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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防洪堤防工程监理细则(53页)
西和县防洪堤防工程监理细则(5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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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偷**** 编号:577612 2022-09-09 52页 154.04KB
1、第一章 工程概况 西汉水位于秦岭和太白山之间,属长江流域,系嘉陵江一级支流。西汉水有南北二源,南源发源于寨子山,源海拔高程1920m,北源发源于长板梁,源地海拔高程2020m,于天水市秦城区西南七十多公里的天水镇汇合始称西汉水,横跨天水、西和、礼县、武都、康县、陕西略阳县,自东北向西南流经天水镇、盐官镇、礼县,于顺利峡折转向南经江口、龙林桥、茅坝、药木院与陕西略阳县两河口汇入嘉陵江。西和县卢家庄至赵家沟段防洪工程位于西汉水干流,西和县蒿林乡境内。11水文1.11水文、泥沙特性工程区位于甘肃省西和县境内,该地区地处陇南山地北部的岷峨山了东麓,东北属黄土梁、峁沟壑区。圸西部属岷峨山地,山大沟深,由2、于各地海拔相关较大,气候也有明显的差异变化。工程治理段的气候特性以西和县气象局的观测资料为代表。根据西和县气象局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8.4,最高气温在7月份,月平均19.8;最低为1月份,极端最高气温33.5(出现于1966年6月19日),极端最低气温-24.6(出现于1975年12月15日);多年均降雨量为550mm,主汛期69月份降雨量为435.05mm,占全年的79.1%,年平均蒸发量为1262.55mm,干旱指数1.49,无霜期为152天,最大风速15m/s,最大积雪深度10cm,最大冻土深度42mm。工程区上游西汉水顺利峡水文测站于2001年上迁至礼县县城附近,上迁后礼县站的流域面积3、3184 m3/s,与顺利峡站(F=3439 m3/s )相差不大,将2002年2010年9年资料直接用面积比推至顺利峡断面。西汉水大桥水文实测系列为19762010年,采用顺利峡大桥站同步洪峰流量相关,将大桥丫洪峰流量延长为19592010年,共52年资料系列。工程末端以上集水面积与大桥水文站的敬意面积只占大桥 水文站的集水面积不到1%,因此工程段设计洪水可直接移用大桥站的成果,设计洪水成果见表(1)水沙关系基本协调,即年来水量大,来沙量也大;来水量小,来沙量也小;(2)来沙量年际变化大;(3)年内分配不均匀。1.1.2设计洪水果西汉水设计洪水采用成果见表1-1。大桥站与工程河段设计洪水成果4、表表1-1 单位:m3/s河段P(%)备注125102050大桥站工程河段41603260216014218103361.1.3泥沙根据统计资料分析顺利峡多年平均悬移质含沙量为31.3kg/m3,最大断面平均含沙量为838 kg/m3(1977年5月27日实测),最小断面平均含沙量为0kg/m3,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356kg/m3。漾水河为西汉水一级支流,流域内无水文测站,本次根据西汉水顺利峡站的泥沙实测资料进行流域的泥沙特性分析,各河段的指标结果如下表。西汉水多年平均输沙量成果表河段顺利峡大桥站控制面积(km2)34396491侵蚀模数(t/km2)32631744平均悬移质输沙率(kg/5、s)356359多年平均输沙量(万t)112211321.2工程地质1.2.1 区域地质概况工程区位于南秦岭山脉西段,宏观地貌为中山区,山区海拔一般在15002000之间,相对高差,一般在5001000m,之间。区内山体陡峭,沟壑纵横,基岩出露,植被覆盖率小于20%。西汉水是嘉陵江的较大支流,省内流经天水、礼县、西和、成县、康县,于陕西省略阳汇入嘉陵江。工程区西汉水流向基本为北西南东,受区域地质及支沟控制,河流左右摆动,河道蜿蜒曲折,河谷形态基本为“U”型,两岸阶地不发育,主要为级阶地,在两岸呈不对称分布,以凸岸较为发育,阶面相对宽展,平缓;级阶地仅零星分布,基上多为坡积物所覆盖,形成倾向河床6、的缓慢台地。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其第1号修改单(2008年),设防水准为50年超越概率10,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30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1.2.2两岸堤防工程地址条件西汉水干流西和县段,两岸基本没有完整堤防,局部为发改、扶贫水利项目修建的堤防,由于基础埋深不足,高度不够,长期以来受洪侵蚀,已经不具备防洪功能。据调查结果可以得出,两岸堤基土为砂壤土及砾石层。符合砼现浇护坡。1.2.3 天然建筑材料筑堤料料场选择在河滩范围内,砼粗、细骨料料场为蒿林寺申以上砂厂,材料充足,交通便利运输条件较好。水泥可从成县祁连山水泥厂7、运输至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数量、质量均能满足要求。1.3工程任务和规模1.3.1工程区河段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3.1.1工程区河段现状西汉水是西和县最大的河流,纵贯县境南部,县境全长41km,境内自蒿林乡卢家庄至赵家沟11.2km,沿岸居住着大唐、申集村冉家阳坡及白家沟坝社、老庄村老庄社、何山村庙坪社、申集村上下坝社、蒿林村李家崖社、寺申村下坝社等。西和县属国列贫困县,到处贫原因很多,但主要是自然条件差,灾害频繁多样。其中洪水灾害危害大,范围广而为危害之首。工程区洪水灾害突出,主要表现为大洪水对大片农田淹没和冲毁,小洪水侵蚀河岸,河岸线后退,良田变为沙滩,即所谓大洪大灾,小洪小灾。洪水直接威8、胁到工程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以及初值经济的发展。工程区沿岸一直未建完善的防洪设施,两岸耕地阶坎与河道调和相差较小,每逢暴雨河水涨起,河道两岸连片村庄均有不同程度灾害损失,洪水灾害发生十分频繁。1.3.1.2存在的主要问题(1)防洪设施不完善,缺乏全面、系统的防洪工程,洪水淘刷沿岸耕地较为严重。西和县境内西汉水干流全长41km,工程区河段河道部分堤防工程(小段落)不连续,堤防标准低、质量差、堤基埋深浅,属低标准堤防,不能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大部分段无堤防工程,工程区两岸现有河道只有局部地段有基本的防护:蒿林乡段卢家庄社西礼大桥下游左岸有822m为2009年欠资兴建的浆砌石堤防 ,堤防高度及基础上埋9、深均能满足设计要求,申集下坝2010年国地资源局实施的1960m混凝土护坡式堤防工程。其余部分基本无任何的防护。西汉水属季节性河流,全年水量主要集中在夏、秋季,每逢降暴雨,河水就会暴涨,洪峰来临时具有峰高量大,历时短等特点,对河岸冲刷很突出,致使洪水冲蚀沿岸线耕地的情况较为严重,沿岸耕地界限也不断的变化,距河岸较近范围只能种植低产作物,农业生产增收不稳定,据当地水管部分统计,洪水每年平均冲毁、淹没两岸耕地约1600多亩。(2)盲目筑护岸,围堤造田,致使河道束窄,行洪断面减小。由于没有驻的流域治理,河道沿岸村民与河争地的现象较为严重,村民在河滩开垦种地,原宽度将近100m的河道,现状宽度仅为6010、m,左右,致使河道没有足够的行洪宽度,每遇汛期应付被洪水冲毁、淹没,汛后当地村民继续围垦造田,往往是投劳多,收益小,与河争地的现象较为严重。(4)群众对防御特大洪水的认识不足,防灾意识不强;防洪非工程措施不完善,洪水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滞后。1.3.2工程建设的必要性(1)西汉水在西和县境内长约41km,两岸发育有多条较大的支沟,本此设防段流域内地表起伏大,两岸山大沟深,地形复杂。主河槽纵坡较大、水济急。一旦发生暴雨,洪水流速大,严重冲刷沟两岸边基础,致使河岸坍塌,洪水雨进庄,冲毁道路、农田,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倒塌。(2)西汉水是西和县最大的河流,纵贯县境南部,境内自蒿林卢家庄至赵空沟11.2km11、,沿岸居住着大唐村冉家阳坡社及白家沟坝社、老庄村老庄社、何山村庙坪社、申集村上下坝社、蒿林村李家崖社、寺申村下坝社,由于而死洪灾不断已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村正常生产、生活及家村经济的发展。修建该堤防工程,不仅可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可带动和促进西汉水流域的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打下良好的基础设施具有积极意义。(3)本堤防工程实施后,可提高其综合防洪能力,保护卢家庄至赵家沟的乡直机关单位3处,学校3座,1座高效示范区,保护6个行政村,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676(含学生等),保护耕地面积9232亩,人均1.97亩。保护道路设施2条25公里,保护4家企业年产值1400万12、元。(4)修建堤工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前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条例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综上所述,兴建本工程的十分迫切和必要的。本次拟定的防护范围为西汉水西和县卢家庄至赵家沟沿岸,是以乡镇为主的防护区,根据防洪标准,工程洪水标准为等,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计算洪峰流量为1421m3/s,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工程级别为5级。1.3.3工程治理范围西汉水西和县卢家庄至赵家沟防洪工程范围:左岸以西礼大桥左桥台为起点,沿西汉水方向下游布置堤线,利用原有堤防0.822km,新建堤防5.8722km。右岸以西礼大桥右桥台为起点,沿西汉水方向下游布置堤线,利用原有堤防1.96km,13、新建堤防6.3742km。河道原宽度将近100m,现状河宽约60m左右,河道平均比降约1/278。河道的治理宽度不小于70m。1.3.4工程任务和工程规模1.3.4.1工程任务根据流域规划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建设任务时必须统筹兼顾,在充分认识河段水情特点、采取堤防与护岸相结合,堤防与沟道治理相结合,堤防与当地建设相结合,堤防与道路相结合,防洪与排洪相结合,完善防洪体系,同时辅以非工程措施,疏浚拓宽河道,留足河道行洪宽度,提高河道整体防洪能力,确保工程防护区在设计洪水标准下不受洪水侵害,促进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次工程建设是根据国家对西汉水流域防洪治理的要求,结合当地地形及洪灾严重的实情而进行的。14、主要任务是在西和县境内卢家庄至赵家沟段西汉水11.2km的范围内修建防洪工程,保护河道两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农田免受洪水侵害。该段西汉水整治河道长11.2km,设计堤线长12.2195km。防护人口4676(含学生等),保护耕地面积9232亩,人均学校1处,单位3处以及沿岸道路。1.3.4.2工程规模工程施工任务为:在卢家庄至赵家沟段11.2km河道范围内新建防洪堤12.22km。第一标段(合同编号:XHS-XH-LZFH-01):新建防洪堤2363.8 m,左岸桩号:2+316.2至2+943, 3+212.9至3+738.3段,长度1152.2m;右岸桩号:1+072.3至1+565, 15、1+915.1至2+634段,长度1211.6 m;第二标段(合同编号:XHS-XH-LZFH-02):新建防洪堤3264.4m,左岸桩号:4+260至5+140.2段,长度880.2m;右岸桩号:2+931.2至5+315.4段,长度2384.2 m;第三标段(合同编号:XHS-XH-LZFH-03):新建防洪堤2141.1m,左岸桩号:5+525.1至6+495.4, 6+954至7+370.4段,长度1386.7m;右岸桩号:6+514.1至6+930,6+954.9至7+293.4段,长度754.4 m;第四标段(合同编号:XHS-XH-LZFH-04):新建防洪堤2240.6m,左岸16、桩号:7+689.1至8+138.7, 8+565.5至9+071.5,9+083.9至9+844.4段,长度1716.1m;右岸桩号:8+707.4至9+231.9段,长度524.5m;第五标段(合同编号:XHS-XH-LZ-05):新建防洪堤2209.6m,左岸桩号:9+844.4至10+581.4段,长度737m;右岸桩号:9+231.9至10+704.5段,长度1472.6 m;第二章 编制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1)西和县卢家庄至赵家沟防洪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ZXJL201309);(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3)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X17、HS-XH-LZFH-01、05;(4)甘肃省水利行来现行的概(预)算定额、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和有关管理办法;(5)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国家有关部门制订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6)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定。(7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8)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99);(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11)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18、2-93);(13)水工混凝土试验规范(DL/T51502001);(14)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6897); (15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13)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1999)。第三章 监理工作规程第一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规程1.坚持既定工程质量目标,建立健全监理质量控制体系;2.检查监督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监理贯彻执行;3.按照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和2000年10月18日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活动和相关的人员、材料、设备、机具、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检19、验的监理规程控制工程质量;4.单位工程开工,监理部严格审查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5.重要工程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如隐蔽、渗漏、冻融、冲刷、气蚀、预埋件、锚杆、金结制安等部位,严格旁站监理,控制质量;6.质量控制环节实行“三检制”,单元(工序)工程,未经监理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单元(工序)施工;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评定项目划分,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进行划分;8.质量评定表采用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统一格式填制。第二节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规程1.各种进场材料及时检验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资料;2.进场材料在工地由监理抽样承包20、商复检;对砂石骨料监理部可平行检测,未经监理人员签认的进场材料不得使用,经复验不合格材料,限期清除出场,不得在工地临近堆放。3.合格材料分类规范码放整齐,严加保管、防晒、防潮、防淋、防冻、防尘、防盗、防火、防爆;4.建立严格的材料进、出库登记管理制度,防止出现漏洞,造成意外事故发生,尤其是火工材料要安全存放严加管理;第三节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工作规程1.按照合同约定,检查承包商工地试验室测试仪器、仪表等工器具设备完善程度、仪器施测精度、试验人员素质、资质;对工地无法测试的项目,送有资质的专检机构进行检测试验;2.常规施工质量检测试验,按规范规定概率或项目划分设点取样检验;监理部可共同参与或旁21、站监督及平行检验,要做好记录,校验承包商检验结果;3.送检试验项目及材料在不影响正常施工前,将结果送到监理部审查备案。砼最优配合比抗冻、抗冲、抗渗试验,橡胶止水带性能应提前进行试验;4.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试验程序要按规范进行,成果资料是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应及时整理并完善汇总;5.隐蔽工程按规范规定组织质检、拍照、录相取证;第四节施工测量及地质监理工作规程1.校测业主或设计单位移交的工程部位控制的导线坐标网点、高程控制水准点、精度达到规范要求;2.校测各标段引伸的施工控制网点和水准点;3.对照施工图纸,检测施工放线几何尺寸,控制超、欠挖范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与业主技术负责人和设计代表研究处理22、;4.按设计报告文件和对照设计图纸,核对实地地质构造范围、深度及地下水等变化情况;5.施工中出现地质结构与设计不符,或结构变化悬殊,影响工程安全或或有地下水出现等情况,业主和监理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地质人员到工地现场核查,提出地质核查报告,并与设计人员研究是否进行设计变更。6.因地质结构引起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投资及其它变化,由设计单位做变更说明,承包商提出申请、监理审批、业主核准后实施。第五节工程变更监理工作规程1. 由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业主转发监理部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设计变更单通知施工单位组织实施设计变更。2.由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同意,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23、,业主转发监理部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设计变更单通知施工单位组织实施设计变更。3.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建议书,经监理部审查提出建议报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业主转发监理部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设计变更单,通知施工单位组织实施设计变更。监理部审查施工单位设计变更建议书的主要内容为变更原因、内容、范围、合同价增(减)及工期变化。4.监理部建议的设计变更报业主审批,有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业主转发监理部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设计变更单通知施工单位组织实施设计变更。5.设计变更的审查原则是:工程变更后,工程质量标准不下降;工程完工后使用功能和寿命不受影响;施工技术可靠可24、行;费用、工期变化经济合理,对后续施工不受影响。6.依据设计变更单监督检查工程变更实施情况。第六节工程合同支付监理工作规程1.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支付、工程价款月支付、工程变更支付、计日工支付、完工支付等项支付,承包商必须提交付款申请报告和付款申请明细表及其它证明材料,报监理部审查;2.承包商提交的合同支付申请资料,必须有工程计量完成签证,监理部方能受理;3.监理部审查支付申请,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在审查支付申请时,要求资料完整、规范,付款项目、范围、内容、单价、方式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检验合格,签证齐备,工程计量准确有效。否则,造成付款签证延误,由承包商负责;完工支付和最终支付均按25、合同约定或其它规定执行; 第七节项目验收监理工作规程1.严格按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进行各阶段验收;2.各标段承包合同项目完工后,承包商按规范要求清理施工现场,整理好工程资料,提交工程施工总结报告、竣工图纸和验收申请报告;3.监理部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供的合同项目竣工资料,核查中间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照图纸对工程外观及施工现场环境进行检查;4.监理部对施工监理总结报告、监理通知、指令、月报、月支付签证、抽检资料、工程质量评定成果等资料应进行审查归档后报业主核查;5.在合同工程完工后,按程序组织由业主、设计代表、质监部门、承包商和监理人员参加,进行分部工程验26、收,查看分部工程现场、审查单元、分部工程资料、竣工图纸、质检资料,查看施工过程录相、听施工单位汇报、进行专家评议,提出存在问题和修改意见,做出初步验收结论;6.协助业主完成单位工程验收,完工验收等阶段验收工作。协助业主完成竣工验收。第四章 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 施工导流实施细则1.1说明1.1.1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施工导流工程,其工程项目(但不限于)是:(1)工程区的导流;(2)建筑物的基坑排水;(3)围堰拆除;上述临时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导流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材料、设备的供应和试验检验;导流建筑物的拆除以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1.1.2发包人责任:发包27、人负责工程区内的整体导流计划的安排,包括导流建筑物的启用,导流时段的选定等。1.1.3承包人的责任:上述工程项目由本合同承包人承担施工临时围堰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提供,以及维护、运行、拆除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1)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要求,负责排干基坑和其他建筑物部位的积水,保证主体工程在旱地施工;负责提供其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和设备,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2)承包人应负责导流围堰的设计,向监理人提交本合同承包工程的导流建筑物详细设计和施工文件,其中包括导流布置图、导流建筑物的结构计算和泄洪能力核算、基坑排水措施、防护措施和安全度汛措施等。上述文件均应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报28、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的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对上述导流工程及其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应负的责任。(3)当河流通过天然流量小于或等于本合同规定的导流工程设计洪水标准时,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永久建筑物或导流围堰的损失和损坏,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及应急抢救的费用。(4)施工期内遭遇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紧急措施,进行防洪防灾的抢险工作。由于自然灾害或发生超标准洪水造成永久建筑物和导流建筑物的损失和损坏,应按有关规定办理。1.1.4主要提交件1.1.4.1施工导流围堰的布置和设计:在围堰工程开工前14天,提交一份施工导流布置以及围堰工程建筑结构设计成果及其说明,报送29、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施工导流布置图;围堰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围堰工程结构设计计算成果和设计报告;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1.1.4.2施工措施计划:在围堰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导流布置和本章规定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提交一份施工导流工程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1.5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防洪标准GB5020194;2.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SDJ12-78(试行)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5.本章各专项施工技术涉及的其它章节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1.230、施工围堰设计标准1.2.1设计洪水标准本工程依据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堤防工程等级为4级,依据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导流洪水标准为510年一遇洪水。根据分期洪水计算成果(见表1-1、表1-2),结合本次实施工程实际,主体工程采用枯水期施工,选取5年一遇枯水期洪水作为导流洪水标准。枯水期施工时段为11月次年5月,西汉水5年一遇枯水期最大洪峰流量为810m3/s。分期洪水估算成果表表1-1月份123月4月5月69月10月11月Q20%(m3/s)39.611628781028759.91.2.2围堰设计:围堰的平面布置、结构尺寸、材料选择均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确定31、。1.2.3导流工程的进度控制期限(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根据水情和承包人分期施工具体情况,由承包人自行确定围堰控制期限,但围堰拆除时间不迟于工程完工时间。1.2.4施工导流布置的复核(1)承包人可根据其现场复测和复勘成果以及其自身施工的需要修改和完善施工导流布置,但承包人对施工导流布置的任何修改均应经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对施工导流布置的修改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不降低合同规定的施工导流洪水标准和建筑物安全渡汛的标准; 2)不改变永久建筑物布置型式和主要尺寸及高程; 3)不降低围堰的设计标准;1.3围堰和导流建筑物1.3.1围堰和导流建筑物设计承包人应根据有关规定提交的、并已经监理人批准的围32、堰布置和结构设计,对围堰的轴线位置和结构型式,以及围堰的防渗设施和导流建筑物等进行详细设计或复核,并应负责提交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1.3.2围堰和导流建筑物的施工(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围堰的施工,围堰的施工技术要求,应执行本技术条款各有关章节的规定。(2)围堰施工的上升速度应满足安全渡汛标准及挡水建筑物的施工断面要求,并应保证围堰的施工断面在各种运行工况下处于稳定和安全状态。1.3.3围堰拆除(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以不妨碍永久建筑物的安全运行为前提,提交围堰拆除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2)承包人应按本章有关规定的期限,及时干净地拆除围堰至监理人认为合格为33、止。1.4施工排水1.4.1施工排水措施承包人按本章有关的规定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应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作出详细规划,针对施工区域的以下范围和内容编制施工排水措施,并报送监理人审批。(1)施工区内河道、山洪和地下水的引排措施;(2)施工排水系统的布置图;(3)施工排水设备配置计划。1.4.2基坑排水(1)承包人应负责围堰截流闭气后基坑水的排除(包括围堰过水后基坑水的重新排除),以及基坑内永久工程建筑物施工所需的经常性排水(包括排除降水、堰体和基坑渗漏水、地下水和施工废水等)。(2)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排水所需的全部排水设施和设备,并负责这些设备和设施的安装、运行和维修,应保证排水设备34、的持续运行,必要时应配置应急的备用设备和设施(包括备用电源),以避免施工场地造成积水而影响工程正常施工。1.5安全渡汛1.5.1安全渡汛措施承包人应编制安全渡汛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截至汛前的工程施工面貌;永久和临时工程建筑物的防护措施;防汛器材设备和劳动力配置;施工区和生活区安全防护措施;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应急渡汛措施。1.5.2防汛准备承包人应在每年汛前根据批准的安全渡汛措施,备足防汛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并在紧急情况下,作好防汛劳动力安排。除超标准洪水渡汛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外,在设计洪水标准以内的渡汛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6 质量检查和验收由于河床和滩地开挖料质量基本满足35、围堰填筑要求,且料源充足,表层清除后均可作为围堰填筑料,围堰采用土石围堰。本工程围堰的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程、地基防渗工程等的质量检查,应按本技术条款中有关章节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1.7 计量和支付本合同工程施工围堰修建及拆除,基坑排水、现场防洪设施均列入投标报价施工导流一节,按总价承包承。不再单独支付。第二节土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1说明2.1.1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方明挖工程,包括本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以及监理人指明的土方明挖工程。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36、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以保护、处理等工作。2.本章不包括膨胀性土、多年冻土等特殊地质特性的土方工程。2.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根据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按土方明挖工程的开挖线进行施工,若在实施开挖中偏离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整直到监理人认可为止。因承包人自身施工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为其施工需要,在本合同施工图纸开挖线以外进行的开挖,应在该开挖工作开始前,以书面方式报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必须注意保持开挖边坡稳定,规定开挖线以外增加的开挖费用由承包人计入报价,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3.在施工前,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37、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4.承包人应妥善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危险地带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夜间施工时,应根据本技术条款第1.10.3条规定安设足够的照明。2.1.3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14天,按监理人的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2)开挖方法和程序;(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4)排水或降低水位措施;(5)开挖边坡保护措施;(6)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7)质量与安全保护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等。2.开挖放样38、资料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人复核,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人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责的责任。承包人不能因监理人指示纠正其放线错误而引起工程量增加,向发包人要求额外支付。3.完工验收资料土方明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有关的规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土方明挖工程竣工平面和剖面图;质量检查和验收报告;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2.239、场地清理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存弃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2.2.1植被清理1.承包人应负责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人指明的其它有碍物。2.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外侧至少5m的距离。3.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须予挖除树根的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3m的距离。2.3土方开挖2.3.1土方定义1.本章所指土方系指人工填土、表土、黄土、砂土、淤泥、黏土、砾质土、砂砾石、松散坍塌体及软弱的全风化岩石,以及小于或等于0.7m3的孤石40、或岩块等,无需采用爆破技术而可直接使用手工工具或土方机械开挖的全部材料。2.土方明挖分为一般明挖和沟槽开挖。一般明挖系指在一般工作条件下,不需设临时支撑,进行的上述土方材料的大断面地面开挖;沟槽开挖系指施工图纸标明的、并需运用小型土方开挖器具或人工进行的小断面局部开挖。2.3.2开挖区域的临时道路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根据本技术条款有关条款的规定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进行场内交通道路布置,进结合施工开挖区的开挖方法和开挖运输机械的运行路线,规划好开挖区域的施工道路。2.3.3旱地施工: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主体工程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均应在旱地进行施工。2.3.4雨季施工:在雨季施工中,承包人应有保证基础工程41、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有效防止雨水冲刷边坡和侵蚀地基土壤。2.3.5校核测量: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校核测量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监理人有权随时抽验承包人的上述校核测量成果,或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核测。2.3.6临时边坡的稳定: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开挖。对承包人自行确定边坡坡度,经监理人检查认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承包人应进行补充开挖和采取保护措施。但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费用。2.3.7墙基1.土方明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2.墙基和岸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开42、挖后不能及时回填的,应保留保护层。3.挡墙岸坡的坡积物、残积物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开挖清理,并应在填筑前完成。禁止边填筑边开挖。清除出的废料,应全部运出墙基范围以外,堆放在监理人指定的扬地。2.3.8弃土的堆置:不允许在开挖范围的上侧弃土。2.3.9机械开挖的边坡修整:使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实际施工的边坡坡度应适当留有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坡度和平整度。2.3.10边坡面渗水排除: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承包人应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2.3.11开挖线的变更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土方明挖及基础准备所揭示的地质特性,需要对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作必43、要修改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执行,修改的内容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2.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变更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应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增加的开挖费用应由承包人计入报价,发包人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2.3.12边坡的应急措施:土方明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承包人应立即暂停施工和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并通知监理人。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2.4施工期临时排水2.4.1临时性排水措施设计:承包人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44、容。2.4.2及时排除地面积水:在场地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临时性地面排水设施。2.4.3降低地下水位的排水措施1.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基坑需要在旱地进行开挖时,可根据基坑的工程地质条件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2.采用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等机械进行基坑开挖时,应保证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开挖面0.5m以下。2.5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2.5.1可利用渣料专用于本工程:承包人按本章有关规定提交的土方明挖工程措施计划中,应对本工程开挖获得的可利用渣料进行统一规划,渣料应专用于本工程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填筑等。2.5.2可利用渣料和弃置废渣应分类堆存:承包人进行工程开挖时,应将可利用渣料和弃置废渣分别45、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存。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所规定的堆渣地点、范围和堆渣方式进行堆存。2.5.3可利用渣料的保质措施:对监理人已确认的可用料,承包人在开挖、装运、堆存和其它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保质措施,保护该部分渣料免受污染和侵蚀。2.6质量检查和验收2.6.1土方开挖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方开挖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的复核检查。2.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建筑物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人的开挖剖面放样成果,应经监理人复核签认后,作为工程量计量的依据。2.6.2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在土方46、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以及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检查开挖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人。2.6.3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款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开挖基础面检查清理的验收: (1) 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 (2)基础面的地质资料。2.7计量和支付2.7.1土方明挖(含砌体的拆除)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项目和合同单价,按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量支付。2.7.2本章所列的植被清理工作内容,其所需的全部清理费用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土方明挖47、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再单独进行计量和支付。2.7.3上述土方明挖的单价应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2.7.4土方明挖开始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人复核,并应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批准的开挖线进行工程量的计量。承包人所有计量测量成果都必须经监理人签认。超出支付线的任何超挖工程量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7.5在施工前或在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对施工图纸作出的修改,其相应的工程量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有关48、规定办理。2.7.6一切为土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土方明挖项目的单价中。第三节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1说明3.1.1.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石方明挖工程,包括堤(堰)基、公路、施工营地、施工辅助工厂等范围的石方明挖工程以及各种旧建筑物的砼及钢筋砼拆除。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钻孔爆破、石渣的运输和堆存、边坡监测和防护、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按监理人指示对废弃的渣场进行清理等工作。2.开挖场地清理和支护应分别按本技术条款 “土方明挖”有关规定执行。3.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49、的指示,组织并实施工程的全部石方明挖工作,若在开挖过程中偏离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整至监理人认可为止。因承包人自身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在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不良地质地段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若承包人根据实际地质情况需要修改开挖边坡时,应经监理人批准。3.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地质测绘,其工作内容还应包括地质测绘前必要的局部清理和暂停开挖工作,承包人不得以局部清理和暂停开挖为由,向发包人索取额外费用。4.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的施工用地范围,按指定地点堆放可利用的石渣和废弃渣。3.1.3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50、包人应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按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开挖施工平面和剖面布置图;(2)钻孔和爆破的方法和程序;(3)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安排;(4)出渣、弃渣和石料利用措施;(5)边坡保护及加固措施;(6)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7)排水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2.开挖放样剖面资料: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石方开挖前的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报送监理人复核,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人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其放线的准确性应负的责任,承包人不能因监理人纠正其自身放线错误而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向发包人要求支付额外费用51、。3.钻爆作业措施计划:在每项单位工程(或开挖区)的开挖作业开始前14天,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钻爆作业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1)爆破孔的孔径、孔排距、深度和倾角;(2)所采用炸药的类型、单位耗药量和装药结构;(3)延时顺序、雷管型号和起爆方式;(4)承包人拟采用的任何特殊钻孔和爆破作业方法的说明;(5)爆破参数试验。监理人应在收到爆破作业措施计划天内批复承包人。爆破方案的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对爆破作业应负的责任。4.完工验收资料:石方明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石方明挖工程竣工平面和剖面图;(2)边坡和基础开挖面的施工地质编录(除52、合同另有规定外,施工地质不包括石料场);(3)质量检查报告;(4)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3.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2.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3.2钻孔与爆破3.2.1爆破作业安全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承包人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尤其是对装药量的控制检查),设立专职的安全检查人员。一切爆破作业应经安检员检查签认后才准进行爆破。2.参加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3.承包人应对加强对爆破材料使用的监管,对53、爆破材料的采购、验点入库、提领发放、现场使用以及每次爆破后剩余材料回库等进行全面监管和清点登记,防止爆破材料丢失。4.对实施电引爆的作业区,承包人应采用必要的特殊安全装置,以防止暴风雨时的大气或邻近电器设备放电和闸栅电流的影响。特殊安全装置应经过试验证明其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试验报告应经监理人审批。5.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在指定的地段设置防护栏或防护墙,以减少飞石或滚石影响其它工程部位的施工。3.2.2爆破材料的试验和选用: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使用条件和监理人批准的钻爆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技术要求选用爆破材料,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材料性能试验,证明其符合技术要求时才能使用,试验54、报告应报送监理人。3.2.3控制爆破1.本章所列各项永久工程的石方明挖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报送的钻爆作业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各项工程采用的控制爆破技术方案和设计参数。2.为使开挖面符合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保持开挖后基岩的完整性和开挖面的平整度,承包人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技术。对于不适宜采用预裂爆破的部位,应预留保护层。3.各项石方明挖工程开挖前,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批准的场地范围内进行控制爆破试验,以选择合理的钻爆孔布置和线装药密度等参数。控制爆破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4.建筑物基础开挖时,钻孔施工不应采用直径大于150mm的钻头造孔。紧邻设计的建基面或边坡面以及防护目标地带55、的开挖,不应采用大孔径爆破方法。5.若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的开挖方法,其上部开挖的炮孔不得穿入保护层。开挖保护层时,无论采用何种开挖爆破方法,钻孔均不得钻入建基面岩体。6.若爆破监测表明,承包人的爆破作业可能对开挖部位的边坡和基础产生不利影响时,承包人应改变其爆破参数,以防损坏,发包人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7.紧邻水平基建面的岩体保护层厚和对岩体保护层进行的分层爆破,应按SL47-94第3.5.1条至第3.5.3条的规定执行。8.采用预裂爆破技术的相邻两炮孔间岩面的不平整度应不大于15cm,孔壁表层不应产生明显的爆破裂隙,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应控制在SL47-94第3.4.1条的规定范围内。9.与预56、裂面相邻的松动爆破孔,应严格控制其爆破参数,避免对保留岩体造成破坏,或使其间留下不应有的岩体而造成施工困难。10.紧邻水平建基面的爆破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才可在紧邻水平建基面采用有岩体保护层或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爆破法。保护层一次爆破法应符合SL47-94第3.5.4条的规定。3.3石方开挖3.3.1石方定义:石方明挖系指本章所列的开挖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系统钻孔和爆破作业的岩石开挖,以及体积大于0.7m3需用钻爆方法破碎的孤石或岩块亦均属于石方明挖的范围。3.3.2基础开挖1.除经监理人专门批准的特殊部位开挖外,永久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均应在旱地中施工。2.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避免基57、础岩石面出现爆破裂隙,或使原有构造裂隙和岩体的自然状态产生不应有的恶化。3.邻近水平建基面,应预留岩体保护层,其保护层的厚度应由现场爆破试验确定,并应采用小炮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若采用其它开挖方法,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并经监理人批准。4.基础开挖后表面因爆破震松(裂)的岩石,表面呈薄片状和尖角状突出的岩石,以及裂隙发育或具有水平裂隙的岩石均需采用人工清理,如单块过大,亦可用单孔小炮和火雷管爆破。5.开挖后的岩石表面应干净、粗糙。岩石中的断层、裂隙、软弱夹层应被清除到施工图纸规定的深度。岩石表面应无积水或流水,所有松散岩石均应予以清除。建基面岩石的完整性和力学强度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规定。6.基础58、开挖后,如基岩表面发现原设计未勘查到的基础缺陷,则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开挖、回填混凝土塞,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基础的补充勘探工作。进行上述额外工作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建基面上不得有反坡、倒悬坡、陡坎尖角;结构面上的泥土、锈斑、钙膜、破碎和松动岩块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岩体等均必须采用人工清除或处理。8.墙基不允许欠挖,开挖面应控制平整度。9.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基础石方开挖揭示的地质特性,需要对施工图纸作必要的修改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执行,涉及变更的计量和支付应按合同通用合同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10.经监理人批准,基59、础开挖可采用水下开挖,水下开挖应采用钻孔爆破方法施工。承包人在实施水下开挖作业前,必须详细了解水下开挖的作业特点,并编制内容包括炸药类型、钻孔和清渣设备以及爆破参数等水下开挖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3.4施工期临时排水3.4.1制定施工期临时排水措施:承包人应在需要排水的开挖区和堆渣区设置临时性的表面排水设施,以排除流水和积水,特别应做好基坑和边坡的排水。承包人应按本章第4.1.3.1款规定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中,提出详细的施工期临时排水措施。3.4.2边坡面排水:永久边坡面的坡脚以及施工场地周边和道路的坡脚,均应开挖好排水沟槽和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以及时排除坡底积水,保护边坡坡角的稳定。3.4.60、3设置集水坑(槽)排水对可能影响施工及危害永久建筑物安全的渗漏水、地下水或泉水,应就近开挖集水坑和排水沟槽,并设置足够的排水设备,将水排至不回流到原处的适当地点。不应将施工水池设置在开挖边坡上部,以防由于渗漏水引起边坡的滑动或坍塌。3.4.4防止施工排水污染河流:施工排水应注意减少污水对河流的污染,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和监理人指示做好污水处理。3.5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3.5.1开挖渣料专用于本工程:按合同规定,凡可利用的开挖渣料应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若需将渣料使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必须不影响本工程的施工需要,并应经监理人批准。3.5.2堆渣场地清理:用作堆存可利用渣料的场地,应按监理人61、的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和必要的平整处理,渣料堆筑应分层进行,并应保证能顺利取用这些渣料。3.5.3有序堆放渣料:开挖出的渣料,除安排直接运往使用地点的渣料外,其余渣料(包括弃渣料),均应按本合同要求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存、弃渣场。严禁将可利用渣料与弃渣混杂装运和堆存,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承包人负责。堆渣范围和高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实施。承包人还应注意保持渣料堆体周边的边坡稳定,并作好堆渣体的边坡保护和排水工作。3.5.4合理利用石渣料;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对渣料利用的安排,采取合理的爆破、装运和堆渣措施,以提高渣料的利用率,确保本工程能充分利用这些渣料。3.6质量检查和验收362、.6.1石料质量的检验:承包人应根据各工程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对采购的石料,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取样检验,并将检验成果报送监理人审批。3.6.2边坡开挖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边坡开挖进行以下各款所列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3.6.3岩石基础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款所列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开挖爆破措施的检查:在基础开挖过程中,特别是开挖至临近建基面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章有关的规定,对基础开挖的爆破方法和措施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控,以确保建基面的开挖质量。2.建基面开挖质量的检查:(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建基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平整度;(2)按施工63、图纸和监理人指示检查建基面软弱夹层和破碎带的清理质量。3.岩基开挖工程的验收:建基面基础开挖完成后,应进行岩基开挖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应为岩基开挖工程的验收提交以下资料:(1)建基面的地质测绘平面和剖面图;(2)建基面岩体检测成果(如超声波测试);(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记录;(4)监理人的质量验收单。4.完工验收:石方明挖工程全部完成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应按本章规定的内容提交完工验收资料。3.7计量和支付3.7.1承包人应以现场实际的地形和断面测量成果,以每立方米为单位计算石方明挖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和合同单价,按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量支付。其单价中包括64、石方明挖的开挖、地基清理及平整、运输、堆存、检测试验和质量检查、验收等全部人工、材料和使用设备等一切费用。3.7.2利用开挖料作为永久或临时工程混凝土骨料和填筑料时,进入存料场以前的开挖运输费用不应在混凝土骨料开采填筑料费用中重复计算。3.7.3基础清理的费用包含在相应的开挖费用中,不单独列项支付。3.7.4一切为石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设施(包括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维修、拆除等)均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相应开挖项目的单价中,不单独列项支付。第四节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施工质量验收监理实施细则4.1总则4.1.1为了有利于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有关规65、定,编制本实施细则。4.1.2岩石地基施工质量检验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经监理部审签的设计文件、SLA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程、标准有关规定进行。4.1.3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水工建筑物和重要临时建筑物的岩质边坡、岸坡和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企业及辅助工程岩石地基开挖施工质量验收可参照本细则适当简化进行。4.1.4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分承建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检(包括由监理部或监理处主持的联合检验与预验)和由业主单位组织的终验66、三个阶段进行。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流程见附图。4.2开挖过程检验4.2.1岩石地基开挖过程中,承建单位地质工程师应注意地质条件的检查,当开挖至保护层时,发现存在设计图中未标注或存在差异的软弱层、断层破碎带、沿断层岩脉加剧风化区域或其他不地质情况,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以便于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设计修改或变更。4.2.2基础面开挖到保护层上限时和保护层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为建基面弹性波检测单位提供工作环境,检测基础面以下23m范围内弹性波波速,以检验建基面岩体的质量。4.2.3建筑物岩石基础按设计要求开挖(包括必须进行的地质缺陷处理)并经基础清理结束后,承建单位67、应及时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申报进行岩石地基开挖质量联合检验。4.2.4承建单位应按联合检验要求,对揭露的施工缺陷和地质缺陷进行处理与建基面整修,并在联合检验确认质量合格后安排进行基础建基面竣工地形测绘和报请监理部安排进行地质编录。4.3监理单位预验4.3.1基础建基面竣工地形测绘、地质编录完成和报验资料准备就绪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向监理部报送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申请对已开挖完成建筑物岩石基础进行验收。4.3.2监理部或授权项目监理处在收到承建单位报送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后的24小时内进行并完成对申报单元或扩大单元工程建筑物岩石基础的预验。4.3.3监理部在完成对承建68、单位申报项目预验合格认证后,返回,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通知承建单位准备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证书,同时报请基础验收工作小组对申报工程项目岩石基础进行验收。4.4岩石基础验收4.4.1岩石基础验收由基础验收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其工作是对已完工的重要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进行施工质量检验。4.4.2基础验收工作小组在收到监理部认证的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申请表后,组织进行和完成对申报工程项目基础的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发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证书。4.5其他4.5.1根据承建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规定,岩石基础施工质量检验与混凝土结构物浇筑开仓前基础面检查,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作业工69、序检查。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或由监理部授权项目监理处批准,否则这两种检验和检查应分别进行。4.5.2岩石地基开挖开工申请程序、施工过程管理、施工质量控制、单元工程划分、基础验收过程中应完成的竣工资料、合同支付计量,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有关监理文件要求进行。4.5.3由于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基础质量检验申报不当,造成基础验收或后序工程施工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4.5.4工程承建单位未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申报进行基础验收,或未按规定在完成建基面地质编录与竣工地形测绘并经报验合格以前,擅自进行下序的覆盖作业,由此造成返工、施工延误与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4.5.5由于监理部或业主单位责任70、,未能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的时限组织进行并完成验收工作,致使工程承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建单位可列入合同支付申报。第五节土石方填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5.1说明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及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试行)、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5.1.1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坝堤填筑工程的施工。其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料物平衡;现场生产性石料开采、爆破和碾压试验;排水设施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5.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71、指示,完成本章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2.承包人应对开采和填筑的料物进行合理的平衡,保证填筑工程供料的连续和均衡。若供料不当,导致土石方填筑施工受阻,其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规定的技术指标负责土工合成材料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以及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完成土工合成材料防渗结构的全部施工作业。5.1.3提交件1.筑施工措施计划:在河堤填筑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施工布置图;土石方填筑程序和方法;填料加工的要求和料物供应;土石方平衡计划;施工设备和设施的配置;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施工72、进度计划。2.测量资料: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后实测的平、剖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经监理人签认的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3.完工验收资料:土石方填筑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为监理人进行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土石方填筑工程竣工图;土石方填筑工程基础地质资料;各土石方填筑体的材料填筑质量报告;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验收报告;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5.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2.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1999);3.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73、L/T225-98;4.土工试验规程SD128-87。5.2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平衡5.2.1选定土石方填筑料开采区:承包人应根据本技术条提供的料场复查资料和料场规划,结合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选定各种土石料场开采区(包括工程开挖料的利用)。5.2.2土石方填筑料物的开采和平衡: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和选定的土石料场开采区,做好土石料开挖和工程填筑计划的平衡,在按本章有关规定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中,列出详细的土石方填筑料物的开采和填筑的平衡计划,以确保土石方填筑工程供料的可靠性和均衡性。5.2.3土石方填筑的现场生产性试验1.河堤堤身背后回填材料应当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允许回填弃置的垃圾、74、废料、淤泥等。2.回填材料可利用开挖的砂砾石、土石方渣体、砂性土,或河床内不含杂物的砂砾石。不允许使用河床表层的土料。3.回填料应分层压实,压实后的干容重不小于2.0g/cm3。5.2.4土工合成材料1.范围(1) 本章适用于反滤和排水设施。土工合成材料包括土工织物和土工复合材料,但未包括土工特种材料。(2) 当土工合成材料作反滤时,其适用的主要工程范围为:挡墙后排水系统。其工作内容还应包括土工合成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以及现场拼接、铺设等的施工作业以及其质量的检查和验收。2.材料(1)土工材料的性能指标应达到下列要求。物理性能、水力学性质、力学性能、耐久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外观不允许有裂口75、孔洞、裂纹或退化变质等材料。3.运输(1) 若采用折叠装箱运输土工合成材料,不得使用带钉子的木箱,以防运输途中受损;若采用卷材运输,应注意防止在装卸过程中造成卷材表层的损害,承包人在采购土工合成材料卷材时,应按卷材下料长度留有适当余量。(2) 土工合成材料以大片卷材的货包,必须贴有标签,标明该膜的制造厂名、制造号(或组装号)、安装号、类型、厚度、尺寸及重量。并应附有专门的装卸和使用说明书。(3) 土工合成材料运输过程中和运抵工地后应妥为保存,避免日晒,防止黏结成块,并应将其储存在不受损坏和方便取用的地方,尽量减少装卸次数。4.拼接(1)土工合成材料的拼接方式及搭接长度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76、2)拼接前必须对黏结面进行清扫,黏结面上不得有油污、灰尘。阴雨天应在雨棚下作业,以保持黏(搭)结面干燥。(3)土工织物接缝黏结强度不低于母材的70%。(4)土工织物应剪裁整齐,保证足够的黏(搭)结宽度。当施工中出现脱空、收缩起皱及扭曲鼓包等现象时,应将其剔除后重新进行黏结。(5)在斜坡上搭接时,应将高处的膜搭接在低处的膜面上。(6)在施工过程中,若气温低于,必须对黏结剂和黏结面进行加热处理,保证黏结质量。黏结强度必须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7)应尽量选用宽幅的土工合成材料,若所选择的幅宽较窄,应在工厂内或现场工作棚内拼接成宽幅,卷成长郑材运至铺设面,以减少现场接缝和黏(搭)结工作量。5.2.5铺77、设1.对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堤身背水面进行检查、清理,要求基本平整、顺直。2.土工合成材料与基础及支持层之间应压平贴紧,避免架空,清除气泡,以保证安全。3.铺设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皮鞋及带钉的鞋。不准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卸放混凝土护坡块体,不准用带尖头的钢筋作撬动工具,严禁在土工合成材料上敲打石料和一切可能引起土工合成材料损坏的施工作业。4.为防止大风吹损,在铺设期间所有的土工合成材料均应用沙袋或软性重物压住,直至保护层施工完为止。当天铺设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在当天全部拼接完成。5.采用现场黏结方式进行土工合成材料的拼接,应保证有足够的搭接长度,做到黏结剂涂抹均匀,无漏黏。采用热熔焊接方式拼接78、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焊接宽度,防止发生漏焊、烫伤和折皱等缺陷。6.对施工过程中遭受损坏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及时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修理,在修理土工合成材料前,应将保护层破坏部位下不符合要求料物清除干净,补充填入合格料物,并予整平。对受损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外铺一层合格的土工合成材料在破损部位之上,其各周长度应至少大于破损部位1m以上,并将两者进行拼接处理。5.2.6回填覆盖1.土工合成材料完成拼接和铺设后,应及时回填覆盖,当回填的覆盖层层厚大于30cm时,才能允许采用轻型碾压实,不得使用重型或振动碾压实。2.土石方回填时土石块的最大落高不得大于30cm。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石块在坡面上滚滑,以及79、防止机械搬运损伤已铺设完成的土工合成材料。5.3质量检查和验收5.3.1土石方填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土石方填筑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 填筑前用于计量的地形平、剖面测量资料的复核检查;2 填筑前按本章规定进行基础面清理质量的检查和验收。3 料场开采区各种土石方填筑料的物理力学性质的抽样检验;4 现场生产性试验选定的施工碾压参数及其各项试验成果的检查和验收。(2)施工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定期进行以下各项土石方填筑材料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对填筑材料进行检查。对每层填筑面,应按规定进行工种隐蔽部位的验收。5.3.2土工合成材料防渗的质80、量检查和验收(1)土工合成材料的质量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土工合成材料进行以下项目的质量检验:按规定,在每批土工合成材料进入现场前,对其物理性能、水力学性质、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进行抽样检验。外观检查:按规定,对进段的每批土工合成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拼接所用的黏结剂、焊接材料和缝合细线的抽样检验。(2)土工合成材料施工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土工合成材料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覆盖前的外观检查:在每层土工合成材料被覆盖前,应按SL/T225-98第5.6.9条、项的规定目测有无漏接,接缝是否无烫损、无褶皱,铺设是否平整。用真空法和充气法对全部焊接缝进行检测,查找81、有无漏接。拼接缝强度的测试检验:按SL/T225-98第5.6.9条项的规定,每1000m2取一试样,作拉伸强度试验,要求接缝处强度不低于母材的80%,且试件断裂不得在接缝处,否则接缝不合格。隐蔽部位的验收;在每层土工合成材料被回填覆盖前,承包人应按规定和本条的质量检查内容进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5.3.3完工验收土石方填筑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按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有关的规定提交完工验收资料。5.4计量和支付5.4.1挡墙后土石方填筑最终工程量的计量,应按施工图纸所示各种填筑体的尺寸和基础开挖清理完成后的实测地形,计量各种填筑体的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各种坝料填筑的每立82、方米单价支付。进度支付的计量,应按施工图纸外轮廊尺寸边线和实测施工期各填筑体的高程计算其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各种料填筑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5.4.2各料填筑的每立方米单价中,已包括填筑所需的料场清理、料场开采、加工、运输、堆存、试验、填筑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5.4.3本技术条款中由承包人进行的料场复查所需的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有关坝料的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5.4.4现场生产性试验所需的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进行支付。5.4.5土工合成材料工程量应以完工实际测量的铺设面积计算,以平方米(m2)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83、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平方米单价进行支付,其中接缝搭接的面积和折皱面积不另行计量。该单价中包括土工合成材料的提供及土工合成材料的拼接、铺设、保护等施工作业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土工合成材料拼接所用的黏结剂、焊接剂等材料的提供及其抽样检验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应包括在土工合成材料的每平方米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5.4.6 3:7灰土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第六节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6.1说明6.1.1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挡水墙等的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和水下混凝土等的混凝土工程。6.1.2混凝土工程分类1.普通混凝84、土(含钢筋混凝土);2.水下混凝土; 3.预制混凝土。6.1.3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骨料的采购、运输以及试验检验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辅助设施;2.承包人应负责进行各种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混凝土的拌和、运输、浇筑、抹面、养护、维修和取样检验等全部混凝土施工作业,以及为浇筑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和保管;3.负责提供模板的材料以及进行工程所需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维修和拆除;4.负责提供止水和止浆、施工缝等所需的材料及其制作、安装和施工;5.负责提供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材料及其制作、运输和安装;6.负责提供预制混凝土的材料和设备,以及预制构件的制作、运输和安装等;7.负责提供混85、凝土表面保护所需的材料。6.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492;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22485;3.热轧钢筋GB149984;4.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5.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7.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9.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10.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1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D10582。6.2模板6.2.1说明;承包人应负责模板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和拆除86、等全部模板作业。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混凝土浇筑和振捣的侧向压力和振动力,防止产生移位,确保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准确,并应有足够的密封性,以避免漏浆。6.2.2材料1.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3.木材的质量应达到等以上的材质标准。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4.模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5.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6.2.3制 作: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不应超过SDJ2078287、第2.4.1条的规定。6.2.4安 装1.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2.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遵守GB5020492第2.3.9和2.3.10条的规定。6.2.5模板的清洗和涂料1.钢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钢模面板应涂刷矿物油类的防锈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不得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质量。若检查发现在已浇的混凝土面沾染污迹,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2.木模板面应采用烤涂石蜡或其它保护涂料。6.2.6拆除:模板拆除时限,除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88、而损伤时,方可拆除。6.2.7计量和支付:混凝土浇筑、预制件等使用的模板应分摊在每立方米混凝土单价中,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单价中包括模板及其支撑材料的提供以及模板的制作、安装、维护、拆除、质量检查和检验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其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6.3钢筋6.3.1说明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有关的规定,对钢筋进行进厂材料材质验收和验点入库保管。2.钢筋作业包括本技术条款规定的钢筋的制作加工、绑焊、安装和预埋工作。3.若承包人要求采用其它种类的钢筋替代施工图纸中规定的钢筋,应将钢筋的替代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6.3.2钢筋的材质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应符合热轧钢筋主要性能的要求。289、.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1)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取样重量不大于60kg;(2)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6.3.3钢筋的加工和安装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污染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3.钢筋加工的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61的数值。钢筋的弯钩弯折加工应符合SDJ20282第3.2.2第3.2.4条的规定。4.4钢筋焊接和钢筋绑90、扎应按GB5020492第四节和第五节的规定,以及施工图纸的要求执行。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 表61顺序偏 差 名 称允许偏差值(mm)1受力钢筋全长净尺寸的偏差102箍筋各部分长度的偏差53钢筋弯起点位置的偏差厂房构件20大体积混凝土304钢筋转角的偏差36.3.4计量和支付钢筋:按本合同施工图纸配置的钢筋计算,每项钢筋以监理人批准的钢筋下料表所列的钢筋直径和长度换算成重量进行计量。承包人为施工需要设置的架立筋,在切割、弯曲加工中损耗的钢筋重量,不予计量,各项钢筋分别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和合同单价,按月实际完成的每吨合格工程量计量支付,单价中包括钢筋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储存、安装、试验以及91、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全部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6.4普通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6.4.1说明:本节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示的普通混凝土工程。6.4.2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混凝土浇筑前14天,提交一份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水泥、钢筋、骨料和模板的供应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等。2.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混凝土工程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应包括:逐月的混凝土浇筑数量、累计浇筑数量;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混凝土等级和配合比;浇筑时的气温;模板作业记录和各部件拆模日期;钢92、筋作业记录和各构件实际钢筋用量;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成果;混凝土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6.4.3完工验收资料: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各项混凝土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 1.各种混凝土工程完成实物量; 2.各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缺陷修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监理人员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6.4.4混凝土材料1.水泥(1)水泥品种: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配置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种,各种水泥均应符合本技术条款指定的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2)发货:每批水泥出厂前,承包人均应对制造厂水泥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水泥发货时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每批水泥运至工地后,监理人有权对水泥93、进行查库和抽样检测,当发现库存或到货水泥不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要求时,监理人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3)运输:水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4)贮存: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出厂批号,分别贮存在专用的仓库中,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袋装水泥的出厂日期不应超过3个月,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2.水(1)凡适宜饮用的水均可使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不得使用。(2)拌和用水所含物质不应影响混凝土和易性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以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的腐蚀。(3)水的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磷酸盐、硫化物的含量应符合表62的规定。3.骨料(1)采购94、的骨料若含有活性成分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使用。(2)不同粒径的骨料应分别堆存,严禁相互混杂和混入泥土;装卸时,粒径大于40mm的粗骨料的净自由落差不应大于3m,应避免造成骨料的严重破碎。(3)细骨料的质量技术要求规定如下: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应在2.53.5范围内,测试方法按SD10582第3.0.1条有关的规定进行;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使用山砂、特细砂应经过试验论证; 表62 物 质 含 量 极 限 项 目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素混凝土pH值444不溶物 mg/L200020005000可溶物 mg/L2000500010000氯化物(以CL计) mg/L595、0012003500硫酸盐(以SO24计) mg/L60027002700硫化物(以S2计) mg/L100天然砂料按粒径分为两级,人工砂不分级;砂料中有活性骨料时,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其它砂的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SDJ20782表4.1.13中的规定。(4)粗骨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2/3及构件断面最上边长的1/4。施工中应将骨料按粒径分成下列几种级配:二级配:分成520mm和2040mm,最大粒径为40mm;三级配:分成520mm、2040mm和4080mm,最大粒径为80mm;四级配:分成520mm、2040mm、4080mm和80150m96、m(或120mm),最大粒径为150mm(或120mm)。采用连续级配或间断级配,应由试验确定并经监理人同意,如采用间断级配,应注意混凝土运输中骨料的分离问题;其它粗骨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SDJ20782表4.1.14中的规定。4.外加剂(1)用于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包括减水剂、加气剂、缓凝剂、速凝剂和早强剂等),其质量应符合DL/T51001999第4.1.1 条至第4.1.4条的规定。(2)承包人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结合混凝土配合比的选择,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的掺量,其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3)不同品种外加剂应分别储存,在运输与储存中不得相互混装,以避免交叉污染。5.配合比(1)混凝土配合97、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其试验方法应按SD10582有关规定执行。(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14天,承包人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3)混凝土配合比: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指示,通过室内试验确定最优配合比,并报送监理人审批。(4)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要改变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重新得到监理人批准。6.4.5混凝土取样试验1.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按SD10582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在出机口和浇筑现场进行混凝土取样试验,并向监理人提交以下资料:(1)选用材料及其产品质量证明书;(2)试件的配料、拌和和试件的外形尺寸;(3)试件的制作和养护说明;98、(4)抗压强度试验成果及其说明。6.4.6拌和1.承包人拌制浇筑混凝土时,必须严格遵守试验室提供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单。2.拌和设备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设备运行操作检验。3.因混凝土拌和及配料不当,或因拌和时间过长而报废的混凝土应弃置在指定的场地。6.4.7运输1.混凝土出拌和机后,应迅速运达浇筑地点,运输中不应有分离、漏浆和严重泌水现象。2.混凝土入仓时,应防止离析,骨料粒径小于80mm的三级配混凝土其垂直落距不应大于2m。6.4.8浇筑1.说明:任何部位混凝土开始浇筑前8h(隐蔽工程为12h),承包人必须通知监理人对浇筑部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99、。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2.筑基础面的处理;砼浇筑前应对基础表面进行清理,并冲洗干净。6.4.9混凝土面的修整1.有模板的混凝土结构表面修整(1)有模板混凝土浇筑的成型偏差不得超过10mm。(2)混凝土表面缺陷处理混凝土表面蜂窝凹陷或其它损坏的混凝土缺陷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补,直到监理人满意为止,并作好详细记录。修补前必须用钢丝刷或加压水冲刷清除缺陷部分,或凿去薄弱的混凝土表面,用水冲洗干净,应采用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砂浆、混凝土或其它填料填补缺陷处,并予抹平,修整部位应加强养护,确保修补材料牢固黏结,色泽一致,无明显痕迹。6.4.10混凝土冬季施工措施应遵守SDJ20100、782第六章低温季节混凝土施工的规定。6.4.11养护和表面保护1.养护:承包人应针对本工程建筑物的不同情况 ,按监理人指示选用洒水或薄膜进行养护。(1)采用洒水养护,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218h内开始进行,其养护期时间按表63执行,在干燥、炎热气候条件下,应延长养护时间至少28天以上。表63 混凝土养护期时间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种类养护期时间(天)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14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硅酸盐大坝水泥21(2)薄膜养护:在混凝土表面涂刷一层养护剂,形成保水薄膜,涂料应不影响混凝土质量。2.混凝土表面保护:承包人应按SDJ20782第5.2.14条第101、5.2.18条的规定进行混凝土表面保护。6.4.12止水、排水、伸缩缝和埋设件1.止水、伸缩缝(1)止水设施的型式、尺寸、埋设位置和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本工程施工图纸的规定。(2)安装好的止水片应加以固定和保护。(3)伸缩缝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洁净,当有蜂窝麻面时,应按本章第6.4.9条规定处理,外露铁件应割除。6.4.13质量检查和验收1.说明: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对混凝土的原材料和配合比进行检测以及对施工过程中各项主要工艺流程和完工后的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监理人应按本合同规定进行抽样检测,承包人的检测试验资料应及时报送监理人。2.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1)水泥检验:每批水泥均应102、有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包人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每批水泥进行取样检测,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2)外加剂的检验:配置混凝土所使用的各种外加剂均应有厂家的质量证明书,承包人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试验鉴定,贮存时间过长的应重新取样,严禁使用变质的不合格外加剂。现场掺用的减水剂溶液浓缩物,以5t为取样单位,加气剂以200kg为取样单位,对配置的外加剂溶液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3)水质检查:拌和及养护混凝土所用的水,除按规定进行水质分析外,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定期检测。(4)骨料质量检验:骨料的质量检验应在拌和场进行。检查砂和小石的含水率,其含水率的变化应分别控制为0.5%(砂)和0.103、2%(小石)范围内;当气温变化较大或雨后骨料含水量突变的情况下,应及时进行检查;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应每班检查一次。3.混凝土质量的检测(1)混凝土拌和均匀性检测: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并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拌和均匀性进行检测;( 2)坍落度检测:按施工图纸的规定和监理人指示,每班应进行现场混凝土坍落度的检测。(3)强度检测:现场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同一等级混凝土的试样数量每100m3取3个。4.混凝土工程的完工验收:混凝土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可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发包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本章规定的内容向监理人提交完工资料。6.4.14计量和支付1.混凝土以立方米(m3)为单位,按施工图纸或监104、理人签认的实际浇筑的混凝土进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和合同单价,按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量支付按本章有关条款中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费用,均包括在每立方米混凝土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凡圆角或斜角、金属件占用的空间,或体积小于0.1m3,或截面积小于0.1m2和预埋件占去的空间,在混凝土计量中不予扣除。3.混凝土浇筑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掺和料、骨料、外加剂等)的采购、运输、保管、贮存,以及混凝土的生产、浇筑、养护、表面保护、试验和辅助工作等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混凝土每立方米单价中。4.根据本章有关条款要求完成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所需的费用不105、单独支付,应包括在混凝土每立方米单价中,费用中包括试验中所有材料、试验样品、劳动力及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提供,以及与试验有关的养护和测试等所需的一切费用。5.止水、止浆、伸缩缝所用的各种材料的供应和制作安装,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种材料的计量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合同单价,按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量支付。6.混凝土表面的修整费用不予单列,应包括在混凝土每立方米单价中。6.5预制混凝土6.5.1说明:本规定适用于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和安装工程。6.5.2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预制混凝土的构件制作前14天,提交一份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106、预制混凝土原材料的供应、主要设备和设施的配置、预制混凝土制作安装的措施和方法以及施工进度安排等。2.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提供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包括:(1)各类预制混凝土构件数量和混凝土工程量;(2)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3)各类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安装数量和时间;(4)预制混凝土各构件的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成果;(5)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3.完工验收资料: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预制混凝土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各项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安装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试验报告。6.5.3材料1.钢筋:钢筋的采购、107、运输、保管、验收应符合本章有关的规定。2.模板: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应优先采用钢模。模板的材料及其制作、安装、拆除等工艺应符合本章的有关规定。3.混凝土:制作预制混凝土所需混凝土的原材料的采购、储存、运输、拌和以及配合比试验等均应符合本章的有关规定。6.5.4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1.制作场地:制作预制混凝土的场地应平整坚实,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保证制作构件不因混凝土浇筑和振捣引起沉陷变形。2.钢筋安装和绑扎: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指示进行钢筋的安装和绑扎,并应符合本章第6.3.3条的有关规定。3.预制构件的预埋件:按施工图纸所示安装钢板、钢筋、吊耳及其它预埋件。4.模板安装和拆除;承包人应108、根据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指示进行模板的安装。模板安装和拆除应符合GB5020492第2.3.10条和第2.4.2条的规定。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混凝土应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模板。5.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偏差:(1)构件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其长度 允许误差10mm,横断面允许误差5mm;(2)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允许误差5mm;(3)构件不连续裂缝小于0.1mm,边角无损伤。6.5.5养护及缺陷修补1.养护:混凝土应用水养护14天,并满足本章有关规定。2.表面修整:预制混凝土表面的修整应符合本章的规定。3.成型偏差:预制混凝土浇筑的成型偏差应遵守GB50204第5.1.6条的规定。4.合109、格标记:经监理人检查合格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应标有合格标志,并应标有构件的编号、制作日期和安装标记。未标有合格标志或缺损的构件不得使用。6.5.6运输、堆放和安装1.运输: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以上,才可对构件进行装运,卸车时应注意轻放,防止碰损。2.堆放: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构件堆放不得引起混凝土构件的损坏。堆垛高度应考虑构件强度、地面耐压力、垫木强度及垛体的稳定性。3.搬运薄壁构件时,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施工图纸和监理人对其强度要求,应注意避免构件变形,防止发生裂缝和损坏。4.构件安装:应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安装。预制混凝土的安装偏差,不得超过GB5020492110、表5.3.10中的规定的数值。尚未达到设计强度的预制构件,应在安装完成后继续养护。6.5.7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和安装进行以下项目的检查和验收。1.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预制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按本章第6.4.3条的规定执行。2.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质量的检查和验收:(1)预制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混凝土取样试验应按本章第6.4.5条有关规定执行;(2)按本章第6.5. 4款(5)项的规定进行预制混凝土制作质量的检查;(3)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本章第6.5.6款(4)项进行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质量的检查。3.预制混凝土工程完工验收:预制混凝土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111、按规定申请完工验收,并按规定提交完工资料。6.5.8计量和支付预制混凝土的计量和支付以施工图纸所示的构件尺寸,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和合同单价,按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量支付。预制混凝土每立方米单价中应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模板的制作、搬运和架设,混凝土的浇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运输、安装、焊接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以及试验检验和验收等一切费用。第七节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7.1说明7.1.1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的各类砌体工程建筑物,其工程项目包括永久生活建筑、道路、挡墙、护坡和排水沟等建筑物的浆砌石、小骨料112、混凝土砌石体和砌砖等工程。7.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指示,负责砌体材料的修琢加工、砌筑、基础和场地清理排水、材料的试验和供应、设备配置和维修、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等工作,以及提供为完成上述砌体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等。2.承包人应负责砌体工程胶凝材料(如水泥砂浆、小骨料混凝土)的试验工作,择优选定其配合比、稠度,并应达到施工图纸要求的强度。3.承包人应按本章第7.2、7.3节的各项规定,提交砌体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工艺,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施工。7.1.3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每项砌体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113、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施工平面布置图;(2)砌体工程施工方法和程序;(3)施工设备的配置;(4)场地排水措施; (5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6)施工进度计划。2.砌体石料的材料试验报告;承包人应在砌体工程开工前14天,将工程采用的各种石料的材料试验成果,报送监理人批准。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使用。3.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在砌体工程砌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提交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包括:砌体材料的取样试验成果;砌体工程基础的质量检查记录;砌体工程砌筑的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4.完工验收资料: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砌体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砌体工程竣工图;砌体114、材料试验报告;砌体工程基础的地质资料;砌体工程的砌筑质量报告;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7.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3.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试行)SD12084;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1999;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7.2砌石工程7.2.1材料1.砌石(1)砌石体的石料应采自招标文件推荐或监理人批准的料场。砌石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石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2)砌石体115、以毛石砌体为主,其外形规格如下:毛石砌体:毛石应呈块状,中部厚度不应小于20cm。规格小于要求的毛石(又称片石),可以用于塞缝,但其用量不得超过该处砌体重量的10%。石料容重大于25kN/m3,湿抗压强度大于100MPa。(3)砂、砾石砂和砾石的质量应符合SD12084表2.1.2和表2.1.3的规定。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采用的砂料,要求粒径为0.155mm,细度模数为2.53.0,砌筑毛石砂浆的砂,其最大粒径不大于5mm。小骨料混凝土采用一级配,砾石粒径为520mm。(4)水泥和水砌筑工程采用的水泥品种和标号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第7.4.3.1款的规定,到货的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存,116、受潮湿结块的水泥,禁止使用。应按本技术条款第7.4.3.2款规定的用水质量标准,拌制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5)胶凝材料(用于砌筑工程的水泥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胶凝材料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承包人需要改变胶凝材料的配合比时,应重新试验,并报送监理人批准。拌制胶凝材料,应严格按试验确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为2%;砂、砾石为3%;水、外加剂为1%。胶凝材料拌和过程中应保持粗、细骨料含水率的稳定性,根据骨料含水量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用水量,以保证水灰比的准确性。胶凝材料拌和时间:机械拌和不少于117、23min,一般不应采用人工拌和。局部少量的人工拌和料至少干拌三遍,再湿拌至色泽均匀,方可使用。胶凝材料应随拌随用。胶凝材料的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或参照表71选定。在运输或贮存中发生离析、析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初凝的胶凝材料不得使用。表71 胶凝材料的允许间歇时间 砌筑时气温()允 许 间 歇 时 间 (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及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20309012010201351805101957.2.2浆砌石体砌筑1.一般要求(1)砌石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稠度应为3050mm,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2)采用浆砌法砌筑的砌石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118、对不能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并应砌成斜槎。(3)砌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GB5020398表6.1.6中的规定。砌石应按本章第7.2.2.2款的规定进行。2.毛石砌体(1)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座浆,且将大面向下。毛石基础扩大部分,若做成阶梯形,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的1/2,相邻阶梯的毛石应错缝搭接。(2)毛石砌体应分皮卧砌,并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3)毛石砌体的灰缝厚度应为2030mm,砂浆应饱满,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块或片石嵌实,不得先摆碎石块后填砂浆或干填碎石块的施工方法,石块间不应相互接119、触。(4)毛石砌体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选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5)毛石墙必须设置拉结石。拉结石应均匀分布、相互错开,一般每0.7 m2墙面至少应设置一块,且同皮内的中距不应大于2m。拉结石的长度,若其墙厚等于或小于400mm时,应等于墙厚;墙厚大于400mm时,可用两块拉结石内外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0mm,且其中一块长度不应小于端长的2/3。(6)毛石砌体每日的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2m。3.浆砌石挡土墙(1)本款规定适用于河堤堤身的砌筑。(2)采用毛石料砌筑河堤,应符合下列规定:毛石料中部厚度不应小于200mm;每砌34皮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找平一次;外露面的灰缝120、应与砌石面持平。(3)砌筑河堤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员的要求收坡或收台,并设置伸缩缝和排水孔。4.养护砌体外露面,在砌筑后1218h之间应及时养护,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养护时间:水泥砂浆砌体一般为14天,混凝土砌体为21天。7.2.3水泥砂浆勾缝防渗1.防渗用的勾缝砂浆可采用细砂和较小的水灰比,灰砂比控制在1:1至1:2之间。2.防渗用砂浆应采用425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3.清缝应在砌筑24h后进行,缝宽不小于砌缝宽度,缝深不小于缝宽的2倍,勾缝前必须将槽缝冲洗干净,不得残留灰渣和积水,并保持缝面湿润。4.勾缝砂浆必须单独拌制,严禁与砌体砂浆混用。5.当勾缝完成和砂浆初凝后,砌体表面应刷洗干121、净,至少用浸湿物覆盖保持21天,在养护期间应经常洒水,使砌体保持湿润,避免碰撞和振动。6.砂浆缝不得高出砌石面,应低于砌石面23mm,并抹光。7.3砌砖工程7.3.1材料1.砖:本节规定适用于普通砖,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选用砖的品种和标号。2.砌体砂浆:(1)采用的水泥、砂和水应符合本章第7.2.1.2和7.2.1.3款的规定。(2)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网过滤,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3.砂浆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等级;(2)应符合下表的规定;(3)保水性能好(分层度不应大于20mm);(4)拌和均匀。序号砌体种类砂浆稠度(mm)1普通砖砌体70-9122、02烧孔砖,空心砖60-803空斗砖、筒拱烧结普通石砖,拱式过50-704.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5.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和,拌和时间从投料完算起应不少于2min。6.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拌成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7.3.2砖体砌筑1.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2.砌砖体的灰缝横平竖直,厚薄均匀,并填满砂浆。3.埋入砌砖中的拉结筋,应安设正确、平直,其外露部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任意弯折。砌砖体尺寸和位置允许偏差,应不超过GB5020398第4.1.8条规定的限值。4.普通砌砖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接。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5.砌砖体水平灰缝的砂浆应饱满,竖向灰缝宜采用挤浆123、或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砌砖体的水平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6.砌砖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7.砌砖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洗干净,浇水湿润,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8.施工需要在砖墙中留置的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顶部设置过梁。7.3.3冬季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时,且最低气温低于-3时,砌体工程的施工应按GB5020398第九章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7.3.4养护1.外露面砌体,养护期内应避免雨淋或暴124、晒;2.砌砖体完工后应至少洒水养护3天。7.4质量检查和验收7.4.1砌石工程质量检查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款所列项目的质量检查,检查记录应报送监理人。1.原材料的质量检查(1)砌石工程所用的毛石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本章第7.2.1.1款的规定进行物理力学性质和外形尺寸的检查。(2)用于砌石的水泥、水、外加剂以及砂和砾石等原材料应按监理人指示及本章第7.2.1.27.2.1.4款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2.胶凝材料(包括水泥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的质量检查(1)应按监理人指示定期检查砂浆材料和小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2)水泥砂浆的抗压强度检查:同一标号砂浆试件的数量,28天龄期的每200m3砌体取125、成型试件一组3个。(3)小骨料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检查:同一标号的小骨料混凝土试件的数量,28天龄期的每200m3砌体取成型试件一组3个。3.毛石砌体质量检查(1)外观检查:砌体砌筑面的平整度和勾缝质量、石块嵌挤的紧密度、缝隙砂浆的饱满度、沉降缝贯通情况等的外观质量检查。(2)排水孔的坡度和阻塞情况检查。(3)毛石砌筑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检查:其检查方法按GB5020398表6.1.6的规定执行。7.4.2砌砖工程质量检查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款所列项目的质量检量,检查记录应报送监理人。1.砂浆的强度除符合施工图纸要求,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同品种、同标号砂浆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小于砂浆强126、度的标准值。(2)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不小于0.75砂浆强度的标准值。(3)砖砌体砂浆饱满度的检查应符合本章第7.3.2条(5)项的规定。2.砌砖工程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1)砌砖体上下错缝应符合下列规定:砖柱、垛无包心砌法;窗间墙及清水墙面无通缝;混水墙每间46皮砖的通缝不超过3处。(2)砌砖体接槎处应灰浆密实,缝、砖平直,每处接槎部位水平缝厚度小于5mm或透亮的缺陷不超过10个。(3)预埋拉结筋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留置间距偏差不超过3皮砖。(4)清水面墙组砌正确,刮缝深度适宜,墙面整洁。3.砌砖体尺寸、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398表4.1.8的规定。7.4.3砌体工程验收1.砌体工127、程砌筑前进行砌筑体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和基础面开挖清理质量的检查和验收。2.在砌体工程砌筑过程中,按本章第7.4.1条和第7.4.2条的规定对砌体工程的各项材料和砌体砌筑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3.完工验收。每项砌体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本章的规定向监理人提交完工验收资料。7.5 计量和支付7.5.1砌石体和砌砖体以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轮廊线或经监理人批准实施的砌体建筑物尺寸量测计算的工程量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和合同单价,按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进行结算支付。7.5.2砖石工程砌体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剂等胶凝材料128、)的采购、运输、保管、材料的加工、砌筑、试验、养护、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砌体每立方米单价中。7.5.3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砌体基础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应包括在砌筑体工程项目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第八节 土工布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 总则: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技术要求、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程规范、标准与国家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文件等规定编制。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土石围堰合成土工织物防渗体及类同工程项目。 除非承建单位愿意承担风险,否则用于施工实施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变更通知等设计文件,必须业主经监理部签发。二、土工合成材129、料1.范围: (1) 本章适用于反滤和排水设施。土工合成材料包括土工织物和土工复合材料,但未包括土工特种材料。 (2) 当土工合成材料作反滤时,其适用的主要工程范围为:挡墙后排水系统。其工作内容还应包括土工合成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以及现场拼接、铺设等的施工作业以及其质量的检查和验收。2.材料:土工材料的性能指标应达到下列要求。 物理性能、水力学性质、力学性能、耐久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外观不允许有裂口、孔洞、裂纹或退化变质等材料。3.运输: (1) 若采用折叠装箱运输土工合成材料,不得使用带钉子的木箱,以防运输途中受损;若采用卷材运输,应注意防止在装卸过程中造成卷材表层的损害,施工单位在采购130、土工合成材料卷材时,应按卷材下料长度留有适当余量。 (2) 土工合成材料以大片卷材的货包,必须贴有标签,标明该膜的制造厂名、制造号(或组装号)、安装号、类型、厚度、尺寸及重量。并应附有专门的装卸和使用说明书。 (3) 土工合成材料运输过程中和运抵工地后应妥为保存,避免日晒,防止黏结成块,并应将其储存在不受损坏和方便取用的地方,尽量减少装卸次数。4.拼接(1)土工合成材料的拼接方式及搭接长度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2)拼接前必须对黏结面进行清扫,黏结面上不得有油污、灰尘。阴雨天应在雨棚下作业,以保持黏(搭)结面干燥。(3)土工织物接缝黏结强度不低于母材的70%。(4)土工织物应剪裁整齐,保证足够131、的黏(搭)结宽度。当施工中出现脱空、收缩起皱及扭曲鼓包等现象时,应将其剔除后重新进行黏结。(5)在斜坡上搭接时,应将高处的膜搭接在低处的膜面上。(6)在施工过程中,若气温低于,必须对黏结剂和黏结面进行加热处理,保证黏结质量。黏结强度必须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7)应尽量选用宽幅的土工合成材料,若所选择的幅宽较窄,应在工厂内或现场工作棚内拼接成宽幅,卷成长郑材运至铺设面,以减少现场接缝和黏(搭)结工作量。5.铺设(1).对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堤身背水面进行检查、清理,要求基本平整、顺直。(2).土工合成材料与基础及支持层之间应压平贴紧,避免架空,清除气泡,以保证安全。(3).铺设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132、穿硬底皮鞋及带钉的鞋。不准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卸放混凝土护坡块体,不准用带尖头的钢筋作撬动工具,严禁在土工合成材料上敲打石料和一切可能引起土工合成材料损坏的施工作业。(4).为防止大风吹损,在铺设期间所有的土工合成材料均应用沙袋或软性重物压住,直至保护层施工完为止。当天铺设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在当天全部拼接完成。(5).采用现场黏结方式进行土工合成材料的拼接,应保证有足够的搭接长度,做到黏结剂涂抹均匀,无漏黏。采用热熔焊接方式拼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焊接宽度,防止发生漏焊、烫伤和折皱等缺陷。(6).对施工过程中遭受损坏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及时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修理,在修理土工合成材料前,应将保护层破坏133、部位下不符合要求料物清除干净,补充填入合格料物,并予整平。对受损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外铺一层合格的土工合成材料在破损部位之上,其各周长度应至少大于破损部位1m以上,并将两者进行拼接处理。6.回填覆盖:土工合成材料完成拼接和铺设后,应及时回填覆盖,当回填的覆盖层层厚大于30cm时,才能允许采用轻型碾压实,不得使用重型或振动碾压实。土石方回填时土石块的最大落高不得大于30cm。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石块在坡面上滚滑,以及防止机械搬运损伤已铺设完成的土工合成材料。三、 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1. 合成土工织物防渗体开工28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134、水平编制作业措施计划报监理部批准。施工作业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特别条件等)。(2)施工管理与作业劳动组织。作业前准备工作。作业进度计划。必须的作业设备配置。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测措施。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措施。合同支付计划。其他需报告或说明的事项。2.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3. 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及时向监理部(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在接受承建单位申报开工申请单后24h内开出相庆工程项135、目的工工许可证。4.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建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四、施工过程监理1.施工作业开始的28天前,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送交土工织物和粘接剂样品、产品合格证书、性能和特性指标及使用说明书。2.承建单位应对分批购进的材料按照设计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检验,严格控制土工模合成材料和粘接剂的质量,决不允许不合格的残、次品上堰。3.土工膜合成材料施工前,承建单位应模拟现场施工条件,进行室内外试验。试验方案应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并在有监理工程师在场时进行。试验结束,经监理部组136、织有关部门认定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准进行或用于正式施工。4.施工过程中,承建按照报经批准的作业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并要求操作工人技术熟练、挂牌上岗。施工中发现土工膜合成材料主膜有裂口、针眼、空穴、接头处脱离或起皱,粘接到过稀或过稠等问题时,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按监理工程师指标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5.土工膜合成材料与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和侧向连接墙连头处理,应分别待相应墙体及基础帷幕灌浆施工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6.土工膜合成材料接头、铺设和粘接形式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如遇意外情况,承建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牏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7.施工作业过程中137、,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三级质检组织,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并于次月10日前监理部报送当月作业资料。8.施工过程中,发现作业效果不籤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部报告并提出调整措施报经监理部批准后实施。9.当监理工程师需查阅现场记录和有关原始资料时,承建单位及其各级施工单位不得拒绝。10.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进行巡视、跟踪和检查,发现违反设计及技术规范规程要求作业时,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施工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五、施工质量控制1土工膜合成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2.土工膜138、合成材料粘接施工前,应将其摊开后用强光照射,检查是否有破损、发现破损应修复处理,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准使用。3.土工膜合成材料之主膜与无纺布庆分别采用适用的粘接剂。必须更换粘接剂时,其可靠性必须经现场试验验证,保证粘接后的土工膜合成材料强度不降低、粘接强度遇水浸泡后不低于设计强度。4.土工膜合成材料的存放,应严格按产品分类存放要求进行存放。对有防潮要求的材料,应专门设置隔潮木板仓库堆存。粘接剂、脱膜剂应与土工合成材料分开存放,并设立明显的严禁烟火的禁示。5.土工膜合成材料门幅宽控制不小于2m,并要求产品单面留边10cm(布与膜可轻易脱开),为保证粘接质量,土工膜合成材料成品必须整理切边堆放。6.139、铺设过程中沿铺设轴线每隔100m设一伸缩节,但在侧向接头部位附近及拐角、折线等处要求增补适量伸缩节、伸缩节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标制作。7.侧向混凝土连接墙部接及盖冒混凝土浇筑前,应先墙顶以下厚50cm混凝土部分凿除,局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凿除范围。实施中,不能对下部墙体造成破坏或损坏,否则,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标对损坏的墙体进行牏,并承建由此而产生的合同责任。8.接土混凝土技术指标及施工配合比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及设计文件要求执行。9.接头混凝土浇筑施工,严格按照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其质量控制内标准主要包括:基础清理,以清140、除防渗墙顶疗不合格墙体为准。缝面处理,以清除缝面上所有浮浆,松散物及污染体,以露出粗砂小石为准,并按要求加工成毛面,铺设一层比同部位混凝土标号高一级的水泥砂浆23cm,控制30min内覆盖混凝土。对已浇筑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下一层混凝土浇筑准备工作。混凝土浇筑结构尺寸(包括模板安装)和土工膜合成材料及伸缩节埋入形式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土工合成材料埋设位置偏差控制小于5cm,埋入深度控制30cm(包括主膜10cm),伸缩节控制接头边上另贴宽20cm土工合成材料条带。当接头条带趉盖帽混凝土边界时,应在其两侧嵌裹沥青,外露端头必须包一层土工合成材料,以防止因混凝土浇筑对外露接141、头造成破坏和污染。伸缩缝及止水应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浇筑温度控制应满足设计要求。10.混凝土浇筑现场质量检验以抗压强度为主。每一块筑块内同一种标号混凝土试体的数量为:建筑物结构混凝土28天龄期试件每100m3成型3个;如果每一浇筑块混凝土量不足上述规定数字时,也应取样成型试件一组。对于抗拉强度,28天龄期每200m3混凝土成型3个试件,每次成型的3个试件应取自同一盘混凝土,试件必须在机口随机取样成型,不得有意挑选。此外,必须在浇筑地点了以一定数量的试件以供比较。11.土工膜合成材料粘接,必须按报经批准的粘接条件和作业要求进行,室内应确保防雨、自然通风、现场晴、雨天应保证粘接面清洁、干燥。粘接缝142、宽度一般控制为10cm,最小宽度不得小于8cm,粘接质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对粘接好的部位和预留边接口均应用防雨布或薄膜保护,防止受损或接口被污染。12.土工膜合成材料铺设施工随堰体填筑直辖市进行。其两侧紧邻填料严禁含尖角碎石或块石,并采用小型碾压机械压实,严禁车辆或其他机械设备通过膜体。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他铺设型式时,须提前28天向监理部报送其铺设形式及技术措施,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土工合成材料防渗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土工合成材料的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对土工合成材料进行以下项目的质量检验:按本章的规定,在每批土工合成材料进入现场前,对其物理性能、水力学性质、力学性能和143、耐久性能进行抽样检验。外观检查:按本章的规定,对进段的每批土工合成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拼接所用的黏结剂、焊接材料和缝合细线的抽样检验。(2)土工合成材料施工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对土工合成材料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覆盖前的外观检查:在每层土工合成材料被覆盖前,应按SL/T225-98第5.6.9条、项的规定目测有无漏接,接缝是否无烫损、无褶皱,铺设是否平整。用真空法和充气法对全部焊接缝进行检测,查找有无漏接。拼接缝强度的测试检验:按SL/T225-98第5.6.9条项的规定,每1000m2取一试样,作拉伸强度试验,要求接缝处强度不低于母材的80%,且试件断裂不144、得在接缝处,否则接缝不合格。隐蔽部位的验收:在每层土工合成材料被回填覆盖前,施工单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本条的质量检查内容进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六、单元工程划分、质量评定及验收1、单元工程以堰体填筑分层划分,沿轴线4050m为一单元。2、一般原则和要求。(1)土工膜合成材料防渗工程,应严格按照承建合同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施工作业规程进行施工。(2)施工质量情况须有关准确的文字记录,数据清晰可靠,资料齐全。资料要及时整理、分析,为验收作好准备。3、 质量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依据承建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及其相应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4、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凡单元内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标准,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标准,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心上符合标准,评为合格;其他检查项目符合标准,检测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标准,评为优良。七、其他1.工程支付计量与量测,按照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相关监理文件要求执行。2.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按照合同之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规程规范进行。3.监理部及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检查、检验、批准与认证,并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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