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重大危险源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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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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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重大危险源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 事 故 风 险 分 析1.1 重 大 危 险 源 分 布 及 概 况依 据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本 公 司 涉 及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范 围 内 的 危 险化 学 品 有:氨。重 大 危 险 源 分 布:液 氨 储 罐 区。1.2 构 成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物 质 的 危 害 分 析氨 的 危 害 程 度 分 析氨 为 无 色、有 刺 激 性 恶 臭 的 气 体;属 于 第 2.3类有 毒 气 体(危规 号:23003;UN号:1005),火 灾 危 险 性 为 乙 类。危 险 特 性:与 空 气 混 合 能 形 成2、 爆 炸 性 混 合 物。遇 明 火、高 热 能 引起 燃 烧 爆 炸。与 氟、氯 等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烈 的 化 学 反 应。若 遇 高 热,容 器内 压 增 大,有 开 裂 和 爆 炸 的 危 险。健 康 危 害:低 浓 度 氨 对 粘 膜 有 刺 激 作 用,高 浓 度 可 造 成 组 织 溶 解坏 死。轻 度 者 出 现 流 泪、咽 痛、声 音 嘶 哑、咳 嗽、咯 痰 等;眼 结 膜、鼻粘 膜、咽 部 充 血、水 肿;胸 部X 线 征 象 符 合 支 气 管 炎 或 支 气 管 周 围 炎。中 度 中 毒 上 述 症 状 加 剧,出 现 呼 吸 困 难、紫 绀;胸 部X 线 征3、 象 符 合 肺 炎或 间 质 性 肺 炎。严 重 者 可 发 生 中 毒 性 肺 水 肿,或 有 呼 吸 窘 迫 综 合 征,患者 剧 烈 咳 嗽、咯 大 量 粉 红 色 泡 沫 痰、呼 吸 窘 迫、谵 妄、昏 迷、休 克 等。可 发 生 喉 头 水 肿 或 支 气 管 粘 膜 坏 死 脱 落 窒 息。高 浓 度 氨 可 引 起 反 射 性 呼吸 停 止。液 氨 或 高 浓 度 氨 可 致 眼 灼 伤;液 氨 可 致 皮 肤 灼 伤。1.3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严 重 程 度、影 响 范 围根 据 重 大 危 险 源 所 涉 及 的 化 学 品 种 类、特 点、生 产 储4、 存 情 况 及 场所 内 作 业 活 动 情 况,可 能 发 生 的 主 要 事 故 类 型 有:火 灾 事 故、爆 炸 事 故、中 毒 事 故、化 学 灼 伤 事 故 以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1.3.1 火 灾 事 故重 大 危 险 源 内 火 灾 事 故 的 类 型 主 要 有:氨 气 气 体 火 灾。公 司 制 定 了 比 较 健 全 的 管 理 制 度,并 能 够 做 到 严 格 按 制 度 进 行 隐患 排 查、及 时 对 设 备、管 道、管 件 进 行 维 护 保 养,降 低 了 氨 发 生 泄 漏 的可 能 性;在 有 可 能 发 生 泄 漏 的 部 位 设5、 置 了 氨 气 检 测 报 警 装 置,一 旦 有 轻微 泄 漏 能 够 及 时 发 现 与 维 护;公 司 制 定 了 严 禁 烟 火 管 理 制 度,进 入 厂 区严 禁 吸 烟 及 带 入 火 种,制 定 了 厂 区 动 火 等 管 理 制 度;按 规 范 要 求 配 备 足够 数 量 的 消 防 器 材,一 旦 发 现 火 情,能 够 及 时 扑 灭,降 低 了 酿 成 火 灾 的可 能。所 以,公 司 发 生 火 灾 的 可 能 性 为 异 常 情 况 下 发 生。火 灾 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 及 影 响 范 围 为:发 生 火 灾 事 故 轻 则 导 致 人 员伤 害,少 6、量 财 产 损 失;重 则 可 导 致 人 员 伤 亡、重 大 财 产 损 失、全 部 停 工,甚 至 引 发 爆 炸 事 故 的 发 生,导 致 群 死 群 伤 的 重 大 事 故。1.3.2 爆 炸 事 故重 大 危 险 源 内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爆 炸 事 故 的 类 型 主 要 有:化 学 爆 炸(可 燃 气 体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遇 引 爆 源 发 生 化 学 爆 炸)。化 学 爆 炸 有 时 可 引 发 容 器 爆 炸,容 器 爆 炸 后 喷 出 的 可 燃 气 体 也 会 引 发 化学 爆 炸。公 司 制 定 了 比 较 健 全 的 管7、 理 制 度,并 能 够 做 到 严 格 按 制 度 进 行 隐患 排 查、及 时 对 设 备、管 道、管 件 进 行 维 护 保 养,降 低 了 可 燃 气 体 发 生泄 漏 的 可 能 性;在 有 可 能 发 生 泄 漏 的 部 位 设 置 了 气 体 检 测 报 警 装 置,一旦 有 轻 微 泄 漏 能 够 及 时 发 现 与 维 护;有 可 能 发 生 气 体 积 聚 的 场 所 设 置 了通 风 设 施,降 低 了 可 燃 气 体 积 聚 达 到 爆 炸 极 限 的 可 能;为 从 业 人 员 配 备了 防 静 电 工 作 服,设 备 进 行 静 电 接 地,降 低 了 因 静 电 8、打 火 引 发 爆 炸 的 可能。所 以,公 司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爆 炸 的 可 能 性 为 异 常 情 况 下 发 生。爆 炸 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 及 影 响 范 围 为:发 生 爆 炸 事 故 轻 则 导 致 人 员伤 害,少 量 财 产 损 失;重 则 可 导 致 人 员 伤 亡、重 大 财 产 损 失、全 部 停 工,甚 至 引 发 火 灾 事 故 的 发 生,导 致 群 死 群 伤 的 重 大 事 故。1.3.3 中 毒 事 故涉 及 到 的 氨 均 具 有 一 定 的 毒 性,有 毒 物 质 泄 漏 或 进 入 限 制 性 空 间内 作 业 有 发 生 中 毒 9、窒 息 的 可 能。加 强 管 理,降 低 有 毒 气 体 泄 漏 的 可 能 性;在 有 可 能 发 生 有 毒 气 体泄 漏 的 部 位 设 置 了 有 毒 气 体 检 测 报 警 装 置,一 旦 有 轻 微 泄 漏 能 够 及 时 发现 与 维 护;根 据 各 岗 位 有 毒 物 质 的 性 质,配 备 了 必 要 的 防 护 用 品;制 定了 进 入 受 限 空 间 作 业 的 管 理 规 定,并 按 规 定 执 行。所 以,公 司 中 毒 窒 息的 可 能 性 为 异 常 情 况 下 发 生。中 毒 窒 息 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 及 影 响 范 围 为:轻 则 可 导 致 人 10、员 伤 害、住 院 治 疗,重 则 可 导 致 人 员 死 亡。1.3.4 化 学 灼 伤 事 故重 大 危 险 源 场 所 内 涉 及 到 氨 具 有 很 强 的 腐 蚀 性,可 导 致 眼 睛、皮肤 化 学 灼 伤。加 强 管 理,降 低 腐 蚀 性 化 学 品 泄 漏 的 可 能 性;为 从 业 人 员 配 备 了必 要 的 防 护 用 品。化 学 灼 伤 事 故 的 发 生,轻 则 造 成 轻 微 伤 害,重 则 可 导 致 致 残,甚至 死 亡。1.3.5 泄 漏 事 故重 大 危 险 源 场 所 内 涉 及 储 存 液 氨,所 以 有 发 生 大 量 泄 漏 的 可 能。泄 漏 事11、 故 的 发 生,轻 则 造 成 财 产 损 失、人 员 伤 害,重 则 可 导 致 人 员 伤 亡、环 境 污 染,甚 至 引 发 火 灾 爆 炸 事 故。2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及 职 责详 见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第 三 章。3 处 置 程 序 3.1 信 息 报 告 程 序公 司 发 生 重 大 危 险 源 事 故 时,事 故 现 场 岗 位 工、负 责 人 或 有 关 人员 应 立 即 报 告 当 班 工 段 长 及 车 间 主 任 等,段 长 或 车 间 主 任 接 到 事 故 信 息报 告 后,立 即 报 告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总 指 挥、副 总 指12、 挥、安 全 部、生 产 部 和 有 关 车 间、部 门,并 按 要 求 上 报 地 方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门 及 其 他 相 关 部 门。3.2 信 息 报 告 内 容事 故 报 告 人 在 向 上 级 报 告 生 产 事 故 时 应 提 供 以 下 主 要 内 容:1)发 生 事 故 的 单 位、时 间、地 点、位 置;2)事 故 类 型;3)伤 亡 情 况 及 事 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初 步 评 估;4)事 故 涉 及 的 危 险 材 料 性 质、数 量;5)事 故 发 展 趋 势,可 能 影 响 的 范 围,现 场 人 员 和 附 近 人 口 分 布13、;6)事 故 的 初 步 原 因 判 断;7)采 取 的 应 急 抢 救 措 施;8)需 要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协 助 救 援 抢 险 的 事 宜;9)事 故 的 报 告 时 间、报 告 单 位、报 告 人 及 电 话 联 络 方 式。3.3 报 告 方 式 和 责 任 人现 场 报 警 方 式:电 话 报 警(消 防 报 警 电 话)、报警 器(可 燃 气 体报 警、火 灾 报 警 等)、对 讲 机 等。公 司 24 小 时 应 急 值 守 电 话:XXXXXXXXX XX 县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XXXXXXXXX XX 县 消 防 大 队 队:119 医 疗 救14、 助 中 心 电 话:120 公 司 根 据 事 故 等 级 向 徐 水 县 安 监 局 及 相 关 部 门 报 告 事 故 信 息,事故 信 息 内 容 包 括 事 故 发 生 的 单 位、时 间、地 点、事 故 种 类(火 灾、爆 炸、中 毒 和 泄 漏),人员 伤 亡 情 况,危 害 程 度 及 影 响 范 围、已 采 取 的 措 施 等。应 急 资 源 不 足,需 对 外 求 援 时,由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负 责 及 时向 当 地 应 急 救 援 机 构 或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请 求 援 助。3.4响 应 程 序本 单 位 的 应 急 响 应 分 为 两 级:发15、 生 人 员 伤 亡 事 故,需 政 府 及 社 会救 援 为 一 级 响 应;单 位 级 及 现 场 及 事 故,依 靠 企 业 内 部 资 源 可 以 进 行 控制 的 为 二 级 响 应。3.5 本 预 案 与 其 他 预 案 的 衔 接原 则 上 启 动 岗 位 处 置 方 案 的 同 时 上 报 本 车 间,启 动 车 间 应 急 预案,同 时 上 报 厂 级 值 班 领 导,如 果 事 态 发 展 迅 速 扩 大,启 动 厂 级 综 合 应急 预 案,同 时 上 报 上 级 有 关 部 门,以 此 类 推,一 级 对 一 级 负 责。4 处 置 措 施4.1 处 置 原 则4.1.16、1 以 人 为 本,生 命 优 先应 急 处 置 以 首 先 抢 救 人 的 生 命 为 原 则,全 力 抢 救 事 故 中 被 困 和 受伤 人 员,加 强 应 急 人 员 的 安 全 防 护,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和 危 害。4.1.2 控 制 事 故,减 少 损 失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控 制 事 故 扩 大 蔓 延,在 首 先 救 人 的 前 提 下,尽 可 能的 减 少 财 产 损 失。4.1.3 统 一 指 挥,协 同 应 对应 急 工 作 必 须 实 行 统 一 指 挥,应 急 行 动 协 调 一 致,发 扬 团 结 协 作精 神,快 速、有 序、有 效 17、的 实 施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工 作。4.1.4 依 靠 科 学,提 高 素 质充 分 发 挥 专 家 和 专 业 人 员 的 作 用,实 行 科 学 民 主 决 策。不 断 改 进和 完 善 应 急 救 援 的 装 备,提 高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的 技 能,增 强 公 司 应 急 救 援能 力。4.1.5 预 防 为 主,常 抓 不 懈贯 彻“安 全 第 一、预 防 为 主、综 合 治 理”的 方 针,坚 持 事 故 应 急与 预 防 工 作 相 结 合,做 好 事 故 预 防、预 测、预 警 和 预 报 工 作。把 隐 患 排查 与 治 理 和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相 结 18、合,做 到 常 抓 不 懈。4.1.6 培 训 演 练,持 续 改 进加 强 应 急 预 案 的 培 训、演 练,通 过 演 练 和 应 急 救 援 的 实 战,发 现存 在 的 问 题 和 不 足,及 时 修 订 应 急 预 案 和 改 进 有 关 工 作,提 高 应 急 预 案的 科 学 性、先 进 性 和 实 效 性。4.2 预 防 措 施利 用 有 害 气 体、火 灾 报 警 和 调 度 系 统 的 在 线 监 测、监 控 装 置,同时 加 强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的 巡 回 检 查 等 方 式 对 危 险 源 实 施 监 控,并 采 取 以 下预 防 措 施:1)定 期 进 行 19、危 险 源 的 排 查、评 审,建 立 重 大 危 险 源 管 理 档 案,落 实 部 门、人 员、责 任,切 实 加 强 危 险 源 的 管 理 工 作。2)定 期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装 置 及 安 全 附 件 等 进 行 检 查 和 检 验,加 强 在 线 监 测 和 报 警 装 置 的 维 护 和 管 理 工 作,确 保 其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并 灵敏 可 靠。3)岗 位 操 作 人 员 要 加 强 对 压 力、温 度、流 量 等 工 艺 参 数 的 监 控,保 证 其 控 制 在 工 艺 指 标 范 围 内,防 止 误 操 作 引 发 的 事 故。4)在 重 大 危20、 险 源 现 场 要 设 置 明 显 的 安 全 警 示 标 志。对 重 大 危 险源 定 期 进 行 评 估,对 安 全 检 查 和 安 全 评 估 中 发 现 的 问 题,要 及 时 制 定 整改 方 案 进 行 整 改。5)按 照 规 定 配 备 消 防 设 施、空 气 呼 吸 器、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防毒 衣、检 测 仪 器、通 讯 工 具 等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和 装 备,满 足 应 急 救 援 工 作的 需 要。6)加 强 安 全 培 训,从 业 人 员 应 熟 悉 危 险 源 的 危 害 特 性,掌 握 岗位 安 全 操 作 技 能、现 场 应 急 处 置 和 防 21、护 措 施,能 够 正 确 使 用 应 急 救 援 器材 和 装 备。4.3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事 故 处 置 措 施4.3.1前 置 措 施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发 生 事 故 后,应 采 取 隔 离、疏 散 和 救 援 人员 的 个 人 防 护 等 措 施,以 防 止 和 减 少 受 到 伤 害 的 人 员,有 利 于 开 展 应 急救 援 工 作。(1)隔 离 和 疏 散:建 立 警 戒 区 域:事 故 发 生 后,应 根 据 化 学 品泄 漏 扩 散 的 情 况 或 火 焰 热 辐 射 所 涉 及 到 的 范 围 建 立 警 戒 区,并 在 通 22、往 事故 现 场 的 主 要 干 道 上 实 行 交 通 管 制。建 立 警 戒 区 时,警 戒 区 域 的 边 界 应设 警 示 标 志,并 由 专 人 警 戒,除 消 防、应 急 处 理 人 员 一 级 必 须 坚 守 岗 位的 人 员 外,其 他 人 员 禁 止 进 入 警 戒 区。泄 漏 溢 出 的 化 学 品 为 易 燃 品 时,区 域 内 严 禁 火 种。紧 急 疏 散:迅 速 将 警 戒 区 及 污 染 区 内 与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无 关 的 人 员撤 离,以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人 员 伤 亡。紧 急 疏 散 时 应 注 意:如 事 故 物 质 有 毒时,需 要 佩23、 戴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或 采 用 简 易 有 效 的 防 护 措 施,并 有 相 应 的 监护 措 施;应 向 上 风 方 向 转 移,明 确 专 人 指 导 和 护 送 人 员 至 安 全 区,并 在疏 散 或 撤 离 的 路 线 上 设 立 哨 位,指 明 方 向;不 再 在 低 洼 处 停 留;要 查 清是 否 有 人 留 在 污 染 区 与 着 火 区。(2)防 护:根 据 事 故 性 质 的 毒 性 及 划 定 的 危 险 区 域,确 定 相 应的 防 护 等 级,应 急 救 援 人 员 根 据 防 护 等 级 标 准 配 备 相 应 的 防 护 器 具。(3)查 明 现 场24、 情 况:询 问 现 场 遇 险 人 员 情 况,容 器 储 量、泄 漏量、泄 漏 时 间、部 位、扩 散 范 围,周 边 单 位、居 民、地 形、电 源、火 源等 情 况。使 用 检 测 仪 器 测 定 泄 漏 物 质、浓 度 和 扩 散 范 围。确 认 事 故 设 施、建 筑 物 险 情 及 可 能 引 起 爆 炸 燃 烧 的 各 种 危 险 源,确 认 消 防 设 施 运 行 情 况。4.3.2 重 大 危 险 源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措 施针 对 公 司 重 大 危 险 源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的 特 点,一 般 处 置 的 要 求 和方 案 如 下:1)中 毒 应 急 处25、 置 措 施(1)有 害 物 质 大 量 泄 漏 造 成 人 员 中 毒 后,应 选 择 上 风 向 有 利 地形 位 置 急 救 点;做 好 自 身 及 中 毒 人 员 的 个 体 防 护;防 止 继 发 性 损 害 的 发生;应 至 少 2 3 人 一 组 采 取 集 体 行 动,以 便 互 应。(2)中 毒 人 员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清 新 处;呼 吸 困 难 时 给 氧,呼 吸停 止 时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心 脏 停 止 跳 动 时 立 即 进 行 心 脏 胸 外 按 摩;皮肤 污 染 时,脱 去 衣 物,用 水 冲 洗。(3)严 重 者 送 医 院 观 察 治26、 疗。2)泄 漏 应 急 处 理 措 施(1)泄 漏 源 控 制通 过 控 制 泄 漏 源 来 消 除 物 料 的 溢 出 或 泄 漏,用 自 动 控 制 装 置 或 手动 操 作 方 法 关 闭 阀 门、切 断 物 料 来 源。储 槽 发 生 泄 漏 后 应 采 取 临 时 措 施堵 塞 裂 口,防 止 和 减 少 物 料 的 泄 漏,开 启 固 定 式 喷 淋 系 统 并 立 即 倒 槽 或采 取 紧 急 泄 放 的 措 施,待 查 出 漏 点 后 进 行 修 补。(2)泄 漏 物 处 理现 场 泄 漏 物 要 及 时 采 取 收 集、稀 释 和 覆 盖 等 措 施,有 效 控 制 泄 漏27、物,防 止 二 次 事 故 的 发 生。氨 泄 漏 物 的 处 理:消 除 所 有 点 火 源,根 据 气 体 的 影 响 区 域 划 定 警戒 区。无 关 人 员 从 侧 风、上 风 向 撤 离 至 安 全 区。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穿 内置 正 压 自 给 式 呼 吸 器 的 隔 绝 式 防 护 服。如 果 是 液 化 气 体 泄 漏,还 注 意 防冻 伤。禁 止 接 触 或 跨 越 泄 漏 物。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防 止 气 体 通 过 下 水道、通 风 系 统 和 限 制 性 空 间 扩 散。若 可 能 翻 转 容 器,使 之 逸 出 气 体 而 非液 体。构 筑28、 围 堤 堵 截 液 体 泄 漏 物,喷 雾 状 水 稀 释、溶 解,同 时 构 筑 围 堤或 挖 坑 收 容 产 生 的 大 量 废 水。如 果 钢 瓶 发 生 泄 漏,无 法 关 闭 时 可 浸 入 水中。储 罐 区 最 好 设 稀 酸 喷 洒 设 施。隔 离 泄 漏 区 直 至 气 体 散 尽。3)氨 火 灾 应 急 处 理(1)扑 救 初 期 火 灾。在 火 灾 尚 未 扩 大 的 发 生 初 期,应 使 用 适 当的 移 动 式 灭 火 器 材 来 灭 火,控 制 火 灾 的 发 展,迅 速 关 闭 火 灾 区 域 内 易 燃物 体 的 上 下 游 阀 门,切 断 进 入 火 灾 事29、 故 现 场 的 一 切 物 料 来 源,然 后 立 即启 用 现 有 的 消 防 设 备、器 材 扑 灭 初 期 火 灾 和 控 制 火 源。(2)对 周 围 设 施 采 取 保 护 措 施。为 防 止 火 灾 危 及 相 邻 设 施,必须 及 时 采 取 冷 却 保 护 措 施,并 迅 速 疏 散 受 火 势 威 胁 的 物 资。火 灾 液 体 外流 时,可 用 沙 袋 或 其 他 材 料 筑 堤 拦 截 流 淌 的 液 体 或 挖 沟 导 流,将 物 料 导向 安 全 地 点。(3)火 灾 扑 救。扑 救 火 灾 不 可 盲 目 行 动,应 选 择 正 确 的 灭 火 剂和 灭 火 方 30、法。必 要 时 采 取 堵 漏 和 隔 离 措 施,预 防 次 生 火 灾 的 扩 大。当 火势 被 控 制 以 后,仍 要 派 人 监 控,清 理 现 场,消 灭 余 火。(4)根 据 火 势 的 大 小 决 定 是 否 停 电。(5)发 生 气 体 火 灾 时,应 首 先 尽 可 能 切 断 通 往 火 灾 部 位 的 物 料源,控 制 泄 漏 源;在 不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的 情 况 下,不 能 熄 灭 泄 漏 处 的 火 焰;喷 水 冷 却 火 灾 覆 盖 范 围 内 及 附 近 的 容 器、管 道;处 在 火 场 中 的 容 器 突 然发 出 异 常 声 音 或 发 生 异 常31、 现 象,必 须 马 上 撤 离。4)重 大 危 险 源 爆 炸 应 急 处 理(1)爆 炸 事 故 发 生 后,应 及 时 确 认 爆 炸 类 型,是 物 理 爆 炸 还 是化 学 爆 炸。(2)物 理 爆 炸 导 致 泄 漏 的 可 燃 物 质 与 空 气 混 合 遇 明 火 容 易 引 发化 学 爆 炸,必 须 消 除 现 场 火 源,防 止 二 次 爆 炸 的 发 生。(3)爆 炸 发 生 后 可 引 起 燃 烧,应 根 据 燃 烧 的 特 性 选 择 相 应 的 灭火 剂 和 灭 火 方 法。爆 炸 后 的 气 体 火 灾,切 忌 盲 目 扑 灭 火 势,在 没 有 采 取堵 漏 措32、 施 的 情 况 下,必 须 保 持 稳 定 燃 烧。(4)爆 炸 地 点 应 采 取 喷 水 降 温、隔 离 等 保 护 措 施,防 止 爆 炸 波及 周 边 区 域 导 致 二 次 污 染,导 致 事 故 扩 大。5)化 学 灼 伤 应 急 处 置 措 施(1)皮 肤 接 触 氨 接 触: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应 用 2%硼 酸 液 或 大 量 清 水 彻底 冲 洗。就 医。硫 酸 接 触: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冲 洗20 30min。如 有 不 适 感,就 医。(2)眼 睛 接 触:立 即 提 起 眼 睑,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33、 或 生 理 盐 水 彻底 冲 洗 10 15min。如 有 不 适 感,就 医。(3)吸 入: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如呼 吸 困 难,给 输 氧。呼 吸、心 跳 停 止,立 即 进 行 心 肺 复 苏 术。就 医。(4)食 入:用 水 漱 口,给 饮 牛 奶 或 蛋 清。禁 止 催 吐。就 医。4.3.3洗 消在 现 场 设 立 洗 消 站,处 置 结 束 后 对 中 毒 人 员、医 疗 救 护 人 员、应急 救 援 人 员、救 援 装 备 及 器 材 以 及 受 到 污 染 的 设 施、场 所 等 进 行 洗 消,严 格 控 制 洗 消 污 水 的 排 放,防 止 发 生 次 生 灾 害。应 急 结 束 后,对 事 故 现 场 及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监 测 监 控,及 时 掌 握 污染 物 的 消 解 情 况,使 环 境 达 到 国 家 有 关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标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