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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83页)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8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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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 编号:493920 2022-07-27 83页 591.10KB
1、招 远 市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2006-2020 年)调 整 完 善 方 案 招 远 市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2006-2020 年)调 整 完 善 方 案 2017 年 6 月 2017 年 6 月 目 录 目 录 前 言.1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2第一节 招远市概况.2第二节 现行规划目标与实施情况.3第三节 资源承载力分析评价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9第四节 面临的形势与问题.12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总则.14第一节 目的与依据.14第二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16第三节 工作任务.18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19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21第一节 社2、会经济发展目标.21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22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23第四节 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24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7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27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7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9第四节 调整完善地块压覆矿产资源情况.29第五章 规划空间管控优化.31第一节 城市发展定位和总体格局.31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32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36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39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44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44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3、制分区.47第七章 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51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方向.51第二节 规划调整方案.51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53第八章 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56第一节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调控.56第二节 省批街道土地利用调控.56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69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69第二节 土地利用重点项目安排.70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73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73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74第三节 完善规划经济保障措施.75第四节 完善规划技术保障措施.76第五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调节机制.76附表.80 1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省4、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安排部署,提高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2 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省国土资发201610 号)等要求,编制本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采用 2014 年现状数据,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年为 2020 年,规划范围包括招远市行政区内的全部土地,面积为 143232.00 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5、整完善方案 2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第一节 招远市概况 招远市由山东省直辖,烟台市代管,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位于东经 1200812038,北纬 37053733之间。东接栖霞市,西靠莱州市,南与莱阳、莱西两市接壤,北以龙口市为邻,西北濒临渤海,海岸线长 13.5 公里。东西最大横跨43.0 公里,南北最大纵横距 51.0 公里;全市土地总面积 143232.00公顷。招远取义“招携怀远”,蕴含“召唤远方客人,广纳八方英才”的理念。全市辖罗峰、泉山、梦芝、温泉、大秦家 5 个街道和辛庄、蚕庄、金岭、齐山、毕郭、玲珑、张星、阜山、夏甸 9个镇。共 724 个行政村,38 个居委会,总人口 56、6.81 万。招远市地处胶东丘陵地带,境内山丘连绵,沟壑纵横。山地占总面积的 32.91%,丘陵占总面积的 38.43%,平原占总面积的22.86%,洼地占总面积的 5.80%。地势东北部、中部和西部偏高,东北部的罗山山脉主峰海拔 759 米,有“势压登莱百万峰”之说。河流流域面积 1280.37 平方公里,主要河流有界河、大沽河等。中型水库有城子水库、勾山水库和金岭水库。招远市矿产十分丰富,地下蕴藏着丰富的金、银、铜、锌、石英、石墨、花岗岩等矿产资源。全市以盛产黄金而著称,黄金资源遍布全境,储量丰富,开采历史悠久,素有“金城天府”之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7、 3称,是全国产金第一大县级市,2002 年 1 月被中国黄金协会命名为“中国金都”。招远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所在的胶东半岛与辽东半岛、京津地区共同构成环渤海经济圈的战略门户,成为连接中国东北地区和东南沿海的交通枢纽。招远市东临烟台港、北靠龙口港、大莱龙铁路,南靠青岛港、胶济铁路,150 公里半径范围内有 2 个国际性机场,境内有 5 条省级干线穿过。正在拟建的龙青高速、通用机场,为招远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巩固了招远市在山东半岛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区位特色和优势更加突出,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第二节 现行规划目标与实施情况 一、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招远市土地利8、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 规划)于 2010 年 8 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全市辛庄、蚕庄、金岭、齐山、毕郭、玲珑、张星、大秦家、阜山、夏甸 10 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于 2011 年 2 月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规划范围为全市辖区内全部土地,面积为 143232.00 公顷,规划期限为 2006 年-2020 年,主要控制指标包括:(1)现行规划,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3376.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40637.00 公顷,通过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量不少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9、案 4于 1200.00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 1436.70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842.00 公顷。(2)现行规划,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6709.53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3012.33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651.00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不超过 3697.20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 1514.00 公顷。(3)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55 平方米以内。二、主要规划实施情况(一)主要规划指标实施情况 1、耕地保有量及占补平衡(一)主要规划指标实施情况 1、耕地保有量及占补平衡 现行规划耕地保有量指标为10、 43376.00 公顷,2014 年耕地面积44972.76 公顷,超出现行规划指标 1596.76 公顷,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有量任务。2006-2014 年间,招远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1198.4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490.66 公顷,已经完成了大部分补充耕地义务量的规划指标。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40637.00 公顷,2014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41034.28 公顷,超出现行规划指标 397.28 公顷,确保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建设用地总规模 3、建设用地总规模 现行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6709.11、53 公顷。2014 年全市建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设用地总规模达到 17354.33 公顷,超出现行规划指标 644.80 公顷,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异常紧张。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现行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3012.33 公顷。2014 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13908.78 公顷,超出现行规划指标 896.45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空间严重不足,形势紧迫。5、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 5、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 现行规划,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5651.00 公顷。2014 年全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 4628.7312、 公顷,与现行规划指标相比剩余1022.27 公顷发展空间。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现行规划,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 155 平方米。根据招远市2015 年统计年鉴得知招远市 2014 年全市城镇人口 26.85 万人,城镇工矿规模 4628.73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 172 平方米,高于现行规划指标。(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 1、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与评估(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 1、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与评估(1)土地整理复垦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全市 2006-2015 年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 4 个,建设规模为29 万亩,项目总投资 1306313、 万元。2)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情况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根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规模、潜力、性质和实施难易程度等,在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内确定重点项目。2006-2014 年开工实施 1个大项目,项目情况如下:大沽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 3338.98 公顷,新增耕地 299.29 公顷,项目总投资 1.25 亿元。(2)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招远市增减挂钩工作从 2009 年开始,经省政府批复 3 个批次,共计 32 个村庄 9 个工矿,其中:实施项目共计 14 个村庄,9 个工矿;其中有 18 个村因村委换届等各种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启14、动实施,予以撤销。14 个村庄包括:灵山蒋家、西沟、下东庄、道东、埠上、北截、年头宋家、西城子、腾家、南泊子、陈家庄、庙子夼、河南、东寨里。9 个工矿包括:后夼村工矿、东王家庄工矿、山后冯家工矿、西上庄工矿、台上工矿、后孙家工矿、李格庄工矿、西曲城工矿、小丁家工矿。2、交通、水利、能源、环保、旅游等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等分析和评估 2、交通、水利、能源、环保、旅游等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等分析和评估 1)规划目标 按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空间现状。结合能源、交通和水利等各个行业的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安排交通项目 2 个。2)实施评估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5、(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重点建设项目按规划开展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南水北调招远段、龙青高速、潍坊至烟台快速铁路、通用机场、大莱龙铁路等重点交通建设工程。三、取得的成效(一)有效保护了耕地与基本农田(一)有效保护了耕地与基本农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树立起一道法定的保护屏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机制,探索生态基础设施用地的管制制度,耕地保护的力度大大加强,有效地实施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二)促进了招远市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健16、康、可持续发展(二)促进了招远市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土地不仅是自然资源,更是社会、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空间,也是经济发展环境的主体。规划实施期间,通过规划宏观调控,供给引导需求,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为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对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有效地引导城乡建设及重点工程的集中发展(三)有效地引导城乡建设及重点工程的集中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确定了城乡建设发展规模和范围,对各项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实行了全面调控,城市、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的空间拓展必须符合土地规划的规定,改变了建设用地随意发展、分散布局、缺乏总量控制的格17、局。土地利用规划有效地引导城乡建设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8集中发展、集约利用,促进了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有效地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随着规划的实施,对期间各项用地进行整体安排和布局,并制定了具体的管制规则,各业用地的规划、调整、用地审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规定,土地利用规划开始成为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的依据。(四)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四)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 全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规划期内,进一步开展大绿化工作,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造林活动,到 2020 年,建成科技先进、经济发达、环境舒适、生态良性循环、蓝天碧水的现代化城市,资源和能源消耗零增长,环18、境退化率零增长的可持续发展,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县(市)的标准。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 140000 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 46%,城镇化水平达到 62.2%。所有水体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 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 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0%,回用水利用率达到 40%。建成区绿化率覆盖率达到 45%,林木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 40%以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 90%,水土流失治理率大于 90%,受保护区域面积达到土地面积的 17%以上。此外,在境内设立龙王湖风景区、罗山黄金文化19、旅游区、罗山国家森林公园、小院庙森林风景区。(五)扩大了规划的社会影响(五)扩大了规划的社会影响 招远市土地规划和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解决了土地利用和管理有规划可依的问题,将各项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9规划作为法定原则,奠定了土地规划在土地利用管理上的权威地位。国土部门通过开展多种宣传活动,如多次通过“6.25 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主题,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等,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扩大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影响力度。在日常管理中依据规划审批土地,对不符合土地规划的建20、设用地不予批准,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规划修改、调整程序,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用地项目坚决不予调整规划。努力对违反土地规划用地和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用地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严肃了规划的强制性和法律性。第三节 资源承载力分析评价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2016 年开展试点工作,2017 年全面开展。主要是采用“反规划”思路,确定在一定的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约束下,所能支撑的最大国土开发规模和强度。严格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 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6321 号),详细的技术规范进行开展工作。1、1、水资源承载力21、 水资源承载力 招远市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地处胶东低山丘陵地带,山区、丘陵分别占总面积的 32.9%和 38.4%,山丘连绵,沟壑纵横。地势东北部、中部和西部偏高,东北部的罗山山脉高为群首,主峰海拔 759 米。周围分布有海拔 500 米以上的山头 21 个。境内河流 11 个流域 160 余条,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0多为源短流急的时令河,分为渤海水系和黄海水系。境内长 48 公里的大沽河为第一大河,界河流域为第一大流域。干流长度大于 5 公里的河流 51 条。全部是季节性山洪河道,汛期陡涨陡落,基流为地下水补给。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除去潜水蒸发量)22、为 35471 万立方米;年径流深为 217.7 毫米;年河川径流量为 31133 万立方米;平均产水模数为 24.8 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平均每亩耕地占有 411 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每亩占有水量 1760 立方米的 23%,按人口计算,平均每人占有655 立方米,大大低于全国 2709 立方米 水资源相对紧缺,在现有水利工程条件下,水资源可开采量为2.73 亿 m,人均仅为 475m/人;全市利用地下水是重要途径,地下水超采现象较为突出。面对城镇化、工业化、新型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工农业及生活用水逐年增加,招远市水资源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十三五期间准备建设的侯家水库项目,一方面视为保护区域环境23、,更是为了水资源不被破坏,最大程度满足招远市用水需求。2、生态坏境承载力 2、生态坏境承载力 环境承载力是确定生态系统对人类活动的最大承受能力,主要包括水生态系统、空气生态系统、土地生态系统以及森林生态系统等。招远市工业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热电、矿山、化工等行业。近年狠抓排污大户的污染治理工作,2013 年同比 2011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 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下降 3.6,大气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1污染物浓度已明显下降。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大气环境污染仍需继续大力治理。随着招远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的增24、加,需要良好的生态屏障和城区“绿肺”,从而保证招远市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改善招远市的环境质量,环保部门在十三五规划期间修建多出污水处理厂、垃圾回收处理集中站点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等,来提高环境的承载力。3、建设用地承载力 3、建设用地承载力 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招远市 2014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13908.78 公顷,按照宜居性城市人均建设用地 150.00 平方米的标准测算,可得到招远市现状建设用地承载人口数为 92.73 万人,远超出招远市 2014 年人口,表明现状建设用地承载力状况良好;规划至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将达到 14060.85 公顷,得到 25、2020 年可承载人口数为 93.74 万人,仍然远远超过招远市 2020 年预测人口数,说明招远市城乡建设用地承载力状况良好。依据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预计总人口为 65.04 万,城镇化率为 64.36%,城镇人口数为 41.86 万,但现有城镇用地与村镇建设用地规模比例不合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不足以承载快速增长的城镇人口,需要进一步调整城镇用地与村镇建设用地规模比例,进一步扩大城镇用地规模。4、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4、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是评价一定类型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时的适合性,土地的适宜程度和限制程度是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主要招远市土26、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2依据。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因子共分为强限制性因子与较强限制性因子两个类型。其中强限制性因子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以及行洪通道三部分;较强限制性因子包括一般农用地、地形坡度、突发地质灾害、蓄滞洪区等 4 个部分。根据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将招远市划分为最适宜、基本适宜、不适宜和特别不适宜四部分。最适宜区域面积为 18402.83 公顷,主要为已经建成的城镇区域,包括中心城区、现状的乡镇、独立工矿区等;基本适宜区域面积为 39373.89 公顷,主要为土地利用状况较好的有条件建设区与一般农用地;不适宜区域面积为 19568.8 公顷,主要27、为坡度较大的山区以及地势比较低洼的区域;特别不适宜区域面积为 56901.01 公顷,主要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域、生态核心区等区域。第四节 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经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已取得较好的成果,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规划的实施仍存在一定的问题。1、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是项目建设及城市的快速发展,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力度不够。2、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3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快增长。随着国内外经28、济的逐步复苏,工业用地需求将会增加,同时随着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新型城镇化及现代农业、生态城市及旅游文化事业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将逐步增加。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在土地供给有限的情况下,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规划建设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同时在建设用地结构上,部分乡镇农村居民点过多,分布较零散,空心村、闲置地和其他低效建设用地有待挖潜。3、规划的社会参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在规划实施管理中,社会参与度不够高,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尚有待完善,未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监督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改进规划实施管理。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29、整完善方案 14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第一节 目的与依据 一、目的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管理的龙头,是规范引导土地利用的重要依据。现行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对招远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招远市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类产业的用地规划亦有较大变化,且“十三五”时期是招远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转型期,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的投入使用、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等面临的新形势均对现行规划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此,亟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确保规划的现势性和科学性,强化依法依规管地用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支持保障作用。二30、主要依据(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5、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6、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7、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58、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10、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 号);11、山东省31、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2 号);12、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1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1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1 号)。15、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烟国土资字2016214 号)。(二)规程规范标准(二)规程规范标准 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2、第二32、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5、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 1019-2009)。(三)相关规划成果等基础资料(三)相关规划成果等基础资料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61、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2014 年招远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变更数据;4、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年);5、烟台市生态红线规划;6、233、014 年招远市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监测成果;7、招远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8、关于招远市等 11 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的批复(烟国土呈2016345 号);9、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长岛县等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修改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6411 号);10、其他相关资料。第二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位一体,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以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为出发点,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妥善处34、理好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既要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支撑和服务,又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和谐社会的要求,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7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全市各行各业对土地供应的需求。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资源保护原则(一)坚持资源保护原则 以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为目标,从各行业对土地的客观需求出发,强化对耕地、基本农田和环境的保护。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优质耕35、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安排生态用地空间,确保土地利用与环境协调统一。(二)坚持统筹协调原则(二)坚持统筹协调原则 以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基础,切实落实招远市经济社会发展意图,坚持从全局出发,本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原则,优化配置各业各类各区域用地,实现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三)坚持集约用地原则(三)坚持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尤其是城乡建设用地,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推进中心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业用地逐步减少,生活和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增加。土地存量挖潜和综合整治取得明显进展,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挖掘低效用地,高效盘活存量土地,土36、地批后供应率、实际利用率明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健全。(四)坚持共同参与原则(四)坚持共同参与原则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8统筹考虑城乡和区域的资源、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衔接各部门规划及用地需求,统筹协调布局城镇、村生活空间、工农业生产空间和环境保护空间,统筹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三线”划定,一体化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土地开发利用格局。将中期评估及调整完善成果公开透明,充分听取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进行风险评估,举行听证,充分论证,确保工作成果的实用性。第三节 工作任37、务规划调整完善以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期数据,以2020 年为目标年。根据国土部办公厅印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结合招远市实际,明确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具体任务如下:一、开展中期评估 全面总结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客观研判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政策建议。二、进行专项评价 围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招远市环境承载力能力评价、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城市用地限制性及适宜性评价,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38、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9三、调整规划目标 依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调控指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战略、基本方针和规划目标,统筹安排各乡镇和各类用地,重点落实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生态用地规模。四、优化空间布局 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空间布局作适当调整;根据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科学安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促进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五、推进“三线”划定 根39、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并与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相衔接。六、更新规划成果 根据规划调整完善结果,形成调整完善后的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土地用途区图层和建设用地管制区图层,并做好质量核查,保持土地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规划调整完善是强化耕地保护、促进集约用地、维护土地权益的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0迫切需要。现行规划实施以来,招远市通过强化规划管控,较好地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用地需求。但是,随着改40、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规划与客观实际和发展需求之间出现不协调、不适应的情况,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亟须进行调整完善。科学开展规划调整完善,有利于统筹安排土地资源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整治活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拓展科学发展新空间,有利于提高土地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深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增强土地利用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1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第一节 社会41、经济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改造中低产田,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顺应服务业需求旺盛、服务业发展的新常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丰富业态、扩大规模、提高品质,加快培育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模式。依托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推动住宅地产向产业地产转型,加快建设业态齐全、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围绕打造中国一流的黄金文化主题旅游目的地,实施“金、泉、山、海、古村落”整体开发战略。重点抓好黄金文化旅游、温泉文化旅游、滨海文化旅游和古村落文化旅游四大领域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丰富提42、升“中国金都黄金之旅”“三区多点”大旅游格局。支持建设金都、滨海两个大型物流园区。积极发展专业性物流、行业性物流和特色物流,加强玲珑集团物流储运中心、毕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煤炭物流中心三个“专业物流中心”建设。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便捷化。重点打造金都百货、振华集团、金城广场、皮革城、首饰城等一批商贸龙头企业。规划至 2020 年,将招远市打造成具有实力、魅力、开放、活力、和谐的新城市,让招远市城市更美丽、社会更文明、人民更幸福。二、具体目标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2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为根本,“转方式、调结构”,努力在城43、乡面貌、项目建设、结构转调、创新驱动、社会事业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促进经济运行更健康、结构调整更合理,规划至 2020 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000 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0 万元,全市人口达到 65.04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64.36%,城镇人口将达到 41.86 万人。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一)战略目标(一)战略目标 按照“优化布局、统筹发展、提升功能、凸显特色”的发展原则,以中心城区为龙头、以小城镇为节点、以生态文明村为基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潜力,科学规划城乡和产业布局、精心推进一体化建设、配套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44、输体系建设,打造美丽栖霞新形象。(二)总体格局(二)总体格局 1、坚守耕地保护,数量质量并重、坚守耕地保护,数量质量并重 转变耕地保护理念,切实从重数量轻质量的传统耕地保护观念向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耕地保护观念转变,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划期间通过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强化管控优质耕地;通过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提升耕地质量等级;通过严格执行耕地“先补后占”政策,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双保护。2、优化国土空间,加强空间管护、优化国土空间,加强空间管护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3合理优化国土空间,科学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45、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规划期间通过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通过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空间结构,强化空间管护。3、落实节约集约,盘活存量用地、落实节约集约,盘活存量用地 坚持资源节约优先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规划期间从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城镇低效用地“再次开发”等方面全面提升市域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积极探索构建增量撬动存量的新机制,切实实现规划从“增量供地向存量要地”的转变。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46、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及山东省、烟台市相关指导意见,招远市在调整完善规划指标调整过程中,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现状分析、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明确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一、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一)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一)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合理调控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效率,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有效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4(二)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二)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 落实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总体战略,立足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优化和用途管制引导,协调各行各业的用地需求,47、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保护和改善环境(三)保护和改善环境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基础性生态建设用地保护,加大植树造林和生态保护力度,加大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以建设生态宜居海滨城市为目标,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二、上级下达规划调整完善指标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上级下达招远市耕地保有量面积为 43947.9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37963.67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7399.01 公顷。第四节 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 一、总量指标 1、耕地保护目标 立足发展、着眼未来,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48、制新增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到 2020 年,招远市耕地保护目标调整为 43947.93 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增加 571.93 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5在保证“质量不降低、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项因素,适当调减了招远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 2020 年,招远市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为 37963.67 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减少2673.27 公顷。3、建设用地目标 按照“布局微调、总体稳定”的原则,结合省、市重点项目,烟台市下达招远市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17399.01 49、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增加 689.48 公顷。结合招远实际,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 14060.85 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增加 1048.52 公顷;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调整为 6487.67 公顷,与原规划相比增加 836.67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3338.16 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减少 359.04 公顷。二、增量指标 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调整完善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 1514.00 公顷调整为 1744.66 公顷,增加了 230.66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1436.70公顷调整为1663.21公顷,增加了226.5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50、模由现行规划的842.00公顷调整为842.16公顷,增加了 0.16 公顷。2、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模 招远市近几年积极全面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的整合挖潜,稳步开展和推进农用地整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6率,保质保量地补充耕地资源。确定招远市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任务量调整为 1200.00 公顷,规划实施期间通过自行补充和易地补充等方式实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三、效率指标 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调整后,城镇工矿面积为 6487.67 公顷,根据招远市十三五国民经济与规划发展纲要预测总人口为 51、65.04 万,城镇化率为64.36%,城镇人口数为 41.86 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目标为 155 平方米。2、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指标 根据规划实施期间招远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实施情况,招远市整治挖潜与现行规划指标相比未发生变化仍为 852.00 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7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农用地面积为 118004.8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17609.90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394.99 公顷;与调整前的 118834.90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830.01 公顷。其中:1.耕地。面积为 452、5985.56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44972.76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012.80 公顷;与调整前的 43376.00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609.56 公顷。2.园地。面积为 26010.55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22068.00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3942.55 公顷;与调整前的 24615.3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395.22 公顷。3.林地。面积为 27524.28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26646.77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877.51 公顷;与调整前的 27422.07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02.21 公顷。4.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18480.53、75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23922.37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5441.62 公顷;与调整前的 23421.50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4940.75 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8319.19 公顷(含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 923.62 公顷)与 2014 年的 17354.33 公顷相比较,增加 964.86公顷。与调整前的 16709.5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609.66 公顷。其中: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81、城乡建设用地。1、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4098.10 公顷与 2014 年的 1390854、.78公顷相比较,增加 189.32 公顷。与调整前的 13012.3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085.77 公顷。(1)城镇用地面积为 4114.3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084.08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030.31 公顷;与调整前的 2953.9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160.44 公顷。(2)农村居民点面积为 7662.6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8351.62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688.93 公顷;与调整前的 7361.3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301.36 公顷。(3)采矿用地面积为 764.82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544.65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55、779.83 公顷;与调整前的 811.40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46.58 公顷。(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 1556.20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928.43 相比较,增加了 627.77 公顷;与调整前的 1885.65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329.45 公顷。2、交通水利建设用地。2、交通水利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4185.00 公顷与 2014 年的3407.78 公顷相比较,增加 777.22 公顷。与调整前的 3662.5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522.45 公顷。(1)公路用地面积为 1910.52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446.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464.0256、 公顷;与调整前的 1636.5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73.99 公顷。(2)水库水面面积为 1915.97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760.80 公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9顷相比较,增加了 155.17 公顷;与调整前的 1783.36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32.61 公顷。(3)铁路用地面积为 204.50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50.5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53.97 公顷;与调整前的 84.82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119.68 公顷。(4)水工建筑用地用地面积为 154.01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149.95 公顷相57、比较,增加了 4.06 公顷;与调整前的 157.84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3.83 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36.12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7.77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0.03 公顷;与调整前的 34.65 公顷相比较未,增加了 1.44 公顷。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其他土地面积为 6911.67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8267.77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1356.10 公顷;与调整前的 7687.57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775.90 公顷。第四节 调整完善地块压覆矿产资源情况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58、于 2017年 3 月编制完成,招远市对调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了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核查,经查现有地址资料和进行实地调查,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范围内有探矿权设置,压占部分采矿权设置及已查明的矿产地。招远市按照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0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要求,编制规划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1第五章 规划空间管控优化 第一节 城市发展定位和总体格局 一、城市发展定位 以科学发展统领土地利用全局,以大区域发展为背景,构建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环59、渤海经济圈发展相融合的土地利用系统,创建环境友好、生态健康的土地利用条件。努力打造中国黄金名城,成为中国黄金集生产、加工、展示和贸易为一体的中心,招远市享有“青山碧水,一城三区;温泉、大海,黄金文化”的“金都风貌”,是宜居的山水园林城市。要努力把招远市创建成省级现代化、开放型、花园式新型城市,建设平安福强、诚信和谐新招远。招远市作为“中国金都”,是一个个性鲜明的魅力城市,是山东半岛城市群和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节点,随着国内黄金产业政策的战略性调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招远市的整体定位应立足于全国,综合考虑东北亚以至世界黄金市场的发展态势,建设富有黄金特色的产业经济和城市形象,整体提升60、城市竞争力。将招远市建设成为适合人们生活、工作、旅游、度假的中国黄金胜地。二、土地利用总体格局 在遵循土地利用自然规律,实现招远市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以人与土地利用和谐为原则,确定全市土地利用总体格局。(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全面落实烟台市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 保护任务。优先将生产条件好、质量高、集中连片的耕地进行保护。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2 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的水库及沿河谷地、山前环状平原区;中部丘陵平原区域;南部低山丘陵区的水库及沿河谷地等三个区域。北部山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61、包括:张星、蚕庄、金岭 3 个镇及北部山区的水库及沿河谷地、山前环状平原区;中部丘陵平原地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包括:玲珑、大秦家 2 个镇的平原区域;南部低山丘陵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包括:夏甸、齐山、毕郭和阜山 4 个镇的水库及沿河平原良田区。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一、总体思路与原则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强化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提升,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提高优质耕地面积与比重,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切实提升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主要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62、定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量质并重的原则,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证平均质量不降低、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且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的前提下,对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作适当调整。同时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对城市周边、道路沿线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及分布状况进行实地核查,将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3实行永久保护。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上级下达招远市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为 37963.67 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减少 2673.33 公顷。三、农63、业生产空间布局优化 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基本稳定;统筹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利用,确保农业生产空间合理有序。(一)合理调整基本农田空间布局(一)合理调整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按照基本农田永久保护、以布局调整促进质量提升的原则,合理调整招远市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提高优质耕地占比,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有效落实。基于现行规划基本农田空间格局,将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优质耕地、已建在建高标准基本农田、交通沿线与城市周边优质耕地以及高等别耕地和集中连片耕地优先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加以保护。(二)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二)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以64、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保护,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优化配置水资源,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加强地力培肥等工程建设,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从“田、水、路、林、电、管”等方面建设高标准高产稳产粮田。加强农田防护与环境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田林网工程建设,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堤岸防护、沟道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增强农田抵抗自然灾害能力,保护农田环境安全。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4(三)引导农业规模化经营(三)引导农业规模化经营 发挥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农民自愿配合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土地流转工作,积极推进农用地和耕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通过65、政策资金扶持,培植典型,宣传推广种粮大户,实现土地、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四)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四)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规范设施农业发展用地管理,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鼓励集中兴建公用设施。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设施农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土地执法部门和土地督察机构要对借发展农业设施为名违法违规用地的予以严肃查处。四、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基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考虑农田质量建设66、及土地环境安全所需要的保护空间,兼顾农业机械化生产集中连片的布局要求,划定招远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规模为 31250.00 公顷。应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进行严格保护,建立补偿机制,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1、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1、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全市共落实全域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37963.67 公顷。其中,耕地34981.01 公顷,园地 2982.66 公顷。基本农田内园地为可调整地类,耕地占基本农田比例 92.14%。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内耕地国家利用等平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5均等别为 9.63 等67、(划定前为 9.66),耕地质量有所提高。在实现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的同时,招远市积极进行了基本农田整备区的划定工作。将部分集中连片耕地质量等别较高且有条件进一步提高质量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整备区,主要集中在夏甸镇、齐山镇、蚕庄镇,面积共计 297.47 公顷。2、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2、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微调45.73公顷,已有基本农田划出31.64公顷,新划入划出 14.13 公顷。城市周边已有基本农田划出情况:已有基本农田因建设项目急需落地划出 14.13 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用地划出 0.13 公顷,因生产建设损毁农用地划出 12.47 68、公顷,未纳入 2015 年变更调查实际为非耕地划出 2.20 公顷,因零星图斑划出 0.40 公顷,十三五重点项目 2.27 公顷。城市周边新划入基本农田划出情况:新划入基本农田因建设项目急需落地划出 8.00 公顷,因未纳入 2015 年变更调查实际为非耕地 6.13 公顷。城市周边补划基本农田情况: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微调45.73公顷,补划 45.73 公顷,补划基本农田全部为耕地,补划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1667.80 公顷,达到了范围不变、面积不减、质量不降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局部微调要求。(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控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招远69、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6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的除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城市建设要实现组团式、串珠式发展,不得侵占永久基本农田建新区,也不得以各种园区、开发区名义非法圈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用途转用许可,规范许可程序。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应进一步发挥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复合功能,合理引导和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结合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及70、时将土地整治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一、生态红线保护面积 根据烟台市环保局划定生态红线初步方案,招远市生态保护红线保护面积 30073.66 公顷,占招远市域的 21.00%。二、生态保护红线布局 根据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 2010124 号),我市大沽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1)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勾山水库、城子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 200 范围内的陆域,以大沽河招远水厂井群外围井为中心,向外径向直径 500 米所圈定的范围。(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勾山水库、城子水71、库入库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7河流上溯 3000 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大沽河招远水厂井群上游至勾山水库和城子水库、下游至招远莱西界范围内的河道水域。陆域范围:勾山水库、城子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的汇水区域,入库河流上溯 3000米范围内河岸纵深 50 米范围内区域,大沽河招远水厂井群上游至勾山水库和城子水库、下游至招远莱西界范围内河岸纵深 1000 米范围内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围绕生态优先战略,协调各类用地布局,巩固生态基础屏障,保护生态核心区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改善环境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重点保护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72、公益林、大沽河流域,构筑水生态网络。绿色生态,优化绿色空间布局,调整市域内生态用地结构、增强生态用地功能。三、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制 县级人民政府是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不得擅自更改。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1、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目标。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能够持续稳定发挥,退化生态系统功能得到不断改善;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生态用地不可转换为非生态用地,生态保护的主体对象保持相对稳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持相对固定,面积规模不可随意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林地、湿地、水域等自然生态系统按照现行体制实行分类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对红线共同履行监管职责。273、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需按照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等主导生态功能,结合现有各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8类禁止开发区域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于线内已建合法建筑物、构筑物等,制定措施限制改建和扩建,并制定搬迁方案,逐步清理生态保护红线内现有污染源。3、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构建湿地、河湖保护管理体系,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逐步提高保护级别。开展调查评估,74、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修复方案,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4、数字化管理生态保护红线。设立生态保护红线标志,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地理信息平台,实施数字化管理,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的资源普查和专项调查,制定既有建设项目和村庄分类处置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在保证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进行刚性管控的同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的动态优化调整机制,确保长效科学管理。5、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把生态补偿政策同环境保护、资源有序开发等有机结合,明确生态补偿的责、权、利,切实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制度。探索多层次、多渠道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75、通过协商或者按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6、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制度。将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的动态评估和督查机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实施管理督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巡查与监测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9工作,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日常巡查机制,利用遥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对环境质量进行动态评估。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一、总体思路与原则 构筑集约高效、宜居适度的建设用地空间结构,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盘活挖76、潜存量建设用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增强建设用地空间集聚和管控能力。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的调整,要体现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1、适应遏制建设用地过快扩张的需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避让优质耕地,最大限度保护自然生态用地,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2、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土地整治、产权置换,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3、合理调77、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和省市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40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二、建设用地空间及布局优化(一)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 城市开发边界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市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是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和集约发展的重要手段。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土地,主要用于生产、生活、生态用途。在遵循市级规划确定的城市开78、发边界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以下原则,划定招远市城市开发边界:(1)严格保护环境和耕地原则。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不能开发建设的空间,优先保护各类重要的生态功能空间和重要的资源赋存空间,合理控制区域国土开发强度,防止城市无序化蔓延对区域环境和耕地等重要资源的破坏。(2)优化城市形态与空间布局原则。按照安全、宜居、高效的要求,兼顾城市增长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形态的需要,引导基础设施体系与城市空间布局紧密结合,推进城市多中心,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基础上,按照与现行土地利用规划扩展边界一致的思路,划定全市城镇79、开发边界。(3)推进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对城市规模进行总量控制,反推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存量土地的利用挖潜,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城市转型发展。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41(4)坚持以“两规合一”原则。城市开发边界是“两规合一”的重点内容,通过定总量、定边界和定结构,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5)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原则。以规模控制、空间管制为手段,反推城市发展方式、体制、机制创新,走以人为本、质量优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二)划定要求(二)划定要求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80、协调,做好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避开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矿产采空区等,充分利用各类行政区域界线、地理边界线、行政管辖线、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等综合确定。三、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管控(一)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一)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以全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在与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协调,并避让基本农田和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地质灾害区后,通过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的方式确定。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基于城乡建设规模的控制和用地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加上生态保护空间的扩大,导致现行规划划定的城区有条件建设区范围有所81、变化。招远市城镇开发边界最终划定 15278 公顷,其中城市开发边界9066 公顷,建制镇开发边界 6211 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42(二)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制(二)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制 坚持规模约束、边界管控、节约集约的原则,通过城镇开发边界来引导约束城镇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保护环境和耕地资源、优化城镇形态与空间布局,实现国土空间优化利用。(1)发挥城镇开发边界的形态管控作用。城镇开发边界应按照集中连片、相对规整的原则划定,边界内允许包括一定数量的永久基本农田等非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应作为绿色开敞空间,充分发挥其生产、生态等多样82、性功能。(2)充分发挥城镇开发边界约束管控作用。经审查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应作为刚性约束内容,各部门应共同遵守。工业产业空间布局应严格限制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不得突破城镇开发边界;其他各类规划应充分衔接城镇开发边界。(3)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土空间开发。合理利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利用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管控城镇开发边界的土地开发建设行为,加强对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潜利用,开展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引导存量土地结构优化。(4)严控开发边界外的各类开发建设行为。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给予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定相83、应政策鼓励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腾退。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设行为。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43(5)定期评估和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及其内部用地布局。结合高科技手段,实时监测监管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行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开展城镇开发边界评估和调整。规划期内,在不突破规划国土开发强度的前提下,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用地布局可以依据有关规定适度调整。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44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84、根据招远市土地的自然、社会、经济属性、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按照土地利用的一致性、土地用途的趋向性、土地功能的导向性,按规划主导用途划定八类土地用途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及其他用地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永久保护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以永久基本农田为保护主体,并对其他土地实施特殊管制,是辖区内粮食、蔬菜和其它农副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面积51241.73 公顷,占辖区土地总面积的 35.78%,其中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 37963.6785、 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市各镇(街道)等。与调整前的55403.46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4160.73 公顷。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86、整完善方案 45(二)一般农地区(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土地面积 39211.80 公顷,占辖区土地总面积的27.42%。与调整前的 32509.38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6702.42 公顷。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87、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含各类开发区)、村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土地总面积为 12036.39 公顷,占辖区土地总面积的 8.40%。与调整前的 10973.27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063.12 公顷。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庄、集镇建设,包括附属于城镇的各类开发区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镇域规划及开发区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区内城镇用地应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区内村镇建设用地应不突破规划村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四)独立工矿区(四)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88、矿区是指为不宜在城乡居民点内配置,对气候、环境有特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46殊要求的公用设施、工矿等及工发展而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土地总面积为 2313.54 公顷,占辖区土地总面积的 1.62%,是规划期内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与调整前的2314.38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0.74公顷。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相关行业、产业的选址和建设要求;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区内独立建设用地应不突破规划独立建设用地总规模。(五)风景旅游用地区(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89、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途区总面积为36.1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03%。与调整前的36.09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0.03 公顷。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土地的具体用途应当符合经批准的风景旅游区规划;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严格限定土地开发强度,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六)环境安全控制区(六)环境安全控制区 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本用途区面积为 1915.93 公顷,占辖区土地总面积90、的1.33%。与调整前的 1789.58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26.35 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47 区内土地以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区内影响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七)林业用地区(七)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县域范围内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本用途区面积为 27523.8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9.15%。与调整前的 27849.72 公顷91、相比较,减少了325.88 公顷。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八)其他用地区(八)其他用地区 其他用地区是指县域范围内除上述土地用途区外的其他区域,规模 8984.9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27%。区内主要是特殊交通水利用地等。与调整前的 12355.53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3370.57 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一)建设用地空间92、管制边界(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边界 为强化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招远市在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48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划定了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边界。1、规模边界 按照有利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划定城、镇、村、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边界。2、扩展边界 为适应招远市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城、镇、村、工矿建设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调整的范围边界。3、禁建边界 为保93、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了招远市规划期内需要禁止各项建设的空间范围边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建边界不得调整。(二)空间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二)空间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在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边界划定基础上,明确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区域的规模与布局。1)允许建设区 该区主要是按照规划建设用地分布进行分区管理,规模为16170.51 公顷,占全域土地总面积的 11.45%。相比现行规划的15050.13 公顷,增加了 1120.38 公顷。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乡建设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49发展空间,94、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按规定报批。2)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是在不突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可以用于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的区域。依据招远市的城乡发展趋势、空间拓展模式和主要发展方向,按照保护资源和95、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规模为 552.96 公顷,占全域土地总面积的 0.42%。相比现行规划的 996.29 公顷,减少了 443.33 公顷。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置换相应规模的允许建设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按规定报批。3)限制建设区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0招远市规划范围内,限制建设区规模为 124877.4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7.00%。96、相比现行规划的 125554.36 公顷,减少了 676.90公顷。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区内村庄应限制新增规模,合理布局线性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4)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城乡建设开发的区域。依据全市的用地条件,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区域划为禁止建设区,规模为 1631.07 公顷,占市域国土面积的 1.14%。相比现行规划的 1631.22 公顷减少了 0.15 公顷。区97、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和环境保护,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区边界不得调整。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1第七章 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方向 随着全市产业调整升级战略和建设绿色生态宜居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现有的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已无法满足产业布局和城镇发展布局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中心城区规模边界进行局部调整,以提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与布局。规划至2020 年中心城区范围包98、括罗峰街道、泉山街道、梦芝街道、温泉街道。积极引导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其他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要求,推进城镇、农村的社会公共设施的集中建设,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公共物流区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各类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土地供应标准,有重点地保障各项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精神和生命健康的需要。第二节 规划调整方案 一、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调整 招远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南到户南路,东到大秦家街道驻地,北到横掌山地区,西到张画山、西山地区。中心城区规划控制面积为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28286.83 公顷,占全99、域面积的 5.79%。此次规划调整完善中心城区控制范围不做调整,只对中心城区内部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二、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分区调整(一)允许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 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为:北到横掌温家,南到城南张家庄,西到瓦里、丁家庄、城里、西吕家村,东到单家河。调整后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规模为 4397.76 公顷,比现行规划 3576.02 公顷增加了 821.74公顷。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规模增加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现行规划中温泉路、文三线道路(省级公路)作为存量公路用地放在了限制建设区中,本次调整完善将其修改到了允许建设区中;二是与二调地类衔接后,本次调整完善恢复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二)100、有条件建设区(二)有条件建设区 为适应中心城区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划定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可选择布局的有条件建设区,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也可以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中心城区扩展边界为:南到户南路,东到大秦家镇驻地,北到横掌山地区,西到张画山、西山地区。调整后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 548.76 公顷,其中梦芝街道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 102.77 公顷;温泉街道为 346.83 公顷;泉山街道为 32.46 公顷;罗峰街道为 4.69 公顷;大秦家街道 62.01 公顷。(三)限制建设区(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101、设区为中心城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3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调整后中心城区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3340.32 公顷,比现行规划 4238.92 公顷减少了 898.60 公顷。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完善后农用地面积为 3523.4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900.94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377.45 公顷;与调整前的 4041.80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518.31 公顷。其中:1.调整完善后耕地面积为 1234.82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52102、1.84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287.03 公顷;与调整前的 1639.22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134.41 公顷。2.调整完善后园地面积为 836.27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873.28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37.01 公顷;与调整前的 918.76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82.49 公顷。3.调整完善后林地面积为 895.01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793.61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01.40 公顷;与调整前的 1136.99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241.98 公顷。4.调整完善后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557.3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712.21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154.103、82 公顷;与调整前的 616.83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59.44 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完善后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4373.77 公顷,与 2014 年的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44051.34 公顷相比较,增加 322.43 公顷。与调整前的 3898.66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475.11 公顷。其中:1、城乡建设用地。1、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3784.19 公顷与 2014 年的 3636.39公顷相比较,增加 147.80 公顷。与调整前的 3418.67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365.52 公顷。1.调整完善104、后城镇用地面积为 2159.68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1885.86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73.82 公顷;与调整前的 1815.48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344.20 公顷。2.调整完善后农村居民点面积为 925.2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1593.39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668.15 公顷;与调整前的 869.6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55.61 公顷。3.调整完善后采矿用地面积为 89.35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157.14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67.79 公顷;与调整前的 69.64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9.72 公顷。4.调整完善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 60105、9.93 公顷,与 2014现状相比较,增加了 609.63 公顷;与调整前的 663.92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53.99 公顷。2、交通水利建设用地。2、交通水利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587.61 公顷与 2014 年的 414.1公顷相比较,增加 173.51 公顷。与调整前的 479.51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08.10 公顷。5.调整完善后公路用地面积为 525.65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352.26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73.39 公顷;与调整前的 417.28 公顷相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5比较,减少了 108.38 公顷。6.调106、整完善后水库水面面积为 61.96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61.84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0.12 公顷;与调整前的 62.23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0.27 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0.48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0.85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0.37 公顷;与调整前的 0.48 公顷相比较未发生变化。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调整完善后其他土地面积为 327.7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34.56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6.83 公顷;与现行规划指标 346.37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18.64 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07、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6第八章 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调控 根据各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制定各镇(街道)的耕地保有量、基 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城镇工矿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预期性指标,强化镇(街道)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第二节 省批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一、罗峰街道(一)规划调整完善指标(一)规划调整完善指标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招远市108、下达罗峰街道耕地保有量面积 755.6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406.46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 1037.09 公顷。(二)发展定位(二)发展定位 罗峰街道地处招远市政治文化中心,工业基础雄厚,有省级集团5 个,食品、化工、建材、轻纺、服务、汽车零部件加工等年产值 500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 16 家,民营企业 260 家,个体工商户 1000 多家。企业产品畅销国内外。2003 年罗峰街道工业总产值 46.9 亿元,出口创汇 1500 万美元。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7(三)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三)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 按照省厅下达109、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方案,本次罗峰街道规划调整完善重新下达的主要指标有: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三项指标。耕地保有量从 748.78公顷调整为 755.66 公顷,增加了 6.88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从378.93 公顷调整为 406.46 公顷,增加了 27.53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从 937.00 公顷调整为 1037.09 公顷,增加了 100.09 公顷。(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农用地结构调整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农用地面积为 2809.04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2804.09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4.110、95 公顷;与调整前的 2877.91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68.87 公顷。其中:(1)耕地面积为 791.00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697.26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93.74 公顷;与与调整前的 748.78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42.22 公顷。(2)园地面积为 570.07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570.77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0.70 公顷;与调整前的 569.44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0.63公顷。(3)林地面积为 1037.4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031.04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6.45 公顷;与调整前的 1065.24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27.75 111、公顷。(4)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410.48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505.02 公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8顷相比较,减少了 94.54 公顷;与调整前的 494.45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83.97 公顷。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 1037.43 公顷,与 2014 年的 970.55 公顷相比较,增加 66.88 公顷。与调整前的 937.00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100.43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899.17 公顷与 2014 年的 851.8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47.3112、4 公顷。与调整前的 818.77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80.4 公顷。(1)城镇用地面积为 592.01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491.01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01.00 公顷;与调整前的 504.9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87.06 公顷。(2)农村居民点面积为 242.3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24.27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81.94 公顷;与调整前的 237.81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4.52 公顷。(3)采矿用地面积为 3.44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6.55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33.11 公顷;与调整前的 12.32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8.88公顷。(113、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 61.38 公顷,与 2014 现状相比较,增加了 61.38 公顷;与调整前的 63.69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2.31 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38.27 公顷与 2014 年的 118.56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9.71 公顷。与调整前的 118.23 公顷相比较,增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9加了 20.04 公顷。(1)公路用地面积为 80.7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61.2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9.54 公顷;与调整前的 60.7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0.04公顷。(2)114、水库水面面积为 54.5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54.53 公顷相比较,未发生变化;与调整前的 54.53 公顷相比较,未发生变化。(3)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 2.95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2.78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0.17 公顷;与调整前的 2.95 公顷相比较,未发生变化。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其他土地面积,85.04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56.65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71.61 公顷;与调整前的 116.60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31.56 公顷。二、梦芝街道(一)规划调整完善指标(一)规划调整完善指标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招远市下达115、梦芝街道耕地保有量面积 600.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86.37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 800.80 公顷。(二)发展定位(二)发展定位 梦芝街道立足自身优势,借助实施“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街道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业户呈现出遍地开花、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原创型民营企业在街道经济发展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0(三)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三)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 按照省厅下达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方案,本次梦芝街道规划调整完善重新下达的主要指标有: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116、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三项指标。耕地保有量从 581.12公顷调整为 600.86 公顷,增加了 19.74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从268.27 公顷调整为 286.37 公顷,增加了 18.1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 709.80 公顷调整为 800.80 公顷,增加了 91.00 公顷。(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农用地结构调整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农用地面积为 2412.0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2472.69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60.66 公顷;与调整前的 2461.45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49.42 公顷。其中:(1)耕地面积为 616.1117、4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601.78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4.36 公顷;与调整前的 281.12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35.02公顷。(2)园地面积为 317.54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19.53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1.99 公顷;与调整前的 320.83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3.29公顷。(3)林地面积为 1125.50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098.92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6.58 公顷;与调整前的 1132.28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6.78 公顷。(4)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352.85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452.46 公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18、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1顷相比较,减少了 99.61 公顷;与调整前的 407.22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74.37 公顷。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 820.37 公顷,与 2014 年的 687.63 公顷相比较,增加 132.74 公顷。与调整前的 709.80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110.57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721.13 公顷与 2014 年的 620.82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00.31 公顷。与调整前的 639.80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81.33 公顷。(1)城镇用地面积为 370.87 公119、顷,与 2014 现状的 226.89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43.98 公顷;与调整前的 257.1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13.74 公顷。(2)农村居民点面积为 245.52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35.50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89.98 公顷;与调整前的 237.52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8.00 公顷。(3)采矿用地面积为 36.98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58.43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21.45 公顷;与调整前的 51.59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14.61公顷。(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 67.76 公顷,与 2014 现状相比较,增加了 67.76 公顷;与调120、整前的 93.56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25.80 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97.28 公顷与 2014 年的 64.86 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2相比较,增加了 32.42 公顷。与调整前的 68.0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29.23 公顷。(1)公路用地面积为 89.85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57.1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32.72 公顷;与调整前的 60.62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9.23公顷。(2)水库水面面积为 7.4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7.37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0.06 公顷;与调整121、前的 7.43 公顷相比较,未发生变化。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1.96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9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0.01 公顷;与调整前的 1.9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0.01公顷。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其他土地面积为 127.7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99.82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72.03 公顷;与调整前的 188.94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61.15 公顷。三、泉山街道(一)规划调整完善指标(一)规划调整完善指标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招远市下达泉山街道耕地保有量面积 874.7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525.54 公顷122、,建设用地总规模 577.87 公顷。(二)发展定位(二)发展定位 泉山街道位于市区东南部,辖区企业现有省级集团 4 个,粉丝、电缆、皮衣、橡胶制品、黄金机械、建筑等年产值 500 万以上的大型企业 14 家。金钱牌电缆、丝宝宝牌粉丝、三宣皮衣等名牌产品久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3享盛名,畅销国内外。辖区内拥有金城广场、人民商场、汽车配件城、东关商业城、家具市场、土产公司等著名商场,还拥有全市最大的集贸市场河东市场和水果批发市场,是全市的商贸物流中心。街道地热资源丰富,温泉闻名遐迩,新兴的温泉旅游开发项目金都温泉洗浴中心,集旅游与疗养为一体,为街道的旅游123、业开辟了新天地。(三)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三)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 按照省厅下达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方案,本次泉山街道规划调整完善重新下达的主要指标有: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三项指标。耕地保有量从 795.80公顷调整为 874.72 公顷,增加了 78.92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从554.53 公顷调整为 525.54 公顷,减少了 28.99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从 548.02 公顷调整为 577.87 公顷,增加了 29.85 公顷。(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农用地结构调整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农124、用地面积为 1666.0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636.46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9.63 公顷;与调整前的 1689.47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23.38 公顷。其中:1.耕地面积为 848.20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787.04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61.16 公顷;与调整前的 795.80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52.40公顷。2.园地面积为 196.1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200.03 公顷相比较,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4减少了 3.90 公顷;与调整前的 240.02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43.89 公顷。3.林地125、面积为 224.2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216.49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7.74 公顷;与调整前的 228.05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3.82 公顷。4.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397.5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432.90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35.37 公顷;与调整前的 425.60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28.07 公顷。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 619.97 公顷,与 2014 年的 552.22 公顷相比较,增加 67.75 公顷。与调整前的 548.01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71.9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6、 526.97 公顷与 2014 年的 480.0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46.92 公顷。与调整前的 472.21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54.76 公顷。(1)城镇用地面积为 346.5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17.68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8.91 公顷;与调整前的 311.99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34.60 公顷。(2)农村居民点面积为 105.00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61.48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56.48 公顷;与调整前的 101.59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3.41 公顷。(3)采矿用地面积为 0.8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0.89 公顷相比较,未发生127、变化;与调整前的 2.96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2.07 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5(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 74.49 公顷,与 2014 现状相比较,增加了 74.49 公顷;与调整前的 55.67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8.82 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92.99 公顷与 2014 年的 72.17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0.82 公顷。与调整前的 75.80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17.19 公顷。(1)公路用地面积为 65.56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44.6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0.91 公顷;与调128、整前的 48.37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7.19公顷。(2)水库水面面积为 24.84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24.84 公顷相比较,未发生变化;与调整前的 24.84 公顷相比较,未发生变化。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其他土地面积为 26.6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23.98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97.29 公顷;与调整前的 75.26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48.57 公顷。四、温泉街道(一)规划调整完善指标(一)规划调整完善指标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招远市下达温泉街道耕地保有量面积 538.4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12.23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29、 1991.05 公顷。(二)发展定位(二)发展定位 温泉街道地处招远市市域驻地,交通条件极为便利,距离青岛港、烟台港、龙口港分别为 140 公里、100 公里、30 公里;距青岛机场、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6烟台机场分别为 130 公里、100 公里;距离同三高速、烟潍高速为 1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基本形成了“五区一中心”的结构,即城市中心、城市中心区、城市商贸区、城市工业区、城市居住区和城市风景旅游区。城市道路建设、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集中供热、电讯工程和电力工程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现代化、开放130、型、花园式的城市轮廓已具雏形。(三)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三)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 按照省厅下达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方案,本次温泉街道规划调整完善重新下达的主要指标有: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三项指标。耕地保有量从 550.15公顷调整为 538.42 公顷,减少了 11.73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从64.60 公顷调整为 212.23 公顷,增加了 147.63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从 1627.16 公顷调整为 1991.05 公顷,增加了 363.89 公顷。(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农用地结构调整 1、农用131、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农用地面积为 1682.9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645.48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37.45 公顷;与调整前的 1923.39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240.46 公顷。其中:1.耕地面积为 498.58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567.69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69.11 公顷;与调整前的 550.15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51.57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72.园地面积为 358.30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70.02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11.72 公顷;与调整前的 376.46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1132、8.16公顷。3.林地面积为 511.8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53.25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58.64 公顷;与调整前的 676.76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164.87公顷。4.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314.16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354.52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40.36 公顷;与调整前的 320.02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5.86 公顷。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控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951.79 公顷,与 2014 年的 1899.04公顷相比较,增加 52.75 公顷。与调整前的 1627.16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324.63 公顷。其中133、: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709.77 公顷与 2014 年的 1721.42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11.65 公顷。与调整前的 1421.86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87.91 公顷。(1)城镇用地面积为 826.21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686.7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139.48 公顷;与调整前的 611.76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214.45 公顷。(2)农村居民点面积为 925.2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593.39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668.15 公顷;与调整前的 869.63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55.61 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34、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8(3)采矿用地面积为 535.9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901.66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365.67 公顷;与调整前的 471.10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64.29 公顷。(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 279.24 公顷,与 2014 现状相比较,增加了 279.24 公顷;与调整前的 286.18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6.94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242.01 公顷与 2014 年的 177.57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64.44 公顷。与调整前的 205.30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36.71 公顷。(1)公路用地面积为135、 241.59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77.07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 64.52 公顷;与调整前的 204.88 公顷相比较,增加了36.71.38 公顷。(2)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 0.42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0.50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0.08 公顷;与调整前的 0.42 公顷相比较,增未发生变化。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调整后其他土地面积为 58.43 公顷,与 2014 现状的 148.38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 89.95 公顷;与调整前的 142.60 公顷相比较,减少了84.17 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136、案 69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 一、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到 2020 年,招远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农用地和耕地数量,确保耕地面积不少于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减少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园地等农用地得到有效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年提高,土地环境得到改善,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增强。规划期内安排下丁家土地整理项目以及土地开发项目,拟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 1200.00 公顷。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招远市原有拆旧区 1249.98 公顷,本次137、调整完善新增加 75.20 公顷拆旧区,恢复了 406.18 公顷的拆旧区。调整完善后招远市拆旧区为919 公顷。综合考虑招远市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土地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对全市 10 个镇(街道)作为规划期间内整治村庄,规划整治复垦项目区总规模 919.00 公顷,农村居民安置新占地 67.00公顷,腾出 852.00 公顷整治挖潜(挂钩)指标。整治挖潜(挂钩)指标主要用于城镇及工矿用地建设。其中,涉及到的乡镇包括:毕郭镇、蚕庄镇、大秦家街道、阜山镇、金岭镇、齐山镇、夏甸镇、辛庄镇、张星镇。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0第二节 土地利用重点项目安138、排 一、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 1.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 1.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大力消除水质污染隐患,保障全市水环境安全,做好水源地周边畜禽养殖项目监管,防止水源地保护区内畜禽养殖项目死灰复燃;解决汇水区内生活污水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切实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2.加强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2.加强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坚持统筹规划、综合防治,加快推进全市流域的深度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恢复健康水生态,实现全面消除劣类水体、确保全市主要河流全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构建更安全的水环境。对污139、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对现有 5 万 t/d 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外排水质 COD、氨氮从现有的一级 B 提升至一级 A 标准。全面清除流域两岸垃圾。对流域沿岸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河面漂浮物、畜禽养殖业粪便及散养户等进行清理,并建立长效机制,每年进行定期清除。对界河干流及其支流部分河段进行疏浚,实施生态修复及保护,同时,因地制宜的在界河主河道及罗山河、钟离河、付家河入界河口等适宜处建设人工湿地工程。界河流域全面开展水系造林活动,实施水土保持林建设、护岸护滩林建设、裸露山体生态修复、低效林分改造和村居绿化工程。3.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3.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40、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1加大罗山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和龙王湖风景区等的保护力度,探讨和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采取更加严格措施加以保护,修复环境,保护森林和生物等自然资源,维护物种的多样性,确保生态平衡和完整。二、土地利用重点项目安排 1重点抓好交通能源水利建设(1)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规划期内全市应以公路、区县联络线等为骨干打造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交通网络。重点建设项目包括潍坊至烟台快速铁路、大莱龙铁路、龙青高速、G206 威汕线招远栖霞界至金岭段新改建、通用机场等重点交通建设工程。其中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占地总规模为 1244.31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41、为 923.62 公顷。(2)能源电力重点建设项目。为保障电力供应满足经济持续增长和居民生活用电量日益提高的能力,积极完善电力基础设施网络框架,协调电力设施布局与城乡建设关系,增强供电网基点建设,开创电力供应稳定安全局面。规划期间安排垃圾发电站 1 座、新建 500KV 变电站 1 座、新建 220KW 变电站 1 座、新扩建 110KV 变电站 7 座。占地总规模为 12.10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 12.10 公顷。(3)水利重点建设项目。为保障水资源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支撑,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增强水源调蓄能力,控制水土环境,促进全区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规划期内142、安排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侯家水库项目。占地总规模为 226.68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 226.68 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22加快建设重点市政建设项目 推进重点市政项目建设,保障项目用地安排、改善市容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主要包括招远南外环、滨河路、横掌路、玲珑路项目等。市级及以下重点建设项目占地规模为 75.00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 75.00 公顷。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3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一、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 按照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目标143、和任务,明确招远市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将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耕地保护责任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问责制,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的重要因素,完善相关评价和考核体系。二、做好与其它规划的衔接 加强国土规划与各项规划的衔接工作,特别是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在国土综合功能区域划分方案指引下,统筹全市国土生活、生态和生产144、空间建设重点等内容的空间落实。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专家咨询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规划的协调、咨询和论证工作,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4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一、强化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五年近期规划,明确各项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编145、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断完善用地计划分类编制和管理,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落实差别化的计划管理政策。规划实施期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未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杜绝计划外用地。下达存量挖潜指标的年度计划,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盘活力度,切实提高用地效率。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建立指标台帐管理制度,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的动态管理。二、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政策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引导,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与146、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具土地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审批或核准建设项目。三、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5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现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及时发现违反规划的非法建设行为,确保规划高质量实施,逐步建立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执行的监控和预警体系。第三节 完善规划经济保障措施 一、完善土地市场管理制度,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用经济手段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调整土地利用方向,引进市场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土地资源空间配置的优化,147、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土地价格调控机制,制定促进存量土地集约利用、抑制使用增量土地的价格政策。为提高各个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积极性,允许通过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指标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在各个镇之间进行配置。需要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镇或单位通过自由谈判或统一竞价的方式,确定指标转让的价格。指标转让的收益除支付整理的成本外,全部用于各个镇的新农村建设。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资金支持 为提高基本农田的生态生产性,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给予基本农田一定的资金支持。资金来源包括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和耕地占用税、部分土地出让金等,鼓励耕作者采取科学化、集约化、专业化、148、机械化的耕作方式管理基本农田。三、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严格收益管理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6对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设立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收益管理。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加大对农用地的建设力度,提高土地使用者保护耕地的积极性等措施,引导土地利用行为朝着规划确定的目标发展。第四节 完善规划技术保障措施 一、积极开展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保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加强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形成覆盖全市的土地资源监管体系。二、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涵盖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土地利149、用现状、土地产权、土地市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基础数据统一的管理数据库,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三、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 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逐步实现土地规划管理基础数据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四、加强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以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辅助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拓展网络通讯技术、数据库技术、GIS 技术和系统工程方法在规划实施中的应用,加强规划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第五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调节机制 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7一、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 加大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和资金补贴力度,实150、行保护责任与资金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鼓励各类建设利用存量土地和未利用地,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建立跨区域补充耕地的有偿调剂机制。二、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机制,奖励超额完成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用地行为,采用年度弹性制度控制各乡镇年度用地指标,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下达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探索设立各类指标置换交易平台,使区域内农村居民点、集体工矿用地整理腾退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充分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现象,提高建151、设用地的取得、使用、保有成本和违法用地成本;实行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闲置、低效以及批而未供土地的税费调节力度,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建设用地向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方向流转。三、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 在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各方资金投入增减挂钩项目,在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开垦费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增减挂钩项目补助,多渠道筹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8四、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弹性管理(一)建立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一)建立城镇开发边界管控152、制度 通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投放、土地出让等与城市开发边界挂钩的方式,鼓励开发边界外的存量建设用地指标腾挪到开发边界内;在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开发边界内的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内,通过少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或实行容积率奖励等政策,鼓励存量建设用地更新,以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的内涵式开发和空间结构优化。(二)建立基本农田的动态管理机制(二)建立基本农田的动态管理机制 为促进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布局,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稳步推进存量建设用地腾退,对整治后经验收合格并达到基本农田质量要求的,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补划为基本农田。(三)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153、制制度(三)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可因地制宜划定城、镇、村、工矿建设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即扩展边界。针对具体的城、镇、村等空间实体,在不突破其对应允许建设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并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置换相应规模的允许建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9(四)分类分区管理设施农用地(四)分类分区管理设施农用地 探索制定设施农用地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规范设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实施办法和土地使用许可等审批程序。对不同类型的设施农业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监测督查,建立设施农用地管理系统,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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