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场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工作制度1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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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6418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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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 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理,提升矿井安 全预控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是指为保障矿 井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管理等环节可能存在 或产生的危害、危险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的活动。 本实施细则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 各类安全评价活动。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实用于矿井在组织生产、地面作业过程 中,各系统、环节可能产生的危害、危险因素的部门、单位 及所属班组、岗位。第四条本着超前预控风险、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实施矿、 专业2、区队、班组、岗位“五级”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第五条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根据作业现场的风险因素的危险 程度、危害范围和轻、重、缓、急,将安全风险等级划分为 不可控风险(安全否决项A级),中等可控风险B级和可控 风险C级三种类型:(一)不可控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二)中等可控风险: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系统 性能或损坏的。(三)可控风险: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系统损坏的,但会影 响工作或工作环境。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设 备运转,发出预警,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安 检科和单位值班人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 行评估;存在中等可控风险的,3、必须通知岗位人员,同时明 确整改措施、落实验收责任;存在可控风险的,采取预防性 措施并履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程序后方可进行作业。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矿成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其他分管矿长成 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安全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 机电科、地测科、调度室、供应科等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 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监督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 检科长兼任监督考核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日常管理工作,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与考核。第七条安全风险评估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建立“五级”安全 风险评估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工4、作规划,提供人财物保障。 具体职责如下:(一)矿长:是矿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对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井上下生产条 件、系统装备、作业环境及职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按照 评估级别落实监控措施。(二)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 识评估工作;每月组织召开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专题会议,对 采掘设计、生产系统、重大灾害、技术管理、规程措施、人 员状况等项目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级别落实监控措施。(三)分管副矿长和专业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专业内的安 全辨识评估工作直接负责;每周对分管专业的系统、装备、 职业安全卫生、作业环境及人员状况进行辨识评估,对开停 工地点及5、时进行综合辨识评估,督促专业部门做好落实整 改。(四)安检科:负责全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日常运行 管理及监督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奖惩等。负责对新招聘和 长期(一年)中断作业的职工,上岗前是否具备作业资格进 行综合辨识评估工作。(五)通风科(监测监控、信息处理):负责组织实施涉 及“一通三防”、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紧急 避险系统、通讯联络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广播系统等 相关内容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六)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实施涉及采掘工作面顶板管 理、辅助运输系统及作业规程等相关内容的安全风险辨识评 估工作;实施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等 科技创新项目相关内容的安全6、风险辨识评估工作。负责组织 支护质量等相关内容的安全辨识风险评估工作。(七)机电科:负责组织实施涉及机电设备安装、机电设 备维修、机电设备(设施)购置和设备安全设施、压风自救 系统等相关内容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A)地测科:负责组织实施涉及防治水、地测专业灾害 等相关内容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九)调度室:负责组织实施冬(夏)季“三防”、灾害 性天气、零星作业及应急管理等相关内容的安全风险评估辨 识工作。(十)供应科:负责组织实施涉及物资购置及验收等相关内容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十一)基层单位:各基层单位要成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分级管控小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明确职责。1、7、正职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每天的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并对班组、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 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2、区队副职负责分管范围内和跟班带班作业期间的的现场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3、班长是当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第一责任者,班前组织当班出勤人员自检、负责每班现场风险辨识评估和个人 岗位风险辨识评估的检查,并根据辨识评估结果制定措施, 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风险评估表。4、解决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米取相应的措施。5、负责本单位职工培训、安全教育、并告知作业现场 和岗位存在的可能发生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发动 职工积极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6、负责建立班组、岗位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机8、制和考核 办法。7、负责向考核办公室、专业组及时报告本区队安全风 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实施情况。第八条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培训。安检科要把安全风险辨识 评估专业知识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人员编写矿“五 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教案,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 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内容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 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各单位指定安排管理人员对职工不定期 进行全员培训。第九条健全风险辨识评估档案。各业务科室、单位要规范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专 项档案,各类评估报告、安全评估表以及检查记录等文字资 料,应做到谁评估、谁签字、谁负责。各类评估报告、评估 表、检查记9、录等资料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规范和上级规定制度要求。第三章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程序第十条年度综合辨识评估(一)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 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点对矿井瓦斯、水、火、 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 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 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 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 作重点,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 划、应急救援预案。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 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10、现的 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 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二)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专题会 议,对矿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应要求的适 应性,执行情况和潜在的安全风险,对井上下生产条件、系 统设备、技术管理、技术措施、作业环境及人员状况等方面 进行综合辨识评估,根据辨识评估的各类风险因素的危害程 度,制定监控和整改措施。第十一条专业辨识评估。每周由矿分管副矿长和专业副总 师及专业科室负责人采取综合分析评估等方法,对各专业的 系统、装备、施工过程、环境及人员状况等方面潜在的危险 因素逐项进行可操作性分析、综合评估,并给出结论,签字 认11、可;根据评估结论,制定控制措施。各专业实施安全风险评辨识估后,及时填写安全风险评 估报告(报表),一份交考核办公室,一份保存。对施工期 间和系统安全风险评估中存在的不合格项,由牵头部门以书 面的形式通知责任科室或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跟踪复 查,复查评估后签字,并将复查评估情况备案。第十二条区队辨识评估(一)区队值班领导、班组长利用班前会对当班上岗人员 状况和当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对评估的风险制 定整改措施,通知到当班作业人员,并按规定填写“职工班 前会自测评估表”。(二)井下“三位一体”检查:作业现场班前、班中、班 后(包括临时中断作业前、复工前),由跟班区队长、班组 长、安检员12、联合对作业现场进行“三位一体”检查评估,具 备开工、停工条件及可控风险的,在安全确认记录本上 同时签字,开工生产;不具备开工条件和存在中等可控风险 级以上的,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新评估达到要求后, 方可开工。第十三条班组现场动态辨识评估:每班有安检员、班组长对照安全风险评估表,对作业现场进行动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监控措施。经评估,符合要求,方可开 工。第十四条岗位辨识评估:各岗位工种按照岗位安全辨识评 估记录表内容,对作业现场危险因素、自身上岗条件等进行 逐项风险评估。中等及以上风险向班组长和值班区队长汇 报,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单独作业岗位,由岗位工评估后, 确认风险可控,13、填写评估结论,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后方可开工。各岗位工种上岗作业前,按照“停、想、评、定、做”五个步骤,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环境、设备、设施和自身上 岗条件等进行安全评估,填写岗位安全评估记录表,对不符 合岗位作业要求的,及时采取控制措施进行整改。岗位安全 风险评估记录表现场存放,月末送交单位保存备案。第四章专项辨识评估第十五条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 有关业务科室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评估;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 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 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完善设计 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 组织14、确定等。第十六条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 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开展 一次专项辨识;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 素和设施设备运转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风 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 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第十七条启封火区、排放瓦斯、过地质构造带等新技术、新 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工复产 前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 开展一次专项辨识;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 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 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15、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 技术措施依据。第十八条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 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 务科室;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 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 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 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文件。第十九条其他评估(一)设备、物资购置及出入库评估:涉及安全生产的设 备、物资购置前,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对 设备、物资是否适应本单位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选 型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设备、物资入库前,应对其完好16、情况、技术参数、安全性能等进行评估验收,符合要求方可入库。材料、配件、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出库投入使 用前,业务部门应对其完好情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评估, 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二)作业人员评估:新招聘和长期(一年)中断作业的 员工上岗前,卫生所、人事科、培训中心、安检科等业务科 室应对其身体健康情况、职业禁忌情况、岗位所需技术业务 知识和技能、规程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情况、是否具备 上岗资格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并履行上岗培训。(三)重大灾害评估:由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组织专家 组对业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及以采取安全管控措 施的可靠性进行专家评估,并出具专家评估报告。第五章安17、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二十条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等手段确保安全;具体工作方案人员、技术、资金要有保障;在划定 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内,除治理措施、方案涉及人员、通风、 检查、警戒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区域;为预防意 外事故,在治理重大安全风险期间,矿井应停产撤人,入井人员应满足通风、排水、治理需要为准,最高不得超过30 人上限(含30人)。第二十一条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 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漏 洞、盲区及时调整完善管控措施,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 辨识评估结果,安排布置当月安全风险18、管控重点,明确各专 业、部门、任务及责任。第二十二条每旬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针对 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 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 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 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由安 全副矿长组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 照各专业、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 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第二十三条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第二十四条 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19、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 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 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第二十五条 实时动态检查、评估、调整;咼度关注生产状 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安全风险等 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安全风险的变化管控,准确掌握安 全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安全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 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第二十六条完善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全矿要在井口或 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 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 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20、等内容。安检科负责做好日常 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参与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人员,外出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 估技术。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一次,以年度综合、 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 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 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第二十八条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 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分析、监测、预警、上报 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安检 科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 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第六21、章监督考核及奖励第二十九条矿实行动态班检查、月度考评、季度评比、半 年一总结的考评兑现办法。每月由各分管副总、业务管理科室牵头,对本专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开展情况进行自检;每季 有安检科组织有关专业管理科室,对全矿各业务管理科室和 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风险评估制 度、管理程序、方式方法、监控措施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分 析评比,按总分确定名次,每半年兑现奖励,检查考核得分 低于90分的,定为不合格单位,无奖励资格。(一)业务管理科室考核奖励:按半年总分确定名次,对 总分第一名的业务管理科室给予奖励;对总分最后一名的业 务管理科室给予处罚。对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和业务科室 相关人员给22、予适当奖励。(二)区队考核奖励:每半年按井下生产单位、辅助单位 和地面单位分别评出先进各人、先进班组及先进单位进行奖 励。并分采掘单位、生产辅助单位及地面单位分别评出前三 名和最后一名,对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适当奖励;对最后 一名给予处罚。(三)具体处罚和责任追究1、未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风险评估的,每发现一次,对责 任人罚款100元。2、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不规范、有缺项的,每发现一次, 对责任人罚款50元。3、安全风险评估后,存在不可控风险未采取有效治理控 制措施的,对责任人处罚500元。整治措施不闭环的,对责 任人处罚300元。4、未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后采取治 理措施不当,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按照安全行政问责办 法进行责任追究。5、专业、区队不按照规定上报有关资料的,对责任人处 罚100元。6、考核部门对上报资料进行收集筛选不全面、考核不认 真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第三十条 严格按照基层单位、专业部门安全风险评估检查 考核标准(见附表)进行考核。对于安全风险评估管理不到 位的,未认真执行矿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未实试 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评估责任不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的, 按照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办法进行考核兑现。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