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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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偷****
编号:581795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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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局郑西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着“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一流客运专线,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完成郑西高速客运专线工程施工,确保全部工程达到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满足基础设施速度目标值的要求,确保部优,力争国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指挥部成员及各工区领导(包括工班长)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质量意识,指挥部和各工区要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组建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由总工程师任质量保证领导小组组长,实施对施工项目的全面质量管理,由安质部、工程部、实验室、测量班2、负责落实,安质部对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各工区相应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工区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负责各工区管段工程质量管理、施工控制、质量改进以及组织开展以提高质量为主要目的QC小组活动。指挥部安质部设部长一名、专职质检工程师一名,负责指导本试验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各工区设安质科,设专职质检员1-2名,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控制,严把每道工序质量关。第四条 各级安质部门职责1、指挥部:制定总体创优规划和质量管理办法,指导检查各工区质量计划目标的落实,指导质量检查活动,考核各单位质量检查准确率,指导各单位开展以提高工3、程质量为目的QC小组活动,核实所属单位的工程质量实际水平,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下发质量通报,组织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审核和评定,负责优质工程申报,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通报,按照规定实施施工和质量奖罚,协调各工区和监理检查之间的关系等。2、各工区:督促各作业班组配齐质量管理人员,制定落实质量计划目标的措施和质量管理细则,指导质量检查活动,考核现场质量检查准确率,指导基层开展QC小组活动,负责小组登记、注册和上报,及时检查了解分析现场质量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质量评定,组织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审核,定期检查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分析本单位的质量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参加指挥部组织的质量4、检查活动,与现场监理工程师配合,搞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申报优质工程的材料组织,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工程质量实施奖罚,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质量情况和质量报表。3、作业班组:按照规定配齐质检人员,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坚持作业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落实指挥部和工区下达的质量计划,及时分析上报质量计划实施情况,落实全员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开展班组QC小组活动,严格控制地材、水泥、钢筋等材料进场质量,对半成品、成品按照标准实施检测,及时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坚持上道程序不合格、下道程序不施工的原则,配合监理工程师把好每道5、质量关,按时向工区质量管理部门准确提供质量检测数据和各项统计指标,及时向工区汇报本单位质量情况及改进意见和措施,具体落实工区提出的改进要求。第五条 质量责任制一、指挥长质量责任制1、负责批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2、 按实施性施组合理配置资源,组织均衡生产,防止因组织安排不当,影响工程质量。3、按规定要求向集团公司管理者代表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贯彻执行管理评审报告。4、对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的质量事故负领导责任。5、对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总工程师职责1、总工程师在指挥长的领导下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2、协助指挥长工作,贯彻执行指挥部规定使用的规范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指挥6、部质量管理负责。3、负责组织编写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4、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组织生产,及时优化施组,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任务。5、强化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四新”成果,把推进技术进步与提高工程质量相结合。6、负责内外质量体系审核中不合格报告纠正措施的实施,组织检查验收其有效性,并向审核组长报告。7、组织参加质量检查与质量评定工作,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8、对因技术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负直接技术责任。三、质检工程师质量责任制1、督促检查施工技术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质量工作的法规、制度。2、参加开工前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及竣工验收检查。3、参加工程7、质量检验评定,审查已完工程质量,负责各工区工程质量文件的收集、整理。4、按规定及时上报月、季、年工程质量报表和质量分析报告。5、督促并协助现场各工区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参加技术生产会议,制定有关质量保证措施。6、对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签发“质量检查通知书”,限期整改。7、及时向本级主管领导报告工程质量情况。8、定期向集团公司公司安质部上报有关报表。第三章 质量管理目标及要求第六条 质量管理总体目标是: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少病害、少维修,建设世界一流高速客运专线,桥涵、路基、无碴轨道创全线样板工程。第七条 分项工程一次检验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单位工程优良率8、95以上。第八条 总体质量要求:在施工控制中,各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要严格符合规范标准要求,隐蔽工程必须在自检后再经监理检查签证合格,做到一次检查达标。施工记录、试验检测资料和图表真实可靠,数据齐全,检测频率和内业资料完整配套,能反映工程施工实际,具有质量监控作用。外观质量总的要求:混凝土构筑物大面平整、光洁、颜色一致、尺寸准确、形体规则,砌体和小型构件外形清晰、线条直顺。第四章 质量管理日常工作第九条 原材料选择及进场后检验所有原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经过检验(有必要时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取样),合格后方能进入场地。原材料取样、检测、配合比选择,原地面、取土场土质取样、试验,水质取样分析等都必须有监理工9、程师进行旁站。混凝土配合比试配要进行不同原材料的不同组合试验,以防备施工过程中改变料源需要重新试配而影响施工进度,特别是客运专线采用的高性能混凝土的试配工作。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业主和监理的要求进行自检,检验频率按照业主和监理的规定进行,不得漏检、少检。第十条 工程质量检查与控制一、开工之前,指挥部和各工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业主对本工程的质量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客运专线的规范、验收标准、质量计划等技术、质量文件,明确质量目标,熟悉技术质量标准及施工工艺要求,掌握质量管理控制依据和程序。二、质检人员必须参与现场核对、图纸审核及设计优化工作,参与审查开工条件,并负责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的技术10、交底,通过对施工起始条件的检查达到工前质量控制,对不具备开工条件或施工现场混乱,无技术、质量交底的单位工程,拒绝签批开工报告,并下达整改措施及意见书。三、质量检查的重点是原材料的质量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操作工艺是否满足“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标识是否规范和具备可追溯性,隐蔽工程是否严格按程序检查签证,工程质量评定是否准确及时,工程外观质量是否达到创优规范的要求,资料是否齐全及符合要求等。各级质检工程师对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认真收集各种资料和收据,经过统计分析,找出工程质量问题存在的原因。四、严格程序报验,对于已完分项工程,工区要提前通知安质部及监理。待检查确认11、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区要尊重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主动抓好施工质量。对于没有报验即进入下一道工序的除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处理外,指挥部另罚款1000元。五、每一单位工程竣工之后,各工区首先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指挥部,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初验、安质部有关人员对照指挥部质量计划、对现场实物及内业资料进行复核,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六、工程质量要确保“内实,外美”在保证内在质量的同时,作好外观质量。外观要作到“平、直、顺、美”。七、作好质量保证的基础工作,从进场模板、支架、机械就得保证,所有施工用的混凝土必须采用强制式混凝土拌合机或混凝土拌和站。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外观混凝土采用大于1.0m2(暂定)以12、上的阴阳接口钢模。变形、孔洞、接缝不密实的破旧模板不准使用。八、进场原材料经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统一检测合格,统一订购,在收料时一定要对进场材料严格检查,对质量不合格的不准卸货,并及时通知物资部。进场材料要收集好合格证。九、工区测量人员要保证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对指挥部提交的水准点、控制点及护桩,工区要作好保护工作。当工区技术人员发现各种测量桩位被移动后,要立即通知工程部。如果因工区内保护不好被工人移动的,一次罚款100500元。十、各工区试验员作好现场混凝土、砂浆试件成型养生工作及土体取样工作,保证试件真实地反映实体质量,对于因工人操作不当造成试件强度过高,或过低时,均要进行处罚,每次发现一次罚款13、100500元。十一、开工前检查的内容及要求: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前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3、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4、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要求。5、施工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能保证质量要求;十二、施工过程中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1、施工测量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2、按照图纸施工,施工工艺正确,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3、质量记录填写完善,记录真实;4、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5、材料、成品、半成品按规定提交实验报告,设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6、混凝14、土、砂浆试件及土方压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试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 7、工区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检查记录;8、工程日志填写符合实际。第十一条 定期质量检查制度指挥部每月对现场实物、工程质量、内业资料(包括施工日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人员组成有总工、工程部长、安质部长、试验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存在严重外观质量问题的分项、分部工程,当场责令工区返工重做;严重者令其退场,重换队伍。对存在一般外观质量问题的分项、分部工程,给予工区技术负责人及工区质检工程师各500元罚款。同时对现场实物达到内实外美的标准,且内业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准确的分项、分部工程给予工区技术负责人及15、工区质检工程师相应的奖励。第十二条 质量检查程序一、由工程部统一完成整个标段的开工报告的报批及全线交接桩的施工控制测量。各工区负责自己管段内的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报批及施工控制测量(路基中线开挖边线、填方坡脚线、结构物的纵、横轴线。有必要时工程部进行抽检)。在填报各项开工报告的过程中,各工区提交相应的资料,包括拟采用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设备人员情况。二、待工程部控制测量完成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测。在得到监理确认后,在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批复后,工区进行施工放样,并开始施工。 三、当隐蔽工程、重点部位或整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待工区自检合格后,通知安质部、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16、。验收时工区内技术主管、质检工程师必须在场,并提供必要的原始资料。只有验收合格后,各工区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报告制度 对需上报的当月、季、年度的各类质量报表及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按时报送有关单位及部门。第十四条 质量奖惩制度一、申报单位工程优质奖:单位工程竣工后,经自检达到业主验收标准的优良标准,优良率达到95%以上,技术资料齐全,由指挥部申报单位工程优质奖,一经批准,指挥部将根据合同及本办法对各工区给予奖励;凡分项工程优良率低于90%的均不予验工计价,确保以“一流的工程质量,建设一流的客运专线”。二、QC成果和科技进步奖:凡在本试验段或后续工程中完成的QC小组活动成果获局17、集团以上优秀管理小组,在施工中采用“四新”成果,并获局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者,指挥部将根据情况每项给予2000元奖励。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制度:一般重大事故应按质量计划规定的职责权限进行评审、处罚。一般质量事故处以2000-10000元罚款,重大质量事故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凡发生质量事故不及时报告,隐瞒事故加倍处罚,主要责任人处以100-50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一、质量事故采取逐级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或工区内管理人员擅自处理事故。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应立即报告工区项目经理,由工区项目经理报告安质部、指挥长,由安质部按18、规定向集团公司、监理、业主报告。二、工程事故的划分1、一般质量事故:质量较差经返工修整后质量合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1千元至2万元以下。2、较大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在功能、使用年限上留有缺陷或者降低使用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之间。或者经整修后达到质量要求,损失虽小,但是严重影响企业外部信誉者。3、重大质量事故:主体工程、结构物主要部位强度严重不足,遗留永久性缺陷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及年限的;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的;返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返工处理困难,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期限者;由于工程质量低劣,19、导致人身死亡者。三、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工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安质部及指挥长报告,并对现场进行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必要处治,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在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书面报告。1、一般质量事故要求在3天内书面上报。2、较大质量事故要求在2天内书面上报。3、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四、书面报告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20、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五、质量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象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六、工程质量事故按有关法规进行调查,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七、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21、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五章 质量检查评比与奖罚第十六条 工程质量检查评比与奖罚一、 评比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以项目总工负责、安质部及工程部为主体。二、 评比办法1、评比以全月的总体情况结合月底检查综合评定,过程评比的分值为20分,月底评比的分值为80分。2、施工过程中由安质部负责检查及数据整理工作。3、评比项目,各项分值暂按以下方案实施:(1) 质量的保障措施10分组织机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人员保障(技术工种人员数量、持证情况),2分岗位职责是否健全,2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合理,2分重点是施工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4分(2)原材料控制及试22、验检测15分原材料进厂的原始资料证明,2分原材料现场的堆放、保护,3分原材料抽样结果,4分各种路基密实度、混凝土、砂浆试件试验检测,6分(3)质量控制点的检查结果60分各质量控制点要按照业主的验收标准制定(由安质部制定)。(4)内业资料完整15分三、指挥部每月25日组织进行质量检查和评比,对已完和在建工程质量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以上方案进行检查评比。四、检查评比排出名次,对前两名进行奖励,对后两名进行处罚;对前两名奖励的金额分别为各项目部当月验工计价的1、0.5,对倒数第一名扣罚当月验工计价的0.5,对倒数第三名扣罚当月验工计价的0.3。凡别评为优质工程、样板工程的,除获得上级奖励外,指挥部再奖励相同数额。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字下发之日起在本标段实施。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安质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