积3773m2,秸秆为外购已粉碎好的成品。己落实6要选择具有相关道路货物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输污泥,污泥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本项目工程与汉寿污水处理厂仅一墙之隔,污泥运输仅在本项目区域内。己落实7污泥参照危险废物管理,你局要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不得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污泥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了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57、,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未发生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现象。己落实8按环评要求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对臭气敏感建筑物。厂界100米范围内无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对臭气敏感建筑物。己落实6 验收执行标准标准依据汉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的函(汉环函201414号)。6.1环境质量标准6.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6-1。表6-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序号项目单位标准限值1NH3mg/m30.22H2Smg/m358、0.013臭气浓度6.1.2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交通干线一侧执行4a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2。表6-2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类型类别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敏感点2类60504a类70556.2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标准满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3表6-3汉寿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序号控制污染物单位浓度限值1pH无量纲6-92CODCrmg/L2503氨氮mg/L304SSmg/L150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废气59、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及国能新能2014295号“示范项目条件”的要求。废气有组织排放标准值见表6-4;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值见表6-5;锅炉废气排放标准值见表6-6。表6-4 废气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序号污染物排气筒(m)排放量(kg/h)1NH3154.92H2S150.333臭气浓度152000表6-5 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序号污染物单位排放浓度限值1NH3mg/m31.52H2Smg/m30.063臭气浓度无量纲20表6-6锅炉废气排放标60、准限值序号污染物单位排放浓度限值1烟尘mg/m3302SO2mg/m3503NOXmg/m3200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6-7。表6-7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类型类别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厂界噪声2类60504类705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产品干化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中表4标准限值;污泥浸出液毒性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浸出液毒性鉴别标准值;腐蚀性鉴别执行危险61、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标准。具体标准见表6-8;表6-9.表6-8 固体干化泥污染物指标标准限值序号污染物指标园林绿化标准限值酸性土壤(pH6.5)中、碱性土壤(pH6.5)1As75752Hg5153Zn200040004Cd5205Cr6001000 表6-9 污泥浸出液毒性鉴别标准值 单位:mg/L序号危害成分项目危害成分浓度限值1总铅52总镉13总砷54总铬155六价铬56总锌1007总镍58总铜509总汞0.110总氰化物511无机氟化物10012腐蚀试验pH2-12.56.3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环评报告指出:本项目营运期废水总排放量为13.927m362、/d,占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目前一期工程处理规模(20000m3/d)的0.07%,比例较小,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单列,计入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指标中。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建201615号)中对本项目未给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7 验收监测内容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废水,全部废水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验收监测内容见表7-1,监测点位见附图1。表7-1 废水监63、测内容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废水污水管道回流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的进口废水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连续2天,每天4次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泥运输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及污泥备料仓、混合搅拌机、污泥好氧发酵塔产生的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废气验收监测内容见表7-2;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内容见表7-3.;监测点位见附图1。表7-2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内容设施名称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生物除臭器除臭设施进口、出口NH3、H2S、臭气浓度连续2天每天4次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废气烟尘、SO2、NOX 表7-3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内容采样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气排放源64、上风向设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2个监测点NH3、H2S、臭气浓度4次/天,连续2天备注同时测试并记录各监测点位的风向、风速等气象参数 厂界噪声监测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装卸噪声以及车辆交通噪声。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4. 监测点位见附图1。表7-4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界噪声东、南、西、北各1个点Leq(A)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连续2天7.1.4 固体废物监测固废监测内容见表7-5;固废浸出液监测内容见表7-6。表7-5 固废监测内容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固废干化污泥出料口As、Hg、Zn、Cd、Cr 连续2天,每天1次表7-6 固废浸出液监测内容类65、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固废干化污泥出料口总铅、总镉、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锌、总镍、总铜、总汞、总氰化物、无机氟化物、腐蚀试验pH 连续2天,每天1次7.2 环境质量监测7.2.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表7-6 环境空气质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厂界东北面120m处村民住宅区NH3、H2S、臭气浓度 连续2天,每天4次7.2.1声环境质量监测表7-7 声环境质量监测内容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环境噪声厂界西南面50m处村民住宅Leq(A)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连续2天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8.1 监测技术规范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66、HJ/T164-2004);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污泥处置后成品检测参照以下规范和标准: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8.2 监测项目的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及检出限表8-1 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地表水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 (单位:mg/L(标注者除外)序号检测项目方法标准和来源检测仪器型号名称检出下限1pH值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6920-86)PHS-67、3CpH测定仪0.01pH2悬浮物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11901-89)BSA224S电子天平43化学需氧量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50ml滴定管44生化需氧量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50ml滴定管25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722N分光光度计0.0256总磷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89)722N分光光度计0.017总氮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722N分光光度计0.058粪68、大肠菌群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HJ/T 347-2007)生化培养箱20个/L废水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 (单位:mg/L(标注者除外)1废水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流量 浮标法)(HJ/T 92-2002)/2pH值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6920-86)PHS-3CpH测定仪0.01pH3化学需氧量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50ml滴定管44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722N分光光度计0.0255悬浮物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11901-89)BSA224S电子天平469、废气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 (单位:mg/kg(标注者除外)1氨气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722N分光光度计0.012硫化氢环境空气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年)722N分光光度计0.0013臭气浓度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10(无量纲)4颗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崂应2050/BSA224S电子天平/5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3012H70、烟气测试仪12mg/m36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3012H烟气测试仪15mg/m3噪声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 单位:dB(A)1环境噪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AWA6218B噪声统计分析仪0.1处置后成品浸出成分总量检测方法及方法来源 单位:mg/kg(标注者除外)序号检测项目方法标准和来源检测仪器型号名称检出下限1砷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GB/T 22105.2-2008)AFS-230E0.012汞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T 2210571、.1-2008)AFS-230E0.0023总铬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TAS-994 AFG54镉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1997)TAS-995 AFG0.015锌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1997) TAS-992 AFG0.5处置后成品浸出毒性检测方法及方法来源 单位:mg/L(标注者除外)序号检测项目方法标准和来源检测仪器型号名称检出下限1腐蚀性腐蚀性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15555.12-1995)PHS-3CpH测定仪/2氟化物危险废物鉴别标72、准 浸出毒性鉴别(附录F 固体废物 氟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GB 5085.3-2007) CIC-100离子色谱仪14.8ug/L3氰化物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附录G 固体废物 氰根离子和硫离子 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GB 5085.3-2007)CIC-100离子色谱仪0.1ug/L4六价铬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15555.4-1995)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0.0045总铬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73、 附录D 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 5085.3-2007)TAS-990AFG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0.056总镍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附录D 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 5085.3-2007)TAS-990AFG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0.047铜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附录D 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 5085.3-2007)TAS-990AFG原子吸收分光光74、度计0.028铅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附录D 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 5085.3-2007)TAS-990AFG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0.19锌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附录D 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 5085.3-2007)TAS-990AFG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0.00510镉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附录75、D 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 5085.3-2007) TAS-990AFG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0.00511汞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AFS-230E原子荧光光谱仪0.0512砷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附录E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 砷、锑、铋、硒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GB 5085.3-2007)AFS-230E原子荧光光谱仪8.3 质量保证与控制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环保部颁布的有关采样、分析的标准及方法,实76、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1) 检测期间的质量保证与控制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分析方法;(2) 样品在采集过程中采取全程序空白、现场平行,实验室分析时采取空白样分析、质控样分析等质控措施;(3) 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声级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A),检测时测量仪器配置防风罩,风速5m/s停止测试;(4) 所有检测及分析仪器均在有效检定期内,并参照有关计量检定规定期校验和维护;(5) 检测、分析人员均通过上岗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表8-2 质控统计表分析项目样品数(个)精密度控制准确度控制平行样百分比(%)平行样合格率(%)带标百分比(%)带标合格率(%)加标百分比(%)加标合格率(%77、)废水pH82510025100/悬浮物825100/化学需氧量82510025100/氨氮8251002510025100总磷8251002510025100废气氨481710017100/臭气浓度4817100/硫化氢4817100/噪声噪声20使用前后校准9 验收监测结果9.1生产工况及气象条件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具体生产负荷见表9-1表9-1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监测日期产品设计生产能力(t/d)实际生产能量(t/d)实际生产负荷()5月4日干化污泥2019.19965月5日19.991005月6日19.6698 验收监测期间平均生产负荷78、为96-100%,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9.2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1 废水监测结果废水监测点位:污水管道流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的进口。监测结果见表9-2 表9- 2 废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pH无量纲)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值标准限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汉寿科建公司生活污水管道井口11月30日废水量t/d0.50.50.50.50.5/pH7.617.607.657.626-9化学需氧量1812171515.5250氨氮1.601.641.671.541.6130悬浮物611510815012月01日废水量t/d0.79、50.50.50.50.5/pH7.557.537.607.656-9化学需氧量2321211820.8250氨氮1.761.931.791.821.8230悬浮物1215131112.7150备注废水排放标准:满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监测结果评价: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的pH、化学需氧、氨氮、悬浮物排放浓度满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2 废气监测结果(1)废气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包括恶臭气体及锅炉废气。监测点位:生物除臭系统进、出口。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单位:mg/m3)监测项目进口出口评价标准是否达标标干流量 (Nm80、3/h)4783 4773 4719 47844700 4606 4683 46764349 4456 4956 50975023 5055 5022 5081/氨浓度 (mg/m3)11.8 10.4 11.3 12.512.7 11.5 11.8 13.25.02 5.12 5.53 5.865.29 5.45 5.52 5.33/排放速率 (kg/h)0.056 0.050 0.053 0.0600.060 0.053 0.055 0.0620.022 0.023 0.027 0.030 0.027 0.028 0.028 0.0277.8是去除率53%/硫化氢浓度 (mg/m3)0.181、7 0.26 0.28 0.250.21 0.13 0.22 0.210.13 0.25 0.25 0.210.17 0.13 0.19 0.19 /排放速率 (kg/h)0.001 0.001 0.001 0.0010.001 0.001 0.001 0.0010.001 0.001 0.001 0.0010.001 0.001 0.001 0.0010.468是去除率/臭气浓度浓度309 229 229 309309 309 309 229105 87 87 87105 87 105 87 3200是去除率66%/二氧化硫(mg/m3)15 15 15 1515 15 15 1515 1582、 15 1515 15 15 1550是氮氧化物(mg/m3)32 30 31 3849 42 41 4012 12 12 1212 12 12 12200是烟尘(mg/m3)33.7 46.1 54.2 59.348.6 55.2 54.7 58.14.44 3.71 3.72 7.794.86 5.75 5.16 6.3330是备注1、排气筒高度18米,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评价标准为按内插法计算的结果。 2、采样日期2018年5月2122日。监测结果评价: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恶臭气体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83、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锅炉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值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同时满足国能新能2014295号“示范项目条件”的要求。(2)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 G3厂界南、G4厂界西、G5厂界北。监测结果见表9-4表9-4 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时间 监测结果(单位:mg/m3;臭气无量纲)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臭气浓度G305月21日1010101005月22日10101010G405月21日1213131405月22日13131315G505月21日1716181805月22日18171816最大值18标准限值284、0是否达标是H2SG305月21日0.0020.0020.0020.00205月22日0.0020.0020.0020.002G405月21日0.0040.0050.0050.00405月22日0.0050.0040.0040.005G505月21日0.0030.0030.0030.00305月22日0.0020.0030.0030.003最大值0.005标准限值0.06是否达标是NH3G305月21日0.0090.0110.0120.00805月22日0.0080.0110.0120.011G405月21日0.0180.0190.0180.01705月22日0.0160.0170.0180.85、019G505月21日0.0130.0140.0130.01505月22日0.0140.0140.0120.013最大值0.19标准限值1.5是否达标是备注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监测结果评价: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无组织排放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表9-5 验收监测期间天气状况监测日期天气风向平均风速(m/s)气压(kPa)最高气温()最低气温()2017年11月29日阴北3.3100.11252017年11月30日阴北3.899.9186、162017年12月01日晴北1.9100.21172018年05月21日多云南1.8100.030212018年05月22日阴西南2.399.92720.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监测点位:N1厂界东、N2厂界南、N3厂界西、N4厂界北。监测结果见表9-6表9-6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结果Leq dB(A)备注昼间控制标准夜间标准限值N111月29日54.76041.6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11月30日53.441.1N211月29日54.942.511月30日53.842.8N311月29日50.240.411月30日50.540.8N487、 11月29日51.441.211月30日50.041.3监测结果评价: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外东、南、西、北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 固(液)体废物监测结果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污泥处置要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因而对该项目的最终产品干化泥进行了监测分析。监测结果见表9-7;表9-8.监测点位:产品污泥出料口。 表9-7 成品污泥污染物检测结果一览表污泥样品状态检测指标分析结果(单位mg/kg)园林绿化标准限值酸性土壤(pH6.5)中、碱性土壤(pH6.5)样品1#样品2#深褐色块状As181988、7575Hg0.320.46515Zn758420004000Cd0.1010.505520Cr12.618.36001000备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中表4标准限值。监测结果评价: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产品污泥中的金属污染物As 、Hg 、Zn 、Cd 、Cr含量均未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中表4标准限值。 表9-8 成品污泥浸出液毒性鉴别检测结果 单位:mg/L序号污染物分析结果毒性鉴定最高允许浓度是否达标样品1#样品2#1总铅NDND5是2总镉NDND1是3总砷0.2830.3515是4总89、铬0.0110.01115是5六价铬NDND5是6总锌0.1580.162100是7总镍0.0670.0675是8总铜0.0640.06450是9总汞NDND0.1是10总氰化物NDND5是11无机氟化物0.8710.812100是12腐蚀试验pH7.266.922-12.5无腐蚀性备注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浸出液毒性鉴别标准值。监测结果评价: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成品污泥浸出液毒性鉴别检测结果总铅、总镉、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锌、总镍、总铜、总汞、总氰化物、无机氟化物、浓度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浸出液毒90、性鉴别最高允许浓度;腐蚀试验pH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标准。.5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根据本次监测结果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污染物排放浓度废水、废气量全年运行天数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COD15.5 mg/L0.5m3/d3650.003t/a氨氮1.61mg/L0.0003t/aSO215 mg/ m34880 m3/h0.32NOX12 mg/ m30.26备注环评报告指出: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单列,计入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指标中。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建201615号)中对本项目未给出污染物总91、量控制指标要求。因而,这里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不作评价。 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为废气,按照项目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及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工程安装一套生物除臭设施以治理废气污染。生物除臭设施为生物喷淋+UV光解生物除臭系统(规格:15000m/h; 生产厂家:湖南利湘环保有限公司),排气筒高度18米。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见表9-3)计算去除效率为:表9-9 生物除臭设施除效率监测结果污染物处理前浓度均值处理后浓度均值去除效率 %氨0.0560.02653臭气浓度27993.866硫化氢0.200.19/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中对有组织恶臭气体作出的分92、析预测为:污泥贮存过程中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的产生量分别为0.012kg/h、0.0008kg/h;污泥好氧发酵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的产生量分别为4.17kg/h、0.13kg/h。在污泥备料仓顶部和好氧发酵塔排气孔处分别采用负压抽吸进行收集,然后共用一套生物除臭系统,即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0.2091kg/h、0.00654kg/h。根据上述环评分析预测计算氨、硫化氢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去除效率为95%,而本次监测结果显示氨的去除效率为53%,硫化氢去除效率不明显,未达到环评分析预测要求。建议项目单位联系生物除臭系统生产厂家进行进一步调试。 工程建93、设对环境的影响.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监测点位:项目东北面村民住宅区(距离本项目厂界约120m)。表9-10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时间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G6氨05月21日0.0150.0180.0170.0200.205月22日0.0170.0200.0180.020硫化氢05月21日NDNDNDND0.0105月22日NDNDNDND臭气浓度05月21日10101010/05月22日10101010是否达标是备注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标准。监测结果评价: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敏感94、点环境空气质量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标准。.2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监测点位:项目东北侧约50m处护城村居民。表9-7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结果Leq dB(A)达标情况昼间控制标准夜间控制标准N511月29日47.56039.250达标11月30日48.339.5备注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监测结果评价: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10 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10.1 环境保设施调95、试效果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废水废水排放PH、化学需氧、氨氮、悬浮物满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有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恶臭气体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同时满足国能新能2014295号“示范项目条件”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噪声厂界外东、南、西、北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96、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产品污泥中的金属污染物As 、Hg 、Zn 、Cd 、Cr含量均未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中表4标准限值。成品污泥浸出液毒性鉴别检测结果总铅、总镉、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锌、总镍、总铜、总汞、总氰化物、无机氟化物、腐蚀试验pH浓度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浸出液毒性鉴别最高允许浓度。10.1.2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废气处理设施为生物喷淋+UV光解生物除臭系统,本次监测结果氨的去除效率为53%,硫化氢去除效率不明显,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预测要求97、废气处理设施除效率为95%。10.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空气质量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中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标准。 噪环境质量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10.3结论本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出排污权交易量;项目实际建设无重大变动;环境质量符合标准;项目建设及运行调试期间污无群众投诉及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事件。198、0.4建议 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联系生物除臭系统制造厂家,对该设备进一步调试,提高污染物去除率。) 定期对污泥产品成分进行检测、随时掌握污泥产品去向及综合利用后期情况,以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制定环保监测计划,定期对各类污染物进行监测。5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汉寿县龙阳镇护城社区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固体废物治理N7723建设性质新99、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设计生产能力20t/d实际生产能力20t/d环评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常环建201615号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开工日期竣工日期2017.10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验收单位汉寿科建污泥处理处置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90%投资总概算(万元)2635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66所占比例(%)2.6实际总投资2635实际环保投资(万元)80所占比例(%)3.0废水治理(万元)3废气治理(万元)40噪声治理(万元)20固100、体废物治理(万元)3绿化及生态(万元)14其他(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15000m3/h年平均工作时全年运营单位汉寿科建污泥处理处置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30722MA4L4T2151验收时间2018.5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化学需氧量15.5500.0030氨氮1.6150.00030石油类废气二氧化硫/烟尘5.1502.11.890.210.210.21工业粉尘氮氧化物63001.561.310.250.250.25工业固体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SS总磷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