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9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82834
2024-12-16
9页
33.57KB
该文档所属资源包:
工程制造危险源辨识管理手册含危险源清单
1、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为确保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重大灾害危险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准确、高效地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和防止灾情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抢险救灾的应变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凤台县新集镇,公司性质是股份制煤炭企业,现有三对生产矿井,分别为新集一矿、新集二矿和新集三矿,现核定生产能力790万吨。新集一矿系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第一对生产矿井,行政2、区划属凤台县新集镇,距凤台县城西17公里处,井田走向长6.85公里,南北宽3.65公里,面积24.5平方公里,矿井采用立井多水平开拓、混合式通风方式、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0.66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67m3/t,矿井鉴定等级为高瓦斯矿井;目前所采煤层均有自燃发火倾向和煤尘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为35.1342.68%。自燃发火期为36个月。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00万吨。新集二矿地处凤台县城西约12km处,行政区划属淮南市毛集实验区。井田东与八里塘井田接壤,西与新集一矿矿井毗邻,东西走向长6km,南北倾向宽5km,井田面积30km2。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中央并3、列式通风方式、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4.18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26 m3/t,为高瓦斯矿井,其中-550m以下6-1煤、8煤按突出煤层管理。矿井各煤层煤尘均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指数为:29.96%39.86%;煤层自燃发火期为36个月。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10万吨/年。新集三矿位于安徽省凤台县城西约4km处,行政区划属凤台县刘集乡。井田东西走向长8.6km,南北倾斜宽约0.73km,面积6.2746km2。矿井采用立井、集中大巷、分区石门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方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02m/min,相对瓦斯涌出量0.55m/t,为4、低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指数38.86%44.98%,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期为36个月。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80万吨。二、重大危险源分布公司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及安徽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皖煤安监监一函字200441号文件精神,通过在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全面普查工作,确定三个生产矿井重大危险源分布为:1、新集一矿(1)高瓦斯矿井;(2)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3)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2、新集二矿(1)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 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3) 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3、新集三矿(1)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2)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5、井;4、新集一矿-250爆炸材料库(1)起爆器材最大储存量0.34吨;(2)工业炸药最大储存量1.8吨。5、新集二矿-550爆炸材料库(1)起爆器材最大储存量0.72吨;(2)工业炸药最大储存量2.8吨。三、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目前,新集一矿、新集二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防火束管监测系统已与公司局域网连接,公司可以通过任一台与局域网连接的计算机调阅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等井下各个地点的实时监测数据,并根据自动生成的曲线对各个参数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下达处理指令。监测监控的实时化、网络化,使瓦斯和煤层自燃发火得到有效的防治。1、瓦斯监测、监控(1)公司负责组织各矿瓦斯等级年度鉴定及瓦斯6、地质、瓦斯赋存规律等研究工作,为瓦斯防治提供科学依据。(2)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矿瓦斯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公司有关领导,并指导和督促矿井采取措施。(3)新集一矿的Kj66监测系统、新集二矿的Kj90监测系统、新集三矿的瓦斯断电仪必须设专人加强维护,确保系统稳定可靠。(4)瓦斯监测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验和调校,瓦斯断电仪要定期进行断电试验,确保监测监控准确无误。(5)各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设置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并保证瓦斯电闭锁的灵敏可靠。(6)严格落实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测气员现场交接班制度,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瓦7、斯检查范围。高瓦斯工作面及按突出煤层管理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瓦斯情况。(7)入井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及流动电钳工、放炮员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8)加强盲巷管理。临时停风地点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长期停风地点,必须进行封闭。(9)严格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10)加大瓦斯抽放力度,做好瓦斯抽放管理工作。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涌出量不合理时,均应采取抽排8、措施。采取本煤层瓦斯抽放与邻近层瓦斯抽放相结合,预抽与边采边抽相结合、卸压瓦斯抽放与采空区瓦斯抽放相结合的综合抽放方法。(11)、加强瓦斯抽排系统的瓦斯、流量、负压等参数的监测。瓦斯抽排泵司机每小时测定一次瓦斯流量、负压、浓度等参数,当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及时汇报相关领导。2、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监测、监控(1)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2)区域预测可采用瓦斯地质统计法或综合指标法进行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综合指标法进行预测、效检;采煤工作面和煤巷掘进工作面9、可采用钻屑指标法、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及R值指标法进行预测、效检。(3)在采用防治突出措施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石门揭煤防突措施可采用排放钻孔、预抽瓦斯、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等措施;煤巷掘进工作面可采用超前钻孔、松动爆破、前探支架等防突措施;采煤工作面可采用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超前钻孔、预抽瓦斯等防突措施。 (4)安全防护措施可采用远距离爆破、震动爆破、避难硐室、压风自救系统、隔离式自救器、反向风门等。(5)在突出威胁区内,根据煤层突出危险程度,采掘工作面每推进30100m,应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连续进行不少于2次区域预测验证,其中任何一次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时,10、该区域应改划为突出危险区。只有连续两次验证都为无突出危险时,该区域仍定为突出威胁区;(6)在突出危险区域内,工作面进行采掘前应进行工作面预测。在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每预测循环应留有不小于2m的预测超前距,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应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之后,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作业。(7)构造破坏带、煤层赋存急剧变化的区域、采掘应力叠加的区域以及在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和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应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8)在第11、一次执行防突措施或无措施超前距时,必须采用浅孔排放措施,在工作面前方形成5m的执行措施的安全屏障后,方可进入正常防突措施施工,确保执行措施的安全。(9)每执行一次防治突出措施作业循环(包括措施、措施效果检验、采掘作业)后,应再进行工作面预测,如预测为无突出危险,仍必须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只有连续两次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该工作面方可视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10)回采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进尺量必须同时保证在回采方向留有不小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小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进尺量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小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小12、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当防突措施无效时,不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11)为了防止石门误穿突出煤层,必须打钻控制煤层层位,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法距1020m之前,必须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前探钻孔。(12)在工作面距煤层法距5m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或见煤深度不少于10m的预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13)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穿煤层;若检验措施无13、效,应采取补充防治突出措施直至有效。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直接采用远距离爆破或震动爆破揭穿煤层。(14)开采突出煤层或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危险时,瓦检员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报告矿调度室。3、预防煤层自燃的监测、监控(1)加强防火束管监测系统的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系统稳定可靠。及时掌握各个监测点的气体成分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做好煤层巷道高冒处、采空区封闭墙、工作面上隅角等地点的防火普查工作,定期取样化验分析,对异常区域做出标记、加强监测并采取措施14、。(3)尽量加快采煤工作面推进度,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4)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尽快撤出设备,砌筑永久性封闭墙,最迟不超过45天,及时封闭与工作面相连的通道。(5)石门穿过煤层位置应喷浆全部封闭,并经常检查该段温度变化。(6)巷道掘进过程中出现的高冒点,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充填、接实,作出明显的标记(冒落范围、冒高、长度),并通知矿通风部门,通风部门负责对高冒点编号、造册、登记并设检测导管。(7)利用高位钻孔抽放采空区瓦斯的工作面,必须派专人经常性地对抽放钻孔进行CO及其它气体成分的检测,当发现有发火迹象时,必须采取有力措15、施,调整抽放负压及抽放流量。工作面采取随采随灌措施等。(8)各矿应坚持采用以灌浆为主、辅以喷洒阻化剂,注阻化泥浆、注凝胶、注氮、均压等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措施。4、预防煤尘爆炸监测、监控(1)加强井下作业地点粉尘监测工作,每半月对各产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测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完善防尘供水系统,矿井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胶带巷和胶带斜井、掘进巷道、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16、门。(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等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巷安装净化水幕。(4)定期冲刷积尘,各地点冲刷积尘周期必须符合防尘管理规定,保证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5)采煤机、综掘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作业时,必须喷雾降尘。 (6)爆破作业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爆破时使用水炮泥,放炮喷雾,爆破前后洒水冲刷巷帮,装岩(煤)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有条件的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7)矿井的两翼、相邻采面、相邻煤层、相邻采煤工作面间、煤巷同其连通巷道间必须安设主要隔爆设施。采煤17、工作面运输巷和风巷、掘进工作面在距其工作面60-200m范围设辅助隔爆设施,隔爆设施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所有隔爆设施位置、数量必须符合规定,水袋完好,水量充足,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并实行挂牌管理。5、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监测、监控(1)公司每季度对各矿井下爆炸材料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矿每月检查一次。(2)爆炸材料库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爆炸材料的领退、运输、雷管编号、销毁及丢失处理等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3)爆炸材料库炸药和雷管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储存。(4)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5)爆炸材料库必须按规定配齐灭18、火器、砂箱、水管等消防器材。四、应急救援组织及各成员职责(一)、公司成立公司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局局长 成员:公司生产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及公司安监局、工会、调度中心、生产技术部、财务中心、保卫部、供应部、救护大队、总医院、物业公司、事故发生单位等主要负责人。(二)、各成员主要职责 1、总指挥 负责组织编制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补充、修改和更新预案;对突发事故的处理和预案的启动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19、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 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总指挥因故不在公司时,代理总指挥负责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公司生产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负责协助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处理事故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协助副总指挥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险工作。4、 公司安监局 (1)会同救护大队及事故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的事故救援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报总指挥审查批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2)负责对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 20、(3)根据批准的事故救援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援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4)协助上级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工作。5、公司调度中心(1)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立即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公司救护大队和相关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2)负责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及时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的人力和物力。6、公司生产技术部(1)负责协助制定抢险救援方案;(2)协助事故处理及抢险救灾工作。7、公司保卫部(1)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通畅,保证事故抢险、救护车辆进出有序; (2)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和21、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负责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伤员的家属,并做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4)负责事故现场的记录、录音、录像等取证工作。8、公司供应部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的供应和采购工作。9、公司救护大队(1)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2)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分析研究,参与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和处理措施的制定和审查;(3)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对井下遇险遇难人员实施抢险救援。10、公司总医院(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2)负责组22、织急救车辆和医务人员及时赶到现场; (3)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4)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 11、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及时筹集抢险救援所需资金。 12、公司工会负责做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工作。13、 公司物业中心负责做好事故处理人员及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工作。14、事故发生单位(1)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掌握发生事故的时间、井下人数、事故发生具体位置等初步情况,防止盲目抢险扩大事故;(2)负责事故抢险工作人员的车辆、食宿、接待等后勤工作;(3)负责事故救援所需物质、设备的及时到位; (4)负责做好事故抢险所需供电、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安排工作;(5)协助指挥23、部调集有关人员和物资,搞好救援工作。(6)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事故抢救的指挥,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下达指挥指令。五、事故报告1、重大危险源发生紧急情况或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以防事故扩大,同时按规定程序立即上报公司调度中心。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当前事故控制情况等。2、公司调度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启动本预案。公司调度中心立即作为事故抢险信息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主任由公司调度中心主任兼任,并立刻投入工作24、,下达指令, 3、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对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从严追究其责任。六、事故救援1、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各成员单位赶到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抢救组、维护秩序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并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和各自的职责,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提高效率,迅速有序地展开救援工作。2、制定方案。指挥部要立即召集有关成员,对事故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以及救灾的人力、物力等情况,研究制定严密的抢救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向救护大队下达指令,实施抢险救援。3、组织抢救。公司救护大队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要严格按照抢救方25、案和煤矿救护规程进行抢救,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少被困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救护大队队长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七、救援装备的储备 救援装备由公司救护大队和各矿通风部门按规定进行储备。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工作,除指挥部成员单位外,必要时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单位都应当义不容辞地为事故的抢险救援提供人力、物力、交通等方面的便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否则造成后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八、公司下属各生产矿井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和修订。九、本预案每年演习一次,修订一次。 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