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宅群工程安全管理方案(6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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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偷****
编号:572026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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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工程概况12.编制依据13.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24.安全生产管理目标24.1.安全管理目标24.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职责及职能部门职责3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办法164.3.1.安全生产领导机构164.3.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174.3.3.安全生产检查174.3.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84.3.5.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94.3.6.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204.3.7.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14.3.8.场容卫生管理制度214.3.9.施工现场外施队管理制度224.3.10.周安全例会制度234.3.11.安全检查制度244.3.1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54.32、.13.安全持证上岗制度264.3.14.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274.3.15.高大、异型脚手架、特种架子等实行验收制度284.3.16.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94.3.17.工伤事故报告制度304.3.1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314.3.19.拆除工程安全保障制度334.3.20.施工现场区域划分责任制度344.3.21.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355.安全准备工作366.安全生产保证措施377.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施工方法387.1.土方工程387.2.回填土工程397.3.模板工程407.4.钢筋工程417.5.钢筋焊接工程427.6.混凝土工程427.7.地面工程427.8.砌筑3、工程437.9.脚手架工程437.10.抹灰工程467.11.屋面工程467.12.油漆工程477.13.电焊工程:477.14.电气工程487.15.圆锯的安全使用517.16.地泵的安全使用517.17.塔吊的安全使用527.18.临边防护53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539.机械设备安全管理5510.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5610.1适用范围5610.2指导思想5610.3工作原则5610.4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与义务消防队组织5710.5消防应急程序5710.6消防管理机构5811.出入现场车辆管理5812.能源节约措施5913.化学危险品、油品泄漏应急措施6014.职业健康安全611. 工程4、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区*乡,南临*,东为*,该地块中部为南北向的*路,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由*承建施工。本工程为*房住宅群,建设用地面积*,由我项目部承建的工程包括:*号住宅楼及周边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地下*层,基础为筏板基础,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物高度*m。2. 编制依据为了确保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结合本工程的建筑特点,编制本安全施工方案。编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 建筑5、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 01-83-200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北京市建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文件汇编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 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党、政、工6、和专职安全员共保的原则,充分发挥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障作用。3.2. 赵祖山同志为本项目专职安全员,行使安全员的权利和职责。3.3. 本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员为:组 长:*副组长:*组 员:*、*、*、*4.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4.1. 安全管理目标根据集团“0123”管理办法精神,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实现“五无”目标,即无重伤、无死亡、无倒(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率达到100,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力争“北京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称号。4.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职责及职能部门职责4.2.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图4.2.2. 各级管理7、人员安全生产职责4.2.2.1. 项目经理4.2.2.1.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4.2.2.1.2. 在组织项目部工程管理体系时,必须根据项目工程特点、施工面积和参与施工的人员数量,按照集团规定设立机构配足管理人员,明确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不得妨碍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4.2.2.1.3. 在组织项目部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8、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4.2.2.1.4. 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考核,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并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4.2.2.1.5.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4.2.2.1.6. 每月组织本项目两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4.2.2.1.7. 每月组9、织召开安全生产大会,对安全达标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突出的班组、个人表扬及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4.2.2.1.8. 领导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贯彻落实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标准。4.2.2.1.9. 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4.2.2.2. 项目主管生产副经理 4.2.2.2.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4.2.2.2.2. 在组织10、施工生产过程中,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实施的具体指挥和管理工作,对各项目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4.2.2.2.3. 具体组织本项目每月二次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和消除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所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工作。4.2.2.2.4. 支持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不得妨碍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4.2.2.2.5. 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协助项目经理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落实防范措施。4.2.2.3. 项目主任工程师4.2.2.3.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11、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为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4.2.2.3.2.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4.2.2.3.3.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4.2.2.3.4.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监督。12、4.2.2.3.5.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4.2.2.3.6. 参加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4.2.2.4. 项目主管经营副经理4.2.2.4.1.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4.2.2.4.2. 按照国家、北京市以及集团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4.2.2.4.3.13、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4.2.2.5. 项目安全员4.2.2.5.1. 积极贯彻和宣传贯彻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2.2.5.2. 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4.2.2.5.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4.2.2.5.4. 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4.2.2.5.5. 开展危险源辨识活动,参加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4.2.2.5.6.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14、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4.2.2.5.7. 检查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4.2.2.5.8. 凡进入现场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安全员有权监督其是否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责其改正。4.2.2.5.9. 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4.2.2.5.10.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4.2.2.6. 施工员4.2.2.6.1. 施工员是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组织制定、实施工程项目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15、标、文明施工达标率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4.2.2.6.2. 认真贯彻上级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与安全防护发生冲突时,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坚持做到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坚决制止违章、侥幸、冒险的行为。4.2.2.6.3. 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付诸实施,随时制止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行为。4.2.2.6.4. 随时制止违章行为,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坚持错误的班组和个人有权责令其停工。4.2.2.6.5. 配合项目经理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教育等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在施工进度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负责组织协调各班组的安16、全生产,并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4.2.2.6.6. 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配合事故三不放过等调查工作。4.2.2.7. 技术员4.2.2.7.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4.2.2.7.2. 负责编制本项目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施工安全,如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设备等等,都要按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4.2.2.7.3. 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17、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4.2.2.7.4. 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4.2.2.7.5. 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4.2.2.8. 质量员4.2.2.8.1.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正确认识安全与质量的关系。4.2.2.8.2. 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责任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2.2.8.3. 发现事故隐患,首先责令班组(人员)进行整改,或者停止作业,并及时汇报给18、工长和安全员进行处理,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4.2.2.8.4.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参与调查与分析。4.2.2.9. 资料员4.2.2.9.1. 资料员在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的积极配合下,做好安全资料工作。4.2.2.9.2. 协助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及各种制度、纪律、规定等工作。4.2.2.9.3. 准备好各种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有关资料,及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4.2.2.9.4. 对安全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某些新的安全施工方法,要及时写出总结,以便吸取经验教训,提高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4.2.2.9.5. 资料员必19、须忠于职守,不断总结提高本身的业务能力,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4.2.2.10. 材料员4.2.2.10.1.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好本职工作。4.2.2.10.2. 熟悉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器具的有关标准、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检测方法、质量鉴别,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2.2.10.3. 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器具和材料、配料及质量负有直接的安全责任。禁止采购影响安全的不合格材料和用品。4.2.2.10.4. 做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等入库的保养、保管、发放、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4.2.2.10.5. 对采购上20、述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安监证及建筑主管部门或安监站的推荐证。4.2.2.10.6. 配合安监部门做上述产品的抽检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确保安全防护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4.2.2.11. 预算员4.2.2.11.1. 熟悉和遵守国家、地方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4.2.2.11.2. 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工程项目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并按计划准确地提供给财务部门。4.2.2.11.3. 审核材料员所购安全防护产品备料清单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及是否列入计划。4.2.2.11.4. 根据工伤事故报告,准确地做好安全事故所带来的直接损失21、间接损失及整改所需费用的预算。4.2.2.11.5. 对所购入安全防护产品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建议追查有关责任或厂家责任,换回经济损失。4.2.2.12. 临电管理员4.2.2.12.1. 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电气设备,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不违章指挥。4.2.2.12.2. 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工人宿舍定时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4.2.2.12.3. 监督电工是否正22、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危险处作业系好安全带。4.2.2.12.4.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代并监督其落实情况,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4.2.2.12.5. 检查提出的隐患,要求施工人员及时整改。4.2.2.12.6.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对流动式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辐射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4.2.2.12.7.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上报,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4.2.2.13. 机械管理员4.2.2.13.1. 负责宣传贯彻国23、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管理规定,做好机械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完好,灵敏可靠。4.2.2.13.2. 负责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装、拆方案及验收工作,并监督实施。4.2.2.13.3. 配合有关部门对机操工进行“十安”作业(清洁、坚固、润滑、调整、防腐)、安全技术操作、遵章守纪的教育、培训考核。4.2.2.13.4. 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生隐患及时排除,禁止带病运转机械设备。4.2.2.13.5. 禁止无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参与有关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4.2.2.14. 治安保卫管理员24、4.2.2.14.1. 认真招待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并对工地的治安保卫负有直接责任。4.2.2.14.2. 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4.2.2.14.3. 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4.2.2.14.4. 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在发现施工现场危及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险情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参加抢救。4.2.2.15. 后勤管理员4.2.2.15.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后勤、卫生工作的法规、规范、标准及制度,努力改善职工的生活水平和卫生条件。4.2.2.25、15.2. 负责组织对炊事员、职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检查及女工保健、职业病预防工作。4.2.2.15.3.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卫生急救、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急救设备的配备和指导使用工作。4.2.2.15.4. 按规定在职工宿舍、办公场地、食堂等处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负责宣传、使用、操作等知识的教育。4.2.2.15.5. 搞好饮食卫生、饭堂的管理工作,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4.2.2.15.6. 做好防寒、防台风、防暑降温的预防及劳保用品、饮料、饮水的供应发放工作。4.2.2.15.7. 参与事故调查分析,提供受伤人员伤势情况的报告。4.2.2.15.8. 配合文明施工定期组织或参与26、卫生、灭蚊、灭鼠、灭蝇大检查并监督有关规定的实施。4.2.2.15.9. 负责职工宿舍、厕所、浴室等生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4.2.2.16. 班组长4.2.2.16.1. 认真遵守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4.2.2.16.2. 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全班人员安全作业,制止违章行为,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令。4.2.2.16.3. 组织全班人员学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对新工人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4.2.2.16.4. 班前要组织安全活动并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及用具、设施27、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4.2.2.16.5. 对班组人员搭设的防护设施负有安全检查直接责任。教育本班组人员要爱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防护器具,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任意拆除或挪作它用。4.2.2.16.6. 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工长,并保护现场,协助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带领全班人员做好隐患的整改,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4.2.2.16.7. 每日上班前将每个工人的操作部位位置特点和防护情况、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作交底并进行班前讲话,认真落实“三检制”并作班前班组安全交底记录。4.2.2.16.8. 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28、,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作业。4.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办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机械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 项目部的具体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各班组要认真落实,并切实贯彻执行。4.3.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整个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安全检查工作。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外施队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4.3.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4.3.2.1. 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实现“五无”目标,即无重伤、无死亡、无倒(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施工现场29、安全生产达标率达到100,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力争北京市红牌工地。4.3.2.2. 讲究生活卫生,传染病的发生,食堂要保持情节,炊具餐具经常消毒,养成卫生习惯,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4.3.2.3. 外施队各班组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4.3.3. 安全生产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4.3.3.1. 安全检查的方法 安全生产检查采取经常性的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专职安全员天天查,施工班组有班前教育30、。每年安全月、安全周、“三高”期间、汛期前后等进行突出性检查。4.3.3.2. 项目部成立以赵毅波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班子各部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检查小组。4.3.3.3. 检查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脚手架,“三宝”使用及“四口五邻边”防护;施工用电,垂直运输机械,施工机具,防火措施,场荣场貌及生活卫生。4.3.3.4. 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评分。4.3.3.5. 贯彻边检查边改边落实的原则。对查处的事故隐患按罚款规定,并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到位。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存在事故隐患的应采取切实的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暂时难以整改的应采取31、切实的防范监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4.3.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3.4.1. 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全面贯彻 执行安全生产法则,安全防护标准和各项法规制度,逐级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4.3.4.2.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不违章冒险蛮干作业。4.3.4.3. 施工现场要设专职安全员,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通知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检查,要严禁违章作业。4.3.4.4. 各种安全防护措施要符合 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3.4.5. 安全生产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32、,施工员必须向作业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每周一次安全生产活动,班前教育要有书面记录,工地要有醒目的安全生产标语和安全色标。4.3.4.6.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殊作业。4.3.4.7. 工地要有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并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符合要求。4.3.5.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3.5.1. 认真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号)令,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4.3.5.2. 施工现场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材料和机具设备的码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4.3.5.3. 施工现场的门楼、围墙按33、标准搭建,大门口的图、牌齐全,整洁清晰。4.3.5.4. 按规定搭建临建设施,做到美观实用。生活区、办公区与施工现场划分明确,各责任区有专职人负责管理。4.3.5.5. 施工现场的各种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按规范搭设并美观实用。4.3.5.6.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按照临电施工组织设计搭设整齐、规范,严禁任意拉接电线。4.3.5.7. 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安装完毕,须经验收合格方准使用。4.3.5.8.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到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并设立垃圾分捡站。4.3.6.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34、理制度4.3.6.1. 施工现场要设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并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4.3.6.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警卫力量,并有详细的值班及巡逻记录。4.3.6.3. 施工现场应有畅通的消防道路,主要通道得宽度不得小于3.5米,施工现场要保证有充足的水源、设备、及消防器材和工具。4.3.6.4. 在施工程内不准设仓库,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暂设建筑不准使用易燃材料。4.3.6.5. 未经上级机关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建筑工程内住宿。4.3.6.6. 施工现场的明火做要求严格管理。动火前要有保卫部门开具用火证,动火期间要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火。4.3.6.7. 仓库内易燃物品、35、油料和料具不能混存,油漆仓库与配料间应分开设置。4.3.6.8. 施工现场内所有电器的安装与使用,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与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动与使用。4.3.6.9. 施工现场要设立义务消防队,以及各种救灾队伍,在现场消防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统一行动。4.3.6.10.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1204.3.6.11. 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 4.3.7.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3.7.1. 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进行多种形式环保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4.3.7.2. 保持现场周围及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渣土、垃圾36、废物、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须搭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严禁凌空抛撒。4.3.7.3. 施工现场是用的锅炉、茶炉,必须符合环要求,并有消烟通道防尘设备,烟尘排放达到林格曼1级以下。4.3.7.4. 凡进入现场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施工污水严禁运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4.3.7.5. 现场存放油料,要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成本。4.3.7.6.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音污染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时间,尽量采取减灾措施。4.3.8. 场容卫生管理制度4.3.8.1. 施工工地门口应设牌楼和大门,并有醒目的标语和标志牌,其中规格符合符合市建委的规定标准。4.37、3.8.2. 施工现场的围墙,根据不同区域按规定使用的材料,设置要求封闭、完整、牢固、美观。4.3.8.3. 在施工工地大门内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一图八牌”。4.3.8.4. 在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并有排水措施。4.3.8.5. 施工现场经常保持整洁卫生,运输车辆不带泥沙出场,做到沿途不遗散。4.3.8.6. 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应分开,并应划分生活区域,设置标志,分片包干,责任到人。4.3.8.7. 建筑内外零散材料和垃圾、渣土及时清理,对方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作业点要做到活完料静脚下清。4.3.8.8. 各种材料按平面布置,分规格按规定码放整齐。4.3.8.9. 办公室、38、职工宿舍、更衣室,要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无污水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4.3.8.10. 食堂、火房设置要符合卫生规定,做到手续齐全,炊具干净,仓库生、熟食分开,无蝇、无鼠,防止食物中毒。4.3.8.11. 施工现场内的厕所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符合规定,现场内外不准随地大小便。4.3.9. 施工现场外施队管理制度4.3.9.1. 外施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4.3.9.2. 外施人员入场必须经过安全法制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临时离队返回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4.3.9.3. 外施队要设专职安全员,加强自我管理,提高安全自39、保能力。4.3.9.4. 凡总公司范围内,使用外施队必须持有合法进京注册手续,暂住户口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等级证书,进入住总施工现场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携带住总签发的外施队人员工作证。4.3.9.5. 外施队进入住总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是本外施队归属书区人员,不得使用童工或私招乱雇人员,违章发现1人罚包工队1000元,并予清退。4.3.9.6. 外施队的食堂、住宅符合食品卫生规定,三证齐全并有专人进行管理,凡因外施队食堂、住宅不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影响安全生产工地达标的,处罚包工队1000-1500元。4.3.10. 周安全例会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事故防范于未然,在抓40、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生产任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注意事项,总结上阶段安全工作的不足之处,为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特制定如下周安全例会制度:4.3.10.1. 每周一项目部全体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以宣传安全法规、安全生产形势、项目安全生产状态、总结上周安全工作、部署本周安全工作,项目安全组必须做好会议记录。4.3.10.2. 分包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将周会议内容传达到施工班组,班组长要认真落实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熟悉本职工作责任,掌握所管辖的施工作业情况,每日班前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喊话,有针对性地交代当天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生产事项;每次班前喊话必须由班组长做好记录。41、4.3.10.3. 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中随时检查安全措施,纠正违章作业,对违章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劝阻无效人员有权交项目部进行处理。4.3.10.4. 班组长要以身作则,带领作业人员认真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4.3.10.5. 项目部对未按时参加安全例会,未进行班前教育的班组长给予罚款20-50元/次。4.3.11. 安全检查制度4.3.11.1. 作业班组长要做到每天班前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坚持整改作业,班组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工长,有工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班前检查情况记入班前安全纪录活动。4.3.11.2. 工长要坚持每天42、对生产工人作业环境和危险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和安全生产环境的改善。4.3.11.3. 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作业动态进行安全跟踪检查,坚持做到早训时、晚复查,随时深入作业一线,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4.3.11.4.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安全检查一次,定期检查有生产经理带队,组织安全、消防、机关、工长等有关人员参加。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标准进行检查,严格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不按期整改者要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安全部门做好检查记录。4.3.11.5. 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对我项目部的文明施工检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43、题,按其上交整改情况。4.3.11.6. 项目安全组将不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等的专项检查。4.3.12.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3.12.1. 各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交底制度。4.3.12.2. 根据本单位的管理结构,做到层层交底(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执行班组,安全部门各一份)。4.3.12.3. 新工艺特殊异型等作业有项目主任工程师以书面形式将交底措施及施工工艺安全规定向相关工长进行交底。4.3.12.4. 分部分享作业的安全交底及施工工艺安全规定有工长向施工队伍进行书面交底。4.3.12.5. 班组长按照工长交底的书面内容对班组人员进行班前教育,班组成员在44、教育记录上签名。4.3.12.6. 施工过程中,工长必须到作业现场跟踪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得到落实。4.3.12.7. 安全员必须对安全交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为交底就进行分部分项作业的现象。4.3.12.8. 为了使安全资料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项目安全交底书必须采用项目部统一样式,交底内容要具有针对性,书写清晰、公正。交底人、接受人签名完整。4.3.13. 安全持证上岗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独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特制定本制度:4.3.13.1. 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45、负责人员)方可上岗组织施工生产。4.3.13.2. 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考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方可上岗执法检查。专职安全人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法规、标准、规范,以查隐患、纠违章为己任。杜绝事故发生。4.3.13.3.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队伍必选北京市地方标准设置专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必须考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4.3.13.4. 特种作业人(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挂钩工、架子工、司机、电梯司机等),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4.3.13.5. 外施队人员进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作业,杜绝未经安全教育合格人员46、上岗,对无证上岗人员要坚决按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罚。4.3.14.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效的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以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教育制定:4.3.14.1. 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必须带头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4.3.14.2. 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进场必须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4.3.14.3. 外施队人员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严禁上岗作业。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变换工种的特殊作业人员应针对新47、工种进行安全教育。4.3.14.4. 因工伤事故造重伤以下的负伤职工,复工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其它原因休假超过6个月的职工,复工前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4.3.14.5.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举办违章学习班进行教育。4.3.14.6.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4.3.14.7.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4.3.14.8. 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4.3.14.9. 本岗位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等;4.3.14.10. 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和急救、自救、互救知识;4.3.14.11. 劳动保护用48、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4.3.14.12. 工伤事故案例;4.3.14.13. 劳动纪律;4.3.14.14. 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安排的其它内容。4.3.15. 高大、异型脚手架、特种架子等实行验收制度4.3.15.1. 验收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安全监察标准JGJ59-994.3.15.2. 架子搭设安装前,技术部门要根据情况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4.3.15.3. 架子搭设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工长、安全员、搭设班组长、使用班组长参加,按照规范、标准及施工方案进行验收;4.3.15.4. 外租特种架子安装(电动吊栏架,49、电动提升式爬架等)出租方对安装、验收全过程负责,租赁方(项目)协助出租方安装及验收,验收资料报项目安全部门存档备查。项目负责对出租方的租赁资质及特种架子工准用进行审核,符合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可使用;4.3.15.5. 各类架子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写验收单,安全部门存档备查。4.3.16.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3.16.1.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4.3.16.2. 对塔吊的安全管理(1)塔吊进场前应先审核租赁厂家的拆装、顶升、锚固资质合格证。(2)塔吊安装后,要有验收记录(八种表)。(3)对塔司和信号工,要组织安全交底。(4)塔司人员做到持操作证上岗。(5)不论塔吊产权租赁方50、式如何,都不得将塔吊安装、顶升、锚固、维修、拆除工作委托给没有资质和安全认可证的作业队承担。4.3.16.3. 对外梯的安全管理(1)外梯进场安装后,要有手续验收,操作人员有上岗证,方可使用。(2)外梯在使用时,要定期检查各种限位是否灵敏有效。(3)外梯的限速制动器必须有专人管理,原厂家进行调整,试验检查、维修。(4)外梯的导轨,顶端的自由高度导轨与符臂距离导轨架的符臂连接点间距和最低符臂高度不得超过原厂规定。4.3.16.4. 砼泵送设备的安全管理(1)砼泵送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砼泵送设备放置应以基础保护安全距离布料杆在工作范围内无障碍物。砼在安装时应严格按厂家要求安装,须验收合格后51、方可使用。4.3.16.5.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3)上岗操作前必须穿戴齐全各自得劳动保护用品。(4)操作前应检查要用的机电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修改。(5)不得私自拆改设备及设施。(6)严禁酒后作业。4.3.17. 工伤事故报告制度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工地工人因事故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把事故降低到最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4.3.17.1. 若有伤亡事故发生,各承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总报项目部。4.3.17.2. 各分包单位对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报告正确项和及时性负全面52、责任。4.3.17.3. 工人职员发生负伤事故使本人工作中断时,负伤人员或发现者应采取救护措施,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工长,公长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告工程总承包部安全管理部。4.3.17.4. 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调查事故原因,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报总承包部备案。4.3.17.5.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除采取必要急救措施外,还应立即报到总承包部安全监管部,报告内容包括事件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伤者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4.3.18.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4.3.18.1. 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大卫和个人,应当给予501000元的奖励:153、 认真执行本制度,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建议的。3、 对积极检举、揭发、举报、制止违章、破坏等行为的有功人员。4、 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中抢救有功的人员4.3.18.2. 处罚1、 新进场外施队人员未进行入场教育培训上岗者,处罚50元/人。2、 进入现场作业人员未佩带胸卡,处罚20元/人。3、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者,处罚100元/人。4、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者,处罚20元/人。5、 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处罚50元/人。6、 不正确佩带安全帽者处罚20元/人。7、 进施工现场打赤脚,穿拖鞋54、者,处罚50元/人。8、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者处罚100元/人。9、 吊兰架上作业及2米以上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处罚100元/人。10、 在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处罚50元/人。11、 在施工现场吸烟者,处罚50元/人。12、 宿舍内私接电源者,处罚50元/人。13、 私自拆改移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者,处罚50元/人。14、 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料者,处罚100元/人。15、 凡在限期内隐患未得到落实整改回执的,项目对工长或分包负责人,进行2000元以下的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16、 凡违反本工种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的,对违章者进行100300元的罚款。17、 对其他违章的处罚,将依据55、北京住总工程总承包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暂行)市住总承安2006017号文件执行。4.3.19. 拆除工程安全保障制度为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拆除工程涉及到的物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4.3.19.1. 本制度仅仅针对施工现场临时性设施,正是建筑物拆除除外。4.3.19.2. 以下项目拆除作业均应遵守本制度。1) 高大异型脚手架拆除作业(含满堂红脚手架);2) 模板拆除作业;3) 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大中型机械设备拆除作业;4) 外电防护设施拆除作业;5) 附着在建筑物或脚手架等物体上的大型广告栏、宣传横幅等设施的拆除作业;6) 高层建筑施工的临时消防竖管、56、外条水平安全网的拆除作业;7)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拆除,主要指现场宿舍、办公用房等的拆除作业;8) 其他拆除作业;4.3.19.3. 本制度第2条中所涉及的拆除作业在施工以前,均应用技术部门编制专项拆除方案,内容必须含有具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拆除作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方案进行施工。4.3.19.4. 拆除作业施工前,公章影响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说明拆除中的作业难点、安全重点,所有作业人员应履行清签字手续。工长全程监督作业。4.3.19.5. 拆除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手续齐全后,现场作业前还需要总包方、分包单位、作业班组有关人员进行拆除现场环境确认工作,主要确57、认现场的实际情况是否与方案香附、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现场警戒区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内容。4.3.19.6. 拆除现场实行旁站监督制,主要工长、总分包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全程在场,进行实时监控,遇有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认真做好旁站记录。4.3.19.7. 待拆除作业完成后,由工长、安全监管人员共同对拆除环境再次确认,拆下的材料、设备等及时清理、码放整齐,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环保施工。4.3.20. 施工现场区域划分责任制度 在规划施工现场的同时,以各参建单位施工区域为主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单位的施工区域进行安全责任划分,重点为安全防58、护管理、临时用电管理里、机械用电管理、消防管理,并将以上各系统专人负责。4.3.20.1. 划分责任区域范围.4.3.20.2. 对于各区域的其它配套附属区域(例如木工房、钢筋加工场等),原则上是“谁使用,谁负责”,又具体该区域的分包队伍负责划分具体负责班组。4.3.20.3. 责任区域的划分具体管理分工如下,各栋号的总包、分包生产经理对该区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栋号的总包工长、分包工长使该区域的监督工作负责人。4.3.20.4. 对于施工作业已经完成的部位,那么队伍应与下一工序队伍办理移交手续,手续中应说明移交内容,移交时的场地环境状况(有条件的附上图片说明)。4.3.21. 安全技术措施交59、底制度4.3.21.1. 各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交底制度。4.3.21.2. 二、 根据本单位的管理结构,做到层层交底(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执行班组,安全部门各一份)。 4.3.21.3. 新工艺特殊异型等作业有项目主任工程师以书面形式将交底 措施及施工工艺安全规定向相关工长进行交底。4.3.21.4. 分部分项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工艺安全规定由工长向施工队伍进行书面交底。4.3.21.5. 班组长按照工长交底的书面内容对班组人员进行班前教育,班组成员在教育记录上签名。4.3.21.6. 施工过程中,工长必须到作业现场跟踪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得到落实。4.3.21.7. 安全员必须对安全60、技术交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没交底就进行分部分项作业的现象。4.3.21.8. 为了使安全资料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项目安全技术交底书必须采用项目部统一样式,脚底内容要具有针对性,书写清晰、公正。交底人、接受人签名完整。5. 安全准备工作5.1. 施工人员,首先必须认真熟悉本工程图纸,按设计要求规范为原则,认真仔细组织编制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安全技术难度交底,提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必须与施工速度同步进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班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各工程所需人数,所需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及工程顺利进行。5.2. 积极与建设单位联系,确61、定工程用水,施工用电的来源,用水、用电量的确定,做好统计,布置施工现场线路和供水管道。5.3. 合理安排施工机具的进场,安全所需设施,劳动力统计,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地进行统计,提前做好安全设施到位的准备,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结合工程特点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调度,周转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及工具配置工作。5.4. 根据实际需要,在建筑物附近搭设临时设施,将职工生活区和施工区分开,临时厕所、木工棚、钢筋加工棚等。5.5. 在建筑物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临时围挡,并要做好现场排水设施,保证施工场地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现场地面全部硬化处理。5.6.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遵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62、GJ59-99),采用彩色喷绘安全标语及警示牌及时布置好五牌二图。6.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6.1. 每周进行一次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书记、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为副组长,项目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各班组长天天检查,及时纠正及时整改。6.2. 施工前,组织各工种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工人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建立好实名卡。6.3. 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范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及防护措施。6.4.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垂直运输机械等均做好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63、。6.5. 施工使用的一切小型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并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未经验收安全及技术交底不准使用。6.6.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均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准上岗作业。6.7. 建筑物中的“四口、五邻边防护”,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设置防护设施,无可靠的防护设施不准进行作业。6.8.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严格按验收制度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技术、机管、设备等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施工期间,经常对脚手架及支撑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6.9.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6.10. 施工现场64、的一切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设置,实行三相五线的供电方式,采取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措施,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6.11.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资料,为施工现场提供内容真实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据。6.12. 制定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并分解到班组、个人。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7.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施工方法7.1. 土方工程7.1.1. 开挖基坑、基槽前,严格制定出基坑开挖专项65、施工方案。7.1.2. 开挖基坑、基槽时根据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做好固壁支撑。7.1.3. 挖土时确保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纹及倾坍可能时,人员立即撤离并及时处理。7.1.4. 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7.1.5. 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工作,不得将土或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7.1.6. 机械挖土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7.1.7.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米高护栏并进行围挡,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楼梯。7.1.8. 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66、,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7.1.9. 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7.1.10. 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及时报告,不擅自处理。7.1.11. 场内道路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有专人进行指挥引导。7.2. 回填土工程7.2.1. 装载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平土。7.2.2. 基坑的支撑,要按照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要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得事先将支撑拆除掉。7.3. 模板工程7.3.1. 模板施工前,先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和监理批准。7.67、3.2. 模板支撑设计要有支撑设计和细部构造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详细注明。7.3.3.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及系牢固。7.3.4. 经过查体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7.3.5. 工作前要认真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7.3.6. 安装与拆除2米以上的模板,要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和操作平台,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7.3.7. 遇到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高空作业。7.3.8. 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68、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示出工作区,用红白旗加以围拦,暂停人员过往。7.3.9. 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7.3.10. 支模过程中,中途休息要将支撑、搭头、柱头板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7.3.11. 模板工程安装完毕,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后,报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7.3.12. 模板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要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7.3.13. 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69、,上下使用梯子,不得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7.3.14. 模板支撑在拆除前,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向监理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7.3.15. 装拆模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7.3.16. 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7.4. 钢筋工程7.4.1. 所有从事钢筋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劳保手套,不得穿拖鞋和皮鞋进入施工现场。7.4.2. 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要在地面进行,不得在高空操作。7.4.3.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70、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好摘钩。7.4.4. 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得长短参差不齐,细长钢筋不得一点吊,严禁混吊,坚持“十不吊”原则。7.4.5. 钢筋头应及时清理,成品要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定,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7.4.6.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箍筋、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7.4.7. 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7.4.8. 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7.5. 钢筋焊接工程7.5.1. 焊工必须穿戴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要戴好防护面罩。焊工应站在干燥木板或其他绝缘垫上。7.6. 混71、凝土工程7.6.1. 夜间进行混凝土工程施工时,要有安全领导成员值班,施工照明充足,防护措施可靠,符合施工和安全要求。7.6.2. 所有操作人员禁止疲劳作业,不得连班,夜班加班供应夜餐,并保证有良好的休息场所。7.6.3. 所有操作工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有效,尤其持震动泵者必须戴好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防护服。7.6.4. 用塔吊、料斗浇筑混凝土,在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7.6.5. 离地面2米以上浇筑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7.7. 地面工程772、.7.1. 操作时必须穿水鞋,以免水泥湿脚。7.7.2. 晚上压光地面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应架空或用固定支架。7.7.3. 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7.8. 砌筑工程7.8.1. 在操作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通畅,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7.8.2. 砌基础时,堆放材料应离开坑边1米以上。7.8.3. 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械、材料不得超过使用荷载。7.8.4. 施工脚手架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不准用钢模作立人板,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73、人。7.8.5. 砖笼、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7.8.6. 要作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7.9. 脚手架工程7.9.1. 搭设前要严格对钢管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得使用。7.9.2. 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使用。7.9.3. 进场扣件、钢管要出具检测报告及材料出处。7.9.4. 脚手架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作好排水处理。7.9.5. 脚手架必须有扫地杆连接保护,并在立杆上设置底座保护。7.9.6. 剪刀撑不得使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60厘米,用三74、只扣件均匀分布扣紧,两端余头不小于10厘米。7.9.7. 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7.9.8. 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及其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得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行设置。7.9.9. 施工人员严禁从高处抛掷钢管及其扣件。7.9.10. 脚手架拆除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7.9.11. 所有连墙杆、斜拉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7.9.12. 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运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7.9.13. 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75、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7.9.14. 脚手架采用落地双排管网脚手架,立杆纵距为1.5米,横距为1.0米,离墙间距0.2米,大横杆间距1.8米,小横杆设在横杆与立杆点处,架子与墙体每隔4米进行一道硬拉结,连接点应设在立杆上;并设置水平安全网。7.9.15. 每操作层外侧设置1.2米高防护栏和0.18米高的踢脚板且顶层防护栏应高于建筑物1.5米。7.9.16. 外架必须设剪力撑水平夹角45-60度,其它均严格按脚手架检查评分标准设置。7.9.17. 内脚手架:梁板施工设置满堂脚手架,用于模板支撑系统,内装修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保证其操作时的稳定性和坚固性。7.9.18. 严格按尺寸要求搭设76、,控制好立杆垂直度和横杆偏差,严格控制使用荷载300千克/平方米。7.9.19. 上下架子的坡道搭设:车架子外侧与架子连成整体,坡道立杆间距不大于1米,坡道必须有防滑措施,上方有杆身栏及扶手,外侧用安全网封闭,应设置安全通道至少两处,应有醒目标识。7.9.20. 严禁违章作业内容:利用架子吊重物,作业人员攀登架子上下楼层;在外架子上拉接吊装绳索;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和连接杆,起吊重物时,被吊物体与架子碰撞,在结冰的脚手架上作业。7.9.21. 脚手架拆除安全措施7.9.22. 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必须派专人现场监护指导,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7.9.2377、.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规定,遵守和执行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7.9.24. 如遇强风、雨、雷特殊气候,不应进行拆除作业,夜间实施拆除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7.9.25. 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不允许留隐患,严格执行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7.10. 抹灰工程7.10.1. 抹灰工程使用的操作平台必须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米,平台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要放平稳。7.10.2. 搭设的平台不得有硗头板,并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上或暖气管道上。7.10.3. 操作前要仔细检查操作平台是否牢固,发现有不安全的地方立78、即作加固处理,不准用钢模板作立人板。7.10.4. 搅拌与抹灰时要注意防止灰浆溅到眼内。7.10.5. 严禁从窗口向下随意抛掷东西。7.11. 屋面工程7.11.1. 防水卷材施工时,必须使用防护用品,穿工作服、带手套。7.11.2.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的围栏,斜屋面四边防护的高度视坡度增高,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7.11.3. 凡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经衰弱症及贫血等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上屋面前应检查有关安全设施,如栏杆、安全网等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7.11.4. 不要穿硬底易滑的鞋上屋面操作;在屋面79、踩踏行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谨防拌脚跌倒。7.11.5. 碎瓦、杂物工具等应集中下运,不能随意乱丢乱掷。7.11.6. 其他安全事项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执行。7.12. 油漆工程7.12.1. 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7.12.2. 在用钢丝刷、板锉、气动或电动工具是清除铁锈、铁磷时,为避免眼睛沾污和受伤,需戴上防护眼镜。7.12.3. 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7.12.4. 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及含铅颜料的油漆时,应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应戴口罩。7.12.5. 在喷硝基漆或80、其他挥发性、易燃性溶剂和稀释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7.12.6. 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7.12.7. 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和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畅,应去保健站治疗。7.12.8. 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和擦手布不许随便乱丢。7.12.9. 油漆仓库明火不准入内,须配备灭火机。7.13. 电焊工程:7.13.1. 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7.13.2. 电气焊的电弧及火花点与氧气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7.13.3. 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81、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7.13.4. 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7.13.5. 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7.13.6. 经常检查氧气瓶与减压阀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割炬嘴和炬身有无阻塞现象。7.13.7.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放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7.14. 电气工程7.14.1. 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严禁被车辗压。7.14.2. 电箱内电器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7.14.3. 所82、有移动式电动工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7.14.4. 人力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7.14.5. 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冲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7.14.6. 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的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7.14.7.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7.14.8. 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83、。7.14.9. 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7.14.10. 土方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7.14.11. 打夯机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规定,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穿着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7.14.12. 所有钢筋机械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禁止乱动,钢筋机械的接电、维修及保养也必须由专人负责。7.14.13.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84、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7.14.14. 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切割机后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7.14.15. 电焊机必须采用接零和漏电保护,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对于接焊导线及焊钳接线处,都要可靠地绝缘。7.14.16. 大量焊接时,焊接变压器不得超负荷,变压器升温不得超过60,为此要特别注意遵守电焊机暂载率规定,以免过分发热而损坏。7.14.17. 焊接过程中,如焊机发生不正常响声,变压器绝缘电阻过小导线破裂、漏电等,均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7.14.18. 震动泵的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禁止其他人员乱动,85、震动泵所用的电缆确保不破损、不漏电,所有漏电保护安全有效,灵敏可靠。7.14.19. 使用振动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观察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7.14.20. 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7.14.21. 每台电焊机应有专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额定电流的1.5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86、架空扎牢。7.15. 圆锯的安全使用7.15.1. 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和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7.15.2. 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7.15.3.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防护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尺10-15cm外,安装弧分料器。7.15.4. 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7.15.5. 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剧台150mm后,方可去接拉。7.15.6. 锯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7.187、5.7. 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7.15.8. 如发现锯齿连续断齿达两个以上,应进行打磨,减少第三齿的继续损坏。7.15.9. 当锯片出现裂纹,长度不超过20mm,应在裂纹末端冲止裂孔。7.16. 地泵的安全使用7.16.1. 地泵应设置在平坦的位置上,用方木垫起前后轮轴,使轮胎搁高架空,以免在开动时发生走动。7.16.2. 拌筒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箭头指示方向,如不符时,应更正电机接线。7.16.3. 检查传动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轨道滑轮是否良好,周围有无障碍及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7.16.4. 开机后,经常注意地泵各部件的运转是否正常。停机时,经常检查地泵叶88、片是否打弯、螺丝有否打落或松动。7.16.5. 当混凝土搅拌完毕或预计停歇1小时以上,初将余料出净外,应用石子和清水倒入地泵筒内,开机转动,把粘在料筒上的砂浆冲洗干净后全部卸出。料筒内不得有积水,以免料筒和叶片生锈。同时还应清理搅拌筒外积灰,使机械保持清洁完好。7.16.6. 下班后及停机不用时,应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以确保安全。7.17. 塔吊的安全使用7.17.1. 塔吊必须安装电铃,限位和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7.17.2. 塔吊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一般技术性试验,无负荷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经上级主管部位及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7.17.3. 作业前,必须对工89、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7.17.4. 多塔作业应密切注意保持塔吊之间的操作距离,任意两台塔吊之间任何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米。7.17.5.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和吊钩升降动作前,必须鸣声示意。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担任信号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作业时信号工必须到位,不到位不允许吊装,其他人不得代替信号工指挥吊装作业。7.17.6.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作业。7.17.7. 塔吊90、操作人员必须非常熟练“十不吊”规定,并认真执行“十不吊”规定。7.18. 临边防护7.18.1. 空洞防护:1.5*1.5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1.5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并设踢脚板,以防落物伤人,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7.18.2.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口防护: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防护。7.18.3. 阳台边防护: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7.18.4. 建筑楼层临边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8.1. 配电设备安全防护:现场供电保护方式为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采用五芯电缆91、,配电箱由建委推荐的合格产品,分配电箱用电设备、开关箱均采取保护措施,设专用接地保护线。在总配电箱设重复接地一组,接地电阻,线路过长的中间增设接地装置,各配电箱均设接地装置。线路敷设,配电箱安装均按规范执行,分配电箱均设接地装置。线路敷设,配电箱安装均按规范执行,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小于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配电箱开关箱的工作零线通过端子与保护零线或端子板分设。8.2. 导线敷设:为保护施工安全埋地电缆均穿钢管保护,埋设深度超过0.6米,电缆引出地面或引入地面处保护管出地面高度大于2毫米,塔吊井架高处用电各做一组重复接地及设防雷接地。8.3. 每个电气设备必须92、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线路标志要分明,线头引出要整洁,各电箱要要有门有锁,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采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有铭牌,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8.4. 配电室必须做到“四防和一道”的要求,防火、防潮湿、防水、防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应备有匹配的电气灭火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用具。9.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9.1. 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9.2. 为了使机械设备统筹管理,项目建立机械台账,对各种机械设备、检测仪器、经93、纬仪、水准仪、台秤等,应统一编号,由项目保管员、机管员联合登记。9.3. 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9.4. 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9.5. 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认可。9.6.94、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9.7.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工作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9.8. 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10. 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依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结合施工现场95、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0.1适用范围*房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10.2指导思想以维护项目部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需要出发,构建预防为主的管理机制,提高项目部对消防突发事件快速应急处理能力。10.3工作原则10.3.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维护项目部全体施工人员的根本利益,保护项目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充分依靠参与施工建设全体人员,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消防事件对人、物的损害。10.3.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96、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火灾发生,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10.3.3加强消防检查力度,尤其重点防范部位,各分包单位要经常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记录。10.4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与义务消防队组织10.4.1消防管理机构由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牵头及总包各部门负责人、分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由具体单位工程有关工长、安全员等人员组成。10.5消防应急程序如果出现消防安全事故警报,按下列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10.5.1现场保安或施工人员应立即发挥自己掌握的消防灭火技能,就近使用消防器材(现场灭火器、消防桶、消防97、栓等)进行初期灭火,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10.5.2同时义务消防队人员立即停止手中工作,在消防队长指挥下按照灭火分工与配合应急要求安装水龙带及枪头直至起火点。10.5.3消防队长通知应急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携带必要的救护器材与设备救护伤者。10.5.4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保安队长立即赶到事故地点指挥,观察火情,由项目经理发出指令是否拨打“119”报警,报警后安排专人到马路口负责指引消防车进场。10.5.5保安队立即进入现场组织疏散施工人员和事故地点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同时保护现场、监护事故责任人,积极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及公安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10.6消防管理机构消防管理机构组 长:*副98、组长:* * 组 员: * * * * 11. 出入现场车辆管理11.1. 派专人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管理。11.2. 运输车辆必须采取苫盖封闭措施,防止遗洒;进入场区后禁止鸣笛。11.3. 严禁非司机驾车、司机酒后驾车。11.4. 加大奖罚力度,违反规定重罚。11.5. 防止遗洒措施11.5.1. 场地出口设洗车槽,设专人对所有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砂、石料运输车辆用塑料编制布或雨布覆盖车厢,防止掉碴污染道路。11.5.2. 施工垃圾集中清理,严禁在楼层上向地面直接抛掷施工垃圾。垃圾清理运送采用封闭式垃圾运输车,以防沿途遗洒。11.5.3. 现场浇筑混凝土运输设备,不得随意驶出施工区。按容量进行装99、料,在装料完成后立即进行清理防止遗撒,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清理。12. 能源节约措施12.1.1. 项目部分区设立水、电表,随时了解用水用电情况,以便及时发现水电浪费情况,加以限制。12.1.2. 经常对现场所有供水阀门进行检测、维修、更换,杜绝跑、冒、滴、漏。12.1.3. 所有机械必须符合产品设计匹配电机,根据加工件选用机械,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12.1.4. 教育工人节约用水用电:防止电动工具未作业时空载运转,夜间减少不必要的照明,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12.1.5. 对水资源合理再利用,如将冲洗车辆沉淀后的水用于洒水降尘和冲洗厕所。12.1.6. 项目各部门制定节约100、纸张计划,非存档式办公用纸两面使用,推行无纸化办公、文件无纸化管理和网络化传输。13. 化学危险品、油品泄漏应急措施13.1.1. 一旦发生化学危险品或油品泄漏,应立即停止操作,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口,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迅速切断火源并严防火灾事故的进一步发生,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并迅速报警。13.1.2.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泄漏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13.1.3. 对化学危险品产生泄漏和处理有毒废弃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单地环保部门。报危险废弃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应向转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同地方环保部门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101、,确保废弃物在清运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13.1.4. 预防措施:(1) 限制易燃易爆品存放数量,安装阻火泄压设备,设立防火墙,限制火的蔓延。(2)对易燃、易爆、油品、化学危险品的使用严格按制度落实,使可燃物与火源没有结合地机会,从根本上杜绝发生火灾的可能性。10.12.4.3控制重点: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防止可燃气体受热压缩而着火;乙炔、氧气瓶、油漆存放要避免高纬和避光(热辐射);控制油漆、脱落剂遗洒,并及时清理。14. 职业健康安全依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要求,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职业健康安全危害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并不断改进安全及职业健康绩效。14.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14.2. 总体要求:持续遵守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14.3. 具体要求:14.4. 防止发生与作业相关的伤害、疾病和事件,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要求;14.5. 确保全员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14.6. 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要求;14.7. 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保持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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