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兰洋镇兰兴农场用地规划调整方案(2015-2030年)(1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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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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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15-20302030)兰洋镇兰兴农场用地规划调整方案兰洋镇兰兴农场用地规划调整方案 1 1、总体情况、总体情况 儋州市兰洋镇兰兴农场村庄规划(2020-2035)成果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经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根据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六条第(一)中情形规定:“经批准实施的城镇、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在确保开发边界内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和林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因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需要对市县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进行调整的”的,在不调整(或占用)生态保护红2、线、永久基本农田、级和级保护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布局的前提下,经市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对市县总体规划调整,并在批准实施后 3 个月内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及全省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中关于合理优化村庄开发边界范围的相关规定(琼自然资函20192162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儋州市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批准同意启动兰洋镇兰兴农场产业项目用地总体规划调整。此次规划调整不涉及调整(或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级和级保护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布局,未在自-2-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中增加规划建设用地。2 2、总体规划指标调整情况、总体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兰洋3、镇兰兴农场场域土地面积共 755.1184 公顷,其中0.6335 公顷不属于儋州市“多规合一”范围内,不计入汇总。规划调整前,规划地类情况为基本农田 81.1541 公顷、级保护林地 253.9439 公顷、级保护林地 135.6036 公顷、级保护林地 223.9188 公顷、一般耕地 16.6278 公顷、其他农用地 1.7319 公顷、园地 7.2062 公顷、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湖泊水面 22.1975 公顷、乡村建设用地 8.8499 公顷、公路用地 3.2169 公顷、水工建筑用地 0.0343 公顷。规划调整后,规划地类和面积均保持不变。兰洋镇兰兴农场兰洋镇兰兴农场规划指标调整4、情况表规划指标调整情况表 规划地类 调整前 调整后 陆域生态红线 70.3687 70.3687 基本农田控制线 基本农田 81.1541 81.1541 林地控制线 级保护林地 253.9439 253.9439 级保护林地 135.6036 135.6036 级保护林地 223.9188 223.9188 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边界线 一般耕地 16.6278 16.6278 其他农用地 1.7319 1.7319 园地 7.2062 7.2062 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22.1975 22.1975 -3-规划地类 调整前 调整后 湖泊水面 非建设用地合计非建设用地合计 742.3838 75、42.3838 742.3838 742.3838 乡村建设用地边界线 乡村建设用地 8.8499 8.8499 基础设施用地边界线 公路用地 3.2169 3.2169 水工建筑用地 0.0343 0.0343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12.1011 12.1011 12.1011 12.1011 总合计总合计 754.4849 754.4849 754.4849 754.4849 3 3、总体规划调整情况、总体规划调整情况 3.1 建设用地调整方案 兰洋镇兰兴农场村庄规划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12.1011 公顷,与 2018 年 12 月省政府批复版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6、30)中布局的建设用地面积保持一致,仅对乡村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优化调整了 2.6369 公顷建设用地的布局。规划调整方案落实后,儋州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省级下达指标,满足相关要求。3.2 林地调整方案 兰洋镇兰兴农场村庄规划中规划乡村建设用地面积为 8.8499公顷,涉及占用级保护林地 0.0115 公顷、级保护林地 1.8501 公顷。根据已批的儋州市兰洋镇兰兴农场村庄规划(2020-2035)成果,已相应落实补划调整了级保护林地、级保护林地,项目区内部调整平衡。具体补划地块详见下表:林地补划调整情况表林地补划调整情况表 -4-补划地类 补划地块在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7、-2030)中规划用地性质 面积(公顷)级保护林地 乡村建设用地 0.0115 级保护林地 乡村建设用地 1.8501 合计 1.8616 补划调整林地土地利用现状地类详见下表:林地补划调整地块现状地类情况表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村庄 0.6888 旱地 0.2328 建制镇 0.9400 儋州市兰洋镇兰兴农场村庄规划(2020-2035)已获市政府批准实施,经套核现状影像图,补划调整地块现状有林未建设符合补划调整要求。3.3 耕地调整方案 兰洋镇兰兴农场村庄规划中规划乡村建设用地面积为 8.8499公顷,涉及占用一般耕地 0.1025 公顷。根据已批的儋州市兰洋镇兰兴农场村庄规划(20208、-2035)成果,已相应落实补划调整了一般耕地,项目区内部调整平衡。具体补划地块详见下表:耕地补划调整情况表 补划地块在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规划用地性质 面积(公顷)乡村建设用地 0.1025 合计 0.1025 补划调整耕地土地利用现状地类详见下表:-5-耕地补划调整地块现状地类情况表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旱地 0.0914 村庄 0.0111 儋州市兰洋镇兰兴农场村庄规划(2020-2035)已获市政府批准实施,经套核现状影像图,补划调整地块现状未建设符合补划调整要求。4 4、结论、结论 项目用地规划调整不涉及调整(或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级和级保护林9、地、生态公益林地布局,调整后的规划用地指标均满足省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用地规划调整方案实现了建设用地和林地指标的占补平衡,建议该项目的开发建设要符合总体规划用地性质要求,规划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调整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总体规划用地用途。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环境保护,通过合理规划施工,严格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尽量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干扰,确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规划调整方案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占用报批手续,并将按照规定及时做好数据库更新工作。附件(一)项目建设相关批复文件附件(一)项目建设相关批复文件 -7-附件(附件(二二):相关图件):相关图件 -8-9-10-11-12-附件(附件(三三):相关矢量数据):相关矢量数据(另附)(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