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物业公司黄石物流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DOC.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88699
2024-12-17
10页
48.50KB
该文档所属资源包:
物业公司场地租赁合同协议管理模板
1、- 本资料来自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甲方(业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 ;电 话: ;住 所 地: ;邮 编: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住 所 地: ;邮 编: ;资 质 等 级: ;证 书 编 号: 。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政府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入住前,享有对所用物业的检查权。2、享有对乙方及管理人员工作的监督权、投诉权。2、3、享有对园区内各项管理的建议权、监督权。4、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掷任何物品,违者承担因故意或过失向地面抛掷物品所造成的一切责任。5、甲方同意与乙方按以下原则建立停车服务关系:乙方为甲方有偿提供停车场地并对场地进行维护管理,不对车辆盗抢、损坏及车内财物损失负责,甲方自行负责购买车辆保险,出现损失,由第三方或承保人负责赔偿。6、依据本协议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9、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甲方必须遵守政府房屋装饰装修3、的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严格遵守。10、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经其同意后确定使用范围和时限,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11、甲方的通讯地址为本园区自有物业地址。当甲方的通讯地址发生改变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相关事宜,乙方以书面投递方式通知甲方。因甲方所留通讯地址不准确而导致相关事宜不能及时知会甲方的,所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12、甲方必须遵守本物业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临时管理规4、约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约定。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对本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征求业主(住户)意见,受理园区内的设备、卫生、绿化、治安等方面的投诉,认真热情接待业主(住户)来访,为业主(住户)排忧解难。3、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4、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5、制定园区每年管理费用的开支预算,及时收取和追缴业主(住户)的物业管理服务费。6、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7、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确认、批准按以下原5、则操作: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的分摊遵循“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签订后,即视为甲方授权业委会审核、批准及确认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在成立业委会之前,由三个或三个以上受益业主确认或提议,乙方便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8、安排管理人员对园区进行日常巡视,并配合执有效证件的国家执法人员进入所管辖的房屋内检查,业主(住户)或有关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或妨碍,应积极配合保安部、派出所管理日常治安工作。9、 于甲方接收该单元收楼时,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订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务使甲乙双方能联手监管甲6、方所聘任的装修公司及工人遵循有关规定,促进本物业的有效管理。10、在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内容: 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定期维护停车场各项设施。 、责任:负责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维护。 维护停车场设施的运行。 乙方不承担甲方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保险7、责任。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内容: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公共区域安全值班、监督和间歇巡视。对大件物品搬运进行登记、检查。大件物品指:体积超过0.5立方米或重量超过25公斤的物品。 、责任: 严格管理安全管理员队伍,工作规范。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发生在公共区域内危及住户安全的情况。乙方不承担甲方人身与财产保管、保险责任。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根据建设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提供管理服务。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九、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单独有偿的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8、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房屋外观:1、房屋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 2、对公共区域违章、私搭、乱建现象依法进行管理。 二、设备运行:1、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5%,保养、检修制度完善。2、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畅,二次供水无污染及隐患。四、环境卫生:1、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垃圾日产日清。2、定期杀虫灭鼠。五、绿化:1、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2、定期消杀除虫。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车辆停放、行驶有序。 2、主要干道和消防通道交通顺9、畅。 七、安全管理: 1、公共区域内文明有序。2、可能危及住户安全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明显标识。八、消防:1、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2、发生火警及时通报,并协助消防部门救助。 九、及时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应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费用)一、 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内容及黄石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一级)标准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在甲方收楼时,预收三个月物业服务费,自收楼起第四个月开始应在每月3日前履行交纳义务。二、 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每月收费标准按写字楼建筑面积: 2.10、5 元/,商业: 3.5元/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公摊水电费。物业服务费如遇政府执行标准调整,按政府最新标准执行。三、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1)用于业主的其他费用。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11、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四、甲方应于房屋交付或视为实际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五、甲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并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六、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办理银行代缴费帐户,同意乙方通过为甲方办理的银行代缴费帐户划扣水电费和物业服务费。划扣费用由甲方承担。七、甲方产权发生变更,须与新业主共同与乙方办理证件及资料变更登记手续。因甲方未及时与乙方办理清户手续而引起的欠费及其他责任问题由该物业新业主承担,甲方负连带责任。第五条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一、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政府收费办法执行。二、乙方与停车12、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六条 物业的使用一、 甲方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二、 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三、 甲方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甲方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乙方同意。四、 甲方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经乙方批13、准,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乙方可按政策法规规定向甲方收取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甲方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物业装饰装修完毕,如未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损坏,不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本金无息退还甲方。五、 甲方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 每个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其他时间及节假日不得施工。六、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14、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七、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八、 甲方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乙方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九、 甲方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十、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十一、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15、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十三、乙方应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七条 保险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在保修期满后由乙方代为办理,纳入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二、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私16、有财产、车辆等的保险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八条 物业的维修养护一、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三、 甲方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甲方或乙方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四、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17、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乙方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相邻业主)的监督下,有权不受任何限制地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与受益方做好善后工作。五、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六、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七、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甲方可委托乙方组织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18、由建设单位承担。八、 乙方可采取规劝、要求赔偿损失、暂停物业服务、公示不良行为等必要措施,制止甲方、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九、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第十条违约责任一、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共用水、电费等分摊费用的逾期责任也按此方式执行。二、 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除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滞纳金外,逾期一个月仍拒绝缴19、交的,乙方可采取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停止提供物业管理特约服务;将欠费业主房号报本物业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在交清所欠费用之前不予办理转让手续等催缴措施。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及非乙方能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20、不限于暴动、抢劫、盗窃、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甲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广州恒大绿洲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乙方书面提出需完善专有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及共用设备的合理建议或措施,对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自甲方迟延交付物业服务资金至清21、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之损害。、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10、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11、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12、 除上述各款外,其它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一、本协议期限自黄石物流中心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交房期限之日起有效;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22、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三、本协议中“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即黄石物流中心房屋转让协议书中的买方及本协议中的甲方。四、甲方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承担连带责任。五、业主已充分理解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并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业主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 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各项条款。其中,第一条第一的第6点、第二条的第五、六及第十条的第四中的条款,乙方已向甲方充分说明。甲方愿意遵守上述各项条款。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受托人:证件号码(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资料来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